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比“美”赛
往事不堪回首,但是为了写好这篇作文,我只好豁出去了!
那已经是小时候的事情了,可我仍觉得小时候的我那么天真,那么调皮可爱……
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我和弟弟在家里闷得慌。突然,眼尖的弟弟发现了一个“新型玩具”——妈妈的背包!“贝贝,不能把妈妈的背包当球抛!”我像妈妈一样严肃地教训他。“人家,人家只是想……”弟弟喃喃地说着,指了指从老妈背包里掉出来的化妆盒。“哇,太棒了,我们可以像大明星一样打扮自己!”我高兴地欣喜若狂,抱着弟弟“翩翩起舞”。弟弟不耐烦地挣脱了我的怀抱,偷偷摸摸地走进老妈的背包……我看着弟弟那蹑手蹑脚地样子,哈哈大笑起来:“又没人在,干嘛装得像小偷儿似的?”说完,我就大步流星地走到化妆盒跟前。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化妆盒,看见了各种怪东西:老妈打自己脸用的小圆片儿,用来涂眉毛的铅笔,还有一个像是棉花签一样的不知名的东西……突然,我们发现了一个很好玩的东西:一根短短的红棍棍,这个红棍棍摸起来黏黏的,而且只要你一摸,手上就会有红红的印记。“这是什么东东呢?”我和弟弟开始“狂想”起来:“是不是用来涂额头的?”“不不不,肯定是零食!你没发现吗?每当老妈化了一次妆,这个东西就少了一截!”“不,我想,肯定是涂在脸蛋旁边的,因为老妈每次化完妆之后,脸蛋旁边就会红红的。”“嗯,有道理。”我们的脑袋经过一番“高速运转”,总算得出了答案。接下来就是精彩的比赛了!先看看选手们的准备情况如何。
“选手1”——我
哈哈,选手们准备地还真是辛苦呀!看看以下的镜头吧!
我小心翼翼地从细管子里拧出了红棍棍,仔仔细细地在脸蛋上“涂鸦”起来,涂了半天,总算“完工”了。好,下一步就是……咦?涂眉毛的铅笔哪里去了?我找了半天,原来是落到了“敌方”——弟弟的手上,“好啊,你个小兔崽子,竟敢抢老娘的铅笔!”我装腔作势地对着弟弟大喊。弟弟转过头来,刚准备进行“唾沫反攻”,就发出了一阵惊天动地地笑声:“哈哈哈哈……姐姐,你实在是太‘美’了!哈哈……”“哈哈哈哈……幽灵来了!白脸怪呀!哈哈哈哈……”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们笑啊笑,直到快岔气了,才各自“开工”起来。算了,先用小圆片吧!我拿起了小圆片,对着自己的脸一阵“狂拍”,“咳咳咳……天哪,呛死人了!”我禁不住白粉的“强烈攻击”,咳嗽不止。“呼,还好没被呛死。”我拍了拍胸膛,还是惊魂未定。半晌,我终于想起现在是“比赛时期”了,顺手一抓,嘿,手气不错,抓到了涂眉毛的铅笔,这支笔在我的眉毛上开始了“游行”,“我涂,我涂,我涂涂涂!”“左涂涂,右涂涂,我涂涂涂涂涂涂!”我一边涂一边哼着小曲。哈哈,大家期待我将会有多“美”吧~
接下来,请大家欣赏——
“选手2”——弟弟
嘻嘻,今天弟弟“干活”干得可真“卖力”啊。请大家欣赏一下他的“英雄作为”吧!
