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知己
庞婕蕾
一
小同和小卿是初中同班同学,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她们喜欢结伴上厕所,喜欢在自习课上编幸运星,喜欢放学后到校门口买1块钱的臭豆腐两人分着吃,喜欢对刚转学来的男生评头论足……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样的是,她们几乎每天都给对方写信。
她告诉小卿,家里的小猫最近胃口不好,蜷缩在墙角不吱声;音乐电台9点档的主持人换了一个说话很妖的女人,平均十分钟发出六个不标准的音调;每次从淮海路走到图书馆,看到领事馆门前帅气的警卫,总会春心萌动一下下……小卿在信中告诉她,老妈每天晚上泡一杯枸杞茶到楼下的阿姨家打麻将,电视机的遥控器就落到了她的“魔掌”中;有一道数学题把她难住了,给她创造了一个给数学课代表打电话的借口;她经常做白日梦,每个星期都会掉一把钥匙,怀疑自己是不是提早得了老年痴呆症……
她们每天几乎同时到校,在车棚里停好自行车后从书包里掏出信交给对方。有一阵子,她和小卿迷上了《红楼梦》,喜欢对诗,于是在信中写:“我们下次对桃花诗吧。”
她们有心灵感应,小同心里在想着哪首歌,还没等她开口,就听小卿唱了起来。两人周末在家里剪指甲,周一说起来,居然发现两人剪的时间、次序完全一样。
小同觉得小卿是她这一辈子最好的知己。她在少年宫学画画的间隙,画了一张卡片,是两个女孩子在荡秋千,旁边写上了几个圆乎乎的字“送给我最好的知己——小卿”。后来她把卡片夹在信封中给了小卿,小卿折了99颗幸运星给她作为回报。
班主任老师说她们俩像是双胞胎姐妹,同学们说她们是连体婴儿。她们笑嘻嘻地接受,并一如既往,还说就这样一辈子多好,谁都不许谈恋爱,如果非要谈,那就同时和一个男生谈,三个人相亲相爱。这样的话被爸妈听到,笑得都岔气了。
可是不知从哪天起,小卿的信渐渐少了,短了。小同心慌起来。
班上新转来的女生月月似乎和小卿走得很近,她们是前后座,常在课上交头接耳,并不时发出笑声,小同还常见两个人中午一起出去逛街、买书,甚至分吃一个甜筒,小卿不喜欢甜筒上的巧克力碎末,于是月月代劳。两个人要好得如同小同和小卿从前那般。
已经连着一个星期没有收到小卿的信了,小同蹲在厕所里偷偷地哭。正巧,小卿来上厕所,听到了她的哭声,厕所没有门,小卿把她直接拎出来问她怎么回事。她哭得稀里哗啦的,指着小卿的鼻子几乎咆哮地问:“你给我说清楚,到底谁才是你最好的朋友?”厕所里有不少围观的女生,连男生也在女厕所门口探头探脑。小卿什么都没有说。
第二天,小同收到了小卿的一封信,是她送的那张卡片,小卿在一张小纸片上写着“也许我不是你最好的知己,你把这张卡片送给其他人吧。”
初三毕业写同学录,小卿给小同留言了,在自己的小档案里,小卿在“你最好的朋友”那一栏里写了月月的名字。小同抱着那本同学录哭了一个晚上。
二
高中,小同和小卿、月月同校不同班。三人时常在学校里碰面,点头打个招呼,或是随便说上两句,比如最近作业很多啊之类的,客客气气。
小同没有特别要好的女朋友,班上那些住校的女生都有自己的圈子,基本上以寝室为单位,卧谈会让她们的感情牢不可破。像小同这样走读的女生,要好的朋友大概也就是同桌了。小同的同桌是一个内向的女生,成绩不大灵光,上课极其认真,不许别人和她说任何话,下了课就趴在桌子上做题目,似乎有做不完的题目。小同除了必要的一些话,比如什么时候测验、包干区的活什么时候去干等等,几乎不和她做任何交流。
渐渐的,就有人开始在背后说小同性格孤僻了。她不参加任何人的生日party,她不和别人聊天,老师讲了一个笑话,全班同学都笑了,只有她紧绷着脸,她总是最晚一个进教室,最先理好书包回家,这些都成了她性格孤僻的凭证。小同并不理会这些,嘴巴长在人家身上,能怎么样呢?有一次,坐在隔壁的男生小心翼翼问她借了修正液,她顺手就拿给他了,却听到那个男生激动万分地压着嗓子对身边的人说:“她居然借给我修正液了。”那样的口气,小同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他们认定她是一个孤僻的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向她开口的。后来,那个男生没再问她借过修正液。
班主任找过小同谈话,说一个人身在集体中,要和周围的人搞好关系,一个没有朋友的人是孤独的,对身心的健康发展很不利。班主任说话的腔调,小同很不喜欢,可她还是点点头说:“知道了,老师。”并虚心接受班主任的建议,把她当作自己的大朋友,有什么心里话可以找她说,要是不方便说,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说到书信,小同的心被看不见的针扎了一下,虽然没有流血,却一丝丝地疼。
从班主任的办公室里走出来,天黑了,路灯把人的影子拉得变形了,夜风吹在身上有些寒意。小同看见前面两个人的背影,她们正在讨论着什么,手挽着手,咬着耳朵,欢笑声一阵接着一阵传来。是小卿和月月。她们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每天还是结伴回家,谁放学早谁就在图书馆等。同学们都说,这两人要好得就像连体婴儿。
是沙子进了眼睛还是什么,小同的眼睛酸酸的,夜幕下,一颗眼泪寂静无声落在校园里。
三
高二有成人仪式,成人仪式那天是小卿的生日。小同对这个日子记得很牢,三年前的这个日子,她给小卿送过一张卡片,卡片上写着“最好的知己”。
本来想偷偷准备一张卡片塞到小卿她们班的信箱里的。却没想到,在成人仪式的前一天,接到小卿的电话,说成人仪式结束后她请几个朋友去吃饭,问小同愿不愿意参加。小同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等这天,已经很久了,几乎快失去信心了。
隆重而模式化的成人仪式结束后,小同来到了小卿约定的面包房。发现小卿和月月已经坐在里面等她了。原来,小卿只请了她和月月。她们各自买了一小杯牛奶和一块小蛋糕,坐在靠窗的位置聊天。面包店的阿姨人很好,一直没有催她们,她们就从下午一点聊到晚上六点。聊些什么呢?无非是电视剧、明星、班上的男生和学校里的变态老师。像很熟的老朋友一样,一点都不尴尬,笑的时候可以很大声,兴起时还会拍桌子。
小同至今都觉得那天的傍晚,夕阳特别美丽,两年来,她第一次在路上放声高唱。如果可以,她甚至想来个腾空翻。
后来,小同和小卿、月月成了很好很好的朋友,经常出去逛街,看到漂亮的头绳,每人买一根,肯德基新推出来的品种,她们都会约好一起去吃,学校安排看包场电影,她们想方设法把座位调在一起,谁搞到复习资料,一定会帮另两人复印好。月月是一个很爽快的女生,说话、做事都很干脆,就是有点小迷糊,常常会弄伤自己,额头上常贴着邦迪,手臂上则更是乌青块不断。小同和月月太不同了,她心思细腻,多愁善感,喜欢生闷气。看着月月新伤不断,却依然整天把笑容挂在脸上,小同心想,难怪小卿会那么喜欢月月。
