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布鞋的情结_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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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里的鞋子琳琅满目,可很难买到人工纳底的布鞋。由层层叠叠碎布粘成,底面上是针脚密密的线,这种鞋子的“出售者”是母亲,却不以金钱定价,而是以“爱心”售出,所售的对象也多是自己的儿女。我就是穿母亲做的布鞋长大的,那是农村人眼里极为普通的手工布底鞋。就像地里的农活一样,哪个季节做什么针线活都在农村女人的心里,她们有条不紊地追赶着日出日落,随着我们兄妹的增多,母亲在慨叹一双双大脚的同时,更多的是自豪和喜悦。
以前,布底鞋很流行,母亲们心灵手巧,挑灯夜战,儿女们穿在脚上很自豪,似乎不是比试脚上鞋子的精巧,而是在比试谁的母亲手更巧。当生活好起来的同时,渐渐地,这种鞋子悄悄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取而代之的是名牌皮鞋。如奥康、意尔康、康奈、特步、红星尔克……不说城里,就是乡下也极少有人再做布底鞋,它几乎要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被收藏进历史词典之中。
春天天气晴和,风高气燥,这时还没到农忙季节,正是一年当中备鞋底、鞋帮的最佳时节。母亲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包裹,打开包裹,露出了做鞋的各种工具,木鞋楦、木垫板、铁锤、铁针夹、铁顶指、针盒、纳鞋底的蔴线、叠得整整齐齐的碎布。蔴线是将蔴砍倒剔掉蔴杆,用水将蔴浸泡再剥掉蔴皮,晒干后所得较白的蔴,将蔴搓成线后就是蔴线,因蔴线极其牢固,纳在鞋底上,就算常常被水浸透也不易烂掉。碎布多是从坏得不能再穿的衣服上裁剪下来的,也有少量新的花布块点缀其中,就像单调的日子里有节日相伴一样。那一块块碎布被母亲用米粉糊一层层粘在门板上,布块之间严密无缝,也就粘贴三四层,抚平后放在阳光充足的屋檐下,只须一个晴天就干透了,揭下来就形成了一张完好的布壳。把鞋帮纸样定在布壳上,依样剪下,将布壳夹在选好的面、里料中间,搭配合适的上口料、鞋边料,用针线手工缝好,针脚越短越漂亮,然后在木垫板上敲平,接着再在布壳上剪下鞋底样,剪下三四层布壳后叠在一起,用麻搓成的线一针针地纳起来,鞋底纳好后,把先做好的鞋帮与鞋底缝合,再用楦头定型一个晚上,第二天便可穿着。那时我们家七口人,一年的单鞋、棉鞋就够母亲一人忙活的了,经常半夜醒来还看见母亲在冒着黑烟的油灯下,哧啦哧啦的抽着麻线,每纳几针便将针在头发上擦一下以防卡针,但针还是常常会卡在鞋底里,不得不用针夹将针取出,然后又继续飞针走线……有时铁顶指没能将针从鞋底里顶出,反而铁顶指穿了,指头上会冒出点点殷红的鲜血,母亲便含在口中,那动作便定格在我脑海里,一直挥之不去。缝好了一双又一双、弟弟的、妹妹的……只要邻居有什么新款鞋子穿出来,母亲便会在两、三个晚上加班加点赶出。随着我们的脚板一年比一年大,母亲手上的老茧也一年比一年厚,裂口一年比一年深,多少慈爱、多少希望都纳进了鞋底、熔在了老茧里、渗透进裂口中。记不清母亲为我们兄妹做了多少双布鞋,记得清楚的是母亲做的鞋漂亮、合脚、穿着舒适,就这样穿着母亲做的布鞋走完了从小孩到青年时的第一段里程。
定婚后,每年的端午节、中秋节、年前都会收到妻子手工做的布鞋,似乎妻子的手艺更胜母亲一筹。有时想起老电影《乡情》歌词中唱到“阿妹给阿哥写封信,不拿纸笔拿线针……一行行针脚一行行字,行行都是相思情。”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后来在轧花厂上班后,第一次用半个月工资买了一双“火箭”式皮鞋,感觉洋气多了,后来又换成了两接头、三接头、系带式、扣带式、一脚蹬,随着款式的不断变化,脚病也随之而来,比如脚痛、烂脚丫、脚板掉皮等等,便翻出尘封已久的布鞋换上,走在办公楼道里,常常招来男男女女惊异的目光,便不由自主地看向自己的脚上,啊!明白了,我脚上的布鞋太老土!我便会风趣地说:是不是羡慕我的布鞋漂亮?想拿皮鞋换布鞋?我才不换呢!
