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记忆
谨以此文感谢我初中的两位班主任
MISS沈
Miss沈是我们初一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算起来我们和他也挺有缘的。一是她是我们的师姐,在我们学校读初中和高中,华师大毕业后又回来我们的学校任教。二是她先是教了一年高中在教了我们这一年后,又回高中部任教。
Miss沈的教学方式很特别。或许说,她教英语不是为了考试,而是为了应用。她经常讲了一部分内容之后,便向我们介绍相关背景。那一次有关电影的,我现在依然记忆犹新,每天下课都能听到奥斯卡金曲。当然,那一段时间我们班的英语成绩是数一数二的。
Miss沈的教育方式也与众不同,这也许是和我们年纪相差不大或者是思想较为开放有关吧。当你犯错的时候,她并不是直接指证是谁犯错,而是以聊天的方式帮你指正。因此,和她“聊天”的同学愈来愈少。尽管我在一些书当中也见过不少这样的教学方式,当在我所经历的8年学习生涯所见到的老师之中,她是第一位。
Miss沈去了高中部的那天,大家都很不舍,可是学校的安排无法更改。“百年修得同船度”能够相识、相处、相知一场,这便是缘分。
我家的“三国”
在家里,妈妈是“孙权”,爸爸是“曹操”,姑姑是“鲁肃”,专为妈妈做事。本小姐呢?是光杆司令“刘备”,“诸葛亮”就非姐姐莫属了。
妈妈“孙权”和爸爸“曹操”经常联合起来“欺负”我!这不有一次,由于我粗心大意,考试中简单的题反倒算错了,爸爸对我大发雷霆,我向妈妈求救,不想妈妈也与爸爸同一战线联盟,说:“学习中不细心,成绩就不会有提高;生活中不细心,什么事情都做不成。现在竞争这么激烈,凭什么在社会中立足”。我的妈呀!好一长串大道理说得我是哑口无言。这还没完,妈妈还让姑姑“鲁肃”来教导我,因为“鲁肃”是我们家的最高学历,凭刻苦学习考上了名牌大学,正在北京工作,还是工程师呢!妈妈说东山送暖排水工程就有姑姑的成果在里面呢!姑姑当然不折不扣地教导了我一大堆话,不愧是“孙权”的忠臣,我孤立无援好可怜呀!
幸好我还有姐姐,聪明的她是我的知音,平时有什么悄悄话都是与她分享的。但这次她这个“诸葛亮”也不靠谱了!
我拿着考了86分的试卷想找姐姐诉苦,急忙“三顾茅庐”请姐姐来家里,她看了我的成绩后,无奈的低下了头说:“我这次考试也没考好,也是粗心大意,才考了76分,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啊!”
唉!这个不靠谱的“诸葛亮”!我只好认真的把试卷的错题改正,想想如果自己不是粗心的话,能考全班前三名呢!那多光荣呀!于是下定决心一定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争取做个学习优秀的“刘备”!
