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说明文:路上图书馆_1000字1000字

高三说明文:路上图书馆_1000字

1000字 高三 说明文

无论何时,我们都通过书籍摄入知识,不论是小说,散文还是专业书,也许我们只看一遍,甚至第二遍就不会再看,这样这些书就会堆积在手中。而这样的书对我们来说不再有用途,而对其他需要的人来说可能弥足珍贵。所以就有了路上图书馆。

所谓路上图书馆只是一个平台,可以通过它买书,卖书,借书,租书。当然路上图书馆也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所以,不论是买还是卖都要通过路上图书馆的管理员。比如说A同学需要一本文学类旧书,而B同学有这本书刚好想卖。那么,当管理员收到A同学这个需求后,就会在需要出售的书籍中帮忙筛选,于是管理员就可以帮A同学去买B同学的书。对于A同学来说,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书,付出了远低于新书的钱。对于B同学来说,他把他不需要的这本书处理了。再比如说,C同学想看百年孤独这本书,但他不想去买新书,而刚好校图书馆没有或者校图书馆不方便借,那么C可以通过路上图书馆的平台发布。而D同学刚好有这本书,但是暂时不需要看它。这样管理员就可以把D同学的书租给C同学。这样的结果是C同学出了一点点钱看了他想看的书,而D同学书还是自己的,但赚了一点点钱。

在买书卖书的交易下,路上图书馆以略高于买价卖出的,就是营业额,也许一两本书所产生的的利润微乎其微,但是量变产生质变,买卖书籍多了,营利也就随其增长。曾经有位同学曾尝试过,用一晚上的时间买入卖出一百六七十多本书,而当天可以净赚上千元。当然那天买卖主要是专业书,需求量高,存在偶然性,平常没有这么多人需要,但是市场无处不在。

对于租书借书的这种情况中,租书方路上图书馆需收取一部分押金,这是为了保证他能爱惜别人的书籍不会损坏或者丢失。而租金会在租借结束时退还给租方。租方只需要付出他租借这些书籍所需要的钱。租借书,路上图书馆决定以公益性回馈大家,租书的人交了押金后,借出书的人把书带来交给路上图书馆,租书的人把书借走,还书后,扣取一定的租金,租金付予借图书的人,剩余钱还给租书人。路上图书馆不收取任何费用。

租赁是相互的,路上图书馆在前期买卖中建立信任,又通过公益性的租借增加人气。至于为称作叫路上图书馆的原因,因为图书馆是固定不动的,而路上图书馆不一样,他是行走的图书馆,他存在学生之间,更加亲民、高效、不墨守成规。在后续过程中,路上图书馆会扩大业务,针对不再是学生,可能会是老师及学校周边等其他群体,而买卖租借也不单单只是书籍,也会有其他文学生活用品。所以路上图书馆的发展趋势会越来越好。

高三说明文:过年的鞭炮_1200字

1000字 高三 说明文

大年初一早上,我在鞭炮声中醒来,躺在热被窝里,打开手机,看搜狐网新闻,头条就是“胡锦涛与村民燃放鞭炮共迎新春”,点击进入,看到了胡总书记在群众之中挑着燃放着的鞭炮的照片,感到春意融融。

过年放鞭炮是我国的传统,黑火药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但一直没有在战争和生产中发挥多大作用,而是将它用于娱乐,因此焰火鞭炮随之出现了,进而喜庆、过年过节放鞭炮成了传统。特别是过年这段时间,因为古代送灶有“官三民四”之说,所以腊月廿三就有人放鞭炮了,廿四送灶、除夕晚上团圆饭、初一子时接天地、早晨开门、初五早上接财神、十三晚上上灯,一直到十五元宵节的早、晚都得放鞭炮。

为什么人们千百年来喜欢放鞭炮呢?流行的说法是因为辟邪,因为吃人的怪兽“年”怕光怕响,这毕竟是传说,谁也没见过“年”。我认为人们喜爱鞭炮的原因跟鲁迅说的差不多,鲁迅在小说《祝福》开头几句中写得很经典:“灰白色的沉重的晚云中间时时发出闪光,接着一声钝响,是送灶的爆竹;近处燃放的可就更强烈了,震耳的大音还没有息,空气里已经散满了幽微的火药香。”这短短的几句勾画出鞭炮的光、声、味,让人眼睛、耳朵、鼻子都享受到了,这是人们喜欢的根本所在。第二天早上,白花花的地上洒落着红红黄黄的炮仗屑,像梅花点点,走在上面,年的气氛就出来了。

进入二十世纪,鞭炮便不被“文明”人接受了。民国时期开展的“新生活运动”,就禁放鞭炮,当时连春节都不准过,不放假,改过阳历年。这一来,做鞭炮生意的便倒了霉。汪曾祺小说《岁寒三友》中写道:“城里几家炮仗店统统关了张”,“第三年,陶家炮仗店的铺闼子门下了一把牛鼻子铁锁,再也打不开了。陶家的锅,也揭不开。”用尽女儿卖身的钱后,“岁暮天寒,彤云酿雪,陶虎臣无路可走,他到阴城去上吊。”“新生活运动”终于随着民国的衰亡而终,国人又过上了春节,春节里鞭炮声又响彻华夏大地。

当然,鞭炮的弊端也是显见的:噪音、空气污染,特别是易造成火灾,有时还对人身造成伤害甚而夺取人命。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许多城市纷纷立法禁放。群众虽然能在无声无息中过年睡个安稳觉,但没鞭炮的年没有了欢乐、热烈的气氛,使人索然无味,群众意见纷起,甚而有媒体说:“鞭炮是中华民族抹不去的文化情结”,原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也以一个市民的身份提议解禁,北京终于在禁放12年后又听到鞭炮声。为此,《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国著名民俗学家乌丙安的文章《烟花爆竹的文化震撼》,其中写道:北京市宣布的“烟花爆竹禁放改限放”的规定,确实是一个顺应民意、体察民情、符合民心的规定;确实是一个尊重中华民族文化深厚根基和优良传统的规定。

爆竹一声除旧岁,梅花数点接新春。有鞭炮声的年才有年味,我醒来后回想,刚刚竟在爆炸声中睡了一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高三
说明文
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