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子衿,悠悠我心_1200字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第一次认识钱学森是在小学的课本里,课文中这么一段话让我始终记忆犹新,美国海军的一位领导人曾对美国负责出境的官员说:“我宁可把钱学森枪毙了,也不让他离开美国!”“钱学森至少值五个师的兵力。”当时的我对此并不热心,只是老师总说他很厉害,于是便有了小孩子所谓的崇拜,但这种崇拜并没有持续多久,便被另一种崇拜所替代了。第二次认识钱学森是在感动中国人物榜上,因为比较喜欢看这一类节目,所以那一次在感动中国上看到了钱学森,知道他是我国导弹之父,知道他为了祖国放弃美国的高薪工作…
第三次认识钱学森是偶然看到新闻上播报他去世的消息,那时真的很难过,想着这么一个伟大的人就这么去世了,我想如果当时钱学森没有回来的话,我国的航天事业也不会发展的如此迅速吧?当然这是后话,毕竟他回来了,甚至给我们带来了高新技术…
第四次认识钱学森就是这一次了,说实话这一次更触动我的内心,以前看书听老师讲钱学森的事迹,总觉得很玄。毕竟我们这些90后始终也无法了解那些老一辈的艰辛,甚至缺少了一份爱国的热情,一份为国献身的激情,他们身上所体现的很多优良品质似乎也随着时代的发展渐行渐远…
虽然只是一个多小时的电影,给予我的更多的是震撼,是感动,当然还有些许气愤…
当我看到钱学森与众多中国科技人员夜以继日地为中国伟大的建设事业奉献自我,最后终于取得标志性的胜利之时,我真的震撼了!在当时那么艰苦的时期,竟然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又怎能不振奋人心?
当我听到钱学森说,他在美国学习就是为了报效祖国,甚至为了回国放弃美国的优良待遇的时候,我真的感动了…试问:如今的中国人有多少能为国至此?又有多少那些所谓的“伟人”“能人”早已贴上外国的标签?为什么诺贝尔获奖史上,中国始终是空白?难道中国人就比那些洋人差?NO!NO!NO!世界上如今盛传如此一句话:“美国人的智慧在中国人的脑袋里,美国人的钱在犹太人的口袋里。”这句话足以证明中国人绝对是智慧的化身,那又为什么中国总是落后于美国呢?那是因为很多原原本本的中国人如今已变成了“美籍”华侨…这是多大的讽刺啊?中国这个伟大的母亲用乳汁认真浇灌的孩子们最后竟然用这种方式回报他们的母亲。你们可曾听到你们可敬的母亲在低泣?
当我看到那些美帝国主义者为了阻止钱学森回国,将他关押,处处监视他,甚至以非人的方式对待他时,我不自觉地紧握着拳头;而当我看到所谓的“俄罗斯老大哥”以鄙视的态度对待我国渴求技术的“学生”,我感到我的心都凉了一大截,这是何等的凄凉啊?那种被人瞧不起,被人欺凌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今天的中国早已不是那个受人欺侮的国家,可是为什么,总觉得缺少了什么?航天事业飞速发展,经济也发展的极其迅速…是精神!是品质!是热情!
或许如今的我们生活太过安逸,所以那些曾经我们极为推崇的“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早已被我们丢弃,那些先辈们用汗水和鲜血换来的劳动成果正一点点被侵蚀,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东西丢了可以再找回来,心丢了去哪找呢?钱学森的心在中国,所以他毅然选择回到祖国。可中国人,你们的心到底丢哪了?
江苏常州新北区安家中学高一:慕慕寒雪
乐于助人的同学
说起我们128班的同学,就像一个五彩缤纷的花园,形色各异。有的同学勤奋好学,最难的数学题也难不倒他,有的同学在运动场上像一只敏捷的雄鹰,有的同学的画,画得那叫一个逼真,有的同学的古筝弹奏得如颂如歌。但最叫我钦佩的一个同学,她叫李雨遥,她是我们班的卫生委员,瘦高的个子,一双机灵的大眼睛,性格活泼开朗。我为什么钦佩她呢?因为她是我们班最乐于助人的一个同学,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她每天总是最早一个来到教室,放下书包,便开始在清洁区打扫卫生,直到每个角落都打扫干净了,她才和清洁区的同学整理好劳动工具,开始早读。下午放学后,又是她和教室值日生一起抹桌子、扫地、拖地……打扫完教室,关好窗户,等大家都走了,她才拿着钥匙锁好门离开教室。从一年级到四年级,一千多个日子里,她每天第一个来到教室,最后一个离开教室。
一个早晨,因为昨晚一夜的狂风暴雨,直到清晨雨才停住了。我们来到清洁区,天哪!我们被眼前的景象愣住了,一地的落叶和被雨水打落的果子,全都牢牢地粘在了胶塑跑道上,这可怎么办?这时一个瘦高的身影映入了我们的眼帘,李雨遥大概早就预料到了今天早晨的情况,早早地就来到了清洁区,只见她弯腰,把那些用扫把扫不起来的落叶,一片一片费力地用手捡起来,放到畚箕里。因为有了李雨遥的帮助,我们顺利地打扫完了清洁区,而没有影响早读。
对于我们128班的每一名同学而言,我们每周只做一天的值日生,但就是这样的一天,我们可能也没有认真完成自己的职责,可是李雨遥,她是每一天的值日生!四年来,一千多个日子里,也许是清晨你正在吃最后一口早餐,或是刚踏进校门,又或许是下午你正在运动场上奔跑嬉闹,还是正高兴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可是李雨遥同学正在清洁区,正在教室里默默地打扫卫生!妈妈曾经对我说过:“把平凡的事情做到极致就是一种伟大!”,我想,李雨遥同学身上这种无私奉献、友爱互助、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同学学习!
