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歌
风在秋天唱着悲歌,挽着凉丝丝的雨赶走夏末仅剩的炎热。树叶似受了悲歌的感染,一点点转黄。淡淡的黄随意点染在深深的绿中,似一个不懂事的顽童的恶作剧。
不知谁人轻摇了摇树枝,引来一阵悲歌。树叶儿迎和悲歌旋转起舞,每片叶都尽情地舞着,恰似漫天飞舞的蝶儿。我站在树下,仰头望着华丽的落叶舞,心自语,多壮观的舞。正入神时,几片半黄的叶儿打在我脸上,随即滑落于地,叶儿是冰凉的。冰凉的叶怎么舞的这般火热?我难以想象。又几片叶儿碰到我的肩头,结束了舞步。我感到歉意,是我提前终止了它们的舞步。我拾起一年绿意褪尽的叶,依旧冰冷。它那么宁静,那么安详地躺在我手心。我着实无法把它与刚刚那为活泼的舞者联系在一起。我把它高高地向上抛起,欲让它再舞一次,它却极不给我面子,它没有旋转,没有舞姿,经直落向地面。我突然明白,它已经没有力气也没有机会再舞。刚才那段舞是它第一次舞,也是今生唯一的舞,它尽力使舞绚烂,却被我打断…
悲歌又一次想起,许多舞者又将上演一场华丽的舞。我怕再次打扰某个舞着,索性退后几米,静默地看着又一场华丽舞。悲歌渐低,舞也随之而毕。我上前再拾起一片绿意尤存的叶,有点暖暖的。它是刚才那场舞会中最迷人的舞者,跳的最好的那为舞者。也许它早知道这是它唯一的舞,所以尽力让它完美。我不再傻傻地将它抛起,不再妄想看它跳第二次。我知道它再舞不起来,我紧紧地握着它,希望它的温度不要退去,可它还是变得凉凉的。
我又退出它们的场地,静默地欣赏着每场舞,每场都那么华美。悲歌起,舞起。悲歌毕,舞毕。每场舞毕我都拾起一片落叶,握在手心,可没有我要的那种温暖,每片叶都一样冰凉……经久之后,我才恍然大悟,这每片叶不都正如人的生命吗?生命只有一次,永远没有从头再来的机会。有的人一开始便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就像那舞得最尽力最火热的叶。他们让那短暂的生命开出最炫烂的花。有的人不懂得珍惜,所以在他们的生命中没有如此华美的舞步,当生命的终点来临时,他们就那样不着痕迹的坠落。也许他们自己都忘了,他们来这红尘走过一遭。每个人,成功或是失败,最终都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就像那些落叶,在寒冷的秋风里,舞得再美,再火热,终究逃不过变凉的命运。但与它们来说,它们是高兴的离开的。对于那些拼博过努力过的人,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他们已无遗憾。我不是一个拥有鸿鹄之志的人,但我渴求我的人生无憾。朋友,你是否也一样?
夜
提起夜,人们总会想起那溢着芳香与甜蜜的梦,却往往忽略了自然的本真,那高悬于天幕的夜。
或许是因为现代化的脚步太快了吧,城市中炫目的霓虹与灯红酒绿的生活早已让夜没有了容身之地。曾想仔细地观察一下夜,搜寻广阔的天幕,却蓦地发现城市的夜早已被刺眼的灯光所取代,只留下一个沾满“灰尘”的躯壳。原本明亮的星星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而那天空如同被沾满污水的抹布抹过一般,让我难以将其与心中真正的夜画上等号。
夜,我心中真正的夜啊,你究竟躲藏在哪里?
