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偶然地一瞥
我偶然地一瞥,望见窗外是一片花海,却有不像是花海,因为他是有这江南味道的景致。
已是十二月中旬,我偶然跟着时光的脚步便做在了窗前,有幸可以欣赏到如此景色,窗外的景色是另我感叹地,记忆中的冬日本不应是这样的:艳阳的月季在凛冽的风中傲然开放。
可能是今年的冬天来得比往常晚的缘故吧。不必说艳阳的月季在凛冽的风中傲然开放;不必说桑梓在寒凉的季节里枝繁叶茂;也不必说芭蕉叶在繁华中尽显风姿。单是那几棵梧桐树就足以让人止步不前。
寒凉的风与梧桐像是久久未曾相逢的恋人--做着若有若无的交流。这里的梧桐有着与江南梧桐不太相同的味道;有着与北京梧桐不太相同的味气息;有着与西双版纳梧桐不太相同的感觉。
它它只是它,它有的只是江南与大西南独有的味道。在枝与枝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枝干似垂柳一样垂了下来,好像风一吹它的的枝条便会掉了下来,然后在空中划过一定的幅度,这是她似一位妙龄少女一样,垂下的枝叶似她的柔发一样,分外轻柔。
在冬天,这里的梧桐的叶变成黄色,这时总能给人一种清凉的感觉,似江南的梦萦一样,似江南的雨巷一样。多看几次,这里的意境总能给人一种江南的味道。
每当下雨时,后园的梧桐总能给人一种凄凉之感,雨滴在叶片上,清凉的触感透了凉意在空气中;潮湿的露珠滴在枝叶上,好像沉浸了五百年百年的琥珀一样。但金黄的是它,我什么也没有。
十二月的梧桐确真能给我一种萧条的感觉,它好似与江南的雨巷某种精神上的联系,但萧条的是它,我什么也没有。每当落寞时,望着它,就像今日的我,心情总像夏日的天气一样闷热,找不出快乐理由,坐在窗前望着窗外的世界。打开窗户,触到一股别样的凉意,耳后传来后桌“咝咝”的抽凉声,但我以为恰到好处:微凉的风总是能给我带来别样的韵味。
金黄的梧桐似江南的烟雨梦桥一样,它是一个总能给我深思的名字。这本是属于江南的名词,妹妹也多次跟我提及关于它。但我却执拗地认为它只是属于窗外的世界,朦胧的烟雨下在梧桐树上有一种让人看不懂的意味,或许这才是真正的烟雨梦桥。说实在的,我对江南的烟雨梦桥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许多文人总能从其中读出别样的深情。但我对于江南总找不出别样的感触,或许是因为我恋家的缘故吧!
我望着窗外的梧桐,它总能给我一种薄凉之感,在我的记忆里,江南应该是像这里的梧桐一样吧!因为我从未到过江南,想象中的江南应该跟这里相差无几。
烟雨梦桥,是有着江南味道的梧桐,在我的记忆里胜过了江南的景致,因为它从不哭泣。
我偷吃了牛肉
童年里的趣事,就像葡萄架上的葡萄。一颗连着一颗,数不胜数。就让我摘下最饱满的那一颗讲给你听吧。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妈妈出去买菜了。我饥饿难忍,来到厨房。打开冰箱门,看着琳琅满目的食物。口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我拿起一块牛肉,刚想咬下去。却想起妈妈说过:“小孩子吃牛肉会变成牛。”我吓得赶紧把牛肉扔了回去。这时,我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我捂着肚子,手抖了抖。不由自主地抓起来那块牛肉,一边吃一边想着:变丑是小,饿死是大。我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一块不够,我吃两块,两块不够我吃三块……“呃——”我打了一个咯。这才发现,我的小肚子已经圆滚滚的了,盘子里的牛肉被我一扫而空。我关上冰箱。
这时,我又想起了妈妈的话。糟了,我吃了那么多的牛肉,我要变成牛了。我的心里像揣着小兔子,怦怦直跳。
我冲进房间,用被子盖住脑袋。心里暗暗地想着:完了完了,我要变成牛了。妈妈会不认识我,朋友会不跟我玩……想着想着,胳膊一阵痒痒。我要开始变的吗?我害怕地摸了摸脑袋,摸摸牛角长了没有。
