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本书
早上把桌子里所有不用的东西都翻了出来,等翻到一个旧箱子的时候,我打开了那箱子,只见里面有一把已经破旧的书,上面布满了灰尘。我把灰尘拍走后,我打开了第一页,只决定这本书好熟悉,才想起这是我五岁时爸爸送给我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是我以前最喜欢的,因为是第一本,也是爸爸送的。
记得我五岁的时候,爸爸对我说:“乖宝贝,爸爸要出去给你买样好东西!”我好奇的点了点头,爸爸出了门,我就在床上满是好奇的等待着,那时我在想,爸爸一定是给我买吃的,要不是就是给我买玩具。我想到这里,就不由自主的兴奋起来,因为我平时很好吃,就算不是吃的,在房间堆气的玩具我都玩腻了。
等了许久,爸爸回来了,妈妈于是对我说:“乖女儿,看你爸爸给你买好东西了!”妈妈刚说完,我就像只疯狗试得跑了出去,像强盗一样把爸爸手中的东西,像只饿坏了的猫一样打开包装。打开后,只见一本画着好看人物的书,于是我的好奇心更强烈了,于是问爸爸:“爸爸,这是什么东西啊,又不能吃,是不是玩具啊?玩具是这样的吗?”爸爸听完我的话,立马笑了起来,于是对我说:“真是只贪吃的猫,老是想着吃的,这是一本故事书!”
“故事书?好玩吗?”我问道。爸爸听后,被我的问题所感染,于是对我说:“宝贝,书不可以玩,是看的,来到沙发上坐着,爸爸讲给你听。”我听了爸爸的话,就急冲冲的跑了过去,爸爸拿起那把故事书,翻到了第一页,于是讲起了故事:“从前,在一个城堡里住着一个美丽的公主,她叫白雪公主……”
等我听完后,似懂非懂,只是觉得很好听,于是叫爸爸再读一遍,爸爸依了我。等到了晚上,我睡不着时,爸爸就拿着那把故事书来到了我的房间给我讲起了故事,我才慢慢得睡着了。
我拿着故事书,妈妈见了,于是对我说:“别拿着了,都那么旧了,扔了吧!”我摇了摇头,于是说:“不,这是我第一本故事书,不能扔。”我望着那本故事书,仿佛看到了以前爸爸给我讲故事的时候,然而,爸爸现在已经老了,视力也不好了,再也不能给我讲故事了。
我拿着那本故事书,慢慢的读了起来,回忆回忆以前那段开心的日子……
假如我是一团火
火,是人们最常见的了。每天它的静静的站在炉子里,一声不吭,默默无闻的奉献着,看着这情景,我就会想到:假如我是一团火。
假如我是一团火。在寒风凛冽的冬天里,人们的手、脸都冻地发紫,身子卷缩在一起。这时我就会马上出现在他们面前,用自己的身躯去温暖他们。那时,我会感到非常的欣慰,因为我帮助了他们,使他们得到了温暖。
假如我是一团火,到了晚上停电时,四周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我就会用自己发出地微弱的光,照亮身边的地方。在用自己点燃蜡烛,把光传递到更远的地方,是千家万户都得到光明。那时,我会感到无比的幸福,因为我让其他人得到了光明,让他们在光明中更加快乐。
假如我是一团火。我绝不会在森林茂密之出点燃,更不会引起火灾,危及人民的。我无论在任何地方,都会帮助人类,造福人类。
火,他从寒冷中带来温暖,从黑暗中带来光明。他帮助了千万人,造福了千万人。我愿成为一团火。/>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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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精神的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的成长则离不开书的陪伴。从我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对新奇的世界充满了好奇;而幼年的我,对书,竟充满了一种说不清楚的新鲜和喜爱。那时,便喜欢手捧爱书认真地“钻研”起来,对着书中的图画痴痴傻傻地看着、笑着,置身其中,仿佛书中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彩色的绘本已满足不了我的需求。一次,父亲下班回家,为我带回来了一本图文并茂的《三字经》,这便是我第一本带有文字的书了。初次接触到这本书,心里充满了满满的新奇感,迫不及待地打开,兴致勃勃地翻阅,那架式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囫囵吞枣。不一会儿便已翻到了末章,没多久就失去了最初的热度,扔下书,正准备出去玩耍。却见父亲笑盈盈地向我走来。孰不知,“厄运”正在向我招手。父亲微笑地看着我说:“书中的内容全部背过哦,下周我捡查”,拍拍我的肩,父亲转身又去忙他的工作了。我怔在原地,思绪混乱……现在想来,那时的感受大约如同少年鲁迅要看迎神赛会时被父亲留下背书的痛苦。唉!父亲的要求,只有遵从。接下来的一周,是我记忆中最为痛苦的一周,每天清晨,捧着那本《三字经》反复地读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嘴里不停念叨着,像小和尚念经一般。恐怖的周末悄然而至,父亲如约检查了我的背诵。我结结巴巴,磕磕绊绊的开始漫长的背诵,当最后一个字从嘴里嘣出的那一刻,我长舒一口气,感觉如释重负。还有完成任务,的一丝兴奋与喜悦的。父亲也流露出赞许的目光,夸赞我的记忆力好!时间飞逝,我在幼儿园,一次幼儿园比赛中,凭借《三字经》的流利背诵,博得满堂喝彩并一举夺魁,成为了班级和年级的“小名人”,初次尝到胜利的果实,好不自豪。不得不说当年父亲的强迫背诵让我打了一些读书的底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而今对于书籍的涉猎范围亦渐渐变广,对于书的喜爱程度也更进一步。