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的生日
11月23日是我的生日,但经过这次生日,我决定以后再也不过
了!!
本来说中午妈妈要请我吃饭,结果我爸不在,我想算拉,所以妈妈就没回家,中午饭只能下去买个,但我嫌麻烦,就自己煮方便面了,生日中午的饭就这样吃完了,到了下午,我老早就饿了,本来应该出去吃的,但由于我的语文成绩不好语文老师答应我在星期三和五帮我、赵航、苏晓非和石噗一起去补课,但那天老师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们也没找到,所以就和王玉星一起回来了,因为我嫌累所以是骑车去学校的,王玉星也是,但他今天是他吗送他来的,所以就没骑车,当我们到学校门口是我说让他等我会,我去开车,到了存车的地方才发现,车钥匙不知道弄哪了,我想可能拉到教室里了吧,要不然就是丢了,我就立马跑回去拿钥匙,结果班里的门已经锁了,唉自认倒霉吧,又想那车怎么办啊,想了半天才想到了较好的办法,回家拿备用钥匙,再跑回来开车,累就累点吧,当时已经快七点了,我的妈妈是六点下班,我想她应该到家了,结果走到家,一往俺家看,坏了,家里没人啊,我家里的钥匙是和车钥匙在一块的,那就等吧,妈妈可能去买好吃的东西去了,结果等了半天还没来,我就想去邻居家里打个电话,但不巧的是我妈妈的手机号变了,目前还没记住,那就给爸爸打吧,想想也怪,爸爸怎么还没来啊,今天是我生日也不应该不来啊,我就给他打电话,他说他正在和客户吃饭,晕啊,早不吃晚不吃偏偏在我生日的时候和别人吃饭,更重要的是今天我还没钥匙,唉,把我的这些事情给爸爸说过后,爸爸吵了我两句就说他给妈妈打电话,我说那我在楼下等吧,还以为等个10分钟妈妈就能来呢,结果等了40分钟才来,因为我怕妈妈找不到我所以我当时在楼下等的,刚开始还不冷,但过了一会,都快冻死了,半天妈妈才来,我问他你去弄啥了,现在才来,他说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嘛,所以要出去吃饭,还知道我要补课,8点才能出来所以,她就在学校门口等了我2个小时,最后爸爸打电话她才回来,她在哪也看见我的车了,后来才知道我的钥匙不知道弄哪了,所以就准备打个的,把两个车一块弄回来,但她打一个说带不了,打一个说带不了,之到最后才看见了一个人,那个人是看大门的女儿,他们刚好认识,他们是在一块听课的时候认识的,然后就说了说,就把我的车放到学校里面了,让我星期一的时候再骑回来,然后她就骑着她的车回来了,所以才让我等了40分钟。后来我们商量说出去去吃麦当劳,吃完,我们随后就去了麦当劳上面的世纪联华,买了点垃圾东西,我们就回来了,到家已经10点多了。如果今天不过生日,那在家里吃饭,就可以剩出来很多的时间来玩电脑,结果不但没玩成还让我和妈妈都在外面冻了很长的时间。
第二天妈妈就逼着我写作业,本来生日那天都没怎么过,那好歹也是一年一度的啊,所以我就连着星期一和那天生日的补偿,共30元,我要多了害怕妈妈不给,所以就要了着一点。中午的时候妈妈说让他看看我上午写的作业,我就拿出来了,妈妈一看就生气了,着字怎么这么难看啊,下回再这样就让你从写了啊,我便不耐烦的回答了一声。她便继续往下看,又看见了我的一个毛病,就是带“斤”的字那“斤”的上面的一撇总是像竖着下来的,妈妈边生气了,说让我再其他的纸上再写一便,结果写到第10便的时候她才满意了,后来她生气的说让我下午把所有的作业全不写完,本来说写剩下的一半,怎么又变卦了。我便生气的答应了,他又说,如果今天写不完,你那30都别想要了。啊!那30是其中的3/1是我每个星期固定的零花钱啊。连着也不给了,还让不让人活拉啊,真是气死人了。
唉,生日啊生日,是你让我这么倒霉,是你抢走了我玩游戏的时间,是你拿走了我那每个星期的10元钱啊~~~如果没有你,我着个周末一定回比以前快乐的.所以我决定,我以后再也不过生日了!!
