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藏獒》有感
当我脚踏辽阔无垠的青藏高原,仰望湛蓝的天空,不时几朵白云飘来飘去,看着成群结队的牛羊在草地上悠闲地吃草,我不禁想起刚读完杨志军叔叔的《藏獒》。作者的父亲和“雪山狮子”冈日森格的故事,给予藏獒人性化的描写;描写了藏獒强烈的性格带来特有的悲剧色彩;还有作者父亲年迈时对过去精彩生活的回忆与向往,无一不牵动人心。
仇恨、爱情、亲情、服从、权力、责任等等的这些词汇,用在藏獒身上是对它们最好的诠释。虽然它们只是小小的犬类,可它们的智慧却超越了人类,感觉的敏锐度也超过了人类,领悟能力超过了人类,胆识超过了人类,英雄气概同样也超过了人类,最重要的是,它们的品行也超越了某些人类。以至于作者的父亲宁愿下辈子做一只藏獒。
读完全书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两极分化,那就是狗品和人品的对比:藏獒摆出王者姿态,英姿飒爽的站在雪山的顶峰,而某些人在山脚下渺小不堪并一脸猥琐。
没错,有时候自以为聪明的人,做出的事情往往不如一只狗,而且是远远不如。的确,许多人的品质都不如一只藏獒,不是吗,历史上这些例子少了吗,莆志高出卖江姐,害她锒铛入狱;最终被杀害。慈禧为了维持摇摇欲坠的统治,接受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使中国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还有精忠报国的岳飞,因为成为秦桧的绊脚石,一代忠良就这样逝世……但是,秦桧,慈禧等遗臭万年,在我们心中永远就是一匹无耻的狼,而岳飞,江姐英雄们,他们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像英勇的藏獒们……
人为什么不能像藏獒那样,以实力称天下呢?如果勾心斗角也能成为实力的王者其实我想说的是,每人都有每人的位置,王者只有一个,人人都想当王者,或者人人都想得到大家的尊崇,那就只有用你的姿态与实力来征服其他人。就如我们学生读书,每天你都认真用功,期末得了第一,大家都不会嫉妒,因为你凭借得是实力,如果有人不服气,明年努力便可!
藏獒有着刚强的外在也有着温柔的内在,而就因为这内在,让它们不至于迸发出兽性,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原则。强大的责任感让它们全然忘记个人安危而施己于人,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与敌人同归于尽来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
而有些人呢,他们的心早已麻木,更是缺乏责任感。面对需要帮助的人们,他们可以无动于衷;面对困难危险,他们可以退缩,甘心当逃兵。我难过的想对所有人说,当有人需要你的帮忙时,即便你不愿意,如果不是无能为力,也请强迫自己参与进去,难道我们乐意看到,人性这个词汇,最终会排到狗性、狼性之后么?
在藏民的眼里,狼是卑鄙无耻的盗贼,欺软怕硬,忘恩负义,损人利己。藏獒则完全相反,精忠报主,见义勇为,英勇无畏。而我们应该学习藏獒的精忠报主,见义勇为,英勇无畏的精神。藏獒是神犬,使千百年来藏民家园的保护神。它们威武,它们用自己强壮的身躯,捍卫着自己的家园,保护自己的领地,随时准备击退入侵的外来者;它们高贵,它们用自己飘飞的鬃毛,低沉的吼声,凌厉精锐的眼神,巡视着自己应该守护的家园;它们忠诚,它们用自己的赤胆忠心,坚硬的头颅,锋利的牙齿,卫护着自己一生的主人。
看我们的抗日英雄们,他们像藏獒,为了守护自己的家
园,为确保子孙不做日本帝国主义的奴隶,英勇杀敌,许多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献出宝贵的生命,面对敌人的诱惑,他们并没有屈服。面对敌人的酷刑,他们只是冷笑!正因为他们的英雄气概,当凶残的敌军将领看到伟大的杨靖宇将军的遗体时,会给与崇高的军礼!他们是那么伟大!他们就像藏獒一样,用自己的赤胆忠心,坚硬的头颅,保卫着自己的家园。
我无法用语言表达我对藏獒的畏惧,它们用旋风般的速度,像一道闪电,驰骋在壮阔美丽的青藏高原上;我也无法永远言表达我对藏獒的崇拜,它们用钢铁般的意志,像石雕一般,蹲踞在皑皑白雪的大山之巅;我更无法用语言表达我对藏獒的喜爱,它们用忠诚的心灵,像忠诚的卫士一样,飞舞在绚丽多彩的三江源。
再看我们的英雄们,他们更像藏獒,为了保卫祖国的边疆,站斗在最艰苦的地方,是忠诚的卫士!是他们用钢铁的意志,架起开往西藏的铁路,是他们用聪明的智慧,建设伟大的祖国,是他们默默奉献才有祖国的繁荣昌盛,日趋强大!
我愿是一只藏獒,,用忠诚的心灵,像忠诚的卫士一样,守护我的祖国!
自此以后,藏獒会经常遁入我的梦中,任由它来到的身旁,依偎在我的怀中……
糖衣
(1)
大叶子路,是丁当的童年。
夏天,她穿着肮脏的背带裤,背着肮脏的书包,从一群男孩中间穿过。他们一起扯着嗓子喊:“大肥妞,小气鬼,回家跟老婆亲亲嘴!”
然后,一起笑得七倒八歪。
小时候的丁当有些去不掉的婴儿肥,尤其是一张脸,圆得可爱。有一次丁当被他们喊急了,操起一块地上捡来的石头就跟着那帮男孩追,追到其中瘦小的一个,丁当一石头就敲了下去,血顺着男孩的脸哗地一下流下来。
丁当当即吓得脸发白,站在那里双腿发颤,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那男孩也吓懵了,不知道痛,一分钟后才开始哇哇大哭。
“不许哭!”有个高个男孩走过来,脱下外套把他的头一捂说,“把大人哭来就麻烦了。”
说完,他看了丁当一眼,拉着受伤的男生走远了。
后来,丁当才知道,高个男生是里面的头,他们都叫他阿明。
阿明比丁当高三个年级,六年级了,他并不坏,他有很好的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但他并非高高在上那种,他有很多的朋友,和他们都混得很熟。因为是贫民区,大叶子路的孩子都有一种天然的自卑感,但这种自卑并不表现在阿明的身上,他有着很阳光的微笑,机智的谈吐,他和那些孩子们成天在一起玩耍,气质上却一直那么卓而不群。
“他没事了,就是流了点血。”一天放学后,阿明在路上拦住丁当说,“你不要担心。”
“谢谢你。”丁当由衷地说。说实话,她这些天都提心吊胆,就怕那男生的家长牵着他找到家里来,不挨老爸一顿猛揍才怪。
丁当的爸爸脾气坏,在大叶子是出了名的。
“我有事想请你帮忙。”阿明说。
“哦?”丁当把头仰起来,她不明白她有什么可以帮到他的。
“我见你穿过一条红裙子,能不能借给我一下?”阿明问。
“哦?”丁当想起来了,那是她生日的时候妈妈买给她的一条红裙子,由于丁当爸爸做点小生意,丁当的家境在大叶子算是过得去的,妈妈又喜好面子,一条裙子买掉了两百多块,被爸爸不知道数落了多少回。
“可是,”丁当不明白地问,“你一个男生,借裙子来干嘛?”
“就说借还是不借吧。”阿明说,“保证完璧归赵。”
第二天一早,丁当把裙子藏在书包里,带出来偷偷地交给了阿明。她并没有追问阿明会借它来做什么,直到周末全校举行的歌咏比赛,丁当看到那条裙子穿在四年级一个瘦小的女生身上,他们班唱的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瘦小的女生是领唱,她的嗓子很好听,虽然她比丁当大一岁,可裙子穿在她的身上一样的合身,吸引了众多女生羡慕的目光。
“那条裙子你好像也有呢。”同桌问丁当说,“丁当你怎么不穿呢?”
丁当笑笑说:“明天就穿。”
可是,阿明并没有如期把裙子还回来,妈妈追问裙子去了哪里,丁当只好说歌咏比赛给同学借走了。妈妈的脸黑了半天,让她第二天务必把裙子讨回来,丁当只好去找阿明。那是丁当第一次去阿明家,阿明不在,那个瘦小的女孩子出来了,她说:“哥哥出去了。”
原来她是阿明的妹妹。
阿明家很穷,家徒四壁。
丁当说:“我是来要裙子的。”
“什么裙子?”阿明妹妹一脸茫然。
阿明就在这时候回来的,他把丁当用力一拖,拖到很远的弄堂边,低着头说:“过两天就还你,好不好?”
“可是……”丁当说,“我妈妈问起了。”
“就两天。”阿明说,“她很喜欢这条裙子,我没有说是借的。过两天就是她生日了,我想让她穿着它过十岁的生日。她长这么大,都没有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
说这些话的时候,阿明脸上的表情很痛苦。这是丁当以前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那好吧。”丁当爽快地转话题说,“你妹妹唱歌很好听的呢。”
“是啊。”阿明高兴起来,“你也觉得?”
“恩。”丁当用力地点着头。
“你的名字也很好听。”阿明说,“像一个汤匙一下子掉进了碗里,丁当一下子!”
丁当笑得直不起腰来。
那晚回家,丁当被打了一巴掌,妈妈认定她弄丢了裙子,或者,把她拿去卖钱买零食吃了。妈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又被老爸熊了:“哭什么哭,丧门星!”