相关推荐
-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花间蝶舞,看蜂群嬉戏,闻一段幽香,醉一回山头。小桥过的人家,古道里的夕阳西下。枯树旁的他背上行囊,骑上了马。他回颜一笑,我欲语泪先下。寒夜冷了我的心,月下古井映着娇容,似镜中花。我们曾有的许多留恋,却都化为乌有。是造化弄人,还是命运多桀,本不该属于我们的,却阴差阳错的在一起?今宵忆旧年,篱笆旁是你的身影,旧巷里传出的弹唱,我寻着声音,在拱桥下我们相遇。那年月,依稀可见的明亮,照亮了几人心?我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只是想,默默地,也就是默默地注视着你,然后,似水的柔波里流露出一种别样的神情。娇颜带着粉红,心狂跳不停。很久,你说了一句。我依旧记得你说的那一句话。“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我不信神佛,却还是在你离去的时候,我希望能为你祈祷一次。庙里求签,我闭着眼,甩出一支字签。是上上签,我担惊受怕,不是放不下,而是感觉这太真又太假,让我总无法静心。空明的月,夜该如何去度过?凭栏却又凭添几多愁。苍茫月色里看不清任何人影,可我,还是在不断地祈祷,不断的远望,远望那山的尽头,那闪着微光的地方,是否是绝尘而来的你,回来了。何曾有过的小园,你我共赏今月?往事不复回首,今朝却又泪流。是昙花一现的美好,还是昨日黄花今日愁?七月流火,你可知道,这边还有人为你担忧?胡天八月即飞雪,寒光照破将士颜。君不等名利归来,闺阁何有冷落时?500字 高一 散文
-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第一次认识钱学森是在小学的课本里,课文中这么一段话让我始终记忆犹新,美国海军的一位领导人曾对美国负责出境的官员说:“我宁可把钱学森枪毙了,也不让他离开美国!”“钱学森至少值五个师的兵力。”当时的我对此并不热心,只是老师总说他很厉害,于是便有了小孩子所谓的崇拜,但这种崇拜并没有持续多久,便被另一种崇拜所替代了。第二次认识钱学森是在感动中国人物榜上,因为比较喜欢看这一类节目,所以那一次在感动中国上看到了钱学森,知道他是我国导弹之父,知道他为了祖国放弃美国的高薪工作…第三次认识钱学森是偶然看到新闻上播报他去世的消息,那时真的很难过,想着这么一个伟大的人就这么去世了,我想如果当时钱学森没有回来的话,我国的航天事业也不会发展的如此迅速吧?当然这是后话,毕竟他回来了,甚至给我们带来了高新技术…第四次认识钱学森就是这一次了,说实话这一次更触动我的内心,以前看书听老师讲钱学森的事迹,总觉得很玄。毕竟我们这些90后始终也无法了解那些老一辈的艰辛,甚至缺少了一份爱国的热情,一份为国献身的激情,他们身上所体现的很多优良品质似乎也随着时代的发展渐行渐远…虽然只是一个多小时的电影,给予我的更多的是震撼,是感动,当然还有些许气愤…当我看到钱学森与众多中国科技人员夜以继日地为中国伟大的建设事业奉献自我,最后终于取得标志性的胜利之时,我真的震撼了!在当时那么艰苦的时期,竟然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又怎能不振奋人心?当我听到钱学森说,他在美国学习就是为了报效祖国,甚至为了回国放弃美国的优良待遇的时候,我真的感动了…试问:如今的中国人有多少能为国至此?又有多少那些所谓的“伟人”“能人”早已贴上外国的标签?为什么诺贝尔获奖史上,中国始终是空白?难道中国人就比那些洋人差?NO!NO!NO!世界上如今盛传如此一句话:“美国人的智慧在中国人的脑袋里,美国人的钱在犹太人的口袋里。”这句话足以证明中国人绝对是智慧的化身,那又为什么中国总是落后于美国呢?那是因为很多原原本本的中国人如今已变成了“美籍”华侨…这是多大的讽刺啊?中国这个伟大的母亲用乳汁认真浇灌的孩子们最后竟然用这种方式回报他们的母亲。你们可曾听到你们可敬的母亲在低泣?当我看到那些美帝国主义者为了阻止钱学森回国,将他关押,处处监视他,甚至以非人的方式对待他时,我不自觉地紧握着拳头;而当我看到所谓的“俄罗斯老大哥”以鄙视的态度对待我国渴求技术的“学生”,我感到我的心都凉了一大截,这是何等的凄凉啊?那种被人瞧不起,被人欺凌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今天的中国早已不是那个受人欺侮的国家,可是为什么,总觉得缺少了什么?航天事业飞速发展,经济也发展的极其迅速…是精神!是品质!是热情!或许如今的我们生活太过安逸,所以那些曾经我们极为推崇的“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早已被我们丢弃,那些先辈们用汗水和鲜血换来的劳动成果正一点点被侵蚀,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东西丢了可以再找回来,心丢了去哪找呢?钱学森的心在中国,所以他毅然选择回到祖国。可中国人,你们的心到底丢哪了?1200字 高一 散文
-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作文花间蝶舞,看蜂群嬉戏,闻一段幽香,醉一回山头。小桥过的人家,古道里的夕阳西下。枯树旁的他背上行囊,骑上了马。他回颜一笑,我欲语泪先下。寒夜冷了我的心,月下古井映着娇容,似镜中花。我们曾有的许多留恋,却都化为乌有。是造化弄人,还是命运多桀,本不该属于我们的,却阴差阳错的在一起?今宵忆旧年,篱笆旁是你的身影,旧巷里传出的弹唱,我寻着声音,在拱桥下我们相遇。那年月,依稀可见的明亮,照亮了几人心?我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只是想,默默地,也就是默默地注视着你,然后,似水的柔波里流露出一种别样的神情。娇颜带着粉红,心狂跳不停。很久,你说了一句。我依旧记得你说的那一句话。“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我不信神佛,却还是在你离去的时候,我希望能为你祈祷一次。庙里求签,我闭着眼,甩出一支字签。是上上签,我担惊受怕,不是放不下,而是感觉这太真又太假,让我总无法静心。空明的月,夜该如何去度过?凭栏却又凭添几多愁。苍茫月色里看不清任何人影,可我,还是在不断地祈祷,不断的远望,远望那山的尽头,那闪着微光的地方,是否是绝尘而来的你,回来了。何曾有过的小园,你我共赏今月?往事不复回首,今朝却又泪流。是昙花一现的美好,还是昨日黄花今日愁?七月流火,你可知道,这边还有人为你担忧?胡天八月即飞雪,寒光照破将士颜。君不等名利归来,闺阁何有冷落时?550字 高一 散文
-
悠悠子衿,吟吟我心暮雨成想,望君归。水光净月,一如你俊颜,承袭白衣如若初见,忘年回首已消损了红颜。——题记十月的官路是那么的萧索,却不及我半分心凉。落叶已然落下,飘转着璇落在我身旁。坐于菩提树下,提笔却迟迟不下。微敛眼帘,投下一片阴影。奈何已然忘记?君傲然的身影。。。。。。任白衣飘飞,把岁月的美好带走。红颜早已消散,留下的只是沧桑的痕迹。曾经不顾一切的追寻早已放弃,也许你的幸福便是对我最大的慰藉。风花雪月早已散去,独留无尽的思念如影随形。就这么浑浑噩噩的度去,直到菩提树花绽放。一花一树木,一草一菩提,何时你也曾对我说:“子衿,我许你菩提树开也不分离。”可笑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你喜欢的不过是我可以就她的内丹。。。。。。可是,你可曾想过,没有了内丹,我也会随风而去?可你总是不愿给我我想要的回答,哪怕只是谎言我也愿意?“子衿,你是菩提树妖,你没有了内丹也可以再练,但是小倩没有你的内丹治疗,她会死的。。。。。。”眼睁睁的看着你取走我的内丹,心静如明月,是啊,你从来都没有爱过我,多说那些又有何用?其实。。。。。。子君,但年你遭人暗算,中了西域七日散,我拼死把毒引入我的体内,没有了内丹的压制,就算我是妖也回天乏术啊。。。。。。当年你走的事那么的决绝,可笑我还想卑微的挽留。。。。。。万年的折磨,我磨完了所有的傲气,早已在菩提树下安家。靠在树上,任嘴角黑色的血液流淌,迷离的看着菩提树,喃喃道:“菩提万年开一次,现在他又开了,可你却不在了?罢了,我也要走了。。。。。。”发丝最后一缕黑色消散,我缓缓的闭上了眼,结束了,这一切终究还是结束了。。。。。。子君来到菩提树下,朝我走来。他慢慢的弯下身,还是那么的俊美非凡,他柔声说:“小懒猫,我回来了,当初对不起你,让你失望了。。。。。。今天,菩提树又开了,我回来赴约了,你怎么还在睡呢?”他抱起我,脸色变得苍白,惊恐的说:“怎么会,不会的。你是佛祖身旁的菩提树皇,只不过没了内丹,怎么会死呢?不会的,不会的!你还在气我对不对?你说话啊!”我也想回你啊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900字 高一
