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哥3_2000字
“这是旧书库的钥匙,仔细整理!”
王管事掏出一把钥匙递给叶晨。
“是!”
叶晨接过那把黄澄澄钥匙。
书阁共五层楼,二楼是普通杂类书籍,书院学子可以随意借阅。三层楼阁以上则是武学书籍,则按照武学品阶需要花费不同的金银,才可能借阅。最顶层甚至还有绝世级的武学典籍,只有极少顶尖弟子才允许查看。
旧书库,在书阁的地下一层。
叶晨独自来到书阁的地下一层,打开门上的重铜锁,“嘎吱”推开旧书库门,里面光线黯淡,角落遍布蜘蛛网,显然此地很少有人会来清理。
叶晨点上书库内的墙壁上的油灯。
这才看见,数堆旧书籍卷轴,杂乱的堆放在地上,有丈高。书库内还有一排排空荡荡的木质书架,整理好的书籍,可以放上旁边木质书架上。
“这么多书!”
叶晨惊讶,来到书堆边,开始耐心整理旧书。他平日看的书并不多,大部分时间用于修炼和打杂挣钱。不过,他毕竟在书院待了十年,字还是认识的。
他拿起一本破旧黄皮书籍,拍去灰尘。
“《列国周游记》!”
叶晨皱起眉头,随手翻阅,一看之下,他不由嗤笑起来。
“哪个游手好闲之徒写的,居然跑了武国周边数十个国度,记录下一路看到的芝麻细碎的有趣见闻。某国一位国主走丢了一只鸡,据说是此鸡有灵气,听说是领国派人将它盗走了,两国因此开战。某地井水冒出甘泉,引来周围数座大村居民的群架事件。这书里记载的纯粹是一群吃饱了饭没事干的人,要不然为什么会因为丢了一只鸡,为了一口井水打群架,太荒唐了。”
叶晨大开眼界的同时,不由摇头。
这些书籍的材质,也令叶晨惊叹。
数百年的纸张书卷、上千年用竹简记载的古籍,还有更加古老的骨片、龟甲。上面的罕见古文,深奥晦涩,让叶晨昏头眩脑,根本看不懂。
这些恐怕都是一些很古老的家族,因为家族落魄,不得已才将旧藏书拿出来卖。此外,还能找出一些明显残缺、破损的书卷。这样的书籍没有什么用,也无法看,都要找出来。
叶晨在书库内,一本一本仔细整理书籍。
这个功夫必须非常细致,丝毫马虎不得。
旧书库内没其他人。
只有他一人在安静的干活。
叶晨每日上午修炼,每日下午便来整理书卷,这一干便是十余日。
这一日,叶晨从旧书堆深处,翻出一份沾满了灰尘的灰石卷轴。
“咦,这是什么!”
叶晨好奇的用衣袖,拂去卷轴上的灰尘。
卷轴的轴柄,是灰色的石轴。做工显得颇为粗糙,坑坑洼洼不光滑,轴柄上弯弯曲曲的写着二个古老的文字“仙府”。
古画卷轴的布质很奇怪,似纸非纸,似布非布。而且很硬,扯了一下,扯不动。
叶晨好奇的将卷轴打开。
居然是一幅古画,大约一尺宽二尺长。
画中,是一座飘浮天空的岛屿,如梦如幻,宛若仙岛。
岛屿上还有一座木屋,一亩药圃、一座简陋炼丹阁、一座炼器阁、一座兽栏等等建筑,在岛屿上零散分布着。
画上右角处,还画了一只小狐狸,张牙舞爪的模样,说不出的怪异。
“这幅画名为‘仙府’,画的莫非是仙人居住的仙岛?”
叶晨自言自语,不由乐了。
武国上至朝廷,下至市井平民,都知道很多关于仙人的传说。
甚至北麓书院的首任院长,据说是一位修炼飞剑的修仙者,一个修仙大门派的弟子,曾经是武国的当朝国师。当然,那是数百年前的事情了,谁也没见过这位院长。
“仙人怎么居住在一座木屋?”
“这药圃怎么光秃秃的一片,也不种点仙草仙药上去!还有炼丹房、炼器坊,也不见冒烟!兽栏里也不养一两头灵兽。住在这座岛上的仙人,可真够懒的!”
“对了,小狐狸不是白色的吗,怎么这只是红色毛发?!它张牙舞爪干什么?感觉它好像是一副很害怕,很不高兴的样子。”
叶晨感到好笑。
这幅仙府图挺有意思的,但是这画笔真不敢恭维,下笔潦草,有点像孩童随笔洒墨所作。
“奇怪,这分明是一幅画,怎么跟这些旧书放在一起,送到这北麓书院来。”
其实叶晨有所不知,书画一家,通常都是放置一起的。
那些落魄家族要卖藏书,多半连藏画一块卖了。
叶晨拿着古画卷轴反复看了好一会儿。
他越看越觉得喜欢。
虽然画的东西比较糟糕,但好歹也是一幅仙人居住仙岛的画卷。
他在北麓书院修炼十年,最大的心愿也不过是突破炼体六层,顺利从北麓书院毕业。如果有朝一日,能够到武者炼体期九层,成为武国镇国级的神刀客,那一定是祖坟冒青烟了。
仙人传说,对他来说是一个很遥远的故事。
这份古画卷轴,让他觉得亲切。
叶晨有些愁,北麓书院的书阁只收藏书,不收藏画卷,这幅画多半是在堆在旧书库之中不见天日,或者另行处废弃理掉。
这古画丢弃了,未免可惜。
“可是,要带走它,必须经过王管事的点头,恐怕需要花费一笔钱财。这样一来,购买修炼草药上的银两,自然就少了。”
叶晨犹豫了。
傍晚时分,叶晨完成今天的活,离开旧书库,锁上门。
“王管事,今日弟子清理了四百余册书籍!完整的书籍都分类放置在各个书架上。还有数十册是完全无用的废书、残卷,需要丢弃掉!”