小同没有问过小卿当年为什么突然会和月月走在一起,没有这份勇气,更何况,都已经成为过去了。小同只想,好好地,和小卿、月月做最好的朋友。
四
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三人约定了一起留在上海。小同想考哲学专业,虽然很冷门,可她喜欢,其实哲学究竟是什么,她也不甚了解,就是喜欢哲学这两个字,爸妈很民主,尊重她的选择,只是提醒她做好工作难找的准备。小卿决定考经济学专业,因为她想做一个女强人,她这样说的时候,小同觉得意外,小卿在她印象中,该是贤妻良母型的。月月铁定了心要考医科,因为妈妈身体不好,做一名医生是她从小到大的愿望。女学究,女强人,女医生,她们对各自的未来有明确的规划。
小同和小卿很顺利,高考分数让她们笃定能进自己喜欢的学校读喜欢的专业,而月月,分数和自己的期望值有落差。第一志愿进不了,她选择了接受调剂,去了广西的医科大学。那么远的地方,小同和小卿想都不敢想,当初她们以为月月最远也就是去南京,谁知道南京的名额满了。月月说,只要能读医科,去哪里都没关系的。
暑假,小同和小卿陪着月月在各大百货商场之间盘旋,内衣、发饰、T恤、牛仔裤、球鞋、包包、化妆品、日用品挑了很多,甚至连大白兔奶糖都买了好几包,说是怕刚去那边,买东西不方便。听说广西的夏天比较长,小同还特地买了两瓶SPF值比较高的防晒霜塞在月月的行李箱里。
临行前,她们跟着旅行团去了一趟北京,在天安门前合影,在全聚德吃烤鸭,在清华的校园到处找帅哥,也把写有“我们三人永远是最好的朋友”的纸条挂在了国子监的桥上。
送月月去火车站时,小同和小卿说好不哭的,可还是食言了,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反倒要月月安慰她们。月月说,现在通讯这么方便,可以发短信,可以视屏聊天,可以打电话,怕什么呢?每年寒暑假她都会回来,拉着她们一起逛街,到时可别嫌她变土了哦。月月还说,不就是七年嘛,很快就过去了。
七年,月月上的是本硕连读。去的时候青春年少,如花的年纪,回来时就已经迈入大龄女青年的行列了。小同和小卿似乎还可以等,那么韬可以等吗?
五
韬是月月的男朋友,也是小同和小卿的高中校友。韬人高马大,喜欢打篮球,打法自成一派,为人很幽默,有他在的地方,总是有笑声,跑步很快,短跑爆发力很好,长跑耐力很好,有点臭屁,很自信。月月和他在一起,小同和小卿是没有想到的,她们以为,月月应该和成熟稳重的人在一起,要能够保护她,而韬显然玩心太重。
但小同和小卿还是会祝福他们,感情如同鞋子,合适与否只有当事人才明了。
月月去了广西两个星期后才联系小同,她说搬寝室、领书、新生培训、熟悉周边环境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所以到现在才联系她。因为是长途电话,不便多聊,寝室里等着打电话的人很多,就这样匆匆挂了电话。
后来,所有有关月月的消息,小同都是从小卿那儿得知的。
小卿的学校和小同的学校离得挺远,换两部车,一个多小时到。小同去过一次,因为天气热,车子太拥挤,她晕车,呕吐了很久,打那以后,心有余悸,不敢去了。小卿课余在旅行社打工,常常带团去江南一带转悠,每次回上海后都会给小同稍上一份当地的特产。当然,也给月月留了一份,从邮局寄给她。月月也给她们寄些当地的小玩意,小同那份,也是小卿转交。小同常在公共课上写信,给小卿,也给月月,写些很平常的事情,比如宿舍的姐妹,读书心得,或者食堂的饭菜,这些信读起来真实、平淡、琐碎。信末,小同会嘱咐她们如果学业紧张,不必回信。于是,她们果真很少回信,偶尔寄上明信片,寥寥数语报个平安。但就是这样,小同已经满足。她准备了一个鞋盒,专门用来装明信片。
大学的生活毕竟比高中丰富多了,小同不再给人留下性格孤僻的话柄。她参加了各色各样的社团活动,比如话剧社,比如文学社,比如饮食协会,比如音乐爱好者俱乐部,并且每个社团的活动她都坚持参加,绝不是三分钟热度。和同宿舍的女生关系也还可以,一起吃饭、一起逛超市、一起去听讲座、一起去洗澡、一起聊护肤,偶尔换穿衣服,偶尔交流心事。
日子如流水一样,缓缓而过。
六
如果不是小卿找小同说起月月和韬的事情,小同根本就没意识到原来韬和自己在同一个大学进出两年了,韬是计算机系的,整日打游戏,昏天黑地,每学期都有几门课补考,他交的那些重修费也算是给学校建设做了微薄的贡献。当然,重要的不是这些。小卿找小同,为的是月月和韬的感情。
异地的感情再好,都会有预想不到的矛盾出现,比如当面吵架能够当面和好,可是电话里的吵架往往导致冷战多日。再者,因为见不着面,双方难免会情绪暴躁,久而久之,原本的浓情蜜意也就变淡了。月月和韬就是这样。最初,两人会省下生活费,换一张机票或者火车票,只为了短暂的一面,可时间长了,也就疲倦了。
小卿说,希望小同有时间就去做做韬的思想工作,让他主动一点,积极一点,体谅一点,学会让着月月,哄着月月,女孩子哄哄就好了。还有,要时刻留意,韬的身边是否有其他女生出现,一旦出现第三者,那感情就真的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小同问小卿,如果我感情遇到问题了,你会来关心我么?小卿摸摸她的脑袋说,傻瓜,当然会啦,我们是好姐妹嘛,要是有人敢欺负你,我一定痛扁他一顿。要的就是这样的答案,但是小同暗暗期待,自己的感情能一帆风顺,不让小卿操心。
为了月月,不,是为了小卿,小同去找了韬。本来小同是最烦和这种臭屁的男生打交道的,讨厌他们的玩世不恭,讨厌他们没来由的优越感,韬身上不乏这样的特质,但他偶尔流露出来的一些不自信和小孩脾气,让小同觉得可爱。
韬知道小同接近他的意图,他还笑着说,小同整天和他腻在一起,他那么出色,哪还有其他男生敢追她呀,要是有一天小同嫁不出去,可别找他算账。小同说,哪轮得着他操心呀,缘分一来,挡都挡不住的,她才不担心自己成老姑娘呢,她担心的是,万一追她的人太多,她该如何选择。和韬在一起,忍不住就会和他抬杠。
小同对韬管得很多,比如一早给他打电话,催促他起床,不许他逃课,晚上逼着他去自修,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还非得让他接份家教做,说是知道赚钱辛苦了才会好好学习。
同宿舍的女生看小同这样,都劝她,何苦来着,别人的男朋友,有必要管这么多吗。可是小同还是要管,这是小卿交待的任务。
七
当小卿知道韬最终还是和月月分手了,并且是因为小同时,她当着韬的面给小同一个响亮的耳光,韬也转手给了小卿一个耳光。小卿捂着脸走了,她买了去广西的飞机票,她要去看月月。
小同病了一个多月,没有胃口,晚上失眠,头痛。为什么小卿非得认定这是小同的错呢?她怎么问都没问,就觉得错在小同身上呢?
