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塘天下壮,白帝成明珠(袁祚萱)
众所周知,风景如画的长江三峡,早已闻名中外。三峡第一峡--瞿塘峡,与奉节白帝城紧紧相连。瞿塘两岸,青山壮美如仙境,名胜古迹也众多。
瞿塘峡,虽然在长江三峡中长度距离最短,但气势格外险峻壮观。仔细聆听,从山间还会不时传来“啾啾”的鸟鸣。由当年李白耳边的“两岸猿声啼不住”的情景,以蜕变为“两岸时有猴啼声”。小猴们悠闲时正在林间树枝上窥视江中上下来往的游轮、快艇,还闻听游客们的阵阵喝彩声和照相机拍照时的咔嚓声。
不远处,只见岸边的奉节脐橙林,绿满了山坡。在夔门前的开阔地带与风雨廊桥之间的不远处,斜卧着一座座热闹的果农小院。翠绿的脐橙林间,每逢秋季,驰名中外黄霜霜的奉节草堂脐橙挂满了枝头。不远处,时而传来汽车的鸣笛声和公鸡喔喔的啼鸣声。
瞿塘峡内,从宋代以来,几十块摩崖石刻,随着葛州坝三峡电站蓄水175米而上涨,早已被能工巧匠们克隆镌刻到高处一些的石崖上去了……
此时,真是山顶云雾缭绕,山底游轮、快艇正从狭窄的江面上穿梭而过。
瞿塘峡不远处,便是高峡平湖中的人间仙境,江中小岛——千百年来闻名中外的白帝城。从奉节新县城往东乘车或坐船8公里后,便很快地来到白帝城。
下车或下船后,首先映入游客们眼帘的是2006年才新修建的风雨廊桥。它横跨在长江与支流梅溪河的交汇处。风雨廊桥是三峡蓄水后连接白帝城与夔门江岸的景观桥。风雨廊桥连接着白帝城岛的古色古香的建筑,它宏伟壮观。桥柱矗立在江中,高六、七十米。风雨廊桥长约300多米,宽7米。建筑工匠们采用仿古建筑的外观,与白帝城浑然连为一体,使之交相辉映。桥面上等距离地分布着三个桥中亭阁,供游人通行及休闲留影。并通过雕刻、绘画、书法等形式,再现了三国故事,以及当代文人骚客吟诵所见所闻所感,以及历代诗家吟诵白帝城、夔州等处景物的诗词歌赋。
从风雨廊桥到白帝城游览后,可以乘坐游艇到瞿塘峡口参观古炮台,夔门古象馆、摩崖石刻等景点。
经过风雨廊桥,可便捷地来到白帝城。白帝城位于长江北岸,三峡电站蓄水后,它已成江中小岛城。但它仍然是三峡旅游线上久负盛名的景点。1700多年前,大诗人李白先生“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千里江陵一日还”的诗句,早已脍炙人口。三峡电站蓄水后,白帝城就像一颗璀璨的江中明珠。
沿着江中小岛的石梯而上,便很快地进入白帝城。白帝城内最着名的景观——托孤堂,堂中塑有刘备托孤的彩色群像。三国时,蜀国君主刘备为了替结拜兄弟复仇,不听军师诸葛亮的劝阻,而去攻打吴国,结果一败涂地,被吴国一把大火竟一下烧掉了700个营。后来在手下众将拼死保护之下,才退守到白帝城。他自我感到无脸再见蜀中父老,最后病故于夔州(今奉节县)永安宫。
你看,刘备半躺在龙床上,头上系着一根红绸带,身上盖着红色龙被,面容憔悴。在床前跪着他的两个小儿子——刘禅、刘永,正在伤心地聆听年过花甲的刘备有气无力的临终遗嘱。
接着,我们再来参观观星亭。传说诸葛亮当年曾在此亭夜观星象,观星亭因此而得名。观星亭石桌底座侧面雕刻着大诗人杜甫在夔州所写的《秋兴八首》,他以身居夔州,北望长安为主题,借景抒情,托物寓意。最有触景生情的是他吟咏出了那“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诗句。
白帝城内还有明良殿、武侯祠、悬棺陈列室、东西碑林,丹青楼、竹艺馆等展馆。
最值得一观的是明良殿。在人物塑像阁内,只见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文臣武将,面容栩栩如生。再往北走,只见李白,杜甫、刘禹锡等诗人的雕塑活灵活现,一一呈现在游人眼前。看到这儿,让我想起了前不久游览我们的邻居县城巫山时的所见情景:在巫山县城长江岸边,数十位历代诗人和文臣武将的塑像,被展现在长江码头岸边。他们不惧日晒雨淋,风餐露宿,仿佛正在了望小三峡,诗兴即将大发,作赋灵感即将喷发。从中可见奉节人心灵也很美:把刘关、张,诸葛孔明、杜甫、李白、刘禹锡等历代名人都雕塑在楼阁亭厅之内。唯恐他们备尝风吹雨淋后身患感冒哟……
奉节,是生我养我的家乡。我怎能不为诗城奉节壮观的夔门瞿塘峡的壮丽美景,历史悠久的白帝古城而感到骄傲呢?
