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_3000字
引子
你,踢蹬着你那四只无力的爪子,闭着眼睛,本能地寻找着你母亲的奶头,好不容易寻找到了,一含住就畅饮起来……你是一只的狼崽,在你的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二,你是最特别的一只,你的毛是银白色的,但这也就意味着你是一只狼,一只勇敢的狼,这是命中注定……
第一章遭到首领的厌恶
不知何时,你已经张开了你那海蓝色的眼睛,像海洋,像天空……可惜不会有狼注意你的眼睛。你的母亲紫罗兰欣喜地舔着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当目光落到你的毛发上的时候,眼中透露出恐惧,但还是轻轻的舔了你一下,你的兄弟姐妹中有棕色,有灰色的,但仅有你是白色的。狼很迷信,特别是哈克狼群,他们认为白色的狼是遭诅咒的,会给狼群带来厄运。
是时候带狼崽们去见首领了。母亲想。你的母亲领着你和兄弟姐妹从山洞走出来,直径走向首领哈克。当看到狼崽时,哈克平日的威严一扫而光,变得像位慈爱的父亲。狼崽们屁颠屁颠地向狼王跑去,争先恐后地蹭着哈克。“呦一一”哈克高兴的叫着。哈克一个一个的嗅着狼崽,当哈克见到你时,深邃的目光变得惊恐,变得凶恶,恶狠狠的朝你咆哮,张开血盆大口凶神恶煞的朝你咬去,你本能的躲开,发出奶声奶气的呜咽。这很委屈,你天生就长这样,不能怪你呀!首领怎么变的那么快呀!刚才还很温柔,现在就……你天真的想着。“嗷呜一一”母亲仗着自己是狼群里狼王最受宠爱的母狼,凄惨地为你求饶着。狼王轻蔑地呼了一口气,转身就走……
第二章你的兄弟姐妹
你的母亲生下了5只小狼崽,最小的也是最脆弱的小公狼一生下来就死了,剩下4只小狼崽。老大是公狼,因为是棕红色的,所以叫烈风。你是老二(公),你是银白色的,你的母亲给你起了个名字叫银魂。老三是母狼,是棕色的,叫月冥。幺女是灰色的,叫茉莉……
第三章真正的亲狼
你长大了,不再是那只嗷嗷待育的小奶狼,你的哥哥烈风已经跨入大公狼的队伍,你也差不多了。若不是身上那身银白色的皮毛,你会成为哈克狼群中最受欢迎最英俊最高大的公狼,可惜小母狼一见你就惊恐的躲开,“嗷嗷!”你别过来,我可不想倒霉!求求你了。你失望极了,心里很难受,狼也会伤心,你几乎快流泪了,不不,你不该流泪的……你知道你白色的皮毛被认为是遭到诅咒的,你一靠近哈克,狼王就会狠狠的张嘴朝你咬去,如果没有咬到的话,老狼王就会用尖利的爪子厌恶推开你,然后一甩蓬松的大尾巴扬长而去,每次都是虚惊一场,只是被咬掉一丛毛。公狼嘲讽你,母狼厌恶你,没有一只狼愿意靠近你……
除了母亲、哥哥烈风和妹妹茉莉。就连月冥也不喜欢你这个哥哥,不愿靠近你。但每次你被咬,带着失望回家后,母亲总是温柔地舔着你的伤口,哥哥也舔你的额头和耳朵表示安慰,妹妹用柔软脆弱的耳朵蹭你结实高大健壮温暖的身躯,嘴里发出“呜呜一一”的声音,那一刻,你觉得你有一种错觉:你成为了世上最幸福的狼……
第四章敬爱的母亲……去世------永远存在的伟大的母爱
你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母亲离开你的那一天。那一次狩猎,母亲被该死的驯鹿那致命的蹄子踢中了,很不幸,正中心脏……你忘不了:曾经对你那么温柔,从不嫌弃你白色皮毛的母亲现在无力地躺在地上,眼神那么恋恋不舍、含情脉脉,母亲直直地望着你,那眼神让你心碎,让你心痛……良久,母亲本无力睁开的眼睛睁的大大的,你知道,它走了……你舔着母亲的眼皮,不想母亲死不瞑目,然而,这个表情变成了永恒,母爱的证明,那是永恒般的刹那,母亲临死前还担心你身上那白色皮毛给你带来的麻烦……
你不停的用温暖的舌头舔着母亲早已冰冷的身体,良久,你抬起头望着繁星满天的天空,哀嗥起来,刺耳难叫,悲痛凄凉:
母亲啊母亲,
请您安心地走吧!
别再担心您的儿子,
我长大了!
安息吧!
您扭曲的身体和死不瞑目的表情已经说出了您的内心,说明了母爱,也证明了一切!
您的儿子已无所畏惧!
但我永远是您的小狼!
无论何时呵地!
作为您的儿子我真自豪!
啊!
母亲母亲!
你该安息!
……
第五章致逝去的母爱
你准备守着母亲的遗体一夜,你抬头望着惨白的月亮,月光洒落在你和母亲身上,你的白毛似乎闪闪发光,那你没注意这些,你还沉浸在失去母亲的悲痛中,母亲的身体也散发出母性的光怀与母爱的光芒。你开始举起长长的吻,你绝望地闭上蓝色的双眼,对月亮呜咽般地哀嚎起来,直至冰冷的夜露湿透了你的毛发:
母亲!
请安心地走吧!
请安静的去那没有病痛的天堂!
我也不知道是否已经接受了您离去的事实!
但失去您的痛却将我永远地在震惊里,
您甘甜的乳计仍在我舌尖,
我又想起您温暖的胸膛,
紧紧将我搂在怀里,
当你躺在您的怀里,
多有安全感,没有危险,没有伤痛,没有冰冷,
什么也不用担心,
您永远不会背叛我,
您的心跳还在我的脑海、胸口、心中回响!
多么想再让您温柔地舔舔我的耳朵,
可惜也许没机会了,
这一别是永别吗?
不!
我们还会相见!
在天堂相遇……
母亲!
到那时候我们在天堂的小路上肩并肩的散步、小跑好吗……
母亲!
再见!
-----致逝去的母爱
第六章老哈克下台,大公狼疾风成为新狼王
今天,等待时机等待了很久的大公狼疾风成为了新狼酋。那只野心勃勃又狡猾的大公狼在大家饱餐了一顿鹿肉后,在草地上休息,毫无警戒心的时候,突然跳出来向老狼王宣战,老狼王双目圆瞪,震惊极了。虽说它早就做好了下台的准备,它知道它老了,老子连毛发都失去了光泽,力量正从它的爪掌缝、利齿间流去,但是这突如其来的挑战还是让它不知所措。哈克瞪着一双疑惑的双眼,仅愣了几秒就狼狈的向深山跑去。疾风的肌肉很发达,透露出雄性的魅力,而且这家伙还在生命的巅峰时期,凭着他这一把老骨头是不可能跟他硬拼的。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与其窝囊的在群里当个谁都能欺负的最低贱的草狼,还不如到深山中去过当孤狼的生活。哈克想。
“呦呦一一嗬一一”疾风欢呼着。众狼也跟着嗥起来。狼们一个接一个的向新狼王躺下,露出暴露脖颈,以示对新狼王的信赖与臣服,接着新狼王会舔舔它们的脖颈,这是狼族中新一代狼王产生后一定会举行的古老仪式。你虽然不服气,但是还是完成了仪式。说实话,你不喜欢这家伙,你与其他公狼一样,从小就立志想当狼王,所以你极不服气。
远处传来几声悲哀的嚎叫,你知道那是老哈克的叫声,他的好生活到此结束了……
第七章短命的疾风!
你真是越来越讨厌在疾风狼群(哦,现在疾风成为狼王,所以哈克狼群也要改名为疾风狼群了)的生活了,你最讨厌的是那个短命的疾风!一说起他来你就来气,每次想起他你就要咬牙切齿地用尖利的爪子磨起地面来,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马上冲出去咬它个灵魂出窍。每次你发怒的时候,总会吓到从地下小心翼翼探出头来的地鼠,地鼠一见你那庞大的身躯,吓得马上一头钻进地洞里面去……
这家伙真是让你反胃作呕。哈克还是狼王的时候,他对狼王阿谀奉承,唯恐马屁拍的不够好,狼的眼白面积很大,瞳孔很小,转起眼珠就几乎只剩眼白了,这家伙拍马屁时翻起白眼,头埋进爪子底下,顺从的趴在地上,不停的露出最容易攻击到的、脆弱的颈侧的动脉血管,让狼王舔他的动脉血管,表示对他的臣服,直到狼王不耐烦的悻悻地甩几下尾巴,他才退去。原来这阴险狡诈的家伙早有计划!现在他都变成另一副样子了!让你不得不怀疑他到底是不是同一只狼!现在它高傲得像位王子,如果有狼见到他走来没来得及或是慢了一点躲开让路,那就不得了了,他马上气得七窍生烟,好像被掘了祖坟一样生气,哦不不不,在狼族里没这一说法的,应该说是比明目张胆、天光化日下被抢了鲜嫩的羚羊肉,被侵犯了尊严,被鄙视,还生气,毛都直直竖了起来,“炸毛”了,身体好像膨胀了一倍,变成了一只巨狼,凶狠的朝那只狼咆哮。“嗷!”你的眼睛出问题了吗!没看见尊敬神圣的狼王,朝你走来吗?你竟然不懂得让道?!不想在我的狼群里待下去了吗!这家伙竟然会一直大吼骂到那只倒霉的狼瑟瑟发抖后,用尖牙利齿狠狠的咬那只狼几口后才解气,气呼呼的离去。那只倒霉的狼身上出现好几个血洞,谁让疾风是狼王呢,倒霉的狼愣头愣脑的站着,委屈的就像一只玩游戏玩输了的一只狼崽,天哪,比咬冤家咬仇狼还狠哪!不不不,咬仇狼他一定会更狠!听到那些夸张的形容词,你生气的都快“冒烟”了。你都为那些倒霉的狼打抱不平。如果有狼召集狼来打败那只该死的疾风的话,你一定自告奋勇去咬到他尾巴夹在两腿间,咬得他连狼爹都不认得!