当韬在情人节的晚上给小同一捧玫瑰,并强行夺走她的初吻时,她是强烈抗拒的。她知道后果是什么。
韬说,和月月在一起很累,和小同在一起很轻松,哪怕被她管头管脚,他还是快乐。男人对爱情的判断简单明了,快乐是唯一标准。韬说,月月未必真的爱他,只是因为他跑得快,她才动心。月月总是有离家出走的冲动,她说韬跑得快,就能带她逃得远远的,什么人都追不上。韬说,他害怕月月说这话时的眼神,满是恐惧和慌张。韬口中的月月是小同所不了解的,在她眼里,月月是一个多么开朗乐观的女孩子。看来,她并不了解月月,虽然自诩为最要好的朋友。
韬的猛烈攻势让小同快招架不住,从来没有一个男生表现得这么需要她,她也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在某个人眼里显得那么重要。偶尔心动,可她还是抗拒,她知道后果是什么。
生日那天晚上,小同一直在等小卿的电话,她想跟小卿说清楚,她希望小卿能帮她解决韬的事情。可是等到晚上十点还没有电话。她耐不住了,主动打电话给小卿,可是小卿说她在上网帮月月查资料,如果没什么事就这样挂了。小卿忘了她的生日。
挂了电话,看到韬冒死冲进女生宿舍,把蛋糕送到她手上,她心软了,尽管她知道后果是什么。
八
小卿去英国前,找了小同,是在学校附近的茶馆一个包间,两人近乎以吵架的方式结束了这次见面。
小同说,为什么你非得认定韬和月月的分手是因为我呢?为什么你就那么偏心月月?
小卿说,为什么你非得和月月争男朋友呢,难道这世界上的男人都死光了吗?
小同说,你就知道呵护月月,可你什么时候关心过我呢?
小卿说,你好好的,不需要我过多的关心,怎么就那么小心眼呢?
小同说,你怎么知道我好好的?当年你把卡片还给我,你说月月才是你最好的知己,你知道我有多伤心吗?我觉得天都塌了。那时你关心过我吗?什么双胞胎,什么连体婴儿,都是狗屁,你变心比男人还快。
小卿说,非得让我完全属于你,你才甘心吗?你有健康的家庭,你有爱你的爸爸妈妈,可是月月没有。我就是关心她,心疼她,怎么了?
小同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反正我接受不了你一下子和她那么亲密。
小卿说,你不知道,我就让你知道,月月的爸爸有家庭暴力,喝醉了酒就打她们母女,你以为月月身上的伤都是她自己不小心碰的吗?我关心月月,因为她比你更需要我!
小同说,可是为什么不让我知道呢?为什么要瞒着我呢,说什么把我当最好的朋友,可为什么要合伙瞒着我呢?你们两人有那么多秘密,我就像个傻瓜一样。
小卿说,瞒着你是不想让这些事情对你造成心理阴影,你长那么大,你吃过苦吗?你看过多少社会阴暗面?你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多强?
小同说,如果你早点告诉我,我肯定不会和韬在一起的!
小卿说,现在说这些都晚了,你知道失恋的打击对月月有多大吗?韬是她唯一的精神支柱,她差点垮掉!
小同说,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呢?我真的很想和你们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的,小卿,你知道的,我有多么在乎你。
小卿说,可是,发生了那么多事情,我们不能像从前那样了。
两人都喊累了,坐在地板上,抱在一起哭。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呢?
九
小同对韬说的最多一句话就是: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有你。小卿和月月同时离开了她,而且这次的离开是决绝的,没有和好的可能了。
小同开始变得患得患失,她规定韬不许和其他女生说话,每天只能想她,去哪里都得向她打报告,每天说一遍我爱你。开始,为了平复小同的伤痛,韬照做了。可后来,他说不能没有自己的空间,他说,被人24小时监管,会彻底崩溃的。每当这时,小同的泪腺开始加足马力,她说,男人变心总是有很多借口,变心就是变心,为什么要找那么多借口呢。韬对小同的眼泪没有免疫力,一把抱着她说,他没有变心,他不会变心。
说过很多次要分开,小同说过,韬也说过,吵吵闹闹还是在一起了。他们有时更像是两个战友,因为得罪了所有朋友,所以只好紧紧依靠,相依为命,更是为了赌气,想证明给别人看,他们并非一时冲动在一起。
是冲动吗?小同其实自己都不甚明了。有时觉得自己很爱这个男人,生病的时候尤其需要他的照顾,难过的时候想借用他的肩膀,孤单的时候想要他陪。有时又觉得恨这个男人,如果没有他,小卿不会离开她,小卿不会说那些狠话。常常就躲在被子里哭起来,宿舍的姐妹以为是韬惹她生气了,纷纷安慰她,谁会知道,她哭,是为着另一个女生呢?
