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三毛
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在蜕变中彰显了全部的答案。
——题记
整个人好像受到了巨大的压强一样,安静地仿佛在等待一根针的坠落。蓦然,仿佛听见了一声从远方来的呐喊,澄澈,干净。
昨夜的雨,淅淅沥沥,打在窗上,躺在床上,睁着眼,让目光四处游离。下雨了,我的雨季是不是该来了?告别了纯真年代,走进了豆蔻年华。
很及时的,在十四岁的雨季,在一个正确的时间,翻阅完了一个流浪女孩的《雨季不再来》。我想,我不仅仅是读完了一本书,更是经历了一个成长的过程……
梦的花季,似水的年华,梦幻的雨季萌发青春的活力。生命大半朝生暮死,但它的色彩让人目眩神迷,每一个生命的神秘与极美都在雨季后蜕变出它的答案。三毛曾说“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她一生短暂,但经历不凡,因此在她从二毛蜕变成三毛时她经历了她人生中最频繁的雨季,也因此她把人生了解的如此透彻。雨季的来临无法逃避,但是在经历无尽的雨水之后,这种日子总有停住的一天,那是躺在床上,睁开眼睛,不再是灰濛濛的天空,不再没有黎明的曙光,不再静的只有雨冲流的声音,时分不再静止,我们会再度看到阳光驻留在我们的脸上。那时,我们会看着阳光,然后说,雨季过了,雨季将不再来。
当三毛还是二毛时,她追求每一个年轻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在追求什么的那份情怀,也许显得叛逆,但对于生命的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她显得很执着,即使那时的二毛还未经雨季,得不到答案,但是她对于生命的热情无疑是值得肯定的。每一个人都有值得她去追求的东西,对于长大后的三毛来说,生命的神秘与极美仿佛就是那么一样东西,蜕变后的她在生活中寻找乐趣,那种乐观的心态总是那么让人感动着。
三毛在雨季来临前学习像流浪,在雨季来临时思想在流浪,在雨季过后真正实现了流浪。她漂泊到撒哈拉,在撒哈拉交付了她的青春,交付了她的婚姻。无论是三毛的雨季,还是三毛的流浪记,都深深吸引着我,感动着我。三毛三毛,流浪流浪,这才是三毛名字的真谛吧!
学习生涯中的磕磕碰碰就如三毛所说的雨季,其过程与她不尽相同,但是在平凡中总有那么一点有趣的事,我们的生活却远没有想像的“痛苦”,反而多了几分别有的滋味:每天与太阳赛跑成就了自己从未有过的美丽;为了一道题与同学甚至老师“吵”得不可开交,在学校的活动中的趣闻……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加上了一个又一个的砝码,却在更多的日子,体味到了解出一道难题的酣畅、取得好成绩的兴奋和欣然入眠的快慰。
在连绵的雨季中,曾经摔倒在水洼中,向四周看看,没人在意你是否受伤,没人会把你扶起来,世界依旧运转,人们依旧做自己的事,于是在自己爬起来后,发现在雨季时期,靠自己是很重要的。在不绝的雨季中,曾经因为下雨的阴霾心情不好,总觉得什么事都不想做,也想找个人或物品来发泄一下,向四周看看,没有人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让你发泄,雨季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走远,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停止,于是我发现雨季时期保持乐观的心态是很重要的。就像三毛说的“乐观与悲观,都源于不切实际。一件明明没有希望的事情,如果乐观的去处理,在我,就是失之于天真,这跟悲观是一样的不正确,甚至更坏。”
于是,用乐观的心态,我发现雨季的水声也非常悦耳,天气虽然阴霾但是凉爽,雨季虽然不是让人觉得快乐的,但是经历过后就是一场蜕变心灵的雨季将不再来。既然无论如何都要面对,不如就用更加乐观的心态吧。
流浪女孩的雨季已经过了,而我的显然才刚刚开始,但总有一天,我也会想她说的一样穿着清洁干燥的黄球鞋,踏上一条充满阳光的大道,那时候,像她一样说,看这阳光,雨季将不再来。
“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留住青春,有一日,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
我的骨子里面有风,我不知道上帝给我的眷顾还有多少,只是知道在雨季时,尽情的挥霍,燃烧,只因为雨季不再来。
雨季过了,雨季将不再来。我们将开始属于每个人的流浪生涯!
