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殇_3000字
读着,读着,读着余秋雨的书籍,聆听字里行间人性的《掩卷沉思》,冥观卷叶微风飞舞,世事顿悟。
醉了,醉了,醉了秋雨先生一点一滴,一步一履,一丝一刻,一生一世的由衷思考,醉了余先生对人世间世事行为的阐述。
秋雨之殇,殇思悟。
踏着书山之路,一条曲折而又蜿蜒,却注定别种滋味多的小径呈在眼眸前,毅然过,柳暗花明又一村。和秋雨,行人生苦旅,秋雨绵绵无绝期。
《文化苦旅》—文化的路,依旧长途慢慢。
一景一叹,一旅一思,一忆一唏……
莫高窟,阳关雪,敦煌此处;佛教徒,王道士,作者悲赋。血迹斑斑,累累罪恶,几只刷子沾上白灰,给诸如《飞天》神画擦上耻辱。箱枚银币,换的走佛教经书,换不走的是皇道乐土,佛徒笃诚,文化宝库。片片残雪,粒粒沙岩,诗佛王维,劝君进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唐人风范,何曾小气,告别经常,步履放达,阳关风雪凄途。
柳侯祠,柳宗元的贬谪终处,今生此处,归于尘土,秋雨先生叹服,借托屈原,“屈原自投于汨罗江,而柳宗元则走过汨罗江回来了。幸好回来,柳州,永州总比在长安强。什么也不怕,就怕文化人格的失落。中国,太寂寞。”千古评论任它东流逝去,几箧残卷,作者只便在排排石碑间踽踽独行。
白莲洞,别有洞天,秋雨殇,殇触桃花源,作者引张晓风之句,“武陵不是天国,但在武陵的痛苦中,我会想起天国,但在这里,我只会遗忘。忘记了我自己,忘记了身家,忘记了天国,这里的幸福取消了思索的权利。”秋雨拈花一笑,笑拘泥于一洞一隅,而不知,却又是一片豁然开朗,出洞去罢了,又是一个世界。
都江堰,作者感慨李冰,满腹敬仰,“没淤泥而蔼然含笑,断颈项而长锸在握。”又有一丝感伤,“他没有料到,他治水的韬略很快被替代成了治人的计谋;他没有料到,他灌溉的沃土将会时时成为战场,沃土上的稻谷将有大半充作军粮。”感伤岷江,悲流成河,横江铁索,二王庙哭。
白帝城,三峡一处,李白刘备,截然不同,诗仙与谋略,豪放与雄心,盛景与乱世,长空对苍穹。叹诗仙李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缅怀刘备,一代霸主,可怜英雄白了头,华发早生壮志未酬,托孤白帝城。再一叹,秋雨过三峡巫山,襄王神女,昭君屈原,好一个不安宁的渊薮,奔泻载土。
洞庭湖,八百宇宙,范希文《岳阳楼记》,吕纯阳三过必醉,气蒸云梦,多一个复杂,多一种神秘,多一份难以邂逅,一气呵成,略行君山,一片神话,中华泱泱,作者只叹文化长流。
再谓信客,(在初中教科书中的选用文),秋雨只说:信客是最困苦的远行者。信客重信而立,苦差苦中取乐,既生如此,令人寒嘘不已。
又道废墟,将至末尾,感慨在此,殇中国历来缺少废墟文化,道什么废墟重建,秋雨只道不如了却古人一番心思,在其旁重建,辉映现代。一切消散,耐人玩味,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英雄末路枯槁,废墟伫立依旧。
曲径已过一途,一转弯,便成了千年一叹。
《千年一叹》—旅行日记,写不尽的行程路。
自序确实明了,开门见山,‘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我亲身越野数万公里考察各大文明遗迹的经历’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秋雨乘凤凰卫视车队,在吉普车的车轮紧贴着地面,在狂沙乱舞,砾石混乱,和着一幕幕恐怖至不胜枚举的血腥浊泪,秋雨先生在路途上,趴在车上,蹲在路旁,携苍劲笔力,如附神韵,纵使歪歪扭扭书写到纸书。荒凉之旅,殇秋雨一路,叹混乱人韵。
希腊,永恒的坐标,奥林匹克。“闲散是人健康的结果,但过分闲散则会损害健康。惟独希腊是万万不能失去健康的,因为它是奥林匹克的故乡。”全场一片哭声,没有了昔日的荣耀,褪尽了,换了今日的回归。
埃及的金字塔,法老的陵墓。而秋雨先生却说了,元气损耗。“一个人的过度劳累会损耗了元气,一种文明也是。埃及文明曾经不适度地靡费于内,又耗伤于外,最终选择了一种低消耗原则。但与东方审美特征不同的是,埃及文明的现代生态市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它确实已经体力不济,至今还找不到复兴的文化基点。”这是一种哀伤,一种对无奈的埃及文明的哀伤。
约旦,以色列,伊朗,伊拉克,中东国家,萧条凄瑟,炮火不断,断壁残垣,战火何休?河流经过,惟有河畔炙鱼,泯茶一笑;战争狂热,秋雨墙壁题字,三个“和平”,和平该多好。
印度,尼泊尔,一种佛教的韵律,菩提树下佛主慧音顿悟,阿育王放屠刀“立地成佛”,告别印度,尼泊尔地,故土味道,已尽淡然,紧绷的神经,终于该归土释然,作者看东方银亮,雄鸡昂首。
一弯又一弯,已至半山。霜起了,弥散人际。
《霜冷长河》—梦乡中记忆。
我只读了一点儿,亦是有些思悟。
灯下回信,回觅生活;掩卷沉思,思味人生。
青春少年,一腔热血,秋雨确有智慧。在他们的“恋爱”上,不是呵责,泼瓢凉水,而是引导,归结于青春期的浮浅躁动,目光只限于小水塘,快走出去就好。对于避世消极,淡淡一笑,笔尖挥动,跃然纸上,我深有此种感触,几分相似,几分追忆。或许真的,又是赤子入世,被社会的一些阴涩一叶障目,你用什么样的目光看世界,那世界便成了那样。秋雨箴言“生活中有阴影,但更有阳光,阴影只是阳关的附属品。”
成人世界,扑朔迷离,交友当有准则。
‘‘人生中值得怀念的朋友,不一定与学业有关。’’
‘‘人生不要只做加法。在人际交往中,经常减肥,经常排毒,才会轻轻松松地走以后的路。’’
各种观念,价值取向,秋雨有话欲言。
对于压力,“要对一些复杂的问题作出选择时,首先要给自己减压”这一句真好,“在沉重的压力下,连空气都是扭曲的,最容易作出错误的决断。”
对于成功,“我们不妨让成功这个概念低调一点,软化一点,泛化一点。”“这种成功并不与失败近距离对峙,而是完全能够与其他成功和睦相处。”
对于评论,作者说“破坏而受重视,是因为它声势夺人;评论而受重视,是因为它居高临下。”而又道,“与谬论辩论,很可能获得真理;与无聊辩论,只能无聊。”
对于理解,“做一件新事,大家立即理解,那就不是新事;出一个高招,大家又立即理解,那也不是高招。”如果眼巴巴地指望众人的理解,创造的纯粹性必然会大大降低。平庸,正在前面招手。
秋雨先生像一剂温和的药,抚慰人脆弱的心灵,使之坚韧;又像一盏柔润的灯,慰藉人错乱的脑海,使之镇定。
将至顶峰,次山山居,书卷以记。
山居笔记----对历史的思绪,升华了的年代。
愚黔首,焚百书。王朝者,千年有。
他从关外驰马跃鞭而来,又从关内炮火蹂躏而走。这是一个王朝的背影。作者说,他们是一个朝代,一个没有修长城的朝代。确实,秋雨把避暑山庄比作清廷的长城,人心垒积确比巨石修成的“血汗之墙”要好得多了。但不是只有这些,作者又敢于为他们说话,确实,姓氏正统论,民族正统论,都不是作者肯定。避暑山庄,题字石碑,一天一年,过去了,开启,关闭,开启,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旧朝事,玩弄人。苏东坡突围了,他从苏轼蜕变,成了苏东坡居士,成了那玩弄人于股掌之间,使人只道自己非我的浊界的一朵清荷,那份旷达,自然而来。不仅仅是一个苏东坡,流放者的土地,获罪文字,流放东北,一百五十万,相互叮嘱,醇厚友谊,不论天高地远。他们是一首悠长的史诗。
微晋朝,多风流才子;凭心论,少庸俗十分。一片内心世界堆砌雕刻出一番世界,几声山啸绝响叹为观止出一份坦然。我也同秋雨先生,喜那遥远的绝响;我也同秋雨先生,乐那才子游戏官场。即使再残酷,我相信,心灵净土,人间,太阳总会出来的。
转眼已至了秋雨书山曲径之末,前临万丈悬崖,后凭曲折山径。行者,不是到此而停下脚步,行者无疆。
时间不够,只观两三篇耳。一篇叫《玲珑小国》,一篇是结语。世间聒噪,瞬息万变;世间太平,变幻莫测。然而,自是有桃源此类,取夹缝以存留,纳净土之万象。
摩纳哥,圣马力诺,安道尔,当然,还有列支敦士登,皆不足繁华上海之十分之一大,却而有一份主权,一份单纯,一份原始,一门人性的光芒,它们没有受世俗打扰,它们怡己自身,独身异彩。
历史永远不会停止,逝者斯夫,不舍昼夜。看窗外,人世间,夜幕临,万家灯火,满天疏星;观屋中,案几上,品茶思,一卷感悟,几分思索。恰如秋雨,
——结语不是结论,任何真正的旅行都不会有结论。
苦茗品饮,余味犹存;碎声撞钟,袅袅余音。苦笑间,看窗外花开雨落,秋雨之殇,人生之悟。
掩书过来,这天间,或余了秋雨七分味,明天大概会下一场雨。
高一:石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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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狗包弟》有感——论良知_400字
几经历史沧桑,波澜岁月,只是梦河依旧,生命如初。
历经‘文革“浩劫,为保全家人巴金不得不将相处七年,有着亲密感情的包弟,送到了实验桌上。
即使身处“说谎成风”的时期,形势所迫,也不能昧良心做坏事。《小狗包弟》中“我”把包弟送到实验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无法原谅自己。但“我”不怕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良知,是人性的魅力所在。如果你真做错了事,已无法挽回,那就请你应敢于自责,敢于忏悔,让人性的魅力绽放,让社会的正能量迸发。
谨恭谨行谨知,没有完美无瑕的玉,也没有一如不变的月。没有人不做错一件事,但人重在反省。
年轻人,请记住,即使给你一万个理由作恶,你也不能做,因为你还有人性,还有良知。
一滴水折射出一个世界,一篇文章掀卷起叱咤风云。用真诚的心面对世界:用一颗良知的心,从《小狗包弟》中领悟人情冷暖吧!
