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4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四(1)班陈锦铭
指导老师:项恒鹏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可能
100字
五年级
散文
又是下雨天
已来不及伤悲
我想抛却
哪怕
是很深的苦楚生命里,
总有那么一刻
让我愿意忘记
忘记所有泪的苦涩
也许因为你给的感动
所以我学着微笑
在忧愁和迷茫之间
这个世界多么繁华
我不在乎是如此忧伤
我亦明媚因为你
因为我深深感动
五年级:牛奶盒子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题目
-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四(1)班陈锦铭指导老师:项恒鹏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广东广州白云区白云区黄石街广外大附小四年级:陈锦铭5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四(1)班陈锦铭指导老师:项恒鹏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广东广州白云区白云区黄石街广外大附小四年级:陈锦铭5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相关推荐
四年级
读后感
400字
-
偷鱼“贼”爸爸喜欢钓鱼,奶奶喜欢烧鱼,而有只野猫喜欢偷吃奶奶做的咸鱼干!这只野猫看起来长的和一般的家猫没什么两样,黑底白纹,还有些黄色斑点,可以说是只杂色猫。眼睛大大的,嘴巴也比较大,耳朵尖尖的。我有很多次都在想:这猫的嘴巴那么大,是不是专门为了吃很多咸鱼干而生的!那天中午,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听到了院子里传来一声猫叫——~喵呜~。我连忙跑进院子查看,只见那只猫正用一只爪子掀开晒台上的纱布,准备把奶奶晒的咸鱼干叼走,猛然看到我正向它冲过来,顿时有些不知所措的站在那儿,我赶忙捡起地上的一个石子向这只偷鱼贼砸去,猫一个闪身躲开了石子,一步就窜上了旁边的院墙,闪电般的逃走了!我只好回到屋子里继续做我的作业。心里想,看你这偷鱼贼再敢来,一定把它逮住!没多一会,第二个回合开始。野猫又偷偷的溜进院子来偷咸鱼。这一次我跟弟弟合作展开了围捕行动。我手里拿一只竹竿,弟弟握着一把水果刀,悄悄的向野猫逼近,可是这个偷鱼贼实在是太机灵了,一下子就发现了我们,爪子往后一缩,就摆出一副要立刻闪开的姿势。我一看不好,连忙用竹竿向野猫就砸,野猫一跳躲开,弟弟忙向野猫挥舞水果刀,野猫见势不妙,立刻故技重施,一纵身跳上院墙,再一次扬长而去!围捕行动再次失败!经过这两次“抓贼行动”,野猫没偷到咸鱼,我们也没有碰到它一根毫毛,算是个平局吧!不过自此以后野猫很长时间都再没来偷鱼了。我想,大概它觉得偷我家的鱼太危险,重新寻找目标去了。大家注意了!说不定这次偷鱼贼的目标锁定到你家了哦!600字 四年级 叙事
-
谁是偷鸡贼2010年11月04日星期四天气:晴“一只鸡,两只鸡,三只鸡……啊!鸡又少了一只!”我们家刚养半个月的小鸡,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哪里去了呢?没有一点痕迹,没毛,没血,好像在这个世界上蒸发了一样。我成了福尔摩斯,到处找证据,搜索着一个个蛛丝马迹,有人猜测,鸡已经到了狗的肚子里去了,因为狗曾经来过,还有俗语说,“狗追鸡”,这更让我们认为狗是嫌疑犯。但是也有人怀疑是水蛇,曾经就有一只水蛇乘夜晚到我们家的鸡窝里“偷”鸡吃。还有人怀疑是猫,但是这却被否定了,猫天天来,可是以前从来没看见它偷过鸡呀!为了不让鸡再少了,我们就用网,把鸡都围起来。晚上鸡进窝了,以为一天平安过去了。我们在吃晚饭,忽然听见鸡窝里传来的一声惨叫,妈妈赶快跑了出去,发现鸡又少了一只。这时,妈妈看到一只花猫从我们家飞奔而去,妈妈赶快赶了上去,它只好丢弃了鸡。原来我们冤枉了水蛇和狗,这坏事都是这花猫干的!可怜我家的鸡呀,十二只,八只入了猫肚。350字 四年级 日记
-
