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地久天长
如果你有个很差劲的班主任,会不会很伤心。
——水冰灵
一
很喜欢收集花的标本,所以爱去乡村。那里有数不清的在都市没有的清秀的花,梦紫依就是其中一种。
梦紫依的花朵像梅花一样长在枝上,淡紫色的,花边微微显出一丝洁白,花蕊很长,跟铃铛差不多。整个花似乎是个小喇叭,但比喇叭花要小得多,要美的多,要传神得多。
今天心情很好,换了白色的T恤,牛仔裤。再配上休闲鞋,感觉很棒。看了下钟,六点半啦!!天啦!我连忙背上书包冲出家门。临走看见老爸老妈还在酣睡,佩服!!
最后还是迟到一分钟,戴老师没怎麽在意,说,进来吧。
下课我和依依漫步在学校的花坛,聊起了教师。她笑了一下,你觉得戴老师漂亮吗。
我脑子里浮现出戴老师月牙儿弯弯的眼睛和孩子气的酒窝,回答说,挺好的。还是比较可爱。
那李老师诶?依依又笑了,有点诡异。
我变得好气起来,骂了声,丑八怪!我的气愤不无道理,那个李老师讲课不怎麽样,把白说成黑倒是好样。这也罢了。有一次讲错一道题让我们全班考试每人各丢六分,我气得三天不用吃饭了。一想起她我就生气。
不是哦,依依说,李老师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老师。包里的化妆品多的跟星星差不多。
是挺有魅力的,我讥讽了一句。
上课时,教室里闹翻天了,可我旁边的学校篮球队队长宋凌杰却抱着头像木头人似的。怪他倒霉,自己老爸在找李老谈话。宋凌杰平常在学校表现不是很突出,再加上李老颠倒黑白的独家工夫,不是死人也能把说死。看他在篮球队威风的样子,这时跟囚犯简直没啥两样。
过不多久,宋凌杰被叫出去了,再不多久,只听见一阵阵响亮啪啪声,所有同学都听见了。但都没大在意,听的次数多吗。
一会儿,看见他一瘸一拐艰难得走了进来,艰难得坐在位子上,故意苦着脸对我说,这样下去我要被咱爸打死,替我买副棺材,到时找我爸报销。
请问,棺材要什麽颜色的?在后面看书的杨筱樱不知什麽时候凑了上来。
筱樱,还来泼凉水。
没事儿,尽量选白色。祭祀我自己。宋凌杰说。
我用书很狠拍他,这个死呆瓜,哪有这样咒自己的。
别打了,我不说还不行吗?他揉揉脑袋,装做很痛苦的样子。
杨筱樱感叹地说,碰上这样的老师算你倒霉了。最后加上一句,哎!天妒英才
啊!
安静!一声比狮子还要狮子的大吼。
教室立刻恢复了平静,每个人都心惊胆战地望着那位恐怖的老师。
李老的脸因愤怒而扭曲。她拿起教鞭,猛烈地敲击讲台,瞪着大家。
真是声势浩大啊!你们一个个全反了是吧?反了考试怎麽不得一百啊?她边说边注视着每个人。
还不是你自己给我们讲错了题,不知是哪个家伙说了一句。我听了,暗自为这句话叫好。
谁说的?李老‘
威严
’的目光把全班扫视了一片,然而没人出声。
气死你!
突然,李老脸上浮出得意的表情。说到说话,我想起来了。互相检举,人数超过一半抄!现在开始检举吧!
