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那个人
在故乡,印象中最深的一个人是他,一生饱受苦难的老人,靠乞讨为生。黝黑如碳的皮肤,全身穿着破碎而厚重的衣服,每次见到他时,都拉着一车自以为是宝贝的破烂慢慢前进……前进……
他的行踪是不确定的,每时每刻都为活下去而奋斗,游走于每个乡每个镇之间。我不知道他怎么那么熟悉路线,令人称奇!我们都叫他“傻二砖”,他来我们这个地方次数不少,传闻也不少,都是说他怎样的傻。他的形象烙在我脑海里伴我走过了小学时代。不久前,我偶然得知他的身世——
在那个遥远的年代,这家伙是个稀有的大学生,20多岁,名字有点土,就叫二砖,家里有个老父亲和哥哥大砖。在青年时代他游遍了周围许多城市,正准备闯荡一番事业时不幸降临了,他和哥哥为了争家产反目成仇,急了眼儿的大哥冷不丁给了二砖一砖头,血不断从他头上涌出,他重重倒下了,不省人事。大哥也逃走了。现在没人管他,几周以后也算对得起他的名字,他奇迹般活了下来,然而却变傻了,开始乞讨生活……
回想起几年前看到他的场景。一群人围着他指指点点,小孩子也在一旁蹦蹦跳跳,嘻嘻哈哈,我也凑上去,原来是他——傻二砖。他正做着饭,不时抬起头对周围的人报以微笑,不得不说他真的很乐观,做饭对他来说可能是最幸福的事了。饭很快煮好了,细细一看,破旧的罐子里只有几滴沾了油腥的白开水,他站起身,从车里拿了一个大麻袋,麻袋里装满了干硬的馒头,他小心翼翼跳了两个,然后一点一点的将馒头泡在白开水里,使它慢慢变软能吃,他将一块馒头细细嚼慢慢咽,那样子真是专心,还邀请我们想让我们也吃一点。我顿时对他充满同情,多么可怜善良的老人呀,想来现在也有70多岁了。却仍过这流浪生活,乞讨生活,上天真是不公呀!
又有几年不见了,也不知您现在何处,只希望你能平平安安,好好活着。
我的珍宝
美德是珍宝,美玉是珍宝,自信是珍宝,无论是什么珍宝,他们在人们心中的地位都是同等重要的,都是值得永远珍惜的。
镜头一:这次考试我又名落孙山了,哎!看着那些考得好的同学洋洋得意的样子,我不禁想,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啊。我这个好学生该怎么面对老师的批评,家长的埋怨,同学的歧视啊?我到底该怎么办?中考已经开始倒计时了,我不敢去想会有什么结果,我不想成为复读生,我不想好同学的光荣牌匾被别人取而代之。我要努力,不能因为这小小的挫折就灰心丧气,我要鼓起勇气,向困难挑战。生活中,永不服输是我的第一件珍宝。
镜头二:“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同桌连连对我说,他不小心用刀片把我的手刮出血了。我一边擦血一边对他说:“怎么样,像不像鲁提辖身下的镇关西?”他不好意思的说:你可没那么十恶不赦。”我说:“那你为啥要做鲁提辖?”于是,我们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血还是止不住,我们去了校医院,医生用药将血止住了。他还在不停地道歉,我说了句:“免了,免了,就当是训练我的造血细胞功能。”生活中,宽容是我的第二件珍宝。
镜头三:爸爸妈妈出去办事了,得一个星期才能回来。我一个人在家,一切都要自己安排,漫长的七天终于过去了,简直是惨不忍睹、不堪回首。头两天还有剩菜,后几天只好吃方便面了,因为这是我唯一会做的饭。最可怕的是有一天晚上,突然停电,四周静悄悄黑漆漆的,我只好迅速爬上床,用被子捂住头,不停的对自己说:坚强点儿,坚强点儿!”生活中,坚强是我的第三间珍宝。
“永不服输”、“宽容”、“坚强”是我的珍宝,我相信,在以后的岁月里,我的珍宝会超越时间,伴随我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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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那个人在故乡,印象中最深的一个人是他,一生饱受苦难的老人,靠乞讨为生。黝黑如碳的皮肤,全身穿着破碎而厚重的衣服,每次见到他时,都拉着一车自以为是宝贝的破烂慢慢前进……前进……他的行踪是不确定的,每时每刻都为活下去而奋斗,游走于每个乡每个镇之间。我不知道他怎么那么熟悉路线,令人称奇!我们都叫他“傻二砖”,他来我们这个地方次数不少,传闻也不少,都是说他怎样的傻。他的形象烙在我脑海里伴我走过了小学时代。不久前,我偶然得知他的身世——在那个遥远的年代,这家伙是个稀有的大学生,20多岁,名字有点土,就叫二砖,家里有个老父亲和哥哥大砖。在青年时代他游遍了周围许多城市,正准备闯荡一番事业时不幸降临了,他和哥哥为了争家产反目成仇,急了眼儿的大哥冷不丁给我二砖一砖头,血不断从他头上涌出,他重重倒下了,不省人事。大哥也逃走了。