我如痴如醉的畅游于书中,任紫气东来,任太阳爬上云端,落叶飘然而下。我沉醉于书中,感受“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壮志;体悟“卧薪尝胆数十载,三个岳甲可吞吴”的坚韧毅力;惊叹“谈笑间,看樯橹灰飞烟灭”的绝代风华。我融入书中,听窗外西风如诗,看书中人生如戏。在书中看红楼,惜黛玉才思;观三国,喝诸葛谋略;阅西游,叹师徒磨励;读水浒,赞梁山仗义。在书中,我收获颇多,融入其中,受益匪浅。现如今,细细回味为我开启阅读之门的《三字经》,感慨万千,是它奠定了我读书的底子,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让我体验到了成功的自信;是它教会了我待人接物的礼仪,懂得了为人处事之这本经典之作,将永远伴随于我。漫漫时空隧道,书如万条金丝,紧紧地包裹着我,为我的成长之路披荆斩棘,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为我点亮心中的明灯,为我点醒做人的原则,为我点清生活的意义。这万条金丝时刻牵动着我的灵魂,拨动着我的心弦,为我打开一扇厚重的大门,让我快步走向色彩斑斓的新世界。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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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午后,金黄的阳光从遮光布的缝隙中溜出来,软软的撒在书桌上。手捧着语文书坐在书桌前,感受着又软又暖的阳光,身心便都沉浸在那诗词中去了。这时,有几束调皮的阳光从桌上偷偷跳上我的书本,在上面“肆意妄为”。这幅景象与我脑海中的那幅让人刻骨的画面再一次重合。抬头,思绪便顺着阳光飘到了那天……犹记得那是七年前的暑假。那天,我和姥姥手牵着手,从学校向家里走。一路上,我和姥姥欢歌笑语不断。我一边走路一边在嘴里哼着小曲儿,那时的天分外蓝,阳光分外耀眼,那一缕缕软软的阳光穿过云朵间撒在姥姥的脚上、肩上和那“黑白相间”的白发上以及那双慈祥的眸子中……到了家后,姥姥严肃地把我叫到她面前,眼眸中的慈爱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到现在还记得她那温柔的话语中夹杂那种少有的严肃:“昱昱,从现在开始你便是一名准小学生了,所以现在开始你要预习小学的课程,争取在上学前将小学的课程学懂,这样你就可以继续当好宝宝了。”听罢姥姥这番话,我本是有些不情愿的,可在姥姥严肃的目光下我不得点头答应。这时,姥姥从身旁的布袋了中拿出了一本小小的数学书,我还犹记得那本书的模样—一本略大于A5的纸,书上正中央大大的写着“数学”两字,接着又在下面用略小一号的字体写着“一年级下册”在这行小字下是一个蘑菇房子旁边的小动物们和小男孩手里都拿了一个与本册章节内容相符的数学问题。这时,姥姥将我抱在怀里,把书慢慢打开,开始为我讲题,教我读书,给我讲解概念……这时,正值下午。午后温软的阳光从窗外洒入正好落在翻开的书页上,泛得上面点点金黄。有几束竟调皮的在姥姥的发梢,睷毛上舞蹈,再加上姥姥认真的神情,那一双眸子专注的看着书页。我坐在姥姥怀里,闻着姥姥身上特有的阳光的味道。仿佛有那么一恍惚间我又从姥姥的身上看到了她年轻的模样—认真、博学、专注……现在,我已经接触了上百本书,可再没有一本书能让我如此记忆犹心——因为那本书不仅是我上学前的第一本书,也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一本书——因为书页里写着的全都是满满的爱呀。8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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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脱离了小打小闹的娇嗔,脱离了不切实际的幻想,脱离了忘乎所以的玩耍,脱离了此起彼伏的哭闹。刚满六岁的我一切都觉得那么好奇,又那么陌生。这里是哪?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小朋友?出于好奇,我捧起了我的第一本书—小学一年级语文书。小时候也有过很多书,只不过他们一来到我身边,我就残忍的将它们撕扯掉,这也成为我小时候最有乐趣的事之一了。因此,我也没有看上或读过一本书。翻开了我的第一本书,呆呆的望着里面的文字,还有所谓那七扭八拐的拼音字母,竟全然不认识。好不容易读下来,竟出了不少笑话!这一天的课程,真让我懂得不少,心里急切盼望着把自己的收获告诉爸爸妈妈,自己突然就的我是个小学生了,我长大了!现在六年了,褪去小学的一层皮,我真的长的了!六年了,小学中的风霜雨雪全都记在了我的第一本书里。伴我走过了六年,这是我的启蒙书。“一个小手枪,两个小皮球,三只小花狗,四条小猫咪,五个来做鼠,两个做猫咪,大家一起来,来玩藏猫猫!”四中初一:风烟羽翼3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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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寄送到外祖母家,7岁那年才回到爸妈身边。所以在我的童年记忆中,外祖母是我最亲最近的人。童年的我是真的真的很崇拜外祖母的。这不仅是因为她会烧得一手好菜博得一家人的赞赏,会在我眼巴巴的瞅着树丛,欲行又止时轻而易举的帮我摘到“三月黄”(三月黄,一种家乡果实,长在树丛中,黄豆大小。),更是因为她能够三言两语把前来滋事的人训的落荒而逃,轻言细语的把平日里声言色厉的祖父讲的服服帖帖。