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滴透明”到“红红闪烁”
有人说,露珠,在枫叶上红红的闪烁,在荷花上,却有着泪滴似的苍白的透明。没错,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下有着不同的感受,恰如“泪滴透明”与“红红闪烁”。
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美国总统林肯一生经历50多次大的失败,甚至精神崩溃过,而他最终克服困难,不断地提高自身能力,增强自身素质,终于成功地当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如果林肯是一滴露珠,那他坐在美国总统宝座上时的“红红闪烁”不知是用多少“苍白透明”的泪滴换来的。多少次泪滴的苍白透明,多少次哭泣的微弱无助,不懈地坚持与努力,终让他获得成功。
当你失意时,你会饱尝辛酸,尝尽泪滴的苦涩。这时,泪水苍白,沉重地从你脸颊滑落。可一旦你咬紧牙关坚持住,你挺过去了,你就会感受到那曾经的苍白无力的泪滴已变作成功之后红红闪烁的热泪,盈满你的眼眶。那时,你会由衷地感谢上苍让你经历的这些苦难,因为有了它们,你才得以历练,使自己更加优秀。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对新科举子的真实写照。恰如世纪老人冰心所说:“那娇艳的花儿,人们只羡慕它盛开时的美丽与娇艳,却无人去想,它当初的芽,浸满了奋斗的泪泉。”你只看到了新科举子春风得意时喜悦,却未曾看到他们挑灯夜读时的勤奋与刻苦;你只看到别人取得成功时的欣喜,却没想过他学习时的艰难,辛苦;你只看到别人处事游刃有余,有张有弛,羡慕人人夸他成熟,思虑周全,却没想过他当初泪水涟涟,一步一步地举步维艰地爬过一路征程。
空羡慕别人枝头的苹果无用,自己踏实努力才会使那苍白的泪滴透明变为红红闪烁的热泪盈眶。就像努力向世人证明自己的野百合,如果不是它努力,又何以出现百合谷?就像新东方的创始人“俞敏洪”,如果他不努力,何以有今日蒸蒸日上的新东方,又有谁会在乎“俞敏洪”这个名字?空羡慕别人枝头果,空慕他人暖阳照,如若个人不努力,徒为空想徒增愁。你觉得别人得到的很多,却从不想想他背后付出的努力是你的几倍,你羡慕别人骄人的成绩,老师的宠爱,以及家长会时他们父母眉开眼笑的优越感,却未曾悔悟自己的努力程度不够,无法让父母享受那种优越感;你羡慕别人成为“校花”“校草”“男神”“女神”,众人追捧,却不曾明白他们所受的伤害有多深,他们的蜕变过程有多苦?
朋友,别再抱怨生活,切勿埋怨上帝,用自己的实际努力去克服困难,征服一切。或许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正在枫叶上红红地闪烁,而不是只有泪滴似的苍白的透明。不必泪水涟涟,擦干眼泪,大步向前,苍白泪滴终会变为“红红闪烁”,让天地为你震撼,让世人为你骄傲。
“泪滴透明”——“红红闪烁”有时就是那么几步。成功地迈出那几步,你便是生活的强者。
“活”在班,骄傲
(6)班,虽说不是什么大名鼎鼎的班级,可是生活在这里的“童鞋”却是值得骄傲,值得高兴。
那是一次期末考,(4)班的语文、数学、英语的平均分都得到第一名。可是我们(6)班却跟他们相反,嗨,全部倒数第一……想起来都感到浑身起毛,我们班的同学感到非常泄气,对老师来讲,我们这叫“不务正业”,说来也怪,音乐、美术什么的,我们班都得到第一名,每一次活动的前三名都是我们班里的,你说活在这里怪不怪?