老爸听信了算命的人的胡扯,认定自己生意做不大是妈妈的面相太克夫。
妈妈扔掉抹布去打爸爸,战争变成了父母之间的。丁当溜出门去,溜到大叶子那个小小的广场上,阿明他们正在踢球,毫无章法的踢法,球一不小心踢到路过的阿婶身上,惹来好一顿臭骂。黄昏的天软得像是要塌下来,丁当蹲在那里,看那个被自己打伤过的男孩趴到阿明的背上去,阿明背着他在踢球,男孩的伤肯定是不碍事了,他尖叫着,在阿明的背上翻转,夸张的姿势笑倒了一大片的人。
阿明的妹妹站在不远的地方看,她的笑是微微的,她穿着丁当的红色小裙子,像一小团红色的云。
三天后,还是放学的路上,阿明把裙子还给丁当,裙子肯定是被洗过了,包在一个袋子里。阿明说:“不好意思,你检查一下,看裙子有没有坏的地方。”
“不用了。”丁当退后一步说,“就给她穿吧。”
“那怎么好?”阿明说。
丁当心想,反正都挨过骂挨过打了,不能白挨。裙子现在拿回家反倒是更说不清来去,既然阿明妹妹那么喜欢,送她也无所谓的啦。
“给她穿吧,没关系的。”丁当绕过阿明往前走。
“喂!”阿明拦住她,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元钱说,“我知道不够,但我就这些。”
“不用了。真的。”丁当说。
“谢谢你。”阿明说,“你真是个好心的姑娘。”
阳光照着阿明的头发,高高的阿明让十岁的丁当些莫名其妙的心动,赶紧转身走开。
丁当后来才明白,好心并不一定会办成好事。阿明妹妹穿着那条裙子在大叶子走来走去,不巧给妈妈碰上了,妈妈认定她是“小偷”,抓住她就不放。阿明爸爸早逝,妈妈眼睛不好,靠替别人打点临工为生。妈妈认定阿明家的家境买不起这条价值二百多元的裙子。事情一直闹到了学校,在操场上,妈妈走到阿明的面前,用手指着阿明的鼻子骂:“小偷,从小就不要脸的小偷!”
阿明的妹妹站在一旁一直哭。
“不是的!”丁当流着泪冲上去,想拦住妈妈。
可是她没有拦得往。妈妈骂完,又冲进了校长室。
因为这件事,一直优秀的阿明在学校变得声名狼籍。他声名狼籍地毕了业,去了市郊的一所普通中学读初中。
那年秋天,阿明的妹妹死于先天性的心脏病。
(2)
再见阿明,依然是夏天。
丁当十四岁,初二那年的暑假,就要升初三。在这之前,她已经留过一级,转过两所学校。
十四岁的不良少女,头发染得金黄,玩了一天的传奇,刚从网吧里走出来。她看见了他,他背着一个书包,正在过马路。
“丁当啊!”丁当跑上前,在马路中间拦住他说:“程阿明,我是丁当啊。”
红灯停了,两边的汽车都停下来狂按嗽叭。
阿明把丁当拖到路边,用不明白的眼神看着她。丁当用力地把乱七八糟的流海撸到脑门后面,提醒她说:“汤匙一下子掉进了碗里,丁当!你想不起来了吗?”
“哦!”阿明恍然大悟:“真的是你?你怎么变这个样子了?”
丁当揉揉头发,不好意思地说:“你是说我的头发吧?今天刚染的!酷不酷?”
阿明摇摇头:“不酷。”
“这还不叫酷?你真牛……”丁当把后面那个不雅的字及时地缩了回去,“我们好多年不见了哟。”
阿明说:“恩,你们家搬出去后,就没见过你。”
“我爸成了暴发户,跟我妈离婚了。”丁当满不在乎地说。
“噢。”阿明叹息,“我妹妹要是活着,也应该像你这么高了。”
“你怎么样?好不好?”丁当急切地问。
“你该高一了吧?”阿明想了想说。
“初三!”丁当说,“我留级了,读书要我命呃。”
“我参加完高考了。”阿明说,“分数这两天就要下来。”
“你肯定是北大清华随便挑啦,”丁当嘻嘻笑着说,“还住在大叶子?”
“恩。”阿明表情坦然,并没有觉得有任何不好意思。
“你不怪我了吧?”
“什么?”阿明好像已经全然忘了当年的事。
“你的电话?”丁当在包里把自己的手机掏出来说,“快告诉我,我记下你的电话。”
阿明摇摇头说:“我家一直没装电话。”
“哦呵。”丁当笑笑说,“没有关系。等你分数下来,我们一起出去庆祝,我知道有很多好玩的地方。”
“好啊。”阿明温和地说。他还是那个样子,除了个子更高了之外,好像没有任何的变化。丁当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丁当这才感觉到,关于大叶子的那些过去,因为这个背影,其实一直都没有过去。
她回到家里,看到她坐在沙发上。
她是丁当的继母,一个比父亲小六岁的女人。当年,父亲就是靠着她发迹,离开了大叶子,踹掉了丁当的妈妈。
“去哪里了?”她沉着脸问。
“关你屁事!”丁当粗鲁地说。
“哼哼。”她冷笑,“你这么有性格你怎么不干脆睡到大街上去,你回来做什么?”
“我回来气你。”丁当咬牙切齿。
“气我?”她再次冷笑,手里拿着一个苹果轻轻地咬了一口,不屑地说:“你还嫩了点儿。”
丁当一语不发地走到她面前,拿起另一个苹果,重重地往她的脸上砸去。她躲闪不及,脸颊上顿时红了一大块儿。
“你别惹我。”丁当警告地说,“我下次用刀也不一定。”一面说,眼睛一面盯着水果盘里的水果刀。
那女人显然是吓了一大跳,她一只手捂住脸,另一只手抢先把刀一把抓到手里,嘴里叫喊着:“你这个死丫头,别以为你爸出差了你就可以为所欲为,我马上打电话给你爸,让他回来收拾你。”
话音刚落,她的电话就响了。她匆忙接起来,嘴里唔了两声,放下手里的刀,拿起沙发上的包,看也没看丁当一眼,迅速出门去了。
丁当仰头哈哈大笑。笑着笑着,竟有眼泪从眼角流了出来。丁当迅速地擦掉了它,她趴到窗口,看到一辆黑色的桑塔那载走了她。
这是丁当第三次看见这辆车。
巧了,它每一次出现,都是在爸爸出差以后。
第二天,丁当又翘课了。连续几天在网吧上网,身体有些吃不消,中午回到家里倒头便睡,一觉睡到晚上八点才醒来,听到她在外面打电话:“你先上来替我拿东西。”
她显然不知道丁当在家。
没过一会儿,门铃响了。丁当悄悄地打开自己房间的门,看到昏暗的客厅里,两个紧紧相拥的身影。
她犹豫了一小下,猛地打开门,冲出去按亮了客厅里的灯。
继母的脸变得刷白。
那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最多不超过三十岁,嘴半张着,也刷白了脸看着丁当。
“你滚!”丁当的手指着门口。
男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滚掉了。
“你别误会。”继母结结巴巴地说,“她是我的远房表弟,家里遇到一些事情……”
“行啦!”丁当挥手打断她,“事情很简单,你只需每月给我五百块零花钱,这件事我就当没看见。”
继母牢牢地盯着丁当,表情很奇怪。很显然,她被这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提出的完全出乎她想像之外的条件弄得有些神智不清。
(3)
丁当在麦当劳的角落里咬着吸管,孤独地喝一杯口乐。
她忽然看到妈妈,妈妈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带着一个七八岁左右的男孩,在离她很远的一张桌子上。冰淇淋糊了男孩一嘴,妈妈细心地用餐巾纸替她擦干净。
丁当的心粗暴地疼起来。
她拿出手机,拨妈妈的电话。装做没事地说:“妈妈,你在哪里呢?”
“有事吗?”妈妈说,“我现在正忙着。”
“忙什么?”
妈妈迟疑了一下:“工作呀。”
“学校要我退学了。”
“啊?那你爸爸怎么说?”
“他还不知道。我想见见你。”
“这样啊,晚上。”妈妈说,“晚上我给你电话。”
说完,她匆匆的收了线。
丁当把没喝完的口乐慢慢慢慢地倒在桌上,在服务生吃惊和生气的眼光里,背起包,走出了麦当劳。
十分钟后,丁当打车回到了大叶子。她很容易地找到了阿明的家,门虚掩着,桌上有一碗没吃完的面条,还散发着热气。
“阿明。程阿明。”丁当喊。
“是谁?”一个女人摸索着从里面走出来,“谁找阿明?”
她很明显是瞎的。丁当的心一激灵,她认得这是阿明的母亲,当年跪在地上请求妈妈原谅自己儿子的那个,她那时候视力就不太好,没想到现在竟完全失明!
“我……”丁当犹疑地说,“是阿明的朋友。”
“是来祝贺的吧。”阿明妈妈在桌子旁坐下说,“阿明考上了清华大学,是状元呢,这两天家里人不断,连记者都来了,你坐你坐!”
丁当没有坐。她看看阿明的家,和多年前一样,依然是家徒四壁。
“阿明去哪里了?”丁当问。
“做家教去了。”阿明妈妈骄傲地说,“他读大学的钱都是他自己当家教攒来的呢。这孩子倔,谁帮忙都不肯。”
“阿姨再见,我下次再来。”丁当说完,从口袋里摸出五百元钱,悄悄地放到桌上,然后转身离去。
还没出阿明家的巷口,就遇到了阿明。他骑着一辆破车,巷子很窄,两人面对面地堵住了。
阿明从车上跳下来,奇怪地问:“丁当,你怎么来了?”
“我来恭喜你。”丁当说,“你考上清华了。”
“你也要好好学习呀。”阿明说,“你也行的。”
“别笑话我了。”丁当说,“我们是不一样的。”
阿明鼓励丁当:“好好加油,没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走啊,到我家坐坐。”
“不去了。”丁当说,“我还有事。”
“那好。”阿明并不挽留,而是把车让开一点点儿,让丁当离开。
“我一直觉得我对不起你。”丁当努力笑着说,“你妹妹……”
“没有啊。”阿明打断她说,“我都没见过比你更善良的女孩子呢,我妹妹生下来就注定了是那样的命运,跟你没有关系,你千万别乱想。”
“好的。”丁当说,“阿明我走了。”
大叶子一如往昔,岁月没有改变它任何,依然破旧贫穷地立在城市的西侧,像一首永远都不会改变旋律地忧伤的歌停驻在丁当的心头。这是那年离开后,丁当以为自己永远都不会再来的地方,不过是一条红裙子,她和妈妈之间永远有了缝不好的裂痕,因此父母离婚的时候,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跟着爸爸。妈妈用绝望的眼神看着她说:“你小小年纪,难道就这么贪图富贵?”