高一: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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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殇_3000字(壹?苍云暮落)苍云巅,闲观日升月落几度换。青崖间,笑看冬去春来复年年。歌锄禾,醉南山,梁父吟知天下先。茅庐寒,先生高卧亦悠然。孔明闲云野鹤,山谷中的野草偏居一隅,性格孤高淡泊,不趋炎附势于烟火红尘中的繁华热闹,世俗名利。孔明可夺天下,对浮生世事不闻不问,自甘当一个袖中藏清风、鞋底踏明月的山中闲人,紫陌红尘皆忘却。隆中月华,溪涧边青翠的野草以蓬勃的态势生长,岸边繁茂的树林深处时不时传来几声婉转的黄鹂鸟声,十分悦耳。他喜欢那一株阒寂生长的幽草,春日的群芳百卉都不爱。他喜欢那一轮孤高清傲的明月,浮生云雾与迷踪都不爱。整日闲暇,世人皆言卧龙只手可覆天下,却不知他过着朝看霞光,暮看夕日的悠闲日子。幽草就如他一般,坚韧不羁,儒雅平凡。明月也如他一般,不染尘埃,不问俗事。薄暮时分,晚霞云影。门外还是昨日那人影,孔明眸光微怔,咬了咬下唇,无奈摇扇,唤来书童:“去请皇叔走罢。”温润和煦如春风,疏离而不明显的清冷,清越非常如碎玉碰撞,伶仃作响如山泉流水的嗓音,平静空洞。书童笔墨点点头,推开柴扉,远处耀眼的熹光,好像什么熄灭了,又好像什么升起了。(贰?俗垢褪去)渺尘烟,江河远,万里长风吹不还。翠色掩,几多俗世纷争乱。掷墨简,绘长卷,士为知己跃龙潭。点江山,且论峥嵘只手覆云翻。孔明面朝挂着飘逸的“俗垢褪去”。那字笔酣墨饱,力透纸背,行之洒脱毫无顾忌有如云雾飘渺,却又完美无缺,龙飞凤舞,入木三分,苍劲有力,似乎写到后头愈来愈快,淡到看不清,却依旧有一股子倔强。那日,门外站着的俊朗男子,趁着柴扉打开,却只见到令他永世难忘的身影。清瘦却又看上去十分有力毫不羸弱的身躯,百姓家通用的布料制成的艾绿长袍纤尘不染直垂于地,自然地舒展两旁,毫无褶皱,看着温润。墨发如绸,长发蹁跹及腰,尾端束以青色绸带,他第一次见到黑色的头发也可以晕出夺目的光彩,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头戴碧寰的女子。他的指骨分明,细白如玉雕琢,瓷器一般细腻,远看去好似笼罩一圈光亮,如梦似幻,背于身后。当真配得上那字‘俗垢褪去’。“刘皇叔,快走吧,今日我家先生可是要歇息了。”笔墨扎着双环,恭恭敬敬地做着请的手势。“那吾就不予打扰,明日再来求见诸葛先生。”玄德点点头,拂袖战袍,跨上马匹,扬长而去。笔墨看着消失在霞光中的身影,叹了口气,如今乱世,想称王夺霸之人比比皆是,更是有不少人慕名来请他家先生坐镇,一并坐观天下。可惜呐,他家学识渊博,满腹经纶的先生,对那些打打杀杀,权利荣华,毫无兴趣。笔墨再次推开门扉回到房中。“皇叔可是走了?”还是清润动听的声音,像一个毫无脾气十分有教养的陌上公子所说。“先生,我说这刘皇叔诚心求助,您为何就是不允?当今乱世,可不得让那曹操奸贼逆了天下,当初那黄小姐……”笔墨自顾自而言,突兀停了下来,简洁朴素的屋子里只剩一片宁静。“出去罢。”他突然开了口,同样的嗓音,同样的动听,只是没有方才的温润如玉。笔墨未言,好像是想要继续说些什么,欲语还休,最后还是缄口退下。孔明独自一人留在房中,背影被月华衬得圣洁,他翕了翕唇:“皇图霸业又怎么样,万里河山又怎么样,将离,我只是想……给你一个家。”窗口的芍药花,愈浓愈烈,娇嫩欲滴,正如他此时的面庞。(叁?墨笺长卷)乱世殇,起兵荒,青梅煮酒话短长。朔风扬,沙场几番血染壮志恣疏狂。酬知己,建功彰,时危久峙征途茫。尽思量,英雄自惆怅。第二日艳阳光照,正如昨日暮色长远。孔明站于院中,手中执卷。今日起,他结束了以词为火,取暖薄凉的后半生。结束了煮词为药,月光如姣的清寡欢。笔墨领着面目俊朗阔气的男子缓步彳亍院中。玄德眸光锐利,直视着那个背影令他惊艳,以智谋名动天下的男子。他的眸子不是黑白分明,似笑非笑,一看就沉醉其中,深陷谷底,淡然平静,看破世俗的模样。唇角微挑,薄唇微启,笑意莹然。“又来打扰孔明先生了,今鄙人为天下安宁再度求您提点一二,您……”他仓促开口,话语之间,确实有几番皇室风范,到了后面,便不疾不徐。“皇叔莫要客气,汝四五次登门造访孔明不曾相迎,已是失礼,吾愿出山相助,保天下安宁,不过,且有一事,但请皇叔成全。”孔明言语双关。“哦?有何要事?如若鄙人能办到,必将竭尽全力。”“好,皇叔且附耳过来。”世人皆知,自那日之后,名动天下的诸葛孔明先生,初出茅庐与汉室后裔刘备共谋天下。闻者唏嘘,没想这清风不改细水长流的智者不仅不乐山,还参与了这场本就人性贪念的战争。孔明协助玄德建立并稳定蜀汉,构成三足鼎立的局面;出谋划策使得内政繁华,外敌不敢侵扰;征服西南蛮夷,使得蜀汉兵强马壮。又有几人可知,在他离去的夜晚,将离花从盛放辗转破败。(肆?将离不离)烽火连,江山易改蹉跎几华年。笙歌乱,须臾多少四海升平愿。吹角寒,萧瑟喧,杯酒晏笑动竹弦。意阑珊,将军匹马战城南。“这日可以大败曹军,亏得孔明先生智谋无双,今日犒赏三军,孔明先生可是要何奖赏?吾定当许诺!”军中营帐,豪饮三千,奢靡至极。几里方圆之间,孔明手执杯盏,里盛茶水,抬手示意将其一饮而尽:“今日孔明以茶代酒,恳请主公允了孔明出山之求。”堂上玄德一愣,面色有些隐晦,却还是强撑笑意,扬声喊道:“去请黄小姐来!”众人被主公突兀的声音喊得一愣,黄?哪位黄小姐?不曾想主公在外除了甘夫人之外还要其他佳人?营帐的帘布被掀开,一女子行行顿顿步入。那蜡黄的发丝不清不楚的散落在各处,有些蓬起,那比起平常乞丐儿都要黑上三分的丑陋面容直直将以为能见到美人儿的众人吓得直直瞪圆了双眼。玄德倒是不惊,抬眸举手,示意卫士将孔明与那女子送出营帐。没等卫士有何动作,那飘逸出尘的着着月白长袍的儒雅男子便缓步上前,步履有些踉跄,与平常笑谈间便可取城池一座,淡然挥扇的模样大相庭径。“将离……”他如玉的手附上那丑陋女子的面庞,他清晰感觉到了上面坑坑洼洼,粗糙浑浊,眼中氤氲着不知名的黯淡光芒,好像失了魂的木偶:“隆中幽草茅庐生,沔阳黄老有女成,喜迎娇妻与吾度,将离不离伴春秋……”“荆州月夜绽繁华,独爱将离卧晓枝,一日但离家园去,长伴君侧共此生。”那女子音色动听却伴着沙哑,好像好久未曾言语。毫无征兆的,两行浊泪,从两人对视的眸中,双双落下。时光仿佛倒转。(美人如梦)浮云散,歌醉欢,东风一夜烬千帆。离人怨几多顾盼哀江南。高山断,流水残,知音不复泣痕干。月半弯,琴瑟声声惊落啼江雁。一袭魄月白装如仙如醉,倾城一笑自梳妆,素荑抚颜,着素花锦,略启妆奁,妆毕。淡墨烟雨手持扇。他为她描妆,她赠他羽扇。曼妙女子,清颜白衫。浅笑嫣然醉倾城,彩蝶轻舞,淡蓝水袖随风舞动,婀娜多姿。如兰花,眸随波动,蓦然回首,倩影阑珊。乎如闻兰芷。及天地之精华,及日月星云婉若游龙。魄白折扇,顾盼夺魂。女子时而敛起弯眉,时而懒懒一笑,眸微漾,黛眉挑,雾瞳染上魄色,罢,顾影自怜,折扇掩面,如梦如幻,香气氤氲眸无波澜柔荑随指,回旋,落地。女子身姿曼妙,男子笑语相看。她清颜白衫,他艾绿长袍。时光斗转。夜色宁静,他安然于榻。依旧窈窕女子,她玉手轻抚朱红雕花古琴落案台。孅指落弦,弹出这将离的哀怨,转轴拨弦,竟有些痴醉。轻拢慢捻,略带殇然,一曲秒音落。鸦睫微颤,起身。抚鬓靥绽。微阖勾唇,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为你弹琴。第二日雾气朦胧,起身之时,早已不见她。窗前多了两株芍药花,他学识渊博,怎会不知,芍药又名将离?她最喜芍药,红烈似火,却独独忽略了芍药意味这些着什么。就如她所言,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陆?物是人非)曲留芳,泪沾裳,收之东隅望西桑。满地霜,青丝染雪未央魂兮归故乡。驱北斗,射天狼,浩经百战倾锋芒。不思量,英雄亦惆怅。“那丑妇是谁?难不成是眼高于顶的孔明先生的夫人?”“倒是有所可能,可是早年听闻隆中诸葛亮,早年迎娶的可是沔阳着名学士黄老的女儿,那可是当地大户,而且那黄姑娘倾国倾城,四书五经,可谓是才貌双全,怎会是眼前这般模样?”“可刚才听主公言,这位姑娘也是姓黄。”营帐回声不小,只言片语也可听闻一清二楚,中间的女子眸光黯淡,垂着头,再无言语。“各位将军切勿多番猜测,这正是孔明内人,因多番周折,家道中落饱受凌辱,孔明未好好照顾已是失责,今日恳求主公赐婚,择日完婚。”他的声音清润含笑,颤音非常明显,看样子十分激动。众将领都是忠义两全之人,也不好多开口,全都将目光转向玄德。“既是如此,那吾也不好拂了孔明先生的意,那便给黄小姐,不对,诸葛夫人一次十里红妆相随的婚礼!”众将领起身拘手,齐齐祝贺孔明先生喜得夫人。许是这样罢,玄德心下想着,久别重逢胜过新婚燕尔。“谢主公好意,不必如此繁琐,请允孔明回隆中便行。”“那便如此吧。”隆中依旧草木葱茏,比起外头的烽火连城,显得安宁祥和些许。他领着一路无话的她推开尘封许久的门,自他离开后,笔墨一直呆在这座有些破败的屋檐下。今日不知是去了何处。乱世逢生,能有个安定家园就不错了,谁还希望名震天下?黄月英步入久违的故居,那放在纱帐旁铺着帘布的东西还十分熟悉。她上前掀开帘布,露出的是一个似马非马,似牛非牛的物件,木牛流马。这是当初他迎娶她之时,唯一与他人不同的物什。她离开之后,一直保存至今啊。(柒?将离花开)浪淘沙,血倾洒,何处凋零问落花。祭繁华,谁唱魂兮归来风中漫蒹葭。歌缶乐,叹胡笳,桃李不言成蹊下。长嗟呀,英雄泪亦洒。来到隆中的这几日,她许少说话,却已经恢复了往日整洁的模样,面容依旧丑陋乌黑,眸底却干净清澈,睿智非常。发色依旧枯黄如叶,却整齐捋在耳后。他也不恼,夜晚和衣而眠,晨起朝露而食。笔墨对改头换面的夫人颇有微词,却也没说什么。当初,夫人被人掳走,欺凌辱骂,甚至流落花巷。刘玄德大败曹军之后,夫人被查出与孔明先生有着前缘,还在曹营中饱受煎熬,酷刑交加,至今如此。笔墨记忆中那个温婉如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夫人,那个精通于舞艺的夫人,如今已经沦落到枯发黑肤的模样。他不明白,现在先生正值壮年,又名震四方,美人哪里没有?为何还要钟情于夫人?相濡以沫又何妨?天下乱世,不如早早安顿。孔明回到隆中之后,那墙上的四个字被换成了龙飞凤舞,更为精湛的“将离不离”,那炉火纯青的丹青里,早已是一位又一位现在与过去的夫人。都是一个人。同一个。最重要的是,经过先生的精心照料,那枯落的芍药花,好像有渐渐复苏的痕迹。佛曰:”三千繁华,指尖刹那,不过一捧黄沙。“眯眸,他青丝垂漫,两朝迟暮,今世亦无悔。他忘不了那幽草旁的翩翩少女。那舞姿,烙印脑海间。那抚琴泪眼婆裟,雾舞剪瞳迷魄染,任由眼泪浸湿衣衫的女子,他亦是忘不掉。现在枯发黑容的女子,还是曾经的那个她,他这次不会再去记着,因为不会分开,不会离去。对酒而歌曾唤,料东风、声声渐远。隆中幽草茅庐生,沔阳黄老有女成,喜迎娇妻与吾度,将离不离伴春秋。荆州月夜绽繁华,独爱将离卧晓枝,一日但离家园去,长伴君侧共此生。芍药灼灼,娇艳刺眼。文|沫宸MC迟暮高一:夜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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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_500字随着夏天的脚步越来越远,秋天无声无息地来到了我们的身边。秋天的来临并没有赶走夏天的炎热,但秋天的从天而降,带来了秋天的凉爽。蔚蓝的天空像一条丝带,上面镶着几朵飘动的白云。在远处的西方飘着一团乌云,乌黑的云朵玷污了天空自然的美丽。不一会儿,刮起了大风,呼啸的大风席地而卷,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感受到这样激烈和狂暴的风了,好像只有冬天才有这样的“狂风大作”。天空从灰色变成了黄色,一切不再阴沉沉的,而是明晃晃的。忽然一道闪电从天空中划过,紧接着几声雷声响彻大地,盼望已久的秋雨随着雷声而来。劈头盖脸的雨点从天空中落下,倾盆大雨洒落人间。秋雨的到来冲走了往日的炎热,它洗刷着大地,把花的芳香,草的清香和土的浓香凝聚在这惊心动魄的雨中。雨越下越大,像瀑布一样,那样急剧,那样迅猛,势不可挡,与大地奏响了交响曲。雨哗啦啦的下着,下着……最后伴着几声雷声消失在了天空中。大地经过沐浴后显得与众不同,焕然一新。天空像一块蓝宝石,晶莹透剔。秋雨虽不像春雨那样娇情,也不像夏雨那样奔放,但我爱秋雨,它给人们带来了新的气息,带来了精神上的享受。我爱秋雨!高一:亦千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50字 高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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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_3000字那一年,又小雪。在冬日繁华的街头,我紧挨着萧乾,两个人在一片苍白的城市里肆无忌惮得互相倾诉着分别几年后的一切。孤独的风筝——只求自由4年前,萧乾以优越的高考成绩考入了梦想的大学,而我则因为一场大病留在了这里,对我来说,失去的不只是踏入大学的机会,还有我的萧乾。高中时期的萧乾,是全校有名的吉他王子,他的生活离不开吉他,再加上有双令所有女生着迷的“冷艳”的眼睛,让他很快在学校走红,高年级的学姐们经常会跑到萧乾所在的班级门外偷窥,而萧乾是个孤傲的人,几乎不对任何女生感兴趣,倒是对男生分外亲热,尤其是看到顾小白,可能是因为两人有太多共同爱好,在学校也几乎是形影不离,他对自由的渴望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自由,我将不会再停留。风筝朝我飞来——我私藏了夏日闷热的午后,我和室友被一阵杂乱的音乐吵醒,朝楼下望去,顾小白拉着萧乾朝这边招手,随后,他叫萧乾把他要说的话写在风筝上。。。。在我们的阵阵好奇中,风筝缓缓上升,在烈日下,我永远永远忘不了那个为朋友可以犯二的萧乾,那不是传说中的萧乾。我死盯着萧乾,直到被身边的阵阵尖叫打断,原来那风筝飞到了我的头上,看着上边写着穆婷婷,我爱你。我就没把持住,笑了。这是我见过最二的表白。待我笑完,才发现,风筝还在我头上,于是所有人都开始笑我,而穆婷婷却把顾小白狠狠地瞪了一眼,然后用刻薄的语言拒绝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刚才还嬉皮笑脸的萧乾立马脸色大变,他用力拉了一把风筝,什么话也没说,带着风筝走了,留下了阳光中他迷人的背影。风筝啊风筝——你想飞多远我和萧乾的第二次见面同样是因为穆婷婷,顾小白对穆婷婷的痴迷其实我可以理解,谁叫人家是万人瞩目的校花,可以说是受尽追捧。在穆婷婷和顾小白之间,萧乾好像是个送信的使者,他总会三番五次的来我们宿舍找穆婷婷,因此还和穆婷婷有很多绯闻,但穆婷婷好像还挺享受这些绯闻。。。。渐渐的顾小白还萧乾疏远了,那个二货居然相信有都没有的绯闻,,哦买噶!但不久后,穆婷婷给萧乾表白了,但萧乾拒绝了,理由居然是他要考重点,所以与学习无关的都不想接触。