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乌鸦我快乐
你若问我的真实姓名叫什么,朋友,对不起,现在是在考场,恕不奉告。我只告诉你,我的外号叫“小乌鸦”。为什么得了这么一个雅号,鄙人自知原因有三:一是形似,二是音似,三是性格酷似。你瞧,我身材颀长,又常穿一身黑,再架上一副大眼镜,说咱形似乌鸦,不屈;我酷爱唱歌,嗓音又粗,像个大男生,说咱音似乌鸦,正妙;性格嘛,我只告诉你,我这张乌鸦嘴,比别人常多一个“口”字,动不动就亮着长长的大指甲,指着人家的鼻子揭人之短,说咱是乌鸦性格,那是抬举咱。
当然,别人送我这个外号,起初我也撅嘴,可是时间长了,也就“既来之,则安之”了。不仅如此,有的时候我还真有点引以为荣了。爸爸妈妈、同学朋友苦劝我改改这个乌鸦脾气,我嘴上说,行,我改,可一转脸,我还是这么一副德行。
然而,有一段时间,我还真走了一段大弯路。那是上高一的时候,班上新来了个插班女生,身材相貌跟我长得颇有几分相似,有人开玩笑说我俩是孪生姐妹,但性格爱好呢,可就差远了。我爱热闹,她爱独处;我爱高歌,她爱轻舞。你别说,她的芭蕾舞跳得棒极了,一曲“天鹅湖”下来,我班的男生们都看得直了眼,就连我们这些女同胞也都好羡慕?熏好嫉妒。
不多日子,芭蕾女走了,她是被选送进了舞蹈剧团,去捧鲜花馋“粉丝”去了。这样一来我的心里也痒痒地动了:我和她身材相貌差不多,她能跳芭蕾,我为什么不能!于是,我就像寓言里的小乌鸦那样,学起芭蕾女的绝活来了。结果,几个月下来,我连踮起脚尖转两圈的基本功也没有练成。有位芭蕾舞指导老师,见了我的身段,问过我的年龄,抿着嘴笑笑说:“小同学,大概十年前你学芭蕾是可以的。”一句话,我便什么都明白了,于是我抹着眼泪跑出了她的房间。从此,芭蕾与我道了Byebye。
是呀,“寸有所长,尺有所短”,人各有异,为什么大家都要往一个方格子里挤呢?我不再干这傻事了。雄鹰有雄鹰的壮美,我乌鸦有乌鸦的灵性,我不再学“雄鹰盘旋、俯冲”,也不再学天鹅翩翩起舞,我又做回了我自己。不过这次我做乌鸦,就比先前聪明多了。我的身材细细长长的,现在又练得肌肉发达,我便进了学校女篮,一个阶段的摸爬滚打,我竟成了校女篮的主力队员。我爱唱歌,嗓子又那么粗粗浑浑的,我就唱《吐鲁番的葡萄熟了》的女中音,市歌咏大赛的评委们竟夸我是第二个关牧村。至于我这张多口的乌鸦嘴,也竟“多”出了一个奇迹。
一次放学回家,我见不远处吵吵嚷嚷挤了一大群人,我挤进去一看,是几个大男生在打架。我班平时文文静静的“学习小状元”竟也亮出了刀子要往人家身上扎。我见势不妙,一把把小状元拽了过来,亮着长长的大指甲指着他的鼻子数落:“你这个浑蛋小子,你要撞电网呀!”嘿,你猜怎么着,小状元当的一声把刀子扔了。事后,小状元对我好生感激,夸我这张乌鸦嘴关键时刻还真神。他还很不得体地往我课桌抽屉里塞了张“衷心感谢”的字条,让我的心里好惬意,好甜蜜。
朋友,我还得告诉你件有趣的事:今年“五・一”节前后我从网上学会了《QQ之歌》。一次几个女生走在大街上,我领着头引吭高歌,唱到高兴处,连蹦带跳,完全忘记了周围的环境。突然,一阵急促的喇叭声响起,回头一看,妈呀,后面的汽车排成了大长龙,好玄乎!
说到此,你不怪我这个小乌鸦太顽皮、太任性了吗。告诉你,朋友,我就是这么认定了,我既然学不来雄鹰、天鹅,我就做我的小乌鸦。嘿嘿,我做乌鸦我快乐!
我做了一回售货员
——记红领巾爱心义卖活动
江苏省常熟市谢桥小学六(3)班 刘一成
指导老师:黄惠娟
今天我们学校举行了一次红领巾爱心义卖活动,同学们的热情高涨。我也有幸派去帮助一年级小朋友做买卖。
大约1点半时,我和解梦辉,便来到一年级的摊位前,帮他们摆摊子,我们的摊子刚刚摆到一半,就见许多低年级的学生们蜂拥而上。把我们的摊子围了个水泄不通。我马上推销起来,而解梦辉看见这么多人,却临阵脱逃了,逃回教室了。我又把他追回来,还带了强东,他们却买了个游戏机,躲在一旁打游戏了,根本不管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到最后,两个人竟趁我不注意,又逃走了,我说了声:“真没责任心。”叹了口气,便也只好“孤军奋战”了。
随着音乐的响起,爱心义卖活动拉来了序幕,我们这儿一(3)班的生意倒是不错,前来淘宝的人不计其数。有的人还被后面的人挤得趴在地上挑选自己的玩具;有的人选定了自己喜欢的玩具,慷慨地付了钱,乐呵呵地抱着玩具向别人炫耀去了;而有的人却在为买不买那个小玩意儿而犹豫不决呢,听见我说可以便宜一两元钱,才下定决心买下它……随着人流量的增多,我们摊子的销售数也进入了黄金时期,许多同学兴奋而来,开心而归,而有些同学却因为没有下定决心买玩具,以至被别人买去而懊恼呢!我也忙得不亦乐乎,收钱,找钱,收钱,找钱,不可开交了好久。
待人稍微少一点,才敢站起来活动手脚。“哇”我刚一站起来,便大叫:“这儿人可真多呀!虽说不是人山人海,却也人头攒动,每个摊子前都围满了人,站在高处俯视那摊子就好像花蕊,围着摊子的人们就好像一片片花瓣,美丽极了。可我也只敢看几眼,生怕疏忽了工作。在我工作时有个不法之徒,买东西少给一元,被我捉个现行,他面红耳赤只好又给了我一元。随着摊位上的东西越来越少,老师也忙得过来了,我便请个假,自个儿淘宝去了。
走出了摊位,我也开始了,走在广场上,不时看见兜售员在向别人推销一些不太畅销的商品。我一边逛着摊子,看见了顾客正在与销售员奋勇杀价:
“2元,就2元,求你了!”
