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读《爱与痛的边缘》有感
有一种不着痕迹的伤痛蔓延进身体,随着血液流遍全身。在长叹之后,才发现已经被快速滋长的哀伤包裹了。这就是我阅读郭敬明小说的感受。
这应该是一个流着蓝色血液的人吧。深邃的夜空下,几点星辰因为雾气变得凝重,寂寞的窗台,镶嵌着一个安静少年的轮廓,散发着香味的纸承载着墨香,划破冰冷的雾衣。于是这些文字的基调变得如此感伤。
那些记录了我们所有的纯真所有的脆弱所有悲悲戚戚的年代和所有闪闪亮亮的时光的文字,是最能触动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作为一个80后作家,青春与青春祭成了主要的笔调。风吹起如花般绚烂的流年,点缀着你我的命途,在陌生与熟悉的换过程中,那些沿途的风景记录着曾经的我们。于是我们成长了,也在经历中感受青春的含义。
不知从多久开始,我喜欢用文字沉淀心中的感受。我不喜欢阅读中外的一些名着,那些对我来说如此遥远,乏味。郭敬明在消失的天堂中这样写到:“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么我们就彻彻底底死掉了。”当然,我对于文字的感受还未强烈到如此地步,仅限于一种爱好。可是文字的魅力是真切的,无法估量的。
爱与痛的边缘,不知作者为何选用这样的书名。
那些回忆,那些爱,那些人,那些梦,那些痛,随风飘散后留下的除了幻影还有无限感触。
四川省什邡市什邡中学高一:花落残殇
练字后的启示
“妖,我能批你一顿吗?”程宇倚在门边,把那一头金黄的头发对着我。
“说,本小姐还很少被人批呢!”
“你的字美得让人不恭维呀,哈哈!”他转过头来邪邪的笑着。
我不答话,却像个逃兵似的一口气窜到楼上。“砰”地一声关上了门。死程宇,坏程宇,竟然掲我短。我拿起作业本,原本白净的纸张上现在却像个战场,硝烟弥漫啊。说好听点那叫妖儿版现代狂草,反之则是侮辱作业本。我想,程宇说的是事实啊,自己的字明明就很难看嘛。
不行,不能再让他嘲笑我了,我要练字!
说动手就动手,精致的钢笔,好闻的墨水及一本素净的字帖都已准备好。哈,妖儿的新时代要来了。程宇,我写出来的字一定要比你长得还好看,哼,到时候看你还好意思笑我不!
于是,我带着点小激动郑重其事的坐下,握笔,开练咯!随着笔尖的移动,我的心里也默念着:一撇,一横,一捺……大半天过后,我刚想起身,却发现全身都麻木了,好难受哦!不过,看着自己刚写出来的清新秀丽的字,还是小有一番成就感呢,尽管那是临摹的!我想:只要认真点,我的字一定能有所进步的!
可是一个月不到,我才发现自己想的太简单了,练字不仅需要认真,更需要持久的毅力及专注。因为练到后来,我总会不自觉的神游于九天之外,或者说,我对练字一开始所保有的热度已所剩无几了。我不断鼓励自己,甚至有点强迫性的让自己去练字。此时练字似乎成为了一种无聊却又必须要完成的作业。我要不要放弃呢?可是每当对自己提出这个问题时,程宇好像就在眼前飘忽,似那天一般笑话我。
到底是继续练还是放弃呢?我拿不定主意。心烦意乱之下随意写了几个字,才发现手中的笔根本不为自己所控一般。如果不在字帖上临摹,写出来的字仍无进步!不行!练字练到一半怎么可以放弃?况且还是一丁点进步都没有!
于是,我又重操旗鼓,每天花上不少于两个小时的时间来练字。再想着放弃之时,又让自己看看以前那受过刑般的作业本。
功夫不负有心人,看着那娟秀的字,我欣慰地笑了。我的字终于可以在未来的作业本上摇曳她美丽的身姿了!
