得人心者得天下
纵观中国悠悠五千年历史,从三皇五帝,到秦皇汉武,至唐宗宋祖,这其中无不说明了一个真理:得人心者得天下!
在三皇五帝的氏族公社时期,若想当上一个部落的首领,除了卓越的才能,还要有许多的丰功伟绩,在人民心中有信誉,有威严。而且,选举新首领并不是前任首领说了算,还得获得那些挑剔的长老的认可才行。而要想称帝,那便要所有人都服你,都认可你。
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群国纷争,战火燎起,统一全国,谈何容易?各国之间,谁也不服谁,就一直打来打去,那种所谓的霸主,虽权力是大,但终没有统一全国。
到了战国后期,秦国这匹黑马,横空出世,兼并了六国,结束了战国割据的局面,统一了中国。他觉得自己的功绩比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还要大,不能再用“王”这个称号。他是中国的第一个皇帝,就自称为秦始皇。他还规定:子孙接替他皇位的按照次序排列,第二代叫二世皇帝,第三代叫三世皇帝,这样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一直传到千秋万载。秦国处于荒蛮之地,被他国称为“蛮夷”,就连当时的霸主召集群国,也不把秦国算在其中。但究竟为何,秦国一个“荒蛮国”能统一天下?这其中的奥秘就在于秦国的法律十分严格,可以说,一个人犯了罪,便要诛其九族,他的同学、父母、朋友等等都要处死刑。历史上还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商鞅变法”,这也正为后来秦国统一中国做了准备。在当时,秦国的法令可以说是最严厉的了,而其他国家却依旧懒懒散散,这也是是秦国能统一天下的重要原因。但秦国成也严厉,败也严厉,秦始皇在位时期,由于“焚书坑儒”等事件,便已造成了一些晃荡,而二世登基后,那严厉的法令再也令人受不了了,人们便举着秦皇太子扶苏和出国大将项燕的旗号叛变了。
陈胜、吴广发动农民起义之后,各地的百姓纷纷杀了官吏,响应起义。没过多久,农民起义的风暴便席卷了大半个中国。陈胜、吴广的起义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可是因为他们的振臂一呼,各地反抗秦朝暴虐统治的起义群起。在南方的会稽郡声势最大。
在会稽郡带兵起义的便是非常有名的项梁和项羽。项羽小时侯,跪在路边,拜秦始皇的时候,情不自禁地说:“总有一天我要取代他。”这番话豪情壮志的话语,是项梁更加看重了项羽。到起义的第二年,又有一个大人物出现了,而他正是后来的汉高祖——刘邦!当时,刘邦正带领一支队伍来投奔项梁。
后来,项梁找到了流落到民间的楚怀王的孙子。因为楚国人一直为当年楚怀王骗死在秦国而感到不忿,为表示对此事的纪念,大家便仍称他的孙子楚怀王。再到后来,章邯围攻了赵国,赵王向楚国求救,楚王便让刘邦和项羽兵分两路,一个按原来的计划往西进攻咸阳;另一个北上,救援赵王歇。并约定,谁先打入并平定关中,谁就被封为关中王。
项羽带领二十万大军到巨鹿去救赵国,当时救援的国家其实是有许多的,但是那些国都是震慑于秦国的威势,只是扎下军营,不敢跟秦军交战。唯有项羽杀了宋义之后,破釜沉舟,最终解救了巨鹿。而这一战着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之后的鸿门宴上,众诸侯都是跪着匍匐前进,低着头,连句话也不敢说。
而刘邦进军关中之后,对士兵约法三章,十分关爱百姓,这使当地的老百姓非常感动。而项羽进军关中之后,则是烧伤抢掠,无恶不作,使当地的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从这时起,人们的心中便只有刘邦,而没有项羽了。
再说项羽杀了楚怀王之后,刘邦便打着楚怀王的旗号叛乱了。项羽虽是厉害,可是,当时百姓的心中只有刘邦,对他的,只有无限的恨意,他又怎能获胜?最终,项羽兵败而死东城。而刘邦则创立了大汉帝国。
刘邦统一天下凭的是什么?能让一个山野村夫,纵身一跃,成为一代君王?他凭的正是人心!
得人心者得天下,这是历代君王得到的教训。
假如我是一名老师
老师这个词大家一定不会很陌生,这是一个职业,一个授予人真是才学的职业,一个体验着辛勤劳苦的职业。假如我是一名老师,一定也会体验出那种辛勤与劳苦。
当我走进教室时,看见那些孩子们可望求知的目光,我是多么地感动呀!我站在讲台上,手中拿着那洁白的粉笔,在黑板上挥洒出那无穷无尽的知识,再看看那些孩子们,他们用那充满智慧的双眼盯着黑板,脑中不断地思索着……
当我走进备课室时,我拿起那本教材,开始备课,我认真地背、读着,准备每一课。我回想着那些孩子们求知的目光,便更加仔细的背、读,为了那些孩子,我不断地追求更多的知识,准备教授给那些孩子们……
当我走出教学楼,来到操场上时,看见那些孩子们活泼可爱的背影时,我的心情也变得那么舒展!有时我也和他们一起欣赏这工作、学习之余休闲的一面……
现在,我终于能体验出那种老师们的辛勤与劳苦了,因为我用心去体验了,我身临其境了,我想到的看到的都是他们生活的一面,感受到的的都是他们那心灵上的另一面,那么现在我要向普天全下的老师说一句:您 辛 苦 了!!!
相关推荐
-
善用人者得天下黑暗中,石头愤愤不平地对身边的钻石说:“我不知道平时人们为什么把你抬得那么高,把你视作宝贝。现在你跟我又有什么两样呢,不都黯淡无光吗?”?钻石说:“是的,我和你一样,也不会发光。但我懂得如何对待别人的光芒。”这时,天边露出一丝星光。石头发现,身边的钻石立刻熠熠生辉,它的光芒甚至比星光更闪亮、更耀眼。石头与钻石,一个黯淡无光一个却熠熠生辉。而这其中的原因就是钻石更会利用天边的一丝星光,才能将自己变得更加充满光芒。在曹操的《短歌行》中,“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正是印证了这句话,相传周公在吃饭的时候曾三次把饭从嘴里吐出来,唯恐因接待贤才迟慢而失掉人才。而正是应为这个典故,才使周公能够使天下的人才都心悦诚服地归顺,与自己一起共事。最后成就自己的一番大事业。假若周公不会善用贤才,相信他也不可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而正是周公懂得善用贤才,才使得自己能够有一番作为。爱迪生是世界发明大王,在他的一生中发明出了数不胜数的东西,可谓是造福世界的人才,但是有一点不知大家是否发现,那就是在爱迪生的中晚年,他并没有再次发明新的事物。原来,在爱迪生中晚年之时,爱迪生认为自己发明了如此多的事物,觉得自己很厉害,有一次,当他的科研小组与他意见不一致时,他竟破口大骂,说自己的助手十分无能,就算科研小组一起想一天也没他自己一个人想十分钟想得多,于是他的科研小组的人对此十分气愤,全都提出了辞呈。于是爱迪生便因此失去了大批的人才,最后在自己的中晚年碌碌无为……正是因为爱迪生不懂得善用他人的智慧与光辉才使自己在中晚年碌碌无为,假使爱迪生在中晚年时能够善用人才,相信他能够有更大的成就。唯有善用身边的事物人才,才能使自己成为那个最耀眼的钻石!700字 高一
-
天下一、光线、飞鸟、美丽世界光线突生的羽翼,架走空中的飞鸟,飞向那美丽世界。安谧的世界中有着蓝色眼睛金色头发的孩子明朗的笑声,伟大的魔法师挥舞着双手,站在高高的光芒闪烁的山顶将幸福挥洒在空气中。谁是这个伟大的魔法师?我猜不出来!这可真是件令人懊恼的事情。二、光良,这个“大骗子”他说:童话只是美好。我不相信!这个世界第一等“大骗子”!三、我想有座大房子等我有了足够的勇气,我就离开,赚钱,攒钱,然后买栋大房子,实在不行找个有钱的人嫁了也不错(冒着被鄙视的危险)!四、假惺惺的人讨厌自己,懦弱、胸无大志、做事不认真、对自己不负责。最后天下。谁的天下?一群傻瓜!250字 高一 演讲稿
-
志存高远济天下“我是为人类酿造美酒的酒神,是我给予人类狂热的思想”音乐家贝多芬一生命运多舛,但他却用自己残缺的肢体为人类献上不朽的艺术,他想把一个人的快乐变成整个人类的狂欢。“受光于庭户见一堂,受光于天下照四方”清代启蒙思想家魏源在专制统治的黑暗天空下,睁开了他明亮的双眼看见了未来中国科技与民主的曙光。孜孜不倦成就《海国图志》,规划了一个大国崛起的蓝图,开启了中国人睁眼看世界的一扇窗户。他们皆身处逆境,心系天下,志存高远,用他们不朽的成就在历史上竖起了一座座丰碑。志存高远方能有所作为。志向的力量是无穷的,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有人形容人生如战场,而只有心怀大志的人,才有资格出席人生的战场。在人生的战场上,因为怀着那么大的心愿所以无所畏惧,为它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晚年的辛弃疾,生命垂老,因为志存高远所以收复失地的心却永远年轻。志向有时决定着品格,决定着危难时候所做出的抉择。因为有着对民族的热爱才使文天祥在走向断头台的路上喊出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才使少年的周恩来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古往今来,历史的车轮如狂风呼啸而过,因战争而卷起的风沙曾湮没多少时代之辉煌?