下定决心和韬分手,是因为发现韬依然和月月保持着联系。韬会记得在月月生日的时候寄礼物给她,过年的时候打电话给她说声新年快乐,有趣的短信也常转发给她,而且,月月回上海时,两人还会见面。
这是一个分手的契机。
十
没有想到,月月会给小同寄来一封长信。月月说,她不是想劝她和韬和好,毕竟她这样的身份说这样的话难免显得矫情。她只是想告诉小同,虽然还是希望有个人能带她离开充满暴力的家庭,逃得远远的,不让任何人追上,但那个人决不会是韬了。另外,她也不再恨小同,恨一个人需要时间和精力,她负担不起,学业很繁重,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个好医生,给母亲一个幸福的晚年。另外,她提到,小卿在她和韬分手后,找过她,希望她不要记恨小同,希望她能祝福小同和韬。为了这事,她和小卿闹翻了,她责怪小卿,为什么偏袒小同,现在也想通了,不是自己的,强求不来。如果小同知道小卿在英国的地址,希望能告诉她,她想小卿了,很想很想。
看这封信的时候,小同坐在下班回家的车上。车子颠簸得很厉害,光线也不是太好,小同花了很久才看清月月写来的一字一句。
已经很久没有联系韬了,小同打了个电话给他,问他晚上有没有时间一起吃饭。
十一
过年的时候,妈妈整理旧物,把小同初中和高中时的书本、练习册都卖给收旧货的人了,她用卖书得来的钱给小同买了一件保暖内衣。小同发疯一样把内衣踩在脚底,妈妈气急败坏推开她,把衣服捡起来,她说不就是卖掉旧书吗,有必要生气成这样吗,怎么年纪越大,脾气越坏呢。妈妈怎么知道,那些旧书里夹杂着多少小卿写给她的信,那些信是她中学时代最美的珍藏,也许还是一辈子最美的珍藏,怎么就被夹在书里几毛钱一斤卖掉了呢?
小同把妈妈的唠叨甩在脑后,出门走走。在街上碰到了高中班主任,她在采购年货。是她先看到了小同,喊住了她,她说小同变化不大,眼神里还是流露些许忧郁。小同也表示老师没怎么变,其实分明看到老师眼角的皱纹又增了几条。随便聊了聊同学们的状况,老师突然说,你知道吗,你们那一届有个女生前几天车祸死了,而且是在英国,那么年轻客死他乡,真是作孽。小同的手脚一阵冰凉。老师想了一会儿,终于说出了那个女生的名字,是小卿。
忘记了怎么和老师说再见的,小同只觉得天旋地转。问韬要来了月月的手机号码,颤抖着按了11个数字,打给月月,想听月月说这不是真的,说不定此刻月月正和小卿在网上聊天呢。不是月月接的电话,是她的同学,她同学说,月月这两天精神萎靡,她最好的朋友在英国车祸死了,她不说话,不吃东西,一直躺在床上发呆。
啪嗒,手机从手中掉落。
小同心底一直存了个疑问想找着机会问小卿,为什么成人仪式那天会请她去面包房?这个问题困扰了她这么多年,想找个合适的机会问她,可是怎么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呢?
小同蹲在马路上哭得肝肠寸断,似乎身体的一半被卸掉了。
我们的“三让王”
“撑上了一叶小船载着对你的思念,西周月光洒下这片梅里缘……至德名邦三让天下永流传。”在悠扬的歌声中,跟我走进至德名邦梅里古都,一起认识“三让王”吴泰伯吧!
很久以前,江南的生活比较落后,泰伯来到梅里后,带领大家开挖伯渎河、养蚕种水稻,把江南变成了鱼米之乡。因此,泰伯成了我们梅里人心目中永远的偶像。不过他“三让天下”的故事也令人敬佩。
据资料记载,泰伯的第一、第二让把侯位让给了三弟和侄子,第三让把王位让给了他的二弟。泰伯三让两家天下的故事流传至今,梅里的孩子都会唱这样一首童谣:三让王,王三让,永不忘,老百姓。蒸团子,祭祖先,吴地人民永记心,永记心……是呀,为了纪念他,清明的时候梅里人都会做三种馅的团子,把三馅团子比喻成泰伯的三让。“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这是孔子对泰伯的评价,有机会来梅里的话,在泰伯庙至德宝鼎上就能看到这段话哦。
泰伯三让,让我想到了“谦让”这个词,古有“孔融让梨”,那么作为21世纪的小公民,我们又做得怎么样呢
一次体育课,准备打乒乓的小男生找到一张空乒乓台,却发现上面已有乒乓球拍,显然已经有人开始在这打乒乓,只是稍稍离开一会。但他们依然不管不顾地把那乒乓球拍扔到地上,欢呼着开始了游戏。不一会,来了几个高年级学生,对他们说:“这里是我们的位子。”“那又怎么样”那些小男生说,“你们刚刚都不在。”说完继续游戏。高年级学生一听,叉着腰凶巴巴的说:“反正这儿是我们的,快走开!”……为了争乒乓球桌,他们叽哩呱啦地吵了赶快来。别看这只是一件小事,但从这件小事却能看出,我们这些新世纪的小公民,还要好好向泰伯学习。
“三让”精神,需要我们学习与传承。事事多为别人着想一点,谦让也会离我们近一点。让我们行动起来,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做好红领巾们的表率,如歌中所唱,让“至德名邦三让天下永流传”!
