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给你们带来什么
我从城里回来,带回几个榴莲。
扛着编织带上山的时候,我在心里默默的倒数,三,二,一,要到家了。远远望见闪山腰中有白色的炊烟袅袅升起,我猜想,妈在做饭,厨房里被灶火的红光晕染;爸爸在院坝里劈柴,一阵阵闷响之后是清脆的木头着地的声音;四岁的弟弟穿着脏脏的衣服,脏脏的脸上有着快乐的笑容,从房前直窜到屋后;八十几岁的外婆大声的叫喊着弟弟“明娃子,跑慢点!”她老了,不能追着弟弟跑。
我因为急着赶车,早饭也忘了吃,此时早已又累又饿。临走时在超市里咬牙买的三个榴莲,此时正在我肩上的编织袋里一颠一颠的,我想,他们会喜欢。榴莲那尖尖的刺划破了编织袋,随着我上山沉重的步伐,一下一下撞击我的背,背上生疼,我咬牙死撑。
回到家里,大家都很高兴,一起开心的吃饭,嘘寒问暖。饭罢,我拿出一个榴莲,说,这是榴莲。“哦,我还以为是什么怪东西呢?”在一旁坐着的外婆说,“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她说完望着我笑,眼角的皱纹是岁月留下的痕,似一道道沟壑。
妈拿着菜刀围着榴莲寻思了半天,还是不知道从何下刀。她说,这玩意儿这么臭有什么可吃的?她继续尝试着打开榴莲,可是那个刺球像是裹紧的刺猬,让人奈何不得。她忽然想到什么似的,抬头问我,这东西大概要不少钱吧?我说,嗯。“那比西瓜贵么?”我愣了愣,勉强笑道:“比西瓜贵两块。”“哦!”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在一旁等着的弟弟有些不耐烦了,叫道:“妈,我要吃!”一边用脏乎乎的手去拽妈的衣角,使劲的拽。我看着弟弟,当年我也像他一样,黑黢黢的脸愈发显出那闪闪的眼,鼻涕一直挂在鼻子下。
在一旁看了半天的爸爸,将榴莲小心的拿起,走出门,把榴莲放在砍柴用的石墩上。抡起开山斧往榴莲只一劈,就开成了两半。他看看屋里的我们,憨憨的笑,然后将榴莲拿进来。
我没吃过榴莲,所以被问及怎么吃时,我搔搔头:“大概,大概吃里面的这个果肉吧?”说完,我望望他们,用菜刀将榴莲肉一点一点剥下,我想当然的以为榴莲肯定很好吃,所以将整个榴莲都剥完放在了盘里。
外婆笑咪咪的接过筷子,吃进一块,良久,又默默的吃进第二块,却死活不肯再吃一块。爸爸的表情很怪异,哭笑不得的样子,妈也一样。四岁的弟弟小口小口地吃,然后装作一不小心将榴莲掉在了地上,还叹了一声“哟!”而我也发现,榴莲并不好吃,望着那个装有两个榴莲的编织袋,我很是后悔——我省吃俭用了三个月,换回这几个榴莲,可是昂贵的它们竟没有起到连廉价的西瓜都可以起到的作用——让家人享受,我撑着脸笑道:“还好不贵,不然就太可惜了!”他们点头,四岁的弟弟在翻那个编织袋,他希望还有些其他的什么,可是除了两个刺猬样的榴莲,什么也不剩,他失望极了。倒是妈洗了自家的李子,打破了这个僵局。把李子放进嘴里的时候,我陡然发觉,李子比榴莲好吃很多。
后来,只要我从城里回来,都会带很多的东西。城里什么都有的样子,看什么都想买,但是每次买回去作用都不大,我又会后悔。
一次,妈在赶场时给我的班主任打了电话,问我需要什么,我说,我要一件毛衣。那个时候,我觉得我继急需一件让我能撑过整个寒秋的毛衣,却不想在第三天,她就出现在我面前,把毛衣给了我,她说她把当天卖鸡的钱用来买了毛线,然后赶了一件出来。只两天的功夫!