“嗯……拍起来真舒服……”咦?这小家伙在干嘛?原来他在拍脸呐!看着他那满脸享受的样子,让人看了就想上前揍他一拳。拍了九九八十一秒,他总算肯“罢休”了,看看他的脸,哈!好一个“白面书生”!接下来,他趁姐姐正在“涂鸦”的时候,先发制人,巧夺了涂眉毛的铅笔。“看我来个大变脸,super
man(超人)马上就要来了!”可惜此人心不灵手不巧,不是涂得弯弯曲曲就是涂到了脸的其他部位,看来弟弟得跟他的“super
man”说拜拜了!最后一步就是用红棍棍涂脸蛋了,弟弟往化妆盒里一摸索,马上就掏出了一个东西,这是……老妈的项链!“哈哈,我真是捡到宝了!”弟弟像捧着他心爱的变形金刚那样托着手中的项链,轻轻地把它戴到了脖子上。但是在化妆盒里找不到红棍棍,“红棍棍去哪儿了?”弟弟找得满头大汗,最终在床上找到了它。可惜比“美”大赛已经开始了。
“首先,有请到的是,世界上身材最最火辣的,拥有最最可爱的面孔的郑伊静小姐!”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迈着很不标准的猫步上场(走到床上)了。我还没站稳,台下就发出了弟弟那放肆地笑声,简直要把我吵成脑震荡了!“嘻嘻嘻……咯咯咯……哈哈哈……”多种不同的笑声组合在一起,成了“超级笑声交响曲”。弟弟一溜烟地笑着跑开了,又拿着一面镜子一溜儿小跑回来了。“‘美丽’的郑伊静小姐,请欣赏一下您那雍容华贵的相貌。”弟弟恭恭敬敬地把镜子递给我。“小兔崽子,干得不错。”我一边接过镜子,一边夸奖弟弟。“天哪!丑八怪!”我刚把镜子递到眼前,就差点儿晕了过去,我的妈呀!真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瞧瞧,我的脸上又白又红,甚至有些地方是粉红色的!在看看眉毛,我的天!这不是张飞吗?眉毛粗粗的,长短不一,旁边还留了一颗“自制”的“美人痣”。这样子,简直比芙蓉姐姐还芙蓉姐姐,比猪八戒还猪八戒!“我宣布,郑伊静小姐的分数为0分!”弟弟在下面郑重地宣布道。我当然也是有自尊心的:“哼,你,你没有审美观!”说完,我就气呼呼地下了台。
接下来就是弟弟的“super
man”了。“亲爱的观众朋友们,你们是不是常常因为看不到帅哥而烦恼?今天,你们可以大饱眼福了!”说着,弟弟就裹着“席梦思”被上场了。他故意用被子遮住脸,大声地说:“观众朋友们,你们将要看到我的英俊相貌了!”说着,来了个“天女散花”,把被子扔得远远的。我死死地盯着弟弟,当他把被子扔出去的那一瞬间,我的笑神经就突然爆发了:“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变态男!哈哈哈哈……变种的外星人!哈哈哈……”弟弟一时下不了台,就愣愣地站在台上,站得出神,我就偷空给你介绍一下他的“英俊模样”吧!看看,他脖子上戴的名牌项链跟他那酒桶般的肚子简直就是两码事!在往上看,我的天!那么白的皮肤,像幽灵似的,那幽灵般白的脸上不时会出现涂眉毛失手而留下的几行“皱纹”(弯弯曲曲的)、“疤痕”(细细的,两头尖尖的),总体看来,可以给他个美名:“变态变种外星男”,别说我讲的太夸张,这可是事实!我也学着弟弟的样子宣布道:“我宣布,‘变态变种外星男’——郑伊健先生此次比赛的分数为0,大家恭喜他吧!”说完,我朝弟弟调皮地做了个鬼脸,“哈哈哈哈……”屋子里充满了温馨的笑声,在房间里久久地回荡……
《水浒传》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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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鸟_是在三年前的时候,叔叔说要来我家做客。说是来做客,其实是来送东西的——一只鸟附上一个鸟笼,外加几包鸟食。将东西交付于我之后,便匆匆忙忙的走了,临走之前还嘱咐我了一句:“这是芙蓉鸟,比较容易养活,但平时还是要细心地打理它,好好照顾它吧。”目送叔叔远去之后,我开始打量这个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闯了进来的小家伙。