叶晨向王管事,禀报旧书库的整理情况。
“嗯。”
王管事对叶晨还是挺满意的,这十余天来,叶晨来的早天黑才走,干活也算尽心尽力,没有偷过懒。
“王管事,我想买三本旧书卷回去看。这几本旧书都是划在废弃一类中,一百枚铜钱一本,您看怎样?”
叶晨将二本旧书还有一份古画卷轴拿出来。
他心中有些忐忑,两本残破旧书完全是给那张古画卷轴打掩护。他担心单独拿这份古画卷轴离开,太过突兀,会被王管事看中扣下就麻烦了。
“呃。”
王管事正要摇头说不行,但是听到叶晨后面掏钱买,马上把不字给吞了下去。
“一百铜太少,这两本可都是好书啊,一本一两银子!这画就当送你的吧。”
王管事看了一眼几本破书,翻着眼皮。
那份古画卷轴是粗糙难看的灰石轴柄,并非精美温润的玉石轴柄,不值十几个铜钱,他也没兴趣多翻。这几本书既然属于丢弃书籍,迟早要被处理掉,这笔银子可以入他的私账,不用算入书院的账目。
“这么贵啊?”
叶晨吃了一惊,早知道就不要这两本旧书,直接要古画卷轴了。只是现在若反悔,只怕要把王管事给惹恼了。
他一咬牙,暗暗做了决定,“这十天下来已经挣了十两纹银,已经远超过自己的预想。十年来从来没有买过自己喜欢的东西,今天便花二两银子,买它回去。”
初二:193318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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缤纷巧克力派(第二章)_550字
今天是竞选班委的日子了。
可是怎么我就紧张不起来啊!颖怡正在座位上背着很老套很老套的竞选稿,我坐在座位上很无趣很无趣地发着呆。
颖怡突然冒出一句:“露露,你没写演讲稿啊?”我叹着气说:“嗯,我懒得写啊,烦死了!”依宜不知从哪里蹦出来吓了我一大跳,然后接着说:“我们的大才女当然不用写演讲稿咯,口才那么好,我怎么就不能像你一样呢?”我拍了她一下:“不敢恭维啊!”
我们聊着聊着,“哎哟——”一阵令人生厌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着,原来是叶青啊!她又开始说:“杨颖怡,你真是够不自量力的啊,我比你更有能力当文娱委员,这是不争的事实!”颖怡没有理她,可是叶青越发嚣张,说:“我会弹钢琴,你会吗?我唱歌拿过市优秀奖,你有吗?你想要这个职务,也得看看我肯不肯让给你啊!”
当时的气氛真是很尴尬啊,颖怡气得脸通红的,我马上挺身而出,说:“我想,不自量力的人,应该是你吧!颖怡钢琴八级、古筝六级、小提琴也拉得好。再说了,你刚刚说的歌唱比赛,上2012年那一届吧,颖怡拿了银奖呢,她是谦虚,从来都没有说出来过呢!不像你,一点小小的成绩就不把人放在眼里!”叶青听后,她脸上笑容收敛了不少。我猜她心里一定很是不舒服。
那氛围就好像凝固了,叶青不再说什么了。她接着就扬长而去了,我能感觉到她心里一定恨透颖怡了,因为颖怡比她好。我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间脑子里蹦出这样的想法:叶青是双子座的吧?
初二:陈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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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色爱恋3_2000字第三章:初见韩国机场“莹,你快点啊!要不然我们赶不上飞机了啦”琪焦急地说“哎呀!琪姐姐、我已经很快了,我都要累死了”莹嘟着嘴说“还敢说啊、要不是你今天早上起不来,我们也不用这么急了”琪抱怨的说“琪姐姐、我们昨天晚上为了庆祝回北京、玩到那么晚才睡、我起不来也不能怪我啊!”“切、那欣姐姐都能起那么早、你为什么不行啊”“欣姐姐、你拿我和欣姐姐比,呵呵,我可比不过啊!”“也是、欣姐姐每天早上起来跑步、跑好还去练跆拳道”“你们在说什么,快点啊,要登机了”欣站在登机口朝着琪和莹说。“来了、来了”说完、琪和莹跑的更快了,好不容易上了飞机琪和莹瘫坐在飞机座位上大喘气。“你们啊!要好好运动了”欣皱着眉头说“欣、、、欣姐姐、我们、、我们可不像你、你是女、、、女汉子、我们只是、、、只是平民”琪一边喘气一边说“切、那是因为我每天都会运动、所以我才不像你们”欣打开一瓶水递给琪说,琪接过水一口气喝了一大半说“运动、我每天睡都睡不好、还运动、我都累死了”“你啊!算了,你看妍、跑过来也没有喘气啊!”“额。。。。好吧好吧!我以后早上和你一起去跑步、总可以了吧!”“恩恩,这还差不多!”欣笑着说。过了一会、飞机要起飞了、4姐妹不是坐在一起的,琪坐在第一排靠窗的位置、莹坐在另一边靠边的位置、妍坐在第三排中间的位置、欣坐在另一边第4排靠窗的位置。琪旁边坐了一个长得很干净的男孩子、琪看了看他后就问空姐要了一条毛毯喝一杯奶茶后就戴着耳机睡着了、琪不知不觉中靠在旁边那个男孩子肩膀上了,那个男孩看了看琪、雪白的皮肤、樱桃小嘴、睫毛很长、粉红色的头发从耳朵后滑到琪的脸上,那个男孩笑了笑后就用手把滑在琪脸上的头发往耳朵后面弄了一下,可是琪醒了,琪迷迷糊糊的看着那个男孩忽然意识到什么了就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睡着了”“没事、你好、我叫羽”羽说完后就把手伸了出去、琪笑了笑后把伸手握住羽的手说:“你好、我叫陌小琪,你叫我琪好了”说完琪就打了一个喷嚏、羽看到琪穿了一件蓝色露肩的雪纺纱裙、胸前还有很多水晶、粉红色的头发披在胸前、天蓝色的瞳孔显出琪的眼睛很大、头发上还扎着一个白色的皇冠、穿了一双白色磨砂的高跟鞋、羽把空姐叫了过来说:“麻烦多给我几条毛毯”“好、先生”空姐那了2条毛毯过来给羽,羽把2条毛毯都给琪盖上,琪的脸马上就红了小声说了一句:“谢谢”“不客气”说完、琪就靠在飞机窗上睡了、羽忽然坐起来温柔的说:“你要是不介意、就靠在我肩膀上睡吧”羽看着琪的眼睛说、琪把头靠在肩膀上说:“谢谢你”“呵呵、不用和我客气”说完琪就靠在羽的肩膀上睡着了。