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掉那颗蛀牙》读后感
我热爱读书。因为书可以医愚,书可以教我去做人,书还可以满足我那颗好奇的心。
我与书相伴多年了,我能为它如痴如醉。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心灵之汤》中的拔掉那颗蛀牙,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使我很震撼文中的她因为内心充满了恨,在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所以她自己失去了爱。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她没有得到爸爸妈妈的爱,没有像花一样多姿多彩的童年。得到的只有父母的打骂,连看书也说她浪费电。在这种生活环境下使她的性格很坚强,坚强到她不会因为一件小事而流下眼泪。也是这样磨练了她坚强的意志:我要努力读书,离开这个穷地方,离开这个没有温暖的家。她要做一个有出息的人。
读到这里,我为她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而流下眼泪。我出生在一个幸福的的家庭。爸爸,妈妈胜利我和妹妹,他们不会因为我们是女孩而嫌弃我们。在生活中关心的无微不至,以身作则。学习中坐在两边。我为有这样幸福的家庭而感到满足,我为有这样好的父母而感到骄傲。
她读书读的很优秀,她是唯一一个考上县的高中。因为钱父母不想让她去,为了要去读书,她自己带馒头做饭来上学。冬天馒头硬如冰,夏天馊到臭。为了不舍的扔掉她吃到拉肚子,而且整整吃了三年又以状元考上了北大。
我不禁眼泪如丝一样的流下来。生活对她太残忍了,狠心的父母就是不给她一点点关爱呢。我佩服她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心。她把自己交给了读书而更勤奋,更努力考到美国。但她没有回家就去美国留学了。
最后,她一个人在美国孤零零的,内心也是一片空白。生活的一点也不快乐。直到心理医生打开她的心灵那扇窗,拔掉那颗心灵中的蛀牙。她下定决心回国和家人团聚。原来只要自己的心放宽一点,去爱他们一点。亲情原来是那么可贵,生活原来如此快乐。心中只要有爱,没钱也是幸福的。
我要学习她那种坚强不息的精神,学习她的宽容。
初一:邓晓君
《指间的太阳》读后感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过一本少年红色经典——《指间的太阳》。
这本书叙述了在红军过草地的时候,有一支由特殊的人组成的特殊的队伍——收容队,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支“收容队”主要是由女人及孩子组成的,一路上他们为死去的士兵合上眼睛,为他们做花坟,还发现了一些可疑的青稞……最终,有的人走出了草地,而有的人则在草地中长眠了。“指间的太阳‘指的是在第十一章中,得天手中一棵小小的青稞苗。在大家绝望的时候,得天想办法去鼓励大家,于是他便把一小粒青稞夹在胳肢窝,让它发芽。这个方法成功了,当大家看到这棵青稞苗时,心里充满了希望与力量,而正是这种力量,让大家走到了最后……
曾经有一次,我考试考了第60名,相当于倒数第四名,我绝望了,几乎都有点不想学了,回到家里,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鼓励我,我才又燃起了希望,努力学习,在学校认真听讲,回家复习,终于在下一次的考试中前进了39名。
在生活中,没有真正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在快要绝望的时候,一份鼓励,也许就能让你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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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掉心中的那颗蛀牙_关于爱的作文父母的爱是真诚的是世界上最无私的,即使你很母但父母也永远也不会恨你的。有次我正在找作文素材烦恼,正巧被妈妈看到了于是我就告诉了妈妈。我就趁机问妈妈;"对了妈你你身边有没有啥令人感动的故事?"妈妈想了下说:“这样的事还真有过。”于是妈妈就不止的说了起来。我听妈妈说了好几件事情来,我听到其中的一个很是让人感动。妈妈回忆道,在他小的时候,他的邻居有个小女孩他没有什么长处,唯一的长处就是学习好。但他的父母不让他学习,他父母说:“一个女孩子学习好有啥用。”他的父母比较偏袒男孩。女孩没有流泪,她很坚强。她把父母的话记在了心里,积累成了一种憎恨,憎恨她的父母。她很孤僻,不和任人和人接触。后她是村里唯一一个考上市高中的,先前父母反对她去上学的,因为在学校里吃饭一个月就要花上好几十块钱。却让她到理发店里当学徒的。她不愿意就说:“我可以带一袋馒头就可以吃一个星期。”然后父母就同意了。冬天还好些到了夏天馒头就会发毛了。但她还是一直认真学习。每次都拿年级第一。高考后她考上了北大让全镇的人都打吃了一惊。她是全镇唯一一个考上北大的。但她还是很孤僻。四年后他去美国留学,她不相信任何人同时也不快乐,于是他去找了心理医生。医生说:“你要拔掉你心中的那颗蛀牙”晚上她拨通了家里的电话,这是她几年来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母亲拿起电话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女孩行乐声妈。母亲才明白过来,大喊着:老头子老头子二妞的电话来了。第二天女孩决定回国,她回到家后看到了妈妈坐在院子里捡韭菜,她看到妈妈满头的白发,破旧的房间……突然家人们跑过来抱住女孩大哭,坚强到十几年为流过泪的女孩的眼泪也流了下来。她把带回来的钱分给了家人。姐姐买了间楼房,弟弟开了间超市。于是家里的资金就充足起来。而女孩拔掉了心里的那颗蛀牙,人生就变得快乐了起来。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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