都说狼们都随狼王,狼王怎么样,他的子民就会怎么样,狼王跟他的子民的性格是一模一样的。疾风刚当上狼王就这样残暴,当久了还怎么了得,如果狼都这样残酷、凶残……伟大的天狼星啊,你真是不敢往下想了……
第八章底线
你再也受不了了,残忍的恶狼疾风挑战了他的极限,触犯了你的底线。
这天,一只黄毛的公狼(姑且叫他黄毛公狼,传说中的狼里的路狼甲)见到了这一幕,准确的说是你和黄毛公狼看到:那只奴性十足、最低级的欧米茄努努竟蹑手蹑脚、贼兮兮地来到疾风身前,它“垂涎欲滴”,这家伙天生就有一种怪病,嘴巴永远合不上,那恶心的口涎永远在他嘴巴里,欲滴却未滴。努努的尾巴顺从地紧紧夹在两腿间(实际上这低等的东西每天都是这个状态),“谦卑”地露出动脉血管,嘴几乎全埋在泥土里面了,你甚至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呼吸的。良久,等到狼王不屑的瞥了他一眼后,表示默认他靠近,他才把嘴从泥土里抬起来,继续“卑微”地舔着狼王的毛发,家伙虽然长得丑陋,但也是有智商的,他想通过讨好狼王来提升自己在群里的地位,他实在是太低级了。谁知道,他的舌头刚碰到狼王,狼王却火冒三丈,受惊的跳了起来,好像遇到了什么不可思议,不得了的事情。“嗷!”我默认你靠近,也没有默认你可以给我舔毛啊!你这低级的东西还想给我舔毛,你配吗?!你是不想活了吗?!疾风开始张开大嘴朝他咬去,努努整只狼都愣了,眼睛瞪得很圆,这是自然反应啊,等他反应过来,已经被心狠毒辣的狼王连皮带肉咬下一大块,努努下意识地跳开,哀号着,呜咽着像一一只小狼般求饶,疾风却没有半点怜悯和同情,简直连一点反应也没有,明明大狼不记小狼过,但疾风这是往死里咬啊!你不是那种婆婆妈妈,感情脆弱的狼,你跟这种狼根本不沾边,你是被疾风气的,肌肉紧绷着,仿佛随时冲出去和短命的疾风拼命,争个你死我活,但理智还是控制住自己了……
你的底线是:谁也不能伤害你的亲狼。“让路事件”你忍了,努努的事你忍了,你忍了一次再一次,这次你再也不能忍了,疾风根本不讲理嘛!你再也不能让疾风这样嚣张下去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收拾完努努的疾风(你实在是不愿再用狼王来称呼他了,他不配当狼王!狼族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这么残暴的狼王!)还在生气,却突然感觉到有点饿,好像刚才的生气让他消瘦了。他突然看见烈风正准备把刚刚捕到的肉少得可怜的野兔给他的妹妹也是你妹妹茉莉吃,突然,不懂得怜香惜玉的疾风猛的撞翻了很强壮的没有他强壮的烈风,一下子把野兔抢了过来,看都没看烈风和茉莉一眼就狼吞虎咽起来,茉莉眼睁睁的看着肉本来就少的野兔被他吃着,眼神透露出悲伤,希望能分一杯羹,当野兔被吃得干干净净,一滴血也不剩的时候,茉莉朝天哀嚎一声后竟饿昏过去了(距离上一次狩猎已经好长时间了,茉莉身子虚弱,根本就抢不到多少肉,仅仅勉强吃了几口,烈风才抓了一只野兔给他的妹妹,可惜又被疾风抢走了……)。刚好看见这一幕的你再也忍无可忍了,一下子“飞”了出去,像离弦的箭,像脱缰的野马……一个白色的“闪电球”狠狠地撞在还沉浸在野兔的美味中的疾风强壮的身躯上,疾风没防备,被撞出好远。那是你。“咳咳!”疾风被飞扬的沙土呛到,不停的咳嗽。他终于缓过来,但你不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和时间,又咬了他一口。他晃了晃头,像是要把脑子里其他的事情都抛出去,他终于看见了……看见了努气冲冲,眼睛冒火,摆出攻击的姿势的你……大战一触即发,他飞奔过来,用坚硬的狼头打你一记漂亮的右勾拳,你咬它一口,他抓你一下,实力不分上下……极久极久,你和他身上都伤痕累累,你却准备停战了,即使打败他又怎样呢……就算你当上狼王又怎么样呢,整个狼群的狼都厌恶你,不知情的狼可能还以为你是个不自量力、鸡蛋碰石头的傻狼……你喘着气和他对视良久……终于停战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夜幕快降临了,夕阳西下,好一副美景。“呦呦”你柔声叫着,示意妹妹跟上你,不知道什么原因,疾风并没有因为你无理的条件而驱逐你,是你自己要离开的,你在这里生活不下去了,你要离群出走了,即使这是你出生也是成长的地方……身后传来哥哥烈风连绵不断的叫声,叫声里含有挽留的意思,你的心中涌起一阵暖流,是的,狼也会感动,但你去意已决……你踏着暮色,向远方走去……
第九章开始流浪生活一一偶遇哈克『曾经的荣誉』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岁月带走了曾经的美好回忆〗
远方传来的哥哥的嚎叫的声音越来越小,你甚至没有回头,直到你灵敏的耳朵再也听不见……但那叫声已让你刻骨铭心,它在山谷中回响,在你心中回响……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洒落在你苍白的脸上,你的脚步愈加愈坚定起来……
这已是你带着茉莉在深山流浪的第五天。你万万没想到,没想到你会遇到老哈克,他竟然还活着……那位曾经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经当上狼王很久的狼。但关于狼王的一切,那曾经的荣誉,早已变为回忆,甚至再次当上狼王的希望早已破灭,化为泡影,现在代替他的已是那只暴戾的疾风……
杂乱不堪的皮毛,瘦得皮包骨头,骨瘦如柴,眼神里充满绝望和悲痛欲绝,如此沧桑的容貌,不是哈克,是何狼?那你迟迟不肯确信这眼前的一切,毕竟这来的太突然了,你没想到会再次遇见他一一哈克。那两腿动物的口中流传着一句话: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而狼却很不屑这一句话,狼更多的时候还是相信自己的耳朵和鼻子。现在你宁愿相信你的鼻子,气味是动物的身份证嘛。你开始耸动鼻子,作嗅闻状,让鼻子帮你确认真假。现在你终于相信了,千真万确,你眼前的这一匹狼就是老哈克。你愣头愣脑地打量着老哈克,他现在已经完全失去那副昔日狼王该有的样子了,和之前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你望着这只不知让你感动还是讨厌的狼,突然,你竟恍恍惚惚地从它身上看到了母亲的影子,你甩甩头,提醒自己:都过去了……看到你好像很开心似的,哈克竟然朝你摇了两下尾巴,“呦呦一一”他兴高采烈的朝你叫了两声,不知是向你打招呼,还是乞求食物。你脑子里一片空白,这一只狼曾经是最看不起你的啊……你有点纠葛,不知要不要回应他。“嗷一一”最后你还是出于“礼貌”(或许狼与狼之间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东西)回答他了。它就像一只狼崽突然变得活蹦乱跳……你倒吸一口冷气,目瞪口呆,这一点也不像哈克啊,所以他当狼王的时候……你轻叹一口气,是的,狼也会叹气,时间都过去那么久了,他也会变,变了很多……他竟像一个叫花子一般、厚脸皮的要起食物来了。你蓝色的瞳孔里透露出惊讶和震惊,你看到他灰色的眸子有一丝无助……你终于受不了了,转身就走,再也瞧不起他了,你歧视他,一只狼,一只当过狼王的公狼,一只孤僻而高傲的狼,不应该这么死皮赖脸的祈求食物,虽然你知道,这都是被生活逼的……
要想生存下去,就得不惜一切代价……
第十章坎坷的流浪生涯一一勇斗蟒蛇『与死神擦肩而过』(一)
〖当死神靠近你,你就靠近死亡,但死亡并不是狼生的结束,它只是生涯的完成。〗
你蜷着腿,身子缩成一团,突然,你睁开布满血丝的双眼,现在还是黎明破晓前的黑暗,你朝妹妹的方向望了望,可惜看不见,茉莉应该睡得很好吧,但你却不是,你几乎每次睡觉都辗转反侧,你又将头转回来,轻叹了一口气,回想往事:自打离开狼群后,你们每顿都吃不饱,最多混个半饥半饱。今天睡觉前,你听到那发狗瘟(狼最讨厌的是喜欢吃两腿动物嗟来之食而成为两腿动物“行尸走肉”的奴隶一一狗,他们没有自由,狼认为它们看到主人后那副尾巴摇得像螺旋桨一样,甜腻赋的样子非常恶心,让狼反胃,所以这句话也变成了狼最狠的脏话)的猫头鹰不停发出怪声,让本来就阴森的山洞增加了几分恐怖的气氛,弄的狼心惶惶的。而你现在还没到清晨,在狼嗥还没有打破黎明的宁静时,就醒了,这实在是反常,你甚至都预测到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饥肠辘辘的你带着茉莉出去打猎了,或许是你今天的运气不好,你连只兔子都没看见。你心烦意乱,这也就更嗅不到猎物的味道了,你几乎在不停的兜圈,茉莉也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你在河边喝水时,你通过清澈的河水,看见了自己的样子,已经过了那么久了啊……你已从那只嗷嗷待哺、懵懂无知、不懂事的小奶狼,为了一只高大英俊、成熟而老练的大公狼了……妹妹的惊嗥声打断了你的思绪,把你从幻想中拉回现实,你飞奔出去,你已经失去了母亲,你不愿再失去妹妹……
它,弯曲着脖子,眼睛闪着凶光,“咝一一”发出恐怖的声音,快速吐出鲜红的蛇芯子,那两个尖利的牙齿似乎泛着冷光……你的妹妹看见它就像躲避瘟神一样躲避它,猛地跳了起来,双方紧张的对峙着……你怔怔地看着它,吓出一舌头冷汗,你甚至听到了死神的召唤,它就是可怕的恶魔!不,是面目狰狞的死神!你的第一反应不是逃跑,而是去面对,如果你逃跑的话,那你就不是一只驰骋猎场大公狼,而是一只兔子!悲欢离合,你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了,你早已磨练出一颗独立坚强冰冷勇敢的狼心……你冷冷的望着它,你露出一口锋利、让草食动物不寒而栗的狼牙,“噜一一”从喉咙发出一连串刻毒的诅咒声,龇牙咧嘴地朝它咆哮,你的目光从来没有那么冰冷,你奔向它,准备进行一场厮杀……它弓着脖子的,身体呈S型,它的身体柔软而有韧性,突然,它冷不防的闪电般、旋风般的冲过来……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发狗瘟的!它一上来就使用它的绝招一一死亡缠绕!它用长长的身体把你五花大绑起来,你想从它死亡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来不及了!像突然念了魔咒似的,骤然,缠紧了!你的心顿时冷凉了半截。不!你要活下去!“活下去”在你心中回荡,你终于爆发出生命垂危、危在旦夕时的惊狼的力量。你死死地咬住蛇脖子,再也不松口!它越缠越紧,你也越咬越深,现在就靠你的毅力和耐力了。你头晕眼花,仿佛看不清东西了,你的眼前发黑,脑子一片空白,这,是要死了吗……终于,蟒蛇突然像一根烂草绳一样突然脱落下来,你也像坨烂泥巴一样瘫软下来,但是与蟒蛇不同的是,你,还活着。活着就好啊!你知道,你刚才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与死神擦肩而过了,但死神究竟没有夺走你的生命,或许上天觉得你这条性命还是有价值的,你差点就死了。你浑身发软,无力的躺在地上,猛喘着,咧嘴吐出舌头……你与茉莉风卷残云般地吃下,哦不,是吞下(怪不得有狼吞虎咽这个词,狼吃东西的速度比虎还快,排在虎的前面)鲜美的蟒蛇肉,你们很少能吃到这么饱。血腥味有可能会引来其他更强大的肉食动物,快点把食物吞进肚子里才是最安全的方法。这条短命的蟒蛇已经成为你的口中餐腹中食了。你感到疲惫,但同时也感到深深的满足感。你和妹妹小憩一会儿后,就准备回山洞了……