别说,这芙蓉鸟胆子也真够小的,我只要头或手一靠近它,它就立刻躲得远远的,不过这鸟笼就这么点儿大,它能躲到哪儿去呢?但介于它实在太不安分,老是上蹿下跳的,我只能与它保持三米以上细心观察。这小家伙的毛很蓬松,站着休息的时候远看就像一团毛茸茸的小球。它翅膀上的羽毛主要以黑色和黄色为主,是一排黑的,一排黄的,很有规律地排列着。米粒大小的黑亮的小眼睛,时刻用警觉的眼神观察周围的一切,像极了一名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游击队士兵。观察完了,我突然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该怎么饲养它呢?没有丝毫养鸟经验的我只能先请教一下无所不能的网络。看完了资料还真把我吓了一跳,叔叔这不是打量着蒙我呢么?芙蓉鸟哪有那么好养活,它可是很麻烦的一种鸟:别看平时只需要给它喂些小米和菜籽即可,但为了防止它消化不良得胃病,还要适当喂一些嫩白菜,每日为了保证身体健康还要接受十个小时以上的阳光照射。芙蓉鸟还是一种特别爱干净的鸟,每周还要给它洗一次澡还有清洗笼子下托盘里的排泄物。在换季的时候它还会容易缺营养,所以还要在它的饮食里增加一些鸡蛋黄和苹果。在夏季的时候为了不被蚊虫叮咬还要给鸟笼套上蚊帐。这样算下来的话我们家一个月就要喂它多开销三十元,一年算下来就是三百六十元,还真把这这小小的芙蓉鸟当老佛爷供着了。稍微辛苦一点累一点也没有太多的关系,至少这只芙蓉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欢乐,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们也渐渐的习惯了。就这样,着这活泼的小鸟陪伴了我们整整一年。但这几日喂食的时候我发现,它总是不太愿意吃,而是抬头望着窗外。这一幕被喂完食刚想走出阳台的我瞧见了,我朝它投去疑惑的目光,见它已经愣了整整三分钟,我便折回来查看。原来它是在望着那些自由飞翔的麻雀们。我不禁猜测,这小家伙是想自由吗?回过神来,见它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我,心中顿时对它充满了怜悯。我轻轻打开笼门和窗户,等着它从我为它规划好的这条线路获得自由,可是它却呆呆的立在笼子里,一动也不肯动,我只好先去干别的事,等着它自己离开了。这天晚上睡觉时,我梦到了芙蓉鸟获得自由后那快乐的样子,它和鸟群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它十分感激我。第二天,阳台传来的吵闹声把我从睡梦中吵醒,我赶忙起身来查看,原来是爸爸在抓鸟。“也不知道是谁喂食的时候没关好笼门,它自己跑出来了,要不是我发现的及时,它就从阳台的窗户跑出去了。”爸爸一边将手朝这只小鸟伸去,一边气呼呼的和我说。我一连提醒了他好几遍,轻点儿,别弄疼它了。五分钟后,这只可怜的小鸟没有如愿以偿,而是又被送回了笼子。“让它获得自由有什么不好吗?我看它很是向往窗外的蓝天。”我看着芙蓉鸟失望的样子,淡淡地问爸爸。“不是不好,”爸爸笑着回答,“而是它已经被人工饲养了很长时间了,已经丧失了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如果将它放回野外的话,那么它将面临的就只有死亡。所以啊,还是让它在我们家好好享清福吧!”如今,这只芙蓉鸟早已因为疾病而死去,周围的邻居和家人的记忆中对于它的那一部分也渐渐淡去了,但不管别人还记不记得,我终究记得它那可爱的模样,那只陪我度过快乐童年的芙蓉鸟。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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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花开芙蓉树,又名合欢树,马樱花,绒花树,在我们这里习惯叫她芙蓉花树。——题记芙蓉树型姿优美,冠状如伞,叶子细致别具,清新有序,犹如含羞草,昼开夜合。