莹坐在那里吃着飞机上的东西、忽然坐在莹旁边在那个男孩子说话了:“你好、我叫轩、你叫什么”莹没反应过来、嘴里塞了一个棒棒糖很呆萌的看着轩忽然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说:“你好、我叫莹”“哦哦、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情吗?”“呵呵、没什么事、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呵呵”莹对着轩做了一个大大的微笑后就剥了一个糖果后说:“你把嘴巴张开眼睛闭起来”“干什么???”“哎呀!你快闭拉!”轩对莹笑了笑后把嘴巴张开眼睛闭了起来,莹把糖果放到轩的嘴里可爱得问:“怎么样!好吃吧!!!”“呵呵、你叫我闭眼就是要给我吃糖”“对啊!姐姐说、朋友就是要把自己的东西分享给别人”“呵呵、嗯哪,你真可爱”莹被轩这么夸脸突然红了起来支支吾吾的说“呵、、呵呵,你也是啊”说完莹又叫了好多零食说“那我们一起吃吧!!!”“恩、好”轩觉得莹很单纯、很可爱,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泡泡裙、金色的头发在后面扎了个包、其余的头发披下来散到莹的背后和胸前、白色的高跟鞋上面有一颗很大的透明星型水晶、手上还带了一条手链,很可爱。妍坐在那里听着歌、看着窗外的白云,忽然坐在妍旁边的那个男孩子就靠在妍在肩膀上睡着了、妍轻轻拍了拍那个男孩得肩膀说:“你好、你没事吧!”男孩睁开眼睛看着妍忽然解释道:“对不起啊!我睡着了、抱歉”“没事”妍朝那个男孩笑了笑“那个、、我叫逸、你叫什么”“我叫陌小妍、叫我妍好了”“哦,好、妍”说完逸做好对妍说:“那个,妍”“什么事”“我能靠在肩膀上睡一下吗?”妍笑着说:“可以”“谢谢”说完、逸就靠在妍的肩膀上睡着了、也许是妍自己也很累所以就把头靠在逸的头上睡着了。欣坐在位置上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看最近家里的状况、欣可能是太累了所以就靠在座位上睡着了、欣双手抱在一起在发抖、飞机上太冷了,忽然坐在欣旁边的那个男孩子看到欣在发抖就把空姐叫来小声说了一句:“拿几条毛毯过来”“好的,先生”空姐拿来2条毛毯给那个男孩、那个男孩小心的帮欣盖上、他发现欣长得很美、紫色的头发散在胸前、长款黑色的纱裙一直到脚踝、胸前还有一个的蝴蝶结、白色鱼嘴高跟鞋,那个男孩笑了一下就帮毛毯盖到欣的身上、过了许久欣迷迷糊糊的醒了看到身上的毛毯又看了看旁边的那个男孩、他正在安静的看着书、欣坐起来看着那个男孩温柔的说了一句:“谢谢你”那个男孩看着欣说:“呵呵、你醒啦!”“恩、谢谢你了”“呵呵、没关系”欣对那个男孩笑了一下说:“你好、我叫欣”“呵呵、我叫曦”过了一会飞机到了北京机场、4个女孩下了飞机看到了一辆黑色的宝马,走了过去,车上下来一个人说:“小姐”“恩、李叔、不要客气”“恩、对了还有一件事”欣突然变得很严肃的说:“上车说”“好”说完4姐妹上了车,李叔拿出了一个文件夹说:“这是老爷叫我给你们的”“哦、知道了、你先送我们回家吧!”欣看着文件夹里的资料说“是、小姐”,说完李叔开车走了。初二:夜小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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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危机 3_2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谢天开始尝试着让丧尸遵循着自己的命令移动,而不是被自己以意识侵入的方式彻底操控,他并没有将意识转移进入到丧尸的身体,而是在自己脑中对这只丧尸下达命令,但感觉丧尸的动作有些死板,对自己命令的反应有些迟缓,但若是以意识直接操控,获得丧尸的感官以及视野便可以更好的操控他,但是自己这边便显得有些无暇顾及,因为自己相当于同时拥有了两副躯体和相应的感官,大脑一时半会根本无法很好的处理自己与丧尸同时反馈过来的信息,难免顾此失彼。直接对丧尸下达命令虽然简单一些,只需要在意识中下达所需指令便可以,但是命令必须十分详尽,因为丧尸没有思维,不会自己思考,打个简单的比方,谢天试图命令丧尸将地上躺着的一块大石头捡起来,丧尸无法执行,只能一步步的命令他弯下腰,然后命令他伸出手将那块大石头抱在手上,感觉就像是在打第一视角的游戏,每一个动作都需要自己下达命令。谢天欣喜若狂!几乎快要大声宣泄自己一直以来积压在心中的阴郁,这次自己不仅大难不死,还忽然之间莫名其妙的痊愈,最令人欣喜的是,他竟然意外拥有了操控丧尸的能力,这也使自己在这末世中,拥有了一定存活下去的希望与资本,往后的生存,一定不会再像之前那般艰苦异常。