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_2000字
玲儿今年11岁,上小学五年级,是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 尽管如此,她仍然改不了一个坏毛病——丢三落四,特别是红领巾。一条红领巾,顶多七天,就会被玲儿弄丢。于是,玲儿的妈妈给她买了整整100条红领巾,放在玲儿书桌抽屉里。 暑假到了,抽屉里的红领巾,也被用的寥寥无几了。玲儿把它们放在桌子上数:“一、二、三、四、五、......” “砰!”一不小心,她碰倒了手肘旁的杯子。滚烫的热可可全倒了出来。“妈呀!”玲儿惊得跳了起来。玲儿的妈妈赶来收拾现场。可是,六条红领巾全弄脏了。玲儿妈把它们洗干净,挂在铁丝上,用木夹子夹着,晾干。 第二天清早,睡眼惺忪的玲儿来到阳台,想看看红领巾是否干了,却只看见五条红领巾挂在那里。揉了揉朦胧的双眼,还是只有五条。而木夹子却被规规矩矩地放在盒子中。于是,玲儿问了问爸妈,是不是他们拿走了红领巾,结果却是不约而同地干脆——没有! 玲儿觉得事情有点古怪。于是,她打算洗个脸,让自己清醒清醒。这块洗脸毛巾是妈妈送给玲儿的礼物,上面绣了许多火烈鸟,中间是一颗大大的爱心,玲儿一直舍不得丢,可今天,它却消失了。 没办法,只得借用妈妈的毛巾,草草洗了个脸,今天还有好的作业要完成呢! 在打开文具盒后,玲儿觉得今天发生的事不是古怪,而是有点邪门了。红色水笔的笔帽全都不见了,笔芯也是,桌子上的红色蜡笔、水彩笔贫空消失;红色的蝴蝶书签也像被从书中抽走了。(“噢!不要这样!玲儿大喊),那可是好朋友菲菲送给她的。 还好,家中没丢别的东西。 晚上,玲儿做了一个梦,她站在一个宛若仙境的地方(其实就是仙境),一个小精灵害羞地向她鞠了个躬。玲儿问:“你是谁?” “红色收集者,小精灵西卡!”它骄傲极了,似乎这是个荣耀。 “这么说,你偷了我的红领巾、毛巾、水笔帽、红蜡笔和水彩笔?!” “那不叫偷,那叫收藏。” “偷人家东西还有理!”玲儿生气地跺了跺脚。 西卡见玲儿生气了,赶紧赔不是:“对不起,我赔偿你。” “赔我什么?” “一个一年的愿望,也就是—这个愿望可以持续一年。” 玲儿显然是来了兴趣,气也消了一半:“一年的愿望……嗯……那么,我想有只白色贵妇犬。” “没问题,只要你每天提供一条红领巾。”西卡说。 “行!” “那好,”西卡诡异地笑了笑:“现在,睁开眼睛。” “睁开眼睛?我不是已经睁开了吗?” 西卡听了,不满地嘟了嘟嘴:“你在睡觉啊,大笨蛋!” 这时,玲儿醒了。她掀开被子,手脚并用地爬上衣柜二层,拿出一件粉红短袖衫和短牛仔裤,然后再跳回床上。穿好衣服后,玲儿走出卧室,墙上的钟时针指向十,奇怪,平时妈妈总是在九点一刻回家的,可今天…… 想着想着,客厅门开了。是妈妈,手里还抱了个白色的东西。玲儿揉揉眼睛——那是一只贵妇犬。玲儿的妈妈将它放在地板上,它小跑着投入玲儿的怀中。玲儿发现,它脖子上有一圈红色的毛。“就叫你红领巾吧!”她喃喃地说。 突然,她想起西卡说的话,赶紧问妈妈:“妈,它是不是只能在我家呆一年?” “是呀!你怎么知道?”妈妈很惊诧,“这是我一个当语文老师的朋友给我的,她要去西部当一年的老师,这也是你的生日礼物。生日快乐,玲儿!” 玲儿快高兴死了,她真想买1000条红领巾来慰劳西卡。 贵妇犬“红领巾”的到来,给玲儿一家带来了不少乐趣。特别是在春节,让串门的亲朋好友们赞不绝口。不过,红领巾在玲儿家里待了11个月了、随着时间的流逝,玲儿越来越舍不得它了。 送走红领巾的那天,玲儿六点钟就起床了,穿着睡衣,拿着红领巾,坐在床上一语不发地看着窗外。窗外的世界,烟雨朦胧。胡思乱想时,玲儿想起了那些回忆——红领巾给他们带来的欢乐。她鼻子猛地一酸,几滴泪珠从脸颊滑落,在下巴上停留,再无声地滴落。 早餐时,玲儿爸妈千方百计地想让气氛缓和一点,但这只是徒劳。 “叮咚!”门铃响了。玲儿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不知所措。玲儿的爸妈开了门,将“她”请进客厅。 趁着妈妈和她的朋友谈得起劲,玲儿溜进了自己的房间。望着镜子中的自己,眼眶红红的。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呯的一声,她重重地倒在床上。“要坚强,千万不能哭”。她这样对自己说。 终于,妈妈的朋友要走了。玲儿站在门口,目送她和红领巾下楼,她正打算关门,一阵“汪汪”的叫声传来,玲儿回头看了看,是红领巾!玲儿蹲下来,抚摸着它。它丢下一个信封,便摇摇尾巴,跑走了。 玲儿颤抖着打开了信封,里面是一条叠得整整齐齐的红领巾,在玲儿的手中,火一般的“燃烧”着。
六年级:唐晶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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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小小鸟_600字
我是一只生活在绚丽多彩的大自然中的小鸟。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一早醒来的我,接受着晨光的沐浴,忍不住大喊着。可不是嘛,一日之计在于晨,你瞧,大伙们可都起床了。早上好,榕树爷爷,你笔直着身子,是在聆听大自然的声音吗?早上好,花儿妹妹,你展开了笑脸,是在和伙伴们互相问候吗?早上好,蝴蝶姐姐,你在花间翩翩起舞,是在邀我与你共舞吗?早上好,溪流哥哥,你欢快的奔跑着,是在迎接新一天的到来吗?这么美好的日子,我也该去外面看看喽。 我振动着翅膀,呼吸大自然带来的清新空气。哇,真美呀!突然,我发现了身旁那些千奇万化的白云。它们时而变成展翅高飞的雄鹰;时而变成威风凛凛的狮子;时而变成憨厚可掬的熊猫;时而又变成张牙舞爪的妖怪……大自然可真是鬼斧神工呀! “哗啦啦,哗啦啦!”咦,这是什么?飞了许久,一股喷泉映入我的眼帘。那简直是“晶莹剔透、波光艳隐、美妙绝伦”呀!水花呈现出多种颜色,旁边的小喷泉手拉着手,蹦蹦跳跳,前俯俯,后仰仰,再弯弯腰,可爱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又越过一片树林。这里绿树成荫,枝繁叶茂,形成了树的海洋。远远望去,就像一大团凝聚在山脚的绿色浓烟。 我继续向前飞,看见了奇峰罗列的山峦,看见了古色古香的大桥,看见了清澈见底的湖水……花儿朵朵,大树棵棵,我领略了大自然的美好风光。最后,我停在了树梢上,展开了歌喉,唱着这赞美大自然的歌。
六年级:陈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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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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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每当走进校园,到处都能看到鲜艳的红领巾。红领巾是我们少先队员的标志。新中国刚诞生不久,中国共产党委托共青团建立全国统一的少年儿童组织——中国少年儿童队。1953年6月,改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我在一年级时知道,红领巾是我们少先队员的标志。二年级时知道的上学要佩戴红领巾。可是到了三年级就有了乱丢红领巾的习惯。自从那次过后,我明白了真的道理。记得进了小学校门没有多久,学校就要我们97年出生的一年级同学第一批入队。经过班主任进队前的教育,我初略的明白了红领巾的含义。红领巾的含义是:红领巾是用中国人民的鲜血染红的,它代表着无数英雄的心血。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象征着革命的胜利。三年级刚开学,我们的副班主任——姚老师请假了。学校的数学老师几乎都有课,只好我们的班主任“亲自上阵”啦。本来就是刚开学,课程也不紧,边老师就让我们玩传物游戏。也就是放音乐,找个东西传,音乐停了,东西在谁那里,就唱一首歌。大家都没有想好用什么做物。这时,我的同桌——徐家豪提出来,用红领巾。他刚一说完,边老师就厉声说不可以。边老师教我们快一年了,从来没有看到过她这么厉声说过话。很多同学都不明白,为什么。边老师仿佛看出了我们的心思,讲到:“有哪些同学用的是入队时发的红领巾?”老师这么一问,我们都傻眼了。很多同学把红领巾当成围巾戴,早晨落在家里的每天都有,没带都是在门口小店买的。谁还戴一年级的红领巾?结果在我的意料之中,没有人举手。班主任仿佛知道结果,没有惊讶,只是淡淡的说道:“红领巾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英雄用鲜血染成的。没有他们的付出,就没有我们的今天。红领巾是队旗的一角,象征着革命的胜利,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而不是乱丢,用它来玩游戏,擦汗。希望我在下学期调查的时候,许多同学还在用现在脖子上的一块。”虽然,边老师没有做大教育,没有讲大道理。但是我明白了: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这是许多革命先烈用生命换来的。我们更应该珍惜红领巾,它是队旗的一角!第二个学期,有一半的同学都用的是上学期的那块红领巾。我相信只要坚持,我们一定能将那块红领巾用到毕业。8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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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五岁的时候, 伴随着庄严而嘹亮的国歌, 当妈妈紧紧握着我的小手, 五星红旗在我身边冉冉升起, 迎着美丽的晨曦, 鲜艳的红领巾在我胸前飘荡, 送我去幼儿园的时候, 我的心中不由得充满着—— 我看见—— 对革命先烈深深的怀念, 好多大哥哥大姐姐的胸前, 仿佛在战争的炮火中, 有一片像朝霞一样的红围巾, 战士英勇冲锋的的身影在告诉我们: 飘呀飘, “记住,一定要—— 映照着明媚的笑脸,流动和荡漾着美丽, 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充满着无限的朝气! “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那是什么,我也要!” 