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崽儿
一直觉得重庆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城市。
从我来到这个城市那一刻起,便成了众多扫把星中的其中一个。
没有太多的埋怨这个不好的头衔。
不幸运的不只我一个。
至今不太了解重庆,准确的说关于重庆的历史我除了知道“重庆大轰炸”之外,其他的是一无所知。而现在关于重庆的一些发展情况,经济等东西也是不知道的,那些东西也本不该是我们这些学生所要研究的。
我只是知道一些习俗罢了。
应该说每一个重庆人都喜欢吃辣,这是必然的。而且都喜欢放很多的辣椒,把东西弄得很辣,按重庆话说“辣才巴适”,也就是吃着很爽的意思。很多外地人都不太习惯吃辣,才刚吃一点火锅就喊辣得受不了,然后满脸通红,舌头伸得老长。当然,外地也没有很多正宗的火锅店,他们所谓的辣对于重庆人来说都是小意思,吃着根本没辣的感觉。也算是“不正点”吧。大概,重庆人的热情就是吃出来的,火锅,辣椒是热的原料。
很多人都知道重庆是山城,我不能在这里撒谎说环境是多么多么的宜人,反而得老老实实的交代主城的边缘有很多的农村。而很多人为了养家糊口,便进城四处帮别人担东西,这也就是“山城棒棒军”。虽说他们的身份不比那些贵族,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甚至普通到被一些市民厌恶,可是他们却是最诚恳的。不会担着别人的东西就跑,不会接了钱不送到客户交代的地方。有些不识路的人向他们问路,他们也是会说的。这些随处可见的棒棒军,也不得不让我生出敬意,他们用自己的双手撑起了一个家。
重庆的人都是很随心所欲的那种,这也不能算是缺点。喝酒的时候会大声的划拳,不像国外有很多规矩不能大声喧哗等。而啤酒也会特别干脆的一饮而尽。当看见某件事心情不爽的时候,也会大声吼出来,避免不了骂一些粗话,当然有时候也会发生一些争执甚至打架。这也是重庆人很直白的性格所在,没有一个人会很虚伪的对看不爽的东西视而不见。而大多数的重庆人也是特别耿直的。别人对自己好,自己也对别人好,这个是定理。就算是一些混混儿也特别够朋友,“兄弟伙”有事,都是会豁出命的帮忙。也可能正因为重庆人都是“直肠子”,有话就说,不免会得罪一些人。
每一个城市都是有缺陷的,但是所有的缺陷都是表面的。尽管这里有很多地方不如其他城市,可是这里是唯一的,这里的习俗也是唯一的。
我是重庆崽儿。
我爱重庆。
『歌词』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城,城头没得神住了一群重庆人。
男的黑耿直,女的黑巴适,
火锅没得海椒他们从来不得吃。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城,城头里头的人脾气大得黑死人,手来老手断,脚来老脚断,脑壳来老,齐不隆咚打得西巴烂。
乱皮要财划起,山城啤酒喝起,喝不得的醉起,着不住的趴起。
反正回到家头都是要把那个耳朵弄起来耷起,
所以兄弟伙在外面打死都要雄起。
你不晓得,我不晓得,没得哪个晓得,
那个朝天门的坎坎到底有个好多格。
棒棒从来不怕热,
贼娃子从来不怕黑,
解放碑的美女再多没得一个是我堂客
解放碑的钟声还是按时敲响,码头的船再小也会荡起波浪。
船没有桥多,雾也没有雨多,看着汽车从那屋顶上的公路经过。
冬天有着夏天路边时的甘露,夏天有着冬天烤火时的温度。
男的不服输,女的也不会哭,所有麻辣调料到了这里都是大补。
从小成绩不好的,同学们喊他莽拓。
女娃儿只找耳朵,
男娃儿不当方脑壳,
惹毛了我的人有危险我从后面飞起一脚。
吃饭的时候上菜要喊小妹儿,
我的妈妈喊我从小到大只喊幺儿。
不当狗儿,不当猫儿,不当哈儿,我是黑闷黑闷黑闷耿直的重庆崽儿。
美好的记忆
每当我看见穿着军装,戴着军帽的解放军战士,就自然而然想起了一个人。他那浓黑的眉毛,炯炯有神的眼睛,显得严肃而又温和。他给过我关心和一段美好的记忆。
那一年我们全家都回荣县双石镇过春节,我那时只有八岁,特别爱玩,那天我独自一个人出去玩。我在商店里买了几粒亮晶晶、红艳艳、绿茵茵的玻璃珠,美得象宝石花一样,我拿着玻璃珠在附近的草坪上玩,亮晶晶的玻璃珠在绿茵茵的小草坪上滚动,象颗颗透明的露珠在碧绿的荷叶上滚来滚去,为周围又多添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突然脚上的一块石头拌倒了我,我趴在了地上,左手还被地上尖尖的东西刺了一下,好痛哦!当时我就哇哇大哭,没过了一会儿,一个高大的身躯出现在我的面前。“小妹妹,你没事吧?”他伸出手想要拉我起来,我抬起满脸泪痕的头望着他,又“委屈”的哭了,他很细心,看到我的手刺出了血,他亲切地抚摸着我的头,笑了。
在诊所里包扎好伤口后,他买了几颗玻璃珠送给我,“我刚刚有看到你在玩这种玻璃珠,可是你的那几颗掉了,我就去买了一些,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对着我笑的,这点我很肯定,听完他的话我点了点头,勉强地挤出点笑容来。
出了诊所,他和我一起去玩玻璃珠,直到妈妈过来了他才离开,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害得我还找了他大半天。
后来遇到他也是在荣县,一辆巴士要撞到一个小女孩的时候,他突然冲了出来,救了她,接着像当初一样一声不响地就离开了。
还有一次,也是为了救一个差点被车撞到的小朋友,可是他却受了伤,附近的居民打电话给医院,把他送了过去。后来我到医院看过他,医生说他的伤很快就好了,可是我却哭了,而且是当着他的面,他见到我还觉得很诧异,说了一句令人很惊奇的话:“你是第一个来看望我的人。”