现在没人管他,几周以后也算对得起他的名字,他奇迹般活了下来,然而却变傻了,开始乞讨生活……回想起几年前看到他的场景。一群人围着他指指点点,小孩子也在一旁蹦蹦跳跳,嘻嘻哈哈,我也凑上去,原来是他——傻二砖。他正做着饭,不时抬起头对周围的人报以微笑,不得不说他真的很乐观,做饭对他来说可能是最幸福的事了。饭很快煮好了,细细一看,破旧的罐子里只有几滴沾了油腥的白开水,他站起身,从车里拿了一个大麻袋,麻袋里装满了干硬的馒头,他小心翼翼跳了两个,然后一点一点的将馒头泡在白开水里,使它慢慢变软能吃,他将一块馒头细细嚼慢慢咽,那样子真是专心,还邀请我们想让我们也吃一点。我顿时对他充满同情,多么可怜善良的老人呀,想来现在也有70多岁了。却仍过这流浪生活,乞讨生活,上天真是不公呀!又有几年不见了,也不知您现在何处,只希望你能平平安安,好好活着。6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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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那个人明明已经回忆得思绪万千,但却又不知道从哪里下笔,事情明明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但还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那么记忆犹新。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你的那个诺言,我才会一直深深记住你,你一定要回来哦!---题记---每到放寒暑假,我最喜欢和期待的事情就是去乡下。因为,我喜欢那里的人的热情,那里空气的新鲜河水的清澈与及当时年少无知的我对那里未知的事物的好奇。但真正追溯起原因的话,那也只是其中一个小理由,最重要的是因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抛弃了烦恼开心快乐就够了,而那个地方的人事物恰好可以满足我的愿望。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龄,我最崇拜的人不是叱咤演艺圈的明星,也不是男孩子们最喜欢的爸爸,而是我的堂哥。因为他会很贴心的把那只捉过我的盛气凌人的大公鸡关在笼子里。再带我出去玩,他会随手拽一片树叶就吹出一段当地有名的山歌调调,在我羡慕他的时候又死也不说出怎么去吹,最后再在我委屈要‘下雨’的时候装着很无奈的教我秘诀;他可以直接跳入江中很久不浮出来,在我这只旱鸭子犹豫着要不要下去的时候在我身后唬我一下,我要是生气了,他就会像变魔术一样从我的帽子里拿出一个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鸭蛋,然后信誓旦旦的说做蛋羹给我吃,但其实为了保证蛋羹的美味,最后动手做的还是心灵手巧得让我望尘莫及的堂姐。最浪漫的事情,就是他把我找到老槐树下,然后他在树上把槐花打得纷纷扬扬的,我循声抬头一望,上空那白压压的一片立刻碎成小雪花飘落,又涩又甜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几乎可以让人陶醉。不过,之后管着老槐树的大爷追着堂哥满村跑的时候,我一定在美滋滋的吃着槐花,至于他被弄成什么样子我可就不知道了。堂哥在我眼里是个好哥哥,但别人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能干老实、学习好才是标准有出息的人,但他实在是太‘机灵’了,所以一些事情就会被搞砸,自然就是人人教育孩子的典范:你看看,你要是不好好学习像王开宇一样,那你这辈子就完了!但堂哥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变成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他说,他只是想当好自己,长大以后就没有这种机会了,正如那啥啥高耳朵的鸡说的:大人做错了事,所以上帝才会惩罚大人,小孩子还没有做错事,所以就好好享受吧!我当时并不太懂这些,对于那只鸡也一直疑惑,什么鸡那么有学问,比堂哥家的那只大公鸡还厉害?鸡也会有耳朵吗?不过,我对堂哥的敬佩也是一天比一天的深。但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的,叔叔本来就身体不好,后来在地里工作晕倒被送到医院检查的时候被检查出得了癌症。一家人好不容易凑到钱给叔叔治病的时候,就因为堂哥的顽皮,那些百元大钞一下子化为灰烬——堂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装有钱的纸箱烧了。