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丁泉之恋_3000字
一:
我叫帕雷塞克?蒙特斯,来自距离地球25万光年的赛丁泉星系。现在担任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团长。2256年1月31日,我受赛丁泉星系的派遣,去美国作军事交流。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在美国新墨西哥州著名的第51禁区与美国国防部高级特派团之间进行了一次军事讨论会。在会上,美国国防部派遣来的赛丁泉语翻译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让我眼前一亮。
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貌如天仙、美艳绝伦,具有忧郁气质和美丽容貌。她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在会上整个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所有成员中就数我和她说话最多。在会议结束后,我还是舍不得离开她。在我回到罗斯维尔飞碟基地之后,我惊讶地发现已经爱上了她,我的满脑子都是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在我的一生中,我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所以,这还是我的初恋。
2256年3月20日,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访问美国的行程已经圆满结束了。但是我没有跟随副团长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和其他成员一起返回赛丁泉星系,因为我舍不得离开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我擅自脱团并且非法滞留在美国。然后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躲在了第51禁区。直到FBI联邦调查局来寻找我,我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原来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在发现我没有一起随团返回赛丁泉星系之后就找到了美国FBI联邦调查局,请求他们寻找我的下落。我不得不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东躲西藏。
二:
我在第51禁区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整天散步、聊天,快乐地生活在一起。2256年6月22日中午,在第51禁区的18号白色大机库门前,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观:在一个不大的呈非常规则的圆形的花坛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有紫色的、黄色的、柔白色的。在附近的一块草地里,传来了潺潺的流水声,悦耳动听。黄油般的一圈阳光笼罩着这个花坛给人以一种梦幻般的感受。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慢慢地走进这个花坛,穿过蹁跹起舞的野花,呼吸着暖融融的、镀了金的空气。在这明媚的、正午的阳光下,我非常虔诚地对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说:“这就是我们的《暮光之城》版本,希望我们能够像《暮光之城》中的爱德华?卡伦和贝拉之间一样,终有一天能够终成眷属。让我们永远相爱在一起吧!”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羞涩地点点头、笑了。这就是我们的幸福时刻、幸福时代、幸福地带!
三:
2256年7月28日,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我的幸福一天!因为在这一天,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终于同意了在2256年8月31日结婚并且举行婚礼。我们正在筹备婚礼的时候,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说了一句话让我倍感温馨:“这样的结婚礼服就是23世纪50年代的《绿山墙的安妮》版本!”其实我当初就是要尽量让结婚礼服具备梦幻般的超现实主义和超未来主义风格的。我们沉浸在我们之间自己的幸福地带中。
四:
在2256年8月31日,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幸福地结婚了,婚礼上的场面简直可以用超梦幻来形容。在婚礼上,我们互相读了誓词,我的心里松了一口气。我庄重地从小盒子里拿出一个美丽的戒指,那戒指顶上是一个美丽的蓝宝石,把它戴在她的无名指上。她也一样把戒指戴到我的手上。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我已经开始抽噎,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捧起她的脸,好像她就是个易碎的瓷娃娃,她的脸在我眼前放大。欲望似乎能烧光一切。她迫不及待的勾上我的脖子,猛烈的回吻着我。直到观众席中有几声清嗓子声,我才依依不舍的放开她,她对这个吻的短暂感到遗憾。我看着她的脸,我的脸上浮现出胜利者的微笑,我抱起她转起圈来,全场又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我的眼中只有她了。婚礼就差不多到此结束了。
五:
在婚礼当天晚上,我们经历了我们的初夜,但是令人觉得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初夜之后仅仅过了几分钟,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就开始恶心、呕吐,她还觉得她的肚子有点胀。对她来说这是奇怪的,因为就算是怀孕也没有这么快出反应的呀。但是对我来说,这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怀上了我的孩子。
我非常平静地告诉她:“你已经怀上了我的孩子,这个孩子是不可能打掉的,而且你要做好思想准备,因为1个小时之后我们的孩子就会出生。建议你把我们的孩子取名为克里斯汀?玛丽安?蒙特斯。”
在接下来的1个小时中,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的腹部突然隆起,而且越来越大。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觉得身体笨重,过分庞大,行动不便。我就叫她坐在一把椅子上等待孩子出生。1个小时之后,我们的孩子克里斯汀?玛丽安?蒙特斯准时出生了,而且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在分娩时一点也不疼。孩子刚一出生,我们就高兴地笑了,因为这个孩子是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的爱情的结晶。
六:
虽然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生了个女儿,但是我仍然非常高兴。2256年9月30日,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又一次怀孕了,这次生的是个儿子。我把他取名为爱德华?爱伦?蒙特斯。现在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但婚姻幸福,而且还儿女双全。我感谢我的命运,让我遇到了这么好的妻子!我们筹划着去游历外星球,也让我们的一对正在快速长大的儿女开阔眼界,见见世面。
七:
在2256年10月10日,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以及我们的一双儿女登上了超光速飞碟,从罗斯维尔飞碟基地出发,踏上了游历外星球的漫漫天路。在超光速飞碟起飞1分钟后,我们就成功地脱离了大气层。放眼窗外,天空已经不再是瓦蓝瓦蓝的了。我放眼观望太空,织女星像一颗透明的蓝宝石一样光彩熠熠;天狼星高悬太空,又白又亮,光芒耀眼;心宿二发出一闪一闪的红光;而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相爱、结婚、生育子女的地方——地球,它已经变成了一个蓝澄澄的球体;银白色的月亮高挂在太空,与地球遥相呼应。太空的景色实在是太美丽、太梦幻了!
我们的第一站是月球人民共和国,它是由中国人在2149年10月1日成立的。它的现任总统是孙家栋的后代孙国华,首都在月球上雨海虹湾的广寒宫一号月球基地。我们在永远阳光明媚的月球北极着陆。漫步在宁静的广寒宫中,我觉得既心旷神怡又滋生了一种神秘感。放眼望去,近处是陨石坑和坑里的多层巨型储物格;远处是月球温室和巨型太阳能发电站;还有人造月球卫星的发射架和用来运送从月球上开采出来的原料和矿石的巨型抛射器。我们在月球上呆了1周,然后我们又乘坐超光速飞碟离开了月球。在这一周里,我们的一双儿女长大了不少,甚至比《暮光之城》中的蕾妮斯梅成长得还要快。
八:
我们的下一站是火星联邦共和国,它是由美国的X太空公司总裁爱伦?马斯克在2030年7月4日成立的,首都是坐落在火星上最大的平原乌托邦平原的螃蟹城。火星联邦共和国现任总统是斯托克?布劳恩,他是韦纳?冯?布劳恩博士的后代。我们着陆在火星上的三角洲阿瑞斯平原。我们在那里漫步时我惊讶地发现,聪明、伟大的地球人早已开发并且改造了火星。火星上现在大气中含有充分的氧气和水分,现在在火星上,就算是最大的红色沙漠也被种植上了大量的树木。这些树木都是经过放射性诱变的,可以适应火星上的微重力和强辐射。我们在火星上呆了半个月,然后又启程向下一站——银河系恒星际空间进发。
九:
在我们乘坐的超光速飞碟飞出了太阳系之后,我们透过舷窗看见奥尔特云的一片灿烂光华,有蓝的光、红的光和绿的光。我们仿佛置身于一片光的海洋之中。渐渐地,随着我们逐渐飞出了奥尔特云,我们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见银河系恒星际空间的星辰大海。有蓝的星、黄的星、红的星、白的星,在我们的周围一片繁星点点。我们的超光速飞碟正在向银河系中心飞去,因为宇宙联合国中最强大的24个常任理事星球——银河系24兄长就在离银河系中心非常近的地方,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不到1万光年。我们要让我们的一双正在急速长大的儿女到那里开阔眼界,看看银河系中最先进的超级文明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在8个月后到达了银河系中心,根据超光速飞碟上的仪表显示:在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300光年处,那里的宇宙光辐射强度是奥尔特云里的2300倍!超光速飞碟每飞行一秒钟,我们就将承受强度为地球上的300万倍的超强辐射!在过了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118光年的近银心点后,我们开始向银河系24兄长飞去。在路上,我们看见了除了宇宙大爆炸之外宇宙中最壮观的景象:银心类星体“人马座A”!在舷窗外,它正在向银盘的上下两方以光速喷射超高温物质流,其喷射柱长达2800光年!
我们在银河系24兄长依次降落,我们在那里看见了令人吃惊的一幕:天空中,“飞天轿车”往来飞驰;地面上,超音速跑车一掠而过;海面上,一座座海上城市鳞次栉比;城市里,每一座摩天大楼都高达千米以上;他们自豪地把这些摩天大楼称呼为宏伟的“摩天者”。在我的印象中,不管是地球上还是赛丁泉星系,都没有如此先进!等我回到赛丁泉星系之后,我一定要向赛丁泉星系的最高领导人汇报我们在银河系中心看见的如此先进发达的超级文明的经验以供整个赛丁泉星系学习!接下来,在我们结束了在银河系中心的历险之后,我们开始向我们游历外星球的旅程中的最后一站——对我来说已经阔别了5年的赛丁泉星系进发。这还是我们的一双儿女第一次回到他们的老家!我们的超光速飞碟的速度是5万倍光速,预计我们2261年回到我的故乡——赛丁泉星系。等着瞧吧,我的故乡,我回来了!