-
子衿一位女子,站在城楼上,踱来踱去,踱来踱去。她是在等那位她的心上人。她眉头打结,清风吹起她的发丝,她饱满的额头,小巧的鼻子,如樱桃般的小口,看起来稚嫩多了,这模样大概也就十六、七岁。他怎么了?一般每天在这个时候,夕阳快要落山,天空中染起一点绯红时,便是他们相约在城楼见面的时候。他是不是遇到了点小麻烦,耽搁了?再等等吧,他会来的!她打结的眉毛松开了,轻扶着城楼,向远处绿树房舍望去,街上人来人往,为什么唯独不见她的心上人?清风又一次吹起了她的发丝。她想起昨日离别时,他轻抚着她白皙的脸庞,柔声说道:“天色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家人该担心了,放心,你明天还能见到我,后天也能见到我,以后的每一天你都能见到我,放心吧.”她不舍的点点头,也不好说什么,都怪这该死的矜持。真想冲到他怀里,抱紧他,缠着他,一辈子,都不放,都不放了。诶!她看向远处的眼睛有些朦胧,是太想他了吗?他到底在干什么?怎么不来了吗?是先生布置了太多事务吗?天都快黑了,再忙也应该来了呀!她捋了捋额前的发丝,失望的收回了远望的目光,抬起了脚步,这就要走了吗?不再等等吗?还是再等等吧,说不定他正跑着向她赶来呢。还记得第一次见面,就是他向她跑来,不过是因为上学要迟到了,撞到了她,他们一见倾心,就这样认识并喜欢上了彼此。他那青绿的衣领,佩玉的绶带,温柔的笑容,修长的身姿,使她沉沦。一遍又一遍的印在她的脑海,无法相忘。他是不是也正想着她呢?点评:行为描写用词讲究,准确到位,系列动词逼真地凸现了人物的心理状态,点明了人物的性格特征。心理过程真实细腻,人物的想法、态度在读者面前一览无遗。环境描写客观真实,环境为人物的性格服务,更好地解释了人物性格形成过程中的来龙去脉。700字 高一
-
青青子衿,呦呦鹿鸣第三章—莫名的关注林沁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云景的脸,林沁在心中暗想:她来找我干什么?她不是夏沁的人吗?难不成,也是来笑话我的?这群人还真是无聊。林沁看了看云景,而云景,好像知道林沁在想什么,微微一笑说;“你别多心,我是真心帮你,就算是今天早上的道歉吧。”林沁一听,也不好说什么,将卷子给了云景,云景看了看卷子,分丢的惨不忍睹,看来林沁的数学不是一般的差。林沁看到云景的神色变化,一把将卷子抓回来“云大小姐,看够了吧,我的成绩很差吧?心满意足了吧?那么,你可以走了吗?”林沁毫不犹豫的下了逐客令,果然是来嘲笑自己的,她就知道,没人会关心她的,这个新来的转学生也是一样,只要是夏沁的人,都不会安什么好心!林沁说完,再也不看云景一眼,低头忙自己的事。云景看了看林沁,叹了一口气,就走开了。这件事很快过去了,云景再也没来找过林沁,她自己也有了好多新朋友,只是常常会看向林沁的角落,眼神带着落寞与无奈。林沁还是那样没人搭理,安静的在自己的角落,做自己的事情,倒也轻松自在。至于夏沁,她也懒得来找林沁麻烦了,马上期中考了,她想再次坐上全年级第一的交椅,虽然林沁自知自己可能连年级前100名都进不到,但她任然在努力,就像一颗自生自灭的小草。还有下一章!初一:赵茹?450字 初一 读后感
-
心_1200字刚读《小王子》这本书时,只觉得它好神秘,好奇妙。它的文字很简单,很朴实,但是它散发出的魅力让我无法抵挡。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的星球上,:只有两座火山,一朵花,一个小人。挪动椅子就能欣赏日出和日落,三棵小面包树就能霸占所有的空间。但是,小王子很爱他的星球,很爱他的玫瑰花。小王子是一个孤独的人,很长一段时间,他一个人住在星球上,唯一的乐趣就是看日落,有一天竟然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小王子又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不过心地善良、天真无暇,非常富有同情心,比如他和花儿的感情,他对花儿的怜惜,花儿对他的依恋。不过有一天小王子和花儿不知何故闹了点别扭,离开了自己的小星球,开始了拜访其他星球的旅行。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遇见了自言自语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人,醉醺醺的酒鬼,忙的不亦乐乎的商人,辛勤工作的灯夫,不把花儿放在眼中的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美丽的地球。小王子遇到了一只等待爱的狐狸,那狐狸说:“驯服我吧。”,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驯服”,那狐狸说:“驯服就是建立关系”。小王子听后有点明白了。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小王子驯服了自己的玫瑰花,现在,他们已经不能分开了。是彼此的小王子,是彼此的玫瑰花了。于是他答应了狐狸的要求。狐狸得知小王子爱玫瑰花后狐狸带着小王子看到了山下的5000朵玫瑰花,个个都是娇滴滴的,个个都芬芳迷人,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原来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那一朵,自己星球上的那一朵。但小王子也知道自己星球的花儿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因为那是属于他自己的花儿,是他驯养了它、浇灌了它。小王子和狐狸告别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似懂非懂。当我第二次读这本书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当我第三次读这本书时,有了深深的感悟。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来自己从未知道的世界,但是,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每个人都是一样,当我们开始寻找,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现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六年级:赵士晴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骆驼祥子》读后感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不要丧失自己的理想——《骆驼祥子》读后感贝蒂曾近说过,人有了坚定的信念才是不可战胜的,老舍的笔下,祥子诠释了这句话,祥子只是一个北京马路胡同上的一介车夫,长得虽五大三粗、被人叫做傻大个,但他那年轻充满热情心中却装有着一个“伟大”的梦想,陪伴他走过十几年的拉车生涯。祥子每日穿梭于大街小巷之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拉着车,他日益成熟心中却默默地怀着一个梦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吃任何的苦、留更多的汗。几年来他省吃俭用,终于用那宝贵的一百元买来了他人生中第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这使他欢喜。但是老天却与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他的车被士兵们强行夺去,却更加坚定了他买车的信念;之后的他拿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又因虎妞的死而被迫卖掉安葬虎妞。随着岁月的推移和那社会中滋生的黑暗,祥子走向了人生的灭亡,变的贪婪奸诈,不断地去攻击与压迫他人,变得行尸走肉,当年他的买车的理想,早已随着他的变化而泯灭——祥子成为了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祥子对自己梦想的执着,令我们不住的叹息。有人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祥子的那一百元大钞可以随心所欲的挥霍,却义无反顾的买下了那辆车,他为了自己实现的愿望而满足而快乐,为了自己今后能够拉着自己的车奔于街道胡同中,而感到自豪;每人的心中的确有着理想,但是真正的实现了自己理想的人却寥寥无几,一个诱惑、一句劝你放弃的话语便会削减你的信心、令你放弃。