原来妈妈、妻子给我做鞋,觉得这是她们的责任,只是没有用心去感悟,转眼之间,几十年过去了,今天回想起来,布底鞋不知纳进了多少爱、多少柔情。原来布底鞋穿着舒适,是因为里面有看不见的“爱”、要用“心”才能感受到的“情”。今天的市场上名牌比比皆是、款式多得数不胜数,但呈现在我眼前的仿佛是一双双手工布底鞋。
安徽省望江县成人大学高三:辉哥WANGHUI
爸爸妈妈的爱
有人说爸爸妈妈的爱是一颗甜蜜的果实,有人说爸爸妈妈的爱是一件温暖如春的毛衣,无论是冰冷的冬天,他们也一样给我们带来温暖。要我说,爸爸妈妈的爱是一份温暖的奶茶,里面有着甜蜜的爱。
一个周五的晚上,我生病了,不想吃饭。爸爸在一旁拼命地劝我:“孩子,你就再吃四口。”妈妈拿着筷子一口一口地喂我,直到全部吃完。
记得有一年冬天,天气特别冷。北风呼呼地刮着,我只觉得头昏脑涨。爸爸妈妈赶紧给我量了量体温:38。5度,我发烧了。妈妈飞快地用凉水沾湿了毛巾,给我降温。过了一会儿,爸爸又走过来给我量了量体温,呀,39度!妈妈立刻给我穿上了厚厚的大衣,爸爸背起我向外跑。
妈妈和爸爸带着我来到了医院,爸爸去挂号,妈妈带我去化验。我看着爸爸和妈妈忙的不可开交。医生出来了,爸爸立刻跑上去问道:“医生,我的女儿要不要紧?”医生说:“不要紧,打一针退烧针就可以回家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看到街上有卖奶茶的店,便对爸爸妈妈说:“我想喝奶茶。”爸爸听了,立刻答应了。我看见爸爸站在冰冷的寒风里等红灯……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趴在妈妈的后背上偷偷地哭了。
爸爸妈妈给予我的爱的温暖,伴我度过每一个春夏秋冬。爸爸妈妈呀,我爱您们,你们的爱让我一声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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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结书桌前,我精心地摆放着一块晶莹剔透,呈心状的饰物。对着阳光,能感受到一种幽幽的蓝。当我对着灯光静静地坐着发呆的时候,这深邃的蓝光常常会把我带进那段往事。那是三年前的一天,我患上了一场大病,腿肿得像馒头似的,无法行走。我住进了浒山的医院里治疗。住院期间,阿益来看我了。阿益是我的同班同学,她是第一个来看望我的同龄人。那天,我们聊了很久。她该走了,我不知道下一次跟她见面会在什么时候,我有些不舍。但是,她毕竟是要走的。临走前,阿益塞给我一块石头模样的东西,我定睛一看,是一块呈心状的饰物,冰冷冰冷的,颜色湛蓝湛蓝的像海水一般。她告诉我:“把这当成我吧!让我一直陪伴着你。记着:要按时服药。”阿益走了,之后的日子里,我反反复复地看着那饰物。室内没人的时候,我常常对着它说话,就像对着阿益一样,我不再觉得寂寞了。有时,我把它对着阳光,它透出幽蓝的光泽,一种呵护病人的光泽,我便在这种色泽下安心静养着。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我的病情已经基本稳定,医生说可以出院了。我带着欣喜回到了久违的学校那天,我没有见到阿益。通过打听,得知阿益生病了。我当时十分渴望自己能去看阿益,但我的腿仍然走不了,而且我也不知道她家在何方,我内心充满着惆怅。有一天,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为我安排学一事已经安排妥当,马上就可以学了。天啦,阿益还是没能来上课呢!就在学前的一个晚上,我为着见不到阿益而哭了。我手握着她给我的那块饰物,任由泪水滴落在上面。第一次,不用阳光,这块东西发出幽蓝的光。凝望着那光,我失神了,东西从我手中滑落下去,重重地掉在地上。——缺口!心状的东西已经不再完整。时间一晃就是三年。此时,我已经是上初二了。有一天,就在班主任带着一个学来的学生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我怔住了:阿益,那是阿益!与此同时,阿益也认出了我,她先是一愣,再就是朝我腼腆地笑了。放学后,我慌乱地整理书包,好跟阿益打招呼。这时,阿益却先向我走了过来。“小芳,是你吧?三年没见了,你没有变!”阿益脱口而出。“阿益——”我想再说下去,可是我的眼泪又一次涌了出来。“对不起!”阿益的声音变得很低,“小芳,你学的那天,我没能来送你,真的对不起。”“瞧你说的,阿益。”“我们还是好朋友吧,小芳?”阿益问。“当然!”我回答得十分坚定。“小芳,你看——”阿益兴奋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我的手心上。“这是……”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摆在手心窝的同样是一块心状的饰物,在夕阳斜照下,它发出粉红色的光。“小芳,你知道吗?你学那天,我没能来送你,我多后悔!我没想还会有这么一天!”她带着歉意的口气对我说。“嗯!”