我爱我的祖国观后感
在开学第一课中,他以爱是什么为主题,每个人的理解方式都不同,有人说爱是分享,有人说爱是力量,有人说爱是承担,还有人说爱是荣耀。
在开学第一课中,一共分为四部分。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三班的爱是承担,里面讲了一个故事:马鹏飞和奶奶生活,每个月只有200元养老金,奶奶还有糖尿病,为了马鹏飞,奶奶停止了吃药,后来因为糖尿病双目失明。马鹏飞开始懂事了,为奶奶做家务、烧水、烧饭,还带奶奶出去散步。一次,马鹏飞奶奶生日,马鹏飞买了一条鲤鱼和一根红肠,为奶奶过了生日。同时,在学习也毫不逊色,全班52名同学中排在前20名。
我想:我也要为父母做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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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永祚寺听别人说,永祚寺是一个充满古代气息的古寺,而永祚寺就在学校对面。趁着今天天气不错,我便来欣赏欣赏永祚寺。一进门,首先引入眼帘的,是一尊慈眉善目的佛像。它肚子挺大,脸上挂着笑容,使我想到“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慈颜便笑笑世间可笑之人”这难道是弥勒佛?最后我得出结论,这就是弥勒佛。在它的牌子上写着“兜率陀天”这几个虎虎生风的大字,而弥勒佛周围则是形态各异的花来装饰,可见人们对它的崇敬。而房上,则有一幅双龙打斗的画,就像把我拉进了这样的一个惊天动地场面。真是栩栩如生呀!而左右则用“人民安乐国运昌隆”这幅对联来填充,真是棒极了。接着往里走,我看见了弥勒佛的“邻居”降魔大神。它身穿黄金甲,手持大剑,简直让人大赞一场这个威武的护法大神。在它的左右有两个各具一方的天王,使人感觉这威武的场面。然而在降魔大神在左侧有一尊佛像,它是降魔龙神,名字来源于它身上的那条张着血盆大口的金龙,真是帅气极了。进入露天大地,房顶上有个双龙图,在房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一个风铃,在梁上则用各中雕刻来装饰。而在其下,则有成千上百的香在燃烧,沉了名副其实的“香林”。当然,我还看见了一棵历史悠久的万年青,它有一个世纪的历史了,在它后边,有一棵枝叶茂密的黄秧树,真是好看。在树下,还有一个香炉,上面有着雕刻的花纹,十十分精致。接着往里走,走到另一个大厅,我情不自禁地往回看,看见弥勒佛所在的大厅顶上有两只鹿在蹲着,守护着一个天灯的景象。欣赏之后,走进大厅,有三尊佛像,这三尊分别是释迦尼佛,文书菩萨,普天菩萨。在它们的后面则是地藏王和乐师傅。再往里走便是众所周知的藏经阁,据说这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武功宝典。而现在的藏经阁则分成了两部分,真是有趣。出来后,回望永祚寺,这个充满古代文化和气息的地方,令我回味与难忘。65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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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秋白——中国的伟人_1500字一开始看瞿秋白的视频我不以为然,中国的伟人多的是,瞿秋白也只是其中的九牛一毛而已,没什么奇怪的,可是,当我完整地看完了这部片子,我改变了对瞿秋白最初的看法。瞿秋白的确,他本来没有什么比平常人更特殊的特点,也只是一个比别人刻苦点的读书人。但瞿秋白的命运却十分坎坷。瞿秋白家里并不富裕,可以说是贫穷。原本瞿秋白要报考北京大学,但付不起学膳费,参加普通文官考试未被考取。但瞿秋白没有放弃自己的抱负、理想,对自己的未来,自己的祖国充满了希望。于是瞿秋白考入外交部办的“不要学费又有‘出身’”的俄文专修馆,学习俄文。1919年5月4日,性格内向的瞿秋白参与了五四运动,加入了李大钊等人发起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开始了他不平凡的一生。1921年7月6日,是瞿秋白永远难忘的日子,他在安德莱厅见到了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每当列宁说话时,总会被现场如雷般的掌声淹没。瞿秋白这样描述过当时的场景:“每逢列宁演说,台前拥挤不堪,椅上、桌上都站着人,电气照相灯开时,列宁伟大的身影投射在共产国际‘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标语题词上。”对啊!瞿秋白是崇拜列宁的,崇拜他的爱国之心,崇拜他能够如此隆重地向世界宣布他的理想,他的抱负。1923年,瞿秋白又撰写了许多宣传共产主义事业、介绍列宁的文章,向全国介绍共产主义。命运对瞿秋白公平吗?也许公平,在那时,他能够真正地在台前说着自己的思想,谈自己的抱负,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但是,又是不公平的,因为,他的一生,似乎才走了那么一小步。1934年,他为了自己的理想,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年仅36岁。