“是。”丁当咬着牙说。
“你要的,我也可以给你。”妈妈也咬着牙说,“我以后不一定比你爸爸差。”
“那是你的事。”十一岁的丁当,已经练就一颗钢铁般的心。丁当不止一次地想,如果你们不能给我爱,其实给我什么都是无所谓的。
“喂,丁当。”丁当正想着这些不开心的往事,阿明骑着车从后面追上来,“你等等我。”
丁当回头,阿明从车上跳下来,把五百块钱塞回她手里说,“你这是做什么?”
“别。”丁当涨红了脸说,“不是,不是我。”
“我妈今天说今天就你去过我家。”
“你妈说,你妈什么都看不见她说什么你信什么,我才没那么多钱给你呢,你别做美梦啦!”丁当把钱扔在地上,拦了一辆车,扬长而去。
(4)
爸爸出差回来了。
他手里拿着一根皮带,问刚进门的丁当说:“你又去网吧了?”
“没。”丁当说。
“你老师打电话给我,要你退学。”
“哦。”丁当说。
“我不想揍你。”爸爸把皮带拉得啪啪响说,“是你自己自找的。”说完,他站起身来,一步一步地靠近丁当。
他们房间的门刚才还开着,忽然就紧闭了,估计继母躲在里面等着看热闹。
丁当倔强地盯着父亲,父亲的皮鞭如雨点一样地落在她的身上,她没有躲。她不想躲,疼痛反而会让她觉得清醒一些。
她也没有哭。清华,哼哼。丁当劈头盖脸的疼痛里努力想让自己感觉不屑一些。
数小时后,满身是伤痕的丁当蹲在市中心的广场上,自己抱着自己。妈妈找到她的时候,丁当已经快要晕过去。妈妈抱住她,全身颤抖着说“去告他,去告那个猪头!”
“得了,就算是他坐牢,你又有什么好处?”丁当抬起头来问。
妈妈愣住了。
“他会有报应的。”丁当忽然诡秘地笑了,她在妈妈的耳边说道:“不信,我们等着瞧。”
她感到妈妈颤抖得更厉害了。
丁当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来,递给妈妈说:“你拿好,我知道你最近比较困难,你别去想着别的男人的钱,因为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从哪里来的?”妈妈惊讶。
“这还用问?我偷他的。”丁当说。
(5)
丁当悄悄走到阿明家的门口,把一叠钱轻手轻脚地放在门外面。敲了敲门,听到里面传出声音后,她飞奔而去。
(6)
文新中学教学楼下挤满了人。大家一起踮了脚向上张望。
丁当坐在教学楼的最高处,表情冷漠,正在抽一支烟。
警察已经来了,开始在下面准备充气垫。班主任也上了楼,在离丁当十米远的地方喊:“丁当,有什么事你先下来,下来我们都好商量。”
“你别过来。”丁当把烟头丢掉,做一个想飞的姿势,楼下的学生一阵乱叫,班主任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好好,我不过来,我们去找你妈妈了,她很快就会来。”
“来了也没用。”丁当说,“我很快就会跳了。”
“死都不怕,你还怕什么别的?”班主任一脸都是汗。
“我是你们逼的。”丁当说,“你们有种让记者来,我跟记者说。”
“好,这就跟你找记者。”班主任身后的副校长采取拖延政策,“你说吧,还有什么要求,只要你下来,我们都答应你。”
丁当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忽然,她在他们的身后惊讶地发现了一张熟悉的脸,他正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来。看着丁当,脸上的心疼和焦虑写得明明白白。
丁当怔住了。
是阿明。
“你是谁?下去!”副校长说,“现在都不要上来这里。”
“我是丁当的朋友。”阿明说,然后向丁当喊道,“丁当,来,有什么事下来再说。”
“你让他们走!”丁当说。
“你们先下去。”阿明说,“我保证,我会把她劝下来。”
班主任用一种怀疑的眼光看着阿明,脑子里一定在想一些肮脏的东西。丁当继续大声地喊:“让他们走,走,不然我就跳下去!”
“好好!”阿明做一个制止的手势,转身跟他们解释说,“我是丁当的邻居,我叫程阿明。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跟丁当从小一起长大,我是一中毕业的,刚考上清华大学,是这次的理科状元。不信你们可以看看昨天的报纸,上面有我的照片。”
“哦?”听阿明报上家门,班主任的眼睛里放出光来。
“你真是程阿明,一中那个状元?”副校长也惊喜地盯着阿明。
阿明重重在点点头。
“那好,我们下去,这里交给你,”副校长压低了声音,“你要小心,不要刺激她。”
“好。”阿明说,“放心吧。”
看他们都走了,阿明这才慢慢地走近丁当。
“你别过来。”丁当说,“你过来我就跳。”
“等我把钱还给你,你再跳也不迟。”阿明说,“我知道钱一定是你放的,所以我来你学校找你,没想到竟遇到这样子的情况。”
“阿明。”丁当的泪流下来,“我这叫走投无路,你不明白的。”
“我不明白?”阿明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整整六年,我没有吃过一顿饱饭,别人穿名牌,我穿救济来的衣服,别人可以整天的父母怀里撒娇,我却还要一面读书一面想办法负担一家人的生活。丁当,没有什么是我不明白的,你要相信我,什么关都能过得去,只要你不怕!”
“没有人要我。”丁当的泪彻底地流下来,“学校要我退学,我爸要赶我出门,我妈养不起我,所有的人都说我坏……”
“不,丁当。”阿明摇头,“在我心里,你一直是最善良最可爱的女孩子。”
“你骗人。”
“我不骗你。”阿明靠丁当更近了,他伸出手说,“来,过来,丁当。我发誓,我会帮助你,不会让你一个人。”
丁当迟疑了。
说时迟,那时快,阿明一个箭步上前,将丁当从死亡的边缘拖了回来。教学楼下传来一阵激动人心的欢呼声。
有风吹过的楼顶,丁当俯在阿明的胸前,失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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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它们本来是3栋36楼的富翁家的两只狗,那有钱的人家无疑是把它们丢弃了。母狗丽莎无奈地低下了头,默默地向前走着。它们没有方向,只有向前走着,心里复杂得像一团乱麻线。卜亚还记得女主人凶恶的语言和男主人怜爱的眼光,因为新来的女主人不喜欢它们,不但把它们赶出了家门,还把它们的东西统统地扔出了家。漫无目的地走着,带着哀怨的眼神伴它们到了傍晚。天色已经微微发黑,丽莎和卜亚饿得不行了,那垃圾桶里的食物,它们不喜欢。以前的这个时候,总是会有新鲜的纯牛奶和烧的红红的肉,有时还会紧紧夹随着一只面包。试过垃圾桶里发霉的食物,丽莎目不转睛地盯着街角的一家包子店。那是一个中年人开的一家包子店,每天都会有很多的顾客挤满这个不大的包子铺。有的时候会看到他的边上站着一个孩童。丽莎向卜亚使了个眼色。猛地一跃身,打翻了桌上的蒸笼,滚出来一个个冒着热气的包子。卜亚吸了吸鼻子,用尽全力叼走了它们。丽莎奔跑着。那是一条死路。中年人的呼喊聚集了所有的围观者。他们分了很多路追着丽莎和卜亚,最后,卜亚“扑”一声跳出了墙,然而丽莎,她跳不起来了。丽莎啃着地上掉落的包子,回头望了那群人,哀伤的眼神又一次涌上了。他们追上了。丽莎跑不动了。任凭他们这群人,殴打。她看着这群嘴脸丑恶的样子,像极了她新的女主人,可是,她没有力气反击。她被打断了腿。她成了残废的一只藏獒。中年人愤恨无奈地盯着地上包子的残留,叹了一口气,狠狠地瞪了丽莎一眼,又踹了它一脚,摇摇头走了。丽莎累了,精神上的疲惫已经够了,她忘记了疼痛忘记了饥饿,她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虚弱的丽莎拖这残废的腿,一瘸一拐地走着。日复一日,卜亚再也没有见过丽莎。她不知道去哪里,她不知道世界上,哪里有她的容忍之处。哪里有温暖?哪里可以容下一只卑微的动物生存?丽莎曾经闪亮的双目已经黯淡了,她也失去了亮丽的毛色,她不会再是受人瞩目的可爱的藏獒,而是像过街老鼠一样的,她的身上失去了以往散发的清香,是恶臭的味道。她开始前所未有地憎恨那个女主人。夜幕渐渐降临,好累的一天,好悲哀的一天,城市的上空没有星星。是黑暗,黑暗吞噬了夜空唯一的光明,丽莎想睡了,可是,卜亚呢?我们这么好的交情,她怎么甩下我不管我了呢?卜亚吃得貌似很开心,她很饱了。她突然想到,丽莎。丽莎现在在什么地方在做些什么?她全然不知。卜亚注视着远方,没有星星的夜空也是一样美丽,可是,在卜亚的眼里,少了丽莎,没有什么再美丽的了。卜亚责怪着自己:为什么不等等丽莎?为什么自己先逃了?她现在只想快点找到丽莎,和她在一起。可是,这相隔数里的好朋友,能再见面么?如果说,卜亚知道丽莎已经是一只残废的狗,她还会和她一起么?“咦?好可爱的小狗吖!~”卜亚听见了。那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妈妈,这只小狗这么可怜,我们收留它好不好?”卜亚在心里喊着:不要,千万不要收留我,我还要去找丽莎!然而,令卜亚失望的是,女孩母亲的一声“当然可以”破碎了卜亚寻找丽莎的希望。同样是富丽堂皇皇宫一样的家庭,卜亚一点都不喜欢。卜亚开始以前从未有过的叛逆,她不吃女孩家提供的食物,多好的食物都不吃;她不睡女孩家的床,多好的床都不睡;她在女孩家撒野,目的就是希望女孩家能把她赶出去。女孩处处都护着她。“於娅,把这只狗卖了吧,听妈妈的话”。於娅斩钉截铁的“不可以”又一次让卜亚的梦打破了,支离破碎。於娅说:“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她还给卜亚起名叫“维碎”。卜亚不喜欢。丽莎上头的夜空乌云密布,像是要下雨了。轰隆地一声吵醒了正趴在地上睡觉的卜亚,她慌张地抬起头,心里又牵挂起了丽莎。这么晚了,丽莎在做些什么……丽莎拖着残废的腿,一瘸一拐地爬着。雨滴啪啪地落在丽莎的身上,很透明,很轻,在丽莎的身上就比山还要重一样。卜亚寻思已久,终于逃出了於娅家。丽莎丽莎丽莎丽莎……思念的熟悉身影总是没有出现。此时的丽莎拖着疲惫的身躯在街上爬着,她没有能力了,她没有生存的能力,有的时候她甚至有种要去死的冲动。她越是想着丽莎,丽莎就越是不出现。卜亚在失去朋友的痛苦是无法弥补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卜亚竟然渐渐地淡忘了丽莎。丽莎饥饿,饿得不成样子了。她费尽全力爬上高山,为的就是寻找卜亚。於娅竟提出一个大胆的提议:带卜亚上高山。那时候的卜亚已经忘记了丽莎,成了乖乖的小狗。也许她们的相认就是在这个时候。当卜亚看到远处有一只残废的狗,挣开了於娅的链子,直径向丽莎奔去。此时的卜亚不知道那是丽莎了。当卜亚尖尖的牙齿要触碰到丽莎纤细的脖子时,她终于认出了同伴的气息。卜亚停止了她的冲动。许久,卜亚转身离开了。很显然的是,卜亚已经不想和丽莎做伙伴了。原因就是因为丽莎现在是一只残废的狗。丽莎也被卜亚的举动吓住了。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卜亚是多么高贵,而自己却是卑微的流浪狗。卜亚就像丽莎的一面镜子,可是现在,镜子破了。天黑了。天又黑了。卜亚和丽莎友谊的破碎就是在天黑。丽莎讨厌天黑。黑黝黝的夜色伴着丽莎度过了一个夜晚。厄运还是来临了。丽莎又去偷了东西吃,人家追着她,还找来了帮手,他们残忍地打着丽莎。丽莎痛,她想过反抗,没有能力,还是一场空。然后,丽莎在一座小荒庙里被人打死了。丽莎死了。卜亚什么都不知道。直到有一天,卜亚知道她错了。