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歪歌”
我同桌脑子大概有问题了,吧那么土的红歌《打靶归来》狂改:“歌声飞到北极去(毛主席在北极?),毛主席听了直抓狂(到了北极能不抓狂吗?),夸咱们歌儿唱不好(他本来就唱的不乍的)夸咱们fuck数第一。f-u-c-k,f-u-c-k,夸咱们fuck数第一。”我还不知道fuck是什么意思,他告诉我,是“靠”的意思(我猜这是个骂人的词)。
起初,我很烦,我就说:“你不说没人能把你当哑巴卖了!”后来,我就说:“s-t-o-p(停止)!”这方法毫无意义后,我就说:“小心毛主席爷爷k死你!”他大言不愧的说:“没关系,毛主席爷爷都死了,你能叫死人k我吗?”可恶加可恶!我便打击他:“这个单词是你only一个会拼的吧(他的英语一直不太好)!”
后来,我开始相信“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了。因为,我在下课时,偶然听到“夸咱们fuck数第一”的声音,我想说我同桌,可发现同桌不在——原来,这首歌是从我口中发出的!我苦笑。
于是,我有时也在上课小声哼着“f-u-c-k,f-u-c-k”之类的。有一次,在音乐课上,我也哼开了,被老师看见,说:“谁唱的?”我一看,大事不好,我就指了指我同桌,我同桌恰好也在哼着歌,完全忘了老师的存在,。老师火冒三丈,把他叫到办公室k了他一顿。
挨了一顿k后,同桌居然还“潇洒”的走了过来,嘴里还唱着:“歌声飞到北极去,毛主席听了直抓狂,夸咱们歌儿唱不好,夸咱们fuck数第一。f-u-c-k,f-u-c-k,夸咱们fuck数第一。”天呀,还唱!我晕了!
六年级:请按照我上学
生命的篇章
请想一想:一个人,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需要些什么?
水、粮食、火源、日常用品或者防身的武器。对!这的确必备!不过,在我看一个人要在荒岛上生活更需要的是勇气,是毅力,是坚强的品质,是乐观向上的精神,更是对生命的珍惜,对生活的热爱。不必多说,亲爱的读者们,想必你们一定猜到了。我所说的就是那坚韧不屈的人--鲁滨孙。
在追求人生理想的路途中,鲁滨孙历经种种磨难,可最终还是沦落荒岛。在这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防身武器的环境下,鲁滨孙过了第一个恐怖的荒岛之夜。以后的日子里,鲁滨孙依靠顽强的毅力,非凡的创造力和勤劳的双手,完善了自己的生活。
他播种庄稼,从一次次的实践中掌握了庄稼的播种和收获时节;他烧制陶器,从失败中获取经验,最终烧出了坚硬且不怕火烤的陶罐;他搭救野人,从而得到了一个忠实的帮手;他还圈养羊群,制作木舟,诵读圣经……他也曾试图逃离荒岛,可终未成功。但是,无论他遇到怎样的困难,环境怎样的艰苦,都从未想过放弃生活,让自己听天由命。尽管在恶劣的环境下,他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执着也从未停止过。正是有了对生命和生活的追求这一精神支柱,才使他在这孤岛勇敢、顽强地活了28年。
即使鲁滨孙的遭遇是这么的不辛,他也同样的珍惜生命、热爱生活。更何况我们这些幸运的人呢!在鲁滨孙崎岖坎坷的经历面前,我们那一点儿小小的不辛又算得了什么呢?只不过是一个小土堆跨过去就行了。而让人万万没想到的就是,如此小的一点儿挫折却难倒了一群人。
现在有许多人,一遇见挫折就要死要活的。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人。他下岗了。家里十分贫困,只有靠他妻子微薄的工资来养活丈夫和孩子。后来,妻子因无法忍受丈夫游手好闲、嗜赌成性,一气之下就离开了这个家。家里从此就没有了收入,丈夫自己找不到工作,又带着孩子。他觉得生活没有了意义,就带着仅四岁的孩子走上了天台,想要自杀。最后,在警察叔叔的劝说下,他才放弃了这荒唐的举动。
这个男人真的很傻,就因为没有了经济来源要寻死觅活,真是太不珍惜自己了。不过,也有许多人是热爱生活的。
我读小学的时候,我们学校就有一个姐姐得了癌症。有一段时间,她做了化疗之后返校学习。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得了病,简直看不出她是个得了癌症的人。除了她带着一顶帽子,不然和其他学生没什么两样。她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上课积极发言认真听讲,下课活蹦乱跳,和同学们有说有笑。她每天都是笑盈盈的,直到病重住院时她始终都是微笑着。她从未停止与病魔斗争,她热爱生活,在她看来活着已经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亲人,为了朋友。