“嘭——”妈妈回来了,她打开了我的房间门,说:“宝贝,你在哪?”我抓紧了被子,生怕他看见我的一副“牛样”。妈妈发现了我,将被子掀开。他弯下腰看着我,说:“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我一五一十的的告诉了妈妈。妈妈捧腹大笑,然后告诉我说:“妈妈是防止你这个小馋猫偷吃东西,所以才对你说这个谎的。”我傻呆呆地看着妈妈,心里想着:“原来妈妈在骗我,真是吓死我了。”
童年的许多事情在我的脑海里都模糊了,但唯独这件事情依旧记忆犹新。
六年级:疾冰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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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雨一说:“我也不知道她是谁!但我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她是怎么死的?”雨一说:“笨死的!”离裳又哭了。她说:“人家这么疼,你还逗人家!”雨一忙说:“我再不逗你,你就会像猪八戒他三姨一样。你知道他三姨是怎么死的吗?是落泪落死的!”离裳挥起受伤的手使劲打他:“你还说!你还说!”雨一没再闪躲,而是挺了胸膛让她打。雨一说:“我的身体你可以随便打,只是别把你的手打坏了。今天你还有默写没写呢。方便面也吃不成了,我下楼去给你买吃的吧!”临出门时,雨一想起还没拿钱。他去拿书包,看到茶几上的画纸。雨一刚想拿起来,就被旁边的离裳抢到手里。离裳说:“不能看!我……我饿了,你打算饿死我啊!我虽然不知道猪八戒他二姨和三姨是怎么死的,但我知道他四姨是饿死的!”说实话,雨一特想将画纸夺到手里看看。在壁柜里他悄悄打开门时,隐隐约约已经看到宝怡送来的画特像他画的。不过,他强忍住了。因为真相有时会像一把利剑,在刺伤别人的同时,也把自己刺伤。这是他老爸讲的道理。那时他还小,现在他终于理解了。决定放弃知道真相后,雨一拿了钱下楼。有一家大排档在离裳家不远处。雨一到那儿点了两份炒米饭和两份鱼块。等待的时候,他看到宝怡和她老妈从隔壁的超市走出来。她妈拎着一大袋食品,边走边跟宝怡说话。宝怡她妈说:“梨子家刚才绝对有其他人。厨房里的台子上有两个方便面空袋。你妈是当记者的,记者最讲究观察力了。这点你要跟老妈学。”宝怡说:“肯定是雨一!我敢保证,我刚听到的声音就是雨一的。明天我就告诉老师!”两个人边说话边走过去。雨一就隐身在桌子后面。这下完了,明天刘老师铁定要找他了。因为今天刘老师让他下课后到办公室,他就没去。同样是新加入尖班的两个人,享受的待遇却有天壤之别。那么长时间过去了,雨一还是尖班最不受欢迎的学生。很少有同学跟他连续讲上10句话,即使话最多的崔云也不例外。不过这种情况也不能全赖尖班同学,很大一部分责任应该在雨一身上。是雨一自己不与他们交流。雨一很我行我素,上课时低头坐在座位上,很少发言,甚至连反应都没有;放学后拎包就走,好像要去赴联合国会议。李小虎曾建议他加入校篮球队,被他冷着脸拒绝了。这之后,再也没有同学找他一起玩或者一同参加兴趣组。刘老师就不一样了,现在尖班的同学都爱惨了他。其实刘老师也不是一开始就得到尖班同学认可的。因为一件事的发生,使尖班学生迅速喜欢上刘老师。目前,刘老师在尖班已经由一个“老师”成功转型为“老友”,而且还是大部分学生的老友。那个事件至今想起来都让人忍俊不禁。李小虎的老妈给他买了个英姿飒爽的发带,上学时李小虎满心欢喜地戴在脑袋上。早操之前李小虎把发带摘下来放在桌子上,可早操回来之后发带就不见了。李小虎的好朋友崔云在班里大声嚷嚷起来,每个同学都说没见到。丢失物品的事在尖班中从来没有过,C M Y K宝怡感觉到事态重大,便向刘老师进行汇报,并建议由刘老师亲自动手进行搜查。对这个建议全班同学议论纷纷。一半同学都觉得如果自己的书包被搜了,自己的品行就等于受到怀疑,这对自己是一种侮辱。这一半同学中包括雨一。另一半同学坚持要搜。他们认为,心里不虚包里没鬼就不怕搜。这部分同学包括宝怡和崔云。正当两部分同学舌战最激烈时,刘老师做出了自己的决定。他决定不搜。刘老师让全体同学双手抱头,趴在桌子上。同学们疑惑地按照要求做了。然后,刘老师站在讲台前说,谁拿了李小虎的发带,就把手举起来,老师认为他只是一时好奇,拿去玩而已,不会说出他的名字。