她决定要去要丽莎。在卜亚寻到她时,丽莎的尸体已经腐烂了。卜亚伤心了,她终于在小荒庙里找到丽莎。卜亚蹲在丽莎面前,轻轻地守护着她。丽莎死了,卜亚责怪自己,如果她当时和丽莎在一起,就不会这样了。丽莎死了,卜亚一直坚信,是她间接害死了丽莎,害死了最好的伙伴。卜亚就一直在丽莎面前。直到有一天,卜亚还微微驮着的身体,就这么倒了下来。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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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人生总是有许多让自己出乎意料的事,我们从来就不得而知,它是什么时候在自己的身边出现的,而我,却是个例外。因为自己是遇见了的。在无意之中,听到了对藏獒的评论,也在闲暇之余,欣赏了《藏獒》这本经典文学,更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于心中,留下了对藏獒这神圣的物种的敬意和不可遏制的爱的情感。在细细品味完这些美妙的文字之后,我的血液开始沸腾,开始澎湃,泛滥。我的脑海中甚至也出现了魁梧庄严神圣的藏獒们在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草原上向着地平线那边蓝蓝的天空发足狂奔。迈着他们粗壮的四肢,摇着他们毛茸茸的尾巴,摆着他们那硕大的獒头。浑身上下那些柔软的毛发也跟着草原上的风,那味道是甜的风一起飘扬。阿!好一群威风凛凛的草原霸主,藏獒阿!我又仿佛看到了勇猛的藏獒们正在战斗,和狼战斗,和豹战斗,和熊战斗,和一切威胁着草原,威胁着主人的猛兽而战斗。他们是为主人流血,为主人负伤,为主人拼命,而不是像狼那般的狡猾的动物,所作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他们自己,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生存,仅此而已。但是,藏獒即使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忠诚,可只凭作为人类宠物,人类工具的他们又怎能够阻止和改变如狼一般的思想侵入人那本脆弱的精神呢?尽管,他们用自己的身躯,自己的肉和血拼命的抵抗着,但在人的面前,一切也只是徒劳无用的而已。很快的,虽然草原上只偶尔才见得到狼那鬼魅般的黑色身影,虽然藏獒们想用自己同伴的死来告诫人们,但人的精神已变成了狼,似那彻头彻尾,自私自利,狡猾的狼!而那些可怜的藏獒们也只有在悲哀和叹息中一只只的死去。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昔日的主人竟会变成种族从上古以来就仇恨的对手狼呢?这一切,他们是不会明白的,至少现在不会!精神突然变得恍惚,我好像觉得自己正在草原上狂奔着,就像那勇敢对人们一直忠心耿耿的藏獒一样,跑着,跑着,一直跑了下去!愿我的来世前生都是一只伟大的藏獒,虽然他们只是生活在现代人内心深处那块唯一的净土上!但愿如此!星湖小学六年级:陈启荣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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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多吉少年田劲的父母早年为了将西医带入藏地,便把家搬到了藏地,由于无法适应高原的生活,田劲的妈妈带着在襁褓中的儿子返回内地,爸爸拉格巴则在高原继续着他的事业。数年过后,妈妈病故,无依无靠的田劲来到高原寻找爸爸,然而心中却藏着无数怨恨。拉格巴终日忙碌行医,任凭儿子自行学习牧羊,让儿子学会独立。某天,田劲遭到狗熊的威胁,幸亏一只金色的藏獒相助,后来在一次藏獒之间的战斗中,这只金色的藏獒负伤了,田劲就求爸爸帮它疗伤。他与这只名叫多吉的藏獒成为最亲密的朋友。与此同时,草原上出现了专门残害生灵的恶魔“罗刹”,使牧民的平静生活被彻底打破。而有一些人,便趁机煽风点火,让大家相信,这恶魔就是藏獒多吉。大家人心惶惶,,极力要求把多吉杀了。田劲得知后,便和好朋友嘎旺一起带着多吉逃跑了。但在这次逃跑中,他们遇到了真的“恶魔”——一只瞪着血红的双眼。身体是多吉几十倍的巨型鬼獒!多吉看见了它,就发起了进攻!这场多吉不可能赢得战斗,多吉却赢了;巨型鬼獒死了,多吉也因为失血过多,死了。田劲趴在多吉的尸体上放声痛哭。事后,田劲才听别人讲,多吉原来不是流浪狗,因为它的主人被罗刹杀了才会流浪;因为主人死了,它才会跟着田劲,给主人报仇。六年级:632065184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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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藏獒我家有一条小狗,是爸爸几个月前从朋友家带来的。它刚来我家时,才出生一个多月,只有几颗刚长出的小牙,浑身褐黄色的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两只耳朵耷拉着,不停摇晃着尾巴,让人越看越可爱。它初来乍到,好像并不陌生,反而到处乱咬,把它放回箱子里,它趁我不注意,又跑了出来,真叫人没办法。它只在我家待了半天,便被送到奶奶家,因为我家没地方养它。临走时,它两眼一直看着我,眼里充满了期盼,我也十分不舍,但没办法,但是我们每个星期都会回奶奶家。有一次,我去奶奶家时,它看见我便疯了似的跑过来,它那整个胖而笨拙的身体来回晃动,我连把他抱起来,给它吃好吃的。它吃东西的样子真好笑。好景不长,这条小藏獒在奶奶家只有两个月,就死了,原因是一天中午奶奶把他从狗窝里放出来,让它在院子里玩会儿,却忘了把老鼠药拿走,他看见便吃了,不一会儿就一命呜呼,我听到消息后眼泪都要掉出来了,奶奶也很自责。这么好的一条小藏獒死了真可惜啊…我会记住它的。3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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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藏羚羊跪拜》有感读了这篇能让人泪如雨下、能让人感动的《藏羚羊跪拜》,我突然觉得: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伟大的。一位老猎人在自己的帐篷外遇到了一只肥肥壮壮的母藏羚羊。但是,藏羚羊并没有惊慌失措地逃走,而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猎人,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两行泪水流了出来。猎人并没有被它打动,而是举起枪,把它打死了。在猎人开膛破肚之时,他惊呆了:藏羚羊的子宫里躺着一只小藏羚羊,显然是死了。猎人明白了,藏羚羊求自己不要杀它,是为了它的孩子!猎人把藏羚羊母子连同自己的枪一起埋了,从此消失在藏北草原上。所有的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学习好,能够成绩好,能够品德好。但是,我猜,她们却更加希望,她们的孩子能够活得健康,活得快乐,活得幸福,活得精彩。她们难道会希望自己孕育的孩子失去他们那年轻、宝贵的生命吗?当然不想。许多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而放弃、而牺牲、而结束自己宝贵的生命。有一位印度的母亲,她的孩子是一个白内障患儿。她为了把儿子送入正常人的学校,为了让儿子能够重见天日,为了儿子能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就用一根布条结束了自己年仅32岁的宝贵生命。是啊,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是热情的,也是宽广的。母爱是风,轻抚着我们成长;母爱是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母爱是山,为我们遮风挡雨。让我们用一生、用实际行动、用爱,去报答永远深爱着我们的母亲吧!50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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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雪域的雄狮用一双带的眼睛凝望苍穹没有人知道你是从哪一个世纪开始蔑视群雄于高原之颠你的锐眼虽然放射着混浊的寒光却从未脱离开你的羊群你的主人——那些穿着羊皮衣服的牧人尽管像兽一样但你始终明白谁是兽谁是敌人我的童谣里就有念词说你是狼的舅舅呵呵然而,你不是兽你用你亘古不变的忠诚让你恪守一种信念你的主人永远就是你的主人你的羊群永远就是你的羊群在雪山下的荒漠中你奔跑着练就豪放与果敢死亡的界域天寒地冻面对生命极限的挑战你的孤傲和凶残一次次被锻造以至于你的眼睛始终放射着怒火般的灼光就像要燃烧抑或要吞噬这个污浊的宇宙獒,我该用怎样的词来形容你的刚烈你的魂魄里什么时候溶进民族同胞的液以至于昆仑山在你的脚下撼动羊群走过的草原是你跟在后面低首一步步嗅着狼的踪迹你虎踞龙盘般地孤守着空旷中的黑账房里的牧民安然入睡可是,在这个炎的子是谁使你离开了生息繁衍的故土雪域是你的命脉所系而你无法掌管自己的命运你的生死叵测你红的眼眸里流淌出液体是很浓你的伤心使你忌恨这些城市无聊的人类他们才是你真正的敌人你行走在城市的快车道你的生命就将是一段充满悲哀和幻灭的旅程然而,这种幻灭宣告得这样快在你紊的思维过程里你被无声的毒弹击中你的天堂坍塌了乾坤旋转起来世界随即为你颠覆四川达州达县达州市高级中学校初一:帅到让人砍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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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童年》有感《童年》记叙了高尔基从四岁到十岁这一期间的悲惨遭遇,这也是他黑暗的少年时代生活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不得已从家乡同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里,而那些残酷的事情就发生在这里,外祖父家里是一个小染坊,家境十分败落。这导致外祖父卡希林喜怒无常,脾气极坏,而且十分吝啬。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依洛和雅科夫的品质更是恶劣,在他们身上看到的自私、粗野、爱财足以反映当时俄罗斯的社会情况。