这就是我们家的新“三国”,欢迎大家来我家做客。
六年级:love魇錰
相关推荐
-
万物之主在雨中,你可能会见到我的身影,但你会思考我是谁?当你回过神时,我可能已经不见了,你应该天真以为是幻觉。在你熟睡时,你可能会见到我的身影,但你会思考我是谁?当你醒来时,我可能已经消失了,你应该天真以为是梦。在灾难来临之际,你可能会见到我的身影,但你会思考我是谁?当你得救时,我可能已经回去了,你应该天真以为是幻觉。我曾多次提醒过你,你却不以为然;我也曾多次忍让,你却得寸进尺;我当然也多次惩罚,你却对我恨之入骨。我曾制造了你,当然我也制造了跟你一样的他,我让你经过岁月的磨难,让你主宰一切。现在,你快要将“他”吃完了,我曾送给你的最忠实的朋友竟被你当做了食物;而且你还要对我实行破坏,现在我身上竟全是“坑”;你可曾知道我制造了你就可以毁灭你,但我于心不忍;你可曾知道我就像你父母一样,惩罚你时我的心在流血。你人类,如果你在破坏,可能我会死。但他动物是无辜的,如果说我制造你是错误的,那我不得不毁灭你。我万物之主。400字 初三 抒情
-
无主情话许多日子 一样的东西闯进我的梦里你像母校一样趴在 我的心间上趴在 我湿润的枕头旁你柔软地像 一团云被阳光投射到我的 头发上,手指上间,脸庞我猜想你会在3号站 下车我会举着一把伞等你路过雨天我想和你在滚烫的路边 吃冰激凌在下雪的早晨买 一碗刘师傅牛肉面这是一段绕口令也是我绝无仅有的愿望你是六月的一朵花腊月的一片雪我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无时无刻地不在 你身边存在着150字 初三 诗歌
-
谁主沉浮湘江北去,橘子洲头一个挺拔的身影映照在寒秋之中,望着那鹰击长空的壮美,鱼翔浅底的潇洒,不免寂寥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我们不信奉上帝,自然也不认为是上帝主宰着我们,我们的历史中只记录着有血有肉,真豪情的英雄。曹操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所以在这纷纷扰扰的乱世中一位豪杰出现了。温柔的月光打在长板坡下的身影上,疲倦的面容也随之显现。曹操,用阴谋、阳谋、明争暗斗都只为荆州。如此的执着,如此的固执,有如此的令人愤恨。阴险、狡诈,成了曹操的代名词。他恩将仇报杀死恩人的事情也为众人不耻。但我还是要说他也是一个顶天立地当之无愧的英雄。回想当年,如果他没有先一步砍下大刀,那葬身在刀下的就是他自己。人无完人,虽然他多疑,心胸狭窄,但他做事的果断与执着令我羡慕,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气魄令我向往,最重要的是他那豪放的文采,远大的志向令我折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一个能写出如此震动人心句子的人怎能不成为一代英雄。虞姬她没有花木兰的刚强,没有西施的温柔,更没有杨玉环的多情,她有的只是一颗无畏的心。硝烟散尽,在满地伏尸中立着一个红衣女子,火红的衣衫被风吹起,一如她涌出的鲜血,于是在霸王含泪的眼眸中她消失了。但在临死的前一刻用无言告诉他要成为明君,用行动表现着自己的支持。虞姬,一个为了苍生百姓而无畏选择死亡的女子她难道不配称之为英雄吗?历史中的英雄何其多,他们是有着“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的王昌龄,他们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们更是“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的周瑜。”但他们早已成为过去事,所以我的答案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600字 初三 书信
