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
人生就是一场场的偶遇,很多人就像风一样,遇见后各奔东西,而有些人偶遇后却能长久存于你的心底。
雪,一夜之间尽将世间的一切归于寂寞,我隐约看见一位女子,立于雪白之中,静静地看着漫天雪花。从她的衣着和头上戴的金饰大抵可以判定她就是当今甚得恩宠的元妃了,可她的背影为何有些许的落寞呢。
她发现我的存在,招手让我过去,走近了我这才发现,她的脸色苍白,眼神似湖水般清澈却深不见底,嘴角虽挂着盈盈笑意,却有藏不住的悲伤向我袭来。“你陪我赏雪可好?”她开口说道,我静静的伴她良久,看见她的眼神在一片雪白中归于迷茫。“你觉得这雪,可好?”她转头朝我笑着,不等我回答,她便又说“雪本是天空的财富,却不得不向大地倾泻,她本洁白无暇,却在落地途中沾染一身污垢,她为世界送去纯净,到头来自己却化为一场虚无。”她理解的雪与世人来说不太一样,我惊讶于她的见解。
她见我不解,便又开口说道:“在你们眼中,贾元春,是如何的?”“高高在上的贾府大小姐,现在得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元妃啊。”我不假思索的回答。“呵呵,是么,我在世人眼中竟是如此幸福吗?”“难道,你不觉得自己幸福吗?”我有些被她搞糊涂了。“每个人对于幸福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吧,其实我觉得做一个寻常百姓家的女儿,找一个心意相通的男子相濡以沫才是最好的……”我望着她平静的面孔,刚刚说的话早已被淹没于满天飞雪中,而我的心却不似刚才那般平静了。
贾府大小姐,宫中的元妃,每一个都是她,却又不似真正的她。为了家族的利益入宫嫁给一个从未谋面的男子,一辈子生活在这充满纷争的宫闱之中,本是一身洁白,却染上了满身污垢。
突然一阵晕眩,醒来的我发现这竟是一场梦,可心中的痛苦竟是那么的真实,我赶忙翻出《红楼梦》静静看完属于贾元春的结局。我这才明白,帝王之爱向来都是雨露均撒从不曾专属一人,荣华稍纵即逝亦不会永远。而有些人你只是看到她表面的光鲜,殊不知这光鲜的背后藏着无尽苦楚,无限辛酸。
窗外一片喧嚣,在人们的欢呼声中,漫天飞雪洒落在地上。我望着一点白从天上飘下,落入澄澈的碧湖中,顿时,心中划过一丝清凉。又是一场轮回的结束,一切又回到原点,继续……开始……
偶遇
天还是那样蓝,东风依然凛冽,望着熙攘的人群和高耸的城墙,我明白了,这不是北京的天,这是北平的天。
集市上人来人往,有不少人堵着大路看热闹。通过他们浓重的卷舌的南城口音,我判断出,这是一场大户人家的丧葬。
锣鼓喧天,道士扯着嗓子念经,哀乐哭声不绝。为首拿着哭丧棒、披麻戴孝的长子面容沉寂,但其旁衣衫褴褛的人倒是嚎啕得格外大声。那是一个八尺大汉,若不佝偻背,一定很精神,但他弯腰行走状若无骨,让人感到一阵油腻的恶心。他身上的破袄早就油得一条一条,败了絮,在他身上挂着,他应早就对刺骨的寒风无感!因此他拖踏着那双破鞋,一步步往前走,一边干嚎,一边收拢身上的破布条。
大户人家的人为何这么潦倒?不!这是他们专门雇来哭丧的无赖!这些无赖们面黄肌瘦,肮脏不堪,眼神中没有一点光芒,眼眶像是两洼泥泞,浑浊无神。他们似早已悲伤得面容扭曲,不停地用袖子擦根本不存在的眼泪,我无端为他们感到悲哀——七尺男人,竟作小伏底,奴颜婢膝至此!
我跟着他们走了很久,直到出了市街,人群渐少,我才得以更距离看他们的真容。
不,不,没什么好看的了,富贵人家的子弟麻木不仁,所以他们的眼泪,让这些人来流,流出的不只有钱人家掩饰门面的孝心,更是这些人对自己的凄苦无助。
终于,送葬的队伍走到尽头,有位趾高气扬的人往哭丧的人堆里扔了袋银钱,人堆立马炸开了锅,在丧乐声中,又多了哄抢声、吵闹声、咒骂声,他们在地上扑腾,扭打,恍若疯狗。终于,我最开始见到的大汉咬了一人一口,那人惊似地跳起来,大汉迅速把钱袋往兜里一揣,那人气得怒啐其面,破口大骂道:
“祥子!混球!”