智捉偷饼贼从前在一个原始森林里住着许多小动物。小猫灰灰和小白兔白白是好朋友。有一次,两个好朋友在聊天的时候无意中聊到了妈妈做的大饼好不好吃的问题。灰灰口水直流地说:“我妈妈做的南瓜饼又香又脆,吃了一口就让人永远忘不了。一提起来,我就想流口水!”白白也不甘示落地说:“我妈妈做的白菜饼又好吃又有营养,比你的南瓜饼好吧!”灰灰提议说:“我明天把南瓜饼带来,你把白菜饼带来,我们交换着吃,怎么样?”白白说:“那好,我们明天就在——森林学校见吧,7点半灰灰点了点头说第二天早上,灰灰走在一条水泥路上,心想:我一定要让白白心服口服地说:“真好吃!你明天再带给我吃吧!行不行啊?灰灰女王?”白白呢,则是走在一条石子路上,心想:我一定要让灰灰死皮赖脸地求着我天天都带白菜饼给她吃!她们都没有注意到手挎着的装饼的篮子有点歪了。原来呀,被动物警局通缉了5年的大盗老鼠灰克儿远远的就闻到了香味,连蹦带跳地跑过来钻进篮子里把灰灰的南瓜饼和白白的白菜饼偷了。等白白和灰灰都到了森林学校见面的时候才发现各自的大饼不见了!灰灰伤心地“喵喵”地哭了起来。白白一边安慰灰灰一边想:怎么抓住偷饼贼呢?这时,白白看见了灰灰的鞋子脱胶了。胶?白白突然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大叫:“我有办法了!”灰灰听了,马上就停止了哭泣,把耳朵凑到白白嘴巴那儿……第二天早上,灰灰和白白故意把篮子晃的很厉害,所以大饼掉在了地上。然后灰灰和白白就躲进树丛里偷看。这一次,灰克儿又是大老远地跑过来吃饼。可是,他刚吃下大饼,手就被粘在了大饼上。因为灰克儿把饼放在树上,然后他爬到树上吃。所以连饼带人都被粘在了大树上。这时,灰灰和白白从树丛中跳出来,哈哈大笑。笑了很久,才说:“我们把饼馅换成了一种特殊的胶水,这种胶水无色但有味,吃下去全身都会粘上了胶水,所以你一碰大树就被粘住了!我们要惩罚你,还要告诉你,不劳而获最终会被惩罚的!现在我们要去叫警察叔叔了!”说完,灰灰和白白手拉着手往警局的方向去了。7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
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读后感今天,我读完了《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莎士比亚是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剧作家、诗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这本故事集里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比如《暴风雨》、《麦克白》、《雅典的泰门》等我都很喜欢。故事的主要部分就是每一个故事里的人物按照事情发展来写,每一篇文章中都有一个令人感悟的道理。例如,《奥赛罗》这个故事就让我知道不可以随便就轻信别人的谎言,否则后果会不堪设想。在这些故事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伊摩琴公主。因为她勇敢、善良、坚持、善解人意,为了见自己心爱的丈夫,不顾一切,跟着毕萨尼奥去见自己的丈夫,她忍受着一切痛苦,忍受自己父亲的训斥,她那聪明而优秀的品质,令我感动,更令我赞叹,还令我深深的在心里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中有一篇叫《辛白林》,主要任务是伊摩琴公主,伊摩琴公主很早就失去了母亲,一直很孤独,连自己喜欢的丈夫也被自己的父亲嫌弃,。她假扮成男孩,寻找自己的丈夫和弟弟,最后她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它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生活给你痛苦,只要你心地善良、勇敢、有智慧,生活还是会给你一些幸福的。看完这本故事集,每一篇故事都在我的心里回味无穷。4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海贼王》读后感大家都应该有自己喜欢的电影吧!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电影了,你想知道吗?我就告诉你吧。就是大名鼎鼎的“海?王”,你应该看过吧,这可是在网上鼎鼎有名的。这里面有很多有名的人物,比如说:路飞、索隆、娜美、香吉士、罗宾、弗兰奇、乔巴等……路飞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拥有橡胶果实,是能力者。他可以变2档、3档,2档是全身发热、身体冒烟。3档是可以把手放在嘴上,手立刻变的比身体大3、4倍,有时还可以把肚子变大。他还可以把身体、手脚、头变长,如果有人对他开枪,子弹便会被他弹回来反射到开枪者身上。这几个人物吃了恶魔果实的有乔巴、罗宾、路飞三人。