阿廖沙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了争夺财产大打出手,外祖父殴打外祖母的头,致使头发上的发针深深地扎进他的头皮里,雅科夫舅舅无端东打死自己的老婆……一件件丑事,一幕幕惨剧,令人目不忍睹。而阿廖沙就是在这黑暗的环境下度过了童年的生活。尽管这样,阿廖沙还是长成了一个正直.、勇敢、善良的人。因为他外祖母的爱,因为善良的“小茨冈”,因为忠厚老实的老长工,他们培养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影响着他,给了他力量。阿廖沙远离家乡,他的生活是那么的不幸,但是他的那种不肯屈服,勇于向命运挑战的可贵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他能在令人恐怖的环境下长成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是因为有艰苦的生活磨练着他,他自己也在努力着。这部作品揭露的旧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众生相、小市民的阶层。让我深受感触……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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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三国演义》有感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关羽和诸葛亮,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为人正直侠义。他跟随刘备,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于曹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主公,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关羽虽然投靠了曹操,但是他心里并没有忘记刘备。诸葛亮他才智过人,神机妙算,善于用计谋,连文武双全的司马懿也敌不过他。使我最记忆犹新的就是草船借箭了,诸葛亮明知周瑜设了圈套,还往圈套里 走,并利用曹操多疑巧妙的得到了十万只箭。表现了诸葛亮神机妙算、才智过人的本领。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另外,我还懂得了做事不要太鲁莽与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深刻道理。4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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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镜子》有感最能反映内心的东西是镜子;最透明的东西是镜子;最真实的东西是镜子。--题记读了《镜子》一文,使我对镜子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变。我发现,其实生活中的许多情绪,镜子都能反映出。对于怎么样的情绪,从镜子里不就能反映出吗?读了《镜子》,你就会发现,其实,人人都需要一面镜子,因为镜子是可爱而有伟大的。我需要一面镜子,照出自己的心灵。世界上有两种人的区分,一种是拥有善良心灵的人类,一种是拥有丑陋心灵的人类。不管你的相貌如何,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是否有一颗纯洁的心。我渐渐地发现,虽然世界的道路四通八达,数不胜数,可以通往各国各地。可是,在我眼里,世界只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光明的道路,一条是黑暗的道路。我需要一面镜子,照出真实的自己,是丑陋的,还是善良的?我会通向阳光大道,还是陡险的独木桥?我需要一面镜子,照出自己的思想。没错,一个人的思想要在小时候就培养发展好。人的思想道德总是各不相同,但如果把它简单归纳,还是只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思想良好,一种是思想不良。假设你心理上有障碍,不立即清除,它将成为负担。我需要一面镜子,照出自己的思想,照亮自己的思想,从现在做起,不想心理有偏向的现象出现。我需要一面镜子,照出自己的不足。古人常说:“取长补短”。是啊,一个人不是十全十美的,总有一些缺陷,想要改正,不找出哪里不足怎么行。对于批评,我觉得是件开心的是,因为批评者为我指出了自己的不足与缺陷,让我得到及时得改正。我需要一面镜子,找到自己的不足点,加以改正,发扬优点,改正缺点。镜子总是一位无声的老师,引领我走进正确的方向。我需要这样一面镜子,做我的良师益友!总之,有了镜子,一定会让你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6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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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匆匆》有感我读过一篇朱自清写的文章《匆匆》,文章主要写了时间一去不复返,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在洗手是,在吃饭时……过去了.时间无声无息的流走了,自己却没有给岁月留下痕迹……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时间正从我身边匆匆流去,而我却没有好好珍惜它.我后悔了.记得一个周末,作业不是很多,一个晚上就可以写完的作业,我却懒得页。回到家后,我把书包放到自己房间,就跑回里客厅,打开电视,一边看一边吃着零食,海津津有味呢!就这样,我的作业说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在家做作业,好不容易写完了,把作业摞起来,一下子装进书包,连看也没看,更不知道对错。我写完了作业,就在家玩游戏,看电视,一点也没有想到要看书、练琴。晚上,爸爸检查作业时,错误连片,还漏了题,爸爸发火了,我却不以为然。想像以前,可真不应该,只顾得玩。却没有想到要学习,可那时我不知道时间有限,不知道在玩的时候,时间已经匆匆溜走了。转眼间已经是小学六年级了的我,学完了这篇文章,已经知道了从中的道理。我会在下课的时候多看点书,在学习上多下点功夫,会比别人多学点。时间匆匆溜走,在我们的双手前,在我们走神的一刹那间……我们要多珍惜一点时间!!!45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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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手捧《藏獒》,还沉浸在无限遐想之中....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我拉回了现实,皱皱眉,这么晚了,不会是打劫的吧!打开门,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浑身上下,倒透着一股仙气。虽与他素不相识,但出于礼貌,还是将他请到屋中,并亲自泡了杯“龙井”递给他,他礼貌的接过茶水,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我呆了!要知,那可是刚刚烧开的沸水呀!他喝了大半杯,终于抬起了头,毫不在意我惊奇的眼神,顿了顿,慢慢地说到,我是一只来自天上的藏獒。听此话,我不禁乐了,(还有人夸自己是狗?)用手指指外面的残月,“天狗?”他不语,稍后,说到“你们人类叫我啸天犬!”,听罢,狂笑,就他,啸天?哈哈,还是叫“老年犬”吧!(当然,我没敢说出口)我对他的不逊丝毫没引起他的不快,他又抿了一口茶水,说到:“人类生存的世界生物种类繁多,我想在这挑选几只好狗,来陪陪我。想必,人间的好狗也是藏獒吧!”我点了点头。他似乎非常开心,左手一抬,面前的大理石桌面顿时变成纯金所做的宝桌,我惊得连连摆手:“我家可没藏獒!”他哈哈大笑:“这我知道,这些算是导游费吧!”我迟疑一下,便马上同意了,这种好事,傻瓜才不做!带他走过门前的“獒园”,这是本市最有名气地獒园了,便指指里面,希望他从里面选出几只,也就不必麻烦了。谁知他都没正眼瞧,反问我:“这也算是藏獒?”我愣了,心想:这干巴老头要求还挺高,看来只得亮王牌了,(前几日,在报纸上看到,北京藏獒研究所中有十几只藏獒,全是国宝级的,每只售价为666万元以上)我向他说出大体方位,只觉的一阵风刮过,风停时,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大大的草原之中,再仔细一瞧,哦!原来几米处有一个大大的铁丝网,原来是一个生态园,再看铁丝网中,有几个“山”似的黑影,凑前一瞧,差点喊出声,只见几只狮子般得东西趴在不远处,好像在睡觉,想必,那便是传说中的国宝级藏獒了!哈哈,果真和别的藏獒不一档次。再看老人,却微微皱眉,在那装深沉,我凑前一下;“满意吧!”谁知却被他的一句话顶了回来:“这还是藏獒么?这是宠物!!”说着,他的眼睛掠过半米外呼呼大睡的“狮子”.......许久,他先发话了:“藏獒的原产地在哪?我要去那!也许,在那,我能找到我需要的东西。”我知道他说的地方在哪,但我不敢说,也不能说,因为我知道,那里带来给他的,只能使更多的凄凉!!......他在我躲闪的目光中看到了什么 ,也便不再追问,显得很无所谓的样子,但我分明看到他眼中有些凝固的东西 .......又是一阵风........我回到了家中,老人已不知去向,揉揉眼,感觉刚才像是一场梦...走到客厅中,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闪闪发光的宝桌,它的存在告诉我:这一切,不是梦!走进,抚摸着它,心中无限感慨。突然,我看到了桌子的右上角多了几行字:“藏獒的风骨,不可能在人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延续,只能在青藏高原的凌冽风土中磨砺如果不能让它们奔驰在缺氧至少百分之五十的高海拔原野,不能让它们啸鸣于零下四十度的冰天雪地,不能让它们时刻警惕十里、三十里外的狼情和豹情, 不难让它们把自己的灵慧和豪气展现于每时每刻,它们的敏捷、速度和品行的退化,都将不可避免!”我的眼睛湿润了。原来,藏獒很久以前就灭绝了....而我,却一直拿着一个可笑的模型,来哄骗自己....默默地走到窗前。