但是,我又能给家里带来什么呢?除了一堆毫无用处的东西之外,还有什么呢?我不知道
我亲爱的家人,我能给你们带来什么?我这样问自己。
我能自己看家
小时候,我从来不敢想象自己在家的样子,更不敢真的自己在家,但我在七岁的时候,我真的能自己看家了,那一次的经历实在让我难忘……
“文婧,爸爸出去办点儿事,一会就回来。”爸爸扔下这句话,就出去了,“唉”我自言自语道:“我从来没有自己看家过啊!”说完,我坐在椅子上,不知道做什么好。这时,门莫名其妙地发出了“吱吱”的声响,我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家具的影子好像幽灵一样,我满脑子里都是看过的影片里的恶魔和丑陋的老巫婆。突然,我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心里想:太好了,爸爸回来了,可是,门却没有打开,不会是坏人吧?想到这里,我又吓出了一身冷汗。然后我壮了壮胆,趴门看了看,却没有发现任何人。难道真的是幽灵?这时门开了,隐隐约约走来一个影子,“不要吃我!不要吃我!”我大叫。“吃什么吃,我又不是食人族。”原来是爸爸回来了。爸爸回来了,我的心也放下了,我看了一下钟表,原来时间只过去了15分钟。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会害怕自己看家了,爸爸妈妈再问我能不能自己看家时,我都会骄傲,坚定地说:“我能自己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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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干什么一个谈笑风生的场合,有人话赶话地调侃托尔斯泰:你除了会写小说还能干什么?当时在场的人都觉得这句玩笑话说得过分了,而且也不是事实。年近花甲的托尔斯泰并没有对朋友的嘲讽还嘴,不吭一声地回到家里,就忙起来了。他的“车间”紧挨着他的书房,当中一张大木台子上摆放着榔头、钳子、钢锯、锉刀等工具,墙上挂着干活儿时围的围裙……他为回应朋友的调侃,亲手制作了一双漂亮而结实的高筒牛皮靴,郑重地送给了大女婿苏霍京。苏霍京哪舍得将老岳丈这么珍贵的礼物穿在脚上,便将皮靴摆上了书架。当时《托尔斯泰文集》已经出版了12卷,他给这双皮靴贴上标签:“第13卷”。此举在文化圈里立刻传为佳话。托翁知道后哈哈大笑,并说:“那是我自己最喜欢的一卷。”托翁乘兴又做了一双半高筒牛皮靴,送给了好友——诗人费特。费特灵机一动,当即付给托尔斯泰6卢布,并开了一张收据:“《战争与和平》的作者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伯爵,按鄙人订货,制成皮靴一双,厚底,矮跟,圆筒。今年1月8日他将此靴送来我家,为此收到鄙人付费6卢布。从翌日起鄙人即开始穿用,足以说明此靴手工之佳。空口无凭,立字为证。1885年1月15日。”后面还有费特的亲笔签名,并加盖了印章。手艺是精神的标记,行为体现了一个人的思想面貌。现代年轻人厌恶体力劳动,拒绝学习和掌握一门手艺,不管喜欢不喜欢读书,读得好和读不好书的人,都一窝蜂地往上大学一条道上挤,正应了契诃夫的话:“大学培养各种才能,包括愚蠢在内。”而托尔斯泰,被誉为“全人类的骄傲”。他的全集出版了90卷,是“每一个作家必读的百科全书”、“文学艺术中的世界性学校”,其精神之丰富、深邃和博大,为世人所叹服。况且又货真价实地出身贵族,可以顺理成章地当个令现代人无比羡慕的“精神贵族”。而最让托翁深恶痛绝的也正是这种贵族意识。列宁称“在这位伯爵以前的文学里,就没有一个真正的农民”。他比国家废除农奴制早4年就解放了自己庄园里的农奴,还一直想把属于自己的土地转赠给农民,让自己的作品自由地无报酬地任由想出版它们的人去出版,为此不惜跟家人一次次闹僵。到82岁时还离家出走,想去当个农民,过一种自食其力的生活,在普通的劳动者中间度过残年。他到临死都信奉:“劳动,只有在劳动中才包含着真正的幸福。”