实现理想的道路上不是一帆风顺,常常充满了坎坷与艰险,只有那些对着自己理想坚贞、永不放弃的人才能够笑到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到达自己成功与喜悦的彼岸。祥子的命运是悲惨的,几起几落的人生打击,令他早已无力去面对自己的理想与现实的黑暗,当时的社会从不给予善良的人出路,悲伤、悲愤,祥子的理想随风而去,正如那默默奋斗中甘心落寞的人们;黑暗不断的蚕食着社会的光明,无声的改变着落寞者们的心灵,失去那个最初的自己。从小便听说过一个故事:有一个人由于大旱而去挖井,他一口气挖了十来个井,却都绕开继续挖下一口井,路人见了问他为何不继续挖下去,他说挖了这么久,下面肯定没水。最后空手而归,而那个路人沿着他的痕迹继续向下挖,没挖几下便见得泉水涌了上来,十个井中有七八个有水。对自己没有性心的人就如同那个半途而废的挖井人一般,也许再坚持一下便会获得成功,却由于自己的刚愎自用与动摇了的信心,而与成功擦肩而过,人生的道路之上,成功的财宝永远只留给那对自己充满信心,对自己信念坚定不移、永不放弃的人而设。而这笔财宝,祥子失去了。而我呢?憨厚老实、踏着大步拉车的祥子与奸诈狡猾、行尸走肉的“祥子”是一个对比,信念的坚定与失落的放弃又是人生取胜的关键点,坚定自己的信念,成为人生道路上的大赢家。初二:hhlpgh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
《骆驼祥子》读后感_1200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题记“骆驼”与“祥子”好像没有关联吧?但是将它们合并到一起,就成了《骆驼祥子》。《骆驼祥子》以照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的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坎坷、悲惨的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祥子来自农村,他老实、健壮、坚韧,如同骆驼一般。他最大的愿望和梦想只不过是想拥有自己的一辆车,但到最后他的希望被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磨灭了,他对命运的抗争只能以失败告终。到小说结尾,祥子已经麻木、潦倒、好占便宜,已经成了行尸走肉。在那个社会是不会让好人有出路的,而祥子仅仅是当时下层劳动人民苦难生活的缩影,确切地说,他不仅仅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还是旧社会的牺牲品。祥子,像骆驼一样的人。他有着小生产者所共有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虽然那理想并不算高:有一辆自己的车,自食其力,能娶上一个健康、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他要强,虽然在那个黑暗得不能再黑暗得旧社会中但他对于困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不放弃。不幸的是最终被打败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祥子遇到困难时那种不放弃的精神。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做完做好该做的。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能够丧失信心,丧失了信心,就失去了一切,就会被困难打倒。我觉得普希金的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能够激起我对生活的希望:“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要来临……”看完《骆驼祥子》对于一些事情也有了一些想法。之前曾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某先生经过某地,看见一个老人倒在路边,出于好心便把老人送到了医院,还帮老人付了医疗费。正准备离开,老人的子女赶到了却说是救老人的先生将老人推到在路边的。因为在老人摔倒的路段上没有摄像监控,而当时看到其救助老人的路人也不知所踪,所以那位先生百口莫辩。无奈之下,赔了一些钱。他认为失去了一些钱是小,但自身的清白名誉受到了诬蔑是大,所以他并未放弃。整整花费了两年多的时间,终于找到了当初的目击证人,证明了自己的清白。我认为习大大的“正能量”这个词说得非常好,但是啊,“正能量”依照这件事情而论可以说用的不好。此时就有人会问,你刚才说“正能量”好,现在又说不好,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其实,就近而论每个人都应具有“正能量”这点不假,但在用它做好事之前要学会灵活,要懂得方法。就针对上述事件来说,方法就是在帮助老人之前先找几个证人,或者看一下周围有没有摄像监控。这样等到东窗事发时,别人想诬陷也诬陷不起来,所以有“正能量”帮助别人是件好事,但在必要的事情上也要多动动脑筋。《骆驼祥子》使我受益良多,对于事物也有了一些新的看法和想法,希望大家有空时也能去看几本有益的课外书,去细细阅读,好好品味一番。初二:翁灵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
《骆驼祥子》读后感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祥子是旧北京三十年代的年轻车夫。他相貌一般,块头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打杂。车子——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祥子所爱的小福子也离开了人世,祥子人财两空。从此,祥子憎恨任何人。他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拉车不勤快了,干脆不拉车。他开始骗钱,借钱不还,甚至为钱出卖别人。祥子彻底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小荷作文网www。zww。cn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人是虎妞。在当时,这样的女子少有。她的形象最鲜活。她是“母夜叉”,谁得罪了她,她就会骂街。她横冲直撞的语气,撇撇嘴的样子,和祥子说话时半笑半傲的口气,在书里是那么生动。要不是说她的年龄,我准以为是十八、九岁不懂事儿的女孩儿。但回想她想出的骗局,演出的戏,她和老爷子顶嘴的词儿,又觉得老练。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利,刻画出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生省,故事离奇感人。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黑暗,希望曾是那么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那雄鸡病危的年代!四川成都成都铁路局成都铁路职工子弟中学初一:14592828681200字 初一 读后感
