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和乞丐
从前,爱德华兹王子和贫困人家的汤姆同一天出生。他俩同岁。爱德华兹贵为王子,整天在宫廷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王子,请尝尝这个吧。这种苹果模样好看,味道也好。”
“王子,请穿穿这件衣服吧。这件衣服是专门为您设计的。”
“王子,早上请早点起床吧。要读书,锻炼身体,还要练武……”
可是他厌倦了王子的生活,非常想到宫廷外面去看看。相反,出身贫困家庭的汤姆每天乞讨为生,艰难度日,当然也上不起学。
“要是能吃饱饭该多好啊!要是能像别的孩子那样穿着漂亮的衣服,拉着爸爸妈妈的手到公园一边散步,一边讲故事,该多好啊……再像同龄的小朋友们一样背着书包去上学,该有多好啊!”
汤姆捂着饥饿难耐的肚子,尽情地想象。
有一天,爱德华兹王子特别想知道宫廷外面的消息和宫廷外面人们的生活,就趁看护自己的人不注意,偷偷地溜出了宫廷。王子一直渴望到宫廷外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现在终于获得了自由,他想像鸟儿一样自由地飞翔。
王子走街串巷,尽情地玩耍。偶然的机会,他碰到了和自己长得有点像的同龄人汤姆。一看到汤姆,王子就问这问那,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最后王子提议两人换穿衣服。
“咱们换穿衣服怎么样?宫廷里应有尽有。每天可以吃肉,可以穿漂亮的衣服,还有温暖的床。”
听说宫廷里有很多吃的,汤姆毫不犹豫地和爱德华兹王子换穿了衣服。于是汤姆进了宫,成了王子。当然爱德华兹王子成了马路边的乞丐。
脱掉王子的服装,穿上了乞丐服的爱德华兹王子备感新鲜。
“啊,真过瘾!现在我能为所欲为了。想玩就玩,想睡就睡,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王子虽想为所欲为,但不久他就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肚子饿得不行了,得到处去找东西吃。天太冷,衣服太薄,冻得浑身直哆嗦。还挨了市场上地痞流氓一顿揍。
“我不是乞丐,我是这个国家的王子!”
爱德华兹哭喊着说自己不是乞丐,而是王子。但谁也不相信他。
为什么呢?
因为他穿着乞丐的衣服,谁会相信他是王子呢?
秦淮心语
第一章节:静谧甜美的内秦淮
南京的内秦淮河,是一位静谧甜美的少女,一身草绿带着翠色的裙服,就和朱自清的散文《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一样:冷冷的绿。河不宽,就像一条窄窄的玉带,静静的向远方引出去。河两岸的建筑大多是黑瓦白墙,和石缝中的黄花、翠柳一并映在这梦一般的水中。我便觉得用世上所有的“好词”都未必能把这奇丽的景致展现得淋漓尽致。你一定会想,尽管这么美,可还是觉得缺少点什么。没错!河两岸的长廊间,柳树的枝头上,都挂着一个个鸟笼子,船经过时,就会听到天簌般清脆的鸟鸣。有了声音,有了颜色,秦淮河就活了。
第二章节:心怀宽阔的外秦淮
穿过内秦淮河之上的十七座小石桥,便来到中华门转乘大船游览外秦淮河,也就是南京的护城河。如果说内秦淮河是一位甜美的少女,那么外秦淮河就应该是一位胸襟宽阔的大哥哥了——丈余宽的河面,河水也不像内秦淮那么绿,而是有些泛黄了。河畔高楼林立,草木郁郁葱葱,簇拥着高大的明城墙。一切,都让人想到了一个纯朴勤劳的南京汉子的形象。
几座我们熟悉的大桥随着游船的运行一一展现在我们眼前。我们品味着古人的佳句,品尝着清润香甜的茉莉花茶,沉浸在清明的阳光与温暖中。
从地图看来,外秦淮河像一只有力的大手托住了大半个南京城,这似乎也印证了南京的博爱精神。也许,正是这种特殊的地理位置及浓厚的文化氛围,才使得南京享誉海内外吧。
相关推荐
-