雨季,心晴
夜仔细想想,灯便亮了;
风想吹灭灯光,却吹来了黎明。
——题记
试卷折成的纸飞机,在空中,舞蹈,跌落。就像,我们的青春一样,18岁,无形之中做了一个结点,说不清是什么标点符号,只是觉得时间招摇过市间,那些有关青春的记忆,模糊的有些遥远了,就像每天在脑海里插进一张磨砂玻璃,一层一层隔绝着记忆。我试着,将所有有关青春的日记,埋下。硬邦邦的泥土陷进指甲,好痛。亲手,像埋下一颗种子似地,把所有的记忆掩埋。内心告诉我,我还有所期待。泪水穿过空气,滴在上面,终于,泣不成声。
的确,我是一个喜欢活在回忆里的孩子。我喜欢把每一种经历,每一段感情,都当做一笔财富。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想那些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那些有关亲情,友情亦或是爱情的瞬间;那些上演着的喜剧,悲剧亦或是励志剧的片段。有人说:青春,远些,再远些,便成了背影,如同那画不成的画,写不就的诗。今天,我站在春天里,回忆着我们的回忆,想念着我们的想念。
记忆中的天空很小很小,小到我的眼里只有你;记忆中的天空很蓝很蓝,蓝到我的回忆里每天都是一个大大的晴天。
记忆里的青春,我们总是为了零点几分在操场上不断地跑,不停地练习,好像再大的风,也挡不住勇敢的冲动。在追梦的途中,我们总是不舍得让任何一个人掉对。我们在那段日子里习惯了,每天很晚很晚才睡觉,然后在早早的起床。那时,我们好像有用不完的勇气,一次次跌倒以后,再一次次笑着说没事。我们在那浸满泪渣和汗水的试卷中,不断的成长,蜕变……
记忆里的青春,我们习惯八个人喝一杯冲的不能再淡的奶茶,然后再细细的品味其中的甜;习惯八个人吃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梨,然后美其名曰:吃一个梨,永远都不会分开;习惯照相时不约而同的摆同一个姿势,当八双眼睛汇集到一起时,笑着说“谁叫你偷窥我啊”不知道哪里来的默契。
记忆里的青春,我和同桌喜欢在课桌上写满自己的豪言壮语,乞求着上课打盹睡觉时,能从中汲取力量,然后在全身心的投入到战斗中去;我们会因为成绩下滑无所谓的大哭,因为一点点的进步肆无忌惮的大笑。我们会在一个精致的本子里写满我们青春的小秘密,享受着彼此的纯真,见证着彼此的成长。青春的路上有你,有我,还有永不言弃的梦想。
记忆里的青春,我是喜欢水的。很柔,很美。喜欢一遍一遍的在日记本上用水写下“似水流年”这四个字。然后看着他渐渐消失,只留下连自己都分辨不出来的痕迹,傻傻的想着,我的青春,在我以后的记忆里,是什么模样。惊恐之余,也会鼓励一下自己说:小哭,加油,咱的青春没有地平线,留下自己拼搏的痕迹。然后,扬扬嘴角,意识到自己好像“浪费”了时间,赶紧埋下头,看着不知页码书,思绪,我飘到了好远好远……
记忆里的青春,中考来的有点快。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好好的和老师说说话,还没有来得及将昨日那所谓的怨恨扯平。6月22日,一个雨天,一场话别会,给我们3年的友谊,做了一个结点。但是我们都懂,那不是句号,只是一个逗号,还有待续的省略号,还有一系列的辉煌等我们去创造。那个“坏坏”的班主任永远是我的偶像,那个“狠狠”的学校成了我最依赖的家。
记忆里的青春,有着写不完的忧伤,有着说不完的快乐。夏天的校园很美很美,到处洋溢着青春收获的喜悦。其实,青春的确很美,用一颗纯洁的心,去收获最美的友谊;用汗水,去截取最真实的收获。这一路,我们随着阳光,伴着轻音乐,浩浩荡荡的去续写着我们青春的美好,我们会用行动书写这属于我们的璀璨年华。最后的最后,我很用力的握笔沙沙地写道:梦是倔强的乐章,风熄不灭眼泪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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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复苏在我的盼望中,雨终于来了。由于心情的部分转变,似不像想象中的纤弱,更不想梦中的磅礴。冷暖俱在。我好想变为流萤,让阳光掩住我的光芒,缓慢的飞行,感受雨珠拍打着我的身躯。让自己在淋湿后跌落,嗅着花香,甜蜜而平静地消逝。我好想变为朝颜感受大自然对我特殊的恩惠。扬起头,努力的收集,在最好的时间内把它们收集起来。慢慢地积攒,直到清晨,他们足够多,挤满我那弱小的茎。