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
――2050年第364个清晨
我生平第一次坐在户外的花园上,呼吸新鲜空气……走进天堂般的感觉让我畅快不已。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有感受过人真正活着的感觉,每天面对的就只有枯燥的书本物理公式,那些穿着白大褂、戴着深度金丝眼镜的人如影随形般地徘徊在我的耳边。我讨厌这一切。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我是一个克隆人,一个被称做“爱因斯坦2号”的克隆体。现在我终于明白,在人世,我没有亲人,如果那个叫爱因斯坦的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大物理学家是我惟一的亲人,他早已离世。如果那个生我的人是我的母亲,她已经成了科学的机器而变得毫无意义。我怨恨,怨恨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这么卑贱,人类如此轻易地扼住了它的咽喉,为人类服务那么自然地就成为了它存在的准则。我决定,逃离!在我下决心以后不久,我所在的研究所就爆炸了。装定时炸弹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我有爱因斯坦聪明的大脑。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中央调查局对于这件事的种种猜测,这么精明的人类居然没有怀疑我,因为……也许他们认为我具备爱因斯坦品格高尚的基因。愚蠢的人类!
来到了一个街心公园,在那里眼望着枝头的鸟雀,惬意无比。“叔叔,你吃雪糕吗?”一个长相无比甜美的小女孩正抬头微笑着问我。我的脸红了,慢慢地蹲下身,轻轻地吮了一口她手中的雪糕。“真甜。”我也微笑着对她说。我们在花园里玩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和人类分享到他们的快乐。突然,一大群警察包围了我。“我是秀兰?邓波儿的克隆体。”小女孩依然微笑着说道。我彻悟。我心里一直笑着我自己,我不是真正的人类,果然永远也比不过他们的精明,无论我的头脑多么优秀。伴随我的将是永远的黑暗。
辽宁小学展新貌(续)
今天不把别的说, 只赞辽小新面貌。 辽宁小学搬迁校, 巍巍夔门大桥畔。 不光美在外表上, 更有内涵韵味长。 学校大门寓腾飞, 步步高升似跳板。 培养学子远大志, 像征腾飞越夔门。 各抒己见表主题, 抒发心中爱校情。 我是一个过来人, 要是人有再少年, 也想坐在同学旁, 回想儿时读民校, 教室租借一民房; 室内光线不太好, 有时饥饿盼红薯。 课外书也无一本, 电灯电脑从未见。 字典词典没见过, 语算地理三本书。 歌声笑声少沾边, 体育场所是山坡。 放学书本靠手拿, 学期未完书已破。 小狗鸡鸭常相伴, 规范锻炼不沾边。 老师也是高小生, 教我读时虚心听。 哪怕肚中在唱戏, 篇篇课文都背完。 后来考上五年级, 照常背书也不停。 《金色鱼钩》长课文, 背完也是一百分。 寒冬衣衫太单薄, 习作本子少可怜。 都知盘中菜和饭, 粒粒都是血和汗。 春种一颗稻子粒, 秋天未知有收获。 酷暑风霜时时伴, 颗粒能收皆大喜。 要知长辈血和汗, 不忘父母养育恩。 一粒一碗来不易, 倾倒饭菜不应该。 大家都知盘中餐, 粒粒粮食皆辛苦。 多数同学做得好, 从来不倒饭和菜, 珍惜粮食带头做, 吃饱吃好精神爽。 猛醒回头看辽小, 学习天堂实羡慕。 学校开设俱乐部, 全面发展我羡慕。 开设项目十四个, 想报项目任我挑。 要是我能再少年, 每个项目都想报。 从小立下报国志, 多亏家校培育我。 可报项目一旦选, 勤学巧炼不缺席。 辽宁小学就是好, 不亚重庆珊瑚校。 美好校园读六年, 打好基础要坚实。 六年读满升中学, 中学读了考大学。 本科读了不止步, 读研攻博任我挑。 毕业过后进社会, 将来找份好工作。 诚信劳动有收获, 回报父母和祖国。 辽宁小学就是好, 终身不忘我母校。 健儿展翅出夔门, 家乡建设莫忘掉。 学好本领回家乡, 建好奉节新夔州。 一步一个脚印走, 远大志向胸中装。 德智体美齐发展, 学童有志在四方。 天天锻炼不可少, 学校操场设置齐。 素质教育添设施, 教室加上电脑室。 大小厨房烹美食, 早晨中午饭菜香; 每天炒菜品种异, 饭熟菜香添滋味; 吃了一碗又一碗, 滋补身体有精神。 学习锻炼体魄壮, 个个长得像小虎。 健康体魄人人有, 精神抖擞搞学习。 要打乒乓练功室, 你推我挡添精彩。 校园早有图书室, 架上图书几万册; 师生用书全都有, 博览群书好去处。 一生读了万卷书, 下笔有神写文章。 阅览休息有好处, 劳逸结合能做到。 教师办公有电脑, 既查资料又撰文; 课件网上随手制, 方便大家都称行。 辽小学子几千位, 从小立下远大志。 要学肖望谈家嘉, 肖望长跑市纪录; 家嘉游泳过长江, 惊动媒体几十家。 学习锻炼思想好, 全面发展我最行。 今天随想不成文, 只为抛砖来引玉。 老生随想欠妥处, 欢迎大家来指导。 四千学子齐努力, 辽宁小学展新貌。 重庆奉节县辽宁小学高三:袁祚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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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2050年第364个清晨我生平第一次坐在户外的花园上,呼吸新鲜空气……走进天堂般的感觉让我畅快不已。 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有感受过人真正活着的感觉,每天面对的就只有枯燥的书本物理公式,那些穿着白大褂、戴着深度金丝眼镜的人如影随形般地徘徊在我的耳边。我讨厌这一切。 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我是一个克隆人,一个被称做“爱因斯坦2号”的克隆体。现在我终于明白,在人世,我没有亲人,如果那个叫爱因斯坦的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大物理学家是我惟一的亲人,他早已离世。如果那个生我的人是我的母亲,她已经成了科学的机器而变得毫无意义。 我怨恨,怨恨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这么卑贱,人类如此轻易地扼住了它的咽喉,为人类服务那么自然地就成为了它存在的准则。 我决定,逃离! 在我下决心以后不久,我所在的研究所就爆炸了。装定时炸弹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我有爱因斯坦聪明的大脑。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中央调查局对于这件事的种种猜测,这么精明的人类居然没有怀疑我,因为……也许他们认为我具备爱因斯坦品格高尚的基因。愚蠢的人类!来到了一个街心公园,在那里眼望着枝头的鸟雀,惬意无比。“叔叔,你吃雪糕吗?”一个长相无比甜美的小女孩正抬头微笑着问我。