抚摸着胸前美丽无比的红领巾, 妈妈告诉我: 我的心中沉甸甸的, “宝宝,那是红领巾,你长大了也会有的!” 充满着—— 从此,我天天盼着长大, 对祖国未来的责任感! 好戴上那美丽的红领巾!有一天晚上, 岁月如水流逝, 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我六岁的时候, 梦见 —— 上了一年级, 我不小心丢掉了—— 终于可以带上红领巾了, 我心爱的红领巾, 当听着耳边庄严地宣誓: 我着急、我伤心, 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 不由得呜呜哭了起来, 是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 妈妈问我:“哭什么呀?” 你们一定要—— 我哭着告诉妈妈: 珍惜她、爱护她! “我丢掉了我的红领巾!” 我抚摸着胸前的红领巾 妈妈说:“宝宝,别怕,妈妈帮你找 !” 心中不由得充满了神圣和庄严……… 我们找呀找…… 翻遍了整个房间 , 我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为红领巾争光! 终于找到了, 在我的努力下, 原来-―她躲在一个角落里睡大觉呢! 我成了一名国旗手, 面对失而复得的红领巾, 每当星期一, 我又高兴的笑了!650字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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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小时候,看着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背着书包去上学时,脖子上总系着一件红红的东西。我见了,便很疑惑的问妈妈:“妈妈,那些哥哥姐姐们脖子上带的是什么呀?”“是红领巾呀!乖,你以后就会带上它了!”妈妈用很温柔的口气对我说。“不不不,我现在就要!”妈妈很没办法,只好连哄带骗的把我说走了。但我仍记得那个愿望,我要一条红领巾!慢慢的长大了,我也早已在二年级就带上了红领巾。刚开始是很有兴致的回到家,叫妈妈帮我系红领巾,系好后,在学校拿着自己的红领巾威风威风,那时的时光很是快乐。可是,连续过了2年,我就把它淡忘了,从那时开始,除了星期一升旗带,其他时间它就被我关在柜子里了。当然,在学校里还是经常有男生把红领巾解下来,在班上有红领巾“甩人”。因为不是太厉害,所以我也就不太在意。直到有一天,我的同桌“甩人”之后,因为上课的缘故,他“落荒而逃”,红领巾被他扔在了地上。我拾起红领巾放在了他的课桌上。“喂,你的红领巾!”我小声地说。“不要!”他似乎很反感红领巾。因为当时我才三年级,所以还记得老师给我们红领巾说的一句话,“红领巾就是国旗的一角,是用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代表着我们中华民族的昌盛,也向我们展现了当时革命烈士们为了我们新中国而奋力和敌人拼搏的情景,所以说,红领巾是伟大的!你们要好好珍惜!”于是我就传了张纸条批评他的不是,他便给我一个鄙视的眼神,“我喜不喜欢红领巾不关你的事!”他在纸条的结尾打了个大大的感叹号,后来才觉得红领巾很碍事,慢慢地,失去像以前一样的热爱了。以前,红领巾在我眼中是光荣的象征,而现在,我却认为它碍手碍脚的,很是麻烦,便不再“理”它了。当再次遇见它,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当我在小学部值日时,看见那些一二年级的小朋友,戴着红领巾,一个劲儿甜蜜的笑着,我仿佛找到了以前的自己,沉醉其中……三年前,我曾经厌恶过它,三年后,我又一次喜欢上了它。我拿起放在柜子里面的它,整理了又整理。那种感觉,还是没有变,我躺在床上,用它蒙着眼。仿佛已入梦境,有老师在讲话:“红领巾就是国旗的一角,是用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代表着我们中华民族的昌盛……”8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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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红领巾,是少先队的标志。鲜红的红领巾是少先队精神的成像,勇往直前,热情似火,不屈不挠。在我们家,外公、妈妈,我都与红领巾有一段有趣的故事。破碎了,红领巾主要人物:我(外公),童尚狗(外公的大哥)。我很喜欢大哥的红领巾,爹常说:“等那亩地的豆子收割了,去卖个几十来块钱,就送你去上学。等那时候,你也就有红领巾了。”于是,我就一直等,等爹收豆子,等爹拿收来的豆子去换钱,等着上学的那一天。大哥比我大二岁,他上一年级。一天,大哥去跟隔壁二蛋弹弹珠去了,我心里像有只虱子,痒极了,想戴上红领巾到跟我一般大的黑子面前耍威风。我挪到哥的床边,从枕头缝里拿出了红领巾。对着大缸里的水系了起来。我戴好红领巾,跑去给黑子看。黑子要抢,我不给,他手劲大,把红领巾撕了一道口子。他一愣,转身跑了。我一人在那儿哭。哥从二蛋家出来,看见了,把我拎小鸡一样拎到娘面前。哥给娘看了红领巾后,娘揍了我一顿,还让我去田边罚站,当稻草人。因为还要红领巾,就得拿钱买了……我什么时候能得到你主要人物:我(妈妈) 班主任说实话,我小时候不像女孩,爱打架,成绩又不好。但是我想加入少先队,戴上红领巾。看着同学们一个个地“飞上枝头变凤凰”,我心里别提有多嫉妒呢。所以,我决定改变自己,做一个好学生。第一天,我一改做作业的随意,散漫的习惯,认真答题,字也一笔一画的写,不再缺胳膊少腿,个个站不稳了。下课时,我不再追逐打闹,而是在座位上静静地翻着书。这样一直持续了五天。直到……第六天,我被一个可恶的男生取了一个十恶不赦的绰号——“女巫”,我勃然大怒,亮出“九阴白骨抓”,冲上去乱抓一通,打地他连连求饶。正在我得意扬扬之时,班主任大驾光临,把我们”拎“到办公室,一人写了一千五百字的检讨。得,因为打架,“好学生计划”前功尽弃了。红领巾呀红领巾,我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你?失去了,找到了主要人物:我(本人),外婆我自小学以来,总是丢东西,小到橡皮、笔芯,大到铅笔盒,红领巾,无处不丢。放学了,我背起书包哼着小调出了校门。回到家,外婆立刻叫我把红领巾挂到衣架上,免得忘记。我连声答应,在包里摸索了半天,连红领巾的影子都没见着,外婆脸色一沉,便开始唠叨……于是,几乎每隔一星期,这一幕总会重演,直到有一天……我在理书包时,意外从书包各个夹层里,搜出五条红领巾!呀!外婆来了,赶紧找棉花堵耳朵!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与红领巾各不相同的趣事,让人忍俊不禁。9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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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_2000字万匹黑马汹涌而来,骑士端坐在雪白无暇的马背上,静静地看着眼前墨水般的疯狂的大浪,那一点白色瞬息间被黑色所淹没,扬起的沙尘将天幕铺上一层厚纱,阳光瞬时昏暗,骑士缓缓闭上双眼,双手交叉贴于胸前,口中念咒......黑色浪潮忽地幻灭,周围一片死寂,骑士缓缓睁开眼,望着刺眼的阳光,一阵昏眩。......这已是骑士第九次从同样梦中被窗外飘进的亮金色阳光所唤醒。他起身坐在床上,晃了几下昏沉的脑袋,皱眉蹙额,使劲回忆那刚做完的第九次的梦。画面断断续续。画面模模糊糊。画面若隐若现。“你不是一个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他想起前一天下午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对他说的这句话。“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我要去寻找圣骑士,让他指引我成为真正的骑士!......”他从床上跳起来,嘴里边嘟囔着一边开始穿他那套厚重的铠甲。小小的房间被轻脆的金属碰撞声吵醒,灰土满身的窗帘被风悄悄揭起,亮金色阳光趁机钻进屋子里,像沉睡的人悄然睁开眼睛。一阵一阵刺眼的光芒在骑士的身上的铠甲上游走,像正午的天幕划过一个烧得发白的火球,一阵刺眼的昏眩。“吱呀--”一声,骑士拉开摇摇欲坠的木门,门框顶上落下一阵灰尘,外面突然的阳光照得骑士睁不开眼,只感觉白花花的一片。好一会,他才缓过眼来,却见到远处村里的农夫们,正散坐在树荫下:有的正光着身子用毛巾擦汗,有的正在理弄自己的农具,有的正在吃儿女送来的饭菜。周围一小群小孩,在草垛间嘻戏。“可怜的人们......”骑士嘴里嘟囔着,从桌上拿起两个馒头塞进腰间的布袋里,然后用皮手套套住自己干瘪的手,顺手操起那把锃亮的剑,走出屋子,“砰--”地关上门,整幢木屋打了一个寒颤。他从马厩牵出那匹雪白的老马,用力跨上马背,轻拉缰绳,朝村外缓缓走去。“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他喉咙里一直回荡着这几句话,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像垂死的海蚌,呆滞的眼睛幽暗得让人恐怖,深遂的让人胆寒。