这时,就在巷口处忽然出现一只丧尸,很有可能是被自己刚才紧急时刻那一声怒吼吸引而来的,看得出那丧尸是个女性,穿着打扮很像职场白领,只是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衣衫褴褛,触目惊心的是丧尸的右腿小腿竟然被啃噬的仅剩下惨白嶙峋的骨架,触目惊心。那丧尸一露面便看到谢天,随即发了疯似的朝着谢天飞奔而来,速度很快,想必是已经将谢天当成了自己的食物,谢天急忙后退,并在脑海中下达命令,让自己的那只丧尸迎了上去。丧尸与丧尸之间似乎并不感冒,而且也不会互相攻击,谢天的丧尸挡住了那只朝自己奔来的女丧尸,但那女丧尸似乎眼睛里只有谢天,多次想要甩开面前拦住自己的丧尸,但奈何身体素质比对方弱了许多,始终无法如愿。看来这只丧尸跟自己控制的那只相比起来还是弱了不少,毕竟是个身高不过160的女流之辈,虽然这两只丧尸同为没有进化过的普通丧尸,但丧尸的实力也和之前他们作为人类时的身体素质有很大关系,作为人类时越强,成为丧尸后,即便没有进化,实力也比其他丧尸要高一些。“推倒她!”谢天命令自己的丧尸将那女丧尸推倒在地,并且牢牢锁住那女丧尸的四肢,让她动弹不得。“让我来!”谢天摩挲着双掌,想到刚才自己用类似精神力的力量控制了一只丧尸,谢天便打起了眼前这个女丧尸的主意,若是能再把她控制了,岂不更好?谢天走到跟前,趴下身盯着那女丧尸血红的眼睛,试图用刚才的方法控制这只女丧尸。一次、一次又一次,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谢天的眼睛都瞪的酸痛,那丧尸依旧朝着他嘶吼不停。谢天果断放弃了这无用的尝试,心中暗忖:应该是自己的精神力还没有强大到一定程度,刚才控制那只丧尸,自己已经感觉到大脑空乏,想必是消耗了大量的精神力,此时此刻想再控制第二只,便没有什么可能了。见操控不成,谢天果断下达了详细的动作命令,命令他的丧尸便抱起大石头,用尽全力不断的砸向那女丧尸的头部,直到她的头部变成一滩烂泥。丧尸的控制中枢在脑干,若是头部被砍掉或者遭受重击,丧尸便会真正意义上死亡,这只女丧尸便是这样,头被砸的稀巴烂之后,便彻底趴窝了。“帅哥,你太猛了。”谢天冲自己那只丧尸竖起大拇指,脱口道:“干脆给你起个代号,叫赛亚人吧。”丧尸没有意识,谢天不过是在自娱自乐,自顾自的兴奋了一阵之后,谢天决定先回到自己栖身的地下管道内,然后控制赛亚人帮忙寻找物资,毕竟大街上丧尸的数量不知道有多少,自己作为一个人类,是丧尸最喜欢的食物,若是被多几只丧尸盯到,甚至会有生命危险,而赛亚人却不同,他本身就是一只丧尸,唯一对他有威胁的,只有人类。。。。谢天躺在地下管道内的凉席上,此时此刻,他的感官却早已经集中在了赛亚人的身上,这种意识上的操控,就好像自己变成了赛亚人一般,控制赛亚人的躯体,与平日里控制自己并无两样,甚至赛亚人较强的身体素质,会让谢天本能的体会到一种力量感。这是谢天在末日之后第一次来到曾经人流密集的大街上,如今的大街上到处是一片狼藉不堪的景象,马路两旁几乎全是被砸烂、抢夺一空的店铺,许多损毁的车辆以各种姿势翻倒或停靠着,一辆公交车横卧在路边,车的前挡风玻璃已经破碎,有些丧尸便把这里当成了躲避阳光的居所,在公交车里面休息,街上游散的丧尸并不算多,谢天一路走去,发现大部分丧尸都躲在阴暗处,例如街边的商铺里最多,应该是丧尸本身并不喜欢强光的照射。再往前走,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可以看到许多丧尸围聚在宽阔的道路中央,将四辆越野车团团围住,谢天好不容易才凑到跟前,踮起脚来,发现丧尸已经将车尽数砸烂,车里的人已经被丧尸从车里拉了出来,成了丧尸的饕餮盛宴。肚子好饿!谢天摸了摸赛亚人的肚子,本能的感觉到自己需要补充能量,眼睛看向那些被撕烂的尸体、闻到空气中弥散的鲜血味道,这种饥饿感便更加强了,谢天此刻可以感受到赛亚人的身体状况,心中知晓赛亚人已经很久没有补充过食物,自己若是想长期操控赛亚人,首先就必须让赛亚人吃饱,而且赛亚人作为一个丧尸,若是想要进化,也需要不断的补充新鲜的蛋白质,人类的血肉对丧尸来说便是最好的选择。谢天也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若是想让超级赛亚人保证战斗力,就必须不断的给他喂食,而若想尽快进化的话,便需要更高的喂食量,但自己作为一个人类,又不可能控制赛亚人去随意杀人,还真是个令人头大的问题。“反正这些都是已经死亡的尸体,只要控制住别随便杀生就是了。”谢天这么安慰自己,随后便决定让赛亚人到跟前抢些尸体果腹,但丧尸实在是太多了,谢天根本就挤不进去,赛亚人的身体素质虽然不错,但这些争抢尸体的丧尸大多都是壮年男性,与赛亚人不相上下,还有不少力量甚至比赛亚人还要高,谢天无奈之下,便开始搞起了破坏。他先是搬起地上一只破旧的轮胎,然后狠狠的丢向远处的一辆汽车,巨大的重击声与汽车发出的警报声立刻吸引了丧尸的注意力,大多数丧尸都在这个时候本能的看向声音发出的源头,谢天趁机钻进丧尸堆里,一把抓住一只正趴在尸体上猛吃内脏的丧尸,直接将他拖了出去,自己便挤到了他原本的位置上。谢天看着眼前这幅被开膛破肚的尸体,不断的反胃,但赛亚人的肚子里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吐了,只吐出一滩酸臭的黑水。谢天当即决定让赛亚人自己去吃好了,自己实在是不宜旁观,便对赛亚人下了用餐的命令,意识急忙退了出来。