那一刻,全体同学都感动了。他们趴在桌子上齐刷刷地没一个抬脑袋。后来,那个发带竟在宝怡的包里出现了。原来李小虎将发带扔在桌上时没扔好,发带掉在地上。被检查卫生的2班同学捡到,以为是宝怡的护腿,便交给了宝怡。那发带跟宝怡的护腿确实很像,所以宝怡想也没想看也没看就装进书包。直到她晚上回家才发现。这结果虽然让人虚惊一场,但刘老师在全班同学的心目中树立起前所未有的威信来。随着与刘老师越来越多的交流,尖班同学已经不觉得自己跟他很谈的来。之间存在着代沟了。有时,刘老师会在讲台上发现一把梳子,梳子下会压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老师,您的头发有点爆炸”;还有时,刘老师穿了一件新衣服,会有同学上前直接告诉他,这件衣服的颜色与裤子不太匹配。甚至刘老师每周五都能收到星座提示,他是金牛座的,金牛座男人应该在下周注意些什么。直到有一天,校长也在教务会上夸奖起刘老师来。说自从刘老师任教尖班后,尖班的整体面貌比以前更为精进,尤其是学习氛围,更为浓醇。其他老师听了校长的话都默然不语。因为他们更为关注自己的教学业绩,无从查知刘老师的教学成果。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尖班同学在刘老师的谆谆教导下,嗓门越来越大了。在刘老师教课的时候经过尖班,你都会听到七嘴八舌和鼓掌击桌,那感觉像极了民国时期的大戏园子。其实,尖班同学在课堂上并没有喊叫别的,而是在喊叫课堂提问的答案。刘老师在上第一堂课的时候就说,咱们尖班的数学课要做改革。改革的内容就是,上课不用举手就能发言。也就是说,谁想到答案谁就可以说,随心所欲。刘老师说,课堂就是个学习的场所,只要学到知识了,就不必拘泥于形式。有不懂的就要随时问,老师可以随时答。说错了也没关系,不说出来才会永远错下去。越是大声地讲出问题和答案,记忆越会牢实稳固。别说,这方法还真奏效,尖班的同学数学成绩又上了一个台阶。上数学课时,大家争先恐后地畅所欲言。他们甚至总记不住刘老师不让他们在其他课堂上这么做的话,经常把这种先进作风带到别的课堂上,以至于其他课的任教老师多次把眉头皱起来。这天上午的第一堂课,又是数学课。刘老师出了一道题,一连有8位同学说出答案,可刘老师只是连连摇头,一一予以否定。宝怡这时说:“刘老师我知道答案……”刘老师向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你先别说,我叫一个同学来回答……雨一同学!”全班同学的脑袋刷的一下转向雨一。雨一竟然没动。而且,他好像没听到刘老师的话,因为,他没有任何反应。宝怡忽然大声说:“老师,雨一在看课外书!”宝怡坐的位置刚好离雨一不远,她发现了这个秘密。那本课外书也许充满了魔力,牢牢地将雨一抓住,使他对外界充耳不闻。直到邻座的崔云猛拍了他桌子一下,他才意识到他已是众人瞩目。刘老师说:“雨一,你在看什么呢?”雨一稳稳地坐在椅子上,没有站起身。他之所以坐得非常稳,并不是因为“冷静”这个词控制着他,而是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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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思考了一下,雨一才张口:“老师您看过《再见萤火虫》吗?”“日本动画大师宫崎峻的。讲的是哥哥对妹妹伟大而又无私的爱。”“是。我想我的信心就来自那里。我就是一个很好的哥哥,同样对妹妹有伟大而又无私的爱。”“难道离裳遇到了困难吗?我记得《再见萤火虫》里的妹妹失明了……”雨一的脸上出现些许尴尬。他没想到随口而出的话让刘老师听出端倪。他连忙掩饰地笑笑说:“老师,离裳的眼睛亮得很,她不会失明的!对了,宝怡说的确有其事。昨天晚上我是在离裳家,给她补功课。”离裳也从惊恐中回过神来。她刚才也被刘老师的问话惊到了。她说:“是,刘老师,雨一没骗您。他昨晚上给我默写生词来着。”刘老师点点头,表示相信。