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记念刘和珍君新感
鲁迅的《记念刘和珍君》多年来已被众多评论者作出过繁多的评说,但一些根本特点尚未被“读”和“评”出来,而这些根本特点实在是极为宝贵的,对于我们不断加深对鲁迅作品的认识,从中得到有益的启发,并且在教学中给予学生更多教益,皆善莫大焉。
一提到鲁迅的作品,我们似乎会立刻想到隐晦、艰深、语句拗口以及以“战斗”为主要特征。其实也不尽然。他的《野草》《朝花夕拾》《故事新编》等文集中的许多文字,或光鲜华美或曲折隽永或典雅温润,语词优美如奇花异草,散发着特有的“鲁氏”韵味。即使是他的杂文,虽因时代所限,可能如鲁迅所自谓“无花的蔷薇”——以“多刺(战斗锋芒)”为表征,但仍有许多篇章与《野草》《朝花夕拾》等一样,显现出由深湛的文学修养孕育出的典雅之气。这其中,《记念刘和珍君》就是典型代表。
《记念刘和珍君》虽是杂文,同《“友邦惊诧”论》《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等战斗性很强的着名杂文一样,最终的旨归在于揭露、批判和斗争,但风格上却迥然有异。这主要表现在:一、该文文学意味很浓,是一篇文学的华章该文全篇有多处“文学性”很强的词句,例如:“四十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这一段话创造性地用雅致的词语和句式抒发了狂涛巨浪般的愤怒和哀伤。读到这些词句不禁令人击掌叫绝:原本不容易合到一起的两样东西——“美学上来看颇为典雅的辞藻句型”与“大恸大恨的情感”,竟然被鲁迅毫无痕迹地融合在了一起!文学创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采用形象。在这里,鲁迅连续创造了三个鲜明的形象:把众多青年烈士的血写成如江河涨水般的“洋溢”;把反动军阀统治下的地狱般的悲凉具象为“浓黑”的色彩;把自己将要显示于非人间的哀痛物化为“菲薄的祭品”。这些富有深刻内涵的形象,给予读者的是更切实的感知和更难忘的印象。
又如:“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这一段文字的文学性更强。“血痕”可以“浸渍”实物,但却不可能“浸渍”人心;会被水所冲淡,但却不可能被“时光”所洗。鲁迅的形象创造力极强,联想力也过人,将难写之情形轻易地驱诸笔端:将刘和珍之死带给亲族、师友、爱人的深切痛楚形象化为“浸渍”于他们内心的血痕;将因为时移事易造成亲族、师友、爱人悲伤的减淡形象化为血色由深红褪成浅红;将至爱亲朋对她的无尽思念形象化为永存在心底微笑的和蔼的旧影。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抽象无形的情感和心理体验“变化”成可以真切感知的形象;而在人世间,人们失去亲人所产生的情感和心理体验又是极为复杂的,属于最难“变化”成可以真切感知的形象的事物之一,但鲁迅不但做到了,而且是创造了连缀的“意象”。“意象”乃高水平的文学形象,何况鲁迅的这些“意象”又是富有新意的戛戛独造!这实在是文学“造象”的奇迹!如此的文学建构力,实在是超群绝伦的。
如上两例充满新异文学意味的文字在《记念刘和珍君》中还有不少,在遣词造句上都是那样地令人称奇和回味无穷。鲁迅的其他杂文也常有文学的意味,常用形象的手法,但是与《记念刘和珍君》相比,在深度与精度方面都略逊一些。因此,《记念刘和珍君》应该说是一篇精美的文学的华章
读(千金买壁)故事有感吟诗两首
一
文坛三杰梁园会,各赋名诗万古传。
惟有谪仙得佳配,皆因此作遇良缘。
二
姻缘千古一诗牵,宰相明珠爱谪仙。
不是梁园吟杰作,焉能婚配得青莲!
附(千金买壁)故事:唐天宝三年,在京城名噪一时的诗仙李白,因为政治上的失意而离开长安,泛舟黄河东下。他在洛阳遇到诗圣杜甫,二人神交已久,相见恨晚,便相偕漫游宋州(今商丘)的梁园。在这里又遇到怀才不遇、浪迹天涯的诗人高适。这年李白四十四岁,侠骨仙风,神采飘逸;杜甫三十三岁,清癯有神,老成持重;高适四十五岁,气宇轩昂,快人快语。文坛三杰,风云际会,遍访古城名胜,猎奇前朝遗迹,情趣盎然。
这天,三人来到古吹台游览,树丛之中不知谁在抚琴,乐声悠扬,更加惹动游子难以排遣的情思。他们怀古思今,感慨万端。高适笑道:“凭吊怀古,不可无酒。”
杜甫道:“不可无酒,更不可无诗。”
正中李白下怀,拊掌大笑:“梁园景美,琴音绝妙,有酒有诗,快哉快哉!”
他们请僧人置办酒菜及笔墨纸砚,借刚修缮一新的厢房,觥筹交错,开怀畅饮,说古论今,谈笑风生,抨击时弊,披肝沥胆。酒至半酣,高适问道:“今日赋诗以何为题?”
杜甫敬重地说:“请李兄定夺。”
李白道:“有感而发,随心所欲,何必命题。”
凉风阵阵,从窗口飘进来一阵抑扬顿挫、流畅欢快的琴声,使杜甫、高适都陷入苦思之中。良久,李白依然旁若无人地自斟自饮,更有琴音助兴,索性端起酒壶豪饮起来。
高适、杜甫的诗作已经完成,李白才醉眼惺忪地抓起一支斗笔,踉踉跄跄走到雪白的粉壁前。窗外的琴声忽然激越昂扬,犹如催阵的战鼓,撩人心魄。李白双眸顿时放射出奇光异彩,胸中沟壑骤起狂澜,笔酣墨饱,不假思索地在粉墙上写下了“梁园吟”三个遒劲的大字。接着他神采飞扬,笔走龙蛇,犹如江河决堤,一泻千里。琴声嘎然而止,他的诗也一气呵成。
高适高声朗诵毕,赞叹:“字字珠玑,掷地有声!”杜甫也赞美道:“真乃下笔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也!”
