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谁与初见1200字以上

此生,谁与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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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如果,我是说如果,给时光注入一点呼吸,记忆是不是就会蔓延?——题记

【一】

盛夏的影子,突袭了整座城。

安静地看着窗外的倾城日光,天空中大片大片干净透彻的蓝妆,让人短暂性地失忆。再也没有了盛夏狂热的追赶,再也没有困乏了的眼眸。微闭上双眼,心是沉寂的,犹如置身在一场蓝天大海的交汇中,不愿醒来,也不想醒来。

有风绕过耳际轻轻掠过,真不愿打扰了这干净梦幻的蓝。只是,再美的梦都要醒过来,再美好的时光也都会在走过的时光里被渐次封存起。只是在某个时间里当有些片段在脑海中闪现的时候,遇见的人,走过的路,谁人的故事都不会完美落幕。总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总有那么一点点的叹息,完整着人生不完美的旅程。这纯蓝的时光啊,多像青涩华年里的孤单心事呵!

最初的一眼,惊醒了谁人沉寂千年的时光?

【二】

遇见,便是最好的时光。

文字江湖里,好多人都在写初见的故事,初见的心情。想必,初见有了那层朦胧与心动让我们在后来的时光里都不忍心去破坏了那份美好。记得,初听到《此生,谁与初见?》是在网络有声电台上,也是一个午后有懒意的时光里,打开电脑偶然间就听到了,心当即就有了触电般的频率。原以为对于有些熟识的字眼早已练习的波澜不惊,却没有想到能打动人心的往往是最简单的温暖,柔软而惬意。

只是,我在这样的柔软时光里安静了太久。以至于久久写下题目却不知该如何在这长长的纸笺上为那初见的一抹留下或轻或深的印迹。终于,错过了春光的旖旎,浅夏的轻盈,还有一朵纯白时空里的停留。如此,我便在盛夏的光阴里,邂逅一朵清莲的质洁与素雅,与之将那一眼的故事,再续写。

时光并不美,让你久久不能忘怀的是,你遇见了一个人,成就了你最美的时光。

【三】

只消一眼,万劫不复。

隔空传来墨羽柔柔而舒服的女声,那在听众都能感受得到的幸福声音中,不用去猜,亦不用去想,是那个叫做木子的男生给予她的甜蜜和温暖。海棠花落了一地的白,却成为了她们故事里最美的画面。他手心传递的暖暖的温度让这个叫做墨羽的女子甘愿在他的世界里流离安定。指尖落下她们故事的瞬间,依稀还可见到墨羽那上扬的嘴角,还有木子那厚实的姿势。海棠花开,手心传来你的温柔,还有彼此凝望对方时,那落入心底的暖。海棠花落,牵起你的手一起等待下个轮回的花开。一季,又一季。

在你最美的时候,你遇见了谁?

也许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如墨羽与木子般,有了温情的结局。只是在那些错过的时光里,也曾有人为你守候着,也曾为了某一刻的心动而扰乱了内心的静谧。也许不是因为太年轻,也许不是因为我们老去,也许所有的一切和时间、地点都没有任何关系。也许,只是我们遇见的人,不是我们最后的归宿。

于是,走过的路,路过的故事,在错过的时光里一幕幕上演,再落幕。串连起我们这长长短短的一生。一眼万年的悸动,在初见的模样里,已有了最好的结局。

最后,时光会带我们到对的那个人身边。

【四】

你不来,我又怎敢老去?

从慵懒的午后时光到黄昏渐止时分,这一片凌乱的章节在一些琐碎而又忙碌的打扰间断写着有关那年以后的幸福。走在青灰石泥铺就的小道上,依然未能逃脱阳光的余热。清风缠绕着发丝在嘴角的笑意里打闹嬉戏着,脚印下叠合的是从光的缝隙里折射的倒影。一切都还是如此安静而美好,转身,一切却早已不见初见的姿势。

抬头仰望天空,嘴角依然是淡淡的微笑,而今,却多添了一丝纯蓝的念想。在那三万英尺的天空里留下的痕迹,是离开时的怀念,是重逢时的欣喜。是初见时的惊心,是离别时的黯然。见与不见,谁也无法预知。多年以后,谁会料想多年以后还会再见。多年以前,总以为后来还会再见,却一个断点,相见也只能在记忆里,默然,寂静。

无论这尘世如何喧哗,无论这繁尘如何沾满尘埃,越来越相信,纷乱的是内心平静以外的东西。越来越相信,该遇见的人无论相隔多少时空,终究会再重新回到原点。也越来越相信,所有的等待与孤寂都是值得的,因为不知道在哪个转角处,你会遇见,你的专属守候。