这一段记忆印象并不是很深,可是却让我很难忘记,一直成为我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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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儿就算知道灵儿会赢,但这胜利也是来之不易的,这进化的过程是艰辛的.灵儿受了重伤,就在雷角大王想要杀死灵儿的一刹那,灵儿的眼珠闪了一下光,冰雪神公的第一层,灵儿竟然突破了,这是连女娲也没有料到的.这回可苦了雷角大王,灵儿的突然成长,他使料未及,节节败退,他不但被灵儿打的半死不活,回去还被魔教教主骂的狗血淋头.不过也是他活该,谁让他惹了天庭的宝贝公主灵儿呢?灵儿赢了,可是她并不开心,原因并不是她没有喜怒哀乐这么简单.她原来以为,自己就算看到天庭即将灭亡,也决不会拼死保护天庭,但是刚才,冥冥中,灵儿身体就会自己冲上前去,好象有一股力量推动着她向前.灵儿担心,如果女娲说的那一天到了,她究竟会不会真的为天庭牺牲.她担心,恐怕那天,她还是会象今天一样挺身而出.“不,不!今天我是看到娘有难,才去帮助天庭的.”灵儿自言自语说.话是如此,可灵儿的心里有明明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她是为了天庭.“不会的,若我不出手娘就会被雷角杀死,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娘死啊.”灵儿竭力为自己辩解.那个声音依旧清晰:就算你娘不在,你还是回与雷角一决高下的.“我不是为了天庭,我只不过想救娘,绝对不是为了天庭!”‘你在自欺欺人,你明明明白你不但是为了女娲,你更是为了天庭,你心中有一股正气,这股正气使你可以为了保护天庭而牺牲自己,别骗自己了.’“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其实你早已相信了,接受事实吧.’“你在骗人,我决不会上当,女娲族的命运一定能改变.”‘女娲族的命运无人能改变!’“不,就由我来改变它,女娲族的命运绝对不会再这么悲惨了.”‘无论有多悲惨,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你在心中早已默默的承认了.’“我不承认,也不会承认.”那个声音与灵儿在争辩,灵儿费了好大的劲才迫使自己相信是为了女娲而出手的.灵儿啊.那个声音其实就是你的心声啊,这回你总算骗过了自己,可下次你还能拿什么当理由呢?哎.7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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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老A说过,有些地方去过就不会忘记。我去到地方并不多,但我依然信仰每一个地方我都会记住。去到重庆几次,记得有一个地方叫石碾盘的,那下车的地方有一家叫作高佬牛肉面的面馆,至于为什么不叫高佬面庄或是高佬庄,就无从知晓了。有那么几天,我黑白颠倒,开始如鬼魅一般昼伏夜出,所幸高佬二十四小时营业,白日睡去,夜间还能到这里,吃一碗面或是米线,再要一杯纯净水,然后熬通宵,写自己的稿。夜间到这里吃东西的人,无非四种。一、致力于麻将的,二、努力上网却挨不住饿的,三、生活白无聊赖,靠着父母供着的无业青年,他们对夜生活充斥着极大的兴趣,不到凌晨四、五点断不会回家,四、即是工作一直到深夜的公司职工。一、二、三是可耻的,而我就在这群可耻的人中愈加可耻地用自己的文字光冕堂皇的浪费光阴。在朋友的文字中,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浪费光阴本不是错,错的是明知自己在浪费光阴,却依旧装做懵然不知。我或许即是这种人罢?坐在店里,店里店外皆是不绝的过客、路人,我平静地看着他门南来北往,匆匆行色。我出了高佬沿着人行道一直走,路过一个三岔口,未作停留便向右拐,经过外观几墩石柱很似圆明院的沙坪公园,接着上桥,那是一座很小,小得我已记不得名的桥,只记得桥下有火车在进站出站,向南向北。我路过的时候,一似乎眼瞎而戴着墨镜的老先生正拉着二胡,是名曲《二泉映月》,我听了许久,竟迷离地将手伸进口袋,拿出5元钱,走向他面前放钱币的小桶,突然曲声戛然而止,老先生估计越吹越没了兴致,对数钱兴致勃勃,摘下墨镜一张一张小心翼翼的数钱,立马转身,把手缩回口袋,心里暗庆没有失财。去到八中,大门不让进,我看了看一旁不高的铁栅栏,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我想八中的保安可能比较懒,甚至懒得理我,见我进去也假装没看见,因为若他当作看见,势必要叫我出去,而我势必会跑,他若不追势必没面子,追又势必得绕一大圈,等他绕到,我势必又早跑得无影无踪,而他不仅徒劳无功,且势必更没面子,经过一阵势必,他选择了沉默是金。八中的内部结构,占地面积与我们校相差无几,只是人家操场是塑胶的,而我们是水泥的。他们的教室设施也明显较为先进,一个班人数也较少,不似我们像搞帮会的――多多益善。转了两圈,我终明了什么叫浪费人力财力物力,就他们那五、六层的教学楼,竟也弄一电梯,真不把钱当钱花,不过也充分体现了,恩!八中人都很懒。走来走去,只见到初一和高三的教室,我就十分纳闷,莫不是八中人个个IQ二百五,读完初中直接跳级读高三。但转想不太可能,唯一可能就是他们为节省门牌把初中统一为了初一,高中为高三,不过想想够呛的,读三年才升一个级。路过一个路口,看见四、五青年站在一起,各自叼着烟闲聊。我心里暗自庆幸数数是从小数到大,否则这四五青年立马升级成了五四青年,多么迅速,且极具跳跃性,四五青年怡然自得地向空中吐着烟圈,样子似乎童心未泯,还互相比较,恩!我的要大些。看了四五青年后,我特郁闷地想找个无人的地方坐坐,无意间走到了街心公园,里面的人并不多,但每隔十米必有一对情侣,最后漫搠了半小时之久,才勉强找到一处可坐的地方坐下。