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狗狗的约定
最近,我看了一部名叫《忠犬八公物语》的电影。
有一只名叫“八公”的秋野犬每天早上陪伴主人上野一同来到车站。每次上车前,上野总会跟“八公”道别;下班的时候,“八公”又会准时出现在车站,接上野回家,风雪无阻,从未间断。虽然”八公“没有手表,但每次等候主人上野的时间却是那么的准时。八公成了上野最亲密的朋友,一起洗澡,一起睡觉,连上野夫人也怀疑丈夫到底爱过她没有。一天,“八公”送走上野上班后就再也没有等到上野回来。上野在上课中突发心脏病死了,下葬那天,八公挣脱绳索,一路追着灵车跑。上野去世后,上野的房子换了主人,八公的主人也一换再换。但无论主人如何更换,“八公”每天依旧早晚来到车站,用它的一生陪伴和等候永远不归的人,它的行为感动了小摊贩夫妻,当顾客骂八公是”杂种狗“时,只不过是为了食物骗取同情时,小摊贩气愤难耐的跟顾客打起架来……七年整整七年,八公在车站守护着它的朋友上野,它的步伐不再那么轻盈,它步履蹒跚、瘦弱体虚,终于“八公”慢慢倒在车站旁的雪地里,从此没再站起来。
起初看这部电影,我没有什么感想,虽然有点鄙夷电影方面的制作过于矫情,但是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八公一直在等候它的主人上野?它用一生守护了他,它眼神是如此的坚定,又觉得它是如此的傻,不吃嗟来之食,看到最后,鼻子发酸,眼角流出一股难以言表的液体。连忙拿起纸巾擦眼眶。“不要忘记你爱的人”这是八公一生的誓言,它忠实的守护以及等待着它的主人下一次从车站出来,向它挥舞着帽子,以及一起在樱花下的嬉戏……
敲击着鼠标,写下这段文字,有点感伤。用近乎10年的光阴守护一个重要的爱人,是不是也很美?用7年去等一个回不来的人,是不是有点奢侈?人类的10年转眼就过去,可是它却用它的一生去守护。毕竟它只是想要一点点爱,然后更多的爱你。
想起了曾经养过的宠物狗狗“贝贝”,贝贝咬了别人家的狗,妈妈就把带到了几公里远的地方遗弃了它,等我发现时,我已经到了新家。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贝贝直到有一天,我回去旧宅时,在路上发现一条落魄的狗狗,我知道它是贝贝,它彷徨着要不要进去家里,只有我知道它身上的伤哪儿来的,那一条条血痕,很清楚的在贝贝身上,它吃着旧花园的草,它瘦弱的身材已经无法使它在坚持什么了。旧宅的主人拿着扫把出来赶着贝贝,它始终没有看见我的存在,它的眼睛已经无法那么清晰的看这个世界,我知道它的鼻子也不灵敏了。傻傻的看着它一天天老去,不知道该用着什么心情来说,曾经跑了几公里回家,回来时却发现它的主人已经不在了,然后它就等着,无法想象它是怎样走到今天的。手上拿着牛奶瓶,往它靠近,贝贝却一股脑的往后退,它害怕眼前的我,它不记得我了,下意识的,它静静的走了,只是稍微的回头看了我一眼,哀嚎了一声……
人们永远也没有意识到宠物在这个世界上的功能——让每个人的心志健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树绿了又黄了,黄了又绿了……朋友永远走了,不会再回来,它不明白,或许它不愿意相信,它还是一样的等着。八公以及贝贝不是宠物,我们亦不是主人。想起了侑子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有的只是必然”。茫茫人海中,它认准了你,真心相待,不离不弃。
不要忘记你爱的人,也不要让爱成为等待。
与狗的感情
狗,在中国是常见的一种动物,也是最为难懂的一种动物。它会帮助人类抓罪犯,它会帮助人类找东西,因此,有人说它是人类的忠实朋友。但是,狗又常常遭到人类的虐待,它会被人抛弃,成为又脏又臭的狗。它会被人卖去饭店,成为别人肚中之物……所以,我说人们与狗的感情是说不清的。
几个月前,母亲好心从外面捡了一只可怜被人抛弃的小狗,也因此与父亲大吵了一架。父亲厌恶狗,他觉得它们很脏,也觉得养狗没什么用,其实,我知道,他同时也怕狗。小狗在我们家定居了,它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的。开始,我并不喜欢它,后来渐渐与它熟悉了,与它赛跑,为它洗澡,向它倾诉,即使它什么也不懂。只要有吃的,它就屁颠屁颠的跑来,用那楚楚可怜的大眼看我,那是多么可爱啊。可是,爸爸不喜欢它,总是扯着嗓子骂它,打它,不给它吃,所以它也是不幸的。在那冷天,它总是坐在家门口等候我们的回来,包括爸爸。它总是在那寒冷的晚上,守在我们的车旁,不让生人靠近。渐渐的,我离不开它了。可是,几天前,它不见了,从我的生命中彻底消失了。我们找了它一天一夜,后来妈妈告诉我,它被附近工地上的外省人吃了。
我哭了,为了一只可怜的狗,我无数次的诅咒那些吃了它的人,无数次的看着窗外,我想要它回来。现在,我依旧不能习惯没有它的日子,可见我与它的感情……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那么讨厌狗,也许这是一种已经形成在人们意识中的历史积累了吧。在人们潜意识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与狗联系起来,那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如:你这狗东西、狗家伙、狗德行、甚至狗改不了吃屎等粗俗的话语。难道狗真的犯了多大的罪吗?还是人们对它的成见太深了呢?可是,我总能看到狗做的好事,如:邓世昌的狗为救他还被他活活憋死在水中、在地震中,狗为救护人员带路寻找遇难的人,在生活中,狗为警察抓住犯罪人员等……从古到今,狗都是英雄啊。
有的人对狗是不理不睬的态度,所以中国才有那么多流浪狗。如果有人能把它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那么一切就会不同了,不只是狗的命运会改变,人们对狗也会变得关心起来。那么,这个社会又增添了一丝色彩啊!