最美的,当然是那开在绿枝上的朵朵伞状的小花,浅红,深粉,纤细的羽毛般的花朵,着实惹人爱怜。还有那浓郁的醉人的花香,忍不住叫人流连驻足,频频回顾。每年的浅夏,是芙蓉花盛开的季节。那一树一树粉状的小花,开满枝桠,在蓝天绿树间,尤为新奇壮观。清幽的绿荫下,朵朵粉红的绒花,争奇斗妍,忍不住采撷一朵,深吸一口,色香俱佳。心里像吃了蜜一样,满满的流淌着香香的甜。她没有大家闺秀的雍容华贵,却有着小家碧玉的玉体粉面,柔美的身姿,娇美的容颜,十分招人喜欢。最初见到芙蓉花,是在我小时候,也是父亲上班的小城。我认为她和梧桐花一样,都属于城里的花,因为乡下极少见到的。城里的街道上,除了梧桐就是芙蓉,当淡紫的梧桐花凋零后,紧接着上场的就是这玉洁粉面的芙蓉花了。那娇小玲珑的体态,那浓浓的花香,扑面而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喜人的花,高兴地手舞足蹈,非叫父亲摘一朵戴在发间,美美的。许是儿时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一个小小的心愿,就能满足,那便是能握在手心里的一枚糖块,或是一株可爱的花草。父伯家的院子里,也有一颗芙蓉树。伯父是我父亲的表哥,那时候他和伯母还有父亲都在商业局上班。我经常去父亲那里住,所以也自然而然的成了伯父家里的一分子了。伯父家有三个男孩,两个表哥一个表弟,个个长得都很帅气。在这个家里,我最敬佩的一个人,就是我的伯母,虽然不是亲伯母,但她对我非常好,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的百般照顾。在我的记忆里,伯母不仅长得美丽,而且心地善良,气质优雅。她有着一张宋庆龄一样美丽的容颜,说话和声细语,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骨子里的迷人的气质。据说,年轻时是个美人坯子,有不少的追求者,最后,终于和潇洒英俊的伯父走到了一起。大人们去上班了,我们就一起在芙蓉时下玩耍。花开的日子,满院子香气袭人,是我们最高兴的时候,摘几朵插进喝水的杯子里,于是,花香就溢满了整个房间。我们还在树下跳皮筋,玩方格子游戏,弹玻璃球,捉迷藏。那些童年的时光,就这样香香的过来了。两个表哥很调皮的,有时候跟他们跑出去,满大街乱闯,我跟不上他们,几次迷了路,为此伯母没少训斥表哥。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小表弟,温顺可爱,我们玩的最默契。特别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稚嫩的脸上,透着天真与烂漫,聪慧与机敏,像极了《闪闪的红星》中的潘冬子。伯母还经常给我们买些好吃的,在我的记忆里,她永远有着一张微笑和善的脸,从没有和谁发过脾气,而且,心善的像个菩萨。一次,来了一个衣衫褴褛的要饭的,她给了那人一个馒头,又从兜里摸索了半天,掏出10块钱,那时候她的工资也不过几十元吧,这10块钱足够一家人的伙食费了。而她说,他比我们可怜。我依稀记得母亲生小弟弟时,是在半夜,那时候没有救护车,伯母和父亲就用手推车将母亲送到医院去,一直陪伴着母亲。月子里,也是百般照顾,无微不至。上学以后,我很少去伯母家了。三个表兄弟也都陆续上学,然后参加了工作,我也通过考学有了一份比较安稳的职业。又同在一个小城了,所以经常去看望伯母他们。而每次去,伯母都不让我下厨,连两个结了婚的表嫂也一样,她谁都不让干,都是伯母一个人干,她说,我习惯了,你们年轻,别弄脏了衣服。弟兄几个中,小表弟是最有出息的一个。他去了市里的一个星级宾馆,不久被提拔成前台经理。正在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刻,风华正茂的他,却在一次意外的车祸中丧生了。那也是一个芙蓉花开的季节,一个年轻的生命,花一样的年华,就这样,永远定格在那美丽的一刻。此事没敢告诉伯父伯母,怕他们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惨。