我的脸红了,慢慢地蹲下身,轻轻地吮了一口她手中的雪糕。“真甜。”我也微笑着对她说。 我们在花园里玩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和人类分享到他们的快乐。突然,一大群警察包围了我。“我是秀兰・邓波儿的克隆体。”小女孩依然微笑着说道。 我彻悟。 我心里一直笑着我自己,我不是真正的人类,果然永远也比不过他们的精明,无论我的头脑多么优秀。 伴随我的将是永远的黑暗。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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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我生平第一次坐在户外的花园上,呼吸新鲜空气……走进天堂般的感觉让我畅快不已。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有感受过人真正活着的感觉,每天面对的就只有枯燥的书本物理公式,那些穿着白大褂、戴着深度金丝眼镜的人如影随形般地徘徊在我的耳边。我讨厌这一切。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我是一个克隆人,一个被称做“爱因斯坦2号”的克隆体。现在我终于明白,在人世,我没有亲人,如果那个叫爱因斯坦的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大物理学家是我惟一的亲人,他早已离世。如果那个生我的人是我的母亲,她已经成了科学的机器而变得毫无意义。我怨恨,怨恨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这么卑贱,人类如此轻易地扼住了它的咽喉,为人类服务那么自然地就成为了它存在的准则。我决定,逃离!在我下决心以后不久,我所在的研究所就爆炸了。装定时炸弹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我有爱因斯坦聪明的大脑。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中央调查局对于这件事的种种猜测,这么精明的人类居然没有怀疑我,因为……也许他们认为我具备爱因斯坦品格高尚的基因。愚蠢的人类!来到了一个街心公园,在那里眼望着枝头的鸟雀,惬意无比。“叔叔,你吃雪糕吗?”一个长相无比甜美的小女孩正抬头微笑着问我。我的脸红了,慢慢地蹲下身,轻轻地吮了一口她手中的雪糕。“真甜。”我也微笑着对她说。我们在花园里玩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和人类分享到他们的快乐。突然,一大群警察包围了我。“我是秀兰?邓波儿的克隆体。”小女孩依然微笑着说道。我彻悟。我心里一直笑着我自己,我不是真正的人类,果然永远也比不过他们的精明,无论我的头脑多么优秀。伴随我的将是永远的黑暗。走进天堂般的感觉让我畅快不已。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有感受过人真正活着的感觉,每天面对的就只有枯燥的书本物理公式,那些穿着白大褂、戴着深度金丝眼镜的人如影随形般地徘徊在我的耳边。我讨厌这一切。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我是一个克隆人,一个被称做“爱因斯坦2号”的克隆体。现在我终于明白,在人世,我没有亲人,如果那个叫爱因斯坦的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大物理学家是我惟一的亲人,他早已离世。如果那个生我的人是我的母亲,她已经成了科学的机器而变得毫无意义。我怨恨,怨恨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这么卑贱,人类如此轻易地扼住了它的咽喉,为人类服务那么自然地就成为了它存在的准则。我决定,逃离!在我下决心以后不久,我所在的研究所就爆炸了。装定时炸弹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我有爱因斯坦聪明的大脑。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中央调查局对于这件事的种种猜测,这么精明的人类居然没有怀疑我,因为……也许他们认为我具备爱因斯坦品格高尚的基因。愚蠢的人类!来到了一个街心公园,在那里眼望着枝头的鸟雀,惬意无比。“叔叔,你吃雪糕吗?”一个长相无比甜美的小女孩正抬头微笑着问我。我的脸红了,慢慢地蹲下身,轻轻地吮了一口她手中的雪糕。“真甜。”我也微笑着对她说。我们在花园里玩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和人类分享到他们的快乐。突然,一大群警察包围了我。“我是秀兰?邓波儿的克隆体。”小女孩依然微笑着说道。我彻悟。我心里一直笑着我自己,我不是真正的人类,果然永远也比不过他们的精明,无论我的头脑多么优秀。伴随我的将是永远的黑暗。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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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我们既是人类,我们也是恶魔。邱语倒在雪地中,周围纷纷扬扬地飘着雪花。胸口的枪伤被寒冷冻得有些发麻,发出一阵阵钝钝的痛。已经流出的鲜血将周围的雪变成红色的晶粒。邱语喘着粗气,呼出的气体在空中凝结成细密而微弱的白雾。他感觉到自己身体内的体力在快速地流逝。他像一个倒在沙漠中的路人,想伸出双手去抓住那眼前的蜃景,却只是徒劳,最后无奈的放弃,等待着死神的到来。邱语只是一个落魄的魔术师。而今天是平安夜,传说中圣子耶稣诞生的前一日。街道上飘逸着食物的气息,不知哪家商店在播放《平安夜》,优美的旋律在空中回荡。在这个本该被祝福的日子,邱语却迎来了死亡,只因他无意间目睹了一些黑衣人们的交易。邱语还能记得那个被交易的物品——一个装饰精美的箱子。用动物的皮打造,上面的纹理在小巷昏暗的灯光下不是很清楚,箱子的正中央,用金属浮雕了一个十字架,堕天使被缚在十字架上,似是在咆哮。就像那些狗血电视剧一样,邱语也被人发现了。轻而易举的,黑衣人抓住了他。压倒性的力量让邱语如同被人围观的小鼠一样瑟瑟发抖。看得出来,那些人正在赶时间。为首的那6个人从怀中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燃,深深地吸一口,随后冷冷地说:“杀了。”那语调比这冬日的坚冰还要寒冷。一个黑衣人对着邱语左胸膛开了几枪,看着呼啸的子弹穿透邱语的胸口,就匆忙地将他丢在那个人迹罕至的小巷里,任其自生自灭。而谁也没有想到,邱语的心脏长在右侧。正是这异于常人的结构,让他多了几分钟的生命。也正是个几分钟的生命,命运的轮盘错位,开始了又一次地旋转。