他在押往刑场的路上,沿途唱俄文《国际歌》《红军歌》,呼“中国共产党万岁”“共产主义万岁”等口号。他没有哭,在最后一刻,他是笑着走的。可谁又不知道,他的心在滴血啊!他要走了,就再也看不见祖国了,再也不能为国工作了!他并不吝啬于自己的生命,但想的更多的是国家。他那一笑,到底包含了怎样复杂的心情?他的这一笑,又有着怎样的难过?我们却不得而知。36岁,瞿秋白在36岁便英勇就义。他在世的这短短的36年,充满了坎坷,就像是一条荆棘路。当穿过那段充满恐惧的荆棘,来到荒凉的平地,他却又把他的全部心血附于在这片平地,为了平地,他能够把什么都置之度外。最后,平地成为了鸟语花香的仙境,他却只是成为了仙境中的一根枯黄的小草,被人遗忘……36岁啊,正是年少气壮,该展开一番事业的时候;36岁,瞿秋白本来可以平淡地度过自己的一生,娶妻生子,享受天伦之乐,但是,他却在自己和国家之间选择了后者,壮烈牺牲;36岁,一个最好的年岁,在这个年纪,翟秋白根基稳固,可以在中国扎根发芽,就算成为不了伟大的人,也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至少活到70岁,而不是这短短的36岁……他这一生都在为别人想,为国家想,又有何曾为自己想过?他可真是一个爱国的傻子!瞿秋白身上有一股强大的磁力,吸引着我们。但又有谁知道,这股子磁力混合的是汗水,是血泪,是国家,是刻苦。这股力量却又是现在人所缺少的,试问,如果你是翟秋白,你又能坚持下那么多次命运的撞击吗,你又能够那么多次摔跤,而又努力地站起来吗?瞿秋白,不该仅仅如此。他不仅是一个伟大的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爱国人,而更是一种精神,是我们值得学习的精神!瞿秋白,这个看似平凡而又伟大的名字牢牢地记在了我的心里,永远也抹擦不了了。他的精神永远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永不磨灭!江苏南京鼓楼区马台街小学六年级:李雨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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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诗说到李世民,你会想到什么?贞观之治,玄武门之变,亦或是太原起兵。他是一位帝王,一位名垂青史的帝王,当人们在赞叹他的丰功伟绩之时,可曾想过他的另一个身份?未读《回唐代看一位诗人》,我只知道唐太宗李世民,读完《回唐代看一位诗人》,才知道,在历史上,还有一位诗人李世民。在帝王这个荣耀身份的光辉下,诗人,已堙没在历史的长河中,知之者,如数恒沙。作者说,“可称为诗人化政治家的帝王史上并不多,在封建社会,我以为只有三人:汉武帝刘彻,唐太宗李世民,清圣祖康熙。”“我们总能从几个强有力政治做派的君王中发现一些诗化的气质。”他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尝宝此三镜,以防己过。近魏子殂逝,朕失一镜矣。”他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疾风知尽草,板荡识诚臣。勇夫安识义,知者必怀仁。”二“唐朝有许多着名的诗人,但几乎没有一位与太宗的生命区间有过交集,但不能否认,唐太宗已为他们创造出一种氛围。没有外因与内因的契合,就不可能同时出现一群超脱时代的诗人。”三是的,这不可能,我推翻了自己的猜测。我们从头来看。唐朝因何而来?是因李渊受不了隋炀帝的暴政,而起兵反隋。这,便是太原起兵。而李渊又为何太原起兵?那边是李世民的功劳了。也许李渊心中本有意反隋,但又有些犹豫,毕竟隋朝是一个屹立百年的朝代。正是因为李世民在一旁推波助澜,才是李渊下定决心。这说明什么?说明李世民是有野心的。你能要一个文韬武略,且富有野心的人,放弃自己的野心,制作一个小小的诗人吗?不能,所以,我的猜测不能成立。作者说得对,“他们是被皇权禁锢了的诗人”。正因有皇权,如此大的诱惑,而是李世民放弃只做一位诗人。但李世民的身份虽然变了,但他的内在并没有变,他的骨子里是诗人的影子。一个诗人最重要的,不是诗写的是否好,而是他是否有一个诗人的灵魂。如果你成为诗人,只是为了子孙后代敬仰你,那你不需要当诗人,入朝为官便好了。因为你没有诗人的灵魂。李世民虽为帝王,但他有一个诗人的灵魂,那么便足以证明他是一位诗人了。读《回唐代看一位诗人》,使我见到了一个与我们平时见到的不一样的李世民。在作者笔下,李世民不再只是一位单纯意义上的帝王,他是一位有着诗人气质,诗人文采的帝王。李世民,一个以诗人之气质统领唐朝,走向盛唐的王啊,即将与他的盛唐,他的江山,他的历史诀别。那时,作者与唐太宗在文中有一段对话:仍然没有回答。他把头扭向西面,气若游戏的喃喃的说:‘天快亮了吗?全世界都在候着吗?好吧,传朕……旨意,还他们……一个……盛……唐……’”就这样,他以一个帝王的身份死去了。但死不能界定一个诗人的生命。他的作品,将载着他诗人的灵魂,与他的作品,流芳千古,就这样,李世民用自己的一生写下了一首,帝王之诗。一《回唐代看一位诗人》的作者是吴晓星,一个不为大家所熟知的人。这篇文章,从玄武门之变起,作者以旁观者的身份,与造化在一旁,看完了李世民的一生,他帝王的一生。