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梦回大宋当郡主1200字以上

穿越之梦回大宋当郡主

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你醒了啊?”一个甜美的声音传来。

“我这是在……哪啊?”我揉揉眼睛,问道。

“公子,这里是?赂蟆!鄙砼砸桓鲅诀咚祷傲恕5鹊龋看一看自己,天啊,我怎么是一袭白色的男装啊?不过还挺帅气的诶。“您不记得了?是小姐救了你啊。”

“……哦?”我撑着床沿起身,“我想想……”

【N久以前】(由于时间太难推算了=

=)——

迷迷糊糊的我倒在一片草地上,耀眼的阳光刺得我的眼睛好疼。手好疼,隐隐约约看见7、8道剑伤在作祟,上面是悬崖,我应该是从哪来摔下来的吧……

“公子,公子……”

“唔……”

回来我就彻底昏过去了,之后应该就是辗转到现在吧……

【镜头切回】——

“哦,我记起来了……”我吃力站起来,疼痛使我倾倒在红木凤凰圆桌上。“对了,我想说明一下……”我对小姐说,“在下是一名女子。因……仇人追杀,落至悬崖下的从草之中。”说罢,我扯下发髻,瞬间洒下瀑布般的及腰黑发。看那丫鬟和小姐嘴巴长成了一个“O”型。都是我帮Emma圆谎多了的习惯诶……

“那个……那个……”小姐有些不知所措,“小女名曰端仪,是?赂蟮母笾鳌8椅使媚镄疑趺易『畏?”

“小女子无家可归,名曰慕容寞颜。”

“同是天涯沦落人。寞颜如果不嫌弃,就在这里住下吧。”端仪说,“这里都是无家可归的女子。我开了这家小酒楼,维持生计。寞颜,你可愿来帮忙?”

“太好了!”我的快乐持续了没多久,“可是我能做什么呢?”

“你会什么?”端仪问道。

思量片刻,我答道:“我可以弹奏一曲,献丑了。”一曲《广陵散》引来门外百余人,余音绕梁三日而不绝。大街小巷都开始传诵这名琴艺高超的?赂蟛排?恕

“真好真好!!!”端仪连连称赞。“由此一曲,你已闻名汴京。三天之后,会举行‘琴棋书画’选才女了。你也去吧,代表我们?赂笕グ伞!

“呃……好吧。”接下来的三天我苦练书画。说实话我不用练的,Emma说过:“你这种好学生就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文能武,到哪都不会失色。不像我啊……你缺少的就是快乐了。”我现在想她干嘛,哎!

【三天之后】——

琴艺——

朱雀门于南薰门之间有一处高台,红羽地毯,金盏琉璃灯,青花瓷瓶(景德镇的)……琳琅满目,盛大无比。

端仪拿来华丽的霓裳,我只挑中了最素的白色那件。

来到台前,见众家小姐打扮得花枝招展,我呢,平平无奇,甚至不像一个选手。

大赛分5场:琴艺、棋艺、书法、画技和舞艺。一共只有20人的资料入决赛,按姓氏排名,我是第十七位。听了前面的曲子,不是选材不当就是琴艺不好,没有一首入耳的,裁判们纷纷摇头。

轮到我了,一曲《梅花三弄》惊得花期未到的梅花绽放。最后一个音落下,场下想起雷鸣般的掌声。同时,有人在我背后用梅花针想杀我,可惜,被我打回5根,刺中此人3根。会是谁呢?琴艺刷下一半的人,还有10个……

棋艺——

两人对弈,我执白棋,领先29目赢了?香楼的花魁。

赌盘也越开越大,已经达到了一赔500了。

书法——

顾名思义,就是写字。这次的题目确是作一首诗词。我立马想到李清照的词,(反正她还没有出生)提笔写道:

一剪梅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评委们啧啧称赞,第一个选我入围。

画艺——

这个我早就准备好了,先将画纸掉了包,换了一张已经用蜡描摹好了的宣纸,然后我将颜料里倒入油。

接着就上演了一个魔术:我讲颜料泼向画纸,颜料只勾勒出我所画的,其他部分的颜料顺着画纸而下。然后我沾上酒水,大笔一挥,只见画上的花瞬间水花四溢。

众人连连称奇,这段佳话霎时传遍了整个汴京。

舞艺——

俗话说出奇制胜,我就来一段早已失传的《霓裳羽衣舞》吧。

柔美的音乐响起,曼妙的舞姿摇曳,不管对不对,我就这样跳了。白色的霓裳,红色的毯子,蓝色的小雨,迷蒙的白雾。一切是如此自然,却又如此迷离。

今天比了一天的赛,差点还丧了命,累死我啦,好好睡个觉,明天再看结果。

故事进行中

800字 初三 书信

故事的开始,我是一个小孩,很小很小的小孩。

我习惯幸福;习惯看着阳光;傻傻地笑;习惯跟很多很多的朋友在一起,讨论着,为一些细微的事物而争吵,大笑。我也习惯在童话的世界里,听人鱼唱晚,听泡沫絮语,看仙子跳舞,看精灵打闹,与小矮人一起听白雪公主讲故事,与小意达参加花的派对,与彼得潘在一起,永远不长大。我还想问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天国和妈妈奶奶生活快不快乐。

我习惯坐在秋千上,一荡一荡的,荡出的是幼稚的甜蜜,简单的快乐。我荡过绿色的田野,荡在蓝色的海上;我荡过糖果般甜美的梦,荡在弯弯的月牙上。

我在笑,开心地。阳光撒满一地。

故事的中间,我是一个小孩,很小很小的小孩。

我习惯黑暗;习惯在暗夜的角落里吮吸寂寞的气息;习惯一个人坐在窗边看喧闹的人,来往的车;习惯看着天花板发呆;习惯吹着沉默的风,聆听风的低语。看着阳光,心里不是习惯,只是欣慰,毕竟我不属于它,而它也不属于我。眼睛已习惯黑黑一片,光,只会刺痛双眼。我还是喜欢,或者说习惯一个人,其实从头到尾我都是一个人,他们都在离开,直至有一天会只剩下我的影子。呵呵,只有影子是忠诚的。灯灭了,影子也走了。我,真的一个人了,呵呵。

尝试过甜蜜与快乐,就想一直拥有,就一直害怕失去,越是这样就越害怕受伤,其实早已经是遍体鳞伤了。

我习惯留很长很长的指甲,透过指甲看灰霾的天空。暗,一点一点吞噬我。郭敬明一直用四十五度角看天空,他看到的天空是完整的,还是破碎的呢?

谁还在跟天亮说晚安呢?

风铃叮当,那是风在哭泣。风迷路了,他在啜泣。

流沙一点一点地从指尖流走,似流年,似年华,似心情。

其实我一直都是躲在拐角处的孩子,茫然地,不知何去何从。仅此而已。

我安静地,写着我的文字。我喜欢。文字忠于我,我迷于她。

最近喜欢上朴树的歌,听他沙哑的声音唱出淡淡的忧郁。

有人说我喜欢听些忧伤的歌。我笑笑。

坐在别人的单车尾上,回头看渐渐模糊的景物,忽然地,有点落寞。

故事的结尾,我还是一个小孩,很小很小的小孩。

风会继续吹

回忆会碎

那些花儿

已经不在

路还长,我在慢慢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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