天呐,你到底想走多远,女神都可以这么错过。以一个错误的角度——我拉紧了风筝被拒绝的穆婷婷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死缠着萧乾,无赖下,萧乾告诉穆婷婷,他只喜欢学霸,这个理由,呵呵,够狠。谁不知道穆婷婷全级倒数,,哎,悲剧啊。又仔细一想,,完了,学霸,学霸不就是我!惨剧啊!好啊萧乾,你够狠。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所有人耳朵里,既丢面子又伤感情,就这样,我帮助萧乾躲过了高中三年女生的进攻。而我和他,还是那么陌生。断了线的风筝——可否飞回原点?高三毕业那天,萧乾来找我了,只说了三个字,“谢谢你”但那是我这一辈子和萧乾说过的第一句话,也可能是最后一句,我的病告诉我高考我是参加不了了,但我相信萧乾一定会成功,这种成功需要我付出的是长长的思念,三年的暗恋和我逝去的青春,但只要他成功。他还是走了,什么也没留下。萧乾四年的大学终于读完了,他把工作找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在那里我又遇见了他,但我还是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知道,这已经是一种幸福,我又何必要求太多。高一:何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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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_3000字我拨开额尼蓬乱的发丝,翻拣出一根白发。刚用拇指和中指的指甲盖掐住发根拔出来,额尼就捂住脑袋大叫起来。我迅速抽出那根头发,发梢终于摆脱乱发堆从我手中垂下时,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额尼啊啊叫唤着抢去了她的头发,搁在手里揉弄了一阵又腻烦了,随手撇在斜人柱一角。我赶忙过去找,边说额尼啊,白头发丢不得,那里边有你的魂灵呢。说着把头发叠好装入楠木小盒,塞进额尼手里。额尼瞧着装头发的小盒,咧嘴一笑,嘴角淌出了一滩涎水。八年前鄂伦春自治旗的一场山火带走了我家的新房,我阿玛,和我额尼的魂灵。阿玛死后额尼就发了疯病,老跟村里人动粗。他们为了防止额尼伤人,叫我——她唯一的孩子——带她到大兴安岭的林场上住。于是我照着老鄂伦春人的样子,在山泉边支了一顶斜人柱。斜人柱搭好的那天额尼拍着手笑逐颜开。我想斜人柱可能唤醒了额尼身体里部分沉睡的魂灵,毕竟她就是在斜人柱里出生的最后一代鄂伦春人。山上的时间天生就比山下过得慢。当我头扣毛毡帽身穿棉大衣走在雪野中时,山下的孩子已经沐浴着阳光在家门口跳皮筋了,当我提着桦皮桶踩着未融尽的残雪,汲取开春第一桶泉水时,山下的孩子已经在林场采野花捉蝴蝶了。大兴安岭就像个迟暮之年的老人,新陈代谢缓慢,干事情也是慢慢腾腾的。把山上的时间扯糖丝似的扯得很长很长,也把山上的日子扯得糖浆般澄澈透亮。它会像额尼一样白头,到时候我就会扫去山顶上的积雪,再拔去额尼头上的白发,假装大兴安岭的春天来得很快,假装额尼的青春还在。我解散额尼的发髻,用粗齿梳子把头发理顺,重新编成一根大辫子。额尼把辫子揽在胸前,绕在手指上缠呀缠呀,再送进嘴里啃咬一番,然后眨巴眨巴眼,歪着头研究我,就像一只智慧超凡的知更鸟。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夜晚。火光在山梁背后腾起,火焰从山上翻滚而下。烈焰冲天而上,映得半边夜空一片赤红,亮如白昼。常听老人们说,从前的鄂伦春人是极度崇拜火的,那晚我才明白。直到现在,我也觉得火灾是这世上最美的景观。阿玛把我举过头顶扔出窗外,我摔进了一块烂泥地里,抬头便看见我家在一瞬之间被火焰吞食,化作一个五光十色的火球,正在熊熊燃烧。那一幕景象定格缩小进我的瞳孔,无以言说,简直美极了。不管是包裹住屋檐的吞吐的火舌,还是半空中飞扬的火苗,颤抖的热浪,红的,橙的,黄的火焰,都美得不可方物。不论是全村人嘈杂的叫喊,还是额尼凄厉的哭号,都没法干扰我去欣赏这场令人叹为观止的大火。给额尼梳过头,我靠在斜人柱外晒太阳,回想起八年前那场大火带给我的挥之不去的震撼。在这世上,火焰的美丽是与山林息息相关的。唉,我是多么渴盼着再看一次森林大火啊。在过去的鄂伦春自治旗,火与山泉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冲天山火在一夜之间毁灭一座森林,而草木灰是滋养黑土的上佳肥料,森林亦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重现生机。然后再来一场大火,森林又再度复活,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无论诞生还是毁灭,都有鄂伦春族唯一的神明做主。只有魂灵不洁的人类,才会怕火,抵御火,把火当作不可抗拒的天灾去畏惧。我为自己的睿智不自觉地笑了。其实啊,这些人千方百计地防着火灾,打着保护林木的旗号,终究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些年来山上的林场越建越多了。晒了会儿太阳我就动身去山下——所谓山下其实也是大兴安岭,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的斜人柱来说——我偶尔去一趟山下,拿山上的东西换点山下的东西。但通常我想换点东西都很不容易。我身着奇装异服在村子里招摇过市,大多数人都躲着我。有时候真怀疑他们是不是鄂伦春人,年纪大的忌讳我,年纪小的就害怕我。也难怪,他们大概都听说过我。小时候我就是全村最强壮的孩子,任哪个男孩都没有我力气大。冬天给额尼洗衣服时,浸饱了水变得沉甸甸的棉裤,我能一只手像拎小鸡子一样提起来,再把两条粗裤腿缠成麻花状,用力一拧所有的水就悉数滑出来了。我始终相信,是因为我从小对魂灵的敬仰,才被赐予这副超人的膂力。这一回村里人依旧躲我躲得严严实实,我最后寻到猎民家里换了点东西。说来现在的鄂伦春自治旗,除了村民和猎民,最常见的就是林业局的人和浩浩荡荡的伐木工队伍了。如今他们就像大兴安岭土生土长的红松一样,随处可见。人可真奇怪,本应水火不容的两类人,竟也能由实打实的利益维系,在一座山上和平共存。我在猎民家里蹭了一肚子温开水——猎民是从不喝酒的,他们怕酒醉误事。之后跟猎民唠扯起来,猎民说好久没见你下山了,村里人都说你也发癫了呢。我捧着水碗嗤嗤地笑,同他打趣说,你觉得两个癫子怎么在山上活下去?笑过之后,猎民随手擦着枪,神神秘秘地说,你还不知道吧,上个月自治旗又来了好多人,好大的阵仗,这会儿在林场呢。我撇撇嘴道,八成是些加工木料的厂子。猎民摇摇头,不无担心地说,恐怕是那次的事招来的。——我只怕他们勘探山泉,闹出的动静太大,会触犯山上的魂灵呢。听到“那次的事”几个字,我脑子里立马充斥着不好的回忆——那是去年快入冬的时节,有一伙猎奇的自治旗电视台记者,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和额尼独居大兴安岭的事,带着咔嚓响的照相机和老毛子的炮筒一般的摄像机来到山上,非要采访我们,把额尼吓得不轻。他们说要办一期叫做什么“最后的鄂伦春人”的专栏。我哭笑不得,告诉他们山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鄂伦春人。但他们执拗地拍摄了我们的斜人柱、篝火、日用品还有惊慌失措的额尼,而后兴冲冲下山去了。对了,还有泉。他们还拍了斜人柱边的那眼山泉。我木然地坐着。猎民擦着枪说,看来山泉要开发了,大兴安岭要是能建起加工厂,可比林场赚多了,到时候咱们都有油水可捞了。我不置可否,话题绕了几圈又绕回额尼身上,我提出得回去看看额尼。猎民伸伸腿站起来,同我一起走出屋门,说天都快黑了,你可小心,山上有爱放火的猞猁……门帘掀开,我惊奇地发现额尼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了门口。没有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默不作声。我过去拉了她一把,竟也拉她不起。她执拗地蹲着不动弹,像是被死死钉在地上了。猎民拄着抢开玩笑似的说,她哪里像个癫子啊,啧啧,看她那双眼睛,真是鬼灵精着呢。额尼从前的确是个双目剪水的美人。听阿玛说她年轻时也常去那眼山泉打水。我不禁想象,她用小指勾着桦皮桶,轻移莲步来到泉边的景象。——墨绿色的松针铺陈在她的脚下,桦树叶沙沙作响,抚过她绣花的衣袂,清流激起细碎的水花打湿她的裙摆,她侧着脑袋温柔地注目汩汩清泉,顾盼流连如同与泉水相生的一株羊齿花。额尼喜欢山泉的感情是很自私的,她不会愿意别人跟她分享山泉。而想要开发山泉的人却不喜欢山泉,他们喜欢山下许许多多的东西——听说自治旗里遍地是琳琅满目的好东西。说到底,那些勘探山泉的人也跟伐木的人一样,用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换取喜欢的东西,然而这一回的筹码不再是绵延大兴安岭的树木,而是象征着额尼青春年华的山泉。我和额尼走在薄暮的山间,经过了一处新近被遗弃的宿营地,看来就是猎民所说的勘探队了。我们绕过被风吹散的炭火堆。木材烧尽后通常会残余着一股馨香,这会儿我却只闻到了满鼻子烟熏火燎的焦糊味儿,简直像是为生这堆火烧了一片林子似的。我掩鼻匆匆而过,额尼则拧起眉毛,不断小声嘟嘟囔囔。后来我给额尼梳头的时候,她的白发越来越多,已经拔不过来了。银亮的发丝一簇簇裹藏在厚发里,好像黑夜中一只只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不仅有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还有不见踪影的额尼。额尼的失踪是不日之后的事。夜里我被刺骨的寒风吹醒,看见斜人柱的门帘卷着,冷风长驱直入。额尼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装着她白发的楠木小盒。我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样,哭着找她三天三夜。她失踪当晚,我抖抖索索地爬出被卧,把门帘放下,随后又睡过去了。梦里我看见了八年前那晚的山火。——我的额尼在那场大火中死了,她的魂灵在火中灰飞烟灭了,这么多年来陪伴我的只是一个空壳罢了……醒来后我坐在山岗上,浑身浸入朝霞取暖,这么安慰着自己。或许这么多年我也只是把额尼当作一个累赘吧。没有了额尼,我照常做着平日的事,到泉边打水,到山下换点东西。走在村子里,村民仍旧各忙各事,目中无我。来不及知觉,山上的时间竟也追着赶着,过去了这么久。我意识到时光的流逝是因为那个猎民。当我坐在他屋里灌温开水时,他不再乐呵呵地边擦枪边跟我唠嗑了,那杆枪像额尼一样没了踪迹。猎民靠在火炉上自斟自饮。我问他,怎么喝开酒了?他苦张脸说,你还不知道吧,林场禁猎了。鄂伦春自治旗要修一条通进大兴安岭的铁道,矿泉水加工厂的厂址都定好了,咱俩都得下山觅新差使……我呆愣半晌,问了个冒傻气的问题——山下能看到火吗?猎民说当然啦,山下有沼气池,轻轻一拧灶台上就冒出蓝幽幽的火苗儿,贼方便。可我感到很失望。灶台上的火苗儿怎么比得上大兴安岭的山火?猎民好言好语劝了我一整,我总算有点明白了——小时候那样壮观的山火,恐怕这辈子只能看见一次吧。心宽下来,我索性跟猎民推杯换盏喝起酒来,直喝到半宿,酒劲上头,才醉醺醺地告别猎民上山了。正值秋冬之交,空气干燥得能将暴露在外的皮肤吹裂。山坡上铺了好几层破破烂烂的枯叶,发出一股正在腐化的温暖气息。今晚喝太多了,爬坡很吃力。我呼哧呼哧刚爬到一半,就看见远处有几簇莹莹抖动的光芒,凌厉地刺透黑夜。如此高亮度的手电筒,只有勘探队的人配发。那光照得贼远,晃上晃下的,好几次扫过我的脸,让我感觉暴露在光下无处遁逃。原本沉重的脚步愈发迟缓,好在厚厚的落叶吸掉了我挣扎行进的全部声音。我在林子里兜兜转转,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犄角旮旯。醉眼朦胧地摸索的当儿,我猛然听见头顶上传来几声哭爹喊娘的惨叫。——手电光疯狂抖动,倏而掠过群山的阴影,倏而划破缀满星座的夜空,仿佛一头野兽咽气前的一阵剧烈颤抖。突如其来的惨叫声惊得我脚下一飘,跌坐在地。如同被投入冷水中一激灵,酒顿时醒了一半。声音来自泉那边。我拔腿唰唰跑上山,还没到泉边就迎面撞上了一支狼狈的勘探队。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飞奔下山,手电筒在腰间上下翻飞,脸上写满“见鬼了”三个字。一眨眼不到的功夫,就飞也似消失在路尽头,留下我独自发怵——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这时,一股看不见的阴风吹到脸上。我一扭头,树林间忽地投下两点幽蓝的光,让我想到猎民所说的灶台上冒出的小火苗儿。我迎着忽闪的光点走到泉边,才看清那里蹲伏着一只什么大动物,拖地白毛滑进泉水里,正在泉边吸溜吸溜的喝水,一身白毛在暗夜中也银闪闪的。我立即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大兴安岭的什么神兽。脚下由是克制不住地向泉边挪动,慢慢接近那只饮水的大动物,心好像在胸膛里打秋千。近在咫尺之际,它突然转过头看着我。浓密的毛发下竟露出一张人面来。额尼!我大叫一声,登时腿软如泥,跪倒在地。空气好像凝滞了一般,话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了片刻,只剩下它粗重的呼吸声——我实在不愿承认面前这个怪物是额尼。此时它趴在地上向我爬来,两只长指甲的枯木般的手伸得老长。那银白色的头发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长发遮住了原本的面貌。“她”把一抬头,眼睛里霍地射出两道森森寒光。我看见“她”的眼珠是冰蓝色的,瞳孔细成一条线,如同绷到极限的弓弦,头侧还支棱着一对尖尖的猞猁耳朵。兴安岭上有爱放火的猞猁,猎民好像说过。“她”的喉咙里突然爆出野兽一般的低吼,瞳孔猛一收缩,四脚一蹬跳将起来,轻盈地落在怀抱泉水的山石上。“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啸叫着撒开四足越过了山脊。在“她”跃起的同一瞬间,山脊背后腾起一团火焰,滔天巨响,强光耀目。下一秒,泉就成了一片火海。我跪在泉边张大嘴看着火焰,和我小时候在烂泥地里做的事一样。下山的路已经被火切断了,火焰迅速逼近。我一晃看见一棵年轻的楠木,于是强撑着站起来,用手肘勒住它,两臂一紧使出全身气力往上提,土层松动了许多。再压在它身上一撅,楠木就被我折断了。我抱起这棵充满汁水的树扔进火里,可火焰不断吞噬着衰草和枯叶,前进的速度根本不受影响。就像身处一个密闭的烤炉,周身都炙热无比。我扒下大衣,拼命喘气,浓烟乘机钻进鼻孔,意识变得模糊了。