村里人都道祖母有一张巧嘴。就连有人家家里闹不合,她也常作为“和事佬”被请去调节。外祖母书读得不多,也识不了多少字,但是在和那些有点学历的人争论起来却也总能占上风,她的声音不大,但却句句在理,一开始慢条斯理,后来越说越快,越说越快,就像连珠弹似的。直逼得对方哑口无言,无地自容。最后低头认错。我笑着问祖母怎么这么能说,好像天底下的道理全站在她那边。祖母叹了口气说:“都是苦日子熬的阿,以前……”便又开始讲起以前的辛酸经历。以前外祖父常年在外教书,收入不多,一年呆在家里的时间屈指可数。当时曾祖父母都已亡故,实在没有第二个人能来帮祖母。祖母独自一人既要承担五亩多的农活,又要拉扯三个孩子,干起活来常常是忙着田里,想着家里。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但是尽管如此,祖母却从不怨天尤人,只管埋头苦干。有苦有泪只往肚里咽。当然,也正是凭着祖母这种“少说话,多做事”的态度和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终于完成了家里最困难时期的和平过渡。孩子们终于到了读书的年龄,这就意味着孩子们不再需要她手把手的教这教那,她也不必再在干活时还一心挂两头了。这自然令她欣喜。当把最小的儿子送上学堂的那刻,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多年的积怨在那一刻烟消云散。因为那时祖父已经调回家乡任教,正是孩子的老师。这个多年来一直由她顶替的父亲角色终于回归了。她以前所做的是抚养,而今,当她自觉不能胜任孩子的教育时,终于有人帮了她,而且是最叫人放心的。老师叫人放心,学生可并不叫人省心。开学没多久,小儿子,即我的舅舅就与人打架,对方伤着了脸。家长拽着受伤的孩子找祖父理论,直到祖父一边赔笑脸一边赔医药钱才罢休。遭到严厉批评的舅舅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本想博得祖母的怜悯。但却不知听知此事的祖母早已备好了竹鞭……那晚舅舅是枕着泪水入眠的,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祖母的话:“不许伤害别人”“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不许伤害……”祖母站在一旁,掀开他的裤腿,看着一道道鼓起的伤痕,心如刀割。受过严惩的舅舅规矩了许多。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受伤的孩子心有不甘,时常无端滋事,肆意挑衅。面对他,舅舅谨记祖母的话,强压怒火一忍再忍。可那一天他还是没能躲过。受伤的孩子玩耍时失足掉进了丛林里,满地的刺扎的他遍体鳞伤。当时只有他妹妹在场,恰好这时舅舅路过,他便心生一计。家长带着受伤的孩子再次找到了祖父,祖父一听说又是舅舅闯的祸,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不容辩解,当场对舅舅一顿暴揍。受了委屈的舅舅提心吊胆的回到家中,战战兢兢的对祖母说出了冤情。本也只想诉诉苦,争取宽大处理。但没想到,祖母一听,竟勃然大怒,当即领着舅舅直奔那孩子家中与受伤的孩子当面对质。那孩子做贼心虚,吞吞吐吐说不出所以然。可他母亲却不依不饶,拉扯着小女儿作伪证,一口咬定是舅舅所为。当时那孩子的父亲是生产队队长,也算是祖母的上司,要说为这么点小事,撕破了脸,是极为不当的。可是祖母却偏偏叫了真,他们凭什么欺压人?于是二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最后闹到村里的老族长那里,经过调查,舅舅终于沉冤得雪。可是两家却从此结下了梁子,数十年不相往来,直到孩子们成家立业,队长夫人卧病在床,祖母前去探望后才开始行走。我问祖母,当初队长夫人那么的不近人情,更何况队长自那事后在生产上也没少假公济私找祖母茬。以您这种不服输的性格,怎么会想到要和解了?祖母笑了笑,说到:大家都住一个村,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每次照面后都绷着个脸,彼此心里都憋的慌。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不记得的事,我们又何必牵挂呢。这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都土埋半截子的人了,不趁活着的时候帮衬帮衬,难道等到了阴曹地府再谈和解?我也笑了,我突然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为何能够让三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走出大山,为何能够得到乡里乡亲们的尊重。她的低头又何尝不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明智之举呢?祖母常常为自己没读多少书而遗憾,但我想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不正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吗?我庆幸我有这样一位祖母,这样一本够我参透一生的书。