-
剑之主正如名字所述,放眼望去,整个死亡峡谷内不存在任何植被或灌木。它的地表几乎全都是墨黑色的玄武岩,冷酷的岩石覆盖在大地之上,占据了全部的视线,令人觉得不寒而栗。再加上狂暴无比的强风,如果一个人只身影孤地在这片厌恶生命的领域中穿行,恐怕就连血液也会冻结吧?然而此时此刻,死一般的寂静却被某种强横的力量撕裂了。整个峡谷内布满了横七竖八的裂口,有些甚至深不见底,玄武岩的碎片四散在地,粉尘随风飞舞——就像是有一头猛兽用利爪在这个峡谷中刨过一般,可是事实上,就连巨龙也绝对无法造成这种触目惊心的破坏。能撕裂死亡峡谷的力量只有一种。“剑斗气……没错,而且是‘断山’级的。”兽人仔细地抚摸皮肉外翻的大地,然后满意地叹了口气。从脸上的皱纹来看,他已经有六十来岁了,深褐色的头发中镶入好几缕银丝,并且很长时间没有剪过,宽大的下巴上面也有不少胡子碴,猛一看上去像是从深山里出来的野人。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残破的身体——老兽人左边的袖管是空的,为了保持平衡他不得不披上一件沉重的短斗篷,他的左脚行动起来十分僵硬,尽管穿着靴子,但踏在玄武岩石上却依然发出沉重的声音——这是一条钢做的假肢。死亡峡谷的来访者就这样无言地走着,拖着那条铿钪做响的铁腿,一路查看大地的伤痕。最后,在峡谷的出口处,他终于停下了脚步。近百人正围成一圈肃立,在他们的中央,一名铁塔般高大的兽人战士正失神地望着正前方,一动也不动。他的全身都缠满了绷带,只有几处露出绿色的皮肤。在这片冷酷的黑色土地上,这种搭配格外地刺眼。而在兽人战士的对面,有着火红色眼睛的人类青年正满不在乎地与他对视着。“好了司仪,别在乎那些繁文缛节,让我们快点结束仪式吧。”人类战士催促着一旁的老者。对方只得点了点头,然后开始大声宣布:“路维丝历四二年,挑战者阿尔萨斯战胜了剑圣领主雷克斯,甚至掌握了剑斗气‘断山’级奥义。按照我剑圣一族的传统,现在我宣布,阿尔萨斯有资格担当新一代的剑圣领主。”“如果在场的见证者中,还有谁有疑问,请立刻提出。”回应这句话的只有沉默,于是司仪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兽人。“雷克斯,请交出领主之戒。”说这句话的时候,司仪看到了烙在失败者眼中的痛苦。对于掌握着剑斗气力量的人们来说,唯一能决定一切的只有力量。尽管品格、声望与决断能力同样非常重要,可是掌握着领主之戒,担当雷霆族首领的人,一定是所有雷霆剑圣中最强的那个。时间会消磨去力量的锋锐,在得到戒指的那一天,持有者就明白总有一天自己会老得无法守住它,但雷克斯从未想到自己竟然会在人生的颠峰时期败给这样一个对手~!这个叫阿尔萨斯的人类剑圣今年只有二十岁,但和那些缺乏经验的同龄人完全不同,他拥有难以想象的力量——阿尔萨斯甚至掌握了传说中的‘断山’。当决斗开始时,那种排山倒海的攻击令所向披靡的兽人第一次产生了胆怯,之后的形势毫无悬念。自己已经彻底输了,而且也许尽一生的精力都无法追赶上这个眼中燃烧着火焰的对手。“请交出领主之戒。”等了半晌后,司仪加重语气,重复发话。雷克斯这才从懊悔与失神中醒悟过来,他缓慢地褪下手上的戒指,然后递到了青年伸出的手上。接着,高傲的兽人弯下膝盖,跪在了地上。对于失败者来说,这是领主交接仪式中最痛苦的部分。高傲的剑圣必须额头触地,向对手表示臣服,而在这漫长的叩拜中,力量决定一切的信念将会永远地印刻在跪地者和所有人的灵魂之中。