然而总有一些顶天立地的英雄,带着他们的志向,昂首于天地之间。一个个鲜活的英雄形象展现在我们眼前,为我们所敬仰,所推崇。志存高远济天下,若仅将个人安逸享乐作为自己的人生至高追求,置民族兴衰、国家兴亡于不顾,这样的人生怎能被称作是一个有意义的人生?商纣王因沉迷声色而使八百路诸侯进军朝歌,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从而导致叛军兵临城下,李后主陶醉于歌舞升平中荒废朝政,忘记苍生置天下大义于不顾,他们拥有至尊的地位却有最卑微的情怀,终落得国破家亡的下场,使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志向是来源于精神的力量,在日常的生活中也能给予我们努力的动力与拼搏的方向。志存高远即拥有不凡的追求,当你把追求天下大义放在自己生命的至高点上时,任何困难便都将无法阻挡你前进的步伐,正所谓“天将降见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由此看来,磨炼出坚韧不拔的心智并拥有一个高远的志向是人生拥有崇高价值的一个重要前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负这个美好的时代。由此可见,志向可以引领人做出不凡的事业。刘邦项羽目睹秦始皇出行的华丽场景,慨叹“嗟乎,大丈夫子当如此也”“彼可取而代也”。“兰小草”王珏的事迹感动了中国,他的志向是天下没有病痛和不幸,他的医者仁心不仅在病房还在千里之外的乡土里。他是一个凡人,但他却有一个不凡的人生。人生如远航,志向如风帆,也许梦想遥不可及,但只要坚持不懈,梦想终能如愿以偿;也许梦想望尘莫及,但只要为之拼搏,梦想终能得偿所愿;也许梦想瞠乎其后,但只要为之行动,梦想终能称心如意。确立志向的首要条件便是能正视自己。希腊神庙镌刻的铭文是“认识你自己”,这要求我们去发掘自己的内心,发现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发现自己的真实性与独特性,而不是随波逐流,被外界的物欲横流的世界所迷惑。“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每个人都是一朵独特的花,都有自己盛开的花季,只要把自己仅有的芬芳献给这个美丽的世界就是花的价值。纵是一株小草也要把这个世界的美好映衬。“人能走多高?不要问双脚,去问追求;人能攀多高?不要问双手,去问志向。”也许我们为志向奋斗的路的路没有那么顺利,但至少我们不会放弃。因为努力,所以我们相信总有一刻,志向的光辉能照进现实,能让我们成为一个不负时代不辱使命的人;成为一个有社会价值的人。志存高远方能济天下,拼搏梦想方能成就美好人生。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1200字以上 高一
-
狼行天下一.有多久,没有再闻到这样的风了......略带腥气,以及弥漫在草原上的雾葛,夹杂着湿湿的露气,还有几丝翻卷在其中,挥之不去的奶茶的浓郁馨香。这是典型的,穿掠于呼伦贝尔大草原上的粗犷的风。它是我行走的方向。我疲倦地竖竖尖俏的耳朵,曾有个猎人说我的耳朵的轮廓无以伦比的完美。也许是着大草原上的风,塑成了我“绝美”的耳朵。淡青色的草在飒飒作响,我总是很乐于聆听种声音,它使我找到方向.就在近似草原的尽头,几簇折断了的草中,我看见了她.一个苍老的,矮小的蒙古老在太.我惊异于她对我的视而不见,并且发现夹杂于风中那纯朴的奶茶香味就是绝缘于此.她有些艰难地站起来,歪着身子提起一大筒奶茶,缓缓转过身,微微仄歪了一下,蹒跚地走向另一片草原.我咧了咧嘴,尖利的牙很阴森地泛着光.我听父亲说过,身为王,绝不可让别人背对着你,任何人!这明显是一种挑衅。我慢慢伏下身,我似乎能感到我腿关节突出的声音.风平平地拂过齐刷刷的草。我挪动步子,冲了上去——浮白色的能汁流淌在草根间,像一条条沟壑。我倒吸了一口气。那老太缓缓地再次爬起身来,厚重的蒙古袍使她难以自如地动作。她的头巾落在草丛中,隐没了。银色的僵硬的发丝在风中轻轻地飘起。“宝了怀,宝了怀。”(蒙古语译音:禁止,不行)她望着我竖直的皮毛,喃喃地说。我感到粗犷的风再次掠过我湿润的鼻子,带着潮湿的奶香味。我凝望她许久,然后转身慢慢回到我所熟悉的草原,我感觉,她仍在那儿。因为,浓郁的奶茶香味还是隐隐袭来,那么沁人。二.对于落败的王,唯一的归宿就是死。我蹒跚地步入草丛深处,开始检查伤口。颈上地爪痕已经开始流脓,一股股地鲜血和发黄的脓水时不时流到我脱落的皮毛上。我甚至已忘记了痛。我不敢去看断了的腿和尾巴,也许根本无法看--我的眼已被一层红色蒙上,结了翳,我感觉风像是一把利刃,全身都像裂开似的痛。我慢慢倒下,我翳无力再支起残破的耳朵。冰冷慢慢地包围我的全身,我的眼皮是那么沉重。我就这样,在血色的草原中,静听风掠过的声音,它渐渐微弱,然而我却闻到了,那原始的,熟悉的奶茶香味,揉合在风中......三、我挪动了一下我的腿,怎么.....那么沉重?为什么冰冷消失了?这温暖那么熟悉?我艰难地抬起眼皮,看不见四周的发灰的草,却首先闻到了奶茶香——矮小的老太穿着青布袍,头上包着那块草原中的头巾,她坐在火炉前,跳窜的火光映出了她古铜色的脸。我向我的腿看去——那儿包扎着雪白的纱布。我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我挣扎地爬起来,企图向老太起去,然而我没有成功。“宝了怀,宝了怀。”她带着大草原的沙哑的嗓音,向我走来。我不再 备,并垂下头。她轻轻捧起我的头,凝望着的眼—— 我看见她眼中流露的忧伤。那一刻,我的心很猛烈地抽搐 了一下。四、黄昏的时候,她提着一筒奶茶走出蒙古包,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轻轻地抚摸了我青灰色的渐渐浓密的毛,然后转身离去。熟悉的背影。西下的斜阳。粗犷的北风。内心莫名地涌动着波涛。我望着她矮小的背影消失在草原中,黯然低下了头。风卷着残弱的细草根拂过我的子。我贪婪地吸了一口——好久没有闻到如此原始洁净的风了。脑中忽然闪过一连串断断续续的画面——父亲的血,母亲的血,凶恶的叛狼们,还有,如血的夕阳,狂啸的风.....我绝望地嚎叫,鲜血从迸烈的纱布中涌出,剧烈的疼痛......我重重地倒下,倾斜地的,模糊地,那个青布袍的身影......五、我选择了离开。在这无垠的黑夜。对于我的宿命,也许这就是最好的诠释。我只属于呼伦贝尔大草原。我一生,都跟着风行走。乌尔迅河已开始结着薄薄的冰,我边才发现冬天的来临。那粗犷的风也似乎一夜间变为萧条。我很快感到了恐惧。我看见了草原丛中的,闪着银亮色泽的弹壳。因为它,我失去了母亲。我至今仍不能忘记它呼啸的声音,以及母亲倒地时眼中那哀怨的光,我看着它一点点消散......不知何时风乱了节奏,茫目地迎面扑来,触动我的鼻翼,顷刻我失去了方向,瞬间迷茫,间撞上了一个冰凉的枪口。它像夜晚的乌尔迅河一样黑暗,沉寂。透过它,我看见了一双贪婪的眼睛。六、“是狼王!”惊叹的声音。“多好的毛皮!多健硕的身躯!”感叹的声音。枪口再次对准我的头颅。我昂起头,任凭呼伦贝尔的风在我头顶打着旋,呼啸地将我浓密的皮毛吹起。我与他们僵持着。终于,那只迫不及待的手按下了。风尽了。那个矮小的,青布棉袍的身影晃了晃,倒下了。那沉闷的声响盖过了风呼嚎的声音。从此,我的世界里,不再会有风的声音。七、春来的时候,我依旧行进在呼伦贝尔的大草原上。我的身后,是一大群健硕的狼。我奔跑在最前面。我是狼王。我来到那个破旧的小蒙古包,仰天长啸。身后群狼的长啸,像曾经的,那属于我的,呼伦贝尔粗犷的风。夹杂着丝丝原始的浓郁的奶茶香。在这风中,狼行天下。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
棋定天下棋盘方寸起狼烟,酿战雌雄弹雨酣。定略设谋施巧计,运筹帷幄布旗幡。天遥江阔无舟舸,路转峰回有洞山。下策黄粱人世梦,三思落子臆犹宽。50字 高一 诗歌
-