“快看那个疯子!”一个农夫摇着扇子,粗壮的手指向远处缓缓走来的骑着白马的骑士。“哼哼......”“唉......”农夫们无奈地低声哼笑两声,无奈地叹息,无奈地望着烈日下走来的骑士。他们似乎已经看厌了这情景,却又不得不同情这个可怜的骑士。“疯子!疯子!疯子!......”嬉戏的小孩停了下来,有的拾起一把稻草,有的或者是一把泥,朝骑士来的那个方向扔去;有的高兴地狂叫狂跳;有的装作害怕的样子慌乱往后钻,摔倒后却是一阵大声的狂笑......他们早已将骑士看成巨大的无生命的木偶,看作取笑的对象,看作是村里马戏团那搞笑的小丑。骑士的眼神正视前方,像丝毫未看见侧前方哄闹的一切。在离人群不远的十字路口,他拽了拽缰绳朝左边走去。转向的那一小会,骑士的眼神在那嗤他的人群中停顿了一刹,之后便朝着正前方,继续呆滞缓缓前行。孩子的嘻戏声在身后愈飘愈远,直到消逝。“可怜的人们......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你不是一个合格的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又是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的棕黄胡子老头骑士迅速转过头,幽深的眼中放出一丝微光。“我是骑士,我是一名真正的骑士。我会受圣骑士指引,回来拯救这些可怜的人们的!......不过在去接受指引之前,有人暗示我,必须先杀了你,用你的血祭奠先前死去的骑士。”话音刚落,骑士拔出背上的剑朝棕黄胡子老头劈去,棕黄胡子老头被劈成两半。“奇怪,怎么没有流血。”骑士疑惑地看着他,说着又对着那棕黄胡子老头的身体乱刺。这时,路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提着饭篮子从这经过。她分明看见那个满头大汗的骑士正用他那把锃亮的剑对着路边一个棕黄色草垛乱刺。稻草被挑得四处飞扬,散落一地。“疯子。”老太婆狠狠地说了一句。便紧了紧篮子,加快了脚步,头也不回快步离去。好一会,骑士似乎累了,“没有血,用你的肉!”骑士说道,然后用剑狠狠地向下一插,又高高的扬起。......骑士坐在马背上,高昂着头,像凯旋的将军,缓缓前行,朝着村口那片小树林。他右手提着剑,剑上还刺着一把带泥的棕黄色稻草。太阳渐渐沉下西边的山,阳光铺在骑士的铠甲上,青黑色铠甲变成绝美的金黄色。不远处那片树林愈显幽暗,像蓄势待发的深黑色的恶魔军队,要刹那吞没这朦胧的光明。“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是合格的骑士。......”骑士嘴里依旧嘟囔着。骑士和他白色的老马越行越远,最后渐渐淹没在那片树林的黑暗中,直到消逝。林中忽地飞出一群乌黑色的大鸟,恐怖的叫声在树林上空荡漾,愈来愈细,直到消失,之后便是一片死寂。......第二天清晨,有人在树林中央发现了骑士:他的剑柄深深地插入地下,他仰面张开双臂叉开双腿直躺在地上,剑身从他的心脏穿过,指向苍天。他那原本灰茫的眼睛没有闭上,却在一缕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那匹老马若无其事般地在一旁吃草。周围的树木都有剑划过的痕迹。骑士是在拥抱被树叶遮挡得褴褛的天空,还是在等待一次对圣骑士的朝圣?......无人晓得,或许他正在憧憬着他那未完的骑士梦,在这斑斓浮生的阳光下。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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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唱_2000字一千多年前,浣花溪畔,有人慷慨悲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千二百多年前,武侯祠中,有人伤怀喟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一千二百三十九年前,夔州江边,有人登高苦吟“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公元二00六年我本是夔州江边一块青石,去年被雕刻家们采回,刻成了一尊石像,放置在城中心的广场上。我恳求人们让我面对着我来的地方,因为那儿有我尘封千年的记忆……寒秋又至,秋风萧瑟。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拄着手杖,站在凛冽的寒风中,发出声声嗟叹。低沉的叹息声吸引了我,唤醒了我沉睡千年的记忆:大历丁未重九,那是一个感时伤乱的日子。那天,朔风野大,清猿哀号;那天,子规悲啼,骚客苦吟。光阴荏苒,一千二百三十九年转瞬即逝,我却还清楚地记得,曾有一个长者手拄藤杖,惆怅的独立在我肩头,低吟苦歌,让我倍感神伤。我不敢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天动地,但我确信:子美,你是我第一个令我潸然泪下的人。公元七六七年夔州的秋风独在那年是那么的狂野。萧萧秋风呼啸而业,又呼啸着去了,在我耳畔踌躇徘徊。隔岸的老猿对着这肃杀的秋风,仰天长啸,凭着这秋风向苍穹哭诉自己郁结已久的悲愁!子规听了这悲凄的歌,飞了起来,在瑟瑟寒风中久久盘旋,和着猿的悲歌,将无尽的幽怨诉说。秋风,你恣意地吹吧!清猿,你放声地哭吧!子规,你纵情地啼吧!趁着这秋景,这愁情,吹散你的郁结,哭出你的心声,啼出你的夙愿。枯叶被清猿和子规感动了,抑制不住,抑或是想给这两位悲凄的歌者以慰藉,纷纷从枝头飞了下来,和着悲歌,迎着劲风,在空中飘着,荡着,恣情地飞舞着。江水来了,带着他的激情,浩浩汤汤地奔腾着来了。听了这悲歌,也被这两位悲凄的歌者感动,默默地为两位歌者伴奏。远方寂寞的白沙洲随着江水的起伏时隐时现,如若在江面上飘荡的一叶孤舟。远处传来一阵嘶哑的咳嗽声。有人来了,是你吧?我想应该是的!对,是你!就是你!近了,更近了!可是……可是,为什么你却孤身一人?哦!太白驾着仙鹤为天姥赋诗去了。没有了太白的清逸,空气也变得凝滞。你佝偻着脊背,手里凭空多了条藤杖,蹒跚地向我移来,步子也不如先前稳健——你分明苍老了许多。你听到了清猿的悲啼,听到了子规的悲鸣,听到了先前的一切悲歌,你看到了萧萧的落叶,看到了滚滚的长江,看到了先前的一切凄景。想到长年漂泊,你的双眼噙满了泪花,顺着眼角的皱纹往下流,再往下流,打在了我的脸上——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凉啊!你目光呆滞,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拄着藤杖的双手也微微地战栗着,孤独愁苦顿时袭上了你这个外乡人的心头。你没了当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壮。却平添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愁苦。子美,你分明苍老了……寒风又起,猿鸣凄惨,你挪了挪步子,颤巍巍地转过身来,画面仿佛定格在这一瞬间。看到了,我清晰地看到了,你苍白的脸色,枯槁的形容,凸起的颧骨,凹陷的眼眶,红肿的眼袋,昏暗的双眼,茫然的像是在找寻着什么——那是怎样的一种触目惊心啊!劲风撩动着你宽大的长袍,撩动着你已浑欲不胜簪的银丝。子美啊我真怕你瘦弱的病体经不起强劲的秋风。糟了!我看见你晃了几晃,退了几步,几欲跌倒。此情此景,恐那刘梦得也会收回“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情吧!子美!你到底是老了!人世的沧桑凝成了你忧国忧民的情怀,命运的不公化作了你壮志未酬的喟叹,忧国忧民和壮志未酬揉成了你凄苦悲愁的叹惋。又正是你的凄苦悲愁炼就了“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的千古凄景;炼就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千古悲歌;炼就了“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的千古愁情;炼就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千古绝唱。千古的绝唱唱醒了干涸的山泉,淌出了清凉的甘露,流进了滚滚东逝的长江,那是我干枯了千年的泪泉!清猿依旧哀号,子规依旧悲啼,江水依旧东流。而你,在天地间站成了永恒。你仕途坎坷,潦倒终身,但却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共存。公元二00六年天色渐暗,远方传来悲凄的歌。环宇中,有一颗璀璨的明珠,熠熠生辉。评析:跨越时空的界限,体味“诗圣”的内涵。从蓬门草堂到萧萧江畔,从吹破的茅屋到江边的旧船,在作者的引领下,“诗圣”一路向我们走来!“腹有诗书气自华”。文章的开篇就显示出大的视野、大的气魄:浣花溪畔、武侯祠中、夔州江边,空间跨度大,时间跳跃长,可谓纵横驰骋。接着作者以深沉的基调,细腻的笔触,瑰丽的想象,将目光投入现实和历史的星空,描述现实,触摸历史,真实的再现了古今“诗圣”的形象。文章语言优美,句式灵活多变,笔墨挥洒之处,神采飞扬,极富感染力,表现出作者深厚的阅读和积累功夫、扎实而灵巧的写作功底。总之,磅礴的大气,真挚的情感,深厚的积淀,扎实的功底,流畅的行文,严谨的结构使本文成为佳作一篇。当然这篇文章也存在着一些瑕疵:开篇作者采用的排比句式内容不清晰。一千多年和一千二百多年及一千三十九年,实际上都属于一千多年的范畴,不如全部写为一千多年前。这样读者就不会产生歧义了,同时也使句式变得工整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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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_2000字从前有一棵树,她好爱一个小男孩。