小时候在故乡,每到晚上,爷爷总会搬出一把藤椅,放在院落里,悠闲地躺着,轻摇蒲扇。而我和哥哥则会调皮地坐在藤椅两边,紧挨着爷爷,多多少少想蹭上一丝凉风。爷爷一边摇扇子,一边微笑着给我们讲故事。那时候,院落两旁没有篱笆,四周都是整齐的菜畦。偶尔会飞来两三只萤火虫,我和哥哥便一直盯着它们,看着它们提着银色的灯笼在夜空中飞舞,越飞越远,直到那几点银光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中。
那时候的天空,黑得那样纯粹,点点繁星如同粒粒珍珠镶在黑色的绸缎之上。“北边最明亮的是北极星,顺着北极星往南有七颗串在一起的星星,那就是北斗七星,是不是像个勺子啊?”爷爷眯着眼睛指着天空的北面向我们发问。“嘿,还真像!”我和哥哥都笑了,为这一新发现兴奋不已。
一阵清风拂过,月亮逐渐从地平线上升了起来。当月亮高悬于夜空,发出皎洁的光芒时,一切星光霎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偌大的明月静静地、柔美地驻足于天空。院落的地面如同湖面一般泛着银光,偶尔风吹叶动,仿佛平静的湖面上激起阵阵涟漪。那满地的银光随即有了活力,猛地向四周扩散,所到之处,澄澈空明,如冬天的白霜一般柔美。那满地的银色湖水,载着草丛里虫儿的乐音,缓缓流淌,一直流入我的心中。
哦,儿时的夜,那才是真正的夜啊。
去年夏天,随父母一同到福建武夷山游玩,在山顶的一家旅馆中住宿时,山涧的叮咚声与窗外的虫鸣声,给了我一种回到故乡的错觉,我不禁想起了儿时的夜晚与哥哥、爷爷一起看星星的场景,只可惜如今老屋早已不在,而城市里炫目的霓虹与灯红酒绿的生活已将我与夜分隔得太久,太久。
夜半,从梦中醒来,惊奇地发现窗台上一片银光。穿好衣服,快步走到窗前,轻轻推开窗,霎时,千千万万条银色的瀑布飞泻而下,笼罩着窗外的一切———原本绿色的树变成了银色,地面铺上了一层银霜……抬头,只见一轮明月静静地、柔美地驻足于夜空。这月,分明是儿时的月;这夜,分明是故乡的夜!故乡的夜啊,我终于在异乡寻到了你,十几年来,那一直藏在我心中的银色湖水,又似找到归宿了一般,开始缓缓流淌。
我终于知道,我心中的夜就是故乡的夜。无论我年岁几何、身在何处,那都将是我生命中真正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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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悲歌不喜欢考试的我,总是恨不得时光倒流。是考场英雄的人到处有,为何不能算我一个?为满分努力奋斗,早就吃过了没考满分的苦,在考场失落的人到处都有,我也是其中的一个。我要越挫越勇,我要肯定执着,没一次失误不必摇头,想满分就要奋斗!找一个老师教我改掉粗心,考满分的这么多,我不愿自甘落后。这首安慰你的诗歌谁与我来合?1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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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水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嘘气兮成白虹!…。”《史记。刺客列传》描画的这些易水壮别悲恸千古,震撼了多少人的灵魂。但正是这悲壮的刺秦之旅,不知引后人多大的争论!正是这个失败的刺秦之行导致了燕国的迅速灭亡,所以从政治角度讲,它是极其失败。可是从一个快意恩仇,桀骜不驯的人格来讲,它是成功的。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在那战火纷飞而血火相交的年代,在那个刀剑而见又血肉横飞的时期,一个叫荆轲的人永远留在了遥远的异国他乡。有人指责,有人谩骂;有人大笑,有人喝彩;有人悲怆,有人流泪;有人怒发冲冠,有人平静赴死;有人感天动地,有人骂声不断;无论如何,那个叫荆轲的刺秦者成了千古佳话,而那个名丹的太子,在千年之中不得不忍受着漫天唾骂。有人骂:“燕丹不胜一朝之愤,已犯虎狼之秦,轻虑浅谋,挑怨速祸,使召公之庙,不祀忽诸,罪孰大焉!”有人赞:“以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李桥小学六年级:笔耕少年3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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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悲歌“自古英雄出乱世”依照此言,似乎所谓的“英雄”应该是古而有之……对于乱世,先秦是的吧,虎豹之师,远攻近交,于是一个荆轲挺身刺秦,一柄最快的剑,一颗最恨的心,成就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千古英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不识时务而螳臂挡车,无异于自取灭亡!