十:
2261年6月22日我们终于回到了已经阔别了5年的赛丁泉星系。我们在已经阔别了5年的故乡所在的星球着陆。在我们着陆之后,我的同乡和同事们都来迎接我们一家,其中还包括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的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在我们一家回家后,我和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联名写了一份报告,名为《在银河系24兄长的考察报告》,递交给赛丁泉星系的最高领导人,以在吸收银河系24兄长的文明和社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把我们的赛丁泉星系建设得更加美好。
高三:曹宇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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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方哪一道,都不如活成自己_1200字
“妹妹,你何苦入了魔道”黑发随风扬起,清尹将剑插回剑鞘,回头,笑着,一如最初的她“姐姐,你怕我么”——————离君目光在清依清尹之间扫过,淡淡的开口道“清尹,为师和清依,选择其一”清尹握紧了拳头,清依,她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丢下的,而师父。“师父,不要逼我”清尹闭上眼,满脸痛苦,“为何不能容忍清依同在”“清尹,仙魔殊途”霎时间,玥蔘峰上一片寂静,三人默然伫立,不知在想些什么清依只是看着,她相信,清尹会处理好的半晌,清尹取下一直贴身的佩剑,抛给离君“师父,恕清尹不孝”“唉”离君叹了口气,看向清尹,复又看向清依“你还是没明白为师的意思”“离君上神!”清依猛然抬头“你明知道两人我谁都不忍伤害,你逼死了清蔹,还要逼死我么”“那就由为师代劳”离君身形一动,向清依掠去“不要”与此同时,清尹惊呼一声,向清依扑去,来不及推开,只能运功对上离君清尹虽是离君手把手带大的徒弟,可论功力,远远不及离君掌风重重的击上清尹的胸口,倒飞出好远,摔在地上“噗——”喷出的精血夹杂点点银光,分明是伤及了心脉离君被逼退了几步,他看看手掌,有些不敢置信“姐”清依飞奔过去,扶起清尹,擦了擦唇边的血迹“清依,你快走,快走啊”“不”清依握着她的手微微颤抖“好一幅姐妹情深”离君略过地上的血,神色动了动“求你”清尹努力抓住离君的衣摆,祈求道“求你放了清依”“呵呵,你认为,可能吗”离君手掐仙印,向清依而去清尹绝望的闭上眼,回身挡在清依身前“姐”清依一把推开清尹,起身,眸子看向离君,目光犀利“离君,自混沌初开,有仙便有魔,仙魔本同源,你硬要赶尽杀绝也无妨,不过,你不该,伤害,清尹!”一步一步的走过去,所到之处,花草树木凡有灵气之物,皆枯萎“不过一个小小上神,”清尹勾起一抹轻笑“也敢在本尊面前放肆”“弑神剑”随着她一声轻喝,一柄巨剑出现在身前,迅速分裂成一把把小剑,袖珍,威力却不容小觑“三千弑神剑,起阵”清依邪笑“你费尽心机接近清尹,逼死清蔹,不就是为了这弑神剑嘛,有本事便来拿啊”一字一字重重打在离君心头,弑神剑?!竟然在她手里“绝杀”清依清冷的吐出两个字,飞身而退,抱起清尹,挥手释放一个防护罩离君正巧在剑阵中央,走也不是,退也不是,这剑阵一启动,不死不绝不如赌一把,天地能量疯狂的向离君涌去想自爆?清依轻蔑的笑了笑,不自量力两种能量猛烈相撞“砰——”阵阵光亮从剑阵内发出,直冲云霄光芒刺激的清依睁不开眼,散尽后,玥蔘峰顶除却一个大坑,风平浪静——————怕?何言怕清尹仿佛又看到初入仙道时,清依笑说“谁说魔道不可入,魔也分好魔坏魔,如若仙道护不了我所爱之人,坠入魔道又何妨”
【倘若这天下要毁你我,我定要逆了这天】
高三:君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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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之梦“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是泉寂静的温柔;“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泉涌动的生机;“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是泉涤荡人身心的明澈。泉如其名,清如许,静如许,仿佛有莲花轻摆的娇羞。当泉揣着颗水晶心一勇往前时,可曾想到,安静的泉逐梦之时竟可以攀千山万壑,即使是银瓶乍破水浆迸后的粉身碎骨。(反衬点题)泉从来都是柔柔的,仿佛只在天地间的一个小角落,静静流淌。当她温柔地显露出执着时,天地仿佛也为之倾尽了颜色。当初那个倚门还羞的小易安不是如泉般静美,掬罢秋千,懒画娥眉。忽然间地动山摇,国破家亡,她毅然随政府逃亡,一曲一曲,一首一首,受尽颠沛流离。时光逝去,后人从她的诗词中明了那颗执着的心,正因她后来经历了无数曲折坎坷,克服了无数困难,才有了诗词上的熠熠生辉,执着是泉深埋心底的力量。没有世间的那一条河或溪或泉没有过安逸的美梦,前方的路那样的崎岖,此时却春光正好,前往未知抑或是留待此处。当朴槿惠从青瓦台黯然离去,静静度过寂然的生活时,却未放下父母的执念,毅然改变自己,努力让自己适应政坛的发展,带领韩国民众痛苦而又坚决地推行着反腐行动,将自己的勇气发挥到了极致。长时间的自我认识,自我磨砺将她一次又一次的磨合重组。全新的她使韩国政坛焕然一新。勇于改变自我直面困难的勇气是泉蜕变的关键。对于泉来说,前方的路还有很长,无论是风暴,悬崖或是奇滩怪石,但是在那未知的地方,有传说中的海洋,那是令她梦想生根的地方。泉亦有梦,脚下的路便永不停歇。走过的路,经历过的风暴,创造过的瀑布,都已经是身后的风景,她奔腾的脚步永远向着前方。如我们现在的第一夫人,曾经耀眼而辉煌的过往,也比不上重要而充满希望的未来,她很努力地出席重要事件的身影,让她的风姿绽放在了世界各地的路上,为中国的繁荣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人至此!仍有何求,她却从未停下向前的脚步,对她来说,生命与理想的海洋还未到达,又怎会轻易停下追逐的脚步。不放弃是泉奔腾向前的动力啊!人生如泉,如斯有泉,逐辉追月,只固有梦。执着与勇气伴随永不放弃,让它欢乐地向前奔去——只为了前方之梦。8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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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穹之音_3000字在那苍穹的边境,寂寞的歌声在荡漾。我不会说话,我只会唱歌,在这空旷的城堡里时常飘荡着我单调的歌声。但我并不是一个人,因为我认识了一位朋友,那个和我一样爱唱歌的人鱼,他叫海月,我们一起唱歌。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男性人鱼,他陪伴着我,至少我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我的城堡矗立在海上一个小小的无人岛屿,城堡里有一只黑猫,我不知道它活了多少年,我只知道他它陪我很多年了,无聊的时候我会思考它到底是怎么存活下来的。认识海月以后,我的生活有趣多了。他经常给我讲童话故事,他的故事都很奇妙以至于我一个呆着人的时候常常会幻想,在海的远方有一个英俊潇洒的王子,他披星戴月的闯进我的城堡带我远走高飞。至于为什么是王子,我也不太清楚,我是凭感觉想象的,可能是海月的故事让我在潜意识里对王子这种人物产生了安心感。时间在风平浪静的生活模式中流逝,有一天,一群人的出现打破了我一直以来保持的宁静生活。那是我从未见过但身体结构却和我有点相似的生物,我慌张的问身海月,他们的尾巴呢,海月回答,他们是人类。哦,这就第一次看见人类。那是一群身材高大粗壮的男人,手持锋利的武器,欢呼着要闯进我的城堡。海月拉着我,他说歌之快点离开,别靠近他们,他们会伤害你。我们没有任何方法,我只好站在城堡的顶峰开始唱歌。空灵低迷的歌声冲破了灰白的苍穹,我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神采奕奕的一群人一个个捂着耳朵痛苦的倒下去了。只有一个男人捂着耳朵坚强的站着,他那双散发着祖母绿的双瞳吸引着我,我定定的看着他。他看了我一眼,随即逃出了这座小岛,真厉害,他是上岛的这么多人中,惟一一个活着离开的人。从那天以后,我的梦里常常出现一张俊秀的脸,还有那充满光芒的绿眼睛。坐在空荡荡的城堡里我又开始幻想了,幻想着那个英俊的男人就是我心心念念的王子,而我脚边的黑猫就是企图阻止我和王子在一起的巫婆。海月呢,他就是为王子指点迷津的精灵。我终日乐此不疲的幻想着,我没想到我的幻想最终会变成现实。他又出现在了我的城堡里,碧绿的双瞳盛情款款的看着我,向我伸出了手。我义无反顾把手交给他,他笑着把我带离了我生活了很久的小岛,还有我破旧的城堡。我没来得急和海月还有那只陪伴了我很久的黑猫告别,不过这些都没关系,因为我的王子他来接我了。海月,你看见了吗,我的王子他来了。原来他真的是一个王子,我从破旧的城堡来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城堡。他把我关进一个宽敞的房间里,便走了。他让士兵看守着我,不与许我出去,我其实也不想出去,因为外面的人看我的眼神很奇怪,那是看怪物的眼神,充满恐惧和厌恶。我活动的范围之内有一个华丽的花园,那里种满了美丽的紫蔷,房间各个角落都弥漫着醉人的花香,可是我却并不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开心。王子很长时间才来看我一次,每次都是陪我赏会花说会话就被叫走了。我开始想念我的破旧城堡、那只慵懒的黑猫,还有还会为我讲故事的海月了。我常常躺在冰冷的地板上,望着月光下自由飞翔的甲虫的发呆,一个人独自思考。我不过是从一个城堡换到了另一个城堡,身边漠然的黑猫换成了一个终日忙碌的王子。我突然觉得,只有海月对我是最好的。我漫不经心的听着窗外的鸟儿的歌声,任那和煦的阳光的洒在我雪白如雪的肌肤上。微风吹起了我长长的秀发,眼中依旧是寂寞的神采。我想我无法得到我幻想的幸福了,他是这个国家的王子,勇敢有担当,承载这一个王国的未来。而我呢,一个终日呆在房间里无所事事的怪物,更何况是一个能用歌声杀死人类的怪物。他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为我带来一只沾着露水的紫蔷薇,笑容带着高深莫测的温柔。我亲吻着他的脸颊,不顾他皱起的眉头。我笑靥如花的问,哦王子,我亲爱的王子,你希不希望我为你唱一首歌呢。他那稍稍发愣的表情和紧抿着的薄唇,让我明白了,这一场浪漫的爱情从头到尾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对他来说我是什么我不知道,或许只是-一只可怕的怪物。他把头埋进我长长的秀发中,我沉默的看着。“为什么你会唱出让人类不幸的歌谣呢,如果不会,那该多好……”他低沉的声音带着点淡淡的悲伤和无奈。那一天晚上,我看着月光下王子眼角闪烁的泪光,我清楚明白的告诫自己:“你这个怪物,这个世上没有人可以爱你……”终于在某一天,城堡迎来了一位异国公主。我在门外看守士兵们的闲谈中知道,王子要在下个月迎娶那位异国的公主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意外,可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躲在冷清的房间偷偷的哭。哭过之后我感觉心情好多了,我很好奇王子即将迎娶的公主到底长什么样。半夜三更,我趁着守夜的士兵睡着的时候蹑手蹑脚的跑了出去。我从士兵那知道了公主的房间位置,我踮着脚尖找了一会,终于在一个精致典雅的房间里见到了那位美丽如画的公主。她穿着我从为见过的艳丽罗裙,王子笑着和她吻别,那种温柔的神情扎痛了我的眼。