我便开始绽放,开出最大的花朵,成为从中的焦点,映入人们的眼帘。尽管这如飞蛾扑火般不自量力,美丽只在那一瞬间,我也会渴望那个时刻的到来。望着雨,我看见了树枝的摇摆,对我欢呼,召唤着我。可我不能。那距离好长,我够不到它,忽又好近,我可以依稀望见它们的脸庞,闻见它们的笑声。我想加入雨的队伍,成为透明的雨人,与其它雨人融合在一起。从苍穹洒落,完成自己的使命后,回到苍穹。日复一日,周而复始。可是我得到的似已够多,不能再要求上帝给予什么。3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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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她是君子,她是有气度、有气魄的大人物。——题记在我读过的书里,给我启迪最大的作家,除了鲁迅,龙应台,就是三毛了。其实很久以前,我就对三毛有所耳闻,因为妈妈最喜欢看她的书。那时候,我正沉浸于一本本的玄幻小说,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通俗易懂,趣味横生。我也想过阅读一些名著,只是年纪尙小,看了觉得头大,所以也就没有兴趣翻阅。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本著名的外国名著上——《夏诺的网》。开始是小学老师推荐,便也耐着性子读完了,然后,我就对那些看似枯燥无味的中外名著改变了看法,并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那么大把的时间放到看一些没有价值没有营养的书上面。关于玄幻小说,我再不敢涉足,我深深的体会过那种一看便停不下来的感觉。于是,我在一本又一本名著之间流连忘返,直到三毛的到来。说起这一套三毛全集,我不禁为那一套张爱玲全集感到惋惜。因为快脱离文章主题我只能一笔带过。妈妈说张爱玲的书写得好,但比较适合高中以后看。没办法,妈妈是过来人,她无论哪方面的人生经验都比我要多得多,况且她总是为我好,我总得听她的。我之所以要写一篇文章来介绍三毛,是因为我被她的文字深深的打动。介绍三毛,就不得不说一说她的原名——陈懋平。三毛开始学写字,可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去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给自己取了名字,当时才三岁。三毛是陈平的笔名,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三毛英文名叫Echo。希腊神话中,Echo是一个美丽的森林女神,宙斯的老婆赫拉嫉妒山林女神Echo的美貌,让她失去了正常的说话能力,只能重复别人的话的最后三个字,就好像“回声”。ECHO的意思就是这样来的。三毛热爱祖国。她很早就提出“两岸不能再分离了”的观点。1985年,她在一个几千人参加的演讲会上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她是在台湾第一个把《义勇军进行曲》公开唱出来的人。唱后台下一片肃静,许多人替她担心。三毛从来不刻意追求某一种技巧和风格,一切都显得平实与自然。三毛全集总共有十一本。分别是《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万水千山走遍》、《送你一匹马》、《亲爱的三毛》、《我的宝贝》、《滚滚红尘》、《流星雨》。虽然三毛将自己青春期的迷茫以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抒发在了第一本书《雨季不再来》里面,但那只是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在雨地里走的几个年头,以毕竟雨季是不会在三毛的生命里再来了。在她的世界里,无论是她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遇到的各式各样的艰难险阻,还是风快趣事,或是浪漫幽默的婚礼进行曲都是那样的充满欢笑、喜乐。在《撒哈拉的故事》中第一章“沙漠中的饭店”里面,三毛的外国丈夫荷西在吃粉丝的时候问她:“这是什么。”三毛就答到:“这个啊,叫做‘雨’。