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
写作,在我的印象中是最美好的,我喜欢写作。虽然,我的作文写的不是那么特别的好,但是我认为写作是语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了。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写作时,世界才是安静的,大家才会让你默默地思考,你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打扰。
记得有一次,我心情很糟糕,回到家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火。我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写作。老师不是说过吗,写作可以发表自己的感受又可以不让人知道。对,写作!说写就写,我立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在作文纸上写了起来,把我的一切怨恨都发泄在纸上了。虽然那张纸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的心情好了许多。似乎那张纸会把我的一半怒火带进了垃圾桶,让我心情好许多。
自从那次以后,我就迷恋上了这种方式,这样,既可以减少喧闹,又可以发泄情感,真是一举两得啊!每次我在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舒服时,我总会拿出纸和笔,狠狠地在纸上写下自己的想法;每次成绩考不好时,我总会在日记上写下“下次一定要努力,不会再考成这样”……
写作既可以帮助我们发泄痛苦,又可以让我们把快乐讲出来。
我和同学之间原本不和的关系现在又渐渐的好了起来,我会把它告诉我的日记本,它仿佛会把快乐传递;我这次考了一个好成绩,我也可以说出来,分享快乐……
所有的纸像是一个会聆听你痛苦与快乐的人,它不会说任何一句怨言,而写作,就是控制纸,讲出痛苦,分享快乐的最好指挥师。
你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会通过而讲述,发泄,我爱写作,我爱有这种方式讲述。
写作,我的最爱!
太仓市实验中学初一
居雯尔
发生在星期日的一件趣事
发生在星期日的一件趣事
在我5岁的时候。有一天,妈妈带我到水果店买水果,看到那红得可爱的樱桃,我便吵着妈妈买给我吃。回到家,妈妈把樱桃洗干净。只见一颗颗樱桃晶莹透亮,别说吃了,就算是看也让人流口水了。我拿起一颗樱桃放进嘴里,轻轻一咬,那鲜甜的果汁流入口中,好吃极了!我一口气把它全部给消灭掉,可我还想吃,于是我吵着妈妈买给我。妈妈被我吵得烦死了,只好对我说:“好吧,等过几天在买给你吧。”
第二天从幼儿园回到家,我看见在厨房里有一袋“樱桃”,这“樱桃”红红的,圆溜溜的,一颗颗玲珑剔透,我心想:外婆也真是的,买了好东西也不拿出来吃,还把它藏在厨房里。过了一会儿,外婆正好到阳台上晾衣服,我忍不住来到厨房偷偷地拿了几颗“樱桃”,放在水龙头下洗干净。放入嘴里,一咬,顿时,辣椒汁溅满一口,辣得我直吐舌头,哇哇大哭。外婆闻声赶来,连忙问我:“怎么了?”我被辣得说不出话,只好把手中剩余的几颗辣椒给她看,心里挺困惑的,怎么昨天的樱桃是甜甜的,今天却是辣的呢。外婆一看,大叫起来:“哎哟!我的小祖宗呀,你这只小馋猫,你怎么连辣椒也吃呀。”说完,外婆连忙把我嘴里的辣椒子去掉,然后给我喝热开水,哪里知道,热开水越喝越辣。我被辣得受不了,直跺脚。外婆连忙跑到楼下买冷饮,好让我的舌头好受一点。虽然喝了冷饮,但是嘴里总有一股辣丝丝的余味。我坐在门口,像小狗一样把舌头伸出来,让凉风吹呀吹呀。我终于知道我吃的不是樱桃而是辣椒。
这时妈妈正巧下班回来,看到我这副狼狈样。就连忙问外婆我发生了什么事,经过外婆一说,她在一旁哈哈大笑,差一点把眼泪都给笑出来了。
这件是虽然过去了几年了,可当我看到辣椒,总会不由自主想起这件幼稚的事,使我哭笑不得。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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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我的最爱作者:刘承志章贡区大公路二校三(3)班指导老师:许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不用说你们也知道,当然是二十一世纪初被人们广泛使用的电脑咯。我把电脑当作我的最爱是因为电脑既可以让我们学到知识,还可以娱乐,一举两得。当我遇到难题时,就可以在这个“知识宝库里”一探究竟了。