偏偏在回山洞的路上发生了一件让你忧心如焚的事情:那是一片灌木丛。天有不测风云,密密的灌木丛下面有着两腿动物放下的捕兽夹。你听见茉莉的哀嚎声后,马上飞奔过去,不管你多么累(心好累)。你赫然的见到了被捕兽夹夹住左前爪的妹妹,你抽动耳朵,听见远处两腿动物的吆喝声和他们的奴隶的狂吠声,翕动鼻翼,你闻到它们的味道。你急切的让妹妹停止嚎叫,妹妹的哀嚎声戛然而止。你焦躁不安的在原处兜圈,有几次都想咬下去,但是还是狠不下心来。一条狼命重要还是一只爪子重要,这恐怕是傻狼都会做的选择题。那吆喝声越来越近,你咬着牙,闭上眼睛,狠下心咬下去……你与妹妹飞奔回山洞,一开始妹妹还不习惯用三只爪子来跑步,后来就好一点了。两腿动物现在才赶到,看见并没有猎物,气恼得跺脚:“发酒瘟的!劳资刚才还听见狼叫声,狡猾的狼!咬掉爪子就给老子跑了!不!这怎么可能是狼!明明是狐狸精!简直就是狼精狼妖狼魔狼仙狼神狼圣狼鬼!”你竭尽全力的跑着,任由两腿动物满腔怒火地侮辱你、骂你……
初三:左言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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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名叫张温特,他今年6岁了,是个一年级的小学生。
他一出生就远视,平常都戴着一副圆圆的眼镜,非常可爱;他的个子矮矮的,但是做起事来还是很有力气;他的头发总是翘着,妈妈给他打理好,他又自己把头发给弄上去了,妈妈拿他也没办法。他惊讶的时候,表情特别夸张,把嘴巴张的大大得,感觉都能装下一个鸡蛋了。
弟弟他是一个很喜欢装大人的孩子,走起路来故意大摇大摆,而且很喜欢装作超级英雄。但是每次我动他一下他就哭,没有一点英雄气概,哈哈,我都想嘲笑他了。
有一次,他在客厅玩搭积木,我上厕所的时候,手不小心一挥,把他搭的积木给弄塌了,他立刻愣住了,眉头皱了起来,嘴巴抿成了“一”字型,一脸委屈的样子,过了一会儿,他实在忍不住了,张开嘴巴,边哭喊着边流下眼泪,号啕大哭了起来,我都被他吓着了,我不耐烦地说:“阿虎,玩具塌了再搭不就行了吗?干吗哭啊?”他不理会我,仍然一直在哭,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后来,我向他道了歉,说“对不起”,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不哭。哎!我的弟弟可真是个“爱哭鬼”。
他虽然有时候哭哭啼啼的,但他有个优点就是跑得快,是一个风一样的男子。
每天早上,我们全家都会到楼下的公园去跑步,我就和他比跑步。我说:“预备——开始!”我们俩就狂奔起来,我两腿分开,使劲迈开步伐,手也随着摆动了起来。我以为他会远远落在我后面,没想到,他居然追了上来并且超过了我像风一样。我给他取了个外号“风之子”。
这就是我的弟弟,既爱哭是个“爱哭鬼”,又爱跑是“风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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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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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盏月光,几湾清凉_3000字情及三世,当年桃花源处,定不负卿。(你若成风我愿化雨陪你遨游四海触及天云。)“为你费尽修行堕仙愿受轮回之苦哪怕沧海桑田。”苏子身为兔妖修炼百年年且尚幼不懂人情世故世态炎凉误入人间。那年,旧城门下荒草丛中,落入猎人圈套挣扎不休,眼看血液肆意流下灵力渐渐消失。“我会死在这里了吧,想不到我的人生只有短短几百年。”“这里怎么会有一只兔子?好可爱啊,受伤了呢,好坏的猎人,小兔子别怕,我会救你的!”苏子已无力用力看清,只是知道是一位十二三岁少年的脸渐渐映于眼帘眼眸澄澈如水中月。包扎好伤口,喂汤灌药,精心照料数日,阿宸每天都抱着苏子,坐在门前的石阶上给她讲人间的小故事。带她看星星,看月亮,嗅清风,闻花香,看日出日落,朝阳夕露。时间久了,她貌似有些不舍离别,不知是习惯还是?离别那日,她纵身一跃扑向他,然后飞快的跑进了丛林里。她听到了他在向她告别以及他零零落落的抽噎,她不舍,她难过,但她毅然决然的选择回去继续修行。因为她决心要报答他,要守护他,无论成仙成魔她都要使自己变强大。十年岁月,朝而往暮而归,苏子每天都偷偷的跑去看阿宸,默默守候着。转眼间阿宸已是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的男子了。而苏子也因为受智曲星守护,提前修成人型,也许是时候见面了。那年青石桥上,烟雨楼阁,素衣纸伞掩了桃花面。等他身背药箱一身素净白衣擦身而过,回眸一笑,堙入人海。好像不以为意每次都与他巧遇,但他怎知那是她故意为之?又是一遇,这次他拉住了她的手,她心中一惊。“姑娘为何总是与我相遇?难道只是巧合?”他眉头微蹙哑然失笑。“恩…”她转身欲走手却死命被他拽着。“姑娘不愿意告诉小生吗?”他又是一问,这次放开了她的手,好像准备离去。“这个…”其实苏子也不知道为什么想要每天都见到他都假装和他偶遇是不是…“不愿意的话就罢了吧,其实小生只是向姑娘告辞的,家师要带吾上京。不知你每天都从我身边擦肩而过是何用意?小生只想把事情弄清楚搞明白也好无遗憾了,既然真的只是巧合的话,那就告辞了,珍重。”“啊喂!”苏子见他转身要走慌忙扯住他衣袖,她也不知是为何只是眼眸多了几分慌张。“姑娘你这是?”他很诧异的看着她。“其实我是因为喜欢你!”突然之间情急脱口而出让苏子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慌忙把嘴巴捂上转身就跑。只留下阿宸一个人呆呆的站在原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这丫头真可爱。跑到没人的地方她才敢大胆喘上几口气,啊啊啊啊怎么那么蠢呢?丢死人了啊!她在自责中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真的喜欢上他了。她好害怕他真的会离开,会去哪里?上京吗?那是哪里?那岂不是找不到了就永远见不到!不她不要!不假思索她以飞速冲到了他的家门前,他正在清扫庭院中因昨天急雨打落的花瓣。他见是她微微一笑,她的头发也因来时的匆忙变得有些凌乱。“能不能。。能不能不要走?”她好像眼眶红了些许杵在栅栏前,关于他,她有太多不舍。十年前是那样,十年后依然如此。他不知为何,看着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的心猛地一紧。搁下扫帚,他慌忙走到她跟前帮她拭去眸中泪水。“好,我不走。”他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善良的本性他不想让任何一个女孩哭。“太棒了!”苏子飞扑了上去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他想要推开,感觉些许不好意思。“姑娘,我想你可以放手了。。我不走就是了。。”苏子这才意识到她的行为有些鲁莽了立马把手放开害羞的低下头。苏子生的白白净净的眼睛大大的水灵的很,为人很是清秀。让他看了不禁真的些许心动。后来她天天来找他天天帮他打扫家务给他洗衣做饭,他本是拒绝的可后来还是执拗不过她。他坐在案前俯首思书,她为他掌灯为他倒水已成了习惯。终有一日他决心娶她为妻愿为她倾其一生。他精心准备的表白全都顺理成章的说完了,他以为她会答应,的确刚开始她是很欣喜但而后落寞了,眼睛里好像有种委屈肆意穿梭着,她拒绝了他。他万万没有料到如此,也不相信她不喜欢他,如果不喜欢他为何还要为他做那么多?他逼问她,质问她,可就算她哭了也绝不愿说出一句半字。他松开了摇晃她肩的手,因为她哭了,他是决不允许她受到一丝一毫伤害的。他夺门而出,借酒浇愁,烈酒入喉烧灼着太阳穴伴随滚烫的热泪一起滚滚下咽。他回到家,她仍是在的,虽然她的眼睛好像肿了,可她对他还是笑着还是和以前一样关心他对他好。“既然不爱我可否不要再折磨我!这样大家都不好过!”他歇斯底里的吼着想要她离开。是的,他想要忘记。“我…好!只要你幸福你让我消失也可以!照顾好自己!”苏子本想说些什么,可她知道都是些无用功,真正想说的她必须死死憋在心里,她一路笑着哭着跌跌撞撞着。看着她离去的背影他很不是滋味,为什么,为什么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后来他每天都带着不同的姑娘回去,他就是想气她看她吃不吃醋,他知道她还是会回来看他。她默默地躲在树后无声的落着眼泪。每当他喝醉以后跌跌撞撞的时候她多想去扶他可是她不能。对于他每天带姑娘回去这件事她当然也知道真正的故事。但是她也知道这一切都是她带给他的。她打破了他原本平静的生活当他真的把她当做生命中一部分的时候她又逃离他的世界。是的,她带给他的伤害太多。几年之后听闻他混得风生水起,名震四方成为了赫赫有名的炼丹师。她依旧默默地在他府中的角落里守护着他,尽管他变了很多可她还是不愿意放弃他。她记得那间小木屋记得他们之间的一切一切,尽管他们已经几年没有说话。她看到每天都有各色各样的人到他府中寻丹问药,更多的,是长生丹。那些人全都长着一张阴气极重的脸,一个个都似乎在打着什么歪算盘又或是感觉是玩蛊毒的人。他每日都在翻着各种历代医药古籍寻求长生不老的药方。