“好吧,成交,2元卖给你了。”
我又观察了推销员们的表情,只见他们有的喜笑颜开,有的愁眉苦脸,有的面无表情,可笑极了。我什么好东西没看到,便闲逛着。义卖活动在不知不觉中接近了尾声,我们都回到了教室。
啊,我不会忘记这次红领巾义卖活动的,这次活动中,我忙得够呛,但我收获了一份做买卖的真实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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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离了菩提树,睡得正香的作者被一阵声嘶力竭的鸦叫惊醒,原来是头鸦在门口拼命的叫,直叫得作者心惊胆战再也不敢在屋子里,他刚走到借住的村长家,一个大火球落在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砸在作者住的小屋上。其实,乌鸦是所有鸟类中最聪明的鸟,就因为它们叫声难听,外表难看多少年来一直让人讨厌。作者用朴素的语言,写出了乌鸦的智慧和团结精神,也写出了对乌鸦的喜爱和感激之情,有时间大家也来看看吧。【篇十五: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和乌鸦做邻居》前半章给人的感觉是,作者以貌取“鸦”,认为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后半章里,当作者被乌鸦“无意”救了之后,对乌鸦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和乌鸦“交”朋友了。当作者拿着剪刀扔向高帽子时,我认为高帽子是罪有应得,但作者被群鸦“狂轰滥炸”时,我想:作者真是不识时务,既然发现了高帽子与其他乌鸦不一样,难道没有想过它可能是头领吗?当然,作者有可能是因为生气而来不及细想这么多。不过,后来作者十分清楚,如果不归还并且再把幼鸟吃了,那么自己就没有“干净”日了。当作者被外表美丽心肠狠毒的红嘴蓝鹊攻击时,若不是乌鸦来报仇,作者就不会写这篇文章了。虽然说乌鸦可能不是有意去救作者,但毕竟对作者有“恩”,也就是从这里开始作者和乌鸦交上了朋友。但想想现在的情况,动物信不过人,人则杀害动物。虽然现在已经禁止杀害野生动物,但是偷猎者层出不穷,就算没有偷猎者,家禽呢?如果说这些你都不吃,光吃素的,那么也可以因为在现代的食物中几乎都只有糖、盐、脂肪,我认为动物和人的地位完全可以交换过来。因为动物虽然吃肉,但只是为了生存,而人不但吃肉,还为了钱财不惜杀更多的生灵,往肉里加更多的化学物质……金钱和道德,到底哪个重要?最后,当高帽子冒着生命危险来警告作者危险将要来临时,我不禁感叹:人,到底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是进化好还是退化好?如果为了道德,我们应该进化吗?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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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我快乐生活是什么?生活不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不,生活是快乐。清晨,摘一片绿叶,绿化充实的一天,我快乐;中午,集一束阳光,灿烂多彩的一天,我快乐;傍晚,携一缕晚霞,点缀丰富的一天,我快乐。生活很奇妙,而快乐溢满了生活,渲染了生活的价值。乐于助人是快乐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帮助他人,显现出了人生的价值。欣赏自然是快乐的,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令人向往,与自然嬉戏提高个人的生活品味。心胸豁达是快乐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虽然即将分别,但高远的意趣,也就使得自己依然快乐。用有雄心壮志是快乐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人虽已老,却仍然能有如此雄心,是对更高生活理念的追求。快乐源于生活,生活始于快乐。生活的价值在于懂得享受快乐和快乐的时间。一位年轻的学者来到一个村庄,看到一片墓地,碑上的年龄都不是很大。他不由得有些悲伤,但实质上这些时间并非生命的长短,而是这个人一生中快乐的时间。这个村庄是充满快乐的,因为他们懂得快乐的价值。快乐的人生是令人追求的。欧阳修“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是对山水之乐的追求;龚自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是对人生价值的追求;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是对美好的追求。生活是有限的,而快乐是无限的。我生活,我快乐!5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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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运动,我快乐我,是一个热爱运动的女孩。很喜欢在晴朗的早晨和黄昏跑步;在阳光明媚的午后打篮球;在某个很早醒来的周末的早晨约几个好友去爬山;在雨后的快乐体育场里荡秋千,跳山羊,呼吸新鲜空气,寻找某种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而又惬意。我热爱跑步。知道夸父追日的故事,是小学四年级的事情了,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喜欢上跑步。一直到现在,我对它,依然情有独钟。喜欢它是某种感觉的事。每次跑步,我都在寻找那种感觉--挑战自我。当我的双腿已酸得不行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坚持下去,你就是victor!于是,咬紧了牙关,我挺过去了。那一刻,胜利的喜悦取代了所有的疲惫,唯有快乐溢满于心。就在那一刻,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早晨,我迎着晨曦来到操场,慢慢地跑步。沐浴着阳光,我边跑边思考人生。有时突然灵光闪动,如白鸽拍动的翅膀,就在那一刻,我寻找到智慧的闪光。黄昏,踏着夕阳的余晖,和朋友们一起走向田野,踏在田埂上,轻轻地朗诵着冰心的《霞》:“快乐是一抹微云,痛苦是压城的乌云,这不同的云彩,在你生命的天边重叠着。在这『夕阳无限好』的时刻,就给你造就一个美丽的黄昏。”轻轻地许下心愿:愿我们的生命有够多的云翳,来造就一个美丽的黄昏。我们不必惆怅,无须悲观,只要快乐,那就连落霞也一样美丽。我们追逐着,跳跃着,歌唱着,就在那一刻,我总能感觉到一股青春的活力在释放。我是个喜欢打篮球的假小子。夏天,是个特别适合打篮球的季节,我觉得。在阳光猛烈的午后,高温,篮球场依然是我必去的地方。换上球服,带上篮球,直奔篮球场。