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断魂枪_3000字
西边的风吹起来了,沙子龙打了个冷战,高高在上的黄龙旗摇摇欲坠……
时局如此,大英雄手中枪翻江倒海,却挡不住饥寒二字,只能放下江湖梦,安心开他的客栈。
买卖铺户的门半开半闭,除了天桥儿和东交民巷,别的都显得那么萧条。街上跑着洋人的汽车还有一群搞廉政运动的步行出门的王公大臣,茶馆儿里人们津津有味的谈论着革命党刺杀摄政王、暗杀庆亲王的经过,一切都显得那么新鲜又平常。
暮色降临,沙子龙坐在椅子上摆弄着鼻烟壶,《封神榜》的书页已泛黄,但他还沉浸在仙佛斗法之中,他有时甚至想活在那个摸不着的世界里。无以解闷儿,因为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客栈并不景气,没得可忙。
王三胜在一旁反复擦着桌椅,他也没有正经营生可干。空荡的大厅没有一位客人,这时门“吱”的一声被推开,一位穿着高领大衣,戴着帽子的年轻人走了进来,王三胜抬眼一看,四目相对,眼前站着一位俊朗的年轻人。“您住店?”王三胜随口问道。“踏青子,带打尖。”年轻人声音洪亮,空荡的大堂都有了回音儿。沙子龙知道麻烦又来了,这位是江湖道,说的是黑话,意思是串茶馆带吃饭。这么晚了,谁闲着出来喝茶?沙子龙上下打量着这位年轻人,一双鹰眼闪闪发光,年轻人眉分八彩,目似朗星,走路带风,站立如松,一团尚武的精神。沙子龙摆摆手,示意王三胜沏茶,王三胜紧盯着年轻人,也没管水开没开就沏在壶中。
年轻人自己倒了一满碗,端起盖碗儿,还没到嘴边,王三胜一双似熊掌般的大手就叼住了他的手腕儿,双膀一较力,愣是没拧动,年轻人面不改色,稳如泰山,手中满碗的茶一滴未洒,水平如镜。王三胜可不罢休,自己平日练过铁砂掌,有鹰爪力,今儿就算栽跟头了,后退一步,一个恶虎扑食就奔年轻人,年轻人脚尖儿点地,跃然而起,闪转腾挪,身法那叫快呀,王三胜还没扑过去,一个蜻蜓点水就奔大堂顶上最高的那盏宫灯去了,空中一个鲤鱼打挺,宫灯就被摘了下来,一口气吹灭,大堂瞬间黯淡了。年轻人飘然落地,把灯交给了王三胜。
沙子龙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站起身来,放下手中的鼻烟壶,向年轻人招手,示意他跟过来。沙子龙转身带着年轻人走进了后院。王三胜抱着宫灯愣在厅堂,还在盼着师父能露一手把宫灯挂上,给自己找面子。
进了后院,沙子龙张口问道:“朋友,你是——”年轻人脱下高领大衣,摘下帽子,一头短发显得格外精神。“你是革命党?”沙子龙双眉紧锁,问道。“您还记得当年的老孙吧?”年轻人问。沙子龙顿时觉得年轻人似曾相识,原来是当年孙老头的后人。
“家父是前年走的,他一生爱好武学,结交天下义士,临走就这五虎断魂枪一桩憾事,您交给我吧!”年轻人斩钉截铁的说。听到孙老头的死,沙子龙心里一阵酸楚。他对革命党有所耳闻,有人说他们是乱臣贼子,有人说他们是爱国青年,有人说他们剪辫子不认祖宗,也有人说他们为中国甘心牺牲。“你学这枪到沙场上能抵住洋枪火炮吗?”沙子龙问道。
年轻人神情更加凝重,缓缓开口:“如今战场上是用不着,可这是中国的文化瑰宝,一招一式凝聚了无数祖辈心血,西方文明冲击着中国,我不想让百年以后的后辈儿孙忘了中国的本土文化。清廷气数已尽,但中国的气数不能尽!中国文化不能绝!”年轻人激动得热烈盈眶。
沙子龙摇摇头,脸色依旧沉重,叹了一口气:“不传!不传!”他没有让年轻人再说下去,为他安排了一间客房住下。“中国要革命,中国文化还有希望!”年轻人最后说了一句。沙子龙依旧紧锁双眉,摇着头,一副泥古不化。
夜静人稀,沙子龙依旧关好小门,仰望星汉,一气刺下八八六十四式,银髯随风而飘,手中枪明晃晃夺人二目,冷森森叫人胆寒。脑海里想着当年的一杆金枪压绿林,耳中响起了孙老者的声音、王三胜的声音、年轻人的声音,仰天长叹,眉头舒展。
几个月后,沙子龙的客栈关了,谁也没再看见过沙子龙。1912年2月12日,宣统退位,辛亥革命成功亦或失败了。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复辟帝制。有人听说在革命期间战死了一位姓孙的将军,他唯一的遗物就是一杆珍藏的无人知晓的铁枪。有谁知道,这凉、滑、硬而发颤的杆子凝聚了两代人的血泪!
空中飘荡着沙子龙的长叹……巩金瓯,承天帱……天高高,海滔滔……
高一:马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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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相识_500字
雨说:“啊,终于开学了,我期盼好久了,学校的空气都更清新”。一旁的轩说:“看,那个不错吧。走上去搭讪去。”雨说;“你要去你去,我们来学校是来学习的,不是搞妞的。”轩说“哎呦呦,哪个女神把我家的雨搞的这么乖啊,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啊。是不是怕她吃醋了呀。”雨的脸很红:“哪有的事。”轩说:“什么时候开始说谎了,看一看你那脸红的像苹果。你的脸蛋出卖了你。”雨故意搞开话题说:“轩,你的女神要走了,你还不快去啊”轩说:“对噢,等下再回来收拾你。’’雨说:“快去,快去。”说着用手用力的一推。轩和那女孩来了个亲密接触。女孩被轩压倒了。这时雨得意的跑开了。轩想不会吧,在这个地方把她压倒了……越想越脸红。这时女孩笑了笑说:“你好,我是高一的欣,你是?”轩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甩了甩前面的刘海,风趣地说:“我是全校最帅,最萌,最可爱,此处省略10000个字的轩。欣说:“呀,我遇到了帅哥啊,很高兴认识你轩。”轩说:“恩恩。留个电话吧。”就这样他们互换了联系方式。想知道以后他们发生了什么,敬请关注下次投稿。嘿嘿O(∩_∩)O哈哈~
高一:颜玮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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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魂_3000字初秋九月,夏季的炎热转化为燥热久久不能褪去,给人的感觉就如同正坐在这高一教室里的我,陌生的书本,陌生的同学,陌生的一切,喧闹且昏暗的教室,让我感到极其不适,我几乎没有可以交谈的人。我因此而烦闷,而这仅有的伴着我的烦闷也变得不再属于我,它也透过我的身体,与空气中的燥热糅杂在一起——真是烦躁极了。我看着课表上的“数学”二字,内心更添了几分苦涩,难道说连最后的亲切也要随着新老师的到来消失殆尽吗?我这烦躁的内心中唯一的宁静,也要离我而去了吗?——他来了。一个并不高也不胖但身材健壮男老师,戴着副眼镜,端着他的笔记本电脑,伴随着嘈杂声,走进了教室。——果然还是不行的吧,果然还是离我而去了,这一看就是个严肃的人啊——我这样想到。然而,我错了。我脑子一片混沌,并没注意到他讲了什么,音乐之中却依稀听到了“……快乐……集体……家……自由”之类的词语。——等一下,为什么这感觉如此熟悉呢?“!”我突然捂住嘴,眼泪大滴落下,然而我并不能控制,我的思绪,伴随着那滴滴在桌上一点点蒸发的眼泪,一点点飞走了。三年前。“上课!”“起立!”“老—师—好。”“不够响亮,坐下重来!”“上课!”“起立!”“老——师——好!”“同学们好,请坐。”——这就是我们的新班主任?我听说他可是非常好的老师啊,可为什么连个上课都要纠结半天呢——我抱怨了一下。“大家可能会在想为什么我要拘泥于喊上课,但喊上课却是功能很多的,首先,它能喊醒你,”全班一阵低笑。“其次,它能喊醒我。”又一阵低笑。“所以,请每天上课的时候都把精神喊出来。”“行吗?”他笑着问,“行!”我们笑着答。我以为玩笑到此为止,该切入课题了,然而他好像并没有要上第一堂课的意思,而是开始讲他的理念了,不上课,我当然是乐意的,但那堂课听完后却是让我的心触动了。脑海里不断回响他的话语:“学习是自己的事情。”“班级是一个集体,也是我们的家。”“虽然说学习很重要,但只有快乐的学才能学好。”“我的目的就是让你们爱上学习,在其中找到乐趣,或找到动力。”我觉得不大现实,因为我对学习毫无兴趣可言,无非是混混过去就好的类型。可是我错了。第一次被叫到他的办公室,内心非常忐忑,我是个从小学就不喜欢去办公室的人,在我意识里去办公室就等于去挨训,而开学一个多月我就被新班主任喊去,我做错了事吗?——我终于还是进了那间玻璃房。“来了啊。”