人与人的感情是复杂的,不用我说,人与狗的感情那更是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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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们冒着小雨和不太大的小风,我还是无比“敬业”地去了一趟派多格,去哪里看了看狗狗们,无比欣喜地跑了一趟宝宝宠物店,去那里给家中的小孙宝贝买了几袋猫零食,顺便又过来看看空间,写写报道以及喂喂家中那只早已饥肠辘辘的小猫猫。这次去派多格,有了新发现,首先是旺旺,可爱的苏格兰牧羊犬旺旺改名了,他现在的名字叫osika(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写,只知道它的译音是奥斯卡,所以我充分发挥,写下了这么一串字母)老板姐姐也真是多心,旺旺这个名字已经挺好了,干嘛还要叫人osika呢?听着怪难受的,好像旺旺得了奥斯卡电影奖一样。旺旺虽说没有某些人那样爱出风头,但肯定不是默默无闻的,看它对我的样子,对老板姐姐那种叛逆的态度就知道了。老板姐姐又换人了,她挺爱笑的,对旺旺也不错,可是,旺旺就是不领她的情,老板姐姐叫它往右拐,它偏偏向左,看到有趣的东西就不管不顾的跟上去,特别不驯服,有一种牧羊犬的气质,其实,旺旺本来就是一只狗王子,至少在我心目中是的,但是,当店主姐姐问我喜不喜欢旺旺的时候,我虽嘴上回答喜欢,但心里还是在那一瞬间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佳佳,佳佳才是狗王子啊,长得那么漂亮,又乖巧,又温顺,还很听话,人见人爱,狗王子它当之无愧。再此,还要向各位说一下佳佳的故事。我刚去派多格的时候,哈士奇的近亲,阿拉斯加犬佳佳才7个月大,但它身材已经很大了,大概一米多长,我承认,当初见到它的时候我还有些怕它,不敢接近它,但老板哥哥(那时还没有换人,老板姐姐和老板哥哥还在)说,别怕,它不咬人。我将信将疑地轻轻抚摸了它一下,没想到,佳佳很温顺地靠了过来,轻轻用头蹭我的手,我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开始很放心地抚摸它。从那以后,我几乎每天都去找佳佳,因为那时是寒假,我的时间很多,因为老板姐姐不太理我,而我也不吵,所以我在那里呆一个小时老板姐姐都不会管我,有时,她还会让我帮她看店。后来有一天,我去派多格,没有看到佳佳,我以为它一次没有出来,就没有理它。没想到,第二天,第三天,我一连几天都没有见到它,我这才觉得可能出事了,就去问老板姐姐,老板姐姐说,它被人接走了。佳佳的主人是一个韩国人,他经常把佳佳寄养在派多格。佳佳走了之后,我很少再去派多格,因为我很想佳佳,去派多格反而会加重我这种思念情绪,于是,我便不再去那里了。有一天,我心血来潮,与希雅结伴走进了派多格,佳佳没有回来,我只呆了一小会儿就走了。后来就开学了,功课比较紧张,思念佳佳的感情渐渐淡去。几个星期后,我去买本子,路过派多格,走进去,看到了佳佳。佳佳还认识我,它还像以前那样跟我亲热,它长大了好多,现在大约一岁多了,毛色也有点朦胧了,看上去非常像一只西伯利亚雪橇犬(哈士奇),怪不得希雅跟我说,派多格来了一只成年哈士奇,原来是佳佳啊,难怪希雅会看错,要是换我,我估计也会看错的。这几天,佳佳又不在了,唉,去哪里了呢?真想它!12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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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与狗机关家属楼,眼瞅着三层、四层的往上风长,毛毛似乎也从一家人的神态里窥视出端倪,开始有些沉默,对着老宅直愣神,整天眼睛水汪汪的,哀哀的充满凄惶,就连食也很少进了,用鼻子嗅一嗅,扭头漫不经心的回到原地,伏在墙角里,头放在两只前爪上发呆。老宅开始热闹了,这是搬家之前的骚动。相濡以沫几十年的邻里,一朝分手,总是让人感情上过不去,谁都不记过去,走动格外红火。加上不断有买房子的客户找上门来,从白天到夜晚,这就使本来拥挤的小院更加窄小的转不得身来。家里的人则忙着将一些旧家具、瓷器,陆陆续续往新楼上搬,毛毛变得更加焦躁不安起来了,一会耷拉着头跑出屋外伏在屋檐下,眨动无神的眼睛;一会又跳上高高的院墙若有所思的朝远方张望,流露的全是无奈和茫然,看一眼让人难受的不得了,我以往渴望上楼的迫不急待,如今却怕上楼日期来得太快,墙上滴哒滴哒的钟摆把我的心都快要敲碎了。毛毛是从牧区老家刚进城时带来的牧羊犬,体型粗大,性情特别温顺,十分懂事。无论它身体如何不舒服,每天上班第一个爬起来送出门,下班还没等双脚迈进栅栏,又是它第一个迎出老远,还不住的用双手拍打着前胸,尾巴不停的摇啊摇啊,那种亲热劲,让人立时忘记了一天的忧愁劳顿,沉入家那温馨的氛围。说时也快,忙乱之间,楼房装修完了,一向跟我吃了不少苦头的妻子,儿子别说有多么高兴了,卧室刷的油还没有干透,纯子姑娘就搬进楼上住了,而我无论如何也挪不开步子,望着风烛残年,已经没了屋檐的老土屋,犹如面对我那没了牙齿的老奶奶难舍难分,毛毛慌恐的两眼更加怕人,仿佛犹如两支钢针扎在我的心上,似乎在不停的追问,把我放在那里。