躲在角落的我,悲伤的将柔软的衣服揪起一个不好看的形状。我这次彻底幡然醒悟了,为了臣民安危的王子,不得不用爱情将我拴在身边,终于连假装爱我都不愿意了。我潸然泪下,正想逃离这让我难过的地方。一不小心打碎了墙边的花瓶,王子发现了我。他脸色骤变,明媚的绿眼闪过一丝慌张,他慢慢走向了我。他紧紧的盯着我的眼睛,他抓住我的肩膀,一遍又一遍的喊着我的名字:“歌之,歌之……”那种耐心让我觉得很可怕,他在等待什么,是要我开口唱歌杀掉城堡所有的人吗?我只是一个除了唱歌以外,一无所有的孩子。我眼睛通红的甩开王子的手,除了离开我找不到任何方式来逃避眼前的难堪。王子没有挽留我,他神色黯然的低着头,走远的我并没有听到他轻轻的哀叹。我已经失去爱情了,我想离开这座到处都有王子身影的地方。住在城堡对我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我想要自由。再次看见王子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想要离开的想法,他大发雷霆。他愤怒的转身离去之前,冲我呐喊:“除非我死,否则你别想离开这!”之后对我温柔的王子消失了,王子的脾气渐渐变得很暴躁,常常对我大吼大叫。我只不过是想要离开而已,为什么他不肯呢。我再次想起那个在破旧城堡里的善良人鱼--海月,海月,海月,你现在在唱歌么,我想你了,你能来带我回家吗?海月曾经告诉过我,人类和人鱼注定得不到完美爱情因为他们被下了诅咒。有一天,一只肥硕的老鼠跑到我的房间,它告诉我,那个异国公主来这里是有阴谋的,她会毁了这个国家,它催促我快跑。我的心紧紧的揪成一团,我走了,那我的王子怎么办?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他的。我必须去告诉王子,我必须说话。当我再次见到王子,我一脸焦急的看着他。努力的让自己开口说话,可是却有心无力,我始终说不出话。王子的随从来找他,王子又要去忙碌了。如果王子转身离去,难么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我知道我一旦开口说话了,后果会不堪设想,但为了我爱的王子,我必须说话。我花了好大力气,冲着王子快要远去的背影发出声音:“那……那个公主会毁了这里……”闻声,王子顿住脚步,他一脸吃惊的转身看着我。我无暇顾及王子现在看我的表情有多么的诡异,我感觉浑身跟着火一般的烫,身体像被肢解,我痛不欲生。我跑了出去,冲出了城堡,坠入了护城河。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黑暗,只有风在耳边呼啸着。我蜷缩在冰冷的地板上,我能感觉到我的体力越来越虚弱了,海月就陪在我的身边,他紧紧抱住脸色苍白的我说:“公主已经在攻打城堡了……”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些事这么清楚,我只知道我听到他说的话时候,心里微微一颤。看来我用生命换来的忠告并没什么用处,我请求他带我离开,奔赴身处危险的王子身边。我一旦开口说话,就很难歌唱,那样会加速我的死亡。可是这又如何,只要能拯救我的王子,要我去死我也在所不惜。即使他不愿意,即使他不爱我,我还是想为他唱最后一首歌。我不海月的阻拦,拖着虚弱的身子人性的要去找我的王子。我和海月在延绵的海岸线上行走,他是这么的温柔善良,最后还是纵容了我。夜空里星光陨落,而海月满脸的忧伤。“你好傻,傻得让我心疼。”海月低沉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远方传来战争爆发的声音,我一惊,推开海月,拼命的往前跑。城门前的公主,卸下了她虚荣的伪装,她狂笑着带领铺天盖地的军队攻打城堡。“把她换给我!”王子毫不畏惧的英勇抵抗着敌方的攻击,一脸坚毅。公主只是在笑,在她看来一切都胜劵在握了。事实也确实如此,王子带领的军队节节败退。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用我的歌声帮助我最爱的王子。护城河的水飞溅在我的身上,我轻轻抹去。他那银色的铠甲在人群中早已染上了鲜艳的鲜红,我深情款款的又看了一眼那个在战场上英勇厮杀的王子。再见了,我亲爱的王子,我为了踏歌而来,而你注定不会知道。坠入河底的瞬间,水像毒药一样灌进我的肺里,难受的感觉比死亡还痛苦。海岸上的敌人痛苦的嚎叫着,一个个慢慢消亡。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终于注意到摇摇欲坠的我。他面无血色的朝我跑来,大声呼喊着我的名字。我看见他的身影踏过吊桥木板,急促而有力。我还看见海月张皇失措的朝我游来,我突然感觉好累,我的身体慢慢没入水中……“不要离开我!不要!”王子真是勇敢,穿着沉重的铠甲跳下了河中。吓得我惊慌失措的让海月把他捞上岸去,他手牢牢的抓住我的胳膊,企图再次将我带离。“我不会唱死亡之歌了,你已经不需要我了。”我再无精力摆脱他的拥抱,只好虚弱的笑着说道。“不管你会不会唱歌,我都不在乎呀,我只是想你继续呆在我的身边,永远,永远……”他不顾形象的哭泣着,像个失去心爱玩具的孩子。“为什么你总是逃避,我嫉妒那些花园里的老鼠,你对它们比我还温柔……”他声嘶力竭的咆哮着,而我眼角留下一点幸福的泪,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我缓缓的闭上眼睛,身体渐渐化为点点荧光,再失去意识之前,我对海月说,请你替我为我心爱的王子唱歌吧。海月温柔又悲伤的看着我,没有拒绝。阳台下,月光里,一只美人鱼承载着另一只美人鱼的爱在歌唱。哦,亲爱的王子你的笑容千万不要悲伤。高三:贵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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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之恋_800字每一场雪都是冬送给人间的礼物。老人对这份礼物有喜有忧;成人对这份礼物感激万分;孩子对这份礼物情有独钟;而我,则对这份礼物倍加珍爱。从出生起,我就一直都住在这座被人称作是“冰城”的城市,也因此对雪有一种特殊的钟爱。听妈妈说,我出生前就下起了小雪,而当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雪却突然变成了鹅毛一般。其实我是一直都不相信的,因为那时已是春末了,即使是小雪都少更何况“鹅毛”了?不过也许正是因此,上天便注定了我与雪的缘分。记忆中,似乎每到我过生日那天,上苍都会送给我一份精致的礼物——漫天的雪花……雪花扬扬洒洒地从天际飘来,从远古至今从未曾改变过它骄人的舞姿。如同天使的羽毛一般轻盈,又如同美丽的蝴蝶一般飞舞。他们是天与人之间的信使,有着神圣的使命!他们也同样带给这座“冰城”一丝轻盈,一份美丽,一片银装素裹……雪,美在一向明澈。不仅表现在那经冬不凋的高洁,更表现在临风飞扬的飒爽。这是一种不用任何点缀的冷峻与不入俗世繁华的孤傲。最动人之处还是它那银装素裹的风度,透过天际橘黄的暮色,晚风带着雪的清澈,随着风儿,悠悠送来的阵阵清凉。雪,从不像绿那样贪婪地拥有整个春季,也不像雨一样时刻光临大地,更不像风一样做个调皮的孩子。它只要拥有自己该拥有的那一天,就心满意足了。望着漫天飞舞的雪之精灵,心里不知不觉中又想起了我和雪的约定。记得幼时,我的好奇心很强,总想尝尝空中没被玷污的雪是什么味儿。所以每到雪天,每到空中飞舞着雪花的时候,我便站在院子中,张大嘴,仰面对着天空旋转,追着雪花奔跑。无论天气多么寒冷,无论风有多大,都阻止不了我对雪的味道的渴望,任雪飘进我的嘴中。但每次的结果都不尽如人意,我充满渴望的心没有得到满足,但我也从来没有灰心,一次又一次地等待着雪的到来……不知不觉,我已随着舞动的雪花走进了一个从未涉足过的童话般的世界。7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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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之梦作文“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是泉寂静的温柔;“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泉涌动的生机;“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是泉涤荡人身心的明澈。泉如其名,清如许,静如许,仿佛有莲花轻摆的娇羞。当泉揣着颗水晶心一勇往前时,可曾想到,安静的泉逐梦之时竟可以攀千山万壑,即使是银瓶乍破水浆迸后的粉身碎骨。(反衬点题)泉从来都是柔柔的,仿佛只在天地间的一个小角落,静静流淌。当她温柔地显露出执着时,天地仿佛也为之倾尽了颜色。当初那个倚门还羞的小易安不是如泉般静美,掬罢秋千,懒画娥眉。忽然间地动山摇,国破家亡,她毅然随政府逃亡,一曲一曲,一首一首,受尽颠沛流离。时光逝去,后人从她的诗词中明了那颗执着的心,正因她后来经历了无数曲折坎坷,克服了无数困难,才有了诗词上的熠熠生辉,执着是泉深埋心底的力量。没有世间的那一条河或溪或泉没有过安逸的美梦,前方的路那样的崎岖,此时却春光正好,前往未知抑或是留待此处。当朴槿惠从青瓦对于泉来说,前方的路还有很长,无论是风暴,悬崖或是奇滩怪石,但是在那未知的地方,有传说中的海洋,那是令她梦想生根的地方。泉亦有梦,脚下的路便永不停歇。走过的路,经历过的风暴,创造过的瀑布,都已经是身后的风景,她奔腾的脚步永远向着前方。如我们现在的第一夫人,曾经耀眼而辉煌的过往,也比不上重要而充满希望的未来,她很努力地出席重要事件的身影,让她的风姿绽放在了世界各地的路上,为中国的繁荣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人至此!仍有何求,她却从未停下向前的脚步,对她来说,生命与理想的海洋还未到达,又怎会轻易停下追逐的脚步。不放弃是泉奔腾向前的动力啊!人生如泉,如斯有泉,逐辉追月,只固有梦。执着与勇气伴随永不放弃,让它欢乐地向前奔去——只为了前方之梦。7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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絜矩之道_3000字《大学》作为儒家经典之作,培养着一批又一批优秀的灵魂。只有将《大学》中的智慧发掘,揭示,聚焦,引申,连绵,方能一睹其目不暇接的古今智慧胜景。可是我们又不禁疑问,薄薄几页文字,是怎么样将灵魂变得充实饱满呢?其中的智慧,便是这令人感到陌生的“絜矩”二字。“絜”通“洁”,含义为“修整”;“矩”即曲尺,引申为“法度”。“絜矩”是儒家用来象征道德上、伦理上的规范的。它是对人心的导引,“絜矩”之,使“其身”正。这是从根本上的一种彻底的修身、彻底的追究、彻底的治理,是对人性的“根寻”与人性的“根治”。明代张居正曾这样比喻:“此如匠人制器般,度之以矩,而无有不方。”匠人要制造方正的器物,就要用方矩来度量,必定不达到方正的标准决不罢休。一个人也要先懂得方正的标准,才能正确的管理自己,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净化,自己的灵魂得到升华。而这个“标准”就是这里所说的“絜矩”之道。“絜矩”之道最重要的内涵是让人修养身心,以放飞心灵,启发智慧。《大学》有云:“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味。”人心不正有五种弊病:愤怒、恐惧、好乐、忧患,心不在焉。有所愤怒,便会丧失理智,需要纠正端正;有所恐惧与好乐,心为恐惧与好乐所累,需要纠正端正。思想不集中,心神不安定,目耳口舌便会均失其职,就是心不正,需要纠正端正。那么如何正其心呢?诸葛亮已为我们指明了道路,他指出:“君子忧而不惧,悦而不喜。”君子虽担忧但不恐惧,虽喜悦而不欣喜。这就在于调其度、适其正、得其中。人生漫漫,所遇之事再巨再大,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人生有多种选择,不能因一件事儿耗尽全部精力而无暇顾及他事。