浅读《回唐代看一位诗人》并不知晓,作者为什么要称他为诗人。是啊,在大多数人眼里,李世民是帝王。再读,猛然发现,我竟忽略了许多句子,就如多数人一样,只注意了他帝王的一面,忽略他诗人的一面。那么,什么又是“诗人化政治家”呢?作者也在文中作了解答。作者的话在李世民的一言一行中得到了验证。他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如一”他以如诗的句子,倒出了何为帝王之道。他也曾作诗。如此,你不能否认他是一位帝王,更不能否认,他是一位诗人。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若当初玄武门之变未曾发生,李世民永远只是一个小小的秦王,那历史又会如何发展?倘若这是真的,那么历史上便没了帝王李世民,只有秦王李世民。或许这件事在一些人眼中看来是好的,他可以一心做他的诗人,可是大家别忘了,我们之所以关注李世民是一位诗人,其主要原因,是他是一位帝王。如果他不是帝王,我们对李世民是诗人这件事的关注,明显会下降很多。我们再想,假如不是李世民为帝,那唐朝怎么办,它也许不会迎来盛唐的贞观之治;假如不是李世民为帝,那历史该如何发展。历史是瞬息万变的,或许前一天,国家还是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第二天便就亡国了。假如不是李世民为帝,那些出现在盛唐的诗人将怎么办?也许有人会问,李世民与生在盛唐时的诗人有什么关系。作者微笑着,为我们做了回答。唐太宗与与后来出现的诗人的关系,在我看来,就是提供者与使用者的关系。唐太宗为他们提供了一种氛围,一种能让人以主人的姿态活着的氛围,而诗人们则在这种氛围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使用方式,写下或婉转,或豪迈,或洒脱,或悲凉的诗,写下一首首传承至今的千古绝唱,在他们青史留名之时,请别忘了,在历史最深处,一位以诗人为灵魂的帝王,正欣慰的看着他们,看着他们将自己未真正成为的身份,一代代,传下去。回到刚才,在我假设李世民为成帝王之时,又突然想起,这不可能。在太原起兵成功后,唐朝建立,李世民战功不断,以证明他有勇有谋,这又是为了什么?为了向唐高祖证明自己,让他喜爱自己,立他为太子。可后来,只因李健是长子,而被唐高祖立为太子。李世民会甘心吗?不会,他既然有称霸天下的野心,自然就不可能甘心让一个不如自己的人继位。他的野心蠢蠢欲动。于是,便发生了玄武门之变。四诗人的灵魂,便是对一切有着如诗的感知,那不是刻意写出来让人赞叹,从而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的,而是自己有感而发,只为让自己的心里话,如花一般绚烂的,带着笔墨清香的,绽放在石上,纸上,心上。尾声白云悠悠,千载春秋已过,可是,人们还牢牢记得那些诗人和李世民,这算不算一种感恩。“我盯着他的眼睛,王道与人伦,他欠我一个说法。我问:‘为什么?’我合上这篇文章,在清风徐来之时,耳边响着鸟鸣声之时,闭上眼,在心底默念着:盛唐,盛唐,盛唐。“公元694年,身兼政治家、军事家、书法家、诗人的全才唐太宗李世民薨,临终着有《帝范》十二篇。同年,太子李治继位。次年,改元永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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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当我将手中的唱月剑刺人那个人的咽喉的时侯,那个人的血沿着剑锋流下来然后从我的手腕上一滴一滴地掉下去,大理石的地面上他的血延成了为河的流水,像是我从小在江南听过看过的温柔的河。婉转凝重的流水,四散开来。我转过身,看到我娘倾国倾城的容颜,她的青丝飞扬在江南充满水气的风里,她笑着对我说,莲花,这个人叫辽溅,江南第二的杀手,现在他死在你的手上,你将接替他的位置。母亲的笑容弥漫在风里,最终变得不再清晰,像是一幅年代久远的水墨画,氦红着厚厚的水气。我叫莲花,从小在江南长大,我和我娘母子俩相依为命。说是相依为命其实我从小过着帝王般的生活,因为我娘是江南第一的杀手。她的名字叫莲奖。只是在精神上,我们是真正的相依为命。因为我从小就没有父亲。我曾经问过我娘,我说:"娘,我爹在什么地方?"我娘总会捧着我的脸,然后俯身下来吻我的眉毛,她说:“莲花,你的父亲在遥远的大漠,在一个风沙弥漫的地方,他在那里守侯着一群飞鸟,在等待着啊。”我问过我娘我父亲的容貌,她告诉我,莲花,他和你一样,星目剑眉。我从小在莲谓山庄长大,跟我长大的是我的表哥,他的名字叫星效。我们从五岁开始在莲谓山庄中学习练剑,只是他学的是正统而绚丽的华山剑法,而我,由我娘亲自教我,她告诉我我的剑法没有名字没有来历没有招数,只有目的,那就是杀人。在我年幼的时侯我总是对杀人有着恐惧,可是每次我听见娘说杀人的时侯我总会看见她的笑容,如扬花般柔媚而艳丽,每次我的恐惧都会减弱,直到最后我可以平静地听我娘对我说,莲花,你将来要成为最好的杀手。然后我笑着对我娘点头。那一年我七岁。星效总是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袍,玉树临风,气宇轩昂;白色的珠冠纶巾系住头发。而我总是黑色的长袍,头发用黑色的绳子高高束起,额前有凌乱的发丝四散飞扬。母亲告诉我,一个杀手总要尽量地内敛,否则必死。我曾经问过她,我说为什么要是黑色?