于是,给他们编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说表弟出国进修了,要需要好几年的时间。一年一年树绿了,一季一季花开了,可是,表弟再也回不来了。又是一个六月的浅夏,我去看望伯母,伯父已经去世了,到死他也没问表弟的事。心知肚明的二老,早已明白了,或许,不问,更是一种理智的选择,也是一种最好的方式吧。一走进那个熟悉的小院,我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花香,我知道,那是芙蓉花的香息。几年不见,高大的树冠更加郁郁葱葱,遮住了整个院子。伯母苍老了许多,本来就有关节病的她,现在背也驼了,腰也弯了,行动不能自理了,整个人卷曲在轮椅上,早已失去了当年的风华。表哥说,她时而糊涂,时而明白,可能怕是认不出你了,当我说出我名字时,伯母居然记起来了,还问了我的工作和生活等等。一会,又叫表哥过来,表哥说,妹妹来了,我和妹妹说说话。表哥说,她就这样,经常让我过去拉住我的手,什么也不说。我于是上前,握住她那布满沧桑的手,就像小时候她牵住孩子们的小手一样,或许只有这样,她才能心安。岁月如刀,刀刀催人老。一年又一年,那棵芙蓉树越来越丰茂,而树下的人,却越来越苍老。历经多半个世纪的风吹雨打,她早已像枝头上花,慢慢枯萎、即将凋零了。岁月究竟在她身上留下了什么呢?伯母不说话,目光久久地停留在那一树繁花上,那些殷虹的花朵,肯定在她的眼里,在她的心里,疼痛的盛开着……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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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是什么?比是惊雷,它既可以把你震醒鼓舞你在理想的天空里飞翔,却也可以压得你一蹶不振匍匐在地上。比是旋风,它既可以吹开你的襟怀让你拥抱整个世界,却也可以使你关闭心门令你心胸狭隘芥蒂难容。比是暴雨,它既可以涤荡你的灵魂使之清亮澄澈散发出缕缕清香,却也可以往你的心灵里猛灌浑浊与邪恶,无情与幽暗。在生活中,比像一朵朵小花,也像路边不起眼的小草,随处可见。比既是双刃剑,一不留神,就会刺伤自己,也会刺伤别人,所以就要看和谁比,怎样比。花,只有一点元气,即使生于荒山野岭无人过问,也要开得艳丽夺目;树,即使生于悬崖边上石缝罅隙之间,也会深深扎根于大地拼命绽放青翠绿意。瀑布,哪怕跳下去要粉身碎骨,也要一路欢歌跌宕成壮美的风景。高山,即使巍峨直插云天,也一样沉默无言包容一切石砾。山水花草每天都在那里美丽,与它们相比,只要你以欣赏的眼光,你就会汲取到营养,高山之敦厚沉稳,瀑水之灵动激越,花草之率性本心,树木之扎实岿然。双眸怎能不纯净,胸怀怎能不坦荡,心灵怎能不恬静?与动物相比亦如此。如果谦卑而虔敬地看待一切生灵,你可以从狗身上汲取到忠诚,可以从牛那里品味到吃苦耐劳,从羊跪乳感受到可贵的感恩之心,从乌鸦知反哺体会到真挚的孝心,从母猴丧子哀断肠体验到伟大的母爱,从鸟失伴侣哀鸣而死感慨忠贞的爱情,怎能不生人不如这些动物之思?与贤哲比,就要见贤思齐。学习屈原的痴心爱国,忠诚不二;史迁的为事业隐忍苟活,超凡大勇;陶潜的回归自然,恬静闲适;李白的飘逸脱俗,朗朗傲骨;杜甫的忘怀自我,忧国忧民;苏轼的旷达洒脱,随遇而安。与他们比,找出差距,然后乐意向他们靠“齐”,这样你怎会不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又怎能不在心灵上获得自由和坦荡?在比较后追寻的过程中你的灵魂开始逐渐超越低俗,走向高贵,净化了的灵魂也便描上了美丽的色彩,也会如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明澈如诗,清新如画。与身边的人比,你一样可以和他们比。比什么?比谁能在单调平凡的工作中寻找到乐趣并为之不懈努力。比谁能够为梦想而坚持努力,奋斗不息,让微笑一直自信的绽放。比谁肯为干渴焦躁的旅人捧上自己的甘泉,把一份清凉和甘甜留给他人。比谁能在困厄中仍为急难中的陌路人,伸出自己的双手,温暖他们冰凉的内心。