快乐的时刻
在我的小学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使人快乐的事情,这些事情仿佛是天上的星星,每颗星星都记着我小学中快乐的事情。
今天我就摘下最耀眼的那颗。
记得我读三年级的时候,罗老师是我们班的班主任。他宣布了一项规定:班里同学过生日的时候,能当一次班长,还能得到罗老师的一份生日礼物和一句赠言。因此,同学们都盼望自己过生日,因为老师和同学们会一同为自己庆祝生日。
可我过生日的那一天却懊脑极了。原来,我10岁生日恰恰是在星期天,同学们与老师都不能聚集在一起为我庆祝生日,我也不能当班长了。整个星期天,我都闷闷不乐。
星期一早晨,我迈着沉重的脚步走进教室,默默地走到自己的座位上。上课铃响了,罗老师满面春风,手里拿着一个精美的盒子走上了讲台。“哦,又有同学过生日了?”我猜测着。”同学们!”罗老师开口了:“昨天是方志军同学的生日,可昨天是星期日,我们今天为他补上,好不好?”好!”同学们异口同声地答着到。我一听,高兴极了,心好像要跳出来似的。昨天的不快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两手不停地拍着,想站起来对老师说声“谢谢。”
“方志军,请上台。”罗老师亲切的招呼我。我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迅速地跑上讲台。我站在讲台上,心情激动极了,我真想变成一只小鸟飞到世界各地,叙说罗老师对我的关心。窗外的白杨树被风吹得”沙沙”响,仿佛在为我庆贺!小鸟”叽叽喳喳”地在为我歌唱……这时,同学们唱起了<<生日歌>>,教室里充满了甜蜜的歌声。我站在讲台上,望着老师慈祥的面容,心里像吃了蜜一样,两眼不由得湿润了。
歌声停了,罗圆珠笔老师将盒子递给我。我激动地打开盒子,哇!是一支漂亮的圆珠笔。罗老师将圆珠笔挂在我胸前,郑重地对我说:“回首昨天,应该问心无愧;面对今天,应该倍加珍惜;展望明天,应该信心百倍!”啊,这就是罗老师给我的赠言。“罗老师,谢谢您!”
这快乐的时刻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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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猴子人究竟是不是猴子变的?我不知道,不过既然达尔文这么说了,我也就只好先这么用着,但我挺腻味这个结论的。我并不喜欢猴子,虽然他们聪明,灵活,生存方式和群体结构也与人类相似,但我还是不喜欢。在各种动物当中,我认为猴子是最缺乏生命庄重感的,也最俗气。他没有虎豹的凶猛孤独,也没有狮象的王者之风,狼的流窜犯一样的顽强,狐狸的灵性和超现实主义的魔幻色彩,羚羊的美丽轻盈,鹿头顶上长出的完美武器,甚至没有鳄鱼的远古遗风,以不变应万变的残忍和固执它都没有。它不善于攻击,也不能防守。我们可以这样形容它:贫困的爬树者。仿佛,造物主创造并保留这个物种就是用来嘲笑和讽刺另一个伟大的物种——人的。他们像人,以浑然不自知的形态模仿人,贬低人,且以此进入人的生活,取得人得宠爱。它以它的滑稽可笑为人类造就了一个就业机会——耍猴的。它代替人翻跟头,作揖,穿可笑的戏装,骑着山羊舞刀弄棍;而人却指挥它,训练他,替他吹牛,乞讨,是他的代言人。人和猴子的合作比人和人的合作更具幽默感,更能讨得观众低下的趣味,因为人们从猴子身上看到了一种既像自己却又明显比自己低下的生存状态,获得了在嘲笑中肯定自我的心理满足。吴承恩曾用他的笔,为猴子创造了超凡入圣的辉煌,他把猴子的习性作了改造和升华,使“捣乱”变成了孙悟空的叛逆性格,因而使“大闹天宫”时的孙悟空颇具英雄形象,活脱一个造反的农民领袖,惹人喜欢。但自从跟上了唐僧,带上了“紧箍咒”,便又成了一个“耍猴的”身边的可怜角色了。除了戏弄一下猪八戒,就是棒杀一路上那些和他从前一样的起义领袖,动辄大呼别人“妖怪”,其实,他自己不也正经是个“妖怪”吗?这不是孙悟空的悲哀,而是吴承恩的悲哀,或者干脆说是我们祖先精神中所遗留下来的“猴气”的悲哀。记起原来在某地,曾见过这样几只猴。有一只猴首领,彪肥体壮,行坐皆十分有派。投糖逗之,并不欢蹦乱跳,稳重而有城府,先以怀疑轻蔑之眼光看看,考虑一二,才信步走来,拿起糖果后并不急忙塞入口中,而是走的远一些,背人而食,就是不给你看见吃像。还有一猴,性怪癖,好食一种草叶。