由此观之,脍炙人口的英雄荆卿充其量亦只是个了得的“侠客”罢了……铁骑飞将——赵之李牧,一生英勇,可谓英雄——匈奴闻其名而胆丧,风靡旗倒,抗衡于强秦而面不改色,将军夜引弓,终使秦师弃甲而逃……然李牧的抗旨不遵却给他扣上了个“不忠”的名号!历史的车轮缓缓碾动,一时间战火弥漫,群雄四起。曹孟德白手起家,破黄巾,灭袁绍,平袁术,诛吕布,败张鲁,收刘表,挟天子以令诸侯;而又“酾酒临江,横槊赋诗”,高歌“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可谓“英雄”。但同时,又有这么一批人站出来,以为不屑,斥之曰“奸雄”,于是乎——京剧舞台上,鼻子上一块白的曹操冠带辉煌,高唱:“世人害我奸,我笑世人偏。为人少机变,富贵怎双全?”真正的英雄,孰是孰非?“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一句千古的绝响留给人们的是无尽的深思……霸王,仲卿,典韦,嵇康,叔宝,太宗,鹏举,成吉思汗……一个又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中晃过,接踵而至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否定。剑在手,问天下谁是英雄?倚剑笑天下!既然世间没有了绝对的英雄,于是崇尚英雄主义的人们又开始寄情于制造英雄,自古以来,我们制造过许多“英雄”,然后对他们顶礼膜拜。而且经常为逝去若干年“英雄”的籍贯争论不休,但凭一个地名,但凭一句俚语就能花钱请专家论证本地是某某英雄的生身之所,还不惜耗资修庙建堂祭祀,或者拱坟造墓堆个衣冠冢,让子虚乌有的“英雄”享受香火,甚至连“夜郎”的归宿也要抢得脸红脖子粗。其中的一些个人则开始忠情于旧武侠小说中的那些个飞檐走壁、听音辩踪无所不能,而又侠肝义胆以拯救苍生为己任的所谓的“英雄”们,弄得一时间武侠小说泛滥成灾,至今仍有不少人以为中国古代社会便是个如书所述的那样以酒会友,剑拔弩张的侠客行的江湖。汹涌得拍打着河岸,浪花淘尽了英雄。来让我们盛一盏热酒,洒在英雄们通往九泉的路上,与尔同销万古愁,唱一曲葬歌,默默得祝愿他们一路走好!“我们不怕死亡,我们怕被遗忘”,做一名英雄——这是每一位少年儿时的梦想,来,让我们再盛一盏,举杯,一泯尽恩愁-一仰而尽,为我们自己欢庆,为做一名我们自己心中的英雄而努力,愿今生无悔!9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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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的悲歌“替天行道”的大旗在风中飘扬,大快人心。令108位好汉“八方共域,异姓一家”,“哥弟称呼,不分贵贱”,好一座梁山泊。但是,受过传统思想教育的宋江,在山寨兴旺之后,便有了“望天王降诏早招安”的想法。这与宋江自身的性格有关,一方面他是义军首领,为民除暴安良,广得民心;另一方面,他有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传统思想,渴望忠于朝廷,为大宋王朝服务、效力。哎!好生矛盾!宋王朝此时可决不是那么单纯,尽管“招安”了梁山人马,但他们却没有就此罢手,仍想着“尽数剿除”。可怜宋江一片为国效力之心,到最后反被人暗算,只是一百零八位好汉风流云散。回到东京,正遇辽兵入侵,宋江受命破辽。于是大军北进,攻下檀州,夺回蓟州,智取霸州,占领幽州,兵围燕京,迫使辽主投降。接下来,这支义军就被大宋王朝当成了一支扫灭其他叛军的有生力量,想去平定淮西王庆,随后又去平定河北田虎和江南方腊。义军在对方腊的战斗中,死伤惨重,阵亡72条好汉,终擒方腊。回朝途中,鲁智深在杭州六和寺坐化,残疾的武松出家。离开杭州后,林冲瘫痪,杨雄、时迁、杨志病死,燕青悄然离去。到了苏州,李俊、童威、童猛又离去。等到大军回驻陈桥驿时,仅余20多名头领。可是,蔡京、童贯、高俅等大奸臣还没有住手,待宋江等人封官以后,他们用水银害死了卢俊义,用毒药掺入了御酒药死了宋江和李逵。最后,吴用来到了早已破败的忠义堂,上吊而死。就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梁山好汉起义在园区中谢幕了。好生凄凉!这群梁山英雄打出的“替天行道”的口号,固然有其反抗封建礼教统治的意义,但遵于天命,无法突破君主观念,也终被“顺天”“护国”所取代。这也是梁山英雄们最终走上悲剧结局的原因之一。我们可能会叹息着悲惨的结局,可能会责骂宋江的“招安”。这其实都是有正反面的。