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得到哦。”荷西当然不相信,后来又吃了好多。第二次荷西吃到粉丝叫‘蚂蚁上树’,三毛将粉丝在平底锅里炸了一下,再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还是不知道这粉丝是什么,就问;“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三毛回答他。像这样幽默风趣的段落几乎在每一章里都有,从不让人读起来觉得枯燥无味。三毛和河西在沙漠里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地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后来荷西的意外去世,带给三毛巨大的打击,让她差点放弃生命。原本那个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三毛不复存在。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每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阅读三毛的文章,会让你对一些事物的看法发生改变,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情三毛总能通过细腻的笔触描绘的淋漓尽致。最终,她去到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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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在雨季,你离开了我,在雨季,我曾迷茫的寻找你。雨季,我们最喜欢的季节。——前记我们最喜欢的季节,不是春天,不是夏天,不是秋天,不是冬天,而是连绵的雨季。不是么?喜欢在雨中漫步,踏着脚下流淌着的雨,“啪啪”的声音缭绕我的耳边。喜欢陪你在雨中散步,走在雨中,总令我窒息。从前的一点一滴,从新慢慢浸湿我的心头,我心中满满的都是忧伤。喜欢雨水冲刷过的世界,那么清新。仿佛那个在雨中贪婪呼吸新鲜空气的我才是摘掉面具的我,才是真实的我。在你面前,面具总在不轻易间就悄然而落。你说你喜欢真实的我,而不是那个充满神秘的我。雨季,我们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把想到烦恼的写在纸上,然后撕碎,洒在空中,就当一切烦恼没有发生,傻傻的做法透露着纯真。现在,再也没有办法像从前那样释怀,一切慢慢沉淀在心中,透着悲凉。心中总有说不完的悲伤,看到一点伤感的事物,就联想起你的微笑。一切都没有感情,生活在悲凉的地方。很喜欢深蓝色,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深蓝色的玄秘莫测,因为它的成熟,因为深海鱼不会有眼泪。不喜欢懦弱,却还是那么懦弱。轻轻握着你的手,感受着你手心仅存的那一点转瞬即逝的温存。似乎只有你才能让我感到温暖的存在,使你让我懂得了温暖的味道。那甜甜中略带的苦味,是温暖最幸福的时刻。看那轻盈的雨滴散落,和你一起拉着手转圆圈,任由它们滴落,雨水顺着发尖悄然落下,滴湿了衣服。你与我融合在一起,时间在这一刻静止。紫叶李又开了花,那似曾相识的花瓣,在雨中静默,雨打湿了我的头发,却显出了她的娇嫩,我狼狈的模样,她似乎在笑我,笑我把你弄丢了还妄想找回来。还想像从前那样悉数落下的花瓣,你在我的世界一度沉默。看遍风吹落叶,花开花落,一切已经淡然,但你依旧让我放不下。那么傻的在雨季等候,一个人站在雨中,雨变得暴躁了,打湿了我的衣服,雨不再像从前那样温柔。似乎是因为我把你弄丢了。久久站在分手的地点,雨依旧下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又哭了。雨水和泪水混杂,刘海微微贴在脸上,蹲下,泣不成声。想着你的一切,想学会放手,但笨笨的我总是学不会。总是想起你。又哭了,对不起,我不能遵守彼此的约定。你会在另个地方为我哭泣么?暗暗躲在角落中,回想从前的一切,为什么这么快?一切不等我反应过来就发生了。你说我们没得选择,我们就像一个个傀儡,被摆动在父母的计划之中。在整个计划中,我们不过是一个代替实行的人,我们不过是棋子。