公主和王子从前,有一座叫美艳心灵城堡里,公主叫艾美莎艳,王子叫艾伟祈锋,她俩即同年同月出生,又俊俏美丽。他俩相亲相爱的。10岁那年,王子要去巫婆家救公主,否则以后也没时机和公主在一起了,公主会死的,救公主的时机不会受魔法。王子问:不幸被巫婆拐了,王子很伤心,决定去找公主,王后不让,给王子提婚事,娶小巫女。全国都被小巫女迷昏了,王子也爱上了小巫女,忘了公主。婚礼的日子快到了,王子很高兴。晚上,王子梦见日月思念的公主,公主也梦见日月思念的王子了,把巫女吵醒了,又施法术让王子梦见她,没用的,这是仙女的仁慈安排,仙女告诉王子:婚礼的日子能看见公主,婚礼的第2天,公主会和他在一起,第3天王子一定那怎样才能成功救到公主呢?仙女给王子一瓶魔水,告诉王子:这瓶魔水,你遇困难时,说出你的困难后喷一下就行了。王子收下了。婚礼的日子,王子在轿子里说:我想到公主身边去。公主认出了王子,问:你不是要举办婚礼吗?王子说:仙女在帮我呢。公主说:我知道,你对我死了心,是吗?王子说:不对的,我受了小巫女的控制呀。这时,王上正在找王子呢,小巫女也无效,老巫婆也无效。婚礼不成功,愚昧的小女巫说第四天举办。第3天,王子说:我要去巫婆家。到了,巫婆正在骂公主,折磨她,王子簇簇眼泪流下,小巫女使用不到魔法,王上把她关进牢,不给饭吃,她快饿死了。王子说:给我隐身术,把巫婆的法术教给我。王子使用无威不到剑,左一刀,右一砍,巫婆消灭了,王子回去把小巫女也给杀了。从此,公主和王子平安的生活着,当天就结婚了,恩恩爱爱的。那时,公主(12岁),王子(13)。夫妻喝过了长生不老交杯酒,就舒舒服服的睡到天明。650字 四年级 童话
-
乞丐从前有个乞丐,卖花的小女孩送给她一朵玫瑰,乞丐回到家后随手找了一脏瓶了把花养了起来,很快乞丐发现,这么漂亮的玫瑰怎么能放在一个这么脏的瓶子里呢?于是乞丐把脏瓶了洗干净,重新把玫瑰插了过去。可是,这样漂亮的玫瑰,这样干的瓶子,和乞丐邋遢的家一点也不搭!于是,乞丐很快就把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然而,这么漂亮的玫瑰,这么干净的瓶子,和这么一尘不染的家。怎么会有如此邋遢.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乞丐呢?于是乞丐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面对如此干净的玫瑰,如此干净的瓶子,如此一尘不染的家,和如此干净的自己,乞丐心想:“为什么自己是一个乞丐呢?”于是是乞丐决定明天就去找一份工作,配得上这朵玫瑰。250字 四年级 写人
-
乞丐当我们在路边盘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我们是否会发出同情的目光,伸出援助之手呢?当看到他们那双饱受风霜,露出那副绝望的目光,如似水一般宁静,看着你时,你会突然想要帮助他们吗?其实面对这些问题,很多时候我们也未必会帮助他们,那个时候,我们是不是该用双手平放在胸前,然后问自己,善良藏在哪了?我也曾经面对过这样的事情,当我在家的院子里坐着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乞丐站在我家院子外面的不远处。记得那个时候,风高日丽,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季节啊!我坐在院子里,后面有一颗高大的树遮着我,在炎热的太阳底下,一个穿的破破烂烂的衣服都乞丐突然朝我家这边走了过来。我看着这个乞丐,顿时有些慌了。他走过来,我以为他是打算进我家抢劫,一时间我害怕了起来,便跑到墙边拿起扫帚,打算在他冲进我家院子的时候打他。他的目光突然放到了我的身上,他看到我手中握着的扫帚顿时停下来脚步,他的头微微低了下去。我看见他的手指和脚趾都好黑。浑身都是乌七八黑的泥巴在身上,我看见他的头发凌乱不堪,整个人都一点也没有生气。我看见他衣服破破烂烂的,他的眼睛都是凹陷下去的,他的嘴巴已经干裂了。