我迅速地从口袋里掏出那块不再完整的饰物,摆在手中,两块饰物一红一蓝,两种色彩交织融合在一起,形成绚丽的色彩。年12月14日星期日指导老师廖晖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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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结书桌前,我精心地摆放着一枚呈心状的晶莹剔透的饰物。对着阳光,能感受到一种幽幽的蓝。当我对着灯光静静地坐着发呆的时候,这深邃的蓝光常常会把我带进那段往事。那是三年前的一天,我患上了一场大病,腿肿得像馒头似的,无法行走。我住进了浒山的医院里进行治疗。住院期间,阿益来看我了。阿益是我的同班同学,她是我住院后第一个来看望我的同龄人。那天,我们聊了很久。临走前,阿益向我手心塞了一样东西,我定睛一看,是一枚呈心状的饰物,冰冷冰冷的,颜色湛蓝湛蓝的像海水一般。她告诉我:“把这当成我吧!让‘我’一直陪伴着你。记着:要按时服药。”我不知道下一次跟阿益见面会在什么时候,我有些不舍,但是,她毕竟还是走了。住院的日子里,我常常感到有些空虚。室内没人的时候,我把它掏出来,反反复复地看着。我常常对着它说话,就像对着阿益一样,我不再觉得寂寞了。有时,我把它对着阳光,它透出幽蓝的光泽,一种呵护病人的光泽,我便在这种色泽下安心静养着。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我的病情已经基本稳定,医生说可以出院了,我带着欣喜回到了久违的学校。那天,我没有见到阿益,通过打听,得知阿益生病了。我当时十分渴望去看阿益,但我的腿仍然走不了,而且我也不知道她家在何方。我内心充满着惆怅。有一天,爸爸妈妈告诉我:“学一事已经安排妥当,马上就可以学了。天啦,阿益还是没能来上课呢!学前的一个晚上,我为着见不到阿益而哭了。我手握着她给我的那枚饰物,任由泪水滴落在上面。第一次,不用阳光这东西发出幽蓝的光。凝望着它,我失神了,东西从手中滑落下去,重重地掉在地上,它不再完整了——缺口!一晃就是三年。我已经是上初二了。有一天,班主任带着一个学来的学生,当她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我怔住了:阿益,那是阿益!与此同时,阿益仿佛也认出了我,她先是一愣,再就是腼腆地笑了。放学后,我慌乱地整理书包,准备过去跟她打招呼。这时,她却先向我走了过来。“小芳,是你吧?”阿益脱口而出,“三年没见了,你没有变!”“阿益——”我想再说下去,可是我的眼泪又一次涌了出来。“对不起!”阿益的声音变得很低,“小芳,你学的那天,我没能来送你。”“瞧你说的。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还是放不下呀!”“我们还是好朋友吧,小芳?”“当然!”我回答得十分坚决。阿益兴奋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我的手心上:“小芳,你看——”“这是……”我为之一怔:摆在手心窝的同样是一枚心状的饰物,在夕阳斜照下,它发出粉红色的光。我迅速地从口袋里掏出那块不再完整的饰物,摆在手中,两块饰物一红一蓝,两种色彩交织融合在一起,形成绚丽的光彩。2008年12月14日星期日指导老师廖晖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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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情结_1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是的,我出生在城市,但从小,我就被父亲硬拉着常回老家,久而久之,我的童真便与老家的山水连在了一起,我很庆幸出生在一个这样的家庭,同时拥有城市丰富的物质和田间自然的幸福。爸爸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儿子,赤脚踩着那片老家田野的泥巴长大。这种简单的田野背景注定了一旦走出这片田野后,老家爷爷奶奶对他的无限牵挂和担心――这种牵挂和担心转移到我的身上,便成了皇帝般的幸福:在爷爷奶奶那里,我的淘气可以让整个房间洋溢着一种轻松和幸福;我对老家气候的任何不适,在不是医生的爷爷奶奶那里,就象是一场严峻的考验或是灾难;而我学习的好成绩,爷爷奶奶的脸上就会象他们过盛大节日时因为内心的幸福和满足而溢满情不自禁的喜悦,那种喜悦会让爷爷奶奶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我对老家是如此重要,以致许多时候我都会觉得,我的努力学习,大半是为着老家爷爷奶奶的欣慰,为着老家的房间里,洋溢着过节的热闹和喜庆。从我懂事以来,我就这样经营着我和老家的幸福,我的内心深处已植入了一种缠绵悱恻的情结――老家情结。每年我都要和父亲回家,只为了和爷爷讲讲我们学校的新闻,陪奶奶聊聊天,和哥哥姐姐弟弟一块儿做游戏,重复那山的年轻和水的欢笑。