由远及近的笃笃马蹄声却异常清晰地响起,睁开眼时我已经坐上猎民的马背,一颠一颠地飞驰在滚滚热浪上。猎民的马沿着燃烧的林线狂奔。而我知道,它只是在火圈中乱窜的一只无头苍蝇。整座山都被大火包围了,逃不出去了。逃不出去了。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鄂伦春人还是汉人,我们还是泉,都没法逃出去了。高一:沈思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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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_3000字TO:。请允许我给你写信。也请原谅我没有勇气,像她们那样大胆的把你的名字写在给你的信的开头。。今天是放假的第2天,想你的感觉突然变的莫名的强烈。我想见你,想见你,好想!好想!不知道你是否去打球了。是否和家人去玩…好想知道,但我没有途径知道。只能在这敲出我对你苦涩的思念。。你知道么?喜欢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有时候它可能花上漫长的陪伴,才换来艰酸的喜欢。有时候,只需要一瞬间。在那一瞬间就会不经意的喜欢上了一个人,这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我是后者。我就只用的那一瞬间,便喜欢上了你。或许只是某一个回眸看见了你的微笑,刚刚好,我便因此喜欢上了你。此后,便舍此无他。。你知道么?喜欢你后,我变的敏感,变的对你的存在很敏感。我会在你的教室楼层刻意的留意。我会在我的所有户外课上刻意留意你的身影。我会在你餐厅的楼层刻意的留意你的位子,刻意的留意你是否有在好好的吃饭。我会刻意在下课小卖部时最拥挤的时候,往那挤,不为别的,就只为在那拥挤时看看是否有运气看见你一眼。但我所以的刻意都换不来你对我的一点了解。因为,你可能或肯定连我这个人或名字都不知道。我希望是又希望不是。就像我希望和你相遇,又害怕和你相遇那样。我想,有时候真正的在意就是刻意的躲避把!。我知道你每天会骑单车来学校,会在40到早自修的开始。此后我便退了宿,每天在30就到学校对面吃早餐,不为别的,只为能和你一起进校门,能在你骑车和我擦肩时狠狠的看上你几眼,此后便开心上一整晚,待到第2天又故伎重演。有时候,你等到了早自修的铃响了才慢悠悠的骑着车从拐角处骑过来。我见了便飞快的结账,抢在你前面进校园,在登记簿上端端正正的写上我的大名,并有时故意把名字写的超过格子,写在你那格的上半边。嘴角微微一笑,“啪”的把笔丢的桌上,正在我为自己的小聪明而高兴时,有害怕你知道我的名字。“真是的你们这些学生,天天迟到,有书读还不认真读…”身后传来保安的抱怨声。再后来就是你骑这车从我身边擦过,我狠狠的看上几眼。我在每天等待你一起进校门的时候,并不是次次顺利,就记的那一次∶我早早的在早餐点等你,你却迟迟不来,等早自修的铃声响了我还没有看见你的身影从拐角处出现,我一直等直到早自修下课的铃声响了,你还是没有出现。我不甘心的走进校园,在名单上留下我一人的名字,那天只有我一人,只有我一人的名字,就好像世界就只剩我一人一样。以至于我被老师骂了整整一节大课间都没有感觉。我也整整的落寞了一整天。后来我才知道你那天生病了,一天都没有来上课。但也不是天天都是这样的,就有一次让我整整开心到现在∶那天,我看见你从拐角处的身影,便匆匆的结账。像平时那样早早的在等级薄上写上我的名字。但我不知道有幸运从我头上经过,近的就像从我头顶掠过。“嘿!”我一回头看见你对着我笑,那好看的笑就映在我的眼眸里。我敢说你的笑的全天下最好看的。自少我是这么觉得。略长的刘海,正好搭在睫毛上,鼻梁高高,笑起来的一瞬间迷倒众生。看见你就够让我的心怦怦直跳了,你还对我笑,还对我讲话,我感觉自己就好像要死了一样,气都喘不上来。“可以帮我签一下名么?”我觉得我整个脸在发烫,说话都变的支支吾吾“嗯。。阿。。好。。好的。。”“谢谢。我叫杨捷,杨就是木字旁的那个杨,捷就是敏捷的捷。高2《7》班。”你又笑起来了,真好看。我愣了一下,“阿。。嗯。。好。。”便俯身帮你写名字,其实刚刚我并没有在听,我只顾的看你,你真好看,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起码到目前为你是我见最好看的人。“7班。对吗?”“嗯。没错!”其实我早就把你的名字和班级背的滚熟滚熟的,哪怕是在梦里也可以倒背如流。我只是想看看你是否还在我身,所以才这么问的。还好你还在。“好拉!”“哦!谢谢你阿!”你从车上下来,把车放着推。“嘿,你几班的,叫什么。我可以知道么?”“阿。。嗯。。”我以为你会骑着车像往常那样从我眼前飞过。便无交谈。“嗯。。嗯。。我是高2《10》”“你也高2的啊!怎么没见过。你叫什么?”“苏。。苏。。苏允。。”“哦!我知道你,原来是你啊!你就是苏允!”你知道我?你真的知道我?真的么?“你就是和我一起承包每周迟到总名单的苏允啊!好巧好巧啊。一直不知道是谁怎么牛,可以和我一样,一直以为是男生没想到还是个女生啊!”你笑起来真好看,真的,我有一点想哭,好开心,这是和你第一次你讲话,第一次这么近看你的笑,真的好开心。“哦!对了,今天先聊到这了,回头见了再聊哦!”你翻身上车的动作是那么好看“继续保持哦!”你回头对我留下这句话和你好看的笑。我想真好。真想和你一直这样。一直。一直。。你知道么?你的声音也很好听。淡淡有一股阳光的气息。不过,我此后再也没有和你这样讲话。因为,我有点害怕,但又好期待。。抱歉。一下没留神就写了这么多。希望,你看了不会苦恼。。很抱歉和你说了怎么多不该说的话。真的很抱歉。请允许我给你写这么一封很长的信。虽然我知道,我不会寄给你看。但我喜欢你后便养成了这个习惯,这是个坏习惯。我隔三差五的便不由自主的写信给你。喜欢你是个坏习惯。但我喜欢。但它们想改也改不掉。它们是坏习惯。但我喜欢。我喜欢。。又没忍住。真抱歉。没忍住写这么多。就想没忍住喜欢你一样...我知道,我很笨,笨到连把你的名字写在开头都不会。只能把,在句号前的空白当成你的名字。。晚安。祝∶。天天开心球技日升事事顺心ⅩⅩ年ⅩⅩ月Ⅹ日『10』高一:苏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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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秋雨天已经凉飕飕的了,秋风已经刮起来了,吹得人从手上一直凉到了心里去。秋无处不在,从风、雨、天气里显示着秋的存在。几天前下了一场秋雨。天从昨天下午,开始天是乌云密布。几分钟之后开始打雷,紧接着打闪,轰隆隆、卡嚓嚓、轰隆隆、卡嚓嚓。。。。。。。打雷闪电大约十几下之后,天又开始打下了豆大的雨点。滴嗒嗒………几分钟之后又下起了整齐的雨点,比刚才下多了。街上出现了一把把漂亮的小花伞、红的、黄的、白的、紫的。。。。。五彩缤纷。刹那间大地上多了一大片花朵、好漂亮啊!2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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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水从天上降,流入我心房。此刻珠圆落,唯予立自伤。花开花又谢,莺老自枝秧。残雪纷飞下,空独自此殇。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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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雷锋是一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湖南省望城县人。1940年出身于穷苦农民家庭。7岁沦为孤儿。对中国共产党怀有深厚的感情,先后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少年先锋队和青年团。他工作积极,埋头苦干,多次被评为“红旗手”“工作模范”“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雷锋1960年1月应征入伍,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牢固地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远大目标。他不忘阶级苦,懂得“怎样做人,为谁活着”,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以“钉子”精神刻苦学习毛泽东着作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以甘当“螺丝钉”的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连队分配他当汽车兵,他努力钻研驾驶技术,成为一名合格的汽车驾驶员。担任班长后,大胆管理,事事模范带头,带领全班成为部队先进集体。他热爱集体,关心战友,关心群众,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看成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并身体力行,认真实践,“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把自己省吃俭用积存起来的钱,寄给受灾人民,送给家庭困难的战友。他曾担任校外辅导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激励少年一代健康成长。他谦虚谨慎,从不自满自炫,受到赞誉不骄傲,做了好事不留姓名。1962年8月15日,执行运输任务时不幸殉职。他在部队生活2年8个月,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受嘉奖多次,被评为“模范共青团员”“节约标兵”,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雷锋的模范事迹和高尚思想在军内外产生巨大影响。国防部命名他生前所在班为“雷锋班”。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伟大号召。1990年3月5日,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题词,号召全国人民进一步向雷锋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在广泛持久开展学习雷锋活动中,全军各部队和全国各条战线上涌现出大批雷锋式的英雄模范人物。雷锋精神培育着一代又一代新人成长。雷锋于一九四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简家塘村的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里。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本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为了帮助六叔奶奶家,常常去上山砍柴,可是,当地的柴山都被有钱人家霸占了,不许穷人去砍。雷锋有一天到蛇形山砍柴,被徐家地主婆看见了,这个地主婆指着雷锋破口大骂,并抢走了柴刀,雷锋哭喊着要夺回砍柴刀,那地主婆竟举起刀在雷锋的左手背上边连砍三刀,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山路上……一九四九年八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路过雷锋的家乡。雷锋看见宿营的队伍一住下来便向老乡问寒问暖,还帮助老乡挑水,扫地.买柴买菜按价付钱,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就从心底萌生了要参军的愿望。雷锋找到部队的连长,坚决要当兵,当连长得知他苦难的身世后告诉他还小,等长大了才能当兵,并把一支钢笔送给了他,鼓励他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才能保卫和和建设中国。一九五零年,乡里成立了农民协会,进行了土地改革,雷锋积极投入了这场运动,当了儿童团长,站岗,放哨.巡逻,防止敌人破坏,他还学会了说快板,搞宣传。一九五零年夏天,乡政府保送孤儿雷锋免费读书。一九五六年夏天,从荷叶坝小学毕业,几年里,雷锋克服困难,勤奋学习,受到师生的的一致好评。他帮助落后的同学,爱护集体的粮食,并与坏份子做斗争,受到学校老师、同学和乡亲们的一致好评。在毕业典礼上,他上台发言,毅然要求留在农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一九五六年九月,雷锋在乡政府做通信员,十一月,年满十六岁的雷锋被推荐到望成县委做公务员。一九五七年,雷锋光荣地年经被评为机关模范工作者。一九五八年春天,雷锋来到困山湖农场当了一个拖拉机手。一九五八年九月,雷锋来到鞍钢做了一名C-80推土机手。一九五九年八月,雷锋来到弓长岭焦化厂参加基础建设。第二年夏季的一天,他带领伙伴们冒雨奋战,保住了7200袋水泥免受损失,>报道了雷锋抢救水泥的事,赞扬他舍己为人的事迹雷锋在鞍山和焦化厂工作了一年零二个月,曾三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五次被评为标兵,十八次被评为红旗手,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初,新一年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但鉴于焦化厂的征兵名额有限,且雷锋在工地的表现十分突出,领导也舍不得放他走,就不同意他报名。这可急坏了雷锋,他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人民武装部向余政委讲起自己的经历,表明他参军的志愿和决心。武装部的余政委和工程兵派来的接兵的领导专门研究了雷锋的入伍问题,认为他是苦孩子出身,经过实际工作的锻炼,政治素质好,入伍动机明确,虽然身高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身体条件差些,但他在农场开过拖拉机,在工厂开过推土机,多次被评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作者。