每一名身处死亡峡谷中的剑圣都在无言地注视着眼前的景象,但突然间,一个沙哑的声音却打断了人们的冥想。“你叫阿尔萨斯?”所有的人都将视线转了过来,其中混合着惊讶,轻蔑与愤怒。剑圣一族在卡那多斯大陆上的势力几乎无人能及,就连王公贵族也不能轻易冒犯,但眼前这个缺胳膊少腿的老兽人却胆敢打断如此重要的雷霆之戒交接仪式?可是冒犯者似乎根本就不在乎。他只是扫视了一下周围,然后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那名青年的身上。“没错,就是我。”对方有些迷惑,“你……有什么事?”“看看你手中的戒指,它的上面雕刻着一道闪电。”老兽人眯起眼睛,“拥有了这枚戒指,就相当于成为了雷霆一族的首领,整个北卡那多斯最强大的剑圣。现在的你,足以与猎潮剑圣和暴风剑圣并驾齐驱。”“你已经站在了常人难以企及的颠峰,还有什么样的目标呢?”那声音中带着一种老练的试探,但阿尔萨斯却冷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会很有趣,原来又是这种老套的东西。如果你是说客的话,最好立刻就滚。”阿尔萨斯扬手就是一剑,无形的斗气从老兽人的耳畔擦了过去,带起一道鲜红的血痕。“精准有力,而且对于斗气的引入也恰倒好处,你具有很高的天赋。”老兽人却连眉毛都不皱一下,只是轻轻地拭了一下脸,“如果不喜欢说教的话,这个或许能让你觉得有点意思。”他说着,从怀了掏出一个东西,丢向阿尔萨斯。对方漫不经心地抓住那个闪亮的东西,然后扫了一眼。下一瞬间,阿尔萨斯的瞳孔却顿时收缩,整个人一下就紧绷起来。老兽人丢过来的是一枚戒指,上面所镌刻的图案既不是雷霆,也不是暴风或海浪。那上面刻着的是一朵燃烧的火焰。传说中的火焰之戒,一枚属于剑圣三大分支统领者的戒指。“这是?”阿尔萨斯有些难以置信,傲慢的青年不得不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司仪。而当老人看清之后,忍不住低低地喊出了声。“这是帕西蒙的戒指~!”司仪声音令周围的人们顿时浑身一颤。作为统领整个卡那多斯大陆剑圣的领袖,那位强悍的兽人早在三十年前就突然消失了,连同象征着最强的那枚戒指一起。可是现在,毫无征兆地,火焰之戒却突然再度出现,而且竟然直接落在了自己的掌心中。巧合,还是命运?“你究竟从哪里得到的?”很显然,现在已经没人打算让这名不速之客就这样离开了,气氛在一瞬间剑拔弩张。半跪在地的雷克斯也正以警觉的表情打量着那名老兽人。被质问者干笑了几声,露出一种痛苦而又无奈的表情:“我就是帕西蒙。”人群在一瞬间炸开了锅,“不可能”之类的喧哗声充斥于耳,可是阿尔萨斯却只是问了一句:“看样子你输了。”“嘿嘿,一点都没错。”传说中的剑圣,眼前残缺的老人突然疯狂地大笑起来,盖过了所有的嘈杂,“我这个卡那多斯最强的剑圣被人打得落花流水,靠着施舍才拣回一条命,不过那是整整三十年前的事情了。现在我知道自己已经老了,而火焰之戒需要一个继承人。”“年轻的剑圣,雷霆族的首领,你想继承这枚戒指吗?”帕西蒙一字一顿地问道。阿尔萨斯点了点头。但在这时,司仪却愤怒地阻止了他:“不要轻易地订下约定,我们并未确定他的身份,谁知道这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人,不能因为一枚戒指就……”“有戒指便足够了吧?”年轻人不耐烦地打断对方,“如果他不是帕西蒙,那就说明他已经杀了传说中的剑圣并将戒指据为己有,这不是很简单的逻辑?”“可是……”“得了,只要够强,谁都有资格发言,这不是不成文的规定吗?”阿尔萨斯皱起眉头,以冷酷的语调迫使司仪住了口,“他至少曾经强大过,所以让我听听这个人要说些什么。如果是只针对我的要求,那决定也将由我一人做出,你们谁都不许插嘴~!”“很好。”