我把电脑当作我的最爱还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我把它打开,搜索我遇到的一个难题,一不留神,我打错了一个字,但我没发现,搜索完一看,发现没有我想要的答案,我再仔细一看,发现我把巧算的“巧”字打成了“改”字。然后,我把字改正过来,终于搜索到了想要的答案。我每天早上、晚上都跟着电脑读英语。它就像一个老师,帮助我更好地学英语。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它成了我学习的好伙伴。没事时,我还经常上网浏览新闻。温州动车事故、日本福岛大地震等,我都在第一时间浏览到了。电脑既帮我增长知识,又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喜欢它!400字 三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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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我喜欢很多水果,有红彤彤的苹果、小巧的香梨、凉爽可口的西瓜,可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葡萄了。葡萄如果你把它放在阳光下,它会变得晶莹剔透!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变成紫色、青色、红色。一串串小葡萄从小逐渐变成大葡萄串,葡萄的颜色田绿色变成暗黑色,长得又大又圆,晶莹剔透,像玛瑙似的。冬天快到了,一阵寒风把葡萄树的黄叶子一片片地从树上吹了下来,黄叶子像一只只黄色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随风飘动。看这葡萄,让我垂涎欲滴。200字 小学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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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有些记忆不属于我,却给了我。有些感觉这么近却又那么远。心中早已装满了你的美貌,记得第一眼你是那样迷人,我就是被你迷到了,这使我不得不对你一见钟情。 时间流逝,与你越来越近了,但我是那么害羞,没能与你跳入爱河!我想这是世上最可惜的事了。不知不觉,我看清了你许多,原来你和我一样,一样喜欢性感的红嘴唇,这感觉让我涌进了激流之中,一直漂到了你怀里。时常我都会偷偷地看看你,看看你有没有也在偷偷地看看我,原来是有的啊!而这又让我害羞起来了,心跳加速快到像装了520个加速器一样,我整个人都给了你,整个人完全被你控制了,也完完全全地融合在一起,我们的血液也开始流在一起了,一起流向我们的小心脏,就像一个家注满了新鲜血液,让这个家到处洋溢着生命的气息。望着你就是一种天堂般的享受,犹如仙女般被我欣赏着,接着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偷笑起来,心里更是被灌满了蜂蜜般一样sweet,这样幸福的感受便会让我风骚起来,风骚到忘记了我的容颜,只知道世界上只有你和我的存在。被你触及到我双手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你的双手就是我一直以来寻找的那一双手,这双手既矫小又温暖,仔细一摸,就像贴在我内心一样,令我难以自拔,甚至到了不能自拔,真希望这辈孑都定格在这个画面啊!还有更亲密的画面等着我,在你弯腰府身那一瞬间,便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便是我想死的时候,你那长长而又乌卒卒再又亮泽且又漂柔的美发散发出嗅人的芳香,我的鼻子嗅着这世上最迷魂的香味,我感受到了你的妩媚,我自恋了起来,内心小小的骄傲跳越起来,默默地想这应该是你诱惑我而做的壮举。我不敢再看你一眼,因为你太美了,我怕我经受不住神魂颠倒的桃色诱惑,就像赤裸裸地给了你我的所有所有……最能击碎我的心脏的是你一个销魂的声音,你的高跟鞋的脚步声会带入我进入心乱如麻的状态,如同喝醉之后摇摇滚滚来到你面前,坏坏地对你说到:‘’你是在引我的耳朵犯罪吗?‘’从此之后,你极具吸引力的高跟鞋的脚步声成了我深夜最熟悉的牵挂,每分每秒都徘徊在我耳朵旁,像是在提醒我不能不爱你。在你走过我身旁,我都会有一个为你养成的习惯,就是贪心地偷窥一下你的样子,这样我才会满足,心灵也才觉舒服。为了能制造擦肩而过的情境,我总是勇敢地叹服自己,让自己不由自主地向你靠,向你的眼睛投送一丝微笑,那怕只有那么一丁点就够了。爱上你之后的日子,我就连呼吸都不能完成,生怕会把你那一份吸完,所以我把我俩的空气分成了5201314份,平均下来,我和你刚好能呼到老吸到老,一起呼吸这充满浪漫的感情色彩的味道。