商人的嗅觉比狗还灵验。这楼还没搬上去呢,一个胡同住着,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毛毛嗅味就撵出几丈远,那个狗肉馆的张老板却成了常客,隔三差五登门拜访,东扯西拉的没话套话,套不成找话,硬套近乎,那种虚假像让人毛骨悚然,其实我早已经看透他卖的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了。妻子又在耳边嘀咕了,“把毛毛卖给他算了”。这就让我原本焦躁的心更是雪上加霜。果然预料之中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一日张老板找上门来,提出要出高价收买毛毛,还将一达厚厚的人民币在眼前晃动着,不停的敲打着桌上,向是表白自己有钱。嘴里还不住的与狗说着什么,毛毛这回可别再咬我了,咱可是一家人了。我听这话心像给刀戳一般难受,可我还能骂人不成。十几年了,毛毛为了守护这个破烂的老宅,真是立下了汗马功劳。冬天,多少个风霜雪夜,屋内梦甜鼾起,毛毛却睡在那风雪飘摇的柴垛上。夏日,炎炎烈日,暴风骤雨,人们早已经躲进自己的安乐窝,可是毛毛依就任酷暑和暴雨的煎熬,安分守己,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如今主人上楼了,也不在需要谁来守家望门了,毛毛却成了多余之物,无处安身。狗通人性。这是乡下老辈子人传下来的。毛毛似乎早已领会主人的心情,过去从不到陌生人跟前,更不准生人靠近半步,而今却一反常态,伏在张老板脚下一动不动,摆出一幅任其宰杀的样子,这更让我的心难以承受。老宅被人收买的日期到了,一家人都搬到楼上去了,毛毛还是没有选到好去处,看着躁动不安的在老宅院里跑来跑去,我的眼泪唰唰的流淌下来,决意留在老宅院,给毛毛找个去处再走。然而,这个晚上,我辗转反侧在也睡不着了,外面的风呼呼的刮着,如扯着我的心,多少年严寒酷暑,毛毛风里雨里的情景又浮现在眼中,我的心又是一阵难受,眼瞧着快要天亮了,还是没有拿定主意。突然,眼前一亮,送到乡下的四叔家。可是这种念头一产生,我又担心起他们能收养它吗?想着、想着,天亮了。我打开老宅门,毛毛却不见了,放在屋檐下的食原封未动的仍在原地,无论我怎样唤着它的名字都没有回应。我找遍了附近的许多旮旯胡同,依就没有它的踪影,我的心里又一阵空白……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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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与狗心血来潮得想去外婆家,与母亲说后,就与弟弟向外婆家出发。虽然都是在乡下,但乡下与乡下间也是有很大差别的,像外婆住的村子,就可以看得出。这里没有什么高楼,连三层楼的也很晒见,都是青一色的一两层的早期用石头砌成的小房,而且一家连着一家,于是形成了一条条小巷,呈“十”字形摆开。小巷一般只有两三米宽,也有四五米宽的,于是就成了村里的主干路线。村里早期因没对狗有什么规限,于是邻村的流浪狗弃狗都投奔了这个村。当村民们终于发现这狗数比人数还多,而且还不断传出狗伤的消息后,终于采取了一些行动。但终因狗的团结,就是一只狗被捕,也不挣扎,就狂吠,于是一大群流浪狗围了过来……又因全村没有多少青年伙子,大家都外出务工了,为了养家,但最终于妻儿也都连带到省城,全村只剩下一些老弱残余。于是是打狗一事也就不了了之了。来之前,母亲还是非常反对的,原因就一个,狗多,不安全。但是我极力反对母亲的这种说法,因为我觉的自己长这么大了,不至于为狗所怕,而且做为孙子的,已很久没去见见外公外婆他们老人家了。于理不合,于是是带是弟弟毅然前往。见到久违了的村色,不惊为之动容:房子仍那么破烂,倒戈残壁。小巷仍那么下,“欠莫交通”。路还是土路,垃圾丛生,厕所满目琳琅,而且大多是残砖漏瓦,都已年久失修不用了的。在先已迈向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地方似乎已被遗弃了,可以说这与自己数年前会议里的小村根本就没差别。新中不惊产生一种悲切感。小巷里,几乎没有什么人,有的只是狗和狗吠。咋一看,恍惚狗的世界。脑海中呈现出一派嬉笑打闹的情景,与眼前的形景,简直有若天壤之别。新颤抖着,颤抖着,于是时间的轮轴,又把我拉回到十几年前的会议里。那时,小村里还没出现外出务工的浪潮,于是到处都是大人们忙碌的身影,那才像是一个村子应有的生气。年幼的我,最喜欢到外婆家来玩了,因为这里的玩伴和这里的小巷。小时的很多玩伴都是这个村子里的,每当我来外婆家,这里的伙伴都会来外婆家来找我玩,特别是在晚上。当时小村的家家户户都已通点了,但大家舍得点,还是用着古老的油灯,于是咋一看,小巷似是由一朵朵昏黄的灯花串成,加上小巷这个天然的迷园,带给我们的乐趣,更是无以拟比的。小巷七弯八绕,在晚上,昏黄的油灯一照,又是格外的幽深。记忆最深的是“警察”抓“小偷”的允许。“警察”在后面拉着嗓门悠闲地数着一个个阿拉伯数字,“一——二——三”,响彻了每条小巷。“七——八——九,好了没?”“好啦”悠长的喊声穿过重重小巷,传入“警察”们的耳朵,于是游戏开始。“小偷”们是到处躲躲藏藏,心惊胆战地躲在小巷的阴暗处,或四处逃蹿。