上帝赐给人们生命的力量,赐给人们生活的能力。人们只要创造出生命的意义,就不算枉费了上帝的一片苦心。尊重生命,善待它。像鲁滨孙一样,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就算是在最后的日子里,你也能谱写下生命的华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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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离别今天上午,我独自坐在窗前,回想起我和她做同桌的两年多的时光,心理面感觉······怎么说呢,感觉有点儿不是滋味。2007年10月,我转学来到了肥城实验小学。第一人同桌是一个叫乔成楠的男生,做了三四天同桌,然后是一个叫刘晓乾的女生,做了一个多月的同桌,随后就是她了。当初,我是新同学,她像一个大姐姐一样“照顾”我,只要我不敢或者做不到的事,她都帮我做。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像大姐姐,做事周全。渐渐的,我和她熟悉了。我发现,我和她的眼光、想的事有90%是一致的,并且,她也喜欢“行侠仗义”,我和她之间慢慢产生了“革命情感”,我曾经称呼她“同志”。然而,好景不长。在五年级下学期,我和她经常因为一点儿小事斗嘴,有时还大打出手。我在心里默默的说:“一定要‘忍’、要‘忍’,如果让班主任知道了,还不得批死我和她啊!”然后我就不断忍让,可是我和她的“战役”仍然不见少。然后我就一忍再忍,希望能逃过班主任的“法眼”,但是······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和她斗嘴、打架的事仍被班主任在六年级时察觉了。班主任在11月5日那天,说让她换座位。这句话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直接劈在我那幼小的心灵上,我的心顿时碎裂······相必我也不必告诉你们文中的“她”是谁了吧?我只想在此对班主任说:“班主任,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如果能,您放心,我绝不再和她打架了!”可以吗,班主任?5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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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你说起我的同桌,那可真是一言难尽啊。他是张传阳,班里数一数二的大高个,高的可不是一星半点,他还有一个可怕的喜好,那就是唱歌。有人可能会说,这样说不公平,唱歌怎么能说是可怕的喜好呢?唱歌总比吸烟,喝酒这样的喜好好吧。但是如果你也能有幸领略一下他的歌声,你估计也会感到一丝恐怖。其实他唱歌也不算太难听,可怕的是他可以把一首你熟悉的歌唱得让你感觉你没听过就拿上音乐课来说吧。这节唱的是高能少年团的主题曲,与往日不同,今天女生要唱高八度,男生要唱低八度,唱出和声的感觉来。张传阳一听高八度这三个字,立即来了兴趣,捏着嗓子叫了一声:“奔跑吧,骄傲的少年!”他一唱,我瞬间觉得脊梁骨一阵发凉,别的同学不约而同的用一种无以言表的表情望着他,看来大家和我感受差不多啊张传阳虽然爱搞怪,但是若是少了他,课上一定会缺少很多欢笑。35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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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你在不长不短的时间里,我们做了两次同桌,或许这就是缘分吧。我们在第二次做同桌时,一切就像往常一样。一起补作业;偶尔在测试的时候瞄一眼她的卷子;笔记没记全的时候看一眼她的书;课下我们一起聊天,一起犯花痴;一起讨论她的暗恋对象;一起给同学起外号…一切都是那么安详,看起来就是普通同桌的日常。现在看来,就十分美好。她很喜欢笑,貌似笑是她的常态。我也喜欢笑,所以,我们都是太阳的孩子。我们走过阳光,走过阴雨;我们路过幸福,路过寂寞;我们仰望天空,我们感受微风。你坐在我的右手边,我们互相勉励,互相畅天说自由,说梦想,一起打打闹闹度过了一天又一天的时光。或许,多年以后,如果我还能记起同桌的你,你还能记得同桌的我,愿我们还能一起分享年少的轻狂。30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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