每天男孩都会跑来,收集她的叶子,把叶子编成皇冠,扮起森林里的国王。男孩会爬上树干,抓着树枝荡起秋千,吃吃苹果。他们会一起玩抓迷藏,玩累了,男孩就在她的树荫下睡着。男孩好爱这棵树……树好快乐!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男孩长大了,树常常好孤单……有一天男孩来到树下,树说:“来啊,孩子,来,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在我的树荫下玩耍,快快乐乐的。”“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要爬树和玩耍,”男孩说“我要买东西来玩,我要钱。??可以给我一些钱吗?”“真抱歉,”树说,“我没有钱。我只有树叶和频果。孩子,拿我的频果到城里去卖。这样,你就会有钱,你就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爬到树上,摘下她的频果,把频果通通带走了。树好快乐。男孩好久没有再来……树好伤心。有一天,男孩回来了,树高兴地发抖,她说:“来啊,孩子,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快快乐乐的。”“我太忙了,没时间爬树。”男孩说“我想要一间房子保暖,”他说。“我想要妻子和小孩,所以我需要房子,你能给我一间房子吗?”“我没有房子,”树说“森林就是我的房子,不过你可以砍下我的树枝去盖房子,这样你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砍下了她的树枝,把树枝带走去盖房子。树好快乐…。可是男孩好久都没有再来,所以当男孩再回来时,树好快乐……。快乐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来啊,孩子,”她轻轻地说“过来,来玩啊!”“我又老又伤心,玩不动了,”男孩说“我想要一条船,可以带我离开这里,??可以给我一艘船吗?”“砍下我的树干去造船吧!这样你就可以远航……。你就会快乐”树说,于是男孩砍下她的树干,造了条船,坐船走了树好快乐…。。但不是真的过了好久好久那男孩又再回来了。“我很抱歉,孩子,”树说,“我已经没有东西可以给你了……。”“我的频果没了。”我的牙齿也咬不动频果了,”男孩说“我的树枝没了,你不能在上面荡秋千……。。”树说“我太老了,没有办法在树枝上荡秋千,”男孩说“我的树干没了,你不能爬……。。”树说“我太累了,爬不动的。”男孩说“我真希望我能给你什么…。可是我什么也没了。我只剩下一块老树干。我很抱歉……”“我现在要的不多,”男孩说。“只要一个安静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好累好累。”“好啊!”树一边说,一边努力挺直身子,“正好啊,老树根是最适合做下来休息的。来啊,孩子,坐下来,坐下来休息。”男孩坐了下来,树好快乐……。后记:这骗文章是在我考试的时候看到的,我想了许久:那棵树……就好像我们的爸爸、妈妈……我们就好像那个小男孩……小时候……我们总是围绕在爸爸、妈的周围玩耍……渐渐地长大后……会离开父母的身边……而且不常回来……而且……每次回来……就是不快乐的时候……不然就是有什么需要的时候……而常常……父母都会……把他们身上最好的……最符合我们需要的东西……交给我们……而这时……我们总是……拿了东西……转身就走留下……渴望我们留在他们身旁的父母……凝视着渐小的背影……虽然如此……他们在心中……却是不断地说着……?希望他会快乐……祝福他一路上顺利、平安?而当我们累了……他们就伸出双手……怀抱着我们……让我们安稳地在他们的怀中休息……不受吵闹……我们对他们?予取予求?……不但如此而且还都?美梦成真?……但是他们却都?无怨无悔?……而且还?不求回报?……他们有这样子的义务对我们吗?没有……!!那又为了什么使他们这样做……只因为爱……我想只有爱的力量才那么大……而我们摸摸自己的心……我们是以什么样的?爱?去回馈给他们呢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动不动发脾气把在外受到的委曲都发泄在他们身上……当他们孤单的时候我们在哪里当他们需要我们时候我们在哪里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附: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我的点数可能要没了,我干脆放弃,干脆离开。我很喜欢这,很谢谢你们的工作。不过既然点数没了,不如再见。写作只是一种乐趣,这是我最喜欢的,也希望你们喜欢。我发表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我把你们当成了我的树。告别,再见。!!!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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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虚_2000字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正当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为自己的阴谋得逞,而沾沾自喜时,他隐约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并没有在意,直到第二下,第三下他才起身开门,门口并没有任何人。他成了地球上独一无二的人类,他十年前就预谋了一场空前的阴谋!为了统一地球,他不希望借十年时间花光了自己的历生积蓄来收买各个国家的天文学家科学家,他甚至为了统一地球,让地球易姓。她不惜杀尽家人,终于十年后的今天,地球上所有人都被他那伟大的谎言给吓跑光了。他目光空洞地坐在窗前,突然一阵狂笑,哈哈哈哈,曾经那么多人为了统治地球折兵损将而我却没有伤一兵一卒就轻易轻而易举的统一了地球,哈哈你们这些蠢材。正在他得意忘形之际,那敲门声再次响起,此时他再也控制不住愤怒一脚t开门,发现外面下雨了,雨点十分密集冰雹似的,打在脸上,落在门上咚咚作响,本来就空无一人的街道,经过雨水的冲刷,显得更加凄凉,他关上门,不知怎的没有了刚才的那样的兴奋,忽然他有点儿伤感,不禁回忆起了十年前的一段往事:十年前,那天也是大雨倾盆,不过那时仍就是车水马龙,街道上的路人,各个行色匆匆,忙着在房檐下避雨,他,也是其中之一。那天他刚下班,领着三岁的女儿和他的妻子,准备去吃晚餐,庆祝一下自己今天刚刚涨了工资,在路边下起了大雨,遇到了自己的初中同学,他盛气凌人地站在对面,见到他便走了过来,但有一种嘲讽的语气说道,哎,这不是易桦吗?几年不见,怎么这样寒酸啊,你看我现在都是地球理事会主任了,你怎么还在一个小公司上班啊?你看你这破手机还用,改天,我送你一部好手机。易桦气的火冒三丈但无法发作,只好忍气吞声回到家,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跪到我面前唱一曲《征服》,从那时起,易桦就从他那所谓的鸿鹄大志不懈努力。有一天,一个小老头找到他,说自己是诸葛亮转世,可以让他飞黄腾达!易桦太过于急功近利,别让老头子,继续说下去,但那小老头,卖关子,说,天机不可泄露,要等到时机成熟,方可说。易桦知道老头子要钱,便掏出自己的所有积蓄买一策。小老头子,缓缓地说道,你不是要统治地球吗?把其他人通通赶走,让地球姓易不就完了吗?,但,目前,你要智取,不可硬攻,更重要的是你必须有钱,只要钱有了,一切事皆可成,你得用钱收买人心,让他们为你所用,最后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其实这招小老头用了十几年了,骗了不少人,不过大多数人都半途而废了,也明白这是个骗局,不过,小老头万万没想到的是,易桦居然认真起来,竟信以为真,他制定了一个可怕的计划,用五年时间制造大量假钱,并利用自己是银行职员的身份把假钱掉包兑换成真钱,外先是用巨额金钱利诱此计不成,再威逼恐吓个大科学家再用四年时间,制造,传播谣言,用一年时间让人们离开地球,打着拯救天下苍生和黎明百姓于水火之中的旗号把人类赶出地球,那么地球就是我易桦的了。于是他为了他所谓的远大理想,开始了他伟大的犯罪活动,为了有起步资金,她开始不择手段欺骗同事,终于经过了五年的拼搏,终于富可敌国。这几个月他开始施行自己的计划绑架了科学家的家人用金钱引诱绑架家人对其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们向地球发生紧急通知,让人类快速制造大批宇宙飞船,并且只供单程燃料。他们到处演讲说什么地球即将面临毁灭妖灵即将出世!,人们会被他们当做玩偶,会被他们残忍的残害,并且吃掉。妖灵是人类的天敌,它们比人类身躯要大五六倍。人类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易桦自称是上帝派来的救世主,他说人类只有逃到其他星球,才有生存的可能,在地球,只有等死,当时地球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听闻十分愤怒,出面制止易桦,当天晚上他们二人被死于非命。第二天易桦向全国人民称这是上帝在惩罚他们,他们死有余辜,经过长达五年的宣讲,人们渐渐对易桦的谎言信以为真,病灶出了大量的宇宙飞船从三个月前,人类开始分批离开地球被运往各个星球。今天是最后一批人了,易桦不禁十分高兴的想,哈哈,地球就是我易某人的啦,从今天起,谁还敢嘲笑我,哈哈哈哈,一阵狂笑,易桦坐在窗前,估摸着最后一批人这半会儿应该已经到达月球了,地球上只有他一个人了,不禁狂笑起来,现在他拥有了地球上的一切,但他拿着大把的人民币时,却不知道怎么用时,突然她有一阵空虚感,他一个人开着法拉利开到极速并狂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我以为我拥有了全世界,可为什么,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而且竟然比以前更加空虚了。