雨一忽然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递给刘老师:“刘老师,给您……我在课上看的就是这本。我保证,以后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了。”刘老师拿着书故作惊讶地说:“谁会犯两次一模一样的错误啊,那也太没大脑了!dèi不dèi啊,离裳?”“dèi!层出不穷、变着花样犯错误是他的强项!”“好啊,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讥讽哥哥了,看哥哥怎么教训你!”。说着,雨一就装模作样地挽起袖子。离裳赶紧跑到刘老师身后,拽住刘老师的衣角,大喊:“刘老师,他要打我……”刘老师一把拉住雨一说:“别追了!我又看见你一个错!”雨一停下来。刘老师指着雨一递给他的书,说:“上课偷偷摸摸,不光明正大,连做题都会做错!”那是一本初二的数学课本。翻开的一页中,正好有一道题,刘老师就是说那道题雨一做错了。雨一不相信地将课本拿过来:“不可能!”“你当我面再验算一次!”刘老师说。两个人伏到桌子那儿,热火朝天地讨论起来。Mr郾Paul搂过离裳说:“跟我去做奶茶吧!”晚上,刘老师从雨一家离去的时候,雨一攥住他的车把。“刘老师,特想问您一问题。我怎么从没见过您批评学生啊?”刘老师说:“有些道理,不用批评的方式,学生也能明白。就像你,一点也不傻,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你不是一直有自信吗!”雨一说:“刘老师,我有隐私,不想告诉您,您不会生我的气吧?”刘老师说:“怎么会!我也是从你这么大长起来的。秘密比你还多呢,我也谁都不想告诉。后来,有一天,我终于成熟了,也终于知道了,自己的那点秘密,在别人眼里,其实根本算不上秘密,而且,秘密多一个知己分享,就会多一分快乐,多一分安全……”看着刘老师消失在树海里,雨一低低地喊了一声“大哥”,他忽然有一种感觉,如果他有刘老师这样一个大哥,该有多好啊。青少年宫的再次偶遇周末宝怡本不想早起,她这几天依旧沉浸在不快乐之中。那天的事儿,她每到晚上闭眼早上睁眼时都会想起来。老妈很心疼她,给她仔细分析了原因,说她是因为不服气雨一的成绩才会心有不甘。老妈说得对,她就是不能容忍别人比她强。以前,离裳每次考试成绩都排在她前面,有时就比她多一两分,但那也会让她浑身不舒服。她每次都怪老天爷把她的笔跟离裳的做了调换,要不然,为什么明明她会做的题,偏偏写错了呢?这情况直到上学期终于有所改变。老天爷也不能总不睁眼啊!离裳的成绩终于被她迎头赶上,可好日子还没过几天,这学期又蹦来个雨一,能不让人心烦吗?别看雨一是蹲班生,学习成绩可一点都不“蹲”!搞不懂他为什么要来太阳学校的尖子班,难道就是为了来跟她作对的吗?宝怡心里咽不下这口气。被老妈叫起床后,她不想吃东西。她想直接去少年宫,练一练刚学会的网页制作技术。老妈特意给她煮了两袋牛奶,还给她煎了三个荠菜馅的小包子。宝怡不想吃。可是,不吃又没有借口。电视里正在播讲座,说到“先驱”两字。宝怡一下来了精神。她对妈妈说,她不想喝牛奶。妈妈问她,为什么呢?宝怡说因为牛奶是鲜的,鲜的东西都不能吃。宝怡的老妈更纳闷了,这话从何而起呢?宝怡歪着头耐心地解释给她听。她说死去的人,一般叫先驱或先人,死去的奶奶呢,就是“鲜奶”!喝鲜奶就是对奶奶的不敬。宝怡的老妈笑得前仰后合。她喜欢她的女儿这么灵巧。但是,灵巧归灵巧,她决不允许女儿坏了她的规矩。她是一个自认很有权威的人,宝怡要是不按她的规定吃早点,就等于损伤了她的威信。捏着嗓子熬过牛奶和小包子的摧残后,宝怡一溜烟地跑向少年宫。临出门时,宝怡的老妈还向她手里塞了块月饼。远远的,宝怡就见到离裳举着冰淇淋边走边吃地向少年宫走去。第五章学生也 宝怡刚要喊她,忽然想起前几天课堂上的那件事,便住了嘴,默默地跟在后面。就在这时,斜次里冲出一个身影,迅速地抓向离裳。离裳手中的冰淇淋就像变戏法似的到了另一个人手中。宝怡定睛一看,抢离裳冰淇淋的人就是她最最最不喜欢的雨一。太欺负人了!宝怡紧走几步,想过去大声斥责雨一。因为不管怎样,离裳都是她的同学、她的好朋友,而雨一不是!离裳显然被吓了一跳,她先是向后本能地缩了一下身子,待看清面前的人是雨一时,不由得转惊为嗔。她举起拳头去打雨一,可雨一嬉笑着躲开了,离裳不知对他说了句什么,雨一举着冰淇淋冲进少年宫。