我看到他这副模样,觉得他大概是渴了,可是我也不敢迈出院子一步,但是看着他这副可怜的样子,我也实在不忍心。家里妈妈正在睡觉,我偷偷的跑到家里拿了一个装了水的瓶子都给他。随便拿了一个苹果。作为施舍,我也只能做这么多了。我将水瓶扔出了院子,苹果在地上滚到他的面前,瓶子掉在他的前面。他看到这两样东西,顿时张皇失措的捡了起来,也不管有没有毒就吃起了那个苹果。他突然把目光看向我,给我微微低了低头,便转身离开了。我看见他那沧桑的背影。直到他吃完那个苹果,连果壳都没有丢,连着整个苹果都吞了下去。看着他这副模样,我的心酸酸的。乞丐生活就是这么艰难,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在困难人的面前,我能帮到他们的,只能说这么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即使在他们眼里感觉是无比的贵重,当对我来说,却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乞丐,拥有都是这么可怜,他们本该得到我们的同情!8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
乞丐现代城市里,人们的生活条件是越来越好了,但那些露宿街头的乞丐们,整日跪在地上,面前立着个破盆子,低着头,向街上的行人讨点钱。每天反复地这样讨…我爸妈曾在×地开了一家店铺,靠每天经营店铺赚钱。我们店铺旁,有一个乞丐,八九岁,和我一般儿大,是个女的。她每天跪在那里,乞讨着。在她的面前,有一张纸,上面潦草的写着:路上的好心人,请给予我小小的援助,我爸爸很早就死了,妈妈也得了癌症,需要立即救治,而我们家里贫穷,不能付出这样大的费用。所以请给我们一点钱,我会非常感激。行人看见后,同情地扔上一点钱。日久天长,那女孩的母亲坚持不住了,可讨来的这些钱哪够用啊,最后,家破人亡。这事,被政府知道后,立即发出这样的报告:不能再让一些乞丐们受这样的事情,必须让她们有个起码的温暖的家。后来,一座座乞丐院在我市拔地而起,街上的乞丐没了,因为他她们不用在每日地乞讨了。最后,我说一句:“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生活好的同学们,我们要刻苦学习,珍惜时间,做一个对别人有好处的人,不做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点评:巧妙地运用拟人手法,使文中的物像具备了人的行为特征、人的思想情感,使之从侧面体现文中主人公的心灵历程。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5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
乞丐乞丐400字作文大年三十,我与爸爸妈妈在家准备年夜饭,忽然门铃响了,我去应门。打开门一看竟是一个乞丐,只见他衣衫褴褛,两旁的络腮胡子长得好长,不知几天没剃胡子了。我不禁大生厌恶之情,他用沙哑的声音说:“能不能给我几口饭吃。”我轻蔑地瞧了他几眼,冷冷地说:“没有。”说罢就关上了门。正在厨房忙活的爸爸问:“谁啊?干嘛一见面就关门?”我笑了笑答道:“是丐帮帮主大驾,他要几口饭吃。”“那你给了没?”我答:“这乞丐脏兮兮的,给了也是浪费粮食。”爸爸脸上有些怒色:“人家也是人,你读了那么多年书也该懂得尊重别人了,他现在饿极了,你应该有爱心才对。”说着,就从冰箱里取出几片面包,又打开门。只见乞丐摸着肚子,手里的饭碗空空。爸爸连忙叫住乞丐,听他说:“小孩不懂礼貌,刚才多有得罪,这是几片面包,请收下。”那乞丐连连道谢。待爸爸回家后,我有些不服气,说:“他只是个乞丐对他那么有礼貌干嘛?”“不,人都是平等的,对任何人都应该以礼相待,有人有困难时,应出手相助,”我听了细细琢麽,想:对,不是课本上经常写道要乐于助人和毅力代人吗?我应该从身边小事做起才行。4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
