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与孤独为友,与欢乐隔绝
孤独,许多人害怕他,恐惧他,想要把它推得远远地,但是,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开始与孤独为友,与欢乐隔绝。其实,在小的时候,我是个人见人爱的小丫头,但是,六岁时的一场灾难,让我与友谊无缘,成为一个独来独往的人。在我六岁时,因为我淘气,原来洁白细嫩的皮肤被无情的开水烫的通红,甚至一些肉已经因感染而烂掉了,我从人人宠爱的公主面孔,魔鬼身材,变为了一个怪物。原来在医院的时候,我还傻傻的期盼着水火无情人有情,还幻想着重回校园,朋友们的关心,但是,在我重新回到校园,才发现,我原来是那么傻那么天真,我那些曾经的‘兄弟’,‘朋友’一个个全部拒我于千里之外,可能那时候还小,还希望身边有友谊的滋润,我便自己去与他们交朋友,想和他们重新认识,但是他们对我没有一个是真心的,有的甚至在背地里嘲笑我傻,嘲笑我是一个怪物,我不知道在夜里偷偷的流了多少次眼泪,又有多少次我被击垮又重新站起来,重新和他们交朋友,但是,我依然被无情的拒绝。终于,我放弃了,我放弃了友谊,我用冷酷伪装自己的懦弱,用无情填补友谊的空虚,我发过誓要努力,因为我不想再让自己在被人瞧不起,慢慢的,我和孤独成为了朋友,在我们这个年龄,我的世界本应色彩缤纷,笑声无限的。但是,我的世界中,除了黑暗和孤独,什么也没有。有时候,做梦时想要在梦中重拾欢乐,但是连梦中的世界都是一片漆黑,我和那些欢笑,仿佛隔了一层无形的网,我想去触碰欢笑,享受快乐,但是接触到的只是冰冷网,那些欢笑,我碰不到,也感受不到。我在这条路上走的很累、很累,又是我多么希望有一个朋友,在这条路上,陪着我,伴着我。但是,没有,一个都没有,有的只有孤独。渐渐地,我和外界几乎已经隔绝,我不接受友谊,不接受欢笑,接受的只是孤独。是谁夺走了我做梦的权利?是谁让我变得冷酷无情?是谁让我的人生有了折?是谁让我放弃友谊?是谁让我与孤独为友?是谁让我与欢乐隔绝?是你们的冷淡,是你们的歧视。
初一:音音娜
相似题目
-
《故乡》读后感《故乡》读后感600字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故乡》读后感600字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故乡》读后感600字“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1200字以上 六年级
-
《故乡》读后感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700字 六年级 叙事
-
《故乡》读后感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650字 初二 读后感
-
《故乡》读后感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六年级:扬帆远航6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故乡》读后感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相关推荐
-
《月是故乡明》读后感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我独坐沙滩上,仰望苍穹。广袤的夜空如一挂蓝色的丝绒帷幕,衬托着月的皎洁,星的闪烁。今夜的月也比平时分外的圆,如一轮银盘嵌在天幕之上。久违了,这月明、月圆之夜。我不知何人初见月,亦不知这月何年初照人。千百年来,月一直是美好的象征。诗仙太白曾举杯邀明月,文豪东坡也曾把酒问青天。亿万年来,万古的风尘湮没不了她的圣洁,千秋的轮回改变不了她的模样。在华夏儿女心中,月就是团圆,就是安宁,就是祥和。一百年来,侵略者的炮声震碎了月的圆满,玷污了月的圣洁。圆明园冲天的烈火,石头城下的一纸条约,卢沟桥畔的一声枪响,夺去了我们仰望明月的家园,也使我们清醒,深深领略到故乡的美好!明月千里,照着凄厉的海啸;漫卷的台风,卷着异国侵略者的铁蹄!月如无恨月常圆,月怎么能不恨呢?在这猛烈的炮声中!月怎么能不恨呢?在这连绵的战火中!月怎么能不恨呢?当她眼睁睁地看着儿女从母亲怀中被掳走,从此咫尺却似天涯!