他说。“嗯……”我小声答道。“不用那么紧张吧,我并不是因为你犯错了才喊你来的,先搬个凳子来坐下吧。”他笑着说。真惊讶。不是犯错啊,可那又是为什么喊我来呢?我搬了凳子来坐在他旁边,只见他拿出一张卷子——我的昨晚的作业!果然还是有问题吧……我这样想。他拿起红笔开始批改:“你很聪明,”他看着我的试卷边打钩边说,“作业正确率这么高,排名也靠前,可你的学习态度,你自己也是知道的吧。”他停下了笔,微笑着看向我。不知为何,明明是在说我态度有问题,我却觉得有种亲切感呢?“呃……我会尽力端正自己的态度的。”我准备蒙混过去。“我不是说你学习态度很差,你说你尽力端正,那么什么叫尽力呢?你明白为什么要端正态度吗?或者说,你有学习的目的吗?”我一时语塞。“这样不行啊,如果没有目的,没有目标,那就失去了动力啊,这样怎么可能学得好呢?”……长达半小时的谈话结束后,我恍惚着走在去食堂的路上,脑子里开始思考他所说的“为了什么而学习,以后做什么都需要学习来作为通行证”的话,第一次,我开始思考生活所带来的价值,而我每天的浑浑噩噩,从小学,到现在,一直都是,那我每天都做了什么?每天过的有什么价值呢?“那就通过学习来寻找价值吧。”意识里飘过他的声音。“以后有烦心事都可以把我当朋友告诉我哦。”又是他的话语。第二天,胃疼,一直反胃个不停,他听说后连忙赶来,把我背起来,开车带我去了医院。第二个月,某天晚上,意外发现自己身上起了疹子,痒得受不了,教官打了电话给他,他又匆匆赶来,夜里,车速提高了一倍送我到医院。第二学期,旧病复发,他又是如此。我渐渐被感动了,也开始反省自己,明明他只是我的班主任,我学习还不认真,可他在我每次生病时都急忙赶来,急忙送我去医院,为了治好我甚至帮我去网上查有关病例,帮我问医生,可我在干什么呢?明明他那么看重我,希望我可以好好学,觉得我是可塑之才,而我还不是浑浑噩噩吗,可曾有过一点点改变让他觉得我还有希望呢?我回报过什么?我要认真学习!我要回报他!不能事事如愿。就在我终于觉悟时,我却忘记了,从小就不曾认真的我,认真的学习是怎样的呢?怎样才能认真起来?我不知道,彻夜地想,也不能想出个像样的答案,眼看月考又临近,只好又去问他。可他却说,这是一种行动,使劲想的话也许并不能明白,但行动时就肯定能明白了。所以他让我先按照他的指示去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天的作业,发下的试卷或作业当天订正完。然而,我终于有点体会到艰难了。基本功不是很扎实的我就连这两项简单的指令都不能一一做到,就算第一条勉强达标,第二条却让我觉得根本不可能:从来懒得订正作业的人,前面的未订正作业堆成山,根本没法补救,而且每天时间紧巴巴,真的连喘口气的时间都不能有吗?我陷入这个死循环直到初二上学期,而这期间我每次生病他仍送我。临近期末,我也知道我没有时间慢慢磨蹭了,中考越来越近。只好又找他谈到一个多学期前的话题。他这次只是淡淡地说,想学的人自会有办法。你也可以看看那些比你名次高的学生是怎样学习的。我会的。初二末时,他清楚地在我的报告单上写上了:学习态度比之前认真了很多,进步很大。我以为,我已经找到了回报他的方法,可以用初三好好回报他了。可是总不能事事如意。他离开了这里。初三上学期,进入班级的一刹那,我的心一沉,说好的,陪我们三年的,你不能骗我们啊!——寝室,一片死寂,听得到每个人的呼吸。“我想老班了。”一位女生说道。“我也是。”众人回答。“……”我转过身去掉眼泪,安静的没有发出任何啜泣声——我要更加努力,不能在新班主任面前丢他的脸!绝对不能!得知他的现在的工作地址,一放假立马飞奔过去的我,内心是如此雀跃。他告诉我,以后可以喊上同学们一起看他。他告诉我,以后有不懂的题目和烦心的事还可以和他说,他一定帮我解决。他告诉我,他想回去了,想念跟我们在一起的两年。可总不能事事如意。可总有奇迹存在。初三下,已经没有任何闲暇,我背着厚重的书包来到教室,突然,里面那个人?“啊!”我忘却了书包的重量,直奔过去抱住他:“欢迎你回来!!!”最后的三个月,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就流逝了。毕业那天,他说:“明明你们就要毕业了,为什么我却没有你们毕业的感觉呢,就像一个暑假后,你们还是我的学生一样。”“其实我也觉得我们还会回来的。一辈子都是你的学生才对啊。”我笑着回答。终于,该走了。他背对着我们,走在主干道上,天由于下雨而变得阴暗,可我却觉得那背影灿灿生辉。他的身上,隐藏的是伟大的灵魂。改变了我这自甘堕落的孩子的救赎的灵魂。——“下课!”“起立!”“老师再见!”——意识被拉回教室。眼泪已被完全蒸发,我看着那位并不高大也不胖但很健壮的老师抱着他的电脑走出教室。那背影明明陌生却又那么熟悉……高一:张梦圆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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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香魂之泪血凝脂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轻纱帐里窗外,是一方静谧的夜空。亦是一方无边的天际。抬首凝望,每夜天边的那一抹最美的星光,是哪一位深闺女子凄婉的惆怅?今夜无梦,窗外惟有雨点滴滴答答敲打梧桐的痕迹。梧桐幽寂……明眸在细雨的黑漆中黯然;指尖亦渐渐停止雨打寂红的节奏。鸢色垂下眼睑,静静地,低头凝视着眼前那朱红的窗框。若是有可能,我宁愿舍弃这朱红!雨点淅淅沥沥地敲响片片瓦楞,何时才能敲到属于我的那一片?光影东头,空汗漫,姮娥不嫁谁留?纤纤玉指轻轻滑过窗沿,那深深的朱红便映染她的指尖。一缕缕淡淡的殷红却不似心头那一涌涌的希冀。一切,终将消逝!窗外,冷风静静地吹着。想这风儿,是多么幸福!来去自如,亦不必受任何事物的束缚,只消发出些声响,便会有人能听得它的存在。转念一想,可我呢?我正如秋天的枫红,只绚烂一季;冬季悄然,终将归依……鸢色望了望四周,屋阁皆是亮堂堂的,然而这亮堂给人的,却是无尽的肃穆,竟使人不敢大声喘气,生怕惊扰了这如天般浩瀚的宁静。尽管此处的摆设皆是上等,然而这明艳的色彩在鸢色看来,亦不过如此。鸢色忽然觉得自己心口极闷,便心想着出门走走。精丽华美的瓷画,冷艳幽雅,处处与人一种肃穆,这,是一间用以安寝的屋阁吗?移步,精致的牡丹花纹巧妙地雕刻于紫檀木门,将头微微靠近,浓郁的檀香扑面而来。望了一眼朱红漆门,当玉指触及朱漆的一刹那,她却放下了。苦笑,若此门如此易开,自己亦不必久困于此了。再且,那朱窗又何尝不是如此?美景虽胜,心不向之;指与窗相触之霎,总有股莫名冲力相抗。算了,一切,也许早已注定。眸子上扬,难道自己将永远困于瓦楞之中?不!绝不能!即使仅有一线生机,也应尝试!定了决心,鸢色觉得自己恍若轻松许多。这扇门,为何仍打不开呢?“小姐,别挣扎了!这门,您是打不开的。”只听得门外从未听得的声音;从前,这里总是无人问津,因而寂静一片。鸢色欲再询问,却再无声响。这是谁?这儿究竟是何处?窗沿瓦楞,四角天地,这便是我今后的人生?苦笑。鸢色使力地挣脱,可门外似是有一把锁似的,任凭如何费尽心思,也弄不开。鸢色试了好几次,却总无可奈何。命运,难道,便该是如此?四下,是一片明黄,然而仿佛只有那不谙世事的烛火才会显得如此孤清。清冷的烛光下,黑暗中透着凄凉的寒意。也罢!鸢色倒吸了一口气,指尖离开了那窗沿的冰冷,拖着缓缓的步伐走进轻纱幔帐。月朦胧。紫色珠帘下,是一张高贵雅致的雕花牙床,粉色的帘栊似轻纱般柔软地罩于其上。眼前,是一架并蒂雕花古铜镜,明黄的镜里,一袭白衣束体,这洁白的净却与这满眼的华极不相宜。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瑶台玉梳轻撷起,青丝如黛雪凝脂。柳眉微漾娇唇抿,明眸轻扬梨窝隐。一袭白色的拖地长裙,宽大的衣摆上精细地绣着粉色的花纹,臂上挽迤着丈许来长的烟罗紫轻绡。芊芊柳腰,用一条紫色并镶翡翠织锦腰带裹束。乌黑的秀发用一条淡紫色的丝带系起,几丝秀发垂落双肩,将弹指可破的肌肤衬得更加湛白。脸上未施粉黛,却清新动人双眸似水,带着淡淡的冰冷,仿佛看透一切。镜中的少女,变得连鸢色自己也不熟悉了;这还是那个活泼俏皮的楚鸢色吗?怎么愈来愈像足不出户,终日愁容满面的深闺怨妇?与其说是怨妇,毋宁说是一架被不知名的主人,不知名的屋阁紧紧羁绊的傀儡。她一点儿也不喜欢眼前的自己。明黄的烛火暖暖地照亮了整间屋阁,然而鸢色的心里却总是空落落的。不知事后发展,亦不知命运多舛,少女的愁思满满溢在了她的心里。手指轻轻划过两缕垂下的发丝……“公子。”忽听得门外侍女的声音,“您回来啦?”公子?哪儿来的什么公子?