每次放寒假回家,已成为我懂事以来的一条规律,如果哪年因为爸爸妈妈有事不能回家,我就会在接下来的日子若有所失地想起老家:假日里没有我的出现,爷爷奶奶的眼睛还会眯成一条缝吗?哥哥姐姐还会捉迷藏吗?山还年轻吗,水的欢笑是否依旧?今年的暑假,在老家依旧是个火热的夏天,我和爸爸回到了老家,爷爷奶奶的喜欢让我自然地掩饰起升学考试落第的伤痛,我和哥哥姐姐照例呼拉拉做起了游戏,爸爸陪爷爷坐在客厅里,扇着扇子聊着家常,直到我回到自己在二楼的卧室,爷爷还在上上下下地向爸爸打听我的学习和身体情况,甚至问到我要不要和爷爷他老人家一起睡?我知道爷爷的心思,他是想跟孙女睡一床,想听听我童真的欢笑和稚语,在不觉间往我的血液注入老家亲情,可是这次我却很害怕爷爷那布满沧桑的手,我知道只要他抚摩我,我就会想到升学考试的失误。我在楼上告诉爷爷,要一个睡。爷爷有些失望地帮我关了灯,自我安慰地说着等下就睡。那晚,我的泪淹没了黑夜。据说一只受伤的狼总是找个僻静的角落去舔伤口,我那晚的情形,大抵如此。阳光有些迷离,浅蓝色的百叶窗异常美丽,粉红色的软缎被面在柔和的光线中散发着一种温馨的暖,这暖暖的色彩浮游在房间里,让我产生了一种梦幻的感觉。心里空空的,不想动,我慢慢伸开手指,看着粉红色的柔光中那有些苍白的美丽的手指,随意冥想。在这样的早晨,爸爸一般是不来打搅我的,仿佛就是为了让我在懒懒的阳光中伸上几个懒腰。楼下隐隐约约传来一些声音:爷爷种菜回来了,不多会儿,奶奶饭也做好了,弟弟正在喝着她熬的稀饭,新新突然大叫起来,是卖豆腐的来了,啾――,几只小麻雀正在阳台上跳跃呢,我知道他们正在瞅准机会去抢新新的饭粒呢,汪――,新新果然温柔地叫了一声,我知道小麻雀一般是不怕的,他们照旧在跟新新玩着抢饭粒的游戏。我翻了个身,粉红色的柔光在墙上涌起一阵温柔的微波,闭上眼,仍旧是明亮的天堂,有种痛楚慢慢从心底升起,有人上楼来了,是爷爷轻轻的脚步声,我假装还没睡醒,我觉得爷爷轻轻打开了门,又悄悄关上,轻手轻脚的下楼去了,我知道爷爷下楼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的早点放进电饭煲里,我的泪自然地流出眼角。这就是老家的自由宁静,医治创伤的灵丹妙药。在那个早晨,我突然觉得压抑我很久的升学考试失利不再重要,猛然醒悟到我并没有失去什么,我只是没有得到什么而已。的确,那只是一个希望的破灭,如阳光下破裂的肥皂泡,我能为了那个瞬间破灭的幻影否定我站在蓝天下,沐浴在阳光中的事实吗?我起床了,很从容地洗脸,很从容地走进厨房。爸爸正坐在灶下烧火,奶奶亲自站在灶边忙活呢,爷爷一见我忙完,便说:湘一,早点在电饭煲里!惠阳区淡水镇第三中学初三:冯桃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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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被情结-高中记叙文1500字“外婆,您咋攒这么多棉被呀?”见吊橱里整整齐齐地码着几十床棉被,竞儿满脸的惊讶,“您看,这花花绿绿的,足有20床吧?准备举办棉被展览吗?”“奶奶,您是提前给姐姐准备嫁妆吗?”闻声赶来的大侄子康儿打起了闺女的趣。“不对,我看是奶奶为即将远行的你们俩准备的。”一向爱搞笑的小侄子宇儿抓住时机,挺直一米九的腰杆儿,一手叉腰一手大干部似的比划着,“竞儿,这几床花的好看些,你带到苏州小屋去,温暖你的新生活;这几床绸缎的,看着就是棉被之上品,康儿,你到美国留学时带上,真正让丝绸之路漂洋过海,也让各国的留学生们都见识见识我大中国光辉灿烂的丝织文化……”“小宇啊,奶奶是为你准备的。家里只有你还在‘寒窗苦读’,有奶奶这么多棉被捂着,保管你考得比姐姐还好,飞得比哥哥还远,哈哈哈哈……”没想到年近七旬的老妈,也脸绽菊花,跟孩子似的幽默了一把。祖孙的相互打趣,把按惯例进行开学前团圆的一大家人都引到了里屋,“善施教化”的老爸又打开了话匣子:“老太婆有割舍不下的“棉被情结”,老姊妹三个略有耳闻,小姊妹三全然不知。今天的家庭议题就由‘棉被’展开……”“爸,您这家庭会议一开头就短不了,不烧饭啦?”“中饭不急,现代人还在乎吃?来不及烧就直接去饭店。”见又是“三尖子”打岔,老爸一脸的愠怒。“你们都坐下,听我来说道说道。”得!忆苦思甜即将开始,赶紧坐好。老爷子可是咱王家诸葛亮,得罪不起。“说起这棉被,那可是一把辛酸泪呀!”见老爸眼闪泪花,我们也深受感染,很快进入角色。“想当年,我们直到结婚才拥有一床属于自己的棉被,还是一大家人东拼西凑,把攒了很久的旧棉絮翻新加工的,很薄,大概三四斤吧。仅带着这床棉被,我们四处谋生,尝试过各种工作。开始要求不高,只要能有安身之处、填饱肚子就行,后来因为我能写会画、能唱会跳,被招进了盐阜文工团。老太婆呢,因为有文化,人又善良,在新场小学做了老师,住的是村里安排的废弃多年的合作社大食堂。”“那哪能叫房子?根本就没有房顶,上面是破旧的芦苇席盖的,一抬头就可以看见天。”老妈一边抹泪一边说,“最苦的时候是生志炜那年。他冬月出生,外面很冷,你爸爸走村串巷地演出,条件艰苦,要在四处灌风的礼堂过宿,我只好把家里仅有的棉被给他。