故乡的月啊,心痛得失去了皎洁的容颜,从此,再不见月明之夜。“往事只堪哀”,那是后主的懦弱。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历来是坚韧顽强的。面对着侵略者的野蛮行径,受辱的华夏儿女勇敢地站起来了!月照在前线,那里有八路军英勇杀敌的热血;月照在后方,那里有老百姓推车支前的谷粮;月照在青纱帐,那里有游击队员矫健的身影;月照在西柏坡,那里有司令员彻夜不熄的灯光……神州大地全民皆兵,只为赶走无耻的侵略者,让故乡的月重焕皎洁的华光!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英雄的中华儿女赶走了侵略者,可分离多年的孩子仍不能回到母亲的怀抱。谁说明月不谙离恨苦?多少人对月祈祷重逢的日子快些到来,多少人对月忆起故乡的美好!血浓于水的亲情让母亲和儿女都深切体会到故乡明月的美好,企盼着能有一天重逢在故乡皎洁的圆月下。月,载不动这沉沉的乡情,她瘦了。可她坚信母子终会有团聚的一天,她殷切盼望着!母亲企盼的目光燃烧了几个世纪,终于盼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百年的梦就要圆了,纵观千年的月将要更亮了。离别多年的母子重逢在故乡的明月下,感叹着“月是故乡明”!离别的三个儿女已有两个投入了母亲的怀抱,可是他们的兄弟却仍在外漂泊。是你与母亲分别得太久忘了回家的路,还是被异乡的灯红酒绿所迷惑,忘记了故乡那皎洁的明月?你可知道,血脉相连的母亲心里记挂着你,手足情深的弟兄们呼唤着你,故乡的明月等待着你啊!月圆了又缺,缺了又圆,默默守候着最后一个儿女归来的讯息!海上升明月,百年待此时。我望着江畔一轮明月,抚今思昔,感慨万分。故乡圆满的明月曾是萦绕在多少人心头美好的梦,如今,梦已实现了大半。我们大陆千千万万华夏儿女,都遥望着海峡的那边,企盼着,何时月更明、更圆。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
故乡记忆中的故乡,谈不上什么山清水秀,美丽如画,可那暗涌其中的勃勃生机是藏不住的。若你佯作对村口那极富力量、奋力流动的河流视而不见,呈现在你眼前的苍劲林木,也定会给你显耀出它们蓄力一整个隆冬迸发出的蓬勃生气;若是你未曾察觉村间小路上日日夜夜的熙来攘往,各家各户上空飘荡的袅袅炊烟,也定会令你倍感这小村邻里间的情意浓浓。我爱极了儿时的故乡。依稀记得我四五岁时,整日在妈妈的陪同下在村路上闲逛。妈妈在路上碰到熟人,一聊就是两三个小时。我年纪小,只觉得她们所讲的话像极了和尚念经,讲话的人乐在其中,旁人听来只觉腻烦。便只身一人在妈妈的可视范围内四处游逛,时而蹲下身摘些花花草草来打发时间,其间还不住地抬头望天,运气好的话,兴许能瞧见群鸟迁徙或是晚霞陲于天际。怎么说呢?当时快活极了,每天偷得半日清闲,让那暖阳从头顶发梢笼至脚底,最终身披星河月光漫步回家,称不上世外桃源之趣,三分诗意倒还是有的。又是一年中秋,我随父母回到了故乡。到达之时,刚好是晚上七八点,还好,不算太迟。我走下车,只见周围一片漆黑,仅有几点亮着的灯火。我环视一周,盯紧那盏最熟悉的灯的方向,朝其飞速奔去。一路上,没有了节奏欢快的流水声,只是偶尔传出几声狗吠和夜虫的鸣叫。听见分外凄凉,我将外套裹紧了些,低下头不作声,只是走路。到了奶奶家,我吃着月饼,听奶奶唠着家常。她说近来在村子里也无聊,好多人都进城务工,一走就带一大家子一同走。这样一来,本就不大的小村子变得更是荒凉冷落。奶奶说这话时,不住地摇头叹气。此刻,我与奶奶的心情没什么分别,都在失望,在惋惜,似是亲眼看见那一颗星曾经辉煌,继而坠落衰亡的感受。唯一的分别是,奶奶的失望程度远高过我罢。也罢。这世上顺遂心意的事本就不多,何不径直向前看,朝前走呢?我相信,一切好东西都永远存在,它们只是像水一样凝结,而有一天,还会像花一样重开。750字 初三
-