鸢色有些诧异。来到这里,从未听的门外有任何人的声响,直到适才的侍女的妙音出现。有的只是无尽的凄索与惆怅。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只听得门外一声清脆而柔和的男子的声音:“这里没你们的事了,下去吧。”鸢色慌忙起身,她似辨的这脚步声正缓缓向她逼近……“呀吱”一声,崭新却又在她看来并不崭新的的门被缓缓地打开了。鸢色的心口一提,究竟是何人?掌心不觉冒出细汗,被褥也被她揉得极皱。门外的树叶被风戏谑着,发出阵阵飘落的声音。只见得朱红的门外,衣袂飘飘,一双白色的细锦织云玉靴轻踏了进来,腰间似摇晃着……淡扫蛾眉不要!鸢色猛地惊醒。点点细汗不停从额上淌出。鸢色定了定神,轻压着扑通的胸口,环顾四周,浅笑着。她深呼了一口气。映入眼帘的,并非是紫色的珠帘,亦非那双白靴,窗沿也非朱红,取而代之的是零星的细帘,窗沿破旧的深红;随意打制的桌木,毫无图案雕刻,白色的茶盏静静置于其上。床头简简单单的刻有几朵无名小花,米黄的帐子沉沉的垂在床边。尽管如此,鸢色仍是庆幸,庆幸自己并未丧失自由,丧失快乐,丧失自己……幸而,只是个梦!再也不要有这样的梦了!再也不要身处这样的“囹圄”!奇怪!近日,为何这个梦我每次都梦见?难道,有什么预示……鸢色挠挠头,正不解。“妹妹—”远处传来一声恰如黄鹂般美妙的声音,只是略有微颤。破旧的门如在梦境中似的被打开了。睡眼朦胧处,紫色长裙飘飘若现。推门而入的少女笑吟吟地走了过来,见到汗如雨下的妹妹,眸子下视,连妹妹粗陋的枕上也汗水涔涔。眼前的女子装束虽不精致,但甚是淡雅,模样也极为清秀:一袭浅紫色绣花长裙将她的妩媚渲染得淋漓尽致,足穿清雅透白布鞋,髻上插有几朵白色木兰花,给人清丽脱俗之美感。眸含春水清波流盼,蛾眉淡扫唇若粉黛,眉眼间透出天生的优雅。“妹妹,你……你这是……怎么了……”“姐姐,我没事。你刚才……可吓死我了!”鸢色轻抚胸口。紫衣少女忙去摸了摸鸢色的额头,“没事啊,你是做噩梦了吗?”“是啊,好离奇的梦!”鸢色若有所疑地说。“什么梦啊?”“嗯……说来话长,总之……是个奇怪的梦;梦境里的一切,是那样真实,那样熟悉……”鸢色深叹了一口气。少女无奈地抚了抚鸢色被汗水所浸的湿发。“姐姐,你怎么来了?”“姐姐担心你啊,刚才你惊叫一声,可把我吓坏了。我怕你有什么事,就急忙赶来了。”鸢色俏皮地一笑,“姐姐,我没事,你看,我这不好好的吗?”紫衣女子温柔地笑笑,伸出衣袖,为鸢色轻拭细汗。紫衣少女缓缓走向桌前,慢慢坐了下来,轻提茶壶,“你适才可真吓坏我了呢,生怕你有事,是母亲担心。”“嗯,对对对,都是我的不是……你说,让我怎么补偿鹭颜你呢?”鸢色故作深思,手指轻触额稍,“有了!要不……把泽岩……”鹭颜吓得差点将口中的茶一道喷将出来,瞥一眼在一旁暗笑的妹妹,鹭颜忙起身,气得挥舞双拳假意要打她。鸢色顺势躲进被里。她知道,姐姐温柔和善,即使要打她,也不会来真的。鹭颜无可奈何,退回桌边;又气又羞,清秀的面颊逐渐泛起片片红晕。鸢色渐渐探出头,心想着,姐姐与泽岩表哥自小定下婚约,只奈何,表哥很小时便出门学艺,至今未回;幼时虽一同游戏过,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如今长得怎么样,自己也无从知晓。若有机会见到他,一定要他兑现承诺。也不枉姐姐等他这么多年!泽岩,鹭颜,嗯,叫着挺顺的,果然是天生一对儿!窗外的风冷冷的吹着,鸢色忽的感到一股空虚。“哦,对了!我都忘记了。刚才夫人在催你快点儿呢!”鹭颜轻声说道,也许,她还未缓过神来。“嗯?夫人找我?稀奇啊……”鸢色不解地挠了挠头。似看出了鸢色的怀疑,鹭颜向鸢色挥了挥手,将她的莫名的思绪从百里外拉了回来,“‘百里风’交接啊,你忘啦?!”鸢色猛地想了起来,前几夜夫人是找过自己,希望自己能代姐姐管理‘百里风’,明明当时只是图个好玩儿,奇怪,自己怎么当初稀里糊涂就答应了呢?要知道,自己还只是初生牛犊,什么都没学过,脑袋里只想着玩儿,怎么能胜任这个职务呢?还不把‘百里风’闹翻啦?!鸢色停止了思索,满脸坏笑地向眼前的姐姐撒起了娇,“姐~~我不去可以吗?”“不行!这是你答应夫人的事,不可以反悔。”姐姐坚决地回答,这是鸢色第一次觉得姐姐如此果断。但鸢色仍紧紧握住姐姐的手撒娇地晃来晃去。几回合后,鹭颜无奈地拽开鸢色的手,“妹妹,母亲说过,做人不可言而无信,如今母亲卧床,我们应体谅她,不使她担心。对吗?”高一:凝湮水寒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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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_3000字那一年,又小雪。在冬日繁华的街头,我紧挨着萧乾,两个人在一片苍白的城市里肆无忌惮得互相倾诉着分别几年后的一切。孤独的风筝——只求自由4年前,萧乾以优越的高考成绩考入了梦想的大学,而我则因为一场大病留在了这里,对我来说,失去的不只是踏入大学的机会,还有我的萧乾。高中时期的萧乾,是全校有名的吉他王子,他的生活离不开吉他,再加上有双令所有女生着迷的“冷艳”的眼睛,让他很快在学校走红,高年级的学姐们经常会跑到萧乾所在的班级门外偷窥,而萧乾是个孤傲的人,几乎不对任何女生感兴趣,倒是对男生分外亲热,尤其是看到顾小白,可能是因为两人有太多共同爱好,在学校也几乎是形影不离,他对自由的渴望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自由,我将不会再停留。风筝朝我飞来——我私藏了夏日闷热的午后,我和室友被一阵杂乱的音乐吵醒,朝楼下望去,顾小白拉着萧乾朝这边招手,随后,他叫萧乾把他要说的话写在风筝上。。。。在我们的阵阵好奇中,风筝缓缓上升,在烈日下,我永远永远忘不了那个为朋友可以犯二的萧乾,那不是传说中的萧乾。我死盯着萧乾,直到被身边的阵阵尖叫打断,原来那风筝飞到了我的头上,看着上边写着穆婷婷,我爱你。我就没把持住,笑了。这是我见过最二的表白。待我笑完,才发现,风筝还在我头上,于是所有人都开始笑我,而穆婷婷却把顾小白狠狠地瞪了一眼,然后用刻薄的语言拒绝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刚才还嬉皮笑脸的萧乾立马脸色大变,他用力拉了一把风筝,什么话也没说,带着风筝走了,留下了阳光中他迷人的背影。风筝啊风筝——你想飞多远我和萧乾的第二次见面同样是因为穆婷婷,顾小白对穆婷婷的痴迷其实我可以理解,谁叫人家是万人瞩目的校花,可以说是受尽追捧。在穆婷婷和顾小白之间,萧乾好像是个送信的使者,他总会三番五次的来我们宿舍找穆婷婷,因此还和穆婷婷有很多绯闻,但穆婷婷好像还挺享受这些绯闻。。。。渐渐的顾小白还萧乾疏远了,那个二货居然相信有都没有的绯闻,,哦买噶!但不久后,穆婷婷给萧乾表白了,但萧乾拒绝了,理由居然是他要考重点,所以与学习无关的都不想接触。天呐,你到底想走多远,女神都可以这么错过。以一个错误的角度——我拉紧了风筝被拒绝的穆婷婷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死缠着萧乾,无赖下,萧乾告诉穆婷婷,他只喜欢学霸,这个理由,呵呵,够狠。谁不知道穆婷婷全级倒数,,哎,悲剧啊。又仔细一想,,完了,学霸,学霸不就是我!惨剧啊!好啊萧乾,你够狠。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所有人耳朵里,既丢面子又伤感情,就这样,我帮助萧乾躲过了高中三年女生的进攻。而我和他,还是那么陌生。断了线的风筝——可否飞回原点?高三毕业那天,萧乾来找我了,只说了三个字,“谢谢你”但那是我这一辈子和萧乾说过的第一句话,也可能是最后一句,我的病告诉我高考我是参加不了了,但我相信萧乾一定会成功,这种成功需要我付出的是长长的思念,三年的暗恋和我逝去的青春,但只要他成功。他还是走了,什么也没留下。萧乾四年的大学终于读完了,他把工作找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在那里我又遇见了他,但我还是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知道,这已经是一种幸福,我又何必要求太多。高一:何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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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_3000字我拨开额尼蓬乱的发丝,翻拣出一根白发。