比谁可以超越物欲、名利,不为外物所羁绊,率性而为,走向真善美。这样,比是虹,它能使你心灵的天空越加夺目;是明月,将你的心灵之乡洗得更明净;是阳光,把你的心房照耀得更光明坦荡。比不是简单套用,盲目模仿,更不能丧失自我,成为他人的模板。否则便会如东施的效颦,邯郸人的学步,丧失真实的自己。比不是争,不是斗,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也莫取。万物终有尽,名利终虚无。比更不是搞机关,玩暗算,嫉妒,流言,诽谤,中伤,一旦沦落于此,你就置身于悬崖边,稍一倾斜,便会跌入万丈深渊,碎骨粉身。敢比是自信,有勇武,敢挑战,敢为天下先。敢比是智慧,要能辨别,能选择,扬精华,弃劣短。敢比是豁达,是乐观,是勤奋,勇付出能实践。当然,不乐于比的,也非全是懒散,颓废,菲薄自我者。这需要这人自信、自律、洒脱,坦荡,不迷失自我而崇尚自由。比啊比,只专注与人比享乐,把荣耀当作冠冕顶在头上的,是浊物。被别人的长处压得头沉膝盖软的,是懦夫。从万物中比出差距提炼警觉的,是智者。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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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是什么?比是惊雷,它既可以把你震醒鼓舞你在理想的天空里飞翔,却也可以压得你一蹶不振匍匐在地上。比是旋风,它既可以吹开你的襟怀让你拥抱整个世界,却也可以使你关闭心门令你心胸狭隘芥蒂难容。比是暴雨,它既可以涤荡你的灵魂使之清亮澄澈散发出缕缕清香,却也可以往你的心灵里猛灌浑浊与邪恶,无情与幽暗。在生活中,比像一朵朵小花,也像路边不起眼的小草,随处可见。比既是双刃剑,一不留神,就会刺伤自己,也会刺伤别人,所以就要看和谁比,怎样比。花,只有一点元气,即使生于荒山野岭无人过问,也要开得艳丽夺目;树,即使生于悬崖边上石缝罅隙之间,也会深深扎根于大地拼命绽放青翠绿意。瀑布,哪怕跳下去要粉身碎骨,也要一路欢歌跌宕成壮美的风景。高山,即使巍峨直插云天,也一样沉默无言包容一切石砾。山水花草每天都在那里美丽,与它们相比,只要你以欣赏的眼光,你就会汲取到营养,高山之敦厚沉稳,瀑水之灵动激越,花草之率性本心,树木之扎实岿然。双眸怎能不纯净,胸怀怎能不坦荡,心灵怎能不恬静?与动物相比亦如此。如果谦卑而虔敬地看待一切生灵,你可以从狗身上汲取到忠诚,可以从牛那里品味到吃苦耐劳,从羊跪乳感受到可贵的感恩之心,从乌鸦知反哺体会到真挚的孝心,从母猴丧子哀断肠体验到伟大的母爱,从鸟失伴侣哀鸣而死感慨忠贞的爱情,怎能不生人不如这些动物之思?与贤哲比,就要见贤思齐。学习屈原的痴心爱国,忠诚不二;史迁的为事业隐忍苟活,超凡大勇;陶潜的回归自然,恬静闲适;李白的飘逸脱俗,朗朗傲骨;杜甫的忘怀自我,忧国忧民;苏轼的旷达洒脱,随遇而安。与他们比,找出差距,然后乐意向他们靠“齐”,这样你怎会不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又怎能不在心灵上获得自由和坦荡?在比较后追寻的过程中你的灵魂开始逐渐超越低俗,走向高贵,净化了的灵魂也便描上了美丽的色彩,也会如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明澈如诗,清新如画。与身边的人比,你一样可以和他们比。比什么?比谁能在单调平凡的工作中寻找到乐趣并为之不懈努力。比谁能够为梦想而坚持努力,奋斗不息,让微笑一直自信的绽放。比谁肯为干渴焦躁的旅人捧上自己的甘泉,把一份清凉和甘甜留给他人。比谁能在困厄中仍为急难中的陌路人,伸出自己的双手,温暖他们冰凉的内心。比谁可以超越物欲、名利,不为外物所羁绊,率性而为,走向真善美。这样,比是虹,它能使你心灵的天空越加夺目;是明月,将你的心灵之乡洗得更明净;是阳光,把你的心房照耀得更光明坦荡。比不是简单套用,盲目模仿,更不能丧失自我,成为他人的模板。否则便会如东施的效颦,邯郸人的学步,丧失真实的自己。比不是争,不是斗,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也莫取。