李白看了他俩的诗作,更觉回肠荡气。原来三人都不约而同地以“梁园”为题,描述了这次壮游。他脱下帽子,甩掉靴子,斜卧在草榻上,道:“三人吟咏心相通,胜似帝王赐宴情!”那神态使人想起他在宫中藐视权贵,醉草吓蛮书,让权监高力士脱靴、奸相杨国忠研墨的情景。高适、杜甫也受了他狂放不羁的感染,不拘形迹地席地而坐,把酒论诗,直抒胸臆,直至尽兴方归。
黄昏,一个端庄的姑娘带着丫鬟走过来。她是游园抚琴后打道回府路过这里的。透过窗户看见墨迹未干的白壁题诗,不由停下脚步。那造诣深厚、龙飞凤舞的书法深深吸引了她,见房中无人,便走进去观赏。诗云:
我浮黄河去京阙,挂席欲进波连山。
天长水阔厌远涉,访古始及平台间。
平台为客忧思多,对酒遂作梁园歌。
却忆蓬池阮公咏,因吟“绿水扬洪波”。
洪波浩荡迷旧国,路远西归安可得!
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
平头奴子摇大扇,五月不热疑清秋。
玉盘杨梅为君设,吴盐如花皎白雪。
持盐把酒但饮之,莫学夷齐事高洁。
昔人豪贵信陵君,今人耕种信陵坟。
荒城虚照碧山月,古木尽入苍梧云。
梁王宫阙今安在?枚马先归不相待。
舞影歌声散渌池,空余汴水东流海。
沉吟此事泪满衣,黄金买醉未能归。
连呼五白行六博,分曹赌酒酣驰晖。
歌且谣,意方远,
东山高卧时起来,欲济苍生未应晚。
这首醉酒歌借咏梁园古迹,追怀开封、商丘历史上的名人盛事,抒发诗人欲济苍生的豪情壮志。姑娘低吟了一遍,顿觉心旷神怡。诗义气势磅礴,聚山川之奇秀,融天地之神韵,令人叹为观止。这时,僧人进来见刚粉刷的白壁被涂得漆黑一团,很不耐烦,举起抹布就揩擦。姑娘回过神来,惊呼道:“休要动手!”
“宗□,不知何处狂徒粉壁涂鸦,让你见笑了。”
“任何人不得碰墙上的题诗!”
僧人面露难色:“这……”
“这面墙我买了,你要妥善保护。”
“□休要取笑,你买这堵墙何用,又搬不走?”
姑娘蹙起眉头:“谁和你说笑话,你要多少银两?”
“□随便赏点银两,老僧就感激不尽了。”
“粉壁不值分文,题了这首诗就价值连城。我马上派人送来一千两银子。”
僧人不禁目瞪口呆。宗□千金买壁的美谈不胫而走,飞快地传遍了古城。
李白正要动身到名山大川去求仙访道,听说此事,不由怦然心动。特别是他听说那天在古吹台抚琴的人就是宗氏时,更加心潮难平,便问杜甫:“贤弟,你世居中原,可知这位宗□的来历?”
杜甫道:“小弟略知一二。她是已故宰相宗楚客的孙女,知音律,善操琴,是梁园有名的才女。父母爱如掌上明珠,准许她自己择婿,多少权门显贵、英俊公子上门求亲,都被婉言谢绝。开封有句民谣:‘今人难娶宗氏女,除非神仙下凡来。’”
高适高兴得手舞足蹈,道:“李兄号称天上谪仙人,原来良缘应在你的身上。宗□一曲凰求凤,难道李兄还要退隐山林吗?”
李白不久前丧妻,本无意再娶。千金买壁之事深深触动了他的心弦,二人虽未谋面,但通过诗情琴韵交流心曲,已经互相引为知音。可又担心一有家室羁绊,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无牵无挂地遨游四方了。他犹豫不决,恳切地说:“请二位贤弟为我权衡权衡。”
杜甫衷心地说:“无情未必真豪杰。宗氏非寻常女子,李兄不必多虑。”高适见李白颔首微笑,便兴冲冲地去宗府做媒了。
宗□早就仰慕李白的文才,毫无忸怩之态,当即应允。李白以《梁园吟》作聘礼,宗氏以粉墙作嫁妆。高适、杜甫也把自己那天写的诗笺献上,作为贺仪。奇女子,伟丈夫,免却一切俗套,不择吉日,结为夫妻。
几天之后,高适将南游楚地,杜甫也要顺河而下。李白、宗氏在古吹台设宴饯行。三位肝胆相照的诗友情意殷切,依依惜别。宗氏奉上笔墨,恭请高、杜把他俩的梁园诗题在《梁园吟》旁边。他俩欣然从命,留下墨宝,又请宗氏作序。宗夫人也不推辞,在前面写下了文坛三杰梁园会诗的始末。珠联璧合,相映生辉。高适、杜甫长揖拜别。李白从此开始了“一朝去京阙,十载客梁园”的生活。
这首诗一名《梁苑醉酒歌》,写于天宝三载(744)诗人游大梁(今河南开封一带)和宋州(州治在今河南商丘)的时候。梁园,一句梁苑,汉代梁孝王所建;平台,春秋时宋平公所建。这两个遗迹,分别在唐时的大梁和宋州。李白是离长安后来到这一带的。三年前,他得到唐玄宗的征召,满怀理想,奔向长安。结果不仅抱负落空,立脚也很艰难,终于被唐玄宗“赐金放还”(《新唐书》本传)。由希望转成失望,这在一个感情强烈的浪漫主义诗人心中所引起的波涛,是可以想见的。这首诗的成功之处,就是把这一转折中产生的激越而复杂的感情,真切而又生动形象地抒发出来。我们好像被带入天宝年代,亲耳聆听诗人的倾诉。
从开头到“路远”句为第一段,抒发作者离开长安后抑郁悲苦的情怀。离开长安,意味着政治理想的挫折,不能不使李白感到极度的苦闷和茫然。然而这种低沉迷惘的情绪,诗人不是直接叙述出来,而是融情于景,巧妙地结合登程景物的描绘,自然地流露出来。“挂席欲进波连山”,滔滔巨浪如群峰绵亘起伏,多么使人厌憎的艰难行程,然而这不也正是作者脚下坎坷不平的人生途程么!“天长水阔厌远涉”,万里长河直伸向缥缈无际的天边,多么遥远的前路,然而诗人的希望和追求不也正像这前路一样遥远和渺茫么!在这里,情即是景,景即是情,情景相生,传达出来的情绪含蓄而又强烈,一股失意厌倦的情绪扑人,我们几乎可以感觉到诗人沉重、疲惫的步履。这样的笔墨,使本属平铺直叙的开头,不仅不显得平淡,而且造成一种浓郁的气氛,笼罩全诗,奠定了基调,可谓起得有势。
接着诗笔层折而下。诗人访古以遣愁绪,而访古徒增忧思;作歌以抒积郁,心头却又浮现阮籍的哀吟:“徘徊蓬池上,还顾望大梁。渌水扬洪波,旷野莽茫茫。……羁旅无俦匹,俯仰怀哀伤。”(《咏怀诗》)今人古人,后先相望,遭遇何其相似!这更加触动诗人的心事,不禁由阮诗的蓬池洪波又转向浩荡的黄河,由浩荡的黄河又引向迷茫不可见的长安旧国。“路远西归安可得!”一声慨叹含着对理想破灭的无限惋惜,道出了忧思纠结的根源。短短六句诗,感情回环往复,百结千缠,表现出深沉的忧怀,为下文作好了铺垫。
从“人生”句到“分曹”句为第二段。由感情方面说,诗人更加激昂,苦闷之极转而为狂放。由诗的径路方面说,改从排解忧怀角度着笔,由低徊掩抑一变而为旷放豪纵,境界一新,是大开大阖的章法。诗人以“达命”者自居,对不合理的人生遭遇采取藐视态度,登高楼,饮美酒,遣愁放怀,高视一切。奴子摇扇,暑热成秋,环境宜人;玉盘鲜梅,吴盐似雪,饮馔精美。对此自可开怀,而不必象伯夷、叔齐那样苦苦拘执于“高洁”。夷齐以薇代粮,不食周粟,持志高洁,士大夫们常引以为同调。这里“莫学”两字,正可看出诗人理想破灭后极度悲愤的心情,他痛苦地否定了以往的追求,这就为下文火山爆发一般的愤激之情拉开了序幕。