行人三三两两地走,让我忽然觉得生命中真的过客许多,不曾停留。日后,定要写个什么记住这个城市,也记住这些个过客,就命名为重庆行者记,之后若再写,就叫重庆者行记,再次就叫重庆记行者,(怎么听着像捅了猴子窝似的)但定不可叫重庆记者行,那会产生歧义,产生误导作用,或许就存在无数误导,误导我行色匆匆,误导我从生命中过客。风过无痕,却已吹过。于是,起身继续地向前行走,去和更多的人相遇、相错。没有人会去记住一个没必要记住的人,但是我会,因为总得要一个人去记住,不是你,便是我。离开的前一晚,我出去走走,路过那座小桥,老先生没在,桥下的火车,不在向南向北,进站出站,全都静静地停在那里。走过八中,里面很暗,只在昏暗的路灯下有那么一小块光明,大门紧锁,寂静无人。今天,有些冷四五青年不知去到了哪里,不知是否依旧会叼着烟,比着烟圈。街心公园的情侣都已不知去到何处,只剩一位老人和我,老人在不远处发呆,我在昏暗的街灯下写着自己的文字。记得过去听收音机,最喜欢听中午十二点整,丢丢主持的音乐贺卡和晚上十点、不知谁主持的清风夜语。今夜,我也在清风夜语,只是我的语只在纸上。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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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老A说过,有些地方去过就不会忘记。我去到地方并不多,但我依然信仰每一个地方我都会记住。去到重庆几次,记得有一个地方叫石碾盘的,那下车的地方有一家叫作高佬牛肉面的面馆,至于为什么不叫高佬面庄或是高佬庄,就无从知晓了。有那么几天,我黑白颠倒,开始如鬼魅一般昼伏夜出,所幸高佬二十四小时营业,白日睡去,夜间还能到这里,吃一碗面或是米线,再要一杯纯净水,然后熬通宵,写自己的稿。夜间到这里吃东西的人,无非四种。一、致力于麻将的,二、努力上网却挨不住饿的,三、生活白无聊赖,靠着父母供着的无业青年,他们对夜生活充斥着极大的兴趣,不到凌晨四、五点断不会回家,四、即是工作一直到深夜的公司职工。一、二、三是可耻的,而我就在这群可耻的人中愈加可耻地用自己的文字光冕堂皇的浪费光阴。在朋友的文字中,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浪费光阴本不是错,错的是明知自己在浪费光阴,却依旧装做懵然不知。我或许即是这种人罢?坐在店里,店里店外皆是不绝的过客、路人,我平静地看着他门南来北往,匆匆行色。我出了高佬沿着人行道一直走,路过一个三岔口,未作停留便向右拐,经过外观几墩石柱很似圆明院的沙坪公园,接着上桥,那是一座很小,小得我已记不得名的桥,只记得桥下有火车在进站出站,向南向北。我路过的时候,一似乎眼瞎而戴着墨镜的老先生正拉着二胡,是名曲《二泉映月》,我听了许久,竟迷离地将手伸进口袋,拿出5元钱,走向他面前放钱币的小桶,突然曲声戛然而止,老先生估计越吹越没了兴致,对数钱兴致勃勃,摘下墨镜一张一张小心翼翼的数钱,立马转身,把手缩回口袋,心里暗庆没有失财。去到八中,大门不让进,我看了看一旁不高的铁栅栏,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我想八中的保安可能比较懒,甚至懒得理我,见我进去也假装没看见,因为若他当作看见,势必要叫我出去,而我势必会跑,他若不追势必没面子,追又势必得绕一大圈,等他绕到,我势必又早跑得无影无踪,而他不仅徒劳无功,且势必更没面子,经过一阵势必,他选择了沉默是金。八中的内部结构,占地面积与我们校相差无几,只是人家操场是塑胶的,而我们是水泥的。他们的教室设施也明显较为先进,一个班人数也较少,不似我们像搞帮会的――多多益善。转了两圈,我终明了什么叫浪费人力财力物力,就他们那五、六层的教学楼,竟也弄一电梯,真不把钱当钱花,不过也充分体现了,恩!八中人都很懒。走来走去,只见到初一和高三的教室,我就十分纳闷,莫不是八中人个个IQ二百五,读完初中直接跳级读高三。但转想不太可能,唯一可能就是他们为节省门牌把初中统一为了初一,高中为高三,不过想想够呛的,读三年才升一个级。路过一个路口,看见四、五青年站在一起,各自叼着烟闲聊。我心里暗自庆幸数数是从小数到大,否则这四五青年立马升级成了五四青年,多么迅速,且极具跳跃性,四五青年怡然自得地向空中吐着烟圈,样子似乎童心未泯,还互相比较,恩!我的要大些。看了四五青年后,我特郁闷地想找个无人的地方坐坐,无意间走到了街心公园,里面的人并不多,但每隔十米必有一对情侣,最后漫搠了半小时之久,才勉强找到一处可坐的地方坐下。行人三三两两地走,让我忽然觉得生命中真的过客许多,不曾停留。日后,定要写个什么记住这个城市,也记住这些个过客,就命名为重庆行者记,之后若再写,就叫重庆者行记,再次就叫重庆记行者,(怎么听着像捅了猴子窝似的)但定不可叫重庆记者行,那会产生歧义,产生误导作用,或许就存在无数误导,误导我行色匆匆,误导我从生命中过客。风过无痕,却已吹过。于是,起身继续地向前行走,去和更多的人相遇、相错。没有人会去记住一个没必要记住的人,但是我会,因为总得要一个人去记住,不是你,便是我。离开的前一晚,我出去走走,路过那座小桥,老先生没在,桥下的火车,不在向南向北,进站出站,全都静静地停在那里。走过八中,里面很暗,只在昏暗的路灯下有那么一小块光明,大门紧锁,寂静无人。今天,有些冷四五青年不知去到了哪里,不知是否依旧会叼着烟,比着烟圈。街心公园的情侣都已不知去到何处,只剩一位老人和我,老人在不远处发呆,我在昏暗的街灯下写着自己的文字。记得过去听收音机,最喜欢听中午十二点整,丢丢主持的音乐贺卡和晚上十点、不知谁主持的清风夜语。今夜,我也在清风夜语,只是我的语只在纸上。