幸好丧尸本身是有猎食本能的,不需要谢天给出太过重复的命令,只要给出一个进食的命令,赛亚人便趴上去拼了命的狂吃起来,而且这里都是他的同类,没有人类的踪影,并无危险。初二:神秘人1200字以上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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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罗面3_2000字“啊——”一连串的魔法光束精准的击中了黑衣人首领的要害,随着嘭的一声震耳欲聋的声响和黑衣人首领杀猪般的惨叫。巨大的爆炸波及开来,将方圆数百里炸为灰烬。而那些侥幸没有被君邪的冰火两重天轰死的残存黑衣人,现在也都步入了黑衣人首领的后尘。这就是九级五星巅峰魔导师的雷霆一击!等等,准确的说,或许是魔导师和大炼魂师的共同一击。一切麻烦化为灰烬。等等,似乎现场并不是这样,比如,此时的君邪却黑着脸,看着那爆炸炸出的望不到边际的大坑,嘴角微微一抽。刚刚他只发出了一个小魔法,本意只是想毁掉黑衣人首领手中的信号水晶。至于爆炸……这完全不关他事好吗!还不是他身后那个二货,为了打破他制造的魔法屏障惹的祸!他招谁惹谁了?闲着没事去帝都逛逛,就被一个有龙阳癖的断袖少爷给看上了!看上就看上了呗!偏偏那少爷对他穷追不舍!偏偏那又是帝都,不能随便使用杀伤力巨大的魔法!穷追不舍就罢了,他好不容易把这伙人引到郊外,准备放个大招解决掉,结果……结果……结果又蹦出来一个热血的二货,不分青红皂白指责他随便杀人!偏偏那个二货实力又不错,不可能一招解决掉!!他放了个魔法屏障准备拦住那个二货,谁知道那个屏障在他毁掉信号水晶的关键时刻,被那个二货使大招打破了!!!话说那个二货也太没有分寸,凭你十级巅峰大炼魂师的实力,毁个九级巅峰魔导师的屏障,很难吗?至于用大招吗?其实君邪也没想拦住对方多久,只是想拖延到他毁掉信号水晶为止。虽然是大炼魂师,但对上魔导师。一个修炼魔法,一个修炼炼气,门不当户不对,大炼魂师对魔导师也没有对炼魂师那样等级上的绝对压制。因此,毁掉君邪的魔法屏障还需要费点心思的。但是,你不至于用大招吧?!但是,事实证明,君邪高估了对方的智商。结果,就引发了一场惊天动地的爆炸。信号水晶是铁定毁了,消息是传不回去了,但是——这么大的爆炸,铁定波及到帝都了好吗?这和消息被传回去有什么区别?他低调离开帝都的计划,完全破产了啊!!!君邪平复了一下抓狂的内心,转身幽幽的望向了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眸光一顿,闪过一瞬间的惊艳。那是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少年,赤金色长发松松垮垮的束在脑后,身上套了一件银白色长袍。脸形完美到极致,五官端正精致,宛如一件罕见的艺术品。唇角微微上扬,透出此人的桀骜不驯。碧色的眸子炯炯有神,见君邪转身,他勾唇一笑,向前走了几步,始终与他保持着三米距离。当目光定格在君邪脸上时,少年眼中的惊艳毫不掩饰,启唇轻声道:“真是个妖孽。”君邪微微一笑:“多谢夸奖。”少年抿唇:“你确实担的得起这个称呼。”君邪挑眉打量着少年,这人看起来也不是很白痴,怎么行起事来这么……让人无语……?“你为什么随便杀人?”少年眯着眼睛,语气里的不满毫不掩饰,到是一个爽快人。“……”君邪扶额表示无语,难不成这人到现在都没发现他才是被追杀的那个?果然果然,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人看着不傻,怎么行起事来就这么……这么奇葩?!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将这个二货痛扁一阵的冲动,君邪语气不善的对少年道:“你难道没发现我才是被追杀的那个?”“什么?我明明看到是你占上风——”少年的语气缓和了几分,却依然带有怀疑的尾音。“哼,那是他们以多欺少,又不是我的对手。”君邪傲骄道。(君无忧:“我觉得有傲骄的成分在里面哦,不知道广大读者是怎么想的?”)“那你为什么还要逃走?”少年没有意识到君邪墨镜周围越来越低的气压,不解的问道。“笨蛋!”君邪忍无可忍,“你认为在帝都里放大招很好玩吗,那皇帝老儿不把你当刺客抓起来斩首才怪呢!!!”“哦!”少年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突然爽朗道:“既然这样,我是错怪你了,对不起,没给你造成什么麻烦吧!”“……”君邪默默的在内心吐槽:没有才怪呢!已经造成了麻烦了,还是无法挽回的麻烦!轻叹一口气,头痛的扶额。君邪幽幽的转身,准备离这个扫把星远一点。“哎哎哎等等——”身后的少年迅速追上,一把按住君邪的肩膀,止住他的脚步。问道:“那个,请问苍云国怎么走?”“?”君邪脚步一顿:“你到底是谁?”出众的相貌,强大的实力,奇葩的思维方式,难道……很快,少年的下一句话印证了君邪的猜测:“我是苍云国大祭司,墨镜。”“你不是个老头子么?”怎么这么年轻?“原来的大祭司是我爹!我只是最近继承了他的位置而已!”墨镜黑着脸,幽幽的解释道。随即两眼放光的看着君邪:“我看你实力不错,要不要在我手下做个祭祀?”君邪:“没兴趣。”在这个二货手下当祭祀,他怀疑自己会忍不住去撞豆腐。(君无忧:“不想当就直说,这是什么理由?”君邪:“喂!你不要拆我的台。”)