我转过脸,轻蔑地哼了声。
水冰灵,我说过多少骗了,不要自以为是,不要老是用鼻子发出很难听的声音。
全班的人的目光聚齐在我身上。
啊……我的眼睛睁得比车轮都大。这麽小的声音,她都能……小女子佩服佩服。
我和大斑啄木鸟
我和大斑啄木鸟
北京市东城区 北京一中分校四年级二班 赵鑫蕊
我喜欢养鸟,但每次都是以失败告终。至今难以忘怀的是:养了一只大斑啄木鸟。
记得是春节前夕的一天,爸爸下班回来高兴的对我说:“鑫蕊,爸爸救了一只鸟,你上网查查是不是啄木鸟?”原来那天爸爸在路上开车的时候,突然发现车前有一只鸟在地上扑腾,显得十分痛苦。爸爸连忙下车把它捡起来,带了回来。
我从网上知道了这是一只大斑啄木鸟,体长23厘米,它是留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森林医生”的美称。它有一张小巧玲珑的面孔,一双又小又圆又亮的眼睛。最有特点的就是那又长又尖又有棱角的,像钻头一样的嘴,它能把藏在树杆里的害虫掏出来。一身黑白相间的羽毛,像搽过油似的,特别光亮。尾部下面有一块红艳艳的羽毛,非常显眼。一双像钩子一样的爪子,能牢牢抓住树干。像一把铁扇一样的尾巴,就在它啄虫的时候它会抵住树干。我非常喜欢它,但是我只能临时照顾它。因为妈妈给国家动物保护协会、动物园都打过
电话,人家都放假了,所以没有送过去。
我给它找了一个鸟笼算是它临时的家。可是它吃什么呢?从网上知道它吃天牛、金龟子的幼虫,但是现在是冬天,寒风凛冽,我到哪去找那些虫子呀!这时爸爸从一位养鸟的叔叔那里知道它可以吃面包虫,并且还拿回来了一些面包虫,一开始爸爸喂它时,它总是战战兢兢、东张西望,非常警惕,好像时刻在提防着什么,不敢吃食。过了一段时间,不知是饿了太久,还是什么原因,它就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开始吃食了,就这样它的胆子一点一点的大了,吃起虫子也不慌张了。渐渐地我也敢喂它了,它总是歪着脑袋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
“再来一条。”慢慢地它和我熟悉了,在我的精心的照料下,它的身体开始恢复了。我真替它高兴啊!它能早一天回到大自然去。
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年初一那天,我和爸爸妈妈要到爷爷家去过年,我怕它饿,临走时我给它喂了许多虫子,还给它换了水,看着它吃饱喝足了我才放心地走。晚上回来,我急忙跑到鸟笼旁去看它,它非常安静的躺着,好像在睡觉,我怕打觉它的好梦,悄悄地走开了。过了一会儿,我想:它是不是该醒了,想到这我迫不及待地跑到鸟笼旁,看见它还在那躺着,我叫它,它没有反应,于是我大着胆子用手去摸它,它还是没有反映。我连忙叫来爸爸,爸爸看了看,说:“它已经死了。”听了爸爸的话,我感到非常意外,我不相
信它死了,因为早上我走的时候它还好好的呢?于是我把它从笼子里拿了出来,发现它的身体已经僵硬了。真的是死了,我心里非常难受。我不明白它是什么原因而死的。也许它是由于感染疾病而死的,或者是由于长时间的饥饿一下子吃了许多虫子被撑死的。它的死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依依不舍地把大斑啄木鸟放进一个小盒子里,在院外挖了一个小坑,把它埋葬了。虽然我和这只大斑啄木鸟只有不足两天的接触,但我们俩已经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这只大斑啄木鸟让我至今难忘。
我想:如果要不是天气太冷没有食物它也不会从树上掉下来;如果不是春节,国家动物保护协会也不会放假,不管它是饥饿或是有疾病它都不会死;如果大年初一那天我不去爷爷家,它也许能得到及时的治疗。通过养这只大斑啄木鸟我知道了不论做什么事都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以后一定要多积累一些养鸟的经验,吸取这次教训,终有一天我会实现我的养鸟梦。
指导教师:刘彩云
这篇习作作者讲述了“我”和大斑啄木鸟的之间真实感人的故事。字里行间充满了“我”对大斑啄木鸟的喜爱,同时也表现了“我”对保护动物,具有高度自觉地认识。文中对大斑啄木鸟外形的描写详细具体,用词准确,能抓住特点,而且有一定的顺序;从对大斑啄木鸟的照料和大斑啄木鸟的变化中可以看出作者的智慧、细心等品质。从大斑啄木鸟死了,我心里非常难过,引发的一连串的猜想等情节,看出“我”,热爱动物的善良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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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放风筝的季节到了,风筝在孩子们的手中起飞,飞呀,飞呀,一双双眼睛盯着它,它载着他们的希望飞向了天空……以前,我和他的关系不是很好。