古铜的齿轮咬合发出“咔咔”的声响……像是梦呓像是呢喃……邱语的视线开始模糊,全身的力气已经快到极限了,整个人无比的疲惫,但他还是竭力地伸出手,想去抓住什么。不知在什么地方,那首着名的《平安夜》的声音越来越响,萦绕在耳畔。冰雪的寒意蚕食了他的思维。嘎嘎。靴子踩在雪地上发出声响,逐渐接近。随后邱语听到了一个诱惑的声音在低低地说:“哈,不错的眼神,悲伤,却又燃着求生的火焰。你还想活下去……”“我……我要活……活下去……”邱语不知道眼前的是不是又是幻觉,但是还是不愿意放弃任何机会。接着邱语感到自己脱离了雪地。原来那个人弯下腰抱起了奄奄一息的邱语,如同一对至深的恋人相拥在一起:“那就坠入永远的黑夜吧!”嘴巴张开,两颗森白的獠牙闪着寒光。“RadiantbeamsfromThyholyface,Withthedawnofredeeminggrace……”歌声在寂静的夜空上回荡,如同一曲安魂的弥撒。fake15:22:30二一间普通的客厅内。啪啪啪啪!手指敲击键盘发出声响,两台苹果的电脑显示屏闪烁着光芒,一边墙上的时钟显示现在是上午九点多。电脑前的两个人戴着耳机,双眼紧紧地盯着屏幕,四只手在键盘上舞动。随着屏幕上跳出一句“天灾军团获得胜利”,左边的男人一摘耳机欢呼一声。他一身黑色紧身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解开,露出俊秀的锁骨和隐约的胸膛,一条深色的牛仔裤,配上一双黑色的长靴,面容充满了诱惑力,皮肤白皙得会让女人都为之嫉妒。而另一个人白了他一眼,摘下耳机放到一边,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无奈地说:“埃,有必要这么兴奋么?又不是第一次赢。”“邱语,你不知道看着自己玩的英雄拿下一血砍掉对方老家是有多么的有成就感!”那个被称为埃的男人伸了伸懒腰,骨骼发出一阵声响。衣服勾勒出他完美的肌肉。“可是……血族的反应不是那些小学生可以比的吧……”邱语白了他一眼,说。另一个在那里的人,正是本应该死去的邱语!此时的邱语除了面色苍白点,看上去也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他转动椅子,从布满零食包装袋的桌子上拿起一杯可乐,吸了一口,随即咋咋嘴巴皱了皱眉,小声嘀咕:“还是没办法习惯啊……”“废话,”埃点击着鼠标,双眼盯着屏幕,随意地说:“血族是可以吃另外东西,只是没有办法感觉到味道和饱腹的感觉而已。记得当初我花了快半年来习惯这个……我们去吃这些零食,只是为了追寻过去的那种暴食的冲动而已。”是的,在那天晚上,本应死去的邱语,被埃变成了一个血族。而只有真正成为了血族,邱语才发现之前那些吸血鬼的小说非常之扯淡!谁说吸血鬼就一定要住在古堡住在棺材里,你见过抱着Saber的等身抱枕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血族么;谁说血族一定是高富帅,你见过生活拮据不得不用血族之眼去赚钱来玩游戏的么;谁说血族只喝年代久远的红酒什么的,你见过大半夜拉着自己去大排档喝啤酒还美名曰融入人类社会的吸血鬼么!想到这里,邱语不禁扶额长叹一口气,心中吐槽:“埃的存在就是为了毁灭血族的形象吧……”邱语站了起来,走到沙发边上,向后一倒,让整个人窝在沙发中。柔软的真皮沙发像无数只手一样环抱着他,邱语侧眼看了一下阳台上明媚的阳光,橘色的阳光在距他不远处停下,木质的地板上划出一条分明的界线。光明和黑暗的界线……邱语下意识伸出手,纤长的手指暴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如钻石般璀璨,而后是一阵剧烈的疼痛,像是一团火焰炙烤着肌肤。啪!埃不知什么时候离开电脑来到邱语身边,左手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腕,把手从阳光下拉回来。“虽然血族有着自我再生的能力,但也不用这么自虐吧。”埃淡淡地说:“我们是血族,是恶魔。阳光对我们而言只是剧毒。不要去留恋光明,因为你会被光明焚毁……连渣都不剩!”“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和黑夜,你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你是选择光明,还是隐入黑暗?”三一月夜晚风还带着寒冬的凛冽,风吹在脸上有些疼痛。空荡的路上只有几片枯败的叶子在打着卷儿,最后沉沉坠地,一如《天鹅湖》中那倒地而死的奥利芙。那么唯美,又那么悲凉。“一定要捕食人类么?”在一处小巷中,邱语搓了搓手,对着身边的埃说。“废话,我们可是血族,不吸血怎么活。”埃敲敲邱语的头,说:“这是你第一次去捕食人类。在血族的世界里,没有人是清白的,包括我。唯有猎杀过人类,你才能被接纳。人类对我们来说只是猎物。去吧,邱语,用人的鲜血成就你的勋章,当然,同时也能磨练你的技巧。”埃从身边的树上折下一截树枝,放在手中狠狠捏成粉末:“如果在黑暗中,你却想充当光明,那么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被淘汰!”“可是,我真的不想去杀人,更不想去吸人类的血。我们……我们之前不是……不是吸医用血袋么……”邱语别过头,双手绞着衣服的下摆,轻声说。埃像是听到了什么最难以忍受的事情,双手扯住邱语的领口,将他拎了起来,双眼紧紧地盯着邱语,太阳穴上青筋跳动,冷冷地说:“你还在怀念过去什么!环境变了世界变了,你我也变了,唯一不变的就是弱肉强食这个定理!无论是在过去的丛林还是如今这钢筋水泥的世界!为了生存,你只能选择黑夜!放弃那所谓的人性吧!即使再难以割舍!不然总有一天你会死在那东西之下!”说完,埃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轻轻放下邱语,侧了侧头望向外面的路,低声说:“有人来了,按计划!”邱语无奈地点了点头。埃就提起邱语将他扔了出去……扑扑。邱语在地上顺势滚了两下。变成血族后他的身体已经被强化,至少这样程度的伤害对他而言基本可以无视。他装作一副重伤的样子,在地上呻吟着。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邱语感到有人靠近了自己。“先生,你怎么了?”清脆的声音响起。“我……我……”邱语断断续续地说,同时偷偷打量了一下来者。来的是一个少女,莫约二十岁,一张清秀的瓜子脸,头发像瀑布一样垂到腰际,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么?”少女一边慌乱地拿出手机,一边说。“咳……咳……”邱语“虚弱”地说:“先扶我起来好么?”少女急忙去扶邱语。邱语感到自己被少女的手拉住,少女的体香混杂着人类的气息,构成了难以言喻的诱惑。邱语感到自己喉咙中像插入了一个烧红的铁块,腹中的空虚让他几近疯狂,那根植在灵魂深处的饥渴让他的犬齿生疼。少女修长的脖子暴露在邱语眼前,微微跳动的大动脉显现出蓝色。邱语的牙齿“咯咯”作响,肚子中那要命的饥饿让他浑身战栗,他的双手紧握,青筋凸显。猛然,邱语睁开眼睛,漆黑的双瞳反射出少女纯洁的脸。他张开嘴巴想要咬下去,但却如同被施了定身术一样无法再下半寸。而少女的脸上露出一种复杂的表情,可怜,憎恶……她的手里,此时握着一个银制的十字架!