他似乎都快要炼疯了,捧着医书狂笑,零落的书籍三三两两的堆在地上。唯有那个大大的炼丹炉如此血红热烈耀眼。他发现,他的长生丹只还缺了一个重要的原料。“修成千百年妖精的内丹。”妖精一旦没了内丹就和刚出生时没什么区别,浑身虚弱无力活命都很不易也不会有一丁点法力。他日日拿着罗盘坐在长廊上搜寻妖怪的踪迹,布下天罗地网各种阵法,他,变得太可怕了。她看到了,他的魂魄已经变得越来越黑,魔已入心。终于某日他抓到了一只修炼千年的妖。他嘴角邪魅的一笑,凤眸死死的盯着对面的妖逼她把内丹吐出来。不然,就让她生不如死然后再把她晾上几天整死把内丹取出来。“求求你!放了我!我什么坏事都没做过呀!”那妖楚楚可怜的模样实在让人心生怜爱。“放了你?呵!我好不容易抓到的哪能放了你?!你是什么坏事都没做过可不代表我不会做呀?”“放了她!”她终于忍不住走了出来,毕竟那妖是无辜的,他变成今天这样也是因为她。一切都该她来还!一见是她,他心中一惊。“你来乱掺和什么!还有你是怎么进来的!”他冷冷的看着她。“能不能放了她。”她语气越发坚定。“你休想!到嘴的鸭子干嘛要让她飞了!”他对她的话不屑一顾,她离开的时候,他的善心就死了。“那就别怪我了!”她见她的话一点作用都没有心里凉掉了谷底,但妖还是要救得。她对他来了硬的,她也知道这只能当缓兵之计和他打了几回合发现她功力根本打不过他。“快走啊!”她对旁边蜷缩着的妖说着。那妖先是一愣随后眼眸红红的对她答谢着起身要走。“想走没那么容易!”他想要抽出身去抓她可被她拦住了。妖,终于逃了出去。“好了,你满意了?可以走了吧!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不然我就杀了你!”他冲她吼着推开她不在与她用招式纠缠着。“呵呵。。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把你害成今天这样,这一切都该由我来还。”她踉踉跄跄的跌坐在厅堂炼丹炉前,豆粒大的泪珠滚滚而下。“不不不!我怎么能怪你,我应该谢谢你才对啊!不然我怎么会变成今天这么厉害的模样啊,啊?”他冷笑着,好像一词一句都在狠狠地敲击着她的心弦,告诉她这是她害的。“你,还记得十几年前你曾救过一只小兔子吗?你记得和她讲过的小故事吗?”她努力的笑着,甜蜜的沉浸在往昔回忆。“你怎么知道那件事!”他好像很是惊讶的样子,当然了他又不知道她就是那只兔子。“那就是我啊!”她冲他吼着然后大笑着眼泪簌簌而行。“什么?你是兔妖!”他不可思议的睁大了双眼。“是啊,那又怎么样?你对我的好我一直都记得的。。包括在小木屋的时候…”她细数着那些伤口蜷缩着,虽然回忆很痛可是总有那么一段回忆是那么幸福。“别说了!记它做什么!你又不在乎就当从来没发生过我也当做从不认识你!”内心深处的几处柔软好像被唤醒,他背过身去倔强的咬牙坚决不掉泪。“不,我要说,因为今天之后就再也没机会说,也再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了。”她起身站起来。“你有意思吗?可笑呀,不爱我却闯进我的生活,好不容易我把那些都忘了你现在又回来做什么!”他转过身朝她冷笑着。“我可以抱抱你吗?”又是几年前小木屋前的场景,她不待他反应飞扑了上去紧紧的抱住他,把头埋在他怀里。他感觉到胸前的一抹温热,他知道她在哭,他还是做不到狠心推开她。“我只能说,对不起,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对不起,是我打乱了你的生活。对不起,我闯入你生活却又无情的离开。对不起,我现在把一切都还给你!”她笑着推开他,红肿的眼眸落下最后一滴泪,她踮起脚尖对他深深一吻,他颇有些震撼。纵身一跃,她已跳入炼丹炉。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好像整个世界都崩塌了。是的他还在乎她是的他愿为她倾其一生,是的他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想她伤心,可最后他却亲手葬了她。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炼丹炉上,这是他以前出于好奇想知道每个妖怪的经历特意设置的。他看到了,看到了他十年的生活,看到了她还是只小兔子时对他暗下诺言要变强大守护他的样子,看到了她在树后看他领着姑娘回小木屋时她痛哭失声的样子,看到了她一路跟随她来这里,也知道了她当初为什么要离开他不和他在一起…原来每个妖怪都会经历天雷劫,那段时间恰好是她的渡劫日,若是和他成亲天雷劫便转移到他身上他会魂飞烟吗万劫不复因为只是个凡人没有能力抵抗她是为了他!可是这一切都没有用了。只有他一个人了。是他害了她啊他很懊悔他的心像被撕裂了五马分尸了!“我愿娶你为妻,许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定不负卿!”他狂笑着纵身一跃也跳入炼丹炉中自焚自毁。如果她都不在了,他留下还有什么意思?这辈子谁都不欠谁的,愿奈河桥下三生石旁等君暂缓。初三:何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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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_300字月光,柔柔的,柔柔的,像轻轻漫动在睡梦里年轻母亲的手,像婴孩芬芳的枕边甜甜的酣梦,像少女羞涩怯怯的初吻。月光,晶莹温润。没有夏日阳光的火烈,没有孤屋油灯的柔弱,也不像日光灯故作忧郁的闪烁,更没有都市霓虹灯闪烁的疑惑。它是晶莹的,像那轻咬了绯唇满含了情的少女的美眸,像那无风淡阳里的一泓秋水,像晴空万里的一片蔚蓝。幽蓝的天幕,明月如银盘喷射出清冷寒辉,引我们上路。几颗稀落的星星也不甘寂寞,眨着眼睛伴我们同行。远处飞瀑拍击岩石的轰鸣声和着松涛的阵阵呼啸,好似一首交响诗,又像一曲古老的歌谣,领着我们一步一步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忽然,天边一颗火红的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燃烧着划过夜空,然后陨落在深不可知的宇宙中。流星,燃烧着自己,用最后的光和热,给人已最灿烂的光明和辉煌。3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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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_8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夕暮的紫色中,炎阳的红味渐渐消减,凉夜的青味渐渐加浓起来,微风吹动孩子们细丝般的头发,身体的汗味已经全消。百感畅快的时候,孩子们已经充溢着生的欢喜,非发泄不可了。这时远处的东方萌现了一丝淡淡的红晕,红红的像涂了胭脂一般明艳。不一会昏黄的天空中徐徐升起了一轮皎洁的明月,勾勒出了一幅崭新的月上柳梢头图。诗意盎然,兴味无穷。这可乐坏了孩子们,他们跑着,笑着,欢呼着,竞相追逐这明月,颇有一股欲与天公试比高的傲气。月光的清辉下点缀着笑容点点,微风下,迎着美丽的月光,忙了一天的人们纷纷走出家门,一同享受这惬意的人生,不时传来阵阵爽朗的笑声。河边,许多的人们驻足欣赏,河边映起许许多多的斑驳的光影,月亮那娇媚的身影尤为脱颖而出,宛如窈窕俊俏的少女在这夏夜清凉的河水中沐浴,不禁掀起了我的美丽遐想。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正是夏夜,周围的空气好像被浸染了一般,变得清新怡人,散发出迷人的馨香,远远传播,夹杂这清新的泥土气味和淡淡的香草味。漫步于其中,更是一番精神享受。久久不愿离去,直至夜好深了……其实月亮常常与我们并肩同行,夜晚在你睡不着觉的时候,也许窗口有月陪伴着你,使你不感觉孤单;或半夜起床,害怕的时候,不妨抬头,看见月亮对你微笑,会不会就变得勇敢些了呢?在黑夜,月亮是光明的使者,她使徘徊在黑夜的人们找到了前进的方向,她点缀了单调的夜空,使夜变得如此可爱动人,她令多少的游子和客居他乡的人们牵起了对家乡思念的情愫。她是美丽的化身,同时也是家乡的使者。寄这一轮明月,表达多少难以倾诉的相思。古往今来,人们也总喜爱吟咏,赞叹月亮。这月迷的千千万万的人为之神魂颠倒。“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多少名篇巨着就是在月的引发下而产生的,我看月亮的意味又不仅仅是那一种了,而是更加的专注她的深层含义。我愿意成为这一轮明月旁,最不起眼的一颗小星星,默默守候着她,安静入睡……港二口中学初三:杨铧800字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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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_3000字突然想自我介绍一下,不是给陌生人看,不是给好朋友看,不是给任何人看,只是给我自己看。想什么说什么吧,毕竟我是一个不怎么会组织需要的人。我比较奇怪,喜欢自言自语,自娱自乐,像是要对自己说的话,却又像是跟自己吐槽,总之是一个奇葩的人。记性总是不好,上一秒说的话下一秒就忘了。要是写下来,基本都是刚拿笔……忘了,然后就放弃了。而在某个时候又在暗暗后悔,为什么不记得呢?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录音,可惜每次说要把细节的话录进去,每次都忘,甚是都忘记有录音这个东西,总是想一吐为快,说完就骂自己笨,怎么又忘了。周围的人都习以为常,每次看到我开启自言自语的模式都默默翻了个白眼,别以为我没看见,我是自言自语,又不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其实一开始跟他们说我会自言自语的时候,大家表示正常,后来见识到我自言自语的功力的时候,集体表示接受无能啊。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因为不管说的话有多么的不堪,都不会有人说什么,当我在自娱自乐的时候,我是真的感到开心,这种心情是无法取代的。