可渐渐的,他的品格和意志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我真想和他做朋友……风筝随着轴线的不断转动,越飞越高。从远处看就像一条龙,翱翔在幸福的大地之上。孩子们高兴极了!有的拍手,有的唱歌,他们正在为自己的伟大“工程”而兴奋不已。于是,我渐渐地开始接近他,他也开始和我熟悉起来,我们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理所当然的,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些伤心事或犯了错误,宁愿跟对方分享,也不给爸爸妈妈说!风筝越飞越高,高得令人无法想象。突然刮起一阵风来,不过只是小风,风筝还能够去面对。这时,孩子们正庆幸自己的风筝越飞越高,而不知道一个大灾难正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悄悄的走近他们的身边……我和他的关系越来越好,虽然有时也会发生一点小矛盾,但最后都能凭借深厚的友谊去化解。风渐渐大起来,风筝也渐渐的抵御不住这风力。虽然孩子们不停地在祈祷风筝啊,你要坚持下去!随着时间的过去,我们也越来越了解对方。这时,我才渐渐发现他有很多毛病,比如:小气、记仇、忘恩负义……不过,我还是尽力的去维护这份珍贵的友谊!风越吹越大,渐渐的强大起来。突然一股强风吹过,由于经不住这样大的压力,风筝线,断了。而风筝,就像一位白衣天使,缓缓地飞向天堂!渐渐的,我们的矛盾越来越大,最终,在我们之间暴发了一场巨大的战争。战争中,我受伤了,不是身体受了伤,而是那颗同他一起创造却又一起毁灭的心!之后,风筝慢慢消失!而我们,各自怀揣着心的碎片,来到了不同的地方……6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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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地久天长友谊地久天长(一)后天就是元旦节了,学校为了庆祝,准备明天下午举行元旦晚会。每个班里只选一个节目,并且,还是要有关语文方面的。我们五姐妹(既芳、艳、格、楠和我)在老师面前都很优秀。学习也是名列前茅的,老师什么也没说,就让我们自己在课余时间里找个诗歌朗诵一下。(我们五个朗诵是全校数一数二的)于是,我们什么也没说,就答应了。由于老师给我们说的很晚,所以我们没有准备,就只好在我们做的一本资料上选了一篇诗歌,朗诵下来。诗歌很短,共有六小节,刚好没人一小节,最后一节一齐朗诵。我们用的时间最短,效率最高,一节课的时间就排完了,经过老师检验,我们合格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今天上午第四节课使我们我个人郁闷死了。明明是活动课,品德老师过来,把这节课抢走了,让我们读书,我们我个人明明商量好的,用这节副课的时间把诗歌朗诵好好的整一遍,再加一些动作,把节目排的更完美些。楠过去征求老师的同意。可是老师的一句话,使我们平常最喜欢的老师顿时变成令我们讨厌的老师了。整节课,我们五个人都心不在焉似的,老师说什么,我们都听不进去。“来,这位同学,你把我提的问题给解答一下。”我站了起来,此时,脑子中一片空白,什么也不知道。幸好旁边的同学给我提示了一下,我回答到了老师提的问题,不然的话……老师似乎看出来我们五个人的心思了,在我们读书时,走到我的身边,说:“好了,你们可以下去了,看你们五个人都心不在焉的,现在怎么学也学不进去了,我知道你们的脾气,你们有时间的话,就多读读品德课本。孩子们,下去吧。”我一听到了这句话,想想,老师没有那么讨厌嘛。可是,时间只剩下八分钟就放学了。不管那么多了,先下去再说!我给那四个传一下眼神,她们就和我一起下去了。下来了一看,各个班的代表同学都下来了,就只剩我们班了。“是淅沥沥的春雨,哗啦啦的……”楠在朗诵这,不远处,(一)班看着我们的表演,还在指手画脚的((一)班是我们班的竞争对手班,一般情况下什么都是我们在他们的前面)。我们排个节目吧,她们班在旁边看,看了还不说,最后我们才知道,她们班是没有想好朗诵时的队形和动作,准备借鉴我们班的。楠说:“芳,我们先不加上动作,免得她们班学我们班的。”“哎呀,不加动作就没有意思了,况且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了……”芳皱着眉头说道“如果你现在不加动作,那我们何必当初排动作呢?!”