站在离裳背后的宝怡并没有看到离裳的面部表情,只看到离裳对雨一挥拳头,雨一跑掉了。宝怡走到离裳身边,口气硬硬地:“你胆子怎么那么小?他抢你东西你就要叫啊!像你这样懦弱,下次他还会抢你的!”离裳眨巴眨巴眼睛,停顿了一下,说:“他……他抢我东西?没有!你……你看错了!”宝怡气得直跺脚。天底下哪有像离裳这样窝囊的人!三番五次地让雨一欺负,连真话都不敢说。妈妈说了,坏人就是让软弱之人给惯出来的!正在这时,武逍遥和崔云、李玉、李小虎勾肩搭背地从后面走来。武逍遥说:“贱婢、MM,咋不进去啊?”宝怡正无处撒火,攥拳对着武逍遥的胸口击了过去。宝怡说:“谁是你贱婢?”武逍遥不慌不忙地一手仍搭在崔云的肩膀上,另一手伸出来捏住宝怡的手,使劲一转,把宝怡倒弄得啊啊大叫起来。看着武逍遥,离裳的眼中充满了恐惧。武逍遥的眼睛又让她想起很久远的那个梦,那个发生在契丹国的梦……迭剌部契丹的王宫夜晚非常幽静。耶律离裳在小道上疾步走着。很快,她就出了宫。那东西太重要了,无论如何,都要拿到它!夜风宛如纱巾,习习地送着凉意。耶律离裳心中升腾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恐惧。“七叶草呢?”一个声音忽然说。耶律离裳停下脚步。她知道,该来的,真的来了。“我在问你,七叶草呢?”问话的人一身金铜贵族铠甲,头顶铜盔中露出的眼睛直射着寒光。耶律离裳尽量让自己镇静下来,可是她仍像树旁的花儿一样,不住地颤抖。来人将头盔徐徐摘下,萧遥的面庞清晰地悬在耶律离裳面前。耶律离裳长吸了一口气。这口气太冷了,冷得连胃里的食物都凝结成冰块。早应该想到,秘密不可能藏得那么紧实!这是命中注定的事!耶律离裳说:“你到底想知道什么?”萧遥是乙室部契丹的王。他的脸色非常难看,因为,很少有人用这种口气跟他讲话。虽然耶律离裳是迭剌公主,也不应该用这种冷漠的口吻对他。萧遥冷冷地说:“你说呢,公主阁下?”耶律离裳咽了咽口中并不存在的口水,想喊叫左右前来护驾。可是,周遭除了树影依斜、鸟虫蜂鸣外,再没有其他的活物。跑吧!耶律离裳忽然想到了跑,她提纱裙,向天上纵身……一排一排的树像听到了口令,在看到耶律离裳的纱裙之后纷纷低下了头。耶律离裳像空中的仙女一样,离月亮和星星近在咫尺……忽然,一柄利剑横住她的腰,耶律离裳头朝下地向地面上折来。她双手控制不住地抓向旁边,哪怕有根稻草也好啊!可是旁边空无一物,摸哪儿哪儿空,甚至,连丛生的高大杂草都遁入地面。完了!想避的终归避不掉了!这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也好!以自己的命换萧见洪的命,也算是给萧见洪的家人一个交代!耶律离裳索性闭上双眼,萧见洪那并不清晰的面庞再一次出现在她的脑海中。就在她快落地的一刹那,一根长剑的配绳卷住她。是萧遥出的手。萧遥说:“公主,七叶草只一枚,乃世间珍贵之物,迭剌部不可能永远保有它……”耶律离裳着急地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也一直在找!我也真心地想找到!”萧遥忽然用力拽了一下剑柄,长剑竟暴生出无数条配绳,猛地一下,耶律离裳觉得自己向地底下跌去。大地转眼之间没有了。甚至,连一个声响都没有,就齐刷刷地沉入黑暗。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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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离别过后,一切都回归了平常。我总是在这条街上走着,你却悄然出现。——题记离别后,我有些伤感。对于人生中的太多离别,我感到很累。我不能适应这种离别后的悲伤,每次离别都只会给我的伤疤撒下盐,我感觉到一阵刺痛。时间如淡水,特别安谧,我感受不到它的流动。不知不觉,这种刺痛好像也没有那么明显了,我也没有太过于在意这些微微的痛。可是,我心中始终还是有这么一道伤疤,它迟迟没有痊愈,我有些心急,却又无可奈何。闲来无事时,我总是想要去外面走走。我想要在夕阳落山时,去街上走走。那个时候,没有太多的人群,也没有刺眼的阳光。