刚用拇指和中指的指甲盖掐住发根拔出来,额尼就捂住脑袋大叫起来。我迅速抽出那根头发,发梢终于摆脱乱发堆从我手中垂下时,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额尼啊啊叫唤着抢去了她的头发,搁在手里揉弄了一阵又腻烦了,随手撇在斜人柱一角。我赶忙过去找,边说额尼啊,白头发丢不得,那里边有你的魂灵呢。说着把头发叠好装入楠木小盒,塞进额尼手里。额尼瞧着装头发的小盒,咧嘴一笑,嘴角淌出了一滩涎水。八年前鄂伦春自治旗的一场山火带走了我家的新房,我阿玛,和我额尼的魂灵。阿玛死后额尼就发了疯病,老跟村里人动粗。他们为了防止额尼伤人,叫我——她唯一的孩子——带她到大兴安岭的林场上住。于是我照着老鄂伦春人的样子,在山泉边支了一顶斜人柱。斜人柱搭好的那天额尼拍着手笑逐颜开。我想斜人柱可能唤醒了额尼身体里部分沉睡的魂灵,毕竟她就是在斜人柱里出生的最后一代鄂伦春人。山上的时间天生就比山下过得慢。当我头扣毛毡帽身穿棉大衣走在雪野中时,山下的孩子已经沐浴着阳光在家门口跳皮筋了,当我提着桦皮桶踩着未融尽的残雪,汲取开春第一桶泉水时,山下的孩子已经在林场采野花捉蝴蝶了。大兴安岭就像个迟暮之年的老人,新陈代谢缓慢,干事情也是慢慢腾腾的。把山上的时间扯糖丝似的扯得很长很长,也把山上的日子扯得糖浆般澄澈透亮。它会像额尼一样白头,到时候我就会扫去山顶上的积雪,再拔去额尼头上的白发,假装大兴安岭的春天来得很快,假装额尼的青春还在。我解散额尼的发髻,用粗齿梳子把头发理顺,重新编成一根大辫子。额尼把辫子揽在胸前,绕在手指上缠呀缠呀,再送进嘴里啃咬一番,然后眨巴眨巴眼,歪着头研究我,就像一只智慧超凡的知更鸟。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夜晚。火光在山梁背后腾起,火焰从山上翻滚而下。烈焰冲天而上,映得半边夜空一片赤红,亮如白昼。常听老人们说,从前的鄂伦春人是极度崇拜火的,那晚我才明白。直到现在,我也觉得火灾是这世上最美的景观。阿玛把我举过头顶扔出窗外,我摔进了一块烂泥地里,抬头便看见我家在一瞬之间被火焰吞食,化作一个五光十色的火球,正在熊熊燃烧。那一幕景象定格缩小进我的瞳孔,无以言说,简直美极了。不管是包裹住屋檐的吞吐的火舌,还是半空中飞扬的火苗,颤抖的热浪,红的,橙的,黄的火焰,都美得不可方物。不论是全村人嘈杂的叫喊,还是额尼凄厉的哭号,都没法干扰我去欣赏这场令人叹为观止的大火。给额尼梳过头,我靠在斜人柱外晒太阳,回想起八年前那场大火带给我的挥之不去的震撼。在这世上,火焰的美丽是与山林息息相关的。唉,我是多么渴盼着再看一次森林大火啊。在过去的鄂伦春自治旗,火与山泉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冲天山火在一夜之间毁灭一座森林,而草木灰是滋养黑土的上佳肥料,森林亦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重现生机。然后再来一场大火,森林又再度复活,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无论诞生还是毁灭,都有鄂伦春族唯一的神明做主。只有魂灵不洁的人类,才会怕火,抵御火,把火当作不可抗拒的天灾去畏惧。我为自己的睿智不自觉地笑了。其实啊,这些人千方百计地防着火灾,打着保护林木的旗号,终究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些年来山上的林场越建越多了。晒了会儿太阳我就动身去山下——所谓山下其实也是大兴安岭,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的斜人柱来说——我偶尔去一趟山下,拿山上的东西换点山下的东西。但通常我想换点东西都很不容易。我身着奇装异服在村子里招摇过市,大多数人都躲着我。有时候真怀疑他们是不是鄂伦春人,年纪大的忌讳我,年纪小的就害怕我。也难怪,他们大概都听说过我。小时候我就是全村最强壮的孩子,任哪个男孩都没有我力气大。冬天给额尼洗衣服时,浸饱了水变得沉甸甸的棉裤,我能一只手像拎小鸡子一样提起来,再把两条粗裤腿缠成麻花状,用力一拧所有的水就悉数滑出来了。我始终相信,是因为我从小对魂灵的敬仰,才被赐予这副超人的膂力。这一回村里人依旧躲我躲得严严实实,我最后寻到猎民家里换了点东西。说来现在的鄂伦春自治旗,除了村民和猎民,最常见的就是林业局的人和浩浩荡荡的伐木工队伍了。如今他们就像大兴安岭土生土长的红松一样,随处可见。人可真奇怪,本应水火不容的两类人,竟也能由实打实的利益维系,在一座山上和平共存。我在猎民家里蹭了一肚子温开水——猎民是从不喝酒的,他们怕酒醉误事。之后跟猎民唠扯起来,猎民说好久没见你下山了,村里人都说你也发癫了呢。我捧着水碗嗤嗤地笑,同他打趣说,你觉得两个癫子怎么在山上活下去?笑过之后,猎民随手擦着枪,神神秘秘地说,你还不知道吧,上个月自治旗又来了好多人,好大的阵仗,这会儿在林场呢。我撇撇嘴道,八成是些加工木料的厂子。猎民摇摇头,不无担心地说,恐怕是那次的事招来的。——我只怕他们勘探山泉,闹出的动静太大,会触犯山上的魂灵呢。听到“那次的事”几个字,我脑子里立马充斥着不好的回忆——那是去年快入冬的时节,有一伙猎奇的自治旗电视台记者,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和额尼独居大兴安岭的事,带着咔嚓响的照相机和老毛子的炮筒一般的摄像机来到山上,非要采访我们,把额尼吓得不轻。他们说要办一期叫做什么“最后的鄂伦春人”的专栏。我哭笑不得,告诉他们山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鄂伦春人。但他们执拗地拍摄了我们的斜人柱、篝火、日用品还有惊慌失措的额尼,而后兴冲冲下山去了。对了,还有泉。他们还拍了斜人柱边的那眼山泉。我木然地坐着。猎民擦着枪说,看来山泉要开发了,大兴安岭要是能建起加工厂,可比林场赚多了,到时候咱们都有油水可捞了。我不置可否,话题绕了几圈又绕回额尼身上,我提出得回去看看额尼。猎民伸伸腿站起来,同我一起走出屋门,说天都快黑了,你可小心,山上有爱放火的猞猁……门帘掀开,我惊奇地发现额尼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了门口。没有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默不作声。我过去拉了她一把,竟也拉她不起。她执拗地蹲着不动弹,像是被死死钉在地上了。猎民拄着抢开玩笑似的说,她哪里像个癫子啊,啧啧,看她那双眼睛,真是鬼灵精着呢。额尼从前的确是个双目剪水的美人。听阿玛说她年轻时也常去那眼山泉打水。我不禁想象,她用小指勾着桦皮桶,轻移莲步来到泉边的景象。——墨绿色的松针铺陈在她的脚下,桦树叶沙沙作响,抚过她绣花的衣袂,清流激起细碎的水花打湿她的裙摆,她侧着脑袋温柔地注目汩汩清泉,顾盼流连如同与泉水相生的一株羊齿花。额尼喜欢山泉的感情是很自私的,她不会愿意别人跟她分享山泉。而想要开发山泉的人却不喜欢山泉,他们喜欢山下许许多多的东西——听说自治旗里遍地是琳琅满目的好东西。说到底,那些勘探山泉的人也跟伐木的人一样,用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换取喜欢的东西,然而这一回的筹码不再是绵延大兴安岭的树木,而是象征着额尼青春年华的山泉。我和额尼走在薄暮的山间,经过了一处新近被遗弃的宿营地,看来就是猎民所说的勘探队了。我们绕过被风吹散的炭火堆。木材烧尽后通常会残余着一股馨香,这会儿我却只闻到了满鼻子烟熏火燎的焦糊味儿,简直像是为生这堆火烧了一片林子似的。我掩鼻匆匆而过,额尼则拧起眉毛,不断小声嘟嘟囔囔。后来我给额尼梳头的时候,她的白发越来越多,已经拔不过来了。银亮的发丝一簇簇裹藏在厚发里,好像黑夜中一只只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不仅有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还有不见踪影的额尼。额尼的失踪是不日之后的事。夜里我被刺骨的寒风吹醒,看见斜人柱的门帘卷着,冷风长驱直入。额尼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装着她白发的楠木小盒。我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样,哭着找她三天三夜。