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画像
你知道这个端坐在你面前,眨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的小女孩儿是谁吗?对,就是我,刘梦瑶!
我是个调皮的女生。我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留着齐齐的刘海,长长的睫毛微微翘起,一张粉红的小嘴始终说个不停,可是我的身高却糟蹋了我这倾国倾城的美貌,唉!谁叫我不好好吃饭呢。
本美女有个极为突出的特点,那就是——瘦!别人的胳膊至少是我的两倍,大腿绝对比我的粗一圈,我的腰细得差一点儿就可以去当芭比娃娃了,在大风天气中,我们的周云琪同学走得稳如泰山,而我却像走在太空中似的,差点儿就能飞起来啦!可就这一点,本人一点儿也不自卑,因为长得瘦也有瘦的好处,在拥挤的人群中,我可以轻而易举从缝隙中钻出去;跳舞时,因为自己的小巧玲珑,什么高难度的动作都难不倒我,哈哈!
本美女还有个特点,就是话多。这也是一直困扰我的地方。我总是忍不住想说话,上课说,下课说,回家说,吃饭说,学习说,就连睡觉的时候也在自言自语。哎!我一直想改,可是,当别人还没发表完意见时,我总忍不住接话茬儿,仿佛不说出自己的想法,就会把自己憋死,为此,本美女没少挨老师和家长的训!
介绍到这里,你们一定以为我是一个一无是处、自怜自恋的小丫头吧,其实本美女还是有很多优点呢!比如我学习成绩优异,在班级里常常名列前茅,深得老师和同学喜欢,数学老师还封给我“数学小天才”的称号呢;我也是班里的勤务兵,班主任杜老师十分信任我,她经常夸赞我脑子灵活、手底下麻利,因此班级里大小事务都喜欢派遣我去做;我也是班里的开心果,只要有我在,班级里就充满了欢声笑语,谁如果不开心,我会竭尽所能把存在肚里的几十个笑话奉献出来,让对方在五分钟之内开怀大笑!
这就是我,刘梦瑶!一个瘦瘦小小的女生,一个调皮的女生,一个热心肠且很爱美的女生!
半学期小结
时光如流水般一去不复返。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半个学期了。这半个学期让我总结到了不少学习经验。它可以让我提高学习成绩,帮助我们更好地学习。
比如说学习语文也有很多种方法。第一:背诗词,课文的窍门主要是懂,勤,巧。懂便是理解,勤便是花一些时间认真去记,巧便是寻找一些能帮助自己更容易被课文的方法。第二:便是在写作文的时候语句要写的连贯通顺,妥帖得体,生动有趣。想要做到这些,除了平时间淬炼词语、安排章句之外,还要学会运用各种修辞方法。第三便是在上课是要认真听老师讲课,听讲的时候要专心,不能开小差。还要多做一些课外练习,在家里的时候认真复习,在前一天预习第二天要上的课。
这就是我的学习方法,没有一种方法能使人一步登天,但却可以让我们的基础越来越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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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画像大家好,我叫上官一凡,我的家在山东省临沂市,我在朴园小学上学。我的脸大大的,想一块刚出炉的大馅饼,我的身体胖乎乎的,而且有黑乎乎的,像烤糊了的大面包。我的眼睛像一大块黑煤,我的鼻子有时候翘起来,有点像一只可爱的小猪。我的性格比较火爆,很少温和。比如,有一次,同桌故意来气我,说:“你每次放屁都臭死人啦!你是不是每天都吃屎呢?你是不是屎壳郎吗?”我火冒三丈,生气了,我打了同桌一巴掌,因为同桌是女生,被打哭了,我又用很少温柔的一面,把同桌哄好了。我是不是很火爆又很温和呢?我的特长是作文和乒乓球,一开始我的作文可是非常烂的,妈妈给我报了个作文班,在老师的细心辅导下,我的作文越来越好,最后连老师和同学们也对我写的作文刮目相看。我很喜欢打乒乓球,但是在一开始的时候,不敢打,我怕因为打得不好会被教练训斥,但妈妈对我说:“得勇敢试一试,不试一下,怎么知道不行呢?”听了妈妈的话,我勇敢的练球了,乒乓球的基本功越来越来扎实,而且打对抗赛的时候能为我们组赢很多分呢!同学们,你喜欢我吗?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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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画像我有一头乌黑发亮,茂密的头发。