我被惊呆了,脑子“轰”地一声炸开了,朴实的人影在我眼前放大,干净、憨厚、勤劳、善良……但那人影又"唰"得不见了,像是一方碎石投进池水,搅乱无声,渐渐地水沉寂了,映出得却是对唾面之辱视若无睹,只淡然揩了下脸的男人。
这个地方把好人都变成了行尸走肉!
祥子抢了钱后跑了,我再也看不见他,但我还能看见头顶的天:这是北平的天,老舍笔下,《骆驼祥子》中,碧蓝,晴朗,艳阳高照。但阳光温暖不到每一个可怜人,只能让他们被无情和黑暗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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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天气冷得令人发抖,阳光照在人身上却感受不到丝毫温暖。我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十字路口,离绿灯还有50多秒,把手往衣服里缩了缩,扫了一眼四周,嗯?前面穿格子上衣的人好像是尤老师,但尤老师不是乘地铁上班嘛,总会骑自行车呢?不过他穿的衣服和鞋子还挺像尤老师的,我便准备去仔细看看。绿灯了,我故意将车骑得快了点,歪过头来看了一眼穿格子衣的人。他也戴着眼镜,正眯着眼看前方,不过眼睛看起来很小,应该不是尤老师。可能是碰巧长得有点像了吧,于是便不再管那么多,直接骑走了。上天好像在故意刁难我,来到第二个十字路口,又是红灯。我便将冻得冰冷的手塞进了口袋。这时后面传来了一阵搓手声,回头一看。咦?这次后面的人看起来还真挺像尤老师的,我就试探性地问了问:“是尤老师吗?”后面穿格子衣的人用不是很惊讶的语气说了声:“是你啊!”这声音,肯定是尤老师没错了。但气氛不禁变得有些尴尬,我又小声地,客套地,说了句:“尤老师好!”绿灯了,我该走了。上学路上碰到老师,真是个好的作文题材。不过这么一写字数好像不够,这该怎么办呢。正想着,前面的一辆电瓶车撞到了路障,我紧跟他后面没刹住车便又撞上了他的车。虽然车头都被撞歪了,但是人倒没有什么事。这是尤老师从后面缓缓地驶来,停下了车关心地问了句:“怎么啦?没事吧?”“没事是他的车撞到了路障,我又撞到了他。”老师笑了笑,又问了我几个“住在哪”之类的问题。虽然只是几句简单的寒暄,但我依然感受到老师的和蔼可亲以及对我的关心,这让我全身暖洋洋的,寒冷也被这股暖流瞬间融化了。6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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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我好奇的打量着这个小女孩。只见她穿着粉色T??溃?W斜炒?悖?缘没钇么蠓健K?蟠蟮难劬?錾梁錾恋模?桓雎砦脖杷孀潘?碜佑薪谧嗟幕味?拧U媸歉隹砂?男」媚锇。∥也唤?底愿刑尽她见我定定的看着她,就笑着说:“你一定就是洲莹,是吧?”我疑惑地点点头,问:“你是谁呀?”小女孩还是笑着,有点害羞地低下了头,似乎在等待我猜出她是谁。我绞尽脑汁也想不起在哪儿见过这个小女孩。这时小女孩的妈妈在一旁插话:“你们是幼儿园同学呀!”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阿姨,她们已经吃完饭要离开了。我和小女孩匆匆道了声再见。在回家的路上,我在脑海里搜索着小女孩的名字,妈妈也在一旁帮忙,可惜一无所获。妈妈说:“我好像有点记忆了,她可能是你幼儿园最好的那个小伙伴,幼儿园毕业后,她妈妈说送她去外国语学校上小学。应该是那个孩子!可惜我也不记得她叫什么名字••••••”这时,一阵清风拂过我的耳际,我不禁有些感慨:时间真是一个无情的怪物,它像这风儿一样,带走了多少美好的记忆啊!4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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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每当订书时,我总会提起笔来,在《我爱写作文》的方框里郑重地打上一个“√”。这是为什么呢?原因说来话长。三年级下学期的时候,老师下发了一张订书单。我高兴极了,赶紧用铅笔填好了我想要的书。正当我想填写所需金额时,我看见了《我爱写作文》这本杂志。当时,我想,学生怎么可能爱上写作文呢?于是,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将信将疑地在《我爱写作文》的方框里打上一个“√”。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度过了无聊的假期。