她失踪当晚,我抖抖索索地爬出被卧,把门帘放下,随后又睡过去了。梦里我看见了八年前那晚的山火。——我的额尼在那场大火中死了,她的魂灵在火中灰飞烟灭了,这么多年来陪伴我的只是一个空壳罢了……醒来后我坐在山岗上,浑身浸入朝霞取暖,这么安慰着自己。或许这么多年我也只是把额尼当作一个累赘吧。没有了额尼,我照常做着平日的事,到泉边打水,到山下换点东西。走在村子里,村民仍旧各忙各事,目中无我。来不及知觉,山上的时间竟也追着赶着,过去了这么久。我意识到时光的流逝是因为那个猎民。当我坐在他屋里灌温开水时,他不再乐呵呵地边擦枪边跟我唠嗑了,那杆枪像额尼一样没了踪迹。猎民靠在火炉上自斟自饮。我问他,怎么喝开酒了?他苦张脸说,你还不知道吧,林场禁猎了。鄂伦春自治旗要修一条通进大兴安岭的铁道,矿泉水加工厂的厂址都定好了,咱俩都得下山觅新差使……我呆愣半晌,问了个冒傻气的问题——山下能看到火吗?猎民说当然啦,山下有沼气池,轻轻一拧灶台上就冒出蓝幽幽的火苗儿,贼方便。可我感到很失望。灶台上的火苗儿怎么比得上大兴安岭的山火?猎民好言好语劝了我一整,我总算有点明白了——小时候那样壮观的山火,恐怕这辈子只能看见一次吧。心宽下来,我索性跟猎民推杯换盏喝起酒来,直喝到半宿,酒劲上头,才醉醺醺地告别猎民上山了。正值秋冬之交,空气干燥得能将暴露在外的皮肤吹裂。山坡上铺了好几层破破烂烂的枯叶,发出一股正在腐化的温暖气息。今晚喝太多了,爬坡很吃力。我呼哧呼哧刚爬到一半,就看见远处有几簇莹莹抖动的光芒,凌厉地刺透黑夜。如此高亮度的手电筒,只有勘探队的人配发。那光照得贼远,晃上晃下的,好几次扫过我的脸,让我感觉暴露在光下无处遁逃。原本沉重的脚步愈发迟缓,好在厚厚的落叶吸掉了我挣扎行进的全部声音。我在林子里兜兜转转,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犄角旮旯。醉眼朦胧地摸索的当儿,我猛然听见头顶上传来几声哭爹喊娘的惨叫。——手电光疯狂抖动,倏而掠过群山的阴影,倏而划破缀满星座的夜空,仿佛一头野兽咽气前的一阵剧烈颤抖。突如其来的惨叫声惊得我脚下一飘,跌坐在地。如同被投入冷水中一激灵,酒顿时醒了一半。声音来自泉那边。我拔腿唰唰跑上山,还没到泉边就迎面撞上了一支狼狈的勘探队。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飞奔下山,手电筒在腰间上下翻飞,脸上写满“见鬼了”三个字。一眨眼不到的功夫,就飞也似消失在路尽头,留下我独自发怵——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这时,一股看不见的阴风吹到脸上。我一扭头,树林间忽地投下两点幽蓝的光,让我想到猎民所说的灶台上冒出的小火苗儿。我迎着忽闪的光点走到泉边,才看清那里蹲伏着一只什么大动物,拖地白毛滑进泉水里,正在泉边吸溜吸溜的喝水,一身白毛在暗夜中也银闪闪的。我立即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大兴安岭的什么神兽。脚下由是克制不住地向泉边挪动,慢慢接近那只饮水的大动物,心好像在胸膛里打秋千。近在咫尺之际,它突然转过头看着我。浓密的毛发下竟露出一张人面来。额尼!我大叫一声,登时腿软如泥,跪倒在地。空气好像凝滞了一般,话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了片刻,只剩下它粗重的呼吸声——我实在不愿承认面前这个怪物是额尼。此时它趴在地上向我爬来,两只长指甲的枯木般的手伸得老长。那银白色的头发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长发遮住了原本的面貌。“她”把一抬头,眼睛里霍地射出两道森森寒光。我看见“她”的眼珠是冰蓝色的,瞳孔细成一条线,如同绷到极限的弓弦,头侧还支棱着一对尖尖的猞猁耳朵。兴安岭上有爱放火的猞猁,猎民好像说过。“她”的喉咙里突然爆出野兽一般的低吼,瞳孔猛一收缩,四脚一蹬跳将起来,轻盈地落在怀抱泉水的山石上。“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啸叫着撒开四足越过了山脊。在“她”跃起的同一瞬间,山脊背后腾起一团火焰,滔天巨响,强光耀目。下一秒,泉就成了一片火海。我跪在泉边张大嘴看着火焰,和我小时候在烂泥地里做的事一样。下山的路已经被火切断了,火焰迅速逼近。我一晃看见一棵年轻的楠木,于是强撑着站起来,用手肘勒住它,两臂一紧使出全身气力往上提,土层松动了许多。再压在它身上一撅,楠木就被我折断了。我抱起这棵充满汁水的树扔进火里,可火焰不断吞噬着衰草和枯叶,前进的速度根本不受影响。就像身处一个密闭的烤炉,周身都炙热无比。我扒下大衣,拼命喘气,浓烟乘机钻进鼻孔,意识变得模糊了。由远及近的笃笃马蹄声却异常清晰地响起,睁开眼时我已经坐上猎民的马背,一颠一颠地飞驰在滚滚热浪上。猎民的马沿着燃烧的林线狂奔。而我知道,它只是在火圈中乱窜的一只无头苍蝇。整座山都被大火包围了,逃不出去了。逃不出去了。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鄂伦春人还是汉人,我们还是泉,都没法逃出去了。高一:沈思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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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_3000字TO:。请允许我给你写信。也请原谅我没有勇气,像她们那样大胆的把你的名字写在给你的信的开头。。今天是放假的第2天,想你的感觉突然变的莫名的强烈。我想见你,想见你,好想!好想!不知道你是否去打球了。是否和家人去玩…好想知道,但我没有途径知道。只能在这敲出我对你苦涩的思念。。你知道么?喜欢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有时候它可能花上漫长的陪伴,才换来艰酸的喜欢。有时候,只需要一瞬间。在那一瞬间就会不经意的喜欢上了一个人,这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我是后者。我就只用的那一瞬间,便喜欢上了你。或许只是某一个回眸看见了你的微笑,刚刚好,我便因此喜欢上了你。此后,便舍此无他。。你知道么?喜欢你后,我变的敏感,变的对你的存在很敏感。我会在你的教室楼层刻意的留意。我会在我的所有户外课上刻意留意你的身影。我会在你餐厅的楼层刻意的留意你的位子,刻意的留意你是否有在好好的吃饭。我会刻意在下课小卖部时最拥挤的时候,往那挤,不为别的,就只为在那拥挤时看看是否有运气看见你一眼。但我所以的刻意都换不来你对我的一点了解。因为,你可能或肯定连我这个人或名字都不知道。我希望是又希望不是。就像我希望和你相遇,又害怕和你相遇那样。我想,有时候真正的在意就是刻意的躲避把!。我知道你每天会骑单车来学校,会在40到早自修的开始。此后我便退了宿,每天在30就到学校对面吃早餐,不为别的,只为能和你一起进校门,能在你骑车和我擦肩时狠狠的看上你几眼,此后便开心上一整晚,待到第2天又故伎重演。有时候,你等到了早自修的铃响了才慢悠悠的骑着车从拐角处骑过来。我见了便飞快的结账,抢在你前面进校园,在登记簿上端端正正的写上我的大名,并有时故意把名字写的超过格子,写在你那格的上半边。嘴角微微一笑,“啪”的把笔丢的桌上,正在我为自己的小聪明而高兴时,有害怕你知道我的名字。“真是的你们这些学生,天天迟到,有书读还不认真读…”身后传来保安的抱怨声。再后来就是你骑这车从我身边擦过,我狠狠的看上几眼。我在每天等待你一起进校门的时候,并不是次次顺利,就记的那一次∶我早早的在早餐点等你,你却迟迟不来,等早自修的铃声响了我还没有看见你的身影从拐角处出现,我一直等直到早自修下课的铃声响了,你还是没有出现。我不甘心的走进校园,在名单上留下我一人的名字,那天只有我一人,只有我一人的名字,就好像世界就只剩我一人一样。以至于我被老师骂了整整一节大课间都没有感觉。我也整整的落寞了一整天。后来我才知道你那天生病了,一天都没有来上课。但也不是天天都是这样的,就有一次让我整整开心到现在∶那天,我看见你从拐角处的身影,便匆匆的结账。像平时那样早早的在等级薄上写上我的名字。但我不知道有幸运从我头上经过,近的就像从我头顶掠过。“嘿!”我一回头看见你对着我笑,那好看的笑就映在我的眼眸里。我敢说你的笑的全天下最好看的。自少我是这么觉得。略长的刘海,正好搭在睫毛上,鼻梁高高,笑起来的一瞬间迷倒众生。