“昔人”以下进入了情感上剧烈的矛盾冲突中。李白痛苦的主观根源来自对功业的执着追求,这里的诗意便像汹涌的波涛一般激愤地向功业思想冲刷过去。诗人即目抒怀,就梁园史事落墨。看一看吧,豪贵一时的魏国公子无忌,今日已经丘墓不保;一代名王梁孝王,宫室已成陈迹;昔日上宾枚乘、司马相如也已早作古人,不见踪影。一切都不耐时间的冲刷,烟消云散,功业又何足系恋!“荒城”二句极善造境,冷月荒城,高云古木,构成一种凄清冷寂的色调,为遗迹荒凉做了很好的烘托。“舞影”二句以蓬池、汴水较为永恒的事物,同舞影歌声人世易于消歇的事物对举,将人世飘忽之意点染得十分浓足。如果说开始还只是开怀畅饮,那么,随着感情的激越,到这里便已近于纵酒颠狂。呼五纵六,分曹赌酒,简单几笔便勾画出酣饮豪博的形象。“酣驰晖”三字写出一似在同时间赛跑,更使汲汲如不及的狂饮情态跃然纸上。
否定了人生积极的事物,自不免消极颓唐。但这显然是有激而然。狂放由苦闷而生,否定由执着而来,狂放和否定都是变态,而非本志。因此,愈写出狂放,愈显出痛苦之深;愈表现否定,愈见出系恋之挚。刘熙载说得好:“太白诗言侠、言仙、言女、言酒,特借用乐府形体耳。读者或认作真身,岂非皮相。”(《艺概》卷二)正因为如此,诗人感情的旋律并没有就此终结,而是继续旋转升腾,导出末段四句的高潮:总有一天会像高卧东山的谢安一样,被请出山实现济世的宏愿。多么强烈的期望,多么坚定的信心!李白的诗常夹杂一些消极成分,但总体上
不使人消沉,就在于他心中永远燃烧着一团火,始终没有丢弃追求和信心,这是十分可贵的。
这首诗,善于形象地抒写感情。诗人利用各种表情手段,从客观景物到历史遗事以至一些生活场景,把它如触如见地勾画出来,使人感到一股强烈的感情激流。我们好像亲眼看到一个正直灵魂的苦闷挣扎,冲击抗争,从而感受到社会对他的无情摧残和压抑。
清人潘德舆说:“长篇波澜贵层叠,尤贵陡变;贵陡变,尤贵自在。”(《养一斋诗话》卷二)这首长篇歌行体诗可以说是一个典范。它随着诗人感情的自然奔泻,诗境不停地转换,一似夭矫的游龙飞腾云雾之中,不可捉摸。从抑郁忧思变而为纵酒狂放,从纵酒狂放又转而为充满信心的期望。波澜起伏,陡转奇兀,愈激愈高,好像登泰山,通过十八盘,跃出南天门,踏上最高峰头,高唱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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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刘和珍君》有感鲁迅在民族危难之际,写下了一点东西,唤醒那些麻木的庸人,鼓舞那些进步的勇士,批判那些所谓的文人学士,以笔杆代替手术刀,拯救中国人的心灵,大概因为这样的种种原因他才被称为民族之魂吧,拜读这样一篇文章,颇有所感,是一定要写下一点东西的。初次观看鲁迅先生的文章大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了吧,他的文章那是虽说不是轻快的,但实在没有批判的意思啊,文字也不是刻薄的,大概只有在文字透露了他弃医从文的决心了吧,如果他真表达了批判的意思的话,大概是我过于愚笨没有觉察吧。但在纪念刘和珍君上的文字就十分明显了,没有一点隐藏,那笔尖的锋利程度大概不亚于利刃了指向执政府,将黑暗扒开来,将光明引进来,将那些沉睡的人们唤醒。刘和珍是随时保持微笑善良的,鲁迅先生大概不是这样的吧,八字大胡,眼睛死死盯着那些迫害中国的人们,手还不停地写着,大概执政府看到这幅模样,也会做噩梦吧。刘和珍甘心去情愿,死于手枪和棍棒,他是勇敢的,但鲁迅先生又何尝不是呢,明枪暗棍,我想执政府的人大概是不会有什么好心肠的,对鲁迅写生大概也是万分迫害的吧。我大概是佩服鲁迅写生的勇气了,在那样黑暗的日子,保持光明的心,并用笔将它表达出来,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500字 高一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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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和珍看新中国刘和珍是民国时的一名大学生,同时也是位真的勇士,她为了帮助同学,以及反抗当时腐败,支持政府,带领同学在政府门前反抗,然而却被这腐败的政府打死,失去了他年轻的生命,鲁迅为了纪念她为其写了步《记念刘和珍君》。如果,刘和珍来到现在的新中国,她一定会难以想象。如果刘和珍来到现在的新中国,他一定会十分难以想像。如果我是刘和珍的话,我看到现在的新中国一定会想起自己当时的生活情况,当时的电视机是多么的小,还没有色彩,现在,不但电视大,有色彩外,还有许许多多没看见过的电视剧,让人激动不已的科幻大片,以及那些让人开心时的动漫,当时出个远门,要么自己骑自行车骑个好几天,要么坐那吵人而且有慢的火车做一天才可能到,而现在,骑个电动车,开个小汽车,不但速度快,而且还不会累,路途过远,还可以坐个动车去,分分钟到达目的地,再看看现如今的电话质量,如果我是刘和珍的话,我会因现如今的生活十分满足。哪怕是一个平常收入的农民家平,现今也是睡大床,天冷了有暖气,不会冷着,天热了有空调,不会热着,吃饭不说顿顿有肉,但过一天左右就能吃到肉,现在的孩子这不吃那,不吃这,吃饭都会剩下许多。然多的都不会有人吃就直接倒掉,依然能把他们养成个胖子,在看看自己以前的生活,吃不饱,穿不暖,许多人没有书读,还得帮父母干农活,那叫一个苦啊。如果我是刘和珍的话,那么,我最感叹的应该是现如今的安全生活,没有战争,世界各国不像以前那么敌对,和平共处,虽然有时会发生一些暴乱,但和自己以前生活的年代,这个年代,真的是十分的安全和平,如果自己当时的年代有现在的这样的景象和平科技,那么当时的人们就不会像这样痛苦了,每天担惊受怕的。如果我是刘和珍的话,那么我想我来到今天的中国可能就不会想着回去了,这快速发展的时代,给我满满的好奇心,想去探索,现如今的未知,最后一定会感慨的说一句,和平安定的日子真好。75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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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君子刘和珍君当如竹,风过不折,雨过不浊,不争平生之荣辱,愿付辉煌于一瞬。题记今夜,难以入眠。我坐在台灯下,书桌上摊开的是高中第一本语文书。脑海中闪烁着几个名字烛之武,荆轲,刘和珍。一是什么让一生都未得重用的千里马在暮年放下私人恩怨,拖着“今老矣”的身体,“夜缒而出”,踏上凶险难测的路,去见那利字当头的君王。独自行走在敌军军营的烛之武,在想着什么呢?