而“警察”们则三三两两各不说话,放轻脚步,警惕周边的动静。当发现了一个“小偷”,“警察”们则大声嚷叫,然后从各个方向包夹。但如果漏了一个巷口,“小偷”就会从那个巷口逃之夭夭。看似当“警察”的比较难,但细细想来,当“小偷”的似乎工人能够不容易。因为如果当“警察”的累了,不想动了,可以躲在一处阴暗的地方“守株待兔”。而“小偷”则不行,因为他们要时时警惕周边是不是有“警察”,一有风吹草动就拔腿狂奔。当“小偷”经过“警察”身边时,“警察”只要放手轻轻地搭在“小偷”的肩头,“小偷”这时往往会被吓一大跳,然后腿就软了下来。于是只要轻轻一押,嘿,又抓着一个了。每每这时坐在小巷口聊天的大人们定会哈哈大笑,于是一声声笑传向各个巷口,引来更大的笑声。当到了睡觉时间,大人们不管孩子在哪,只要对着巷口唤声孩子的乳名,“唉,就来”不管这时是当“警察”还是“小偷”的,都停下逃跑与追捕,互道声“自己”,然后向巷里的家跑去……嘴角勾出一抹微笑,那回忆是甜蜜的。但是现在呢?旧时的玩拌现在大多已经外出务工经商了,也有少数人还在读书,但那都是些家境较好的家庭,因为一般人家都认为,再读三年高中后还不是那个样,还不如外出务工,三年时间还可以挣一些钱娶老婆倒来的实在。农民的想发就是最实在的,但就是因为这种实在朴实的想发,于是村子就这样日渐口了下了。现在村里即使是白天,路上巷子里也没什么人了,倒是狗,成群结队地在路上结集,好象是在开会,又好象似在巡逻,遇到些面生的过路人,就狂吠,甚至上去咬你一口。于是行人就更少了,外村的人即使要到前面那个村去,也不会经过这个村了,都会绕道而行。也有一写开着小轿车的倒是有恃无恐,一路加速,于是街道上巷子边常出现一两具鲜血淋淋的尸体…小村是安静的,当然,我指的是人。由于村子里大多只剩下些老弱妇孺,而巷子上又狗灾成难,于是村里缺少了生气,极大多数的老人每天只是煮饭,吃饭,看电视,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似自由,但过于的平淡,反倒更容易让人厌烦,心就发酵。不甘寂寞地,关上电视,走上天台,看不见远方,就搬来一张八仙桌,恩,看到了很清楚。看着街上稀疏的行人,天上的云发呆。有时想些什么,有时什么也不想,眼里满是孤独的寂寞。当走出了这个村子,身后的狗也不再追随,这是端坐在村口虎视耽耽地望着饿与弟弟。我与弟弟也松了一口气似地丢掉手中的石头。遥望这个村子,落日的余辉把坐在或站在八仙桌上的苍老的身影拉的修长修长,更显得凄凉的无奈。再见了小村,再见了小巷,也再见了,小巷里的狗……1200字以上 高二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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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狗狗在我家楼下的旁边,是一间五金店.他们养了一只狗,我非常的喜欢它.它是一只大黄狗,身高25分米左右,一条可爱的尾巴见到我摆来摆去,非常的惹人喜欢,过往的人都喜欢逗豆它.它非常的可爱,在草坪上,他居然挖了个长长的洞当自己的家,看它在辛苦的“劳动”,我都感到好笑。每次我从回到家门口,它都会冲上来,用舌头添添我的脚,表示欢迎。有一次,妈妈开车带我去学校,当我上车的时候,狗狗也跳了上来!我被吓了一大跳,难道它也要去学校吗?在去的一段路上,它还追了一段路呢!还有一次,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感到脚下好像有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狗狗!吓死我了。它总是从我脚下穿来穿去,那条尾巴总是摆来摆去,陪着我回到了家。真是个保镖呀。就这样,我认识了一位“好朋友”,每次我一看到它那金黄的身子,总是摆来摆去的尾巴,我都忍不住逗一逗它,那可爱的样子真惹人喜欢。35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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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的品种繁多。有“牧羊犬”、“狼狗”、“贵宾”、“博美”等等。这不,我家养了一只“牧羊犬”。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我和狗之间发生的事。它名叫“莎曼”,今年两岁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炯炯有神;毛发也是黝黑发亮;脚上还穿了“四只白靴子”------总之就是一只“美狗”。从生到熟五月份的一个星期六,我兴冲冲的来的姑姑家,终于看到了这只“梦中见到”的狗。我张开双臂,一个箭步冲上去,想抱住它,结果却摔了一个“狗啃泥”。大家看到挖着狼狈相,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而我那股尴尬劲也不用说了。我连忙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忙去向它的主人----小易阿姨请教。