以前虽然没有钱,没有车,没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却还有一个家有亲人,朋友,同事,可现在他拥有了整个地球,可到头来还是空空如也,他开始每天用酒来麻痹自己,整天就是一副醉汉的模样,后来他终于明白,其实一个人最大的财富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朋友,而不是地位,金钱。古时候的天子虽高高在上,可他没有朋友,亲人,谁敢与他做朋友,他什么都没有。顿时他大彻大悟可后悔也来不及了,最终一个人在孤独寂寞中死去。突然闹钟响了,易桦看了下钟表是早晨八点,起床时间,他竖起耳朵,听了听这个地球人还在,街道上还是车水马龙,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不,应该是:这幸好是一场梦。初三:牙医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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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船_2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海此刻的心情格外不错,特意换上了嵌着钻石的外套,在阳光下悠闲地踱着步子,闪着耀眼的光芒,那亮光刺痛了眼睛,让人看不清璀璨的背后藏着些什么。“嗨!伙计,快点!”后浪催着前浪,一副急匆匆的样子。而此刻的比特正一个人站在甲板上,眺望着远处那抹越来越清晰的绿,心中泛起一股酸楚。为了它,他不惜舍弃了亲人,断然放开了仅剩的良心与尊严,从此带着贪婪的口袋走上了这条寻宝之路。但现在,它就要成为自己的了,可心中的激动却所剩无几,十年的辛苦在这一刻,仿佛失去了价值。“比特,要到了。那些东西就快成为我们的了!”沙赛走到比特跟前,说道。比特转头望向沙赛,此时的他,正瞪着发光的眼睛直视着前方。可他眼中的光亮,并不是希望,是金子的光泽。这点,比特看得很清楚。船靠岸了,人们怀揣着幸福,高兴地冲向了陆地,可那幸福是对金钱的向往,这一点,比特同样清楚地明白。“天哪,我简直不敢想象,以后我就要坐着金马车上街啦!”“嘻嘻,要我说,应该先娶十个老婆才对!”“上街撒钱的感觉一定不错!”“能睡镶着宝石的床,就算失眠我也愿意!”~~~~~~~可悲的人们正大肆地炫耀着自己的空想。“好了,够了,该停下来了!”一直不语的比特突然吼道。“怎么了?”沙赛问道。“要知道,我们现在连一粒金子都没有看到!”“但是,我们来到了这里。现在要想找到它,仅仅是时间的问题。不是吗?”沙赛拍了拍比特的肩膀,嘴边闪过一丝邪笑。“是啊,他说的没错!”人群中马上就出现了“同仁”。比特再一次沉默了下来,是啊,既然他们找到了这儿,得到它也是必然的事,可为什么自己,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呢?良久,喧哗声又响起了。~~~~~~~~但畅想总是要停止,真正的寻找也总是要开始的。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比特一行人暂时驻扎在了沙滩上,第二天清晨,雨停了,清凉的空气里夹杂着海水淡淡的咸味,阳光洒在沙滩上,如闪闪发光的金子,人们的心情又开始激动,寻找的热情更加激烈地燃烧着。吃完早饭,人们便收拾行装,开始在小岛上搜寻。小岛上生长着茂密的森林,走在林间,鸟儿清脆的鸣叫声愉悦着人们的心情,湿润的土壤上生长着美丽的植物,嫩绿的小草上挂着晶莹的珠子,蚯蚓慌忙地爬出地面,呼吸着雨后清新的空气。“就是这儿了!”沙赛指着羊皮地图上的路标,说道。翠绿的藤蔓爬满了整个洞口,几朵小野花点缀地恰到好处,雨水冲出的溪流,缓缓地流动,悦耳的水声在耳边演奏成一曲动人的旋律,阳光在天空中描绘出一座五彩的虹。几缕藤蔓垂在洞口,清风拂过,飘扬舞动,透过藤蔓间的缝隙,可以看到洞中那深邃的黑暗。人们燃起火把,走进洞内。在大片的漆黑中,跳动的火焰就像一个狂舞的魔鬼,妖娆地舞动着,只听见鞋子踏过地面的“沙沙”声,所有人都不敢发出大的声响,只是默默地跟着前面的人的脚步向洞的更深处走去。走着走着,前面的人突然停了下来,紧接着,就听见“呼”地一声,整个山洞都亮了起来,突如其来的光亮让所有人都不禁用手遮住了眼睛,好一会儿,人们才缓过来,慢慢睁开了眼睛。原来是沙赛点燃了石壁上保存已久的烛台,烛台贯通了整个山洞,可以看清洞内的一切,这想必是当初设计者特意安装的,庆幸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它依旧保存完整。再向前望去,只剩下了冰冷的石壁。其实,此刻那并不重要了,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是一个箱子,时间的尘埃布满了整个箱盖,古式的铜锁安静的挂在铁环处,精美的花纹爬满了整个箱子,古朴而凝重的造型让人们确信,它的确是若干年前的产物,它已在这个洞穴中沉睡了不知多久,直到今天,人们才找到了它,并且即将要把它开启。比特第一个走向了它,他用颤抖的手抚上了箱盖。十年,整整十年,他在海上飘泊了大概生命的七分之一,只为了找到它,找到这笔本不属于自己的财富。这一刹那,他犹豫了,他开始怀疑自己有没有力气去打开它,打开这积累了十年的辛酸与波折。“笨蛋,你在干什么,快打开呀!”沙赛被他的犹豫惹怒了。但已沉浸在回忆中的比特根本没有听到沙赛的怒吼,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可恶!让开!”沙赛一把推开了比特,粗暴地撬开铜锁,掀开了沉重的箱盖。~~~~~~~~~~~~一瞬间,空气凝结了,所有人都呆呆地站在原地。他们并没有看到金币的光泽,映入眼帘的是空落落的箱底,所有的激动在那一刻全部泄光了。“怎么会这样!它们到哪去了!”沙赛急得将整个身体都探入了箱内,渴望发现点什么。最后,他找到了一张纸,泛黄的纸页上一个字都没有。可在比特看来,这张纸仿佛在嘲笑自己,嘲讽自己居然睁着眼做了十年的梦,到头来,一切只是一片空白。“纸,哈哈,一张纸,知道吗?你哪怕告诉我‘我被耍了’也行啊!可是,你却什么都不说,只给我留下一张什么都没有的纸,你——够——狠!哈哈!”沙赛疯了,他真的疯了,在他看到那空落落的箱子时就已经崩溃了。所有的人同沙赛一样,都崩溃了。现在的他们一无所有了。启程前,他们就变卖了所有,包括感情,此时的他们还有什么?什么都没了!一场十年的梦该醒了。~~~~~~~~~海的心情总是变化无穷,乌云帮它褪下了美丽的外套,狂风骤起,席卷着巨浪,向船扑去,在如此广阔的大海中,船就如一片树叶,轻易地被浪打翻,没有任何反抗。船上的躯壳们连同船一起永远沉睡在了海底。~~~~~~~~~~~毁坏的铜锁被随意地扔在了打开的箱子旁,一张纸飘落在地上,纸上清楚地写着——宝藏在箱子下面。然而,沙赛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看到的是————纸的背面。山东省荣成市俚岛镇第二十七中学初二:最坏的天使1200字以上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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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_2000字社会?!本就无公平可言。别人已经替你走过的歪路,请你不要再走。——题记我还是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我时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像小我两岁的弟弟说教,瞬间的内容无非就是好好学习。我总是有一种颇为自豪的情愫,毕竟我是以过来人自居,仿佛自己很成熟。而今天,我是作为一个听者,听一个过来人讲诉他的经历,劝告我莫要重滔覆辙。他是高三下来的一名学生。在他高二的时候,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十六七岁的年纪社会也并不放过。就是这一年让他从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理性的大人。他说:别太天真,社会远比你想象中复杂。他说他是做销售的,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给公司擦屁股,通俗的说就是做一些运送安装维修之类的技术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总是被安排去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不能不做,因为你刚开始;没有报酬,因为你是一个学徒工。没有选择只能做下去。这项工作十分不容易,无论风雨雪晴,都必须一直不停的奔波,再不愿意也要硬着头皮去做,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许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新环境还抱着些许的好奇,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挺下来了。直到那一次——他说,那是个下雨天。早上六点就被老板喊起来去送货。十多件货物都挺贵的。因为下雨不得不用篷布遮盖,自己的手机也淋雨坏了,但他无暇顾及,因为一件货物的价格远比他的手机贵的多。他忙活了一天都没吃饭,知道是一天完工是老板请了顿饭。第二天早上,老板结算工资时,他一天的体力劳动仅得到50块钱。而什么重活都没做只是十分轻松开了一天车的司机的报酬却是他的四倍。