墨镜坚持不懈的劝说:“不当祭祀,当个国师也行啊,苍云国的前任国师刚刚去世,还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呢!国师的标准是七级魔法师或炼气师以上,你绝对合格!”国师?反正自己只是闲着没事去帝都玩玩,随便去苍云国逛逛也不错,就当是,复仇前的小插曲吧。当下,君邪爽快点头:“好的。那我和你一起去苍云国。”墨镜微微一笑:“就这么愉快的说定了!”只是,当两人决定上路时,发见了一件事,那就是——墨镜:“你知道苍云国怎么走吗?”君邪:(十分诚实的)“苍云国?怎么走?”墨镜:“……”初一:莫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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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哥,我的班主任老师_2000字飞哥是我的班主任,也是我的语文老师。每次课前,必是先在讲台上慢条斯理地整理一下教案,开口的第一句话必是:上课!此外别无另一句多话。在所有任课老师中,只有飞哥如此而已。飞哥全名王云飞,至于“飞哥”这个别有风味的绰号是哪届学生的“功劳”,便也无从考证了。不过先生本人倒是接受得很坦然,去年,不记得是哪个倒霉宿舍,在飞哥查宿的当晚大喊“飞哥在哪儿?!”不巧正被门口的飞哥听到,从此以后便多了一个有关“飞哥在这儿哩!”的趣闻逸事,而飞哥的知名度又一次令人叹为观止了。刚识得先生,是在高一开学前一天,我知道了自己的班级代码,然后像其他所有因开学惶恐又激动的新生一样,我查了一下先生本人的资料,停留在脑海的不是那一个个荣誉称号,而是先生的学子们记录下的他的一句句“名言”,譬如“钵就是和尚要饭的工具,啊不,是化缘的工具,罪过啊罪过……”还没见过面,一个幽默深沉的班主任形象就已经树立了起来。飞哥处事不紧不慢,与那些激情澎湃的老师比起来,好似龙井与威士忌。但这丝毫不影响飞哥课堂上的魅力。讲到文言古文,飞哥总喜欢拓展很多,并加入自己的见解,譬如讲到《红楼梦》,课内只有第一章节,但几节课下来,我们已经对《红楼梦》的剧情有了大致的了解,并通过飞哥对人物系统的分析,那一个个本令人觉得生僻晦涩的人物仿佛有了生命,蹦跶在我们对红学的印象之中;讲到现代文学,比如《雷雨》讲到周家喝药与不喝药的矛盾,飞哥时而模仿周朴园低而缓的“倒了来”,时而又模仿繁漪顺忍而又发颤的“我不想喝”,这剧瞬间就活了!我们就觉得这周朴园真不是个东西!很多男老师都喜欢课下打打篮球,对于那些作为学子的来说,看自己平时就很钦佩的老师在篮球场上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确是一种享受,但飞哥从不打。也许对于沉默寡言的飞哥来说走路就是一种运动了。飞哥走起来真好看,低着头,把平时鹰一样锐利的目光垂在地面上,平时那股不怒而威的气势就敛了好多,飞哥迈出的任何一步都不会匆乱,脚踏实地,是岁月与深度共同积淀的结果,外衣好像很随便的往身上一披,袖管偶尔还摆动几下,如同鹰的尾翼,立刻就有了一种大侠的风范。并且后来我才知道,不只是我们学生。就连任课老师们都觉得“王云飞这个人不一般”,我们最会讲课也最会讲故事的数学老师老陈上课跟我们谈到飞哥,平时总爱开玩笑的老陈谈到飞哥却很认真:“王老师就是跟其他班主任不一样,开会的时候,其他班主任就总结这周的事,要不就是通报啥的,王老师就说什么——生命教育——”然后我们就大笑,接着全班就鼓起掌来。有人把飞哥形容为老道士,我觉得这的确是一个很适合的称号。在生活上,飞哥总给人优哉游哉的感觉。与好多老师异常干净只有教案与电脑的办公桌不同,飞哥的办公桌旁就有吉他与口琴,老道士闲着没事了就吹着玩玩,你别说还真玩出了花样,联欢会时飞哥的一曲《天空之城》真是令人记忆犹新。除了吉他与口琴,飞哥自己随手折的折纸也经常会装点那办公桌,不只是这些,你们班第一名会收到老班亲手精心折成的精致笔筒吗?飞哥还很喜欢画画,现在他办公室的墙上就挂着他的一幅看起来很像油画的东东,飞哥就这样一次次向我们诠释着“全能神”。也许只有这样有闲情逸致的班主任才能随口吟诗吧。“菩提树绿明镜白,尘无所去无所来。月缺月圆随心现,风动幡动两不猜。”这首诗就在报告厅的诗词栏里,挂在飞哥名下想来也是不奇怪的。老道士有一个习惯,每天必抽三根烟(据我观察是三根),一般是窝在男厕所里抽,不管旁边学生是指指点点或低语窃笑,照样一根树一样立在男厕所窗前,慢慢地吞云吐雾,沉思者一般。有一次晚读时,跟以往不同,他站在了班门口抽,像个君王一样站在栏杆后俯视群雄。而当时班门开着,风就完完全全地把门外的气息给送了进来,然后场面就尴尬起来了:全班同学都沐浴在尼古丁与丙酮的味道里,无奈地看着窗外的飞哥,都一言不发;而飞哥还浑然不觉,自顾自的陶醉在烟雾弥绕之中。最后,还是有勇士把门关上,才打破了这个局面。飞哥秉承一中的人性化教育,主张感化而不是惩罚。这倒有些像《格列佛游记》里利物浦那个喜欢奖赏而不是责罚的女神。飞哥将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经常有家长委员给我们开关于创业、生命等的主题班会,让我们的身心全面发展。就在今年我校的班主任节,全班同学为飞哥献上想说的一句话,有人画了一棵树,一颗足以容下班上所有人的树。是啊,飞哥就像是那样一棵引领我们向湛蓝天空生长的大树。