到了发杂志的那一天,我领到了《我爱写作文》,它那美丽的封面深深的吸引着我。我满怀憧憬地打开它,翻到目录,“首席小评委”“不笑才怪”“锦绣文章”“幻想故事豆”等许许多多生动有趣的栏目名,就像磁铁一样牢牢的吸住我的眼睛。我一页一页地往后翻,读着“锦绣文章”中作家们写的文章,我不禁拍案叫好;再看看其他同学的作文,他们写的作文简直是万里挑一;还有“不笑才怪”,每次看我都会笑得肚子疼。自从看了《我爱写作文》之后,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许多。现在,我真的爱上写作文了。它就像一位作家,每当我写作文时,它总会为我提供许多好词好句。希望有更多的人订阅《我爱写作文》,爱上写作文!4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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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看到那个推车的大学生,我突然想到几年前那个时髦的女人。那年冬天,我走向十分熟悉的家,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身着狐皮大衣,打扮的很漂亮时尚的女人。人们纷纷停下脚步,我要是有她的一半漂亮就好了,那个女人骄傲地迈着模特的一字步,好像她脚下的路不是马路而是T台,行人变成了观众为她喝彩。突然,人们的注意力专利了她而转向了一片嘈杂声,她一定很奇怪为什么她热衷的的观众离开了?于是走向那条路的始端。“你看第多滑,东西都掉了!”“是呀,是呀,不知那老人如何。”听着人们东一句,西一句的话,站在大人身后的什么都看不见的我听明白了,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捡费品的老人推着车,脚下一滑,人摔了,车也翻了,老人站不起来了。我钻进了人群中看到那个穿狐狸皮大衣的女人,她站在第一排,我站在她的身边,人们的目光时而落在老人身上,时而又点在那女人身上,那女人仿佛在和受伤的老人争人气,她脸上带着嘲笑,嘴里嘟囔着:“真是头猪!给我丢脸!”再看那老人用一种似乎是祈求又说不清的眼神看着那女人。我看不透也猜不透,听不明白那女人和老人什么关系。难道那老人是女人的父亲……这时,老人的呻吟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几个人站出来扶起老人,把车翻过来,我也忙跑上前捡起散落的纸盒和费报纸,搀着老人坐在车上,那几个人推着车要送老人走。最先站出来的人嚷道:“你小的时候还是班干部,我们一点一点看着你长大,可你现在为了时尚漂亮放弃了学业!你看你父亲为了你的下一个愿望……”老人艰难的摆了摆手,示意他别再说下去了。她扔下狐皮大衣追了上去,推着车走远了,那件狐皮大衣没有一个人碰,仿佛它是一件赃物,失去了美丽的光泽……6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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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阳光正好,我偶有闲心,去楼下散散步。独自一人走在草坪中间的鹅卵石小道上,无意中发现绿地毯上多了几点别样的颜色,那是雪一样的白,我定睛一看,惊喜地发现原来是一些蒲公英。停下闲逛的脚步,俯下身子,静静地注视着这些蒲公英,心中有些莫名的激动,也许是因为很少见过吧,一时间怎么看都觉得十分新奇,嫩绿而又细小的花茎上顶着一团纯白的毛绒,那白简直就像是没有杂质一般,洁净无瑕。如此头重脚轻的模样,暂且起个名字叫做“大头娃娃”好了,念起来像个出生的孩子,感觉清新、可爱。即使在无风的日子里,“大头娃娃”也可以摇晃着自己的大脑袋,在草地上一左一右地律动着,显眼而又不违和,论谁看了都心旷神怡。我折了一只在手上把玩,爱不释手。恰在这时,身边扬起了一阵清风,梦幻一样,代表希望的种子就这么在我的手中放飞了。蒲公英小巧的身子乘着轻风浮了起来,在蔚蓝晴空的背景中,仿佛一张张白帆,遨游在波浪之中。风一吹就四散开来,各自飘向远方。那一朵朵雪花,一片片鹅绒,在阳光下闪耀着希望的色彩,我不禁陶醉于其中,身心也随之飞翔。然而,唯独这一颗种子格格不入,它还是依附在根茎上面,管他清风吹拂,我仍依旧不动,似乎天生就要与根茎共存亡。他这是在依恋“母亲”的怀抱么?我想是的,这颗种子过度依赖着给它输送养分的根茎了,以至于他放弃了成长的权利而选择继续当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它忘了自己也应该成为一个培育希望的存在,这样的结果不难想象,它只能永远困在那一块根茎间,与之一起衰败,腐烂……人生也不正如这一粒蒲公英种子么?