我可以感受太阳的温暖,我也可以感受时空的安静。我在这些安宁的时间里,推动着自己的小舟缓缓前进着。我喜欢这种漫步的感觉,它可以使我不再想起那些伤疤,而是沉浸在这些美景里。我的耳边总是会刮过一阵风声,它好像可以穿过我的耳朵,进入我的大脑,将那些不好的事情,全部吹散。我很闲,但不是那种没事可做的闲,而是一种内心的闲暇,一种放松。我还喜欢坐在咖啡店的外面,品着一杯茶,然后还可以看着一旁走过的人群。当然,我还可以看着夕阳落下,天空也将陷入一片黑暗。夕阳,在我看来,真的很珍贵。它总是下山得特别快,就是一杯茶的时间,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有点惋惜,不过月亮已经浮现了出来。于是,我便要走了。夜晚,好像有些凄凉。街上的人,好像变得零零碎碎,没有那种感觉了。我也有些悲伤,这种夜晚,总是会勾起我的一些不好的回忆。我想要回家,夜晚,真的很神秘。走着走着,晚风便刮了起来,我的眼睛也有些睁不开了。忽然,有一个人与我擦肩而过……恰巧,风停了。我看见你回头了,你也看见我回头了。是你!是我!很惊讶,这个不曾遇见的夜晚,我们居然相遇了。那些不好的回忆,好像都破碎了。我只感觉到一丝欣慰。刚刚脸上的呆滞,已经变成了憋笑。我有些忍不住了,想笑出来。你也嘴角上扬,于是我们就在这个夜晚,一起笑了起来。偶然间,我才发现,离别不过是相遇的开始。其实离别也没有那么伤感,我只是期待着偶然的相遇。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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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早晨,我草草地洗漱吃饭,迷迷糊糊地去上学……其实,人真的只不过是浑浑噩噩地活着罢了,重复着同样的烦恼。------摘自我以前的日记我真想和琳、蓝鹃在一起玩,可是琳这个个性,恐怕是难多易少。别看蓝鹃长得一般般,脸上还有吓人的痘痘,要是和她比学习非死定不可。她每次测试,人起剑落,从不失手。一般课上回答问题,老师都不叫她,多数人迷茫时才请她指点迷津。就这样她变得冷漠,怪不得琳那天骂她是残疾人。我把她们叫过来说,咱们画画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的着装女人吧。其实,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只想套近乎。蓝鹃说,好吧,这似乎是我们女孩子都喜欢干的事啊。琳狠狠地白了她一眼,说:“就算给你个面子……”我不顾旁人异样的眼光,快乐地涂鸦。突然想起楼梯前的青苔,一拍脑门,大叫:“有了!”琳和蓝鹃吓了一跳,她们一定在想:@^(#%^*(*$%^%^……什么意思嘛!我就是情态夸张的一个人。20分钟后,我们一起分享战利品。蓝鹃似乎像个批判者,对我们的作品评头论足,可能她习惯于这样对人吧?!我知道琳对这种学习很好待人冷漠的人是嗤之以鼻的,对个眼神。蓝指着琳的作品说:“你看你画的,全是金首饰,一句话,恶俗!看你的?”“缺乏想象。”我在女人的眼睛里添了莹莹的泪光,我看到了一种说不出的黯然的光芒。“为什么要添上眼泪啊?”“如果不添眼泪,那她就是你们心中的理想着装女人了。”我只能这样说。“真有意思。”两人整齐地说。“我们出去托托排球吧。”我避开这个话题。放学我去找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琳狂热地喜欢画油画。以前是整天整天地画,现在都发展成整夜整夜地画了。我坐在地板上整理着散落一地的稿纸,并且时不时地抬头看她有点冷漠的侧脸。她画起画就毫无表情。可是我知道她爱画画,甚至认为世界上不会有人比她更爱画画了。那是一种寂寞,无人了解的孤独,她还是死守着那些画纸,带着倔强和反抗一直坚持下去。我总是劝她,琳,其实你没必要那么执著吧?琳叹一口气说,菲菲,你还不是一样的嘛。我趴在笔记本前,却久久写不出日记。一直想着琳的动作,她才12岁,怎么有那么多的忧愁?也许像她说的那样,我也是这样的,可能所有的孩子都是这样的吧。我流泻下自己的心语:琳,你是怎么了?