而卧龙先生最经典的便是这“喜怒”的“絜矩”之道:不应当去喜那些不必喜、不该喜、不可喜、不能喜的食物,同样不应当去怒那些不必怒、不该怒、不可怒、不能怒的人和物。汉高祖刘邦曾被匈奴围困在平城,经历“七日不食”,然而“天下歌之”。等到解困反位,却“无忿怒之心”,“夫圣人以天下为度者也,不以己私怒伤天下之功。”故乃遣使者刘敬重奉千金,以结和亲,至今为五世利。刘邦在关键时刻“制怒”,使汉王朝初期得到了稳定发展。可见循“喜怒”的“絜矩”之道,方能正其心,成就一番大事业。作为一门大智慧,“絜矩”之道还教会我们怎样在“情”与“理”之间做出决断,纠偏校辟以更好的应对纷繁万事。人有五辟,即五种“偏辟”,使人身不修,需要匡正。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常常任情于好恶,不能省察。人们对待卑贱、恶劣的人容易产生厌恶,对其全盘否定,决然抛弃,这是不理性的。我们需要循“絜矩”之道,以是者是,以非者非,辩证的看待问题;人们对尊者、敬者、长者容易产生敬畏,一味听从,但敬畏也要有个度,要按理而行;人们对待自己亲爱的人常常不能客观地对待感情而导致认识和行为上的偏差,但我们要时刻记住,亲情友情固然亲密,但不能一味任亲,还要适当的规劝、教育、批评和惩罚才行。隋炀帝杨坚临崩前,关于遗诏废立之事说了这样一句话:“人生子孙,谁不爱念,既为天下,事须割情。”始终铭记着先祖这国家利益校正的偏之辟,隋的后代们开创了富强的新朝代,在历史上书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人情易陷于一偏,因此“絜矩”之道对人的处世辨理有着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人类是群居动物,独善其身还远远不够,身处社会之中,我们还要知道与人交往的准则,才能使身边的关系更加融洽。古人云:“千万人之情,一人之情也。”我们要重视自己的心、性、情,并以此去度量,体会,研究,推论,驾驭他人的心、情、理,这就是“絜”其“度量”的深层含义。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道观尽,古今一度也。古代的圣明君主,能够治理好偌大的四海之内的民众,就在于其能以己度人,使自己的所操之术远远超过自己的视听闻见,从而四海大治,天下大平。君王如此,普通人也如此,以己度人,架起人们心灵的桥梁,让人们之间有真正的感情的沟通。这便是“絜矩”之道在人与人交往中的应用。读到这里,你可能会疑问,为什么所的得例子都是高高在上的君王呢?答案很简单,《大学》本就是一本为君主治理国家而着的书籍,而我认为,其中的一些思想,尤其是这“絜矩”之道除了适用于除君主外还适于很多人,对当今社会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近几年大家都亲身经历了全国性金融危机的况味,如果透视其真实原因,那就是人心的贪欲。在全球性金融危机最为严重时,美国政府曾向美国国际集团援助了1.65亿美元,这本是其度过金融危机的“救命”的钱,然而就在这样危机的情况下股东们都不忘大捞一笔,将这1.65亿分发给了高级管理层。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人性的贪欲,体现了“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凸显了以“絜矩”之道提高企业高管社会责任感与道德的重要性。“絜矩”之道就远而言关系到掌握国家命脉的经济,就近而言则关系到新一代道德的培养。复旦大学投毒案震惊了每一位国人,人们在惋惜之余都在追寻其中的缘由。究其根源,就是黄洋的室友“心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因为生活上与学业上的琐事而产生愤怒情绪实在再正常不过的事,但他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没有明白这是一件不该怒的事情,最后让愤怒的洪水冲垮了理智的大堤。殊不知那只伸向饮水机的手,最终会将他推入黑暗的深渊。正确使用“絜矩”之道,方能纠弊病,正偏辟,让新一代拥有更为高尚的品德。中国是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古国,中国文学中更是有很多包含智慧的至理之作,这是中华民族崇尚和平、谦顺温存的内在动力。只有把无数的“絜矩”之道推行到现在社会,推出过门,推向世界,才能让人们在这片大地上更为顺畅的呼吸,才能让更多的灵魂诗意地飞翔。高三:汤丽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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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_3000字我拨开额尼蓬乱的发丝,翻拣出一根白发。刚用拇指和中指的指甲盖掐住发根拔出来,额尼就捂住脑袋大叫起来。我迅速抽出那根头发,发梢终于摆脱乱发堆从我手中垂下时,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额尼啊啊叫唤着抢去了她的头发,搁在手里揉弄了一阵又腻烦了,随手撇在斜人柱一角。我赶忙过去找,边说额尼啊,白头发丢不得,那里边有你的魂灵呢。说着把头发叠好装入楠木小盒,塞进额尼手里。额尼瞧着装头发的小盒,咧嘴一笑,嘴角淌出了一滩涎水。八年前鄂伦春自治旗的一场山火带走了我家的新房,我阿玛,和我额尼的魂灵。阿玛死后额尼就发了疯病,老跟村里人动粗。他们为了防止额尼伤人,叫我——她唯一的孩子——带她到大兴安岭的林场上住。于是我照着老鄂伦春人的样子,在山泉边支了一顶斜人柱。斜人柱搭好的那天额尼拍着手笑逐颜开。我想斜人柱可能唤醒了额尼身体里部分沉睡的魂灵,毕竟她就是在斜人柱里出生的最后一代鄂伦春人。山上的时间天生就比山下过得慢。当我头扣毛毡帽身穿棉大衣走在雪野中时,山下的孩子已经沐浴着阳光在家门口跳皮筋了,当我提着桦皮桶踩着未融尽的残雪,汲取开春第一桶泉水时,山下的孩子已经在林场采野花捉蝴蝶了。大兴安岭就像个迟暮之年的老人,新陈代谢缓慢,干事情也是慢慢腾腾的。把山上的时间扯糖丝似的扯得很长很长,也把山上的日子扯得糖浆般澄澈透亮。它会像额尼一样白头,到时候我就会扫去山顶上的积雪,再拔去额尼头上的白发,假装大兴安岭的春天来得很快,假装额尼的青春还在。我解散额尼的发髻,用粗齿梳子把头发理顺,重新编成一根大辫子。额尼把辫子揽在胸前,绕在手指上缠呀缠呀,再送进嘴里啃咬一番,然后眨巴眨巴眼,歪着头研究我,就像一只智慧超凡的知更鸟。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夜晚。火光在山梁背后腾起,火焰从山上翻滚而下。烈焰冲天而上,映得半边夜空一片赤红,亮如白昼。常听老人们说,从前的鄂伦春人是极度崇拜火的,那晚我才明白。直到现在,我也觉得火灾是这世上最美的景观。阿玛把我举过头顶扔出窗外,我摔进了一块烂泥地里,抬头便看见我家在一瞬之间被火焰吞食,化作一个五光十色的火球,正在熊熊燃烧。那一幕景象定格缩小进我的瞳孔,无以言说,简直美极了。不管是包裹住屋檐的吞吐的火舌,还是半空中飞扬的火苗,颤抖的热浪,红的,橙的,黄的火焰,都美得不可方物。不论是全村人嘈杂的叫喊,还是额尼凄厉的哭号,都没法干扰我去欣赏这场令人叹为观止的大火。给额尼梳过头,我靠在斜人柱外晒太阳,回想起八年前那场大火带给我的挥之不去的震撼。在这世上,火焰的美丽是与山林息息相关的。唉,我是多么渴盼着再看一次森林大火啊。在过去的鄂伦春自治旗,火与山泉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冲天山火在一夜之间毁灭一座森林,而草木灰是滋养黑土的上佳肥料,森林亦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重现生机。然后再来一场大火,森林又再度复活,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无论诞生还是毁灭,都有鄂伦春族唯一的神明做主。只有魂灵不洁的人类,才会怕火,抵御火,把火当作不可抗拒的天灾去畏惧。我为自己的睿智不自觉地笑了。其实啊,这些人千方百计地防着火灾,打着保护林木的旗号,终究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些年来山上的林场越建越多了。晒了会儿太阳我就动身去山下——所谓山下其实也是大兴安岭,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的斜人柱来说——我偶尔去一趟山下,拿山上的东西换点山下的东西。但通常我想换点东西都很不容易。我身着奇装异服在村子里招摇过市,大多数人都躲着我。有时候真怀疑他们是不是鄂伦春人,年纪大的忌讳我,年纪小的就害怕我。也难怪,他们大概都听说过我。小时候我就是全村最强壮的孩子,任哪个男孩都没有我力气大。冬天给额尼洗衣服时,浸饱了水变得沉甸甸的棉裤,我能一只手像拎小鸡子一样提起来,再把两条粗裤腿缠成麻花状,用力一拧所有的水就悉数滑出来了。我始终相信,是因为我从小对魂灵的敬仰,才被赐予这副超人的膂力。这一回村里人依旧躲我躲得严严实实,我最后寻到猎民家里换了点东西。说来现在的鄂伦春自治旗,除了村民和猎民,最常见的就是林业局的人和浩浩荡荡的伐木工队伍了。如今他们就像大兴安岭土生土长的红松一样,随处可见。人可真奇怪,本应水火不容的两类人,竟也能由实打实的利益维系,在一座山上和平共存。我在猎民家里蹭了一肚子温开水——猎民是从不喝酒的,他们怕酒醉误事。之后跟猎民唠扯起来,猎民说好久没见你下山了,村里人都说你也发癫了呢。我捧着水碗嗤嗤地笑,同他打趣说,你觉得两个癫子怎么在山上活下去?笑过之后,猎民随手擦着枪,神神秘秘地说,你还不知道吧,上个月自治旗又来了好多人,好大的阵仗,这会儿在林场呢。我撇撇嘴道,八成是些加工木料的厂子。猎民摇摇头,不无担心地说,恐怕是那次的事招来的。——我只怕他们勘探山泉,闹出的动静太大,会触犯山上的魂灵呢。听到“那次的事”几个字,我脑子里立马充斥着不好的回忆——那是去年快入冬的时节,有一伙猎奇的自治旗电视台记者,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和额尼独居大兴安岭的事,带着咔嚓响的照相机和老毛子的炮筒一般的摄像机来到山上,非要采访我们,把额尼吓得不轻。他们说要办一期叫做什么“最后的鄂伦春人”的专栏。我哭笑不得,告诉他们山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鄂伦春人。但他们执拗地拍摄了我们的斜人柱、篝火、日用品还有惊慌失措的额尼,而后兴冲冲下山去了。对了,还有泉。他们还拍了斜人柱边的那眼山泉。我木然地坐着。猎民擦着枪说,看来山泉要开发了,大兴安岭要是能建起加工厂,可比林场赚多了,到时候咱们都有油水可捞了。我不置可否,话题绕了几圈又绕回额尼身上,我提出得回去看看额尼。猎民伸伸腿站起来,同我一起走出屋门,说天都快黑了,你可小心,山上有爱放火的猞猁……门帘掀开,我惊奇地发现额尼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了门口。没有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默不作声。我过去拉了她一把,竟也拉她不起。她执拗地蹲着不动弹,像是被死死钉在地上了。猎民拄着抢开玩笑似的说,她哪里像个癫子啊,啧啧,看她那双眼睛,真是鬼灵精着呢。额尼从前的确是个双目剪水的美人。听阿玛说她年轻时也常去那眼山泉打水。我不禁想象,她用小指勾着桦皮桶,轻移莲步来到泉边的景象。——墨绿色的松针铺陈在她的脚下,桦树叶沙沙作响,抚过她绣花的衣袂,清流激起细碎的水花打湿她的裙摆,她侧着脑袋温柔地注目汩汩清泉,顾盼流连如同与泉水相生的一株羊齿花。额尼喜欢山泉的感情是很自私的,她不会愿意别人跟她分享山泉。而想要开发山泉的人却不喜欢山泉,他们喜欢山下许许多多的东西——听说自治旗里遍地是琳琅满目的好东西。说到底,那些勘探山泉的人也跟伐木的人一样,用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换取喜欢的东西,然而这一回的筹码不再是绵延大兴安岭的树木,而是象征着额尼青春年华的山泉。