相信他入伍会成长得更快。最后决定批准雷锋入伍。一九六零年一月八日,雷锋领到了入伍通知书,随新兵一同由辽阳来到驻地营口市。他做为新兵代表在欢迎战友入伍大会上讲话雷锋所在团是有着光荣战争历史的部队,他决心以实际行动发扬优良传统,开饭时,他主动给大伙读报,宣传党的政策:休息时,他教大家唱歌,雷锋在这个大家庭里感受到无此的温暖,由于他身小臂力弱,开始练投手榴弹时不合格,他天不亮就消消地出去练习,十几天后,他终于和其他同志一样,在实弹学习中得到了优秀新兵训练结束后,雷锋被分到运输连当汽车兵,“服从革命需要,革命需要我去烧木炭,我就去做张思德;革命需要我去堵枪眼,我就去做黄继光”。这是雷锋向组织上表明的态度雷锋性格开朗,平时很活跃,教唱歌,办墙报,说快板样样都行,上级领导安排他参加战士演出队,他就起早贪黑地背台词,后来考虑到雷锋的湖南口音与大家的普通话不协调,影响演出效果,他就主动提出换下自己,而集中精力为演出做好后勤工作,大家虽没有看到雷锋的表演,但台上的每一个节目都包含着雷锋的辛勤劳动,和他那处处关心集体,一切服从工作需要的精神。雷锋回到运输连后,便投入到紧张的学习驾驶技术之中去,针对缺少教练车的现状,他带领大家做了一个汽车驾驶台。雷锋废寝忘食地学习技术,被大家一致推举为技术学习小组长。五月份,雷锋成为了一名合格的驾驶员,被分到二排四班,交给一台13号车上了建设工地施工任务中,他整天驾驶汽车东奔西跑,很难抽出时间学习,雷锋就把书装在挎包里,随身带在身边,只要车一停,没有其他工作,就坐在驾驶室里看书。他在日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时间学习,我认为问题不在工作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由此看来,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钻一九六零年初夏的一个星期天,雷锋肚子疼得很厉害,他来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回来,见一个建筑工地上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施工,原来是给本溪路小学盖大楼,雷锋情不自禁地推起一辆小车,加入到运砖的行列中去,直到中午休息,雷锋被一群工人围住了,面对大家他说:“我们都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我和大家一样,只要尽了自己的一点义务,也算是有一份光发一份光吧!”这天下午,打听到雷锋名字及部队驻地的市二建公司组织工人敲锣打鼓送来感谢信,大家才知道病中的雷锋做了一件好事,过了个特殊的星期天一九六零年八月,驻地抚顺发洪水,运输连接到了抗洪抢险命令。雷锋忍着刚刚参加救火被烧伤的手的疼痛又和战友们在上寺水库大坝连续奋战了七天七夜,被记了一次二等功。望花区召开了大生产号召动员大会,声势很大,雷锋上街办事正好看到这个场面,他取出存折上在工厂和部队攒的200元钱(存折上203元)跑到望花区党委办公室要捐献出来,为建设祖国做点贡献,接侍他的同志实在无法拒绝他的这份情谊,只好收下一半。另100元在辽阳遭受百年不遇洪水的时候捐献给了辽阳人民。在我国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他为国家建设,为灾区捐献出自已的全部积蓄,却舍不得喝一瓶汽水。团党委树立雷锋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标兵后,雷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他出身贫苦,爱憎分明,好学上进,阶级觉悟高,入党动机正确,根据一贯表现,支部大会一致通过了雷锋的入党申请。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八日,雷锋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一九六零年底,雷锋事迹被以<<苦孩子好战士>>为题在报刊发表后引起强烈反响,各地邀请他作报告的单位越来越多,他以一部血泪斑斑的家史,告诉人们不要忘记过去,激励人们在建设祖国中团结一致,更坚定地去战胜困难。应广大人民的要求,连里把雷锋事迹搞了一个展览室,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也来人收集雷锋的事迹……雷锋把自己的藏书拿出来供大家学习,被人们称为“小小的雷锋图书馆“。他帮助同志学习知识,同班战友乔安山文化程度低,雷锋就手把手地教他认字,学算术。同班战友小周父亲得了重病雷锋知道后以小周的名义给家里写了信又寄去10元钱。战友小韩在夜里的出车中棉裤被硫酸水烧了几个洞,雷锋值班回来发现后,把自己的帽子拆下来一针一针地为小韩补好裤了,轻轻地盖在他身上。知道这个情况的乔安山说:“为了给你补裤子,雷锋半宿都没睡!”从一九六一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他出差机会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就多了,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颤,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过年的时候,战友们愉快地在一起搞些各种文娱活动。雷锋和大家在俱乐部打了一阵乒乓球,就想到每逢年节,服务和运输部门是最忙的时候,这些地方是多么需要人帮忙啊。他放下球拍,叫上同班的几个同志,一起请假后直奔附近的瓢儿屯车站,这个帮着打扫候车室,那个给旅客倒水,雷锋把全班都带动起来了。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做好事,难怪人们一见到为人民做好事的人就想起雷锋。一九六零年十月以后,雷锋先后担任了抚顺市建设街小学(即现在的雷锋小学)和本溪路小学校外辅导员。雷锋平时工作.学习都很忙,他只能利用午休时间或风雨天不能出车的日子请假到学校去找教师,同学谈心,或进行其他辅导活动。他善于团结小朋友,启发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雷锋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辛勤培养下一代茁壮成长。共表团抚顺市委为表彰雷锋的事迹,曾于一九六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颁发奖状,上面写着:“奖给优秀辅导员雷锋同志,保持光荣,继续前进”。一九六一年九月,全团上下一致推举雷锋为抚顺市人大代表。雷锋参加完人代会回到连里就担任了二排四班班长,在他的带领下,四班成了“四好班“,雷锋也成了全连的四好班长。一天傍晚,天下起大雨,雷锋见公路上一位妇女怀里抱着小孩,手里还拉着小孩,身上还背着包袱,在哗哗的大雨中一步一滑地走着,雷锋忙上前一打听,才知道这位大嫂从外地探亲归来,要去十几里外的樟子沟去,她着急地说:“同志啊,今天雨都把我浇迷糊了,这还有孩子,我哭也哭不到家啊!”雷锋把雨衣披在大嫂身上,抱起那个大一点的孩子冒雨朝樟子沟走去,宁可自己淋得透湿,一直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把她们母子送到家。雷锋入伍以来,多次立功受奖,他被选为市人大代表,出席过沈阳军区首届共青团代表会议,他的照片,日记和模范事迹.通过报纸.电台作了广泛的宣传,雷锋陆续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热情赞扬他的来信,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光荣应该归于党,归于热情帮助我的同志,至于我个人做的工作,那是太少了,我这么一点点贡献,比起对我的要求和期望还是很不够的……”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多钟,细雨霏霏,雷锋和他的助手乔安山驾车从工地回到驻地。他们把车开进连队车场后,发现车身上溅了许多泥水,便不顾长途行车的疲劳,立即让乔安山发动车到空地去洗车。经过营房前一段比较窄的过道,为安全起见,雷锋站在过道边上,扬着手臂指挥小乔倒车转弯;“向左,向左……倒!倒!”汽车突然左后轮滑进了路边水沟,车身猛一摇晃,骤然碰倒了一根平常晒衣服被子用的方木杆子,雷锋不幸被倒下来的方林杆子砸在头部,当场扑倒在地,昏过去……战友们立即用担架把他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各级首长立即赶到了医院,同时以最快速度把沈阳的医疗专家接到雷锋床前。由于颅骨损伤,导致脑机能障碍,雷锋这个劳动人民的好儿子,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年仅22岁,就这样和我们永别了!八月十七日,在抚顺市望花区政府礼堂召开隆重的追悼会。近十万人护送雷锋的灵柩向烈士陵园走去。一九六三年一月,国防部命名雷锋生前所在的班为“雷锋班”,共青团追任雷锋为全国少先队优秀辅导员,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相继发出关于学习雷锋的通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等相继发表社论,评论和介绍雷锋事迹的文章。一九六三年三月五日,首都各大报纸发表了毛泽东主席的光辉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雷锋,这个光辉的名字,在我们的心中闪烁着不灭的光辉。他把自己旺盛的青春全部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他的高尚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必将在我们青少年一代身上不断发扬光大,他那不可磨灭的美好形象,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伴着春风,我们迎来了美丽的春天,雷锋叔叔的日子也来了。雷锋,多么伟大的名字啊,有人说:“现在都进入九十年代了,人人都想着怎样为自己,谁还会发扬雷锋精神去帮助别人呢?”那么在进入九十年代的今天,我们还要不要学雷锋,雷锋精神就真的过时了吗?!当你在大街道上跌倒,有人在一旁嘲笑你,却没有扶你的时候;当你的钱包被小偷偷走,旁人看见却不敢吱声的时候;当你一个人需要人帮助,却没有人愿意帮助你的时候。在座的各位,您,会是什么心情呢?想必会酸、苦、涩。可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人伸出了自己的手,去扶你,去帮助你,你是喝令他走,并说这种精神过时了,还是心存感激地接受帮助呢!答案是很明显的。当有些人对雷锋不屑一顾的时候,雷锋却悄悄地出国了,我们感到震惊,也感到无比地自豪。雷锋作为我们人民军队的普通一兵,却名高天下,被世人所敬仰,这样的事只有在今天,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土地上,才能养育出雷锋这样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记得小时候,雷锋的故事就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里,我们用一双小手捡废铁,参加义务劳动,悄悄地做了好事不留名,雷锋的精神就象春天绵绵的细雨,以潜在的、巨大的力量滋润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雷锋离我们好远,有时候又好近啊,大家对这样的情景一定不会陌生。两手一摊“拿钱来”。如果没有钱想让他帮忙,门都没有。可是,有时候雷锋却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周围,去年10月29日晚上,在广州市某路口发生了一起重大车祸事故,两位行人拿倒在血泊之中,司机拦了几辆车都不停。遇难者处于生命危急关头。就在这时,一位部队的司机刘某同志经过这里,他毫不犹豫地将两位遇难者扶到自己车上,立即送往某市医院,遇难者得救了,他却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单位,就悄悄地走了。象他这样的好同志在我们的周围真是数不胜数。部队中有许许多多的创业者,在六十年代他们就毅然放弃了大城市优越的生活条件,来到这艰苦边远地区,担负起艰巨的国防科研任务。他们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老黄牛的精神,在他们身上不正闪耀雷锋的思想吗!是的,正是这些象雷锋一样平凡、普通的人们支撑着一个大厦,支撑着我们共和国的大厦!他们从没有奢望过什么,当他们看到这座大厦越发宏伟、越发坚固时,他们笑了,欣慰地笑了。雷锋的精神不正是在这些人中得到发扬与延伸吗!五年级:周景龙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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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3000字一.司徒王允说起司徒王允我便产生这样一个疑问,他是姓司徒,还是姓王?据我了解在当时司徒是官名,司徒与司空,司马为三公!其中的司徒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但在查阅百家姓后,其中也有司徒这个姓……为表示尊敬,我就暂且称他司徒王允公元184年,全国各地便爆发了声势浩大的黄巾军农民起义,率领重兵讨伐黄巾军。司徒王允初次领兵打仗,便充分展示了他非同一般的文韬武略。计杀董卓可谓功不可没但司徒王允拒绝了董卓余党李傕、郭汜、樊稠等人的投降。唉!唉!结果长安城被董卓残部攻破,李催纵兵屠城,司徒王允以封建士大夫的忠勇,完成他认为应该尽忠的朝廷,临危不逃不惧,被李催等处死长安,尸弃于市,时年56岁。司徒王允可谓一等一的忠臣,但由于封建士大夫的忠勇,思想死板,不知变通,拒绝董卓余党投降。结果……他若接受投降,一番安抚之后,大可借力打力,借其之手剿灭其它逆党。司徒王允不但勤政爱民,更有王佐之才。他的死都是封建惹的祸呀……二.常山赵子龙赵子龙乃五虎上将之三,是三国中少有的几位文武双全的武将之一,是自吕布之后的三国第一猛将,人称“常胜将军”说起赵云最着名的当数“单骑救主”这“单骑救主”其实有两次一次是长坂坡之战,一次是截江救阿斗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刘备兵败,向南逃往江陵,曹操派麾下精骑快马追赶,终于在当阳长阪附近追上了刘备。