这一天放学,本来可以安心走回家的同学们却被李翊君拦住了去路(似乎每一次意外事件都是他人工制造的。)他把门关住,死死的锁紧,回头,朝讲台猛地拍两次,同学们被惊呆了,唯独我知道这件事的背景。说来也气,我和那家伙是同桌,他想做的事情几乎都是先从他嘴里发出的,我上课的时候被他吵死了。
我拿起粉笔抄写了一个群号,又写下名字:炫至尊 6 班。同学们纷纷议论起来,李翊君开口了:“在场的同学们,请有Q的进入Q群,没Q的赶快回家注册!这是我们的学习QQ群!”掌声和欢呼声响起,外面的家长和别班的同学都有点不由自主地抬头向窗户望来。李翊君似乎挺神气。班里的人也都从听“命令
QQ群在一晚上全部同学都进入了,争争吵吵,可热闹了!
聊着关于学习的事件。我们都非常高兴有了这个群,也许,别的班级也没有想这些吧!不过我们班,有一个电脑迷——李翊君,其实他只是想跟别人玩游戏的啦!他的脑子玩的是歪道。
这不,我们班的成绩一涌而上,从最后一名闯进了第一名,体会到了考试第一的心情。
没想到,QQ竟然有这么大的作用。刚来的插班生总会被我们招进去,起先,他们都会被惊死,但是很快,总会跟大伙儿熟悉起来,嘿嘿,这让我们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哦!
这个很大的进步连老师都感到惊讶,谢谁呢?嘻嘻,李翊君做了很大的功劳嘛!
这就是我们的班级,我们的超眩(6)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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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泪(五)回到家中我仍像牛一样工作着,或许已经习惯了,就不觉着这样的生活很累了。母亲就每天照看着大侄子,在他的生长之中我发现时岁月逝的这么容易。我已24岁了,娶了老婆,仍每日的奔波劳作,渐渐盖起了一幢三层小楼。28岁时,我的儿子已经2岁了,我一时意气用事包下了一个山头做采石生意,起初两年的境况不算好,妻和我一直艰难的维持着生计。我知道妻其实很不容易的,孩子都两岁了,母亲几乎没有照看过他,无论生活多难多苦都是妻一人操持,她心里更苦吧,我知道,但我做不了母亲得主,只能看着身体瘦弱的妻一人奔前忙后的。让我欣慰的是妻从来都没有抱怨过,她大概知道我心中也很苦吧!但好运从开都不属于我,山厂又经营了两年,因砸伤了两个人又砸坏了人家的挖掘机,巨额的赔款让我不得不把山长倒卖出去。瞬间我又一贫如洗了,我心中苦涩极了,但想到了父亲的话我又坚持了下来,再创业。32岁时我成了一个包工头,带着村里的几个人帮人家修路,盖房。当然,这几年中也曾痛败过,但是总有一种莫名的力量鼓励我走过一程又一程。40岁时,我已小有成就了,我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便和妻儿住进了城,有几次要母亲来住几天,她都拒绝了,说老人在乡野中生活惯了,受不了城里的空气。直到我44岁时,母亲才肯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但住了十天左右,她突然自己离开了,永远的离开了,之后,我收到了母亲的一封信。“林子,妈知道对不起你,你们兄弟三人中数你吃苦最多了,大道理我也不懂,我也不知道该怎样教育孩子。只是,我知道这个家总得有一个人像你爸爸那样撑起这个家。孩子,对不起,我选择了你,让你吃了这么多苦受了这么多罪。记得你爸爸说过的一句话——人活着就是受苦,但总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你爸还说过,谁受的哭最多谁的生活就会越幸福,因为收紧了哭了,什么困难就都不怕了。儿子,妈真心希望你能幸福的生活着,你的妻子很坚强,你要好好爱她,代妈对她说声对不起。天冷了,记得多穿点儿衣服你已经长大了,儿子,以后妈就不在你身边了,你要好好活着,支撑起这个家,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你已够坚强了。