身后响起羽泉的《奔跑》:“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自己也说不清,为何如此爱恋篮球的。只知道,打篮球是一种很好的宣泄。心情沉闷的时,篮球帮我解闷;情绪低落时,篮球为我排忧。篮球是橘黄色的精灵,在手与地面之间舞动着美丽的弧线,然后在空中划上一道优美的抛物线,这是世上无可比拟的线条。就在那一刻,快乐诞生了。喜欢爬山,是受朋友们的影响。每逢星期天,总有很多人去爬山,老老少少,男男女女,数不胜数。爬山,是为了去呼吸新鲜空气,感受风儿的吹拂,聆听鸟儿的歌唱,欣赏木叶的变化。站在山顶上,风声呼呼地从耳边吹过,展开双臂,有种想飞的冲动。闭上眼镜,放飞心情。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登山则情满于山”是怎样一种感慨。雨后的天空总是很明净。明净的天空很容易让人想到纯真,那种返璞归真的感觉。不知不觉会哼起《童年》,想起“操场边的秋千上,还有蝴蝶停在上面”。小时候,很怕荡秋千,也很怕跳山羊,长大了,不怕了,却很少玩这些,因为没时间。偶尔的雨后,会去操场边寻找那种丢失已久的感觉。轻轻地坐在秋千上,脚尖一踮,秋千载着我荡在童年的回忆里。微风撩起我的思绪,就在那一刻,我沉浸在童年的欢笑声中,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忘记了平日里所有的痛苦和不快。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一天天在健康快乐地成长。别问我为何如此爱运动,那只是一种感觉。感觉对了,就对了。因为我存在,所以我运动;因为我运动,所以我健康;因为我健康,所以我快乐!这就是快乐的感觉!10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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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好事我快乐有人说,做好事是一种美德,有人说,做好事是一种享受;还有人说,做好事是一种道德的训练……而在我的眼中,做好事是一种快乐,美的快乐!好事的范围很大,小到捡一次垃圾,大到为班级、为学校争光添彩!然而作为一名普通的小学生,有人认为我们能做得十分局限,现实生活并不是这样。虽然我们不能为班争光,但我们可以拉一次窗帘、开关一次窗户,帮助他人搞一次卫生,整理一次书架……这些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也是一件好事!在做好事的同时,你不仅帮助他人,给他(她)带来了快乐,也给自己了一份快乐。俗话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应该就是其中的道理吧!因此,我每做一件好事,便获得一份收获。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总有一天,当我遇到困难时,也会有一个人来帮助我。这就是帮助的力量,他将传给每一个人正义、快乐和幸福,成为一种永恒的力量!我庆幸我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这里的每一人都被帮助的力量所熏陶,都有着一颗乐于帮助人的心,都会在他人危难之时伸出援助之手,带给他人温暖与依靠!作为社会的一员,让我大声呼喊:“我做好事我快乐!”一起把乐于助人的良好品格传给更多的同学、家长、老师们吧,提高每一个人的价值!400字 三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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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重新整理版》一则爱情童话故事(连续)注:此贴纯属虚构。——《第十六篇》——‘哇塞’??虐倬攀?盘炷敲绰?さ陌仙妫?br>猎人终于又见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家,茅草屋---就快要变成茅草堆了!而乌鸦,不,现在是那位贵妇,在终于放下她那颗怨毒的心眼之前,还是不忘了她的口头禅!‘哇塞’‘亲爱的’‘我们将会好好的过日子’‘拿出你以前那些巧手的劲来吧’‘我们一起来收拾我们的小屋’‘我们的爱巢’‘我们将会生下一大群的儿女’‘我打猎’‘你织布’猎人恳切地对贵妇说,他已经开始了对未来的憧憬!‘哇塞’贵妇惊叫了起来,‘无法忍受’‘我无法忍受’‘你竟然会对一位美丽尊贵的公主’‘提出那么多非分的要求’贵妇尖叫着,‘哇塞’‘哇塞’她甚至气得浑身发抖!‘哇塞’‘你要记住’‘我现在是一位高贵的公主’‘好吧’猎人的心里,既伤心又感到失望,可是他记起,他曾经多么多么地爱过那位农妇!眼前的这位女人虽然变得有点懒,可还是抹不去他心中对她的爱,既然她不愿意,可,他还是,‘你一定是累了’‘亲爱的’‘还是我来吧’‘我一定会把我们的小屋整理好’‘你一定会感到幸福的’——《第十七篇》——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的劳动,猎人终于,把小屋重新整理了出来,还在屋前,整理出一片空地,和,砍掉那些杂乱的草丛,开出一条小道。贵妇一动不动地,看着猎人在忙着这些事,心里,无动于衷。甚至在猎人劳动的间隙,还要猎人为她去打猎物。‘哇塞’她贪婪地,张嘴就想吃!被猎人抢了过去,猎人很宽容地笑笑,‘亲爱的’‘这是生的’‘怎么能吃呢’‘哇塞’‘哇塞’贵妇发出合合合的干咳!掩饰她心中不安的慌乱。——《第十八篇》——可是,过不了多久,贵妇已经发现,越来越掩饰不了自己的马脚了。她不会做饭,不会织布,不会打理小屋子,更糟糕的是,她根本不会做那什么好吃的‘小麦饼’,更别提能让她缝制什么衣服了。猎人不明白,他心目中的那个女人怎么会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一个样?他还是很爱她的。只是眼前这个穿着满身珠宝的女人,光鲜的背后,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干净。她每天总是保持着同一个不变的发饰,从来没看见过她梳头,脸上总是油光粉腻的,可也没看见过她化妆。这些都保存成猎人心底的一个秘密。他发觉,自己并不是那么的爱她!‘这到底是怎么了?’每次趁出去打猎的工夫,猎人就停歇不了的心中的迷团。——《第十九篇》——转眼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经历过春,经历过夏,又到了秋...猎人的心里,已经越来越反感跟他关在一间屋里的女人。他渐渐地想不起回家,而是以打猎为借口,整天整晚地在外头露营,尽管是这样,他还是无法驱赶走心中余音欲呕的,‘哇塞’...猎人在露营的一天,少有的,病倒了。他大口地喘着粗气,一头野猪,不知不觉地在靠近他...猎人反射般地跳了起来,搭起弓箭,用尽全身的力气,一射,野猪被射中了,却没有射中要害,它痛得倒地挣扎,‘嗷嗷’地叫着,一头‘嗷嗷’叫着的野猪!猎人心里一动,仿佛想起了什么?一种沉重的伤感弥漫了他的心!——《第二十篇》——猎人飞奔着,他突然间很兴奋,他朝茅草屋的方向奔去。野猪的份量重重地压在他的肩膀之上,可丝毫防碍不了他那轻松的步伐。