她笑着对我说,莲花,你有没有看过人的血,那些在身体里流淌奔涌的鲜红的血,却会在人垂死的前一刻,变成黑色,如同纯正的金墨。星效的剑法大气而流畅,华美如同翱翔的凤凰,而我的剑法,直截了当,像一声短促的飞鸟的破鸣。可是每次我和星效比剑的时侯,我总能轻易地在十五招内将唱月剑停在他的咽喉处,然后看见他眼中的恐惧。然后我转身,就会看见我娘绝世的容颜在风中微笑如同绽开的涟漪。我第一次杀人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资格用唱月剑去杀人,因为那是我娘用的武器。我用的是一把淬有剧毒的掌中剑,狭长的剑锋呈现出碧绿色的光芒,如同江南那些日夜流淌回旋缠绕我梦境的流水,如同莲满山庄中六十六条狭长的溪涧。第一个死在我手上的人是一个二流的杀手,可是己经在江南成名三十年。告诉我说,其实那些成名的杀手在暮年的时候已经丢失了全部的光芒与锐利,奢靡的生早就断送了他们的杀手生涯,所以你可以轻易地打败他们。因为杀手如果不能杀人,只能被别人杀死。莲花,记住这句话,这是你父亲曾经说过的话,你父亲的名字叫做花汞。那个人最后就像我母亲说的那样,轻易地死在了我的手上,我用了七招就将狭长的剑锋洞穿了他的咽喉。当他的血从咽喉沿着我的剑锋缓缓流下的时候,我的母亲出现在我的背后。我问她,我可以轻易取他的性命,为什么我的剑还要淬上剧毒?娘望着地面上漫延如流水的血对我说,因为要成为天下第一的杀手,必须置对方于绝对的死地,不要给他任何反抗的机会。那个人在临死的时侯看见了我身后的母亲一—莲桨,他的眼中弥漫了无数的恐惧。他用模糊的声音问我,她是你什么人?我告诉他,她是我娘,她叫莲桨。然后我看见他诡异的笑容在脸上缓缓绽放,最终那个笑容僵死在他的脸上。母亲将唱月剑给我的时候我十五岁,她对我说我已经有资格使用唱月了。我用唱月杀死的第一个人是星效,和我一起长大的表哥,和我同样居住在莲谓山庄中的挺拔的少年。我记得我们最后一次比剑的那天是立春,娘站在流水边,扬花从天空飘落在她的头发上肩膀上,她将唱月给我,然后叫我杀死星效,她说,莲花,杀死星效,然后你就可以成为真正的杀手,因为杀手必须无情。那天白色的扬花不断飘落到我的身上,我知道江南的春天正在渐次苏醒,我站在明晃晃的水边,听着扬花落满整个江南的声音,听到黄昏,然后我去找星效,然后我一剑刺穿了他的咽喉,用的是那把唱月剑。我对星效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们来比剑,点到即止。尽管我可以轻易杀死星效,可是我还是骗了他。因为我娘告诉过我,要用一切方法置敌人于死地。星效的血绵延在我的脚边,像是火焰般的红莲开满了整个莲谓山庄。我听到头顶飞鸟的破鸣;它在叫,杀,杀,杀。1200字以上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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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佳人如画,玉盘珍馐;江山入怀,唯我独尊。他们,是万物生灵的主宰,是拥有天下的帝王。归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他建立了一个国家前所未有的尊严;他给了一个族群挺立千秋的自信;他的国号成了一个伟大民族永远的名字。他,是汉武帝刘彻。汉武帝曾年轻有为,他的性格正如他谥号中的“武”——坚毅,威严。他有着豪情壮志,设刺史,创察举,颁行“推恩令”,开通“丝绸之路”,收归盐铁、铸币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军事上,武帝亦卓有才能,调兵遣将,东并朝鲜,南吞百越,西征大宛,北击匈奴。富强,辽阔,是那时汉朝的代名词。然而,精壮的肌肉经不起岁月的侵蚀;健硕的身躯扛不起时光的无情。十六岁就权倾天下的武帝,步入暮年,变得猜忌,独断,为了“长生不死”的欲望越发信奉鬼神,成为了昏君。他先是“穷兵黩武”,后受小人蛊惑,杀死自己的儿子,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巫蛊之祸”。尽管后来将小人诛连九族,却又如何换得回爱子的性命?曾威震天下,开疆拓土的汉武帝,与其说是败在了小人手中,不如说是毁在了时间的摧残里。只有“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的千古绝唱,在诉说着武帝曾经的光辉岁月。他立于茂陵之巅,长须飘飘,仍不乏威严,只是眼中多了一丝怅然。他遥眺未央宫中鹅毛飞雪,默然,不语。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大唐,乃中华之史上最昌盛的王朝之一。唐太宗在位期间,虚心纳谏,从善如流,减省刑罚,关心发展,出现“贞观之治”的局面。太宗时期,鉴真东渡,玄奘取经,遣唐使访华,社会风气奔放,中原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相辉映。这位贤君代表,这位被各族人民尊称的“天可汗”,却亲手杀了自己的兄弟,夺得皇位。“玄武门之变”中,是李世民哥哥李建成和弟弟李元吉的死,成就了他的天下。“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这是唐太宗于除夕所作的诗词,不知他望着皇城内外一派红火时,是否还记得兄弟的惨死?