湖北省长阳县榔坪中学九年级秦淑芬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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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5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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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当我读过牛汉先生的《我的第一本书》后,我便开始深思,我的第一本书是怎么样子的呢?会不会也如同文章里所描写的不写便枉读了书?想着想着,身体与心分成了两半,我想这就是《西游记》中所说的“灵魂脱壳”了吧!我的第一本书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漫画书,其封面用牛皮纸包被着,其貌不扬,甚有牛皮纸破掉的痕迹,用手在上面轻轻抚摸,就像那砂纸一样。可能你会说那特寒碜吧!可是,当你经历过,才会了解它的珍贵。是在六岁那年吧!我还是一个黄毛丫头的时候,受人欺负,没有什么可以使我的小伙伴们认为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男生们讨厌我,女生们唾弃我,我是一个遭人嫌的孩子,这是从小便在我脑海中刻印下来的字眼。那时,我爱在爷爷的怀里诉说一天的遭遇,然后向他索要安慰与爱抚。而爷爷也总是抚摸着我的头发,向我说着那春风般的言语,并鼓励我,不要放弃。一天,我像胶水一样黏在一个小伙伴的身后,目的仅仅是想看看她手中的稀罕物——小人书。里面的漫画人物像是无穷无尽的山水一样吸引着我,她走一步,我跟一步。她前进,我也不落后,直到要看完时,她再也不耐烦了,抓狂似的指着我的小鼻子:“你看够了没有,想看不会去买啊!你是苍蝇吗?你很烦人耶!滚一边去,别像要饭的在我后面跟来跟去,无聊!”我看着小指支支吾吾地说:“难……难道我……们不可以一起看吗?我爸妈是不会买给我的!”她的手开始慢慢颤抖,说:“不,不行,你离我远一点,穷娃子。”说完便箭一般地跑回家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嘴边的肌肉像安上了马达一样,眼泪簌簌地往下掉,肮脏的小手把本就不干净的脸变得更脏了,小脚丫慢慢地挪动,太阳投下的余晖把我的泪水也印得一清二楚……“怎么了?”爷爷关切地问道。我摇了摇头,可眼泪还不止地往下掉。因为我知道,说了也无义,家中不会容纳一个任性、矫情而有贪图享受的孩子的,况且我是女生。我冲进房间,用力把门“砰”地关上,用被子捂着头,歇斯底里地大哭大闹,然而心中却再也不肯也不能去奢望那本书。爷爷在门外敲得咚咚响,然而在最亲的人面前,我也很难诉说今天的事情,一会儿,或许是爷爷厌倦了,便走了,我也哭得更大声了,不一会儿,便抽泣地睡着了。第二天清晨,我张开肿大的眼睛,看着崭新的太阳却没有以往的心情了。晃晃悠悠地走出去,爷爷抢断了去路,对我说:“你怎么现在才出来啊?害得我一夜担心!”“哦,爷爷,我昨天有点小伤,没有告诉你。”爷爷扑哧地笑出来捂着胸口说:“这儿吗?我听小颜(那小伙伴)说了,喏,给你。”爷爷从怀中掏出一本书,我用眼睛一瞄,没在意,但走了几步后,又立马倒了回去,揉了揉眼睛,眼中又有了泪水,夺过来,将其捧在怀里半天不撒手而爷爷的脸上也如同每一位老人一样,呈现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而我也有了那心爱的第一本书。这便是我的第一本书,我知道和现在那些华丽的书相比,实乃天壤之别,拿不出手。可是,不管在哪,在什么时间,我也敢拿出去,甚至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因为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也是记载着亲情与美好的一本书。5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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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相见(续写)傍晚阴森森的,景物的线条十分凄凉。我走在村里这条就的小路上,一些旧的记忆画面在脑海深处闪动起来,和面前的景象重叠在一起,野草葳蕤,墙亘垂危,其间探出的一两朵小野花倒是能唤起童年的回忆。忽然隐隐地望见前方有一个渺茫的黑影,相向而行。近了,也看得稍微清楚些;他耷拉着脑袋,身上的衣服紧巴巴的,穿的褪了色,胳膊上挎一个小竹篮,里面装了些鲜艳的包装的小玩意。我们之间的距离不断缩短,他一直低着头,徐徐地走着,似乎没有看见我。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安之若素的注视着。对方那个深陷眼窝中的那种无比熟悉感,触电般的使我停下脚步,我回过身,望着那个惆怅的身影,怀着不安,但还是轻轻唤了声:“乔贞?”那个身影顿了顿,僵硬地回过头,目光始终低垂。“你是?”他的声音沙哑而低沉,仿佛推开吱呀的旧门。从未想过此生会再遇到乔贞,突如其来的相遇使我异常的兴奋和激动,我用热切的目光回应他,声音里掺着粗气:“成汉,史成汉,小时候我们在一起的,你记得吗?”他惴惴不安地转过身子,精神恍惚,惊愕的目光扫了过来。我等待他把我从遥远的记忆中翻找出来,这个过程中,我都没有发现自己竟憋红了脸,实在有些急了。终于,他嘶哑的声音响了起来:“成汉?你真的是成汉!”那声音如鼓点般愈来愈大,最后几乎是吼出来的。我箭步冲到他的面前,握住那冰冷而粗糙的瘦手,将来自心底的温度传给他。“我是,我是。”他的身体抖抖瑟瑟,有点立足不稳,呆呆的望着我。他完全说不出话来了,最后从唇齿之间挤出了几个字:“到我家坐坐?”“好。”不假思索的回复。并行与他走着,他土色的脸上仍是惊讶的表情,似乎凝固在了相见时的时间里。