那个少女撩了撩头发,麻利的扎成一个长辫,然后将十字架戴在脖子上,对着两个吸血鬼露出一个微笑:“很荣幸见到你们,吸血鬼先生们。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沙弥,是一名圣徒,专门捕杀吸血鬼的圣徒猎人!”“现在可是二打一呢。”埃舔了舔嘴唇,装作凶狠地说道。“是么。”从街道后面的阴影中走出来一个面容清秀的男人,他戴着耳机,嘴中偶尔哼几句:“现在可是二对二了哦。”然后又像突然想起一般,笑着说:“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鑫风,同样是一位圣徒猎人!”埃面色沉重,邱语紧绷身体,鑫风摘下耳机挂在脖子上,沙弥在鑫风身边站定。黑色的天穹,路边的路灯将空无一人的街道照得惨白。偶尔只有风吹过发出“呜呜”的低鸣。而对双峙方都很清楚的明白,这是一场猎人与猎物的竞赛。猎人有着他的火枪,而猎物则也磨亮了利齿,稍不留神,局面就会颠倒。时间仿佛在此刻静止,化作一团坚冰,将一切冰冻。终是沙弥先打破沉寂,她快速地从身上掏出一把精致的手枪。手枪通体银白,上面刻有繁琐的线条,枪身两侧有着白色的玫瑰十字架,那是圣母的标志。沙弥扣动扳机,枪口似喷火的巨龙,却又无声无息,唯有弹壳坠落地面发出的声音。银制的子弹在空气中带起一道道弧线。而鑫风则也拿出相同的手枪开始射击。无数子弹交织化作密集的光网。就在二人射击的同时,埃和邱语也动了!埃身体微屈,随后后脚一蹬,强大的力量让他整个人凌空而起,像鬼魅般的速度和可以弯曲到不可思议的角度的关节让他避开了所有的子弹,射空的子弹击在身后的墙壁上,激起一串火星。而埃则从喉咙中发出一声大吼,向着沙弥扑去。邱语则也学着埃那样左右闪躲,可终究没有埃那样干脆利落,偶尔几颗擦过他的身体,激起一阵阵的剧痛,像是火红的铁棍在灵魂深处搅动。但他咬紧牙关忍下疼痛,从一边的天线上抓下一块石头,捏成石块放在左手,接着又用右手去拿左手中的石块,拿到以后手腕一抖向前抛去。鑫风那训练有素的反射神经几乎在同时支配着他的身体向后跳去,正在此时,邱语露出一个奸计得逞的笑容,他左手向前一甩,无数石块飞出,尽中在鑫风的身上,巨大的力量将鑫风撞到路面上,发出一声闷响。原来邱语第一次用右手抓石块只是一个假动作,那些石块其实落下在左手中,而邱语装作抛掷的也只是空气。那是魔术中很普通的一个手法——落下法。而此时却有着出其不意地欺骗过了老练的圣徒猎人的眼睛!他用大拇指擦过嘴唇,自豪地说:“我可是一个魔术师啊!”鑫风从地上爬了起来,改为单膝跪地的姿态。他擦去嘴角的鲜血,对着地面啐了一口,双眼紧盯着邱语,愤怒的情感喷薄而出,仿佛想用眼神杀死邱语。“耻辱!巨大的耻辱!居然被这么一个新生儿弄的这么狼狈!”鑫风恨不得把邱语绑在异端的处刑架上,看着火苗一点点噬咬他的身体,而吸血鬼的自生能力又让这一过程无限延长。鑫风仿佛听到了邱语的哀嚎。“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埃的声音响起,那么轻柔,而又似无法抗拒。只见他用双手擒住沙弥,将她的双手反剪到背后。沙弥奋力挣扎,却始终无法动一分一毫,只能愤怒地望着埃。“埃。”邱语缓缓后退,毕竟他的实战经验太少,银对于他来说不啻于一种剧毒,此时他的伤口依旧隐隐作痛。“把你背后那把枪收起来吧,不然你肯定会先打伤你的伙伴的。”埃挑了挑眉,又对邱语露出一个微笑:“刚才干得不错!回家帮你处理伤口。”但就在那一瞬间,鑫风拔出身后的手枪,毫不犹豫地向着沙弥开枪!嘭!银制的子弹带着巨大的动能没入沙弥的胸膛,而后又从埃的后背穿出,紧接着第二颗,第三颗……埃的双手松开了,沙弥倒了下去,鲜血不断从伤口中涌出,染红了地面。而埃则是倒退几步,整个人立在那里。邱语差异地看着这一幕,目瞪口呆,随后愤怒地看向鑫风,大吼:“你还有人性么!连自己的伙伴也杀!”邱语一边吼着一边跑向埃,埃就那么立在那里,宛如一尊没有生命的石雕。“伙伴?人性?”鑫风像是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地狞笑起来,他走到沙弥身边,用脚踢了踢她的身子,说,“那些都是什么啊!我们早就抛弃人性那种东西了!我们的存在只是作为武器,一把杀敌的武器!为了杀死你们这种怪物的武器!能用沙弥的命换来一个吸血鬼的命,一点也不亏!哈哈!怀揣着人性的家伙,是无法生存下去的!”“你真是一个恶魔!”邱语咬牙挡在埃的身前。“恶魔?哈,杀了你,又有谁知道我是恶魔,嗯,为了教团而牺牲的沙弥,真不错!”鑫风又举起枪,指着邱语:“接下来,就剩你了!”子弹从枪膛中射出,邱语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亦或是那番话让他太过震撼,等他回过神时,银色的光已经铺满了他的眼眸。邱语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真是让人悲叹啊!”邱语睁开眼睛,只见埃挡在自己身前,而鑫风则是满脸难以置信。埃松开放在身前的左手,几只银子弹掉了下来,敲击的声音如乐曲的终章。“怎么……可能!你明明已经……银子弹怎么会杀不死吸血鬼!”鑫风颤抖着举枪,疯狂地对埃射去。而埃不躲不闪,任由子弹没入自己的身体,再从身后掉落。“难道你们导师没有教过你们么?”埃的笑容像是死神的气息一样冰冷,“银子弹十字架什么的,对千年血族都只是笑话!想要击伤我,好歹把教皇的银冠融了制成子弹,这种地摊货真是不痛不痒。”接着埃又怜悯地看了一眼已经死去的沙弥,她美丽的眼睛还未合上,痛苦,不甘……还有一丝解脱的欢乐……埃飘身到她身边,弯下腰,用手抚过她的脸庞,将她的双眼合上。“我真觉得你们比我们更像魔鬼。我们即使经过千年的洗礼还残有人性,而你们……就这么抛弃了一切珍贵的东西……伙伴,友谊……一切我们所奢求的东西……”埃叹了口气,看着暴起的邱语撕开呆滞的鑫风的脖子……天空的尽头有了一丝光线,那是黑暗中的曙光。光线穿破层层屏障来到这里。埃抬头,轻轻呢喃:“再黑的夜,也挡不住曙光呢……”一阵风过,路上已经没有了四个人的踪影……一块荒芜的空地上。埃和邱语站在一棵树下,树荫遮挡了初升的阳光。他们面前是很多简陋的坟堆,前面都插有一小块木板,而最新的两个木板上分别用有力的笔触写着“沙弥”和“鑫风”。阳光洒下,如碎金一样,在那坟堆上流淌。“给。”埃递给邱语一个KFC的大可乐瓶子。邱语疑惑地侧了侧头。埃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医疗血包晃了晃,笑着说:“家里的存货又要补充了。”随后又抱怨道:“啊~血袋很贵的,我的钱啊……”邱语舔了舔嘴唇抢过那个可乐杯子喝了起来……埃微笑着看着狼吞虎咽的邱语,忽然感到莫名的温暖。“我们既是恶魔,我们也是人类。”埃说道。“是啊。”邱语像喝烈酒一样喝干了杯子中的血,然后伸了个懒腰,“还记得你问我是选择黑暗还是光明么?