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竖起大拇指
想必,你想对他竖起大拇指,你一定很敬佩他吧!有了自己敬佩的人,你就会向他看齐;有了自己敬佩的人,你就如同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有了自己敬佩的人,你会把他看做灯塔,向他学习。每个人都有自己敬佩的人,我也不例外,不过我敬佩的人是我自己,想知道为什么,就听我细细道来吧!
那是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们一个个都骑着自行车,飞奔在马路上。当时,心里就想:“为什么他们就可以,我就不行呢?”于是,回到家,我就央求爸爸教我骑自行车,开始爸爸不同意,怕我摔倒,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爸爸终于同意了,也是想让我锻炼一下吧!
爸爸先给我做示范,让我在一边学习,看见爸爸轻轻松松地跨上自行车,在马路上飞奔起来。心里想:“这也没有多难嘛。”我对爸爸说:“这么简单。”我接过爸爸手中的自行车骑了上去,开始只是左右摇晃,最后重心不稳摔倒了,我很疑惑,怎么在爸爸手中听话的自行车,到我手里就变得这么调皮了呢?我不服气,一把从地上爬起,央求爸爸再做几遍示范,我就在一旁聚精会神的看着。终于,在爸爸手把手耐心的指导下,我能顺利地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走了。自那以后,我就养成做事情绝不轻言放弃的品质。而我也更加喜欢骑自行车了,我喜欢骑在自行车上那种飞奔的感觉;喜欢风吹在我脸上的感觉;喜欢和别人一起骑自行车出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年龄越来越大,骑自行车的技艺也比以前高了,比以前更快、更稳、更有技巧性了。
这几天,我又推出了自行车,在马路上飞奔着,那种感觉真好!我在心里想着,如果当初因为自己摔倒,而放弃学自行车,后来,就不会自己亲身感受到这样的速度了吧!
说到这里,我就想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既佩服自己学会了骑自行车,又佩服自己那坚持不懈的品质。
哑舅_3000字
他姓何,是个聋哑人,村里人都叫他何哑巴。
他是我的舅舅,我叫他哑舅。
(1)
哑舅小时候是不哑的。他跟正常孩子一样听得到起起伏伏的声音,也会喊爸爸妈妈,会在家人的怀里撒娇。哑舅也许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个午后是他一生的转折点。
那时还实行农业生产合作化,家家户户都得靠挣工分来分粮食。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外公外婆每天都在外忙碌,想多挣点工分,好让孩子吃饱点。那天下午,外婆早早地收拾好家里就赶着要去加入劳动。临走前不忘嘱咐哑舅,孩子,别到处跑,就待家里玩儿,知道了吗?哑舅坐在门墩上,看着院子边缘那排沿砖缝长出的野草,因为在角落里,所以避免了被鸡鸭啄死的噩运。春末夏初,在重重阳光的照耀下开出了小朵小朵的花,还不时有蝴蝶停留在花蕊间。哑舅点点头,好,知道了。外婆便放心的走了,那铿锵有力的脚步渐行渐远,慢慢消失不见。看着外婆远去后,哑舅又把注意力重新放回小花上。恍惚间,一只斑斓的蝴蝶翩然而至……
夏季的脚尖刚伸出来,令人烦闷的燥热天气就如约而至,整个空气中都笼罩着一种性感少女的狂热气息。偌大的水田在泛着红丝的眼中仿佛更望不着边,鬓角的汗水如断了线的珠串般唰唰地往下落,砸在水田里,荡起不易察觉的涟漪。外婆腾出拿秧苗的一只手,在温热的水中勉强洗了洗手上的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又揉了揉眼里散不开的雾气,心中暗暗叫怪,今个儿热得也忒离谱了。明明才初夏,却热得像个三伏天,叫人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的烦闷。外婆干脆甩掉那说不上来的怪异感觉,埋头接着把一株株秧苗有序地插成一条直线。几米外的田坎上传来一阵哄闹,原来是上边儿田已经插完了,几个人便嚷嚷着来这个田插。喧闹中一个女人的声音清脆地响起:“小罗啊!今儿个你家儿子咋没来找我家小子玩儿?”外婆一抬头,便见着与自己交好的刘大姐正跟自个儿打趣儿:“我走前跟他说好了,让他就待家玩,这么大太阳别中暑了。”那大姐一听愣了一下:“你家小子平常都找谁玩啊?”外婆觉得刘大姐有点儿不对劲儿:“就喜欢找你家小子玩,没多的朋友啊!出啥事了?”刘大姐的表情有些僵硬了:“不对啊!我刚路过你家门口,没瞅见人啊!照你说也没去我们家,那能去哪儿?”外婆心里咯噔一下,也顾不上什么了,在水田里就踉踉跄跄地跑起来,激起的泥点溅在裤子上。可外婆连满脚的泥都来不及洗就匆匆往家跑,刘大姐见外婆慌张的样子,也紧张起来跟在外婆后面就跑。