堂哥一下子成了全家的罪人,家里人的责备打骂,村里人的指指点点,这些对于堂哥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承受了,堂哥几次当着我的面哭泣,我很怕,因为在我的影响里我从没有见过堂哥哭过,更何况是哭得如此伤心,堂哥后悔了,但后悔无济于事,钱已经被烧了,回不来了。也许是因为承受不了了,也许是真的想负责人,堂哥留下简单的:“我要去打工挣钱,不赚到那么多钱我是不会回来的”纸条,便离开了家门。一年之后,堂哥找过我,他的样子我差点认不出来。憔悴的面容,无神的眼睛,没有了顽皮的微笑,没有镇定自若的神情,曾经小圆润的五官变得开始变得深刻,明显是瘦了很多。黑色的长发在风中凌乱纠缠,时不时抽到脸上,像是蘸了盐水的牛皮鞭,可以把皮肤撕裂,印上一道道深沟一般的裂痕,紧蹙的眉头仍然让人感到彷徨和痛苦。我不敢想象这一年里堂哥经历过什么。冬雨向来比冬雪还要寒冷,但堂哥穿得很单薄,寒风灌进了有些旧的灰色宽布袍中——那是他离家时带的衣服。那像有无数看不见的针就这样随风刺过宽布袍扎进皮肤里,深深扎进温热的皮肉,扎进柔软的血管,停滞在骨髓,是刻骨的寒冷。当时我哭着央求他回家,我说叔叔已经康复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叔叔阿姨为找到他几乎要疯了,只要堂哥能回家,叔叔阿姨一定不打他。但堂哥只是淡然一笑,堂哥是大人了,上帝要惩罚他了。他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说到做到,等他赚到了那么多的钱一定会回来,不要告诉叔叔阿姨,因为他再也不想让他们为自己操心了。我努力地挽留,我说,堂哥走了,就再也没有人会叫我‘木头木’然后被逼着说是‘两颗树’,再也没有人半晚给我讲鬼故事了……但,走还是会走,我根本阻止不了他的脚步。不过堂哥哥许诺说:小林,等到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一堆糖,给你讲鬼故事,给你做蛋羹,给你摘槐花吃……后记:哥,那个每次被你叫‘木头木’都会哭的爱哭鬼一直等你回来。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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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有一个人最喜欢的是戴上面具。戴上面具后他就像一个恶魔,张扬骄纵,脾气火爆。他总是爱哈哈大笑,但不知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他的命运很悲惨,所有爱他人的人都离开了他。那个人学习很好,但是他讨厌好学生的这个称号,有时甚至他想尝一下堕落的快乐。他并不努力,每天都看电视打电脑,违背老师的意愿,他的作文拿了一等奖,但他并不开心。他讨厌人多,讨厌被别人看着。那个人,还在继续堕落……六年级:繁星love夜1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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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成长道路上,总有一些人让你走得更平稳,更顺当。我常常想,如果没有那个人,我会是现在的样子吗?一年前,我转学到了另一个学校。原来调皮、可爱的我变得沉默寡言,甚至总板着脸,那一段时间,我总是很压抑,更没有同学要跟我做朋友。这时候她出现了。这个人很不一样,别的同学非常热情;可她呢,很文静,不怎么爱说话,不过学习很好,只是我们一直没有说过话。直到一次吃饭时,她倏忽坐到我的对面,当时的我只顾着埋着头认真吃饭,她开口问:“你之前从哪个学校转来的?”“万科城!”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她哦了一声,便也没多说其他。到了宿舍,尴尬一直延续到我们换好校服。我们也在尴尬中渐渐熟识,话也多了起来,我的心扉因为她而渐渐打开。她是个英语很厉害的人。这个学校的英语偏难,我的英语成绩总在八十左右徘徊,这令我很沮丧。她便耐心地帮我分析试卷,告诉我错的原因,以及应该注意哪些点,而我便教她数学。教室里,经常会看到我们形影不离的身影,我也慢慢融入这个新的班集体。我们就这样互相帮助,不再偏科,成绩很快便提上来了。她脾气很温和,从不与我争论。不久,我慢慢找回自己的本性,其实打小起,我就是个暴脾气,可她总有办法制止我奔涌而出的怒火。我笑,她便陪我笑;我哭,她便陪我哭;我饿,她便陪我吃。她陪我度过了许多风风雨雨,是她,让我变成现在快乐的我。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如果没有她……幸好世界上没有如果,感谢我生命中及时出现的你,驱散我的阴霾,和我并肩走向未来!