但太宗毕竟瑕不掩瑜。他在位期间所作所为,为国力达到鼎盛的唐玄宗时期“开元盛世”,立下了无可比拟的功劳。长安的晚钟,衬着暮色中远方若隐若现的山峰,还有天边一丝微红的云彩,婉转,肃穆。它低唱着,盛唐的荣耀。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他,出身草根。他要过饭,睡过大街,为人放过牛,他曾只是个受尽欺凌的穷小伙。他,坚强不屈,自强不息。他参加元末起义,护国有功,驱逐鞑子,战无不胜。他雄才大略,设下计谋,最终力压其余各地起义军,当上明朝开国皇帝。元朝的成吉思汗故乡并非今日中土,所以元朝可以说是灭国之耻;但一个曾为放牛娃的朱元璋,夺回了华夏的尊严。明朝,经济发达,财力惊人,与朱元璋的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但因为年幼时太过卑微,朱元璋登基后有着近乎变态的权力欲。他为了权力,残暴无道。他修过一座酒楼,请所有开国将士们赴宴,宴至一半,朱元璋起身就走,他走到半路时,突然一声巨响,背后火光冲天……“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这是明太祖的诗作。诗中不见文采,但可见他称帝坐拥天下的豪情。他的功与过,最终化作一缕尘土,随长江奔流入海。燕子矶的夜,清风依旧,杨柳依旧,波澜依旧。“再也读不到传世的檄文,只剩下廊柱上龙飞凤舞的楹联;再也找不见慷慨的遗恨,只剩下几座既可凭吊也可休息的亭台;再也不去期待历史的震颤,只有凛然安坐着的万古湖山……”孤独,猜忌,权势,财富,美色,江山,这,便是帝王们的天下吧。我不知道,是当一个侠客,于江湖悠悠,独饮一壶浊酒好;还是成为帝王,权御天下好呢?或许,我永远都不会知道。若逢中夜月明,当帝王们凭栏而立,望着远方溶溶的月光,俯瞰万家灯火璀璨时,他们,又能否听到曾经的弟兄一起打江山时冲杀的呐喊,能否回忆起,年少时清澈的笑颜?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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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卷第一章宿命相逢而在这苍风岭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怪人,那是一个十分怪异的人,一身破烂的衣服,已经分不出是道袍还是僧衣了。这人一直就藏身在一处山洞中,不管风雨如何的侵袭,他总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不肯离去。多年了,每一个上山的打柴百姓,总是时常见到他的身影,见他时常与山中群猴戏玩,以水果充饥。刚开始大家还有些怕他,可时间久了,也没有见他怎么样,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当他不存在一般了。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只过去,也不知道多少年了,这个怪人仍然住在那里,一直不愿意离去。西蜀多山,其间隐藏无数妖魔鬼怪,百姓为了平安,所以在四处修建山神庙,以求山神保佑。多年过去了,山川神庙也渐渐多了,或许是山神发威吧,在这一两百年来,这片土地上的百姓都很少出事,大家对于山神的尊敬也就格外出奇。这一日,苍风岭下,走来一个几岁的幼童,远远看去,大约七八岁而已,长的清秀俊美,十分的讨人喜欢。一身锦衣,显得这小孩并非贫苦之家的孩子。走近一看,才发觉这小孩脸色有些阴暗,苍白中透露出一丝死灰色气息。小孩慢慢的走着,突然听到猴子的叫声,忍不住偏头一看。只见不远处有一个山洞,洞口站着一个衣着零乱的怪人,长发披肩看不清面目,但却隐隐看见一双奇亮无比的眼睛,正在打量自己。幼童微微一愣,脸上没有一丝害怕的神情,转身朝着那怪人走去。怪人看着这个小孩,眼中露出一丝叹息,似乎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小孩走近怪人,清脆的童音微微传来:“你就是那些大叔口中的怪人是吗?听说你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呆在这里吗?为什么不到我们的村子里去住呢?”小孩的眼中带着一丝好奇,静静的看着怪人。怪人微微道:“你不是这里的人,对吗?你的口音应该是京城之人,为什么来到这里?你的身体不好,恐怕是活不了多久了,为什么不呆在父母身边,多与他们相聚一会呢?”小孩明亮的大眼睛中透露出一丝惊奇,微微笑道:“你真行,一眼就看出我的生命已经不长了。这点我早就知道了,所以我并不在意。生与死不过瞬间而已,生又如何,死又如何,或许没有经历的人是不会知道的,有什么好怕的呢?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吗?”怪人看着小孩,微微皱眉道:“小小年纪,就能坦然面对生死,真是不容易。可惜你身上的病,世间恐怕没有人能够治愈。至于我是谁不重要,你是谁呢?为什么来到这里?”小孩淡然一笑道:“我叫陆云,我随父亲一起来到这里。父亲是京城的大官,我们一家世代在朝为官,代代进士出身,可谓显赫一时。这一次由于父亲不欲与别人同流合污,所以主动请辞,带着我来这西蜀求医。