外婆抱着哑舅一路飞奔。孩子都哭得没个声儿了。外婆无法想象刚刚看见哑舅趴在阴沟里时自己的心情是怎样的。那一刻,她都完全愣住了,还是刘大姐经历的多,赶紧让外婆带哑舅到医院去。外婆哭着求大夫救救他,她跪在大夫面前,像是透着血的脸上分不清哪些是涕哪些是泪,又或许涕和泪都混合在了一起。她用哭地沙哑的颤音说:“你救救他好吗?一定还有其它办法的,一定有,他这么小啊!”大夫摇摇头:“能试的我们都试过了,没辙了,送来的太晚了。”外婆感觉那天她把上半辈子没流的泪都流了,只剩下心在无助地哭泣。就这样,真的就这样,哑舅就与这个世界就此隔绝了,他再也听不到来自父母的呼唤,再也听不到那渐行渐远的脚步声。久而久之,哑舅连说话的能力也丧失了。他永远也想不到就因为他的一时好奇就丧失了这么多。他只觉得那只蝴蝶出奇的漂亮、斑斓,便追了去,没想到却踏在了阴沟里……外婆心里深深地内疚,特别是在哑舅刚聋的那段日子里,他老是问外公外婆:“爸爸妈妈,你们最近怎么都不说话啊!”那个时候,外婆的心里像是有一千把一万把刀子在绞,疼的她就那样落下了滚烫的泪水,滴在哑舅的手上……
(2)
指尖划破了时空,岁月向身后狂奔而去,转眼间哑舅已经年满二十了。哑舅个子不高,浓密的头发泼泻而下,在额头上占领了大片领地。两杠浓眉如利剑一般挂在两扇窗棂上,鼻子也是没精打采地耷拉着。两瓣厚厚的嘴唇和大大的招风耳是他脸上最好的装饰物。哑舅黝黑的皮肤在时光的侵蚀下变得干燥,充满了一种与他年纪极不相符的沧桑感。由于身体的原因,哑舅从小都没进过学堂,一个字都不识的,最大的极限就是会写自个儿的名字。因此长大后,就到工地上去打工。起初外婆不同意,但那时哑舅已执意与外婆分了家,迫于生活不得不打工,毕竟政府给的补贴金并不多,无法维持生活。村里的人见他也可怜,谁家建屋、修院墙什么的都会叫他。
一次,有一户村里人家让哑舅给他家打井。按道理来说,像哑舅这样的残疾人做这种工作挺危险的,但村里那些人都认为哑舅干过几次这样的活,并无大碍,反而认为就他的经验多。哑舅那天天刚蒙蒙亮就提着工具去了,不得不说的是,哑舅做事向来分外勤恳。上午的工程进行得非常顺利,吃过午饭后又接着开工。不过下午的工程就不是那么顺利了,三米深左右就碰到了岩石层,就算是用电钻进度也十分缓慢。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哑舅的额头也沁出了颗颗汗珠。他把冲击钻放在一点上,再次开启开关,企图把这块岩石打碎。“呜”地一声响起,由于压力过小,冲击钻偏离了原来的方向,向哑舅的脚狠狠地冲去。哑舅感觉到蚀心般的疼痛,忙关闭了电源。哑舅不感相信意外一瞬间就发生了,他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哑舅看着从脚背汩汩流出的鲜血脸色惨白,一时间不知所措,只得哇哇大叫。在井边接应的主人家一听见这慌张的叫唤,赶紧往下瞅,这一看也慌了神,硬是愣了好半晌才想起往医院送。外婆带着一路的嗔怪到了医院,一跨进病房就抱怨到:“都说了叫你别去干这么危险的活儿,现在尝到苦头了吧!”哑舅只是咧开嘴笑笑,又摆了摆手算是告诉外婆自己没啥事儿。外婆一看,火苗仿佛又高蹿了一些:“这还没事!你要把命都丢了才算有事吗?”这下哑舅没反应了,说不怕那都是假的,现在他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主人家一听这赶紧赔不是,并愿意承担哑舅所有的医疗费。本来就是邻里乡亲,又愿意主动承担责任,外婆心里的火气消了大半。毕竟人家没有推卸责任,态度也算和气。尤记得,村里好几家爱贪小便宜的都还欠着哑舅的工钱,不仅不看在人家是残疾人的份上按时结钱,还百般推脱,连可怜人的便宜都占。哑舅之前也上门讨过好几次债,可他们都有借口打法。久而久之,哑舅也不去要了,既然都明知要不回来了,何必呢?