通过练字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需要坚持,只要咬着牙挺过来了,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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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回忆去埋葬小小时,我想起了几年前,邻居家的狗死时,每天都会听到他们的哭声,我记得我很无奈的说:“不用这么夸张吧?”今天,我理解邻居的心情。不照顾狗狗,没体会到狗狗带给主人的欢乐,没爱上一个孩子一般天真的狗狗,又怎会懂得失去它的痛呢?不亲身体会,是无法站在他人的角度上思考问题的。回来的路上,看到了宝宝——小小的“女朋友”,它的主人得知小小的离去,竟也落泪了:“它是我见过最帅最聪明的狗狗……姐姐,你知道么……其实宝宝以前也得过脑炎,这个宠物医院的医生也说没治了。但我没有放弃,我走遍了市里的宠物医院,宝宝打了2个月的针,好了……”……我怎竟连一个小妹妹都不如?我怎么会这样轻言放弃?狗也和人一样啊,人生病会走遍世界来医治,而一普通脑炎却让我轻言放弃…………是我害了它……这几天,心情总是很伤。每当在家听到狗叫,心就会隐隐作痛。翻开日历,喔,我的小小已经离开我整整1年了!它是一只很漂亮的博美犬,永远长不大的博美犬。人见人夸的博美犬。我好想再抚摸一下它黄黄的绒毛,看看它漂亮的蓝眼睛,揪一下它竖起的耳朵……它死于脑炎。它死的很惨,我永远也忘不了它的挣扎和痛苦的呻吟……它口吐白沫,然后痛苦的呻吟,再呕吐……它每隔3个小时发病一次,每次发病完,就一动也不动了,很久才能缓过来。每当这时,从没有过的恐惧就会袭上心头。我收拾它的呕吐物时,看到了血的痕迹,再看一眼小小蜷缩的身体,我的手颤抖了。妈妈带它去打针,回来时,妈妈泪流满面。我哽咽地问:“妈妈,哭什么,小小会好起来的……看,它的眼睛多有神啊!”妈妈一边哭一边说:“医生说,如果3个小时后,它再发作,就不用治了……”我哭了,妈妈的最后一句话刺破了我的心,剩余的残渣落入了我的胃。我走到小小身边,蹲下来抚摸着它,它发出低低的叫声,大大的眼睛看着我,我的泪落入了它的眼里……在剩下的3个小时里,我踱来踱去。快了,快3个小时了。我不再敢看它,回到我的卧室。不久就听到了它的叫声……然后是妈妈的哭声。我飞奔去,我不相信它会走,但我看到它吐出的血,我大叫:“小小!”我到在了地上,一阵眩晕……我醒来时,小小已经不再家里了。我到处找它,我问妈妈:“小小呢?”妈妈红着眼睛说:“你爸爸把它送到他的实验室了,放在家里,我……明天早上我们去看看它,也许他会像以前一样,见到你扑到你的身上,要你抱它呢。”我牵强的笑了。那一夜,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小小摇着尾巴朝我笑……第二天,走在去往实验室的路上,我的心很平静,我期待着奇迹。当钥匙插入门里,我的心跳突然加速,小小怎么不叫阿?它听到钥匙的声音总会叫的阿。打开门,一股浓烈的实验室的气味让我窒息,满地的灰尘废纸,杂乱的桌椅,还有小小饭碗了一口没动的狗粮。我轻声唤着:“小小……小小……”……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它,它一动不动的躺在一张矮桌子下。小小,你是不是以为,那矮桌子是我在家角落里的古筝——你最爱去地方??小小,你为什么争着眼睛——它还是那么的美丽………回家的路上,我变得很平静了,它独自孤独的死了,它死时我不在身边,它死在一个废弃的地方……我打了自己一个耳光——1个月前我不该给它洗凉水澡,害它感冒。我恨自己的自以为是。小小,是你最爱的主人害了你,所以你死不名目么?回到了家,我对妈妈说:“以后,我要养一只和小小一模一样的博美犬……”一模一样的……小小……之后的1个星期,我每天都哭泣,心很痛,长这么大第一次知道了心痛的滋味……一种让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滋味。后记后来,我的确又养了一只狗,不过不是博美。是一只爱斯基摩犬,有着白色的毛,狼一样的嘴,在夜里是绿色的眼睛,和小小完全不同的性格……我很喜欢它,但我每当想起小小依然会心痛。我想,我更爱小小……是爱与痛的回忆。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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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_2000字阴郁的黑夜,不休止的风掠过树枝,发出“沙沙”声响,教室内的嘈杂,一群肆意挥霍时光的少年们……这就是此时此刻我眼前的风景,安静与喧哗的完美结合,窗外的寂静,窗内的随心所欲。再一次,有目的的翻开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书评,只能用它来做我此时笔下的主角,方便又熟悉……郭敬明,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现代作家,《爱与痛的边缘》,一本郭敬明写的所有的书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可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本书,却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灵魂上的共鸣,每一次读,每一次不同的感动。