老兽人满意地眯起眼睛,“我要的就是这样的一柄利剑。”“告诉我你的条件。”雷霆族的新首领以目光压制住周围所有人的喧哗,然后凝视着对方的眼睛。“替我击败雅加西,人们称为‘皇帝’的那个男人。”帕西蒙舔着嘴唇,“五年一次的大卢尔德竞技大会就要开始了,雅加西一定会参加,我希望你能在这个世界面前击败他。”永远不会老去,永远保持着警觉,大卢尔德竞技场永远的冠军,曾参与过几百年前的某个黎明之战,拥有无双的剑术,一次便斩杀三千名精灵王国的精英战士,据说近几年他甚至战胜了火焰之王美露基狄克——这就是皇帝雅加西。如果说剑斗气对于人们来说是个传说中的存在,那么皇帝对于剑圣们来说,同样是个传说。甚至有人认为皇帝曾窃取了只属于神的力量。“但传说毕竟不会让人感到害怕,只有在与皇帝面对面地战斗过后,你才会明白什么叫做绝对。”帕西蒙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的钢腿,眼神失落地望向前方,“据说,在与皇帝交战过的无数战士中,我是唯一活下来的人。很幸运对吧?可是我从此却明白了自己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程度——并不是因为身体残缺的关系——对于渴望力量的人来说,这是难以忍受的事情。”“所以自从三十年前,大竞技场的决斗过后,你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并且运用势力封锁了关于那场决斗的一切消息。”“没错,我不希望剑斗气的威名因此受到影响。在那之后,我一直在寻找着能击败皇帝的战士,每时每刻都在寻找。”“为什么会找到我?”“因为皇帝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老兽人低声回答,“而且我也没办法去选出千年一人的最强剑圣。所以只能选择你了,三十年来最强的剑圣。”他的目光中掠过一道狡黠的波澜。目前两人正位于前往大陆南方的旅途中。尽管雷霆族的长老们全都持反对态度,但阿尔萨斯依然决定跟随这个来历不明、持有火焰之戒的老兽人。年轻的剑圣并不在乎听到的信息中会带有谎言,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战斗。“告诉我关于皇帝的事。”“我当然会告诉你,否则根本一点胜算都没有。”帕西蒙摆了摆手,“可是在学习这些理论之前,更重要的是感觉。你必须先亲眼看过雅加西的战斗方式,才能明白我告诉你的一切。”“已经有人要同他决斗了吗?”阿尔萨斯抬起头。“决斗?那只是一场虐杀而已。”兽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但是依然值得去看……那种难以想象的虐杀。”路维丝历四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两人终于抵达了大卢尔德。这座城市的别名是“千年之城”。它曾经是整个卡那多斯最繁荣的城市,无数崛起帝国的首都,法师研讨的圣地,就连女神们也对其钟爱有加。在历史记载中,有三位神明曾选择这个城市作为神眷之地,至今属于她们的遗迹仍然存在于此。但比起那些来,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大卢尔德竞技场坐落于此。无论在动荡之年还是和平之年,千年之间竞技大会从未有过间断,每过五年,它总是会按时开启厚重无比的蔷薇大门,呼唤战士们的到来。而无数回应呼唤、将热血抛洒在热砂战场上的勇者们,每一次都为古老的竞技场以及以竞技场为中心的大卢尔德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活力。