在京城的所有出名的大夫,我都曾经看过了,但都没有用处。后来有一位相士对我父亲说,西蜀秦川,自古以来孕育无限神奇,隐藏着无数奇人,或许他们有办法治愈我的病,所以我父亲就带着我来到了这里。我来已经一个月了,由于身体不好,所以今天才第一次出来走动。想不到就遇上了你,真是很有缘分。”怪人微微皱眉,缘分吗?或许吧。看着陆云,怪人淡淡一笑道:“你的病是没有办法治愈的,常人有三魂七魄,而你却少了一魂一魄,这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出世就是这样,先天残缺,那可是极为罕见的,几乎万年难遇。可奇怪为什么你活到现在都还没有死呢?一般人如果像你这样,那是活不到周岁就死了,就算一些生命力强的人,也最多活到三岁而已。可你现在应该已经有七八岁了,真是有些神奇。”陆云看着他,微笑道:“看来你比那些大夫要厉害些,仅仅看了我几眼就知道这么多东西,真是了不起。那你能否仔细的看看我的病,看有没有希望呢?虽然我并不在意生死,但我知道,我如果死了,父母大人都会很伤心的。”怪人微微看了看天际,沉思起来。许久,怪人才道:“我可以想办法延长你的生命,但你必须答应我,这件事情不能告诉别人,除了你父母外,不能有任何人知道。而且在往后的十年里,你必须每天来这里见我,你如果做不到,就回去吧,不要轻易答应。我不喜欢不守信用的人。”微微望着天际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轻轻的叹息,或许这样做是错的,不是吗?小孩看着怪人,微微沉声道:“好,谢谢你。我会坚持每天来这里的,并且不告诉任何人。我要好好的活下去,与天争命,让天地都知道,我陆云是不会轻易被你们击败的。”幼稚的声音里,带着坚强的勇气,他要与天一拼。怪人闻言全身一震,是啊,修真之人,哪一个不是在与天争命呢?既然遇上,或许就是注定。既然那样,那么我就与天一争,大不了九天雷劫加身而已,又不是没有见过,就当活动经骨而已,难不成苍天还能奈我何!看着陆云,怪人笑道:“好,有志气,从明天开始,我就教你一种神奇的武学,让你与天争命。十年的时间虽然短暂,但你只要努力,也是会有一定的收获的。有一点你要记住,就是不能轻易施展我传你的东西,更不能传授给别人。”小孩郑重的承诺道:“我会记得的,你放心。我其实知道你是什么人,因为曾经有人对我说起过,你们这一类的奇人异士。”怪人闻言一笑道:“小鬼头,看来你满聪明吗?那你说说我是什么人呢?说准了有奖励。”陆云微微想了一下,轻声道:“你就是常人口中的山野奇人,算命术士口中的修真之人,对不?”说完眼睛牢牢的看着怪人,眼中闪过一丝微笑。怪人看着陆云,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轻笑道:“小鬼头聪明,算你说对一半,奖励将来给你,现在给你也用不上,等你学到一点本事后,再给你也不迟。现在就到我身边来,我们好好聊聊天。”说完手一招,陆云的身体瞬间就到了怪人身边,十分怪异。暮色降临,陆云含笑的离开了那里,回家而去。回到家里,陆云的父母都爱怜的看着这个儿子,眼中满是疼惜。陆云的父亲名叫陆文宇,母亲将张华凤,都是人品绝佳的俊男美女。陆文宇笑着问道:“云儿,今天一个人走了多少地方,可看到些什么希奇的东西?”陆云看着父母。微笑道:“云儿今天遇上了一个奇人,就是村里那些大叔口中的那个怪人。今天云儿与他谈了一天,受益匪浅。他告诉我说,可以传我一种延续生命的方法,但我以后每天都必须到他那里去跟他学习,且除了父母亲外,不许告诉别人。云儿已经答应了他,明天就开始去跟他学习。你们不要担心,那位奇人正是京城中那位相士口中的修真奇人,一身本领高绝,云儿想跟他好好学习,或许可以治愈我的病。”陆文宇与妻子张华凤对望了一眼,开口道:“今天他对你说了些什么呢,能告诉我们吗?有没有关于你病的事情呢?”陆云笑道:“他说了许多事情,也提了一下我的病。他说常人有三魂七魄,而我却先天少了一魂一魄,所以这病是医不好的。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也正因为这,他才打算教我延续生命的方法,叫我明天开始就去学习。”陆文宇闻言脸色大变,神情震惊无比。张华凤看着丈夫,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间变化这么大,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真是奇怪。陆文宇微微抬头,神情惊骇的自语道:“想不到啊,真是想不到,我陆家流传百世的传说,竟然真有其事。或许这就是天意吧。云儿,明天你就去跟那位奇人学习吧,记得好好努力,我和你娘都全力支持你。不管将来如何,你都要勇敢的活去下,坚强的面对一切。”陆云看着父亲,微微点头道:“我会的,我要与天争命,你们放心吧,我不会轻易放弃的。”陆云幼小的心灵里,有着超越他年龄的成熟与坚毅,他从小病魔缠身,无数次与死神抗拒,练就了一副坚强的心志,所以他有着与常人不同的思维能力。陆文宇看着儿子,眼中露出一丝鼓励,轻轻的拍拍他的肩膀,轻声道:“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去学艺。”说完与妻子递了一个眼色,离开了陆云的小屋。夜风中,陆文宇遥望着天上的明月,轻声道:“记得陆家祖谱记载,陆家世代相传有一个神奇的传说。据说陆家的后世子孙中,会出现一个先天少一魂一魄的弟子,那将是陆家的一个无法预测的变异。他的命运谁也说不清楚,这一生充满了传奇。