书评,别人写的都是徐志摩、郭沫若、席慕容、冰心,或者是朱自清、沈从文、余光中,亦或是名着之类的。可我,写的就是这么一平凡的书,平凡的不易入人法眼。也许,我的欣赏深度不够,也许,是个人喜好不同,不过我觉得,总之,借用盼盼的个性签名来说,“我就是一俗人”。第一次承认自己是俗人,不再把自己的水平拔得那么高,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个平凡的人,习惯平淡的生活。渐渐地,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笔下如流年一样安静的文字,喜欢深夜在昏暗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眼,仿佛指间流逝的幸福,简单、温暖,不忍去触碰……“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做补偿。”郭敬明是这样解释他迷恋成瘾的爱好,也许,对于我们而言也不过如此。俗话说“物极必反”最爱的背面,也许就是恨,如今爱如生命的文字,或许就是上辈子恨之入骨的枷锁。《爱与痛的边缘》,这本书是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作者高中时简单又充实的生活,书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既然注定了要大笑要大声哭泣,那么我更愿意像列宁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然后淋着大雨倔强的望着天空,不让眼泪落下。我羡慕那些泪水成灾的女孩,羡慕那些会撒娇的女孩,甜美到让人怜惜;我也羡慕那些大声讲话、大声自称“爷们”的女孩,霸气到让人喜欢,可实际上,我都不属于这两种,所以,注定只会安静,安静到让人遗忘……“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伤的姿态。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毫不犹豫的喜欢。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心乱如麻的人,因为总想太多,于是总觉得自己干什么都是错的,跟萧何一样,对也是错,错也是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按理说头脑简单、反射弧长的我应该是一根筋,可如今莫名其妙的让大脑神经编一个中国结,我想我是无可救药了,还是茅塞顿开,突然开窍了。事实证明,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还是对以前不会的个别微积分作业无从下手。今天,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我的手死掉了”。何谓“手死掉了”,当然不是因为砍了,我所谓的手死掉,是因为我觉得如今的这双手再也写不出灵动的文字,一无是处。书中说“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于是,在这个磨平人们棱角的生活中,和做着同样千篇一律事情的人群中,我唯一紧握着的,是我手中那仅仅只剩一小块的与众不同。我说过,我是个平凡的人,但平凡并不代表千篇一律,我虽平凡,但我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即使我的这些观在别人眼中那么的幼稚可笑,那么的不可思议,可我还是从一而终的坚持着。我执着于身边不易发觉的细小的事物,就如一个伟大的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元素一样的开心,也跟考生为了高考一道十五分的大题而将整本厚厚的物理习题册从头做到尾一样的执着。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身边每一个悲欢离合,以一个远离红尘者的身份感受天大物博,一花一木,可眼前厚厚的一沓课本告诉我,我又想多了。于是,我不得不把自己的“白日梦”锁进箱子里,把钥匙和箱子同时扔进爱因斯坦的黑洞,随正质量的流失,沉淀沉淀……不习惯太过无聊的生活,当整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静静的听着指针“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倒数自己的寿命一样,每一个“滴答”声让我觉得自己又离死亡近了一步,这种感觉真的有些恐怖,于是我习惯让文字来填满这些空虚的“滴答”声,不再让我倒计时。趁我们年起,还能写一些文字、干一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某一天,当那些本能做的事情也离你远去的时候,你想挽回也不可能了。郭敬明说“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的死掉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我认识的你们,还会是现在的你们么?我想,可能不是。我们喜欢把自己最真实地感觉写在自己的笔下,然后再拿出来慢慢回味,我们爱文字,可如果用自己手中的笔来表达自己的文字的感觉,我想,这倒是有些困难了。