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是一粒种子,只能被抚养,而时间就是那阵清风,如果我们不能借势勇敢地放飞自己,那么就只能故步自封,就如那一粒种子一样。是放飞,还是放弃?一字之差,却引导着两条不同的道路。若我们能勇敢地放飞自己,或许飘荡的旅程中你会遭遇风雨的阻挠,但也同时可以见到更灿烂的阳光。过度的依赖,贪图一时的享乐,终究只会是自己沉沦。我渐渐直起腰来,继续闲逛着,但心中却暗自感谢这一场生命的礼遇,或许它们只是一群平凡的蒲公英,但是对于我,它们已有了更独特的意义,至少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一份洁白,提醒着我要勇于放飞自己。几日后,再一次回到了那条小路上,也再一次为那些蒲公英“折腰”,但我没有再去折断它,只是轻轻地,轻轻地,对着白绒……指导老师:陈涛9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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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红日已落在海平面之上,却仍竭力释放光芒,将卷云晕染成绚烂的红霞,光芒映在水面上,带走细碎的光点。黑白相间的海鸥盘旋在高空低低鸣叫,妄图从满载的渔船上衔去一条鱼,又畏于渔夫的船桨而只能远远窥伺。我漫步于海滩上,在一天的劳作后,日暮之景洗涤了精神上的疲劳,呆呆驻足望这美景。但这美景的一角突兀插入了奇形的影,我向那边看去。狰狞而突出的鱼骨伏在地上,空洞洞的眼窝直视夕阳,它惨白又落魄,毫无生息。在它一旁,是一位老人,他怔怔望着鱼骨,脸部线条沉默而坚毅。我愕然看这骨架,是怎样的人钓上来这样的鱼呢?是这位老人吗?我走近老人,大声向他问道:“老人家,您这条大鱼,是您钓上来的么?”他身形一顿,佝偻的背直了起来。他本坐在地上,此刻哆哆嗦嗦地以手撑地,想站起来,却脚下一滑,身不受控制地向前摔去。他急以双手撑地,脖上青筋暴起,咬着牙,以干瘪的腿支撑身子,终于站起来。他眉宇间尚带着一份低落,却很快掩饰过去,他的手仿佛用力过猛,不断抖动着。眉头舒展开来,嘴角也微微上扬,却最终抿成一条线,道:“是啊,只可惜被鲨鱼分吃了,不过那鲨鱼也没讨得了好。”这鱼,这狰然而巨大的鱼,竟真是这位瘦弱的老人钓上来的?这可是我都从未有过的战绩!我不禁问道:“您叫?”“圣地亚哥,”老人平静回答,“并不是什么有名人物。”“圣地亚哥?是那位掰手腕从无败绩的圣地亚哥?”我讶然出声,打量眼前这衰弱的老人。“那是我,”他显出一抹自豪,将目光移向鱼骨架,又直直注视我的眼睛,他一挑眉,“小伙子,你不信?那要不要来比试一下?”我自是乐意,握上老人犹不断颤抖,布满褶皱的手。这手显得如此苍老,似乎一折便会断掉似的,我几乎笃定了我赢的结果。比试开始了,老人浑浊的眼蓦然锐利起来,他死死盯着我,嘴角尚带着一丝笑意,就好像狮子在漫不经心地逗弄猎物。他看似无力的手在一瞬间充满力量,扼住我的手,让我动弹不得。这样一个老人,这样衰老的身躯里竟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我输了。老人仿佛松了口气,伸出抖动的手,揩了揩汗,咧开嘴笑了起来。我们一同坐在海滩边,看夕阳西下。那鱼骨被愈发昏沉的暮光照着,却愈发白亮耀眼,仿佛随时可能醒来,再翔于海底。老人起身了,我要扶他,却被他温和又坚定地制止。他一步一步背着暮光与鱼骨向小屋走去,一旁系着的破旧小船漾出水波,将他在沙上的清晰脚印于顷刻间冲刷干净,只余他对我告别的声音:“小伙子,再见,早些回家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说不定我们会在海上相遇。”夕阳、鱼骨、老人。这场景深深映刻在我脑海中。这就是我与圣地亚哥的偶然相遇,我庆幸与他偶遇,我遇到的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一副永不服输的傲骨!10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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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冬天来了,虽然室外的阳光格外晴朗,但云层中依旧夹着深不可测的冰冷。我拿着一份惨不忍睹的成绩单,漫无目的的走在路上。回到家,我蜷缩于墙角,咬着手指头,“这是第12次了,努力的结果就是这样吗?”我不禁向自己发问,喉咙却在哽咽,到嘴边的咸涩和疼痛,让我感到越发的无助。深夜来了,我依就坐在那里,这时,远方的一处光亮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么晚了,会有谁啊?