得民心者得天下范文得民心者得天下,仁政为先_高中生优秀议论文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者载舟,水者覆舟。——唐太宗李世民追溯华夏文化五千年,历史在不断地演变,夏商西周,秦朝汉宫,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历史在不断地进化,由元谋人、蓝田人到一代代君王,“人文初祖”黄帝,以身作则、与群众同甘共苦的大禹,雄霸一方但又治国残暴的秦始皇,实现大一统的汉武帝,奢侈暴政的隋炀帝,虚心纳谏、以民为主的唐太宗……时间又怎么能阻抑历史匆匆前进的脚步呢。让人深思,一次次的改朝换代,统治者该如何稳住江山呢?现今社会,许多领导人物之所以权利稳如泰山,才干固然重要,最大的因素莫过于深受群众的追捧和爱戴。所以我说,得民心者得天下。统治者得天下,在于取悦民心,得民心以仁政为先。历史长河源远流长。秦始皇就犹如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绚丽而短暂。他威名远播,带领秦兵东征西讨,所向披靡,统一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强大国家,开创了封建社会专制制度,促进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发展。他如此功绩赫赫,理应受到万民敬仰,受到后人垂青,可恰恰相反,群众不仅爆发了秦末大起义,而且还推翻了他一手创立的秦朝。这就在于他的残暴——繁重的徭役压得老百姓喘不过气来,生活苦不堪言;严峻刑法让老百姓活在阴霾下,担惊受怕,处于水深火热当中。试问,民怎能容忍这样的暴君?嬴政啊嬴政,“水者载舟,水者覆舟”啊!农民起义源头起于对统治者的不满,对百姓生活的同情,逼迫统治者调整政治,促使改朝换代。可想而知,群众眼里根本不会去思量你当初立下的汗马功劳,只在乎你现在是否为百姓谋福址?尽管你才略了得,如因你的某种缺点遭到群众的排斥,最终还会败下阵来。一失足成千古恨,君王处事要三思,一个抉择就事关祸连百姓与朝廷。政治黑暗,事关君王是否愿意拨乱反正?相比之下,唐太宗在历史上光芒四射,备受赞扬,就在于他的仁政可以得民心。他虚心纳谏传得一代佳话,他铭记“以古为镜,可以知道兴衰”,吸取隋亡的缘由,目睹农民起义,感叹“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者载舟,水者覆舟”,深知人民群众伟大力量。这启发了他以仁治国,事事以民为先,展现“贞观之治”的现象,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国力强盛,为唐朝他日步入鼎盛打下结实的基础。唐太宗深受百姓爱戴,至今仍讴歌伟绩。由此可见,当初他取悦于民,他的仁政让他实实在在地坐拥天下。历史就是如此。翻开历史的书页,无不向我们讲诉朝代更迭,试想君王如果仁政,便让江山稳固屹立不倒,那何乐而不为呢?仁政可以得民心,得民心必得天下。群众会像一抹阳光,给予君王与朝廷一片明朗大地;群众会像风帆,与君王和朝廷在大海上乘风破浪,顺利航行,共同进退;群众会像一棵大树,帮君王与朝廷遮挡所有的风雨……历史璀璨始终需要君与民共描绘,君待民好,民自然待君好。得民心者得天下,仁政为先。1200字 议论文
-
得民心者得天下,仁政为先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者载舟,水者覆舟。——唐太宗李世民追溯华夏文化五千年,历史在不断地演变,夏商西周,秦朝汉宫,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历史在不断地进化,由元谋人、蓝田人到一代代君王,“人文初祖”黄帝,以身作则、与群众同甘共苦的大禹,雄霸一方但又治国残暴的秦始皇,实现大一统的汉武帝,奢侈暴政的隋炀帝,虚心纳谏、以民为主的唐太宗……时间又怎么能阻抑历史匆匆前进的脚步呢。让人深思,一次次的改朝换代,统治者该如何稳住江山呢?现今社会,许多领导人物之所以权利稳如泰山,才干固然重要,最大的因素莫过于深受群众的追捧和爱戴。所以我说,得民心者得天下。统治者得天下,在于取悦民心,得民心以仁政为先。历史长河源远流长。秦始皇就犹如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绚丽而短暂。他威名远播,带领秦兵东征西讨,所向披靡,统一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强大国家,开创了封建社会专制制度,促进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发展。他如此功绩赫赫,理应受到万民敬仰,受到后人垂青,可恰恰相反,群众不仅爆发了秦末大起义,而且还推翻了他一手创立的秦朝。这就在于他的残暴——繁重的徭役压得老百姓喘不过气来,生活苦不堪言;严峻刑法让老百姓活在阴霾下,担惊受怕,处于水深火热当中。试问,民怎能容忍这样的暴君?嬴政啊嬴政,“水者载舟,水者覆舟”啊!农民起义源头起于对统治者的不满,对百姓生活的同情,逼迫统治者调整政治,促使改朝换代。可想而知,群众眼里根本不会去思量你当初立下的汗马功劳,只在乎你现在是否为百姓谋福址?尽管你才略了得,如因你的某种缺点遭到群众的排斥,最终还会败下阵来。一失足成千古恨,君王处事要三思,一个抉择就事关祸连百姓与朝廷。政治黑暗,事关君王是否愿意拨乱反正?相比之下,唐太宗在历史上光芒四射,备受赞扬,就在于他的仁政可以得民心。他虚心纳谏传得一代佳话,他铭记“以古为镜,可以知道兴衰”,吸取隋亡的缘由,目睹农民起义,感叹“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者载舟,水者覆舟”,深知人民群众伟大力量。这启发了他以仁治国,事事以民为先,展现“贞观之治”的现象,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国力强盛,为唐朝他日步入鼎盛打下结实的基础。唐太宗深受百姓爱戴,至今仍讴歌伟绩。由此可见,当初他取悦于民,他的仁政让他实实在在地坐拥天下。历史就是如此。翻开历史的书页,无不向我们讲诉朝代更迭,试想君王如果仁政,便让江山稳固屹立不倒,那何乐而不为呢?仁政可以得民心,得民心必得天下。群众会像一抹阳光,给予君王与朝廷一片明朗大地;群众会像风帆,与君王和朝廷在大海上乘风破浪,顺利航行,共同进退;群众会像一棵大树,帮君王与朝廷遮挡所有的风雨……历史璀璨始终需要君与民共描绘,君待民好,民自然待君好。得民心者得天下,仁政为先。广东省中山市良都中学初一:梁韵簪1000字 初一 议论文
-
德者,得也吾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蕲已之得者,必积其德义。源不深而望流之远,根不固而求木之长,德不厚而蕲已之得,吾虽愚拙,知其不可,而况于众人者乎?惟有德而得。 老子云:“小德小得,大德大得。”唐太宗识得鸿蒙天地,以十思宏兹九德,行为世范,坤厚载物,德合天疆,终而得天寿,得太平,得人和,得贞观之誉也。假若太宗与商纣无异,酒肉池林,荒淫无德,横征暴敛,则天所不覆,地所不载,无论所得矣。由是观之,德之于人大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木无根则槁,灯无膏则灭,鱼无水则亡,农无田则饥,商贾无财则贫,人无德则碌碌而无所得焉。先哲有言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今余欲改之:“德不正则行不顺,行不顺则得不成。” “吾闻之,唯厚德者能受多福,无德而服者众,必自伤也。”《国语》如是言。而今有冒天下之大不韪者,郭美美也,冠已以中国红十字会总经理之名,虚张声势,意欲得众人之歆羡追捧,然则反其道,屡遭鄙夷唾骂,大可轩渠哉!其亦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无德而望有得,卒自伤也!嗟呼!德乃得之本,先已之德而得,而后自强不息。 然有德未必有得,无德也未必无得。何出此言也?乏善者,吾见之甚矣。寡德者,吾习之以为常矣。然则乏善寡德之行,毋为者何,惑矣!得者,天时地利人和之所共也。顺天之时,获地之利,与人之和,而非德而得。有德之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无德之人司彻无亲,常与德人,或德天独厚,或得天独厚,如是而已。 德乃得之始,得乃德之成。古之众人因德而名垂青史者不乏其人,因得而身败名裂者史亦不乏书,然则何时而得焉?风霜雨露,德行守真者善,自修其德,推己以人,斯乃以德谋得;水静伏明,德与人合者大,应用无染,昭其馨香,斯乃以德促得。由是,未必寻得,得自来也。盖如孔圣人所言:“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荒荒坤轴,金石和声,德者,得也。650字 高二 议论文
-
达者兼济天下古语云:“达者兼济天下,穷者独善其身。”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责任兼济天下。小到社区,大到国家,都和我们有关。古人曾说过,“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诚然,管好自己的事务是必要的,然而,我们是否应该对周围的人不闻不问?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导:不要多管闲事。这显然蕴含着一种不想惹祸上身,明哲保身的思想。试想,当一个人力所不能及,他对别人的好意最终只会招来祸患。俗话说,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当我们用自己的短板去帮助别人时,往往会帮倒忙;而当我们用自己的长处去为他人,为社会出一份力,这才是实现自身价值正确的道路,也是“兼济天下”真正的要义所在。鲁迅说过:“无尽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作为一代伟人,鲁迅弃医从文,投入救国的战争中去,用他的长处——笔,去书写一页又一页的振聋发聩的呐喊;美国十二岁小女孩向政府写信,请求批准建立慈善机构去资助贫困地区的人们。