——对不起你的妈妈”读完这封信后我和妻都哽咽不语了,妻俯入我的怀中,她的泪灼伤了我,她确实是个好妻子,我要好好爱她不让她受苦了。儿子已经18岁了我知道该怎样做了,正如母亲说的他该学会自立,学会承担起一个家的重任,总有一天我会随母亲而去的,我能留给儿子的永恒的财产也只有让他变得坚强吧!但是我觉醒的似乎有些晚了,但一切还来得及。我很感激母亲,是她教会我怎样做个合格的父亲,也是她教会我要坚强的面对一切。日夜里读者母亲的那封信,心里总会温暖很多。信上母亲的泪痕清晰可见,在那黑色的夜中盛开的热烈,盛开的妖娆,那是一朵朵盛开在黑夜里的红玫瑰。日夜里母亲留下了多少泪啊,只是母亲的眼泪总是盛开在黑夜中,虽没人能看见,但仍是最迷人最温暖的红。于2009.11.9完10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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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的泪楼下是一片菜地,前些年妈妈给管菜园的老奶奶商量,要了两块来种菜。四周是用砖块砌成的围墙,除了一扇进出的门和一口鱼塘以外,唯一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生长在地头的那一簇红玫瑰了。夏季的一个早晨,我独自在池塘边上踏青,忽然闻到一阵香风飘过。我循着逆风的方向看去,情不自禁的惊呼:“啊,原来是红玫瑰开花了!”处于少年时期的我,难免有一颗好奇的心。于是,便跨步迈了过去。它是刚开不久的,除了这些,还有其他一些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呢!我惬意地俯下身来,仔细地欣赏着它那鲜红的花瓣。终于,我按捺不住的手伸了出去,想近距离地抚摸它。但事情的原委却出乎了我的意料。就在我刚触摸到它那棕灰色的枝杈时,它却毫不留情地“咬”了我一口,我迅速地把手缩了回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它那带刺的枝干刺伤了我的手。其实,这都是我自找的,只顾及它的美丽而不注意它潜在的“武器”,想想,还真是有点憨得可笑!从哪个早晨起,我便开始关注它了。一次,见老人在地里给菜除草,我便走上前去询问她那一簇玫瑰的由来,可答案却令我有点失望!老人说它已经种在这里很久了,在她最初来这儿之前它就已经存在于这儿了。老人的答案虽然让我有点失望,但这簇玫瑰生长的期日却让我有点儿惊讶:它居然在这里生长了几十年了!那时候,这个世界还没有我呢。不知道在这孤独而漫长的岁月里,它曾给多少人留下过美的感受。想想,一簇几十年的玫瑰,在这漫长的轮回中,曾经历了多少的风霜雨雪,而这,又有谁知道?即使是看见了,也只是它那风雨洗礼过后的美丽!久而久之,我习惯了早起,也许是因为它的原因吧。我习惯了它的美,习惯了它的芳香,习惯了它给我的另一种感受。起初的我以为这种美会一直延长下去;可是,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天下午放学,我习以为常地踏着轻快地步伐回到家中。但在踏入那扇门的时候,我愣住了。只见它整簇地躺在那里,奄奄一息;我的心在这一刻仿佛也碎了。我迈动沉重的步伐缓缓地走过去,蹲了下来,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但这一切,偏偏又是残酷的现实!我用颤抖的手拾起一朵花骨朵儿,看着它鲜红的外表就像是被鲜血染成的一样,我的心,也仿佛跟它鲜红的外表一样——在滴血!在我疼惜的泪差点落了下来的时侯,它却比我先流出了眼泪。从它那花骨朵里面,滴出了一滴滴水珠。而那又是那么的晶莹,那么的美!尽管它已经逝去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照常在池塘边散步,虽然很不习惯没有它的日子,但是我知道它已经将根深深地扎在了我的心里;在这里生长,成为我心中的一处美景。