相关推荐
-
我的好知己古人云:“知己难求。”可是我却那么幸运,因为我找到了一位好知己,好朋友。那是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他的,从此,我就和他结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当我触摸着他的肌肤时,总会从心里油然起一种喜爱之情。他是那么的忠实于我,不会背叛我,更不会离开我。每当我闲暇时,总喜欢找出他,与他一起玩耍:当我伤心时,他会安慰我,使我破涕大笑;当我开心时,他会一起分享我的快乐,和我一起高兴;当我遇到困难时,他会帮我排忧解难,使我解决难题……以前,我有什么问题总会空着,可我现在则会找到他,和他一起讨论我不懂的问题,使我明白了许多许多……他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知己。当我有什么想法,我一定会从他的言语中他会赞同或批评我的想法。我想什么,他都知道似的。每当我坐在他的面前,嗅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香气,听着他教给我的知识、道理,还真知道了不少东西呢。我的知识一天天增长,还有他的一份功劳呢。书,我的好朋友,好知己,你在成长路上一直伴随着我,带给我无限的乐趣,教给我许多道理。朋友们,放飞我们的梦想,成就我们的人生。读书,使我们的生活变的富有。记住吧,阅读使人生变的更美好!4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
知己人们常说,享受生活很快乐;有家就有温暖;吃好喝好,天天开心……但我发现了,心交,才是真正的快乐。初识那年冬天,我和她在放学队伍中初次见面,不知怎的,我们突然互相问起了对方的生日,有趣的是,我和她的生日是相邻的,不过我比她大了一岁少一天。就因为这样的缘故,我们成了彼此的姐妹,都把对方当做了自己的知己。分离但是,友谊是会变的,我们也不例外。在我们当姐妹的第三年,因为一个女生的加入,显得生疏了不少。每当,我们三个在一起时,我总会在她们俩身上,看到我和她的影子,曾经我和她是那样的亲密,可是如今因为那个女生是加入,我却成了那个多余的。久而久之,我们的友谊貌似走到了尽头,直到……如初或许,她也感受到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隔阂。于是,她邀请我参加她的生日宴会,我知道后,真的去了。当我到她家中,我才知道,原来她的生日宴会只有一个名额,而我便是那唯一一个。我的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感动。当然,在我们两个人是生日宴会上,我们心照不宣地看着对方,彼此都没有说话,但却都眼角含着泪花,释然地笑了。我想,那便是知己吧。有些事,我们不必言说,一个眼神,便能懂得……就这样,我们和好如初了。其实,我不必羡慕钟子期有为他断琴绝弦的俞伯牙;也不必羡慕管仲有为他放弃飞黄腾达的鲍叔牙;更不必羡慕刘备有为他献计献策的诸葛孔明。因为我也有一位懂我的知己――她。点评:作者的语言流畅,表达能力强,构思巧妙,情节丰富。表达了对知己的珍视,告诉我们友谊是无价的。6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
知己去问问我的父亲他不知道耶我去寻找我的知己去问问心境它叫我自己寻找我看到了镜子中的我它是我的知己吗不是吧究竟谁是我的知己I don’know我想是在我身边的人都是我的知己吧也许吧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真的会珍惜......算了吧我会努力寻找对吗......1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
知己在我们各自的世界里,有一个小小的自己,她(他)叫做知己。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都能分享给她(他)。无论有什么问题,他(她)都可以理解,在背后默默地支持你。即使天塌下来,也和你一起承担。开心时一起开心,难过时替你分担,这是知己100字 六年级 诗歌
-
知己从我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她了.人们常说"朋友是自己选择的",可我觉得自己无法选择,一直在一起,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朋友,她小时侯很可爱,一头柔顺的长发,笑起来天真烂漫.我们手拉手一起回家的时候,总是一边走一边胡说八道.我记得有一天,她对我说,她的梦想是开议价糖果店和花店,要以我的名字为店名,还要和我一起开.我说:"才不要哩!我才不要开什么破花店呢!不好玩,我的梦想才没有那么简单!”"那你有什么梦想”她还是那么地天真.当是的我自豪地告诉她:"我的梦想是站在世界的顶锋!”她听了,又笑了起来:"小孩子的野心太大了不好喔!”可我并不是这样认为.我们不论从兴趣还是性格,都是完全相反的.所以我们才会绝交.只为了一件小事,小得我都不记得了.女生的友谊就如此的脆弱吗我其实早就不生她的气了,早就原谅她了,可是我却无法开口说一声:"对不起!”所以一直等待,等待着她来找我,可是等到的却是时间的流逝,然后我便与她绝交了.十年的友谊,难道会就这样动摇和决裂吗?渐渐到,思念她的心一天天地大了起来.记得我一次生日,那一天下着大雨,可她还是赶来为我庆祝,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清清楚楚地看见,她全身湿淋淋的,只有给我的礼物是完好无缺的,看得出来,她是多么用心地去保护这个礼物啊!每一次吵架,总是她先让步, 每一次,总是她迁就我, 每一次我是那种要强的性格,即使我多么地痛苦,即使我是多么地内疚,我也不可能低下头去道歉.我安慰自己,她肯定是非常讨厌我了,绝对不会原谅我了这一天,她来到我家,突然就哭了起来:"对不起,淑淑,是我不对,我们还是好朋友,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不要哭了.我其实早就原谅你了!''我不紧不慢地说道.我以前总是认为她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朋友,一直认为没有和我有共同语言的人,一直认为世上没有人会理解我.却没有想到她会是我最知心的朋友.那一次,我差点将一个人一生最宝贵的东西丢掉,我以后绝不会让我与她之间的那份深情厚谊再次地破裂了.我会珍惜她与我的那份情谊,永远,永远8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
知己翻开那本被我遗弃在灰尘中的同学录一张张灿烂光阴的日子记录着阳光无限青春无限我发现一双温暖的眼睛在一个角落望着我他说----把裹着自己的一层又一层的枷锁、顾虑、壁垒都抛开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年轻的时候都活得这么放不开老了会后悔的?已经几年了我翻出来依然感慨万千不减当年150字 高一 演讲稿
-