故乡前不久,我们一家老小带着大大小小的布袋回乡了,为给我爸的侄女举行婚礼。坐在车中,路两旁的树木迅速穿过。两边地里,暑假原本挺拔向上生机勃勃的玉米已被收割,变成了金黄色玉米杆子倒在道路两旁,那金灿灿的颜色闪得刺眼,映衬着村民丰收的喜悦。进入村庄,入眼便是几座荒废了的老房屋,那里许久都无人居住了,但院中不是杂草丛生的景象,而是相对干净的,这一点令我很惊喜。很快便到了我家门口,大院里与房屋旁边的小梨树林还在,叶子依然青翠。不久,邻居小胖孩的奶奶似乎听到了响声,闻声出来。见到我们便露出了笑容,说:“呀,你们回来了,是不是放假了?回来好呀,帮你娘掰点玉米。你们是不是要生火?用不用煤球?用的话就去我那儿拿。”说完便走了。我被这回家的第一丝热情温暖到了。独自出门闲逛,天上的白云大块聚拢来,湛蓝的天空中挂着温暖的太阳。今天的太阳特别大,再加上路两旁红砖红瓦的屋子,展现出了一幅“乡村美景图”,这在城市是没有的。之前我虽一直在村里生活,但从并没有发现天空是那样好看。老妈和弟弟早已来到了我姑家,我也前去看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一进大门,便看见妇女们忙来忙去。我姑她关节不好,不能干活,这些妇女都是邻家们或亲戚们来张罗婚礼的吃食的。而男的,老的坐在圆桌旁,泡着茶,谈谈闲话,少的则帮助妇女们端盘子,做些杂活。到了晚上,在地里忙完农活的人都赶来这里吃饭。饭虽然很普通,但对我们而言已经足够了。饭后,到九点开始吃席,男的端着酒杯划着拳,脸色微红;妇女们吃完后又赶快去帮忙了。终于忙完了,从姑姑家门口出来,抬头望着天空。哇!真美啊!点点繁星密密麻麻地布满天空,夜里的天虽然黑得吓人,但有那繁星的点缀,也使胆小的人壮起了胆子,心里明亮起来。看着天空,我心里充满了感慨。家乡,依然温暖如初。这次回乡,充满了惊喜与热情。我爱这片土地,更爱这里的人。750字 初三
-
故乡鲁迅的故乡萧索,凄凉,辛亥革命的不彻底在这个小地方里被放大,让这个小小的故乡,成了一座坟墓,一座埋葬了纯真善良的人和鲁迅仅有的童年回忆的坟墓,已经亡故的,乡。鲁迅的童年回忆大部分都是围绕着闰土的,闰土在他的心中是美好记忆的缩影,但随着闰土逐渐“消亡”,鲁迅记忆中那个颈带银项圈,手持钢叉用力刺猹的小英雄的影像,逐渐碎裂、崩塌,一句“老爷”已经拉开距离,将巨大的鸿沟毫无保留地赤裸裸地展现在闰土和鲁迅之间,自由骄傲的少年,被不彻底的革命和封建等级制度残害地只剩下一幅空荡荡的躯壳。杨二嫂这个人物的出现击溃了鲁迅,曾经岁月静好的勤劳女子,也被打磨得刻薄尖酸而又自私自利,圆规似的只围着自己的利益转,“豆腐西施”如豆腐一般任岁月揉搓,蹉跎成她自己也不认识的样子,浑浑噩噩地了此残生,辛苦恣睢,她或许察觉到了,也或许根本就不知道,曾经的女子已经变得多么不堪、可怖。之于鲁迅,他无数次午夜梦回期盼的故乡,被野兽吞噬,血肉皆被吃食干净,残留在世上的一点空壳子,早已经被风吹透,发出“呜呜”的凄厉的哭声,而世间人们,都在泥沼里辛苦挣扎,自顾不暇,那一点微不足道的哭声和反抗,早已被卷入沼泽,消失干净了。鲁迅之悲哀,故乡之故去,不过如此吧。但令人敬佩的是,鲁迅先生却并未绝望,“路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可以看到他燃起的希望,他坚信这种希望也会如顽强的野草般遍布每个人的心底,可悲的牺牲者会得到唤醒,得到祭奠。故,乡,终会是故乡。600字 初三
-
故乡“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凡是长别故乡、再次归家的人们,都不免有此番感慨。然而,我回到阔别20余年的故乡时的心境是悲凉的,晦暗的大气、呜咽的冷风、萧瑟的荒村衬托出了那悲凉的气氛。老屋出卖了,多年聚居的亲族都离散了。这一切都会牵动着人的心,感伤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我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我曾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所有的回忆,我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那悲凉的倾诉——“……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那悲哀的行为——“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纵然是“无望之望”,鲁迅先生仍怀抱希望。这令我敬佩!700字 初三
-