我想,如果一定要成为恶魔,我也希望自己……是一个有点人性的恶魔……”“因为即使身处永夜,我也想要,能有光来到我身边……”广东广州越秀区第三十七中学初二:破晓(王莹莹)1200字以上 初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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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我看见你的笑脸念着你的名字在漫漫长夜孤独的徘徊我的心中的无奈你那模糊的形容伴着长夜里的更漏在一声声震颤我的心在冷冷得月下漫漫的凝结伴着你坟前的青烟在无声无息间消逝我念着你的名字在枕第间默默的守到天明我看着红烛燃尽复明一滴滴的红油在尺台上滑下我追逐你的衣衫怀念你的双肩那是怎样的无言我的爱的港湾在这静宁的长夜我偎在别人的身边心中念着你的名字奈何桥上你是否在等我在这清冷的长夜我想着你的依稀我看着那天上的繁星那是你思念的眼神在着黯淡的寒夜我躺在冰冷的床上看着在遥远的天际你的笑脸又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随你去了......25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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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的永夜一样,我们其实都一样。你对我说,微笑的。我突然间耳鸣,用力捂住耳朵。周遭一片渲然的寂。那是盛夏午后被温存吞噬的世界。你站在一片刺眼的绿意里浅笑。我不禁伸手遮挡眼睛。你比阳光还要耀眼,总是。指缝里努力看着你的样子。害怕,我不敢那样看你。如此耀眼的,发光的你。一直,一直,那样小心翼翼注视着。不曾发现黑暗已从身后侵蚀开来。最终我像是那千年前浓墨重彩的画上晕开了的黑色。而仿佛伸手可触的你渐渐远离。视线快被掩埋。是我往后倒退,还是你从未注视过一直看着你的我。不停向更加刺眼的地方跑去。我却堕入了夜的永夜。我听见夜的子抱着沉睡的灵魂抿笑。听见他们穿过薰衣草田时的窃窃私语。他们开始吟唱。睡吧,睡吧,迷失在夜的客人们。是神祗也会陷入睡眠的永夜。黑色上方一道正在封闭的光亮刺进我迟钝的视网膜。我突然发了疯似地吼叫,去抓那道渐小的光亮。末了。这是哪里。没有你,甚至找不到自己。太黑了,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猛然睁开眼,是迅速蔓延开的呼吸声缠绵了冷夜的寂。一动不动,没有挣扎的惊醒。继续闭上眼,我没有做完暗奏的梦。再过几小时,窗外就是一片刺眼的光亮了。到那时候,你在哪里了呢。或许更多的漫夜之后。我将在你旁侧,低喃着你的名字。5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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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幻想初升的太阳笼罩着大地,可谁想过,日出前的夜却是大地上最寒冷的时候,冷得让人觉得孤独,觉得寂寞,觉得无处可逃。关灯后的房间。我独自一人坐在黑暗的一角,望着凄清的月,向它倾诉风尘琐事。月光无力的吐洒着它的清辉,借着这淡淡的月光,我向自己身后望去,床头放满的衣服在月光之下,轮廓朦胧地令我产生了无限的幻想……那一堆衣服似带着清冽的微笑,单纯得令人神往,这微笑有好像在无情地嘲笑我的无助,我皱了皱眉,盈盈走过去,轻触了这些看似有生命的衣物,可惜,它始终也只是衣服,不会因为外界而有任何的改变。我默默披上了这大衣,夜,果然很冷。我站在窗前,望着这月色笼罩下的国度,仿佛,来到一个新天地。一栋栋楼房,又好似一片广袤的森林,纵横交错的电线,就像粗壮的树干生出许多交错的枝杈,层层叠叠,头不进一丝光线。走进这片郁郁葱葱的“森林”,可以看到空地上,那忽明忽暗的路灯,犹如动物们狂欢后留下的火堆,是这片“森林”中唯一的曙光,在寒冷中,也给我带来了丝丝温暖。不由自主,我伸出手打开窗户,狂风毫不留情地刮过我的脸颊,刺得我生痛。风呼啸而过,挂乱了我的发丝,这气势仿佛当年英姿飒爽的将士们在武场练操,那时,我中国可是如此繁华呀!只是,时光流逝,流年回转,一切早已物是人非……我伸了伸懒腰,立马关上窗……这风,太冷,冷得几乎找不到生命的迹象。我望了望天边,已微微泛红,听别人说,日出前的那一刻,便是大地最寒冷的时候。想到这,我的嘴角划过一个若有若无的弘度。太阳,会出来的……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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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幻想_750字初升的太阳笼罩着大地,可谁想过,日出前的夜却是大地上最寒冷的时候,冷得让人觉得孤独,觉得寂寞,觉得无处可逃。关灯后的房间。我独自一人坐在黑暗的一角,望着凄清的月,向它倾诉风尘琐事。月光无力的吐洒着它的清辉,借着这淡淡的月光,我向自己身后望去,床头放满的衣服在月光之下,轮廓朦胧地令我产生了无限的幻想……那一堆衣服似带着清冽的微笑,单纯得令人神往,这微笑有好像在无情地嘲笑我的无助,我皱了皱眉,盈盈走过去,轻触了这些看似有生命的衣物,可惜,它始终也只是衣服,不会因为外界而有任何的改变。我默默披上了这大衣,夜,果然很冷。我站在窗前,望着这月色笼罩下的国度,仿佛,来到一个新天地。一栋栋楼房,又好似一片广袤的森林,纵横交错的电线,就像粗壮的树干生出许多交错的枝杈,层层叠叠,头不进一丝光线。走进这片郁郁葱葱的“森林”,可以看到空地上,那忽明忽暗的路灯,犹如动物们狂欢后留下的火堆,是这片“森林”中唯一的曙光,在寒冷中,也给我带来了丝丝温暖。不由自主,我伸出手打开窗户,狂风毫不留情地刮过我的脸颊,刺得我生痛。风呼啸而过,挂乱了我的发丝,这气势仿佛当年英姿飒爽的将士们在武场练操,那时,我中国可是如此繁华呀!只是,时光流逝,流年回转,一切早已物是人非……我伸了伸懒腰,立马关上窗……这风,太冷,冷得几乎找不到生命的迹象。我望了望天边,已微微泛红,听别人说,日出前的那一刻,便是大地最寒冷的时候。想到这,我的嘴角划过一个若有若无的弘度。太阳,会出来的……六年级:陈家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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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夜夜读了上面这个题目,你的心中一定充满了许多疑惑吧?夜夜夜夜此乃一代歌王齐秦的着名歌曲,Oh,no。下面且听我慢慢道来:今天是星期天,老爸因公司急需,被临时调到外地工作去了;而老妈因昨天休假,今天还要去上夜班呢,所以今天晚上就不能陪我了。一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得几乎快飞到天花板上去了,平时妈妈总让我在家做作业,不让我看电视,这下妈妈走了,家里岂不成了我的“小天堂”?可是我平时虽然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小男孩,但一到了晚上,我便成了“井底之蛙”了。但我总不能和妈妈一起去上班吧,反正“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呆在家里看电视吧!