遥望天际,似乎听到了一阵悲痛的犬吠......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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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作文1藏獒从小就喜欢狗,狗的品种特别多,小哈巴犬、狮子犬、小猎犬、桃花犬、狮子犬、沙皮犬、藏獒、牧羊犬……而我最喜欢藏獒。藏獒产于我国西藏和青海,被毛长而厚重,耐寒冷,能在冰雪中安然入睡。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使人望而生畏。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对陌生人有强烈敌意,但对主人极为亲热。是看家护院、牧马放羊的得力助手。它壮如牛、吼如狮、刚柔兼备,能牧牛羊、能解主人之意,能驱豺狼虎豹。据藏族同胞介绍,一条成年藏獒可以斗败三条恶狼,可以使金钱豹甘拜下风。在西藏被喻为“天狗“。西方人在认识了藏獒的神奇后,称其为“东方神犬”。藏獒因为生活地区不同,在外观上也有差别。藏獒有典型的喜马拉雅山地犬的原始特征:茂密的鬃毛像非洲雄狮一样,前胸宽阔,目光炯炯有神,含蓄而深邃。喜马拉雅山脉的严酷环境赋予了藏獒一种粗犷、剽悍美、刚毅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也赋予藏獒王者的气质,高贵、典雅、沉稳、勇敢。藏獒头大而方,额面宽,眼睛黑黄,嘴短而粗,嘴角略重,吻短鼻宽,舌大唇厚。颈粗有力,颈下有垂,形体壮实,听觉敏捷,视觉锐利,前肢五趾尖利,后肢四趾钩利,犬牙锋利无比,耳小而下垂,收听四方信息,尾大而侧卷,四肢健壮,便于奔跑,动如豹尾,搏斗助攻,令敌防不胜防。一只纯种成年藏獒重60公斤左右,长约四尺,肩高二尺半余,强劲凶猛,即使休憩,其形凶相,常人绝不敢靠近。藏獒耐寒怕热,在零下三四十摄氏度的冰雪中仍能安危入睡。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使人望而生畏。偏肉食,抗病力强。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对陌生人有强烈的敌意,但对主人亲热至极,任劳任怨,是牧民的得力助手。2我家的藏獒现如今,人们越来越喜欢藏獒了。在人们心里,藏獒一直是很高大,很威猛。是什么环境创造了藏獒的性格呢?藏獒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的青藏高原上,有时候两三天没吃的,有时候好不容易逮住一只动物,还吃不饱。这样的环境造就了它凶猛的性格。藏獒和人接触以后,就成为人类的朋友。我家的藏獒是由爸爸和爷爷负责喂养。爷爷年龄大了,记性不好,有时不能做到“定时喂养”,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喂。但爸爸非常喜欢这只藏獒,它吃多少狗粮,都得定量,分为早、中、晚、半夜各喂一次,而且买的藏獒专用狗粮。我是高兴时就喂,不高兴就不喂。爷爷的喂食方法能保持藏獒凶猛的天性,因为藏獒在野外生存,捕捉猎物不一定每次都成功,有时候三、五天都吃不到一口东西。所以,它必须要有很强的忍耐性。爷爷这种看似糊涂的喂法,其实把藏獒的本性保留了下来。爸爸的定点喂食方法看似很照顾、关心藏獒,其实是慢慢消磨它的天性。它定点能吃到食物,不用自己去拼搏,不用自己去争取,慢慢地就没有捕获猎物的欲望了,慢慢就失去了生存本领。没有野性的藏獒谁还会喜欢呢?我的那种喂法是心情好了就喂,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不喂,在我的心中,这只藏獒就是我的一只宠物。不知我家的藏獒长大后还是不是一只真正的藏獒。3可爱的藏獒我以前都只是听说藏獒很威武高大,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一次去旅游,我们住的地方正好有一只藏獒,我可开心了。藏獒的名字叫做帅帅。帅帅的头比一般人的头还要大2倍,总是露出一副凶巴巴的表情,锋利的牙齿显露在嘴里,让人看起来毛骨悚然。全身的毛是灰黄色的,没有一根杂毛。体形肥嘟嘟的,可好玩了。记得第一次看到它时,我特别害怕,它每一次见到我的表情都是凶巴巴的,好像我和它有仇一样。我试图靠近它,可还不到1米处,帅帅就对我发出了警告:“你想干什么?”我为了讨好它,买了一根火腿肠喂给它吃,帅帅看到了美食,想也没想就扑到我跟前,舔舔我的手,香香地将火腿肠吃了下去。三天后,我再一次碰到了帅帅,这一次帅帅不像以前那样虎视眈眈地望着我了,而是亲切地向我摇摇尾巴。还走上来舔舔我的手,我趁机摸摸它身上柔软的毛,可舒服了!帅帅不仅讨人喜欢,还是一只见义勇为的好狗呢!我又一次在花园玩,看到一只体形庞大的斑点狗,正在追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狗,小狗的妈妈出去寻找食物了,斑点狗见小狗好欺负,就上去追它。小狗速度当然没有斑点狗快,不一会就跌倒了下来,斑点狗刚准备上去咬他时,帅帅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死死拖住斑点狗的腿不放。可斑点狗体形庞大,不一会儿就将帅帅甩到了一边,帅帅不认输,使出全身的力气撞向斑点狗,斑点狗被撞倒了一边,灰溜溜的逃走了。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帅帅很可爱呢?真希望我也能养一只这么可爱的藏獒!4我家的小藏獒我家有一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藏獒,因为它惹人喜爱,所以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妞妞。妞妞全身没有一根杂毛,浑身乌黑,晶莹光洁。它抬着头,头部披着很多的毛,像是美丽的披肩,一直拖到了脚下。两只乌黑闪亮的眼睁得大大的,显的炯炯有神。鼻子微微张开,伸出半截红红的舌头,显得那样娇憨可爱,它挺胸惦肚,似乎吃得很饱。妞妞的前脚直立,后退半蹲半坐。一条毛茸茸的尾巴藏在身后,神态是那样的悠然得意。那庞大的身体,看上去足足一百多斤呢!妞妞非常爱散步,每天吃过晚饭,我都会带它去走走。到了外面,它好像来到另一个世界,妞妞一路小跑,一会追着蝴蝶,在草丛里嬉戏打闹,一会儿又用鼻子地嗅着地,仿佛哪儿有什么秘密。当我坐在碧绿的草坪上,专心地欣赏大自然的美景时,妞妞就躺在我的脚边,调皮地用爪子拔弄小草,有时还用牙齿轻轻地咬我的裤脚。虽然妞妞不会说话,但却能听懂人的语言,并能用它那条小尾巴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每当它得意洋洋的时候,小尾巴就翘得高高的,像风吹的小树一样摇来摆去,不是它的主人回来了,就是看到了美味佳肴。要是“小树”倒了,夹在两腿中间,那准要在屋里乱拉乱尿了。但大多时候,妞妞都总是无忧无虑地迈着漂亮的的小“芭蕾”舞步,在我面前蹦来蹦去,给我带来快乐和灵感。妞妞不但漂亮还很聪明呢,有一次,我跟它比跳远,开始,它死活不肯跳,后来还是用肉引它跳的呢。我没跳一次就吃一块肉,是想让它羡慕。它想,跳得远可以吃肉,那我一定要比“哥哥”跳得远,所以,它趁我不注意,把肉吃得干干净净,害得我挨了一顿骂。我爱我家的妞妞!5藏獒“噩梦”我家养了一只藏獒,他很凶,根本就不能见陌生人,一见陌生人眼就会变红,也会一直叫唤直到把陌生人赶走为止,所以我和爸爸给它起名为“噩梦”。“噩梦”一直住在爷爷家因为“噩梦”太凶,而且每天都得溜它一圈,我们小区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所以就把它放到爷爷家了。有一次我在外面玩的时候被一只小狗吓到了,“噩梦”便从院子里跑了出来,把那个狗吓了个半死,然后“噩梦”把我“护驾”到了家里,从此以后只要哪个狗敢欺负我,我就让“噩梦”来吓它们,现在爷爷家附近的狗大部分都是“噩梦”的“小跟班”。只要“噩梦”出门一叫,他的“小跟班”们就会从四面八方赶来,有一天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噩梦”的“小跟班”有十只狗,有狮子狗、狼狗、史宾格等等,而且那十只狗个头还都比“噩梦”的个头大,但是它们的战斗能力都不如“噩梦”。还有一次我爸爸我妈妈和我在爷爷家住着的时候听到厨房里的一个勺子掉到了地上,我赶忙起床往厨房跑,但是我怕有小偷就拿了一把玩具枪来吓小偷,结果到厨房一看竟然是“噩梦”在厨房偷吃鸡腿,那个时候妈妈起床了,把我和“噩梦”逮着了,妈妈说我和“噩梦”在厨房里偷吃鸡腿,把我说了一顿,那个时候“噩梦”还在吃鸡腿,根本就是忽略我和妈妈的存在,它现在真的成我的噩梦了!只要它以后不再这样,我就原谅它了。这就是在我们家人眼前温顺的“噩梦”,在陌生人眼前凶巴巴的“噩梦”。6藏獒是一种炒作今天,我去新天地玩,走着走着,咦!这里怎么有这么多么多人?哦,他们都围着看啥呢?一看,“呀,爸爸,快来看,多可爱的小小狮子呀”我忍不住大叫起来,爸爸过来一看说:这哪是小狮子呀,着是狗的一种,叫藏獒,哦,原来这里是藏獒展。这些藏獒都好可爱,头大、毛长真像是狮子哦!从卖家的口音、车牌号码可以看得出这次展览会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卖家,有四川的、陕西的、山西的、广东的……。这里的藏獒好多哦!最吸引人的是还没满月的小藏獒,它们站在铁笼子上东看看,西瞧瞧,那个红色的毛线圈也跟着它们的脖子扭来扭曲。快看,那里还有对藏獒姐妹花呢!它们雪白雪白的,长得似乎一摸一样,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好像好像哦!不知道的人,还真会以为它们两个小美女是被克隆出来的呢!哦,几位“养身专家”正倚着树睡觉呢,难怪它们有着庞大的身躯哦!呀!好大,这是我见过最大的藏獒了!听那位叔叔说,这只藏獒有180多斤呢,那只藏獒稳稳地坐在那里,毛发繁多,头发密得像“爆炸头”一样,棕黄色的毛让它更加有了王者风范!“爸爸,我要养小藏獒!”“叔叔,这只小藏獒多少钱?”“6500!”“这么贵,妈呀!三年的电费呀!”听爸爸说,藏獒以前是给人们看家护院的,现在却给人当了宠物,最贵的藏獒可以卖到几千万呢!这简直是富有人攀比的炒作!使藏獒失去了它当狗的本性和自由!这样毫无意义的炒作值得吗?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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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墨脱。莲花隐秘的圣地。在看安妮宝贝的《莲花》之前,我从未听说过世上有墨脱这个地方,更没有在地图上见到过,但却一下子喜欢上那里,那个隐秘莲花的圣地,超脱凡俗。佛家里,莲花是不可取代的宗教圣物,观音与如来的莲花座就是一种圣明的象征,所以听说有一个隐秘莲花的圣地,自是神往。纪善生与庆昭前往墨脱的路充满了艰难险阻,有着路经许多城市乡村都无法面临的危险情况,安妮的描写与叙述让人身临其境。