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我永远的遗憾650字

狗——我永远的遗憾

650字 高二 记叙文

你,怎么了?是不是又难过了!

生与死,本来就是天注定好的了。每一个灵魂,在离开最后的栖息地后都应该会去往更幸福更快乐的地方,这样一想,心里莫名的好受了点。

泪还在眼眶里打,再流却是不应该了。适度的伤心能使心灵得到一丝慰藉,过度却只能一位低沉。

它走了离开了,这是事实,不管好坏难过与否,它是回不来了。

我记得它头顶的一簇黑毛,那是它爬过单车底部碰到链子擦出来的。很好,在全身米黄的毛发中多出了一抹黑,看起来更帅气可爱了。於是情不自禁地挥舞着手中的相机,快乐地给它拍上了照片,没想却成了现在唯一怀恋它的东西。

它爱吃东西,什么都吃,也爱玩,什么都玩,特别是和家里的猫。它喜欢有事沒事凑到猫跟前,不顾一切的活泼乱跳,然后冲着猫大吼几声,这时猫感觉受到挑衅,於是举起利爪,趁机麻利地朝狗脸上刮几下,这时总能听到它的“惨叫”,然后没过多久,它又开始跑到猫旁边,接着又是惨叫。就在家里那条柱子旁边。

而现在,猫趴在桌子上等着抓老鼠,狗却不见了!在黑漆漆的夜里,在那个它睡觉的地方,就只剩下一条曾绑在它脖子上的一条早已生锈的铁链,静静的,静静的,躺在那里……

终于忍不住,怎么会这样,眼泪还是涌了出来!

那个曾守在门外四脚乱趴的家伙,那个会在闻到好吃东西味道就乱叫的家伙,那个下雨天会跟着我的家伙,那个会冲我摇尾巴的家伙,那个会在黑夜里守家狂吠的家伙,那个把深夜熟睡的我吵醒的家伙,你怎么可以离开我,怎么可以丢下我,怎么可以没等我!

当他们跟我说你不在了,走了,死了,是死在家的,死在那个你睡的地方,死得安详,斜着头,身体不动时,我心如刀绞,那时我只想哭,不顾一切地哭,为你,为没能见上的最后一面。

夜深了,没有你的存在,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安。

我望向门外,你趴着看着我,我看着你,笑了。

狗之杂谈

1000字 初三 议论文

狗,一种哺乳动物,听觉,嗅觉都很灵敏。善于看守门户。

――摘自《新华字典》

提到狗还得从几万年前说起,话说某国王子姓“勾”,为了练就一身好体魄,成天练习。终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长了一块肌肉,便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向父王跑去。(刘易斯在一旁兴奋地嚷道:乖乖,比我刚满月的儿子跑得还快,果然厉害!)国王拿来100倍的放大镜,在王子的胳膊上以地毯式搜索,寻找刚练出来的肱三头肌。终于发现了在一块微隆的红疹旁,有一块米粒大小的突出物,经几名知名专家的DNA鉴定,那的确是勾王子自出生以来第一块肌肉。王子听后兴奋不已,激动得跳起老年迪斯科,忽然,一个类似橡皮泥的米粒般大小的东西从王子胳膊的地方掉了下来,王子一看,竟是自己的肌肉,便趴在地上找啊找,可怎么也找不到。就这样一直往下找,便变成了一只狗的祖先。玉皇大帝刚收的国王的几瓶茅台,不知是喝多了还是高兴,就赐给了王子的姓和名――狗。

由于王子是非洲人,所以嘴巴自然敲了起来,还有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小耳朵……总之都是王子的样子(可想而知王子的样子了吧)。

狗可以看家,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据说还有一个秘密――王子当年喜欢打群架,所以狗也就喜欢打群架了。本人曾经亲眼见过一次狗打群架。十多只狗分成2派,然后互相撕咬,咬得兴高采烈,激情昂扬,热火朝天。我也看得兴高采烈,激情昂扬,热火朝天。然后一只狗目露凶光地看着我,我知道大事不妙,便想开溜。不像那狗穷追不舍,直到本人气喘吁吁时才肯放过我.事后心情十分不爽,便分析了以下三点可能他追我的原因:

⑴我中午吃了很多排骨,他们打架时又打嗝不止,闻到香味,自然要来追我。⑵那只狗是胆小鬼,不敢打架,却又碍于面子无法溜走,正好见了我这个倒霉蛋,便追着我逃离现场。

⑶这是我最满意的一个说法。它是王子的后代,遗传了王子当年的一个缺点,看见非常帅的人就想打,所以……

至于语言方面,狗这个名词就不大好听了。用来骂人的话数不胜数。什么“猪狗不如”,“狗**的”。(注:“**“与太阳是近义词)……狗忠实可靠,又善于看守门户,为什么地位这么的呢?我想:可能是当年猪与狗俩人散步,捡到一分钱,两人争执不下,便打了起来。于是一个老头捡到了那一分钱,便捡了起来,交给了警察叔叔,一位中年人见了,触景生情,写下了《一分钱》这首歌,后来传唱一时。中年人还顺便发明了“猪狗不如”这个成语。

狗最风光的时候是上了电视。由于它和一个叫二郎神的人关系很好,就有一个姓吴的把它写进一本由一个猴子为主角的书里。由于姓吴的想扩大销路,就拍到了电视上。听说以后的名声可不小,大家嫌名字不好听,便改为了哮天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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