我在想,也许我是把过去没有说的话说完吧。以前的自己,不爱说话,也讨厌说话,有时候,我都希望自己就是一个哑巴,不用说话,我并不是个会说话的人,性子比较直的我,经常说错话却不自知。无意识的毒舌让人们远离我,奇葩的思维,让人们讨厌,奇怪的动作,让人们厌烦。用曾经朋友的一句话说,你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正常的。我曾经在星座里看到关于水瓶这样的话,大概是:不要跟跟他们说事情,他们的思维跳太过,你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因为他们通常会在脑海里自问自答,得出结果,就直接下一个话题了,也不在乎别人是不是明白了。我是,也不是,因为我不是在脑海中自问自答,而是自己跟脑子自问自答,它问,我回答便是了。有时候他们会很惊奇,我到底是怎么扯出下面的事来,其实不是扯,而是我在自言自语的时候,其中的某一句让我有了新话题,哦,不,是跟我自己有了新话题。他们总会说我逻辑好,其实一点都不好,差的要死,只不过他们刚好碰上我脑袋清醒的时候,因为大部分的时间,我是处在迷糊状态,有时候,你问我一个词语的意思,我都可能不知道,因为我没听清。处于病态的我,没有什么朋友,哪怕我照顾人,最后人家还是会离开我,然后我又变成一个人了。比起奇葩,他们很喜欢说我偏激,我不喜欢,因为我不是偏激,而是自私,每个人都有自私的时候,也有偏激的,你们看到了我的自私,我的偏激,却以为自己没有,很可笑。从来没有人能真正的爱自己,从来没有人能做到真正的爱自己,因为他们的心里还是渴望有人来爱他们。所以他们说我偏激。不讨喜的我,不能任性,不能撒娇,不能大笑,不能哭泣,不能做很多,有时候,连微笑也会被人嫌弃。我告诉自己,既然没有人宠,就自己宠自己吧。那时的我才四岁。从那天开心,我开始自言自语。到了今天已经是病入膏药了,我爱疯了自己,不许自己对别人好,不许自己跟别人说太多的话,不许自己脑海里想着别人,我已经没救了,但我无悔,因为我很快乐。我的自私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也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困扰,我只是在疯狂的爱我自己,宠我自己。每当他们跟我谈话的时候,总会说我歪理一堆。道理是人悟出来的,是人根据自己经历过和实际情况的出来的。非要是名人说的话才是道理吗?名人也是人,我也是人。人类是复杂的,是矛盾的,比如,他们会在上一秒说,小孩子别乱问,这是大人的事情,下一秒他们就会说,你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懂事好吗!现在的已经接近成年了,我的母亲嫌弃我没有孩子气,不想隔壁家的那么活泼,而在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在她的打骂中,还夹杂着这样的话,天天胡闹像什么样!给我安分一点,不然我看你一次打你一次!从那以后,我不爱说话了,也不再笑了,整个人阴沉沉的,母亲似乎很满意我的安静。渐渐的,她有开始不满,于是有了现在的情况。我觉得母亲有病,真的,我常常看到她在吃安眠药,因为她失眠。母亲的精神很偏激,几乎崩溃。她的情绪常常处在愤怒焦躁之中,所以家暴从来没有停过,哪怕我已经长大了。大家都很维护她,导致我的伤口就这么一直加重下去,没人明白那种无助,像是平时疼你的人,没有保护你,反而抓着你给人泄愤一样。他们不懂,我也崩溃了。因为我无数次想过去死,最好被她打死,这样,我就可以定她的罪了,每当想到这,我的嘴角都会勾起那病态的笑。我对她的恨接近疯魔,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你们有没有试过,十几年中,一直都是将你从希望中扔下绝望,从温暖的怀中扯出,扔向地狱的深渊,那时候我有一个念头,特别奇葩,就是我宁愿跟精神病的一起生活也不要在这个世界生活。没理解错,就是,我想进精神病院。我这一生中,除了我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是幸福的,其他都是黑暗的。你的过去无论多么的黑暗,多么的绝望,也不会有人体会,只会轻描淡写的说,那算什么,比你惨的人多了去了。呵呵,但我相信,一定没人想到,在那样的环境中,我开始抛弃我的一些本能和天赋。我把我那让人羡慕的聪明扔了,我把那引以为傲的逻辑思维,扔了,我把人人都想要的气质扔了。我把所有优质都扔了,若以前是几乎完美的人,现在,是几乎傻子的一个人。可我不在乎,我依旧笑的病态,把人的善意抹去,将所有人事物的恶,最大化,在我的眼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善良的人,全是恶人。我也是恶人,喜欢把人们最不想面对的现实推到他们面前,哈哈哈,看他们惊恐的样子,有种莫名的快感,是的,快感。凭什么我在地狱里挣扎,你们却在天堂快乐,还是在我面前快乐,想都别想,你一定没有尝尝地狱的味道,我来邀请,可好?我想一个绅士一样邀请不知痛苦的小天使去地狱游玩,嘘,不要告诉她去哪里?因为,我也没告诉她。哈哈哈,等她到了的时候,这将会是她一辈子的噩梦,我喜欢这样唯美的画面,洁白无暇的天使,身上开始有了无比美丽的黑色,这中间还夹杂着唯美至极的红色,真是美呆了。当然,我也有怜悯心的,在她狼狈不堪的时候,送她回到她的天堂,然后在下面等待她的堕落。果然,几天之后,我在角落看到她,黑暗正在吞噬她的洁白,嗯,地狱并不欢迎洁白,也不欢迎快乐,我看到她像个孩子一样迷茫,笑的很开心。我喜欢看别人跟我一样痛苦。就是这么病态。不了解的人,你们就当看个故事吧,毕竟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不是你,我有义务不回答你们的问题,我的标题就是自言自语啊,完全可以当你不存在,在现实我都能做到无视别人的技能,在这里算什么?还有,不要跟我说什么父母其实是爱你的,或是你的命的父母给的,直接摊牌说,真正给我命的人,不知死活,要不是亲戚私下讨论被我听见我到现在都不会知道。不要跟我说感恩,你叫你最爱的爸妈揍你一顿,把你扔到小黑屋里去,前提是你怕黑,这期间,只有吃的喝的,和换洗衣服,吊着半条命,不死不活,你再来跟我说说你什么感觉,平时疼你爱你的亲戚,只会劝你懂事点,不要跟你妈傲气,你再来跟我说说什么感觉。那种感觉像什么知道吗?你最爱的人,把你按在水,快死了,拉起来,给你喘口气,休息一下,在你以为没事了,再把你按到水里,自己去试试吧,我试过,不过是我自己按我自己而已。说那些问题的人,在我眼里都是蠢死了。我们都会猜忌别人的人生,但我们始终不了解。懂吗?我没有多少怜悯心,真的,之前那一点点怜悯全都被这个社会摧毁了。什么教会我们生活?人生。什么教会我们生存?生活。什么教会我们残忍?生活。这些都是分不开的,它们是连在一起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好人,什么傻人有傻福,好人终有报,都是假的,运气不会帮你度过这一生的,你自己的人生终究要你自己走完。人生有很多意外是不可预料的,比如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世界毁灭,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我们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如果,这是一场游戏,而上帝给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一条路,给我们每个人都安排好一切,那么,不甘屈服于他人之下的我们,创造了【意外】这个东西。从此,这就不在是一个游戏,而是真正的人生。是我们从上帝手里硬生生抢来的。做人就是要随心随意吧,不是说难得活一次吗?那不顺着自己的意过着,不是会很憋屈吗?那就顺着吧,潇洒点。走了。初三:夜凌-葬魂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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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不会说再见_3000字宋初光,我终究还是为我们没有开始的故事写上了结局,亲手,写上的,再无可能。 ——十六岁的陆晓月 【寄语】十六岁,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天很蓝,风很轻,水很温柔,而那年的你,也刚好出现。 【一·新】十六岁,刚步入高一的陆晓月扎了一个马尾辫,带着紧张不安和激动,跨进了高中大门。刚到班,陆晓月发现大部分人已经做到了位置上,或独自看书,或与左邻右舍交谈。所有人脸上还未褪去的,是独属于初中的那份青涩与稚嫩。而在嘈杂的教室里,总有一个地方是净土,总有一个人很安静。只一眼,陆晓月便挪不开眼睛了。那是个很安静的男孩,拥有一张多少女生梦寐以求的无痕无痘无疤的干净脸庞。一米八几的高个子,修长的手指,还有一双被牛仔裤修饰的完美的大长腿。男孩算不上多英俊,但是有魅力,有气质。气质也可以为颜值加分。陆晓月挪动脚步,选了一个离男孩最远的位置,坐下。陆晓月心想,高二分科,如果可以,高一这一年她只想安安静静地度过,他和她,就做个陌生人好了。 如果可以,她不想和他有任何的交集。 【二·缘】 也许,这个世界最墨菲的就是墨菲定理了。第二次学月考试完,陆晓月被班主任极其幸运的分到了男孩的前面。陆晓月转身放书包时,瞥见了男孩的作业本。原来,他叫宋初光。 这天下了课,宋初光抖了抖陆晓月的椅子,陆晓月转过身挑着眉询问。宋初光身体前倾,右手托腮,说:“陆晓月,我们以后都是一个学习小组的了,你为什么这么高冷?”陆晓月张了张嘴,却又什么都没说。同桌阿琳点点头说:“是啊,晓月,你看起来不像是高冷的人啊。”陆晓月笑了笑,她总不能回答说她只是单纯的不想理宋初光吧。其余的三个人一脸期望的看着她。陆晓月瘪了瘪嘴说:“我哪里高冷了?”宋初光点了点头说:“是啊,依照你的身高,就算站在冰箱上也不能高冷。”陆晓月瞥了他一眼,宋初光耸了耸肩。下午考英语,宋初光对陆晓月说:“陆晓月,我们打个赌吧。”陆晓月说:“打什么赌?”宋初光坐到阿琳的位置上说:“陆晓月,我们赌这次的英语成绩谁高怎么样?”陆晓月偏着头问:“赌注是什么?”