公主和王子在一个遥远的星球,水晶王国的臣民在这里和乐地生活着。有一天,这个王国的王后生了一对双胞胎王子,长得很英俊,分别是俊凡和俊滔。又过了一年,王后竟然一连生出七个公主来,个个都貌若天仙,国王命令水晶王国的所有臣民务必在天黑之前赶到皇宫庆祝七位公主的到来和两位王子一岁的生日。天快黑了,皇宫果然座无虚席,水晶王国所有的臣民都到齐了,一个也不少。庆祝的经过我就不多说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呀,一晃十年过去了,七个公主和两个王子都长大了,而且比以前更漂亮了,也更加迷人了,不过都还有一点儿幼稚。突然有一天,七个公主向国王提出要到地球去。公主们为什么要到地球去,国王最终同意了吗,敬请关注下集。人物介绍;大王子;俊凡;英俊,善良,脾气不太好,幽默,喜欢白色。二王子;俊滔;英俊,善良,热心,喜欢兰色。大公主;紫韵;美丽,善良,喜欢绿色,温柔。二公主;紫欣;美丽,善良,喜欢红色,胆小。三公主;紫梦;美丽,善良,喜欢黄色,谦虚。四公主;紫静;美丽,善良,喜欢青色,乐观。五公主;紫幻;美丽,善良,喜欢橙色,粗心。六公主;紫依;美丽,善良,喜欢紫色,可爱。七公主;紫樱;美丽,善良,喜欢粉色,聪明,热心。快来报名啊七公主已经有人了。400字 六年级 状物
-
乞丐善于恶,丑与美,其实就在一念之间。柔情似水的时光,如铮出弦的弓,看不见却又卷起千万人的思绪。它飞越着啊,飞过那春之萌动与锐气,飞过那夏之璀璨与耀眼,飞过那秋之丰硕与律动,飞过冬之悲昂与无瑕。千百万个光阴,唯一不变的是永恒岁月里的爱与温情。灼热的阳光,撒向了大地,世界变的一览无余。在人烟稀少的大街上,始终有这么几个孤独的影子在徘徊着,在文明的大街上。他们就要被天使笼上光环,人生之路并不遥远。乞讨的他们把希望寄托在行色匆匆的行人身上,而那些自称文明的人却连一个充满温情的眼神都没有给他们。是的,乞讨的他们需要自尊,但他们也同样需要别人的关爱!只要他们的喉咙还没被塞住,他们就会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岁月悠悠,时光过早的掠走了他们的生命。亚洲的穷人,非洲的穷人,一转身,他们到哪里去了?而文明,你能否追上去,轻轻拉起那褴褛的衣襟,或握起那空空的手,仔细的看看他们的眼睛?阳光如流水般,流淌在房檐上;碧蓝的天空,千万只白鸟在飞翔;无边的思绪,徜徉在金色的梦想。你能不能伸出你的手,为乞丐,那些可怜的人,尽一份心呢?其实,善与恶,丑与美,就在你那一念之间……初一:雪沫伊霜450字 初一 状物
-
王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们家新加入了一个新成员,是一只顽皮可爱的白色比熊狗,我给他取名为“王子”。王子全身呈雪白色,没有一点瑕疵。他有一个蓝莓似的小鼻子,如同紫葡萄的大眼睛,椭圆的小嘴,还有那垂在小脑袋旁的大耳朵,四肢短而可爱的小脚支撑着胖嘟嘟的身体,还有总是爱翘起来的小尾巴,组成了顽皮可爱的王子,他跑起来的时候,就好似一团柔软洁白的云。王子刚来到我们家的时候,才四十多天,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好像在怀念他的家,不过看我们对它这么好,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王子一看见我在吃零食,我就会让他坐下或者拜一个,王子都会乖乖服从,看她那可爱又乖巧的样子,我就会“牺牲”我的几片零食,喂给王子。王子得到了“战利品”,就会高兴的冲我摇摇尾巴,然后叼着自己的战利品,兴冲冲地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享用起来。到了夜晚,王子就会早早的睡下,为夜里的一展歌喉做好了准备。