乔巴是鹿,他吃了人人果实可以变成人,可以变成人打人;罗宾吃了花花果实,在哪个地方都可以长出不计其数的手,甚至可以长在人身上。索隆则有三把刀,可以用刀砍人;娜美有一把可以发电的铁棍,能发电,对天发电则会打雷;香吉士他会用脚,踢人,跑步也快;弗兰奇他是个铁皮人,左右手有武器,可发炮。这就是我喜欢的“海?王”,你喜欢吗?喜欢可以去网上查哦!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偷脑的贼》读后感当你看到这个书名《偷脑的贼》时,你一定有很多疑问,比如:脑袋怎么偷?贼为什么要偷别人的脑袋?偷了脑袋用来干什么呢?《偷脑的贼》的作者是我国科学院,工程院的院士潘家铮。它是一本构思巧妙,令人惊心动魄,遐想联翩的科幻小说。作者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还从事文学和科幻创作,是我国唯一一位院士科幻作家。他出版过很多作品。《偷脑的贼》是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它从一种怪病讲起的,我国数学大师吴铭患肺炎离开人世,在去世前突然一个名叫陶辛斋称他自己是大师的传人,并”帮助”他解开了生前即将解开的歌德巴赫猜想。但是后来可怕的事情接连发生,我国大量的“国宝”级科学家纷纷毫无征兆的突然头痛,然后感觉像被电一样全身麻木,紧接着他们多年的科研成果丧失殆尽,对自己的研究竟然毫无印象,无法继续从事科研。一位精神病医生给这种病状命名“震颠型突发老年痴呆症”,他的儿子是个侦探,很快发现这些都是陶辛斋的阴谋。原来陶辛斋发明了一种叫做ITR的技术(中文名字:人类智慧转移存储技术)。他利用这种神奇的发明,可以偷走别人大脑之中的知识和智慧,然后他却变得非常聪明,这样他将要建立陶氏皇朝。最后侦探利用升高电压,将陶辛斋大脑破坏,让他最终变成一名白痴。但是很多科学家的研究成果也随着他的消失而消失了。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如何利用的重要性,ITR技术有很多好处,如它可以在科学家死亡以后,可以把他们的知识和经验提取出来加以存储,然后移植到合适的接班人的大脑之中,这样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人类智慧的延续和发展呀!例如刚刚去世的伟大理论物理学家霍金,我们如果使用ITR技术,将他的理论就可以继续发展下去。但是ITR技术也可以被坏人利用,如果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偷走别人的智慧,就像陶辛斋一样,这种技术也会导致巨大的灾难。所以科学发明是把双刃剑,我们一定要好好的利用它。科技的发展可以使我们能做过去不能做到的事,甚至梦想不到的事。但是科学技术不能无中生有,使你不劳而获。相反,我们必须要支付一定代价。爱因斯坦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世界的一切,推动着进步,是知识的进化源泉。”《偷脑的贼》这本科幻小说,在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的同时,让我脑洞大开,丰富了我的想象力。9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偷书贼读后感“偷”来的人生窗外,正是蝉鸣噪柳时。我在清凉的空调世界里读完了《偷书贼》这本书。莉泽尔这名“偷书贼”和她“偷”来的人生像一粒子弹,虽不大但却精准地击中了我的思想,灼伤了我的灵魂。在那个弟弟死去、母亲离弃她的冬日,莉泽尔偷到了人生中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偷来了对文字的渴望与热爱,在养父汉斯。胡伯曼的帮助下,她偷来了午夜的阅读课,当汉斯注满光辉的银色眼眸注视着她时,她偷来了充盈的幸福感。从此,莉泽尔与文字结缘,密不可分。在敌军轰炸莫尔辛时,没有任何的空袭警报响起,所以很多人都遭了殃,此时的莉泽尔在地下室里书写、重温她的故事。整条希默尔街只有她一人幸存。她把文字记录在纸上,镌刻在心里,而文字救了她。思想被格式化、狂热化的年代,人人只会喊“希特勒万岁”的年代,要想安全就得随身带着《我的奋斗》的年代,犹太人被赶尽杀绝的年代……这,是二战时期;这,是纳粹德国。有什么独立自由的思想可言?有什么对人类的未来有益的文字可言?也许只有像莉泽尔这样心灵没有受到过污染的女孩,才能感受到文字的魔力吧。文字是莉泽尔与他人感情的纽带。