有一次托翁路过码头,被一位贵夫人当做搬运工,叫过去扛箱子。他为贵夫人搬运完箱子还得到了5戈比的奖赏。这时码头上有人认出了托尔斯泰。他的大胡子和身上那件自己设计的“托尔斯泰衫”,太好辨认了。于是许多人围过来向他问好,那位贵夫人见状无地白容,还想要回那让她含羞的5戈比,却被托尔斯泰拒绝了:“这是我的劳动所得,我很看重这个钱,不在乎有多少。”伟大的精神导致伟大的劳动,强有力的劳动培养强有力的精神,正如钻石研磨钻石。本是伟大作家的托尔斯泰,却用自己的一生证实:体力劳动是高贵而有益的。轻视体力劳动和手艺,只说明精神贫弱,思想空虚。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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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带给我什么?2006。德国。世界杯。为什么流星滑过没有痕迹,而你走过,却依然留在我的心里?你虽已远去,为什么抹不去痕迹?……――题记似乎还是昨天的事一样,可世界杯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这样大型的活动让世界的人们心潮澎湃,比赛场上的鼓劲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4年,似乎很长,计算着,却又很短。岁月的脚步总让人们感叹它的匆匆,我们,是否应该做些什么……我,一个对足球永远不感兴趣的人,一个从来不了解足球的人,一个从未看过世界杯比赛的人,竟然也爱上了世界杯。我也不明白。只知道――我也开始喜欢足球,喜欢世界杯。这已经成为事实。自从看了那一场比赛――德国队VS瑞典队,我爱上了足球,爱上了世界杯,更爱上了德国队。当然,最欣赏的,应该是克林斯曼。这位教导有方的教练,把这支年轻的球队带到了第三名,这是值得骄傲的。德国队改变了踢球方式,让他们进步得更快,每个人都可以看到,这也让我越来越喜欢这支年轻的球队。喜欢德国队并不是因为他们是东道主,就像所有的球迷一样,我支持着这支队伍。德国队VS阿根廷队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以前的我,对于世界杯只是有一个朦胧的认识,以为“世界杯”只是对足球比赛的称谓。就在世界杯刚结束的那会儿,我竟然不能够接受跳水的世界杯比赛。一个月的时间就那么过去了,突然才发现,我其实是非常非常爱它的,每天回到家,总会打开电视,习惯地换到CCTV5,播放的已经不是世界杯了……那段时间,情绪是低落的,我不相信世界杯就这样结束了,更不能接受它已经结束的事实,感觉就像心里破了个洞,有什么东西从洞口流失了……与其他的球迷不同的是,我是个不会疯狂的球迷,我不懂紧张,不会高声尖叫,更不会彻夜不眠。我很专一,除了德国队的比赛,其它一律否决。是的,我爱这支队伍,为什么我也说不清,只是一种感觉,或许是缘分吧。与其他的球迷相比,我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我不觉得世界杯对我来说,仅仅我是昙花一现。我没有高声尖叫过,没有过彻夜不眠的经历,我只是一个默默的球迷。看到他们的进步与成功,我感到开心与快乐;他们有了失误,也不会气愤;我只是在默默的支持,希望他们能胜利。不得不相信的事实,真真实实的摆在我面前,真的没有办法不相信它。这个相信,似乎带来了什么。我对自己世界杯对于我不会仅仅是昙花一现那么简单,它仿佛用什么东西填满了心里的那个缺口,将一种叫坚持的东西充满的我的心,让我明白了付出与回报,让我拥有了一个信念,让我找到了自己今后十几年将要做的事情――我必须努力,我要付出,才能得到自己的回报。付出的是时间,往后的十几年的时间。努力的是我的功课,让成绩变得更优秀。“有了目标的人,就会进步得更快,就更加容易走向成功。”这似乎是一个真理。我明白自己必须坚持的信念――如果想要去德国,想要见到自己崇拜的对象,你必须努力学习,你不能浪费时间,这等于浪费生命,只要是任何能够达到目的的事情,你必须尝试,你必须靠自己的力量,完成你的心愿,加油吧,坚持自己的信念,胜利的曙光就在前方。