“乔贞,你还记得那本书吗?就是,那本国语书。”“当然记得,只是,只是早就不在了。被我爹当柴烧了。”我可以瞥见他发红的眼眶,锥心般的地痛,怎么也没想到他惟一的一本书是这样丢失的。抑住内心的抽搐,淡淡地哦了一声。“狗,大狗,小狗,大狗挑,小狗也跳……”突然想起这篇课文,用极其柔和的声音念着。同时也可听到乔贞模糊的喃喃声,心中是无法名之的颤抖,也终于看到了乔贞脸上微微扭曲的笑容。一阵风吹过,凉凉的。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山东济南山东大学初二:小?`8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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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的第一本书》有感当我们在明朗的教室里舒舒服服的读书时,当我们在用多媒体生动形象地上课时,请读《我的第一本书》是我国着名作家史成汉写的,它主要记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记录了在元贞因家里穷而没钱买书时,“我”为了元贞吧一本书撕成两半,而最后却考第一名的这一段友谊故事,还歌颂了深沉的父子之情。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深感惭愧。我想:史成汉可以在那艰苦的环境下也能开开心心地读书。那时,他们没有教科书。没有学具只能苦中找乐,特别是在上课时他带着两只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多么快乐的画面呀!让我忍不住握起手中的笨笔来赞美它,而现在的我们仅仅只是因为夏天太热或冬天寒冷,就连声抱怨读书累,读书难。对于我们来说,读书是十分辛苦的,没有快乐可言。记得有一次,早上起来,温度急速下降,而那时的我就一直抱怨过不停。还有一种不想去上学的冲动,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惭愧不已。课文让我感动最深的不仅仅只是他们苦中找乐的志趣,还有乔元贞因家穷没钱供他读书,后来竟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读到这一点,我心狠狠的被触动了。元贞,多么乖巧的孩子呀!他仅仅只靠史成汉送给的半本书却考了第一名,而我们呢?现在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不用交学费就能高高兴兴的到学校读书,但我们努力了吗?想起自己,以前的努力根本不算什么,比起元贞,我就好似温室里培育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的侵蚀,困难的考验。而元贞则像雨露下一颗蒸蒸日上,奋发图强的向日葵,即使得不到阳关的照耀,但它努力去争取,尽自己的最大能力了,不是吗?现在想想,以前一些大山里的孩子何尝不是这样呢?孩子们渴望读书,但因家里贫无以致书以得。对于这些可爱的孩子来说,读书边是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一份心底的呼唤!努力吧!现代幸福的“花朵们”,我们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现在拥有这样优越的学习条件而感到骄傲,我们应竭尽所能,为我们,甚至为报效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吧!我想:这也许正是《我的第一本书》里元贞的那份呼唤,那份梦想,那份向往吧!8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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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小说《查理九世》对于我这种“小说迷”来说是“神”一般的存在。我每天对它思念成狂极度渴望着能有一本。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有一天,我忽然鼓起勇气,向母亲提出了这个要求。本来我也没抱太大的希望,毕竟这本小说无关于学习。本已准备好被拒绝的心理准备,可是妈妈突然在我似梦似幻之际说:“好吧,可以。”我怀疑是我耳朵有问题,妈妈居然答应了。别提当时我有多高兴了,差点没激动的跳起来,不过在妈妈面前还是强装镇定。我还没从激动中回过神来,就又听见妈妈说:“可以是可以,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没问题什么条件?”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本说作为你的第一本小说你一定要好好保存。另外买书的钱要你自己来挣。”“怎么个挣法?”“一个星期的家务。”“好的没问题!”心里想不就是一个星期的家务吗,这有什么难的。我起了个大早,把自己收拾好后,开始忙忙碌碌的拖地。30分钟过去了~~累~~呀!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我想放弃,可一想到我梦寐以求的小说,就立马满血复活。就这样,我在小说的强大信念中坚持下来。也赚到了应有的报酬无比兴奋。攥着从妈妈那里得来的工钱跑向书店。我终于心满意足的买到底本小说回到家,迫不及待的打开来读。虽然我在网上也读过。