宋初光的眼睛在那一刻灿若星辰:“谁低谁就不吃饭,怎么样,有没有勇气赌?”陆晓月侧着身,看着他说:“赌就赌,谁怕谁?”然后,在两人的紧张中,试卷发了下来,陆晓月比宋初光高了一分。陆晓月扬了扬眉角说:“宋初光,记得你的赌注。”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一响,宋初光就像饿久了的狼,迅速的跑出教室,陆晓月在后面跺跺脚,宋初光,又把她给耍了。等到宋初光吃完晚饭回教室时,看见陆晓月坐在他的座位上。宋初光扣了扣桌面,看书的陆晓月抬起头,四目相对。“陆晓月,你干嘛坐在我的位子上?”陆晓月转过头继续看书:“我不叫陆晓月,我叫宋初光。”宋初光轻轻一笑:“那好,宋初光同学,有何贵干?”陆晓月闷闷的说:“其实也没什么,自以为是,目中无人,骄傲蛮横,猥琐不堪的宋初光同学违背承诺,违反赌约。”宋初光无奈的笑了笑,大长腿一迈,坐在桌沿上:“陆晓月,你,该不会是生气了吧?”陆晓月转头看着他:“是啊,怎么,有意见?”宋初光突然就像个孩子一样的笑了:“陆晓月,我没有违反赌约。”陆晓月挑眉看着他:“你不是去食堂了吗?就你那速度,学校不会愁有人拿不到市青赛男子短跑第一名了。”倒是宋初光,嘴角的笑容未停过:“陆晓月,我记得,我说谁低谁就不吃饭是吗?”陆晓月点点头。宋初光双肩一耸:“可我没吃饭,我吃的是面。”陆晓月闻言抿唇一笑:“是吗,那你需不需要面条鲜?”宋初光拖着腮摇摇头:“不要,味道本来就很浓了。”陆晓月看着宋初光,忽然起身,推开宋初光,坐到自己的位子上:“骗子。” 【三·初】 陆晓月趴在桌子上睡觉,对于朝六晚十二的高中生来说,课间这被剥削的几分钟尤为可贵。睡得正熟,椅子突然被人猛然一抽,陆晓月按按扑棱扑棱挑个不停的心脏,转过身,恶狠狠的说:“宋初光,你究竟想干什么?”宋初光撇了撇嘴说:“下节课是数学课,提前让你醒醒神。怎么样,是不是一下子就清醒了,要不要感谢我啊!”陆晓月瞟了一眼,眼中慢慢模糊,与记忆里的那个影子渐渐重合。陆晓月抑制住想哭的冲动。宋初光挥了挥手,说:“喂,搞什么,这样都能发呆?”陆晓月轻轻地吸了吸鼻子说:“谁发呆了,我只是在想,怎么‘感谢’你。”陆晓月特意把“感谢”二字说的咬牙切齿宋初光突然就笑了,陆晓月望着笑的花枝乱颤的某人,脸颊一热,大脑一片空白,似有礼花在绽放。宋初光看见直愣愣盯着他看的陆晓月忽然就严肃起来了:“陆晓月。”被喊了名字的陆晓月心陡然停了一拍,抬起头:“干,干嘛?”宋初光冷着脸说:“你可千万不要喜欢上我。”陆晓月眨了眨眼睛切了一声说:“神经病。”然后,转身,奔赴氢氧化钠的世界里,可她,一个字儿,也没看进去。 直到很久以后,陆晓月才明白宋初光话中的深意。他就是一个浪子,是漂泊的船,不会有停靠的岸。 高中珍贵的一节体育课,陆晓月挽着阿琳绕着跑道走。阿琳的眼神从未离开过篮球场上的某人,陆晓月知道,阿琳是在看她的男友,篮球队的前锋。好巧不巧,陆晓月一眼望见的,是控球后卫的宋初光。校服在他的身上穿出了制服的诱惑,鲜明的锁骨,投篮时偶尔露出的腹肌都让女生为之一震。陆晓月忽然放开了阿琳,告诉阿琳她去买水。陆晓月满怀心事的离开。陆晓月拿着一瓶农夫山泉,坐在小卖部旁边的长椅上,栀子花的清香驱走了闷暑。陆晓月拧开瓶盖,咕咚的喝了一口,擦嘴时触及一片湿润,自己,竟然流泪了。她知道,她之所以刚开始对宋初光避之不及,因为他像极了他,那个陆晓月永生都不会忘记的人。可是,他,终究不是他,他连他的影子都算不上。 “我想,你现在需要这个。”修长的手递来一张纸巾,陆晓月低着头说谢谢。宋初光坐在陆晓月旁边,自然的翘了二郎腿。“陆晓月,你一个大老爷们儿还学林妹妹,一哭二闹三上吊?”陆晓月抹了抹眼泪,吼了回去:“你瞎啊,本宫正值芳华,乃一名美少女是也。”宋初光的视线瞥向胸前:“啧啧,就你那胸前二两肉,谁信?”陆晓月两颊通红:“宋初光,你无耻。”起身,跑开。宋初光却低声笑了笑。 两周后,是学校一年一度的足球比赛。陆晓月所在的班级是重点班,说白了,就是一群书呆子,而陆晓月她们班首轮对上的,是一个被体训生包揽了的班。刚开始,体育委员小默说弃权,因为人凑不齐,后来老班说,咱们输球不输骨气。于是,篮球队员全都上场了,带着一种浑然天成的霸气。陆晓月拉上阿琳去小卖部买水,因为班上后勤组忘记准备水了。中场休息的时候,陆晓月一人一瓶的分发了,也许,真的是缘分,老班说一人管一位球员的水,而到陆晓月时,恰好接过的是宋初光的水。宋初光递过来时,陆晓月愣住了,恰逢裁判吹哨,宋初光一下子将水塞在了陆晓月的怀里。下半场,一个球从宋初光的侧脸飞过,砸飞了他的眼镜,宋初光并没有慌,大脑快速运转,根据物理学知识和常识,确定了眼镜掉落的范围,一个弯腰,就这一个动作,引来陆晓月旁边女生的尖叫。宋初光若无其事的捡起眼镜,戴上。 等到裁判的终止哨吹响,一切都结束了。11:2,虽败犹荣,而那两颗球,却都是宋初光一个人进的。人散了,陆晓月看见站在场中间的宋初光,什么也没想,第一个冲了出去,直直的奔向宋初光。站在宋初光面前,陆晓月轻轻的呼出一口气,递出水:“给!”宋初光挑了挑眉,拧开瓶盖,喝了三分之一。两人并肩往回走,回到教室,宋初光累瘫了坐在座位上,汗沾湿了额头。宋初光忽然抬起头说:“陆晓月,你饿不饿?”陆晓月本想说不饿,可是看到宋初光满头大汗的样子,抿抿嘴说:“我饿了。”宋初光递来饭卡说:“帮我买点面包。”陆晓月沉默的接下饭卡,转身,跑向小卖部。陆晓月拿了一袋切片面包,想了想,还是拿了一瓶酸奶。陆晓月本想用自己的饭卡,但是,她想,宋初光那么骄傲的人,一定会不开心用她的钱买他的晚餐。陆晓月看着饭卡上的照片,这是一个学期前照的。照片上的人依旧是那么高冷,却带着青涩。陆晓月摩挲着饭卡,或许,如果能够一直为他买饭,未尝不是一种快乐。“给。”陆晓月把晚餐递给了宋初光,宋初光看了一眼两手空空的陆晓月,问:“陆晓月,你不饿吗?”“啊?”愣了一会儿的陆晓月接着说,“哦,刚刚在小卖部喝了一包牛奶,你知道的,我在减肥。”宋初光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眼。陆晓月抬起头,大大方方的任其打量。只是,耳垂的微红出卖了她。“陆晓月,你耳朵怎么这么红?”陆晓月送给他一个白眼说:“被异性那么盯着,谁都会耳红的,好吗?大哥,这是常识。”而这次,宋初光的耳朵红了。 因为科技节比赛中有一项微电影制作赛,陆晓月得班委信任,成了这次微电影的总负责人,而电影名取自郭敬明的“我从单薄的青春打马而过”,自然而然却也莫名其妙的,就成了打马剧组。陆晓月对后桌的人说:“宋初光,你去当男主好不好?”宋初光摇摇头。陆晓月抽掉宋初光正在看的书:“宋初光,咱们哥俩好的什么似的,这么个小忙,你不会不帮吧?”宋初光抬起头,看着陆晓月说:“陆晓月,不是我不帮你,而是因为拍电影要上镜。”闻言,陆晓月松了一口气:“如果你是担心这个,就没必要了。毕竟你还是有点颜值的,要对自己有信心嘛。”宋初光突然微微一笑说:“我是怕,拍了电影以后,我就火了。”陆晓月只是将抽出的书狠狠地砸向宋初光:“姓宋的,你丫的一个自恋狂。”好在凭着导演江姐和他的交情,宋初光最终还是答应了参演。 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后,陆晓月揉了揉饥肠辘辘的肚子,转过身:“喂,宋初光,你有没有零食啊?”宋初光瞥了陆晓月一眼,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好丽友派。宋初光撕开了包装袋:“陆晓月,你是不是特别饿?”陆晓月点点头,然后,宋初光看着陆晓月笑了笑说:“那你就看着我吃吧。”然后的然后,陆晓月就看见宋初光当着她的面把好丽友吃掉了。要说气愤当真没有,陆晓月只觉得心里有了一种特别奇怪的感觉,痒痒的,酥酥的。 【四·别】 离期末考试还有一个月,老班突然要求换座位,首当其冲的,就是陆晓月和宋初光。他们,成了教室最远的距离。可是,让陆晓月欣慰的是,她和宋初光的感情未曾因为距离而冷淡,甚至越来越好。在一堆数不清的试卷和真题里度过的时光真的很快。眨眼,就到了快要高考的日子。因为高考要占用教室,所以要布置考室,老班说男生和女生搭档,男生搬桌子,女生搬椅子。陆晓月的桌椅是完好的,所以她安安心心的坐在座位上玩手机,宋初光从后面敲了一下陆晓月的头。陆晓月揉揉被敲痛的头,微仰着头:“宋初光,你这是干什么?”宋初光耸了耸肩说:“喂,陆晓月,你没听到老班的话吗?赶快点,你搬椅子,我搬桌子。”跟在宋初光的身后,陆晓月心中莫名的有了一丝的甜蜜。布置好了考室,回到教室,收拾好了书包,又刚好和宋初光遇见。其实不是刚好,陆晓月收拾书包时注意着宋初光的进度,所以,当宋初光收拾好了时,陆晓月边走边慌张的拉上了拉链。两个人站在教室后门口,沉默着,无话可说。陆晓月觉得能够和宋初光呆在一起,俨然是一种幸运,但是,她害怕宋初光知道自己的心意,于是左瞧瞧,右瞅瞅,伪装成为一副我在等人的样子。宋初光看着只到自己胸口的陆晓月:“你在等人吗?”“啊?哦,是的,在等一位朋友。”陆晓月慌慌张张的回答。宋初光点点头:“你能帮我拿一下衣服吗,我去下洗手间。”陆晓月点点头。看着宋初光离开的背影,又低头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属于宋初光的校服外套和他的一口袋的书,陆晓月竟然觉得内心是一阵充实。看着去而复返的宋初光,陆晓月在那一刻觉得,自己就像是宋初光的妻子,等着丈夫回家。“陆晓月,你真是不知廉耻啊。”陆晓月默默地摇了摇头。宋初光接过东西后说:“陆晓月,你刚刚说什么?”“啊?没什么,就是说你为什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宋初光翻了一个白眼:“你是猪吗?我当然只是去洗了一个手。”然后,陆晓月和宋初光肩并着肩的离开了。等到到了一楼,宋初光突然问:“陆晓月,你朋友怎么办?”陆晓月学着宋初光的样子耸了耸肩:“凉拌呗。”宋初光挑了挑眉。陆晓月摇摇头说:“好了,刚刚发短信有事先走了。”“哦~”宋初光拖长了尾音。陆晓月坚定的点点头。 路再长,也有尽头。两人在宿舍门口分别。宋初光忽然问:“陆晓月,你选文还是选理?”陆晓月瞪了他一眼:“这不废话嘛。本宫理科已废,只能读文科。”宋初光点点头,转身离去。陆晓月火烧屁股的往寝室奔去,放下书包,直接去洗漱台,拼命的用水浇自己的脸:“陆晓月,你真的是疯了,为了一个男人,撒谎不打草稿,关键是还这么理直气壮。真的是疯了。” 与其有时候说是命运抛弃了我们,还不如说,是我们,脱离了命运。 交了选科志愿表后,陆晓月突然染上了悲哀。还有七天,她和他就要说再见。熟悉的马林巴琴声响起。“喂?”“你是陆晓月吗?”手机的另一边是一个陌生的女声。“恩,是的,我是陆晓月。”“你好,我是宋初光的妈妈。” 按照约定,陆晓月坐在咖啡店等着宋初光的妈妈。