肯定不是郑伯所说的“是寡人之过”。他是郑国的子民,救自己的国家于水火之中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仕途的不如意与之相比并不值得伤神。因为,他心中装的是他要用生命捍卫的国家!他是烛之武,他是君子,是用宽广的胸怀容纳郁郁不得志的遭遇,为国家贡献出自己的心力。二他身上有的是江湖儿女快意恩仇的洒脱,纵酒当歌,放浪形骸。但当燕太子丹需要他为大业献身时,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留下“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千古绝唱。那是的他,承袭战国士子谋国的光荣传统,又如何不晓得不晓得寄希望于执一匕刺秦王而改天下有多大把握呢?但他还是去了。他抱着决然的意志,十二岁敢杀人的秦舞阳都害怕时,他从容冷静,图穷匕见的那一刻,他心中想的是太子丹的嘱托。只是,他没能逃过命运的安排。历史的巨轮缓缓滚过,他只留下一把匕首。他是荆轲,那千古一刺,足以证明他是以生命去承载恩人嘱托的君。三她在“强拖出校”、“赁屋授课”的逆境之中“始终微笑着,态度很温和”,而“待到学校恢复旧观,往日的教职员以为责任已尽,准备陆续引退的时候”,她却“虑及母校前途,黯然至于泣下”。她的处变不惊,有胆有识,临死时的从容都是鲁迅先生悼念她的原因。她柔弱的外表下,是坚定不移追求真理的决心;她面对危险,却“欣然前往”;”她时时念着的,是民族的兴衰存亡……她是刘和珍,也是君子,是拿赤子之心照亮中国的君!7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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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惜君!加油!“我的天空,为何挂满湿的泪;我的天空,为何有灰的脸以前很少看快女的我,被她的歌声感动了。在偶尔的一次,我从听电视上听到了她的歌声。她——刘惜君!她是来自广州的一位大学生,在星海音乐学院读书,在她15岁的时候,因为她优美动听的歌手打动了评委,签约了一家唱片公司。今年,她参加了快乐女生,尽情地唱了她喜欢的歌,她不是为了任何奖项,而是喜欢唱歌,追求音乐的梦想,她达成她的目的了!虽然她还没有获得奖项就离开了快乐女生的舞台!她是快乐地离开的,她没有留下一滴泪水。她叫别人不要哭,她真正做到了快乐,她快乐地来到这个舞台,快乐地离开了。惜君没有带着一丝遗憾离开,她达成她的梦想,尽管不能留在这个舞台,但是她会坚持自己的梦想!谈莉娜快乐地离开了,潘辰为了达成“送歌”的愿望也离开了。惜君也是,她永远是快乐女生10强!她昨天精彩的演出,我永远不会忘记。巫启贤老师被她感动,很想为她写一首属于她的歌。她的歌声打动了无数人的心灵,她的坚持不懈,震撼了很多人的心灵。尽管这次她被淘汰了,她永远属于快乐女生5强!“终于发现了一串贝壳风铃,挂在墙上;从那天以后再也听不到你,轻轻吟唱都敲在我心上!”惜君!我支持你!45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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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漂流记有感今天,我在书店里读了一本佳作——《鲁迅漂流记》,该文的主角是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我读完后被他的那种坚毅性格和冒险精神打动了。十九岁的鲁迅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啊!鲁迅是多么的勇敢啊。想到这我不禁惭愧,那是一个晨光熹微的早晨,我们进行了一次英语测试。也正是那次,我怀着揣揣不安的心理迎来了挫折的考验--考试失利。闻之,我心如刀绞,一枝枝利箭好像从四面八方刺穿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为什么每次考试的结果都是“遍体鳞伤”,那真的是太可怕,太恐怖了,它的滋味我铭记在心。于是每次英语课,英语测验我都十分畏惧,成绩开始下滑……然而我却没有像鲁迅那样敢于挑战,敢于冒险。人的一生中有挫折总是难免的,只要你面对挫折敢于挑战,敢于冒险。你会发现挫折一没什么大不了。400字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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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珍妮姑娘》有感有人说,爱是一缕温暖的阳光;有人说,爱是一阵及时的雨露;有人说,爱是一把打开心扉的钥匙;有人说,爱是春风化雨。安恩·拉德斯说:“爱是火热的友情、沉静的了解、相互信任、共同享受和彼此原谅。爱是不受时间、空间、条件、环境影响的忠实。爱是人们之间取长补短和承认对方的弱点。”;彭沙尔说:“爱别人,也被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无惧于任何事物、任何人。”……然而,《珍妮姑娘》让我感悟到爱的真谛。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涯地角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珍妮与白朗特的恋情是那般凄凉,十八岁的珍妮,正值妙龄,贫苦的家境让这个美丽的女孩还受尽了苦。十八岁的珍妮在为白朗特参议员帮佣时,受到议员的垂青,在白朗特的追求下,为了改善家庭景况而跟他在一起,成为了他的情人,两人订立了婚约。谁知,还没等到结婚,白朗特就一命呜呼了,而珍妮却发现自己已怀有身孕。珍妮的父亲——戈哈特一气之下将珍妮赶出家门,产下私生女……与瑞斯特的爱情又是那般的凄美。二十岁的珍妮在主人家做女仆时,又遇上豪门甘家的二少爷瑞斯特,狂热的追求使得珍妮又与之同居。两人感情和谐,散漫潇洒的瑞斯特爱上珍妮,甚至还接受了她和白朗特的私生女,但却不愿放弃自由,给珍妮合法妻子的地位。最终,迫于家庭的压力,尤其是巨额遗产的要挟,不得不与珍妮分离,和他人结婚……爱情是什么?年幼无知的我们,懵懵懂懂,不了解人世间的情情爱爱。爱情,太迷蒙、太神秘,让人欲不能罢,却又不敢深入。就像一个迷宫,进得去,出不来……爱子心无尽,归家喜及辰。