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记光阴
窗外阳光炽热,只一点,就足够将人烫伤。一个人,喜欢在屋里静坐,品一口清凉的茶水,然后翻开自己喜欢的书卷,读几篇文章。有时候,偶然读到哪个句子,却发现和自己的心境是那么的契合,便不忍心割舍,一遍一遍的重复着。原来,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个人,和你是那么的相同,好似从一个模板上刻录。
剥落在手边的光阴就这样温婉的流淌着,好似每一个地方,都有那么一段刻苦铭心的故事。盛在那天光下的每一朵花、每一株草,都在浅薄的流年,或多或少的经历一些事,也曾为了一场雨的倾诉而心照不宣,一阵风的挽留而泪流满面。总有那么个季节,你遇见她,从此每一刻都能挤出一个像模像样的故事,每一刻都能盛出最美的笑颜。
生活中总会若有若无的经历一些美好,比如春之落樱、夏之花火、秋之红叶、冬之飞雪。每一个人都会碰到一些深印于心的故事,那些故事纯美而安静、又简单而自然,每一次想起,嘴边都会泛起一丝微笑。而上天与你约定好了相见,也会与你约定好告别。
青春来的时候,万物都在向大地争宠。原来有些词汇就只能写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过了那些日子,就只能在回忆中寻找。还记得那时,躲在学校的铁门后,期许着相见。原来,每一个偶然,都被你写进日记。单纯的喜欢着,没有约定,更不要考虑以后。
就是那种特别的感觉,也许一生都会反复的迷恋。从此,每一个夜晚都所属他人、每一篇日记都是相同的字迹。有些时候,总是感怀时光的无情,还有现实的无义,却没有真正的想过,那些能让人甜蜜但昏却的想像,也是光阴馈赠给我们的礼物。
将所有写过的诗词,都添上平仄;将所有写过的句子,都补上韵脚。从此,山高水阔,途经的每一段光阴,都需要自己亲自修缮。那些羞涩、慌乱的表情,以为可以永远的安插在时光里,永不褪去,殊不知,在某个转角处,竟全都丢失。
过着过着,我们竟需要拾捡别人的故事,来铺垫自己的光阴。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都有那么一段缺口,我们很容易在那段缺口迷失自己。有时候,我们将生活过得波澜不惊、平淡如水,以为这样便是永远。可是,朝代会更迭、时光会流转,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或是一种情感能够在光阴的长河中一直流淌。
人生是一场旅行,可兜兜转转后,还是会回到起点。千里千寻永远抵不过蓦然回首,我们在红尘中行走,并不是为了走到终点。而是在行走中,经过些人、些事,懂得将情感隐藏。那些路过的风景,有一天也许会变化,可是当你路过的那一刹,一定是最美的时刻。
书上的字迹开始模糊,窗外荡起的一阵凉风将我吹醒,才发现已至黄昏。起步出门,望着那西天的云彩一点点的消散,才暮然懂得,没有什么东西能在生命之中永恒存在。我,大概哪天也会老去……
闲话《谈概》
已经不记得《谈概》这本书是去年买的还是前年买的了,可以想见时间之久,说起来自己都觉得有点惭愧。买过来,冷落了人家这么久,才又捡起来读。幸而,它不会言语,要不然还不知要怎样埋怨我了。像是被打入冷宫的妃子,一朝又被薄情的帝王想起,重获恩宠。可惜,好景不长,接下来是更加可悲的命运,将被永远打入冷宫,兴许再也没有人问津。这个比喻有点不伦不类,恰似它的命运写照。看完之后,势必要被搁在空寂的书架上,不知何年何月谁会去翻动下。
看过的书,就这么丢开了,未免可惜。然而,好书太多,我又不能每一本都再重新翻动一遍。《谈概》算不上有趣,刻薄点讲还有几分枯燥。它的命运,不言而喻。无论如何,为了不忘今日读你的这份心情,还是会涂鸦点文字。
回想起来,竟不知如何去概括这样一本书籍,零零碎碎的故事很多,奇人异事兼而有之,古今中外无所不谈。当然,这个古今中外,指的是作者冯梦龙所在的那个时期。一些志怪故事就不提了,毕竟怪力乱神的事情还是不宜宣扬的(其实是本人记不得了)。一些关于爱情的故事,倒是可以读读,譬如说《爱痴》里苦等心爱女子而无果的尾生,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诚如作者所言,乃万世情痴之祖。再如《眇娼》篇中的少年,得一眇娼而视天下双目之女子如无目,又该是怎样的情有独钟呢?作为女子,其实是羡慕她们的,能得一心人,而不去计较生死、美丑、贫富、身份与地位。老话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负尾生之女子,还能再遇到如尾生一般愿意生死不相负的人吗?