我们的社会正因为有这些“兼济天下”的人们,才能稳定发展,人类才会走向共同繁荣与昌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这个社会的一份子,也作为这个社会的产物,对我们来说,社会如同一个大家庭,这个家庭的有序运转,需要每一个个体贡献出自己一份力,为整个社会添砖加瓦。固然,我们不是“达者”,我们不是伟人,我们没有鲁迅那犀利的文笔,我们也没有韩信那能改变时局的智慧,更没有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才能与霸气。但至少,我们都有自己的长处,都有自己能够付出的一份努力和能造福人们的一份贡献,我们也能“兼济天下”。比如在“地球一小时”关灯节能活动中,我们可以积极响应,减少一分二氧化碳的排放;比如在社区公共场合中,我们与他人友好交往,也能为社区增添一份和谐。“兼济天下”没有大小之分,“达者”也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发挥自己的长处去为社会做贡献,就不再是“多管闲事”,而是真正的兼济天下。有如此胸怀的人,何尝不是达者?何尝不伟大?相比之下,当今社会道德正走向低谷,十八个路人匆匆走过,置可怜的小悦悦于身旁而不理,眼睁睁地看着又一个幼小的生命离去。有人说:“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冷漠。”这就是不懂兼济天下的结果啊!展示我们兼济天下的胸怀吧,我们也该成为“达者”!900字 议论文
-
达者兼济天下古语云:“达者兼济天下,穷者独善其身。”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责任兼济天下。小到社区,大到国家,都和我们有关。古人曾说过,“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诚然,管好自己的事务是必要的,然而,我们是否应该对周围的人不闻不问?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导:不要多管闲事。这显然蕴含着一种不想惹祸上身,明哲保身的思想。试想,当一个人力所不能及,他对别人的好意最终只会招来祸患。俗话说,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当我们用自己的短板去帮助别人时,往往会帮倒忙;而当我们用自己的长处去为他人,为社会出一份力,这才是实现自身价值正确的道路,也是“兼济天下”真正的要义所在。鲁迅说过:“无尽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作为一代伟人,鲁迅弃医从文,投入救国的战争中去,用他的长处——笔,去书写一页又一页的振聋发聩的呐喊;美国十二岁小女孩向政府写信,请求批准建立慈善机构去资助贫困地区的人们。我们的社会正因为有这些“兼济天下”的人们,才能稳定发展,人类才会走向共同繁荣与昌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这个社会的一份子,也作为这个社会的产物,对我们来说,社会如同一个大家庭,这个家庭的有序运转,需要每一个个体贡献出自己一份力,为整个社会添砖加瓦。固然,我们不是“达者”,我们不是伟人,我们没有鲁迅那犀利的文笔,我们也没有韩信那能改变时局的智慧,更没有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才能与霸气。但至少,我们都有自己的长处,都有自己能够付出的一份努力和能造福人们的一份贡献,我们也能“兼济天下”。比如在“地球一小时”关灯节能活动中,我们可以积极响应,减少一分二氧化碳的排放;比如在社区公共场合中,我们与他人友好交往,也能为社区增添一份和谐。“兼济天下”没有大小之分,“达者”也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发挥自己的长处去为社会做贡献,就不再是“多管闲事”,而是真正的兼济天下。有如此胸怀的人,何尝不是达者?何尝不伟大?相比之下,当今社会道德正走向低谷,十八个路人匆匆走过,置可怜的小悦悦于身旁而不理,眼睁睁地看着又一个幼小的生命离去。有人说:“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冷漠。”这就是不懂兼济天下的结果啊!展示我们兼济天下的胸怀吧,我们也该成为“达者”!900字 议论文
-
天下当我将手中的唱月剑刺人那个人的咽喉的时侯,那个人的血沿着剑锋流下来然后从我的手腕上一滴一滴地掉下去,大理石的地面上他的血延成了为河的流水,像是我从小在江南听过看过的温柔的河。婉转凝重的流水,四散开来。我转过身,看到我娘倾国倾城的容颜,她的青丝飞扬在江南充满水气的风里,她笑着对我说,莲花,这个人叫辽溅,江南第二的杀手,现在他死在你的手上,你将接替他的位置。母亲的笑容弥漫在风里,最终变得不再清晰,像是一幅年代久远的水墨画,氦红着厚厚的水气。我叫莲花,从小在江南长大,我和我娘母子俩相依为命。说是相依为命其实我从小过着帝王般的生活,因为我娘是江南第一的杀手。她的名字叫莲奖。只是在精神上,我们是真正的相依为命。因为我从小就没有父亲。我曾经问过我娘,我说:"娘,我爹在什么地方?"我娘总会捧着我的脸,然后俯身下来吻我的眉毛,她说:“莲花,你的父亲在遥远的大漠,在一个风沙弥漫的地方,他在那里守侯着一群飞鸟,在等待着啊。”我问过我娘我父亲的容貌,她告诉我,莲花,他和你一样,星目剑眉。我从小在莲谓山庄长大,跟我长大的是我的表哥,他的名字叫星效。我们从五岁开始在莲谓山庄中学习练剑,只是他学的是正统而绚丽的华山剑法,而我,由我娘亲自教我,她告诉我我的剑法没有名字没有来历没有招数,只有目的,那就是杀人。在我年幼的时侯我总是对杀人有着恐惧,可是每次我听见娘说杀人的时侯我总会看见她的笑容,如扬花般柔媚而艳丽,每次我的恐惧都会减弱,直到最后我可以平静地听我娘对我说,莲花,你将来要成为最好的杀手。然后我笑着对我娘点头。那一年我七岁。星效总是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袍,玉树临风,气宇轩昂;白色的珠冠纶巾系住头发。而我总是黑色的长袍,头发用黑色的绳子高高束起,额前有凌乱的发丝四散飞扬。母亲告诉我,一个杀手总要尽量地内敛,否则必死。我曾经问过她,我说为什么要是黑色?她笑着对我说,莲花,你有没有看过人的血,那些在身体里流淌奔涌的鲜红的血,却会在人垂死的前一刻,变成黑色,如同纯正的金墨。星效的剑法大气而流畅,华美如同翱翔的凤凰,而我的剑法,直截了当,像一声短促的飞鸟的破鸣。可是每次我和星效比剑的时侯,我总能轻易地在十五招内将唱月剑停在他的咽喉处,然后看见他眼中的恐惧。然后我转身,就会看见我娘绝世的容颜在风中微笑如同绽开的涟漪。我第一次杀人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资格用唱月剑去杀人,因为那是我娘用的武器。我用的是一把淬有剧毒的掌中剑,狭长的剑锋呈现出碧绿色的光芒,如同江南那些日夜流淌回旋缠绕我梦境的流水,如同莲满山庄中六十六条狭长的溪涧。第一个死在我手上的人是一个二流的杀手,可是己经在江南成名三十年。告诉我说,其实那些成名的杀手在暮年的时候已经丢失了全部的光芒与锐利,奢靡的生早就断送了他们的杀手生涯,所以你可以轻易地打败他们。因为杀手如果不能杀人,只能被别人杀死。莲花,记住这句话,这是你父亲曾经说过的话,你父亲的名字叫做花汞。那个人最后就像我母亲说的那样,轻易地死在了我的手上,我用了七招就将狭长的剑锋洞穿了他的咽喉。当他的血从咽喉沿着我的剑锋缓缓流下的时候,我的母亲出现在我的背后。我问她,我可以轻易取他的性命,为什么我的剑还要淬上剧毒?娘望着地面上漫延如流水的血对我说,因为要成为天下第一的杀手,必须置对方于绝对的死地,不要给他任何反抗的机会。那个人在临死的时侯看见了我身后的母亲一—莲桨,他的眼中弥漫了无数的恐惧。他用模糊的声音问我,她是你什么人?我告诉他,她是我娘,她叫莲桨。然后我看见他诡异的笑容在脸上缓缓绽放,最终那个笑容僵死在他的脸上。母亲将唱月剑给我的时候我十五岁,她对我说我已经有资格使用唱月了。我用唱月杀死的第一个人是星效,和我一起长大的表哥,和我同样居住在莲谓山庄中的挺拔的少年。我记得我们最后一次比剑的那天是立春,娘站在流水边,扬花从天空飘落在她的头发上肩膀上,她将唱月给我,然后叫我杀死星效,她说,莲花,杀死星效,然后你就可以成为真正的杀手,因为杀手必须无情。那天白色的扬花不断飘落到我的身上,我知道江南的春天正在渐次苏醒,我站在明晃晃的水边,听着扬花落满整个江南的声音,听到黄昏,然后我去找星效,然后我一剑刺穿了他的咽喉,用的是那把唱月剑。我对星效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们来比剑,点到即止。尽管我可以轻易杀死星效,可是我还是骗了他。因为我娘告诉过我,要用一切方法置敌人于死地。星效的血绵延在我的脚边,像是火焰般的红莲开满了整个莲谓山庄。我听到头顶飞鸟的破鸣;它在叫,杀,杀,杀。1200字以上 高二 记叙文
-