寒衣针线密,家信墨痕新。见面怜清瘦,呼儿问苦辛。低徊愧人子,不敢叹风尘。“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那三鲜馅儿,有人那给你包;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你生在那他乡中,有人在牵挂;你回到那家里边,有人沏热茶;你躺在那病床上,有人那掉眼泪;有人露出那笑容时,有人乐开花。这个人给了我生命,给了我一个家,不管你多富有,无论你官多大,到什么时候也不能忘咱的妈。”母亲,是多么熟悉的名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母亲,每一个合格的母亲想必都给自己的子女拿过书包,给自己的子女打过花折伞,给自己的子女包过三鲜馅儿……珍妮的母亲——戈妈妈与她们不同,却又不尽相同……珍妮的母亲没有给珍妮拿过书包,没有给珍妮打过花折伞,也没有给珍妮包过三鲜馅儿……但戈妈妈对珍妮的爱却并不比其他的母亲少一分。戈妈妈爱珍妮,但她却对珍妮怀着一分深深的愧疚,她认为像珍妮这么美丽孝顺的女孩,不应该生活在如此贫困的家庭,不应该为家庭如此操劳……她处处为珍妮着想,坚持让珍妮自己选择自己的爱情。珍妮将所有的心事都告诉母亲,遇到什么难题,也会去找母亲帮忙。母亲对珍妮来说,不仅仅是一位亲人,更是自己的知心朋友。也许,我们的母亲没有领袖的丰功伟绩,没有明星的光彩夺目没有科学家的渊识博学,没有英雄的豪言壮语,没有文学家的鸿篇巨著。但母爱却如天大,同时有小的只能住在我们的心里,母爱是可以撑天的支柱,也是我们想拥抱的温暖……山前山后是青草,尽日出门还掩门。每思骨肉在天畔,来看野翁怜子孙。有这样一种爱,一生一世不求回报——父亲的爱;有这样的一个人一生一世值得你去爱——父亲。有人说:“父爱是一部震撼心灵的巨著,读懂了它,你也就读懂了整个人生!”母爱如水,无比温柔;父爱如山,无比深沉……珍妮的父亲是爱着珍妮的,但他却因为珍妮未婚怀孕——怀上白朗特的孩子,将珍妮赶出家门。但他毕竟是爱着珍妮的,当他狠下心将珍妮赶出家门时,心中洋溢着的应是浓浓的不舍吧,若不是如此,在他知道珍妮偷偷回家时,在他知道家里新出现的孩子是珍妮的孩子时,他也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了。每个父亲都是如此,他们好似对自己的子女漠不关心,但事实上,他们比任何人都要在意。父亲所给予的爱,不似情人那般甜蜜,不似母亲那般温柔……但他们给予的爱,却是如山般深沉。父亲的爱,是不说出口的爱,是埋藏在心底的爱……时光如水,年华易逝,逝水流年淡去我们多少回忆,却始终不改我们对亲人的浓浓思念。莺归燕去,春去秋来,容颜渐老,白发似雪。儿女在一天天长大,父母亲却在一天天衰老,当儿女望见高堂上的白发父母,他们都会投入父母的怀抱,热泪涟涟……1200字以上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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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读《鲁迅全集》有感略略的记忆中,手里是一本重重的《鲁迅全集》,满页满页的字中,究竟深藏着多少秘密。竭力的呐喊中,是谁针砭时弊用笔做枪,指向封建社会,“人吃人”的黑暗中,“救救孩子”的声音发自心底。幼小的心灵中,装不下这么多的思忆——你为什么要吃我,而我又何尝想吃你?在彷徨里,祥林嫂的悲剧,背后却又有多少哲理。没有天方夜谭的精巧,也不见格林童话的细腻,大江东去的吟诵声中,也有着文化的精髓和民族的豪气。而你的文章中,这一切都不见踪迹。黑暗的年代,中国是一只沉睡的雄狮。在列强的铁蹄下,终会迎来有朝一日的奋起。手中握着的笔,是一把直刺向旧社会的尖刀,黑暗中的一些人害怕了,紧紧不放的追着你,浓密的胡须,爽朗的笑声,来吧,我的身后全是阳光和正义!黎明前的黑暗,终究阻挡不了太阳从东方升起。四万万五千万的怒吼,结束了两千多年的腐朽统治,把封建与专制永远推向了历史!灿烂的朝霞,是先生血的足迹,中华民族的革命,有了一个新的开始!终于,天安门的广场上,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在世界的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新生的中国,照亮了倍受屈辱的华夏大地。然而,浩渺的人群中,我却始终望不到你——不,我看到了,鲜艳的五星红旗上,你在向我们招手,脸上那浓密的胡须下,露出了久违的笑意!今天,我再次看见,孔乙己的一生,阿Q的胜利,长妈妈的嘱咐,百草园的乐趣……500字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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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和狗北风呼呼的吹着,寒冷和饥饿之神逼近珍妮一家,父亲在意车祸中不幸去世,珍妮和他的母亲相依为命,家里的收入很少,母亲从早忙到晚,可只能填饱肚子。冬天的来临使她和母亲生活更加困难。一天,太阳从云彩里钻出来,照得屋子暖洋洋的,珍妮和一些小伙伴们玩游戏,她在雪地上看见一个白色的东西在动,好奇心驱使着她,她向这个白色的东西走来,白色的东西叫了一声:“汪汪,汪汪。”珍妮吓了一跳:“原来是一只狗狗。”“好可怜的狗狗,呀!你的腿受伤了,没有人喂你,你肯定饿坏了吧,”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面包渣,伸出手:“"给,吃吧,这是我的午餐,都给你了。”“你好可爱,到我家去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给你取个名字,恩, 就叫雪儿吧!”说着,她把小狗抱回家。晚上妈妈回来了,珍妮把狗放在了她的床下,并嘱咐它:“不要说话,妈妈发现会把你丢掉的,听话,雪儿。”“珍妮吃饭了。”“知道了,等一下,就去,”真你来到餐桌前:“妈妈,我到屋里去吃了,”她拿起一杯牛奶,两片面包。饿了三天三夜的雪儿狼吞虎咽得把食物一扫而光。珍妮只好又去拿食物,到了饭桌前,妈妈问她:“珍妮,今天饭量怎么这么大呀,你刚才拿的那些都够我们两个人吃的了。”“我,我要去睡觉了,晚安,妈妈。”“晚安,做个好梦。”珍妮回到房间,雪儿不安的叫着,珍妮奇怪了:“怎么了,雪儿?”雪儿还是叫,珍妮想“一定是出了什么事,要不然它是不会这么叫的。”