当我毕业,我相信,无论记忆经过多少岁月的洗濯与碾压,我终能念起这位老道士,飞哥。(作者:邯郸市第一中学高一A11班李淏熙)点评:就写人而言,这篇文章是成功的。观察仔细,文笔细腻,行文流畅,人物立体,真实可感。每个人在他人心中都是个印象或镜像,我感觉淏煕心中的飞哥和我这个原型颇有几份神似。这个世界由不同的故事组成,你的故事可以成就他的故事就是好风景。王云飞高一:李淏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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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公主之恋【3】_2000字“冷雪汐,大花痴!!起床咯!!”泽熙叫道。雪汐和芷悦还在跟周公的孙子约会呢,“哥,别吵,让我再睡会嘛。”“今天是你们上学的第一天,不想迟到的话就乖乖起来!!”冷泽熙继续叫道。“什么?迟到了?”雪汐惊讶,立刻蹦了起来,接着她把芷悦叫醒,5分钟后,她们都准备好了,芷悦化了个淡淡的妆,雪汐喜欢素颜,。“哥,我们ok了。”雪汐道。“嗯,你们自己开车还是做我的顺风车?”泽熙温柔的问道。“额……我们自己开车就可以了。”雪汐说到。雪汐在14岁的时候就通过考试,拿到执照了,所以她也算是个才女了,你们羡慕不来。雪汐开出一辆红色跑车,带上芷悦,然后系好安全带……“哥,我们来比赛怎样?”雪汐道。“好啊,很久没跟你比过了。”泽熙道。“三、二、一、开始!”——恋之分割线——五分钟后一辆蓝色跑车跟红色跑车同时停在紫枫门口,车上的人下了车,周围壮观的场面,不用说,你们知道的。“哥,看来,你没有进步哦。我们还是跟以前一样打平咯。”雪汐兴奋道。“呵呵,我们家小汐又进步咯。”泽熙摸着雪汐的头说道。好温柔,好体贴耶,气死那些花痴了。“她是谁啊?怎么可以跟我们家熙王子走那么近?”花痴A嫉妒道。“不是啦,你没听见她刚才叫他哥么?她可能是熙王子的妹妹啦,倒是她旁“呵呵,我们家小汐又进步咯。”泽熙摸着雪汐的头说道。好温柔,好体贴耶,气死那些花痴了。“她是谁啊?怎么可以跟我们家熙王子走那么近?”花痴A嫉妒道。“不是啦,你没听见她刚才叫他哥么?她可能是熙王子的妹妹啦,倒是她旁边那女的,怎么可以跟熙王子走在一起,真不要脸!”花痴B道。“就是,两个小狐狸精!”花痴C道。“你才狐狸精呢!你看人家多可爱,多漂亮啊”不知什么时候,草痴A从花痴C身后蹦出来,把花痴C吓了一跳。“对啊,她们好美。天使下凡了,不知道有没有男朋友呢。”草痴B道。“要是没也轮不到你。”草痴C说着,摆出一副自认为很帅的表情,众花痴一阵呕吐。突然,不远处开来一辆顶级限量版炫蓝跑车,车开到校园的停车场时,车上的少年发现自己的车位已经被一辆红色跑车占了。而且车旁还站着一位可爱的美女,大大的杏眼,又长又翘的睫毛,高高的鼻子,粉嘟嘟的樱桃小嘴,精致的娃娃脸,齐齐的刘海,加上一头卷发,简直太可爱了,让人看了有种冲上去抱着她的冲动,那时泽熙已经拉着芷悦去挡那些花痴了,所以只剩下雪汐一个人呆在原地。车上的少年下了车,慢慢向雪汐走去,雪汐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的望着他。“喂,臭丫头,这车位是我的,快把你的车开走。”少年说道。他就是世界排行第一莫氏的唯一继承人,蓝翊帮的帮主,莫翊辰。“凭什么是你的啊,这上面又没写着你的名字,我先到就是我的。”雪汐用可爱的娃娃音骂道。“臭丫头,连音都发不准就跟我抢车位,不要命了是吧。”莫翊辰道。“什么?这是标准的娃娃音好不好?你懂不懂欣赏啊?没品男。”再次响起娃娃音。“……”莫翊辰听了彻底无语。“怎么?没话说了吧?呵呵。”雪汐得意道。“你……臭丫头,你活腻了是吧!”莫翊辰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嚣张的女生,竟敢用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话,不过他好像感到有一种熟悉感,是她回来了么?“你以为你是谁啊?拽什么……唔唔唔……”莫翊辰把雪汐正要说的话吞了下去。性感的薄唇贴着雪汐的樱唇,雪汐的眼睛如碟翼般轻眨着,不可思议的望着正在吻着自己的美男,现在才发现,他真的很帅,白皙的皮肤上没有任何瑕疵,深邃的蓝眸,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唇瓣,分明的轮廓,还有他那头蓝色的非主流发型跟蓝色的眼眸搭配起来,让人联想到了海天相接的场景……莫翊辰的舌头撬开了雪汐的齿贝,在她的口腔里游走,两个舌头绵延的缠绕在一起,良久,莫翊辰放开了雪汐。“你干什么!这可是我的初吻耶,呜呜……”雪汐脱口而出。“什么是你的初吻啊,这也是我的初吻,ok?能得到我的初吻是你的荣幸,懂?”莫翊辰对雪汐道。“是你先吻我的,还想耍赖?”雪汐不服气,明明是他抢走了自己的初吻,怎么被他说得好像是他吃亏似的。“谁让你一直说个不停啊?要不你再吻我一次好了,这样我们就互不相欠了。”莫翊辰玩世不恭的说。“你卑鄙,无耻,下流……哼!”“哼什么,你不知道哼是母猪的专长么?哈哈。”莫翊辰道。“你……好女不跟恶男斗,我还要去报到呢。”雪汐丢下一句话转身离去。莫翊辰望着她离去的背影,脸上掠过一抹微笑: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那女的居然跟翊王子接吻了,呜呜……”花痴A欲哭无泪。