一双能听到任何风吹草动的耳朵,两只炯炯有神可以遥望千里的眼睛,一张贪吃幽默的嘴,还有一双笨拙的手。这就组成一个帅气的我。我是一个幽默的人。记得有一次,那天万里无云,我和朋友在院子里玩。途中我那个爱吹牛的朋友夸耀自己家缠万贯,我幽默的说“那太厉害,你家缠万贯,可我们现在用的是人民币呀,你不会是从古代来的吧?如果你从古代来的,你咋来到这儿的?”朋友听了哈哈大笑。那位朋友脸绯红起来,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我十分爱读书。特别是关于破案与推理的书籍,让我如痴如醉。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悬案,那一个个错综复杂的推理,那一句句明辨是非的证词,令人欲罢不能。有一次,爸爸想潜伏我屋探查,我正津津有味得看书。当他蹑手蹑脚进来时,我正读在兴上,说:“没错你就是凶手。”爸爸立马吓得六神无主,灰溜溜的逃了。然后我锁上门,不让他进来打扰我。我还是一个做事坚持不懈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我都不会半途而废。有一次我和同学走迷宫玩,进了迷宫不多久就迷失了方向,不知所措。同学们立马打退堂鼓,灰溜溜的返回了起点。我想:“不能半途而废,半途而废就是对自己的侮辱,只要有耐心一定走出来。”我把各条路试一试,尽管摔倒过,碰伤过,但我坚持不放弃。终于我走出来了,同学们连连赞叹。每个人都有缺点,我和别人一样也有。我是一个粗心的人,每次试卷发下来,我总时因为不是少点一个小数点就是把数看错了没考满分,回到家只好迎接疯狂的“暴风雨”。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对学习坚持不懈的人,一个对生活有幽默的人,一个写作业粗心而有希望奇迹出现的人。我一定会改掉自己粗心的缺点的,直到把我变得更完美。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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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画像我属猴,相貌也像猴-瘦瘦的身材,一双晶亮的大眼,骨碌骨碌地在眼眶里转个不停,妈妈常笑我:“在户外遇到台风,要抱紧电线杆哦!不然会被吹到花果山的!”我的性格也像猴。屁股还没坐稳,手就东摸摸,西搞搞,一刻也停不下来。一会儿玩玩玩具,一会儿挠挠头。过了许久,作文才开了个头。这时“唐僧”老妈来也,我立刻使用以假乱真之法,拿出语文书装模做样的读起来,结果被“如来佛”老爸的佛眼看出破绽:书拿反了!“唐僧”老妈开始使用他的拿手功法:紧箍咒!老妈在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快点做!现在什么时候了?”我终于抵挡不住“紧箍咒”,束手就擒。但在考试中,我可不敢轻举妄动,因为最厉害的“天师”老师在身后盯着我。顽劣的猴性常常让我得不到满分。唉!我把算式三的立方减二的平方,算成另一个的结果,又白白丢了一分。像这样的壮举数不胜数。老师总是恨铁不成钢地说:“你怎么就不认真点呢?”我像小鸡啄米一般拼命点头,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可是到了考试又故伎重演。我还像猴子一样挑食。不是这个不好吃,就是那个不合胃口。青菜不动几根,肉就拼命吃。虽吃那么多肉,但我还是偏瘦。妈妈发挥她无所不能的智慧,偷偷在肉里放一些儿细碎的青菜,可是这哪逃得过我的火眼金睛?我把青菜全挑出来,只剩下美味的肉丝。妈妈见了直摇头。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跳舞、书法、美术样样在行。我跳的舞蹈还曾获过学校达人秀的冠军、书法的隶书条幅曾获过铜奖呢……我不但多才多艺,还喜欢看书,是个十足的书虫。最近我迷上了《哈利。波特》,我随着哈利进入魔法世界,和哈利一起与坏蛋做斗争……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就是一个缺点与优点并存的人。这就是我!