珍妮带着雪儿走出屋,和妈妈跑到对面的小山上,刚刚到小山上,接着传来一阵流水声。珍妮和妈妈回头一望,村子变成了一望无际的海洋。妈妈见了说:“珍妮,我的好宝贝,你真是救了妈妈的命呀!”“不是我,是雪儿,”“雪儿是谁?”珍妮噗呲一下笑了:“就是这只可爱的狗啊。”妈妈摸摸雪儿,“真是一条好狗,”从此珍妮一家快乐的生活着。60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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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刘三姐》有感一个聪明机智、爱憎分明的人,一个疾恶如仇、仗义执言的英雄。她,就是刘三姐。自从我认识了刘三姐,明白了邪不压正的道理。文中第一个故事讲了刘三姐用歌声做武器,灭了莫管家的威风,帮青年猎手阿牛夺回野兔。于是莫怀仁对她记恨在心。刘三姐再次揭穿他的阴谋。莫怀仁想出了鬼点子,请来三个秀才与刘三姐对歌。结果秀才们惨败,莫怀仁被骂得面红耳赤。刘三姐的歌唱出了乡亲们的心声,唱出了正义的力量,乡亲们人人扬眉吐气,拍手称快。说明了正义是所向披靡的,是邪恶无法战胜的。刘三姐十分勇敢,不畏强暴,与恶势力做斗争。因为邪不压正,莫怀仁终究败在了刘三姐的手下。正义是无敌的,所有人都应该有一颗正义的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250字 五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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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念刘和珍君》读后感有许多人评论过《记念刘和珍君》,但我认为尚有一些根本的特点未被品读出来,但这些特点又是特别需要被品读且非常宝贵的。一提到鲁迅的作品,我们似乎会立刻想到隐晦、艰深、语句拗口以及以“战斗”为主要特征。其实也不尽然。他的《野草》《朝花夕拾》《故事新编》等文集中的许多文字,或光鲜华美或曲折隽永或典雅温润,语词优美如奇花异草,散发着特有的“鲁氏”韵味。即使是他的杂文,虽因时代所限,可能如鲁迅所自谓“无花的蔷薇”——以“多刺(战斗锋芒)”为表征,但仍有许多篇章与《野草》《朝花夕拾》等一样,显现出由深湛的文学修养孕育出的典雅之气。这其中,《记念刘和珍君》就是典型代表。《记念刘和珍君》虽是杂文,同《“友邦惊诧”论》《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等战斗性很强的着名杂文一样,最终的旨归在于揭露、批判和斗争,但风格上却迥然有异。这主要表现在:一、该文文学意味很浓,是一篇文学的华章该文全篇有多处“文学性”很强的词句,例如:“四十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这一段话创造性地用雅致的词语和句式抒发了狂涛巨浪般的愤怒和哀伤。读到这些词句不禁令人击掌叫绝:原本不容易合到一起的两样东西——“美学上来看颇为典雅的辞藻句型”与“大恸大恨的情感”,竟然被鲁迅毫无痕迹地融合在了一起!文学创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采用形象。在这里,鲁迅连续创造了三个鲜明的形象:把众多青年烈士的血写成如江河涨水般的“洋溢”;把反动军阀统治下的地狱般的悲凉具象为“浓黑”的色彩;把自己将要显示于非人间的哀痛物化为“菲薄的祭品”。这些富有深刻内涵的形象,给予读者的是更切实的感知和更难忘的印象。又如:“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这一段文字的文学性更强。“血痕”可以“浸渍”实物,但却不可能“浸渍”人心;会被水所冲淡,但却不可能被“时光”所洗。鲁迅的形象创造力极强,联想力也过人,将难写之情形轻易地驱诸笔端:将刘和珍之死带给亲族、师友、爱人的深切痛楚形象化为“浸渍”于他们内心的血痕;将因为时移事易造成亲族、师友、爱人悲伤的减淡形象化为血色由深红褪成浅红;将至爱亲朋对她的无尽思念形象化为永存在心底微笑的和蔼的旧影。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抽象无形的情感和心理体验“变化”成可以真切感知的形象;而在人世间,人们失去亲人所产生的情感和心理体验又是极为复杂的,属于最难“变化”成可以真切感知的形象的事物之一,但鲁迅不但做到了,而且是创造了连缀的“意象”。“意象”乃高水平的文学形象,何况鲁迅的这些“意象”又是富有新意的戛戛独造!这实在是文学“造象”的奇迹!如此的文学建构力,实在是超群绝伦的。如上两例充满新异文学意味的文字在《记念刘和珍君》中还有不少,在遣词造句上都是那样地令人称奇和回味无穷。鲁迅所著《记念刘和珍君》相比其他杂文,在深度与精度上都有一定的提升,会更胜一筹。12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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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君在路上、有那么一个人、在那个年代,孜孜不倦的、铺垫我的人生。毕业四年、关于刘君的完美记忆...时间总是很浅、岁月沉浮之间,年华悄无声息的迈开了四个年头,脱离刘君的教诲、独自面对挑战也四年了。关于刘君的教诲、现在依然铭记在心,关于刘君的记忆、现在依然历历在目。只是时间不待、现在对于刘君也只是记忆、和怀念罢了。记得、那个年代的我、恍恍惚惚,简简单单.幼稚、轻浮。因为有太多不明白、所以犯过许多错。好在刘君细心教诲才得以改邪归正。关于刘君、还得从一份未完成的作业开始写起。老实说、在我的那个年代,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每天对着墙上的黑板、就像对着烂的不能再烂的小说、得过且过,课堂上的眼神、空洞、没有灵魂、就如刘君的四字概括:“目光呆滞”、每天盼着早点放学、让后反套着红领巾.抱上颓废的书包游离在街角巷尾、自然从不完成作业...刘君是那一年我的新语文老师,起初对于刘君、我依旧我行我素,上课时、用自己的双肩抬起自以为高昂的头颅、挂着一双呆滞的眼神.....恍恍惚惚、任意让时间从年华的尸体上踏过、终于有一次刘君的行动让我彻底的抓起我的灵魂。映像中、那是一个星期一得早晨、如往常一样,我带着书包、来到学校准备虚度一天的美好时光。