夜里,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王子便会警觉地竖起耳朵,接下来我会习惯性地听到王子那“优美的嗓音”,吵得我睡不着觉。如果有陌生人来我们家,王子便会瞪起双眼,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表示警告。如果陌生人还往前走,王子就会又一展歌喉,这时候我就会把王子关在笼子里,防止发生滴血事件。带着王子散完步,王子会又累又渴又热,王子一个动作就能解决:第一步:找到喝水的盒子;第二步:四肢张开趴在水盒面前。这样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我们家王子很聪明吧,嘿嘿!王子很霸道,只要见到狗,就会发出呜呜呜的声音警告。如果没被吓跑,就会上去扑咬,几乎每次都是王子赢,不过,如果遇见了小母狗,就会舔它,摇尾巴,用种种方式讨好,如果有狗欺负小母狗,王子便会怒发冲冠,一个箭步冲过去扑咬,来个英雄救美,从而讨好它。这就是王子,可爱、贪吃、警觉、聪明、霸道、正义。河南郑州二七区互助路小学五年级:刘文迪750字 五年级 状物
-
王子我们家新加入了一个新成员,是一只顽皮可爱的白色比熊狗,我给他取名为“王子”。王子全身呈雪白色,没有一点瑕疵。他有一个蓝莓似的小鼻子,如同紫葡萄的大眼睛,椭圆的小嘴,还有那垂在小脑袋旁的大耳朵,四肢短而可爱的小脚支撑着胖嘟嘟的身体,还有总是爱翘起来的小尾巴,组成了顽皮可爱的王子,他跑起来的时候,就好似一团柔软洁白的云。王子刚来到我们家的时候,才四十多天,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好像在怀念他的家,不过看我们对它这么好,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王子一看见我在吃零食,我就会让他坐下或者拜一个,王子都会乖乖服从,看她那可爱又乖巧的样子,我就会“牺牲”我的几片零食,喂给王子。王子得到了“战利品”,就会高兴的冲我摇摇尾巴,然后叼着自己的战利品,兴冲冲地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享用起来。到了夜晚,王子就会早早的睡下,为夜里的一展歌喉做好了准备。夜里,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王子便会警觉地竖起耳朵,接下来我会习惯性地听到王子那“优美的嗓音”,吵得我睡不着觉。如果有陌生人来我们家,王子便会瞪起双眼,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表示警告。如果陌生人还往前走,王子就会又一展歌喉,这时候我就会把王子关在笼子里,防止发生滴血事件。带着王子散完步,王子会又累又渴又热,王子一个动作就能解决:第一步:找到喝水的盒子;第二步:四肢张开趴在水盒面前。这样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我们家王子很聪明吧,嘿嘿!王子很霸道,只要见到狗,就会发出呜呜呜的声音警告。如果没被吓跑,就会上去扑咬,几乎每次都是王子赢,不过,如果遇见了小母狗,就会舔它,摇尾巴,用种种方式讨好,如果有狗欺负小母狗,王子便会怒发冲冠,一个箭步冲过去扑咬,来个英雄救美,从而讨好它。这就是王子,可爱、贪吃、警觉、聪明、霸道、正义。河南郑州二七区互助路小学五年级:刘文迪650字 五年级 状物
-