刘备便丢下妻儿,向南逃逸。人说患难见真情,你说这刘备办的什么事,打了败仗,丢盔弃甲不说,还抛妻弃子。多亏了人家赵云。危机之时,赵云却反而向北进入曹军势力之中,在曹阵中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连斩数将。连杀50员曹将,终于将阿斗交给了刘备。刘备出征西川的时候,孙尚香抱阿斗回吴,赵云察觉后乘小船追赶上来。他不顾大船上射来的箭枝,靠上前去并纵身跳上大船,将阿斗夺回。刘备去世之后,曹魏五路犯蜀,赵云把守阳平关,一将当关,万夫莫开。七十几岁时仍为蜀军前锋,阵前力斩被作者称为“有万夫不当之勇”的西凉大将韩德一门五将。这在古今都极其罕见,实在让我敬佩不已。前面说到赵子龙文武双全,武大家都知道,我再来说一下这“文”赵云于平定益州时引霍去病故事劝谏刘备将田宅归还百姓,又于关羽张飞被害之后劝谏刘备不要伐吴,被后世赞为有大臣局量的儒将。然则云之本末,自有大臣局量也,岂名将云乎哉?三.身在曹营心在汉说起“身在曹营心在汉”,诸位想到的定是关羽关云长,其实在此之前还有一位名曰徐庶,“徐庶进曹营”后与“关羽降曹”事件演化为成语“身在曹营心在汉”说起徐庶在桌游《三国杀》中他的一个技能,可概括它的主要形象---“无言”徐庶通过自荐的方式成为刘备的军师,在诸葛亮之前,徐庶是蜀国最重要的谋臣,什么大破八门金锁阵、直取樊城、大败曹仁、你在蜀国是立功了,把曹操给气的,正准备大展宏图之时,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建安十三年(208年),徐庶在跟随刘备逃亡的过程,母亲被曹操掳获,于是徐庶为了保全母亲前往曹营,从此一言不发,满身才华就此埋没。要说曹操小气,那徐庶活的了吗?,其实曹操也爱才,不但没杀徐庶,还给予高官厚禄,徐庶最后在魏国被任命为右中郎将、御史中丞。赤壁之战时徐庶识破庞统的连环计,但就是不向曹操说。徐庶曹操请命,领三千兵马,离开赤壁。这曹操要知道还不得气死?除此之外,要没徐庶引荐,诸葛亮也得埋没在农田之中,更不用说三分天下了。所以说徐庶可谓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蜀国开国功臣。不过你这样对人家曹操真的好吗?四.乱世之奸雄在读到第78回,一代奸雄曹操逝去之时,多少感慨溢于心头,今日就说一下我眼中的曹操说到曹操大家想到的定是“奸诈”“多疑”不过在我看来,你如果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在当时那乱世之中,做一个儒家所推崇的正人君子,你活得了吗?在乱世之中也许只有曹操这样奸诈的人,才可以成就一番事业。他的奸诈也许是环境所迫。这多疑反映出的是曹操的谨慎曹操可谓治世之才,在统一北方之后,曹操在北方屯田,兴修水利,解决了军粮缺乏的问题,对农业生产的恢复有一定作用;用人唯才,罗致地主阶级中下层人物,抑制豪强,加强集权所统治的地区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在当时的北方,可谓乱世中的桃花源。曹操在诗坛也有很大的造诣。他的诗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这说明曹操也是一个爱民的统治者。曹操爱才。曹操对关羽那是要多好有多好。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曹操要想杀他,他走得了吗?,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曹操还是给予厚遇。赵云长坂单骑救主,连杀50名曹将。要不是曹操爱才,下令不准伤着赵云,你赵云早被乱箭射死了………………。刘备等人称曹操为“曹贼”但曹操一生未称帝,刘备你哪?。其实曹操也是一个坚守道义的人。当时曹操深得董卓器重,曹操敢只身一人前去刺杀董卓,刘备你敢吗?少年曹操不畏权贵,造五色棒…。对于曹操,我称他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才“五..三寸不烂之舌今天就说一下这三寸不烂之舌,不用猜你第一个想到的这舌战群儒的诸葛亮。第四十三回写诸葛亮只身随鲁肃过江、游说东吴群臣。在当时刘备打了败仗,退守夏口,曹操大军压境,情况万分危急,东吴上下主降之风日盛。诸葛亮以其超人的胆识同东吴群儒展开舌战,并以其滔滔辩才使对手一个个皆成“口”下败将,并最终说服了孙权,使孙刘联盟共抗曹操的局面得以形成。在辩论过程中诸葛亮先守后攻。面对诸儒的诘难,诸葛亮神态自若,一一作答,是为守,然而他又不甘于只是作答,每于答后发起攻势。除此之外在气死周瑜之后,前去吊唁,三寸不烂之舌,使得吴蜀联盟得以维护。加上之后的诸葛亮骂王朗,活活把王朗骂死了……。但诸葛亮在他面前,也得“自叹不如”。他就是以三寸不烂之舌,致使蜀国迅速灭亡的谯周。说起谯周,他精研六经,颇晓天文,为蜀地大儒之一一向以反对北伐战略而闻名。见姜维多次北伐而虚耗蜀汉国力,对此不满。在邓艾大军攻到成都之时,刘禅惊慌失措,但人家刘禅没想过投降,刘禅想向南撤,这谯周以三寸不烂之舌,硬是把蜀汉其它官员,包括;刘禅说的“投降了”,于是诸葛亮一心维护的蜀汉政权被谯周给说没了。这就是语言的力量…………。。六.三国在读完三国后,便心生感慨。1。在国家中,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结伴结盟结交,难结同好;想当年诸葛亮多次赴吴,建立的孙刘联盟,在国家利益冲突面前,顷刻间土崩瓦解,刀戈相向。2。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自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到三足鼎立,到三家归晋,百余年间,验证了此言。3。世间永远没有绝对的公平。才华横溢之人,未必流芳于世。奸诈小人,未必不得好死。竭尽忠智之人,未必功成名就。好逸恶劳之人,未必生活拮据……多少英雄豪杰死于非命,而软弱无能的刘禅却被封为安乐公……。4。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可强求。诸葛亮最后一次北伐,在上方谷内火攻司马懿,司马懿本必死无疑,但多年未下雨的上方谷,却下起了倾盆之雨,司马懿得以解救。诸葛亮七星灯续命,却被魏延打翻……。。正所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高一:荆宗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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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3000字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文言文的名着《三国演义》。从书中,我读到了三国时期那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形势,我读到了刘备的礼贤下士、三顾茅庐,关羽的义薄云天,张飞的直率、飞扬跋扈,还有奸雄曹操,羽扇纶巾的诸葛亮,刚愎自用的司马懿。顿时使我无聊、乏味的暑假变得“生机勃勃”。在三国那个时代,除了尔虞我诈,就是巧取豪夺。但却是人才辈出,像刘关张三兄弟,温候吕布,常山赵子龙等武者,再比如诸葛亮、郭嘉、周瑜等智者。但自古英雄气短,每当我督导一个英雄人物死后,悲痛就从心底油然而生。令我悲痛不已。战争是残酷的,它使得人们变得自私贪婪、多疑。至今我还记得曹操说过的那句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还有那心胸狭窄的周瑜,见不得比他聪明的诸葛亮,临死前说了句“既生瑜何生亮”。其实心胸放开一点,没必要争个谁比谁聪明,谁比谁厉害。三国的结局实在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最终是司马懿之孙司马炎统一了三国。其实谁也没必要发起战争,在那时,最倒霉的还是老百姓。我不由悲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我们要学习三国上人物的优势,避其短处。只要每个人都好好学习,我们的国家才能富强,不会被日本等国家欺凌,发起不必要的战争,要让老百姓免受皮肉之苦。心情平复之余,我又想起了那首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初三:赵江彬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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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坐在树下平静地眺望着远方,一轮红日照耀着大地。片刻。咦,这是哪里?方才眼前还是一片片群山,不觉眼前已是一条曲曲折折的河流,向前流淌着。河水从岸边轻轻地流过,撞上了河中的石头,迸射出一朵朵晶莹剔透的浪花。远处,稀稀落落的树林里,零星地点缀着些白的倩影,宛如夜空里的星星,格外耀眼。那是几间雕梁画柱的房屋,弯弯的斗拱,高翘的飞檐,华丽的鸱吻,雕工精致的雀替。一阵脚步声传来,近了,更近了。我下意识地扭头转向那从河边传来的声音。我走了过去。只见一个中年人戴着高高的帽子,挂着长长的剑,仰天长叹。我走上前去。他发现了我,转过头来。只见他绾着蓬松的灰黑的发髻,高高的帽子自然地倾斜着。他的眼睛微微地泛着一层朦胧的灰色,像是笼罩着一层轻纱似的薄薄的雾。眼眶上透着淡淡的绛紫色,眼中布满了血丝,眼窝有点凹陷,像是几年都没睡觉了。嘴唇上裂开了几道深深的沟壑,可以隐约见到里面的血痂。一件宽大的白袍邋遢地披在他的身上,两个袖口都快垂到脚尖了。他的腰间挂着条布条,布条上用线悬着一把宝剑,旁边是一块缺了口的玉玦。脚上套着一双草鞋,磨破了,露出一个带着充血的脓疱的脚趾头。他圆睁着那双眼,一句话也不说。我也睁着好奇的双眼瞪着他。时间像是顿时凝固了一般,连江水仿佛都是静止的。此时的我,总觉得和他隔着一个世界般,虽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我总觉得有些有些不自在,便想打破这沉寂。于是,我终于开口了:“现在,现在……几点了?”他好像没听懂我的话,还是用那种好奇的眼光平静地望着我。我只好不断地解释:画时钟、写“时间”二字,他只是发懵。终于,他好像听懂了我说的话,缓缓地说出了:“楚顷襄王二十一年。”原来我已跨越了二千多年的历史,来到了战国时代。于是,我转身看了看周围的风景。可是,背后突然传出了那位先生的抑扬顿挫的吟咏声:“帝高阳之苗裔兮……”咦?这不是《离骚》里的句子吗?他是……?“屈原!”我脱口而出。他一怔,眼睛木然的看着我,他的嘴唇微微地抽动了一下,鼻子一酸,眼泪顺着他的眼眶留了下来,缓缓吐出了几个字:“你,你认识我?”接着他用那我听的不太懂的文言向我倾诉着他的悲惨的境遇。我虽然没全明白,但从他的话里,我还是听出他遭小人诬陷、被楚王流放到这里的。他说楚王几乎对他恨之入骨。我静静地聆听着这个正直的灵魂的倾诉——那是他发自内心的声音,它跨越了语言的界限,在我的心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不知为何,一抹热泪盈满了眼眶。对着眼前滔滔的汨罗江,他抬了抬头,对天长叹一口气,道:“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他回了回头,对我说:“你应该到楚国都城郢去看看。”于是,经过了三天,我终于到了郢都。走进郢都,竟是这般场景!这里不愧是烟柳繁华之地,一片歌舞升平。街道两边是林立的商铺和鳞次栉比的民房。一位老伯拎着一筐鸡蛋,正要出关,却恰好撞上了从宫殿里出来的官吏,鸡蛋顿时摔碎在地。那位官员不但不下轿道歉,还勒令手下的皂隶毒打那位老伯。直到老伯被打的皮开肉绽,奄奄一息,那个人才扬长而去,任由受伤的老伯在地上呻吟……又来了一群士兵,强行收取赋税。他们简直是披着官兵衣服的强盗!他们进了百姓们的家里,逼着他们把自家最值钱的东西交出来,不交就遭到他们的殴打。我诧异地看着他们:百姓们为什么不去官府告他们?恰好有位小妹妹走来,我快步走上前去,问一问她。谁知她一脸怨恨地说:“告他们?那得有钱啊!谁有那么多的钱啊!再说他们都是官官相护的,谁会理一个穷鬼呢?”我还从她的口中得知:花天酒地的赃官在街市上对百姓大打出手,高官流连烟花之地更是见怪不怪了。最多的还是官员的行贿受贿的了。高官们巧立名目,向低级官员收取钱财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有“养廉费”、“人事费”等二十几个名目,收取了大量财产。下级官员没有给够上级官员这些钱,轻则官位不保,重则身家性命全无。屈原因为不愿意和他们同流合污,遭到一贬再贬。我大惊:社会竟会如此腐败!说话间,千骑拥高牙,一辆四匹马驾着的篷车缓缓驶来,后面是一队队整齐威严的军士。我不屑地瞟了他们一眼,撇了撇嘴,嘀咕道:“这不知又是哪位大官了。”可她还没等我说完,迅速而慌张地捂上了我的嘴:“哥哥莫要乱说!这是我们大王的马车。”“啊?!”马车到了城下,停了下来。只见车篷里传来了一声洪亮的声音:“放下吊桥,打开城门!”原来,楚王今日要迎娶秦国的公主。沉重的吊桥徐徐地降了下来,钢制的粗铁链与榫孔擦出了四射的火星,发出“砰砰”的巨响。伴随着地面上的黄土堆突然扬起,吊桥板完全着地了。“吱呀”一声,门栓也被拉开了。一丝光线从门缝中射了出来,于是地面上出现了一条光带。这条光带逐渐变亮、变宽,把城门洞的地面照得光亮。篷车上下来了一个人,穿着大红的长袍。可以远远地看见他衣服上的斑纹——那好象是一条龙吧——在太阳底下闪着金灿灿的璀璨光芒。突然,奇怪的喊杀声四起,一位老将冲至城门下。他有着浓浓的眉毛,眉毛底下是一双犀利的眼睛,投射出炯炯有神的目光,如狼似虎。花白的胡子蓬松地遮住了他的胸口。光阴的利刃在他坚凝的额头上划了几道深深的皱纹,却更显老当益壮了。他头戴羽缨钢盔,身披银环金甲,手握一把明晃晃的雕蟒大刀,几个钢圈死死地咬在钢刀的刀脊上。那钢刀有一尺来余,闪着淡青色的寒光,让人看了心惊胆寒。他脚蹬穿云靴,骑着一匹连钱黑马,用高亢洪亮的嗓门指挥着千军万马冲锋陷阵。这便是秦将白起了。“拿住顷襄王!”好一声断喝!顷襄王见秦国使诈,坐上马车就要夺路而逃。马车被秦军团团围住。秦兵把顷襄王从车上揪了下来,拽着他的衣袖,拧着他的两只耳朵,摁住他的肩膀,用腿压着他的膝盖。就这样,顷襄王被俘虏了。“保护大王!”城头的楚军一涌而下。秦军与楚军激烈地交战着。片刻,尸横遍野,血光冲天,鲜血满地。街上行人全都落荒而逃,那位姑娘拉着我闪到了一个商铺里。