但不费心力的读怎能比上自己亲手把它买回来,还是用自己的钱买来读时,收获的喜悦和快乐更多呢?凡事要亲力亲为,才能体会成功的快乐。带着这份心情,我读完了这一整本书。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这是我的第一本书,我要将它永远保存下去。为这份喜悦,保存一本书到永远,何乐而不为呢?5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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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书落叶飘飘,凉风习习。在小学生活了六个春秋,书读了不少,收获也不少。然而,最让我难忘的不是名着,也不是精彩的作文,而是……记得小时候,家里并没有书。幼儿园每年发的课本中那短短的故事和配着插图的小诗成了我唯一的阅读来源。每次去商店,那有趣的广告语也被我称之为“书”。一年级,妈妈第一次给我带来一本真正的书——那是本作文书。它里面每一篇作文都很短,还不能使我满足。于是,我开始找书,爸爸大学用的厚字典和妈妈买的书都成了我的宝贝。那时,爸爸已经去了北京工作,我要求他每天给我讲故事。也因为我的要求,第一本小说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神秘岛》。但那不算是买回来的书,而是爸爸从网上找的“在线阅读”,一篇篇从电话里讲给我听。而我最难忘的,正是《神秘岛》。里面的故事情节我至今仍然记得:为了逃难,一行人乘热气球落在了一个荒岛。可是,他们并没有被打倒,利用智慧把岛变成了一个富裕美好的“家”。中间那些求生的过程最让我喜爱,我更不会忘记尼莫船长对主人公时时刻刻的帮助。从中,我收获很多——我知道了怎样用放大镜起火;我知道了碗碟是怎么制成的;我认识到了许许多多的野生动物……这些可以列满满两页纸!可是,让我最喜欢的不是这些收获,而是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气息,让我体会到了自立的滋味,作文书和小说就是不同的……秋风送爽,虽然我没有抚摸过那本凝聚着父爱的书,但我相信,那是让我爱上文学的第一本书……初一:曾林5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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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书落叶飘飘,凉风习习。在小学生活了六个春秋,书读了不少,收获也不少。然而,最让我难忘的不是名着,也不是精彩的作文,而是……记得小时候,家里并没有书。幼儿园每年发的课本中那短短的故事和配着插图的小诗成了我唯一的阅读来源。每次去商店,那有趣的广告语也被我称之为“书”。一年级,妈妈第一次给我带来一本真正的书——那是本作文书。它里面每一篇作文都很短,还不能使我满足。于是,我开始找书,爸爸大学用的厚字典和妈妈买的书都成了我的宝贝。那时,爸爸已经去了北京工作,我要求他每天给我讲故事。也因为我的要求,第一本小说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神秘岛》。但那不算是买回来的书,而是爸爸从网上找的“在线阅读”,一篇篇从电话里讲给我听。而我最难忘的,正是《神秘岛》。里面的故事情节我至今仍然记得:为了逃难,一行人乘热气球落在了一个荒岛。可是,他们并没有被打倒,利用智慧把岛变成了一个富裕美好的“家”。中间那些求生的过程最让我喜爱,我更不会忘记尼莫船长对主人公时时刻刻的帮助。从中,我收获很多——我知道了怎样用放大镜起火;我知道了碗碟是怎么制成的;我认识到了许许多多的野生动物……这些可以列满满两页纸!可是,让我最喜欢的不是这些收获,而是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气息,让我体会到了自立的滋味,作文书和小说就是不同的……秋风送爽,虽然我没有抚摸过那本凝聚着父爱的书,但我相信,那是让我爱上文学的第一本书……初一:曾林5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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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我的这个第一本书,说是我的第一本书,也不是我的第一本书,为什么呢?因为他不是我的第一本书,而是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这本书是我哥推荐我看的一部网络小说名叫《斗罗大陆》一共有300多章,这本书,不知道对我哪里来的魔力,记得有一次:我在长治,#从下午两点,玩到了晚上的11点,我回到家,洗漱完,又吃了点宵夜已经12点了。但,我竟然越晚越要看从晚上12点看到了凌晨1点,越是晚,就越要看,准备睡呀,看到了精彩的情节就又看了半个小时,就这样来回,折腾到了3点多才肯停下,中间,姥姥还一直在旁边催我说:“阳阳,不早了,赶紧睡吧。”而我的答复一直是:“哦,知道了。”但每次都是钻进被窝,把手机屏幕亮度调到最低,再继续偷偷地看。然后到早上不起床,一直睡到12点才起。或许,这也是我近视的其中一个原因吧。以后,我便开始看更长的小说:400章的、500章的、600章的,不在话下。而且,我还仔细的回忆了一下,以前在长治白天呼吸新鲜空气在外边和朋友玩耍,晚上拿着手机看小说是挺舒服的一件事,起码比现在呼吸着雾霾,闻着汽车尾气强。嘿,真想念以前在长治的生活啊!