“刚刚飞了个熙王子,现在连翊王子也飘了~~太可恶了!啊!!~~”花痴B崩溃了。“郭芷悦,冷雪汐对吧?我们护草团跟你们没完!”带头那个花痴大声道。高三:恋之伪天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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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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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大约十年前吧,在一个老牌乒乓论坛里有个广州球友版块,里面有位斑竹(管理员)叫“渔家姑娘”。这个“椰风弄影风姿绰约”的网名总让人浮想联翩。加上风传这位在海边的“渔姑”曾是吃过“艇仔夜粥”的,所以只要“她”发起网上约球活动,初上论坛的球友都会积极响应。其实,参加活动的人大都是为了一睹这位“巾帼英雄”的风采而来的。当然只要来到现场,总能看到满地的玻璃碎片(大跌眼镜):姑娘原是型男!这就是网络,总有出人意表的事情发生。鸿哥。左手直板两面反胶弧快打法,球风凌厉多变,正手弧圈动作舒展,发力时如大鹏展翅般"笼罩"全台,施以对手强大的压迫力。反手位可加力高点推压或切挤弧圈球,动作突然,效果奇佳。另外其的一板发抢与接发抢冲半出台球,无论力量及落点与旋转的质量都很高。鸿哥现四十有几,肤色古铜长发马尾。既有艺术家气质又有运动员活力,看其装束与打球时的活力,猜其三十有几的大有人在。更难得的是鸿哥思想前卫"触网"多年,是一位无论BBS灌水还是QQ聊天都是轻车熟路的网络大侠也。细问之下鸿哥除打球上网等业余爱好外,正职还是一位家居艺术装饰总监,可说其形象与职业甚为般配。言谈中感受到鸿哥对待生活总能保持乐观、积极、上向的年轻心态。追求开心快乐每一天!鸿哥少年时颇有运动天赋,原先是攻蓝球专业亦曾代表市参加过蓝球比赛,最后因为身材不够高挑而被蓝球教练“劝退”。然后专攻乒乓球.同样的在市少体校乒球系出类拔萃。七十年代刚拿了全国冠军的江嘉良正是风华正茂,其时在二沙岛省集训,作为市体校尖子生的鸿哥与其正式比赛交流,结果完胜江嘉良!想起住事,鸿哥感触颇深。他说七十年代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都是相当的贫乏,那时流行“送戏下乡”,有一次他们省城的体工队来了次“送球下乡”,到偏远地区怀集(地名)打比赛。在怀集与(现在的大洋洲际冠军)黄文冠两兄弟领衔的顺德区乒乓球队进行了一场大战。那时是老式赛制九盘五胜二十一分制,比赛相当激烈,鸿哥当时守最后一盘,双方各胜一局。决胜的第三局顺德区球队比分一路领先,当比分去到19比11时,大家都以为鸿哥要输了,观众开始纷纷离场。但就在这时鸿哥戏剧性地开始发力!一分一分地开始追!已离场的观众们又被身后雷鸣般的掌声吸引回来,最后不单是离场的都回来了,连周边的观众也过来一起把这张球台围个里外三层水泄不通!最终鸿哥气势如虹连追十分逆转赛果,把对方的得分定格19分上面!他的优异表现赢得满场喝彩,又作为当日比赛的“最佳运动员”,赢得了明天在乡下露天蓝球场与黄文冠在全镇父老乡亲前面打表演赛的机会。要知道那时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贫乏,一次下乡放电影都会引来全镇人拿着板凳赶上十几里路来看。所以那天的表演赛之于一个小乡镇的热闹程度与轰动性,那种光荣与梦想之于一个小小少年的心灵感触。这些,我虽不能穿越时空身临其境,但也不难想象。。。鸿哥还谈起那时苦中作乐的物质生活趣事:七十年代,那时的胶皮海绵是国家限量专供专业队的,他们这些地方体校的小队员去省集训交流后常把他们用过的废胶皮拿回去,把废胶皮周边一些可用的部分剪下来,象七巧板田字形般拼起来贴到自已的时价为一元五角的老红双喜上使用。又或者捡他们穿破了的“红边白饭鱼”球鞋回来自用。他说当时能穿上这样的“专业”装备,那个神气劲与如今体校小孩子穿上一件袖口绣着红双喜、胸口绣着国旗的李宁牌乒球服的“沙尘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言谈间时间流逝飞快,鸿哥说要上街买份礼物,坐上他的标志“沙糖桔”(307)。挥手匆匆挥手而去。。。问问身边的人原来今天正值父亲节,呵呵~飞云有点惭愧了。与鸿哥的交流真让人感触良多,可以这样说:人开不开心,快不快乐,除却外部环境影响外,更主要的是视乎的当时的心态。快乐是越简单越纯粹就越是快乐。而当今的现代人却是“娱乐多了,但快乐少了;情欲多了,但情爱少了;交流多了,但交心少了;健身多了,但健康反而少了”。大家如果想简单快乐,或可借鉴一下鸿哥对待生活的态度。一、此人物志并不是什么江湖龙虎榜,写作动机只愿能为业余乒乓球爱好者在“追球”道路上增添几许动力罢了,请观者勿以高低胜负去评价某人某事。二、文若有偏颇之处,涉及到的前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我作出删改处理。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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