我顺着光路站起硬硬的身子,彳亍过去。门没有完全关,我想这应该是我们的新邻居吧,听说他会在这住一段时间。我敲敲门:“科波菲尔先生?”他抬起头,就在我们目光相遇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眼眶中的疲倦,以及一些藏在里面不可名状的东西。我的目光又集中在了他的桌子上,全部都是稿纸。“这么晚了,不休息吗?”我很奇怪。“在写自己的故事,这是我从小的梦想。”他请我坐下来,给我倒了杯热水。“梦想……那你能实现吗?”我不禁有些触动又有点紧张。“其实我这些年经历了这么多事,会有想到也许实现不了,比如我必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来报答我的姨妈,又比如前一段时间为的表妹失踪了,姨妈和米考伯都陷入债务危机。现实问题实在太多了。不过有的时候回想小时候,我可以那么勇敢甚至咬破了继父的手不惜与他闹翻,又那么天真的相信一切,这不都是因为有一个喜欢写作的梦想吧。”我听了有些感伤,我在学习上也有很多困难,我偶想过放弃,可是每每想到当初自己的热情与壮志,我就有想坚持,可是没想到,打击一次比一次沉重。“其实我这也许是在自我调节吧,我的夫人上个月病逝了……”他声音有些沉重,我也跟着抑郁到了冰点,“在我印象里,依旧是那个二十岁最美丽的模样。所以我想出来走走,看看没见过的风景,再试着捡起我旧时的梦想,”他对我轻松地笑了笑,看着窗外的寒冬,“毕竟,春天总会到来,有些事,不能阻挡我前进的步伐。”我再次与他的瞳孔相遇上,在他有些疲倦的眼神背后,有一种成熟,一种信仰,有一种坚定。这次的偶遇让我渐渐明白,打击,受挫在梦想的道路上在常见不过,我应该学习一种乐观,不放弃的心态,把握好自己的节奏,继续追逐我的梦想。“很开心遇见你”我豁然开朗,笑着对他说。春林初生,春水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与你相遇!8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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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内蒙古的天空是那样的蓝,像是蓝纸剪成一般,没有一丝云。草地上的蒙古包和羊群却是洁白的,好像是天上的云飘下来落在草原。我欣赏着这画册上的美景,一个声音突然飘进耳朵:“曾经我插队的额仑草原,比这里还美,美出好几倍呢。”我猛地转头,确实,后面有个青年,“陈阵?《狼图腾》里的陈阵?”我惊讶地站起身来。“没错,就是我,”他耸耸肩,“你看这片草原,只有羊群,你根本看不见天鹅、旱獭、黄羊和百灵鸟。”我仔细的回想了一会儿,还真的一个都没看到。书中所写的额仑草原水草丰美,高高的天空上有草原鹰在盘旋,夜晚听得见凄凉、悠长的狼嚎声。书中的草原,是个“连瞎子老人都能看到它的美”的地方,可那片草原早已严重沙化了,我不禁感到惋惜。陈阵还告诉我说:“那里的蒙古老人,都说草原环境是大命,人、动物都是小命。如果大命没有了,小命全都会没命,”他停顿了一下,“可是我插队的年代是‘文革,’那是个疯狂的十年浩劫,草原上来了好多民工,他们肆无忌惮的打旱獭,打狼,这样只有一个后果——本来美丽的草原被弄得面目全非。”风吹拂着草地,发出沙沙的,好听的声音。我轻轻叹了口气:“人不应该去肆意干涉生态平衡,我们和自然界本就是平等的,可是直到大片草原沙化,人们才知道保护它。”“现在你看见的草原没有‘魂’了。它太安静了。没有鸟鸣,没有狼……草原那里谈得上有‘魂’呢。”陈阵说完这句话起身离开,往草原深处去了。眼前的草原就是幅画卷它多漂亮,可惜仅仅是张静态的、没有活力的画卷。我想寻到百灵鸟的歌声或者灰鹤的舞蹈,但它们早就成了保护动物,很难见到了。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珍惜我们的自然吧,现在的我们不希望看见《狼图腾》的结尾:“连那个小狼故洞也被黄沙埋没。”7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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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我看见一个目光呆滞,汗水浸透了白褂的劳动者;我看见一个毫无知觉麻木如蝼蚁的堕落男儿;我看见一个大动乱大乱世中的牺牲品,我看见他被生活压的喘不动气来,直到渐渐失去了活着的意义。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便道上尘土飞起多高,与天上的灰气联接起来,结成一片毒恶的灰沙阵。睁开眼被这明晃晃的白光打得一个措手不及,巷子的尽头一个黄包车夫直冲冲的向我奔来,来不及反应的我被撞了一个人仰车翻。