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作”,不是双赢,是败坏伦理_1500字1200字以上

这样的“合作”,不是双赢,是败坏伦理_1500字

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山羊过独木桥”比赛,两人在狭窄的独木桥上相遇,需要竭尽全力把对方摔出独木桥,自己走过去才能取得胜利。可是,两个聪明的选手想出了绝妙的办法,他们彼此“合作”,相互抱住,转身换位,全部通过了桥。这种做法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合作”,是双赢,还是败坏伦理呢?

首先,两位运动员的做法是不是破坏了规则呢?“山羊过独木桥”比赛的规则中,对两个人合作度过独木桥这种行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既然没有明确的规定,连“规则”都没有,又何谈对规则的破坏呢?“法无禁止即许可”,两位运动员作为规则的执行者,比赛的参与者,不拘一格,抓住了规则的漏洞,钻了规则的空子,确实很有新意。在这一过程中,双方互相协作,实现了其利益的最大化。

但是,这两位运动员的行为是否就是双赢,是否值得大书特书呢?是否在伦理道德层面站得住脚呢?显然不能。首先,比赛本身的意义就是实现优胜劣汰,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强弱胜负无法分辨,那比赛本身就失去了举办的意义。其次,现场的观众花费时间和精力来看比赛,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一场真实的较量,一场真实的比拼。如果运动员为了保全自身的利益,钻规则的漏洞,奉献的是一场毫无意义的劣质比赛,这样一来,显然,观众的利益就遭到了侵犯。

在当今体坛,这样的事情俯拾即是。前几年的中超联赛,假赌黑盛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俱乐部队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进行考量,而忽视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有一位俱乐部老板曾经说过:“两支实力相近的俱乐部,如果主客场都玩命踢,主客场都打平,不仅双方运动员会很辛苦,而且两队只能从对方身上拿到两分;而如果两队提前商量好,在你的主场我让你,在我的主场你让我,不仅主场球迷很高兴,双方运动员不劳累,而且双方能从对方身上各拿三分,何乐而不为呢?”可是正是这种“何乐而不为”做法的长期存在,破坏了中国足球正常的秩序。我们办职业化联赛的初衷是为了让队员通过多打比赛,在不断地切磋和激烈的对抗中提高水平的,而当我们的职业联赛中,假赌黑盛行,我们的运动员水平怎么会有所提高呢?在参加国际比赛的时候,我们的男足又怎么能够“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呢?

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中国羽毛球队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消极比赛事件,女子双打运动员于洋、王晓理为了不让自己和队友在半决赛提前遭遇,以包揽金银牌,公然不顾体育道德和现场观众的感受,利用比赛规则的漏洞,故意在小组赛最后一轮输给韩国的一对选手。因为这场比赛的连锁反应,另一场比赛也出现了故意输球的情况。观众进场买票,花了金钱和时间,是为了观赏一场精彩的羽毛球比赛,可是看到的却是两场比赛谁失误更多,互相比着发出界、发下网的愚蠢比赛。试问:这样的比赛健康吗?这样的比赛难道不是对羽毛球运动发展的一种极大戕害吗?不是对现场观众的极端不负责任吗?

让我们回到“山羊过独木桥”的比赛中来。世间的规则无非三类:情、理、法。两位运动员相互抱住,转身换位的行为虽然钻了比赛规则的空子,但“法无禁止即许可”,在“法”这个层面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是在伦理和道德层面,这样的行为使比赛本身失去了意义,全然不顾现场观众的感受,显然是违背体育道德的。而当比赛本身失去意义,观众不买账时,这种所谓的“双赢”就变成了“全输”。但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正是因为这种违背体育道德行为的出现,才会促使规则的制定者进一步完善规则,填补规则的漏洞。只有比赛规则进一步加以完善,双方运动员才能在规则的范围内为我们奉献一场精彩的比赛,比赛的质量才会得以保证,比赛本身才会变得更加有意义。

高三:芦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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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踩高跷

300字 三年级

今年运动会上,我以八秒八二的成绩获得了三年级男子组高跷的冠军,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枚金牌,这多亏了妈妈给我买的高跷,我每天都有踩。

当初刚买过来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怎么踩,一踩上去就连身体带高跷侧翻了,我试了好几次,怎么也上不去。我没有灰心,我叫我的姐姐在后面扶着我,让我走,我想这回应该可以上去了,但是腿总是抖。“哐!”的一声,这次人没摔倒,高跷却倒了。过了一会儿,我有一个小小的窍门:就是一只脚先踩上去,另外一只脚也要飞快地跟着踩上去,屁股不要翘,背要挺直,眼睛要注视着前方,手紧紧地握住高跷,要一小步一小步的慢慢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一次比一次踩得好。

就这样,我一天天认真地练习,到了运动会那天,我爆发全能量,夺得了第一名。

虽然得到了第一名,但是我还要好好练习,争取四年级的运动会上打破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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