我们喜欢的是那个“敢笑黄巢不丈夫”的松江,却不知,这句诗中也透露出他对自己报国无门的忧愤;我们欣赏那个“三大祝家庄”、济武松、杀阎婆的“及时雨”,却不知,这只是它挽歌的一个前奏。宋江骨子里都是对宋王朝的忠贞,却不知,那“一不做,二不休”的故事。终于,在忠与义的矛盾选择中,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尽管自己的心血毁于一旦,但他是笑着走的,我宋江是为国而走的!可悲!可叹!夜幕降临,梁山泊下,只留下了那一首“路见不平一生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啊!……”的梁山悲歌!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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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悲歌读后感今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雪豹悲歌》,它告诉了我许许多多。此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雪妖的雌雪豹。书中的许多情节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富有真情实感。雪妖是一只不幸的雪豹,半岁时不小心掉入猎人设下的陷阱,从而被人类抱养,从小丧失了母亲的关爱与培养。等到它一岁半时,作者把它放归山林,却意外地碰到了雪妖的生身母亲北斗母豹。母亲虽然还有另外三只嗷嗷待哺的弟妹需要抚养,但还是尽量抽出时间与雪妖在一起,每天准时来到它的洞穴,精心照料它的生活,悉心教给它捕猎的技巧,以补偿过去一年对女儿的损失。雪妖对妈妈的依恋日渐加深,它渴望每时每刻跟妈妈在一起,可是妈妈却只能给予它一半的爱了。弟妹尚还年幼,需要母亲的照料。在母亲陪伴它几个小时后匆匆返回自己的栖身之所时,它感到了不解。终有一天,得知真相的雪妖妒火中烧,趁母亲不在时将弟妹残忍杀害,以为能让母亲的内心没有牵挂,把所有的心思投在自己身上,坐享其成。然而它错了,妈妈发现了之后,悲痛欲绝,心碎地永远离开了自己的女儿。再一次被母亲抛弃,也失去了人类的保护,凭着它三流的狩猎技巧,在野外根本生存不下去。在迫不得已之下,雪妖像以前那样,放下高贵的身段——以半强盗半乞丐的方式向豺群索要食物。直至一天,它的行为引起了豺群的公愤,最终惨死在它们肮脏的爪下,成为它们的食物。书上说,雪妖与其是被豺群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自私和贪婪害死的。虽然我认同雪妖杀害弟妹而想要独享全部的母爱是错误的,但是导致这一后果的罪魁祸首还是人类。假设当初人类不下陷阱的话,雪妖就不会掉下去,从此不见母亲一年,而是跟随母亲和兄弟姐妹一起健康地成长。自从人类收留了它,它的天性就遭到了抹灭。不是人类不喜爱它,而是人兽不同,人类永远不可能采用母豹的方式去养育它。因此它的身心两方面受到了扭曲。直至被放归山林意外遇见母亲,也不去珍视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从而去杀害弟妹,导致众叛亲离,最终酿造了惨死豺群爪下的苦果。人类是万物之灵,有责任去维护自然。其实应该不要太多地去干涉野生动物的生活,而是要以正确眼光去看待自然及自然生物。弱肉强食、以大欺小通常是动物界的生存守则,虽然不叫人类去这样做,但看见动物这样也不要去干涉。竞争是世界上不可缺少的,没有竞争就不会有和平。顺其自然,自然界的生物就会得到良好的发展。9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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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风范——霸王悲歌狼烟四起,风云涌变。一身戎装,金戈铁马。弱冠之年,征战四方,听风怒号,战马嘶鸣。一日荣光,十年磨砺。破釜沉舟,巨鹿中原,挥师南下,百战不殆。泱泱大秦,顷刻崩塌,少年英雄,天之骄子。八十万众,挥师霸上,鸿门宴中,觥筹交错。一时大意,楚河汉界,四面楚歌,霸王别姬,自刎乌江。力拔山兮气盖世,你的神勇令世人折服,你的荣耀令司马迁都为你破例列为世家,不得不佩服你的英勇,果敢,恐怕在各路反秦势力中,你是最年轻的主帅吧。然而年少并不代表无知。巨鹿之战,使你一战成名,各路诸侯会和时,竟没人敢看你一眼,之后十几次大战你都得胜而归,更是名噪一时。一把大火烧了阿房宫,纵横几十年的大秦帝国在你面前轰然崩塌,自此,你便成了英雄。鸿门宴,与你,与刘邦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转折点,这是一场上位者的较量,成王败寇,赢则坐拥江山,输则尸骨无存。