‘亲爱的’他把野猪朝茅草屋门前的地上一放,迫不及待地放声呼喊:‘出来看,我带了什么回来了!’屋子里静悄悄的,头一回没有听见那一声难听的‘哇塞’!猎人感到很奇怪,他放轻了脚步,慢慢地走进屋子里,看到,屋子里好多天没有打扫,地上布满了扯撕的动物的毛皮,墙角结满了蜘蛛丝,一只打着鼾声的女人,正在一团杂乱的毛絮中睡得昏天暗地。天啊!‘看看我几天没有回来,这里变成了什么样子?’猎人痛苦地大声喊着!猎人大声地叫骂,把锅炉给踢翻了,锅子里,一只被活生生地啃掉半只脑袋的,血淋淋的兔子摔了出来!‘天啊’‘这是谁造的孽啊?’——《第二十一篇》——猎人哀号的叫声把贵妇从梦中吵醒,‘哇塞’贵妇怒气冲冲地冲向猎人,象鼓风一样,双手拼命地抖动她的裙裾,她企图象风一样,然而,她很快就明白她再也飞不起来了。‘哇塞’她只好操起一口古怪的嗓音,‘哇塞’她的眼珠一轮转,‘合合合’她谄媚地干笑着,‘亲爱的,打回我要吃的兔子了吗?’一种感伤划过了猎人的心际,他突然忘了愤怒,而变得很平静了,‘一头嗷嗷叫着的猪’‘我打回来一头嗷嗷叫着的野山猪!’猎人象是沉浸在某种遥远的回忆里...‘哇塞’‘哇塞’贵妇发怒了,她象疯子一般疯狂地满地打转,‘哇塞’‘哇塞’‘你个该死的!’‘居然没有兔子!’‘居然没有兔子!’极度的愤怒让她变了脸色,‘去他妈该死的猪!’她捏起了两个拳头,高举着直冲着猎人的脑门喊:‘哇塞’‘去他妈该死的猪!’‘我从来就不要吃那该死的猪肉的!’——《第二十二篇》——‘可是’‘亲爱的’猎人依然如水般的宁静,‘你不记得我们在大雪的森林中曾经共度的那段时光了吗?’‘我们一起多么快乐的分享!’愤怒中的贵妇口不择言,脱口而出:没有!从来没有!‘哇塞’‘哇塞’‘哇塞’‘哇塞?’猎人学着她的嗓音,反复地沉吟,突然,他很兴奋地喊了出来,‘我记起来了!’‘还有一只令人非常非常讨厌的乌鸦!’‘它就是叫‘哇塞’!’‘你就是那只令人讨厌的乌鸦!’猎人冲她喊了出来!‘哇塞...’一阵惊恐的怪叫,只见贵妇越缩越小,身上的毛长了出来...一只乌鸦,在令人惊恐的痛苦的百态中挣扎,突然间,烟消云散...乌鸦的咒语破灭了,一团黑烟淡淡地散去,地上露出一颗好看的金珠。猎人拣起了地上的金珠,他想起了农妇,自己心目中那位真正的公主!可是,从现在开始回算起来,时间快要过去了五年了,懊悔不及的猎人,泪痕满脸,伤感满怀地紧握着这颗宝珠,‘不管过去多久!’‘我一定要找回你!’‘我心目中的爱人!’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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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重新整理版》一则爱情童话故事(连续)注:此贴纯属虚构。————《第七篇》————每天,猎人到森林里拣来干枝,把院子里的柴堆,码得高高的。手巧的农妇,打磨着,秋收后的小麦,磨出细细的小麦粉,然后做成,热气腾腾的,香甜可口的小麦饼。偶尔,猎人在,严冬掩盖着的,森林里,还会碰到,路过的野兽。有一次,居然打回了一头---嗷嗷叫着的野山猪!猎人与农妇分享着,获得战利品后的快乐。日子,平淡却充满柔情,农妇那,包含温情的晶莹的眼神,令猎人的心中,荡满了密密的笑意,猎人的心里在想:这双充满温情的眼睛,一定是为了他的了。农妇在他的心中,浓缩成,冬日里,最温暖,最美丽的影子,而且,牢不可破。猎人快乐地过着,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他与农妇,生育了,一大群的儿女,围绕在他的四周,快乐地跳着,喊着...猎人的心里,充满了:与农妇一起的,未来生活的憧憬,渐渐地,猎人快要淡忘了金鹿的事了。————《第八篇》————晦暗的森林,终于迎来了串串的阳光,穿透了树梢,凝挂成的冰凌,带着‘滴答’的声音,冰雪,开始消融了,严冬,渐渐退去,春天,很快要崭露它的芳华了!猎人穿上了农妇为他亲手缝制的棉袄,大小正好合适。一股暖暖的爱意,流遍了全身,猎人忘情地抓紧农妇的双手,恳求地,向农妇求婚:‘亲爱的,嫁给我吧!’‘我们会生一大堆的孩子!’‘我打猎,你织衣!’‘我们一定会过的很快乐!’然而,农妇却,在这时候,病倒了!而且,越来越严重,病魔夺取了她的美丽,只剩下,恹恹一息。猎人痛苦地哭了,把农妇紧紧地搂在怀里。农妇用尽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告诉他:一个,有关自己的故事。“有一个‘彼邻国’的国度,一位美丽的公主,与魔歧国的王子,相爱了!然而,两国都是世仇。公主,与,王子,受到了魔歧国国王的毒咒,把王子,变成了一头金鹿;而公主,则变成了一位孤独的农妇!每年,农妇都必须得缝制一件,大小不同的棉袄。”农妇看着猎人的眼睛,告诉猎人:要想解除毒咒,只有等,某一天,森林里来到一位,能正好穿得下,农妇缝制的棉袄的猎人。她孤独地,一个人在森林里,已经等待了三年。猎人伤心地问:他该怎么办?‘到森林里,找到金鹿,只有找到金鹿,取下金鹿头上的金歧角,就能把,农妇救活。’————《第九篇》————农妇躺在猎人的怀中,安静地死去。悲伤的猎人,把农妇的身体,吻了一个遍。‘等着我回来,亲爱的!’他一遍又一遍地喃喃地对着农妇的尸体说。猎人从小溪里,打来大块大块坚实的冰块,把农妇的尸体,埋藏在冰块里。用干枝,牢牢地加固,和,加高了,院子里的篱笆。在他认为一切都安顿得妥当了,万无一缺,猎人,背上了他的那把弓箭,又踏上了寻找金鹿的历程。猎人在森林里寻找着,不管走到多远,他的心里,总是牵挂着农妇。隔了一段时间,他总要返回到森林中的小农院里,照顾他的‘妻子’,“我一定会找到金鹿,把你从梦中唤醒的!”猎人吻着农妇的额头,喃喃地告诉农妇,每次远行,他对她那割舍不断的思念。又有一次,当森林里飘下了冬的最后一场大雪,猎人在森林里,迷路了。他一个人,在风弥漫的雪堆中行走了三天三夜。极度的饥饿与寒冷,开始侵袭他的躯体。猎人跌跌苍苍地在风雪中逆走,前方突然出现了三只凶狠且彪悍的狼群。腹中空空的野狼,同样是经历了整个严冬的考验。猎人在它们的围攻之下...搏斗,狼群的嚎叫,箭光血影,昏天暗地的撕斗,人与兽的鲜血,喷洒在洁白的雪堆上,染红了整个森林...最后,狼群在一瘸伤,二死的情形之下,退却了...猎人遍体鳞伤,倒在地上,流尽了体内,最后的一滴血,猎人感觉到自己:快要死了!猎人痛苦地想到了农妇,自己不能实现,对她的诺言了!他闭上了眼睛,慢慢地,昏死了过去...——《第十篇》——猎人做了个甜蜜的梦,在梦中,被农妇温柔的吻醒,茫然地睁开眼睛,‘是在天堂么?’天空是那么的蔚蓝,云朵是那么的洁白,雪,象水晶一样透亮晶莹,一团奇妙的金光,笼罩着一片洁白,多么祥和动人的世界呀!猎人顺着金光的方向望过去,只见到一头头顶着黄金歧角的美丽的鹿,它的通体象白雪一样的洁白,几乎是与雪堆融合了在一起,只有头上的金歧角,金光灿烂地发出犹如霞光万披的道道金光!猎人几乎是看呆了!高贵的金鹿,迈开矜持的碎步向猎人走了过来。‘谢谢你救了我!’金鹿低下它那高贵的脑袋,用舌头添着猎人身上的伤口。原来金鹿会说话!它继续用它那好听的声音说:它是被饥饿的狼群,追逐到这里的...——《第十一篇》——‘为了报答你,我会应允你的一个请求!’金鹿对猎人说。‘我想要农妇,做我的妻子!’猎人一字一顿地说!金鹿低下了头,沉吟了半响,有些伤感的说:好吧!我答应你,只要你能,把我头上的金歧角,取下来,就可以...猎人举起双手,抓住了金鹿头上的那对美丽的金歧角,奇迹出现了,只见金歧角发出了璀璨的霞光,被猎人紧紧地握在手中,冉冉地离开了金鹿的头顶,一道白弧闪过,金歧角在猎人的手中,化成了一粒绿枣大的金珠。