盈玉儿和王子(如没看过《盈玉儿和王子》的,请先在我的作文本里看《盈玉儿和王子》,再看《盈玉儿和王子》续。公主和王子结婚后,不久就有了一个儿子,公主和王子便想着给儿子起什么名字,公主说应该叫“顽石”,而王子却说应该叫“莫皮”。两人为此争吵起来,最后,两人各让一步,他们的儿子就叫“顽皮”。他们的儿子可真够“顽皮”的。白天一个劲儿的睡觉,晚上却哭个不停,一会儿饿了,要公主喂他喝奶,一会儿尿床了,要王子给他换尿布,累得公主和王子晚上睡不成觉。王子说:“咱们的儿子可真像我小时候,我现在才知道母亲和父王那时候是多么辛苦!”公主说:“都怪咱们给他起名叫‘顽皮’,累死我了!”有一天,公主和王子实在忍无可忍了,在他五岁时把他送到一个穷人家,同样小王子的名字被改为“顽静”,意思是说顽皮是可以的,但也要安静一会儿。小王子到了穷人家,“顽”的是一会踢球把人家玻璃打碎了,一会儿又欺负比他小的孩子……“静”的是在人家大人生气地问穷人家是怎么教育出这样的儿子的,小王子在床上反思一会儿……。就这样熬呀熬,终于熬到了小王子上学的时间,小王子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很优秀呢!同样人缘也处的不错!现在小王子“顽”是在课间休息的时候,“静”是在上课和在家里写作业的时候。公主和王子见到儿子这样优秀,便把儿子接回来了。顽静说:“爸爸妈妈对不起,我小时候不该那样不听话(其实小王子并不知道他小时候是怎么样的,听别人说的才知道的)!”公主和王子很高兴:“没关系,那时你还小,不听话也是理所当然的!”…………就这样小王子一天天长大了,长大后公主和王子给小王子找了一位漂亮的女人做媳妇,小王子和漂亮的女人生活的也很快乐。而公主和王子就子孙满堂,快乐又幸福的度过了一生!(文终)600字 四年级 状物
-
读《乞丐王子》有感最近我读了《乞丐王子》这本书,它是美国文学的一部经典小说。《乞丐王子》的作者马克·吐温将现实中的不可能变为可能,让爱德华王子和乞丐汤姆互换身份,用生动的语言描写了它们各自的冒险经历。我读《乞丐王子》时,都会十分地担心爱德华王子的命运。在互换身份后,汤姆的命运还算幸运。他进了王宫,过上了别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可是,爱德华可没有那么好运呢,他本来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孩子,没有独立自主过,怎受得住乞丐般的生活?可书中就是故意安排,爱德华好几次差点见到死神了。有一次,有人陷害他偷东西,差点要被判死刑了,那次我非常紧张,立刻双手合十为他祈祷。他是个好人,不能死去……我不停地在心里念叨。后来他平安无事了。有好几个这样的情节,弄得我都不敢看下去了。可是,爱德华逐渐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受到了痛苦的磨练,成为了一个体验民间疾苦的好君主。我觉得如果不是爱德华体验过乞丐般的生活,他怎能成为一个爱民如子的好国王呢?“人生只有经过逆境的磨练,才能真正成长。”我觉得这句至理名言说得不错,如果事事都一帆风顺,没有经受过挫折,没有经受过困难,这就不能称作一个完整的人生。像《乞丐王子》里的爱德华,原来也是一个处处受到保护的人,家务生活也是仆人做,对别人说话也爱理不理,连犯错要吃鞭子也有下人替他受罚。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一个清华毕业的大学生,居然连整理书包都不会。原因就在于他妈妈事事都帮他做,让他只顾着读书,做个书呆子。现在的孩子算是“两耳只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如此看来,一个人除了要经历顺境,也要经历过逆境。当你第一次考试失败了,你就会有那种冲劲,重新发奋读书学习。俗话说得好,失败是成功之毋,只有尝试过失败,才会逐步迈向成功。读了《乞丐王子》一书,我真是受益匪浅。我们要从小养成独立自主的好习惯,遇到挫折不要轻易放弃。只有经受过酸甜苦辣的人生才会更精彩。700字 初三 读后感
-