他心有不甘。可也只能好声好气的问老板:“这给的确实有点少了吧?”他等到的答案却是:“你会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做有什么资格讲价钱?!”他沉默了。他无言以对。夜里回到家像父亲谈及此事满是委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孩子这就是社会一个你将来将要生活的社会。”他说,那天他想了好久。他想起那次跟人一起出去接单跑活“修空调”。其实不过是被耗子咬断了电线这样的小事却硬是被他哪位同事说成了电板坏了需要换新的这样的大问题。就这样本来五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用300元解决。他说起初他的想法和在座的我们一样,“十分坑啊!”可是后来所有经历的一切使他渐渐的懂得了“内幕”。那个同事有妻子儿女有一大家人需要他养。如果他最后只收5块钱,那他可能连跑一趟的邮费都不够。若他对任意一单生意都如此“仁慈”那他又凭什么维持生计呢?!这本就是生活本色。他说他工作的环境中大多都是未完成学业就出来混社会的人,也有一些是从技校毕业的人。他说他刚辍学时也偶尔会后悔。他问:“你们不上学后悔么?”他说,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但有一个人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那个人说:“我曾做了十五年的大学梦。现在每当回想起来曾经的这个梦时。我自己都有点惊诧!不敢相信我曾经也是一个有这样一个梦想的人。”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他说,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认为出人头地,有出息的含义就是考上一个好一本上一个重点大学。而当再次回到学校时,一年的社会经历使他的想法有所感官。并非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好出路。只要是奋斗的人生便是精彩的,那是最有价值的!学校能够原谅的事,社会不一定原谅;老师能够原谅的事,老板不一定原谅。你将生活在现实社会,而不是网络虚拟世界和童话空间。是的,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存在。有人先你一步走了歪路,迷途而反,请不要再误入“歧途”了。学校亦是一个小型社会。身为学生,也相同于是社会上的公民。我们被学校上的各种各样的校规烧制着。一旦违纪,便会受到惩罚。慢慢的,我们开始抱怨这个“社会”以至于我们选择逃避——辍学。可当进入一个真正的社会时,我们又该如何逃避呢?努力学习一直是一个学生所面对的一个较之为永恒的话题。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答案已经十分明显,如同龙应台所说,获得选择的权利。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为了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当你拥有足够的成绩时,便意味着你多了选择的权利。但上学一定不会是白上的,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大家都曾听说过清华北大毕业生放弃高薪工作而卖猪肉的事,同是卖猪肉,一个是十分平凡的屠户,一个是高材毕业生。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高材毕业生会利用所学,经营生意直到最后开公司。而屠户却永远只能是一个平凡的屠户,因为他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梦想和追求是人人都有的么?答案很显然。是的。但是不同的见识经历决定了不同的梦想与追求。老班说,他的朋友中有混得不错的,也有混的很不好的。老班说,村里的朋友大多是未完成学业的,现在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过着打工仔的生活。打工累的时候,就不想干了。当积蓄挥霍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只能再次背起行囊外出打工。周末时也会聚上一聚,几瓶啤酒,一桌麻将便足矣。师范大学的那些同学如今在全国各地当老师,混的也还算是将就吧。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混的还不错。一个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一个有自己的画廊,收入可观。老班说他们的生活不同是因为见识不同,见识不同是因为学历不同。其实说到底还是学习。迄今为止,我们也都已经走了十多年的学龄了。学习的重要性自然不必我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个人都做过梦,不过做梦和追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梦很容易人人都会,而追梦这件事却是十分艰苦的,苦到可能你执着了十多年的梦也全会被偷去,然而只有吃尽这苦,才能尝到甜头。从小到大,我们也都听过无数感人至深的发人肺腑的演讲。那些演讲在当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一定的震撼。在当时,我们也一定都想着报恩孝顺,想着发奋努力。但是事后往往便又是似如无事人一般。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一时的热血。当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忍一忍,问问自己:“凭什么我不可以?”当你真正熬过最煎熬的那段岁月时,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激当初咬牙坚持的自己。1200字以上 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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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草低见牛羊_2000字清风,悠悠地划过,带起了无际的草原,波浪般的青草,仿佛不堪重负,弯下了纤弱的身躯,恍然间看见一群牛羊模糊的身影。好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茫茫一片中,隐约间露出了一张清秀却又透露着稚嫩的脸庞,风轻轻地滑过了脸颊。慢慢地回味着嘴中那青草的苦涩,紧皱眉头、微眯双眼的我突然坐起,猛地吐出了嘴中的青草,朝天大吼:“***憋死了!”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这一时的宁静,连远处那默默吃着草的牛也被惊动了,开始四处散开。咆哮一阵的我也慢慢地冷静下来,望着那已经重新空旷起来的草原,内心不由得一阵苦笑,好不容易等到这群牛聚集在一块儿,结果却被自己又给破坏了。重新倒入草原的怀抱,无奈的我又回想起了当初写生老师在我临走前时对我说的那一句话:“想要完成一幅好画,记得一定要做一件事:再离牛群远些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躺下,闭上你的眼睛,听那风的呼啸,感受风划过你的脸颊,再去体会着远处牛的动静;等你能真正感受到时,情景交融,你才能生动地将那画面用笔描绘下来。”听上去就明显不简单,更可笑当时的我无知轻狂,不把这当一回事。在匆匆地道别后,我便踏上了这里的土地。第一次的到来令我十分兴奋,在这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处处都透露着青草的清新,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浑身上下焕然一新。兴冲冲的我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在草原上兴奋地“疯”了一天。只要你当时也在草原上,幸运的话就可以看见一个场面:一个小黑点一样的身影在远处的草原上乱跑乱叫,犹如一个小疯子般。疯玩了一天,自然是要办正事。再轻狂也不会傻到无视老师说的话,对于老师,我还是有基本的尊重。首先便是寻找牛群。第二天,我便按老师的要求,在广阔的草原上,如同无头的苍蝇一般开始了我的寻找。这一找可不得了,花了整整一个上下午!又因为是第一次做这事,饭菜也忘带,走了一会儿更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所以在这当中一口饭都没碰过。好不容易摸索着回到了家,我都快饿死了,可还是没看到半点牛群的踪迹。满脸疲惫的我,在狼吞虎咽一番后倒头便睡。第三天一早,我便“全副武装”地出去,开始了新的一天。虽然这次吃足了教训,但晚上回来的时候还是已经“弹尽粮绝”了,却仍然没有收获。就这样过了四天,终于让心灰意冷的我在晌午时分找到了牛群。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哪!欣喜若狂的我差点“老泪纵横”,心中感慨不已。话说这第一步虽然是做到了,但真正困难的才刚刚开始:先是让气血方刚的我躺下来不动,去听那缥缈的风声,真的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更何况我刚才还因为找到牛群而狂喜,哪有那么容易冷静下来。硬是“自虐”了四个小时,最终还是不得不颓丧地回了家。