天下佳人如画,玉盘珍馐;江山入怀,唯我独尊。他们,是万物生灵的主宰,是拥有天下的帝王。归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他建立了一个国家前所未有的尊严;他给了一个族群挺立千秋的自信;他的国号成了一个伟大民族永远的名字。他,是汉武帝刘彻。汉武帝曾年轻有为,他的性格正如他谥号中的“武”——坚毅,威严。他有着豪情壮志,设刺史,创察举,颁行“推恩令”,开通“丝绸之路”,收归盐铁、铸币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军事上,武帝亦卓有才能,调兵遣将,东并朝鲜,南吞百越,西征大宛,北击匈奴。富强,辽阔,是那时汉朝的代名词。然而,精壮的肌肉经不起岁月的侵蚀;健硕的身躯扛不起时光的无情。十六岁就权倾天下的武帝,步入暮年,变得猜忌,独断,为了“长生不死”的欲望越发信奉鬼神,成为了昏君。他先是“穷兵黩武”,后受小人蛊惑,杀死自己的儿子,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巫蛊之祸”。尽管后来将小人诛连九族,却又如何换得回爱子的性命?曾威震天下,开疆拓土的汉武帝,与其说是败在了小人手中,不如说是毁在了时间的摧残里。只有“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的千古绝唱,在诉说着武帝曾经的光辉岁月。他立于茂陵之巅,长须飘飘,仍不乏威严,只是眼中多了一丝怅然。他遥眺未央宫中鹅毛飞雪,默然,不语。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大唐,乃中华之史上最昌盛的王朝之一。唐太宗在位期间,虚心纳谏,从善如流,减省刑罚,关心发展,出现“贞观之治”的局面。太宗时期,鉴真东渡,玄奘取经,遣唐使访华,社会风气奔放,中原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相辉映。这位贤君代表,这位被各族人民尊称的“天可汗”,却亲手杀了自己的兄弟,夺得皇位。“玄武门之变”中,是李世民哥哥李建成和弟弟李元吉的死,成就了他的天下。“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这是唐太宗于除夕所作的诗词,不知他望着皇城内外一派红火时,是否还记得兄弟的惨死?但太宗毕竟瑕不掩瑜。他在位期间所作所为,为国力达到鼎盛的唐玄宗时期“开元盛世”,立下了无可比拟的功劳。长安的晚钟,衬着暮色中远方若隐若现的山峰,还有天边一丝微红的云彩,婉转,肃穆。它低唱着,盛唐的荣耀。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他,出身草根。他要过饭,睡过大街,为人放过牛,他曾只是个受尽欺凌的穷小伙。他,坚强不屈,自强不息。他参加元末起义,护国有功,驱逐鞑子,战无不胜。他雄才大略,设下计谋,最终力压其余各地起义军,当上明朝开国皇帝。元朝的成吉思汗故乡并非今日中土,所以元朝可以说是灭国之耻;但一个曾为放牛娃的朱元璋,夺回了华夏的尊严。明朝,经济发达,财力惊人,与朱元璋的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但因为年幼时太过卑微,朱元璋登基后有着近乎变态的权力欲。他为了权力,残暴无道。他修过一座酒楼,请所有开国将士们赴宴,宴至一半,朱元璋起身就走,他走到半路时,突然一声巨响,背后火光冲天……“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这是明太祖的诗作。诗中不见文采,但可见他称帝坐拥天下的豪情。他的功与过,最终化作一缕尘土,随长江奔流入海。燕子矶的夜,清风依旧,杨柳依旧,波澜依旧。“再也读不到传世的檄文,只剩下廊柱上龙飞凤舞的楹联;再也找不见慷慨的遗恨,只剩下几座既可凭吊也可休息的亭台;再也不去期待历史的震颤,只有凛然安坐着的万古湖山……”孤独,猜忌,权势,财富,美色,江山,这,便是帝王们的天下吧。我不知道,是当一个侠客,于江湖悠悠,独饮一壶浊酒好;还是成为帝王,权御天下好呢?或许,我永远都不会知道。若逢中夜月明,当帝王们凭栏而立,望着远方溶溶的月光,俯瞰万家灯火璀璨时,他们,又能否听到曾经的弟兄一起打江山时冲杀的呐喊,能否回忆起,年少时清澈的笑颜?1200字以上 小学
-
天下第一卷第一章宿命相逢而在这苍风岭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怪人,那是一个十分怪异的人,一身破烂的衣服,已经分不出是道袍还是僧衣了。这人一直就藏身在一处山洞中,不管风雨如何的侵袭,他总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不肯离去。多年了,每一个上山的打柴百姓,总是时常见到他的身影,见他时常与山中群猴戏玩,以水果充饥。刚开始大家还有些怕他,可时间久了,也没有见他怎么样,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当他不存在一般了。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只过去,也不知道多少年了,这个怪人仍然住在那里,一直不愿意离去。西蜀多山,其间隐藏无数妖魔鬼怪,百姓为了平安,所以在四处修建山神庙,以求山神保佑。多年过去了,山川神庙也渐渐多了,或许是山神发威吧,在这一两百年来,这片土地上的百姓都很少出事,大家对于山神的尊敬也就格外出奇。这一日,苍风岭下,走来一个几岁的幼童,远远看去,大约七八岁而已,长的清秀俊美,十分的讨人喜欢。一身锦衣,显得这小孩并非贫苦之家的孩子。走近一看,才发觉这小孩脸色有些阴暗,苍白中透露出一丝死灰色气息。小孩慢慢的走着,突然听到猴子的叫声,忍不住偏头一看。只见不远处有一个山洞,洞口站着一个衣着零乱的怪人,长发披肩看不清面目,但却隐隐看见一双奇亮无比的眼睛,正在打量自己。幼童微微一愣,脸上没有一丝害怕的神情,转身朝着那怪人走去。怪人看着这个小孩,眼中露出一丝叹息,似乎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小孩走近怪人,清脆的童音微微传来:“你就是那些大叔口中的怪人是吗?听说你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呆在这里吗?为什么不到我们的村子里去住呢?”小孩的眼中带着一丝好奇,静静的看着怪人。怪人微微道:“你不是这里的人,对吗?你的口音应该是京城之人,为什么来到这里?你的身体不好,恐怕是活不了多久了,为什么不呆在父母身边,多与他们相聚一会呢?”小孩明亮的大眼睛中透露出一丝惊奇,微微笑道:“你真行,一眼就看出我的生命已经不长了。这点我早就知道了,所以我并不在意。生与死不过瞬间而已,生又如何,死又如何,或许没有经历的人是不会知道的,有什么好怕的呢?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吗?”怪人看着小孩,微微皱眉道:“小小年纪,就能坦然面对生死,真是不容易。可惜你身上的病,世间恐怕没有人能够治愈。至于我是谁不重要,你是谁呢?为什么来到这里?”小孩淡然一笑道:“我叫陆云,我随父亲一起来到这里。父亲是京城的大官,我们一家世代在朝为官,代代进士出身,可谓显赫一时。这一次由于父亲不欲与别人同流合污,所以主动请辞,带着我来这西蜀求医。在京城的所有出名的大夫,我都曾经看过了,但都没有用处。后来有一位相士对我父亲说,西蜀秦川,自古以来孕育无限神奇,隐藏着无数奇人,或许他们有办法治愈我的病,所以我父亲就带着我来到了这里。我来已经一个月了,由于身体不好,所以今天才第一次出来走动。想不到就遇上了你,真是很有缘分。”怪人微微皱眉,缘分吗?或许吧。看着陆云,怪人淡淡一笑道:“你的病是没有办法治愈的,常人有三魂七魄,而你却少了一魂一魄,这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出世就是这样,先天残缺,那可是极为罕见的,几乎万年难遇。可奇怪为什么你活到现在都还没有死呢?一般人如果像你这样,那是活不到周岁就死了,就算一些生命力强的人,也最多活到三岁而已。可你现在应该已经有七八岁了,真是有些神奇。”陆云看着他,微笑道:“看来你比那些大夫要厉害些,仅仅看了我几眼就知道这么多东西,真是了不起。那你能否仔细的看看我的病,看有没有希望呢?虽然我并不在意生死,但我知道,我如果死了,父母大人都会很伤心的。”怪人微微看了看天际,沉思起来。许久,怪人才道:“我可以想办法延长你的生命,但你必须答应我,这件事情不能告诉别人,除了你父母外,不能有任何人知道。而且在往后的十年里,你必须每天来这里见我,你如果做不到,就回去吧,不要轻易答应。我不喜欢不守信用的人。”微微望着天际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轻轻的叹息,或许这样做是错的,不是吗?小孩看着怪人,微微沉声道:“好,谢谢你。我会坚持每天来这里的,并且不告诉任何人。我要好好的活下去,与天争命,让天地都知道,我陆云是不会轻易被你们击败的。”幼稚的声音里,带着坚强的勇气,他要与天一拼。怪人闻言全身一震,是啊,修真之人,哪一个不是在与天争命呢?既然遇上,或许就是注定。既然那样,那么我就与天一争,大不了九天雷劫加身而已,又不是没有见过,就当活动经骨而已,难不成苍天还能奈我何!