初见的故事,在最后的最后,或是成了心底不可言说的秘密,或是成了一个未完的续集。只是,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所以在想念的时候不要害怕会失去,在爱着的时候不要害怕受伤害。因为,爱,是短暂,是永恒。

谁在你的流年里遇见了你最初的模样?谁在老去的光阴里记取你白衣胜雪的年华?那一回眸的清颜娇媚尘封了谁人千年的等待与守候?原来,所有的故事在一开始的时候都已写好了结局。分开的未必是分开,在一起的未必就是幸福。只是,最应该珍惜的那个人,便是那个从年少到迟暮,陪在我们身边的那个。

你看,那么美丽的初见,只是一个不小心,便可温暖此生。

此间的少年

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我给你起了个名字叫艾米。

——寻找专属的味道。

看到稀一珈发来了的mail,她说,南方也同北方一样,有很大的雪。这是八点一刻的事,我专意看了时间,那个时候我正躺在床上,体温上升到39°。五楼的玻璃上结着厚厚的窗花,有一层雾凝聚在周围。我听见外面的声音,他们都在玩雪。

我习惯的在穿好上衣之后在床上坐好久,时间总那么快,让人始料未及。我宁愿就这么浪费着,消逝的日子也只能用来怀念了。好久,我终于可以站在地面,感觉呼吸有点困难,脑袋烫的要死。

我没找到印着兔斯基图案的白色手套,很昂贵的一双手套,只是现在弄丢了,曾经被我很喜欢。就像是死了男人的怨妇,慌乱中我撞翻了一只杯子。我把双手插进上衣口袋里,然后出门。

那个冬天,我的头发还没有长起来,是三寸的平板头。从理发店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原来并不适合剪这样的发型,看起来看傻,像个孩子。我记得那家店的名字叫“钟少白”,花了我足足两百块,结果让我变的很傻。那个满脸笑容的发型师推开玻璃门,依旧笑容,说,欢迎下次光临。我笑笑,我怎么还敢来。是在心里说的,一般情况下,我不想伤了别人的面子,尽管很恼火。我就是这么一个人,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什么都懒得说,于是装的无所事事,装的幼稚。

路过Metersbonwe,店内满是闪光的羽绒服和粗大的裤子,我相中了一双挂在metersbonwe标志上的手套,它们静静的挂在那里,被墙角射来的光照的刺眼,很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买下它,因为在那个时候我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冷,我像是拯救了它们被烤焦的危险。又是不知为何的戴了整个冬天,其实,我真的不知道在丢掉手套之后会这么冷。我记得安夏说过我的手很好看,要装在手套里特别保护起来。如果早知道恋爱也这么冷的话,我就不去爱了。

终于,我的手在受到长久的温暖之后受不了突然而来的寒冷,在冬末春至的时候冻坏了。这让我无时无刻都在痛苦着,稍不留神就会因抓痒而把双手抓的血迹斑斑。两只手上开始出现了大片大片的抓痕,黑的吓人。它们会不时的渗透出淡红的血迹,和衣服,课本沾染在一起,看起来很恶心。

从那天起经年不退,只是我有耐心,我等,终于会有一天,这些伤口会愈合,消退的的无影无踪。它们象征着过去一年的爱情,千疮百孔,不值得一提。

初次和艺术生联系起来的时候,我把头发烫的很爆结合着葡萄紫的颜色,一身痞气的在语文课堂上睡觉。老师用粉笔头准确无误的扔进了我的大背心里,我愤怒的跳起身来,责问老师为什么要打扰我休息。就这样,我和老师扭打在一起。然后,罚站,训话,写检讨,叫家长,记处分。。。一套一套的,这是小沈阳说的。

几天以后,转班。是艺术班。

我是在专业课培训学校认识艾米的,她学的播音,我学的编导。

之前我没有任何理由的去认识她,我相信这样的见面不会有第二次。

艾米,是一个熟络的死党介绍给我的,他喜欢她。于是,我帮助他们制造了很多在一起的机会,那个时候,我把自己当做了媒婆。我希望如此有善心的自己可以撮合他们,貌似死党对我这样的安排激情澎湃,对他口中的真爱乐此不疲。但是事与愿违。我不是长相难看的主,所以我不担心追不到女生。

我习惯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坐车,一个人去想乱七八糟的事,我不希望别人扰乱我平静的生活。现在想不通的纠结,也许经过了时间的洗礼,也就淡化了呢。

临近高考的时候,我继续在每一处想去的地方游荡,继续把请假手续变的摇摇无期,学校里永远都看不到我的样子,我似乎没有存在过。教室里的课本也不知道被仍到哪里了,只有空空的课桌。

我仍旧走在人行道上听着MP3,双手插进口袋里,进行我一个人的行程。去德克士买大杯的可乐,一杯又一杯,把胃喝的发烫。我双手抱着纸杯,然后低下头闭上眼睛。好像有一张熟知的身影碰到了我的胳膊,我睁开眼睛,于是,脱口而出的喊出了她的名字。艾米。

有一瞬间我以为自己认错了人,一分钟后我发现她惊讶的原因,那天,我扒拉着满是头油的头发和一双涨涨的眼袋,活像一个乞丐。我突然想到自己前一天晚上和网友恶战了整个晚上的DNF,我干掉了他好多人,杀红了眼。

我尴尬的笑笑,我说我是小轩啊,你们的媒婆呢。

她仔细的打量了我一番,然后说,这可是现实中的你?