乞丐回家的时候,习惯性地看相窗外庸俗但不是繁华的世界。路过一片荔枝林,那已经红成了一片。我呆呆地看了几秒。这些树的秋天,是早到了呢,还是来迟了呢?它们本应枝繁叶茂的时候,却无声无息的枯萎了。就如街边某些不知名的人,应该在人生中享受最幸福地时候,却在肮脏的街上,漫无目的的游走。他们是乞丐。很脏,乞丐很脏,很狼狈。也许他们的心比任何人的心都要干净。只不过被看似肮脏的外表所掩饰,也许不是掩饰,而是被忽略。那天,看见一个老婆婆,穿着睡衣,睡衣很脏,躺在肮脏的地上,手缠着纱布。全身都破破烂烂。但她的眼,有说不出的沧桑,眉目之间流露出的悲伤,势不可挡。皱纹一条比一条深。完美地嵌在了老人脸上。那样无依无靠,没有尊严的生活,是什么让他选择了这条路?是爱么?那为何脸上过多的是忧伤?没有被爱或爱人的感觉。曾经有过无数次遐想,但现实总是把他们打破了。呵,我突然觉得世界和肮脏。噢,不!应该是人的肮脏将这个世界污染,让世界因此臭气熏天。地球,眼泪一般的星球。是天神的眼泪,为这般事物“独创然而涕下”。其实,不要认为乞丐与众不同。他们是人,七情六欲,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他们也有。但这丑陋的世界,让他们封存了那颗心,任谁,也融化不了。如果,说真的有什么与中不同的话,或许,他们比很多人都干净。马路里,一个貌似乞丐的老奶奶,头发头三种颜色,黄,白,黑。而被他乞求的车子里的人,头发只有黑白两色。他视而不见,还朝外吐了口水。老奶奶一拐一拐地走了,连残留在衣服上的口水都懒得擦了。呵~在他们的世界,自尊早已无影无踪了。又或许,在心里的某个被重视却又被忽略的角落。呵,真脏,脏。现在,终于知道“心脏”的“脏”为什么与“肮脏”的“脏”一样了。可是,作为掩饰的读音,始终掩盖不了那些肮脏。7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
乞丐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有一个孩子从小精神就不太正常,所以没有上完小学就提前退学了。由于父母对他非打即骂,它就离家出走了,在他离开家的时候就带了一些车费和他身上的那件白色棉袄,当来到这座新的城市,他根本不知道干些什么,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渐渐的变成了一个乞丐,他那件棉袄也变得十分破旧。在这座城市里没有人认识他,更没有人尊重他。有一天,天气十分寒冷,他在一个商店的门口坐下来了,蜷着身子,老板娘看见他后拿了一瓶水和两个面包,走过去送给他,不经意地说:“冷的话在这多呆一会没关系,”这句话虽说是不经意的,但在这个乞丐的心里深深的烙印下来,在这让他感到非常温暖,他傻傻的笑了,随后他几乎每天都来这呆一会。在春天快来的时候,这一天晚上,他看见一个小偷刚要进入这个超市行窃时,被这个乞丐看见了,这个乞丐上去就把那个小偷按倒在地,一边打他一边说“叫你偷东西,叫你偷东西”这两句倒把老板娘给吵醒了,出来看见这中情况时,立刻就明白了,乞丐回头向老板娘傻笑一下,这个小偷立马把他推到一边,很快地就溜了,乞丐本想去追,被老板娘叫住了,老板娘现在对他不光是怜悯还有感激,乞丐说:“你不需要向我道谢,这只是我报答你给予我的恩惠。”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这个商店。这个乞丐通过乞讨的方式来到了新的城镇,在这里他遇到了一个小女孩,这个女孩把刚刚同妈妈买回来的苹果,送给了这个乞丐,乞丐接过来这个苹果十分的感动,连忙说了声“谢谢”,女孩随后就跟身边的妈妈回家了,就这样,乞丐在这里呆了三年,由于时间比较长,女孩的一家与这个乞丐对熟识了。一天女孩与他的姐姐回家,在快要到马路对面时,突然,有一辆灰色的卡车飞奔而来,乞丐看见那辆飞奔而来的卡车,毫不犹豫的跑上前推开她们,结果自己被撞到了十几米开外的地方,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女孩的妈妈知道后,不禁的哭了,感慨到:“没有想到,这个乞丐因一个苹果救了我女儿的命。700字 初三 记叙文
-