金鹿在一团白光中淡淡地消隐退去,出现在猎人眼中的,是一位高贵而英俊的王子。王子带着淡淡的笑容对猎人说:‘拿去吧!把它放到农妇的嘴里,她就会复活了。’‘不过要记住有一点,’王子颇有深意地说:‘这颗珠子只能用一次,如果再用的话,她就会永远的离开你。’话说完,王子就化做一道金光,消失在天际。——《第十二篇》——金光中,猎人发现身上的伤,慢慢地痊愈了。他欣喜若狂地,朝小农院的方向飞奔,一刻都不停...阳光照耀着树梢,仿佛在给猎人点亮方向,小院子的尖顶已经在树丛中隐隐若现,晶凌,闪烁着星星点点,眨着,猎人激动地扪扪胸口,那里,藏有一颗来之不易的金珠。‘我的妻子!’,‘我的妻子!’猎人快乐地呼喊着,飞奔着。小溪已经展现在猎人的眼前,猎人恨不得,把这几步的时间,加速成万分之一秒,就在他冲着小溪边,想要迈步跨越的时候!——《第十四篇》——猎人在迷茫中醒来,看到他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只有冰冷冷的森林。一位冷艳的贵妇,立在他的眼前,有点面善,却又不象,他张嘴正要问!‘哇塞’贵妇先开口冲猎人打了个招呼,‘我就是那位公主!’猎人心里打了个寒颤,可是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为什么我会在这?’‘刚才发生了什么事?’猎人着急的问!‘哇塞’‘你真的什么都记不得了?’贵妇不怀好意地问。‘我记得美丽的农妇,我记得美丽的农庄,我记得美丽的小溪,我记得美丽的金鹿,可是...这一切,都没有了!’猎人认认真真地回答。‘哇塞’‘哇塞’贵妇简直有点气急败坏了!‘我就是那位农妇!’‘我就是那位农妇!’‘你看!’贵妇得意地抖动着她那件镶满珍珠与宝石的皮袄,‘你不觉得我比她更美吗?’猎人认真地想了想,他记得曾经发生过的,可面前这个女人是农妇吗?他怎么也记不起农妇的模样来了!他只记得他曾经很爱很爱过那个女人。猎人茫然地抬起头:那么,现在?‘哇塞’贵妇拧了个响指,‘现在你已经是我的丈夫了!’‘我们回到你以前的地方去吧!’——《第十五篇》——贵妇的心里暗自好笑,‘哇塞’‘这样太容易了!’‘没想到我也能变得如此美艳!’看看猎人,一副让所有的女人都垂涎的强壮的体魄,挺拔俊朗的身材!‘太容易了!’‘哇塞’‘哇塞’可是这种得意没能持续多久,贵妇对这种漫长的旅途不断怨毒的抱怨,‘哇塞’‘哇塞’‘该死的’‘该死的’她一路不停地发出诅咒,以至连猎人都不能忍受她这样的罗嗦了。‘亲爱的!’‘你不觉得树林里的一切很美吗?’‘啊?是吗?’贵妇赶紧心慌地掩饰,‘你看我的脚,多嫩呀!都被这该死的岩石,磨出水泡来了!’咳!当然,‘我现在已经不再是农妇,而是一位高贵的公主!’贵妇突然变得有点气急,‘哇塞’‘哇塞’她反复地强调:以后不准猎人再提‘农妇’这两个字,‘哇塞’‘哇塞’不准再提‘农妇’这两个字!(待续)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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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重新整理版》一则爱情童话故事(连续)注:此贴纯属虚构。——《第二十三篇》——整个森林陷入一片荒凉,风把树叶象沙堆一样向后卷去,高大的灌木象垂垂老去的老人,直直的腰,艰难地,弯曲着,‘依呀’,‘依呀’地发出它颤抖的叹息~风把叹息交付与云,云让天空哭泣了。猎人抹了把溢满眼眶的泪水,雨点又接着打到他的脸上,到最后,雨水,与泪水,分不清了,交融在猎人的脸上。猎人背起他照旧以往的行囊,踏着厚厚的被雨水打湿的腐叶与交叠的技条,往森林的最深处,走去...时间的年轮,在猎人踏出每一步伐的阴影的背面,转动着,时间过去了多久?没有人知道!——《第二十四篇》——就象那最古老的故事一样,猎人在漫漫的大森林里,走呀,走呀...披星戴月,尝甘饮露,也许,途中还发生了许多的故事,但都无关紧要了。终于在这一天...猎人看见了那条小溪,看到了在岁月中坍塌了的颓废的农舍,经历过天长日久的冲刷,已经变得摇摇欲坠了。猎人看到了矗立在风中的这一切,依然熟悉,依然生出久盼过后的激动!只是,人是否依旧?他冲向他心中盼望以久的小屋,恨不能,恨,不能,——《第二十五篇》——拨开沉寂了层层的败叶与腐枝,猎人终于走进了那座坍败的农舍。他来到曾经是他熟悉的地方,在那里,他看到,他心目中的公主,静静地躺在那里,化成了一堆白骨。猎人从他埋藏得最深最深的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他珍藏已久的那颗金光闪闪的宝珠,扶起农妇的骸骨,把宝珠递到她的‘口边’,满怀伤感地说:“把它吞下去吧!我希望它还能挽救你!我的妻子!”随着,把宝珠放到了骸骨的‘嘴’上。金光闪闪的宝珠,变幻出奇异的色彩,慢慢地,农妇恢复了她脸上的红润,她笑了,两颗泪珠,顺着美丽的脸颊滑落了下来...农舍突然消失了,农妇在猎人的怀中苏醒了,‘谢谢你’‘我亲爱的猎人!’农妇在猎人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吻掉了猎人脸颊的泪水,吻掉了猎人的懊悔。这时候,金鹿--也就是王子,出现了,他牵起了农妇的手,对猎人说:‘很遗憾,你没能遵守最初的诺言!我必须得把她带走!’——《第二十六篇》——大森林里响起一片凄美的歌声,‘朋友,我们失去并不后悔,我们已经全部拥有...当年,你我曾经的好,...我会重现你的面前...’猎人竖起耳膜,使劲地捕捉着这一片依稀的歌声,陶醉着...多年以后的猎人,孜然一身,已然垂垂老去...沉寂的森林里的这一天,伐木工人的女儿,牵着她的一双儿女,突然出现在猎人的眼前,她告诉猎人,她的故事,她的丈夫,她的家庭,以及,那曾经的‘大胡子老伯’的故事!她甜甜地笑着,笑容填补了岁月的沟壑带来的沧桑,一切,仿佛都是那么的平静。猎人平静地听着,有时候,脸上会发出内心的微笑,在他的内心,有一整座的森林,在大雪来临的时候,在森林的深处,会跳跃出一些闪亮动人的星光来,它们,一直都是那么的明亮!(完)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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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很久以前,乌鸦是森林里唱歌唱得最好听的,它唱得比百灵鸟好听,比画眉鸟好听,每年森林举行的“森林歌手比赛”,它们总是第一名。乌鸦王国在一棵大榕树上,它们都非常自豪,它们以为在森林里,没人能唱得过它们。不久,森林举行“大合唱比赛”,森林之王要求森林里的每个王国都要参加。听到消息后,动物们都纷纷回去准备了。一只乌鸦听到消息后,心想: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于是,当别的动物王国们在努力练习时,乌鸦王国里面就是连续不断的呼噜声,每一只乌鸦的心里只有一句话: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一只百灵鸟听到了乌鸦王国里的呼噜声后,劝它们:“你们再不好好练习,别的王国就会超过你们的。”“不用担心”,乌鸦国王头也不抬一下,“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百灵鸟飞走了。一群麻雀飞来了,唧唧喳喳地讨论着。其中一只飞到了乌鸦国王的身边,问到:“你们怎么都不练习呀?”