陆家祖训记载,如果出现这人,就一定要他回陆家的祖坟地,取出一样世间只有他能打开的东西,那东西就很可能改变他的一生命运。想不到云儿竟然就是那传说中的后人,我打算等他十八岁或者二十岁时告诉他,让他回去取出那属于他的东西。”张华凤静静的看着丈夫,轻声道:“云儿从小就聪明绝顶,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可惜身体太弱。想不到他竟然有如此的命运,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希望他这一生能够平安,我就放心了。西蜀秦川,山灵水秀,孕育无限神奇,希望在这里,可以为我儿找到一条延续生命的途径。”夜风吹起,丝丝的虫鸣声在山间响起,带着阵阵睡意,陪伴着世人进入睡梦里,慢慢的忘记那一切不愉快的事情。清晨,在悦耳的鸟语声中,陆云醒来,匆匆吃过母亲精心为他准备的早饭,就一个人出去了。张华凤站在门口,望着儿子远远而去的身影,眼中露出丝丝笑意与爱惜。什么时候他才能够长大成人,摆脱病魔,快乐一生呢?或许,没有人能说得清。时光飞逝,转身间春去秋来,一晃,十年就过去了。十年间,陆云由一个瘦弱的小孩,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少年。虽然身体还略为半薄了一点,但这十年间,陆云却再没有病过,身体总是一天比一天健壮,人也越来越聪明,学习东西快速无比。静静的立在山洞前,陆云看着这个教了自己十年武功玄功的怪人,心里对他充满了感激。在陆云的心里,他就是自己的师傅,他教会了自己无数的东西。那是常人百年都无法学会的东西,可陆云学会了。怪人看着陆云,眼中露出一丝欢喜,轻声道:“十年了,你没有让我失望。虽然时间太短暂,但你也学成了我不少的本领,很了不起。你现在有什么打算,是继续跟我学玄奇道法,还是离开这里?”陆云轻声道:“父亲告诉我一件事情,他要我现在,或是两年后,去一个地方,取回一样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打算再跟你学习两年,希望这两年能够有很大的进步,也不枉我跟你的这一段缘分。这么多年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以前做个些什么,现在能告诉我了吗?”怪人笑道:“我的身份你不用太在意,我以前干过很多事情。简单的说吧,我当过三年道士,听过三年佛,干过三年神仙,做个三年的魔,嘿嘿,仅此而已。”陆云闻言,眼神微变,眼中闪过一道奇异的光芒,微微笑道:“看来你是什么都干了,无怪这十年来,你传我的修真法门,包括了道家、佛家、儒家、魔宗、鬼宗五派绝技,真是无所不容。原来你什么都干过啊,嘿嘿,有前途。这最后两年的时间,你是不是传我一点厉害一点的,也免得将来出去,给你丢人现眼啊!”陆云的眼中含着一丝莫测高深的笑意,神情平静而隐含神秘,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怪人笑道:“这两年你想学全我的本事,恐怕别想睡觉了。就算你学全了,没有百年的修为,还也是枉然。修真不同于练武,练武十年可以小成,二十年可以大成。而修真往往是十年入门,百年小成,想要大成,就要看各人的机缘了。记得当天你猜中了我一半的身份,我曾经说过给你奖励的,现在给你也算差不多了。”说完只见怪人从怀中取出一个玉盒,慢慢的打开,顿时一股芬芳传来,十分迷人。陆云看着怪人手中的那株寸长的人形朱参,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怪人看了他一眼,微微道:“你不要小看这株人参,虽然仅仅寸长,但却有极其罕见的来历。这是我当年无意中救下的一株万年参王的本体,后来那参仙得道,为了报答我,就将本体送我,算是报答我的恩情。这株参王,是世间罕见之物,远非一般的千年人参可比。一般的千年人参与千年首乌,对于常人来说,服后可以身强体壮,延年益寿。对于练武人而言,服后可以增加三十年功力,而修真之人服用后,可以增加甲子修为,是世间少见之灵物。但我手中这株参王,对于修真之人来说,却珍贵无比,因为它是万年参王的本体,且参王已经得道飞升,所以这株参王服下后,可以增加十个甲子的修为,那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希望你服下后,两年内能够学有所成,也就不枉我们之间的这一段师徒缘分了。”说完将参王给陆云。陆云轻轻接过,看着怪人笑道:“谢谢师傅相赐,这么多年了,今天终于开口收我这个徒弟了,真是好难等啊!”说完微微一笑,神情有几分像怪人。怪人笑骂道:“你个小鬼头,得了便宜还在那里乱吼。快服下参王吧,我帮你炼化,不然以你现在的修为,没有一个月,你是别想能够醒来的。”陆云淡然一笑,盘腿而坐,慢慢的服下参王。不久只见陆云全身火红,一团烈焰熊熊燃烧,团团将陆云的身体笼罩在里面。怪人脸上带着一丝疑惑的神情,微微的看着天际,自己这样做,对吗?或许人本来就是要与天争命的,不是吗?看着陆云,怪人眼中露出一丝微笑,右手微微压在他的头顶,离他有三寸距离。只见怪人右手掌心一道五色光华流动,瞬间将陆云的身体笼罩在五色光华之中,显得十分美丽而又神奇。陆云身上的熊熊烈焰,在五色光华的笼罩下,慢慢的压缩,伸缩吐息,不时的鼓涨突起,却又被那五色光华压下去。时间慢慢的过去,陆云身上的血色火焰连续七次爆发,都被怪人那神秘的五色光华压住,最后慢慢的溶化在陆云的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