不一会儿,一个年轻的女人挎着香奈儿的最新款走了进来。女人摘下墨镜,搁置一旁:“晓月啊,你不用紧张,先点餐吧。”陆晓月点点头。服务员走上来,宋阿姨点了一份七成熟的西冷牛排,陆晓月点了一份七成熟的法式红酒牛排。“晓月,阿姨叫你来也没有别的什么事,就是想让你劝劝初光。”陆晓月放下刀叉,看着宋阿姨说:“劝他什么?”“晓月,初光选的是文科。”陆晓月浑浑噩噩的回了家,她拿出手机拨给了宋初光:“宋初光,你为什么要选文科?”宋初光愣了一下,然后说:“陆晓月,我不选文科,难道你选理科啊。”陆晓月想也没想就说:“怎么可能,我不可能放弃自己的前途。”陆晓月就听见了宋初光呵呵的笑了一声,然后挂了电话。第二天,陆晓月的手机坏了,而她,弄丢了宋初光的号码。她没有那个勇气去问宋初光要。说是冷战,陆晓月并不觉得,至少,有时候,宋初光还是会和她说话。同桌阿琳笑着说:“陆晓月,你是不是喜欢宋初光啊。”陆晓月忽然呆滞,看着阿琳。阿琳笑着说:“要不要我去告诉他。”“别,别告诉他。”陆晓月没有底气的说。“为什么?”阿琳偏着头问。陆晓月望向宋初光的方向笑了笑说:“我不想影响他考试,这次考试影响分班。”阿琳恨铁不成钢的叹了口气。宋初光,我陆晓月怎么敢影响你的未来? 【五·悟】 期末考试结束,陆晓月成了倒数第三,而宋初光,仍旧是全班第二。知道成绩的那一刻,陆晓月叹了口气,还好,宋初光的成绩没有下滑的厉害,她对于自己的成绩,却是不闻不问。放暑假,陆晓月刚刚登上半个月未登的QQ,发现手机快要被刷屏了,而她第一眼,看见的,却是宋初光的消息。那是宋初光趁她发作业照的一张照片,宋初光问她,漂不漂亮。陆晓月回答你说呢。谁知道,宋初光的反应竟然如此大,他说,我说的是你,你以为……陆晓月看见这一句害怕尴尬,说,你相机是不是自带美颜?宋初光说是。我就说嘛,不过我以为什么?陆晓月问。没什么,宋初光打来这三个字。陆晓月想回什么,却发现,一片无力。陆晓月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乡下修身养性。班长发来消息告诉她,明天是聚会,问她来不来。陆晓月本想问宋初光来不来,可是害怕自己的心意被别人知晓。陆晓月问班长要来一份要去的人的名单,终于找到了宋初光那三个字。陆晓月告诉班长,这次聚会,她会去。只能赶早班车,陆晓月又害怕赶不上,订闹钟又害怕把舅舅舅妈吵醒,毕竟他们二人要上班,无奈之下,陆晓月熬了整整一个通宵,第二天,天还没亮,就洗漱干净,带着昏昏欲睡的脑袋去了汽车站。一觉未睡醒,却又一觉睡到下车。陆晓月带着欢喜和激动到了吃午饭的地点,扫了一圈,却发现,没有,宋初光那张熟悉的脸,没有出现。失望难过,像一张巨网,紧紧的裹紧了她,让她不能呼吸。强颜欢笑后,陆晓月逃离了这里。那天晚上,陆晓月哭的不能自已。那天晚上,临近一点,她想通了,却也累了。她想起以前自己最喜欢的一句话。 累了就放弃,不累就继续。 于是她打开消息框,她说,宋初光,既然你不想为我们写下结局,那么,就由我亲手写上一个结局。 宋初光,有些话,憋了很久,再不说,就没机会了。的确,我喜欢你,到现在依旧喜欢你。喜欢和你斗嘴,喜欢在你踢完球后给你递水,喜欢为你做很多很多事情。每一件,你都不知道。足球赛,后勤组忘记准备水,看见你满头大汗我拉上了阿琳去买水,其实,是怕你休息时没水喝。知道你们的衣服都在鑫哥那,于是我问鑫哥他吃不吃饭,果不其然,他说要,我便自告奋勇的帮他拿,其实,我最想,拿的是你的外套。很有心计吧,我也觉得,这样的自己好陌生。你累的不想下去吃饭,让我帮你带,可你知道吗,我也累的不想下去。我向来不会拒绝别人不太过分的要求,更何况,还是你。帮你买面包,却怕你发现我的心思,又佯装给自己买了一袋奶。还记得布置考室那天吗,你让我帮你,我很开心,能够有机会离你那么近。我很羡慕江姐,她敢做我不敢的。她敢问你有没有胆量陪她去操场散心,谁都知道,她是想向你告白,可惜,宋初光,我陆晓月从来都不是一个勇敢的人。你知道每次和你在QQ上聊天我有多忐忑吗,我怕会让你感到无聊或厌倦,我真的,不像我了。还记得我的名字在学校滚屏上滚了一周吗,我只是努力的,让自己的名字更多可能的出现在你的视野里。还记得布置完考室我们一起出门吗,哪有那么巧,不过是余光看你的速度,看你走向后门,我急急忙忙的边走边拉书包的拉链,我们就那么站在门口沉默,你突然问我等人,我说是,哪有什么人可等,不过是想和你待在一起。你不会明白你让我帮你拿东西时一瞬间的感动和心动。可是,当我问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时,你看着我不说话,我怕你看出我的意思,马上就说肤白貌美大长腿,你说是,可惜我,一项也不属于。我试着放下你,可对我来说太困难。期末考试前三天,我做了一个疯狂的举动,我用小刀一刀一刀的刻了一个“枫”,都说我傻,都问我值不值得,我没说话,只是往伤口上喷上了花露水,一瞬间,痛彻心扉。我对她们说,这样,就不会在复习课上睡觉了。我只是害怕,会有那么一天,连你也忘记。他们问我究竟喜欢你什么。是啊,我究竟喜欢你什么呢?你信不信,是缘分。 刚开学,看见你,我就下定决心要远离你,因为看见你,我就会想起那个被我辜负的男生。我最不想面对的就是你,本想高一只有一年,我不想与你有任何的瓜葛,做个陌生人多好,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班主任竟然将我调成了你的前桌,然后事态一发不可收拾。起初我本想找老班换座位,可是我怕你会没面子,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哪怕是陌生人。可是,还是没法阻止你对我的吸引。我永远跑在你的身后,有些倦了。 宋初光,我很郑重的告诉你,我,陆晓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我变得不再是自己,我也很严肃的告诉你,一直执着会变成执念,而我,不愿意执念,就这样吧。我贱够了,不打扰你了,永远都不会。宋初光,还记得那条说说吗?其实是送给你的。我一直都知道,你只是最令我心动的风景,却终究不是属于我的骑士。宋初光,再见,再也不见。写到这,陆晓月看了看时间,一点半,于是,又写了结局,有始有终,莫过于此。最后说一句,真的是最后。 晚安。 发过去,陆晓月在手机的这头,哭的不能自已。 第二天,果然看见宋初光的回复,却让陆晓月心痛的无法呼吸。 宋初光说,陆晓月,你说你喜欢我干什么,我有什么好的。 陆晓月没有回复,原来,在他的眼里,连自己的喜欢,也只是一场笑话。 【六·结】 虽然是分了班,却不是换了学校,自然避无可避的,两人还是会碰到。好几次,陆晓月看见宋初光的欲言又止,只是让自己离开的更快,她怕,再多看一眼,她的决心会被动摇。就这样,结束吧,她真的是累了。她已经有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如今,只想好好的学习。她要做一个全新的陆晓月。她说,从现在起,她就是她,是不属于任何人的她,是没有权利去喜欢任何一个人的她,是永远只属于自己的她,她,要为自己而活。 【七·伤】 宋初光,你一直都说我很坚强,也很绝情,在校园里看见你,犹如看见陌生人一样,可是,宋初光,你告诉我,难道还要我恬不知耻的上去拍拍你的肩,若无其事的说:“嗨,好兄弟,好久不见。”这样对我,是最大的嘲讽。我从不甘心只是做你的兄弟,却又不狠心向你表白心意,让自己痛苦了很久。宋初光,如果我十六岁那年,从未遇见过你,该多好。 闺蜜打来十几通电话,一个未接。我最终还是不忍她担心,编辑了一条短信。 小琬,不知道为什么你会发那样的说说,但是请你记住,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你了,你要记得,你还有我。或许我经常处于失联的状态中,哦,不对,不是或许是一定。那也请你不要难过,以为我不理你了,可能,我只想一个人静静。我们吵过闹过,也因为彼此而哭过。别人以为我活的有多光鲜亮丽,可你却知道我那颗敏感脆弱的心。我一直都在等待那个将我救赎的人,以为自己遇见了,却终究还是过客。我觉得自己很坚强,其实你我都知道那是我的伪装。如果我真的幸运,又怎么会强迫自己成为一个男生?你答应我不醉不归,可我不敢将你带入这歧途。我不再是我,是陌生的我,不再是你引以为傲的闺蜜晓月,我只是一个曝光自己伤口的孩子,只能自己一个人静静的疗伤。与你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对我来说是种解脱。每次见你们,见其他人,我都得迫使自己用笑脸迎接你们,我不能把悲伤传染给你们,那样的我,卑劣的自己都不能接受。我抽烟,酗酒,脏话满篇,谎话连天,成绩下滑,入口全班第三出口倒数第三,被班主任狠批,也恬不知耻的恣意妄为。几年后的我会活成什么样子,也许只会比现在更糟了。小琬,怎么办,我坚持不下去了,也不想要坚强了。 小琬编辑了一条让我痛哭流涕的短息。 晓月,你好好的,我们大家就好好的。你那么好,只是别人不知道,他们都是傻逼,是智障,别理他们,他们都没看到你笑的最灿烂的时候多可爱,多纯净。他们都不懂你认真起来多迷人,他们都不知道你文笔的意义,我陪你,加油啊,晓月,尽管我又要说坚强,可我多希望你能枕着我给你个依靠。我们可能都一样,只是换了个角度思考,你说想要怎么解脱?旅游吗?费上家当陪你好不好,别说那样的话了,我好伤心啊,我更希望看见再笑的你,真的很好看啊,一口牙齿很好看经常露出来啊。加油,晓月,我在,别做傻事,想到我在,会为你担心伤心,我知道你不忍心,你一直都是那么善良。所以要加油,要记得,我一直都在。 恰巧这时,好朋友文子也发来了短信。 你还知道吗,你原来是那么的自信,美好,为了宋初光你改变自己,或许你们本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但是一个转身让你遇见了他,你相信是幸运可是你也明白这不过是个错误的遇见,既然你已经爱过,痛过了就没有什么好后悔,好难过的了,他只是一场无果的美好,可是你还有接下来的路要去走去经历去绽放。 是啊,我还那么年轻,这只是一场烟花,是绽放刹那的芳华,我的未来,还那么长。 宋初光,谢谢你。从我的十六岁里,绽放刹那又咫尺天涯。愿你安好,即使和我全然无关。 