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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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重庆当不太明朗的清晨天幕上还闪烁着启明星的时候,当宽阔平静的江河还在迷雾笼罩之顷,这片丘陵环抱的沃土上已经有什么在开始翕动了,为的是迎接崭新的曙光。——紧接着,一轮火光喷薄而出。林荫道两旁的老黄桷树仍旧沉浸在惺忪的缥缈梦境中。刹那间,喷射着的橘红微光占领了迷雾的领地。俄顷,满城的白纱被热情的阳光揭开;迎接阳光的,是小城全新的面貌。小城的雾,不像伦敦的雾那样充满了拘谨、固执与淡淡的哀伤;相反如同一个活泼乖巧听话的孩子,说走就走,不再与阳光执拗地抢夺舞台。江面上的渔歌和川江号子又开始回旋起来了,山林里的树木与杂草又开始朗润起来了,楼宇间的交通又开始繁忙起来了,广场中的“坝坝舞”和“大家唱”又开始闹腾起来了。小城的清晨,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天空的蓝色清澈空灵。菜贩们从箩筐里拿出刚收割的带着晶莹露水的蔬菜,吆喝一声高过一声。“小白菜嘞——八角一斤!”“快来快来!刚从璧山那喀喀角角头拉起来的白萝卜哟——”买早餐的大叔大妈们沿着天桥下的人行道摆了一排,整条窄窄的小街充斥着跳动的喧嚣与诱人的气味。“油茶油茶,三块儿一碗!”“包谷粑黑米粑哦——”“云南竹筒粽子!两块钱一个,好吃又划算——”街上渐渐地开始变得川流不息起来。有几分聒噪的鸣笛声在鳞次栉比的楼栋间回响。几个刚劳作后的“棒棒”——力哥坐在了花坛边的石凳上,准备放松快活一下。于是,他们中的一位拿出了一副扑克。“弟兄几个来打哈儿斗地主噻!”“来起来起来起!”一行人便将手中的扁担放置在了一起,围成一圈开始了他们的娱乐。“三带一!”“走嘛,你凶。”“飞机炮,报单!”不一会儿闻声前来凑热闹的人也把花坛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正午后,小城享受了片刻的宁静。南山、歌乐山的绿梦把小城拥得紧紧的,让她充分享受这美妙的午休时间。车辆便放慢了速度,人们都放轻了脚步。生怕打破这美好的静谧感。行道树的影子像是时针,跟着时间划过一道半圆的弧。妖娆的晚霞取缔了纯真的青空与素云。又一波下班高峰来了。公交车、小汽车、还有凌驾于高架建筑的轻轨,挤满了一脸企盼与倦态的上班族。马路上的车们彳亍前行。有的“低头族”们索性掏出爱不释手的智能机;有的一脸困怠,眼睛半睁不闭;有的则是捺不住性子地抱怨或催促着,弄得司机一头雾水。霞光中的轻轨像是一条灰黑的海鱼,淡然从容地在缓缓吐出的黄昏之光中流过。列车上的小孩子们挤在车窗边,细数着江面上跳跃的碎金,奇思妙想地把它们比作安第斯山脉深处的黄金国遗留的宝藏。此顷此刻,不管是游乐园的摩天轮,横卧在江面上的大桥,还是伫立在河那边山丘上的临江亭,一切的一切,都被夕光勾勒清晰了最原本的轮廓。徐徐流动的薄暮被渲染了紫色,直至天空完全被抹上深邃的墨蓝。江灯渔火一盏盏亮了,光点的倒影像是撒于江面的彩色珍珠;霓虹灯、射灯一排排闪了,五光十色的光带编织了一个炫彩幻想的梦。河对岸整个半岛像是一根巨大的荧光棒,点亮了缄默的天幕。卧龙般的跨江大桥也被彩光装点得焕然一新。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少年正站在一棵树观景台上远眺着灯火交相辉映的两江,此时此刻,在万家灯火中他与“群龙”翻飞于江面上的画面正在他心中激荡。路灯的光为街道间提供了展现这座小城独具特色的魅力的舞台。喧闹的街市,一群青年男女并排走向一家火锅店。此时,小城里大大小小所有的火锅店都激荡着热情的麻辣诱惑。有的店来客络绎不绝;有的生意太红火腾不出空位,只好在店外摆椅子让顾客稍作等待。肚子饿的眼巴巴地望着,急性子的心急如焚。店内,一锅红汤煮沸,一行人便迫不及待地抓起特制的长粗木筷去夹毛肚鹅肠来煮烫。店中人声鼎沸,干杯声也不甘示弱。“妹儿,拿三瓶山城啤酒,‘1958’的哦!”这里一桌人便开始斟酒,然后举杯欢呼。那里一桌中年女子挤在角落里,絮絮叨叨地拉着她们永远说不完的家常。“四季财啊!”“八八八啊!”喧嚣中又有新成员加入了。循声望向店堂的中央,一群大叔玩“四季财”玩得正起劲。偶然在密密麻麻的黑发棕眼中觅得金发碧眼:这是个年轻的外国朋友。他的双颊像高原红一样,被辣得直吸空气的他竖起大拇指用不太标准的中文连连称赞:“火锅,味道好极!”在他周围的中国朋友们也被逗乐了。深夜,仍有灯火阑珊,人已去声已销迹。小城在静夜残留的稀疏光斑中合上了双眼,蒙上白纱,等待着迎接又一个崭新的明日曙光。若有异国朋友问我,这座令人神往令人迷醉的小城是哪里,我会骄傲地告诉他们,这里,就是重庆。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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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是细水长流——我与薇儿童年里那些纯粹得有些乏味的记忆大都成了雾霭中的风景,即便还残留着轮廓,也几乎是大而空洞。唯有薇儿还依旧清晰。壹遇见薇儿那年,我们十岁。小学四年级。孩提时代的遇见从不刻骨铭心,家仅咫尺之遥,课桌数步之距的两个小丫头手牵手一起走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儿。那时好像还不知道形影不离这个温馨到令人羡慕的词,也不理解有种叫友情的东西可以让两人的亲密胜过姐妹,又不甘心于这种熟悉亲昵仅限于伙伴之谊,便效仿青白蛇,结拜姐妹。做大姐的是长我与薇儿一岁的嘉颖,有着乌黑浓密的及腰长发,温柔的笑容,虽与我们一起手牵手晃晃悠悠去哺育小学,却全无我们的吊儿郎当,总是很安静得立在马路旁,看着我与薇儿在当地人的菜园里摘光喜欢的菜花,望着我们的心满意足和倒了一地的菜微微得笑。