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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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泪_1200字早晨的阳光依旧这么温暖,可是对于某一只吸血鬼来说就不一定了“啊啊...又是太阳真是讨厌呢哼哼...”蕾米莉亚迅速拉好窗帘,“太阳还是依然这么丑....”蕾米伸了个懒腰,作为红魔馆馆主的吸血鬼竟然如此悠闲,让人惊奇“呐呐~咲夜,红茶呢?”“这里。”一个一头银色的短发,两侧留着鬓角,扎成小麻花辫,末梢扎着绿色的丝带,身穿女仆装少女突然出现在蕾米身旁,微笑用盘子捧着红茶。“咲夜.....”蕾米端着红茶轻轻抿了一口,“什么事情?”咲夜正在收拾着蕾米的房间但是语气上却没有什么埋怨。[蕾米房间很乱]“你是不是生病了...?红茶....有点苦呢...”蕾米苦笑了一下,转过身去血红的双眼直视着咲夜,她不想使用血族的基本特效“魅力之眼”她要听陪伴自己多年女仆真实的话语。“.....没什么啦~就是睡眠不足而已啦~我再去泡一杯...”咲夜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微笑的解释,从腰间拿出一个古式的怀表瞬间消失不见蕾米沉默放下茶杯,红茶的香味霸占了房间的空气,“咲夜....”“所以说你想让咲夜成为吸血鬼?”一位一头紫色的长直发,末端以丝带扎成一束,两边的长鬓角也扎着丝带,穿着魔法师衣服的少女坐在椅子上看着书本。蕾米无奈闭上眼睛头仰着天“帕琪,你应该早就知道了吧....”帕秋莉依旧看着书本,至于蕾米叫她帕琪的简称她也不想再吐槽了“所以你来找我想听听我的意见?”蕾米点点头:“因为,我不想让她离开我.....”蕾米低下头“.....蕾米,你果然还是不了解人类啊......”帕秋莉突然合上书本抬起头直视着蕾米,“人类的想法和你的不同,不要强行这样她不但不感激你反而对你产生疏远”帕秋莉从身旁的一个小型桌子端起一杯咖啡抿了一口,对于帕秋莉喜欢喝咖啡的习惯蕾米有一点好奇,馆里的人都是喝红茶,可帕秋莉却喜欢喝咖啡,真是古怪的魔法师,从认识她开始就是和咖啡,没见过她喝过一口红茶“是吗......那帕琪你有什么书本是可以让人类活得长一点的书呢?”蕾米跑进书架里面四处张望“....很抱歉,我没有那样的书本呢,不过你可以去问下那个竹林的公主,她有蓬莱药也许对你有用呢”帕秋莉又拿出另一本书接着看了起来“.....那我...”蕾米刚刚想开口一个声音打断了蕾米的话“姐姐大人!!”浓密的金色头发扎成侧马尾,头上戴着被称作睡帽、形状像门把手套似的特殊的帽子眼睛的颜色是深红色,衣服也以深红色为基调,穿着短袖和迷你裙,胸前有黄色的领带装饰,而且背上长着一对挂着彩色结晶的特殊的翅膀的女孩像蕾米跑来“咲...咲..咲夜她.....倒在地上了!!!”芙兰扯着蕾米的手快速跑向厨房蕾米的心都快碎了,心中呆呆重复着刚刚的几个字倒在地上了倒在地上了...倒在地上了....!!!!!咲夜!!红色的血泪从蕾米眼中流出,这是她第一次流泪,而且是为了一个人类而流泪.....初一:凌黎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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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月亮不怕你笑话,咱拉肚子,竟然不小心把感冒胶囊当成了氟哌酸,一夜一天风来雨去,到上晚自习时,已经头重脚轻,飘飘然了。课代表悄悄走到我跟前:“老师,今天的作业才交了17人,还一半没做完。”我说:“真让人生气!(1)班上午就交齐了,一样的作业,你们不是一次了,怎么会这样?”我阴沉着脸,坐在讲台前不再说话,把一个个弯弯的问号,拉成一个个直直的感叹号!不少学生看我真的生气就急忙解释,“老师别生气,今天准备体育加试,跑操场10圈啊!