从门缝中,我看到顷襄王跪在白起的马下,磕头如捣蒜,请求白起放过他。白起哈哈大笑,答应了他。秦国攻破了楚国的都城。马粪的气息,血腥,混杂在小摊上的粮香中,在古老的城中静静地回荡。我突然想到:今天是农历五月初二,再加上回去的车程,正好五月初五!那不就是屈原投江的日子么?!我得赶紧回去!我要阻止这位伟大的诗人沉江!我便向这位女孩辞行。我回到了汨罗江畔。可是一个消息如晴天霹雳般传来了。在我到来的一个时辰前,这位浪漫主义诗人抱着一块巨石,跳进了冰冷的汨罗江里。他终究是离这个世界而去了!带着他的满腔的爱国的热情和豪情壮志,他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岸边的青草,还是那样的嫩绿。微风拂过了我的面庞,拂不去我的浓浓的哀思。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仿佛是对逝者的缅怀。雨打湿了我的眼眶,我静静地坐在河边望着缓缓从我面前经过的汨罗江,听着河水奏着揪心的歌曲,仿佛老天也被这歌曲所打动,留下了哀伤的眼泪。我默然站了起来,伫立在这风雨中,久久不能释怀……一滴雨滴在了我的面颊上,我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眼前的江水没有了,又化为了绵绵的群山。夕阳已经落下了,月亮高挂在空中。这是梦之殇,更是心之殇。我不禁对天长叹了一口气。我忽地想起了屈子在世时曾说过的话:“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一个带着高高的帽子的配着长剑的身影,还有那个不羁的灵魂。我耳边不觉又想起了那位先生的抑扬顿挫的吟咏声。我不禁捧起了《离骚》,放声吟咏了起来:“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完)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第一中学高二:林震1200字以上 高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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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落梨花殇_3000字四月,正是尾春,梨花盛开的季节,一朵朵梨花绽放缀连,把世界染成了纯白色。北方,有一个很有名的梨花园,它的主人是当今名将苏冥之长女苏玉雨。她把此园取名为“清泊园”。暗夜,月色入户,笼罩着整片大地,使之形成了一种柔美淡漠的氛围。她身着白衣,墨发肆意披肩,耳边别着一朵淡梨,甚是清美。正在梨花树间缓步穿梭的她,眼前忽然出现了一抹身影。只见一个着明黄衣衫,银丝束起的俊美男子正笑意清浅地看着她。她的心确实乱了半拍,脸上却一派平静,道:“敢问公子深夜到此所为何事?”他脸上笑意更甚,道:“在下是来找人的,冒昧了。”此刻,她只能用温文儒雅来形容眼前这个人,她的心,随着他的一笑而暗许了。她依然故作平静地问道:“何人?”他回道:“苏芍药姑娘。”有一瞬她的心停了一下,道:“随我来吧!”当朝皇上,高无愁,他怎会认识芍儿?她在心里想到。因想的入神,她被拌了一下,他迅速扶着,待两人都回过神来时,他才问道:“一直忘了问姑娘的芳名,可否告诉在下?”她道:“玉雨。”他道:“梨花的别称即是玉雨花,洁白如琼玉,果真是人如其名。”她诧异了一下,随即满心欢喜。几日后,她与苏芍药于房中聊心事。苏芍药是苏冥于战场中带回的弃婴,她比苏玉雨小两年,并且苏冥把她带回后一直视如己出,所以两人便以姐妹相称。苏芍药长的娇美异常,并且性情外向,友好待人,天资聪颖,不像她。虽然她比苏芍药有才华,并且也比苏芍药美上几分,但是因她冷冰冰的性格自然不怎么讨好。苏芍药道:“姐姐,我最近好想他啊!”她正在绣花的手突然顿了一下,随即淡然道:“已经是快谈婚论嫁的人了,别说这么不知害臊的话。”她嘴上在嗔怒着苏芍药,心中却是一片苦楚,早已猜到他与芍儿的关系,却偏偏动了心,最后苦的还是自己不是吗?她在心里想着。苏芍药道:“哎呀姐姐就别训我了,话说姐姐你也该……”想到苏芍药接下来要说的话,她赶紧打断:“时候不早了,芍儿赶紧回房去吧。”苏芍药嘀咕了一声,便离开房间。她立即松了一口气,关上房门,满目酸楚。她想起了,那一夜,花前月下,他对芍儿许下承诺,承诺很美好,却刺伤了她的心。过不久,应该就要定下婚期了吧,今日他一国之君亲自来拜访爹爹,可想而知他多爱芍儿。她闭眼,敛去满目哀伤。不日后,将军府。:“奉天承运,皇帝召曰。今苏爱卿府中两女皆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特下此令,赐苏玉雨皇后之位,择日举行成婚大典。另赐其女苏芍药永安郡主之位,许配予盛国之太子,钦此。”太监尖锐的声音响完,爹爹颤抖着双手接过圣旨。她看到了芍儿眼中的惊慌,不安与悲伤。也看到了自己心中的不可置信和惊慌失措。自那之后,将军府一片死寂。她知道,芍儿一定很伤心,但是,她是最不应该去安慰芍儿的那一个。不料,芍儿却自己来了。她面容憔悴,身如薄纸,其实,她亦如此。芍儿声音沙哑地道:“姐姐,三日后,便是我的大婚之日,你会来看芍儿的吧,你要照顾好自己,还有爹爹,还有……他。”苏芍药说完,已经哽咽。她眼眶微润,声音颤动道:“我……会的,但是,答应姐姐,忘了他,好吗?”苏芍药没有回答,但却在心里答道:尽量。两人无言以对,她侧目望窗,苏芍药低头拭泪。盛国,太子娶妻,普天同庆。然而两位主角却满面愁容。太子韩玮胸怀心事,不由得忆起那一夜的场景。她与韩玮在清泊园中并排负手而立,她面露病态,他气宇轩昂,眸中的担心显而易见。她道:“芍儿即将嫁作你妻,答应我,好好待她。”他道:“嗯……我想问你,我心系于你已有三年,也守了你三年,你可曾有过一丝喜欢我?”她淡然道:“不曾。”他轻笑几声,道:“好。”忆起,他的心底又一阵绞痛。我会好好待芍儿,就像待你一样,你,一定要幸福。韩玮在心里想到。一场婚礼就此落幕。却独独隐没了城墙上那一抹萧索的背影,还有,那个望着那抹萧索背影的那个她。半月后,国内热闹非凡,皇上娶后,百姓同欢。她坐在大红花轿上,脸上有的是一片平静,因为,她不知该用什么态度来面对他。坐在马车上的他,风光无限,俊美无双,但是,却隐藏不了他眼角的一丝落寞。走入宫门,她下轿,他走过来牵着她的手,起初触到他的手,她只是感叹手的冰凉,然而,随后而来的触觉却让她的心仿佛掉入了冰窖,被冷气包围,透不了气,慢慢窒息而死。整场婚礼,她都仿佛是个死人一般被人牵着走,直到最后洞房之夜他对她许下的敷衍承诺都听不到。三年了,她做了他唯一的皇后,但是她却一点儿也不快乐。她看到过他深夜拿着芍儿的画像看,也看到过他把白纸都填满了芍儿的名字,还有,她看到过他亲手刻了一支芍药花簪,天天放在怀中……他一直爱着芍儿,她一直都知道。她也曾去看过几次芍儿,但是,他去探望的次数却是她的好多好多倍。芍儿与韩玮的关系如同他与她的关系一样,相敬如宾,但是,芍儿与韩玮好像有什么特别的情愫发生了,这也好,她终于能放下芍儿了,只是,他应该会伤心吧。又是四月,梨花怒放。她在清泊园中,坐在秋千上,哼着不知名的小调,白衣被风掀起,思绪飘远。每到四月,便是她最欣喜的时候,她可以独自一人欣赏这只属于她的纯美,还有,独自一人回味初遇时的场景,守护这一份只属于她的回忆。忆着忆着,她又想到了他日益虚弱的身体,脸上的浅笑不再,愁容满面。她和所有梨花一起,开始尽数凋零。是夜,她在睡梦中被吵醒,恍惚间,听见了枕边人的低喃:阿芍……阿芍……不要离开我……随即是他的轻喘声和咳嗽声,她心中猛然一惊,迅速掀开眼帘,映入眼中的是一长疲惫憔悴的面容,他正在难受地喘息。她的心为之一紧,玉手轻轻地拍打着他的胸膛,直到他渐渐平静,这才安静地躺下,这是她每晚都做的事。他无力地执起她的双手,轻轻道了声谢谢,这也是他每晚都会做的事,她会轻轻地“嗯”一声,然后一起入睡,但是她,始终入不了他的梦。一日,她自清泊园回宫,宫内一片萧条,冷清的气息遍布整个皇宫角落。她心中的不安扩到最大。快步移至养心殿时,老太医们正排着队候在门口,她的心不可抑制地颤抖。她蹒跚着走进宫殿,周围响起各种唏嘘声,有的人道:“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而皇上的贴身太监直接道:“皇后娘娘你可来了。”她听不到各种声音,脑子里只有一种嗡嗡的声音不停在转,她悲伤过,放弃过,心死过,但是,就是没有像现在这样害怕过。终于,她靠近他了,那个奄奄一息的他。她颤抖着扶起那虚弱不堪设想的身体,她缓缓坐下,把他的头枕在自己腿上,用青葱玉指他那已经光泽不再的银丝。他温和一笑,笑中尽是沧桑,道:“你来了。”她亦倾心一笑,道:“嗯。”他道:“很多事,我想求得你原谅,或许你不会原谅我,但是我还是要说。其实,我早知我身患疾病,而且是不治之症,时日不多,按照皇族律例,皇上驾崩后,皇后要随从陪葬,所以我才会负了阿芍,原谅我的……自私。”他呼吸困难,艰难地吐出这些字。她的心犹如千刀万剐,最后痛得麻木。她道:“嗯。”他惊恐地道:“你……你都知道了?”她深吸一口气,掩饰口中的惊颤,道:“嗯,大婚之日,你牵着我的手,走进宫门那一刻,我便知道了,我曾随神医郭水济学过医术,把诊脉之术学的出神入化,但是,我却不会治病……”她又艰难地开口问道:“倘若,我治好了你的病,你会不会忘了芍儿,而对我有那么一丝感情呢?”她的眼眶已泛红。他急切地道:“玉雨……我……”她手中冰凉的手终是垂下了,然后,一滴泪从她眼中滑落,浸湿了床边的一纸休书,这是她第一次流泪,亦是最后一次。她着的还是那一袭白衣,记得她第一次穿白色以外颜色的衣服,是为他披上的那件大红嫁衣。她走了三天,终于走到了那清泊园,那片只属于她的天地。她还在荡秋千,风把白衣掀起,哼着不知名的小曲。良久,她喃喃道:“阿愁,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好像芍儿也是这样叫你的。下辈子,你我不要相遇了好不好?我……太累了,过奈何桥时,我会多喝几碗孟婆汤,然后,我会一直一直忘了你,这样,我就不会痛了,其实我很怕痛的……”她就在这一片洁白的世界中睡着了,然后,她做了一个梦。梦中的她,身着一袭白衣,缓步在梨花园中穿梭,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抹身影,那人身着明黄衣衫,银丝束起,异常俊美。他用他那嘶哑却又极其好听的声音问道:“敢问姑娘芳名。”她淡然道:“小女子姓苏,名玉雨。”他脸上笑意更甚,道:“梨花的别称即是玉雨花,洁白如琼玉,果真是人如其名。”她看到了他温文儒雅的一笑,她也弯起嘴角。满场凋零的玉雨花瓣便是这场梦的最美好证明。玉雨殇,殇尽过往。初二:聞人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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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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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流转殇时命轮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一)三月的洛阳,点乱红山碎杏发,铺平绿水新苹生,十里湖光千世梦,花语雨初嬉笑回。而那年的三月,白雁翅低仍重飞,黄鹂舌涩未成语,纵使是旷世迁客骚人也难揄扬曾经这如仙境般的美景。他们的眼中只是,泥上飘零许多愁,落水边花未随流;只是,感时残花溅血泪,恨别憔鸟惊恨心。那年,国家天下,内外忧患,人心惶惶。那年,朝廷政权摇摇欲坠,动荡不安,眼看着这曾经盛世民族如今将逢灭顶之灾。那年,朝中,权臣当道,把持朝政。新帝幼小,是非不分。边境,四面临敌,千里报急。朝廷却迟迟不肯发兵救援。守边大将叶护一人难敌万众,被困敌军,生死未卜。权臣说服幼帝让将军之子叶寒下洛阳,寻找传说中的绝世宝剑,传说,“宝剑一出,无与争锋,以一敌万,救民水火。”那年,叶寒来到洛阳。阴沉沉的风刮过洛阳边界,天空中有无数只鸟雀盘旋哀鸣,浓烈的悲哀从叶寒狼眼般狭长深邃的眼睛中渐渐渗出。突逢家变,年少的他,挑起家主的负担。背负国仇,无援的他,担起救国的重任。谁来怜惜,这个昔日冷漠倔犟的少年。多日的跋涉,身心双疲的他,两眼一黑,重重的倒在地上,晕了过去。不知多久,褥席上,叶寒躺着,嘴角微微上扬,不知他在梦中遇到了谁。微瞬间,叶寒醒了。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干净的床上,身边是一个清秀的少年。“我是言幽,是我救了你。你的身体很弱,需要休息。”少年对着叶寒说。“嗯?恩!”话虽短,却是温暖。叶寒笑了,这种感觉好像父亲。“来,喝药。”黑黢黢的药水,泛着波痕。叶寒斜觑着言幽,那双眼睛似乎与梦中的人影重叠,一样的光彩熠熠,似夜空中的星,折射出柔和的颜色,却带着点点忧愁。“父亲……”叶寒低头不知在自语什么。(二)数月过去,天地景物,宛若迷雾。山涧四季,水面涟漪,草际烟光,月下花容,杲杲云彩,风中飘逸。那天晚上,赤橙色的星辰点缀着墨蓝色的天空,夜弥漫着温馨的颜色。那天山上,磷光莹莹,萤火虫闪着模糊地绿光,连缀起一片绿色,好似夜空的倒影,迷茫而又清晰。言幽突然开口道:“你,想要什么?”叶寒眉头不见任何波澜,默默注视夜空许久,方回声:“我要找到宝剑,复兴我朝。”意气勃发,“我要救父亲,我的父亲……”黯然泣下,声音渐小,一抽一噎。“男儿有泪不轻弹,不要哭。”言幽的声音庄重有威严,“我们会救出来的。”“嗯。”叶寒望着像似父亲的眼神,颔首一点,渐渐凝神,双眉紧蹙,脆弱的脸上浮现如山般坚毅,如月般冷漠倔强。又是长时间的沉默。言幽突然又道“生在乱时,是我们的不幸。但,国破山在,城春草木,只待烟雨,雨润如舒。逢在痛时,是我们的不甘,但,宝剑锋从磨砺出。是英雄,终显本色,仗剑纵路,才是漫游名山的铮铮傲骨。即使,一把锈迹斑驳的剑。”“是!”叶寒铿锵有力的回答。搁浅的记忆一点点尘封重启,叶寒的脑海闪烁嘶嘶火光:“哟,这不是言幽吗?怎么,又出来行骗了。害人还没害够吗?”每每这声音如刺般在叶寒的脑中回旋。“我不是。”言幽的声音急促响起,却惜在人们的嬉笑中,反驳声消失在人海。他的眉角是落寞,是忧愁,是痛恨,是不甘。叶寒懂了,他知道言幽如同自己有不堪回首的过去,有自己的痛,有自己的殇,一直,深深埋在内心最深处。叶寒明了,他知道言幽在等待属于自己的命轮,等待有一天自己俯看天下。“那你呢?”叶寒道。“我。呵呵,我枉费一生医术。哼,终有一天,我会站在颠峰,让天下的人都知道我言幽是何等的医术高超。”双拳紧握,眉角是坚毅,是凝重。“可为何他们不信,他们宁愿死也不信,我说他们喝的符汤有毒,不能喝。他们不听,喝了,死了人,还怪罪于我,说我得罪神明,神明降罪,害他们惨死,为什么?”言幽大喊,“为什么,为什么?”“呵。”叶寒苦笑。在村里住了几月,渐渐的打听到言幽的事,他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他知道是村民的无知,可这有什么办法,村民信神明,不信言幽。