或许墨脱真的是圣地,所以远离尘世,让世俗之人无法接近,也只有庆昭、纪善生、苏内河能够到达。他们的目的地不是圣地,只是墨脱,到达与不到达都不会有太多的兴奋或是遗憾,因为他们一定会到达。想起那句古老的话,心诚则灵,心若是不诚,即使再怎样身体力行,也无法到达梦的彼岸。所以当许多人都无法到达墨脱而望尘莫及的时候,他们可以不畏艰难地走过一道道阴霾,穿越风沙,划破手掌,坚定希望,一直到路的尽头。他们可以算是墨脱最虔诚的朝圣者。他们的虔诚,他们墨脱的目的地,只因为一个爱字,是爱,不是爱情。当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之间只有爱而没有爱情的时候,我会想到纪善生和苏内河,所以后来看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的时候,看着齐铭和易瑶,我想到了《莲花》。纪善生因为年少时父亲的死去,生活在母亲的阴影里,内心苦苦地想要挣脱却又一切顺从母亲,从不会反对什么,不做违背母亲心意的事,即使是要牺牲掉自己的什么。因此他是寂寞的,是他的寂寞接纳了苏内河。他从不和别人交朋友,从不试着接受一个女孩的爱慕,自闭,沉闷,忧郁,与众人隔绝。他和内河同是天涯沦落人,只是不同的是内河勇于接受,寻觅所有,而善生,只会冷漠地拒绝。所以她带着他在夏令营的一个晚上去看蝴蝶,他可以陪她去打掉孩子,他可以和她背对着背睡在同一张床上,他枕着她的长发。后来,即使两个人已经十几年不见,依然通信,见了面,依然谈笑风生。再后来,即使内河死去,唯一可以帮她取走遗物的,仍是善生。他和她没有爱情,却有爱,是彼此一生唯一的朋友,纵然彼此的人生之路,永远地截然不同。善生为了自己工作上的利益和一个自己不爱的女子结婚,几年之后有彼此离开。第二个妻子为他割腕自杀,虽然不曾死掉,可是爱情已经不在了。纪善生不会爱别人,不爱他的母亲,不爱他的妻子,他只会爱自己,如果还有,那就是内河,苏内河。而苏内河,那个十几岁便与一个大她很多的美术老师私奔的女孩,也是不幸福的。童年的过去让她在别人的心里不再贞洁,加上没有父亲的阴影,除了善生没有人愿意和她在一起。内河,她曾轰烈烈地爱过,美丽过,挣扎过,但到头来,最最受伤的,仍是当初爱得最深的,内河。当年幼的苏内河在黑板的角落写下她的名字的时候,善生与她的一生,便注定终将颠覆。几番的风雨周折,寻觅挣扎,爱,受伤,一次次地躺在善生的床上,与善生背对着背,彼此难过,然后黎明的时候,悄悄地离开,又一次寻找没有成果的爱。爱,她一直寻觅,却一直无法得到。两个人彼此温暖,只有爱,没有爱情。因为没有爱情,所以无需彼此折磨,因为有爱,所以善生在内河死后,回去一个陌生的地方,领回她的遗物。有爱而没有爱情的彼此。我相信安妮是想告诉我们,或者是我读到,世间种种万象,也许有些朋友同事同学,只会永远爱你,关怀你,给予你无尽的温暖,为你提供不需回报的帮助,可是,不能给予你爱情。爱情不是爱,爱是一个人的事,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苏内河与纪善生都只是一个人的爱,所以会感动,不会感伤,不为爱情的爱。莲花代表一种新生,超脱凡尘。18岁,不曾有过爱情,不晓得爱情的纯洁,但是,爱的纯洁,感谢安妮,我懂得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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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圆明园》有感读《圆明园》有感/p今天,我们学完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文章,它使我感到了当时清政府的昏庸无能,军民的懦弱,更可恶的就是那无耻的英法联军!圆明园是我国清朝时期有屈一指的皇家御苑,皇帝的别墅。到乾隆时代还大加扩建,所花费的人力和物力不计其数,托资庞大。园里的一花一草,一景一物都是大有来头,价值连城。圆明园占地三百二十公顷,大致分三部分:圆明园,长着国和万春图,里面的园更是多不胜数。园内的风景犹如仙境,如诗如画。圆明园集合中外各地名胜,精华于一身,在园里走一趟,可谓是赏心悦目。可惜好景不长,如此金碧辉煌的圆明园挑起了侵略者的狼子野心。1860,英法两国狼狈为奸,一举入侵圆明园,虽说我们中国人多势众,但始终敌不过洋鬼子的铁枪火炮。没有先进武器的我们,只好眼睁睁看着中华建筑的瑰宝被侵略者毁于一旦。歹毒的侵略者,将圆明园洗劫一空后,为了毁灭证据,就下命令将圆明园烧毁。大火烧了三天三夜,圆明园似乎在痛苦地呻吟:“救命啊!我要被烧焦了。“我突然感到极为心痛,极为气愤。为圆明园的毁灭而愤愤不平。学完这篇课文,我对圆明园的毁灭感到无限惋惜,而当时无能的清政府,竟屈服在了这些万恶的洋人的淫威之下,下了不抵抗命令,把洋人做靠山,想依靠洋炮来扫除国内的革命势力。我痛斥这黑暗的清政府。历史与现实双重证明,弱肉强食不只是自然界的生存规律,也是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潜规则。民主与和平这些文明的思想只是人类最纯粹的善意追求,在国家经济利益、政治权力面前它显得异常地苍白。否则,美国就不会以“世界警察”的名义在全球范围内东讨西伐,就不会出现以一已的力量颠覆伊拉克、镇压南联盟、打击阿富汗等等强权国际政治事件。同理,一个半世纪前圆明园燃起的熊熊烈人,留给中华民族的是血的教训!圆明园,见证了一个帝国的辉煌与衰败。《圆明园》,记录着一个民族的荣耀与屈辱。假借文明的名义,强盗们点燃的野蛮大火烧尽了一座举世无双的世界建筑瑰宝。然而,野蛮的大火烧不尽她的华贵,在大英博物馆和法国丹枫白露城里,我们依然可以体味到她散发的艺术气质。野蛮的大火同样烧不尽一个民族对她的追思,因为她承载着一个民族的荣圆明园的毁灭是我国屈辱历史的一段见证上,它的残垣断壁,仿佛在对人们诉说他辉煌的过去,又好像在向人们诉说洋人的残暴行径。它的毁灭在我国文化史上,在世界文化史上,是不可估量的损失!英法联军为什么来侵略我们呢?原因就是我们太落后了,要是当时我们强大,他们能敢吗?所以落后就得挨打。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为祖国效劳,不让祖国再受蹂躏,让祖国永远列强国之首!因此,我们要铭记一句话:莫忘国耻,振兴中华!读《圆明园》有感圆明园位于北京西北郊海淀镇北的一片平原上。原为清代的皇家御苑。始建于清康熙四十八年,到清乾隆九年基本完成。此后的嘉庆、道光、咸丰三代屡有修缮扩建,历时一百五十多年。它的名字虽叫圆明园,实际上它是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等东、西、南三面的许多小园所组成。园中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等名人书画,所以,它又是闻名中外的一个博物馆、艺术馆与皇家园林。可惜好景不长,正因为这些珍贵的历史文物,就把侵略者的野心钩了起来。于是,英国、法国联合起来攻打圆明园。一八六零年十月六日,这帮可恶的强盗冲进北京,他们拥有先进的枪炮,虽说那时我们人很多,但装备落后,所以,我们就只好倒在了敌人的枪口下。随后,他们闯进圆明园,什么宝贝都不放过,首饰珍珠等小物品统统掠走,大花瓶等沉重的东西就全部毁掉。然而,这群强盗还不罢休,十月十八日、十九日,三千五百名侵略者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直到我国人民这个用心血和汗水创造的结晶,化成灰烬。金壁辉煌的殿堂——没有了。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没有了。珍贵的历史文物——没有了!只有一片废墟。一八六零年十月六日,这可恨的一天,请不要让我们忘记。英法联军,这帮可恶的强盗在我国领土上为非作歹,烧杀掠抢,难道他们不感到耻辱吗!总之,我们的损失太大太大了!失去的太多太多。因此,我下定决心,好好读书,为圆明园挽回这个损失,为祖国挽回这个耻辱!位于北京西北郊海淀镇北的一片平原上。原为清代的皇家御苑。始建于清康熙四十八年,到清乾隆九年基本完成。此后的嘉庆、道光、咸丰三代屡有修缮扩建,历时一百五十多年。它的名字虽叫圆明园,实际上它是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等东、西、南三面的许多小园所组成。园中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等名人书画,所以,它又是闻名中外的一个博物馆、艺术馆与皇家园林。可惜好景不长,正因为这些珍贵的历史文物,就把侵略者的野心钩了起来。于是,英国、法国联合起来攻打圆明园。一八六零年十月六日,这帮可恶的强盗冲进北京,他们拥有先进的枪炮,虽说那时我们人很多,但装备落后,所以,我们就只好倒在了敌人的枪口下。随后,他们闯进圆明园,什么宝贝都不放过,首饰珍珠等小物品统统掠走,大花瓶等沉重的东西就全部毁掉。然而,这群强盗还不罢休,十月十八日、十九日,三千五百名侵略者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直到我国人民这个用心血和汗水创造的结晶,化成灰烬。金壁辉煌的殿堂——没有了。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没有了。珍贵的历史文物——没有了!只有一片废墟。一八六零年十月六日,这可恨的一天,请不要让我们忘记。英法联军,这帮可恶的强盗在我国领土上为非作歹,烧杀掠抢,难道他们不感到耻辱吗!总之,我们的损失太大太大了!失去的太多太多。因此,我下定决心,好好读书,为圆明园挽回这个损失,为祖国挽回这个耻辱!读《圆明园》有感残落的白璧上映着夕阳的点点余晖,破败零落的建筑中散着曾经的壮丽,那是一座绝世花园,那是多少人梦中的喃喃呓语,那是曾在世界熠熠生辉的东方博物馆——圆明园。今天我与我的同学们来到这里,望着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感到了不自觉的悲哀。曾经的那里北边是壮美的白雪皑皑、青松伫立的仿昆仑山,东边有郎世宁苦心设计的如法国那样华美的大水法,我仿佛看到了中国乃至世间一切的美丽都融在了这个绝胜之地。这是三代皇帝、一个世纪人的心血,这是中国自古以来五千年历史瑰宝的集结地,那里曾有鸟语花香、风花雪月。皇帝在这个花园中享受着美妙的生活,感受着文人墨客的情趣,我仿佛透过这个园林看到了几个世纪前古老又昌盛的中国,那日子美好又安宁。我看到了绝世的鼎盛,我看到了受人景仰的中国。可是表面的浮华下显露出了一个停滞的中国,终将这片人间乐土化成灰烬。我跟着同学们来到了这座曾经的旷世园林,导游带我们从东边走起,沿路参观圆明园。我看到了水中的断壁残垣,那是大水法,如果不经导游的讲解我已经看不出昔日的壮丽,零落的石块或是沉在水中,或是只变成了残缺,缝隙间早就没有了想象中的象牙白,落得一层灰尘,把曾经郎世宁悉心的设计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了。