(3)
哑舅一直到四十多岁都还是一个人,没有姑娘愿意和他在一起。为这事可愁坏了外婆,整天都盼着早点娶儿媳妇。可没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聋哑人,也没有一个女孩子愿意跟一个无法交流的人生活在一起。于是,哑舅就这样被剩下了。有一段时间,哑舅精神格外地好,看到谁都是一副热情的笑脸,春光满面。母亲疑惑地问外婆,哥最近是怎么了?这一问才知道,哑舅恋爱了。哑舅认识了一个山上的寡妇,一个人供儿子读高中。她承诺哑舅,等哑舅供她儿子读完大学,她就嫁给他。哑舅没多想就欣然接受了,最近正为此高兴着,并每个月为寡妇送去生活费和学费。母亲听后一拍桌子,怎么可能,这明摆着是忽悠哥的,他怎么能信呢?等她儿子一读完大学就会把他踹了,你怎么也不拦着点儿?外婆摇摇头,我怎么没拦,他不听我也没办法啊!唉,等他尝到苦头就知道了。母亲也摇摇头,哥咋那么倔呢?
这几年,哑舅乐此不疲地往山上跑,用自己粗糙的手把一滴滴血汗送到一双白皙的手中。哑舅这几年拼命地干活。其间,从建筑楼上摔下来过两次,骑自行车被撞好几次。这么多次,他的“未婚妻”硬是没来关心过一次。但哑舅却什么都不在乎似的,依然每个月上一次山,一直到寡妇儿子大学毕业前夕。
那天,哑舅如平常一样上山,回家后表情却异常沉重,老是蹲在院子角落里看着一处发呆。外婆一看,不对劲啊!就走上前去问发生了什么事,这一问才知道,寡妇搬家了。外婆怒了,脸气得铁青,说了那女人是骗子你还不相信,现在好了……哑舅只听着外婆的骂声,一言不发。也能理解外婆,儿子白白用好几年的血汗钱给不认识的女人养了儿子,最后还一走了之,谁还沉得住气。不过,后来我想,或许很早以前哑舅就意识到那女人是骗他的了,只是一直没有放弃,至于原因嘛,或许是想试试看,感动寡妇,又或许是当做帮助吧!