故乡读后感一个深冬的早晨,冷风吹进船舱中,远处是一片荒凉的村庄。鲁迅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而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他一心一意冒着严寒只为了见一见他的故乡,看到这一幕,他的心也经不住悲凉起来。第二天一早。鲁迅满怀激动地走进家门,亲人们都出来迎接,说说笑笑,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突然,有人在敲门,这是鲁迅儿时的伙伴闰土。岁月如梭,已经相隔二十余年啦,曾经一起谈笑,一起捕鸟,一起玩耍,天真无邪,儿时的记忆如闪电般划过脑海。鲁迅一听说是闰土,连忙上前迎接,亲切地问声早,闰土站住了,脸上透着欢喜和凄凉的神情,恭敬地问了早。鲁迅刚想多说两句,但这一串迫切的话语像是被挡住了,不得不咽回去,因为他知道与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块坚硬深厚的玻璃,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了,鲁迅感到十分悲哀凄凉,也说不出话了。归程了,却离故乡远了,也并没有任何留恋,仿佛四周有几堵密不透分的高墙,环绕着他,将他孤立了……鲁迅儿时的故乡是美好的,但历经岁月磨砺,再熟悉的人也变得如此陌生,就像从未说过话,曾经他与闰土是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时间不饶人”,以前的事也逐渐淡化,友谊是彼此的,但同样需要维护。其实重要的原因就是鲁迅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前途无可限量,志向也是高远的,不再是一个顽皮的少年。而闰土是在他家打工的佣人,虽然小时候一同玩耍,但长大后毕竟不是一路人,志向也不同,这让他们各自分道扬镳,也无话可说了。现在我们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每次出游过后,回到家也会感到十分亲切,并不会陌生,只是因为时间相隔不长。鲁迅一别就是二十年,也记不清故乡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了,看着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比以前陈旧了,儿时的伙伴也陌生了,不禁变得心酸。这就是光阴的威力吧!生活中我也有一起长大的八九年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挥洒汗水,同甘共苦,回想起来真是历历在目,她们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富有乐趣,希望我们能够不像鲁迅与闰土那样,可以友谊长存,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800字 读后感
-
故乡读后感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300字 读后感
-
故乡读后感那堵厚厚的墙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800字 读后感
-
故乡读后感【篇一:《故乡》的读后感】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篇二:读《故乡》有感】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篇三:《故乡》读后感作文】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篇四:《故乡》——读后感】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篇七:《故乡》读后感】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篇八:故乡读后感】我学习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