我已记不清她笑起来有没有酒窝,我猜大概有的吧。配上她的好看长发,笑在阳光下,肯定比我们手里的花好看。她慵懒的抚弄青丝,在那晴好艳阳下,一抹浅笑,真是人比花娇。早来世上几百天,她却放佛比我们懂事好几年,洗衣煮饭,温柔内敛。大人般予我与薇儿姐姐般的关怀,倒让我显得拘谨而生分。与她一擦肩便错过,或许是理所当然。薇儿成了我今生唯一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或许因为这份独一无二,让她在我心间住得长长久久。往事并不触目惊心,倒像那股栀子花的淡香在夏雨绵蒙中淡淡的久久不肯散去。夏日招摇的除了雨还有那蒲青苇。其实青苇非苇,它不会在生命终结的时候开满絮状的素花大义凛然地昭示不枉世上走一回,只是任秋风涂满枯黄的脂粉。但即便它枯黄干瘦得狼狈不堪还是比周围鲜黄鲜黄的野花会博我与薇儿青睐。放佛孩子眼中认定了的事情,是亘古也不会改变的。第一次见到这种比草嫩比树高的“怪物”耸着扁平的翠绿左摇右摆得意洋洋俯视我们小小的脑袋,我们像丁凯乐首次做客快乐星球一样,有点兴奋,有点惊恐,生怕一不小心,它们会变成一群巫婆。可是实在压抑不住某种孩子特有的好奇,便在日暮中携了手,坐在青苇旁痴痴地望着那一蒲快要滴水的翠绿。孩子总有用之不竭的好奇,渴望了解一切喜欢的事物,并要熟悉到与之相伴。这是孩子的霸道,想要给喜欢的东西都贴上自己的标签,霸道得有些让人啼笑皆非,却又羡慕不已。某一天,我们试探着触碰了几根青苇,来自指尖的清凉让在夏日的燥热里煎熬已久的我们兴奋不已。而那高高的青苇除了在暮色中摇摆的幅度更大外,既没有像青蛙变成王子般不可思议,也没有像酣睡的美丽公主突然苏醒。傍晚的风轻轻拂过,带着几丝不远处湖面飘来的鱼腥味。青苇悠悠得飘动,像极了古装戏里大家闺秀的黑发,柔极了。于是,这种小心翼翼便膨胀得一发不可收拾。不知是谁灵光乍现给这蒲青苇起了个浪漫的名字——紫竹林。于是,每天放学我与薇儿定会绕道去紫竹林,小书包还在背上,人却已隐入它们的怀抱。踩中的青苇顺势倒下,发出极轻柔的声响,令人想起吴侬软语的温糯。若远远望去,在一块方方正正的青苇中间有巴掌大的地儿晃动,沙沙的脆响和着傍晚呼呼的风声,让人不由得想起武侠小说中大战来临的肃杀和诡秘,那一定是两个丫头在追逐,不多会儿,就能隐约看见两个晃动的小脑袋。孩子的聪明伶俐在我与薇儿这得到了极其充分的体现,我们别出心裁,玩法层出不穷,最不忍撒手的莫过于用指甲轻轻掐断长长的青苇,露出一小片光秃秃的天地,再将根茎分离的青苇排在空地,横平竖直叠加成一张“苇席”,嘻嘻哈哈往上一躺,只觉一股非亲历而不觉的清凉。两张小脸仰望着天上的彤云,小眼珠时而顺着苇尖移动,时而跟着色彩渐深的云彩。还不忘伴着柔柔的风肆无忌惮地唱快乐星球里艾克艾雪的歌:“如果我能够捉到月亮、、、、、、”一遍又一遍,放佛嗓子永远没有累的时候。嘉颖就住在紫竹林对面的平房里。出租屋,小而窄,一家四口,略显挤,但房前种了各种时令蔬菜,风轻扬时还会飘来几朵洁白的蒲公英,和着油菜花诱人的香气。她总抱着弟弟搬一张红漆脱落得斑斑驳驳的木椅,望着紫竹林的风吹草动。眼神平静如波。倘是炎炎的午后,地上滚烫得无法入座,我与薇儿便敲开嘉颖家的黄漆木门。三个丫头挤在一间小屋里头,最期待的是模仿古装剧中披长袍,穿纱绸的人物。裹一条宽大的缀花薄被单,解开紧扎着的头发,握一条小小方帕,故意踩着小碎步,学着闺阁少女不露齿的微笑——这便是女主角了。还必得有一人披上“斗篷”扮成侠客,另一人装成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一场期待已久的英雄救美闪亮登场。每个女孩心中都住着一个公主梦,渴望遇到一个倚马仗剑走天涯的侠士,有俊俏的面容,干净的笑容,温柔的眼神,潇洒的身影,轻轻得向她伸出经历过江湖的沧桑却白皙依旧的手,满眼含笑地说:“跟我走,我带你去看看江湖。”我的公主英雄梦在那个小屋中,被此生唯一的异性姐妹演绎成一场童话。贰听说每一场遇见都是上天的恩赐,与谁相逢与谁路过,皆是命定。强求不来,躲避不过。就像我们三人放在湖水中的荷叶,有的紧紧相依,不弃不离;有的潇潇洒洒,情愿不情愿也得单枪匹马。“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楚门的荷花虽然没能闻名遐迩,却也是随处可见,少了慕名前来围观的路人,马路旁的低洼地上,屋舍后的水塘中,无人耕种的水田里,处处可见随性生长的荷花,安静着躲在荷叶下,慵懒地等待花期,没有文人骚客的观瞻,倒更显平易近人。我们总爱在夏雨初霁时站在荷塘边,俯下腰贪婪地闻荷花的清香,那是与栀子截然不同的香味儿,给人一种不能言说的舒心,却没有人舍得摘下一朵正开的荷花,连碰都不忍心碰。当弯下身子,脸与荷花只有咫尺之距,连呼吸都刻意放慢了节奏,生怕惊扰专注于盛放的精灵。那是一种天生的对美的敬畏。但对荷叶,却显得粗鲁而亲近。每人摘一张圆滚滚的荷叶,用衣袖小心翼翼揩干残留的雨珠,轻轻得倒扣在对方头上,刚好挡着悄悄探头的太阳。踩着荷塘边树上知了乱了章法的节奏,悠哉悠哉地转向下一个乐园。没有深情的回望,没有矫情的道别,闻过的香气还在脑海,新摘的荷叶还在头上,就仿佛整个荷塘都被揣在口袋里和着好时光一并装走了。最喜欢肩并肩坐在湖边生了青苔的石阶上,看着我们的母亲们在撒满了如血残阳的湖水中浣洗,棒槌有节奏地挥打在衣衫上,水溅到湖面,开出朵朵珍珠花。不论认识不认识,她们都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尽是俗不可耐的生活琐事,却像从辽远的前世传来的偈语,美妙又清心。有胆大的鱼游到岸边,敏捷的大孩子将水桶搁在水中一晃,晚餐便会格外鲜美。大人不许我们仨抓鱼,自然更用不着我们浣洗。坐得实在无聊,便把头上的荷叶取下撕着玩。我们约定好,每朵荷叶撕成大中小三片,最大的是大姐嘉颖,最小的是小妹薇儿,中间的是我。一起放入湖水中,若是能结伴漂流,便是有缘,无论分离多久都将重逢。三片荷叶被湖水托着静静的顺流而下,我们仨手拉手,紧紧地盯着它们,害怕它们分开。