陆晓月 写于2016年8月4日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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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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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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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_3000字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高三:我是12332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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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_3000字“你该醒了吧”孟婆轻叹道“如此这般执着,是为何?”为何?他为国为家负了她几世,请难了,总要有个终结(一)落花纷飞,谁的绝色风华停驻眼眸情深不寿,谁的痴迷守护化为尘埃千疮百孔,谁的一片深情黯然逝去梦醒时分,唯留陌上新桑无依徘徊一曲听罢,飞花漫天,莫道衣襟随风,只念拈花一笑,一纸情长,情落笔尖,缱绻。他抬手将毛笔搁置砚边,捻起一纸书信,招手一只信鸽,半晌,披甲离去,空留一室墨香。她一身素衣,眉目间望穿秋水,信手颔眉,愿君安好,盼君归来。窗外雨声潺潺,窗内孤灯一盏,落寞思念,伤了雨疼了花,静跪佛前,悄拾取,佛陀泪。坐看烟雨江南,怎堪惆成愁。从袖中摸出淋湿的信,沿着褶皱的折痕将一纸展开。待看清纸上的字,她怔住,素手微抖,无暇顾及滑落的书信,随即起身,压抑着轻咳,一步踉跄,摔在案边,两行清泪,一滴嫣红。”呵呵,子衍,你终是负了我罢……“无知年幼时,他说,等我……她等过了青涩懵懂,他,未归。家父叛国时,他说,等我……她等过了晦涩芳华,他,未归。如今,天下康定时,他依旧说,等我,可她已无力可等,无心可等。常年的颠沛流离,几经辗转,她本就虚弱的身子更是落下病根,她想等,这病冽之躯又能撑多久……窗外淅沥的雨丝何时夹杂了莹白,成了雪。她摊手推开沉重的木门,”咳咳。。"她紧了紧衣襟,向院子走去。雪落千里,素衣隐之。这场大雪,终会将红尘埋没,此生将尽,何须等。纷纷扬扬……雪过,再寻,天地间早已没了她的身影,唯有一支被青丝缠绕着的红棠钗掩在雪下,隐隐约约,看不真切。自古红颜多薄命,情痴皆成病,雪冷旧地,泪洒清风。他归来,已是暮春,破旧的木门打开,红棠依旧,青石桌椅依旧,只是,那倚窗独坐的女子,去了何方。凝眸,寒烟蓑草,残阳如血,滴墨成殇,佳人逝去,一地阑珊。彭女俏兮音如鹂,闲行幽步赏闲庭。十年数载同窗度,错把伊人芳心负。这一世,他为国,为家,负了她------------------------------------------------“负一世情,欠一世债”孟婆将手中的汤递过去“情痴痴情,人痴情,任情痴。。"他接过,一饮而尽。------------------------------------------------(二)斜日处,空烟无掩花千树,谁人怜顾,尽付山雾。巍巍叠翠望来路,堪堪韶华都相负,红颜未老,奈何天妒。时隔五年,城楼的破败沧桑被青瓦的气息掩埋,百姓们的安居乐业彰显这番世外桃源,对于那场浩劫,没有污迹,都被抹去,却处处有着她的存在。那是,她年幼,纯真。她说,”以后,我们也开个酒楼,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有钱花。。"她掰着小指可爱的模样,扯扯他的衣角“好不好嘛”他拂拂衣角,仿若她的指温犹在。楼上六间雅居,大厅八张桌椅,风格依旧,只是原本的琴台处多了一位年轻儒生摇头晃脑,尽显夫子风采。“当年,这夜城,战火硝烟连年不尽,如今的祥和就要从一个传奇人物说起……"当初,这里的确战火不休,百姓身处水深火热,难得安宁。她的到来,挽救一城百姓,成就一方传奇。她的蜕变,清晰明显……衣带划出优美的弧线,止剑,落下,回眸”待天下大同,我与你并肩,可好?“笑靥如花,衣袂飘飞,漫天血色,竟也不差唯美。他愣怔片刻,默然不语,只是,他的眼中,从此便多了一个妙影。他任她在夜城独留,转赴沙场,只为她一句携手半老的约定。这一去,便是数年,她日夜不眠,翘首等待。然,当他归来,夜城外一片废墟,腥气缭绕,他的戾气,伴随着他的心慌带来无尽毁灭。他亲眼看见她惨死刀下,却来不及阻止。为了她,他不惜以卑劣手段在一夜之间,让夜城血流成河。他记得,他说他喜爱琴箫重奏。她倾尽一年,终得其意。可惜,伊人不再。他记得,他说他不喜喧闹,愿独善其身。她为他独挡一面,纤手沾染鲜血无数,从白衣到罗刹,从多情到麻木,从淡然到冷漠。可惜,她做的这一切,他从不知晓。他记得,她说,为何世人都惧怕于你。他笑而不语,世人?从不曾是他的分内之事,何必在意。他记得,她说,武学我已精炼于心,为什么仍不可以陪在你身边。他只字未语,因为在乎,他不舍,不愿,他是一个禁区,人人得以避而远之,在乎她,所以不愿连累她。他记得,她说,若有一天,江湖与你为敌,我定屠灭江湖,哪怕血浸大地,血染三尺。艳丽的殷红顺着剑刃滴落在地上,他的疑惑,她变成这般模样,他却没有丝毫反感。那一刀,轻易的抹去了她与他的联系,呼吸中止的一刻,她满含笑意,未语,他却懂得。她是说,我做到了这一点,却无法再陪你走下去。知否,时光荏苒带不去的惆知否,君子如玉吟不尽的曲知否,天涯海角散不去的誓知否,佳人苦待盼不尽的期何以心惆,何以吟曲何以散誓,何以盼期终是痴梦一场,待到北花开遍,谁又待我如痴。这一世,他不为国,不为家,不负她,却是她弃她----------------------------------------------------------------”你还要继续么“”我说过,要许她一世“他跨上轮回”无论多少次“---------------------------------------------------------------(三)烟水云长,落衣逝成伤待雪落红梅,嗅尽暗香何苦愁碎了柔肠不复君王的孤芳自赏半生福禄安康望明月,冷月寒窗谁人可知,十年终成痴玉盏跌破,浊酒倾榼既然那人已逝你不知我在这世上又有什么可相思苦作情痴尤记那年那人眉心的一点朱砂痣娆魅让我孤独了一世”陛下……!陛下“太监奸细的嗓音回荡在冷冷的长月殿,惊恐,不安侍卫宫女终是被招了来,还有皇后余氏。皇后蹙着眉进了内殿,却只见,那雕花的案上,正伏着一个男子,眉眼清冷,身下却压着一张纸。“朕无心朝政,执念心系之人已深,今天下安康,浮生亦宁……我终是受不住了,便让我,寻她去罢……”皇后的手中紧紧的攥着那张墨迹未干的纸,愈念下去便愈是失神,终于看着那之上熟悉的字迹,有些癫狂的笑了。“受不住了……寻她去罢……呵呵,好一个痴情帝王!”皇后冷笑一声便狠狠的将那纸撕碎,看着案上那尚且有余温的尸体,目光不定。“寻她……陛下,你好狠的心呐,既然如此……”她忽的狞笑一声,“来人!传我懿旨,端妃生前品行不淑,于三日后择骨鞭尸,永世不得葬入陵寝!”她疯魔般抚上那男子的脸庞,靠近其耳畔轻声道,“寻她……陛下,您就死了这条心吧!元新历127年冬,帝崩,皇后余氏大怒,令鞭尸端妃慕氏。元新历128年春,帝葬,众妃殉葬,皇后余氏独掌大权,自封太后。华元历1年夏,新帝登基,封号华元,改国号华元。华元历4年秋,太子诞,名安康。华元历17年冬,太后余氏暴毙于寿康宫,举国哀悼。华元历18年春,太后余氏大葬,合葬先帝。华元历23年秋,慕氏一族起兵逼宫,华元帝殁。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千古帝王,当真会如此情痴?!你年少意气风发,你说坐拥江山如画;你曾为我拱手天涯,你说江山不及美人俏;剑鸣嘶哑泪如雨下,沙场曾落倾城牵挂;我十里红妆迎你寒月悲笳,许江南烟雨血染天涯;我唤君声声喑哑,你刀光剑影何处为家龙袍金钗半生繁华,风起旌旗浅酣天涯。这一世,他以国为先,在最后的生命里,没有她的故事,他曾与她相伴,却令她死不安宁,想必,也终是他负了她。---------------------------------------------------三世了,他轻叹一声走上奈何桥。孟婆上前拦住他,”你负了她三世。“”又如何“他毫不犹豫。三世,情最伤人,最易辜负。今生不能共白发,奈何桥头等来生。---------------------------------------------------(四)“听说,当今圣上前些日子亲封的临王要剃度出家”“真的?”“我家那口子在宫里当差,准没错儿……"远处,套缰绳的白衣女子动作一滞……他,要出家?不会的,他说要等我的,不会食言的。女子扯过缰绳,策马飞奔而去。佛堂中,灰衣男子眉目肃穆,静跪蒲团,发丝披散肩头。身前,一名小和尚托着放有剃刀的盘子,面露出出家人不应有的为难,“王爷,师傅说您有尘缘未了,不适合剃度,还是……"男子声线不高,却异常坚决,“该了的都已了,望大师成全!”一旁身披袈裟的老者沉默半晌,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也罢,一切随缘吧”待青丝落地,老者倏然出声:“王爷,放下了么?”放下了么?发一落地,早就没了回头路,谈何放不放下。“佛本禅心,禅心向善,王爷尘缘岂是说断就断,老衲法号无尘,便随了老衲,赐名无生罢”“弟……"他正欲开口,便被一个声音打断。“子衍……。"她方才赶到,原本的庆幸在看到那一地乌发时,瞬间化为乌有”你……。。""施主,贫僧法号无生“无生?是要和她做个了断么。”你,为何要食言““阿弥陀佛”他双手合十“施主,红尘中七情六欲牵绊繁杂,莫要被扰了心神”起身便离去。“本无承诺,何来食言”……偌大的佛堂寂静万分,她心中的苦涩难以言表,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孟婆汤,断不了他的前尘,一次次的饮下,只是让伤痛更清晰。寻了她一生又一生,负了她一世又一世……他,累了。这一生,他不为国,不为家,不为她。梦无寄,思亦难,今生相望两相怜。红尘佛坛遥万丈,独伴孤灯一川烟。(五)孟婆看遍了红尘,终是不解“你这,又是何苦”“为何?只因我们本应无缘”无缘何必两相缠。“那你还去么”“去,如何;不去,又如何”孟婆不得其意,抬头欲问,早已空无一人,独留余音回荡在桥边。一袭青衫一席酒,怎换得半日酬一处繁华一触伤,怎消得半世愁一池秋水一尺纱,怎留得半生仇一抹残香一漠然,怎尤得半点踌一世浮夸一世空,怎堪得半晌惆这几世,他或为国,或为家,不曾为她。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