可惜的是、刘君居然还要检查作业..由于经常不做、所以在我的思维里、已经不存在要做作业这个概念、毕竟原来的老师从没管过我。所以我依旧没有理会交作业的事,心情免有些忐忑、不过还是抱着侥幸开始了这漫长的一天。到第二节课下课,学校召开升旗仪式、本以为可以顺利熬过第二节课、可是世界上的事情偏偏就是这样.永远不可意料,接下来所发生的、可以说改变了我以往对于学习的态度。站在在操场上、坦然得面对着国旗(说实话、不知道到当时对着国旗坦然我是否脸红?)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了、不知何时刘君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双愤怒的眼睛、至今记忆犹新。对于刘君的出现、莫过于一个晴天霹雳、破碎了我所有的侥幸。接着刘君抓起了我弱不禁风的身体、当着全校的面把我抓到了主席台台上、当时恨不得挖个深坑跳下去、到那一刻我才明白、对着国旗的虚伪的坦然、付出的代价居然是让我在全校学生面前无地自容。在接下来、连我自己都不敢想象、本以为会被刘君骂得狗血喷头、结果刘君居然没骂我、还请我到家里吃饭、补完未做的作业.最讽刺的是、在离开刘君家时、我还得到老、一根香蕉、和一个棒棒糖.心情少补了的纠结....这事之后、对我教育颇深、......习惯自不说的也发生改变。之后、刘君还特意把我安排到全班成绩最好的同学旁边、此后我上课的眼神也不再空洞、因为刘君的教诲、吓醒了我沉睡的灵魂。很快我即将毕业了、关于刘君的记忆、很多、很多、很深、很深、此、纪念刘君.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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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珍玲作者:深圳黄埔学校六(2)班徐琳我七岁的时候,到农村外公家去玩几天。一天傍晚,我坐在院子里玩,忽然我发现一只温顺的小白兔在篱笆门外。我连忙走上前去一看,它红红的小眼睛,一身洁白无暇的长毛儿,在脖子上还围着一条金色的毛毛圈,要是从远处看,就像是小兔的项链,简直比玉兔还要可爱。诶?旁边还蹲着一个年龄跟我差不多的小姑娘儿。她长得可精神、可秀气了,面色红润的脸上有一双宝石般的眼睛,闪着朴实、快乐活泼的光,两个滑溜溜的小辫子不时在肩膀上磨来擦去。我轻盈快活地小跑过去,蹲下身子一边轻轻地抚摸着那只小兔,一边问她:“这是你的小兔吗?”“是俺的。它叫‘芝芝’,名字很温顺,但它非常淘气,你看,它又跑到这来了。让我们一块玩吧!”“好的!”就这样,我们就熟悉了,这时我才知道她叫“珍玲”,以后我们彼此就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这天,冉冉升起的朝阳照满了整座美丽如仙的野山。这山上的鲜花可真是又美又多:有如霞似火的勒杜鹃;有另人陶醉于花香之中的白玉 兰;有一尘不染的百合花;有高淡清雅的野菊花;有娇媚迷人的红玫瑰;也有冰清玉洁的水仙花;还有丽而不媚的紫玉兰……等等姹紫嫣红的花团锦簇。这些花时时刻刻都散发着清香的味儿。凡是来到这儿的人都会感觉到像是走进了仙人住的地方,既使人舒服,又使人清新。因为这是百花飘乡、绽蕾吐艳的山。山里头不但有芳香流溢的花团锦簇,还有许多奇异的树:有古老的榕树;有倒挂的样样杨柳;有茂盛的柳林;有亭亭如盖的老榆树;有俏丽的白桦;还有数也数不清的树。花与树有了,就是草。草,也不例外。为山里增添乐趣的千万不能淡忘了默默无闻的小草们:有丰茂的野草;有丛生的野草;有……唉!跟你们讲了这么多,知道我们要来的原因吧!这时,珍玲用小手摘下两朵红如胭脂的山茶花,一朵插在我的头发上。“啊,真是漂亮极了!只见珍玲拍着手大叫,“你可以算是真的白雪公主了!”我听了这句话可乐了。珍玲又忙着给自己戴上,一次两次都没戴上。“嘿嘿!”我们捧着肚子大笑,“哈哈哈!”那是因为珍玲的头发太油太滑了。接着我们拍拍身上的草,快活地跑到山腰的果园里,东看看,西看看。这里,一棵棵苹果树都结满了许多又圆又大的红苹果,为了解解一下瞬间的谗,我便丢下一直和我作半的“品德”不管三七二十一,说干就干。我站在苹果树的板凳下面使劲的垫起脚来,用手把它给摘了下来。“真的是太好吃,棒极了!”我边狼吞虎咽地吃着边加快速度的说道,“不信你摘一个试试看,保证你好吃得叫天喊地的。”刚说完,珍玲的眼睛就凶狠狠地死盯着我,我疑惑的看着她,惊奇地问:“怎么?不好吃吗?你没试过怎能知道呢?所谓“不试者就是不知者”,所以……还没等我说完,珍玲就对着我吹胡子瞪着眼:“小琳,你不可以这么做,这是人家的果园,没经过他们的同意就拿走,真使人伤心又另人讨厌。”“为什么我这么好心地告诉你好吃,你竟然不领情,反而过来教训我,这算什么朋友,不能吃就不能吃!”说完,我就丢下手中刚吃到一半的苹果,气愤地走了。夜晚,我呆呆地坐在院子里,正想着每天晚上我与珍玲快活的情景,我不禁流下了两行悲伤的眼泪。这时,只见珍玲用小手端着一个小巧玲珑的篮子,笑盈盈地对我说:“吃吧!千万别客气,早上是我不对,爸爸告诉我了,对不起!”听到这句话,我很感动……12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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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和隐鼠相信大家在朝花夕拾中看到过,长妈妈因踩死隐鼠被鲁迅疏远了好长一段时间。大家一定非常疑惑,隐鼠到底是一个怎样可爱的小生物?隐鼠,是一种鼹鼠。大小如同一个大拇指大,是鼠类最小的一种。这只隐鼠来到鲁迅家,还是颇有缘分的。有一回,鲁迅先生听到一间空屋里有“老鼠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看见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一起一落的。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隐鼠竟醒过来了,渐渐的复了原,但不逃走。于是,鲁迅先生就把隐鼠收留了下来。和隐鼠一起玩耍。儿时的鲁迅闲暇时就会逗逗它。即使是读书习字时,隐鼠也会在一旁陪伴,时不时舔一舔墨。使儿时的鲁迅先生在枯燥的读书习字时,也充满了乐趣。但是,有人却破坏了这种快乐,这个人就是——长妈妈。有一天,鲁迅听说他那可爱的小隐鼠已经死去了,他就特别伤心,而全然没有想到是长妈妈杀死了小隐鼠。还跑去问长妈妈小叔是如何死的之类的,长妈妈只是解释道,被猫吃了。