喂之,急吞下口,倘以别种草叶喂之,甚怒,以为欺其不辨植物学分类,出手极快。还有一母猴,行若老妪,怀揣一小猴,管理员谓我说:“母猴眼以瞎。”细观之,果然瞑瞑若瞎状,行动不便。小猴约尺把长短,面目清秀,极似一非洲难民饥孩,极瘦,两眼大而明亮,恐怕难以张大成猴。观此母子,实觉悲惨,直觉像旧社会黄泛区难民街头卖子图。何况老猴衰老不堪,产下小猴,也不符合优生优育的原则。但,猴之不灭,也就在于此,总能拖泥带水的产下后代,结果呢?一代比一代劣,一代比一代刁滑,一代比一代缺乏生命的庄重感。也就永远无法变成人。到不如那些珍禽异兽,永远热爱自然,永远不肯成为人类的玩偶,纵使万年来横遭捕杀,犹不肯归顺,终于迫使人们在其快灭绝时认识到其至真至美,认识到生命的庄严。我讨厌猴子,也许恰在于它太像人。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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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数学记得小学一年级正式上课的第一节课是就数学。余老师终于放下班主任的架子,站在数学老师的角度明确地告诉我们:“小学的数学就不像以前幼儿园时阿姨教你们数一二三那么简单,小学数学有一定难度,但是更生动有趣。”听到有趣两个字,我有说不出的高兴。我最喜欢有趣的东西,植物、虫子,还有很多很多被冠名为有趣的东西,我都喜欢。于是我和尹飞说好,我们都要好好学有趣的数学。有趣当然不只是说有趣就有趣,要看东西的本身。也许我太笨,对数学没有找到感觉。尹飞说数学很生动,我那时不瞒你说,真的并不明白“生动”这个词的意思。尹飞一副很智慧的样子给我解释,让我豁然开朗。他说:“生和动的意思你知道吧。”还好我们当时都还认识几百个汉字,要谢谢我们的老妈,我知道尹飞所说的那两个字,还在课桌上用手指给他划出来。他说:“生,就是活着的意思。你看余老师是不是活着的?”我毫不犹豫地点头表示同意,听他一本正经地继续说:“动,就是活动,动来动去。你看余老师是不是在动?”我向讲台看去,余老师挥舞着教鞭围着黑板团团转。于是我很叹服地对尹飞说:“哦,原来是这样。”两点生和动都具备,所以合起来叫生动。现在想起来,尹飞和我简直太傻了。但当时我也认为这种解释最合理。通过数学,我开始明白原来一加一真的等于二,它可以有无数的载体,余老师最爱举例子。她问,小明有一个苹果,哥哥给他一个,小明有就有几个苹果;树上有一只鸟,飞来一只,树上有几只鸟;路边有一棵树,又种了一棵树,一共有几棵树......我们都知道答案,不停伸着脖子像饥饿的小鸟一般回答:2――2――2――无数例子举得估计余老师口水都要耗尽,这些都还不够。为显生动,她似乎更愿意,或说是有意讲得跳来跳去,从讲台的一边转到另一边,讲得个唾沫横飞。坐在我旁边的尹飞喃喃地对我说,看,多么的生动,多么的生动。余老师说学数学要跟着她的思路走,我肯定,我做到了。不过只做到一半,也就是说跟着她走了一半的路就迷失在途中。她讲苹果,我就想起我也爱吃苹果,又想到桃子我也爱吃,续而联想出更多的水果。有人说数学是锻炼人的逻辑思维能力的,我不那样认为,对我而言,如此生动的数学课是锻炼我的联想能力,再镇上读了一年小学就锻炼了我一年的联想能力,我想,这一定会让我受益终生。有一堂数学课,我正在比太阳还远的空间神游。不想被余老师用比光还要快的速度把我拉了回来(那时我还不知道太阳光射到地球需要8秒钟,而我是在不到1秒的时间被拉回来的)。她叫了我的名字,并且问我他刚才说的是什么。我照她说的,把她问我的话重复了一遍,一字不差。全班都笑了。之后我被送到办公室,那是我第一次进那儿。老师说我跟她装傻,这次非制制我不可。我想,难道她要动手打人?几分钟后老爸赶到学校,把我送回了家,当然是把我打了一顿。老爸说我开学第一天就被老师罚站,还用虫子吓唬后排的女生。打我的时候的确相当的狠,毫不留情。余老师也真他妈的黑,竟然说我用虫子吓唬后排女生,冤枉啊冤枉。你们都知道,超级大甲虫是自己爬出来的,我从来不用虫子去吓唬那些无聊的人,因为我怕我的虫子被他们吓到。但是我百口莫辩,谁叫人家是老师呢,她说是什么就是什么。我老爸打我的时候就像是练武术一样,不过他打我还来得比较痛快。不像我老妈,我老妈打我的时候总是打我几下停下来说个不停,等我身上不太痛的时候,老妈说得生气,又打我几下,很让人受不了的。尹飞说他在隔壁清楚地听到了我巨大的惨叫声,他很想变成一只鹰,通过我家阳台飞到客厅来救我,可是他还没学会如何变鹰。