我和额尼走在薄暮的山间,经过了一处新近被遗弃的宿营地,看来就是猎民所说的勘探队了。我们绕过被风吹散的炭火堆。木材烧尽后通常会残余着一股馨香,这会儿我却只闻到了满鼻子烟熏火燎的焦糊味儿,简直像是为生这堆火烧了一片林子似的。我掩鼻匆匆而过,额尼则拧起眉毛,不断小声嘟嘟囔囔。后来我给额尼梳头的时候,她的白发越来越多,已经拔不过来了。银亮的发丝一簇簇裹藏在厚发里,好像黑夜中一只只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不仅有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还有不见踪影的额尼。额尼的失踪是不日之后的事。夜里我被刺骨的寒风吹醒,看见斜人柱的门帘卷着,冷风长驱直入。额尼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装着她白发的楠木小盒。我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样,哭着找她三天三夜。她失踪当晚,我抖抖索索地爬出被卧,把门帘放下,随后又睡过去了。梦里我看见了八年前那晚的山火。——我的额尼在那场大火中死了,她的魂灵在火中灰飞烟灭了,这么多年来陪伴我的只是一个空壳罢了……醒来后我坐在山岗上,浑身浸入朝霞取暖,这么安慰着自己。或许这么多年我也只是把额尼当作一个累赘吧。没有了额尼,我照常做着平日的事,到泉边打水,到山下换点东西。走在村子里,村民仍旧各忙各事,目中无我。来不及知觉,山上的时间竟也追着赶着,过去了这么久。我意识到时光的流逝是因为那个猎民。当我坐在他屋里灌温开水时,他不再乐呵呵地边擦枪边跟我唠嗑了,那杆枪像额尼一样没了踪迹。猎民靠在火炉上自斟自饮。我问他,怎么喝开酒了?他苦张脸说,你还不知道吧,林场禁猎了。鄂伦春自治旗要修一条通进大兴安岭的铁道,矿泉水加工厂的厂址都定好了,咱俩都得下山觅新差使……我呆愣半晌,问了个冒傻气的问题——山下能看到火吗?猎民说当然啦,山下有沼气池,轻轻一拧灶台上就冒出蓝幽幽的火苗儿,贼方便。可我感到很失望。灶台上的火苗儿怎么比得上大兴安岭的山火?猎民好言好语劝了我一整,我总算有点明白了——小时候那样壮观的山火,恐怕这辈子只能看见一次吧。心宽下来,我索性跟猎民推杯换盏喝起酒来,直喝到半宿,酒劲上头,才醉醺醺地告别猎民上山了。正值秋冬之交,空气干燥得能将暴露在外的皮肤吹裂。山坡上铺了好几层破破烂烂的枯叶,发出一股正在腐化的温暖气息。今晚喝太多了,爬坡很吃力。我呼哧呼哧刚爬到一半,就看见远处有几簇莹莹抖动的光芒,凌厉地刺透黑夜。如此高亮度的手电筒,只有勘探队的人配发。那光照得贼远,晃上晃下的,好几次扫过我的脸,让我感觉暴露在光下无处遁逃。原本沉重的脚步愈发迟缓,好在厚厚的落叶吸掉了我挣扎行进的全部声音。我在林子里兜兜转转,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犄角旮旯。醉眼朦胧地摸索的当儿,我猛然听见头顶上传来几声哭爹喊娘的惨叫。——手电光疯狂抖动,倏而掠过群山的阴影,倏而划破缀满星座的夜空,仿佛一头野兽咽气前的一阵剧烈颤抖。突如其来的惨叫声惊得我脚下一飘,跌坐在地。如同被投入冷水中一激灵,酒顿时醒了一半。声音来自泉那边。我拔腿唰唰跑上山,还没到泉边就迎面撞上了一支狼狈的勘探队。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飞奔下山,手电筒在腰间上下翻飞,脸上写满“见鬼了”三个字。一眨眼不到的功夫,就飞也似消失在路尽头,留下我独自发怵——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这时,一股看不见的阴风吹到脸上。我一扭头,树林间忽地投下两点幽蓝的光,让我想到猎民所说的灶台上冒出的小火苗儿。我迎着忽闪的光点走到泉边,才看清那里蹲伏着一只什么大动物,拖地白毛滑进泉水里,正在泉边吸溜吸溜的喝水,一身白毛在暗夜中也银闪闪的。我立即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大兴安岭的什么神兽。脚下由是克制不住地向泉边挪动,慢慢接近那只饮水的大动物,心好像在胸膛里打秋千。近在咫尺之际,它突然转过头看着我。浓密的毛发下竟露出一张人面来。额尼!我大叫一声,登时腿软如泥,跪倒在地。空气好像凝滞了一般,话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了片刻,只剩下它粗重的呼吸声——我实在不愿承认面前这个怪物是额尼。此时它趴在地上向我爬来,两只长指甲的枯木般的手伸得老长。那银白色的头发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长发遮住了原本的面貌。“她”把一抬头,眼睛里霍地射出两道森森寒光。我看见“她”的眼珠是冰蓝色的,瞳孔细成一条线,如同绷到极限的弓弦,头侧还支棱着一对尖尖的猞猁耳朵。兴安岭上有爱放火的猞猁,猎民好像说过。“她”的喉咙里突然爆出野兽一般的低吼,瞳孔猛一收缩,四脚一蹬跳将起来,轻盈地落在怀抱泉水的山石上。“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啸叫着撒开四足越过了山脊。在“她”跃起的同一瞬间,山脊背后腾起一团火焰,滔天巨响,强光耀目。下一秒,泉就成了一片火海。我跪在泉边张大嘴看着火焰,和我小时候在烂泥地里做的事一样。下山的路已经被火切断了,火焰迅速逼近。我一晃看见一棵年轻的楠木,于是强撑着站起来,用手肘勒住它,两臂一紧使出全身气力往上提,土层松动了许多。再压在它身上一撅,楠木就被我折断了。我抱起这棵充满汁水的树扔进火里,可火焰不断吞噬着衰草和枯叶,前进的速度根本不受影响。就像身处一个密闭的烤炉,周身都炙热无比。我扒下大衣,拼命喘气,浓烟乘机钻进鼻孔,意识变得模糊了。由远及近的笃笃马蹄声却异常清晰地响起,睁开眼时我已经坐上猎民的马背,一颠一颠地飞驰在滚滚热浪上。猎民的马沿着燃烧的林线狂奔。而我知道,它只是在火圈中乱窜的一只无头苍蝇。整座山都被大火包围了,逃不出去了。逃不出去了。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鄂伦春人还是汉人,我们还是泉,都没法逃出去了。高一:沈思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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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之网恋_3000字冯超今年17岁,是青城市一中高一(1)班的一名学生,学习成绩十分优秀,然而两个月前母亲的不幸病世,使得他整日以泪洗面,无心再听老师讲课。他的好友巴林见他整日愁眉不展,便建议他上网吧散散心,于是二人下午放学后就一起上了新华街的“红豆网吧”。以前冯超可从来都没上过网吧,现在进来,他觉得网上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里面的游戏千变万化,流行歌曲应有尽有。特别是在网上还能聊天,比学校电脑课上所学的内容精彩丰富多了,很快冯超便坐在那里不挪位了。他开始在网上与人聊天,一聊便好几个小时过去了。这一晚,他从网上认识了一位叫楚楚的女孩。女孩与他同龄,也在读高一,而且家中遭遇同他很相似,只不过女孩是刚死了父亲。她同他一样,也是在思念与痛苦中才上网散心的,没想到在网上两位同病相怜的人却遇到了一起,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所以二人一时间既感到亲切又感到惊喜。由于有着共同的感受,二人聊的话自然十分投机,相互间均产生了一种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感觉。下线时,双方约定:每晚网上相约,互诉衷肠。冯超下网后,已是夜里10点多了,巴林早已走得没了踪影,他只好一个人回家。冯超自打母亲走后,家中每日基本上就只有他一个人了。父亲在市公安局刑警队当队长,每天都忙于案子,很少回家照顾他。有时半夜回来,在家睡上几个小时,第二天便又匆匆离去。父子俩一星期也见不上两次面,有事经常是电话联系。好在冯超从小就养成了独立做事的习惯,晚上按时睡觉,早晨只要枕头边的闹钟一响,再困他也会睁开双眼,即使母亲在世的时候也从未喊过他起床。然而这天夜里,冯超却没能按时入眠,因为他心中一直想着当晚与楚楚聊天时的情景,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直到凌晨两点他才迷糊了一小觉。第二天傍晚放学后,他按照昨天的约定,如期来到了网吧。上网后他发现楚楚果然在线,二人随即又聊到了一起。这一次,二人的情感比上次更近了许多,相互间仿佛都已听到了各自的心跳。昨日二人一直不敢开口说的那个字眼,今晚禁不住从心中蹦了出来。二人聊得如痴如醉,又到了晚上10点多,他俩才恋恋不舍地互道一声:“拜拜”。从此之后,冯超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了,每天下午放学后便跑到网吧与楚楚在网上相会,晚自习概不理睬。楚楚自然也同他一样,二人的网上情感已发展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终于有一天,楚楚首先提出了要与冯超见面的要求,冯超又何尝不想见到日思夜想的她呢。于是双方约定:五一长假,冯超前往楚楚所在城市的湖心公园与楚楚见面。转眼之间,五一节便到了。冯超以与同学外出旅游为名,向父亲要了钱,来到了令他魂牵梦绕的那座城市。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见面地点以及衣着打扮和手持的信物,冯超在湖心公园果然看到了一位穿白色连衣裙、戴黑镜、打一把红色遮阳伞的女子在廊桥边等他。他激动的心立刻狂跳不已,三步并作两步地赶了过去,将手中的一束玫瑰花递给了白衣女子。“楚楚,你好!”“你好!”白衣女接过冯超的鲜花后,慢慢地摘下了她脸上的墨镜。“你……”冯超一下子惊住了,他看到眼前的白衣女子年龄足有三十多岁。“你不是楚楚?”“我是楚楚啊。只不过我的年龄稍稍大了一些。”白衣女子微笑着道。“每天跟我在网上聊天的那个楚楚就是你吗?”“是啊。”“我们都聊什么了?”冯超怀疑白衣女子是在假冒。“聊什么?你看我这身打扮,还有我手中的红雨伞,这不是咱们约好了见面时你认我的凭证吗?还有你和我曾说过的那些诗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难道这些话你都忘了吗?”白衣女子道出了二人聊天时冯超所说过的一些话。冯超听了傻愣住了。过了半天他才又问道:“你不是说你才17岁吗?你怎么骗人呢?”“我不骗你,你能来此和我相约吗?实话告诉你吧,你已经是被我骗过的第一千零一个男孩了。”冯超听了楚楚的话心中愤怒了,他真想上去给眼前的这位骗子一记响亮的耳光,但他最终还是忍住了,谁让他这么轻易相信人家呢?“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耐下性子想听听骗子的解释。“好玩呗。特别是和你这样的小屁孩谈恋爱,有刺激。”白衣女子似乎十分惬意。“可你能得到什么呢?你相信我会和你这样的半老徐娘拍拖吗?”冯超又问道。“可我得到了你送给我的这束鲜花啊。这鲜花最少也值一百多块吧。对了,我忘了告诉你,我可是开花店的老板,这花我能拿到我的花店里再卖呀。”白衣女子一直微笑着。“卖你个鬼!”冯超听着终于忍不住了,一把将白衣女子手中的花夺过来,狠狠地踩在了脚下,然后回头就走。对这样的骗子,他已没必要和她再说什么了。白衣女子怔怔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心中若有所思。经历了这么一场骗局,冯超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发誓,今后再也不上网吧了。因为有此一次经历已经够了——被骗的滋味真比被人捅上一刀或抽上两记耳光还难受啊。可是不上网又该干什么呢,恋爱是骗人的,而他对学习早已失去了兴趣,他心中一时间感到十分苦恼。他觉得人活着真是太没意思了。然而,正在他心烦意乱之际,这天放学回家,他眼前突然一亮,他发现父亲冯大刚早早地回到了家中,而且还特意为他包了他平时特别喜欢吃的饺子,这可是只有母亲在世时他才能享受到的特别待遇啊。