-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第一次认识钱学森是在小学的课本里,课文中这么一段话让我始终记忆犹新,美国海军的一位领导人曾对美国负责出境的官员说:“我宁可把钱学森枪毙了,也不让他离开美国!”“钱学森至少值五个师的兵力。”当时的我对此并不热心,只是老师总说他很厉害,于是便有了小孩子所谓的崇拜,但这种崇拜并没有持续多久,便被另一种崇拜所替代了。第二次认识钱学森是在感动中国人物榜上,因为比较喜欢看这一类节目,所以那一次在感动中国上看到了钱学森,知道他是我国导弹之父,知道他为了祖国放弃美国的高薪工作…第三次认识钱学森是偶然看到新闻上播报他去世的消息,那时真的很难过,想着这么一个伟大的人就这么去世了,我想如果当时钱学森没有回来的话,我国的航天事业也不会发展的如此迅速吧?当然这是后话,毕竟他回来了,甚至给我们带来了高新技术…第四次认识钱学森就是这一次了,说实话这一次更触动我的内心,以前看书听老师讲钱学森的事迹,总觉得很玄。毕竟我们这些90后始终也无法了解那些老一辈的艰辛,甚至缺少了一份爱国的热情,一份为国献身的激情,他们身上所体现的很多优良品质似乎也随着时代的发展渐行渐远…虽然只是一个多小时的电影,给予我的更多的是震撼,是感动,当然还有些许气愤…当我看到钱学森与众多中国科技人员夜以继日地为中国伟大的建设事业奉献自我,最后终于取得标志性的胜利之时,我真的震撼了!在当时那么艰苦的时期,竟然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又怎能不振奋人心?当我听到钱学森说,他在美国学习就是为了报效祖国,甚至为了回国放弃美国的优良待遇的时候,我真的感动了…试问:如今的中国人有多少能为国至此?又有多少那些所谓的“伟人”“能人”早已贴上外国的标签?为什么诺贝尔获奖史上,中国始终是空白?难道中国人就比那些洋人差?NO!NO!NO!世界上如今盛传如此一句话:“美国人的智慧在中国人的脑袋里,美国人的钱在犹太人的口袋里。”这句话足以证明中国人绝对是智慧的化身,那又为什么中国总是落后于美国呢?那是因为很多原原本本的中国人如今已变成了“美籍”华侨…这是多大的讽刺啊?中国这个伟大的母亲用乳汁认真浇灌的孩子们最后竟然用这种方式回报他们的母亲。你们可曾听到你们可敬的母亲在低泣?当我看到那些美帝国主义者为了阻止钱学森回国,将他关押,处处监视他,甚至以非人的方式对待他时,我不自觉地紧握着拳头;而当我看到所谓的“俄罗斯老大哥”以鄙视的态度对待我国渴求技术的“学生”,我感到我的心都凉了一大截,这是何等的凄凉啊?那种被人瞧不起,被人欺凌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今天的中国早已不是那个受人欺侮的国家,可是为什么,总觉得缺少了什么?航天事业飞速发展,经济也发展的极其迅速…是精神!是品质!是热情!或许如今的我们生活太过安逸,所以那些曾经我们极为推崇的“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早已被我们丢弃,那些先辈们用汗水和鲜血换来的劳动成果正一点点被侵蚀,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东西丢了可以再找回来,心丢了去哪找呢?钱学森的心在中国,所以他毅然选择回到祖国。可中国人,你们的心到底丢哪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以上 高三
-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杜威喜欢在闲暇之余漫步于学校的小道,秋风轻缓,却带了几分凉意,远处的桂花暗香浮动,时光静谧,有种慵懒惬意的气息。道边的枫叶,已经被季节染红,踩上去沙沙作响,是他喜欢的声音,细碎、绵延、厚重,像生命的乐章。找一片安静地地方,一本书,整个午休就这么度过了。大多的时候,杜威是安静的,不同于其他男孩子喜欢篮球,喜欢运动,喜欢玩闹,一首曲子的旋律,一个动人的故事,一次独处时的冥想,都可成为他的世界了。有人说他的性子像个女孩子,有着一种独特的恬淡,他也不恼,依然享受着自己的清欢。当杜威正看的入神时,身边传来了清脆地声音:“您好,能帮我拍一张照片吗?”杜威抬头,女孩腼腆地朝着他笑,微圆的脸颊带着一点粉红,一袭青色的雪纺裙,手捧着自己的手机,娉婷玉立地站在自己的面前。一个让人看着很舒服地女孩,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杜威这样想着。礼貌地说道:“当然可以。”杜威从未见过一个人在特意拍照的情况下,能够展现出那么自然的表情,随性地姿态,风从她发肩走过,枫叶在身边轻舞,裙袂荡漾开的是她宁静的笑靥,与身边的一物一景,恰到其分的融合在一起,自自然然,大大方方,似乎带着一种湿气,可以温润一个人的心情。杜威有一种错觉,似乎他只是一个过路的人,看到美的景物,忍不住拍下来的过客,而不是她特意“相邀”拍照。如此,算是初见了。只是她们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道谢,离开,似乎只是一阵风过,了无痕。只是,有些人相遇,注定了匆匆。有些人一旦遇见,就是一段故事的开始,一场心的花事。再相见,是高二分班了,同班,同桌。只是,在对方的记忆里,似乎没有彼此存在过的痕迹,如同,初见。简单的自我介绍,微笑着寒暄。她叫杨蝶,普通的一个名字,那时他不知,以后的日子里,他多么期待将此名冠以他姓。他喜欢叫她小丫头,不过是在心里。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所谓伊人,不在水一方了,而在心上了。也许是那片枫树林里的初见,那回眸一笑的刹那,那自然大方的表情,是的,他已经记起来了,曾经,她要他拍过照,他被她惊艳过。也许是在那个深秋的季节里,他和她,总是不期而遇在一段静谧的时光里,一起倾听林间细风,那声音柔软舒适,肃静饱满,是秋的声音,是寂静的声音。她拾掇她喜爱的枫叶作为书签,他看他爱看的书,偶尔他抬头看她,她自我的笑。阳光微淡,时光宁好,各成世界,又互相牵连。无涯的时间里,总是会有那么一个人惊艳了你的时光,灯火阑珊处,寻寻觅觅,只为多看你一眼。夜越来越深了,连星星都不在说话了,室内响起了轻微地鼾声,同学都已经入睡,杜威看着笔记本上的字迹开始发呆,清风还是那么缓,桂花还是那么香,一如初见。人们都说,相爱容易相守难,可是他连相爱都不曾拥有,只是一场暗恋,暗恋是一场永无天日的奔跑。不是胆怯不敢表白,而是高三的节骨眼,他不愿意打扰彼此的清宁,高考,一个可怖又可亲的字眼,成功驾驭了它,就是天堂。若失败,就是地狱。他想,一起奋斗吧。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人说六月的天空是灰色的,也有人说六月的天空是蓝色的,杜威的六月,灰蓝参半。他和她,都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只是,不在一个城市。当他踏上一个陌生的城市,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林间小道时,他总是渴望那抹熟悉曼妙的身影出现在她的眼帘,对着他微笑着寒暄。可是没有,桂花开了,开的浓郁,似乎开的有些寂寥了,如同他的心。他开始喜欢用树叶来做书签,他记得她说过,“将火红魂丽的枫叶一片片拾起,写下我们之间的暖语,细细珍藏为书签,等到在安静的时光里,小心翼翼的拿出来,数着清晰的脉络,闻着记忆中熟悉的墨香,暖语叮咚言犹在耳。”暖语叮咚言犹在耳,只是伊人不在。是夜,无法搁浅的相思一直萦绕着杜威,无法入眠,翻开书,一片叶子掉落,是她送给他的。上面有着她的笔迹,娟秀,宁静,如同她的性格。秋风打我发肩走过月亮哗啦啦地开始笑折了一枝桂花用来装饰九月的梦黑夜,有了双翅膀带着我飞向,青草依依若可,杜威多么希望是自己带着她飞往她向往地那片草儿青青的天地,她以前常常说,一个人,行走于红尘,有着太多的牵绊,沿途的风景万千,唯独倾心于一片绿色,那是希望的颜色。那个巧笑倩兮的女子,心中总是存有一片净土,在那里种草种幸福。何时将我种上呢?杜威开始伏案抒写,写一封关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情书,他不要再暗恋了,暗恋的滋味,如同喝啤酒,入口时满满地苦涩,但是只要看到她恬淡地笑,那酒,就像会在舌尖开花一样,有着丝丝地甜,醉过的人方才懂得其中真味。只是久了,这甜,不够。他说她是禁果,即便在这样的时代,早恋已经不是稀奇事,但是在杜威的心中,高中喜欢一个人,是不可以的,无法预知的未来,禁果可能变成苦果。但还是尝了,并一发不可收拾,且甘之如饴。意外地,她答应做他女朋友了。他欣喜如狂,终于可以喊她小丫头了,他视她如珍宝。会在节假日做几个小时的车去看她,会给她买很多好吃的,会向她的闺蜜们打听她的喜好,她的一切一切。她对他也极好,心疼他来回奔跑,于是规定轮流互相到各自的城市相聚,知道他做兼职挣钱给她寄好吃的,喜欢看的书籍,她便不再要那些东西,告诉他,她疼惜他,她不许。杜威常常想,这是不是就是人们所说的,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也有人质疑他们,没有任何以情侣身份相处过的基调,一开始就是异地恋,想要相守相知到永远很难。但杜威觉得,当幸福来敲门,只想狠狠地拥抱它,享受它。就是不负青春相邀的这场盛宴。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时光荏苒,他们一直这么平平淡淡,相知相守的相处着,四年的时光,感情日益地深厚,他不再需要向别人打听她的爱好,这些,他已经熟知。只是迫于工作的无奈,大学毕业以后,依然不能在同一个城市,亲戚帮她找了一份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待遇也不错,是国企,只是要南下。