谢谢你——是你改变了我的性格,是你改变了我的脾气,是你改变了我的成绩……是你让我成为了一个更完美更优秀的自己。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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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世界上,总会有一些人,他们似乎就像是空气里的尘埃,渺小平凡到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可就是这样的人,往往闪着不一样的光辉。一天,我去某地捐款,登记过后准备离开,这时,看到一个人:一身破烂的衣服,而且上面污渍盖着污渍,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穿着一双底都快磨平的破鞋;头发乱蓬蓬的,就像鸡窝一样;脸黑乎乎的,好像涂了一层厚厚的灰,浑身散发着一股奇怪的气味,他旁边的人纷纷躲离,我也不例外,皱着眉头往后撤。只听他对负责人说:“我……我要捐款。”他的声音有些粗嘎,不动听也不难听。捐款?!负责人被惊到了,愣了一下。就在她迟疑的时候,这个人小心翼翼地从破烂的裤兜掏出十几张皱巴巴却排得整整齐齐的票子,然后说:“这是我在外面打苦工攒下的积蓄,都捐了吧!”说着就把钱递到了负责人手里。等负责人接过,他猛地把手抽回,似乎觉得自己粗糙的手有些有碍观瞻。负责人的眼角湿润了,握住他抽回的手,有些哽咽地说:“不用捐那么多!”说着把钱又递过去给他。那个人更局促了,不安地说:“没事,我无儿无女的,比起那些在山里没书读的小孩来说,我还能过,都捐了吧。我不希望那些孩子长大了来到城市成为文盲,当苦力!”他脸上露出了不易觉察的微笑,阳光刚好映在他身上,为他镀了一层金边。接着,他颤颤巍巍将那一堆票子投进了捐款箱,朝着负责人笑了笑,转身离开了。他单薄的背影却比之前高大了许多,每一步都很坚定,又很轻松,似乎完成了什么大的事情。我摸了摸口袋,把剩下买零食的钱也掏了出来,投进了捐款箱,迎着他的背影,大步向前走去。那个人,虽然渺小的像灰尘一样,却有一颗温暖的心。他用自己的行动,为我们立起一座丰碑。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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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步入初中,可心还停留在小学时那件事,那个人身上。她是我的小学教师,杨老师。说实话吧,其实之前我挺讨厌她的。其原因:啰啰嗦嗦,像个老太婆一样,而且脾气不太好,动不动就火大。哪像个教师啊,简直就是一个暴力女嘛。不信你瞧着。今天这是个好日子,阳光明媚,空气清新的。可教室里头却和外面恰恰相反,浑浊的空气中混合着让人一接近就会毛骨悚然的温度,是不知道,今天“暴力女”又发脾气了 ,原因:作业做得非常糟糕。“这就是你们的实力吗?连个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都比不过,还想考点中学,简直是白日做梦!这么简单的题都做得一塌糊涂,我都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人真的在学校上课了。 早就给输在起跑线上了,要是在这样,你们干脆不用读了,回家睡大觉吧,别浪费我的时间…(以下省略一万字)”“好了班长,这些本子拿下去发,晚上去写一篇检讨书,好好自我反省。继续上课“哎~这是什么鬼天气,上午还是晴空万里,下午就倾盆大雨,“这可怎么回家啊,家人又没时间来,学校离家又远,可怎么办啊“正在烦恼中。后边突然传来杨老师的声音。“哎?小娜,放学怎么还不回家呢,是没带雨伞吧,诺,这把雨伞拿去。“她微笑着。“啊?”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感觉好像出现幻听。还没说的,她就把雨伞塞给我,“路上小心。”我点了头就头也不会的走了。翌日:我们的眼睛齐刷刷的看向门外,来的不是杨老师,而是另一位。“同学们,今天杨老师请病假,没来上课,就由我来给大家上课,请翻开课本32页。”这时我却不能集中精神来学习,一直在想杨老师,心里挺内疚的,要不是我杨老师也不会生病啊!放学回到家,我给杨老师去了个电话:“喂,你好,是杨老师吗?”“喂,你好,是小娜同学啊,咳咳…”电话那头咳的很厉害,好内疚啊。“喂,老师啊,要多喝白开水,既然你身体不舒服,那我先挂了,要注意身体啊,好,再见““再见。“挂了电话,我眼眶红红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真心祈祷老师快点好起来。