问世间情为何物?有人视如敝履,有人奉若珍宝。只盼,有情人遇有情人,痴心终不负痴心。当然,有痴情之人,必有薄情之人。古时,男子滥情者,纳三妻四妾,眠花宿柳,反怪妻子没有度量,不能容人,称为悍妇或者妒妇。这些践踏女子尊严,摧残女性人格的故事,不谈也罢。
其实,除了痴情之外,还有痴迷于其它事物的,比如说,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当然,作者还提到了另类痴迷,主角非人而为畜生,如《痴畜生》篇提到的螳螂怒臂、锦鸡爱羽等。其实,也是借物讽人。不管是物还是人,有些痴可以戒,有些痴不必戒,看我们自己想法如何。
除痴之外,作者还提到愚、迂、误、癖、侈、佻、贪等,这类故事多为讽谏,将深刻的道理寓于其中。余读之后,故事大都记不清了,也就不去无病呻吟了。借用一句话说:此时无声胜有声,欲知其中分晓,还需大家自己去翻阅。哈哈,这是矫情之言,恕我囫囵吞枣,有愧佳作。
因是粗粗而读,写至此处,竟已词穷,只得打住。虽然说所有的信誓旦旦都是擦肩而过的风,做不得数,俺还是想套用灰太狼的一句话:我会再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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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在童年的道路下,随着一天天的成长,在不知不觉中,我好像变的更加孤独,我并不知为何如此,有时会呆呆地望向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仿佛一切都与我无关,我就在自己的世界里活着。孤独就是我的所有——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可脑子里确实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走在沉寂的小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周围只有几间矮旧的房屋,旁边立着一根灰色的电线杆,孤零零的,几声鸟叫声从昏黄空中传来,一切都是那么寂静,一抹阳光从房屋后慢慢射下来,越来越远。突然,停了下来,就这样停了下来,不在动了,周围仿佛都静止了。走着,走着不知走了多久,还是只有我一个人,什么人也没有,或许就该如此吧。夕阳下的我这样走着,一切都是宁静的,什么声音也没有,只有阳光下的我,走在一条寂静的小路上,一直走着,像要走到世界的尽头——这是梦吗?还是真实的,我并不知道。等我再睁开双眼时,一切都消失了,眼前只有昏暗的墙壁。这——是梦啊!又是这样的一天,什么也没有变,还是如此。天空中的云朵依旧漂浮着;地上的草儿花儿依旧生长着;天空中的鸟儿依旧唱着跳着。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没有改变的是生活,改变的是内心,是思想……看着以前的照片,一张张照片上点点滴滴发生的事好像才发生一样,只要一转身就可以看见。可是,一转眼,几个月就过去了,哪些事就只能回忆了。时光啊——时光,你是如此的快,往事逝去,今事又来,一日又一日,一月又一月,刚回过神来,一年就过去了,刚清醒时,小学时光已和我挥手告别,想要珍惜,已是不可能的了。风依旧吹,雨依然打,树木依然生长,太阳依旧东升西落,唯有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们走在这条蜿蜒的路上,已不知走了多远,已不知发生了多少事,仿佛昨天我才刚小学毕业,昨天才刚进初中的大门,可是一切都不是如此,几个月已逝,几年已逝,无法回来了。