夜总是来得那么快,太阳很快就悄悄地“溜”走了,天黑了。刚开始,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我最爱看的电视剧《我是特种兵之火凤凰》,这里面的剧情实在是太精彩了,我看的几乎都快要入迷了。但是,不一会儿,瞌睡虫就开始逼近我了,哎,妈妈怎么还没有回来呢,这都八点了。看来我只能一个人先上床睡觉了。我一个人躺在床上,似乎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惧正在朝我走来。忽然,外面传来了鞭炮声,我吓得几乎都快要飞起来了,我一头栽进被子里,但这样做根本没有起到任何效果,电影中.小说里的那杀人的一幕幕浮现在我的眼前,我尽力控制住自己的胡思乱想,但总是没有效果。我心想:总躲在被子里这个方法可不是长久之计,要是我能想一个好办法就……说干就干,我拿来一个水桶,把里面放满了自来水,我又搬来一张凳子,站在上面,把装满水的桶挂在门上,这样,如果“鬼”一进来一定就会被淋成一个“落汤鸡”,然后,我就把他(她)赶跑。哈哈,就这样,我笑着笑着睡了。半响,我听到门外传来一句话“这地上怎么这么多水”,随之传来的是一阵“啊啊啊啊啊啊”的惨叫声,几乎都快“响彻云霄”了,敏感的我马上意识到“鬼”来了,立即冲过去……神马情况?不好,是老妈,“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她的“如来神掌”刚发功朝我打来,我就已经逃之夭夭了……这个夜晚永远难忘,夜夜夜夜,想说爱你不容易!六年级:孤独的鱼7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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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永夜生存题记(一)_1000字几天前,这个世界被黑暗覆盖,人们恐慌地逃向世界各个角落,可依然摆脱不了这个没有黎明的时代。没过多久,大批人的死亡,更是让世界引起了二次恐慌……时间在一分一秒流去,人类文化不断退化,地球,这个美丽,植被茂盛的星球,变成了一片荒漠,可顽强的人类并没有灭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题记这件事得从五年前说起。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一切还是那么的美好,可人们完全没发现,街道旁的一个很不起眼的摄像头正监视着这些无知的人们。这里就是101实验区域,军方想研究这些人们的身体情况,为什么?因为他们想把研究已久的丧尸病毒散播出去,以便以后可以用在战争上。我和我的伙伴们还睡眼朦胧。“咦?都12点了?天怎么还没亮?”我和我的伙伴疑惑着,好饿。走出房间只见街道上荒无一人,天空上飘着报纸,在阳台的花瓶边,有一张纸条,看起来是从楼下抛上来的。纸条:楼上的人听着,这里不安全,快点离开。重复,快点离开!不要背任何行李!快走!“这是……”六年级:黄赫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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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浴爱河永浴爱河吧!——题记春风,扬起你我思绪;夏雨,打湿孤单的屋檐;秋霜,飘落怀想的红叶;冬雪,期待全新的一年。生活处处都有爱!爱那“人生内无贤父兄,外无严师友,而能有成者少矣”的哲理;想那“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情怀;恋那“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友谊。父爱、母爱、友爱总是在我身边上演!父爱总是严厉的哲理。跑步对于我来说简直是噩梦。又是一个晴朗的一天,又是一个痛苦的时刻。早早的,父亲就叫我起床进行一项圣神而又艰巨的任务——晨跑。一切准备就绪,开始踏上“艰苦的旅程”。本来还精神抖擞,不一会儿就像焉了的茄子——没气了。父亲不断鼓励我,严厉的眼神告诉我:坚持!向前!努力!于是我鼓起勇气,不断向前冲刺,驶向那看似遥远的终点。过了许久,我又开始泄气了,父亲就给我讲故事——名医庞安耳聋行医,司马迁遭遇宫刑终写成了《史记》,张海迪、霍金也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对呀!是应该在逆境中成长,在成长中坚持。面对漆黑的夜晚,要想到旭日东升的美好;面对寒冷的冬季,要想到冰封千里的壮观;面对汹涌的大海,要想到乘风破浪的豪迈。人决不能灰心于困难。父爱是海中的船标灯,母爱不也是这样?母爱总是深切的关怀。有人说母爱是一杯蜂蜜,越品越甜;有人说母爱是一首诗,越读越美。我说母爱是寒冬中的一碗面,越吃越香。上学时总是不喜欢吃早饭,妈妈也总是提醒我。有一次,我因为要迟到了而不能吃饭,妈妈就和我生气了,最后我只好乖乖就范,把那一大碗面吃下去。母爱能收容每一块岩石,不论其大小,故能雄伟壮观;母爱能收容每一朵浪花,不论其清浊,故能浩瀚无涯!母爱是冬天里的棉袄,友爱更加美好。友爱总是温暖的问候。生活中,除了父爱、母爱,还有友爱。真正的友谊是不会被诡计多端的阴风吹到,不会被天灾人祸的霹雳击退,不会被贫困潦倒的寒霜而胆怯!真诚的友谊是用衷心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理解去呵护,而我正有这样的肥料!生活中,有许多爱我的人,就让我永远沐浴在绵绵悠长的爱河之中吧!初一:黄鸿艺8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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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大王2009年2月1日星期日晴永大王甘肃省靖煤公司二中小学部二(3)班杨淇“永大王”是谁?是我这几天练习写的毛笔字。“永”是我前天学会的,“大”是我昨天学会的,“王”呢?是我今天学会的。现在,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今天学写“王”字的方法:先是不长不短的横,横的左部和右部要把握好粗细,基本相等。再是短横,要先慢后快。然后是“丨”,往侧起笔,转峰往下,不快不慢。最后,写长横。长横必须敏捷准确,才好看。小朋友,你的“永大王”写得好吗?如果不好,就要多练练。因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嘛!200字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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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永相连同窗六年我们在一起,欢乐与共。 