因为文字,她能在汉斯的朗读下接受一本一本书籍的浸润;因为文字,她接受了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自制的小书;因为文字,她得到镇长太太的默许去书房偷书;因为文字,在敌军轰炸的防空洞中,她朗读的章节能让所有惊恐的人们平静下来……文字,在战火纷飞的时候,会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力量,会让人发现人性的两面。正如死神在最后说的:“人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在杀戮、掠夺、发动战争,但也有人因为书和文字而被联系在一起,用故事的力量拥抱苦难,用文字坚定着自己的求生意志。在战争年代,莉泽尔在收养家庭中,或许本应是凄风冷雨的人生。但她在汉斯。胡伯曼的启蒙下开始读书,在犹太拳击手马克斯的善意中结交朋友,同时也拥有了永远的挚友鲁迪。施泰纳。这一切都源于那本《掘墓人手册》,她本想以这本书作为母亲和弟弟的纪念,却没想到这是她一切幸运和温暖的契机,仍然是文字,使她拥有了这充满情感的人生。在希默尔街被轰炸后,她一直活到很老很老,但我想这远不是她用文字偷来的人生的终点站,她的灵魂将在死神的怀抱中一直走到很远很远……故莉泽尔偷来了书,其实也偷来了人生。这个人生是用文字细细编织着的,好像一张网,托住了欢笑和苦难,承载着她与周边人的情感。反观当下,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精神若被软化,文字或许起不了丝毫作用。我感到深深的忧虑:若是第三次世界大战发起,又出现了像法西斯那样的反人类思想,有多少人会被欺骗,随即狂热的加入,又有多少人会用文字把自己和他人联系起来,共同拥抱苦难呢?答案是未知的。莉泽尔和她偷来的人生告诉我们,唯有文字才能解救人们的精神,在不可预知的灾难中用文字活下来,哪怕在绝望的境地。古人在石壁上以石为笔,用文字制造文明;今人已经能用语音代替文字,但语音能像文字那样保存得那么久,让后世人都知道吗?我们又正在创造一种什么样的文明呢?在灾难来临时,我们真的有足够的力量去抵抗吗?还是说只能带着软弱的意志服从,而不是用文字去发挥它的力量?这用文字“偷”来的人生,令人深思,提醒我们文字在社会中担任了什么角色。我们创造文字,并不仅仅是为了发发微信聊聊天之类浪费生命的慢性自杀,而是要去做更加有意义的事情。莉泽尔在有诸多禁忌的时代,要用文字去“偷”,而我们却是在和平年代,可以光明正大得用文字充实人生。愿我们能用文字的力量抵抗一切苦难,像莉泽尔那样活下来,不仅偷来了书,偷来了文字,还凭此偷来了温暖充实的人生。1200字以上 读后感
-
偷书贼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笼罩在书页上,轻风吹拂着,手中的书却别样沉重——《偷书贼》,书是那个黑暗世界里唯一的一丝光亮。女主角莉赛尔在清冷的丧礼后,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文字,由此痴迷上了文字的载体——书。书使莉赛尔能够直面苦难,并超越了苦难。这个死神眼里的“偷书贼”,利用阅读救赎了自己偷书的罪行,并完成了心灵的升华。如今,我们坐在柔软的椅子上,伸直腿,把书搁在腿上慢慢翻看,耳边还放着舒缓的音乐。与之相比,我们很幸运,也很可怜。莉赛尔的阅读太过沉重,它承载着拯救的任务。那偷来的一本本书,那些或印刷或手写的字,像一颗颗晶莹的星星,闪耀在十三岁女孩的心里,由此开启了一段沉重却充满希望的人生。在浅阅读流行的今天,我们真的认真读过一本书吗?读书,与我们不是功利的求取谋生的知识,便使用来消磨时光,在读完这个死神讲述的故事之后,我们会不会记起,原来读书是为了铸造一个美好的心灵的?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书架上整齐的摆着从各种书店买来的书。很多都还来不及看,抹上了厚厚的灰。或是随意翻了两下,浅浅的看了后就重新放回了原位,没过多久,又生成了厚厚的灰……每本书都散发着难闻的霉味,无奈,我只得搬出来晒一晒。天气很好,我把书一本本放在阳光底下,手中拿着十分旧的书,拍拍上面的灰尘,随着厚厚的灰一点点被我拭去,阳光下的书面闪闪发光,我呆呆的看着,周围的一切仿佛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久得我都忘了,原来我爱读书……我第一次接触书是通过倾听,我沉浸在那美好的旋律中。那时,妈妈捧着色彩斑斓的童话故事书,静静的坐在床边,银白的月光轻轻的洒在书本上,妈妈的声音仿佛被施了魔法,在那妙趣横生的故事中,显得格外动听:“今天我们来讲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故事。