我们又来到了海晏堂,那里只剩下少许的几根柱子,脚下尽是被尘土埋了的被精心雕刻的白色石头,从遗留下的石头上,我们看到了精美的雕刻,尽管经历的历史的磨砺,它虽然没有曾经那样瑰奇,可依旧美丽,看到这样一篇文化的废墟,我的心何曾不为它震颤。本应该是华美的园林如今却已经破败不堪、杂草丛生。曾经那样昌盛的园林,是多少人遥不可及的梦想,让人颤抖,让人抑不住的要膜拜。同学们跟着导游这样慢慢走向园林深处,每个人的心里都在哀叹,更在愤慨,惊叹于祖先奇迹般的工艺,更气愤于英法联军无情的毁灭。当我们看到曾经的鼎盛与繁华和今日寥落的白石或摆在土里已经被蚕食的看不清图样的瑰宝时,我们是何等的心痛。中华儿女千年的智慧毁于一旦却也绝不仅仅是英法的残忍,更有中国的落后和不思进取。1860秋天,英法联军因为嫉妒与过于喜爱,将军和士兵们畅快地、肆无忌惮地抢劫中国的财宝,摔碎了玲琅满目的精致文物,三代皇帝、一个世纪所有中国人的努力就这样毁灭在圆明园的废墟中。我们想到的不应该仅仅是仇恨,更应该有向上和努力的一腔热血。只有让中国再度昌盛才可以洗清中国的耻辱。圆明园的破灭时中国的悲歌,可也让我们明白,与其他人交流而提升自己的重要性,闭关锁国带给我们的只有落后和腐败。它让我们心痛的同时更加给了我们奋起的动力。抚摸着剩下石头上的残迹,战火的痕迹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孤寂在苇丛之中的大水法,倾侧在断桥边的白汉玉也成为道道风景,它们用残败告诉我们,我们是中国未来的主任,我们要有不屈的精神,我们也要用自己的努力让曾经受过屈辱的中国崛起!终有一天这个偌大而华丽的园林重复昔日的壮丽,这个广阔而美丽的国家会重复曾经的辉煌!读《圆明园》有感今天,我们学完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文章,它使我感到了当时清政府的昏庸无能,军民的懦弱,更可恶的就是那无耻的英法联军!圆明园是我国清朝时期有屈一指的皇家御苑,皇帝的别墅。到乾隆时代还大加扩建,所花费的人力和物力不计其数,托资庞大。园里的一花一草,一景一物都是大有来头,价值连城。圆明园占地三百二十公顷,大致分三部分:圆明园,长着国和万春图,里面的园更是多不胜数。园内的风景犹如仙境,如诗如画。圆明园集合中外各地名胜,精华于一身,在园里走一趟,可谓是赏心悦目。可惜好景不长,如此金碧辉煌的圆明园挑起了侵略者的狼子野心。1860年,英法两国狼狈为奸,一举入侵圆明园,虽说我们中国人多势众,但始终敌不过洋鬼子的铁枪火炮。没有先进武器的我们,只好眼睁睁看着中华建筑的瑰宝被侵略者毁于一旦。歹毒的侵略者,将圆明园洗劫一空后,为了毁灭证据,就下命令将圆明园烧毁。大火烧了三天三夜,圆明园似乎在痛苦地呻吟:“救命啊!我要被烧焦了。“我突然感到极为心痛,极为气愤。为圆明园的毁灭而愤愤不平。学完这篇课文,我对圆明园的毁灭感到无限惋惜,而当时无能的清政府,竟屈服在了这些万恶的洋人的淫威之下,下了不抵抗命令,把洋人做靠山,想依靠洋炮来扫除国内的革命势力。我痛斥这黑暗的清政府。历史与现实双重证明,弱肉强食不只是自然界的生存规律,也是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潜规则。民主与和平这些文明的思想只是人类最纯粹的善意追求,在国家经济利益、政治权力面前它显得异常地苍白。否则,美国就不会以“世界警察”的名义在全球范围内东讨西伐,就不会出现以一已的力量颠覆伊拉克、镇压南联盟、打击阿富汗等等强权国际政治事件。同理,一个半世纪前圆明园燃起的熊熊烈人,留给中华民族的是血的教训!圆明园,见证了一个帝国的辉煌与衰败。《圆明园》,记录着一个民族的荣耀与屈辱。假借文明的名义,强盗们点燃的野蛮大火烧尽了一座举世无双的世界建筑瑰宝。然而,野蛮的大火烧不尽她的华贵,在大英博物馆和法国丹枫白露城里,我们依然可以体味到她散发的艺术气质。野蛮的大火同样烧不尽一个民族对她的追思,因为她承载着一个民族的荣圆明园的毁灭是我国屈辱历史的一段见证上,它的残垣断壁,仿佛在对人们诉说他辉煌的过去,又好像在向人们诉说洋人的残暴行径。它的毁灭在我国文化史上,在世界文化史上,是不可估量的损失!英法联军为什么来侵略我们呢?原因就是我们太落后了,要是当时我们强大,他们能敢吗?所以落后就得挨打。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为祖国效劳,不让祖国再受蹂躏,让祖国永远列强国之首!因此,我们要铭记一句话:莫忘国耻,振兴中华!读《圆明园》有感10月18日——我们应该铭记于心的日子,因为在历史的篇章上,这是帝国主义火烧圆明园的日子。圆明园的毁灭,即见证了帝国主义的伤天害理,令人发指的罪证,也证明了那时清朝的腐-败和“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我的眼睛在流泪。我的心也在流泪,看完《火烧圆明园》,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的心灵被耻辱着,被那愤怒的火焰灼烧着。闭上眼睛,我好似看到了近160年前那火烧圆明园的场面,也看到了法国和英国这两个强盗在肆无忌惮的犯着罪恶。我可以听到他们在骄傲的笑着,笑着他们的胜利,笑着他们的伟大,笑着中国的腐-败。其实,这段历史是我最不愿意面对的历史,因为它是中国历史上的屈辱,也是作为每个中国人心底最疼的地方。我想,是个中国人。就一定仇恨妄自尊大,毫无避讳的烧杀抢掠的帝国主义吧!这不是我在夸大其词,而是他们的做法真的不能不让中国人气愤,不能不让全世界所苟同。对于圆明园,我是心存骄傲的。不管它曾经是否被帝国摧毁,也不管它现在是如何的面目!但是可以说,它集我国几千年优秀造园艺术之大成,把我国古典园林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当年,凡目睹过其盛况的人,都说它确实是好。一些西方人,对中国园林刮目相看,也正是从圆明园开始的。总之,圆明园为我们这个文明古国赢得过荣誉,曾经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在抢劫圆明园的时候,随军的神职人员在圆明园被焚毁前居然大言不惭地说:“都拿走吧,再过半小时,所有的东西都将被烧掉。这是拯救,而不是抢劫。”这是令中国人所愤怒的,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可以做到这么的自圆其说。我想,圆明园的毁灭。不仅是令中国所有人民所羞辱的,也是令全世界,令全人类所叹息的,也是历史上的一大遗憾。我想,现在的英国和法国应该抱有抱歉之心了吧!毕竟他们的做法实在太过分,太可恶了!可是,网上的一条消息,彻底把我震撼了:对于圆明园一事,帝国中有的没有记载,有的甚至是庆祝胜利之类言语。他们这般的自我吹嘘,我真的被震撼了。他们难道不该觉得在圆明园一事上,他们的做法可耻之极吗?没有记载,这不是小人的做法吗!敢做不敢当,这不是和当年日本对于二战时的残暴行为不以承认的可耻做法一样吗!法国着名历史学家伯纳·布立赛曾说过:圆明园劫难是中国历史,也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次巨大灾难。他一直坚持自己的态度:对于历史上所犯的错误和罪行,可以原谅,但不能忘记。是呀!那毕竟已是历史,是不可改变的。现在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不要再让这篇历史在以后重演。我们要把这篇羞辱的历史铭记于心。成为我们加油的指引标。历史是不可改变的,它将永远记录在每一代的人心中。但是,它可以改变以后,改变将来我们的生活。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有责任为了以后中国美好的将来奋斗。从现在努力,为了新中国,为了历史不再记录像火烧圆明园这样的屈辱史!我们应该有奋斗的决心。来!为了中国的以后,我们努力奋进吧!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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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年有感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地移动着的,移动的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的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煞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晃,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的都入蜇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在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是一条脊椎?年青人没有不好照镜子,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像是吴道子的“莼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素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的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部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分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分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擀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混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的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的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黏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施耐庵水浒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冽!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毽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做踩高跷地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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