快乐六年我们在一起血汗同流。光阴流水似的逝去,我们的心在一起.。时光冲不走我们的友情。岁月带不走我们的真心。哪怕是死亡,只要我们在一起一样充满勇气!童年早已和我们挥支交臂但珍贵的友情却刻在我们心里。阳光依然明媚的照耀着大地,可我们却要分离,泪水蔓延到心里,但又无法哭泣。生命在继续,不应分别而哭泣!加油!努力生命依旧在呼唤你!150字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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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永古代的时候,金溪县有个叫作方仲永的人,他们家世世代代都以耕田为主业,大人早晨就去田里忙农活,傍晚回来,回到家后又得快做饭,洗衣,做家。想想看,一个人每天从早忙到晚,从外忙到内,那是多累啊!自然也就无心去照顾自己的孩子了,仲永每天和小伙伴们去玩耍,做游戏,回来的时候总是满身泥。因为家境贫寒父母也没想过让他去上学,只想着让他早点长大养家糊口。他5岁那年,有一天,父亲带着一身疲倦回到了家中,仲永跑了过去对父亲说:“爸爸,我要读书工具。”父亲认为上学也没什么用,只会浪费金钱和时间,加上条件有限,就对方仲永说:“要这个干什么?又不能赚钱。仲永心里很想要书写工具,便哭了,父亲见了只好到邻居家借来,仲永马上就笑了,拿起笔就在纸上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诗的内容是以养父母,民族团聚为主。然后就把诗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他们看了仲永的诗,个个赞不绝口,他们都说:“这孩子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高的才华,如此好的诗句,真可谓是神童!”从那以后无论谁指定物品让他写诗句,他都能马上写完他的诗,文采和道理都有可以欣赏的地方。同县里的人听说以后,都感到非常的惊讶,渐渐地,他们把仲永的父亲作宾客来对待,还有的人给仲永钱求他作诗。父亲觉得这有利可图,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赚到钱,很高。每天拉着仲永到同县的人家里去拜访,让仲永给他们题诗,便得到很高的报酬。不让仲永学习,他认为现在仲永已经能帮他赚钱了,在学别的就没有用了,还会浪费了赚钱的机会。王安石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亲回到家乡,在他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再过了七年,我从杨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跟普通人一样了。”6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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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存人间怀着一颗心来,来到这个世界。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助人为乐为习惯。离开时,还有痕迹,还有阳光在。题记人人心中都有他,他是一个及其普通的人,他身上并不比我们多什么,也不比我们多享受什么,可是,阳光就是围绕着他,需要帮忙的事情缠着他,像那树根那样死死地捉住这养分,不需要他做的他能做,需要他做的,他做到拔尖。他愿意做革命的螺丝钉,他愿意做那在生命中选择付出一切,乃至付出生命的人,他可贵的助人为乐的精神就是他的财富,他做过的种种事情,如果能被世人参透,那就是胜过任何人的品性,如果,他的职业是园丁,他修剪社会风气,如果,他是一位建筑师,把世人的心建满感恩。他有一大笔财富,他有一颗夜明珠,是其他人没有的宝贝。还有那被污染的心,被人歌颂的精神,颂他是一朵落花,还愿护着明年又芬芳,做春泥,肥沃大地。颂他是一颗螺丝钉,默默坚守冈位。颂他是阳光,温暖大家,有古语云:“死于泰山,轻如鸿毛。”对于他的不辞而别深感悲悯。他雷锋——为人民服务。好好的永远的活着。初三:李传港35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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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永在,青春永驻!人们常说时光一去不复返,匆匆那年,童年早已从我们身边悄悄流逝。虽然我们早已从当年懵懂无知的孩子蜕变成了敢于承担永不言败的青少年,但是童年的回忆依然深深印在我们脑子里,挥之不去。童年的笑声依然回荡在我的耳边。那是一个大雪纷纷的早晨,我们一群孩子在我家门口等校车。我们等啊等啊等了很久校车都没来。我们做了一伟大的决定,我们几个孩子决定自己去学校,于是我们顶着风雪开始慢慢的走着。我们时而走走,时而停停,竟然在路上玩起了打雪仗。你投我一下,我投你一下玩得不亦乐乎。道路两边的白杨柳挺着笔直的身子,被雪覆盖着的公路,像一条白色的地毯等着我们走过去。等到到了树的尽头,就会出现一道金色的大门,轻轻地推开犹如进入一座美丽的宫殿。而走在雪地上,脚底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是不是有几个同伴溜起冰来。常常的一段路,说着笑着,因为这雪,一路上洒满了快乐。小时候的事似乎并未消失。从小我就是一个好动的孩子,总是喜欢自己做一些玩具。春天刚刚来临风筝无疑是孩子们最喜欢的一个游戏之一。我的同伴都在比赛谁放的高。看见她们都在玩自己也想要。便自己做了一个,为了做这个风筝我可是下了不少功夫。我偷偷的把家里的画撕了下来,让奶奶剪成了一条大鱼,用细铁丝围在周围,再用线把它缝了起来。于是我的风筝便做成了。其他的孩子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果然很多东西都不是用钱可以买回来。童年虽然已经过去,但回忆还在,只要这些不被遗忘,那我们的童年就从未走远。愿我们,记忆永在,青春永驻!6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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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漫谈在夏季里,我是喜欢夜的。夏天的夜很美,且不说他那璀璨的星空了,就说说我心中夏天的美吧。确切的说,我是喜欢夜,不止是夏夜。夜,给人一美,宁静,庄重,还有那无限的遐想,我喜欢夜,因为我在夜里思索。我现在仍坐在书做前,在习惯的昏黄的台灯下,在夜里思索着,白天偶然听到的一些话,可以在夜里西西的咀嚼。因为在夜里,没有人会打扰你,你的思维可以像夜一样一直延伸下去。