接着一段日子,我便循着自己的记号找到牛群,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仍旧是失败......终于有一天,在愤怒的我疯狂地发泄下,那群牛被硬生生地吓跑了......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从地狱到天堂,再从天堂重新回到地狱的感受,内心堪称崩溃。好在我毅力非凡,更是凭着那份执着再次直起了身子,继续去完成我的任务。随着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我也渐渐开始适应起来,当中也偷学了不少“技巧”,比如你只需要去寻找一块风水草地,就一定会有牛群的身影。这一次,已经是出行的第二个月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想找牛群已经是易如反掌的事了。但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儿:我还是不能体会到老师所说的意境。重新直起了身子,我打了个哈欠,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带着麻木的双腿,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缓缓地往回迈去。或许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糊里糊涂的我竟然迷了路!再加上肚子的饥饿,我的头不免有些晕,双腿发软。在坚持了十分钟后,我还是撑不住了。顺着身体的惯性,我再次倒入了草地的怀抱,两眼渐渐的闭上了......沉睡中,我感觉自己像是跌入了无底的悬崖,就这么不停的下沉,不停地下沉,下沉......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受到了一阵风,一阵微风,轻轻地扶起了下沉的我,随着它拂过了我的脸颊,我仿佛又找回了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是的!这和当时风划过我脸颊时的感觉如出一辙!清风裹挟着我,带着我来到一片草原,牛群安安静静的吃着草。像是“隔岸横州十里青,黄牛无数放春晴”又好似“平川十里人归晚,无数牛羊一笛风”隐约间,我变成了一道清风,卷着十里的清凉,悠悠地划过牛群,划过草原——恍然间,我又成为了牛群中的一头小牛,一边吃着青草,一边默默地享受着清凉的风,过着平坦的生活——突然,我睁开了眼睛,慢慢的坐了起来,一副令人陶醉的画面映入了我的眼瞳:青草微微的摇摆着身躯,一片牛群正默默的吃着草,清风徐徐飘来,吹过整片草原。但我真正只注意到一个:在这一群牛中,一头小牛一直低着头吃草。清风吹来,便扑打着耳朵,显得十分享受。那头小牛像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不紧不慢的抬起了头,一双朴实无华的眸子,与我那仿佛开出莲花般的眼瞳对视着——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一天,我画出了我一生中最成功、最生动,却又最朴素的画,我引用了一句诗作为它的画名:“风吹草低见牛羊”1200字以上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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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暮雅很喜欢现在所住的地方,她平生还是第一次住在如此热闹的市区。她一边极度悠闲自在地安置行李箱,一边凝望着华丽丽的落地窗帘在微风中抖动。马上就要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这种感觉真是太棒了。还有,即将开学,她很快就会结识很多城市朋友,在高级中学里她可以不用回家过夜,可以出入城市的酒吧、舞厅,这些都是乡村所没有的。她真是太激动了,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生活。开学第一天,一切都如她所想般进展。她结识了许多朋友,甚至有个男生要求和她约会,暮雅情不自禁地想:“我一定不能让别人发现我是农村孩子,我要受人欢迎,会的,一定会的!”没错,要约她的正事本校的富二代,暮雅觉得要想出名,成为他女朋友,无疑是最好的决定,可问题是,父母思想观念过于保守,一定会强加阻碍,因为他们说过,自己太小,学习是唯一的出路。暮雅很是纠结,他不想辜负父母的期望,倘若“一心只读圣贤书”,也许她会学有所成,但自己的青春,美好的城市生活就白白浪费了,“恩,我可以不告诉他们,他们根本不能理解,这次有多么的不同,为了我的新生活,豁出去了!”暮雅暗自决定。周五早上,暮雅被阵阵饭菜香味给熏醒了,她迫不及待地爬起来,简单洗漱了下,就冲进了餐厅,母亲为了她准备了丰盛的早餐,暮雅很感动,她甚至有一瞬决定放弃自己的选择,但她还是没有这么做,妈,明天我们美术兴趣小组要去公园写生,我就不回家了。”母亲笑笑,去吧,注意安全,父亲从皮夹里抽出一百元,说给她坐车时用,暮雅接过钱,突然觉得这张纸币比平常重了很多,她心虚地走出了家门。周六的约会很轰动,听好姐妹们说,这是他第一次主动邀请一个女孩,暮雅越发觉得自己的优越感更强烈了,她兴奋地为这次约会做了十足的准备,她为自己买了时髦的衣服,穿上了从没有穿过的高跟鞋,甚至化了妆,当她焕然一新地站在“男友”面前,他马上搂住了她的腰,搂得很紧很紧,几乎让暮雅喘不过气来。接下来,暮雅会见了自己男友的一些朋友,果不其然,他们一个个都很阔气,香车宝马,穿金载银,吃香的喝辣的,听爵士乐,跳交谊舞……暮雅更加感觉到自己以前是多么“土老冒”,约会给她的感觉很美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暮雅静静地等待。男朋友醉了,暮雅扶着他到休息室时,明显感觉到他走起路来有些摇晃,暮雅打算去楼下给她买瓶醒酒药吃,刚转身,子然突然拉住她,劲道很大,暮雅一个趔趄跌坐在他前面,他忽然吻住了她,暮雅极度反感,使劲地推开了他,大叫:“你醉了!”子然很生气,硬说自己没醉,接着屋里到处弥漫着烟味,子然抽起了烟,暮雅不敢相信,子然居然在吸那种玩意儿,子然又猛吸了一支后,蓦地摁倒了暮雅,试图和她亲热,此时暮雅才惊惶失措起来,她疯狂地躲避子然的触碰,并用劲全身力气挣扎着,泪水肆意流淌,她苦苦哀求子然,请他不要这么做,自已还是学生不能对不起父母……暮雅声嘶力竭的哀求,似乎有些打动了子然,他拽起暮雅,准备开车送她回去,子然发动引擎,将油门踩到底,不一会儿,汽车便疾驰如飞,由于子然此时正处于盛怒之下,暮雅知道自己的生命会有危险,她先是请求,然后只能祈求他开慢点儿,然而子然并没有答应她反而开得更快了,“菩萨保佑,让我安全到家吧,爸爸、妈妈对不起,我撒了谎,我不该欺骗你们的……”突然,她看见一道明亮刺眼的光,“天哪,救命啊,我们要撞车了!”她不知道自己受到了多大的撞击,只是感觉到突然间一切变得漆黑。她隐约感觉到有人把她从变了形的轿车残骸里挪了出来,还听到喊声:“快叫救护车!这两个孩子有生命危险!”她听到了喊声,尽管只是几句话,但是他知道事故中有两辆车。他想知道,子然是否活着,另辆车里的人是否还活着,在医院里,她醒了过来,但面对的事实却异常残酷,“你们醉酒驾车以致车祸,情况很糟糕。”当医生告诉她,子然死了,这声音一直在她脑海里萦绕,医生说:“我们已经尽力了,你看起来也很危险。”“另一辆车里的人呢?”暮雅哭了起来“很遗憾,他们也死了!”暮雅几乎崩溃了:“老天,请原谅我所做的一切吧!我不该贪慕虚荣,我不该去约会的。我对不起那些人的家属,是我害了他们,是我害了他们。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对不起,我撒了谎,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他们也不会死……护士、护士,你们能把这些话转告给我的父母吗?”护士小姐只是站在那里,没有应声,但她握着暮雅的手,安抚她情绪不要这么激动。没过多久,暮雅也死了。有个围观者问护士:“为什么不能答应那个女孩最后的请求呢?”护士小姐看着观众们,悲伤地说:“你们不知道,另一辆车上的人就是她的……”江苏徐州睢宁县睢宁高级中学高三:林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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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卢明摇了摇头,说道:“应该是很要紧的事。何叔平时总是那么冷静,他这次这么着急,一定是很重要的大事。”两人急急的赶路,卢明对这里的大街小道很熟悉,不一会,就挑一条近路,很快的到了何府。何盈照样从墙上翻了过去。她刚出现在自己房里,把衣服换好。就听到外面传来父亲有点愠怒,有点疲惫的声音:“小环,小姐到底到哪里去了?你还要瞒着吗?”小环显然被吓得不轻,她带着哭音的声音响起:“小姐,小姐真的只是在里面睡着了。她马上就醒过来了。”“那还不快去把她叫醒?”一声暴喝声响起。小环吓了一跳,马上应道:“是,是!”这时,何父的声音又响起:“应了,怎么还这样磨蹭?”正在这时,何盈的声音甜甜的响起:“父亲,何事急着找女儿?”一听到她的声音,小环大大的吐了一口气,差点坐到在地上。这时,一身女装的何盈走了出来。何父本来青白交加的脸,一听到女儿的声音,不知为何,居然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那声音中,竟是不胜苍凉。他抬头看着亭亭玉立,变成了大姑娘的女儿。一时眼睛都有些模糊了。过了好一会,他才低声说道:“离儿,过来父亲这里坐。”何盈应了一声,走到他面前坐下。何父打量着何盈,温柔的说道:“离儿,你也是大人了。”他脸上还残余着暴怒的痕迹,现在却又这么温柔,直让何盈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看着女儿,何父温和的说道:“盈儿,自从一年前你母亲过逝之后,为父我,忽略你了。”