为了能忘我地得到你的爱,每天夜慕降临,我尝试着想像我抱着你的腰进睡时,你的样子会有多幸福,多甜蜜。顺着这温馨的幻想,我悄悄地进了梦境,羞涩的我依旧是那么羞涩,看你也要用尽这一生的力气和心机,但我看着你,我就心甘命抵了,我就发觉自己得到上天的眷顾,觉得自己活在幸运女神的光环下,这是多么令我陶醉的事啊!我也开始觉得这世上再也没人比我幸运了。看不见你,心情就产生若有所失的感觉,这种感觉渐远渐近,弄得我心里痒痒的,我就对自己说:我应该去爱你呀,也应该去抱得你的芳心啊,因为我不想失去你。在你身上流露出一种令我难以抗拒的气质,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没有一处不是让我动魄惊心、痴痴迷迷的,我再也沒法让自己从你给的仙境抽离出来,假若某年某天某地,给我遇上你,我会抛开所有一切,不惜一切抓紧你,从此不再离我而去,让你感受一下被我爱被我疼的幸福滋味,而如果你若有了身边的那一半,我当然会坦然面对,即使我是多么地不情愿不愿意,我都会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与此同时,我不会因为得不到你而去妒忌你,去憎恨你,反之我会开开心心地去祝福你,祝福我最爱的你,因为我深知爱一个人不是占据她的所有,爱一个人应该使她感受到爱的酸甜苦辣,使她感受到爱她那个人带给她的温暖,使她有安全感和满足感,使她满脸都是心有所属的笑容。即便这对我多残忍,多不公平,即便我再怎么忍也忍不住地落泪,即便我有多么不心甘情愿,我都会从容地看过去,这让我也很难得了,因为这一世我遇见了你,并且又让我重度重度地迷恋上了你。我是个非常之容易满足的人,我今生最奢侈的愿望就是你能为我动几秒的心,这平凡的心愿,是我今生最美的记忆,如果用我几年的命来换取这心愿的实现,我会亳不犹豫马上向上帝兑现。从你出现的那一刻起,世界都被你改变了,大自然也因你而更生机勃勃,你就像造世主一样,赋予了这个世界生命,让这个世界到处都流着你的芳容,所以不管我去到哪里,你的爱总是无处不在,而我也会心有灵樨一般,在我内心深处感受这浓浓的爱意,好让我在夜静人希时温暖我的心窝。你一笑,整个世界都美了,白云白了很多,蓝天也蓝了很多,草原也更绿了,大海更辽阔了,我也更英俊了。你,你这个神一般的女人,带给我的改变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没有得到你,我会用心去争取,如果哪一天我抱得美人归,我会加倍珍惜。愿今生与你共枕缠绵,欢乐今宵。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初中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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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那一个个跳动的字,会在诗歌的对偶成双的押韵下散发光辉,让我被感动,被拨动心弦,让我与作者共鸣……从“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深刻的体会到作者的孤单以及对家乡的思念之情,引发了我对诗歌的喜爱,因为他能让汉字变得更加具有魅力。从“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我知道了友谊的光辉,那种对挚友的依依不舍,激发了我追寻诗歌妙趣的脚步,因为它能更让我明白汉字富有情感。从“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生后名,可怜白发生”我感觉到了作者对国家的衷心,但却不能施展抱负的无奈、不满,让我知道了社会并不是完全美好的,也让我对诗歌所能表达情感的豪气所敬佩。诗歌就像一个老师,教会了我很多。诗歌就像一个朋友,让我的生活更精彩。诗歌就像一个爱人,情感倾洒在我的脑海,与我共鸣。与诗歌相见恨晚,那种初读诗歌如获至宝的心情,我至今仍然记得。诗歌教会了我什么叫亲情,“家书抵过万重金”作者对家人的情感引发了我的深思。诗歌教会了我什么叫爱情,“求之不得,辗转反侧”作者对暗恋之人的爱慕引发了我的幻想。诗歌对我如师如友,让我手不释卷,深深的沉迷陶醉。4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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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要说我的最爱,它可是扁扁的,黄黄的,有一种扑鼻的香味,吃起来咸咸的,你猜它是谁,它就是一种美味的食物——土豆饼。它就像一个黄金圆盘,每次只要一看见它,我就直流口水,它在我的菜谱里是冠军。呵呵!不用多说了,下面请看看我爱土豆饼爱到了什么样子吧!