现在,这座足以容纳数十万人的圆形建筑就在阿尔萨斯的面前威严地屹立着,仿佛一座无法跨越的高山,吞噬了年轻剑圣的全部视线。“周围的一切都在改变,可是竞技场却会永远地存在于此,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帕西蒙感慨地叹了口气,苍老的表情在一瞬间舒展开来。“的确很震撼,可是我见过比这更宏伟的场面。”阿尔萨斯却只是耸了耸肩,那种淡漠是游走于刀锋和死亡间的人才会拥有的,“任何一座山脉都比人工建筑要宏伟得多,而且论年龄的话,如果竞技场已经存在了一千年,那山脉与河流起码也存在了一万年吧?”“我没想到你辩论的功夫也这么好。”老兽人轻笑起来,“不过你搞错了,对于我们战士来说,竞技场本身并不是重点。”“只有竞技场中的那片红色土地——热砂战场,才是战士真正的归宿之地。”说这话的时候,帕西蒙的表情异常严肃。他好象已不再是那个被斩去一半身体的失败者,而是回到了三十年前,成为了统领着三大剑圣分支的最强战士,掌握着“断山”的奥秘,燃烧着火焰般的灵魂。那片土地究竟是什么,能让人变得如此不顾一切?阿尔萨斯无言地注视着身旁的老人,下意识地抚摸剑柄。“好了,我们进去吧。”帕西蒙终于回过了神,深吸了口气后如此说道,“跟我来,从侧门进。”“那这里呢?”青年指了指正面高达三十米的蔷薇大门。“这里是供竞技者使用的通道,今天的我们只是观众而已。”老兽人头也不回,“不过很快,你就该通过蔷薇门了。很快。”很显然,尽管帕西蒙失去了左手与左脚,可是他的势力依然不容小觑。阿尔萨斯与老兽人所在的位置是整个竞技场中数一数二的,视野非常开阔,场中央广阔的热砂战场尽收眼底。年轻的剑圣就那样站在看台的最前,无言地注视着这片传说中的红土。古老的花岗岩在诉说着悠久的历史,鼎沸的欢呼声在烧灼着战士的神经,锋利的刀剑反射着刺眼的阳光,等待着啜取血液的那一刻。“今天是大卢尔德竞技盛典的第一天,按照传统惯例,挑战组的战士们将在此时此刻与皇帝一决高下~!”宣讲官洪亮的声音经魔法扩大后传到了竞技场的每一处,也打断了年轻剑圣的思考。“请允许我介绍这些年轻而勇敢的竞技者,他们是——来自风暴之城的风暴剑圣瑞安,以赏金任务成名的流浪剑圣斯帕克,以及来自圣城斯坦利的皇家骑士艾伯特~!”伴随着雷鸣般的欢呼声,三名挑战者缓缓步入那片传说的土地。鲜红的玫瑰色花瓣从半空中洒下,很快就与赤色的沙砾混在一起。不过几分钟以后,掺入战场的恐怕不会是浪漫的花朵——而是战士们温热的血液。“风暴一族的首领也来这里了吗,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阿尔萨斯扭头发问。尽管他对于剑圣三大分支之间的来往并不关心,但那名剑术高超的瑞安居然会成为挑战者,的确出乎意料。“他连初级的‘断山’都没掌握。”帕西蒙只是耸了耸肩。“即使如此,他也绝对算得上是一流的战士。而且很显然,那个骑士和另外一名流浪剑圣的实力恐怕也不会在瑞安之下。”青年陷入思考,“你应该明白,剑圣的力量是以几何级数递增的……这是支功守兼备的队伍,皇帝一人真有可能战胜他们吗?”老兽人正准备解释,一阵更加巨大的欢呼声突然朝着他们涌了过来——比刚才那阵要猛烈得多,简直就好象是澎湃的海浪。所有的人都举起了双手,高喊着同一个名字。“皇帝~!皇帝~!”“皇帝~!皇帝~!”“皇帝~!皇帝~!”热砂战场的另一侧,雕刻着蔷薇与荆棘的精金大门正缓缓开启。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