结婚的条绒大衣裹在刚出生的志炜身上,我就抱着小霞在屋里跑,身子跑暖和了,就倒在床上,盖上家里所有的衣服睡觉。冻醒了就再跑一会儿,盖上自己编的草帘子再睡。早上醒来的时候身上一片白,那不是棉花,而是一层雪……”说到这,母亲已泣不成声。“后来,你妈一有空就到田埂的棉花杆上捡棉花,捡了一个冬天才给志炜缝了床小宝被。直到七四年,我家才有了转机。”老爸喝了口茶,继续讲述。“那年,新兴农具社的夏社长到县电管站开会,见我多才多艺,又能吃苦耐劳,劝我跟着他干,诱人的条件是给我盖间房。”“虽然是矮小的土坯单砖,但终于有了自己的家,我们俩更肯苦啦。”提到“家”,母亲脸上又泛起了笑容,“那时,我们白天上班,晚上全家总动员,什么能苦到钱我们就做什么。糊中药袋、印鞋盒、写板牌……平日里养鸡养猪,星期天再骑上自行车走街串巷地卖布鞋……勤劳人家幸福多。我们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啦!”“生活条件好了,被冻怕了的你妈那‘棉被情结‘却没有变淡,盖被、封被、垫被,准备了一床又一床,家里橱子都塞满了……”“我妈这‘居安思危’的意识也太强了。”提到老妈爱屯被,我禁不住打断老爸的话,“我结婚那年,我妈给我准备了八床棉被,再加上我婆婆准备的,好家伙,摆了满满一床,那场面太壮观了!”“害得她年年三伏天拿出来晒,折腾得够呛。”一向惜字如金的先生也忍不住了。“大姑,我很好奇,那么多被子,你怎么盖的呀?”小宇拉着我问。“盖?我们那时有轻巧暖和的九孔被、鸭绒被,后来有更轻软舒服的蚕丝被,实话告诉你们,我妈送的棉被我一床都没盖。她还说结婚的东西不能随便送人,折腾了我好多年。搬新房时我只好全部还给了老妈。”“我也还回来了。”快人快语的大弟媳华说。“怪不得外婆这儿棉被越积越多。”“妈,这棉被老屯着也不是个事啊,你想过怎么处理了吗?”一直“坐观其变”的小弟媳静终于忍不住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老太君身上。“我想好啦,你们经常做公益,我也想尽份力,把我屯了这些年的棉被都捐到需要的地方。”“这办法好!”寒冬中出生的志炜很是开心,“今天的棉被话题圆满结束。走,我请大家吃饭去!”1200字以上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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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食谱:寿司情结_1500字今日,余因不慎而染风寒,恰巧周末,卧于榻上,哀嚎,使腹空空。妈妈一看我这个无力的神情立马就抓狂了,眉目中尽是对我的慈祥。我暗暗点头,表面却是:皱眉,眨巴着湿漉漉的双眼,带着哭腔换了声:“妈妈,我肚子好饿,药哪吃得下去啊?”妈妈心疼的摸摸我的小脑袋:“生病了就是要吃药的啊,不是饿吗?想吃什么,妈妈给你做去。”我惊喜地想要跳起来,大吼声:“当当!满血复活。”但事实上,我却“百般不情愿”地苦苦思索着:“那,好吧,那就勉强吃金枪鱼寿司吧……”妈妈一听我用了个“勉强”两个字时,眉头更是皱得紧了,不知为何,我的心突地一跳。看着妈妈紧紧皱着的眉头,心中忽然涌起了这样一种名叫“愧疚”的情绪。妈妈连声安慰:“好好,妈妈这就去给你做。”我忽然有些复杂地点点头。爸爸从报纸里抬起头,对我幽幽飘来一个眼神:真有你的!我又嘚瑟着挤了下眼睛,可是,刚才那麽复杂的那种情绪总是压在我心头,久久挥之不去。我偷偷瞄了眼厨房里妈妈身影。“咚咚”的切萝卜声、“哗哗”的流水声、微波炉里的那声“叮”、还有那些开开关关的柜子声。种种声音交杂混合在一起,我低头,不去看妈妈忙碌的身影。可是,我又到底是在躲着什么呢?是那抹情绪吗?不过我感冒倒是真的挺严重,看着不远处沙发上的爸爸的鼻子直嗅的惬意模样,我也尝试着用力嗅,可是吸进的全是稀里哗啦的鼻涕,我不满的抽出一张纸,哗啦哗啦地解决。妈妈端出了那盘美味的金枪鱼寿司,爸爸立马放下手中报纸,飞一般地冲向洗手间乖乖地洗了手。“香气袅袅,伴着阵阵清新的米饭气息,隐约间又有鱼肉柔嫩鲜滑的淡淡怡人肉香,周身海苔的条理上似乎还有未蒸腾的水珠,是你妈妈那双巧手仔细镶上去的,明显很好地刺激到了我的感官。”爸爸绘声绘色地坐在我的身旁描述着。十五片单薄的小寿司畏畏缩缩地拍着小队,可看上去就像一副坍塌的多米诺,一副请君享用的模样,我哈哈地狞笑着。一双魔爪像其中一个胖嘟嘟的小寿司抓去,爸爸看我的神情有些恶寒。我细细打量着可爱的小金枪鱼寿司,它抖索着小身子,似乎不停地向那层紫菜做成的外套里钻去,可是,它白嫩嫩的糯米脸生生稚嫩地想让人咬一口,但是,我很有耐心。细细切碎的黄瓜小块被那层散发着热气的米饭包裹的很好,周身是那种近乎透明的青绿,新鲜。小萝卜似乎很是随便,大胆的探出小半个头,可是那脆生生的口感偏偏就出卖了它小巧可爱的面相。小寿司的另一侧是金枪鱼肉,浅浅地有些泛红,近乎橙色的鱼肉散发着鲜美的气息在空中盘旋,在视觉角度看来,这一切都搭配的很好,正中央塞进的肉松被巧手的妈妈摆成了小小的爱心,毛茸茸的有玩具小熊的质感。我看着看着,这么精美的寿司,妈妈要费多大心神啊?