他一时感到了父爱的温暖。“爸,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吧!”冯大刚自然听出了冯超话中的含意。“儿子,爸以前对你关心实在不够,从今天开始爸向你保证,我每天都回家来照顾你,同时也监督一下你的学习。”“你别骗我了。”冯超以为父亲是在同他开玩笑,因为他知道父亲干的是怎样的一种工作。“我已经把刑警队长的职务向领导辞了。”“什么?爸,您怎么作出了这样的决定?”冯超感到很惊讶。“我平时对家庭关心太少了,我已经失去了你的妈妈,我不能再不管我的儿子了。”冯大刚认真地说道。冯超听了父亲的话,心中既激动又难过。他知道父亲一向视工作如生命,可现在为了他却把刑警队长的职务给辞了,可见他在父亲心中的位置是何等的重要。“爸爸……”冯超想对父亲说什么,但话却哽咽了。打这以后,冯大刚果如他所说的那样,每天按时下班为冯超做饭、洗衣,关注着他的学习情况,尽心尽职地做着父亲的义务。冯超在父亲的温暖关怀下,倍受感动与鼓舞,他排除脑中的一切杂念,又将全部的心思投放到了学习上,学习成绩很快得到了提高。这期间,冯超也发现了父亲的一个秘密。父亲经常背着他在与一个女人通电话,而且他隐隐约约还能听到二人在谈他的一些学习情况。凭直觉,冯超感到父亲像是在谈恋爱了。不过这是他们大人之间的事情,他是无权过问的,但他打心眼里还是很希望父亲能够再重新组织一个家庭。这些日子,父亲为了他既当爹又当妈的实在也太累了,他真需要一个帮手。只是不知道父亲的那一位长什么模样,漂亮不漂亮。光阴荏苒,转眼间,冯超高中毕业了。这年高考,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全国的一所重点大学。当他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给父亲看的时候,冯大刚激动得流泪了。他赶紧拿起电话,将这一喜讯告诉了他的那一位:“小敏,冯超的大学通知书下来了,你明天带着孩子过来吧。”翌日下午,一位中年女人带着一位漂亮姑娘来到了家中。冯超一看那位女人,一下子怔住了:天哪,这不是曾经骗过他的那位骗子吗?“小超,这是你小敏阿姨。”冯大刚开始介绍女人。“爸,她可是位骗子,你千万不要相信她。”冯超忍不住向父亲说道。岂料冯大刚听了他的话不仅没感到吃惊,反而拉了那女人的手哈哈大笑:“傻儿子,你得感谢这位骗子,若不是她,我怎么会知道你的情况呢。”父亲的话倒把冯超给弄糊涂了。“小超,那次我同你会面的确是充当了骗子的角色。”被父亲称为小敏的女人说着将她身旁的漂亮姑娘拉到了冯超面前,“这才是你喜欢的楚楚呢。”“冯超,你好!”姑娘红着脸将一只纤手递给了冯超。“这,这……”冯超被弄得如丈二和尚,一时摸不着头脑。“我是楚楚的妈妈,我叫柯小敏。”中年女人开始自我介绍。“小超,你小敏阿姨那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啊。”冯大刚见冯超傻愣着,赶忙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原来,当初同冯超在网上真正聊天的女孩正是站在他面前的楚楚姑娘。然而就在他们那次约定准备见面的那天晚上,楚楚的妈妈柯小敏打开了家中的电脑,发现了楚楚同冯超所有的聊天记录,当时禁不住大吃一惊。那些日子,柯小敏因丈夫的去世而心烦意乱,从而忽视了楚楚的学习。现在她一看女儿在网上谈恋爱,而且还要和冯超见面,立刻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了让孩子将心思全部放在学习上,不使其过早地涉足爱情,当晚,柯小敏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说楚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她现在谈恋爱为时过早,等其考上大学后,她一定亲自带她去见冯超,不过前题条件必须是冯超也要考上大学。最后,楚楚终于被妈妈说服,答应妈妈好好学习,暂时不再和冯超来往。楚楚是被说通了,可那边前来赴约的冯超该怎么办呢?于是翌日,柯小敏便扮作楚楚前去同冯超约会,上演了那出戏,目的是为了斩断冯超的念头,使其迷途知返。她的这一表演,果然使冯超愤怒而退。事后,她觉得用如此法子来对待两位未成年的孩子未免有些过激,于是她一边继续做女儿的思想工作,一边来到青城,到冯超所在的学校秘密地找冯超的班主任老师打探冯超的家庭情况,以便找冯超的家长相互沟通,让家长再去做冯超的工作。从冯超班主任口中,她了解到冯超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只是因为母亲的去世才使得他最近的情况有些反常。于是她按老师提供的家长情况,迫不及待地找到了冯超的父亲冯大刚,将冯超和楚楚的情况讲述于他。至此冯大刚才知道了儿子在早恋,也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接受柯小敏的建议,在儿子面前并不捅破此事,而是及时辞去了刑警队长的职务,让领导安排了相对较轻的工作,开始在家中全力以赴地照顾冯超。从那时起,冯大刚就与柯小敏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二人相互关注着两位孩子的学习情况。在不断的联系中渐渐地也相互产生了情感,遂决定等二位孩子考上大学后,将真情告诉二人。眼下,两位孩子的目标都已达到,柯小敏实现其诺言,这才领着楚楚来见冯超。冯超在听了父亲的讲述之后,被楚楚母亲和自己父亲的良苦用心深深地感动了。他对柯小敏深情地喊了一声阿姨,然后挽了楚楚的手走出了房屋——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啊,等待他们的是如梦般的大学生活。初一:朱嘉俊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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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恋_3000字殷商初时,我已学会幻化人形。我是只狐,叫媚儿,有着千年的道行,但是我不是妖精。外婆笑我说,傻丫头,你怎么不是妖呢?这世间不灭的除了妖,就只有仙。我不明白了,那仙是什么样,妖是什么样?外婆看着我,说,神仙是住在天上的,我们住在地上。我还是不明白,那仙最后回怎么样,妖最后又怎么样?外婆也答不上来,于是摸摸我的头,仙最后还是仙,妖的话,大概最后还是妖吧。孩子,别问这些奇怪的问题了,快去玩吧。我听话地点点头,跑到山下陈塘关找哪吒玩。哪吒是我在山下认识的玩伴,他会很多很厉害的把戏,例如他会飞,踩着一对叫“风火轮”的轮子。我也想飞,但法力不够,他就背我一起飞。哪吒不知道我是狐,外婆说对任何人都不能说这件事,还要我藏好自己的尾巴,因为我的外形是幻术,而尾巴是唯一的破绽。我看到哪吒的时候,他正在海里玩水。他要我和他一起玩,我不肯,怕打湿了衣服会露出尾巴哪吒笑着来拉我,我惊叫一声,跌进水里。海水凉凉的很舒服,我慢慢放松了戒备和哪吒嬉戏起来。突然一只手抓住了我的尾巴,随后手的主人从水里冒了出来。我认出那是龙王的小儿子敖丙,两百年前我随奶奶给龙王拜寿曾见过他,他还是老样子,额头很大,龅牙,小小的眼睛里尽是龌龊的光亮。后来他要向我提亲,还好龙王我是妖精,又非水族拒绝了他。小妖精,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敖丙涎笑。我怎样也挣不脱他的手,还好尾巴在水下,哪吒没有看到,而熬丙的调笑也让他没有对我起疑。来,让三太子看看,漂亮了没有?说着就用另一只手想去摸我的脸。放开你的脏手,哪吒冲了上去。两个人撕打起来,我借机挣开躲在一旁。敖丙看到我的挣脱,气急起来,但还是输得很惨,逃回龙宫。我和哪吒上了岸,哪吒以为我受了惊吓想过来安慰我,却无意中看到我没来得及收回的尾尖。那是什么,他好奇地想掀我的裙,不可以,我大叫。哪吒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我。你怎么可以动女孩子的衣服,我随便找个理由。他听了以后痴痴地笑了,老实地低着头不知道说什么,忘了刚刚的疑惑。我暗暗松了口气。它们水族,说是地仙,其实和妖精有什么区别,听说那个敖丙还会抓童男童女来吃,可恶。哪吒说。我不是妖精,我不害人的。我小声的说。你没有得罪它们,是那个敖丙找打。他单纯地安慰着我,我心里像堵了一块石头一样难受,于是小心地问他,你讨厌妖精吗?当然。他们专门害人,你刚刚不是还差点被欺负?他恨恨地说。那,你要是再碰到妖精怎么办?我又问。我不会放过它们的,别怕。哪吒说着,没有发觉我已经苍白的脸。回到山上,一连几天都是闷闷地,不想下山,也懒得追兔子。外婆问我,孩子,你怎么了?我反问外婆,为什么我们是狐,不是人呢?外婆温和地笑了笑,世上的事,有因就有果――前世的因,今世的果,明白吗?不,要我说,这世上的事是没有原因和结果的。说是前世的因,谁知道前世是怎样的,凭什么要为这个接受今世的果?我又没有死掉,我怎么知道下一世要接受怎样的果?因果?因果不过是让所有人安分起来的骗人的东西。我说外婆看着我,摇摇头说,妖气果然重了,孩子,很快你就会知道今世的果是怎样的了。果然,很快我就知道了今世的果,在五月初五那天。那天是个极阳的日子,我不敢下山,怕维持不了幻术,所以只是一个人早山上小溪里戏水。这时,一个貌美的女子走到我身边,问,你想不做妖了吗,媚儿?我吃惊地看着她,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她笑了,我是女娲,这世上的万灵都是我造的,我怎么会不知道?女娲?我有点吃惊,听外婆说她是最有道行的仙。告诉我,你不想做妖了,对吗?她问。嗯,不想,我不是妖精,我不害人的。我认真地告诉她。那我有机会让你做人,做世上最美的女人,怎么样?女人?大人吗?我怕我做不来。我泄气地低下头,我知道,做人是要守很多规矩的。但是做人你就不会怕尾巴被人发现,别人也不会骂你上妖精了,就像哪吒。哪吒,我轻轻地重复着这个名字,心没来由的一颤。天意让哪吒助武伐纣,现在商的还是那么强大,哪吒败了注定万劫不复。女娲平静的说,所以你回成为人,世上最美的女人,然后迷惑纣帮哪吒倾覆商,最后你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身份,去找哪吒,怎么样?我肯。我下定了决心。但是要怎样去迷惑人呢?我不解。你只要做你想做的事就对了,媚儿,你的妖气重了。妖气重了?我心口一紧,外婆也说我妖气重了,可是我不是妖精啊,我不害人的。女娲把我带到一处闺房,我看到了那个世上最美的女子,她叫苏妲己。我倒觉得她比较像我们狐,小巧的下巴,细而微翘的眼角,不像我,一双过大的眼睛,脸也是胖胖地。好了,妲己,你的时候到了,随我去吧。女娲对那个熟睡的女子说,那人的魂魄就真的出了身体,落在她手中。现在你去吧,女娲转身对我说,然后指了指那尸体。是的,尸体。没有魂魄的,纵然美艳,也不过是具尸体。我不会,我一边说,一边往后缩。我助你,她说完推了我一下。等我再睁开眼,就看到自己的身体倒在床边。那是我第一次好好地看着自己,一个小孩子留着总角,圆圆的眼睛、脸、还有身体。那尾巴,红红地,露了出来。我帮“自己”把尾巴藏好,落泪了。我终于摆脱了尾巴,也失去了自己。值吗?不知道。但我是人了,没人会说我是妖。可我真的不是妖精,我不害人的。转月,我就被冀州侯苏护,那个被称为我父亲的人无奈献给了纣。纣是个俊美的男子,近千年来,除了桀,就只有他是我见过的男子中最好看的。后来桀被纣的先人汤杀死了,却没有人悲伤,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仰视着纣,突然觉得他很可怜,我必须让他失去所有才能换得我想要的一切。我要害这个人,可我是不害人的。那夜,一个陌生的身体压向了我,我不知所措,忽然想起了哪吒。想到他说过不会让我受欺负的,就不自觉的笑出声来――很清脆的笑声。第二天,我听到后宫里的人说我是荡妇、妖妇。我不知道什么叫荡妇,我是我没有尾巴了啊。我不是妖精,我不害人的,我认真的辩解。后宫有好多女人,她们都好凶,不理踩我,也不和我一起玩。我问我的侍女涤为什么,涤说因为娘娘太美了,她们恨,恨你夺走了后宫唯一的目光。我还是不解,我不会伤害别人啊。涤说,娘娘,你太单纯了。我无措地看着她。