看着陆云,怪人笑道:“好,有志气,从明天开始,我就教你一种神奇的武学,让你与天争命。十年的时间虽然短暂,但你只要努力,也是会有一定的收获的。有一点你要记住,就是不能轻易施展我传你的东西,更不能传授给别人。”小孩郑重的承诺道:“我会记得的,你放心。我其实知道你是什么人,因为曾经有人对我说起过,你们这一类的奇人异士。”怪人闻言一笑道:“小鬼头,看来你满聪明吗?那你说说我是什么人呢?说准了有奖励。”陆云微微想了一下,轻声道:“你就是常人口中的山野奇人,算命术士口中的修真之人,对不?”说完眼睛牢牢的看着怪人,眼中闪过一丝微笑。怪人看着陆云,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轻笑道:“小鬼头聪明,算你说对一半,奖励将来给你,现在给你也用不上,等你学到一点本事后,再给你也不迟。现在就到我身边来,我们好好聊聊天。”说完手一招,陆云的身体瞬间就到了怪人身边,十分怪异。暮色降临,陆云含笑的离开了那里,回家而去。回到家里,陆云的父母都爱怜的看着这个儿子,眼中满是疼惜。陆云的父亲名叫陆文宇,母亲将张华凤,都是人品绝佳的俊男美女。陆文宇笑着问道:“云儿,今天一个人走了多少地方,可看到些什么希奇的东西?”陆云看着父母。微笑道:“云儿今天遇上了一个奇人,就是村里那些大叔口中的那个怪人。今天云儿与他谈了一天,受益匪浅。他告诉我说,可以传我一种延续生命的方法,但我以后每天都必须到他那里去跟他学习,且除了父母亲外,不许告诉别人。云儿已经答应了他,明天就开始去跟他学习。你们不要担心,那位奇人正是京城中那位相士口中的修真奇人,一身本领高绝,云儿想跟他好好学习,或许可以治愈我的病。”陆文宇与妻子张华凤对望了一眼,开口道:“今天他对你说了些什么呢,能告诉我们吗?有没有关于你病的事情呢?”陆云笑道:“他说了许多事情,也提了一下我的病。他说常人有三魂七魄,而我却先天少了一魂一魄,所以这病是医不好的。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也正因为这,他才打算教我延续生命的方法,叫我明天开始就去学习。”陆文宇闻言脸色大变,神情震惊无比。张华凤看着丈夫,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间变化这么大,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真是奇怪。陆文宇微微抬头,神情惊骇的自语道:“想不到啊,真是想不到,我陆家流传百世的传说,竟然真有其事。或许这就是天意吧。云儿,明天你就去跟那位奇人学习吧,记得好好努力,我和你娘都全力支持你。不管将来如何,你都要勇敢的活去下,坚强的面对一切。”陆云看着父亲,微微点头道:“我会的,我要与天争命,你们放心吧,我不会轻易放弃的。”陆云幼小的心灵里,有着超越他年龄的成熟与坚毅,他从小病魔缠身,无数次与死神抗拒,练就了一副坚强的心志,所以他有着与常人不同的思维能力。陆文宇看着儿子,眼中露出一丝鼓励,轻轻的拍拍他的肩膀,轻声道:“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去学艺。”说完与妻子递了一个眼色,离开了陆云的小屋。夜风中,陆文宇遥望着天上的明月,轻声道:“记得陆家祖谱记载,陆家世代相传有一个神奇的传说。据说陆家的后世子孙中,会出现一个先天少一魂一魄的弟子,那将是陆家的一个无法预测的变异。他的命运谁也说不清楚,这一生充满了传奇。陆家祖训记载,如果出现这人,就一定要他回陆家的祖坟地,取出一样世间只有他能打开的东西,那东西就很可能改变他的一生命运。想不到云儿竟然就是那传说中的后人,我打算等他十八岁或者二十岁时告诉他,让他回去取出那属于他的东西。”张华凤静静的看着丈夫,轻声道:“云儿从小就聪明绝顶,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可惜身体太弱。想不到他竟然有如此的命运,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希望他这一生能够平安,我就放心了。西蜀秦川,山灵水秀,孕育无限神奇,希望在这里,可以为我儿找到一条延续生命的途径。”夜风吹起,丝丝的虫鸣声在山间响起,带着阵阵睡意,陪伴着世人进入睡梦里,慢慢的忘记那一切不愉快的事情。清晨,在悦耳的鸟语声中,陆云醒来,匆匆吃过母亲精心为他准备的早饭,就一个人出去了。张华凤站在门口,望着儿子远远而去的身影,眼中露出丝丝笑意与爱惜。什么时候他才能够长大成人,摆脱病魔,快乐一生呢?或许,没有人能说得清。时光飞逝,转身间春去秋来,一晃,十年就过去了。十年间,陆云由一个瘦弱的小孩,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少年。虽然身体还略为半薄了一点,但这十年间,陆云却再没有病过,身体总是一天比一天健壮,人也越来越聪明,学习东西快速无比。静静的立在山洞前,陆云看着这个教了自己十年武功玄功的怪人,心里对他充满了感激。在陆云的心里,他就是自己的师傅,他教会了自己无数的东西。那是常人百年都无法学会的东西,可陆云学会了。怪人看着陆云,眼中露出一丝欢喜,轻声道:“十年了,你没有让我失望。虽然时间太短暂,但你也学成了我不少的本领,很了不起。你现在有什么打算,是继续跟我学玄奇道法,还是离开这里?”陆云轻声道:“父亲告诉我一件事情,他要我现在,或是两年后,去一个地方,取回一样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打算再跟你学习两年,希望这两年能够有很大的进步,也不枉我跟你的这一段缘分。这么多年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以前做个些什么,现在能告诉我了吗?”怪人笑道:“我的身份你不用太在意,我以前干过很多事情。简单的说吧,我当过三年道士,听过三年佛,干过三年神仙,做个三年的魔,嘿嘿,仅此而已。”陆云闻言,眼神微变,眼中闪过一道奇异的光芒,微微笑道:“看来你是什么都干了,无怪这十年来,你传我的修真法门,包括了道家、佛家、儒家、魔宗、鬼宗五派绝技,真是无所不容。原来你什么都干过啊,嘿嘿,有前途。这最后两年的时间,你是不是传我一点厉害一点的,也免得将来出去,给你丢人现眼啊!”陆云的眼中含着一丝莫测高深的笑意,神情平静而隐含神秘,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怪人笑道:“这两年你想学全我的本事,恐怕别想睡觉了。就算你学全了,没有百年的修为,还也是枉然。修真不同于练武,练武十年可以小成,二十年可以大成。而修真往往是十年入门,百年小成,想要大成,就要看各人的机缘了。记得当天你猜中了我一半的身份,我曾经说过给你奖励的,现在给你也算差不多了。”说完只见怪人从怀中取出一个玉盒,慢慢的打开,顿时一股芬芳传来,十分迷人。陆云看着怪人手中的那株寸长的人形朱参,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怪人看了他一眼,微微道:“你不要小看这株人参,虽然仅仅寸长,但却有极其罕见的来历。这是我当年无意中救下的一株万年参王的本体,后来那参仙得道,为了报答我,就将本体送我,算是报答我的恩情。这株参王,是世间罕见之物,远非一般的千年人参可比。一般的千年人参与千年首乌,对于常人来说,服后可以身强体壮,延年益寿。对于练武人而言,服后可以增加三十年功力,而修真之人服用后,可以增加甲子修为,是世间少见之灵物。但我手中这株参王,对于修真之人来说,却珍贵无比,因为它是万年参王的本体,且参王已经得道飞升,所以这株参王服下后,可以增加十个甲子的修为,那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希望你服下后,两年内能够学有所成,也就不枉我们之间的这一段师徒缘分了。”说完将参王给陆云。陆云轻轻接过,看着怪人笑道:“谢谢师傅相赐,这么多年了,今天终于开口收我这个徒弟了,真是好难等啊!”说完微微一笑,神情有几分像怪人。怪人笑骂道:“你个小鬼头,得了便宜还在那里乱吼。快服下参王吧,我帮你炼化,不然以你现在的修为,没有一个月,你是别想能够醒来的。”陆云淡然一笑,盘腿而坐,慢慢的服下参王。不久只见陆云全身火红,一团烈焰熊熊燃烧,团团将陆云的身体笼罩在里面。怪人脸上带着一丝疑惑的神情,微微的看着天际,自己这样做,对吗?或许人本来就是要与天争命的,不是吗?看着陆云,怪人眼中露出一丝微笑,右手微微压在他的头顶,离他有三寸距离。只见怪人右手掌心一道五色光华流动,瞬间将陆云的身体笼罩在五色光华之中,显得十分美丽而又神奇。陆云身上的熊熊烈焰,在五色光华的笼罩下,慢慢的压缩,伸缩吐息,不时的鼓涨突起,却又被那五色光华压下去。时间慢慢的过去,陆云身上的血色火焰连续七次爆发,都被怪人那神秘的五色光华压住,最后慢慢的溶化在陆云的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天下(第一部灵蕴山河)(一)剑打梨花何欢喜奋死拼搏救天骄公元1279年,元军攻占广州崖山,宋帝投海自杀,南宋灭亡。而这时,先帝之子杨子靖当时刚好一岁。杨子靖,字尚玄,广州崖山人。宋先帝之幼子,其母杨氏是杨过的女儿,所以他是杨康的曾孙子、杨过的外孙子,宋室之后。张含是宫中的侍卫,它在城破之际解救出了杨子靖。