脑海中又闪现出那慈爱的目光、那紧紧皱着的眉头、那厨房中忙碌的身影、还有现在妈妈挂着清浅笑容的嘴角。突然间,我觉得喉咙有些梗塞,那莫名的愧疚又出来肆意猖狂了。泪眼朦胧,我低下眼睛,爸爸不可思议地惊叹:“你看啊,你妈妈还用芥末摆了一行小字呢。”我心下诧异:“嗯?”我诧异地抬起头,不知不觉间,泪水的汹潮泛滥如黄河水。那行小字精巧秀气,但有些歪歪扭扭,正如一个调皮的小孩努力的完成一件巨大重要的事情一样:宝贝,早点活蹦乱跳哦!小字后,又有一个大大扬起的嘴角。爸爸说,像极了我哈哈猖狂的样子,我瞪了爸爸一眼。可是,我真的哇一声扑向妈妈怀里。妈妈和爸爸显然都吓了一跳,忽然,鼻子通了,可我闻到的不是妈妈怀里寿司的香气,而是一种如同水果糖般美味的味道,这种味道,像是家的味道,温暖的味道,可以吃吗?谢谢你们!厨艺高超的妈妈、还有那个小孩子气的爸爸!初二:徐雨萱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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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布鞋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从咿呀学语到悄然老去,总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事陪伴我们的一生,值得我们去记忆,让我们无法忘却。我从小生活在农村,一直是穿着妈妈纳的布鞋长大。都说母爱似海,而母爱在我儿时的记忆中,除了妈妈做的饭,无疑就是那妈妈一针一线纳出来的老布鞋了。纳鞋底,做鞋这些活计,和蒸馍馍做饭一样,对于我们北方农村的女人来讲,这是一种极为普通却极为重要的手工技艺,也可以说是考量一个女孩子是不是手巧,会不会过日子的重要标准。如要是一个女孩子不会做饭,不会纳鞋底,就会被看作家教不好而遭人轻视。日后嫁到了婆家,在家里也会没有地位,因为这个女孩子一旦嫁过去,成了家庭主妇,那么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包括公公婆婆,老公孩子,甚至小叔子,小姑等的鞋都要靠媳妇的一双手做出来,如果这家的媳妇做得一手好鞋,老爷子,老太太穿着儿媳妇纳的鞋,出门在人前头也能昂起头。因此,在我们乡下,无论是大姑娘,还是小媳妇,大嫂,大娘们,无不有一手纳鞋底的好手艺。我小时候不懂事,妈妈做好了鞋,我只知道穿,等穿破了,一双崭新的布鞋又蹬在了脚上。我的脚长得又瘦又长,又是男孩,爱疯,所以穿鞋也费,几个月一双,往往是其他部位好好的,脚趾头先把鞋前头磨破了,从前头拱出大拇哥来。我妈妈常爱念叨的一句话:“你的脚是刀子?吃鞋呢!”现在每每想起,心里便会有些许暖意。记得有一次,我脚上的鞋又顶破了,却舍不得马上换新的,就穿着露脚趾头的破鞋去地里干活,一不小心脚趾踢在了刚收割完的玉米秆的茬上,顿时鲜血就流了出来,当时疼得我两眼发黑,尽管后来包扎了,还耽误了两天上学,却还是感染化脓了,脚趾肿得厉害,到后来连趾甲也掉了,长出的新趾甲变得很厚。那年我好像十五六岁的样子,这也是我关于布鞋的一点点记忆!我们乡下的布鞋,男的用黑灯芯绒做鞋面鞋帮,讲究白底黑帮,穿上很精神。女孩的鞋则一般用暗红色带小点点的灯芯绒做,鞋口那里会有个搭袢。棉鞋要复杂些,鞋帮比较高,再续一层棉花,在鞋帮两面钻几个气眼,系上鞋带,下雪的时候穿上很暖和。一双新布鞋的作用不仅仅表现在穿的方面。男孩去女孩家里相亲,一般都会穿一双新鞋,女方家里会根据他脚上的鞋来判断未来的亲家是不是过日子的好人家。同样,没过门的女孩去男方家里一般也会留下两双自己做的布鞋送给老人,男方的家长也会根据这两双鞋来断定这女孩子过了门是不是过日子的好手。如果男孩和女孩已经订了亲,男孩要去当兵或考上了大学,参加了工作,女方送行的时候,可能不会有太多的贴心话,但一双亲手做的布鞋是必不可少的。有心并且手巧的,还会在包裹里放两双自己做的鞋垫,那鞋垫用鲜红的布做成,再用缝纫机踏出一道一到密密的线,上面用彩色的线绣上鲜绿粉嫩的并蒂莲,鸳鸯什么的,以示同心。男孩子穿着这样的鞋,无论走得再远,一颗心总是和女孩子在一起的。家里有老人去世了,脚上必定有一双厚厚实实,合脚熨帖的,白底黑帮的老布鞋陪伴着他走向去往天堂的路…… 做老布鞋必须要有好线,因此首要任务是纺线,把弹的蓬蓬松松,软软绵绵的棉絮撕成一尺左右长,在一根光滑的高粱秸秆裹好,一卷,轻轻一抽,一根纺线用的棉絮条就做好了,这样要抽好多根,我记得妈妈那时候要装一笸箩,等到晚上我们都睡了,妈妈会坐在一辆很旧的纺车前,一手转动着纺车的把柄,另一手在纺车另一端的一根铁锥上捻着棉絮,眼看着一根细细白白的棉线就那样轻巧地从妈妈手中的棉絮条牵了出来,然后牵棉线的手再轻轻往回一放,棉线便绕在了那个铁锥上,随着纺线车子的转动,眼看着白生生的棉线团慢慢地变得大了起来,一头粗一头细,像一个小巧的玉米穗子。在我们乡下,纺线,做鞋是闲暇时做的活计,不能占用白天在地里忙的时间,只能在晚上或是下雨天和农闲的时候。那时候没有电,天热的时候,妈妈会把纺车搬到院子里,在月光下纺线,我睡在院子里的凉席上,看月亮在大朵大朵的,棉花一样的云彩里穿行,院子里的光影时明时暗,熏蚊子的艾草静静地燃烧着,白白的烟雾伴着淡淡的药香在无声地轻轻飘荡,偶尔会有萤火虫带着点点簇簇的亮光飞舞。