正宫的娘娘来到了我的住处,还带来了很多很美的东西送我。我以为她会陪我玩,因为她看起来很温和可亲,结果她要我跪了整整一个下午,等到纣快回来的时候才让我起身。临走的时候,她说,以后有她的地方我只能跪着,这样我才能记住谁才识真正的主子,还说,今天的事不准对纣说,否则我以后的日子更难过。我什么都没对纣说,因为我知道做人是要守很多规矩的。何况跪是我每天常做的事情,不难受的,只是今天原本要和侍女们放风筝的,没去成。涤和纣说了这个,纣很生气,他生气的时候很吓人,因为他认为自己拥有一切,所以任性,但是我知道,最后他什么都不会有了。他罚娘娘跪祖宗的灵位整整一夜,第二天,那些臣子们开始骂我是妖精,陷害母仪天下的娘娘。我不明白,以前只要藏好尾巴,别人就不会骂你是妖精,为什么我没有尾巴了,反而被这么多人骂。我不是妖精,不是的,我真的不害人的。我还是怕娘娘的,她说纣知道了这些事我的日子会更难过,我怕她会把我整天的锁在屋子里,不让我出去玩。于是我对纣说,陪着我,我怕娘娘,纣从此就不再早朝。纣说要为我建造一座宫殿,里面筑一个高高的鹿台。他要让我在上面跳舞,让天上的神仙都知道他拥有如此美貌的女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我也想在高高的地方跳舞,就像以前哪吒背着我飞的日子一样。我想他,真的好想。从鹿台开始动土那天开始,臣子们就不断出现在纣的面前,他们指着我说我是要亡掉商的妖精,要纣杀掉我,但纣杀掉了他们。我开始奇怪,人人说我是妖,说妖精害人,但我从没害过人,反而是他们人才互相残杀,他们和妖比,那个更可怕呢?后来我看到了皇叔比干,人们说他有一颗七窍玲珑心,能看透世间一切。他看着我,说,好自为之。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聪明的人也看不出我不是妖呢?我想到了哪吒。他没有哪吒聪明,哪吒是知道我的。想到这里,我开心的笑了起来。于是,别人有开始传言我如何猖狂。那夜,我后花园找白天失落的玉钗,看到正宫娘娘在和一个陌生人的男人在假山后的草地上嬉戏。我没想到一向严肃的娘娘也如此贪玩。我想和他们一起玩,于是回房拉纣出来想加入他们。没想到纣看到他们以后大怒,处死了娘娘和那个男人。涤说他们是在偷情,该死的,只是娘娘发现了这个,又被别人误解了。我问为什么纣可以和我还有娘娘还有其他很多女人在一起,为什么娘娘就不可以。涤吃惊的看着我,说,一个女人一辈子只能忠于一个男人,要不然别人会骂她淫荡,这个人是会受到很大惩罚的。我习惯被骂了,也不怕什么惩罚,只是不知道哪吒是不是会像纣一样在乎我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于是我开始觉得女娲是在骗我。我成为了正宫娘娘,后宫的主人,没人再让我罚跪了,我很开心,真的――在不想哪吒的时候。别人说我心如蛇蝎,我也懒得辩解了。又是一年的五月处五,质子伯邑考进贡了野味给纣,纣说要与我分享。我一看到那食物就晕了过去。因为那竟是外婆。我已经几年没有看到过她了,没想到再见了却是这样。我知道他进贡狐狸肉就是想看看我的反应,看看我是不是像外面传闻的一样是一直狐狸精。我真的不能不恨。躺在盘子里的是我的外婆,我前年来唯一的亲人,伯邑考不但在极阳之日坏了她五千年的道行,还要外眼看着她被变成食物,我一定要把这个痛苦还给他,不惜任何代价。于是我对纣说西伯侯姬昌精通卜术,若造反后患无穷。纣是个多疑的人,又卤莽,他问我怎么该怎么做。我说,召姬昌觐见,再杀掉伯邑考,做成肉饼送给他吃。他若吃了,就证明其卜术不过是夸大,不足为虑。若不吃,说明他算到儿子遇害,那此人不得留在世上,以忤逆圣意处死。纣真的这样做了。我本想杀了姬昌逼伯邑考吃掉,但是我想起那年我前我与姬昌的一面之缘。那是个慈祥而又睿智的老人,他注视我的目光让我想起我的外婆,所以,我不忍心说出要他死。可是我不能够不恨,不能不去破坏。一切看他的造化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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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夫人(一)_3000字在乌斯克河畔的卡尔雷欧堡的一个大厅中央,有一张灯芯草席子,上面铺着火焰颜色的丝绸,丝绸上面坐着亚瑟王,他把手放在红色的缎子靠垫上。待在他身边的有他手下的骑士欧文、基农和凯,在大厅的另一头,靠近窗子,王后格温娜维尔和宫女们正用奇怪的黄金工具绣着白色的战袍。 “我累了,”亚瑟说,“吃饭前我想睡一会儿。你们彼此讲讲故事吧,凯会到厨房给你们拿一壶酒和一些肉来。” 当他们吃饱喝足之后,最年长的骑士基农开口讲起了故事。 “我是父母亲的独子,很受宠爱,但是我却不愿意一辈子和他们一起待在家里。我以为世上什么事都难不倒我,因此谁都不能把我留下。我在家乡经历了多次冒险后,便辞别双亲,到外面来见见世面。我跋山涉水,横穿沙漠,来到一个漂亮的山谷,那里长满的树木,沿着溪流有一条小径。我沿着小径走了一整天,黄昏时来到一座城堡。城堡前站着两个穿黄衣服的青年,每个手里都有一张象牙弓,箭则是用鲸鱼骨和孔雀羽制作的。他们的腰间挂着黄金匕首,把子由鲸鱼骨制成。 “在这两个年轻人附近,有个衣着华丽的男子,他转过身,和我一起向城堡走去,那里的居民都聚集在大厅里。从一个窗户里,我看见了二十四个姑娘,其中最不漂亮的也比格温娜维尔最漂亮的时候漂亮。她们有的帮我牵马,有的解开我的盔甲,进行清洗,另外还清洗了我的宝剑和长矛,直到像银子一样闪光。然后我梳洗了一下,穿上她们拿来的马甲和紧身上衣。我和那个一同进来的男子坐在一张银餐桌旁,享受我从未吃过的美食。 “在这期间,男子和姑娘们都一言不发,直到酒席都已经吃了一半,我已经不饿了,男子才问我是谁。我把我的名字、我父亲的名字、我为什么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他。的确,我对打遍家乡无敌手已经厌烦,出来想看看是否有人能打败我。听到这些,男子笑了笑,回答说: “‘我要不是担心让你太伤心,我会让你瞧瞧你在找什么。’他的话让我为自己难过、担心。觉察到我神情有异,他又补充说:‘如果你说的是真的,的确想证明你的勇气,而不是胡吹打遍家乡无敌手,我就有办法向你证明。今夜你就睡在城堡里,明天早晨你必须早起,顺着这条路,穿过山谷,来到一片林子。林子里有一条向右拐的岔路,顺着岔路走,一直走到一片草地,中央有一个土丘。土丘顶上有个黑人,个头比两个白人加起来还要大,他的眼睛位于脑门儿中央,而且只有一只脚。他拿着一根铁棒,两个白人几乎都抬不动。他是森林的守护者,周围有一千头形形色色的野兽。他会告诉你到哪里去找你要的冒险。’ “这就是男子说的话。我感到长夜漫漫,天还没亮,就披上盔甲,骑上战马,一直来到他说的那片草地。就像他说的那样,那个黑人就在土丘顶上,实际上无论在哪方面,都比我想的还要强壮。谈到铁棒,凯,我们四个战士抬着都会觉得沉。他等着我开口,我便问他对那些紧紧围在他身边的野兽拥有什么魔力。 “‘我会让你看到的,小家伙。’他回答说。他用铁棒打了一下小公马的头,让小公马长嘶不已。听到马嘶声,动物开始跑起来,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我在中央几乎站都站不稳。那里还有蛇、龙和各种奇形怪状的野兽,在那些我从未见过长角的地方都长着角。黑人只是看了看,让它们自己去觅食。它们拜伏在他面前,就好像群臣拜伏在君主面前一样。 “‘你瞧,小家伙,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向你展示了我的魔力,’他说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然后我向他问路,他生起气来,据我观察,很想阻拦我。不过在我告诉他我是谁之后,他终于气消了。 “‘走那条路,’他说道,‘那条路通往草地的尽头,穿过林子,你就会到达顶部。那里有一片空地,中央有棵树。树下有一眼泉,泉旁有一块大理石板,大理石板上有一只银碗,碗上系着一根银链子。用银碗舀点泉水,浇在石板上,你就会听到一声响雷,震得天摇地动。响雷过后会下冰雹,又大又密,几乎能把你砸死。之后又会出太阳,不过每一片树叶都会掉在地上。接下来一队飞鸟会飞过来,栖息在树上。你从未听过像它们唱的那样动听的歌曲。就在它们的歌曲听起来最美妙之时,你会听见山谷方向传来一声喃喃的抱怨声,只见一个黑骑士骑着一匹黑马,手持黑旗长枪,拍马上前,和你比斗。你要想逃跑,他会追上你。你要是进行比斗,他会把你打下马。你要是不想在冒险中找麻烦,你今天就不要去冒险。’ “于是我告别了黑人,向森林尽头跑去,发现果然像他告诉我的那样。我走近那棵树,树下就是那眼泉。我用银碗舀了水,浇在大理石板上。刹那间,惊雷响起,比我预料的还要响亮,响雷过后下起了冰雹,比我预料的还要大。老实告诉你吧,凯,那些冰雹要在砸到身上,一定会皮开肉绽,伤口深深见骨。我让马的侧面朝着冰雹,趴在马脖子上,伸出盾牌,护着马和我自己的头。冰雹过后,我朝树上望了望,叶子全掉了,天空湛蓝,艳阳高照,树上栖息着各种鸟儿,唱着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我之前和之后从没听过那么好听的歌。 “就这样,凯,我站在那里聆听鸟儿唱歌。就在这时,你听,一阵喃喃声传过来,说道:‘喂,骑士,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我究竟有哪点对不起你,让你如此待我?在我的地盘上,遇到这场冰雹,无论人畜都有死无生。’然后山谷方向就出现了骑着黑马的骑士,手持黑旗长枪。我们二话没说就干起来,尽管我用尽了力气,他还是很快就把我打败,把我扔到地上,然后抓住我那匹马的缰绳,带走了我的战马,却把我留在原地,连我的盔甲也不要。 “我伤心地下了山,等到我来到黑人那片草地时,我向你坦白,凯,我是那么羞愧,差点没熔化成一汪水。那一夜我留宿在之前住过的那个城堡,有人带我去洗了澡,给我吃的,不过谁都没有问我的情况如何。第二天早晨起来后,我发现城堡里的人已经为我将一匹枣红马备好鞍,于是我披上盔甲,回到了自己的宫廷。那匹马还在马厩里,无论用不列颠的哪匹马,我都不会交换。 “老实说,凯,从没有人向别人坦白过这么一次丢脸的冒险经历。似乎很奇怪,我遇到过的其他人都没听说过那个黑人、那个骑士和那场冰雹。” “去找到这个地方,怎么样?”欧文建议。 “我的朋友,”凯回答,“你常常嘴上说得好听,却不付诸行动。” “说老实话,凯,”王后格温娜维尔听了故事后,说道,“你真该死,竟然对欧文这样的人说这种话。” “算我没说,王后,”凯回答,“我对欧文的评价和你的一样高。”他说话间,亚瑟醒了,问他是否小睡了一会儿。 “没错,大王,”欧文回答,“您的确睡着了。” “我们吃肉的时间到了吗?” “到了,大王。”欧文答道。 然后响起了梳洗的号角,完了之后,国王和家臣坐下来吃喝。吃完之后,欧文离开了大家,将战马和武器准备好。 当第一丝阳光出现的时候,他出发了。就像基农从前经历的一样,他穿过沙漠,翻过高山,蹚过河流,直到他站在那棵光秃秃的树下,聆听鸟儿唱歌。然后他听到了声音,掉过头,发现那个骑士正拍马向他冲过来。两人经过一场恶斗,长枪都断了,便抽出宝剑。欧文的一击划破了骑士的盔甲,刺穿了他的头颅。 骑士感到自己受了致命伤,开始逃跑,欧文在后面追着,一直追到一座雄伟的城堡。骑士冲过壕沟上的吊桥,进了城堡的大门。他一回到城堡内,便把吊桥拉起,把欧文的战马从中间夹住,一半在里面,一半在外面。欧文下不了马,不知怎么做才好。 就在他处于这种痛苦状态时,城堡的一个小门打开了,他可以看见一条街道,两旁都是高高的房子。一个拥有一头金色鬈发的姑娘从门里向外望,让欧文打开大门。 “我保证!”欧文叫道,“就像你无法放开我一样,我也没有办法打开大门。” “好吧,”她说道,“你要是按照我说的去做,我就想办法把你放开。把这只戒指拿去戴上,把这块石头放在手里,抓紧了。只要你不让别人看见石头,石头就可以让你隐身。等到城堡里的男人们开会时,就会派人来把你带去处死。他们要是找不到你,会很难过的。我就站在那边的踏脚凳上,尽管我看不见你,你却能看见我。慢慢靠近我,把手放在我肩上,跟着我走。” 说完,她就离开了欧文。当男人们从城堡里出来寻找欧文时,却没找到,因此很难过,只得返回城堡。 而后欧文走向姑娘,把手放在她的肩上,她把他带到一个金碧辉煌的大房间。她给了他吃的和喝的,还有盥洗用水和穿的衣裳。他躺在松软的床上,盖上红被子和皮毛,香香甜甜地睡了个觉。 午夜时分,他听到一阵喧嚣声,醒了过来。