700字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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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偶记(一)蓝色的心情你问我的心情,我笑了。我的心情,是天空一样的蓝色。我蓝色的心情,有轻风白色装饰它的寂寞,有鸟的翅膀给它希冀,有太阳给它热烈,有月亮给宁静。哪怕风雨,哪怕雷霆,也只是暂时的天气,雨过后将更加明净。如果我高兴,每一个问候都是晴天的声音;如果我快乐,每一个微笑都会有太阳的细雨;如果我喜悦,你就能听到百灵鸟在空中婉转的歌声。你问我的心情,我笑了。(二)午夜书耐不住生活的寂寞,我悄然滑向了黑夜。在洁白的纸上,在深夜写下:窘迫的日子,梦一样的飞逝。今夜,我收拢叶子,用花朵向你诉说孤独之美。一张纸,是聆听灵魂倾诉的知己,默默无闻,却饱含了所有的欢乐与悲伤。一句诗,从大地深处走来,宛若破茧而出的美丽之蝶。日子是掌心里的一只小鸟吗?飞走,便无踪迹了。风,从指间滑落,吹来火焰,掀开黑夜带血的伤口。是谁,敲响了沾满尘埃的门,震碎了一地月光,是我如潭的双眼,滴落清泪?我一定丢失了什么。我与寂寞对坐,偶尔的光亮,让黑夜显得烦躁不安。我一定丢失了什么。窗外的叶片切开我的想象,无数的河流在瞬间的微光里消逝。但,叹息穿透思绪的迷雾,带着新生的力量从梦中醒来。远飘的梦影,如繁花落尽后的残韵余馨。(三)瞬间*永恒谁能说得清什么是永恒?什么是瞬间?原以为一百年是永恒,现在才知道一百年只不过是历史书上的几页。原以为瞬间是时钟“嘀嗒”的一小格,但当人永远合上双眸的那一刻,才明白一秒也可以是永恒。原来,瞬间就是永恒,永恒也只是一个遥远的瞬间。瞬间是疾驰的闪电,但闪电过后便是永恒。瞬间是凄美的音符,但音乐中的爱也是永恒。瞬间是一朵盛开的花,开得美,开得艳。瞬间是一阵热烈的掌声,拍得响,拍得好。花终有凋,幕终有谢。瞬间与永恒亦是美丽。不要执著于昙花一现的绚烂和华丽,因为昙花为了那一刹那沁人心脾,曾无声无息地的积聚力量。不要执著于蝴蝶的翩翩起舞和五彩缤纷,因为蝶儿为了那几天的快乐自由,曾努力冲破束缚它的茧。(四)书写*生活不知什么时候喜欢上了静下心来写东西,尽管写出的很多文字连我自己都看不动,但我一点也不在乎。我写我的过去,我写我的未来;我写我的青春,我写我的岁月;我写我的所想,我写我的所感;我写世上的芸芸众生,也写各个角落被遗忘的故事。我书写,但有时也陷入了迷茫和彷徨。我曾常常对着天空呼喊:生活啊,你到底给了我什么?现在想来,那时真是无知。不要质问生活给予了我们什么,应扪心自问:自己从生活中学到了什么?不是么?有人两手空空,有人丰收丰厚。我一直坚信那一句话:态度决定一切。(五)拥有――你拥有什么?――让我悄悄告诉你:我拥有快乐的心灵,真实的感悟。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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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记_1000字木楠文这个世界,总有你不喜欢的人,也总有人不喜欢你。这都很正常。而且,无论你有多好,也无论对方有多好,都苛求彼此不得。因为,好不好是一回事,喜欢不喜欢是另一回事。刻意去讨人喜欢,折损的,只能是自我的尊严。不要用无数次的折腰,去换得一个漠然的低眉。纡尊降贵换来的,只会是对方愈发地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没有平视,就永无对等。也不要在喜欢不喜欢上,分出好人和坏人来。带着情绪倾向的眼光,难免会陷入褊狭。咬人的,你不能说它是坏狗。狗总是要咬人的,这是狗的天性和使命。也就是说,在盯着别人的同时,还要看到自我的缺陷和不足。当然了,极致的喜欢,更像是一个自己与另一个自己在光阴里的隔世重逢。愿为对方毫无道理地盛开,会为对方无可救药地投入,这都是极致的喜欢。