带着四叶草祝福的传说,凝望着西北25°角的方向,默默的祈祷着,许下心中的祝福与愿望。12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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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说什么呢哎!还说什么呢?自从来到这学校,除了学会点ps的皮毛,其他什么也没学到,一个多月了,在校消费接近两千了,却换来的是空白。刚来这学校时,是和家长一起来的,观察了教室餐厅以及宿舍,到了中午,形象大使领我们去就餐,盛的好满啊,当时觉得这学校还不错,被现实的逼迫下选择了机电专业。参加了暑假培训班,会了一点点的word和ps,学生返校那天,我参加了志愿者,学校说中午管一顿饭,劳累了一上午的我去领饭,啊!我的天啊!怎么是方便面!我气了,没有吃,最后把它扔掉去食堂吃饭了。在暑三时,参加了大合唱,当时老师说:“是代表漯河市,代表教育局,你们想不到舞台有多么大,多么的豪华,还有千人的观众,有的老师想去都去不了,最后漯河卫视和教育频道首播”于是排练了一个多月,不管水不管饭,当时也没有抱怨什么,觉得登一次大舞台也不错。终于,到了演出的那天,当看到舞台后,我懵了,这就是所谓的豪华,这舞台大吗?华丽吗?比起普通的舞台只是多了几个屏幕而已,说中午管饭,原来是盒饭,少的可怜,我们是压轴节目所以也是压轴最后吃饭,辛苦一个多月我才知道,我只是充个人数而已,前面还有主唱的!正式开学了,才知道楼上的课桌都是破旧的,稀饭涨了五毛,盛饭也很少,果啤也不卖,一小瓶酸奶要三块,一天光吃饭最少十三元,吃不饱也睡不好!为什么说睡不好呢?来到学校一月多移动四次寝室,本想啥也不说,踏踏实实学好专业就行,也没想太多。因为学校的失误,我原本的机电变成了电子商务,我烦了,也懒得调换专业,反正都没报多大希望,这时候,正是360与百度大战的时候,看新闻说,360是依靠电子商务做经济支柱的,于是,便对此专业产生兴趣,暗下决心,一定好好学,问为据专家分析说,360的下个目标就是淘宝网,我的目标就是去360工作。正式上课了,我才发现,在这里还要学习文科,我也看了课程表,一周只有8节商务基础课,除了办公软件课外,其余都没用,哎!学习文科直接去初中得了,来这何必呢?可能有人会问“不学数学以后怎么算账?”呵呵,拜托,算账用的上函数方程吗?还有人会问“不学英文,怎么和国外的买家交流呢?”可笑,照你这么说,谷歌翻译和有道词典就是摆设了,学画画有什么用,你怎么不来一节音乐课呢?我真的不知道在这一周只有8节的商务基础了都可以学些什么?两年后可以学通什么?这个学校没有禹州崭新和庞大,你会问“怎么不在禹州上?”那是因为听说那里的教学质量不好,才被初中班主任介绍到这里来的。之前去过新华电脑学校参观过,明显和这里不是同一级别的,他们100%就业,月薪保证最低安排的都是大公司,譬如“腾讯,网易,百度,淘宝”等一系列知名的企业,他们是以专业为主,基本不学习文科,因为学费太高,所以才没有去。在这里数学英文听不懂,扣分侯貌似还要罚款现金,对于农村的孩子绝对是个打击,随时还有可能停水停电,中午午休广播站放音乐,在学校交个话费还收取5角的手续费,就今天上午吧,班级团支书开会,回来宣传“发短信,献爱心,一元一条”,于是我咨询了客服说根本没有这个活动!真不知道是谁在背后作祟,你们真的不应该赚学生的钱,这是可耻的。我真心想找个师父,主攻读电子商务,相信这样比他们会更好,更成功,但,可现实呢?……哎!……还能说什么呢?又能说什么呢?初三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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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能买走什么如果有人出钱,想从你手上买走一些东西,你会出售哪些? 