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你可以用文字表达你最真实地感觉,可你永远也不能用文字表达你对文字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早已爱的太深……因为文字,我们遇见很多人,因为文字,也许会有更多的人记住我们,就算成功了,风光也只能算是一时,因为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被这座城市遗忘,会被这个世界遗忘。这,就是现实。高三:浅浅飘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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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闷——读《爱与痛的边缘》有感_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不知何时,我被郭敬明那伤感的文字打动。不知为何,我对他的文字挚爱却又抵触。不知怎了,我迷恋伤感却又避之不及。不知……一切的一切我都找不到任何原因……为什么?我到底怎么了?我是一个喜欢与文字打交道的孩子,我向往一个作家感伤平淡却又不乏纯粹的安静的生活,可是我怎么了,我动摇了,我惧怕了,我怕,怕那伤感窒闷的气息,我想抽离,沉浸在我原本的世界中,逃离一切喧嚣与感伤,一切的一切,与我无关,仅此而已……我不停地反问自己怎么了,听到的却只是自己无奈的叹息,我的心好闷,可我要怎么摆脱呢?谁能给我答案呢?停止敲打键盘的手,一抹自嘲的笑,若隐若现。郭敬明,你是一位很出色的作家,你懂人们所需要的,于是,你拿起笔,用你寂寞的笔触,书写人们心灵的空虚。但你何尝又不是一个残忍的终结者,所有的人在你的笔下流离失所,你于心何忍呢?喜欢文字的孩子往往都是伤感的,心中总是会涌起莫名的忧伤,而表面呢,何尝不是莫名的伪装?莫名,莫名一切竟是如此的莫名其妙……思绪,依旧凌乱……山西临汾曲沃县乐昌中学初一:穆汐瑶4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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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前段时间和Jenny争论一个问题情况如下:如果你碰到玫瑰的刺的时候,你是先缩回手,还是先感到痛?她的答案是先缩回手我之前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后来回家想了想似乎不对.应该是先感到痛才会缩回手的吧就如没刺的东西.你去触碰它.你也不会缩回手吧所以是因为痛才缩回手的吧当然.那只是我的看法由上.我又想到了关于爱的一些问题人何不是一样要痛过了才会缩回手来或是明知玫瑰身上有扎人的刺被扎到一定会很疼但是为了得到玫瑰.也就是爱没有人会理会被不被刺伤害到只是肤浅的看到玫瑰的美而已到了亲身体验.刻骨铭心后才发觉玫瑰的美背后的丑陋当然.真正的爱情不会是玫瑰应该是百合花淡淡的幽香容易的满足平凡的活着爱情不需要轰轰烈烈更不需要爱的昏天暗地其实爱情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归宿那便是它的职务我们不是圣人.犯错是难免的挫折是理所当然的想要的到真正的爱情.说真的.就像我们现在的年龄真的不适合学生时代的爱情充当只是.饥饿时的填充饱了就行.不理会它美不美味.就这样很含糊的过了不觉得这样很傻吗一段时间又悄悄的过了我没得到什么但我失去了时间人生不就是如此吗想做出一番事出来却没想过自己能力的有限然后就想这样.一秒一秒的看着时间流逝过去无所谓.因为更本就是无能为力时间的流逝再一次的证明着.我们是否更要为时间负责.为自己负责好好的过每一秒.开心的过每一天呢?或是做出一些让自己到了一天的末尾想起也不觉得这天是白过的事//lz之笔5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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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林不是一个合群的人。她向来独自行走。其他人眼里,她的存在感若隐若现,除了每次考试成绩公布之时。第一名永远是林。为什么是她?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考得好?连林自己也说不准。试卷到手,她就是会做。很莫名地会。其实她的生命就是莫名的。没有人知道这个女孩在家里是个什么光景。当然,“没有人”里不包括珍。珍和林是什么关系呢,说是朋友似乎缺了一点什么,说是仇敌好像差了一些什么。最贴切的是,她俩互相作个伴。有珍在,林很安心地做事。因为她明白,有面墙一直供自己依靠。好景不长。由于珍在美术方面的卓越,学校安排珍转去省重点美术学院,高考说不定能上S大学。那可是全世界最顶尖的美术学院,出来的最差也是个优秀画家。你可以和我一起上呀,我帮你求求情。珍好心地对林说。不要。林摇了摇头,目光里没有软弱。我要读的是第一文学学院,或者是法律大学。谢谢你陪了我三年,可是这个事情上我有自己的想法。女孩叹了口气。那么保持联系吧。嗯,就这么分吧,我不喜欢唠叨。林的心里微微一颤。两人都不爱娇,走的是江湖中人速战速决路线。这个故事叫幻影。我很喜欢。朋友们说它很无趣,语句连一些漂亮的线条也没有。但我喜欢。