这时候,若只说是脾气、情趣和品性相投或相通,那不过是浅喜;最深的喜欢,就是爱,就是生命内里的粘附和吸引,就是灵魂深处的执着相守与深情对望。这是一场诡秘而又盛大的私人化进程。私人化的意思就是,即使无比错误,也无限正确。有时候,你的无数个回眸,未必能看到一个擦肩而过。有时候,你拿出天使的心,并不一定换来天使的礼遇。如果对方不喜欢,都懒得为你装一次天使。谁也不需要逢场作戏。尽管,一时的虚情假意,也能抚慰人陶醉人,但终会留下搪塞的痛,敷衍的伤。所以,这个世界最冒傻气的事,就是跑到不喜欢的人那里去问为什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没有为什么。就像一阵风刮过,你要做的是,拍拍身上的灰尘,一转身沉静走开。然后,把这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寂然忘掉。一个人,风尘仆仆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要为喜欢自己的人而活着。这才是最好的态度。不要在不喜欢你的人那里丢掉了快乐,然后又在喜欢自己的人这里忘记了快乐。勉强不来的事情,不去追逐。你为此而累的时候,或许对方也最累。你停下来了,你放下了,终会发现,天不会塌,世界始终为所有人祥云缭绕。谁都在世俗的泥淖里扑腾着。有的人天生是来爱你的,有的人注定要来给你上课的。你苦心经营的,是对方不以为意的;你刻骨憎恨的,却是对方习以为常的。喜欢与不喜欢之间,不是死磕,便是死拧。然而,这就是生活,有贴心的温暖,也有刺骨的寒冷,不过是想让你的人生,变得更加丰富,更加完整。在辽阔的生命里,总会有一朵或几朵祥云为你缭绕。与其在你不喜欢或不喜欢你的人那里苦苦挣扎,不如在这几朵祥云下面快乐散步。天底下赏心快事不要那么多,只一朵,就足够足够。贵州贵阳南明区贵阳市第十八中学初一:楠香七日暖10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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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光阴有这么一个古老美丽的小城,多少年来,人们安居乐业,按照自然规律生息繁衍,日子过得平静自在。可是有一天,他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有一天,一个外地商人来到小城的闹市街道,开了一家不同寻常的商店,店名叫做"光阴收购店"。开始,人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没人敢进这个店。后来迎宾小姐给围观的客人分发了广告单和贵宾卡,人们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商店是收购时间的。广告单上写着:1,收购大量时间,每年光阴5万元。2,凭贵宾卡可加价30%,有愿出卖光阴者请进"光阴收购店",可大家都不知怎么收购法。并没把它放在心上,还是该上班的上班,该干活的干活去了。过了几天,有一个外地打工的小伙子来到了这个商店,她看了广告后,心想自己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打工还赚不了1万元。 还不如还不如卖掉自己十年的光阴划算。于是他走进了商店,老板热情的欢迎他,老板拿出一个类似吸管的东西,对着小伙子的身体,按了开关,几秒钟后老板说可以了,小伙子觉得没有什么异样,在镜子前面照一照,只是稍微老了一些,胡子长了些而已。老板从保险柜里拿出50万交给了小伙子。小伙子惊呆了,这么多钱,要打多少年工才能挣到啊,而现在只卖了十年光阴便能拥有了,他高兴的抱着钱回家,买房、娶媳妇去了,再也不用打工干活了。