楠听着不耐烦了,我也有些烦了,于是,我们不管芳,就开始朗诵起来了,芳看我们没加动作,就一下子做到身后的椅子上了,不仅如此,她还翘了一个二郎腿,不停地说:“你们现在动作爱加不加,我不管,大不了都退出,重选人员。”“芳,你怎么了?怎么不读了?你看,我们现在先熟悉一遍,下午再找时间排不是更快一些?如果你现在不读了,格就接着读…………(未完待续)10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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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地久天长“小皮球,圆又圆夕阳,沙坑,秋千。公园的健身坪上,一个小女孩穿着格子的连衣裙,一下一下的拍着皮球,两根细细的麻花辫也跟着一颤一颤,圆圆的小脸分外可爱。我慢慢的走近她。见到我走过来,她停了下来,抱着球,朝我甜甜一笑,脸颊微微发红,像阳光下盛开的向日葵。多美好的初遇啊···坐在回乡的火车上,看着飞速倒退的青山和田野,我托着下巴,眯着眼睛满心荡漾。已经很久没回过老家了,也很久没见过儿时的伙伴了,但印象中的小女孩确是愈发的清晰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自6岁时与她在公园里相遇,我们就成天泡在一起。用妈妈的话来说,我和她简直是一胎生的,比跟她的感情还好。想到马上就会跟她见面,我就满心雀跃,竟觉得火车开得慢起来。下了火车,看着满眼的高楼大厦,耳边都是汽车刺耳的鸣笛声,感叹着空气质量又变差了。这就是阔别已久的家乡啊,感觉有什么不同,可仔细想想,却又没什么大的变动。回到家,放下行李,便急匆匆的冲下楼顺着熟悉的路线朝她家跑去,一路上满是待会与她相见时的设想:到了她家,先要来个拥抱,再与她好好玩一次从前喜欢玩的游戏,还要再一起看动漫···可真正到了她家门前时,我却不知为何犹豫了一下,但最后却还是敲了敲门,开始紧张却又充满期待的等待。拖鞋“踏踏”的响声由远而近,她的声音从门的那边传出来:“谁?”“是我,快开门”紧接着,门开了。之前无数的设想都被推翻,眼前的女孩平刘海短发,剪着时下流行的BOBO头,白T恤牛仔裤,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原先圆圆的脸变得很尖,简直让我认不出来是她了。我站在原地,说不出话来。她愣了一下,拿出嘴里的棒棒糖,接着露出了我非常熟悉的表情:“玉婷?”从她身上,我闻到了一股甜甜的香味,她以前明明不喜欢甜食的,我想。她真的变了好多。坐在她家的沙发上,我有些局促,想要找些话题来化解这个尴尬,却丝毫没有办法。所幸她很快就念叨着要好好招待我,蹦上蹦下的为我洗苹果,端茶。做罢,她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冲我眨眼:“嘿!好久不见!”我捧着她递来的茶喝了一口。从前她并没有这么活泼,总是很害羞的样子,也不喜欢与人说话。我又想起了与她初识时的样子,她抱着球,笑得温暖而腼腆。“你变了好多啊。”为了掩饰心里一点小小的紧张,我又喝了一口茶,说出了实话。“这有什么关系。”她爽朗的笑了:“反正咱俩是朋友这件事没变啊!”我们是朋友啊!无论对方怎么变化,我们不都是朋友吗?“是啊。”注视着茶杯中自己的倒影,我仿佛想通了什么,淡淡的笑了,人总是会变的,友谊却始终如一。我很庆幸我与她并不像《故乡》里写的那样彼此隔膜,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互相牵着对方的手,一如当年。不管再怎么变化,友谊总是能地久天长。记忆中公园里的那个抱球的女孩,嘴角的微笑变得更加灿烂,她朝我伸出手来——“要一起玩吗?”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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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地久天长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着名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在他的笔下,一只小蟋蟀是怎么样来到纽约的呢?它来的壮大的纽约市会发生什么呢?它是怎样生活的呢?后来它又是怎样回到朝思暮想的故乡的呢?带着这些疑问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偶然撞见有人在野餐,便趁其不备偷偷地爬进了野餐蓝,大吃特吃,一不小心被压在了肉下,顺其自然的被“夹持”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又偶然的在人山人海的地方遇见了好心的塔克鼠、好客的亨利猫和称心如意的好主人玛利欧。