《故乡,或者城市》读后感《故乡,或者城市》故乡是唯美的,它带着一种无法改变的亲切感;城市是现实的,它有着不同于故乡的陌生。《故乡,或者城市》以“城市”作为这一本的主题,繁华或者古朴,快节奏或者悠闲,冷漠疏离或者热情豪迈……每一座城市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气质,它无法复刻,而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城市里,它让人感觉到漂泊或者安定,它是故乡或者寄居地,它让人充满期待或者疲惫满身……三类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景轨迹,三种不同的生活常态,在作者郭敬明的笔下向我们展示了它们各具特色的景象。我的故乡,有着江南水乡的柔美,又着东方人的豪爽和豪迈。依山傍水,山清水秀。在他人眼里,我的故乡,是一座孤独陌生的城。没了故乡给人的温暖,没了那熟悉的景色,凉凉的,冰冷的一座城。《你从没来过这里》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向我们介绍了上海这个巨大的商城。这里面说到上海是一个明媚又悲伤的城市,在那里人们眼中只有商业的竞争,每个人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谁也不干涉谁。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只知道沧桑早已漫进了我的心爬上了我的脸。当一个人与追求同行,便坎坷是伴,磨难也是伴。故乡,或者城市500字 初中 读后感
-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舌尖上的故乡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550字 读后感
-
故乡在远方读后感“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故乡?”让我体会到了作者带着微微迷茫的感伤,对于故乡不同的情感体悟,对故乡的理解与探求。文中作者一共描写了自己经历过的四个地方。首先是祖籍广东新会。广东新会树林繁密,鸟声阵阵,婉转动听,使我仿佛亲身体会到了那里令人向往的美。接着描写的是外婆家——江南小镇洛舍。那儿流水清澈见底,有着幢幢瓦房,作者在那个地方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然后是出生地——杭州。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畔。水光潋滟,烟雨迷蒙。仿佛眼前被罩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又同时感受到了杭州的柔美和平淡,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最后到了北大荒的冰雪之地——小兴安岭。作者在那度过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那她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火焰带给她的温暖。四个地方每一个都很美,都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在作者描写的这四个“故乡”中,在之前我觉得只有北大荒是她的故乡。在这个地方,作者体会到了什么是故乡和故乡带给她的感觉。在之后我明白了作者在19岁时离开了生活多年的杭州去到了北大荒,她在北大荒也找到了归宿,但是她并没有在那里扎根,并没有停下她前进的脚步,而是选择了继续浪迹天涯,去追求她所谓心里的那种远方。“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在我心中,其实属于作者的故乡并不是广东新会、江南小镇、杭州,也不是北大荒,而是她真正所去追求的那种放飞心灵,安放灵魂,满足内心精神世界的故乡——远方!550字 读后感
-