(4)
外公和外婆都已去世好几年了,哑舅还是孤零零的过着属于他的生活,没有纷扰,没有喧嚣。不过,有一个同伴陪着他了。那是一只土狗,一身雪白的毛,身材还算高大魁梧,几乎可以说跟哑舅“相依为命”。每天早晨,哑舅骑着自行车去工地,他的身侧总会跟着一只看起来分外凶猛的狗,仿佛在为他保驾护航。大狗一直跟到哑舅出了村道才会停下,看着哑舅背影远去后才会飞奔回家。每到夕阳在山,又蹲在小道旁迎接哑舅。平时更是哑舅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白天它就蹲在家门口,为哑舅看那三十平方米左右大小的家,偶尔趴在阴暗的屋子里舔哑舅走时留给它的白饭。明智的人在这其间一定不会走哑舅门口那条小路,因为它绝不止是看起来凶猛。它不怕人,血盆大口一但下去绝不轻易张开。那时,你无法想像它温顺地趴在哑舅脚边的样子。
我至今仍常常想,那只狗是不是老天爷看哑舅实属可怜,因而派下凡守护他的天使。很多时候狗比人好,它们不会欺骗,不会背叛,只会决对地忠诚。只要你对它好,它便用它的一生守护着你。
如今,哑舅已经六十好几,仍在大狗的陪同下去往下一个工地。
哑舅是外婆捡来的弃儿。
初二:唐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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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我竖起大拇指“我会骑自行车啦,我会骑自行车啦!”一阵阵欢呼声从广场上传出来。咦,这是谁呀?他为什么这么兴奋?我上大班的时候,看到同龄的小伙伴都已经把自行车骑得那么溜了,而我却还得借助辅助轮才敢骑。不行,我必须学会骑自行车,不然的话跟他们就玩不起来了,我暗暗下定决心。他们是怎么学会骑自行车的呢?我和妈妈向他们的家人讨教经验,一个阿姨建议,先把一边的辅助轮撤掉,可这样的结果就是让我骑自行车时,变成了“一边倒”。妈妈见状,便来了个狠的,把另一个幸存下来的辅助轮也撤掉,换了一个撑脚,就这样我踏上了学车之路。一开始,妈妈扶着我,学了一个星期左右,见我没什么长劲,妈妈就在我身边教了几个技巧,然后不再扶我,让我自己去摸索。少了妈妈的帮助后,我就像鸟儿失去了翅膀一样,心里总是战战兢兢的。我按妈妈教我的方法:先小心翼翼地把撑脚提上去,接着坐上自行车,两脚着地,左脚向后一蹬,右脚踏上脚踏,身体做一个向前冲的姿势,最后左脚离地,就开始骑了。可是我怎么也控制不住自行车的方向。我要向左,它偏要往右,我要向右,它偏要向左,像跟我在玩反口令游戏似的。让我摔了好几个跟头,自行车就像一座大山压在我身上,也压在我心里,我疼得哇哇大叫:“不学了,不学了。”这时候妈妈安慰我:“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下去,才能成功。”听了妈妈的话,我又重拾信心,继续努力。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我骑车的水平一天比一天高,渐渐地我学会骑自行车,妈妈在一旁为我竖起了大拇指,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开心。现在,在妈妈的陪同下,我可以骑车去图书馆了。听了我的叙说,你是不是想为我竖起大拇指呢!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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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竖起大拇指“乒乓”“乒乓”的声音在乒乓球馆内此起彼伏,窗外的大树仍在自顾自的生长,枝繁叶茂。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背着包,向乒乓球馆跑去,虽然头顶着烈日,但我丝毫不觉炎热,相反,甚至充满了激动,因为——队内比赛在今天开始啊!我曾无数次幻想我在队内比赛中脱颖而出的情景,但没有想到,我会跌的如此之惨——许多我以前能打过的对手现在都打不过了,他们的进步都很大,但我几乎仍是原来的水平。教练阴沉着脸报出我的名次时,我便已知大事不妙,果不其然,放学之后,教练找到我,“啪”一巴掌抽在我的脸上,抽的我一个趔趄,扔下一句“我对你很失望。”之后就走了,留我一个人呆站在原地。我沉默了,回想起当初信誓旦旦地保证,说每天都来打球的诺言,却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如此下去,如何练出球来?自此之后,每天在乒乓球馆里几乎都会有我奋力拼搏的身影。训练中丝毫不敢懈怠。一个动作成千上万次的强化训练让我倍感枯燥,一身臭汗地奔走在学校与球馆的日子也让我疲惫不堪。这些都未曾让我放弃,因为我坚信我依然是一个阳光自信的少年。日复一日,乒乓球馆的每一个地方几乎都有我挥洒的汗水。又是一个炎炎夏日,我满怀信心的又一次参加队内比赛。这一次,我仔细琢磨每一个动作,重视每一个对手,全力以赴,许多我以前打不过的对手,现在也能打过了。