小易阿姨给我出了几个金点子:喂食、带出去玩、打它或者是说好话。我选择了第一种:喂食。根据小易阿姨的提示,我选择了冰箱里的“千层变”。我拿出这支冰棍,小心翼翼地向“莎曼”走去,像个小偷;他也一点一点、一步一步的往后退。退的墙角,我对它说:“‘莎曼’,来,尝一尝姐姐的冰棍,这可是你最爱吃的甜食哟!”它的头不停的摇摆,以为我会在冰棍里放毒;接着,有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我,那眼神就像是罗丹在打量自己的作品。看到这一情形,我暗暗对自己说:“我有爱心,我有爱心。”经过了N多次的爱心考验后,它终于与我达成了共识。写到这里,我就想起了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一句话:“信赖,往往产生美好的境界!”5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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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尾巴草的约定第一章喜欢的初感觉当我第一天来到这所小学时,我一点都不喜欢。你是我的同位,冥宇惜。当我看到你时,不以为然。但是,这究竟是好是坏?我没有勇气,我没有勇气对你说:我喜欢你。三年,和你在一起了三年,最终没能说出口。老师说你吊儿郎当,是呢,可我就是喜欢,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冥宇惜,正如你的名字,但为什么是对于我?我不懂得珍惜,不懂得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时光。仅仅三年而已。对,只有三年,但这三年,足以让我充分的调好心理;足以让我培养充分的勇气。但,这些足以,早已过去了呢?三年了,假期,放学,我都在制造时间,制造和你在一起的时间。没错,我们分班了。我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搜集到了3万多条花语,终于找到了——狗尾巴草的花语——暗恋。我没有勇气,我没有勇气亲口对你说:我喜欢你。只是单独的一句话——你知道狗尾巴草的花语吗?我想你一定不以为然,我期待,期待你关注我的那一刻,或许,没有。有时候,我很想把你当成一个哥哥,知道吗,哪怕是哥哥也可以。正如那狗尾巴草,从来都是在那深深的草丛里,是那样的微小,我,微小吗?我真的很庆幸,庆幸什么东西都是那样的凑巧,我们凑巧在一起上公开课,又凑巧坐在了一起。好不容易一次合唱比赛,我多么想让你看到我,但是,老天偏偏就是这样的不尽人意,当我们在唱歌时,你们班就在后台准备,一个号,错过了一个机会。说实话,你们班唱的不怎么好听,但殊不知,我是最用力鼓掌的人。那是给你的掌声,可惜,我太胆小。宇惜,我不管你是否在意我,我都支持你……第二章迷茫我的,正在等待你的回答我起初以为,我喜欢的只有你一个人,但我似乎错了,一个不起眼的男生,让我迷茫了一年。他在我们班,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我甚至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直到那一天,我们被定了格。知道吗,自从给你发了那一句谜语,我就一直在等待着你的回答,你不知道,对吗?陌尚宇,明明和我离得那么遥远,怎么就被我吸引住了?喜欢,谁?一个时而沉默时而吊儿郎当的男孩,一个调皮但又稳重的男孩,到底是谁,会给我答案?或许,我太小了,我才上初一,我才十二岁,我还不懂什么叫做爱情,我只知道,初恋,必定会失败。你喜欢什么花?谷莠子。我多么希望那是宇惜回答的,但,你是陌尚宇。我好笨,笨的可怜。谷莠子,明明就是狗尾巴草。为什么,为什么,我为什么这么的胆小,这么的笨。三年了,没错,又过了三年,我们早已身在异乡。回忆当年,呵呵,一切只不过是场游戏罢了……我在等,我一直在等,等待你的回答,这是我们三个人的约定……第三章一点也不晚终于,我等到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现在知道了,狗尾巴草的花语。你为什么那么肯定我还在等?晚吗?一点也不晚。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还是那个我,偶尔做做梦,然后,开始日复一日的奔波,淹没在这喧嚣的城市里。我不会了解,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一个你,只有你能让人回味,也只有你会让我心醉。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不会相信,有一种人可以百看不厌,有一种人一认识就觉得温馨。这种相遇,是好是坏?第四章我没有忽略你或许,你就在那里,或许,你己经忘记了我,但我要告诉你,我没有忽略你,陌尚宇,对不起,那只是场游戏。