第一:自己做土豆饼。妈妈很少给我做土豆饼吃,我每天都盼着土豆饼的到来。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就在妈妈出去的时间里,我悄悄地走进厨房,去做那美味的土豆饼。首先,我照着妈妈的样子来刮土豆,“啊!”我一不小心把手指划了一刀,我马上用纸按着把血止住,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差一点儿就挂去了一块肉。接着,我慢慢的刮完了土豆,并洗干净了,过了一会儿,一盘美味的土豆饼就做好了。其实,妈妈早已回来了,只是我没发觉,妈妈看到我做完了,就带着微笑进来了,说道:“你真棒!”这只是第一个,后面还有呢!第二:梦游吃土豆饼。一天晚上,我正在睡觉,不知不觉得就开始了梦游:疑?这是什么,我嗅了嗅,原来是土豆饼,接着,我流着口水向土豆饼扑去,只听到“啪”得一声,我摔了一跤,抬头一看,土豆饼正跑向远方,我抓呀抓,总是抓不着,嘿,终于抓到了,我正要张开嘴巴吃一口,牙齿疼得让我尖叫了一声,顿时,我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原来,我把一个圆盘当成了土豆饼。迷念土豆饼让我做出了这样一件傻事,弄得一家人捧腹大笑。土豆饼让我感觉到世界上有苦也有甜,他还用它那香味吸引了我,让我沉睡在它的世界里。土豆饼永远是我的最爱。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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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我的最爱我喜欢雨,雨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清新、自然。暮冬,雨驱走了皑皑白雪,让人在寒冷中感到温暖;初春,雨督促草地、枝头吐出嫩生生的绿意;盛夏雨中驱散了炎热,给人带来清凉,雨后天空还挂上了彩虹;金秋,雨洗净的被尘土玷污的果实,使得落叶归根,化作春泥更护花。我喜欢雨打在脸上的感觉——清新自然,被雨滴亲吻过的感觉——温馨甜蜜。我喜欢和朋友散步在朦胧小雨中,呼吸着新鲜空气,吸吮着大自然的方向。记得那次和朋友闹翻后,我站在那场大雨中,仔细的想着,我们怎么样才能和好,我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便伤心的跑回去,就在那个小泥坑里,我摔了一跤,我顿时大悟到,我应该坚强、勇敢的去面对,这一点坎坷算什么?我又折回去找她……我们又和好如初。雨沐浴了我的躯体,滋润了我的心田,给了我精神上的享受,它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耐。雨让我懂得了只要在泥泞的道路上,留下坚强的脚印,人生就无怨无悔,雨,是我的最爱!山东济南历下区山东省济南第五中学初二:钟妍35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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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曲,我的最爱昆曲,我的最爱初二(9)班曹书航原来姹紫嫣红升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锦屏人忒看得这韶华贱。漫步在苏州幽幽小巷,聆听着那桥下流水淙淙,伴着那墙根小草在风中“沙沙”凑响的音乐,古典的气息在我的心中漾开了一圈圈涟漪。我的心默默思索,这唯美的笛音,婉转的音韵来自哪里?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坐上一只小木船,耳边挥散不去的还是那曲笛音,那清亮的乐喉,我愿把它称做“仙乐”。细细品味,我仿佛穿越百年的时空。远远的,似乎走来了一位绝代佳丽,只听得她身上环佩叮当。小船来到桥下,抬头凝望,她似飞欲飘,游乎不定,只流下一串凄凉的眼神。笛声,依旧在响…….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穿花度柳,一桥一巷,乐声愈来愈清晰,愈来愈凄美。我的心神也早已飞去。不多时,小船穿出小巷,水面渐渐开阔,我眼前一亮,那“仙乐”原来就来自这里!那是一方精致的水上舞台,台上一位戏娘浓妆艳抹,阿娜多姿,声音娇啼婉转,恍若天外仙韵。她的身后,缓缓传来美妙的笛音,听来令我不禁痴倒,不禁一闻倾心。原来这就是中国戏曲的起源——昆曲。寻寻觅觅,觅觅寻寻,在寻找它的同时,我的灵魂已被古典的气息所浸润,变得沉静,宁远……..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我爱昆曲,不仅因为它带给了我美的享受,带给了我宁静的心绪。