可见她是一个虚伪的女人不承认自己的恶性。当儿时的鲁迅知晓是长妈妈杀死了小鼠,就十分伤心,也觉得长妈妈十分可恨。虚伪,骗人。当他知晓是以那抹残忍的方式杀死的时候——一脚剁死时,而且是以那么平淡,有点像说谎的理由(好似是因为别的方法死去了)。就直接称呼他为阿长了,表达了。可见小隐鼠在鲁迅先生心中的地位,不单单是自己的“伴读”,还是他的玩伴和朋友。因为大家都知道,鲁迅而是缺少玩伴,宠物,一天里只能呆在四四方方的院子里,即使有了一个年纪与他差不多大的小男孩——闰土,但是,长大后,却也有了尊预备的思想,仿佛自己是个贱奴,而这种人也正是鲁迅先生所批判的,而他的这种行为也深深伤了他的心。所以,这只得来不易的小玩伴有没有心机,天真可爱,地位就成了鲁迅先生最重要的了。也许,到这里,大家会提出疑问,如此可爱,喜人的小宠物鲁迅先生为什么不再买呢?有这样几个原因:1,前面说过了,小隐鼠来到他家只不过是一个偶然,别人大多没见过这样的活物。2,因为家教太严吧。例如,他在买山海经是,就说过,他家离书店比较远,只有新年才能去。而买隐鼠的店,也许离他家很远吧。只有新年才能去一趟吧,3,当时老鼠是四害,没有人卖老鼠呢。也许,隐鼠是鲁迅先生在上学时唯一的玩伴,才对他那么关心,爱护。也许,在春节时,才可以去一趟,而此时,这家店铺恰恰在关门。也许,当时,老鼠是四害,没有人会去买隐鼠,没有人会去卖隐鼠,更没有人会去养隐鼠。也许,没有人知道这是一只什么动物,才没有人去送给他。长妈妈也不能再给他买了,隐鼠不想《山海经》,是一只活物。不太好卖,而且,隐鼠是长妈妈踩死了。他一定会感到愧疚,而鲁迅先生正沉痛与她那可爱的隐鼠,不想找长妈妈谈话,长妈妈也有自知之明,也不和鲁迅先生说说话,聊一聊。读完了《朝花夕拾》我才正真觉得,鲁迅先生是一个有趣的人,充满童真的人,虽说,他写出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但也会在无尽的“骂人”中找到些许的乐趣与安慰。所以鲁迅先生只会写在自己的生命中,带给自己快乐的人。而不会写那些令人沉痛,伤心的人,例如他的母亲,朱安,周作人等等。和印象中和鲁迅先生所作所为截然不同。读《朝花夕拾》, 使我了解了许多,也让我的更新了我之前的观念。希望隐鼠这种小动物能带给更多人欢乐,希望《朝花夕拾》也让更多人受益。1200字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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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那个日益腐朽,饱受屈辱的年代,你弃医从文,以拯救民族灵魂为己任。你以锐利的笔锋在文坛上点燃灿烂的火花,开辟了一条救亡图存的道路。你在极冷极暗的灯光中,伏笔写下《狂人日记》,你从痛苦撕裂的胸中发出吼声-救救孩子!你像一颗孤独的启明星,在深蓝浅蓝的夜空指引黑暗里的旅人,在烟尘滚滚中,你又是万般的无奈,哀叹阿Q的不幸,祥林嫂的落魄,而你又坚忍着,用泪将笔洗尽,以绝美的的姿态,唱着一首无调的歌,一首最辉煌的歌。在梦和快乐交织的童年,家道破落。少年的你体味到了上流社会的虚伪与冷酷。但稚气未脱的你并没有仓皇,燎原之后的灰烬也没有让你放弃重生的念头。在那个微凉的清晨,拂散了极浅的梦境,含泪告别了母亲,攒着八元川资,渐行渐远。而你带着翻腾的热血,却不知道流向何处。但你却坚定“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变成了一条路。”我慢慢地翻开你的扉页,看到了你笔下的阿Q。“这拳头还未达到身上,已经被他抓住了,只一拉,阿Q踉踉跄跄的跌了进去,立刻又被王胡扭住了辫子,要拉到墙上照例去碰头。”可是刚打了王胡的你又歪着头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哀叹你的可怜,又气愤你的可耻!你满肚子里是暗暗地咒骂,表面上又是一张阿谀奉承的脸,说你懦弱无力,可又欺凌比和你一样贼眉鼠眼的小D。你不会自力更生,却觉得可怜有理,光天化日翻墙行窃,调戏尼姑!最后沦为一名可笑的死囚,被枪毙了。这不能不使人心寒,当时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怎么能如此冷漠与自私!走在街上的冷眼与烦腻!糜烂的生活,怎么能让人看到希望?而你在空虚的暗夜,却看到了这种“希望”希望是什么?是娼妓,她对谁都蛊惑,将一切都献给待你牺牲了极多的宝贝——你的青春—她就抛弃你不是你悲观,你是绝望今时今日民族的存亡。你的心也曾充满过歌声,可是暗夜的袭来,让你耗尽了你的青春。你痛苦而无力的呐喊着—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可你并没有因此愤世嫉俗,心中更多了些宽容,也没有从此僵坠,而是带着你的野草坦然,欣然,大笑,歌唱!毛泽东曾这样评价你:“鲁迅在中国的价值,据我看要要算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孔夫子是封建社会的圣人鲁迅则是现代中国的圣人。”圣人,你也许会觉得当之有愧,但民族魂是你的代名词!正如郁达夫说过的:“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拜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帮。”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我们的民族则不能没有鲁迅!无论在那个时代,人们都应该好好地阅读鲁迅的文章,这不仅是政治的引导,也是心灵的救赎,更是以“古”鉴今的一面镜子。读鲁迅,我明白了: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鲜血;我也明白了在呐喊的彷徨中,在野草的腐朽中,我将欣然,将坦然,我将大笑,将歌唱。而朝气蓬勃的我们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岂能暂得偷生,维持着似人非人的世界!而我们还在这样的世界活着,目不忍视的惨象,耳不忍闻的流言,我们岂能在沉默中灭亡?我们应昂起血污沾满的脸!这的猛士,将更奋然前行!希望各位读者,能帮忙批改,点评。我将不胜感激!在此谢过。高二:龙玉晶12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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