“快走!”张含叫道,后面紧跟着的是一群蒙古骑兵,马蹄发出的声音已经盖过了厮杀声和炮击声。张汉背上背着一个还在襁褓之中熟睡的婴儿,他就是神兵山庄世子、小王爷杨子靖,这时他还意识不到自己的命运有多幺紧急,但他是个忠臣,他知道自己背上背的这个小男孩的重要的意义,所以他马不停蹄地逃出皇宫去。“快!抓住他身上的小孩!”一群高傲的蒙古骑兵在张含的后面出现了,他们骑着健壮的蒙古马,飞快的在后面追赶。很显然,他们是受了元帝忽必烈的命令,抓住杨子靖。尘土满天飞舞,而张含已经逃出了皇城,但是,他遭到了蒙古骑兵的堵截。“下来吧,南人勇士!大宋已经被我们天帝国灭了,就不要在垂死挣扎了!”为首的那个蒙古人叫道。他叫赵立新,原来是个南宋武官,后来投降了元军,做了征西将军。张含并没有跟他说话,他拔起缠在腰间的“紫袭双龙剑”,使出一招“双龙出海”,剑气透着寒光逼人的冷气,一下子向赵立新射去。但赵立新是个武功更高的人,他双手合十,从指尖喷发出万道黑光,把“双龙”抵了出去。而这时才回过神儿的他,早已发现张含趁着自己陶醉在自己的武功的时候,使出了“神行大法”,逃之夭夭了。但却在地上,留下了“紫袭双龙剑”。远在千里之外的武当山上,来了两个人,他们就是张含和杨子靖。张含是武当派2;ng”的一声,闪电没有炸到周浩,反而把在一旁围观的史葱明炸到了。史葱明当时的脸变黑了,头发也竖了起来。他气极败坏地一头倒了下去。史悦儿和史芸儿把他抬了下去。“快走!”杨子靖命令道。史豆明背着史葱明使出轻功向上飞,史悦儿和史芸儿在杨子靖的手拉着下也一同飞了上去。屋顶破了两个大洞,而周浩不会轻功,所以没有追上去。“史公子,咱们现在该去那里了哪?”杨子靖看着史葱明,边飞边问。“恩。我想,知道赵立新江湖中人,莫过于栾剑听雨阁阁主张蒙逼了。而他是我的至交,相信他会告诉我们的。”史葱明说道。“是啊。张蒙逼是个少年豪杰,才刚刚二十二岁,就已经是栾剑听雨阁阁主了,还是江七省现任的武林盟主啊!”史豆明在一旁夸奖道。“哦,太好了!”杨子靖的脸上洋溢着欣慰的微笑。一个地宫的门打开了,走进去了一个黑衣女子。她向在座位上正坐着的一个男人说话。“嗯。周浩怎么样了?”那男人问道。“没有杀死杨子靖。”女子道。“哦,‘复活迷魂药’的药效太短了吗?”那男子问道。“不,周好的武功根本打不过杨子靖。”女子道。“下一步怎么办?赵王是不会绕过我们的。”男子道。那女子贴进了男子的耳朵旁,小声地说道:“你就放心吧。我会……”(六)听雨阁迷雾重重牛延卿篡权夺位碧色幽云,杨子靖等人来到了栾剑之山。天际之蓝,让人不绝难忘。具史豆明后来所书《仙侠洗剑录》所说:“惊蛰之日,吾等走于幽梦之域,千连之山,碧云碧水无不沁人心脾。天际万云,朝霞苍诣,雨停非止,碧水东望,雁髯山尚可比拟哉?浩浩呼兮,此为栾剑听雨之地,嶙嶙苍生,淫雨霏霏,弈断弃之渊耳……”“嘿嘿,这就是听雨阁了。”史葱明站在一块巨岩之上,向东望去,对着他们说道。“我们先休息一下吧。”史悦儿说道。“好啊,我也累了。”史芸儿附和道。“行。我们原地休息半个时辰吧。”史葱明说道。在这休息的时候,史葱明让史豆明去探路,而自己却在和史悦儿、史芸儿胡闹。半个时辰过去了,而史豆明还是没有回来。“我们先走吧,也许史豆明都到了听雨阁大厅了呢。”杨子靖说道。“好吧”。史葱明道。“可……可是”,史悦儿正要说,但被史芸儿制止了。史芸儿说道:“放心吧,二哥武功高着呢。”史悦儿放心了下来。“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擅闯我神山圣地。”山脚下的门口,站着一个小童,说道。史葱明急忙从包袱中掏出了五枚铜币,撒在地上。“是!我立即禀告师父!”那小女童说道。“这是什么意思”杨子靖指了指地上的铜板,问道。史葱明笑了笑,边挥动着他的竹扇边说道:“嘿嘿,按照听雨阁的规矩,江湖上不同等级的侠士按照不同数量的铜币以表示身份,最高七个铜币呀。”杨子靖说道:“天哪。”“师父有请。”那个刚才的小女童说道。“等等”,史葱明说道“你师父是谁?”“听雨阁潇仙派爷爷牛延卿。”小童说道。“哦,我要见你们阁主张蒙逼。”史葱明说道。“张真人三天之前仙游了。”说道这里,那女童早已泣不成声。“怪不得,我说这里怎么都披麻带孝呢。”史葱明说道。“你们也穿上孝服吧。”那小女童说道。“好的。”杨子靖说道。“呀!这个孝服怎么还是男款的啊?”史悦儿说道。“嘿嘿,”史葱明说道,“你就将就着穿吧。”整个山路的都是用石头铺成的楼梯,两旁是郁郁葱葱的树木,火辣的太阳当空照,但是雨还是下个不停。“哎,都走了两个时辰了,怎么还不到啊。”史悦儿抱怨着。“快了”,那女童说道“只剩一千三百多阶了。”杨子靖向那个女童的脸上望去,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哦,我叫宋英杰。是栾剑听雨阁潇仙派紫目宫宫主。你们呢?”那女童说道。“哦,我叫杨子靖。”杨子靖说道。“我叫史葱明。”史葱明说道。“师父,就是这几个人。”宋英杰向这坐在座位上的牛延卿说道。“嗯,你们是谁?”牛延卿说道。杨子靖等人都做了自我介绍。“呵。”牛延卿赞叹道,还一边品尝着极品的碧螺春。“上茶,上座!”牛延卿命令手下招待他们。“我们还有一个人,叫史豆明,不知道他来了没有?”杨子靖说道。史葱明听了之后,在旁边暗笑了一下,透出了邪恶的神情。“哦?还没有啊。”牛延卿说道。“嘿嘿,牛爷爷。我们这次来时想知道赵立新的有关情况的。”史葱明说道。“赵立新?谁是赵立新?”牛延卿问道。“就是那个元朝大官的那个……”杨子靖说道。“是不是那个赵王?”牛延卿说道。“对,对。”史葱明说道。“赵王的事情我怎么知道?”牛延卿说道。“赵王可是张蒙逼的至交啊。”史葱明说道。“我可从来没听师父说起过。”牛延卿说道。“不会吧。”史葱明说道。“就是,我真没有听说过。”牛延卿信誓旦旦地说。“那算了,”史葱明品了品桌子上的茶水,用嘴泯了一口,史葱明是个品茶高手,一下子就品出了茶的出处,他说道,“这是什么茶?”牛延卿迟疑了一阵,缓缓地说道:“苏州茉莉花。”史葱明笑了笑,说道:“嘿嘿,这时西湖龙井茶吧。”牛延卿突然一下惊住了,打翻了手里的茶杯。“你说!西湖龙井必须经过住在杭州的赵王的手续才可以买到,你怎么还说你不认识赵王呢?!”史葱明狠狠地说道。“我……我……不知道。”牛延卿开始抵赖。“你这厮……”杨子靖说道。他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从屋外飞来了一只带着剧毒的夺命镖,一下子就射向了牛延卿。宋英杰身手敏捷,反应灵敏。她抽出在袖间的“碧芸扇”,反手一弄,把飞在空中的镖打了下来,一头扎在了地上。上面还附着一张纸条,写道:“小心。”署名是:被你杀害的张蒙逼。“!”他是…………!(七)史葱明杀死仲兄弟众弟子大闹醒武台“你是杀害师祖的凶手?”宋英杰惊恐地怒骂道。“呵!是又怎么样?”牛延卿满不在乎地说道。“原来,你就是赵立新狗贼的同党?”史葱明说道。“哼!专业术语叫‘凌霄’逆党!”牛延卿说道。宋英杰已经气的不得了了,她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就更不用说什么“仁义道德、长幼孝蒂”的了。她再一次使起了“碧芸扇”,向牛延卿杀去。宋英杰飞身一跃,纵向牛延卿的身边。用左手上的匕首,直直地插入牛延卿的心脏。牛延卿后退了几步,铺开了“罗汉阵”,用了一招少林寺的外功拳法“九天避合”。重重的击中了宋英杰的肚子。宋英杰“嗷”地一声,倒了下去。被史芸儿和杨子靖抬了下去。这时,从窗外飞来了一个少年的影子,在牛延卿没有提防地情况之下,一剑杀死了牛延卿,站下了他的头颅。这下可把史悦儿吓坏了,昏了过去。“豆儿。”史葱明叫道。很显然,那个少年就是史豆明。“你怎么回事?”史葱明问道“没怎么。”史豆明说道。“那好。我就杀了你!”。一向不会武功的史葱明,一个重拳打死了史豆明。他又从衣服里,拿出了一个小瓶子,里面装的是“消尸粉”。他把它撒在了史豆明的身体上,顿时,史豆明的尸体和血迹都消失了。大厅只留下了牛延卿的尸体而此时的史悦儿由于昏了过去,她并没有看见史葱明刚才杀害史豆明的一幕。“喂,牛延卿怎么样了?”从外面刚走来的杨子靖走了进来,向满脸横凶的史葱明问道。“没什么。”史葱明用着很低很低的声音回答着。因为正在此时的史葱明已经不再是史葱明了,他现在受了赵王赵立新的手下,就是第五回的那个地下女子的控制了。他因为受了她的控制,杀死了史豆明,下一步,就要杀死杨子靖。又因为她是受了赵王之命,而赵王赵立新就是现在的“紫袭双龙剑”的持有人,而杨子靖却要保他的师兄和江山之仇,准备夺取“紫碧”二剑,恢复大宋天下。而赵立新,却要夺得“紫碧”二剑,称霸整个武林。所以赵立新很着急地要杀死杨子靖。他先制造了“周浩门”事件,准备杀死杨子靖。没想到却被他们逃脱了。所以他又命手下使用“巫蛊混术”,控制了史葱明,在最危急的时刻,杀死了史豆明,还要进一步杀死杨子靖,以决后患。“你怎么了?”杨子靖吃惊地问。“我。我要杀了你!“史葱明说道。史葱明空掌打在了还没有防备的杨子靖的胸部,杨子靖不禁吐了一口鲜血。但这鲜血,却更一步畅通了全身的任督二脉,使杨子靖的功力有所增强。杨子靖他拔出“流光玉女剑”,于史葱明在厅堂打斗了起来。经过了三千八百二十六个回合之后,史葱明被击败了,他被一剑而了结了自己的性命。走出了厅堂的杨子靖,身上溅满了鲜血,走向了演武场,把这一个下午的事情,告诉了在习武的弟子和长老。他们并不认识,但是弟子们还是相信了这个刚刚听说的贵客的话。“我们应该推举出新任的阁主啊。”一个叫王正海的长老说道。