打工的小伙子卖光阴挣钱的消息一下子传遍全城,人们惊讶了,心里不平衡,许多人都来到这个商店,要求出卖自己的光阴,挣一笔钱,享受享受。这个商店的生意出奇的好,出卖光阴的人排起了长龙,人们有的卖掉自己十年的光阴,有的卖掉自己20年,30年,甚至40年的光阴,商店老板忙得不亦乐乎,保险柜里的钱越来越少,收购光阴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哪里知道,就是因为他们一颗贪婪的心害了他们自己。似乎几天之间,人们都变老了,大街上满是银发的老爷爷,老奶奶多了起来,城里的小孩,青年变少了,到处都能看见拄着拐杖的老人。往日的生气没了,而且也没人上班,整个城市几乎"瘫痪了",这时人们这才觉得青春可贵。这个城市的市长着急了,赶紧下令禁止人们出卖光阴,否则要驱逐出城。人们纷纷来到商店,要求老板退回自己的光阴。可老板说:"要退回光阴可以,但价钱必须加倍″。人们虽然怨恨老板心黑,可还是忍痛出高价,到光阴收购店赎回自己的光阴。人们又年轻起来,城市重新充满了活力,光阴收购店的老板也赚了个盆满钵满。人们这才意识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俗语说的真好,纷纷感叹以后可要珍惜时光老人给我们的每一分每一秒,否则浪费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啊!1000字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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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书签房间里家具古旧,灰尘飞舞着,光线摇曳心也摇曳.题记去图书馆借书,不是我惯常的行为.家里藏书够多,足以让我看一辈子,但那图书馆了的书有一些不一般的东西,一如既往的吸引着我前去探询.几年前的一天,我无意间在图书馆了的藏书了发现了一张书签,不大的纸,手绘的无名小花,美丽的花体英文,纸张发黄,字是用铅笔写的,也早就磨的不是很清晰,但上面仿佛散发着一种时光的气息,把我拉回到一个陌生的区域.我闭上双眼,瞬间我来到一个从未来过的地方.阳光温暖,房间里家具古旧,灰尘飞舞着,光线摇曳心也摇曳.我曾一度想把那张书签剧为己有,反复思量便决此念不妥.我读懂了那个人的意思,他造了一个简易时光机让所有人都来分享他的感触,虽然物是人非但东西还是留下来了--心,那时的心留下来了,我不能那么自私它是属于所有人的.我用黑色将那些画和字从新描了一遍,又将它夹回书中,就算是也夹了一些自己的理解,心中很是坦然.某一天,朋友也从图书馆的一本书中翻出一张书签,上面立着一位修眉细眼的女子,眼角挂着一滴兰色的泪,满面哀愁,旁边无任何字迹注释是画在浅蓝色的一张纸上但作者与我发现的那个显然不是一个人.我们开始慢慢感觉的图书馆中的秘密:每个人都要为没有书签的书绘上一张书签.有些书里或许已经有书签了,发现她门时的那种惊喜闭上双眼时感受它传输的故事仿佛在高楼里听雨,又远又近,和宁静融为一体.于是我开始画我的书签,每添一笔,都让我回忆起许多从前的故事美好的哀伤的,一齐涌上来.这些书签被夹在旧旧的书里,沾染了灰尘和历史,变的更加完整就算字画都褪色了它所传达的感情依然是很深的侵在纸里语言和形象都是它们的载体,有了,就能表达出来,没有了,也依然能感受出来.我离开这所图书馆的日子不远了,也就想看进所有的书签.我是很怀旧的人,无论对我的或别人的过去,我都会很感念的去思慕,从中体会它们有多深沉有多美,因为我总觉的有过曾经的人会很成熟,但每个人的曾经都是有限的,所以我在冥冥中搜索所有人的曾经,使它变成一种财富一种光阴留给人们.四季轮回,每一天都会变的不同,都说时间能改变一切,我却觉得时间无法改变对曾经的看法.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那曾经在你心中留下的画面和感受是不变的.