6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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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那个人思念像一条小船,漂泊在无边无际的大海;思念像一只雄鹰,飞翔在蔚蓝的天空;思念像一条小蛇,穿梭在记忆的隧道。那一刻有一个值得我思念的人。 他,很伟大,能让我感受到什么是爱。记得在小时候,爸爸妈妈常常不在家,我上学没有人来接我或送我,幸好有他,每天上学放学他都会骑着自行车载着我,那时的他已经年过花甲,虽然他骑车的速度较慢,但他每天都很准时,我也不会抱怨,因为我觉的,一路上和他说说笑笑总比没人说话好的多,有他的陪伴都已足够。 那时的我,虽然年龄很小,但和同龄人比起来,我比他们要懂的多。一天,我觉的他很反常,没有去送我也没有来接我,我当时只是猜测他又什么事去忙了,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不肯吃饭也不肯睡觉,脸色很苍白,我问他是不是生病了,去医院检查吧。他只是说没事,只是普通的胃痛。吃点药多喝点热水就好了,我也没有注意,就去写作业了。做完作业,我进去了他的房间,他躺在那里颤抖着,见我进去,他对我说他胃痛的厉害,我没有顾及别的,就叫了救护车。坐在救护车上,我给爸爸妈妈打电话让他们尽快赶过来说家里出事了。到医院后爸妈也赶了过来,医生检查后说要做手术,但手术风险很大,有可能不成功,要我们提前做好准备。不错,情况在意料之中,他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当医生告诉我的那一刻,我失声痛哭了起来,然而那一刻,也让我开始思念起他。 在他离开以前我很快乐,我很像他的跟屁虫,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追到哪里,他的大手拉着我的小手,让我觉的无比的温暖,吃饭时我们做到一个桌子前吃饭,做到沙发上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一起看电视,一起看电影,有他的地方,我都很快乐,他像是我的开心宝,天天逗我开心。他是无比的关心,关爱我,而我却没有意识到过。 死而复生,我宁可希望他能回来。 那个人,是我的爷爷,他是那么的伟大!6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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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那个人有一个人,我终身难忘。那个人一直陪着我,对!那个人就是我的老爹!或许每天痴痴的等他成了习惯。他出差,不知多久才会来一次,在他不在家的日子里,我没有人娇惯,没有人会像他那样宠我的人。似乎,我想他成了一种“戒”不掉的习惯,我知道他更想。我多期待一进门,就会看到他在家等我,多么不想看见他走的时候的背影。也许老爹只看见我送他的时候那一脸轻松的笑,可他永远不知道,他上车后。会有一个泪流满面的女孩在向他招手,但是从没见他回过头,估计也是伤心了吧!有的时候他很忙,八月十五中秋节时他都不回来,应是吃团圆饭的时候,见他还不回来,我便坐在门口,边等他边看书,这也成了一种习惯。我小的时候,父亲的肩膀是那么宽大,他的脸上是多么平滑,我才十三岁,他也才三十九岁了,可是,头发依稀有了白发,脸上也有了皱纹。我也知道他的辛苦,我也担心他的身体有一天会跨,他的身体不太好,却经常说:“我这身体可好了,在干三十年也没问题。”我心疼他,我怕他会变老,走不动,没人照顾;我心疼他,我怕有一天他会离开我,我会伤心!“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再变老了,我愿用我一切,换你岁月长留,一生要强的爸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微不足道的关心收下吧,谢谢你做的一切,双手撑起我们的家,总是竭尽所有,把最好的给我,我是你的骄傲吗,还在为我而担心吗,你牵挂的孩子啊长大啦~多想和从前一样,牵你温暖手掌,可是你不在我身旁,托清风捎去安康”是啊,多么简单的歌词,却总是勾起我对你的想念,对啊,我总是向你索取太多太多,都没跟你说过一句“谢谢”对不起,老爹,原谅以前我的任性。不要离开我,好好爱我,一直爱我,一直陪我走下去。不想看你满头白发,别再为我操劳了,有这些就足够了。我爱你,但我更想你。爸爸,别再老了,我会心疼。我最难忘的那个人,我的老爸!650字 初二 应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