幸运地它过上了无与伦比的幸福美满的生活。一天,惬意的它正用它那绝妙的音喉放声歌唱时,歌声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一大群爱好音乐的听众。因此,它开始了灿烂而辉煌的明星生活。同时,使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成为了赫赫有名、家喻户晓的音乐家。每当它被人们众星拱月般地围住时,成名的它却满心失落,情不自禁地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乡村生活。终于有一天,柴斯特通过朋友的理解和帮助,如愿以偿的回到了朝思暮想的故乡。这本书为什么能吸引很多人的注意,且好评如潮,并一举成名?正是因为这本书充满了友爱和温情。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是高智商的人类。一个人好比一座桥梁,需要友谊的力量来支撑;一个人好比一棵成长的幼苗,需要友谊的雨水来浇灌;一个人好比一只待哺的小鸟,需要友谊的食物来喂哺。简单来说,友谊是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得到真正的友谊才是不容易;友谊总需要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想起和彭博轩那段日子发生的事情,我还记忆犹新。我和他幸运地被选上由学校组织的小品排演。此时的我乐不可支,兴奋过后,我全心全意的投入到角色中,老师也很赞赏。由此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可好景不长,我的喉咙沙哑了。万般无奈之下,我好不情愿地退出了演小品。第二天,得知彭博轩替代了我的角色,我怒发冲冠,神经质的认为是他抢走了我的角色,不问青红皂白就和他断绝了朋友关系。从此,我和他从结拜兄弟变成了可有可无的陌生人。可是,每一次擦肩而过,我都思绪万千。坦白说,这件事情自始至终都是我的错。但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走过来,面带微笑地向我道歉并且安慰我。此刻的我无地自容。便毫不犹豫地与他握手言和。这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奥维德说过的一句话:“正如真金要在烈火中识别一样,友谊必须在逆境里经受考验”。友谊是在忠诚和信任中油然而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让我们一起来像柴斯特一样寻找自己真真正正的好伙伴吧!10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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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友谊让人快乐;友谊令人温暖;友谊使人团结。——题记暑假里,我读了《钢琴小精灵》这本书。里面写了小姑娘丹尼尔、丹尼尔的弟弟卡帕斯、琴匠的儿子提莫与钢琴小精灵克雷琛多的友谊。友谊让人快乐在《钢琴小精灵》里,丹尼尔、卡帕斯和提莫认识了克雷琛多后,把它当成朋友,这个朋友给丹尼尔他们带来了许多欢乐。在班级里或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许多朋友,每一位朋友都有不同的特点,但是,他们都会给我们带来快乐。我就说说朋友给我带来的快乐吧!有一次,妈妈没有让我去参加学校的合唱集训,而且那天是我在合唱队的一位好朋友的生日,集训结束后她邀请了许多同学去参加她的生日会,还给每位参加的同学发了礼物,而我既不能上合唱课,也不能参加好朋友的生日会。因此,我很生妈妈的气,一直噘着嘴不理她。直到中午,妈妈办完事,说带我去和另外两位同学一起吃饭,我很高兴,一激动还摔了一跤。见到同学后,我把什么合唱呀,生日呀,摔跤时的疼痛呀,统统忘了!因为同学知道了我今天的事,一直在逗我笑。我们一起玩游戏、拍照、吃东西,可开心了!对了,在拍照的时候,我不是把手伸到一位男同学的脑袋上扮兔耳朵,就是和另一位女同学拿着筷子挥来挥去的搞怪,不让妈妈们拍照。逗的大人们都笑了,我们也笑了。友谊令人温暖友谊不仅会给人带来快乐,也会令人感到温暖。在《钢琴小精灵》里,为了帮助克雷琛多找到家人,丹尼尔和朋友们想方设法地寻找着每一架钢琴里是否藏着钢琴小精灵,可是都没有。