我们这个年龄应该是无忧无虑的呀!算了,可能我多虑了,你就听我一句,别那么任性啦!这样只会害了你自己!要学会RELAX自己,知道吗?我突发奇想,就把这页纸从笔记本上扯下来,包在一个写着“礼物”的纸包里,准备给琳。我还在最后署名:一个不愿吐露姓名的人……(未完待续)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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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题记子夜,我呱呱坠地,用尽所有的力气,向这世界宣示我的到来。有人说,一个人的降世便有一颗星坠地。或许我们都是偶然,是这宇宙最轻描淡写的一笔,就像那尘土,本该安心伏在地上,却在偶然间被扬起,成为尘埃,在空中飘荡。尘土的宿命就是等待偶然,等待被扬起的那一刻,扶摇直上,看尽人间繁华,再坠入凡尘,回到降生的地方。佛说有今生来世,我不清楚我该不该信,又或者我已在沉默中选择了一种态度。多少人奋斗毕生,只为证明曾在这个世上来过,他们许是不信来世的,我们就把它当作一种对今生的态度吧。生的偶然,活得就该必然些!奋斗、梦想之类的词,仿佛在造就时就是用来对抗偶然的;多少励志的故事。多少热血的名言,仿佛就是在与偶然的对峙中迎来众多的朝拜者。我并不喜欢偶然,这种情感一直延续至过去的某一天,哪一天我也不清楚。我想背叛我的生世,我想抛弃偶然的襁褓,我信奉的是那电闪雷鸣之后必然会出现的滂沱大雨,是那浪迹天涯之后必将入眼入心的海阔天空。我焚烧所有偶然的契约,将所有污名加诸偶然之上,我以为我诛杀的是一个万恶之王,我以为我填埋的是一个万丈深渊。什么都应该是能掌控的,什么都不该是偶然的,我不是被剧本牵引的演员,我不是被河床指挥的水流……还有,我不是一颗偶然的尘土!人似乎就是这样,越是真实存在的事物,就越想去否认他、无视他。我以为我掌握了未来,我以为我稳坐命运主宰者的宝座。可惜一切的偶然都和必然血脉相通,我嫉恨的东西恰恰是最不可缺少的元素。人不能预知未来,这也就给偶然颁了张免死金牌;我们不清楚来世云云,这也就给偶然辟了条绿色通道。有人说,世间最妙不可言的事就是在偶然间遇到了你。偶然的事是最灵动的事,有时候给你当头一棒,有时却给你最意想不到的欣喜。我的害怕该是有缘由的,美妙的事物总是没有噩梦般的事物来得那么有力度。那么令人奋发向上。我们在不可控的因素前,总是显得那么小心谨慎,甚至想撇开一切偶然性。我曾在一个午后看到这样可爱的句子:“生命的开始是一种偶然,生命的终结是一种必然。生命犹如风中的种子,何时落地,生于何处都不由自己。对幸福的渴望是生命共同的愿望,只是落地的那一瞬,命运选择了我们。”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萦绕在心,还是那句,生的偶然,活得就该必然些。鼓吹宿命的人忘了偶然,只求机会的人只看到偶然。我来自偶然,却不止偶然。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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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鸿一瞥11:30分(11:40分下课),讲台下不约而同地出现了一阵阵骚动声,同学们个个蠢蠢欲动,好像一场预谋已久的动乱就要爆发了。纵使老师在讲台上讲得唾沫横飞,面红耳赤,但台下的同学思绪早已飞到饭堂,接着肚子便有节奏地响起了打鼓声。外号为“警犬一号”的小丁更是凭借他那“万人之上,群狗难及”的灵敏嗅觉先饱尝了一顿,不知羡慕了多少人!“一秒,二秒,一秒”铃——虽然这铃声同学们早已听得麻W了,但在这特别时刻,这铃声却如冲锋号,早已准备就绪的同学个个像离弦的箭似的,以100米冲刺的速度直冲饭堂,肌肠辘辘的他们像一群久不觅食的野狼突然见到猎物一样,所到之处,无不尘土飞扬,风声啸啸。而饭堂的景象更是壮观不可言也。只见人头攒攒,黑压压一片,里三层,外三层,不禁让人想起韩寒的《三重门》,那景象可谓将“弱肉强食”的韵意表达得淋漓尽致。