我听了他那句三加二减五的话,心情的确好多了,身体也不太痛了。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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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讨厌我的讨厌_1500字我这人从小事儿就特多,任性不说,还毛病一堆。但我本人是个完美主义者,有时候爱烦躁。我讨厌黑,不管是人是物,我对黑都有些敏感,尤其惧怕黑夜,惧怕到不敢直视;第二讨厌方言;第三讨厌别人强迫我。我总感觉黑的东西不利落,会让人产生莫名的恐慌感;讨厌方言是因为感觉方言普遍不好听,而且满口方言的人总会让人感觉他们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这是次要。主要是因为听到方言里脏话偏多,让人听了别扭、尴尬,讨厌起一个地方,多是听了那里的人说起污言秽语、挑衅的话,由方言带来一种抵触情绪。第三,我特别不喜欢被强迫。这一点我无论到哪里,无论对谁都是没变过的。对待家里人尤为突出,如果我感觉谁在强迫我做一件事,不管是出于好意还是恶意,我都会立马摆出一张不耐烦的脸。在外面风险大些,故收敛些,但是我还是会不耐烦。可是,当这三个炸弹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时,他不但没有引爆殃及到我,反而给了我一个比爆炸还要爆炸的惊喜!可能做学生的都有这样的感受,盼望学校食堂推出一份好的饭食,也许会比盼望中五百万彩票稍稍容易些。可是,我从来没盼望过能中五百万。今天中午,校食堂终于给我们做了些可以吃的肉和可以喝的汤,让所有人都觉得欣慰。我们班打饭靠后,而我又在整个队伍最后的位置上,轮到我的时候,前后都已经空荡荡的了。要了一份鸡肉--带着一半骨头的那种!还有一份粘糊糊的肉丝。正准备盛米饭的时候,盛饭的大伯偏往我准备盛饭的格子里放了一勺菜汤,是鸡肉里的汤,说实话我真心不爱吃汤拌饭,于是我开始抱怨:怎么给我放上汤啊、我不喜欢这么吃啊之类的,正在这时,一块四四方方的米饭端端地落在了汤上,我忍无可忍的抬起头,望见了那张黑黑的、沧桑的脸,没等我开口,大伯送了我三个字“香儿切呢”(意思是“可香了”)只三个字,很浓,很浓,唐山味儿很浓,不知怎的,我忽然感觉饭菜的香味也很浓。我没说什么,只是报以微笑,转身回到餐桌,开始吃起那盘饭。饭已经不像饭了,倒像是粥,当然,粥里一般不会出现骨头渣子,可我还是一边吃一边吐的吃完了这盘饭。汤拌饭没我想象得那么难吃,当然,还吃出了许多味道。那黝黑的脸和脏兮兮的手并没有让我厌恶,反而让我心酸;那方言并没有让我讨厌,反而让我觉得温暖;那种强迫也没有让我讨厌,倒让我心生喜欢。这一次,我没有讨厌我的讨厌。突然,我想起了二人转演员张小飞在一个小品中说过的一句话:小白脸子,一瞅就有坏心眼子。这句话原来是谁说的我不知道,只是产生了想品味它的冲动。难道真的可以通过肤色判断一个人品德的好坏吗?在生活的某些琐事上,这个理论似乎得到了一些不怎么全面的证实。可是,老话必然有它的道理。现代社会,一些穿梭在高层的“白人族”他们有着高学历、高收入和高地位,没有风吹日晒,每天还有工夫去捯饬自己的脸,抹上厚约一指的脂粉,能不白吗!可是,社会地位一高,往往人情味就不足了,说白了,就是不接地气儿,还爱算计人。这么一说,有点道理。而社会底层的人,没什么学历,没什么地位,可我最喜欢这些人,因为他们身上有光和热,很淳朴,看人的眼神和前者也不同,当然也没什么资本,当然也没那心思。他们虽然有些黑,有些脏,有些土,但他们很少有坏心眼儿,这一点真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都市里,谁会去关注这样一群人呢?恐怕在街上,在商场,在公交车上,遇见这样的人也是避之犹恐不及。也可能有一些自命清高的ladies(女士)愤怒的用鞋跟踩上它们两脚,装作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他们又做错了什么呢?现在,想想我自己,讨厌黑还是有点太肤浅了;讨厌方言也说得偏激,有针对性;至于被强迫,我也有自己的是非观,知道谁对我好。有些事,只怪我年轻气盛罢了。于是我决定:不再讨厌我的讨厌。初三: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