曾认为你的话太为深奥,但我懂了,猛然间,在你转身的那一刻,我明白了你的话语。但即使是傀儡,是棋子,我们必须完成,没有反抗的余地。也许你越反抗,被束缚的也就越深。没有勇气,拿你做代价我明白自由的含义。你依旧打着那把灰色折伞,一步一个水花。雨季,和你在一起。雨季的分手,雨季的思念,雨季,和你在一起。你渐渐消失在雨里,只留给我朦胧的背影。也许你只是雨季的一个过客,但你的一切,无法忘却。既然抹不去,要学会释然。一人独来独往,你的笑挂在脸上。我僵冷的笑容总是格外瞩目。你在雨中,与挡住了我的视线,看你离我越来越远。无从下手,等待你回头的刹那。我一个人狼狈的站在雨中,看着你踩着水花远去。又是雨季,我一人站在雨中,静静看着你的背影与我渐行渐远。——by兰颖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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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写作文也能套公式?万能写作模板免费领好作文是“抄”出来的!点击领取 无情的时光匆匆的走过一个又一个街碑,尽管曾经伫立在背后人们都想挽留她最后的温柔,她却依旧不肯回头怀念已被自己埋没的人情世故。 小时候的我,顽皮,捣蛋,熊孩子,凡是与此类似的词语组合在一起似乎都无法准确的形容出我那刻进骨髓的邪恶。大概是现在风风光光的小伙子都有一段不肯分享的悠柔时光吧!让我总觉得自己没有因为旧时光而忘掉那只愿停留在雨季中的自己凝神的模样。 从懵懂的痴迷岁月里一路走来,我虽然没有摸清人事的是非冷暖与好恶,但不知何时我已经有了那么一个成长的希冀,她驯服了一个不喜世俗却成长在世俗中的恶狼。 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仲夏的夜晚,雨季泛滥成灾的夜晚,也是一个我在梦里都难以奢侈见到的幻想夜晚! 当时的第一颗雨滴分毫不差的坠入了我翘首盼望多时的额头,与柔滑的头皮摩擦出的响声惊扰了正在熟睡的仲夏夜,一场邂逅意义非凡的狂想撞进了我正在怦怦直跳的心脏里,涌动的血液激荡着布局错乱的血管,迫使我的肢体在这一瞬间后失去了所有的知觉,只能任由她摆弄我僵硬的躯体还能呈现出活人的神采。 不,我绝对没有没有被她控制,我还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掌心的温热,我还能准确的推理出那是被我自己驱使所跳出的街舞,因为那些动作都是经过我策划过的,我还能清醒觉察到从我眼角滑落的泪珠,听见它敲打在这雨季中的凝神的声音,想象到它归入尘埃的不甘心...... 雨点在不经意间越来越浓,雨滴在我不知情时越来越重。 不觉疲倦的我显得越来越轻盈。雨点滴滴答答的拍打在我正在剧烈中运动的肩膀,溅起了层层温凉的波浪,它舔食着我与世隔绝的耳朵,轻声述说此刻的幸福。雨点滴滴答答的拍打在我疯狂运动中的脚踝,渗进我汗气磅礴的鞋袜里,它清洗了我沾满灰尘的脚趾,轻声埋怨我的懒散。雨点滴滴答答的拍打在我拼命运动的脑门,叠起了伞状的淋漓,它冲洗了我不敢再去回首的记忆,轻声咒骂我的愚蠢。雨点滴滴答答的拍打在我不愿停留的痕迹里,泥土微翘的嘴唇和我一样在用自己的方式欣赏着匆匆的雨季,她驯服了一个不喜世俗却成长在世俗中的恶狼,轻声打扫我微浮的心房。 从我自己的世界里走出去,向远处望。我不理解大人们为什么要那么慌张的收拾衣物,为什么不来和我一起品尝这仲夏夜唯有的佳肴,让布满灰尘的衣物在这清新的雨季中得到最纯真的甘霖!我也不解大人们为什么将在雨中正兴奋的小弟弟强拉回了郁闷的房屋,从那时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爱哭鬼!我更不明白为什么人们要指责善良的雨季以及她奢侈很久的仲夏夜之雨,这其中的秘密大概只有在荒凉的旱季才会被揭晓吧! 雨点在不经意间竟越来越稀,雨滴在我不知情时竟越来越轻。 稍感疲倦的我停止了舞蹈,不是没有了力气,而是想和即将离我而去的仲夏夜之友轻声道别。我轻轻的抓住一颗雨滴,又将她归入尘埃,她的晶莹让我看到了放肆舞动中没有了自我的喜悦。我又轻轻的抓住一颗雨滴,又将她归入尘埃,她的晶莹让我回忆起自己从未舞动过的懒散童年。我又轻轻的抓住一颗雨滴,又将她归入尘埃,她的晶莹让我想到了一个更完美的自己,生活在自己的仲夏夜雨季中脱离世俗的新青年! 仲夏夜之雨离开了。 最后一滴雨点也终于消失在了我颤抖的手掌心,还会有多少次这样的雨季被我紧紧抓住,又放手? 