看见你就够让我的心怦怦直跳了,你还对我笑,还对我讲话,我感觉自己就好像要死了一样,气都喘不上来。“可以帮我签一下名么?”我觉得我整个脸在发烫,说话都变的支支吾吾“嗯。。阿。。好。。好的。。”“谢谢。我叫杨捷,杨就是木字旁的那个杨,捷就是敏捷的捷。高2《7》班。”你又笑起来了,真好看。我愣了一下,“阿。。嗯。。好。。”便俯身帮你写名字,其实刚刚我并没有在听,我只顾的看你,你真好看,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起码到目前为你是我见最好看的人。“7班。对吗?”“嗯。没错!”其实我早就把你的名字和班级背的滚熟滚熟的,哪怕是在梦里也可以倒背如流。我只是想看看你是否还在我身,所以才这么问的。还好你还在。“好拉!”“哦!谢谢你阿!”你从车上下来,把车放着推。“嘿,你几班的,叫什么。我可以知道么?”“阿。。嗯。。”我以为你会骑着车像往常那样从我眼前飞过。便无交谈。“嗯。。嗯。。我是高2《10》”“你也高2的啊!怎么没见过。你叫什么?”“苏。。苏。。苏允。。”“哦!我知道你,原来是你啊!你就是苏允!”你知道我?你真的知道我?真的么?“你就是和我一起承包每周迟到总名单的苏允啊!好巧好巧啊。一直不知道是谁怎么牛,可以和我一样,一直以为是男生没想到还是个女生啊!”你笑起来真好看,真的,我有一点想哭,好开心,这是和你第一次你讲话,第一次这么近看你的笑,真的好开心。“哦!对了,今天先聊到这了,回头见了再聊哦!”你翻身上车的动作是那么好看“继续保持哦!”你回头对我留下这句话和你好看的笑。我想真好。真想和你一直这样。一直。一直。。你知道么?你的声音也很好听。淡淡有一股阳光的气息。不过,我此后再也没有和你这样讲话。因为,我有点害怕,但又好期待。。抱歉。一下没留神就写了这么多。希望,你看了不会苦恼。。很抱歉和你说了怎么多不该说的话。真的很抱歉。请允许我给你写这么一封很长的信。虽然我知道,我不会寄给你看。但我喜欢你后便养成了这个习惯,这是个坏习惯。我隔三差五的便不由自主的写信给你。喜欢你是个坏习惯。但我喜欢。但它们想改也改不掉。它们是坏习惯。但我喜欢。我喜欢。。又没忍住。真抱歉。没忍住写这么多。就想没忍住喜欢你一样...我知道,我很笨,笨到连把你的名字写在开头都不会。只能把,在句号前的空白当成你的名字。。晚安。祝∶。天天开心球技日升事事顺心ⅩⅩ年ⅩⅩ月Ⅹ日『10』高一:苏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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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魂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在茫茫的大海中,有一个小岛,小岛的名字叫做莫地伊拉,岛上还有一个美丽而富饶的村子,村子里除了一户是打猎的,其他的人都是种地的,他的枪法百发百中,每天都会抓回一两只梅花鹿,全村的粮食除了自己种地,就是靠他。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就过了10年,城管忽然下令今后谁都不准杀害梅花鹿,并把鹿视为珍宝。城管走后,雅利·比克村长亲自来到了帕特的家里。“老朋友,咱们好久不见,今天你来我家是?”“哦,你可知道今天城管来过?”“知道,就是叫我不要在打猎了嘛!”帕特搓了搓手,端起一杯热茶。“呵呵,你可要知道,没有你的那支枪,我们全村的人就只能吃白米饭了!所以……”“呀!你不会想让我去偷猎吧?这可不行!”帕特激动地放下杯子,茶水荡起一圈圈波纹。雅利·比克瞪圆了眼睛,一拍胸脯,说:“没关系,有我在呢,你怕什么!”“那好吧,我试一试。”帕特无奈的点了点头。第二天清晨,在全村都还沉醉在美梦的时候,帕特出发了。翻过一座座山趟过一条条河,帕特好不容易到了鹿林。突然,他发现了一只漂亮的鹿,它头上的两只角又大又粗,身上的斑纹五彩缤纷,眼睛炯炯有神。这时,那只鹿向他走来,竟然开口说话了:“帕特,你终于来了!”帕特大吃一惊,从草丛里钻了出来,“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鹿笑了笑说:“在鹿群里谁不知道你的大名啊!”“你为什么不怕我?”他说着,抽出了那把百发百中的猎枪。“别这样啊,我是帮助你才来的。”“你说什么?”帕特举起了猎枪,“我不需要什么帮助,我只需要食物。”他扣动了扳机,枪声回荡着森林,那只鹿被击瞎了一只眼睛,痛苦地跑开了,“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一眨眼的功夫,鹿影就消失在了黑幽幽的树林里……【2】当第一颗露珠从尖尖的叶角落下时,帕特又来到了鹿林。清晨的鹿林格外安静,树木经过昨晚的雨水冲刷显得分外翠绿,帕特架好支架,就拿出一支烟,“叭嗒叭嗒”地抽起来。眼看时钟就要敲十二下了,太阳的光线越来越炽热,可鹿还是迟迟不见踪影,帕特看了看钟,叹道:“今天鹿不会再来了!”说完,背起架子,把烟踩灭后就下了山。夜晚,星星特别多,月亮也很圆,帕特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干脆披上大衣,到院子里去喝茶,一杯,两杯,帕特一口气喝了三杯,正觉得有些恍惚时,忽然看见山上飘下来一个白影子,身轻如燕,灵活自如,一闪就进了村子。他打了个哆嗦,拿起猎枪往外走,猛然看见那个白影在他的面前,他吓得一身冷汗,两眼一黑,昏了过去,迷迷糊糊觉得自己好像被白影驮进了鹿林。【3】帕特昏睡了五天,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穴里,他摸索着向前走去,那个白影又出现了,它走走停停,像是在给他带路。于是,帕特赶了上去,发现了几个星期前见到的那只漂亮威武的鹿,又看见了它头上那闪闪发光的金冠:“呀,你是鹿王!”一刹那,帕特被鹿群们包围了起来,独眼鹿王从宝座上跳下来,走到帕特身边:“你要为我们死去的弟兄付出代价!”说完,一群白影子围着他转起来,声音异常尖锐,像是从地底下传出来的一般,地面开始不停地向下坠落,成了一个无底洞。帕特害怕地叫起来,但他只听见了“咿咿”的声音——他变成了一只鹿!“呀——”随着一声尖锐的叫声,帕特醒了过来,他看到自己在床上,枕头上还冒着热气,笑了笑说:“原来是场梦!”突然,他看到妻子惊讶地指着自己,放声大叫,开始觉得不对劲。没过几分钟,邻居们拿着菜刀,提着碗,把他赶到了墙角。“沙——沙——咝”屋子里磨刀的声音不断的响起,开水“咕咚咕咚”地响个不停,不时冒起一个个大大的水泡。月亮升起来了,照在帕特身边的窗户上,他不经意的看了一眼,吃了一惊:一对粗鹿角,有劲的鹿蹄,身姿轻灵,连身上的花纹都是那么鲜艳!帕特终于知道邻居为什么要来杀他了!他想逃,但已经迟了!村民们提着磨着雪白的刀过来了,他惊恐地叫着,刀在月光下显得异常明亮,似乎碰一碰就会要了人的命。“不,不要!我不是鹿啊!不,不要过来!我是帕特呀!”帕特绝望地嘶鸣着,可村民们还是渐渐的逼了过来。他们越来越近,哈哈大笑,帕特呆住了。想当年,自己捕杀鹿时,毫不留情,手起刀落,鲜血四射,杀完后竟放出豪爽的笑声,现在,不正跟自己以前一样吗?冰冷的泪珠从帕特脸上流下来,现在已经无路可逃,只有一个选择:“拼!”帕特咬咬牙,一狠心,猛地向前冲去,一片混乱中,帕特的脊背挨了一刀,脚也骨折了,他用尽全身力气向鹿林冲去,他知道,鹿林最安全!【4】帕特用最后的一丝力气爬上了断鹿崖,他的脊背还在不停地向外淌血,他又悔又恨地望着明月,不停地舔着自己的伤口。突然一种浓浓的火药味使帕特警觉起来,要知道,鹿林是和平的,可这火药味和血腥味分明是人类的气味!他想站起来,可过多的失血早已使他力气全无,他挣扎了几下,又倒了下去,枪声响了起来,惊动了整个山林里的鹿群,帕特恐惧地瞪圆了眼睛,洞察着周围的一切动静。“沙沙沙”树叶响了起来,从树林里钻出一个背着猎枪人。帕特无力地叫着,“快来啊,我发现了那只鹿!”天暗了下来,周围来了几个人,他们点着了火,举着酒杯,痛饮起来。火光照着他们的脸,月亮也露出了疲倦的神情。帕特在等,等一个好机会溜出去。酒味飘了很远,帕特也闻到了,他恶心地想吐,把头深深地埋在怀里。“呼噜——”雷声般的鼾声响了起来,他的伤口干了,站了起来,绕过火堆,向独眼鹿王的窝跑去,他想变回人!【5】窝里一片狼藉,人类似乎来过了,鹿群不见了,鹿王也不见了,寂静的鹿林里回荡着枪声。帕特疲惫地倒在王位上,身上的伤口不知何时又被刮破,向外不停地淌血。他不明白,为什么在自己身上发生过那样多的事,但仔细回想,又像梦一样,时隐时现,一阵茫然中,忽又听见了那清脆的鹿铃声“叮铃咚——铃咚——叮叮。”