每当他问村民言幽的事,他们总是咬牙切齿,恨不得噬其肉,饮其血。是啊?为什么?我们只是少年,为何,为何?黑夜总是会过去的,风如海啸席卷而过,划开黎明的光彩。(三)轻轻的用叹息掩埋疲惫,轻轻的用叹息远离血腥,轻轻的用叹息牵手,道一声“能行”,轻轻的用叹息别离殇时,流转命轮。已经一个月了,那天晚上的对话后,他们投身军营,开始了流离颠沛的生活。叶寒没有再去找宝剑,没有再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宝剑上,他相信了言幽,要靠自己的双手赶走敌人,靠自己的努力救出父亲。他当小兵起,一步一步的向上。黑夜漫长,轻轻阖眼,叶寒睡了。的人金袍战衣,意气奋发。金戈铁马,驰骋沙场。脸上,没有随着岁月的流失日渐沧桑。“寒儿……寒儿……”一遍遍的唤着。梦中的叶寒突然紧皱眉头,不安的梦魇缠着他,“不要……血……父亲……”。白帐撩起,言幽站在了床前,“醒醒,醒醒。”言幽摇动着叶寒的身躯,轻轻拍打叶寒的脸。叶寒睁开眼,短短一瞬,“言幽,谢谢你。”言幽只是浅浅的一笑。他也从军了,当了军医。叶寒看着瞬即而逝的笑容,想起梦中的一幕,父亲被困,齐唰唰的剑砍到他身上,他心悸了。“没事,只是噩梦。”言幽淡淡地说。叶寒看着类似父亲眼睛,轻轻点了点头。鼓角声暮霭中响起,无数将士战场中撕杀,满地血流,殷红一片。一个,两个,不停的倒下。几天几夜的撕杀,将士们累到了极点。这几天几夜,将士们打退敌人的一轮又一轮的突袭,今天,成功了。躺在沙地上,将士们欣慰地露出了笑容,他们没有死,活着,见到了黎明的期盼。军旗飘扬,旗下,一黑一白。黑色铠甲,白色军袍,如今,他们成就了未来。不败少年将军叶寒,绝世军营神医言幽,他们,生死阔契。烹羊宰牛战场为乐,风萧萧兮畅行天涯。霎时,他们名声响彻大江南北,震撼一时多少豪杰。霎时,敌人闻风丧胆望风而逃,卷起多少千堆风雪。千古江山踏歌恒飞,寻常巷陌风雨共济。秋牡丹满盛中,他们带着凌人的傲慢,紫陌红尘中,日久弥香。花海中,轻转罗盘,旋开了通往盛世的大道。(四)风尘扬,金夕消。蹄声,塞满了天与地。蹄声骤聚,一黑一白,在苍黄的日影下浮动。他们,骑着马,奔腾。胜利的那天,叶寒救出了父亲。站在敌军营前,叶寒的心,久久不能平息。一颤一颤的。“爹。”喊出了多少天的期盼,多少天的痛楚。“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叶寒欢呼,露出少年的天真。言幽一旁站着,露出了浅浅的微笑,他由衷的高兴:“是太好了,是太好了!”堇色的余辉下拉长了三人的身影。金黄的沙翻滚,马背上的两个少年望着火红的远方,望着曾经敌寇猖狂的地方,一串泪,一串泪辛酸的泪,一串泪至死也不会凝竭的泪,粉碎在金黄的尘沙上,粉碎着重重叠叠的昨日,屈辱的昨日,殇痛的昨日。他们流出了一个笑容,流出了一个皇家的未来,流出了命轮的流转。他们,放长了僵绳,让马蹄缓缓敲响前行的路。“驾”鞭马声响起,沙场上淡淡的身影渐渐拉长,一点一点浅去……“阿寒,你说那些村民会相信我吗?”“会,一定会的。”……晨初绍兴市高级中学高三:朱春兰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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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泪, 弦断成殇_3000字楔子满院的海棠在庭下肆无忌惮的绽放,绚烂的红迷了我的眼,几抹苍翠隐于其中,为这份惹人的艳丽添了一丝清雅,我跪坐在窗下,燃一枝香,摆一架琴,指尖轻滑过那如丝般的琴弦,一曲《虞美人》的韵调如溪水般悠悠从指下流淌,抬眼望了望天空,月凉如水,月色澹澹,几缕月光从窗前泻下,缕缕香烟在柔光中四散飞逸,馥郁的香飘过鼻间,纷乱的心绪被香气抚平,“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出自纳兰容若)”呵,就如这清辉如水的月夜与我凄凉惨淡的心境一重重殿宇在阳光下映着金光,琉璃阶光滑如镜,倒映着我平静的面庞,我默默地跟在侍从之后,看着宫人推开一道又一道雕着繁丽花纹的宫门,直到走到最后一道宫门前,他让我在此等待,我抬头看了一眼那鎏金攒花的纹路,以及正中间那两条脚踏祥云的金龙,端得上威风凛凛,极尽穷奢,不愧是皇家的东西,心中的揣揣不安在那扇门被推开之时越加严重,就要见到他了,就要见到心中朝思暮想的那个人了,门终于全部打开,九龙宝座上的一道明黄色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我缓步走上前,行了跪拜之礼,道蕴含着无尽威严的上位者的声音传进我的耳中:“你就是那位琴艺超绝的凌素弦,”“正是小女”我跪伏在地,恭敬的回答,“那能为朕弹奏一曲吗?”“谨遵皇上吩咐,”少顷,侍从抬来了一架青玉案,一架凤梧琴静静躺在上面,我抬手轻轻拨弄了一下琴弦,清脆如莺啼的在耳畔响起“真是一把好琴,”我在心中感叹,我抬起双手覆于琴上,任凭双袖滑下,露出如霜雪般的皓腕,琴弦在指下起舞,空灵悦耳的韵律在这空旷的大殿中飘转,琴音缓缓消散,整个大殿寂静无声,“皇上”我轻唤了一声,他方才回过神来:“好一曲三清妙音,百转千回,余音绕梁,如闻九天仙乐,弹的好,朕赐你御用琴师,准宫中居住,你可否愿意?”“谢陛下”我慢慢退出大殿,嘴角勾起淡淡的笑容,我终于能离你近点了,你是否欢喜呢?我静静离开,却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立在栏前,默默地望着我。二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是他,真的是他,即便多年不见,岁月也并未在他脸上留下痕迹,一如初时记忆中那张清俊的面庞,虽然在宫中的诸多危险的侍卫生活为他增添了几许冷厉,我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倒是他开口:“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你难道不知宫中的生活不似想象中那般好吗?”我心中满腹的思念与牵挂在这一刻消失殆尽,我定了定心神,“我来这儿与你何干?我跟你很熟吗?管沧离,”我转身便走,将他的一声声“素弦”至于无物,直到走过一个回廊,我浑身的伪装彻底褪尽,泪水不断流过脸庞,汇成一条悲伤的河流,肆意流淌,廊外美人蕉叶子的影铺天盖地的洒下来,旁边几株桃花树被暖薰的风悄悄拂过,芳柔的碧草上便多了几片落花,被吹乱的影落在草地上,遮住了少许明亮,清绿中衬着几点淡粉再添上柔柔的叶影,烦乱的心境似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拂过,去了几分躁动,多了几许宁静,从袖中取出丝帕轻拭泪水,转身离去,只余下身后阳光泻下一地的余辉。夜凉如水,晴朗的星辰铺下点点银光,再配上圆月撒下银白色的淡光,在夜色中晕染开,柔柔的,淡淡的,映着那碎碎的小花,倒别有一番情趣,我立于帐幔之前,凝望这那盏亮着橘红烛光的宫灯,我轻叹一声,宫中的众多女子就是伴着这微暗烛光与无尽的黑夜度过的,一如我几年漫长的等待,正暗自神伤,窗前忽闪过一道黑影,我惊了一下,厉声喝道:“什么人?”熟悉的身影在面前出现,脸上还带着些许浅薄的怒意,我整了整衣裳,盈然起身,“你夤夜来访,有何指教?”他一字一顿的开口,声音中犹有难掩的怒气,“你答应日日陪伴在皇帝左右,为他奏乐?”我拈了些鲜红的樱桃,放进唇中优雅咀嚼,凉凉道:“这本就是御用琴师的份内职责,有何不妥,再者,这是我自己所应之事,与你何干,你又有什么理由来插手我的事情?”话到最后,我声音中已含了薄冰初凝的冷意,“你深夜造访女子寝居,于理不合,请早点离去吧,”他听闻我的话语,脸上的怒意渐渐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我看不透的忧伤,淡淡的,氤氲在红烛的光雾中,叫人看不真切,“我劝你一句,深宫是个是非之地,纵然你只是个琴师,怕也难逃一切事端,还是离开为好,我……先走了,”我转身不再理睬他,直到身后那熟悉的气息完全消失,我终于支持不住,跌坐在床沿,烛火明灭,香气幽然,我喃喃开口:“只要能离你近点,又有什么是非能让我畏惧?”三御花园内,池中的粉莲争相吐露着芬芳,池边的绿柳垂下自己纤细的腰肢,枝上的新叶片片舒展,微风拂过,夹杂着池中清凉的水汽,穿风而过,夏日的凉爽悄悄沁入心脾,百花簇簇,盈风吐香,我抱琴行于花丛中,暗暗为这番初夏美景而惊奇,不愧为宫中之花,朵朵都娇艳动人,穿过被香气笼罩的园子,一座雅亭渐渐显现,皇上端坐其中,还有几位盛装打扮的嫔妃陪坐左右,管沧离侍立一旁,脸上一如既往的宁静,我微微投去目光,刚好与他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他愣了愣,随即偏过头去,宁静的神情似乎裂开了缝隙,我心中不觉好笑,轻移莲步,行了礼:“小女奉旨,特来为皇上和各位娘娘弹琴助兴,”皇上挥了挥手:“开始吧,”我跪坐在琴前,手滑过琴身,涂满蔻丹的玉指轻轻勾起,琴弦在指下有节奏的跳动着,玉指飞旋,恍若跳着一支火焰的舞蹈,极尽绚烂,极尽媚妍,琴声琳琅,婉转绕梁,所有的人都听得痴了,待回过神来,皇上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望了望我,抬手让其他嫔妃退下,独留我一人,;“朕原本以为你的琴艺超群,今日细看之下,才发觉你的容貌也惊为天人,弹奏柔和之曲时温婉如水,刚毅之曲时英气勃勃,如此多变倒真称的上是一位奇女子,你甘心只当一名琴师吗?”我心下一紧,:“多谢皇上厚爱,只是小女闲散惯了,不愿长留宫中,”皇上的神色闪过一丝失望,:“那以后再说吧,你先下去吧,”我连忙叩首,转身离去,在那匆匆的转身一瞥中,我分明看见管沧离的神情明显露出轻松之色,心中不禁有一缕喜悦浮出,“他还是在乎我的吗?”深夜,月色凉柔,月光如洁白的羽纱漏过密密的竹林,在地上洒下疏淡的竹影,暗香浮动,在这天地间织成了隐隐香雾,我踩着碎石路,在月夜中缓缓前行,竹影摇曳中,一道身影在其中若隐若现,我含笑上前:“你居然主动邀我,真真是件稀事,”管沧离端详着我的脸半晌才慢慢开口:“你为什么就是不肯听我的话,为什么不离开这里?”我冷笑:“你又凭什么管我的事,就凭你几年前不告而别,还是凭你那一封绝情的书信?御前侍卫首领?”他愣了愣,脸上似有痛苦闪过:“过去的事是我不对,你还是离去吧,”我仰天长笑,:“你把自己当什么了,我告诉你,你在我心中只是一位过客罢了,就如水中浮萍,从未在心中停留过片刻,”我长袖一挥,转身欲走,突然一阵掌风袭来,“啪”一声清脆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晚响起,我捂着自己红肿的脸颊,震惊的望着他,他居然打了我,管沧离的神情在那一刻寒冷的如同雪山上千年不化的坚冰,:“凌素弦,我看错你了,既然你这么不识抬举,那就随你好了,你刚不是说我只是你的过客,那么,就此恩断义绝,形如陌路,”他转身,几个纵跃,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只留我一人在满林翠竹中,品着凄楚悲凉的滋味。四几日后,宫里举行盛宴,命我在宴会上奏琴助乐,彼时我正在对镜描眉,只道了一声明白,待侍从走后,我侧首看了一眼桌上的那碗羹,淡淡一笑,起身探出一枚银针刺下,果然,银针末端泛起淡淡的黑色,我轻笑出声·,自打那日在亭中奏乐,之后的饮食中时不时会试出毒药,果真是最毒妇人心,日复一日的等待与心计只为换得一个人的爱怜,我嗤笑,都是可怜人,只是竟犯到了我的头上,当真可笑,我放下银针,将手放入水中,看着自己素净的双手,不觉惘然,我的琴音能撩动人心,却独独留不住他的心,我踏出门,和煦的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却暖不了,照不亮我冰冷的心殿中烛火高照,丝竹管弦之声不绝如缕,舞女们也正在翩然而舞,水袖飞舞似拉过天边五彩的云霞,凿莲的琉璃板映出婀娜亮丽的身姿,满地铺洒的莲花瓣被长长的水袖带起一场纷纷的落花雨,我抱琴步入殿中,对着皇帝行了礼,视线却不由自主的投向管沧离,但他的眼光却并未看向我,眼神淡漠而疏离,与殿中这一派歌舞升平格格不入,我心中的凉意缓缓蔓延,居然,走到了这一步,我唇角一抹苦笑荡开,低头抚上琴身,试图将自己的心事埋葬在悠悠琴音中,低眉信手续续弹,缕缕的琴声从指下传出,曲调如珠,在耳畔盘旋,而后点点滴落,舞姿曼妙,琴声悠然,我慢慢歌起:“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出自李煜《摊破浣溪沙》),旧日海棠舞剑影,庭下清音勾断弦,”歌声婉转,琴音袅袅,我朝上首望去,皇帝仿佛听得痴了,而他的眼神也空洞异常,仿若穿过重重云雾,望见了不知名的远方,心中百感交集,昔日时光并未完全从他的记忆中流逝,还有几些停留,正当殿内一派霓舞华章之时,一道银光闪过,却是一个舞女向皇帝刺出自己头上的簪,破风掠过所有人的身前,皇帝犹没有反应过来,电光火石之间,管沧离拿起桌上的银筷,弹向了簪子,二物碰撞,发出叮铃的脆响,簪子被弹飞,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那支簪子在被弹飞后,飞向了我的方向,我淡笑,宫里真的很危险呀,我闭上眼睛,等待身体那被刺中时的痛感,“噗”,轻微的声音响起,想象之中的痛感却并未传来,我睁开眼睛,却见他挡在我的身前,胸前刺着一根簪子,我所有的冷静在那一刻全部崩塌,他朝我笑了笑,便颓然倒下,我赶紧扶住他,只见他的脸上泛起了阵阵黑气,我的泪水奔涌而下:“你个傻子,为什么要替我挡,”他只是对我笑,将手慢慢抚上我的脸颊:“素弦,别哭,你哭起来很难看的,”泪水划过面庞,打湿了原本精致的妆容:“谁管难看不难看,你坚持住,请太医来给你看看,”说罢急于起身,他拉住我:“不用了,簪子上有剧毒,毒已侵入心肺,无药可救,你别哭,我有话要对你说,”“你说,你说什么我都听,”“几年前的不告而别,是我的不对,但做侍卫要时刻面临危险,我不愿你总是为我担心,你能原谅我吗?”我痛苦着:“我都原谅你,只要你活着,”“那就好,记住,不论你遇到了什么事,我都会在天上陪着你的,”他的手从我脸上缓缓滑落,那缕微弱如丝的气息在我的怀中游走,纵然极力抓住,却也于事无补,那一瞬,我的世界昏暗无光。五一座新坟茔我素服立于坟前,抚着那碑上的名字“爱夫管沧离之墓”,那一日,我求了皇帝允我带走他,皇帝见无法挽留与我,便也应了,我便带着他回到了昔日的海棠园中,满园海棠凋零,黯淡了一园的艳红,我跪在他的坟前,乱乱拨弦,弦音空洞,仿佛心中悲凉的叹息,悲戚的琴声回荡在天地间,杜鹃扑啦啦停在附近,声声鸣叫,似在和着琴声哀啼,手指忽的用力,“铮”的一声颤音,琴弦段段崩裂,如同心中所有的希望。琴音醉,一曲相思断人肠剑花挽,一树海棠叹沧桑泪滴尽,剑折弦断永成伤凌素弦:奏进世间曲,却只愿与你聆听,若时间可回溯,我情愿你只是寻常少年郎,与我共对清月烹茶管沧离:护全君王身,却只换你周全,若一切可回头,我情愿我只是寻常少年郎,与你共赏海棠娇容。初二:聞人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