六年级:郭轶坤4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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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在我们身边中有许多书,请问你还记得你的第一本书吗?也许,这篇文章能带你回到当时的情境……文中的“我”有很多很多书,但却每一本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每一本书有每一本书存在的价值,而文中“我”的父亲会把他从书中得到的启示化作自己的经验讲诉给我听,让我明白书的意义。《我的第一本书》顾名思义是第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也许,在某些人眼里他的第一本书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第一本书对我的意义是代表一个长辈的教导……记得那年生日,父母跟哥哥们都在一旁忙碌准备我的生日,而我在一旁偷吃着蛋糕,忽然,一双手触碰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发现,原来是住在我们家隔壁的黄奶奶。黄奶奶笑着对我说:“被我发现咯”我尴尬的笑了几声。黄奶奶她待人友好,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只可惜她的儿女都因为工作而对她不理不睬,只知道给她一定的生活费,对她的生活一点都不关心,甚至连她摔跤受伤也没来慰问一句。妈妈得知她的经历后,就常常对我们说,要经常陪隔壁的奶奶讲讲话。因此我只要一有空就跑去她们家玩,相处久了自然就变得很熟,所以我的生日当然不能缺少她的存在。大家都在热热闹闹的讨论以前的种种,而黄奶奶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我们家的一切一切。妈妈察觉她有点不对劲就对我使眼色让我过去陪她,我笑着看着她,她看了看我便在身旁拿出一本书。放在我手上,我拿着那厚厚的书问:“这是什么东西啊?”她微笑着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那本书,我从未看过,只是一次大扫除当中无意发现它的存在,我翻了2页,就有N个字我看不懂。我想去问黄奶奶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什么,但却得知奶奶早在1个月前因病去世,我们家从此也没有人再提“黄奶奶”这个人。5年后,我再次翻开那本书。我终于知道这是什么书了,原来这是高尔基的——《母亲》,我一页接一页看,直到看到最后一页,我依稀还能看见奶奶当年给我留下的“秘密”。不要在乎金钱的多少。而要在乎你付出了多少关心。请好好的孝顺你的父母。因为他们是最关心你的人。——我们的秘密因为它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理解生命的意义。二小五年级:廖浩江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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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高二:Angel、婷籹8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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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荐一本书大家下午好。我为大家推荐的书是《一分钟破案》。我们知道,《一分钟破案》有很多种,可我要推荐的这本绝对与众不同。这本书主要分为四个板块:耳聪目明、逻辑推理、大胆假想、知识探索。耳聪目明是要靠观察寻找蛛丝马迹;逻辑推理则是用推理来揭开真相;大胆假想需要靠想象还原案发现场;知识探索则是用科学知识来帮助自己破案。这样,不同的案子有不同的破案方法,案子多了、方法多了,能力的提升值也就多了,我们的知识也就更丰富了。另外,一些小知识,只看表面的文字会感到很无趣,但这本书却能用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知识。例如《公司纵火案》:“水不能扑灭电线上的火”一句干巴巴的话让人感到很无趣,但这个小故事通过总裁纵火这个情节轻松地把这个小知识告诉了我们。这样读书,既能增长知识,又能让我们体验到阅读的乐趣,一举两得。这本书最让我感到扑朔迷离的案子是《失踪的新郎》,讲的是黛娜和查理结婚后去度蜜月,上船后查理说把黛娜的两万美金寄存到事务长那儿,结果黛娜迷路了,查理也失踪了,钱也不知去向。我原本以为查理遇害了,可事情的结果却远远出乎我的意料……在那四个板块的开头和结尾,还各有一个板块。开头的板块是5大破案常识、5大破案技巧,让我们在之后破案时更轻松;结尾的板块则是大侦探毕业考试,通过几道题来确定你是否有做一名侦探的潜质。除了上面所述,我想推荐他的原因还有一个,这也与我某个星期的经历有关:星期一,当我把《一分钟破案》带到学校时,才发现原来有那么多同学喜欢它,大家争相借阅。我就想:如果我把它推荐给大家,一定会有更多的人去阅读它。就这样,同学们的行动促使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对它产生了兴趣?喜欢它就读一读吧,相信你读了这本书后,一定会收获颇丰。