我最好的朋友我和山都是大四的学生了。我们的友谊是从大一开始的。直到现在,我们始终亲密无间。在师生眼里,我们胜似亲兄弟。我的家里很富有,爸妈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他们不许我和山来往——他们认为乡下的孩子土里土气,品质也差,会带坏我。山的家里很贫困,母亲卧床不起,父亲一个人忙里忙外,也只能够勉强糊口。山的父母也不许山和我来往,他们认为城里的孩子鬼点子多,专会欺负人,担心山会被我欺负。无论家长怎么反对,我河山仍然是一对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课堂上,我们共同探讨科学的奥秘;饭间,我们共同体验生活的乐趣;躺在床上,我们互相倾诉自己美好的梦想。四年来一直没变过。大学终于毕业了,我到国外继续深造,山也要到农学院上班,我们俩在也不能在一起了。分别那天,从未落过泪的两个小伙子,竟然落下大滴大滴的热泪。我擦干眼泪,对山说:“五年后的今天,黄山上见!”山也抹干眼泪,“好五年后的今天,黄山顶上见!”“不见不散!”我俩异口同声。光阴似箭。一晃5年过去了。我匆忙从国外赶回来。此时的我已是一位博士。我刚回家,还没来的及安定下来,就急着上黄山。父母说什么也不肯。一听我说要去见山,父母更是拽着我不放,他们不明白我为啥老忘不掉山,可儿子毕竟长大了,父母最终没能留住我,于是他们打算与我同行。山此时已是一位教授。当他告诉爸爸要去黄山见我时,他父亲的脸立刻沉下来,但这毕竟布恩那个阻拦主意已决得山,无奈之下他父亲只好陪同儿子一起去。我和家人早早地到了黄山。我们爬上了山顶。我兴奋地等待着山的到来。可是我等了一整天,也不见山的身影。父母开始埋怨我,指责我不应该这样轻信别人的话。可我毫无怨言,我坚信山不会无缘无故违约的。到了第七天,我们一家人正准备回家时,山来了,还拄着一根拐杖。原来山再来黄山的路上出了车祸,左腿骨折了。我们的眼中再次充满了热泪。“你为什么会等我七天?”山问。“你为什么会拄着拐杖来见我?”“我信任你!”我们异口同声。父母们被深深地折服了。700字 高一 演讲稿
-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时光轮回,万物更新。一个既漫长而又短暂的初一学年已然过去,经过一个暑假的休养,我们共同打开了新学期的扉页。李大钊先生曾经说过:人生最有趣味的事情,就是送旧迎新,因为人类最高的欲求,就是时时创造生活。那么,你们是否已经勾画好了新学期的蓝图呢,是否已经作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去迎接新学期的到来呢?路还是昨天的路,但里程碑已是新的;歌还是昨天的歌,但今天唱出的更动听;太阳还是昨天的太阳,但它放射出的却是全新的光芒。当我们看着东方的第一抹朝阳时,是否应该检查一下自己:我的梦是否依然,我的心是否依旧飞扬?我们曾经拥有过辉煌,但那已成为枕边一段甜美的回忆;也许,我们也曾经遭受过挫折,但那已成为几滴苦涩的泪痕。忘记曾经的成功与失败,我们只需把经验和教训铭刻于心,让曾经的辉煌激励我们,过去的失败只是为了衬托未来的成功。我们是奥班的学生,“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是我们的口号,“更高、更快、更强”是我们的宗旨。在教室里,可以轻易地看见同学们埋头苦干的身影,也能听见为一个问题争论不休的声音……但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知识的海洋里,我们永不满足。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偏科的问题。当然,有这个问题的同学应该只是小部分,但这个问题较其他班更容易在奥班发生。众所周知,这是一个不好的现象,但个别同学因为其他科目在小学没打好扎实的基础,学起来并不那么得心应手。于是,他们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数学这一科身上,力争在这一领域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因而放弃了其他的科目。在这里,我想介绍一个故事给大家,内容绝对真实,可能有部分同学会看过,因为,它就刊登在8月27号的广州日报上。讲述的是一个高中生,高二下学期考试全班排名29(并非失手),而经过一年的奋斗,在高三最后一次模拟考试与高考当中,都夺得了全班第一名。化学他一直学得不好,但下定决心努力后,仅两个月的时间他就取得了全年级第一,事实突破了他的想象空间,他的梦想开始远大。他说,心理学上有一个名词,叫“自我实现的预言”,意思是,如果相信自己行,你最后就能行;如果怀疑自己不行,你就会退步。他还说,“要相信你的最好成绩,因为那是你抵达过的境界,如果你相信它,那么你一定会重新抵达那里”,还有“不必在意某一次偶然的失败,因为如果你在乎这次失常,就是相信了它,它将会成为你消极的预言,让你重演。”还要说一个问题,就是特色班的评选。我们的特色是:活泼自律,但由于我们做的还不够,所以一直没有申报。活泼我们是做到了,似乎还过分了些,但自律呢?纪律一直是我们的老问题,总是死灰复燃。其实,我也不想再次提起,因为我知道,大家已经听烦了,听腻了,并且都知道应该怎么做,但就是做不到。同学们有没有想过,课堂上你无心发出的一句与课堂无关的话,自习课上你不自然发出的一声笑声,影响的可不止你自己,还有全班的同学。如果因为你一个人的过错而波及到了全班,你不觉得内疚吗?大道理我不多说,大家心里都明白应该怎么做,但为什么做不到呢,只因为一时的贪玩、一时的失控吗?我希望,这个学期,我们可以申报特色班。不管是否评得上,只要我们递交材料时能够做到问心无愧,就已经是我们的进步了。1200字 高二 演讲稿
-
做自己,最好不能成为汪洋浩瀚的大海,那你就做欢快清澈的小溪;不能成为娇艳美丽的鲜花,那你就做青翠欲滴的绿叶;不能成为展翅翱翔的雄鹰,那你就做飞得最好的那只小鸟……记住,你永远是你,任何人都不能替代你。做你自己,其实最好!做你自己永远是最好的。不要因为他人的言语而阻挡你向未来迈进的步伐。人各有各的特点,每一种事物都是不同的,就例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味的借取他人的长处而不注重自身的发展,这样反倒使自己无法提高。其实大胆的去挖掘自身的潜力,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到极致。你,就是最好的!通往成功的大门永远向最好的你敞开。在这个世界上,你就是独一无二的,你就是与众不同的,你就是永远的唯一。所以,不要刻意的去模仿别人,不要让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你“绝迹”,而成为另一个人的“复制品”!勇于去张扬你自己的个性,做与众不同的自己,让最好的你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橡树没有玫瑰花的美丽,但是他却能为游人遮阳,让鸟儿栖息。所以,一定要彻彻底底的看清你自己,明明白白的看透你自己,朝适合自己的方向发展,才能找到专属于你自己的人生。众所周知的“东施效颦”。由于东施没有找的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而一味的效仿西施的病痛之相。当然,西施原本就长得倾国倾城,病痛难受的时候就更显得楚楚动人。而东施不考虑自身的因素,一味的效仿别人,使原本丑陋的脸更添丑相,从而成为后来的一段笑话。但如果仔细想想,如果东施考虑自身的因素,不一味的效仿别人,而是挖掘自己的长处并发挥到极致,那也许就不会被别人笑话了。所以,我觉得找到适合自己的,不计较他人的言语,用于做最真的自己,敢于大胆的挖掘自己的长处,不一味的效仿别人,那你就是独一无二的,就是最好的!做自己,最好!山东临沂沂水县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初二:卢昱之700字 初二 演讲稿
-