车夫原本无丝毫波澜呆木的眼睛突然睁大,急切切的追向在空中还打着转的车轮。他的脸是那么的结实硬棒,肩膀瘦弱面色发黄,直挺挺的立在我面前。我不自觉的喊了一声:“祥子。”他伦开袖子抹了抹头上的汗,踢了一脚车子便对我破头大骂,唾沫横飞:“走路干吗要挡着我?你不知道我是谁?车子坏了还怎么拉人?”他一边说一边摇晃着我的肩膀,眼睛瞪的可圆“这时候当一个怂鬼了,赶快把银子赔给我…。”这明晃的晴日突然被阴雨云团遮盖,黄沙漫起,一时间街上静悄悄的。他突然松开了手,两眼直愣愣的盯着地面,舌头不自然的添了一下干渴的嘴唇,轻飘飘的念叨“不行,不行…。车钱没有还完…。今天的活还没接满………先生又要数落我……”他又自嘲的摇了摇头“哈,不还又怎么样呢,看我不把他打死”他又如行尸走肉般走回了车旁,用足了力气拿起车子,又仔细吹了吹坐上的灰,又把把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好似什么事也没发生。一颠一颤的踩在着热的发烫的火地上。他渐行渐远的背影,让束手无策的我恍然间想到那个刚入行什么都怕的祥子,他怕自己对客人主子们的态度不好,怕人和车产的大爷为难她,他强忍着,他恭敬着。他顺从这里的一切。而现在的他,变的暴怒,变得蛮不讲理,宛如一个傀儡,任人操作。满地黄沙卷起的尘土迷进了我的眼里,一滴眼泪不自觉的落下,延伸到远方,这偌大的世界里,留下我一人的叹息。可是再睁眼只听泪水落入酒碗里的声音,在这时空的错乱中,又把我切入到马老板的酒厂中。箱子和其他车夫在酒馆里肆意的喝酒,赌钱,谈论哪家的姑娘俊俏,明天又去谁家闹事。祥子喝的眼睛通红,他摇摇晃晃的拿着酒壶打着饱嗝大摇大摆的走出去,嘴里哼唧着听不清的胡话。偌大酒馆中充盈着野蛮人的笑声和说话声。待我追出去的时候,祥子躺在梨花树下抱着酒壶,嘴里不断翕动。此刻明月当空,蝉声在街里回荡,微风轻轻吹起,多么希望时光永远的停在这一刻,等他醒来时已是地老天荒,从头再来。9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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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爸爸既被我抱怨又令我尊敬,他每天都忙忙碌碌的,有时甚至好几个星期都见不上面。虽然我能理解做公安很辛苦,但总觉得爸爸几乎把整颗心都给了公安局,这似乎有点不公平。好不容易等到了爸爸的假期,于是跟爸爸外出旅游。我很高兴,因为这仅是第二次我和爸爸的旅游。第二天的旅游中,爸爸告诉我外出最主要是吃的卫生。于是午饭就在一家店铺较清洁的餐馆里吃。人很多,两位店主真是忙得不亦乐乎。饭后结帐时,一位店主突然叫了一声:“刘队长,怎么是您呀!”我好纳闷他怎么认识我爸爸,爸爸似乎也有些诧异……“你,你是小六子。”“对,不过那是我的外号。我叫王小军,六年前被您送进牢房的那个。”我一听,糟糕!被爸爸送进大牢的,那可怎么办,万一是报仇的……我都不敢接着往下想。看着这一脸的“皮笑肉不笑”,我竟出了身冷汗,连忙碰了碰爸爸。爸爸似乎明白我的意思,却又不理我,竟还和那个叫什么王小军的谈了起来。“现在生活还好吧?”“挺好的,刘队长,我还真要谢谢你。”这个王小军还真有意思,爸爸送他进牢房还谢谢爸爸。我那颗悬着的心重新放了下来。“刘队长,当初要不是您告诉我法律常识,让我接受法律制裁,我现在还不知在哪逃亡呢?”他说着似乎有点激动,最重要的是我对爸爸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不再只是缉拿犯人。“你出来以后有没有回家呢?”“有,起初我逃跑时家里的人都看不起我,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不过,我出来以后,家里的人不但不嫌弃我,还给我钱做小买卖。您瞧,这家餐馆就是我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真的不错。现在你生活上还有什么困难吗?”“困难不算,就是缺文化少知识。不过我现在正在读夜校,就快毕业了。”听着这番话,我心里也波动起来了。王叔叔这么大的人还在学知识,我正是学习的年龄,难道不应该加倍努力吗?刘队长,当初您教导我的真是太对了。我现在正努力活出生命的质量来。”“你现在不已经活出生命的质量来了吗,看你这样,我真高兴呀!”几天的旅游很快结束了。此时此刻,王叔叔的话语已经完全融入那份我体会出的爸爸的爱里,化做八月桂花香,给人以那份清新得沁人肺腑的感觉,让我感触到作为一个中学生同样也要不懈地活出生命的质量来。8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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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前两天,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发现了一个小黑点,在前面人行道上左右移动。