故乡故乡故乡是我们生长的根,故乡是我们记忆的家园。故乡见证着我们的快乐,故乡记录着我们的成长。远在他乡的游子事故乡为母亲,不改乡音的儿女是故乡为磁场。浓浓乡情,悠悠情思,谁也割不断那绵绵的故乡情。——题记重重叠叠的城市中,有一个偏僻的村庄,那便是我的故乡。记得小时候,和小伙伴在故乡的黑土地上玩耍,到河边去捉螃蟹,偷花生,摘豌豆,与蓝天嬉戏,和白云玩耍。累了,就躺在草地上,让小草尽情的抚摸;渴了,喝清凉清凉的泉水。没有高楼的阴影,每天傍晚目送太阳回家,同时也迎来了月亮的来临,一天一天的玩,谁的皮肤黑了,谁的衣服破了,没有人会在意,任他黑不溜秋,任它无忧无虑,在这样的故乡里,我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童年。不知过了多少年,在匆忙的学习中突然想去故乡看看,伴随着童年的脚印,我找到了故乡。这里,已经高楼林立,看不到姥姥的土房子了,说不出是高兴还是开心,突然听到妹妹喊道“哥哥,陪我去玩‘跳房子’吧!”“嗯!”这就是我要找的故乡,平平的,淳朴的气质,没有封建礼教的束缚,没有光鲜亮丽的时尚气息,我笑了。这就是我的故乡,一个纯朴而又让我时刻铭记在心的故乡。故乡是一坛陈年老酒,在我心里搁置的时间越久,它的味道就越醇香;故乡是一杯农井绿茶,在我心里泡的时间越长,它的味道就越浓郁;故乡是一部记忆短片,在我心里放映的次数越多,它的画面就越清晰。爱自己的故乡不需要借口,更不需要理由,因为故乡有我们的“根”!——后记550字 初二
-
故乡伴随清晨的闹钟,我从梦乡走出,打开窗户,那桂花的香味飘入我的鼻子,钻入我的心中……从记事起,我就在故乡,所以我的成长并不孤独,有这一花一草一树的陪伴,似乎也点缀了我的童年……爷爷是一个老农,在房子四周种满了花草树木,然而不是普通的花草树木。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是香的。小时候,我总拉着爷爷在院子里跑,爷则乐呵呵的牵着我,生怕我摔倒。“爷爷,这是什么?”“这是桂花!香着哩!”我被这种味道深深吸引住了,每天都摘一株来闻上一天,晚上还有那桂花糕……每个年头,我总是在等桂花开放的那几个月。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是香的。没多久,桂花败了。干净的枝头没桂花的香味,那段时间总感觉少了点什么,但,毕竟是小孩,喜新厌旧也是快。不久,我便找到了新“玩伴”──草,这草似乎有魔力,我一旦躺在上面,一觉醒来便已经是晚上了,难道这草里藏了嗜睡虫?我便开始了每天的寻找,但总是在寻找的过程中就睡着了……后来知道,那是青草淡淡的芳香使我放松罢了。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是香的。当我还沉浸在青草的芳香中时,一股奇怪的香味霸道地传入我的鼻子,我沿着香味找到了他,一棵参天的大树伫立在那,越是靠近,香味越是浓,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树,记得爷爷说过他的名字,可我却记不得了……到了现在的确还是记不得。现在的我早已离开了故乡,那一花一草一树的香味只留在了记忆中,只记得爷爷说过:“故乡嘛!顾然是香的。”550字 初中
-
故乡我的故乡是在河边的,一出门便是无边无际的大海。每天夏天,我回到家乡就情不自禁的在海边走。但是我的父母不让我下海,我就只能在海边游走。最喜欢的是和我的朋友们挖挖螃蟹和捡螺。我家那的海岸线很长,够我走半个小时了,虽然长但是那里未被开发,平常是见不到别人的。有时候喜欢站在那里一直被海浪冲刷,永不停歇的海浪。我甚至还会数一小时海浪能拍我多少下,站到那里一动不动的。没过过久,脚就麻的动不了了。我家前面是一片汪洋大海,后面则是一片小竹林,和一些灌木草。我每年夏天必须干的一件事就是抓蝗虫,小时候不害怕虫子就一个劲的抓。抓到后来那蝗虫都不见影子了,小时候我以为蝗虫是用鼻子呼吸的。我就把我最大的那个蝗虫的头给塞到土里,过了一天后我发现蝗虫竟然没有死,我就以为蝗虫是不用呼吸的。后面那片小竹林,是我最留恋的地方了。我每次进竹林都会牵着我家里的大黄狗,我家都会给他吃的,吃饭的时候一直给他丢菜。所以他就是我们村最壮的一只狗了。我一旦到了故乡它看到我都会扑过来。一进竹林我家的大黄狗就会一直跟着我,又一次我就看到一条小蛇,他身上有些青色的。我就过去直接抓着他的尾巴甩来甩去,我一甩到地上我家的大黄狗就冲上去咬死它。于是我就没得玩了。大黄每次咬死什么东西就会很凶,我就上去一直摸它。直到他不凶了为止。否则,我是不会放手的。我在我家的小竹林,灌木丛都没了。海边被占用了,不再是我的“故乡”了。550字 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