更是因为它带给了我一种责任——保护古典精神财富。我铭记这种责任,它和昆曲的韵律一同让我热爱,铭记….5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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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我的最爱色彩缤纷的春天是我的最爱.热烈入火的夏天是我的最爱.硕果累累的秋天是我的最爱.银装素裹的冬天是我的最爱.啊!你----令人叹服的大自然~.无论你在什么时候,在我眼里,你都别具风韵,魅力无穷.瞧~翠绿的大幕缓缓拉开了.春姑娘穿着一身彩色的霓装,迈着轻盈的步伐,走上了舞台.她潇洒地把长袖向空中一摔,树儿吐绿,莺歌燕舞,大地万物显示出勃勃的生机,随后,她又从身后拿出一只小巧的花篮,抓把花儿撒向天空.于是,天空就下起了花瓣雨,嫩绿色的草地上,也立刻缀上无数星星样的美丽花朵,在清风的吹拂下,花树摇曳身姿,更加艳丽动人了.当春姑娘从花瓣雨中悄悄走了舞台,翠绿的大幕转眼间变成了深绿.强壮的夏哥哥登上舞台,他的眼睛放射出火热的光芒,凡是他含情注视的地方,那儿就会燃起炽热的光芒.慈爱的大树伯伯张开有力的臂膀,变成一顶巨大的遮阳帽,于是,蝉儿在树丛中唱起夏日火红的歌谣.金风送爽,丹桂飘香,深绿色的帷幕也渐渐转黄.秋天如同以为楚楚动人的金发女郎.红红的苹果,橙黄的柿子,金色的橘子,晶莹的葡萄......这是她向我们献上的甜美果实.她款款地走来,睬出一野的金黄,工笔描绘出一幅幅金秋丰收的图景.阵阵西风中,秋姑娘的步伐显得有些匆忙,为她送行的枫叶还在飘舞着,白胡子爷爷,披着一件雪白的风衣急急地赶来了.他像一位魔术师,手指轻轻一点,小河立刻停住了脚步;风衣轻轻一抖,大地山川就裹上了银装.自然----一位神奇的魔术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夏,秋,冬轮回在各自季节的舞台上,表演着自己的绝技......四季啊!无论你变换出怎么的色彩,你那美丽神奇的画卷都是我的最爱~!6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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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同学们,你们都有自己的最爱吗?我想大家会说出五花八门的答案。而我的最爱,就是打篮球。说起来喜欢上篮球是在2008年的夏季,那时正在放暑假。我把作业做完以后,就百无聊赖的看起了电视,那时正是奥运会期间,电视中证方正中国男篮征战奥运会的画面,我就看了起来。正是在这个暑假,我爱上了姚明、易建联等球员,而我也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打篮球这项充满激情的运动。刚喜欢上篮球时还小只会一些简单的运球和投篮。和别人打比赛时常常会输,可尽管这样,我仍是乐此不疲的热爱只打篮球这项运动。我球技大幅度提升还是在六年级的暑假,我参加了篮球训练班,由于之前有一定的基础,在参加篮球训练班以后,我常常受到老师表扬,这使我有了极大的信心。渐渐地我的球打得越来越好,并且也交了一些打篮球的朋友。每天训练结束后,我还会和他们在场地上再打上一个小时的比赛,以磨练我的球 技,由于投球精准,我被他们起了一个外号“后卫”可是打篮球不仅有赢的比赛的快乐,也有在烈日下训练的艰辛。在烈日炎炎的下午,很多人都以各种理由不去训练,而教练也不批评他们,我也想象他们那样,但是,我却凭着对篮球的热爱我却坚持了下来,尽管累得筋疲力尽、大汗淋漓我也毫无怨言,有付出就会有回报,终于,我的球技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档次。我的目标就是成为一个像科比一样的优秀的篮球运动员。因为爱打篮球,我获得了坚持不懈的毅力,因为爱打篮球,我获得了不到最后一秒不放弃的精神。因为爱打篮球,我获得了不断超越自己的力量。因为爱打篮球,我还会获得更多更多。6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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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最近看了电影《最爱》,一部有关艾滋病题材的电影,但是演员阵容可谓强大,主角基本清一色一线明星:郭富城、章子怡、濮存昕、蒋雯丽、王宝强等。郭和章扮演的角色通过卖*染上艾滋病,他们的另一半都因为AIDS而对他们敬而远之。由于人们对于AIDS的内心恐惧和认知偏差,村里面的人也是看到染上AIDS的人就赶紧走的远远的,所以那些染病的人都聚集在学校里面。