这是什么呢?我很好奇,于是俯下身子仔细一看——噢,原来是一只蚂蚁。这只蚂蚁,个头不大,估计应该是只蚂蚁姑娘。它漆黑的三角形头上顶着弯折的触角,像是顶着两根天线,纤细的身体明显和脑袋不成比例,身体两侧的六只脚有条不紊地忙碌着,拖着肥大的屁股,灵巧地东钻西蹿,像是四下里在寻找着什么似的。蚂蚁姑娘为什么会在这里跑来跑去呢?我心里疑惑,于是定睛仔细察看。只见蚂蚁姑娘左顾右盼,向前面急速爬一段路,又停下来四下张望一阵,似乎在确认什么,稍顷,又加快脚步向前爬去。原来,蚂蚁姑娘发现了一块饼干屑!它一定是在担心,担心自己前脚刚走,后脚就被其他蚂蚁抢去了。片刻功夫,墙角角落处,蚂蚁姑娘带领着另外两只蚂蚁从龟裂的土壤缝里钻了出来,迈着急匆匆的步子,向饼干屑的方向奔来,一刻不停。赶到了饼干屑的边上,蚂蚁姑娘冲到饼干屑的边沿,从缝隙里钻了进去,被它召唤来的帮手们也依样画葫芦,都钻进了饼干屑下面。它们这是想把饼干屑背回去吗?只见它们拼尽力气,力图站起身来,然而饼干屑依旧静静躺在那里,纹丝不动。怎么办呢?经过一番努力,蚂蚁姑娘发现,仅凭自己和两个帮手,似乎无法挪动这块饼干屑。它爬到这两只蚂蚁跟前,触角碰了碰它们,仿佛是在商量对策。然后,两只蚂蚁向着来时的方向快速地奔去。大约过了两分钟,只见,两只蚂蚁在前面指挥着,后面跟着十几只个头明显较大的蚂蚁,它们正向着饼干屑的方向快速赶来。来到饼干屑旁边,还是像刚才那样,五只块头比较大的蚂蚁钻进了饼干屑的下面,只见饼干屑动了一下,又砸了下去。其它蚂蚁见状,也顾不了许多,全都钻到饼干屑的下面去。终于,饼干屑被这支蚂蚁小队抬了起来。蚂蚁姑娘走在前面,挥舞触角,好像在为同伴们打气,又像是在给他们指路,穿过斑驳的树影,朝着蚁巢方向爬去。看到眼前的这场“偶遇”,我的内心震了一下,俗话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只要团结一致,再大的困难也是能够解决的。8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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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作家丁立梅说过:“人生还有多少这样的偶遇?在时间无限的荒野里,我们都是跋涉的旅人,却因这偶然的相遇和眷顾,布下温暖的种子。”是啊,偶遇让人生变得丰盈,我也在突然撞见中找寻着惊喜。凉爽的傍晚,到了饭点,小区后边小吃街的各个饭馆已是人山人海。我顺着这条街寻找有空位的饭馆,偶然撞见一家从未看到过的店面,或许它是刚刚开业不久,或许它因为生意不好太过冷清,而让我不曾注意到。现在是饭点,这家店却几乎无人问津,周围热闹的氛围将它衬托得格外冷清。我推门进去,一声“欢迎光临”传来,我瞧见了一位中年男子,身体肥胖,皮肤黝黑,他的脸上写满了岁月的痕迹,没有一根头发显然已经秃了顶,但脸上丝毫没有因为生意太差的焦躁而全是一派平和。“你吃点什么,小同学?”男子的声音中气十足。“牛杂面我最拿手,要不来一碗?”正当我迟疑不定时,他又给我指了指墙上的菜单,示意我可以自己挑选。“好的”,我忙应答。“好咧,一会就好。”很快面上来了,我边吃边打量着小店,饭店内除了两三位顾客只有他一个人,收银员是他,服务员是他,厨师也是他。他一个人扛下了开店的一切负担,自己一个人忙里忙外,不知道为什么不请几个人帮忙。从厨房出来的他满头是汗,但嘴角依旧挂着笑容,举手投足间充满着乐观积极的态度。生活或许让他受尽苦难,他却守着一颗乐观的心,让乐趣常在,把日子过得井然有序。也是这样的偶遇,在西安城墙的门洞下,那里有许多可怜巴巴的乞丐。当然,给我带来温暖的是乞丐旁的一位音乐人。他显然是四处流浪的,衣服虽然洗过但看得出来已经非常破旧了,他弹着吉他唱着歌,失去双腿依靠假肢的他却没有失去理想。“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他就这样旁若无人地唱着,好像已经进入了自己的世界,他唱得是那么的动情,那么的声嘶力竭。他用歌唱出自己的信仰,唱出自己的希望,唱出每一个人心里的梦。或许生活让他的身体受到摧残,但他却拥有完好无损的思想,意志不亡,因为有理想在!每一次偶遇都布下一粒温暖的种子。日后,于某一时刻,不经意地想起那些温暖的种子,早已在记忆深处,生根发芽,抽枝长叶,人生因此变得丰盈。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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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校草就是校草,刚跑到学校操场就引来了一大堆女生。