“好啊!”另一个叫做王正天的长老说道。“我看,就推举杨少侠吧!杨少侠是名门之后,又武功高强啊!”一个叫做王正月的长老说道。“好!”一个叫做王正地的长老说道。“只不过,按照本门规矩,还是要在醒武台上比试一比。”一个二十九代弟子说道。“好,”大长老说道,“明日午时在此处比武选出新任阁主。”第二日,醒武台。全阁的三千七百弟子都已经就做了。站在台上的是大长老和宋英杰二人。大长老名叫周易,现在也就是个刚刚三十岁的小伙子,未婚,有房有车(驴的),无不良嗜好,有意者请联系,电话:0931-7919610,他在此负责比武的裁判工作。而栾剑听雨阁第七十一代弟子兼天酃派紫玉使宋英杰,负责此次的后勤工作,也就是传说中的打杂。这次比武的双方,分别是栾剑听雨阁世子张厥郢和武当派翠芸剑法传人百翠宫阳龙使杨子靖,他们两个当中,只有胜者才可以继任信任阁主。史悦儿和史芸儿在台下嘉宾席就坐了。宋英杰过去,给了她们一些瓜子儿和两瓶“伊利优酸乳”。史悦儿和史芸儿都和她打了声招呼,但是宋英杰没有理会她们,这可把她们撅坏了。随着周易的一声哨响,低下的观众都沸腾了起来,他们高呼:“王内当,家哨点,松地”(苗语:王者万岁)。杨子靖已经做好了准备,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黄金战袍,一幅大义凛然的样子。而张厥郢却迟迟没有出来,低下的观众有点骚动。“我去看看,你先稳住他们的情绪。”周易对宋英杰说道。周易走进了世子的屋子,而仅仅过了三秒钟,周易惊惶失措地跳了出来,他大呼:“世子被人没杀了!”众弟子控制不住自己地情绪了,他们不顾宋英杰地阻拦,纷纷冲进了世子的行宫。“是他!”一个已经丧失理智的弟子说道,他指向了杨子靖。“抓住他!”另一个弟子反应了过来,说道。“就是他!他为了当上阁主,竟然……”“他……”“……”……杨子靖已经傻傻地站在了那里,他不知道该干什么。虽然人不是他杀的,但是谁会相信这个外族人呢?按照听雨阁的规矩,新任掌门只能在老掌门的儿子中比武选出,但是杨子靖已经破例了,所以有些人对他不服气。更何况出了这样的事,那些反对他的人会善罢甘休吗?他还可以活着走出听雨阁的地界吗?他才刚涉足江湖,就要身败名裂吗?……史芸儿拉着史悦儿,把傻傻呆呆的杨子靖从台上拉了回来。他(她)们三个匆匆地跑出了醒武台,奔向听雨阁的大门口。“站住!”大门口的守卫拦住了她们的去路。“打啊,靖哥哥”史芸儿说道。“不。不要这样。我如果这样出去,定会遭世人误解,还不如以死谢罪,留得一世清白。走我们回去。”杨子靖说道。“不!快走!”史芸儿说道。这时,周易等一干人已经追了上来,他们要杀死杨子靖。杨子靖说道:“人,不是,我,杀的。你们,如果,要,杀死我,那么,就杀吧。”周易道:“杨公子倒是个爽快人,那好吧。”周易说完,便要动手。这时,不会武功的史芸儿奋不顾身,挡住了刺向杨子靖的一剑,倒了下去。一般的无聊电视剧,都会在人生死之时,唠叨一大堆话。而,这个史芸儿,连一句话的时间都没有,就倒了下去。杨子靖走了上去,抽出了他的“流光玉女剑”,刺向了自己的颈部,倒在了一滩血泊之中。整个大门口,就剩下了,史悦儿一个人。她,晕了过去。杨子靖,你一点也不像一个少侠。你也许,有着侠义的性格,但是,却缺少这一个致命的优点,那就是,你为什么受到了人的陷害的原因啊!深蓝色的海,透着迷人的夜色,我飞向了你的内心。也许,只有一个人,可以解救你,他叫做……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
天下普天之下,你们永远与我同在。你们就是我永远的天下。一、米儿荒冢故事初二时,我和米儿同桌。这并不是我们的意愿,我们只想坐原来的位置。然而,天意就是天意。缘,妙不可言。刚开始那一阵子,我们以礼相待,日子不冷不热地过着。我们只把对方当成常在一起的陌生人,没有共同语言。有生活就有摩擦,我们在劫难逃。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我们之间开始迸发火花,火花遇到氧气,开始愈燃愈烈,进而成了一堆熊熊大火,谁也扑不灭。我们的摩擦是外露的,一切不快都会发泄出来,有时真的很惨烈。但是,当大火吞噬掉了尖锐的棱角,将心中的不适应燃烧光时,它也会有熄灭的一天。我们习惯用书信的方式来向对方道歉与倾诉。逐渐地,心与心开始相互接纳。米儿和我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嬉戏,一起听歌,一起谈理想。我们听各种各样的歌,曾为了许多歌而一起疯狂:《东风破》、《七里香》、《PRETTY;BOY》、《旋木》、《挥着翅膀的女孩》、《热带雨林》、《远方》......我们常常在一起躲开众人,到安静的地方放声大唱,唱得天翻地覆。我们谈各种各样的理想,大的,小的。这时,我们才发现我们是多么一样,都有着共同的理想。我们都对上海充满着神往,都不约而同地、莫名其妙地爱上复旦。我们每天想上海、想复旦,想得兴奋、想得无奈。我们和复旦有约定。去年,学校的操场在整修,把那片田野掘得体无完肤。那时,我们有事没事地就去那片田野,去看天、看云、看泥。荒凉的田野,杂草阑珊,雨适意地下。我们蹲在这散发着幻香的泥土之上,猜想着这里是否有着许多虚无飘荡的灵魂。于是,我和米儿将这片即将被厚厚的塑胶掩埋的田野称为“荒冢”,并郑重其事地在泥土上刻划下我们的名字。刻下了,一个海枯石烂的故事。就这样,米儿和我一边讲述着荒冢的故事,一边骑着单车穿越过了我们十四岁的年华。二、梅格牧人魂原我是在初一时偶然与梅格成为朋友的。那次学校让我组织人去办校板报。我记得梅格能画一手好画,便请她来帮忙,她一口同意了。在那一个星期之内,我们来往频繁。后来,我们成了在我认识米儿之前最要好的朋友。梅格喜欢吉它,我喜欢古筝,我们一起痴迷。我们都喜欢周杰伦和方文山,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们都喜欢写诗,写一些别人看起来或许不知所云的诗。后来,我、梅格,还有另外一个班的小男生琰萧琦,我们三人组成了一个诗社。这个小小的心灵的一角――牧人原。那段云淡风清的日子,诗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我和梅格就在牧人原里交融着灵魂,过着我们那牧人般的生活。我们都是牧人,在友情的原野上驰骋。三、蓝萁纯白画布初二,蓝萁在教室里坐我的旁边,我们成了朋友。从小到大,我就一直想要有一个亲生的弟弟或者妹妹让我来呵护,但却没有成为现实。蓝萁和我有着同样的姓氏。她是一个纯洁、善良的小女孩,和她在一起,我就觉得我的愿望实现了。于是后来,这个小巧机灵、干净得像一块纯白的画布的小女孩便成了我的妹妹,我成了她的姐姐。平常她习惯直呼我的名字,我也习惯叫她“蓝萁”,所以我逐渐忘了我们“姐妹”的关系。直到有一天,一件不开心的事让我流下了眼泪。这时,蓝萁来到我身旁,坚定地对我说:“你是我的姐姐啊!”我抬起头来望着蓝萁的眼睛,一双纯洁、善良、温顺而又坚强的眼睛,它们正凝望着我。我立刻抹去泪痕,欣慰地笑了。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妹妹等着我去关心她、呵护她,就这么,一辈子。四、柳儿绿野仙踪在熟识柳儿之前,我以为她是一座神秘的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在熟识柳儿以后,我觉得她是一块美丽的蓝水晶,可望也可及。在米儿和我同桌之前,我的同桌便是柳儿。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时的我们是怎样疯狂地玩耍与聊天的。我们聊许多许多的东西,比如朋友,比如感情,比如生活。我们真的是无话不谈,有什么心事和秘密总是两人一起来分担。在下雨的夜晚,我和柳儿一起回家。我们喜欢去面包店买来面包,边走边吃边聊。我们喜欢在即将分路的十字路口的昏黄昏黄的路灯灯光的沐浴下笑着、闹着、争着踩影子。我们踩啊、踩啊,忘了归去,忘了自我,忘了一切。和荒冢一样,我和柳儿也有属于自己的地方――“绿野仙踪”。这是学校里一片很小很小的树林。我们喜欢坐在最角落的那一张石桌旁,被绿色整个地包围。这时,柳儿就成了《绿野仙踪》里的多萝茜,而我,则是多萝茜身边最好最好的朋友。柳儿和我在同桌的最后一天时,我们一起来到了这个绿色牧场,我们亲手把九百九十九颗芝麻种子播撒在这儿的泥土中。我们播下了希望,但愿这些种子能够盛开洁白莹紫的美丽的友谊之花。这是属于我们的绿色天堂。五、所有人怀思天堂流年似水人如烟,往昔不可追回。如今的我们各奔东西。我迷恋上了我们曾经拥有过的一切,不舍离开。然而,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我们要勇敢。我们要独自长大。从前我以为现实很残酷,我以为我很孤独。回过头来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在幸福的旁边。朋友就是我永远的天下!“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总有一天我会回来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然后告诉你我已找到天堂”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