比赛结束后,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教练看到我,也是眉开眼笑、称赞连连。我深知,这是我这段时间通过我的不懈努力得来的,我在心里为自己竖起了大拇指。小小乒乓球,在弹跳和旋转中伴随着我走过张狂的少年,让我收获了快乐、健康和坚韧,成为我人生中最贵的财富。一切成功的背后一定有过不懈的努力和汗水的无数次挥洒,没有成功是能无故得来的。窗外两旁的树木依旧茂盛,层层叠叠、密不透光。我带着满心的喜悦,为自己竖起了大拇指。7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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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小学时,我两眼总盯着自己的缺点;长大了,才知道自己也有优点。但我还是不放心自己有没有那个能力,直到老师表扬我,同学们也夸赞我时,我才鼓起勇气为自己竖起了大拇指!小学时,我因为数学不好,总是在同学面前畏畏缩缩的。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考砸了,才刚刚89分,我一整天都垂头丧气。感觉别人看见我时,脑海中一定会浮现出“丧气鬼”“郁闷神”“倒霉蛋”等字眼儿吧,而且有些本来不很开心的人经过我身边会更不开心吧……上语文课的时候,试卷发下来了,我没有太在意,一节课无精打采、昏头胀脑。下了课后,一大群同学围过来说:“邓安萍,你好厉害呀!我记得上次你只考了87分,全班第九,现在真是突飞猛进呀!”我一时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立马打开卷子一看,上边醒目地写着98分,鲜红的数字晃笑了我的眼睛,全班第三!我此时的心情无法用词语来形容,只能默默地有点儿尴尬地笑。不知道在我的心中有一根大拇指,隐隐约约的悄悄的竖起来了。还有一次六一儿童节的时候,王赞其表演的手势舞让我惊叹,太美了!我下定决心也要学了。开始挺简单,把手指活动一下,再摆一个“嘘”的姿势就可以了,到了高潮部分就把人弄的晕头转向了:先把大拇指交叉,后边的中指无名指弯曲,像一只在花丛中飞舞的蝴蝶一般。我必须认真,因为可能稍一不慎,大拇指就会弄痛起来,我深有感悟。“表姐,我好无聊啊,你在干嘛呀?”我的小表弟大吼大叫,我的手剧烈地痛起来,我有些后悔:这么痛还不如不学呢,真是的!可表弟已经看见了,非要让我表演一下下,所以我只好耐着性子给他表演了,没想到我越演越起劲儿,跳起舞来了,一直跳到大汗淋漓才结束,我表弟说了一句“姐姐你真棒!”他还为我竖起了一个大拇指。我相信只要有足够的信心,别人就会为你竖起大拇指,自己也会勇敢地为自己竖起大拇指!7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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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竖起大拇指记得那个夏日的夜,只有几颗珍珠似的星星点缀在空中。也记得那些疼痛,那份坚持……,我要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又是一个炎热的夜晚。我再一次踏入理工大学的操场,人是依旧的爆满,还是那么的嘈杂。突然传来一阵跑步软件的播报声—“您已经跑了5公里,用时……”我目光尾随那个中年男子许久,播报一直回响在耳畔。这时老爸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说:“今天你打算跑几公里?”“五公里!”我斩钉截铁地回答。“好!”老爸同样也很干脆。做完拉伸,我像往常一样贴近内道慢跑,看似一切寻常的开始,带来的却是不一样的结局……跑道上有个70岁的老爷爷也在慢跑,他拿着秒表,跑完后一看,惊喜的说:“呦,又快了一秒。”是啊!生命在于运动,我不禁感慨。这时,我的脚腕隐约感到一丝疼痛,起初,我并没有在意,可疼痛有增无减,我意识到这并不是长时间跑步造成的,我下意识一模,咦?这怎么还有水?定眼一看,深红色的,啊!是血!原来今穿的是短袜,右脚腕被鞋子磨破了,我僵在那了。可那个老爷爷又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了,生命在于运动,我不过是脚腕磨破点皮,要知道董顺江可是失去了右脚,可还是拿到了冠军,我这点小伤算什么,我怎能就这样放弃。我又开足了马力向前冲,可每一步都迈得深沉,恨不得一脚踩进土里,扎根生长。我脑海中浮现我一步步冲向终点线的幻想……,可不久,我的左脚也磨破了。但是我没有放弃,凭借自己的毅力坚持着,从剩下的1。5公里,到1公里,再到500米,到最后的冲刺。我做到了,代价是两个脚腕都被磨破。但只要下定决心做某事,立下目标,克服困难,没有什么是你做不到的。那一次,要为自己竖起大拇指!不仅是因为自己惊人的毅力,还有那顽强的斗志与奋勇拼搏的精神,是它们成就了我,使我变得更强。