“沙沙——”洞口突然传来了树叶被折断的声响,帕特吃惊地站起来,向外张望着,又是那只鹿,还是那只鹿,:“求求你了,把我带到鹿王那儿去吧!”帕特前蹄跪地,用乞求的眼神望着它:“我再也不杀鹿了!求求你了,我想变回人!”【6】穿过一片片田野,越过一座座山川,淌过一条条大河,帕特随着白鹿来到了一个鹿的山庄,只听一声鹿鸣,鹿群们飞似地往山上跑,山顶上立着一只金光闪闪的鹿。白鹿随着鹿群向鹿王跑去,帕特迟疑了一下,也向它奔了过去。“滴答”,一滴水珠落在了帕特的头上,他抬头望去,不知何时,鹿王的眼睛湿润了,大串大串的眼泪掉落下来,它愤怒地一蹬蹄子,鸣叫着,发疯了似的向村子奔过去,鹿群们也飞快地冲了过去。深夜,浩浩荡荡的鹿军已到达了村庄,帕特终于醒悟过来,连忙阻止,可是,已经太晚了,鹿群们早已经冲进了屋子,顿时,鸡飞狗跳,尖叫声伴随着鲜红的血液涌出来,他愣了一会儿,向家里狂冲起来。【7】刚冲进院子,浓浓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桌子破了,花瓶碎了,四周一片狼藉,地上的一团污血在昏黄的灯光下仍然那样地引人注目。“甜甜——欣欣——我的孩子,你们在哪儿啊?”帕特在屋里狂窜着,“老婆——孩子——呜呜——”帕特悲痛地叼着一只沾满血迹的鞋子,呜咽起来:“我错了,真的错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狩猎了!”“嘭!”屋外,枪声震天,他明白,只要枪声一响,就意味着一场人与鹿之间的战争,人也会死,鹿也会亡,这样下去,两者都会受伤,既然是由于我引起来的,那么就由我来承担吧!站在黑洞洞的枪口前,帕特好像又恢复了年轻的活力,他大吼一声,用深沉的目光望着逃进山林的鹿群,鹿王回头看了一眼,就闪身不见了。“嘭!”枪响了,帕特眼前闪过了老婆和孩子们的影像,然后又看见了那只鹿,“如果你不想死,就跟我走吧!”帕特微微地点了点头,白鹿托着他,翻山越岭,又来到了那个熟悉的鹿洞。鹿王一声令下,白影子又绕着帕特转起来,帕特只觉得天昏地暗,头晕眼花,一时分辨不出左右,等他睁开眼睛,已经在家门口了。【8】“我是在做梦吗?”望着自己人形的身体,帕特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快速向家里冲进去,家里一尘不染,所有物品都摆放整洁,他随着香味望去,整洁的桌上摆放着许多菜,“爸爸,你醒了啊,你瞧,妈妈抓了一头独眼鹿,听说还是鹿王呢!”“在哪儿?”“在这!”甜甜指着桌上的肉,帕特大吃一惊,后退几步,瘫倒在床上,再也没有起来……【完】初二:苏沫忆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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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魂纪 设定大公开!_1500字枪魂纪 Centuryof“Machoul” 设定大公开! 夜小蹊我由于玩《逆战》玩得太多,对我最常用的一把只剩一天就要过期的枪AR15-麒麟有了感情,由此产生了写这篇小说的灵感。思考几天之后,《枪魂纪》的设定已经基本搞定…… 总设定: 枪魂纪中的人类拥有天生熟练使用枪械的能力,每个人到了年龄(暂时设定为6岁),就必须进入Machun学院进行文化课程的学习和枪械方面的学习。但是有些人会在机缘巧合中与一些罕见的拥有灵魂的枪械(即“魂枪”)契合,造成枪械中的灵魂与人结合,成为人的力量的一部分。这些人就被成为“枪魂者”,会被送到更高级的Machoul学院进行学习,不光学习的质量有很大提升,学习的内容也包括了枪魂的使用。一般来说,枪魂者从Machoul学院毕业后,要不然上战场杀敌,要不然闷在自己的房间里研究枪械。而普通人就如同现实生活中的正常人一样生活,有的搞生意,有的当小职员,学到的枪械知识基本上不用。整个世界中有五个帝国,分别是纳斯马特,洛尔比克,鲁玛斯,圣塔穆斯,杰诺德。 主要人物设定(暂定): 埃尔斯 男,杰诺德人。原名伊维,是杰诺德皇族。爷爷是现任杰诺德皇帝。由于杰诺德帝国一向四处侵略,埃尔斯和他的父母不愿意过这种争斗的生活,于是移居到了圣塔穆斯阿拉克比省奈尔市,把杰诺德皇族名字伊维改为埃尔斯。曾由于来自杰诺德而被歧视,后来凭借自己优异的天赋考入奈尔市第一Machoul学院,证明了自己。枪魂是火麒麟,魂枪是AR15-麒麟。后来由于被邪恶组织“迪蒙”首领迪渥的邪气侵蚀导致枪魂永久变成邪麒麟,但神智没有受到侵蚀,实力还因此突飞猛进。建立小队“霍尔利”,与伙伴们一起对抗“迪蒙”。最后建立了霍尔利帝国,统一各帝国,因能力突破位面限制而成为枪神,受到世人崇敬。 拉比 男,圣塔穆斯人,是埃尔斯的同学。由于拉比被班上的“小霸王”霸克鲁和他的“小弟”欺负,忍无可忍的埃尔斯拿着AR15-麒麟给了霸克鲁两下,从此拉比就和埃尔斯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在埃尔斯的帮助下拉比进步得很快,再也不用担心霸克鲁的欺压了。毕业后和埃尔斯一起加入圣塔穆斯军方,由于表现优异,与埃尔斯和几个伙伴进入军方高级机构。后来成为霍尔利的一员。最后与埃尔斯等人建立霍尔利帝国,统一各帝国。枪魂是金蜓,魂枪是光之疾。 血残崖 女,国籍未知。是个孤儿,从小被埃尔斯的班主任洛克塔纳收留,是埃尔斯的同学。性格孤僻,曾经对整天蹦蹦跳跳,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埃尔斯和拉比冷嘲热讽。直到在一次考核中,战斗技巧不好的血残崖一次次在埃尔斯和拉比的掩护下没有受伤,才开始对埃尔斯和他的哥们儿有了敬佩之情。后来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与埃尔斯等人加入圣塔穆斯军方高层,后成为霍尔利一员。最后与伙伴们建立霍尔利帝国。枪魂是血喙鸟,魂枪是血焰猎手。 霸克鲁 男,纳斯马特人。性格霸道,自从进入奈尔市第一Machoul中学后就欺负弱小,尤其欺负软弱的拉比,成为小霸王。结果埃尔特来了以后,便挨了两下。后来和埃尔特成为了朋友。由于文化课没学好,导致比埃尔特等人晚了一年毕业,并且加入圣塔穆斯军方后只成为了一名普通士兵。后来由于蛮横的战斗力而成为一名军官,但仍没有升入军方高层。埃尔特建立“霍尔利”后,邀请霸克鲁加入“霍尔利”,霸克鲁欣然答应。最后与伙伴们建立霍尔利帝国。枪魂是霸犀盾(变异,正常应为霸犀),魂枪是震怒霸犀。 =========================END=========================初一:翟俊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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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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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魂纪 第十一章 宿舍_1500字拉比扶着栏杆,慵懒地爬着通向宿舍的楼梯。这里是依利特学院灿星院的宿舍楼。宿舍楼内的墙壁、天花板和地板则呈献为夜空的颜色,其上还镶嵌着十万多小块灿星石,一眼看过去,像极了璀璨的星空。灿星石是一种晶体,产于灿星岛上的灿星山。其内蕴含有各种属性的能量,但这些力量往往内蕴其中,必须由神匠级别的石匠精心打磨后,才能释放出这些能量。打磨过程中,不能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否则就会浪费。(补:前面没有构思好依利特学院的结构,这里补充一下。其实依利特学院的主体在“魂天湖”,奈尔市的一片大型湖的两个岛上,外院“灿星院”在灿星岛上,内院“耀星七院”在耀星岛上。前面提到的依利特广场,实为依利特学院的一小部分,专门用于市民的休闲娱乐,招生期间则对市民关闭。)漫步在如此绚烂的“星空”中,何不是一种享受?只是,学院里紧张的生活节奏不会给学生们太多这样的时间的。趁着还没开学,好好欣赏一下。这是拉比的想法。于是,他没选择坐电梯,而是拾级而上,边走边闭上眼睛,静心体悟着光的能量轻柔地渗入体内,传遍四肢百骸的美妙。埃尔斯很没出息地把东西都吃完了(包括拉比的那一份,拉比只吃了一点点),现在正在楼下的公共厕所里呢。拉比朝四周观望,只见人越来越少了。