做100个仰卧起坐啊”“作业太多了”……过去,他们谁犯了错误,我都是雷厉风行,丁是丁卯是卯,可今天我不想说话,其实就是没力气说话,就坐着……教室里出奇的静,只听见沙沙,沙沙的声音。这时班长李胜轻轻走过来,笑的很是灿烂,他拿一本书硬塞到我手里:“老师,别生气,你看书,看书就不生气了。”“我什么都不想看!”虽口气硬硬的,可心里的气就消了一般,我扫眼看到那火红的封面,心理顿觉暖暖的。这时李冰也走到我身边,双手晃动着我的肩膀“老师,请你相信你的学生,今天只是特殊情况,今后不会再惹你生气了。”第一排的袁鹏随手捧起刚接的热水:隔着讲台双手递过来“老师你喝水!以后我们好好学就是了。”这时几乎所有的同学停下手中笔,伸舌头挤眼睛,逗我开心,我看到那圆月般红红的脸,星星般亮亮的眼睛,不禁心里一震,谁说我们的孩子不懂关爱?多懂事的孩子啊!说话间也就那五分钟左右,决不超过五分钟,原帅递上一封信,让我震惊的是,近300字的短文全用古汉语写的。他用汉语写文章本不是一次,可这次速度之快,文笔之美,感情之真,让我有点不知道怎么用合适的语言表达当时的心情,拿信的手微微发抖,我只觉得的喉咙硬硬的,说什么都觉得不好,好不容易吐出两个字“谢谢!”接着钟兰、宋莉杰也同时递上一封足足有300字的文章,字里行间都是火辣辣的真诚,代表全班同学向老师说声对不起!我还生什么气呀,只留下深深的感动。我不擅抒发感情,可我知道这情就在书里,就在水里、就在信里、就在心里,就在那一双双亮亮充满关爱的眼睛里。当时由于感动竟然没勇气给学生揭开谜底。下课时我几乎是逃跑似的离开教室。两个女孩子追过来安慰我,趁着黑影我急忙拭去那热热的东西。我说:“傻孩子,老师高兴还来不及呢,哪还有什么气呀!气早被你们给蒸发了,变成雨了”。一直到第二天上课前,我才给他们说明真情:“谢谢孩子们,我真的好感动!好感动!”全班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我们都笑了。你看:那张张红红的笑脸,像一个个红红的月亮,陪衬着那对对眨呀眨的亮星星,教室里出现一道最亮丽的风景。本散文作者:把酒临风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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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石榴燕子去了,有飞回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重绽的时候。可有些事情一旦过去了就无法重返。秋风咋起,外婆家院子里的石榴树又该挂满一串串可爱的小“灯笼”了……也许是那一串串小红“灯笼”实在太美、太可爱的缘故,从小我就对石榴情有独钟小学毕业那年,外婆院子里的那棵小石榴树竟然开始挂果了,这可是它第一次结果啊!我真是又高兴又好奇。在一个秋风萧瑟的周末,我独自在院子里欣赏石榴树上的小“灯笼”,它们红扑扑的脸蛋掩映在绿叶中显得特别可爱。西方圣诞树上的五彩灯笼固然美丽,但那毕竟是人工挂上去的,哪能与这石榴树上的天然小红“灯笼”媲美呢?就在我目不转睛,看得出神的时候,身后传来外婆慈祥的声音:“健健,石榴好看吗?”“太美了!外婆,你也喜欢石榴吗?”。外婆摸着我的头饶有兴趣地告诉我:“这么可爱的果实谁能不喜欢?小时候我也像你这样喜爱石榴,还因偷摘了几颗石榴挨过大人的骂呢!”。或许是回忆往事的缘故,外婆特别能理解我的心理,她和蔼地问我:“孩子,你想不想玩玩这小“灯笼”,尝尝果实的美味?”这还用问,我连忙点头。于是,外婆移动着发胖的身躯朝石榴树走去。看到外婆步履蹒跚的样子,我的心中真不是滋味。外婆小时候家境贫寒,生活艰难,劳累了大半辈子,现在生活好不容易好了起来,却又落下了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一年总要住上一、两个月的医院……来到石榴树旁,外婆吃力地迈上围栏,再用她粗短的手抓住树枝,然后奋力扯下一颗又圆又红的石榴,当她把石榴放到我的手里时,已经是气喘吁吁了。