“不用担心,我们一定又是第一名!”比赛开始了,每个王国都唱出了自己的拿手曲子。到乌鸦王国了,它们很有信心地走上场,“哇,哇----哇----”乌鸦们唱起了歌。“什么呀?这么难听!”“真难听!”“快下台!”乌鸦们在一片叫喊声中,冲下了台。原来,乌鸦很久都没有练嗓子,上台的时候一开口,嗓子就已经破了,所以只能发出难听的哇声。乌鸦们很后悔,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它们再也唱不出动听的歌声,永远只能发出哇哇的叫声了。三年级:公主雅雅500字 三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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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运动我快乐“六二六二,独一无二……”我们大声喊到。那声音大的震惊四方,我心想:“刚刚我还真被这有力,雄伟的声音给吓到了,不敢相信这是我们的声音。”“哇,这场面可真气派,热闹啊!”原来今天是我学校一年一度体育节开幕式,全体师生都到操场上去。这时,校长走到了升旗台,拿起麦克风说:“这次体育节的主题是跃运动,悦精彩!”说完校长就从升旗台走下,之后三位主持人便闪亮登场了,他们手举麦克风整齐说道:“大家早上好,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体育节开幕式,首先请各年每班到跑道上准备!”每个班的队形和口号都是那么的千变万化,其中让我难以忘怀的还是自已班。接下,我就来讲讲自己班吧。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就轮到我们班,此时我的心中十分紧张,因为有些同学不在使我们的队形乱了阵脚。我想:“大家的心情恐怕跟我一样,虽说乱了阵脚,但总比没强,死马当活马医!”这时,“一臂距里,向右看见,向前看,起步,走!”一声大叫振动天空,宛如一只从野山下山的野虎在巨吼。我们全班同学听见命令,用力甩着手臂,大步大步向前走去,像数十位军人,要升旗了,不敢有一点马虎。等走到了中间,我们迅速转身,面对升旗台。便边大声喊道口号:“六二六二,独一无二;激情飞扬,勇创辉煌!”边有序的跑成队型,队型成后,我们面带微笑,轻轻的摇晃头喊了遍口号,在喊“勇创辉煌”时。我们男生左手拉直绳,右手往外放,女生则把她手上的扇子给打开。“哇,这队型真好看!”一些同学纷纷说到。我一听,心里有点小得意!心想:“那当然,也不看看是什么班,是我们六(2)班!”最后,我们迅速排好队,走向原位。我们班在六年级可是相当的有名,我们班最擅长的就是跑步了。在我们班里,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跑步了。让我喜欢跑步的原因是:“有一次周末,由于我太肥了,妈妈就带着我到公园里的跑道上跑十圈,一圈就是三百五十米,那十圈不就是三千五百米,我一听眉头一紧,用求助的眼神看着妈妈,妈妈生气的说道:“瞧瞧你自己现在这个模样,肥嘟嘟的,像一个肉球。”我一听可生气,怒目圆睁的看着妈妈说:“哼,就知道小看我,别说十圈我二十圈都跑的了。”你说完,我这才知道我上了妈妈的激将法。可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只好硬抗。一开始我飞快的跑,像一只猎豹再捕捉自己的食物。可等我跑到六七圈的时候,我双脚开始颤抖起来。汗从头发流进背里,虽说十分不情愿在跑了,那也没办法啊!谁怪我夸下海口能跑二十圈呢。如果临阵退缩,那我还算什么男子汉?我心里默默给自己加油,继续跑了起来,在仅剩最后一圈后,我使出吃奶的劲跑向终点。等我一跑道终点,我整个人都在都做了下来,气喘吁吁的。这时妈妈走过来,说:“儿子别怪我,你太胖了,我想让你减肥。”我摇了摇头说:“没事,妈妈也是为了我!”说完我缓缓的站了起来,让妈妈带我回家了。这次运动让我可开心了!这次的运动,也让我因祸得福,让我知道了运动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突然,一滴雨滴滴在我的头上,我抬头一看,天空乌云密布,雷光闪闪,看上去要下大雨。无奈之下,校长让我们回到自己教室。我想:“就算开幕式结束了,但我们也要学习开幕式勇往直前的体育精神,长大以后有一番作为!”12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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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我快乐它是一篇美文,行云流水的音律,跌宕平仄的韵脚,朗之吟之,如痴如醉!/>/> 它是一页独景,绵延如云的油菜花,漫天飞舞的蒲公英,欣之赏之,流连忘返!/>/> 它一身珠光宝气,晶莹剔透,瑞光四射,抚之玩之,如梦如幻!/>/> 它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博古通今,读之品之,沉醉其中!/>/> 它——就是书!/>/> 在书中,我感叹着林黛玉“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凄凉;体会着薛宝钗“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雪无痕”的惆怅;品味着晴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感伤。/>/> 在书中,我喟叹着周瑜“苍天既已生公瑾,尘世何须出孔明”的万般无奈,折服于诸葛亮“三分割据纡筹策,万古云霄一羽毛”的雄才伟略,敬仰着关云长“桃园一日兄和弟,俎豆千秋帝与王”的义薄云天。当然,我更喜欢的是孙悟空的刁钻伶俐,灰姑娘的美丽善良,白雪公主的温婉可人,马小跳的淘气顽皮,彼得潘的机智勇敢,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等等。一个个生动鲜活的形象,一段段美丽动人的故事伴随我度过快乐的童年,欢声笑语布满内心的每一个角落。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网络充斥了我们生活的每一方面,网络小说蜂拥而至,只要轻点鼠标,几秒钟,你喜欢的书就会出现在屏幕上,但我至今仍宁愿沉浸于那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带给我的快乐,冰凉的电脑屏幕哪能让人体会到“窗竹影摇书案上,野泉声如砚池中”的意境。更不会有“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的温馨。还有,读书的乐趣不仅仅在于手不释卷、让自己沉浸其中的那一刻,还在于流连于书店里排排书架之间,手抚崭新书籍,鼻嗅淡淡墨香,体会那心旷神怡的寻觅乐趣,和发现一本好书时的刹那惊喜。我庆幸我生于一个爱书家庭,父母都酷爱读书。书房,卧室,甚至餐厅,都是书的天下。周末,关掉电视、电脑和音响,一家人捧着各自喜欢的书,或坐在沙发上,或坐在书桌旁,或倚在摇椅中,细细品味书中的点滴。这时,读书的乐趣荡漾在每个人的心田,哗哗的翻书声是此刻最美妙的天籁。记得春节前一天,当我在书店选好一摞我钟爱的书,准备让爸爸付钱,略略一算价钱,竟然有二百多元,心里有些打鼓。