从前啊,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一个美丽的仙境就从这开始了……”月光随着妈妈妈妈的声音拨动着,风儿吹拂着书页,急着想看下面的故事情节。不知不觉,故事就讲完了,我却迟迟不肯睡去,“妈妈,真的有仙境吗?”我傻傻的问。妈妈笑了笑,说:“当然有啦,乖,睡吧。”我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满足的睡了。梦里,我坐在一本巨大的故事书里飞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传说那里就是仙境……紧紧地捧着手中那本见证我爱上阅读的童话书,感受当时沉浸在书中的美好情感,心也变的宁静了。记得我学会认字后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宋词三百首》。我并不是十分理解其中的意思,很多字还要借助查字典来认识,但我并不在意,一遍一遍,慢慢地,大声地朗读着。字字句句都如清水,漂洗着我的心灵。渐渐的,我觉得自己好像能感受到作者的情感,与他分享彼此心里的故事。那时,书脚已被翻得起毛打卷,然而我的心却异常平滑,没有坑坑点点。暮色已在身边聚拢,我将书一本本收起,摆在桌头,没有机械肃穆的正襟危坐着,只是随意的靠着墙壁,以便随时翻阅,静静的,将生活带给心灵的伤痕,一点点抚平。让我们做个偷书贼,偷出书中的一丝光亮。1200字 初三 读后感
-
莎士比亚戏剧读后感莎士比亚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创作对英国乃至全世界文学创作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作品几乎被翻译成世界各种文字、各种新版本和译本层出不穷且历久弥新。此外,莎士比亚的语言已渗入英语国家人们的日常用语中,并且决定了他们对诗的认识。莎士比亚的许多杰作,四个多世纪以来,既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显示出难以抗拒的艺术魅力;又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吸引着无数专家学者共同研讨,成为一门毕生从事的学问,而且随着时代的进展,莎学也随之不断地在拓展更新,没有止境。歌德也曾为之感叹“说不尽的莎士比亚!”这观之不足、钻之弥深的雅俗共赏,这巨大的艺术魅力和深刻的思想内涵的完美结合,说得上是伟大的文学经典作品确切不移的标志吧。《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早期剧作中最复杂和最着名的一部;《哈姆雷特》、《奥瑟罗》、《李尔王》、《麦克白》是代表莎士比亚悲剧最高成就的“四大悲剧”,也是最淋漓地表现其伟大之处的作品,其中尤以《哈姆雷特》在世界上享誉最高,成为世界戏剧史上难以企及的高峰。《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无事烦恼》、《皆大欢喜》、《第十二夜》是莎士比亚的喜剧代表作,尤以后三部最能表现莎士比亚喜剧创作的风格,人称“娇艳明媚的喜剧三部曲”。莎翁同期时代剧作家班·琼斯称颂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期,而归于千秋万代”。我国着名剧作家曹禺先生也说过“莎士比亚剧作的变异复杂的人性,精妙的结构,绝美的诗情,充沛的人道精神,浩瀚的想象力,是任何天才都不能比拟的”。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莎士比亚戏剧》读后感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那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至理名言,已经伴随着不知多少代人走过了他们如歌、如烟的岁月。——题记马克思曾赞赏“英国戏剧之父”莎士比亚说:“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我也不得不为莎士比亚的戏剧所感敬佩,婉转的对话,曲折的情节,都把我深深的吸引了进去。对于《莎士比亚戏剧》这本书,我已沉入其中。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原先的理想被破灭。处于年轻时代的哈姆雷特并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挫折和阻碍,思想十分单纯。