但当时的你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放走了刘邦,埋下了祸根。后人皆道你是持才自傲,我却觉得你是太自信。自信你能靠武力夺得江山,自信敌得过刘邦不足二十万的军队。何况你刚大败秦军,得胜归来,确实有这份自信。自傲,你有自傲的资本,毕竟是有能像你那般,不到而立之年,击败整个帝国,在整个史卷中,如此年纪,便有如此功绩的人,也是鲜有。毕竟年少,当真狂傲。年少的你,论心计,论城府,远比不上活了半辈子的刘邦。你是战场上神一样的人,而刘邦则是坐在营帐掌控大局的人,单凭这一点,你们之间便有了差距。若说你没远见,这自是不可能,带兵打仗,若无能看清战局,提前预晓战况的主帅,这支队伍怎可百战百胜?但你终究涉世未深,你有的是战场上的豪气与霸气,所以,你是王,却不是皇。你做不到帝王的无情,不能想刘邦那般冷血狠心,连自己的父亲被敌军绑到阵前也熟视无睹,所以你是顶天立地,有血有肉的好男儿。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你到底不懂这句话,坑杀了二十万余的秦兵,同样也坑杀了天下人的心。我只能说你身为楚国人,着实恨透了秦国。而天下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从心底认为你是暴君。然而这暴君二字,你着实担不起。你之所以失天下,不单单是刘邦认为的那样,多疑,善妒,自大。不怪刘邦太狡诈,不怪范增离你而去,失败的种子,你早已亲手埋下。你的生命虽然短暂,却是轰轰烈烈,有成,也有失。成则胜了秦国,失则败了天下。可这些都将埋没在历史的长河,消失不见。唯独你—项羽,屹立千年不倒。那铮铮铁骨,那冲天豪气,不知多少人为你折服。对你,无需多言,时间会回答一切。穿梭千年,再闹充满杀戮与血腥的战场上,有一男子,身披铠甲,手持长矛,骑跨乌骓,霸气凛然,傲视群雄,当属霸王。9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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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生命的悲歌火辣辣的太阳,熙熙攘攘的行人、车辆。一只小鸟站在笼子里,两只混浊的眼睛呆滞无光,哀婉的叫声,在热闹的花鸟市场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大嫂,您瞧,这只鸟儿多么美丽,现在要想买到这么美丽的鸟儿难喽!”猛地,花贩子的吆喝声触动了小鸟。瞬间,小鸟眼前浮现出在茂密森林里各种动物自由自在的情景。多么可爱的生灵啊!可惜,它们却面临着被捕杀的危险。虽然,也颁布了有关法律,但是愚蠢的人类,却为了谋求私利,砍光树木,毁坏草原,让天空失去蔚蓝,让大地失去植被,让动物相继灭绝,让海洋失去清洁……自以为聪明的人类呵,你们就没有想到糟蹋地球就是在糟蹋人类自己呢?小鸟沉思着。“这鸟怎么卖啊?”循着声音,小鸟在朦胧的泪眼中看到一个穿戴十分时髦的胖妇人在和商贩子指手划脚讨价还价。一会儿,价格谈好了,商贩子高高兴兴地把小鸟卖给胖妇人。胖妇人拎着小鸟回家。哇噻!好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啊!小鸟从来没看到过这么宽敞的大房子。想想前几天住在商贩子那儿,阴暗潮湿,气味难闻,简直喘不过气来。现在来到这么一个大房子里,真像是做了一场梦。但是,小鸟却不喜欢,因为在它的心里一直装着那个风景优美的家——森林。小鸟被安置在阳台上,它用不着自己去四处觅食,饿了小嘴一伸便可吃到美食,但看着蓝天白云,它多么想展翅一飞,就是无法冲破笼子。渐渐地它知道了许多以前不明白的事情,人类不一定都是坏,就像那个胖妇人的女儿,一个长得清秀的可爱女孩。那天小女孩发现小鸟在笼中乱窜的情形,便请求妈妈把它放回大自然。只是,她的妈妈以养鸟怡情养性为由而毫不客气地拒绝了她。几天后,小鸟觉得自己活得好累好累。公路上汽车排放的废气直呛喉咙,工厂里发出的噪音,震得它的双耳听不见风声,小鸟不行了。啊!小鸟的头垂了下来。突然,一滴清凉的泪,从小鸟呆滞无光的眼里滑落而下,啊!小女孩,原来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也流泪了。多么清凉的泪滴啊!就像森林里树叶上的雨露。霎时间,葱茏的树林,绿茵茵的小草,香甜的野果子……一片一片出现在眼前。小鸟稳当当地站了起来,没有半点犹豫,葱茏的树林,绿茵茵的小草,香甜的野果子。哦——森林,苍白的日子已经过去,我回来了,森林!小鸟混浊的眼睛,犹如燃烧的火焰。“咣”的一声,小鸟猛地一撞想从笼杆间飞走,然而,它的生命就像秋天里的落叶一般凋零了!小女孩哭了,那嘤嘤的哭声,像人世间一首有节奏的生命悲歌,哀婉、凄凉……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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