我曾经拼命追随过的仲夏夜之雨终于又抛弃了我,和多年前与我知心的时光姐姐一样抛弃了我,只留下我孤独的身影被温暖的阳光映在了清澈的小水窝里。 但这奢望依旧的雨季中的仲夏夜之雨给了一个全新的我自己!这不期而遇的雨季中的仲夏夜之友让我明白了成长的意义! 请告诉我,这即将重逢的雨季会出现在哪里?她承诺还我一片淋漓!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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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三毛对话三毛,三毛。你说:“我爱哭时便哭,想笑时便笑,只要这一刻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你是洒脱,你是自由,你是流浪者,你是敢于飞翔的鸟儿,你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风一样的女子。你的人生,注定有那么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已经忘记从何时开始认识了你,是在某一个梦中,还是从你的文字里?我亦不知对你,怀了多少种感情,敬佩、羡慕、欣赏、遗憾……我敬佩你做了自己,羡慕你与荷西的爱情,欣赏你勇于去追逐自由,去周游世界,遗憾你在众人都以为你接受残酷现实后,却又不辞而别。但不管怎样,你依旧是,我最爱的三毛。一你的童年时光便异于常人。你叛逆,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竟擅作主张地删去那个最难写的“懋”字,改名“陈平”,那时你才三岁。这仅仅是一个小孩子的任性,还是上天赐予你的聪慧而早熟的心灵?你强调做自己想成为的样子,甚至与生俱来的名字也得由你改变。那时的你亦为自己取笔名为“三毛”,三毛?多次我向他人提起“三毛”,总会想到那个顶着三根头发的流浪小孩。你的确是个简单的人,三毛,没有过分的修饰,寥寥几笔,朴实无华,令人心安。殊不知,你这个“三毛”正是源于《三毛流浪记》里的小主人公,于是你们有了共同的名字,“三毛”,亦叫“流浪”。二记得你写过一篇文章叫《拾荒梦》,文章里说你小时候想长大的志愿,是当一个拾荒人,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还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地如同天上的飞鸟。从小你便渴望无拘无束。长大后,你虽然没能如愿成为职业拾荒者,却挂上了“旅行作家”、“流浪作家”的标签,依然无拘无束地生活在世界上某一角落,闲时出去游荡,在垃圾堆里翻检别人的废品视为珍宝。与生活在繁忙尘嚣的人们相比,流浪才是最适合你的状态。你向往流浪的生活,在欧洲你敢身无分文就踏上旅行的路。饿了渴了就沿街乞讨。念大学时你在杂志上看到了撒哈拉沙漠,就认定它是你前世的乡愁,义无反顾地南下,飞向了令你魂牵梦萦的沙漠。三你是不幸的,一生中邂逅如此多的爱情,有的不愿娶你,有的你又不愿嫁,有的在婚礼前暴卒,有的根本不是真心实意。你又是幸运的,在经历先前的那些遗憾与不幸后,你阴差阳错地遇上了荷西,你可知你令多少少女们羡慕!你是幸运的,即使有年龄、国籍和文化的隔阂,你和他却依旧如胶似漆,不吵架不冷战。你是幸运的,即便在众人的眼里你的想法有多么稀奇古怪,他依旧以为是理所当然,支持你帮助你。你是幸运的,即使是风尘飞扬的沙漠,他也愿意与你携手生活,陪伴你守护你。你们的爱情成了传奇,你们的故事成了佳话。六年的撒哈拉时光加上一生时间的别离,多少人为你们流泪,因为你们的幸福,因为幸福后的生离死别。四你从小便爱往墓地跑,你说:“世界上没有比跟死人坐班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这话说得我心痛亦心酸。常人眼中恐怖的墓地,在你眼里竟是最慈悲的地方。你是如此看待死亡的。后来荷西死了,死于意外。我能想象出那些天你有多么艰难,我甚至能听到你扶在他身上凄切的哭声。再后来,你也去世了,死于自杀。从十几岁你开始尝试割腕,到四十八岁,在尝尽人间无味,看遍世上风景之后,你成功地去往另一个世界。终于,唯有死,才可以真正与墓地永不分离。你的一生本就是个谜,没人可以真正了解你的内心世界。你的死,其实又不是个谜,是我们不懂,是我们不舍,是我们牵绊了你太多。