好景不长,哈姆雷特的父亲去世了,在德国接受教育的他回国,得知自己的母亲在父亲死了一个月后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在哈姆雷特的心中开始渐渐的对这个世界的事进行了怀疑,他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有很多人可能会讲他母亲的不好,可她母亲本是个善良的人,在嫁与不嫁之间,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哈姆雷特一心想复仇,但他要杀的是他的母亲和叔父,就算杀了他们他又能怎么样?所以流传至今的名言:“生存还是毁灭故事的结尾,塑造了一个十分悲剧的收场,几乎所有的人都死了,而这正是现实所在,他们试图去改变现实,最终什么也没有改变。这种无奈,在每个人身上都有体现,也许这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而《威尼斯商人》在我们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有所接触了,在《威尼斯商人》中,有一个叫鲍西亚的富人女孩,按照她父亲的遗嘱,她得到了三个盒子:一个金盒子,一个银盒子,还有一个铅盒子。其中一个盒子里面装着她的画像,如果哪个男人选择了正确的盒子,那么她将嫁给那个男人。于是,求婚者从世界的四面八方云集到这儿,都希望能得到她…… 威尼斯:镇上有一个年轻人名叫巴萨尼奥,他下定决心要赢得鲍西亚。但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愿望,他需要三千达克特,这可是一大笔钱。而后他向好友,富商安东尼奥求助,而安东尼奥手头上暂时也无法拿出这么多钱,他只能向一个富有的犹太人夏洛克借钱,而夏洛克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如果安东尼奥拖欠还款的话,他将会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巴萨尼奥去了贝尔蒙特,他选择了正确的盒子,铅匣,也就是装有伊人肖像的匣子,也赢得了鲍西亚。安东尼奥在海上的投资全部丧失的消息之后,他决定向安东尼奥讨回借款。在法庭上,夏洛克要求他和安东尼奥的合同能够履行。鲍西亚和娜瑞萨假扮律师,为安东尼奥辩论,使得夏洛克的计划没有达成。鲍西亚同意夏洛克按照契约规定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但是割这一磅肉必须严格按照契约执行,就是不能多割也不能少割,不能流一滴血,也不能因此伤害安东尼奥的性命。夏洛克无法做到,只好认输。这戏剧告诉了我,何事无需太计较,或许太计较也不是什么好事。莎士比亚的作品中诸如此类的成功戏剧还有很多,对于评价《莎士比亚戏剧》,我们应该这样考虑,如果没有莎士比亚本人,根本就不会有他这部无与伦比的作品。1200字 高中 读后感
-
偷瓜贼五莲县实验小学五年级三班刘心茹指导教师:王道芳夏天来了,又可以吃到我的最爱——西瓜了,一想到西瓜,我就馋得直流口水。今天爸爸买来一个大西瓜。看那样子——滚圆滚圆的身子、翠绿翠绿的皮肤、还有那粗壮、黝黑的条纹……真的好想吃啊!妈妈剖开西瓜一看——哇!熟透啦!那软软的、娇艳欲滴的红沙瓤、乌黑油亮的瓜籽、薄薄的瓜皮……。我马上伸出手,想要挖下一块来吃。爸爸制止道;“不许挖!西瓜会变酸的!”当时我是被制止住,但还是贼心不死。午后,爸妈都去休息了,我悄悄溜到西瓜旁,红红的瓜瓤好诱人呀。左看,没人,右看,也没人。我迅速拿起作案工具——小刀,从瓜瓤上挖下一小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迅速逃回自己的房间。吧唧、吧唧,好甜呀!我尝到了偷瓜吃的甜头,于是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最后桌上摆着我的杰作――一个破烂不堪、缺边少角的西瓜,里边有一个个坑坑洼洼,黑黑的瓜子散落一桌子,地上西瓜水横流……爸爸起床后,立马奔向西瓜,一看那惨不忍睹的场面,怒火中烧。这时我尝到苦头了。因为偷吃瓜,我不但被骂了一通,还被“判为”以后不得让老爸买瓜吃!哎,早知道这样,就不偷瓜了……我当了一回偷瓜贼,不过滋味可不好受啊!4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