我的确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让我很难去区分。我只是一个人太孤单,玩弄自己罢了。事实上,我很聪明,即使不去学校,也能考出很高的分数,让同学抄我的卷子,为朋友两肋插刀,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可是这些都不能让安夏喜欢我,她不喜欢我,莫名其妙的就和我分手了。我苦苦的哀求,把所有的高傲都放下来,我求她。她不要都不要,理由很简单,她累了想休息了。她挽起了另一个男生的胳膊,她跟我说对不起,这让我在阳光下感到战栗,并且到现在依然战栗不止。

我承认是熬夜的原因,我一定是没睡够,所以才会胡说八道。幸好艾米并没有把我当做痞子对待。于是我很感激她。

谈了很久,然后沉默下来。透过玻璃,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

走出德克士,我说,我送你回去吧。她不让,并且反过来送我到204站牌下,车来了,她帮我投进一元的硬币,然后轻巧的下车。

我们明天去唱歌吧,她对我挥手。

我一直有做事拖拉的习惯,在接到艾米电话之后,我火速的向楼下冲去。结果还是迟了,我老远的看见艾米在人群中显眼的站在那里,她看见我,然后转身就走。

我让她等了足足一个小时。

我惭愧的笑着,一路跟着她。

很不幸的,没有小包了。我们别无选择的换了大包。服务生微笑的开下单子,我掏出了钱包。“姐姐”,先不用付费的。艾米说。我笑笑,是是。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艾米唱歌,是和我单独在一块。她唱着很多女歌手的歌,我在偷偷看她。

就这样下去,某一日,自然会看到结局。

艾米,考虑和我在一起。

她没有说话,长长的头发挡住了她的脸,我看不见她的表情。除了长时间的交往,直到慢慢熟知,似乎我们还没有别的越格的事。是安夏让我长久以来感觉到冷,让我绝望,我已经慢慢的摆脱了阴影。

我知道在艾米的心里只有他的位置,那天,我翻看了她的留言版,她和我之间的,也许只是为了证明自身存在摆脱寂寞的方式,和彼此没有关系。只是我喜欢艾米,那么喜欢。仅此而已。这并不是寂寞。

我对她说,自己站在钟楼蜿蜒的地下通道里,双手插在口袋中,看一个个经过的人。然后在出口处买两根烧烤肠,在铁板上烤熟,抹上油以及调料,最后裹上厚实的辣椒粉。满足而爱恋地吃完。摆摊的大叔是个回族人,戴白颜色的圆顶冒,看起来看干净。

我说,麻而辣烫的香肠可以暖胃,那样就不会太疼。我害怕那种疼痛的感觉,于是很贪恋温暖。

她微笑,将腿上的麦克风放在桌上。回过头看着我,问我怎么会喜欢她。

我喜欢你唱歌的样子,那么认真,那样动容。我告诉她。

其实我本来想说,喜欢是不知不觉中产生,没有任何预兆的。只是这种感觉一直没被我承认,我无法形容。或许是掩饰,不想被拆穿。KTV里,我看见艾米唱那首《我很快乐》,眯着眼睛,几乎和原唱一样。这是一种什么感觉,能透过暖暖的光芒。

她问我为什么要偷看她,在语气结尾的时候,加了重重的“哼”字。然后狠狠的掐了我一大把。

你诱惑我了呢。我坏坏的笑笑。

她向我愤怒的扑过来,被我紧紧抱住。我说,艾米,你要一直在呢。

全文完

【后面说】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久的时间才敲完这一大堆字,电脑屏幕刺的我眼睛生疼。我总是就这么的一个人坐好久,然后用纪念的方式去生活,慢慢的走向通向死亡的道路。我固执的把发生了的事装的没有发生,装的很傻很幼稚,装的像个孩子,装的毫不在意。我不断的在失去很多在乎的人,爱我的人,这也许真的会是万劫不复,可是失去的东西终究是回不来了。我说,我依旧那么的期待你,上帝和女神并不是不合适,只是这个晴天还没有到来。

陕西省丹凤中学高三:田怡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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