拉比他们的宿舍在顶层,那是优秀人才的地盘,没有多少人。“901……就是这儿了。”拉比抬头,看着这个漂亮的宿舍,眼眸中不禁流露出一丝赞叹。宿舍的门是玻璃门,涂了一层特殊材料,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里面的色彩。门上也镶嵌着灿星石,与周围星空般的景色相得益彰。“嗡——”随着一声嗡鸣,宿舍的门缓缓平移开。宿舍的门是能量解锁门,学生光插入钥匙还不够,还需要把能量注入锁内,已经被录入到锁里的能量信息会进行识别,若匹配,门就会自动打开。拉比走进宿舍,家境不错的他,也是感到惊愕不已。相比起楼下的宿舍,顶层的宿舍有各种各样的设施和功能。非常宽敞不说,整个宿舍内部呈球形,四个床连接在墙壁上的上下两条轨道上,可以随意变换位置。两条轨道间还有两条小轨道,这样床就可以上下移动了。床可以封闭起来,这是个人习惯比较讲究的人的最爱。不过,拉比和埃尔斯都不太讲究。床边的围栏上,有个小小的面板。面板并不是立体的,而是触摸屏,并且这个触摸屏就是床边的围栏。只要给床边的围栏注入能量,面板就会显现出来。面板的轮廓和上面的文字会发出蓝色荧光,十分漂亮。面板可以听歌,但对于好学生来说,更多是用来听老师讲课的录音的。面板上还有个特殊按钮,轻轻一按,冥想台就会缓缓浮现。冥想可以增强能量,开启魂锁。魂锁必须要开启后,才能装上零件。但是,如果光顾着冥想不增强能量,也是不行的。因为没有足够的零件支撑更加强大的能量,冥想最终会遇到瓶颈。宿舍中间是多功能区域,外围一圈是可拆卸成四个桌子的环形桌,上面有四台电脑。电脑的键盘和床上的小面板一样是触摸的,屏幕是全息投影的,可以有很多个。全息屏幕虽然摸不着,但可以直接用手拖动,很方便。电脑可以用来查资料,也可以进入学院的数据库,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零件,有什么好的书籍,等等。当然进入数据库需要权限,越高级的数据库,需要的权限就越高。像埃尔斯和拉比这样的天赋异禀的新生,刚入学就拥有二级权限;比较好的学生,入学时拥有一级权限;比较平庸的,入学时就没有权限了。环形桌中间,是一台测试仪。环形桌并不是一个圆形,上面有个朝向宿舍门口方向的缺口,从这个缺口进入,就可以进行各项能力的测试,譬如力量、精神力、能量等等。就连这里的墙壁,也是极为奇异。只要注入能量,就会变成透明的窗户。拉比此时感觉有点找不着北。不愧是全大陆第一学院啊!连宿舍都这么高级。下意识地,他触了一下门旁的触摸按钮,门的颜色竟然变了。拉比下意识地张大了嘴。这,这什么门啊?再按一下,颜色又变了。就这样按了几次后,门又变成了原来的透明样子。他仔细看了一下,按钮上写着:门样式切换。拉比又看到了另外一个按钮。轻触一下,差点没把他吓坏了。整个房间的颜色一瞬间变了,好像白天突然黑掉了似的。他看清了按钮上的字:房间样式切换。也就是说,这个宿舍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变成不同的样子?!拉比一脸没出息的样子,就差流口水了。按钮下面还写着:可以从电脑上下载样式。“滴嗒”,一滴口水掉到了地上。哎呀,我在搞什么。赶紧收拾行李。叮叮当当,没一会儿,行李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嗡——”门开了。“埃尔斯?”拉比抬头,看见的不是埃尔斯,而是两个没见过的人。初一:翟俊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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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魂纪 第十三章 零件_1500字埃尔斯他们注册这天是星期一,下午就开始上文化课。课程安排是周一三五上文化课,周二四六上魂枪课,周日上选修课。“还有半个小时上课,”晓米看看墙上的表,“我们走吧?”“好。”其他三人异口同声。刚刚老师发了崭新的校服,四个人都迫不及待地穿上了。穿上校服的他们,充满了活力。教学楼离宿舍不远,走个十分钟就到了。当埃尔斯他们推看门时,教室里才刚来了没几个人。刚来第一天,谁不想好好玩玩呢。然而这些新生很快就会知道,什么叫做“绝望”……《天使序曲》按时响起,这是魂天大陆有名的一首曲子,也是依利特学院的上课铃。埃尔斯环顾四周,人还没来齐。就在这时,忽然一阵诡异的声音响起,像是空间扭曲了。慵懒地靠在椅背上的学生们猛然弹身而起,讲台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银色的身影。银光渐渐消散了,露出那个英俊的脸庞,惹得几个女生美眸中光晕流转。一袭银色的西装散发着妖异的光芒,银色的头发刚刚触到肩膀。身高近两米的他,猿臂蜂腰,帅气的脸庞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你们好,”银色身影微笑道,“我是欧阳荧云,是你们的老师。在此后的九年中,我将负责你们的文化课学习和实战学习。”就在这时,他银色的眸中闪过一丝冷意:“哦,人没来齐呢。看来我得去把他们叫过来……”“嗡——”一道道空间裂缝毫无预兆地裂开,然后,那几个来晚的学生便从里面“飞”了出来……还没完!原来的空间裂缝关闭了,新的空间裂缝又一道接着一道裂开,将刚刚“飞”出来的学生又“吞”了进去……足足将这些学生“玩弄”了有三分钟,欧阳荧云才将他们放回座位。其中一个青发少年一屁股坐在埃尔斯后面,脸上写满了不屑。欧阳荧云脸上的笑容依旧,但现在在学生们看来,更显得吓人。这就是“笑里藏刀”么?不过,越是严格的老师,埃尔斯就越喜欢,他相信在这位老师的严格管理下,他能进步得很快。三位舍友也没有露出什么惊惧或者不屑的神情。“现在打开数学书第一页……”翻书的声音此起彼伏地响起,杂乱无章。声音里夹杂着各种情绪,有惊惧,有不屑。“看来有些同学不想打开书呢。”大家顿时预感大事不妙。果然,那几个拖拖拉拉的学生,下一秒就出现在了教室的天花板上。而且,还是头朝下……“那就不麻烦你们了,你们就舒舒服服地在上面待着吧。”901宿舍的四人心里异口同声:霸气!埃尔斯身后的那个青发少年此时也被倒挂在天花板上面,不过此时的他眼睛里都是火。对,真的有火在烧。没被倒挂在天花板上的学生再也不敢吱声了,赶忙乖乖地翻开书。“正方形的面积公式是……”接下来再没出乱子,大家都听话得很。终于,《天使圆舞曲》响起,下课了。欧阳荧云也不拖堂,笑眯眯地宣布了下课。天花板上的学生也都缓缓地落地了。欧阳荧云刚一走,那个青发少年便骂道:“不就是一个自恋狂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埃尔斯斜眼看了看那个青发少年,他的手上青色火焰正在熊熊燃烧。埃尔斯不禁皱了皱眉头。教室里的座位有五排四列,学生的座位是按照魂枪品级来排列的,第一排是魂枪品级最高的学生,从左到右依次变低。这么说的话,这家伙的魂枪品级也是能排到全班第五的了。他可不希望坐在他后面的是个傲娇的辱骂老师的家伙。“喂,”埃尔斯朝着那个青发少年道,“辱骂老师可不礼貌哦。老师也是为我们好啊。”“你谁啊,”青发少年抬起头,斜向下看着埃尔斯,目光中全是不屑,“找打?”“行啊,”埃尔斯倒是不介意,“你来呗。”“轰!”带着青色火焰的拳头在埃尔斯的眼前放大,转瞬间就要打在他身上了。橙红色的火焰霎时燃起,然后,令人大跌眼镜的一幕发生了。青发少年拳上的火焰忽然熄灭了,然后……“轰!”橙红色的拳头眼看就要打在青发少年的小腹上了。如果命中,青发少年必定会受重伤。埃尔斯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拳头一拐弯,只是击中了青发少年坚硬的胸膛。但就算如此,青发少年倒退了数十步都没站稳,一个踉跄跌倒在地。“怎,怎么可能!”青发少年惊异地道,“不可能,我的枪魂可是魔焰青龙,是顶级的枪魂啊!你怎么可能……”埃尔斯脸上扬起一抹戏谑的微笑:“因为我的枪魂,是火麒麟。”“什,什么……”埃尔斯手腕一翻,他的魂枪便出现在了手上,折射着水晶般的光芒。正散发着王者般的火焰的它,竟令同样拥有火属性枪魂的青发少年觳觫起来。好,好恐怖!这是什么感觉……埃尔斯的魂枪叫做帝燚,名字也是他刚取的。埃尔斯看着它的眼神,竟是多了一份异样。是的,帝燚的身上,多了一双翅膀!青发少年不可置信地道:“那,那是零件?!”初一:翟俊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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