可恶的偷狗贼作文常熟市谢桥中心小学五(3)班 范莉我家养着一只母狗,母狗的眼睛特别大,叫声十分尖细,温和,正是这样一只温和的母狗,被那些可恶的偷狗贼偷走了,那些偷狗贼真是可恶之极。母狗不久前生下了一条狗崽,幸好我担心小狗着凉,把它放在了屋里,不然,可能连这弱小的小狗也会失去,可是小狗却失去了母爱,以后的这几天,小狗几乎没吃东西,只是喝了点水,勉强维持生命。我真担心再这样下去小狗也会被死神夺去生命的,于是我们就想了一个“万全之策”:在小狗喝的水里掺了点碎米,让它吃下去,它的小生命算是保住了。可它再也没有以前那样活泼可爱了。我决心要让小狗回到以前的快乐之中,于是我每天等它吃完饭,就和它一起玩耍,和它“捉迷藏”,引它像人一样走路……有时我会抱抱它,亲亲它,和它亲热亲热,在我的努力下,小狗一天天地好了起来。我十分高兴!我不希望我的小狗遭受母狗一样的厄运,我痛恨那些偷狗贼,希望他们有应得的报应,我相信总会有一天,他们会得到法律的制裁。4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
《我的“贼”妈妈》--读后感在2009年的某一天,我和哥哥一起去公明买了一本作文书。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崭新的书。无意中,我翻到了11页--我的“贼”妈妈。我心想:妈妈对我们那么好,怎么会当贼呢?这个小作者是怎么想的呀?一肚子的疑问围着我脑袋转,都快昏了。可是当读完这篇作文时才恍然大悟。文中讲述小作者的零花钱不翼而飞,还以为是鬼呢!结果一查可不得了,原来是妈妈的钱花光了。想儿子借,见他不答应,只好“偷”了。因为,妈妈借钱每次都不还,也别怪作者不借给她了。在同情小作者的同时,我陷入了沉思——大人是小孩的榜样,也是孩子的老师。如果大人们不养成良好习惯,孩子们也不能成为好孩子。拿小作者的妈妈来说吧!如果您没了钱就去偷儿子的钱,那儿子如果没钱用了呢?还不会抄家。我认为您应该好好想一下,为儿子竖立一个好榜样!再拿我的爸爸妈妈来说。他们就好多了。在学习上,他们对我抓的很紧。只要成绩有一点下降,他不管怎样都要找到下降的原因,再来采取措施,慢慢使成绩提上去。在生活上,他们会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我真幸福啊!!400字 六年级 叙事
-
幻想涂鸦《莎士比亚的天分》盛夏的午后,少年来到一棵大树下。少年的手指在树上抚摸着,目光急切地探寻着什么。终于,少年的手指停在了树干的某处。少年的名字,还有一个女孩的名字,中间是一个爱心桃的形状,只是不知被什么挖掉了,只剩下一个轮廓。少年的手指抚上了那块空了的爱心桃。晚春入夏。少年站在这棵大树下,低着头,向面前的少女轻轻地告白。“我,我,喜欢,你。”风过,吹得树叶断断续续地飘下来,像是少年支支吾吾的话语。投在地上的影子轮廓轻轻抖动,就像少年紧张得微微颤抖的身形。近夏,少年的手心贴上了另一只手。入夏。少年拉着少女,来到大树下。少年和少女微笑着,庄重地在树干上刻上自己的名字。晴空如洗,几朵白云懒懒地飘着,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在少年少女洋溢幸福笑容的脸上。盛夏的午后,少年第三次来到大树下。一个人。手指在空心的轮廓上划过,有一滴透明的东西沿少年的面颊划过。盛夏的午后,有一个少年在一棵大树下流泪了。少年的头一如当初那样低垂着,靠着树干,沉默着。很久,少年的头才抬起来。他再一次看了看刻痕,深呼吸,转身。她已经不再来这里了。400字 初二 议论文
-
贼的自述我是贼,一个行动敏捷的贼。我还年轻,因为我才不到20岁。至于我为什么要当贼,则是因为我喜欢夜晚,喜欢在夜风中活动。而这,恰好适合贼。我喜欢黑暗,所以我适合夜,而夜,是贼的天下。我是天下第一的武林高手,没有人能够比得上我。武林人士见我行动如此诡异,便给我起了一个绰号:暗影。我倒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它属于我——黑暗中的影子。我就是一个黑暗处的影子。现在,官府到处悬赏我,说抓到了我,赏黄金十万两。原来我的身价如此高呢。有许多人贪图那十万两黄金,纷纷结伴来抓我,却都被我杀了。原因很简单,没有人想到我会是武林盟主。为了不让他们说漏嘴,我只能杀了他们。我不喜欢武林盟主这个头衔,但是他们非要我当,只是因为我有一身绝世武功。呵呵,他们是想讨好我,做我的徒弟吧。不过,他们不知道我是个女的,否则,就不会这样了。时间到了,今天钱员外说好让我去他家喝酒——其实是下挑战书。我去了,又回来了。还真是无聊。那个老头子,警惕性太低了,跟他玩,等到困得要睡着了,他才出招。唉,跟他玩,真是有损我“神偷”的名誉啊!以徐志摩的一句话做结尾: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挥手作别那西天的云彩。400字 六年级 叙事
栏目热门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