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1200字以上

爱与痛的边缘

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阴郁的黑夜,不休止的风掠过树枝,发出“沙沙”声响,教室内的嘈杂,一群肆意挥霍时光的少年们……这就是此时此刻我眼前的风景,安静与喧哗的完美结合,窗外的寂静,窗内的随心所欲。再一次,有目的的翻开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书评,只能用它来做我此时笔下的主角,方便又熟悉……

郭敬明,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现代作家,《爱与痛的边缘》,一本郭敬明写的所有的书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可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本书,却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灵魂上的共鸣,每一次读,每一次不同的感动。书评,别人写的都是徐志摩、郭沫若、席慕容、冰心,或者是朱自清、沈从文、余光中,亦或是名着之类的。可我,写的就是这么一平凡的书,平凡的不易入人法眼。也许,我的欣赏深度不够,也许,是个人喜好不同,不过我觉得,总之,借用盼盼的个性签名来说,“我就是一俗人”。

第一次承认自己是俗人,不再把自己的水平拔得那么高,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个平凡的人,习惯平淡的生活。渐渐地,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笔下如流年一样安静的文字,喜欢深夜在昏暗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眼,仿佛指间流逝的幸福,简单、温暖,不忍去触碰……

“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做补偿。”郭敬明是这样解释他迷恋成瘾的爱好,也许,对于我们而言也不过如此。俗话说“物极必反”最爱的背面,也许就是恨,如今爱如生命的文字,或许就是上辈子恨之入骨的枷锁。《爱与痛的边缘》,这本书是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作者高中时简单又充实的生活,书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既然注定了要大笑要大声哭泣,那么我更愿意像列宁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然后淋着大雨倔强的望着天空,不让眼泪落下。我羡慕那些泪水成灾的女孩,羡慕那些会撒娇的女孩,甜美到让人怜惜;我也羡慕那些大声讲话、大声自称“爷们”的女孩,霸气到让人喜欢,可实际上,我都不属于这两种,所以,注定只会安静,安静到让人遗忘……

“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伤的姿态。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毫不犹豫的喜欢。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心乱如麻的人,因为总想太多,于是总觉得自己干什么都是错的,跟萧何一样,对也是错,错也是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按理说头脑简单、反射弧长的我应该是一根筋,可如今莫名其妙的让大脑神经编一个中国结,我想我是无可救药了,还是茅塞顿开,突然开窍了。事实证明,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还是对以前不会的个别微积分作业无从下手。

今天,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我的手死掉了”。何谓“手死掉了”,当然不是因为砍了,我所谓的手死掉,是因为我觉得如今的这双手再也写不出灵动的文字,一无是处。书中说“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于是,在这个磨平人们棱角的生活中,和做着同样千篇一律事情的人群中,我唯一紧握着的,是我手中那仅仅只剩一小块的与众不同。我说过,我是个平凡的人,但平凡并不代表千篇一律,我虽平凡,但我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即使我的这些观在别人眼中那么的幼稚可笑,那么的不可思议,可我还是从一而终的坚持着。我执着于身边不易发觉的细小的事物,就如一个伟大的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元素一样的开心,也跟考生为了高考一道十五分的大题而将整本厚厚的物理习题册从头做到尾一样的执着。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身边每一个悲欢离合,以一个远离红尘者的身份感受天大物博,一花一木,可眼前厚厚的一沓课本告诉我,我又想多了。于是,我不得不把自己的“白日梦”锁进箱子里,把钥匙和箱子同时扔进爱因斯坦的黑洞,随正质量的流失,沉淀沉淀……

不习惯太过无聊的生活,当整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静静的听着指针“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倒数自己的寿命一样,每一个“滴答”声让我觉得自己又离死亡近了一步,这种感觉真的有些恐怖,于是我习惯让文字来填满这些空虚的“滴答”声,不再让我倒计时。趁我们年起,还能写一些文字、干一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某一天,当那些本能做的事情也离你远去的时候,你想挽回也不可能了。

郭敬明说“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的死掉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我认识的你们,还会是现在的你们么?我想,可能不是。

我们喜欢把自己最真实地感觉写在自己的笔下,然后再拿出来慢慢回味,我们爱文字,可如果用自己手中的笔来表达自己的文字的感觉,我想,这倒是有些困难了。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你可以用文字表达你最真实地感觉,可你永远也不能用文字表达你对文字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早已爱的太深……

因为文字,我们遇见很多人,因为文字,也许会有更多的人记住我们,就算成功了,风光也只能算是一时,因为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被这座城市遗忘,会被这个世界遗忘。这,就是现实。

500字 初三 叙事

真实的故事:藏獒与马

在白皑皑的万仞雪峰深处,在雪峰阿里曾经充满万物之灵的天空下,一个关于狗的惊心动魂的故事,静悄悄地,不被人注意地发生了。

一匹白色的母马死了。死因不得而知,也无关紧要。

周围的山是白色的,古老而寂寞的阳光显得苍白,不知是哪一片白云,拖着流浪途中疲累的身子停在空中,注视着那匹刚死不久的白马。白马尸体完好,因气体充盈使马肚最大限度地鼓胀……。在白马的侧旁蹲坐着一只黑色的藏獒。这只黑色大犬既脏又瘦,毛发蓬乱,憔悴而委顿,哪还有往日的勇猛威严,那双眼睛里仿佛有人一样的表情,黯然闪动着悲怆、绝望的光,它的眼角顺着鼻翼两则,两条显明的干涸泪槽上覆着新鲜的泪痕。它就这样神思恍惚地苦守在白马身旁,像一尊石雕泥塑。

这时,数百只乌鸦铺天盖地俯冲而来,那只“藏獒”像听到了战斗号令,陡然亢奋起来,腾跃扑咬,狂吠疾呼,又恢复了昔时的威猛。乌鸦们难以落地,忽啦啦仓惶撤离。牧羊犬余怒未息,追踪仰视许久,直到乌云般的鸦群踪影全无,狂吠也变成呜咽。方才蹒跚着踱回原地,怆然不动。

乌鸦们改变了战术,在地面散成大圈跳跃着包抄过来,牧羊犬见状,立即抖擞精神。环绕着白马,向四面出击。那情形如离弦之箭,向着每一个敢于接近白马的强盗疾射,鸦群丢下满地羽毛和几具鸟尸再次溃退。牧羊犬重新归立颓然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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