他依然坚守在家乡的那片土地,那里有疼爱他的年迈的奶奶需要照顾,他无法放弃这边的一切,与他在那样的城市奋斗。四年的恋爱,她亦懂他,只是难免有些落寞。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远离了父母的呵护,没有了朋友的嬉闹,依然没有他在身边守护……她只是一个生于平常百姓家的小女子,在灯红酒绿的城市谋生,心终究是有一点疲惫,渴望累了有个肩膀依靠,倦了可以有人拥她入怀,好好休息。在唯一较好的同事交了男朋友,整天出双入对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给杜威打了电话。“我知道你的苦,可是我们异地恋四年,原本盼望毕业了能在一个城市工作,相守一辈子,可如今,又是异地恋,难道我们结婚之后也要这样异地吗?”杜威沉默许久:“丫头,我在这边刚工作稳定,奶奶最近也是经常生病,我实在无法……”杨蝶的声音开始哽咽:“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也不可能放弃这边的一切,你要我怎么办,怎么办,我不管,要么你来这里工作,要么分手……”杜威听着电话嘟嘟地声音,心像针扎似的疼,他何尝不想与他一起呢?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独自吟唱至天明。生活有太多无奈,原来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这话不假。年少时的爱恋,还是太过青涩,考虑的不够周全。任性过后,她开始后悔,不该逼杜威的,可是啊,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啊。哪个女孩子不希望与自己相爱的人在一个城市工作,一起生活?我还等着他带我去看海,让海风轻吻我的小脚丫,在沙滩上拾贝壳,在海风中奔跑,他在我的后面轻轻地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最后,杜威还是南下了。他不要快餐式的爱情,他不想这么多年的感情付之流水,他更心疼的是她单身一个人在外地,无人照料。他心疼她被这件事折腾的胃病犯了,于是,在与父母沟通后,他辞掉了现有的工作,南下找工作。只是对于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学生来说,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很难。土木工程这样一个专业,工作大多时候是需要出差外派的,必须服从上级的调配。好不容易走到一起,如果外派,就又回到了起点。一个月,两个月,一个个面试,一个个通知,信心与耐心随着风散落了一地。杜威渐渐才开始明白,有些事,不是你努力就可以成功。杨蝶也开始懂得,生活,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相爱容易,相守难。爱情,是需要以生活来支撑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掺杂在一起的。于是,她妥协了,他为了她,放弃了原来的工作,她为了他,放弃最初的坚持。似乎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只是,杜威不肯,若坚持,就该坚持到底。这些日子里,他除了面试,就是变着法给她弄好吃的,好不容易看见她脸上没有了初见时的苍白,憔悴,如若回归原点,丫头必不会好好照顾自己。后来,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有了工作,即便不是很如意,但是杜威相信着,只要他们两个能够相扶相持,多一份体谅,有着爱浇灌的生活,平常的柴米油盐做出来的饭菜也是色香味俱全,一定可以执子之手,与之偕老。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
青青子衿 悠悠我心有些人,他们的心田只能耕种一次,一次之后,宁愿荒芜。青青子衿 悠悠我心我的一个朋友非常嗜好读三国。当我想了解曹操的事情时,我跑去问他,我说,告诉我三国里曹操最爱的人是谁?真的,不骗你,我这样问的时候,我的意思是问“曹操最爱的女人是谁”,我以为他也会这么理解。是的,正常人的逻辑是这样,但是他告诉我曹操最爱的人是典韦。真是个让人意外的答案!在我没有来得及把嘴巴合上的时候,他仿佛已经明白我的另一层意思。他说,如果说曹操还曾经有过心仪而没得到手的女人,那应该就是袁绍的儿媳甄氏。不过,三国是个男人的世界,女人根本无足轻重。那么,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诗经》里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在曹操的《短歌行》里成了对贤才的思慕。三国乱世,那是阳光灼烈的世界,每个人都拥有沙漠里寻找水源生存般的决绝和义无反顾,那个时代没有空地让女人的碧草春心孜孜蔓延。最早在《诗经》里,有一个多情的女人在城阙等候着情人。她望眼欲穿,就是不见情人的踪影。她着急地来回走动,不但埋怨情人不赴约会,而且埋怨他连音信也不曾传递。她唱着——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你衣服纯青的士子啊,你的身影深深萦绕在我心间。虽然我不能去找你,你为什么不主动给我音信呢?你佩玉纯青的士子呀,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你,虽然我不能去找你,你为什么就不来看我?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守候在城楼上,我一天不见你,就像过了三个月那么漫长。后来在《短歌行》里,曹操也在忧虑,他高唱着——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望。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没错,他是在忧愁,甚至以他敏感高贵的心智,他已经非常清晰地感受到人生的苦短和无常。人生短暂得就像清晨的露珠一样,经不起日光照耀。我们生命的曲线如此蜿蜒曲折,看不到尽头。可是,有时候会发现我们身边的事物:一树唐朝的花、一座宋朝的楼、一口明朝的钟、一把清朝的椅子、一坛酒,只是五十年前埋下去的酒,如果它们愿意,都可以获得比我们更久远的存在。站在城市的广场中间,看见日头缓缓落下,来来去去的人消失了,那扇门关闭了,我们又像根本没有存在过似的。然而曹操是个绝对积极的人,他本身就像赤壁大火一样兴兴头头。感慨归感慨,他却绝不是为了伤春悲秋而活着的人,接着,这个男人就在《短歌行》里毫不掩饰地表示了自己求贤若渴、以期建功立业的万丈雄心。他说——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萍。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这里的“青青子衿”二句直用《子衿》的原句,一字不变,意喻却变得深远,连境界也由最初的男女之爱变得广袤高远。不得不承认曹操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在这里引用这首诗,并且强调自己一直低低地吟诵它,除了在政治上有明确的用意,在艺术上也有其非常高妙的地方。这个人能以文才笼络“建安七子”,当然不容小觑。他说“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固然是直接比喻了心里对“贤才”的思念,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所省掉的两句话:“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他用一种委婉含蓄的方法来提醒那些“贤才”:我纵然求贤若渴,然而事实上天下之大,我不可能一个一个地去找你们;就算我没有去找你们,你们为什么不主动来投奔我呢?“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天上的明月常在运行,我的求贤之思何时可以实现?缺少贤才的忧虑常常会让我忧伤,像流年一样不可断绝。下面他还用了《诗经·小雅·鹿鸣》中描写宾主欢宴的句子:“呦呦鹿鸣,食野之萍。”曹操用这些古诗句,成功地表达自己对贤才的渴求。诗句语气婉转,情味深细,阐释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需要,达到他原来颁布的《求贤令》之类政治文件所不能达到的效果。