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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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画像我长着浓眉小眼,鼻子特别机灵,什么味都能闻出来,所以大家说我的鼻子是金毛犬的鼻子。最有特色的还是我的发型是杰克汉姆的发型,大家都叫我“钻头”。我是李烈煊,是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我的身上有很多优点,同样缺点也是不计其数,说都说不完。我很贪睡,爸爸,同学,老师都称我是“睡神”。我每天都要睡到很晚,而且见床就睡。有一次军训,全班同学都要睡在木板床上。那些“富家大少爷”当然受不了,整晚都在哭爹喊娘的。我一头扎进枕头里,呼呼大睡,早上起来,他们全都戴上了黑眼圈,而我却精神抖擞,大家都争先恐后地问我是怎么睡着。每天早上都要爸爸用铲子把我铲起来。我刷完牙后就去穿袜子,结果穿了半天,爸爸来到我房间,发现我在呼呼大睡。爸爸大喝一声,我被吓醒了,连忙穿上袜子,神情还半睡半醒。坐在车上,我靠着爸爸的背又睡着了,直到来到学校听见汽车的笛鸣才醒来。慢悠悠地来到教室,拿起课本早读。但不一会儿,我又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直到上课铃把我叫醒,我才醒来准备课本。怎么样,我这个“睡神”是不是名不虚传啊?别看我爱睡觉,有时却起得很早,这都是为了看书!我一拿起书,就放不下了,我有一个大书柜,里面的书多得连一只蚂蚁也挤不进去!我拿起书,一看就是一个小时,爸爸让我去上兴趣班,可是我就是不愿意放下这本书,爸爸只好用棍子请我把书放下了。在路上,我还在想故事情节,主人公有没有死,公主有没有被救……上完兴趣班回到家,我二话不说就拿起书来看,直到饿得肚子打架了我才去吃饭。大家看我见书就迷,就叫我“书痴”。怎么样,我的两大“分身术”不错吧,一个睡神,到那就睡哪;一个书痴,见书就迷。这就是我的特点,这就是我!6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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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画像我叫叶芮齐,是一个幽默又狡猾的小男孩。2006年的秋天,在家人的期盼中,我来到了这个世界。经过11年的成长,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知事达理的小学生。妈妈经常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听了也哈哈大笑,而最有趣的一件事则是,我刚会走时,爸爸是一个“骨灰级”烟友,那时的我不知道烟是什么,只觉得烟是一个很好吃的东西,于是我便偷偷地拿了一根烟,一得手就把烟揉成一团放在了嘴里,使劲一咬,一股令人恶心的气味直钻我的嗓子眼,我赶紧把烟吐了出来,满屋找水喝。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可真傻呀!婴儿时期是很短暂的,转眼间,我上幼儿园了。在幼儿园,我不哭也不闹,但非常狡猾。有一天吃饭时,我发现另外一个小朋友的粥比我多。我便萌生妒意,过了一会儿,我正剥鸡蛋,一个想法击中了我的大脑,我对那个粥比我多的人说:“你敢把鸡蛋壳剥到我碗里吗,不敢吧?”他一边说:“怎么不敢?”一边把壳剥到我碗里,我见计谋得逞便大声喊老师:“老师,他把鸡蛋壳剥到我碗里了。”老师走过来把我们的粥对调了一下便走了,我赶忙吃了起来,吃完后,发现那人还呆在那里,一动不动。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是不是心眼太小了?时光飞逝,眨眼间,我已上小学了,随着识字越来越多,妈妈便买了些书给我,我开始只是很好奇,随手翻翻,没想到,这随手一翻,我便喜欢上了阅读。上学看,吃饭看,睡不着觉时还看,妈妈在一旁满脸惊讶又欢喜:“没想到这孩子竟如此爱看书。”如今我已经成了一名“骨灰级书虫”,记得那次,晚上八点妈妈叫我睡觉,可十点了我还沉浸在书的世界,妈妈常说:“你的眼睛迟早要近视。”11年转眼过去了,虽然很短暂,但很有意义,我要永远把它珍藏下来,让它成为永远的回忆。65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