万物终有尽,名利终虚无。比更不是搞机关,玩暗算,嫉妒,流言,诽谤,中伤,一旦沦落于此,你就置身于悬崖边,稍一倾斜,便会跌入万丈深渊,碎骨粉身。敢比是自信,有勇武,敢挑战,敢为天下先。敢比是智慧,要能辨别,能选择,扬精华,弃劣短。敢比是豁达,是乐观,是勤奋,勇付出能实践。当然,不乐于比的,也非全是懒散,颓废,菲薄自我者。这需要这人自信、自律、洒脱,坦荡,不迷失自我而崇尚自由。比啊比,只专注与人比享乐,把荣耀当作冠冕顶在头上的,是浊物。被别人的长处压得头沉膝盖软的,是懦夫。从万物中比出差距提炼警觉的,是智者。不断自省,超越小我,关怀他人艰辛,有大仁大爱者,是勇士,是圣人,他才是比之后最大的赢家!比无止静!我们要不断超越自我,超越梦想!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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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芙蓉街作文芙蓉街的由来是一个芙蓉泉,眼前的芙蓉泉已被塑料布盖住,只剩下一块大石头,上面有着“芙蓉泉”三个字,小编收集了芙蓉街的作文,欢迎阅读。第一篇:芙蓉街这个周末,我和妈妈、渠阿姨、悦悦去济南王阿姨的家里玩,本本是让我兴奋已久的事情,却发生了360°的大转弯,这次普通简单的济南之旅,却成了我最难忘的一次旅行。经过三个小时的路程,我们便来到了王阿姨的住处,我和悦悦和好久不见得霖霖玩了一会儿,就被拉着去茉莉餐厅吃午饭,就在这个时候,真正的“开门红”就来了。吃过午饭,霖霖非要让王阿姨带我们去吃冷饮,刚刚吃完热菜的我们一人就吃了一大杯冷饮,虽然冷饮很好吃,但是在这时却发生了“最难过的事”的事件,为了安慰我,王阿姨还请我们去吃了阿根达斯的冰激凌。我们接着去逛了一条名叫芙蓉街的街专注写作,这条街因街内的一个芙蓉泉而得名。这条街是济南的一条老街,里面的主要店铺一般是礼品饰品店和小吃店,我们先去逛了霖霖最最喜欢的一个礼品饰品店,这家店铺的第一层主要卖小挂链和头饰的,在二楼主要经营玩具和一些文具,我看见了一只小小的,身上纯白的小毛绒玩具狗,可妈妈说淄博也有,回来再给我买。我们接着往里走,王阿姨走累了,就进了一家米皮馆,点了两种米皮,我问王阿姨什么是米皮,王阿姨说跟我们淄博的凉皮很相似,王阿姨在米皮馆等我们,我们五个人继续往里走。我前面说过,芙蓉街的由来是一个芙蓉泉,眼前的芙蓉泉已被塑料布盖住,只剩下一块大石头,上面有着“芙蓉泉”三个字,我们三个都各照了几张相片,就继续往前走,霖霖说这条街已经到头了,于是我们就回去找王阿姨,王阿姨有接着带我们去吃了老王家烤肉,这家烤肉店和别的烤肉店不一样,是每张桌上面都有一块大铁盘,每个人发一只手套,店主人将每种肉都烤熟,谁要什么肉就举手,每一串肉的价格都一样,但是每一串的肉有多有少。我觉得这种方法很新鲜,王阿姨说这样你会吃的更壮,因为吃多少你没数。他这里的羊大骨我十分喜欢,因为里面的骨髓特别多,又粗又长,用手都可以拽出来。这里还有一个特色别的烧烤店没有,那就是一种肉叫蒜瓣肉。每一串蒜瓣肉上都有两块肉,中间夹着一块蒜瓣,吃起来味道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吃过晚餐,我们坐着K54号公交车回到了王阿姨的家,夜晚,躺在床上,想到马上就要离开济南,我有一种甜中带酸的感觉。第二篇:芙蓉街大学毕业的那一年,她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而他却留在了那座城市。她不喜欢那座城市。她说那座城市像打了补丁,有一种说不出的陈旧。而他偏偏就在这座城市。有爱在,这座城市便鲜活了,她一次次扑向这座城市,拥抱他,还有她不喜欢的补丁与陈旧。芙蓉街也是带补丁的,带着直接的地气,或浓或淡的烟火,她有点喜欢。喜欢那条挂满灰尘的筒子样的老街,一些吃货挨挨挤挤,人流攒动,不停蹄的走,不停嘴的吃。