克雷琛多很想自己的家人,但每次都找不到,他很伤心,却又一次次鼓励丹尼尔他们,令他们感到温暖,丹尼尔和朋友们也一直安慰克雷琛多,告诉克雷琛多,他们一定会帮他找到家人,让克雷琛多也感觉到温暖。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令人感到温暖的友谊。有一次,我们班里一位同学不小心把腿摔断了。在学校里,上厕所或换教室上课时上下楼梯很不方便,每当这个时候,很多同学都会主动上前帮忙,令她感到温暖。友谊使人团结友谊,不仅是个人的,也是大家的,只要大家和平、友好的相处,这个集体才会团结。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孔融,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兄弟姐妹相互礼让、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道理,使全家人感到惊喜,成为从今以后大家团结友爱的典范。有时候有些人会因为一些小小的矛盾而起争执,但只要大家心平气和的解释清楚,就可以解决!这样大家也不会产生误会。毫无芥蒂的友谊会让我们更加强大!更加团结!更加深厚!友谊是多样的,让人感到快乐,让人感到温暖,让人们更加团结,也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缩短许多。友谊非常重要,有了朋友,我们的生命才会更加有意义!10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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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我不懂。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过真正的友谊?从父母口中得知:友谊是谦让、是忍耐;从朋友口中得知:友谊是尊重、是包容;从老师口中得知:友谊是酒,愈陈愈香,而不是茶,愈冲愈淡?可是,我和她的友谊是什么?如果说友谊是谦让、是忍耐的话,可是,为什么,我觉得岚从未让过我?每次都是我让她,如果我不让的话,那可能我会和她争一辈子吧,出于为了H也为了我自己好,我的选择是谦让和忍耐。但是,H是个不识趣的人,总以为她能控制住我的脾气、每次和她争吵,她必定不让我,总是等待我的认输?有时我真的会想和她大吵一架,然后和她绝交,但是我做不到,我经常会想:“吵又能解决得了什么事情呢?还不是就只能让自己图个一时的快乐吗?多一个敌人都不如多一个朋友呢!”我每次用这个来安慰自己的情绪,可是这个又能撑多久呢?人的脾气到了,它自然会爆发,所以,我真的希望H能改一改她做人的风格,不是说不给她做人应该有的个性,只是说个性得过了头就变成了任性了!但是岚是不会听的,这一点我很清楚,但是我也不会一辈子这样谦让和忍耐的,因为我也是有脾气的!老天并不注定我一定要让她啊!要让也只是出于善意,而她却不懂,反而越在我面前越闹越凶了!烦死了?如果说友谊是尊重、是包容的话,那H就从未包容过我、从未尊重过我!在学校,拿她来开一下玩笑,就要气得火冒三丈,要和我争个你死我活,如果她没有争赢我,就要和我生气,可是在她拿我来开玩笑时,只要我一反驳,她就会说明明就是真的嘛,还狡辩什么啊,哈哈……听到这样让我十分反感的笑声时,我又能怎样呢?只有包容她的一切,让她发脾气,自己在一边忍耐。有时真的想和她争!争个你死我活,直到把她的脾气争下去为止,但是这样有意思吗?我觉得没有意思吧,这样,我不就少了一个朋友了吗?又多了一个敌人了吗?我不喜欢这样,也不习惯这样,可是她为什么不懂我,只知道和我作对,我每天,心里都不舒服,想不通:“在家中好强的我,为什么在学校要让她!也许就是因为她是我的朋友吧!但是她就是不懂我?如果说友谊是酒,愈陈愈香、友情不是茶愈冲愈淡的话,那为什么,我觉得我和H的友谊在时间的冲刷下越来越淡了呢?我们的友谊已经不如从前了,以前我和她,在一起一个让着一个,但是现在,总是我让她而且在一起总会有架吵,我们吵并不是吵什么大事,就是因为我们一起跳远,她在旁边,我跳过去,不小心把沙踢到了她鞋子上,她就会拉下脸来,斜着眼睛看我,这让我十分不好受,甚至有时还想给她一记耳光,让她记住脾气大的坏处!但是我不能这样?有时觉得自己很懦弱,为什么要让好强的她每次都赢我?而不是好强的我赢她?我不懂!我和H的友谊就是一杯茶,越来越淡了?谁可以告诉我,友谊是什么?就仅仅是谦让、忍耐、尊重、包容、酒、茶吗?我不信!友谊还有什么比喻词?谁可以告诉我,我面对H,我该怎么做?是让我继续惯着她,让她继续在我面前耍大小姐脾气吗?还是我应该做出明确的反抗呢?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