他们两个人在学校的时候慢慢喜欢上彼此,当他们的爱情遇到了乡俗等因素的阻碍时,他们也显得手足无措,但是最后还是冲破重重阻力生活在了一起,生活在一个远离村庄的砖窑里面,接着他们还领了结婚证,穿着新衣挨家挨户发喜糖,我想每个人看到这里都有种悲喜交加的感觉。当故事发展到他们的病情已经不能控制的时候,女主角一次一次地去跑水缸,然后给男主角身体降温,男主角清晨起来看到她躺在地上的时候,毫不犹豫用刀砍向他的大腿动脉……我深深为这种意志和决心折服了,我想这才叫做难舍难分、生离死别,叫做最爱。从这部电影里,我看到三样事情:一、社会的冷漠,人们对待AIDS患者不是是倍加关爱,而是冷眼看待、唯恐避之而不及;二、人们的无知和医学在疾病面前的无力,人们对自身健康的认知可谓是一张白纸,不知道输血会感染疾病,而医学在这个时候也束手无策;三,法律的缺失,血贩子(濮存昕饰演)在惹了这么大的货之后,竟仍然潇洒的活着,又继续做着棺材的生意,可能他心里有那么一点愧疚,但是他却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我但愿是顾长卫导演缺乏法律常识吧。6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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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老婆她总喜欢穿着我最喜欢的粉红,每天在校门对外的那个阴角处等我。无论刮风,下雨,不会有间断的,除非学校放假,那是例外,高三可以放假的确是例外。不,是意外。所以,每天放学她依然在那等我,不声不响的。静静的靠着墙。有时是晴天,阳光照着她,很眩,那粉红粉的让我心醉。有时阴天,点点的小雨沾湿了她的衣角,让我很是心疼。她,从不带伞。走的那天依然是阴天,好像讽刺着为什么离别总是乌云密布而不是晴空万里。似乎嘲笑着我的心情也像天边那朵心碎的云。唉!依然是走了。要走的到底是要走的。从此,我没有了她的等待。却习惯了放学时在她站过的那阴角处静静的回味。她不会回来的吧?或许她会来,会许她只是迟了…。。每天,重复着安慰自己!然后,独自的走在来的路上。走过KFC,想起一次下着大雨,没带伞,只好像落汤鸡的冲进店里,哆嗦的看着外面溅起的水花,溅在她身上。哦!对了,无论我去哪里,她总是习惯在外面等待,等待!直到天空放晴,她那身粉红已是泥迹斑斑。却毫无怨言。正当我回想着这点滴,突然,步,猛地回头,发现她正在那呆呆的看着我。那身粉红比从前更加的炫目,更加的耀眼!是她吗?真的是她吗?我不由自主的向前迈开脚步,悄悄的来到她身边。多么熟悉的身影,多么熟悉的气味,是她!真的是她!突然的喜悦涌上心口,悲喜的眼泪溢出眼眸!我知道,我知道,她始终是不舍得我,她来找我了……又是一个阴雨的下午,她依然又出现在了校门对外的那阴角,静静的等待,等待着接我回家!;我最爱的老婆是,我的自行车。一身熟悉的粉红撞进我的眼里!6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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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戏剧论戏剧,越剧才是我的最爱。 我是从小听着越剧长大的。因为我家奶奶主权,而她又喜欢越剧,再加上我妈又是个越剧迷,使我也成了越剧的铁杆粉丝。 越剧的创始原是在街头卖艺的人所创,后来渐渐地上了舞台。越剧又分为八大派。著名的越剧名角茅威涛是我的偶像。那如缓缓细流的腔调使我难忘。小时候,拿着个麦克风,一边看DVD的录像一边唱“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虽然是五音不全,但也不亦乐乎。 稍微大点儿时,对那茅威涛的“桑园访妻”念念不忘。有时,我爸因为要看新闻,和我抢电视,但我总是百战百胜。因为有戏剧迷奶奶撑腰妈妈支持,我谁也不怕。 上小学时,茅威涛老师的“沙漠王子”又令我痴了迷。那优美的腔调,如同一眼涓涓细泉缓缓流过,那么舒坦,那么悦耳,那么令人心旷神怡。有一次,为了听“沙漠王子”,我把作业放了一边,第二天到学校才记起来,上课时,我受到了全班同学的“注目礼”,还受邀去办公室“吃蛋糕”。 现在,王惠娟老师在“孟丽君”这部越剧中巧答皇帝的唱段,更是令我神魂颠倒的。每天,一有空就把唱片放进DVD,细细品韵,细细回味,一只手放在椅子的扶手上打着拍子,如同是大人物似的。一次,上课时。我回味着那一段唱段,手情不自禁地打起了拍子。“王泽!”老师瞠着我说:“请回答刚才的问题。”我慢吞吞地站了起来,“嗯……嗯……”“哈哈!……”全班一笑,然后齐刷刷地向我行“注目礼”。下课,我又去办公室“吃蛋糕”喝 “唾沫茶”。 好了,我要去品越剧了,不写了。再见,后会有期!600字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