但是不论我们在心里怎么为它们祈求,它们还是在离岸一两米位置,渐渐拉开了距离。最大的那片,偏离最远。我与薇儿使劲的在岸边用盆推水,希望落后的两片可以跟紧大的。却是适得其反。两片小荷叶转道被湖边伸出的枯枝挡住了去路,大的却一个劲儿飘向了湖中。身旁的棒槌声停了,夕阳也完全隐入山那边。我从未那么不舍一个地方,一次次回头,只希望再瞧一眼大荷叶的绿影,却只见夜色笼罩中升起的层层淡雾。后来,我偷偷叫上薇儿去看我们放入湖中的荷叶,小的两片,被枯枝钩住,紧紧依偎。大的,我们曾偷偷背着大人绕道对岸寻过,却怎么也不见踪影。再后来,喜欢上了捉蝌蚪,便日日拿着一只瓶子奔去荷塘,渐渐忘了那三片荷叶。嘉颖却突然忙碌起来,似乎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我与薇儿日日为伴,更加黏糊。直到在紫竹林中不小心看到嘉颖正和几个大孩子跳皮筋,笑的格外灿烂,便似乎懂得了什么,又似乎只是出于孩子天生的嫉妒和占有,感觉遭到了遗弃,便暗暗生起她的气来,再也没有敲响她家的门。三个姐妹,慢慢的成了两个。从熟悉到陌生,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那么顺其自然,连想好好吵个架再散场的由头都没有。有薇儿陪在身边,照旧疯疯癫癫,生活其实好像并没有因为一个曾经亲密无间的孩子缺席而少了什么,只是,偶尔路过嘉颖的家门口,看见那入秋便凋零的花会想起初夏她站在栀子花下的笑靥如花。小小怀念后依然拉着薇儿没心没肺得笑,那时候还不懂得,一错过或许就是一辈子。天真的以为总有人会陪你到最后,至少走了一个嘉颖,我还有薇儿,却不明白,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常开不败的花,也不曾听闻,一句古话叫“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生是一场单独的旅行,每个人都是路途中的风景,景色再美,终究无法伴人一生。叁生命中总有太多不确定,或许这些意外是为了让我们的生命变得更美。只是,当我坚信我们可以像荷叶紧紧依偎的时候,却迎来离别。那天,是那个夏末少有的阴天。文旦花没有金灿灿的阳光照耀,却白得更加别致而有韵味。我们用力荡着用藤系在文旦树上的秋千,放佛要飞起来。文旦洁白的花在头顶微微摇动,自上而下传来一阵浓过一阵的香气。荡着荡着,看到哥哥出现在眼前“妈叫我来喊你回去。”我极不情愿的跳下秋千,转身委屈地看着薇儿。她知道,我最不喜欢在我们玩得尽兴时被打扰。她掐下几朵开得并不算旺盛的文旦花,轻轻地别在我发际,“去吧,二姐。我们下午再来玩就是。”我们没有说再见的习惯,每一次到了该回家的时候就各自跑开,因为明天总会见面,根本不需要说再见。只是,这一次,我们没有在下一个明天见面。哥哥没有带我回到熟悉的家,只走到大院门口就停下。我看到妈妈站在一辆装得满满当当的搬家车前,怀里抱着我今生第一只毛绒娃娃,那是一只洗得发旧的蓝色小熊。“快上车,我们搬到新家去。”妈妈见到我,就把小塞在我怀里。我听话地上了车,坐在爸爸旁边。心里对新家充满了好奇。不停地问,“新家在哪里?”“马山。”“那离这里远么?”不是很远。”、、、、、、车子飞快得经过那片文旦林,我看到薇儿一个人坐在秋千上,突然有点惆怅。好想跟她说句再见,却没有勇气叫司机停车。车窗外,飘进来蒙蒙细雨,径直落在手臂上,有点点凉,这大概是迎接秋天的吧,夏天早就进入了尾声。爸爸摇起车窗,薇儿和那片文旦林一点点变窄,最后,只看到薇儿下了秋千朝我家曾经的方向走去。在田马小学的时光过得很快,备战小升初考试的紧张并没有使我玩性大减,每天两张试卷反而让我又充实又有成就感,早早写完骑着单车逛到葡萄园里吃够了葡萄再路过学校,看见竟然还有人在写试卷,别提多舒坦。只是偶尔坐在葡萄架下,会想起栀子花,想起荷花,想起文旦花。一次做完课间操雏鹰起飞解散时,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疑似薇儿,看着她进了602班,想叫一声,却想起薇儿不可能在这里,摇摇头转身进了教室。那时候,不知为何很听老师话,从不串班,五六年级,整两年却不认得一个隔壁班的人。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像是薇儿的身影。时光晃晃悠悠,像仲夏的风,一溜烟儿便跑开了。小升初考试进展得非常顺利,轻而易举地考上了楚门二中,最后一次回母校拿通知书那天,云淡风轻。一个602班的女生站在走廊上等同学,她是我很熟悉的面孔,天天从窗前经过,只是却从未打过招呼。“HI、、、、、、、”在毕业这天,我第一次与2班的人聊天。无非学习,分数。末了,我突然想起那个熟悉的身影,随口问了句:“你们班有没有一个叫~薇的女生?”“~薇?有啊。她是中途转来的呢”我的心慢了一拍。“那她是什么时候转来的呢?”“应该是六年级吧。”她还说了什么,我再没听进去一个字。原来,有些事情都是注定好了的。遇见是天定,错过也这么不可扭转。小小的田马小学,一墙之隔的两个人,却错过了整整一年时间。通向三楼的楼梯只有左右两个,出入学校的大门只有面朝马路的那一个,升国旗时两个班级紧挨着站队,而我与薇儿,却像是约好了的一样,不走同一个楼梯,不在同一时间进出校门,不在升国旗时四处看。其实事实是,我们都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叫做缘分的东西这么奇妙,不懂得原来我们今生会这么难分难舍。肆新生活总有不可言说的美妙,楚门二中不是我今生见过最美最大的校园,却是最独一无二,最难以割舍,最叫我魂牵梦绕,恋恋不忘的。新生报名那天,距离汶川大地震已有三个多月,新闻报道,全国各地的温情让生机在废墟渐渐燃起,人们心头不再一片沉重,阳光也格外灿烂。二中的法国梧桐被修剪得十分齐整,一片葱茏挡住了强烈的阳光。在梧桐的庇佑下懒懒得听着分班通知,耳畔叽叽喳喳的声音不断,充满了对新学校的好奇。