就算连画面都忘了--仿佛那些书签----感受也仍然鲜明的留在心中.不妨给自己的生命夹上书签暂且跳过去读下面那页.待到在回到从前--岁月的油墨飘香,历史的微尘飘起------夕阳西下时,都不会遗憾;美人老去时,还仍会感恩,因为光阴给我们一笔财富.人生又怎么能有不满足的道理?1000字 一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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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纪我是莫佳娜,不是别的什么人。我的养母茉莉和养父维多克一直是这样对我说。我是他们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捡到的,就在农场门口。正如你所见的。我的养父母们经营着一家很大的农场,里面饲养了许多魔法生物,像黑色变种魔山羊啦,红奶牛啦这些稀有的动物从养父母的农场里都可以找到。不知道为什么,养父母们没有孩子,所以在他们发现了我之后,欣喜若狂。从不喝酒的维多克甚至开了一瓶极其昂贵的活力树酒,茉莉也高兴得哭了。茉莉和维多克一直把我当成上天赐给他们夫妇的礼物,我想也是这样。因为我就在他们的门口。我才刚出生。夫妇俩每天宠着我爱着我,给我好多零用钱让我去赶集的时候去买自己喜欢的首饰耳环,每天都给我吃喝非常好的食物。我其实也对他们心存120分的感激。最初发现我能力的,是12岁的时候。那天,农场失火。喂养员们大惊失色,吓得到处乱跑。茉莉拉着我的手勉强从火中冲了出来,我看见她烧伤了,但因为她护着我,我的身材又较小,所以我毫发未损。茉莉顾不得自己烧伤了,赶紧跑去找维多克。在找到了维多克之后,火势更加严重了。维多克自己尽管对饲养动物很有一套但是魔咒不是很好。或者说,家里尽管有很多魔咒的书,但是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复杂繁琐的魔咒。灭火需要的是水。可只有百米之外的威立雅湖里有,维多克让饲养工们和自己去运水,让茉莉留下来照顾烧伤的人们。本能反应,我问茉莉:“妈妈,我们这里有人学过魔咒吗?”茉莉歪着脑袋想了一想:“怎么会有呢?如果有的话早就去城里考魔咒证书了,谁还会在一个农场里打工?”“拜托。请让我试试吧。”这句话出口了,茉莉愣了一下。“傻女儿,你怎么会魔咒呢?!”她惊恐地说道,声音响了很多。“爸爸买了很多魔咒书,我私下看过。所以可能会一点。但是没有用过。”我平静地回答,“请让我试试。不会有危险的。我有把握。”茉莉看着我坚定的样子欲言又止。她是默认了。“可是大小姐,主人家里的书全都是高级魔咒,在城里要考出这些证书恐怕要主人的年龄了。你怎么能行?”说话的是管家威姆,这个家伙说话一直是这样尖酸刻薄。这使得茉莉犹豫了。“埃雷索——姆卡图——”茉莉还来不及反悔,咒语就被我高声喊了出来。我的双手抬起来,指了指眼前着火的农场。顿时,大雨倾泻下来。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淋湿了。茉莉和威姆站在大雨中看着我,就像看着一个怪物。惊恐丝毫不亚于着火。我骄傲地指了指已经被大雨浇灭的农场说道:“成功了。”后来,维多克回来了。他十分奇怪的告诉我和茉莉正当他们准备打水的时候,湖水竟然消失了一半。我向他解释道,我用了一个高级转移咒将一半湖水都用于灭火了。维多克一连不可思议。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在三天以后。维多克和茉莉走进了我的房间,让我感觉到了一丝压迫。他们语重心长地说:“莫佳娜,我们两个商量了三天,决定送你去城里的高级魔法学院——亚非丽上课。”1000字 六年级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