“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后来的后来,我们一直引用他的话,表达我们对情人的思念和忠贞。然而当时的曹操,他的“但为君故”,为的是天下数之不尽的贤才;他的沉吟,亦是在思考如何招揽贤才,完成自己的宏图霸业。虽然都是在低吟“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虽然都会感觉到“忧从中来,不可断绝”,然而,雄才大略的曹操是绝不会像《诗经》里的郑国女子一样幽怨的。即使和当时的绝色美人甄宓失之交臂,在情场上被儿子曹丕撬了墙角,他也能够迅速调整好心态,像任何一个不为女色所误的贤明君主一样,全心投入到自己的霸业当中去。传说曹植也曾向曹操请求娶甄氏,曹操却帮曹丕迎娶了她,错点鸳鸯使二人抱恨终天。甄氏死后,曹植入觐,曹丕看到他,有了点儿悔意,把甄氏的金缕玉带枕赐给了他。曹植行至洛水,恍惚如见甄氏,遂写下了《洛神赋》。曹植的《洛神赋》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篇,和宋玉的《神女赋》一起树立了一种女性美的终极典范,在中国传统文学中影响极大。千百年来,我们对女性的审美取向,就没有脱离过二赋的范围,这故事就是李商隐诗中说到的“宓妃留枕魏王才”。然而,甄宓和曹子建之间注定是一场镜花水月,一场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一斗。”谢灵运如是说。然而这个被谢公极口称赞的男人,却用他满腹的才华,毕生的思念,为一个不可能属于他的女人写下了流传千古的名篇。“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曹植像他的父亲一样沉吟,却永远不会成为他哥哥那样阴鸷的男人。有些人,他们的心田只能耕种一次,一次之后,宁愿荒芜。后来的人,只能眼睁睁看它荒芜、死去。何必可惜?昙花一现的惊艳,只要出现一次已经足够。荒芜的本身就是一种保留。因为静默,你永远不会了解它蕴藏了怎样深沉如海的情感。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
青青子衿,悠悠小心我只愿,一颗心灵随你去飘摇,去飞翔;我只想,在天地之间,与你静静地对望,倾诉心语,良久良久,竟然有了声息相通的感觉。此刻,遇见了你,我,已满心欢喜。窗外,阳光,红彤彤,明艳艳,早早地披挂在澄碧的天空,极尽妖娆,植入空寂的双眸,焦灼着心的凉薄。稍稍几许年华,留下几许无奈,走过了,也路过,哭过了,也笑过了。每天都在如此的生活里,反复着,就像手里的圆规,频繁刻画着圆周,乐此不疲。也许身心疲惫,但脚下的路始终没有一个归期。又是几许年华,是幸福还是忧伤。永远也没有一个定律,幸福和悲伤总是在交替着。似乎恍然间才明白,有多少的前尘往事,就有多少的蓦然回首;有多少的人情世故,就有多少的离合悲欢。此刻,遇见了你,我,已满心欢喜。岁月荏苒,浅夏将一种极致的婉约,律动在岁月的眸里,我轻倚季节的转角处,安然于这份静好。轻轻浅浅的日子,散发着恬淡的香,那是时光沉淀的馨香。一直认为,最长久的幸福,是来自平淡的日子;来自宁静的心境;来自平凡日子里点点滴滴的感悟。繁华落尽终究是平淡,生活的美,不在于绚丽,而在于平和;爱情的美,不在于轰轰烈烈,而在于平凡的相守,温暖的陪伴与你我割舍不了的想念。年少的时候,曾对爱情有过很多幻想,那么渴望能成为爱情童话中的主人公,期待自己成为白马王子有一天能穿越千山万水来到你身边,牵着你的手走向幸福。然,似水流年,时光辗转,王子还没有去,很庆幸,你还在,并且准备穿上灰姑娘的那双漂亮精致的水晶鞋,在似水流年里将一颗心安放在岁月中,拥有了一份平淡的爱情。“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不知在哪里看到这句话,不由得心生感动,想来这一生,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牵着你的手,将爱融入生命,倾一世温柔,与你一起待霜染白发,陪你看细水长流,带你赏流年追忆。多少人间烟火,在细细碎碎的时光里静静氤氲;多少沧桑坎坷,在身手相牵的岁月中远去,任容颜在日复一日的平淡中慢慢变老,花虽落,风住尘香;水长流,云淡过往,惟不变的是彼此旧时的欢声笑语和你如花的笑颜。难得午休一次,却被漫长的梦所惊醒,沉睡的时间并不长,梦却很长。迷糊间,只记得相拥亲吻许久,醒来却发现你不在身边,未免伤感低落。我轻轻地倚着栏杆,驻足远眺,小心翼翼,深怕一个不小心打破了这种喧嚣中的宁静,让世俗的气息扰乱了自己空灵的心,打破了美丽的梦境。雨丝,打湿了我的眼眶,我不知道,点点泪光是我的,还是你挥洒的。其实,我不想,在这样纯净的空间里黯然神伤,让繁华的云烟,折断了梦幻的翅膀;我不愿,在这样圣洁的雨季里胡思乱想,让思绪的尘埃,沾染了唯美的意境。可我,还是得想你。情深深,雨蒙蒙。雨丝,越来越急,越来越密。我不想躲开,我也不愿逃避,我只想沉浸在你的世界,敞开心灵与你素面相对,感受一个真实的你,感受一个真实的我,天地弹奏的这一曲,正好与心灵契合。白驹过隙的岁月,站在七月的开头,蒙蒙细雨落在睫毛上,模糊了我远眺的视线,未来变得更加虚幻。人在自然间行走,就会像囚鸟一样,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巢穴。只是,茫茫世界,要到何处去找寻。人说,背上行囊,就是过客;放下包袱,就找到了归宿。走走停停间,游荡于很多的城市,与许多人擦肩而过,却依旧没有找到属于心灵的原乡。人生有太多的梦,都与心相违。有些人看上去很好,却不能和你一起承接风浪;有些人看似浪子,却是你真正的归者。而这一切,在你遇到人生的坎时,便自见分晓。只是你到来之前,或许只是一种单纯的思念,你走过之后,才知道什么是魂牵梦萦。经过潺潺流淌的小河边,柳条在风中轻舞,纤柔的身姿曼妙着翠绿的年华。翻开你给予的甜言蜜语,看着途经岁月洗礼过的文字,每一句依然清晰可见。傻傻的,笑了。停下轻盈的脚步,放眼望去,如黛的远山,环绕着道道金光,总觉华丽得有些过分,破坏了那丛丛清新的绿,心里顿感丝丝的可惜。参差的高楼大厦,艳阳的烘衬下更显富丽堂皇。只是不知,里面住着的是如外表一样奢华的幸福,还是钢筋水泥般冰冷的搁置?不知名的鸟儿,叽叽喳喳,忽高忽低,心神不宁,忙碌异常,似是在说自己很想念,又似要将自己的风花雪月向自己的死党倾诉。图书馆一边那一棵柿树,肌肤斑驳,默默坚守着狭窄的领地。当我穿越这个地域,柿花哒哒的凋落。旁边的木槿、枣树的叶子也偶有凋零,她们静静地垫在行人的脚下。孤独的享受着落英的陪伴,终于满足了她怅望了一个季节的相思。我想,那些零星穿越的恋人们也许和我一样,会萌生一种莫名的怅然:缤纷落英,化作泥土,我全然也是一位非常想念的一个人。浅夏,干热风一场接着一场,从黎明刮到黎明,从傍晚刮到傍晚。毒辣多情的阳光,晒黑了你,也晒黑了远方原本就不白的我。炙热的空气,使得想念更加膨胀开来。墨迹天气提醒:那面,有中到大雨,也许没有预报中的粗狂,宛若春雨的温柔,秋雨的缠绵,雨帘无声,万般柔情。这样的夏雨是最具情调的,稍有张扬而不矜持,在静谧的午夜,唤醒了一腔柔情,粗糙的日子瞬间变得细腻。这些旖旎,不知是否让你有片刻欣喜,因为,雨丝是我在播洒的缠绵情丝。渐渐的,总期待一场湿润,心的滋润。今时,那一种期待更加的急切。默默地站在窗前,用写满瞳憬的目光注视着远山近水,悄悄涂上绿意。这种期待抑或焦灼,一次次在心底萌发,就像你说的想念一样,此起彼伏。倾几壶温热的夏雨,在这个懒洋洋的夏日,于深深几许的庭院,取些人间的烟火烹一壶暖茶,在氤氲的茶香中,看着温情跳动的屏幕发呆,走进那诗词相约的静美时光。或是在某一个清凉如水的夜晚,轻启红木窗,抬眉的瞬间看见了你,你恰巧也在看着我。又或是你,在一个花开得正好的季节,阁楼之上,轻抚瑶琴,把无限心事温婉结成七弦上的舞蹈,穿过江南迷离的烟雨,踩过细碎的光阴,与那个懂得之人共一帘幽梦。夏水之巅,白云之上,着一身素洁的长裙,风儿轻扬着三千青丝,淡然,从容,优雅,就这样,你化解了万千想念,我把你拥入怀中。白瓦红砖,青石做的小路,花香草青的林子,深深或浅浅,一隅或有池塘,还有几条鱼儿,一隅或有一两棵玉兰,几把散发着岁月的气息的藤椅,围着一张檀木桌子,当然我希望桌子是圆的,大门是紧闭着,一座老宅子,一座城,遗世独立。而你我就应该在这里,守着老宅子,筑一座我们两个人的城,任谁也走不进来,我亦不会走出去,想来这是最好的,清绝,安静,平和,就这样,我想着我该是这样将锦瑟熬成年华的。紧握你的手,牵你到林子深处,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一直向前延伸着,看不到尽头,却可以幻想归途。微雨过后,泥土飘散在空气中的味道没有一点泥土的清香,夹杂着万千绿叶的味道,阵阵清风从片片叶子间淡淡的拂面而来,如同调皮的你在屏风之后探着头把最娇羞的目光寄给那个年少轻狂的我,全是清新的惊喜。