不远处,百年铁树轻轻地摇着快垂到草坪上的大叶子,那种沉稳,活似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远处墙角,鲜红的玫瑰在湛蓝的天空下尽显妩媚。进班,张老师点名。标准的小班制,三十个学生坐在偌大的教室,显得格外空旷。我四处张望,目光随着答到的同学移动,尽量记着他们的名字。“~薇。”听到老师叫着这个熟悉的名字,我更来了精神。目光到处追寻,却最终落到一个黑黑小小的男生身上。“你是~薇么?”老师有些疑惑。那个男生腼腆的点了点头。“我这里显示~薇是个女生。”老师望着那个男孩。“报告。”细细的声音打破了风扇的旋律。望着门口站着的那个瘦瘦的女生,我停下转笔的动作,眼前浮现的是一片紫竹林,一片荷叶,一个慢慢没入嘈杂人群的背影。“你是?”老师看了眼没有空位的教室,轻轻地问。“我是~薇。”门口的女生有些紧张。老师有些疑惑,又像突然想起什么,走到那个男孩身边,“你是哪个wei?”男孩红着脸,小声说:“巍峨的巍。”“那你呢?”老师看向门口。“蔷薇的薇。”老师点点头,对男孩说:“你应该是五班的。”男孩说了抱歉,去了五班。气氛放佛也因这段小插曲而更加活跃起来。老师索性不再点名,直接请同学做自我介绍。与薇儿的再次相遇让我觉得有些时候,上天只是在打瞌睡,一时间擅离职守。但是这让缘分更加不可揣测。懂得离别才更加知道珍惜。初一一年,没有什么惊心动魄,每一天都像细水长流。我猜想是因为小班制,同学少,都比较熟悉,来自天南海北的同学都比较投缘,不像小时候那样,与谁最亲密,与谁最疏离,分得明明晰晰。与薇儿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倒少了,有了秘密,也不会只告诉彼此,总是全班皆知,毫无隐瞒。只是偶尔聊起只属于我们的小时候,周围人插不上话。这是我的小小自豪,因为这独家记忆。与薇儿在08年秋冬至09年春夏的事情,似乎已经模糊。只记得,疯狂地拍大头贴,偷偷去莎莎家喝啤酒,这些仅剩轮廓的事。梧桐叶落尽又新生。又是一片葱茏。不知道为何,离别总是在夏末。连地球都在放慢脚步,我却马不停蹄与薇儿、与二中告别。这一次,终于知道要提前说再见,薇儿在同学录的留言栏里给我写:“你我的相遇是这一生的快乐,愿你我好好珍惜它。不知还能否与你在一起。”下面有许多小字:“单,你还记得四年级的事情么?那是的我们天真活泼,还有一个比我们大一岁的嘉颖,我们三个人自认成了姐妹。大家一起去玩,去哪都在一起,还有那个自己取名的紫竹林,现在回忆起来还感觉回到了当时!把快乐留给二姐。”她备注(请保密)只是,我想炫耀这份快乐,满足我的虚荣。世事真的有太多变数,只有这些儿时的回忆,才是真的属于我的。离开时,我带走了六班的合照。一张薇儿的大头贴以及楚门的全部往事。那时候,我不知,我已经染上一种唤作念旧的隐疾。之后,我回到湖北,却再难像小时候那样适应新的学校,新的生活。无数次,在民中的走廊上吹着深夜微寒的风,看着望城楼上的霓虹和冷月,总想起楚门带着海腥味的燥热夏风;望着周遭嬉闹的同学,总觉得看到了二中同学和薇儿。只是,定定神后,会觉得莫名其妙。明明,湖北才是家乡,这片土地实实在在,却总是觉得这里不如客居多年的江南。多年后才明白,原来,无论什么感情,先入为主从来不是胜利,长年累月的积淀才会不知不觉刻骨铭心。对楚门如此,对薇儿如此,对小时候更是如此。也或许是因为,再也回不去那些时光,再也找不到那些幼稚,那也不会有人天真的说“要不要我陪你去火星?”。伍我以为我与薇儿的缘分终于耗尽,也囿于自觉得与六班的同学今生再也不会相见的伤感,终于在初三那年删了六班同学的QQ。其中没有薇儿,离开那年,她还没有学会上网。我天真得以为,这样就可以做到夏告诉我的“若是过去令你的现在不痛快,那你要选择放手。”我刻意不去看望城楼和那轮冷月,却不愿意承认古人创造了一个词语叫自欺欺人。某些深入肺腑的记忆终将伴你一生,即便剥掉皮,剔掉骨,抽掉筋,也抽不走这些如影随形的记忆。不知不觉就晃到高中,日记本上还是会时不时出现那群人的名字,每一年,爸爸都从楚门给我带回文旦,他说:“现在楚门已经是世界知名的文旦之乡,文旦大量出口外国,已经不像当年,可以随便摘着吃了。”望着,比当年个头小却价格高的文旦,我叹息的却是,再也没有女孩子能像我与薇儿这么荣幸,可以在文旦花开中荡秋千。而我们,就算某年某月某清晨,相遇在楚门,彼此相识,却再也不能把当年走过的路再走一遍。文旦壳的汁水进到眼睛里,又涩又辣,自然而然流出了泪。2013年,我十八岁。距离遇到薇儿,整整八年。我终于还是费尽心思把当年删掉的QQ都找了回来。而薇儿的QQ却无处可寻。初一到高三,五年没联系,六班的人还是一进群就互叫外号,一叫外号就吵架。这种熟悉,让我后悔那年的愚蠢。对未来,我们没有能力预料,不管还会不会再见,现在还彼此熟悉就够了。眼见长大后人与人的复杂关系,看过了人情冷暖,越发怀念起当年的无知纯粹。或许,我与薇儿真的在上一世互看了很多眼,这一世才会一次次错过,又一次次遇见。我爱上了文字,喜欢那些同样喜欢文字的网友,我的执着,执着我的思念,身边人不会懂得,我选择在网上用假名说真话。那夜无眠,查看空间访客,“短歌薇凉”吸引了我,进入她的空间,似乎找到久违的归属感。鬼使神差般留了言:“你是~薇么?是楚门二中六班的么?”几周后的回复说“是。”我没有像在六班与薇儿重逢时的激动。这几年,无数的离别,我已经懂得,无论多么不舍,都已成定局;无论重逢多么惊喜,都只做到好好珍惜。我们通过QQ偶尔联系,谈不上维系感情,我们之间,早已不需要刻意维系。我们怀念小时候。我们感慨这个社会的现实。我们憎恶长大。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与我共同回忆童年的残影。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懂得我所说的缘分是奇妙的东西。只有薇儿。只有薇儿可以理解我世界观里为何本能地浪漫,故意地排斥现实。文末昨夜收到薇儿和燕子他们去楚门看老师的照片。