7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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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7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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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今天是一个雨天,我去上九五学堂,刚到教室,教室里空无一人,小杨老师走到了班级温柔地对我说:“彬祺,你来啦!”说着她拿了一袋东西,说:“祝你新年快乐!”我也开心地说:“小杨老师新年快乐!”“千万千万不要告诉同学,因为只有你有这么一份新年礼物哦!”小杨老师悄悄地对我说。同学们都来了,我偷偷地看了一下这份神秘地礼物,心想:“天哪!这么好的书也留给我,小杨老师对我也太好了吧!”上半节课上完了,我没有和李禹峥出去玩,我要先看一看这本书,我马上把那本书轻轻地拿了出来了。下课了,我马上跑出教室,到了电梯我迫不及待地告诉爸爸:“今天我收到了一份新年礼物。”“是什么礼物呢?”爸爸疑惑地问。“这您就不知道了,我收到的可是独一无二的哦!”我笑眯眯地说。到了家里,我不看电视了,我要专专心心地看这本珍贵的书,爸爸出去办事了,哈哈!我可以痛痛快快地看完这本书了。结果我看得走火入魔,都忘记吃饭了。我一整个下午都在看这三本书,特别是第一本书讲的是在一个小镇里,有一位警察,他很善良,可是有一天,他警车的轮子被钉子给扎破了,有两个调皮的小男孩路过这儿帮助了他,警察说:“谢谢你们这两个小鬼,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准备让你们坐着我的警车去兜风。”两个小男孩坐上了警车,他们在路上看见了金黄色的田地,像喇叭一样的喇叭花,还有雪白雪白的百合花。第一本书看完了,让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金黄色的田地里,又看见了美丽的百合花……看完了书,也就到了晚上了,我一定一定要好好地感谢九五小杨老师,给我了那么好看的一本书,等妈妈回来了,我一定要把那三本书的内容仔仔细细得一个字一个字讲给妈妈听,而且还要把最好笑的故事情节也告诉妈妈。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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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书,像一座灯塔,指引你前进的方向;书,像一个热气球,带你在知识的天空中自由翱翔;书,向一架望远镜,让你看到外面精彩的世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那本《第七条猎狗》。书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有一个老猎人,名叫召盘巴,他先后养过六条猎狗,可都被他淘汰了。然后他又养了第七条猎狗,也就是我们的主人公——赤利。赤利非常健壮,令召盘巴十分满意。可是有一次,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打猎,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的窝,眼镜蛇张着血盆大口,准备去咬召盘巴。而召盘巴这时正在和野猪搏斗,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危险,赤利看见了,立刻扑过去咬眼镜蛇。但召盘巴却误以为赤利是因为惧怕野猪而退缩了,他甚至想要杀死赤利。最后,赤利在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的帮助下逃出生天了。有一天召盘巴和艾苏苏去放牛,不幸遭遇了一群豺狗攻击,这时,赤利出现了!它咬死了所有的豺狗,自己却受了重伤,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赤利还是这群豺狗的首领!故事写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想,赤利可真是一只忠诚的狗啊!在我们身边,也有像赤利这样不忘初心、懂得感恩的狗。有一次我在电梯里碰见了一位叔叔牵着一只小泰迪,我羡慕地说:“叔叔,你这只小狗好可爱呀!”“这只小狗呀,是我捡到的。”叔叔说,接着他给我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一天晚上,叔叔在小区附近散步,看见一只没有主人的小泰迪,浑身脏兮兮、饿得骨瘦如柴。叔叔见它可怜,于是买了一袋狗粮给它吃。从此,小狗每天都形影不离地跟着叔叔,就像叔叔身边的小保镖一样。这只小狗可真是像赤利一样懂得感恩啊!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如果你善待它,它就会回报你更多,甚至像赤利那样付出自己的生命!7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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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700字 三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