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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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岁月飞逝,我也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在过去的成长过程中,我也经历了许多,学到了许多。但我相信,那一次的经历一定是最难忘的,因为它让我感受到了骄傲和自豪,让我为自己竖起了大拇指。我是一个胆小的女生,妈妈总因此为我担忧,所以她为我报名参加了一个名叫“科学小记者”的活动。这个活动会与不同地区的其他同龄小朋友一起体验记者这个职业。活动地点在“西周燕都遗址”。我们一起参观了博物馆后,老师说出了一件令我担忧的事情。“同学们,这次来体验当记者,那么采访就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也为大家请来了‘西周燕都遗址’博物馆馆长,十分钟后,大家开始采访。你们先去想想问什么问题吧!”老师的这番话可是让我吓了一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独自提问,该多尴尬呀!我心想:去?不去?要不还是别去了,反正那么多人呢,轮也轮不到我吧!可……可妈妈让我来不就是让我胆子变大些吗,不就是提个问题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万一问了什么“白痴”的问题,会不会被嘲笑?呃,不管它了,问就问,谁怕谁,大不了被嘲笑一回吧!经过了很长世间的思想斗争,我下定了决心,问!一定要问!“馆长来了!”一听到馆长来了,同学们都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采访区冲去。我也不甘示弱,举着小话筒跑了过去。我努力“挤”到最前面,一个健步跨到最佳采访点,迅速把话筒举到了馆长嘴边。“馆长您好!那个……那个……”汗水从手中浸出,我不知怎地紧张了起来。“在挖掘过程中遇到了什么困难,您知道吗?”啊!我成功了,我做到大胆提问啦!馆长笑着为我解答了问题。天啊,我太厉害了,我真的做到了!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同时,我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我为自己点个赞!这次难忘的采访让我受益匪浅,不仅学习到了很多知识,同时我也战胜了自己,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骄傲和自豪。妈妈也为我感到骄傲,我也为自己竖起了大拇指!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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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竖起大拇指一次学校组织的艺术节活动上,我自愿成为了“幕后人员”。在选手们站在舞台上高歌或表演时,我就是在幕后为他们打杂的人。身边各种兴高采烈的选手走过,我却身着朴素的校服,默默无闻的清洁着休息室。但是,既然我主动选择成为这绿叶,那我就要尽全力使鲜花更绚烂芬芳。演出开始了,我测试灯光的亮度,又检查话筒是否全部打开,忙碌紧张的气氛笼罩着我,我甚至没有时间去欣赏台上精彩的表演。我听见台下传来热烈而持久的掌声,而那掌声并不属于我。一切都是这样井然有序。直到表演到最后一个歌唱节目时竟然发生了意外:表演的小礼堂停电了。当时正是晚上,大厅里面忽然漆黑,人群开始吵闹骚动。和我同行的其余打杂人员都说,回去吧,这肯定演不下去了。可我却迟迟不肯走:真的没办法了吗?可我不是下定决心要让每名选手都绽放光彩,思索良久,我倒是想出了一个并不完美的点子。于是我拿起手电筒,趁着黑暗快步走上了台,我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和心跳声,忘记了台下的喧闹,我跟到那最后一位选手的身前,对惊讶的她做着手势,随后按下了手电筒开关。刹那间整个大厅安静下来了,我看到一片黑暗中突然绽放出一束白光,不耀眼却很柔和,映在歌手的脸上,我看见选手在底下偷偷的比着胜利的手势,听见她的声音像轻柔宁静的雪花,飘扬着落下来。大厅里有人在跟着她轻轻哼唱,我举着手电筒,手都酸了,却也在心里唱着。—这一场并不完美,主角也不是我的演出,终于顺利结束了。回到休息室,那里漆黑一片,我疲惫不堪的做些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空唠唠的。突然我听见啪的一声,手电筒的光芒绽放在角落里,我面前是全部演出的选手,他们面带笑容,其中的一部分人举起了右手,竖起了大拇指。一阵笑声融入在光芒里,我又惊讶又感动。今天所有的劳累都烟消云散了,忽然觉得面前一片明朗。绿叶也有绿叶的美。7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