做自己,最好不能成为汪洋浩瀚的大海,那你就做欢快清澈的小溪;不能成为娇艳美丽的鲜花,那你就做青翠欲滴的绿叶;不能成为展翅翱翔的雄鹰,那你就做飞得最好的那只小鸟……记住,你永远是你,任何人都不能替代你。做你自己,其实最好! 做你自己永远是最好的。不要因为他人的言语而阻挡你向未来迈进的步伐。人各有各的特点,每一种事物都是不同的,就例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味的借取他人的长处而不注重自身的发展,这样反倒使自己无法提高。其实大胆的去挖掘自身的潜力,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到极致。你,就是最好的! 通往成功的大门永远向最好的你敞开。在这个世界上,你就是独一无二的,你就是与众不同的,你就是永远的唯一。所以,不要刻意的去模仿别人,不要让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你“绝迹”,而成为另一个人的“复制品”!勇于去张扬你自己的个性,做与众不同的自己,让最好的你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橡树没有玫瑰花的美丽,但是他却能为游人遮阳,让鸟儿栖息。所以,一定要彻彻底底的看清你自己,明明白白的看透你自己,朝适合自己的方向发展,才能找到专属于你自己的人生。众所周知的“东施效颦”。由于东施没有找的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而一味的效仿西施的病痛之相。当然,西施原本就长得倾国倾城,病痛难受的时候就更显得楚楚动人。而东施不考虑自身的因素,一味的效仿别人,使原本丑陋的脸更添丑相,从而成为后来的一段笑话。但如果仔细想想,如果东施考虑自身的因素,不一味的效仿别人,而是挖掘自己的长处并发挥到极致,那也许就不会被别人笑话了。 所以,我觉得找到适合自己的,不计较他人的言语,用于做最真的自己,敢于大胆的挖掘自己的长处,不一味的效仿别人,那你就是独一无二的,就是最好的! 做自己,最好!山东临沂沂水县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初二:卢昱之650字 初二 演讲稿
-
知己无意间,看到两句诗: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甚是喜欢,似与多年未见的朋友偶遇,有一种亲切感,温馨感,愉悦感。梅花横斜,点缀千万。其中自不乏娇艳,妖娆者;而赏心者却只有那么三两枝。可是,这于赏梅者而言,早已足矣。赏梅之乐,似乎也莫过于此。倘若千朵竞放,竟无一枝赏心,那么,纵然那梅再娇,再艳,再妖,再娆,似都与己无关。一切只因,你不赏心,我不心怡。梅如是,人亦然。所不同的是梅只能被赏,而人却能互赏,赏我心者是你,你赏心者有我。触目茫茫人海,高矮胖瘦千万人,如果赏心只有三两枝,那听起来多少有些唐突,有些冷绝,有些伤感。窃改“有”为“需”,自以为佳。赏心只需三两枝,这样,赏心者有三两枝也好,有千万朵也罢,我们只需三两枝,不必多,勿嫌少,三两枝,足矣。两个人,彼此赏心,既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温暖。假如你的生日除了父母之外,几乎没有人知道。而就在你生日那天,突然有个人——或是多年未联系的旧友,或是昨天刚结识的新朋,打电话祝你生日快乐。在那一瞬间,你是否惊讶于你的生日日期,他(她)如何得知;你是否能够想象他(她)为能获知你生日日期而做出的种种努力;你是否会抚手瑶琴,把他(她)当作你一生的知己。假如你终日寡言,心事只能对文字倾诉。在周围所有人说你或清高,或老实,或木讷的同时,有个人突然对你说:其实,你有一颗火热的心,你心中充满了爱,爱每一朵花,爱每一棵草,爱每一个人;你不是不爱说话,只是不擅表达而已,与清高,与老实,与木讷毫无关系;就像一个精美的cd别人听不到它优美的旋律,与质量,与品牌,与价格毫无干系,一切只因,还未曾按下“播放”的按钮。当你听到他(她)这些字字都触动你心弦的话语时,你是否会给他(她)一个深深的拥抱,轻轻地对他说,我的心,只有你懂;你是否会与他(她)相视一笑,伸出手,说,来,跳一支舞。假如你被误解,在每个人都对指指点点,对你冷嘲热讽,甚至漫骂羞辱时,在你千解释万解释都毫无作用,在你伤心悲泣、痛不堪言时,有个人突然对你说:我相信你;你不必解释,解释有时是多余的,因为懂你的人不需要它,不懂你的人更不需要它;而我,懂你。听着他(她)的安慰,你看到了他(她)眼中流露的坚信,触摸到了他(她)手中浓浓的关怀,感受到了他(她)心中传递的温暖。你是否会怀疑他就是那个能听懂你琴音的钟子期;他就是那个送别你时沉吟“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王摩诘;她就是夜为你挑灯披衣,昼为你校订批阅的脂胭斋。你是否会热泪盈眶,忘记了说声谢谢,只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张爱玲说的那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想,如果是我,我会的。我会把他(她)视作一生的知己,我会与他拥抱,我会和他跳一支舞,我会热泪盈眶地对他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尽管这与爱情无关,尽管这纯粹是友谊,但为他(她)值得,值得与他相携一生。并且,百世。亘古。永恒。因为,我知道,无论我再活多少年,无论我再交多少朋友,这世上,她是唯一的她,惟有她懂我,我的孤单,我的寂寞;错过了,我将再也,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她了。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需三两只。不必多,多了赏不过来,毕竟,年华易逝,岁月易央;勿嫌少,少自有少的情趣,寒冬飘雪之时,邀三两赏心之友,或品茶吟诗,或踏雪寻梅,亦别有一番风味;三两枝,足矣。倘若,上苍有意,再能与之偕老,相期期颐,那实为三生有幸也。1200字以上 高中 散文
-
知己友谊,那心灵的神秘的结合者,生活的美化者,社会的巩固者,是千百年来诗人、文人赞美的对象。有的友谊是属于知己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阿方,便是我的知己。阿方,是我对他的称谓,也算是个绰号吧,他这个人很大度,为人很随和,这是我所比不上的。阿方与我都很喜好文学,和他在一起,总有说不尽的话语,道不尽的言论,与他相识似乎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触,初次见面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许真是一种缘吧。爱好上的志同道合,便使我们成了彼此的知己。他很爱看书,知道的也很多,我不时的有些问题请教他,他总是风趣的一一为我解答我心中的困惑。有时他也会找些写作上的问题与我讨论。每一次的交流都会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我们彼此帮助,共同进步。他很喜欢文学,自诩为天才,以至于他的语文成绩好,其他科目也就是一般般啦,大概是天才都有这种通病吧。老师曾经不止一次苦口婆心的告诉他不要偏科,但他却似乎其他科目有种反感,上课时总是无精打采像丢了魂似的。老师也不止一次的K他,可他还是像原来一样,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我和他虽然有共同的爱好,但在所欣赏的历史人物上,却截然不同,我很崇拜项羽,而他却更敬重刘邦,有时还会互斥起来。大约是去年冬天吧,在一节历史课上,老师讲到了楚汉之争,自然谈到了刘邦和项羽。在老师的讲课过后,我便和他又扯上了刘项之争。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自然只有自己知道。他干咳两声,便开始了美誉刘邦,批判项羽言论,说:“刘邦的大度与项羽的心胸狭隘形成鲜明的对比;刘邦虽曾败于项羽几十次,但毫不气馁,垓下四面楚歌,不就让那自高自傲的项羽溃不成军么?本可以走,却要留下来牺牲,这不明摆着他是个白痴么?”我一听立刻火冒三丈,气的吹胡子瞪眼,不甘示弱的反驳道:“项王是个有情有义的英雄。鸿门宴不杀他那是项王对他的大善;不过江东那是无言以对江东父老,是他灵魂的驱使;那刘邦小贼是个小贼,把楚军的思乡之情变作赢取胜利肮脏的筹码;拿自己的妻子当做逃命的挡箭牌。”关于楚汉之争这个问题,关于刘项这两个人,我们几乎天天,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在争论,但是也不肯让一步。大概项王和高祖也想不到,数千年后,还会有我们两个无名小辈为他们在这喋喋不休的争论吧。我和阿方进行了许多次关于刘项的争论,但这种争论并未影响我和阿方间的友谊,反而使我们之间的友情有了更加坚固的基石。琴棋书画,我和阿方占了两样。这书说完了,咱就来说说棋。