本想放回去几本,但是挑来挑去,哪一本都舍不得。踌躇之间,老爸走过来,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心思。我不好意思地说道:“奚童悄向舆夫语,莫典春衣又买书。老爸,今年的压岁钱我不要了!”老爸风趣地说:“卖却屋边三亩地,添成窗下一床书。老爸的书下个月再买吧!”说完,老爸转身把已经选好的书放回了书架。回去的路上,我抱着心仪的书,些许感动,些许内疚,些许兴奋,五味杂陈中,我仿佛又明白了一些道理。/>/> 是啊,农民的财富是五谷丰登,老师的财富是桃李满园,医生的财富是救死扶伤,园丁的财富是百花齐放,而我的财富不正是这本本书籍吗?/>/> 它是一席盛装,闪耀夺目,雍容华贵,仰之慕之,心旷神怡!/>/> 它是一汪清水,千丈见底,直视无碍,凝之视之,五光十色!/>/> 它是一折手扇,抑扬顿挫,曲曲折折,挥之舞之,意味深长!/>/> 它是一生财富,日积月累,积少成多,阅之览之,日新月异!/>/> 它——就是书。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山东滨州滨城区滨城区第三中学初二:李若男1200字 初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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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阅读我快乐著名戏剧大师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呀,生活中处处有书籍,为嗜书者带来了莫大的享受。反之,如果生活中没有书,就好比整个世界缺少了阳光,变得昏暗无比;鸟儿折断了翅膀,无法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的翱翔……总之,书就像阶梯,帮助无数的人登上理想的高峰,使人类不断的进化,使人们的思想不再空虚,它架起了人与人之间的桥梁。一句话,读书益处多。我从小就爱看书。妈妈回忆,在我很小的时候身边只要有一本书,就能立刻安静下来。小时候的爱书,也促使我长大后对书情有独钟。从小到大,我最爱的不是游乐场、超市,而是书店。虽然不经常去,但是只要经过就必进不可。妈妈说,小时候隔三差五就买几本书,可不久就被“消灭”了,还吵嚷着要看,她十分无奈。在图书馆里,我也发生过许多趣事,最值得一提的,是九岁时爸爸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的那一次。一进图书馆,我就马上被那种氛围吸引住了,到处弥漫着诱人的书香,各种类型的书都整齐的罗列在那,好像在一边招手一边说:“来看书吧,它能带你领略这个大千世界。”我就像一只即将出笼的小鸟,欲飞走。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说:“你跟着爸爸妈妈,不许乱跑。”我们在一个个书架旁转悠,可那都不是孩子看的,我想看的书在楼上呢,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一个鬼点子就跳了出来:“爸爸妈妈,我想上厕所!”“我陪你一起去吧,你又不认路。”“啊......这,不用了,我去问那边的阿姨吧。”“好吧,你慢点。”我一阵风似的跑到楼上,终于喘了一口大气。耧上的书可真是好看,琳琅满目,全是儿童看的。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津津有味的翻阅一本《窗边的小豆豆》,完全被故事里的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一样。“哎呦!”我的头上被结结实实的的拍了一下,“你怎么在这呀,害的我和你爸爸到处找你,你……”妈妈首先把我骂一通。爸爸刚想拉我走,突然看到我的手里拿着那本书,明白了一切。他语重心长地说:“喜欢看书是好事,但不应该像今天这样跑到楼上看书,图书馆这么大,你走丢了怎么办呢?看你那么喜欢看书,就买几本吧。”“耶!”我抱着几本心爱的书,快乐的上蹿下跳,妈妈戏言道:“看你,活像一只猴子。”我笑得更厉害了。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许多伟人的成就都与书密不可分。毛主席一直很忙,可他总是挤出时间,哪怕是分分秒秒,也要用来看书学习。他的中南海故居,简直是书天书地,卧室的书架上、办公桌、饭桌、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床上除一个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都被书占领了。为了读书,毛主席把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都用上了。在游泳下水之前活动身体的几分钟里,有时还要看上几句名人的诗词。游泳上来后,顾不上休息,就又捧起了书本。连上厕所的几分钟时间,他也从不白白地浪费掉。一部重刻宋代淳熙本《昭明文选》和其他一些书刊,就是利用这时间,今天看一点,明天看一点,断断续续看完的。毛主席晚年虽重病在身,仍不废阅读。有一次,毛主席发烧到39度多,医生不准他看书。他难过地说:“我一辈子爱读书,现在你们不让我看书,叫我躺在这里,整天就是吃饭、睡觉,你们知道我是多么地难受啊!”工作人员不得已,只好把拿走的书又放在他身边,他这才高兴地笑了。书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它带我欣赏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它让我认识了许多英雄和伟人。书就像一个小世界,任何人都可以乐在其中,书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叫我做事、做人。请捧起你手边的书,做一位快乐的读书人,尽情的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吧!12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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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动手我快乐第二天,我们实践活动是挖山芋,我们手拿小铁铲排着队,浩浩荡荡来到山脚下的菜地里,我被乱七八糟的山芋藤绕得眼花缭乱,看着旁边得伙伴忙得热火朝天,我也赶快开辟了一块芋地,开始“动工”,我一眼就看到一块露出地面一点儿的“千年大山芋”,我想着它那大大的模样,心中一阵激动,拼命地刨啊刨啊!也许芋皮被泥土包裹得太紧,也许我太怕伤害到山芋,也许是我手劲儿太小……那“千年大山芋”就是不露面。我改变了战术,狠狠地将铲子插入泥土深处,并旋转铲子,泥土被挖走了,但是“千年大山芋”仍旧在泥土里睡觉,我急红了眼抛开铲子用手去抓山芋藤,我猛得一提,“啪”的一声藤断了,挖掘工作更加艰难,这时,“大力士”丁恩来了,我像看到了救星一样央求他帮帮我,只见他抓紧仅剩的那点山芋头,像开车人挂挡一样左右摇晃了几下,再使劲一拽,“千年大山芋”总算被拽出来了,我走近一瞧:傻眼了,“千年大山芋”变成了“半年小山芋”。