凉爽的风吹过,巴掌一样的杨树叶子哗哗作响,纺线车“嗡儿——嗡儿——”地轻声唱着。现在想来,这单调却悠扬的纺线声就是伴我度过童年和少年时光的最为美妙的音乐。线纺好了,几股棉线挂在一个一尺左右,光溜溜的木槌上,上面有一个带钩的细铁棍,快速转动木槌,上面手一搓,一根细细长长的,纳鞋用的棉绳便做好了,这一做就是十好几团。有了细绳,接下来就可以做鞋了。在我记忆里,好像先是做鞋样——拿一张随便什么纸用笔在上面画出鞋底和鞋面的样式,尺寸,再把剪好的鞋面的纸样比着在黑灯芯绒布上剪下来做鞋面。做鞋底的粗布要剪好多层,所以这样的老布鞋也叫做“千层底”。把一层层粗布均匀地涂抹好浆糊,抚摸平展,然后贴在门板上晒干,取下来,这个叫“袼褙",按照鞋的大小剪下来,用白布包边就能纳鞋底了。(大致就是这样的,记不很准确)家里手巧的女人不用尺子量,就能准确剪出鞋底的大小,做好了穿着保准合脚。纳鞋底是我们农村最常见的一个场景了。在田间地头,在打麦场里,在家家户户的门口,尤其是到了冬天农闲时,吃完了晌午饭,暖暖的阳光懒洋洋地洒落在家户的院落里,村里的巷道里,汉子们在打牌,抽烟,谝闲传,(就是聊天)小孩子们在四处嬉笑打闹,群鸡们在粪堆上,脚底下啄食。谁家的猪从圈里跑出来了,到处乱跑乱拱,有人在呵斥。家里的女人搬小个板凳,或坐在门墩上,一边和对门的女人唠着家常,一边纳鞋底。一双好鞋底差不多有半寸厚,很结实,先拿锥子把鞋底使劲扎透,再把拖着细绳的针从针眼里穿过去,然后轻巧地一拉再一拽,“嗤儿——”一声,白生生的鞋底上就留下一个小小的针脚,女人们就这样一针一针地在鞋底上纳出密密实实,排列均匀的针脚来。纳鞋底时左手食指一般会戴一个“顶针”,和戒指差不多,比戒指宽很多,上面有一排排的凹点,是为了防止针扎到手。有个歇后语叫做“纳鞋底不用锥子——针(真)好”,就是指这个说的。鞋底纳好了,用白布把鞋底包一个面,就开始上黑灯芯绒的鞋面,——一针一针,扎扎实实地纳,密密地缝,我想,她们一定是把自己对家庭的爱,对生活的美好期盼一并纳进去了吧!上好了鞋面,再在鞋口两边各镶上一块很有弹性的黑色松紧布,这样脚稍微肥了瘦了都能穿。鞋做好了,但还不能穿,新鞋太紧,要用一块专门为了撑鞋用的,很光溜的木头楔子塞进鞋里,拿锤子往里敲,目的是是让鞋子松软些,宽松些。这样,一双白底黑帮的乡下老布鞋才算真正做好了。家庭富裕的人家会根据家人的情况做好多双,放起来,里面放些卫生球,以防虫子蛀。这样做出的鞋,没有皮革的水光溜滑和斑斓的色彩,也没有那些摆在大商场的那些动辄几百上千的大牌鞋来得气派华丽,它朴实得宛如一把泥土,穿着这样的鞋,心里是那样地踏实,平和。它透气,舒适,不会捂脚,更不会得脚气,走再远的路脚也不会累。我们乡下人就是穿着这样的鞋子,一辈又一辈走过了春夏秋冬,风风雨雨。。。。。我有幸看过流行于陕西华阴一带的老腔戏,据说这戏从秦代就有了,完全是农民忙碌农活之余自娱自乐的一个剧种,演员都是乡下的农户,所用的乐器就是平常农户家里的用具,甚至连长板凳都有,用一块木头有节奏地击打,其唱腔高亢而苍凉,粗旷而豪放,听之观之,犹如行走在莽莽苍苍的黄土高原,一股凛冽的秦汉之风迎面而来,让人的心灵为之沉醉。这老腔就和老布鞋一样,摒弃了雕琢和浮躁,远离了商品化气息,宛若一段剖开的原木,都是最接近生命本质的东西,而最本质的,往往也是最为珍贵的。时光在流逝,许多传统的东西在渐渐地离我们远去。在如今的农村,人们的日子好过了,而会做一双好布鞋的,却越来越少了。都是买着穿,尤其是年轻人,觉得老布鞋“太土”,不爱穿。再就是做起来太慢,太费工,远不如去商场买鞋穿方便。我觉得其实这“土”,正是老布鞋的本质——像泥土一样厚重,朴实,因为这里面承载了祖祖辈辈千百年来对脚下的这块土地深深的眷恋和热爱——这也是一种文化!只是这样厚重的乡土文化正渐渐地被流水线上生产的,光鲜而华美的现代化商品的浪潮淹没。其实,被淹没的,何止是一双老布鞋?那鲜艳的窗花,农家织的厚实的土布,极具乡土气息的老戏乃至土灶,大笼屉蒸的形态各异,鲜灵活现的花馍等民俗文化也早已凋敝得七零八落了!——我想我们丢弃掉的不仅仅是老布鞋,老粗布这些手艺,更是丢掉了千百年来祖祖辈辈积淀下的,无比浓厚的血脉的传承!若干年以后,我们还能从哪里寻找到记忆中老布鞋的那份厚实与朴拙?我很茫然,因为我不知道!……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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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布鞋小时候,我一直喜欢穿母亲做的布鞋。在那时,它一度成为我炫耀的资本,因为,我有一个心灵手巧的母亲。母亲做的布鞋一般分为四种,春天是那种半厚的胶皮鞋,夏天是凉凉的平底鞋,秋天是有一定温暖的胶鞋,冬天就是足够暖和的棉鞋啦!我们全家一般是不会去买鞋的,一则家里的孩子多,生活有些困难;二则我们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如果哪个季节不穿母亲做的鞋,心里就有些不踏实的感觉,脚踩在地上,空荡荡的,没什么感觉,好像整个脚都麻木了。