你走吧,在另外一个世界继续流浪。三毛,三毛。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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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三毛畅谈三毛,三毛。你说:“我爱哭时便哭,想笑时便笑,只要这一刻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你是洒脱,你是自由,你是流浪者,你是敢于飞翔的鸟儿,你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风一样的女子。你的人生,注定有那么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已经忘记从何时开始认识了你,是在某一个梦中,还是从你的文字里?我亦不知对你,怀了多少种感情,敬佩、羡慕、欣赏、遗憾……我敬佩你做了自己,羡慕你与荷西的爱情,欣赏你勇于去追逐自由,去周游世界,遗憾你在众人都以为你接受残酷现实后,却又不辞而别。但不管怎样,你依旧是,我最爱的三毛。一你的童年时光便异于常人。你叛逆,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竟擅作主张地删去那个最难写的“懋”字,改名“陈平”,那时你才三岁。这仅仅是一个小孩子的任性,还是上天赐予你的聪慧而早熟的心灵?你强调做自己想成为的样子,甚至与生俱来的名字也得由你改变。那时的你亦为自己取笔名为“三毛”,三毛?多次我向他人提起“三毛”,总会想到那个顶着三根头发的流浪小孩。你的确是个简单的人,三毛,没有过分的修饰,寥寥几笔,朴实无华,令人心安。殊不知,你这个“三毛”正是源于《三毛流浪记》里的小主人公,于是你们有了共同的名字,“三毛”,亦叫“流浪”。二记得你写过一篇文章叫《拾荒梦》,文章里说你小时候想长大的志愿,是当一个拾荒人,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还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地如同天上的飞鸟。从小你便渴望无拘无束。长大后,你虽然没能如愿成为职业拾荒者,却挂上了“旅行作家”、“流浪作家”的标签,依然无拘无束地生活在世界上某一角落,闲时出去游荡,在垃圾堆里翻检别人的废品视为珍宝。与生活在繁忙尘嚣的人们相比,流浪才是最适合你的状态。你向往流浪的生活,在欧洲你敢身无分文就踏上旅行的路。饿了渴了就沿街乞讨。念大学时你在杂志上看到了撒哈拉沙漠,就认定它是你前世的乡愁,义无反顾地南下,飞向了令你魂牵梦萦的沙漠。三你是不幸的,一生中邂逅如此多的爱情,有的不愿娶你,有的你又不愿嫁,有的在婚礼前暴卒,有的根本不是真心实意。你又是幸运的,在经历先前的那些遗憾与不幸后,你阴差阳错地遇上了荷西,你可知你令多少少女们羡慕!你是幸运的,即使有年龄、国籍和文化的隔阂,你和他却依旧如胶似漆,不吵架不冷战。你是幸运的,即便在众人的眼里你的想法有多么稀奇古怪,他依旧以为是理所当然,支持你帮助你。你是幸运的,即使是风尘飞扬的沙漠,他也愿意与你携手生活,陪伴你守护你。你们的爱情成了传奇,你们的故事成了佳话。六年的撒哈拉时光加上一生时间的别离,多少人为你们流泪,因为你们的幸福,因为幸福后的生离死别。四你从小便爱往墓地跑,你说:“世界上没有比跟死人坐班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这话说得我心痛亦心酸。常人眼中恐怖的墓地,在你眼里竟是最慈悲的地方。你是如此看待死亡的。后来荷西死了,死于意外。我能想象出那些天你有多么艰难,我甚至能听到你扶在他身上凄切的哭声。再后来,你也去世了,死于自杀。从十几岁你开始尝试割腕,到四十八岁,在尝尽人间无味,看遍世上风景之后,你成功地去往另一个世界。终于,唯有死,才可以真正与墓地永不分离。你的一生本就是个谜,没人可以真正了解你的内心世界。你的死,其实又不是个谜,是我们不懂,是我们不舍,是我们牵绊了你太多。你走吧,在另外一个世界继续流浪。三毛,三毛。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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