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冥宇惜,陌尚宇,我都拒绝……——Theend初二:黎雅荷120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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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与狗夕阳斜照在山上,映照着刚凸起的新坟,旁边的狗尾草在秋风的吹拂下微微摇摆,坟头上的纸帆也飘动着,好象在宣告人们:一个暮年的生命永远的去了。新坟里埋的是一个哑巴,享年62岁。他静静地躺在黑棺材里,紧闭双眼,嘴角略带微笑,安详的像一位老人,他睡在那里,被人们用棺架抬到了村后的山上。墓地早已挖好,西南方向。黑棺材入地了,坟头朝西,坟尾朝东,坟周围插满了五颜六色的小旗,把整个坟圈在里面,好象禁止一切东西入内。出殡的人们渐渐散去了,仅剩下几个年轻力壮的村民给新坟填土,新坟凸起了,横卧在山腰,斜斜的,尖尖的,给这个半枯之山增添了几丝晕色。人们都回到了村里,思前意后的又一番议论,哑巴去了,永远的去了。哑巴是一个苦命的人,从小失去双亲,和小几岁的弟弟相依为命,弟弟也是个哑巴,两个兄弟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生活着,生活的困苦并没有击倒这两个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和村里其他村民一样春耕秋收,早起晚休,忙里又忙外。也许上天善待厚良的人,他们的生活随着社会的进步也日渐好起来,日子也越过越红火。平日里,哑巴有个爱好,就是养狗。从小就喜欢狗的他,尽管生活的那么艰苦,但他还是养个忠厚听话的狗在家里。出出进进都有狗跟随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狗的寿命也逐渐增长。前几年他又喂养了一条狗,是黑色的,很听话,从不咬人,每上山下山都像影子似的跟着他,晚上就卧在床前,很机敏,有点风吹草动就汪汪叫个不停。哑巴也很疼爱这条狗,每天都喂的饱饱的,身体很是肥壮,狗也是懂感情的,整天和哑巴寸步不离,也许在他们眼中,那条狗已是他们中不可缺少的一员了。就那样日复一日和这条狗相伴着。在哑巴入土的第二天,村里出现了一件怪事。哑巴弟弟向村民诉说着:“狗不见了!”人们都清楚狗和哑巴一家的感情,也都为他着急,四处寻找那条狗,也没有找到。大家实在没辙,哑巴弟弟也急得不知所措,突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看看山上有没有?或许它去坟地了!”一句话提醒了人们,纷纷向山上跑去。远远的就看见那条狗趴在坟旁的狗尾草上一动不动,像一座黑神静止在那里。人们开始沸腾了:“狗怎么会在这里?埋哑巴时它根本没有来,真是怪事!这狗也太通人性了”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哑巴弟弟也来了,走上前来赶狗回家,狗好象知道了什么,尽管哑巴弟弟再三用脚踢打,它依然趴在那里一动不动。这时人们都看清了,狗的眼里浸满了泪水,望着议论纷纷的人们,哑巴弟弟也被感动了,他蹲下身来亲切的抚摩狗的头嚎嚎大哭。人们被这一情景打动了,怀着沉重的心情向山下走去,一路上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都知道,这狗和哑巴的感情太深了,哑巴去了,它就像失去了依靠,它伤心,它痛哭,它失去了好主人。一连几天,山腰的新坟旁从早到晚便有两个身影哑巴弟弟和那条狗。狗永远是一个姿势地趴在新坟上一动不动的望着远方,哑巴弟弟也默默不语,他们好象有一种默契似的陪在哑巴坟旁。来山上干活的人们看到这一情景,也都深深地叹口气,人们感动啊!这件事在人们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永远延说着,思绪着。哑巴去了,永远的去了。人们再也看不到他和那条狗在一起的情景,再也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将是另一个身影和狗相依相伴,那就是哑巴弟弟和那条狗了。夕阳西下,又照在半山腰的那座新坟上,狗尾草不停地摆动着,摆动着,好象一直在诉说着一个哑巴和一条狗的故事。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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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狗狗这天回来得知了妈妈给我带回了一只小狗的消息,当时我又惊又喜。这个小狗很可爱还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欣欣。欣欣的耳朵上是土黄色和白色相间的毛,身上也同样如此。眼睛又大又圆,象两颗黑葡萄,眼睛周围有“雀斑”环绕着。欣欣有一个让我欣慰的行为,有陌生人它不会象别的狗乱叫,它不会在家里随地大小便,出门在外也同样不会,而是自己跑到卫生间去。这就是我家狗狗的特点。第二天我放学回家,欣欣对我还有点陌生吧,胆小又害羞似的躲在卫间里不出来。当我进屋写作业时,它跑了进来,蹲在我面前,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跟我要吃的,仔经一看,原来它是看见上的石膏狗,看样子它很喜欢这只石膏狗。