长恨此身非我有白天在电视上偶然听到一句苏东坡的诗----长恨此身非我有。是啊,。人这一辈子。什么都不是自己的。什么都不是。人们都说应该乐观处世,但我却并不那样做。我是嘻嘻哈哈的把整个初中混完了。结束后,空余恨。因为拿以前和现在相比,现在远不如以前,越想反倒越痛苦;而自己也总能找寻新的出路,就是悲观处世。淡然了。悲观处世指对待生活并非指对待人生,人不要太过于自信了。满招损,况且接近换来希望,希望换来失望。于是,我记下了这句话,自古多情空余恨人生是矛盾的。我喜欢在静谧的夜里放纵自己的思想,一个人去寻觅,去回味,苦于自己太重感情。终不甘漫漫长夜里一个人漫漫熬过。这样,我喜欢夜,却不能在夜里得到自己想要的。多情男儿。空余恨。我似乎和别人不一样,他们是讲义的,而我是重情。有时候总是不能是、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但结果却像沙漠里的一颗蒲公英。满怀希望的撒下了没一颗,盼啊,盼啊。直到那棵蒲公英自己也在绝望中死亡。梦想都破灭了,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我的生活习惯不是固定的,有时会很散漫,有时却很重原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我觉得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去做人,世本是世,不必刻意处世。6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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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一日游周末早上我们全家和爸爸的同事计划去永嘉玩,7:30,我们乘着中巴,我们经历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终于来到了永嘉,这我们要游玩的地点是永嘉的石桅岩,我们来到大门发现,整个大门都是封着做的,就像一个时空隧道, 进入景区后我买了一个有四个管子的小水枪,跟着大部队进入景区,周围都是由山围绕,湖水非常的清澈,周围有一座峰,名叫孔雀峰,远远望去右侧的山体共组成了孔雀的形象,所以叫孔雀峰。旁边还有个仙人造田那是什么叫仙人造田呢?是岩石表面纹路纵横交错,形成田埂,顾明晶称之为仙人造田,抗风化能力.弱的凹陷处成了“田”,反之突出成了“埂”。所以叫仙人造田。我们跟着大队部向前走着,我们发现了红军哨卡,此处为山体塌陷下来的巨石加工而形成的洞穴。据说当年红军战士曾在此热卡放哨,我们。走着又发现了节理,这里先抑的岩石受到地质作用而产生的缝隙会一些岩石并没有产生明显的错漏。地质学上把这些 裂隙叫做节理,后面还有很多景物。接着我们就去吃永嘉著名的烤全羊,吃完烤全羊后,我找个伴一起玩耍,主矿,我们又坐着中巴车来到了另个地点,而我们要去坐竹筏一起漂流,我们全家还有我的一个小伙伴乘着一艘竹筏,当我们在水中漂流的时候,爸爸的同事的竹筏超过了我们,我们就全速前进,当我们的竹筏和爸爸同事的竹筏靠得比较近的时候,我和小伙伴把水枪充满水,然后疯狂的向爸爸同事发起攻击,爸爸同事全身都是水。我们全家和小伙伴也全身都是水,慢慢的我们靠岸。最后,我们一直玩到夜幕降临,依依不舍的离开了。600字 四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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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交流会我盼望已久的物资交流会终于到了,我非常开心。这次一定要疯狂享受。叮铃铃,叮铃铃,熟悉的放学铃声终于响了,我背上书包冲了出去。学校外面的大街就是物资交流会现场,此时已是人山人海,一片混乱的吵闹声,从涌动的人海里传来。我使劲钻进人群,啊!这里商品太多了,衣食住行,样样都有,堆积如有座座小山。美食区那边,有新疆吐鲁番葡萄干、湖北武协酥糖、江西纯天然野生烤山鸡……有喝的,如台湾知名品牌茶大爷奶茶、魔兽功能饮料、猕猴桃香蕉酸牛奶……看了口水直流。还有各式各样的玩具,可是我心里只有着急了,因为没有带钱,只好先回家了。我和同学们约定好,星期六下午一点到交流会疯狂享受。第二天,我们如期到会。先去玩游戏,我们就来欣赏捕鱼达人。这里有几十万金币。我们 看见了,就马上冲过去,疯狂的玩。敢和我抢鱼,想都别想。于是我马上按下渔网,捕到了一大群鱼。美人鱼来了,我一定要把他抓住。我的三个同学也在抢美人鱼。最后被我的一个同学抢走了。可是我发动激光把一座珊瑚岛上的很多美人鱼全抓住了。一百万的金币就往我这儿飞。我们又去了鬼屋,虽然有些恐怖,但是很好玩。我们买了菠萝边吃边走,来到了套牛的地方。我看上了一头四元的金黄色的牛,就向里面投进了一个硬币,果然抓住了它,四元钱就拿到了。戴孙杨得到了三元,王晨伟得到了七元。李浩没有抓住牛,所以没有钱。我们又买了许多吃的、玩的。今天过得实在是太开心了,我喜欢物资交流节。永嘉县城西小学五(三)班 胡仁泽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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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行今天早上,老师带着我们外出采风写作文,我们之中有许多人都知道今天要去哪儿,但有少数人不知道,我们便告诉他们今天应该是去永兴。老师到了,他让我们抄一首他自己写的关于茅坝的诗《茅坝行》:一江流水沃野青,鹅鸭牛豚篱边行。炊烟枭处农歌起,谁知贡米出此村!上了车,这辆车在路上经过了流河渡、永兴,最后在竹香米业有限公司门前停了下来,老师带领我们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个公司的标语:手中有粮,心巾不慌,强化管理,安全生产。而他们的要求就是:团结、诚信、务实、创新。进入了加工米的车间,老师告诉我们一粒谷子成为一粒米,需要经过脱壳、谷糙分离、开糙碾白、色选、抛光、精米分级等工序。接下来,老师带着我们去看大米的品种这家企业有许多种不同的米,有宜香米、农家米、校园米、野谷米、玉珍香、茶香米、竹香米……然后,老师又把我们带到了茅坝,这里便是御米之乡,为什么说是御米呢?是因为在清朝嘉戾年间曾先后在山东蒲台、肥城等八县任知县的湄潭永兴人朱龙鼎带着茅坝米入朝进贡。嘉庆皇帝吃了赞不绝口,下旨钦赐湄潭永兴茅坝米为宫中御用米,从此茅坝米作为皇室贡米,由地方官府派人专程送进朝廷。接下来老师带领我们去了一个亭子,亭子上有老师写的对联:皇天施雨浩地育魂茅坝独辛,嘉庆颔首邓公赞誉人间共福。龙脉皇米有限公司是由二十七个农民组成的公司,这里的农民全是社员,这里的茅贡米全部采用田园直购模式。在茅坝吃完午饭后,我们就坐上了回家的班车,在回家的路上,我们还在讨论今天米为什么好吃呢!6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