轩赶紧拉着静雯用最快速度跑向一个角落(轩总是被人追,所以练出了速度。但他很少用这种速度。虽然静雯也是长跑健将,但她除了在学校的运动会,她是不会那样跑的)。轩看见后边没人了,便让静雯停下来。他们都喘着气。突然,下起了小雪(这是第二个冬天)。轩看见雪不大,便没回去的意思。静雯根本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急着回去。轩看见静雯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轩告诉静雯,不用担心,他知道回去的路。静雯才放下了心。静雯看见轩笑了,原来轩冷漠的外表还有那阳光灿烂的笑容,很像雨萧,好温馨啊(其实静雯还是很思念雨萧的)。静雯看着,不由得也笑了。在白雪的衬托下,静雯变得更加美丽了。轩被静雯的美丽愣住了(因为静雯的性格变化多端,有时开朗,有时冷漠,让人怎么也弄不明白她的性格,真正的她),这让他想到了律听到一些同学的那句话“谁也不知道司徒企业的千金司徒静雯的真面目。”静雯那笑容照进轩的心,轩感到自己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轩发现静雯跟其他女生不一样,不是花痴,觉得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雪越下越大,轩拉起静雯的手直往教室跑。刚到教室门口,预备钟就响了。枫直埋怨轩,说他下课没跟他在一起,轩给他道了歉,就回到自己的座位。第二天,老师宣布,学校开展运动会,每班派出两名选手,一名男生一名女生。老师问:“男生这边派出哪位啊?”枫首先站起来:“我们男生推荐轩。他跑步可厉害了。”老师同意了。“女生这边呢?”老师把头转向静雯她们女生这边。女生那边都说推荐静雯。她以前曾参加过学校的运动会。跑得很快。老师点点头,表示同意。运动会是在下周一下午举行。一个星期过得真慢。轩在这一个星期里都没跟静雯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写)。到了星期一下午,运动会开始了。这场运动会会发生什么事呢?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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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只见律走过来,问:“你们是谁?为什么来这里?”静雯不在乎地回答:“这里是我发现的小公园。应该是我问你们。你们是谁?为什么来这里?”律带着蔑视地说:“好笑。连我们是谁都不知道。还有,这里好象不是你发现的吧。我们三个从小就在这里了。”静雯耸了耸肩,表示他无药可救。律看了,火冒三丈。枫走来,看见静雯和莹明,好像认识她们又好象不认识。他好象想起来了:“哦!你就是司徒企业的千金司徒静雯和她的朋友上官莹明。”“总算是知道我们了。真笨。倒现在才想起来。”莹明话中带着轻蔑的语气。律和枫听了这句话都很生气。只有一个人还冷静着。他就是静雯她们学校的校草——轩。他不愧为校草,遇事冷静,从不鲁莽行事。静雯呆呆地望着他,觉得他很有气势。“律、枫,我们走吧。到了别人的地盘就得乖乖走开。“莹明突然跑上前去要轩的签名。过了一会儿,莹明沮丧地回来,显然是拿不到。听她们学校的女生说,轩是惜字如金,才没那么容易拿到他的签名。轩向静雯走来,塞给静雯一张纸,走了。等静雯反映过来,轩已经走了。静雯打开那张纸,上面是他的签名。莹明看了,好羡慕地说:“静雯,你好幸运啊。能得到他的签名。能不能给我啊。”我无所谓,就给了莹明。暑假很快就过了。静雯和莹明来到学校。她们看到了雨萧。静雯向他打招呼,他理都不理。接着看见他妈妈。静雯问他妈妈,才知道,雨萧在暑假时发生了车祸,失去记忆了。静雯安慰了雨萧的妈妈,就走去教室。静雯和莹明也是同一个班。她们来到高二(8)班的教室,一个个陌生的同学,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个个陌生的老师。突然,静雯看到一个人。他是轩。毕竟是校草,旁边有许多女生围着他。他旁边的位置是空的。显然那些女生是要坐在他旁边,被他拒绝了。尽管有老师在,老师似乎是不理她们。老师看见静雯和莹明,又看到轩旁边的座位。叫同学们安静有下,让静雯坐在轩旁边,莹明坐在轩前面的枫旁边。轩和静雯都很惊奇,但很快就反映过来。沉默了很久,轩才开口:“你好。我是轩。”静雯看到轩开口了,也就开口:“你好,我是司徒静雯。”许多女生都很羡慕司徒静雯,总向她投去羡慕的目光,看得她身体痒痒的。轩把静雯拉出教室,跑到一个角落……【待续】800字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