我摇了摇头,叹息了一声“唉!”心里那个酸呀!晚上,我们都关灯准备睡觉了,这时门口有个身影子在晃动,像是姚老师,我心里想,连忙追问了一句:“是谁呀?”“是姚老师哎!”好亲切的声音,我一个鲤鱼打挺,迅速坐起,其他同学也都坐了起来,姚老师问:“被子都整理好了吗?”突然,她发现了张星宇的被子嗔怪了一声:“这被子怎么搞的,像麻花一样?!”这时同学们都叽叽喳喳地说张星宇一早就抱怨盖被子就像盖被套。姚老师耐心的帮他重新整理,又挨个床铺检查,查到我的床铺,一边抖动被子一边说:“哎哟,你的好像也不对唉。”我连忙委曲地说:“是啊,昨晚,我被冻醒2次!”姚老师二话没说,立刻把我的被子重新整理的舒适又温暖。我一头钻进被窝,这一夜,我睡得很甜。 2.这次实践活动,苦是那么的难受,酸是那么的值得回味,甜是那么的令人感动。正是有了这么多的苦、酸、甜,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才更加多姿多彩.虽然实践的一星期并不能算得上是酷暑,可以说是比较幸运,可以在屋子里工作,但屋内烘热的空气有时还是会把自己弄得喘不过起来,一活动起来很快便会汗流浃背的,一会衣服就湿透了,才干了一天,就已经腰酸背痛,甚至有第二天不想干的想法。但我很快发现自己的想法是不正确的,虽然累,但我始终都牢记着这次实践的目的,再累也应该坚持。因为我知道这就是考验,只有在这种环境中才能看出一个人的毅力水平。想到这些我就会觉得自己浑身又充满了力量,在接下来的几天中那种想放弃的想法就很少出现了,当时就觉得充满精力充满奋斗精神能够坚持才是一个中学生应该具有的素质。在这短短的几天中我碰过壁,流过汗,但我却成长了. 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我们更多的了解了社会,我们的这些体验不仅为我们的现在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知识,更为我们在将来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打下了基础。希望以后还会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七天,对于人生而言或许并不算太长的时间,但在这七天中我却得到了人生最宝贵的经验,这几天将使我人生中最宝贵的回忆。这些天来,虽然付出了很多汗水,也感觉很累,但从这次实践中我的意志力得到磨练。我慢慢的开始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希望我们能更多的参加社会实践,我们也真忠告受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真正涵义。12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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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我快乐课外书如歌,时时奏响起青春的旋律;课外书如茶,处处散发出淡淡的清香;课外书如良师,教导我怎么识别人间真假;课外书如益友,伴随我走过似水年华……读书,让我在童话的天空中自由翱翔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不管是什么书,只要有字,我就会一头扎下去,止住嘻戏哭闹。爸爸见我对书如此痴迷,很是高兴,便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和一本《三百六十五夜》。那里面密密麻麻的小字,在我眼里就好像一个个跳动的神奇音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于是,这两本课外书开启了我读书生涯的大门。从此,在那些孤独的白天和漆黑的夜晚,由于有了书的相伴,幼小的我就不再寂寞。读着《海的女儿》我哭过,听着《小红帽》我笑过,品着《神灯》我惊讶过……那一个个神秘多彩的童话故事,推开了我寻觅知识的第一扇大门。读书,开启了我幼小无知的心灵,让我融入了神奇魔幻的童话世界,让我翱翔在无忧无虑的童话太空中。读书,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渐渐地,我长大了,读书的嗜好没变,可各种童话和画册却逐渐远离我而去,小时候的那些童话故事好像都老了,童话书的卷页也都开始泛黄。我已经不再沉浸在儿时的那些故事里,不知不觉之中,那些中外名著悄悄走进了我的生活,让我不由自主地迷上了它们。我为《水浒传》中梁山好汉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迈而叫好;我为《红楼梦》中“金陵十二 钗 ”的悲惨命运而落泪;我为《西游记》中唐僧师徒们的坚定信念而感动;我为《三国演义》中的烽火硝烟而动容……还有《巴黎圣母院》里的独眼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保尔以及鲁滨逊离奇的生活经历都让我受益匪浅。读着这一篇篇作品,就好像在进行一次次丰富多采的旅行,让我乘着时光飞行器穿越时空,走进一个又一个未知而神秘的世界。正如老舍先生的《茶馆》那样,一本本课外书又何尝不是生活的缩影?其中,有千奇百怪的故事,也有栩栩如生的人物,更有百思难解的哲理。孤独寂寞时,我会捧一本《三毛作品集》;缺乏勇气时,我会读一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看到那些生活困苦的人们,我又会联想起《我的叔叔于勒》的悲惨遭遇……读书,让我结识了许多心灵上的朋友,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读书,让我尝试创作放飞心中的理想如今,在那些名著作家作品的熏陶下,我不再满足于仅仅从书中吸取知识。虽然我没有“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非分之想”,但我却有“小荷应露尖尖角”的“私心杂念”,我要放飞我心中的理想。现在,我已经偷偷学着创作,开始尝试写一些小诗和小文章,并且在学校创办的《涢水浪花》上经常性地露露我的“尖尖角”了。这一个个散发着墨香的铅字,不正是我智慧和心血的显现吗?我深知这些幼稚之作不是特别好,但我却勇敢地迈出了我的第一步,特别是去年纪念长征胜利七十周年的征文活动中,《重品长征菜》一文让我夺得全区二等奖的好成绩,拿着证书,我百感交集……读书,让我渐渐走近成功的通道,让我尝试着放飞珍藏在心中的理想。读书,让我在美丽的童话中聆听天使的纯真;读书,让我在清幽的墨香中体会古人的风范;读书,让我在大千的世界中感悟人性的伟大;读书,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快乐成长……难忘啊,读书的时光!它总是让我淹没在快乐的海洋里。读书给予我学习上的进步、生活上的鼓励、思想上的升华……因此,我常常这样想,真想一辈子读书,读一辈子书——我的感受告诉我,读书真的是一件快乐的事!12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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