万物似乎也是懂情的,此刻只是偶尔传来一两声不知名的小鸟的叫唤,声音听来也是极有韵味的,一改往日的叽叽喳喳,怕是也被这缠绵情意迷住了,竟不忍扰了我们的清宁。沉寂,宁静,安详,就这样,我想,熬过了想念,我们找到了最美的归途。我想,你是一个稀有的女子,独一无二;我想,你是一个像安妮宝贝一样的女子,透彻而温情;我想,你是一个懂我的女子,不言而喻。忽然想到,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里住着某个人,能够与所爱的人在一起,连光阴都是美的。即便粗茶淡饭,修篱种田,只要有你陪伴就好。那么,找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寻一处幽静的茅舍,或是云水禅心的庭院,那里有晴朗的阳光和静谧的悠然,还有你明媚的笑脸。掬一捧花香在平淡的日子,握着一路相随的暖意,让爱的馨香在柴米油盐中升腾;在一杯茶的温情里,体味生活的诗意;在一碗粥的清淡中,感受生活的浪漫,每天清晨你和阳光都在,便是我的幸福。然,沉浸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想牵着你的手漫步在通往田野的小径上,蓝天之下,有清风掠过,身后是一排排苍翠的竹林青叶,远处是皑皑的青山。我与你掬一泓泉水的清澈,携一缕清风的洒脱,看蝶飞花舞,聆听花开的声音,尽情享受每一缕阳光的温暖,感受每一滴雨露的滋润,让相惜的暖意在风和日丽中增长,这一刻,我愿放下所有的执念,只想做你手心里的宝,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守望幸福,亲吻相拥。纵使是飘雨的日子,我们依偎在一起,临窗而坐,听雨打芭蕉的声音。任光阴在窗外流淌,我沏壶清香四溢的花茶,静静感受那清风与细雨的缠绵,斟一盏岁月沉淀的芳香,细听时光的呓语,回味过往一段段美好的画面,品茗生活给予的点点滴滴,在安静的时光中,淡看流年烟火,细品岁月静好。很多时候想你,都是晴空万里,笑靥如花。而如今,夏雨淋湿了想念的心,我不想在这个时候,让伞遮住你的容颜。我会悄悄走在你的世界,倾听你的声音。还会低头,凝视你的面容,深邃的双眸,掩藏着浅浅的忧伤,晶莹的泪珠,幽幽洒落在我的衣襟,心上。其实那坛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和我开的一个玩笑,因为你越想知道自己是否很想念,你就会更想念。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
青青子衿,何悠我心_2000字她一身白衣似雪,起落于石桥边缘,漫天柳絮似飞雪般缠绵。他布衣加身,眉间傲气。她双瞳剪水,迎上他转而盈盈一笑。他刹那失神,转瞬退后一步行了一礼,匆匆而过。她心下黯然。次日烟雨迷蒙,她白衣依旧,一纸青伞寂寥。他衣衫渐湿步履闲适,她叫住了他:“雨势渐密,如不嫌弃这把伞便借予公子遮雨。”他迷惑不解欲推辞,却不想她将伞放于桥头便自顾离去,雨朦胧,人亦朦胧。他望着她离去的方向,拾起伞小心翼翼地撑开,只见伞面写一句诗词“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他不禁失笑,哪有这般的伞。之后却再也不见那一身白衣,只余一把青伞证明着她曾存在过。江南不易下雪,今年却罕见的飘了稀疏小雪。雪夜无月,他挑灯夜读以赴来年科举。清冷的墙壁印着他的影子略显寂寥,柴门轻叩,他不禁皱眉起身开门,门外却是她,巧笑嫣然:“望公子见谅,奴家是来取伞的。”他不禁莞尔,转身进屋取伞。她眉宇失落幽幽一叹“外边不甚寒冷,奴家可否进屋一坐?”他面露难色“这般恐怕有损姑娘名节。”她笑若桃夭:“如此公子娶了我便是。”他不略微失神,心中似喜似疑:“这话姑娘日后可别再说了。”她笑意不改:“若奴家是真心的呢?”他无言只看着她,她只静静等他的回答。片刻,他问:“在下何德何能得姑娘厚爱?”她低头浅笑:“君定当大展宏图,锦衣荣华。”他迟疑片刻便认真地说:“那我便娶你,你切勿后悔。”她浅笑安然:“定不负君心。”风雪飘渺。没有十里红妆,没有亲朋满座。只一方红帕,一段红绫。他说:“此生不负卿。”她淡笑不语。次年乡试,他拔得头筹,欢喜过后便是分别。秋蝉声中,她等来了他,他笑的凄凉,拥住了她,泪水不住地流淌,滴在她的颈项间,烫炽着她的神经。“怎么了?”他却只是哭泣,哭过后便喝酒,然后吐,吐完了再喝再哭。她转身抹去眼角的泪水,等他醉的不醒人世时她温柔地拂去他额前乱发,似轻喃:“定不毁君意。”当他酒醒时,找遍各地却终未寻到她的身影,他心中酸涩:“连你也这般弃我而去!”秋雨寒凉,他大病不起却无人问津。人世凄凉。这两年的江南似乎偏爱小雪,一个惊人的喜讯伴着冬日的第一场雪降临,不知何故,当今天子竟册封他为太傅,以辅导太子学业。荣光来的太过突然,也是这一纸诏书他才知道自己有那般多的亲朋好友,他嘴角微扬,似讥讽似孤寂。“她大概会后悔当初的离去吧。”脑海里突然闪过一身白衣,她大概会后悔当初的离去吧,似肯定又似疑问。金銮殿上,他眉间傲气,对着座上的人行了一大礼。銮坐上的人,珠帘遮目不辨喜怒,大殿一片压抑的静默,片刻后,銮座上的人只说了一句便宣布退朝:“卿乃当世贤才望卿专心督导太子。”玄武门处,他正准备离开,却有一小宦叫住了他引他到一片梅林,他疑惑不解,正想询问,小宦却行礼告退。他环顾四周,满目红艳,却有一只白狐卧于梅树之下,通体雪白只左耳有一缕红毛颇显突兀。“太傅可喜欢这白狐?”一声低问似惊扰了白狐,它不满地摇了下雪白的尾巴。他微微一笑:“不喜。”那女子略微蹙眉,稍后便是低愁的笑。他眼带疑惑,那女子却不给他询问的时间,翩然而去。稍后,那个小宦便带他离开。离开的刹那,他回眸却看见那白狐不见了踪影。他并未多想,刚回府还未来得及更衣便接到一道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如此,他便成了驸马,短短半月发生的事情都太过突然。十里红妆,亲朋满座。道贺之声不绝,待到洞房花烛夜,他挑开喜帕,却不是她。他心中不禁嗤笑自己,她那般无情我又何必多情。他望着新娘低笑,温润如玉:“那满林梅花不敌你半点风姿。”春宵帐暖芙蓉被,窗边红烛滴泪,窗外白狐暗泣。三日回门省亲,百般繁华。他望着已是岳父的皇帝道出心中疑惑:“儿臣并未参加殿试,不知父皇何以得知儿臣?”皇帝略微失神,缓缓开口:“说来也属缘分,那狐妖大抵是为皇儿的才华所倾倒,竟硬闯仙师布在皇宫的结界,将一篇文章送到朕的面前,朕看后为皇儿的才学所折服,遂命人宣你入京。”他听完后心中大骇,面上却正定自如,恭敬地问:“可否让儿臣一观那篇文章?”皇帝听后并无异样,只叫人去取。等待的过程痛苦不堪,当他拿到那白色方帕时,他只觉得天地涣散。他颤抖着问:“那……那狐妖如何?”皇帝眯起了眼睛,不紧不慢的吐出两个字:“死了。”他忘了自己是如何回府的,脑海中不停地闪过她的画面,她含羞的样子、她忧愁的样子、她娇憨的样子。然后画面定格在了新婚那日,他掀开她的红帕,她含羞的低下了头。他问:“我们怎般?”她淡笑:“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今生的一次擦肩,相公与我擦肩两次岂不是千次回眸的不舍,而你我共枕岂不是千年的缘分”然后画面开始往后,赶赴会试的前一晚,她站在月光下翩翩起舞,他问:“这支舞叫什么?”她盈盈一笑:“《待君归》”。最后,画面定格在了梅林,那只白狐偶然流露出的忧愁灼痛了他的心。“是你吗?”喃喃自语。“你都知道了。”公主的眼中布满忧伤,他看着自己的新婚妻子只觉讽刺,漠然开口:“我知道了。”转瞬似发现了什么,不顾礼节上前抓住公主的肩膀,眉间傲气全无,只余痛苦不甘。公主凄凉一笑:“她用生命最后的时间向我讲诉了一个故事,你要听吗。”不等他回答,公主便自顾自的讲了起来:“千年前,皇家围猎时射下一只白狐,通体雪白,当时的皇帝有一宠妃,那妃子看中了白狐硬要皇帝给她做件披风,皇帝便允了。可是,在运送白狐的时候,白狐失踪了,最后查出来是一侍卫不忍白狐被杀便偷偷放了他,那个妃子大怒之下杀了那个侍卫并将他的头和身体分别扔于荒野。那白狐待人都走后便唤来狐群将那侍卫的身体拖到一个山洞,自己却是去寻找丢失的头颅,白狐左耳的红毛便是那侍卫的血染的,过了千年都未曾褪去。”他此时已然泪流满面,公主面露凄色:“她走的并不痛苦,她说……她说定不毁君意。”不痛苦吗?公主至今仍记得她满身的鲜血,染透了殿前台阶。他的泪已不再流,无语凝噎原来是这般感受。那只白狐是她吧,左耳边的一缕红刻入心间。次日,太子太傅被罢黜官职。走遍千山万水终究是找不到那左耳的一缕鲜红。皇宫梅林,花自飘零水自流,昔日傲然已只剩孤枝。“怪不得人常说‘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公主看向身边的白狐,只左耳一缕红稍显突兀。“忘了也好,忘了也好……”高三:闻人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