突然欣欣转身向屋外冲去,我很好奇是什么原因让它这么兴奋?我立即跟了出去,原来是它闻到了最喜爱食物的味道了,我仔细地看它饭碗里黑黑的食物,然后问妈妈:“这是什么呀?看欣欣高兴的。”妈妈回答说:“是鸭肝,欣欣最爱吃了。”我一听十分地惊讶,它吃得怎么比我们人吃得还要好啊!我发现它睡觉有一个特点,我们吃完饭后休息,它去睡觉,等我们去睡觉它又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的有精神。有一天,我和爸爸、妈妈去外面买了一些零食回来,到楼下时,我说我想吃西瓜,然后爸爸、妈妈就去买了。我拿着钥匙先回家,在门口就听见欣欣发出救命般的叫喊,刚一开门,我就愣住了,欣欣居然被困在鞋架上了,回过神后,忙着把手上的东西放到一边,慌慌张张地去解救欣欣,还好它被困在第二台,脚伸到第三台去了,我想尽了各种办法,怎么也救不出它。我非常地着急,突然发现一只坏掉的拖鞋,拿它垫在欣欣脚下,把欣欣从鞋架上“解救”了下来。它以为我会惩罚它,低着头缩成一小团,象个做错事等着受罚的孩子,看到它的“可怜样”,我哪忍心惩罚它呀!我换好鞋,为它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它并没有受伤,就让它自由活动去了。我走到客厅看见欣欣卧在它的窝里,我坐到沙发上看电视,它走到沙发边上一跳一跳的,我不知道它想干嘛,正好我脚边有一个草墩,它就把草墩推到我脚旁边,然后蹲在上面,和我一起看电视,它好象心中十分地不它,一会儿看着我,一会儿看着电视,过了一阵趴在草墩上睡着了。过了几天,我去新加坡、马来西亚旅游回来了,妈妈告诉我一个坏消息:欣欣在妈妈领它出去散步时走丢了。当时,妈妈没有用绳子拴着它,它向着广福方向跑了,妈妈说:“平时它那么听话,我就没拴着它,谁知道它就跑走了。”我听后十分伤心,我在想:“在家里就是有时候它做错事了,我批评它几句,从来也没舍得打过它,它为什么要逃跑呢?”真让我想不明白。狗狗的逃跑是有自己的原因吧!狗狗是我们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们要善待它,不要虐待它,既然它和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那就应该把它当作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爱护它、关心它。1200字 高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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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狗狗”“狗狗”陪我度过了七年的美好时光。它是在我5岁的时候,妈妈从我叔叔家抱回来的。它是一只小公狗,刚到我家时只有巴掌那么大,眼睛刚睁开,还没有断奶呢。这只小狗所占的空间特别小,一个小小的盒子就能装下它。“狗狗”因为刚出生没多久,它还没有牙齿。伸着红红的小舌头到处舔,还不停地喏喏地叫着,什么都不吃,这让我心疼的不得了!于是,我就让妈妈给我买了一袋豆奶粉。我一天喂它一小袋。因为小狗狗很小,吃不了太多,所以一天一小袋就够它吃了。它刚到我家,对我家人很陌生,而且对我家环境也不熟悉。所以天天趴在我家炕上叫,用那种可怜巴巴的,盼望回家的眼神望着窗外。让我对它又增添了几分怜爱。知道它是想家想它的妈妈了,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送它回家我又舍不得,我只能让它这样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它也熟悉了生活的环境。我们就像朋友一样相处着。妈妈不让我喂它火腿肠,但是我没有听妈妈的话,偷偷摸摸的喂它。因为我已经不认为它是一只狗狗,而是我的好伙伴了。我也没有给它起其他名字,直接叫它“狗狗”。在我的精心喂养下,它也由一只小小的狗狗长成了一只大狗。“狗狗”三角形的耳朵越来越灵敏,每当我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狗狗”总是第一时间出来接我。“狗狗”的眼睛则是黑亮黑亮的,如同两颗黑葡萄,镶嵌在它的脸上。一件黄皮袄披在身上,配上小小的鼻子和短短的尾巴,别提有多可爱了!我八岁上学之前,都是狗狗陪着我度过的。它陪着我捉迷藏;陪着我满村子的乱跑。当其她小朋友欺负我的时候,狗狗则是我的守护神,把欺负我的小朋友赶跑。风平浪静的日子过了好几年,村子里又有了一批狗狗长大。有一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我的“狗狗”出去溜达时,被一只比我家“狗狗”大的狗给咬伤了。“狗狗”回来时,一只眼睛红红的,快要冒出来了。一条腿也被咬掉了一块肉。看到“狗狗”狼狈不堪的样子,我心疼的眼泪直往下淌。我抱着“狗狗”就要去邻居家理论,给“狗狗”报仇,被妈妈拦住了。看着窝在我怀里委屈的不行的“狗狗”,我肺都快气炸了!我流着泪,用哆哆嗦嗦的手给“狗狗”清理着伤口。还好,“狗狗”伤好的很快,眼睛最后也没有什么大碍了,我的一颗心才放下。