何盈连连摇头,说道:“父亲,你不用这么说。女儿知道父亲疼女儿的。”听到这话,何父眼睛一下子红了。过了半天,他才吞吞吐吐的说道:“盈儿,为父以前是谅城太守,你是知道的?”何盈点头,有点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来。何父眼睛看向外面,过了半天挥了挥手:“你们都下去吧!”他话中的你们,也包括了刚刚赶来的卢明。卢明不放心的看了一眼何盈,咬了咬牙,才也一并退下。等他们都走了,何父又说道:“当年,我在凉城,为一任父母官。凉城是我周国的边城要地。为父,哎!”说到这里,他沉默起来,似乎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过了一会,他才断然的说道:“离儿,你可知,你还没有出生,为父就为你定下了一门婚约?”“啊—”对着女儿惊异的表情,何父过了半天才说道:“本来,你这些年来,与卢明形影不离。不出意外的话,你应该是许配于他。可是,今天,你的未婚夫来了,他要求尽快把你带回京城去。”何盈小嘴大张,不敢置信的说道:“爹爹,离儿还没满十四岁!”何父有点苦涩的说道:“他只是接你过去居住,你们的婚礼,要等你成年了再举行。”何盈奇怪的看着父亲:哪里有这样的说法?自己与未婚夫没有成亲,却住在一起。这是哪里来的道理。何父也是一副不知如何向她解释的样子。过了一会才说道:“他,坚持如此。离儿,你收拾一下,过两天,就随他去吧!”说罢,他竟是看也不看何盈一眼,转头就准备离开。看到他的背影,何盈还是开了口:“父亲,你可是有把柄落在他的手里?”何父正在行进的身体一僵。过了一会才叹了一口气,说道:“总之,是你父亲欠了他们家的。离儿,你就当是替父亲还债吧。”说到这里,他竟是片刻也不愿意停留的样子,急步向外面走去。何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父亲的背影,喃喃的说道:“怎么这么快?我还以为,还有一两年的zìyóu时间呢。”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就是zìyóu没了。至于两家的恩怨也好,以后的丈夫对自己是何居心也好,似乎并不在她的考量当中。这时,一个人看了看,见何盈站在那里发呆。便急急的跑来,冲到何盈面前问道:“盈妹,发生了什么事?”这个,自是卢明。何盈看着一脸着急的卢明,张了张嘴,还是准备告诉他事实:“父亲说,我的指腹为婚的未婚夫来了,要把我带到京城里去!”“什么?不可能!”卢明身子晃了晃,俊脸一下子变得惨白。他喃喃的说道:“不可能,我去问一下何叔叔!”说罢,他转身就向主院跑去。因为跑得太急,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何盈没有在意他的失态。今天这个消息,对她来说,太过于突然。她一下子还没有办法接受。她行尸走肉的走到一边的亭子上,抱膝看着池水发起呆来。不一会,小环就轻手轻脚来到她身边,叫道:“小姐,小姐?”何盈无神的看着她。小环拍了拍胸口,说道:“小姐,你别这样,可吓了我一跳。”何盈轻轻的说道:“小环,你退下去吧。我想静一静。”小环见小姐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停了一下,还是转身走了。夜sè,一会儿就降临了。何盈一直坐在原地动也没动。她似乎直到今天才意识到:她要嫁人了,还要与一个陌生的男人生活在一起。要容忍他碰自己,还要容忍他纳妾。这些遥远的事,一下子都到了眼前,让何盈一时之间,精神恍惚,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一个人走到了她的身后,慢慢的,在她身边蹲下,紧紧的把他搂到了怀中。何盈没有抬头,只是奇怪的叫了一声:“卢大哥?”卢明没有回答,何盈隐约听到了他的哽咽声。不由抬头看向他,轻轻的叫道:“卢大哥?你?”高三:2296630783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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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_2000字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项链吗?当然了。嘻……我爱你。那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手链吗?嗯。我也爱你。他第一次送我礼物,应该是他自己用手折的帆船吧。以后我们买真的船,一起遨游世界。我低下头,头抵着书桌,怕别人看到我流泪。我们的手在书桌下紧握,那一年我们十七岁,在念高二。我那晚送给他第一个礼物,在学校后面的树林。你闭上眼,我送你好东西。他乖乖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在一颤一颤。我的唇离开他的脸,问他。好吗?他睁开眼没有回答,只是抱紧了我。不用回答,他的嘴唇已经在告诉我了。大学里,我足足一个星期的不眠。只是为了在圣诞节送他一条自己织的围巾。你的脖子又长又直,戴上围巾一定好看。结果他一直戴着它到春天,早早脖子上竟然生出痱子。他拉着我的手,给我戴上桃核手链。我却看见他手上满是伤痕,那是做手链时被弄伤的。你的手戴上手链真漂亮,以后我送你水晶,与你皮肤一般晶莹。后来听说他被学校批评,因为他爬遍学校的桃树只为摘几个桃子。从此,我让定他是我的一生一世。他说我是他一世一生。爱,一直爱着。虽然贫穷,一直贫穷着。可是快乐,一直快乐着。大学毕业,我们彼此都有了工作。却依然贫穷,但总不忘送对方礼物。那是我们的爱。第一个月工资,除了生活开销,我拿出所有钱,给他买了一条项链。脸红地把它戴在他脖子上,是因为兴奋。你的脖子还是那么直,那么长。戴上这项链真漂亮。脸红地坐在家里面对爸妈,是因为不好意思。爸妈,这个月不给你们钱了,下个月再给。他把那黑水晶手链戴到我手上时,我快乐地几乎晕倒。只是它太大、可是又没有想像中那么重。我开始怀疑它的成色。这个……是真的吗?他笑笑,脸瞬间红了。这个月钱不够用了,这个是我在地摊上买的玻璃的。心中有些不平,仿佛他的爱一下子打了折扣。不过还是抱紧了他,抱得紧紧的。那时,我们工作之余,就给对方电话,第一句总是。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项链吗?当然了。嘻……我爱你。那你现在戴着我送你的手链吗?嗯。我也爱你。第一次把自己给他,水到渠成。我躺在他怀里,手指绕着他胸前的项链。这个项链就是我,它是你的,我也是你的了。我突然坐起来,直直地看着他。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戴着这项链,不许丢掉,丢掉了我们的爱情就完了。他微笑着点头,伸手摸我手腕。那我送你的手链呢?你弄丢了我也不要你哟。我啊地一声大叫,冲进洗手间。没习惯洗澡时带着东西,就连耳环都要摘掉。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一直过下去了吧。可是偏偏不能。就是不能。他有钱了,他变胖了,他的脖子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又长又直了。那项链戴在他脖子上,就像项圈。我老了,变丑了,手腕的皮肤也不像以前那样又光又滑了。感觉那个假黑水晶手链也变得越来越重,我想摘掉。却怕那爱情也跟着被摘掉。他不再看我,他想摘掉那项链。我不依不饶,大哭大闹。你敢摘掉那项链!虽然我知道他现在一件衬衣就是那项链的五倍价钱。突然发现有钱了以后,我们都忘了买给对方礼物。洗完澡,看见他在床上。心里叹口气,还是躺在了他身边。他把玩着手里的黑晶手链,看也不看我。我冷笑不已。怎么还记得你送我的玻璃手链?他讪讪递给我,关灯睡觉,不说一句话。我戴上手链,第一次发现它扎得手疼的睡不着觉。黑暗里睁开眼,爱情原来如此。不过如此。第二天清晨,在他车上,两个人依然无语。我举起左手,水链在腕上晃来晃去。原来爱情就像这水链,便宜货始终还是便宜货。他紧闭双唇,眼睛看也不看我。我索性转过身看着他。为什么你现在这样对我,你以为说的话跑哪去了。我伸手扯他衬衣,他冲我吼。你想干吗?开车呢!项链呢?我送你的项链呢?他愣了一下,伸手去摸自己的脖子。咦……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他的冷漠让我伤心。你的身子不住颤抖。我说过,那项链就是我,丢了它便是丢了我。他越来越不耐烦,神色急躁。你不要乱闹。我不依不饶,多少时间积聚的怨气瞬间爆发。两只手在他身上打来打去,心想哪怕你说一声对不起也好。他忍无可忍,转身抓住了我的手。却没有看到对面飞驰过来的卡车……等我醒过来,只看见自己满身是血,他已经倒在身边没了声息。我们的车被撞得滚下山坡,倒扣在山脚。电话?找不到了。车门?开不开车窗?已经坏了,降不下去了。怎么办?手来回地摸索,却找不到一样硬物。除了下手腕上的黑色水晶手链。我摘下手链,用丝巾缠在手上,抓着手链用力向车窗打去……再次清醒过来,已经躺在医院里。医生与警察都站在我的床边。我除了一些擦伤和手上的伤以外,并无大碍。警察告诉我他被方向盘嵌入了胸腔,刚到医院就已经停止了呼吸。我无力说话,感觉自己好像被抽空了一般难受。那个年轻的女警把手里的黑水晶手链递给我,一脸地羡慕。这黑晶手链真美!!我轻笑了一声。假的。假的!怎么可能,你用它把打碎了车窗才能逃出来。有好事的同事特地去珠宝行问了,这个可是货真价实的黑水晶。我接过手链,无语……回到家里,事过人非。一张双人床,再没有人陪我度过。我扑倒在他曾经躺过的地方,大哭。打开他的床头柜,想找到他的痕迹。却看见另一条黑水晶手链,左数第五颗水晶已经残缺一角。那是我有一次不小时碰掉的。他换了我的手链,我竟然不知道。我却还以为他不爱我。可笑!可悲到可笑。我打开自己的床头柜,那里也放着我曾经送他的礼物。那条项链!那晚是我偷偷摘掉了他的项链,其实只是想看看他的反应……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