我手捧这颗带有外婆手温的石榴,觉得它是那样的沉甸,这石榴圆圆大大,红得可爱!外婆用那满是老茧的双手把石榴剥开,只见里面的石榴籽似粒粒珍珠般晶莹透亮。摘一粒放入嘴中,甜甜的、酸酸的令人回味无穷。我俩你一粒、我一粒吃得津津有味。外婆说:“真希望我的健健快点长大成人,变得懂事聪明,像这红石榴一样成熟可爱!”还未把手中的石榴品尝完毕,外婆又要去做饭了,看到外婆蹒跚的背影,我的心像针扎了一样,眼泪止不住夺眶而出!我是外婆的长孙,外婆对我百般疼爱,在我眼中,外婆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勤劳、最慈爱的人。外婆,我就要成为中学生了,你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我会变得比以前更懂事的,将来我一定能成为一名出色的男子汉!又是金秋时节,外公家院子里的石榴树上肯定再度挂满了红“灯笼”,真想再次与外婆共赏石榴,但已经不可能了,前年,在我离家到碧桂园学校读中学的时候,外婆因心脏病复发离开了人世。但外婆那慈祥的笑容、勤劳善良的美德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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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拂晓,窗前,我坐于桌旁,蓦然侧首,望红日初升,赏日晕在天幕间缓缓绽开,脑海中掠过对徐叔的追忆。小时候,在我的家乡里,总流传着徐叔的“传说”。徐叔年轻的时候,家贫,靠着自己的努力考进了华师大,边打零工边上学。他不仅得自己挣足学费,还得供起家中的一切开销。他熬完了大学四年,村里人都以为他们家要“脱贫致富”了。没想到,徐叔竟回到了村里做扶贫教师,拿着微薄的工资,干着最累的活,如今已是第六个年头了。每每聊起徐叔,村里的老人常说:“这孩子真‘傻’,活受这罪作甚?唉,他真是打心底里的善良和自强呐!”村里老人的话,让我第一次知道了徐叔这个人。每年只在过年时回乡几天的我,没想到最终是以这种方式认识了徐叔。去年过年期间,疫情肆虐,学校停课,全村封路,不得进出,所有的快递只能送到村口,许多学生的新课本也被拦在村口。此时,徐叔挺身而出,扛起了全村送书的大任。旭日东升,金光从天边缓缓溢出,半只圆盘若隐若现。此时,村里的广播定会传来徐叔说课的声音。那声音,格外洪亮,传遍每家每户,也传进了每个人的心里。夜幕降临,“吱呀吱呀”的声音孤单地回荡在村道里。每次听到这声音,我们便知道,是徐叔开着他那辆破旧的三轮车送物资来了。一天深夜,我家的门被徐叔敲响了。开门,映入眼帘的是穿着沾满了淤泥的防护服的徐叔,在那透明的眼罩底下,是一双布满了红血丝的疲惫双眼。“这几天的菜,顺便帮你们送过来了。”徐叔用那沙哑的嗓音说完,便把一大袋的菜和一袋鸡蛋递给了我,我吃力地接过,跟徐叔道了谢,便想着关门。没想到,徐叔摁住了门,摆了摆手,示意我稍等片刻,便转身去三轮车里翻找着什么。那破旧的三轮车堆满了各家各户的物资,还有一堆堆被垒得高高的书,这些都将原本高大的徐叔衬得那么瘦弱。他双手略微颤抖地递来一沓绑得整整齐齐的书,“新书还没到,你先将就用这个,重点都给你画好了,学习别落下了!”徐叔语气严厉,神情突然变得严肃。我立马点了点头,郑重地接过书。我感谢的话语还未来得及说,徐叔便又重新跨上那辆破旧的小三轮,“吱呀吱呀”地赶往下一家了。我小心翼翼地抽出一本书,翻开那泛黄的纸张,一面一面都是徐叔从彩笔精心勾画、总结出的知识点。难以想象,这厚厚的一本书,是徐叔花费了多少个夜晚,挑灯夜战才完成的!望着徐叔逐渐隐没在路灯下的背景,我顿时心生敬佩,也终于明白村里老人的话,才彻悟徐叔的“傻”。正午,窗外,一轮红日撕破云层,泼撒下耀眼的金辉,万物都被镀上一层淡金色的薄纱。那日光,亦照入我的心原,照着我的前方。1000字 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