她和他也曾在芙蓉街上挤来挤去的边走边吃,他说油旋像盛开的天竺葵,裂开嘴笑,笑得香酥,甜脆,她就一口一口的吃,吃着满心的欢喜,她说街边的大虾烧卖就是一枝红杏出墙来,他笑笑,低头只顾吃那个出了墙的大虾,满嘴的豆沙,像跑马戏的小丑,涂抹的宣红的大嘴巴,他是黑的。芙蓉街永远是推推搡搡的,让人难以停下脚步,就像一股清泉上的一朵浪花,被无形的簇拥着,随波逐流。她不常来这座城市,她说这里的夜色太暗,不明亮,不耀眼。即便是街角的霓虹也异彩幽幽。而她就是左心揣着爱,右心装着无奈。一次一次的奔赴,奔赴着补丁上的舞蹈。人也真怪,爱屋及乌。吃货最蠢的地方就是一张嘴,永远禁不住诱惑。他讨她欢心的地方就是芙蓉街,琳琅满目的小吃足够她开心。那一刻,他是她的奴,跟随着她,不停的买,他知道她喜欢的小吃,一样一样小心翼翼的拎着捧着,就像他的爱情。那一刻,她是他的君王,只是眉开眼笑的吃,偶尔看一眼人流,她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的那个人。距离的美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渐渐的淡化,而网络是拉近距离的最好方式。他们在网络的平台上就像逛芙蓉街一样,只是夜夜的隔屏笙歌,对着摄像头谈情说爱。那一天,她打开一个人的博客网页,吃货在芙蓉街,她走进去,一幅幅图片,那么熟悉,一情一景都是她的亲历。她仿佛嗅到了油旋的香,闻到了芙蓉街上特殊的味道。那是博主在芙蓉街拍的一系列照片,她垂涎三尺了。一张一张的看,有些怀念芙蓉街了。一个熟悉的影子展现在她眼前,那张照片上的一对手拉手的情侣不是他和自己吗?她有些激动,想给他打电话了,当她定睛再仔细看的时候,他牵手的那个她并不是自己,是另一个和她衣着一样,发型一样的女子。她的泪瞬间奔涌。心就像冬天的玻璃窗,浇上了一百度的滚开水,突然炸裂了,五花裂瓣。她没有打电话,也没有责备,抹去泪水,静静的把照片复制,然后发给他。也许,以后的芙蓉街,永远的消逝了。第三篇:芙蓉街所谓行走,即是用脚一步一步地走出来,这是个疲惫至深而又快乐至极的过程,而坚持到底,又是另一番风韵。济南的芙蓉街,古色古香,美食遍布,早已名声在外,这也难免在假期时吸引了无数吃货们把这本不宽敞的小巷堵了个水泄不通。前脚刚踏入芙蓉街,后脚那烤串的香味儿就扑鼻而来,再往里走,便是一家家的小推,也有在那老楼里面的,外面挂着或古典或前卫的额匾。那老楼,极富有民国时期的风韵,古典而又不缺乏一丝创新。而那风格迥异的额匾,像是一位穿旗袍的民国姑娘脚上配了一双十分前卫的高跟鞋,乍一看觉得不搭,但仔细琢磨,却又另有一番风姿。就是这样一个能融合古典与前卫,高雅与世俗的老巷,散发着无与伦比的魅力,让它在济南这个飞速发展的城市得以屹立不倒。曲水亭街离芙蓉街并不远,甚至可以说非常近,因为只需要穿过一条十分逼狭的小胡同,就可以到达曲水亭街了。第一眼看到曲水亭街,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惊艳。不是繁华的美,也不是艳丽的美,而是一种清新脱俗的美。只有短短的几十米,却与外界现代城市的繁华喧闹格格不入。这里有年代悠久的瓦房,这里有清澈见底的小河,这里有随波摇动的水池,这里有粉雕玉砌般的小桥,这里有许多传统老店……这里就像马致远在曲中所描绘到的“小桥流水人家”。时过境迁,济南从一片片砖瓦矮房变成了一排排高楼大厦,岁月荏苒,济南的老街老巷从遍布全城到如今的星星点点。我们不会反对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变革,但要以那些老巷的废墟作为代价的话,那是十分不值得的。那些老建筑并不会阻碍时代的脚步。例如雅典,他们保护古建筑的意识是很强的。他们保留了雅典古城,在雅典古城的不远处修建了雅典新城,并专门为修复雅典神庙找来专业人员毕生致力于此。而济南呢?济南老火车站的拆除,同时也拆除了多少人童年的记忆。无数的老街老巷被冰冷的机器无情的推翻,化为一片废墟。去年又有某集团声称要复建济南老火车站。对此,我只想说:老火车站复建又有何用,复建出来的早已不是那个原汁原味,承载着无数济南人记忆的那个具有异国风情的济南老火车站了。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