他从床上跳起来,穿好衣服,走进大厅,姑娘正站在那里。 “怎么回事?”他问。她回答说拥有这座城堡的骑士死了,他们正把他的遗体抬往教堂。欧文从未见过这么多人,跟在已故骑士后面的是世上最漂亮的女子,她的哭声比男人的喊叫或号角的声音还要响亮。欧文望着她,爱上了她。 “她是谁?”他问姑娘。 “她是女主人,泉伯爵夫人,你昨天杀死的那个人的妻子。” “真的,”欧文说,“她是我最爱的女人。” “她也会深爱你。”姑娘说。 然后她离开欧文。片刻之后,她走进了女主人的房间,和她说话,但是伯爵夫人却什么也不说。 “什么让您这么痛苦,主人?”姑娘问。 “我伤心时,你为什么离我远远的,鲁内德?”伯爵夫人问。姑娘答道:“您有必要为死人或者失去的东西这么伤心吗?” “世上没有人能够和他相比,”伯爵夫人回答,脸颊涨得通红,“我不许你说这样的话。” “别生气,夫人,”鲁内德说,“听我劝吧。您很清楚,光凭您一个人,您肯定保不住您的土地。所以,找个人帮帮您吧。” “我该怎么做?”伯爵夫人问。 “我来告诉您,”鲁内德回答,“除非您能守卫住那眼泉,否则一切都会失去。只有亚瑟王宫廷里的骑士才能保卫那眼泉。我将动身去寻找这样的骑士,我回来时,要是找不到一个能够像他的前任那样守卫那眼泉的骑士,就让我倒霉吧。” “那你去吧,”伯爵夫人说,“用事实来证明你的诺言吧。” 于是鲁内德骑着一匹白马,出发了,假装去亚瑟的宫廷,实际上却藏了起来,算算日子够她来回一趟的了,便从藏身的地方出来,去见伯爵夫人。 “你从宫廷里带来了什么消息?”女主人热烈欢迎鲁内德回来,问道。 “最好的消息,”姑娘回答,“我已经实现了这趟行程的目标。我什么时候将跟我一起回来的骑士带过来见您?” “明天中午,”伯爵夫人回答,“我要把城里的所有人召集起来。” 第二天中午,欧文穿上锁子甲,外罩漂亮的斗篷,脚蹬皮靴,皮靴上装饰着黄金搭扣。他跟着鲁内德,走进了女主人的房间。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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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夫人(二)_3000字伯爵夫人很高兴见到他。她仔细打量一下欧文,说道:“鲁内德,这位骑士怎么不风尘仆仆的?” “那又有什么不好,夫人?”鲁内德回答。 “我听说就是此人让我的夫君丧了命。”伯爵夫人说。 “他要是不比您夫君强,”姑娘回答,“能要得了他的命吗?这件事,以及过去的一切,都无法补救。” “你们两个都离开,”伯爵夫人说,“我要听听大家的意见。” 于是他们两个离开。 第二天早晨,伯爵夫人在院子里召集臣民,告诉他们自己的丈夫已经去世,如今没有人来保卫她的土地。 “你们进行选择吧,”她说,“要么让你们当中某个人娶我为妻,要么让我自择新夫君,这样我的土地就不会没有主人。” 听了她的话,城里的大人物们找了个角落,进行商议,过了一会儿,领头的走上前来说已经做出决定:为了大家的和平和安全,最好是她自己挑选丈夫。这样,欧文被叫到她面前,非常高兴得到她的允婚。他们于是结了婚,领地上的人都向他效忠。 从那天起,欧文就像前任伯爵那样,开始守卫那眼泉,每一位路过的骑士都被他打败,得到的赎金被分给手下的众男爵。就这样,一晃三年过去了,欧文成为世上最受爱戴的人。 三年结束时,骑士瓜却美恰巧和亚瑟在一起,发现国王很伤心。 “大王,发生了什么事?”他问道。 “哦,瓜却美呀,我是因为欧文而伤心。我已经三年没见到他了,要是第四年还不回来,我就活不下去了。我敢肯定是克劳尔德洛的儿子基农的故事让我失去了他。要是他死了,我会亲自带着部下去为他报仇,要是他被关了起来,就去把他释放,要是他还活着,就把他带回来。” 于是亚瑟让基农作向导,带着三千名部下去寻找欧文。等亚瑟到了城堡,年轻人还在相同地方射箭,身旁还是站着穿黄衣服的人。此人一看到亚瑟,立刻向亚瑟打招呼,邀请他进城堡。他们一起走进城堡。城堡那么大,国王的三千人进去后,和进入二十人没有多大区别。 日出时,亚瑟离开城堡,让基农作向导,先找到黑人,然后来到森林覆盖的山顶,那里有那眼泉、银碗和树。 “大王,”凯说道,“让我来把泉水浇到石板上,接受可能出现的第一次冒险。” “你浇吧。”亚瑟回答。凯于是浇了水。 立刻,一切就像之前发生的一样:响雷和冰雹把亚瑟的手下杀死了一大批,然后是鸟儿唱歌,黑骑士出现。凯迎上去,打斗起来,最后被打败。然后黑骑士骑马离开,亚瑟和手下在原地宿营。 早晨,凯请求再和黑骑士斗一斗,争取打败他,亚瑟同意了。然而他又一次被打下马来,黑骑士的长枪刺穿了他的头盔,刺破皮肤,甚至伤及骨头。他灰溜溜地回到了营地。 此后,除了亚瑟本人和瓜却美,每一位骑士都战斗过了,谁都没有取胜。 “噢,让我和他打吧。”瓜却美看见亚瑟拿起武器,忙叫道。 “好吧,去和他打吧。”亚瑟回答。瓜却美在自己和战马身上披上罩袍,这样谁都认不出他来。他们打了一整天,谁也不能把对方打下马。第二天也是如此。第三天,战斗更加激烈,两人同时掉下马来,进行步战。最后,黑骑士在对手头上猛击一记,把他的头盔打落下来。 “我不知道是你,瓜却美,”黑骑士说道,“把我的剑和武器拿去吧。” “不,”瓜却美回答,“欧文,是你赢了,把我的剑拿去吧。”欧文不愿意拿。 “把你们的剑都给我,”亚瑟从背后说,“你们谁都没有打败对方。”欧文转过身,搂住亚瑟的脖子。 第二天,亚瑟下令让手下人回到来时的地方,不过欧文却阻止了他。 “大王,”他说道,“在我离开您的这三年期间,我一直在为您准备一场盛宴,因为我知道您一定会来找我的。您和部下就稍稍为我逗留些时间吧。” 于是他们来到泉伯爵夫人的城堡,休整、吃喝了三个月。分手时,亚瑟请求伯爵夫人让欧文跟他一起回不列颠住三个月。尽管很心疼,但是她还是答应了。欧文非常高兴又能和老伙伴们相聚,三年而不是三个月就像梦一般过去了。 一天,欧文正坐在乌斯克河畔的卡尔雷欧堡里吃着肉,这时一位姑娘骑马进了大厅,径直来到他面前,弯下腰,从他的手上取下戒指。 “对待叛徒和无信之人就应该这样。”她说道,拨转马头,跑出了大厅。 听到她的话,欧文想起了忘记了的往事,既伤心,又羞愧。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准备出发。黎明时,他出发了。他心情沉重,因此没有回城堡,而走进了荒山野岭,直到他的身体变得又瘦又弱,头发长得老长。野兽成了他的朋友,他就睡在野兽身边。终于,他想再重回人间,便下山来到一个山谷,在寡居的伯爵夫人土地上的一个湖边睡着了。 这时候恰巧是伯爵夫人带着一群丫鬟散步的时候。当她们看见有个人躺在湖边时,吓得直往回缩,因为此人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她们都以为他死了。等到她们克服恐惧之后,便走近一点,摸了摸,发现他还活着。于是伯爵夫人赶紧回到城堡,拿来一瓶珍贵的药膏,交给一个丫鬟。 “把在远处吃草的那匹马牵过来,”她命令,“再拿一套男装来,放在这个人的身旁,把这种药膏涂在他的心脏旁边。他要是还有命,这样就能把他救回来。他要是能动弹了,你就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看看他做些什么。” 丫鬟拿了瓶子,遵照女主人吩咐的做了。一会儿,这个人的手脚就动弹起来,然后慢慢地站起来。他一步一步往前挪,从马鞍山取下衣服,穿在身上,然后忍着痛苦爬上了马。等他骑上马后,丫鬟走上前来,招呼他。他看见她很高兴,询问眼前是谁的城堡。 “它是一个寡居的伯爵夫人的城堡,”丫鬟回答说,“丈夫给她留下了两块伯爵封地,不过她只剩下这座城堡了。有个年轻的伯爵因为她不肯嫁给他,把土地全都抢走了。” “真可怜。”欧文回答。他身体太虚,不宜多说话,便不再多说。丫鬟把他领进城堡,生了火,给他拿来吃的。他在城堡里待了三个月,受到精心照料,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英俊。 一天中午,欧文听见城堡外传来打斗的声音,便问丫鬟怎么回事。 “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伯爵,”她回答,“他带着一大帮人来抢女主人。” “请她借给我一匹马和一副盔甲。”欧文说。丫鬟告诉了女主人,伯爵夫人苦笑笑,说道:“好的,我会借给他的。尽管我不知道对他有什么用,我会借给他一匹他从未见过的马,还有盔甲和武器。也许他能防止马匹和武器落入我的敌人之手。” 马被牵了出来,欧文骑上马,后面跟着两个侍童。他们看见前面有一大帮子人在扎营。 “伯爵在哪里?”他问。侍童回答:“在队伍中,那里有四面军旗。” “在城堡门口等着我。”欧文说道。他向伯爵挑战,后者冲上前来。两人进行了一场恶斗,欧文打败了敌人,把敌人赶向城堡门,赶进大厅。 “瞧瞧您的药膏带来的报酬。”他一边让年轻的伯爵跪在伯爵夫人面前,发誓把他抢走的都还给她,一边说道。 完了之后,他就离开了,进入了沙漠。他在经过一片林子时,猛听见一声大吼。他拨开灌木丛,看见一个大土堆上,旁边是一块石头,那里有一只狮子。狮子每次想爬上土堆,石头上都会蹿出一条蛇,拦住它。欧文抽出宝剑,砍下了蛇头,继续上路。狮子跟了过来,在他身前身后戏耍,就好像是一只猎犬。狮子可比猎犬有用多了,每天晚上都会衔些木块回来生火,猎杀一头肥鹿做晚餐。 欧文升起火,将鹿剥了皮,烤一点鹿肉,剩下的都给狮子做晚餐。就在他等着把肉烤熟之时,他听见身边传来一声深深的叹息,便问: “你是谁?” “我是鲁内德。”洞里的声音回答说。洞口被灌木和绿色的爬藤挡住了,所以欧文没看见。 “你在这儿干什么?”他叫起来。 “我因为那个娶了伯爵夫人而又离开她的骑士,被关在了这个洞里。侍童们说骑士的坏话,我却说世上活着的人谁都比不上他,于是他们就把我拖到这儿,告诉我除非某一天之前,也就是明天,骑士把我从这里救出来,否则我就得丧命。他的名字叫欧文,是乌里安的儿子。可惜没有人为我送个信,告诉他我的处境,要不然我敢肯定他会来救我的。” 欧文没说话,给了姑娘一些肉,让她别泄气。然后他带着狮子,前往平原另一头的大城堡。用人们过来把他的马牵到马槽,狮子跟在后面,躺在稻草上。城堡里人人都好客而友善,但是却充满忧伤,仿佛死神要降临似的。最后,等到大家吃饱喝足了,欧文请伯爵告诉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天,”伯爵回答,“我的两个儿子在打猎时,被那边山上的一个妖怪抓住了。妖怪说我必须把女儿嫁给他,他才肯把我儿子给放了。” “这不会发生的,”欧文说,“那妖怪长得什么样?” “样子像人,个头却是个庞然大物。”伯爵回答,“我宁愿他把我儿子杀了,也不愿把女儿交出去。” 第二天一大早,城堡里的人被一阵吵闹惊醒,发现巨人带着两个小伙子过来。欧文迅速穿上盔甲,前去迎击巨人,狮子则紧跟在他身后。当这只巨兽发现巨人猛揍其主人时,便猛扑其喉咙,妖怪费了好大劲才把它赶开。 “要不是那只狮子,”巨人说道,“我不费力气就会打败你。”听到这话,欧文为不能用自己的剑打败巨人而感到羞愧,便把狮子关在城堡的一座塔里,然后回到战场。听声音,狮子知道战斗对欧文不利,因此它往上爬,一直爬到塔顶,那里有道门通往屋顶。它从塔上跳到墙上,又从墙上跳到地上,然后怒吼一声,扑到巨人身上,巨人在它的爪下丧命。 如今城堡的悲痛变成了欢乐,伯爵请求欧文暂时别离开,要为他举行宴会。欧文说他还有别的事,然后骑马回到鲁内德身边,狮子紧跟在身后。到了之后,他发现那里点着一堆大火,两个小伙子把鲁内德带出来,准备扔到火堆上。 “住手,”他冲过去,喊道,“她犯了什么错?” “她吹嘘说世上谁都比不上欧文,”他们回答,“我们把她关在一个洞里,讲好只有欧文才能救她。要是到了某一天,欧文没来救她,她就得送命。如今期限已经过去了,还不见欧文的影子。” “他的确是个好骑士,要是他晓得这个姑娘有危险,他早就来救她了,”欧文说,“求求你们,就让我来代替欧文吧。” “行啊。”他们回答,于是开始了战斗。 小伙子们打得很不错,给欧文施加了很大压力。狮子看到后,过来帮助主人。小伙子们却示意住手,说道:“老兄,讲好了我们只和您单独打斗。那只野兽比您还要难对付。” 于是欧文把狮子关进曾经关过姑娘的山洞,用石头把洞口给堵住。欧文还没有从和巨人的拼斗中缓过劲来,而伙子们又很善战,拼得比之前更猛。狮子见了,大吼一声,从石头后面冲出来,扑到两个人身上,把他们杀死。于是鲁内德终于得救了。 然后姑娘和欧文一起骑马回到了泉夫人的领地。欧文把夫人带到亚瑟的宫廷,在那里幸福地生活着,一直到老。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