在整个季节,我都穿着母亲做的布鞋去上学,我经常会在同学们面前展示我的鞋子,他们总会瞪着眼睛看着我的鞋,发出啧啧的赞叹声,因为母亲做的鞋不仅穿着舒服,而且也美观大方,母亲会捏出各式各样的花型来,在鞋子上面,会有一些龙的模样,一些花儿的影子,更会有几种新式的造型,带着时代的潮流,也符合我青春蓬勃向上的心情。而有一次,我更是出尽了风头。那是在一次作文课上,老师布置的题目是《妈妈的某某》,我想了半天,却没有想出该写什么话题,一低头,我看见自己的布鞋,行啦,就写母亲的布鞋,于是我开始描写布鞋的好处,和母亲为了我们而辛勤劳作的故事。结果,老师作为范文在全班进行宣读,并且参加了全市的中学生作文比赛,结果,我得了个第二名,在全市获得第二名,我的心欢呼雀跃,母亲的布鞋竟然促成了我的成功,我真的为有这样一个勤劳善良的母亲而感到骄傲,那时,我的整个心情就像天上那枚月亮一样,皎洁而又美丽。接下来,我考上了一所中专学校,到了市里。走在宽阔的大街上,我忽然发现所有的人竟然都穿着漂亮的皮鞋,那是我在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在心里,皮鞋只是一个遥远的梦,在心海的最深处埋藏着。而我没有管这些,只管穿着布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而在一次体育课上,我却出尽了洋相。那天学的是踢足球,同学们需要用脚把足球踢到十米以外的球门里,他们一个个都穿着得体的球鞋,显得英姿飒爽,轮到我了,我只穿着一个薄薄的平底鞋,抬起脚来,瞄准足球,我狠狠的踢了出去,结果第一次以失败而告终,我不知道该怎么用力,而那个平底鞋那天也很不给面子,连踢了两次都是败北,到了最后一次,我使足了平生最大的能量,结果球出去了,我的平底鞋也跟着足球飞出,在空中划了一条美丽的抛物线,然后落在远处的草坪上。同学们都在嘲笑我,说我也算合格了,因为球没出去,鞋却中了目标。那次,那个平底鞋让我丢了人,我心里甭提有多么难受,像打翻了五味瓶,什么滋味都有。到了寝室,我把那个平底鞋一下子扔在床底,躺在床上搂着被子嚎啕大哭。经历了那件事,我不爱和同学打交道,我害怕他们讥笑我,甚至讥笑我穿的鞋子。而就是因为布鞋,我的爱情也经历了一次挫折。那时,我在苦恋着一个女孩,我一直在找机会和她接近,希望能够赢得她的芳心。一天傍晚,班里举行了舞会,于是我灵机一动,在下午下课时,写了一个字条送给她,在上面写上:今晚班里南排第八个座位等我,我想请你跳舞。那是我经过了多次思想斗争后才下的笔,我没有声张,因为爱情本身就是秘密的,谁会在大街上大声吆喝我爱你,除非是个傻子,像我这种十分腼腆的小男生,只能采取这种非常巧妙却又不失水准的方法。那晚,我准时等候在那里,而她也如约而至,她打扮的很漂亮,很像一个小天使。舞会开始后,同学们自由的结伴成对的开始跳舞。我很主动的邀请了她,在三步的节拍下,我想体验一下爱情的滋味,而就是可恶的鞋子,扼杀了我刚刚才萌芽的爱情草。站在她的面前,我显得很矮小,也很瘦弱,还没跳几步,我的鞋便踩到了她的脚,我急忙收回来,脸红红的,说句抱歉,这样反复几次,我的鞋子像中了魔,一直不听主人的使唤,接连不断的在做着同样的错事。终于,小天使发了怒,她悻悻地离开我,并且拖人转来了她写的字条,字条上写着:扔掉你那个可恶的鞋子后,再去谈爱情。这句十分伤自尊的话,让我痛苦不已,我从来没有那次受的打击大,那晚,我喝了一瓶的酒,扔掉了那双折磨人的布鞋。周日回家,我倒在床上一直不起,母亲过来叫了几次,我都不理睬,最后,我对母亲说:我要穿皮鞋,不再穿布鞋了。母亲站在床前,怔了好几分钟,她知道他的儿子因为布鞋而受了为难,她什么也没说,推开冬天的房门,走进了漫天的雪中。醒来时,我看见父亲正坐在床前,而在床边,放着一双崭新的皮鞋,"皮鞋",我的心门一下子轰的一声被喜悦之情打开,我问:母亲呢?父亲回答道:在床上躺着。原来,母亲去了县城,她卖掉了家里仅有的一些棉花,那是做完棉鞋后剩下的,由于下大雪,商家都关了门,母亲便挨家挨户的叫门,好不容易有家开了门,却给出很低的价格,母亲以低廉的价格卖了棉花,买了一双皮革鞋。在回来的路上,路非常滑,母亲跌进了路沟里,胳膊受了伤。手里拿着那双皮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自己怎么这么自私、虚荣,为了一个所谓的面子,为了一个男子汉的尊严,竟然以母亲的受伤为代价,我的心好像在流血,那夜,我缩在被窝里又一次嚎啕大哭。现在,我仍然喜欢穿母亲做的鞋上下班,因为人图的应该是实惠,而不是华而不实,就像那鞋子,穿在脚上,只要舒服,管它是不是皮鞋,只要脚踏实地,总会走的像个样子,而不至于跌倒。那双用革做的鞋子,我一直没穿,我已经把它藏在心海的最深处,在我困惑时、失意时,我总会把它拿出来,回想一下关于它的种种故事,因为在它的上面,闪现的不仅仅是一段记忆,还有一种世界上最无私、最博大的爱,那就是母爱。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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