“这下棋呀,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舒筋活血;有病下棋治病,没病下棋健身……”阿方又在那里说那下棋的好处。我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向他挑衅道:“你是否敢于老夫苦战三天三夜,来一决高下,PKPK呀?”我似乎是胸有成竹,他不慌不忙的摆好象棋,等着我去应战。我漫步走去,还在自吹自擂,夸下海口要杀他个片甲不留。人生如棋局,阿方可真是真人不露相,一个“当头炮”,让我大吃一惊;又一个“闭马温”,让我的嘴张成了“O”型:紧接着,一个“闷宫”,让我大白天竟看见了流星;这样被他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我像一滩烂泥似的瘫在椅子上,被他那行云流水似的阵势吓得目瞪口呆,精神恍惚,刚才神采飞扬,趾高气昂的神态,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只好灰溜溜的抱头鼠窜了。阿方,他自称“洒家”,他的文章也如“洒”一般舒畅,但不空虚,也不乏幽默。他也很爱唱歌,嗓音的一丝沙哑透着一丝深沉严肃,他最爱唱《水手》,唱的很好,像郑智化唱的,听起来很愉快。岁月如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真是天妒知己呀,与他有其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他转学了,我们之间一学期的缘分尽了。他走了也许今后在也听不到他的歌声;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关于刘项间的争论;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在一起高谈阔论文学的岁月;再也见不到他那行云流水的棋盘。他走了对某些老师来说,走的只是一个几门功课不及格的班级累赘;对某写同学而言,走的只不过是一个随和的朋友。而对我来说,走的那是一个知己,一个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弟兄。秋是萧瑟的,冬是凄凉的;春,是沉默的。感伤之际,不禁吟诗一首,纪念那逝去的知己岁月;往事如烟能留几许在心间月儿注定我要和斜阳话别岁月如水何时能不说再见苍天注定你要和我诀别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
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
知己我一直认为,没有知己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好像一出戏没有了花旦,也像一个美妙花园无人观赏。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如果能有一两知己的话,会比较幸福;如果有更多知己的话,那人生会更加理想。当然,不能以知己的数量衡量人生的幸福指数。我想说的是,有知己不一定幸福,没有知己一定幸福不到哪去。没有人知你,懂你,关心你,爱护你,就成了孤家寡人,再美好的东西也只能“孤芳自赏”;也许你可以自处,但自处的人生还是少了一些滋味,好比汤熬的不够火候,没有了靓汤的特质。知己,就是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可以跟你分享很多东西的人。它的定义很广,范围也广,可以是你的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你的师长或密友。很多人会把知己局限在好友里,我觉得,做知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你觉得他可以读懂你就可以了,或者你跟他有共鸣。在知己面前,可以展现完全放松的你,一个纯粹的你,天真的你抑或脆弱的你,不必顾忌任何东西,不必掩盖什么痛楚。知己能读懂你的每一个眼神,了解你的心理和举动,是爱人和朋友都无法替代的贴心人。在孤独和寂寞时,给你安慰和关怀,在失意和彷徨时,给你鼓励和信心。是能够陪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在人生路上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心灵“守护神”。知己难求,难求知己,知己不是能求到的,求只能是一厢情愿。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能由着性子去找知己吗?显然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你就能被人骗了。知己相得是缘分,是两个人不知不觉相互走进彼此的心中,长驻在灵魂中。风一动,声一止,便涌上心头,回味无穷。爱亦悠悠,恨亦悠悠,都不能轻易抹去曾烙下的印痕;喜也罢,怨也罢,都不会轻易忘却曾令人心颤的声音、曾令人心动的倩影。古人知己当首推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近代之榜样蔡锷小凤仙,千古名流传佳话。人常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只因真正的知己,是须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它是一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即刻意会。知己无不牵动彼此的视线,无时不刻左右着彼此间的心感心境。彼此关怀、彼此关心、彼此关注,关心所喜,为他欢乐,关怀所伤,给予抚慰,关注所恋,体贴支持。彼此发展、提高;彼此前进、完善。知己像冬日里一抹阳光,能驱散心头的阴影,注入新的活力。知己像雨天中一把小伞,为伊人遮风挡寒。知己像花开时节的小溪,洗涤风里的尘埃。知己是一副良药,精神的良药。有些愈合不了的伤口,有了知己的呵护,也许会慢慢好了;走不出的迷糊,有了知己的鼓舞和爱护,也许会很顺利地闯出一条路。朋友好得,但知己却难得,知己并非天天相聚,时时守望。知己是离别后的牵挂,相聚时的醉于真情。知己更应该重友谊,末及爱情。彼此间可数繁星、看夕阳、醉彩虹、觅春意、闻花香,那是对友情最有力的注脚。有的时候会感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人是哪样遥不可及,想诉说的时,却是哪样难,一个人每日在各方面辛苦和忙碌着,人与人表面上是那么接近那么谈笑自若的,但内心中却是那样荒凉那样寂寥!内心中也会有风风雨雨的,也渴望拥有一个避风雨港,人的一颗心是最难读懂,恰恰有的时候俩个从未曾相识的人心会一下子走到一起!彼此聆听着彼此的心声。所以人在凡尘,怎无知己?也许,知己是前世无垠的企盼?也许,知己是今世情爱不老的执着?知己是朋友中的经典,是人海中的精髓。一笑一叹,一言一行,只有知己能贴切地解读。无需赘言,无需诠释,那种相互间的意会,只有两个字:默契。知己不必拘于形式,不必因为责任的担负,而去维系一个必要的议程。它无需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不象恋人间的大悲大喜,不似情侣中的缠绵扰人。偶尔的相聚,在轻叩慢谈中,曾经凋零的希望,会摇曳起新的希翼;曾经失落的情感,会得到熨帖的安抚;曾经获得的成功,会获取真诚的祝贺。即使分离天涯海角,知己间的问候,总能穿过时间的隧道,在不经意间降临。知己不需要甜言蜜语,真实自然即可,它不是暧昧,而是名正言顺的好朋友。人逢知己千杯少,酒逢知己不言醉。欲把心事付瑶琴,弦断有谁听?人生如得一知己足矣!如果有知己,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没有,那也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必须去理解你啊!1200字以上 高三 状物
-
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