再仔细一看,同学们的饥饿之状真可谓与非洲难民不相上下。有踮起脚尖的,有钻人洞的,也有膘壮之汉仗势压人的……但无论如何,他们个个都睁大眼睛,直瞪着那饭菜,说时快,那时慢,一不小心那佳肴就成为别人的囊中之物了。若是冬天,或许还有几个高大的女生敢与男生一比高低。但一到炎炎夏日,大家都汗粘粘的,女生们谁敢冒着被汗味熏死的危险去争一口饭呢?正是由于这十里飘香的汗味——女生们称为“男人味”,女生们只好退居二线,因此12:00之前饭堂总是男生的天下。若说同学们打饭的情景让人不敢恭唯,那么其吃饭之状便更是让人哭笑不得了。瞧,号称“饭团”(因其饭量大,而且肥得圆溜溜的,故得此荣称)的朱大凡正准备用餐,面对着两个饭盒,一大碗汤——此饭量创此饭堂最高纪录,只见他左手拿汤匙,右手拿筷子,左右手交替使用,双管齐下,效率特高,再加上他那张“狮子嘴”,其速度至今无人可比。再看“火柴兄”小扁,别看他瘦得皮包骨,所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他的食量也是不可低估的。“日啖三个蛋,鱼肉菜蔬各二两”是他的最低标准,可惜他的肠胃是“直通管”,只负责食物的输送,却缺乏吸收营养的功效,因此他始终与“膘”“肥壮”无缘,只能与“火柴”“腌菜干”等做伴,可悲!可叹!更有甚者在狼吞虎咽之际一不小心竟将饭粒粘到鼻梁上,可谓“中原一点白”……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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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瞥心动_900字柔柔的午后阳光悄然挤进窗幔,照得一直在伏案疾书的我浑身暖洋洋的,困意不知不觉地钻进身体的每个毛孔。我站起来,想舒展一下慵懒僵硬的身体,顺手翻开书架上的一本相册。小仓鼠“巧布”可爱的模样映入我的眼帘,记忆的闸门瞬间洞开,只因这无意间的一瞥,又让我感到钻心的痛,让我又忆起与“巧布”分别的那个冰冷的日子。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般滚落下来;心,如同舔舐胆汁般难言的苦涩。手中的笼子里,一个小小的、僵直的躯体静静地躺着,我肝胆欲裂,泣不成声。“巧布”走了,永远地走了!我知道放学回家后再也见不到它萌萌的样子;我知道闲暇读书时再也没了它在身旁爬来爬去;我知道再也见不到它接过美味的瓜子时欣喜的模样;我知道自己永远失去了一个好伙伴;我知道再也听不见它在跑步机上努力奔跑时的声音;我知道……爸爸开车载我来到北大桥附近的一处山坡,这里背对青山,面朝大海,万籁俱寂,正适合做“巧布”的安息之地。我摇摇晃晃地在一棵小松树旁停下脚步,俯下身子,拾起一块坚硬的石头,一下一下地挖起来。顾不上豆大的汗珠砸落在地上,顾不上酸痛的胳膊渐渐麻木。我为自己心爱的“巧布”挖出一方净土,轻轻地将那个毛茸茸的却没有了一丝生命的小躯体裹在一块白毛巾里。此时,我瞥见的“巧布”是多么的陌生,冰冷而毫无生机。它是那个曾活泼好动、带给我无数欢乐、陪伴我度过孤独的小可爱吗?它是那个冬日里驱走寒冷使我倍感温暖的小“火炉”吗?我机械地将它安放在新“家”里,培上土,心却在滴血,泪再次喷涌而下。微风送来白云遮挡住太阳,我想是因为它也无法忍受这一幕的凄凉。我把它的笼子、食盒、跑步机、饮水机和小床留在了那里,我多么企盼它没死,希望它能钻出来,再次用它那清澈明亮的小眼睛好奇地盯着我。自此,每当想念“巧布”的时候,我就会在电脑上给天堂里的它写信,寄上我的牵挂。仰天相望,许下诺言:我的爱永远和你在一起。“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一首《传奇》道出了我对“巧布”的思念之情。只因无意间的那一瞥,让我再次心动,人类对动物的爱就应该是:爱它就要爱它一辈子。二〇一四年一月四日初三:王子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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