“狗狗”的嗅觉也灵敏的很。有一次我和“狗狗”玩捉迷藏,我趁它不注意的时候,很快的躲了起来。“狗狗”听到了我的脚步声,一回头,发现我不见了!它用它那灵敏的鼻子,在地上闻。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在干什么。不一会儿,“狗狗”就顺着我留在地上的气味找到了我。我觉得这样很有趣,就每隔几天和它玩一次,每次它都能很快地找到我。我在吃饭的时候,它就蹲在我的旁边,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我这时就会给它盛一碗饭,它则在前面带路,走向它的食盆。它很能吃,每次都能吃上一大碗。“狗狗”越来越胖,我却越来越开心。它死的时候,我正在上学。等我放学回到家时,姐姐告诉我它得了一种病,抽了几下就死掉了。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根本不相信这是事实。毕竟我们一起生活了七年啊!“狗狗”的离去,使我悲痛欲绝。我每天都在失去“狗狗”的痛苦中度过。因为在我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我和“狗狗”玩耍的身影。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从悲痛中走出来。“狗狗”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我非常喜欢它。我希望“狗狗”在另一个世界里,也能开心快乐的活着。12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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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狗狗姨妈家养着一条小蝴蝶犬,起名叫"狗狗"。它个头不高不大,一身长长的绒乎乎的白毛,唯独两耳和臀部的两边毛的颜色间夹着四块灰黄,匀匀称称的,这是它祖宗遗传的印证。一对大大的眼,水汪汪的,灵性十足。两耳朝两边耷拉着。嘴巴微带尖翘,象狐狸嘴一样的机灵。尾巴又粗又长向上卷曲成一个圈,象似?开的一盆百合花。走起路来,象踏着舞步,一趋一摆,形态很是优美,可逗人喜爱啦!它今年已三岁,是三年前姨从野地里抱回来的。听姨妈说,它当时一付疲惫不堪可怜巴巴的样子,呼唤"狗狗",它居然摆过头闪动一对大眼,非常拘谨地注视着面前的这位陌生人,当第二次叫唤"狗狗,过来"时,它摇着尾巴很不情愿地走了过来。从此就改变了它流浪的生活,成为姨妈家一个特殊的成员。"狗狗"的名字也就这样叫开了。说起这条狗,有着许多有趣的故事呢!它聪明机灵,智商也很不一般,黑黑的鼻子,就是一种聪明的象征。姨的家是在三十多层的楼房里,全栋有几百户人家,遛完狗后,它可独自个地从一楼或沿楼梯拾级而上,或随着人流蹿到电梯里,在它感觉到的楼层随人流走出电梯,而后很快找回到自己的家。有一次带它出去,在附近的公园里走丢了,围绕几条道找遍了也没寻着,心想这回"狗狗"再也回不来啦。可是,晚上我们回来时,"狗狗"早早地扒在家门口等着了,见到我们,急忙窜过来一一的跟我们亲妮,真把我们高兴坏了。它的听觉和嗅觉也特别的灵敏,跟随爷爷日子久啦,听惯了提取门钥匙的声音。在野外放逐时,只要晃动一下钥匙,老远它都能辨别出这点微弱的声音,并迅即跑回来;在家里,它能辨别出刀子切肉的声音并寻遁跑过来,乞求主人的恩赐。夜间,有时它会突然吠叫,这是听到门外有动静啦,给主人发出"有情况"的予告。爷爷对它的管教已形成习惯。每日清晨,它能按时去爷爷的床头,添爷爷的脚跟,其意就是告诉遛狗时间到了,催他起床。晚饭过后,它早就趴在门口,等待爷爷领它出去。每日两次出门遛狗,雷打不动。故此,屎尿从不拉在房间里。卫生习惯也养成得好,每次遛狗回来,爷爷替它洗脸洗脚。,每周洗一次澡,这些都能服贴顺从。姨妈还定期给它梳妆打扮一番,喷洒一些香水,整理得漂漂亮亮。"狗狗"对主人忠心耿耿,服贴听话,无怨无恨。让我们最难忘的,那天我们几个人在海里游泳、戏闹,把"狗狗"急坏了,它居然奋不顾身下水朝我们这边游来,一溜的狗刨式,一时招引了许多惊叹的目光。它是在寻找欢乐还是发觉主人好象有难,导演了一番英雄救美人的壮举呢!叫人琢磨不透。它"敌情观念"很强,爱憎分明,铁面无私。把对它曾有个恶意的人,视 为"敌人",并能死记在心,一但狭路相逢,一眼就能辨认出来,并毫不客气地朝着狂吠。对于相处很熟的人视为"朋友",跟你闹着玩,朝你摇头摆尾的,讨你的抚爱。它还能做一些很搞笑的动作。如抬起前肢,求你搂抱;和你握手,和你玩捡小球游戏等等。三年前,我来姨家作客,曾与它认识,这次来姨家时,一进门就认出我来,象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似的,围着我又蹦又跳,好一阵亲妮。弄得我乐滋滋的。"狗狗"呀!你带给我们太多的欢乐了,除了语言不会说话外,其余都能与人相融相通,心领神会似的,相信我们吧,我们一定会善待于你。12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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