乞丐或许这现年头,人们对乞丐有了新的认识。骗子,寄生虫、暗地里的富翁……。可以说是各种骂名都砸在了乞丐身上。乞丐随着人们的认识,他们茶缸里的人民币可以说是越来越少了。可是我家周围有一位乞丐,他是一位奋斗的乞丐,高贵的生命不卑微……以前我每逢上学时,大约都能遇到他。他带着不知从哪捡来的土灰色牛仔帽,沧桑的老脸似乎有很久没洗了,眼睛并不小,可深陷了进去,每当看到人都射出自卑的眼神,像是要避开人,又像是要祈求人,闪闪的目光让人看了真够可怜人的。他最大的特征是有一丛浓密的胡子,挡住了他的嘴,也仿佛掩抑住了他的灵魂。看了他的样子,像是一位落魄的画家,可是卑微的地位,真让人捉摸不透。他或许是一位艺术家,他可不是白要钱的,在弯曲的脊背上背着一把破旧的二胡,虽然破但仍看出他爱惜的样子,他将二胡紧紧用绳拴在他身上,那是他生命的全部。他总是坐在一颗大树下,盘着腿,用心拉着他的命。他拉的技术并不好,时断时续的,一首凄婉悲凉的曲子总能引起我的同情。每当有人走过他时,他那深邃的目光总是看着别人,可他又并不像别的乞丐一样摇着茶缸,发出金钱的碰撞声,他还有自尊。我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竟然开始在小区里收破烂了,他就在居民楼下,推着一个小的可怜的推车,他跟其他卖破烂的聚在一起,他不是一个纯意义上的乞丐了。地位的提升使那个冰冷的脸露出了微笑,虽然很微弱,但我却看到了他的燃烧的灵魂,他的奋斗。他和周围的人混得不错,常常拉着他的二胡,他的日子比以前阔多了。小区里又多了一个勤奋的身影,就像一开始祥子,不,比祥子更坚强的灵魂。快过年了,有一次我请他去收破烂,但我没想到是最后一次了,我得知他就要走了,去另谋生路,我问他的家境,他并没有告诉。终于,他收完最后一次破烂,踏着夕阳,走向远方。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弯曲的脊背不屈的灵魂,拖着那火红的斜阳,走向光明的远方……700字 初二 记叙文
-
乞丐他原本是个幸福家庭的孩子。一夜之间,突如其来的一场冰雹毁坏了他家唯一的财产,父亲因此被关进了监狱,母亲悲伤而死。一个幸福的家庭破碎了。无奈之下,他只好躺在大街上休息。早晨起来,刚好看见一轮红日从东方徐徐升起,金色的阳光洒满大地。这阳光似乎给他带来了好运——一个神父市拾到并收留了他,过着有一餐每一餐的日子。但是这种日子也没有维持多久——神父死了。他只能流落街头,每天去乞讨维持生计。他15岁时,又一个大灾难落在他身上——一辆汽车轧断了他的双腿。从此,他与拐杖结下了不解之缘。于是,他每天只能用他的拐杖在大街上奔忙。靠着人们的施舍,他居然奇迹般的活了20年。可是现在,人们已经不大乐意给他东西了。因为在这20年里,他一直在这个地方乞讨,从不说一句感谢的话,不认识任何一个人。他也曾想过去别的地方,但他和大多数乞丐一样——害怕一切新事物,新面孔。每当人们见到他时,都会厌恶的走开。现在,已不再有人施舍给他,他已经饿肚子好几天了。现在他脑子里只想着一个念头:吃东西。他走遍这里的每一处,祈求了这里的每一个人,但一无所获。突然,他听见教堂的钟声响了,这预示着人们要去做弥撒了。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乘人们做弥撒时吃掉它们的食物。他真的进入了一栋房子内,吃掉了它们的食物,并喝掉一些酒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脸上传来一丝疼痛,他睁开眼,看见了一个人影,接着那个人对他又是一顿毒打。原来,那个人就是这栋房子的主人。打完后,那个人把它扔了出去。满身是血的他在地上艰难的爬行着。他爬到一栋房子外,大口大口的喘息着,看着这一些既熟悉又陌生的事物,这时已是黄昏,落日衔着远山,天上是一片火烧云,树梢上像披上火红的段子。到了晚上,他竟睡着了。空中时不时刮来一阵深秋的寒风,让人瑟瑟发抖,可他已经感受不到了。他去了一个永远没有痛苦的国度。他死了。一颗流星从空中划过,毫无痕迹。初二:晨萱700字 初二 记叙文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