身上穿的衣服、鞋子、袜子、领带和帽子,戴的手表、眼镜,用的手机、照相机和茶杯,甚至吃饭用的碗,骑或开的车,睡的床和住的房子,只要价钱适当,甚至高于你当初购买的价格,你也许会毫不犹豫地将它们转手。没错,大凡当初是用钱买来的物品,别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再用钱从你手上买走。 同样是物品,有的东西你未必舍得卖,比如礼物。亲人送的,朋友送的,老师送的,同事送的,无论大小,也无论贵贱,都饱含了一份情谊,珍藏了一段回忆,你自然有点难以割舍。但如果别人出的是一个心动的价格,你也许就会转而这么想,这东西搁着也是搁着,闲着也是闲着,它本质上不过只是一个物件,只要将感情牢记在心,不拿去出售,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礼物是可以买卖的,传家宝是可以转让的,甚至爱情的信物,也是可以待价而沽的。 还有一些很私人的东西,比如日记本,比如和亲人的合影,还比如你一直珍藏的奖状,它们记录了你的过往,承载了你的情感和荣誉,可以说,它们已经成为你生命中的一部分。现在,要你给它们标一个价格出售,确实很艰难,很残酷。但如果一个日记本,就可以换来一所豪宅;一张合影,就可以卖出天价;一张发黄的奖状,就可以瞬间变成金山银山,你还敢说你会一点也不动心,丝毫也不犹豫吗? 这样一看,似乎所有物化的东西,都是可能拿来出售的。但也有例外,比如你的工作。假定的条件是,你有一份非常专业、非常满意、非常热爱,也非常成功的工作,这份工作,你既赖以养家糊口,又天遂人愿,与你的兴趣爱好完美结合,你还会愿意出让吗?你也许会不假思索地摇头。但请你再考虑一下,如果别人给出的价钱,是你直到退休及至老死的全部工资福利,外加一笔足以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金钱,你还会这么淡定吗? 剩下来的,就是我们的身体和生命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属于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这当然都是断然不能出让的。说这话,是因为你没到万不得已,从未走投无路,否则,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卖血、卖肾的,更不会有人甘愿拿自己的生命去作赌注了。当一个人活不下去的时候,活下去的唯一希望,恰恰可能是出卖自己的身体或生命。 那么,我们真的什么东西都能出售,换句话说,金钱真的就可以买走我们的一切?当然不是。纵使一个人不惜自己的生命,他也一定还有绝不会出售的东西。比如感情,亲情、友情和爱情之中,总有一样感情,是比你的生命更重要的;比如人格和尊严,这个世界上,永远会有这样的人,你可以剥夺他的生命,但你不能践踏他的人格尊严;还比如自由的思想,一个人的财物可以被搜光,身体可以被桎梏,生命可以被剥夺,但他的思想仍然可能是自由的,不受拘束的,不会湮灭的。 钱可以买来房子,但买不到家;钱可以奴役肉体,但不能锁住灵魂。这个世界,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别指望,钱可以买到一切。 我之所以做这个假设,是想让我们都来盘点一下,在金钱面前,哪些东西我们可能动摇舍弃,哪些东西我们又会坚持坚守?在我们身上,钱能买到的东西越多,我们可能越贫穷;相反,钱所不能买走的东西越多,我们的精神就越富有。因为钱能买来的,钱亦能买走。唯金钱无能为力的,才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也才是值得我们孜孜以求的。 弄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才会懂得,人生到底应该舍弃什么,在意什么,坚守什么。12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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