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光线原因,我竟然没认出她,但是将来某一天,我会凭着感觉找到她。夜深人静,我们感慨时光的残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亘古不变。中山我们当年最怕的那个傻子现在已经安分守己,紫竹林上立起一栋栋房子,薇儿当年住的小院生锈的铁门早不见踪迹。外物皆不长久,我与薇儿也无处可寻当年的幼稚,渐渐成熟的我们,倒是越来越懂得珍惜。今晨同学问起我正写的我与薇儿可出了结局,我答。我们没有结局,故事还一直在演绎。若必得有个结局。那么。我们约好,明年夏天,我去看她。高三:单小夕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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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直辖重庆同成长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哪座城市,我会情不自禁的回答:我的故乡——重庆。我和直辖重庆几乎同岁,她在我的心中有着神圣的地位,不仅因为她是养育我的地方,更是因为她近十年来的巨大变化。她是那么美丽,就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重庆,自古以来山青水秀,背依四面山、南山、缙云山,携长江、嘉陵江两江之水,以浩荡之势滚滚奔流,是长江上游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水陆交通枢纽。在电视新闻上,我看到重庆直辖十年来,在各个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城市建设日新月异,高速公路、桥梁、高楼,如雨后春笋,遍地生长。教育事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大学城的崛起是我未来的梦想。就拿我的学校——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来说吧,教学环境就有了很大的改观。记得我刚入学时才七岁。那时,学校只有一幢半新不旧的教学楼,一至三年级的学生在里面上课,其他年级的同学则零乱地分散在学校不同的破旧教室里。而我所在的教室,挤放着几十张小小的课桌,墙上挂着一块孤零零的陈旧的黑板,黑板前面有一个小讲台,老师上课时拿着木棍指着黑板教我们写生字、学画画。三年后,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学校焕然一新了,新盖了宽敞明亮、功能齐全的新教学大楼,增添了微机室、音乐室、美术室、英语屋、自然实验室、仪器室……旧的教学楼也修缮一新。开学那天,同学们走进教室,发现黑板旁的墙上还增加了一台电视机,让我们惊喜不已。在老师的辛勤培育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升入了四年级。今年,重庆直辖十年了,我们家也搬进了新居。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与重庆是这样的血脉相亲。我第一次睁开了眼睛、用心地看着这座与我一起出生、共同成长的城市。每当我走在宽畅的街道上,穿梭于华丽、壮观的大厦之间时,我深刻地感到重庆这些年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就拿我居住的大坪来说吧。以前,吊脚楼到处都是,道路狭窄、凹凸不平,一下雨满脚泥泞,污水横流。一遇晴天,汽车驶过便会尘土飞扬。到了过节,街道上人们摩肩接踵,空气污浊不堪。而最近几年里,大坪的变化可大了。高楼拔地而起,路面宽敞整洁,无数花坛点缀其中。最令人高兴的是,还修建了城市轻轨。我和爸爸妈妈周末到解放碑看望爷爷奶奶,坐轻轨10分钟就到了。以前,坐公交车去,至少要30分钟,一遇上堵车,起码要50分钟。当我乘上时速高达75公里的轻轨列车,穿越山城迷雾时,我仿佛看到一卷卷美好的宏伟蓝图……爸爸说重庆的朝霞最美。当清晨的浓雾还未完全散开时,周围的景色一片朦胧,好像笼罩着一层洁白的轻纱,白茫茫的,这是人们刚刚能看清晨景的那一瞬间。随着微风吹拂,浓雾渐渐地散开,远处一座座新建的高楼大厦,连接南北的桥梁,若隐若现。当阳光穿破云层,照到江面时,水波与天空相映,阳光、水波、大气交织成一片,这是光与色的世界。直辖十年来,曾经的“雾都”正在成为一座天蓝、水碧、城绿、居佳的迷人之都。妈妈说重庆的落日最美。当我傍晚乘座轻轨回家时,透过明净的车窗,重庆夜景映入眼帘,令人目不暇接。极目远处,火光点缀,错落有致,就象跳动的音符,如梦似幻;隔岸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布满了夺目耀眼的霓虹灯,把山城的夜空照得五光十色、五彩缤纷;那条滨江路,橘黄色的灯火连成一条飘逸的彩带,象一条舞动着的火龙,绽放着山城的蓬勃朝气和青春活力;更妩媚动人的是那波光潋滟的江面,万家灯火倒映水中,形成无数条金银光柱,那七色的光交织在一起,充满了诗情画意!装扮着霓虹灯的观光游艇载着游人沿江而行,更载着我们无边的遐想和美丽的憧憬……再过几年,我就二十岁了,应该是一名在校就读的大学生了。我想,那时的重庆一定会更加壮丽。我许下了一个心愿:我将用所学的知识为重庆的发展添砖加瓦,陪伴重庆奔赴更加美好的未来。我爱你,美丽的重庆!1200字以上 初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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