幻影这个名字有着神秘感。最后这个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林的高考分数线远远超过了她的目标学院,但迫于家人的压力,她上了708大学,主修文学。珍没有什么太厉害的经历,一直保送着。以后的时光,她们没有再见。因为对方,都是自己生命中一个幻影。虽然不能相遇,但是已经留下了最好的影子。六年级:权可儿5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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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简爱》有感今天,我一口气看完了因老师推荐看了由夏洛蒂*勃朗特的着作《简·爱》。文中的主人公简爱的父母因为风寒双双离开了人世。之后简爱就一直跟着狠毒的舅妈,还有一个可恶的表哥约翰*里德经常打简,每次都会把她打得遍体鳞伤。想想我自己,爸爸妈妈把我视为掌上明珠,生怕我受一点上有一点碰撞。后来可恨的舅妈把简爱送到了一所慈善学校。里面的伙食非常差,量也非常少,衣服很单薄。从小到大我没有一次饿过肚子,没有一次衣服不好都是名牌。和简爱相比我真的很幸福。简爱毕业了,但又在劳渥德做了两年教师,但她觉得一直这样很空虚,她渴望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所以简爱另外找了一份工作——家庭教师。认识了罗切斯特,也就是她当家庭教师桑菲尔德家的主人。两人相爱了,可是当简爱即将成为罗切斯特的新娘时,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结婚了,而且妻子是个女疯子。简爱沉受不住打击走了……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最终还是在一起了。看完了这本书后。简爱对自由生活的向往令人尊敬,她自尊自爱,虽然才貌并不出众,但她的心地是善良的是最洁白的。当然上帝并没有辜负简爱。它让简爱拥有了美好的爱情。有了一个意外的财富。再一次比较,我太微不足道了。我很自私。记得一次,我最喜欢的衣服小了,妈妈说可以送给妹妹,可我偏不死活不肯。到现在那件衣服还在家里呢!我真的很可恶。我很后悔……5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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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简·爱》有感最近,我读了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名着《简·爱》。作者通过简·爱这个人物描述了自己艰辛的生命历程,看完以后我就被深深感动了。孤女简·爱从小就被寄养在舅妈的家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受尽了别人的冷眼和歧视,最终因为不服管教,而被送进一家“慈善学校”,在那里得到了良师益友的真诚帮助和教益,逐步成长为一位很有爱心,又具有强烈反抗性格和丰富学识的女性。简·爱啊,你舅妈虐待你还骗了你,你原谅了她;罗切斯特有妻子,还和你结婚,你也不计较,你心胸真宽广啊,而像我们新一代却从来不像你心胸这么宽广,有时还为了一点点小零食就跟别人吵架。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五年级:龙湘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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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简·爱》有感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那本厚厚的《简·爱》。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乡村女孩,她的父母很早就过世了,所以,由她的舅舅抚养。可舅舅去世以后,她的舅妈常常凌辱她,有一天,舅妈把她送到一所孤儿学校,那里的学生经常受到体罚和精神上的凌辱,简·爱也吃了不少苦头。好不容易熬到毕业,简·爱终于找到做家庭教师的机会离开了这所学校。到了桑菲尔德不久后,她渐渐的爱上这里的主人——罗切斯特。实际上,罗切斯特也喜欢上了简·爱。但简·爱发现罗切伯特早已结婚,妻子就是藏在密室的疯子后,伤心欲绝,便离开了桑菲尔德。她流落在一个小镇上,被好心的圣·约翰兄妹收留了下来,很快就发现,其实,他们是简·爱的表兄妹。可圣·约翰却向简·爱求婚,简·爱觉得太荒唐,便又回到了桑菲尔德。可这里已经变得黑色一片。经过打听,她才知道,主人的妻子在半夜里放火把房子烧着了,把房子烧毁,并且罗切伯特损失了一双眼睛和一只左臂。简·爱找到罗切伯特的居住地后,和他结婚,开始了幸福的生活。简爱在她的一生中,受到了不可理喻的欺凌和精神侮辱,真是可怜啊!我一生都没有亲身感受过那是什么样的痛苦,可我知道,那是人们怎样都理解不到的!但看到简·爱终于和罗切伯特幸福的在一起,也算精神上的安慰。《简·爱》这本书非常经典,距今已有167年了。我建议大家不妨去看一看!四年级:刘祎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