江东易主一:苍天无道建安五年(200),孙策卒。孙权继位讨逆将军,封吴侯。周瑜以君臣之礼侍孙权。时权仅十有九。“军师,已经连续奔跑了几个时辰,再这样下去,战马受不了啊!”太史慈对于我的命令虽然坚决执行,但是仍然保持着疑问。“太史将军!省点力气,我们早一刻到吴郡,伯符就能多一点安全!全军听令!如果一匹马跑累了,就把它扔在野外,换另外一匹!只要能到达吴郡者均有犒赏!”“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吴郡救主公,但是到达吴郡就能够有赏金的话,大家的干劲也会相当高昂吧。”我这种鼓励只能暂时激励了大家的士气,我也不知道这种士气可以持续多久。这个星象……必须加快行程!伯符!你可不能先死掉了!不然的话……东吴争霸天下的路途,就会有一扇门死死挡住!我一个人推得话,恐怕要推很久……月光渐渐暗淡下来,因为诧异而抬首的我心中一惊。从刚才的星相来看,应该不会下雨才对!难道有人要逆天行事?一袭金光,从九天瑶池带着直捣黄龙之势直劈而下!泥石飞溅。借着那瞬间照亮这个世界的光彩,我清晰地看到一个……人影……出现在大路之中。所有战马都如石破天惊而腾身立起,见状跃起的太史慈不但平稳地落地,而且在半空之中接住了我。“周瑜大人,太史慈将军,你们似乎已经走的够远了……”那个人影的声音,听起来有着一种说不出的落寞的味道……彷佛他所做的,不是阻挡了上百人的骑兵队,而只是在自家庭院里发现了几只蝼蚁。“还不够远呢……中!”太史慈蛮横地打断那个人影的话,并且在黑暗中借助自己的嗓音掩盖拈弓搭箭的声音。随着他的“中”,借着天空狂舞的银蛇光芒,我看见那根箭矢穿透了那个人影的喉咙,但是,那个人仿若未觉。“不愧是与小霸王齐名的太史慈将军,好在于吉我已经不在三界之内,跳出五行之中,这种凡间的凶器,对于吉我是没有作用的。请你们回去吧,不要逼我……替天行道!”那个自称于吉的人负手而立,但是天空中乱舞的道道银蛇都像是为了应正他的实力而聚集在他的身边慢慢流转,此人与这自然之力相聚在一起,如鱼得水。“这个是?”超自然地非人之力!“操纵自然之力的非人力量?”凡人只有献祭才能够短暂地获得的非人之力!一片惊讶之声,我没有听到,我听到的只有于吉的声音,彷佛在我耳畔轻吟。“周瑜大人,您出门之前,没有回过家吧?”“快点回家吧,小乔夫人难产,恐怕难以延寿。”“周瑜大人,你本有阳寿七十六年,但是我没有想到,你的师傅竟然也将这种逆天行事的邪法也传给了你。如果你用一次的话,你的阳寿就会减少二十年,为了孙伯符,值得吗?”“当然值得……”右手握拳高举,朵朵火花无端绽放,地狱红莲瞬间就开满我的身旁。“原来军师也会这种操纵自然之力的非人力量……”江东的骑士们在退后的时候,也不忘记牵走自己的战马,为我和于吉开辟出一个扩大的空间。一场凡人不能插手的,非自然力量的战斗!“周瑜大人,人生早有天定,就算是这种逆天行事的邪法,也只有二分之一的几率可以改变而已……毕竟,你要改变的可是天道!”乱舞的银蛇轻巧地避过我操纵的霸道之火焰,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地跳到我的身前,几朵火花无端出现,瞬间吞噬了那几条逼近我的闪电。至于我的火焰,于吉也只是挥挥手就把那种东西驱散了。掌握自然之力的凡人,他永远可以保持他想要的状态,这种人没有谁能够凌驾于同类之上,但是如若心境不稳,则立刻会落入万劫不复之境地。“我知道我要改变的是这个天道!因为苍天已死!”“黄巾余孽!”于吉惊讶着我的身份,万丈天雷无端肆虐,刺痛了我的眼睛,虽然生理反应想要闭上,但是我倔强地瞪着眼睛。但是我可不是什么黄巾余孽,教我这种东西的人也不是。我只是曾经陪着师傅一起去听了张角道长讲的黄巾道义而已,那时候,我就记下了黄巾道义,因为我隐隐觉得它有用。血正慢慢从我的眼里流出,还没有离开我的脸庞就已经化作了缕缕青烟,空气中缓缓弥漫着一种淡淡的腥味。“如若苍天未死,为何饥民遍野?为何瘟疫肆虐?”火焰护体,燃烧着我的生命。“因为天子无能,权臣贪婪。”闪电攻势未减,万丈豪雷压得我胸闷。但是必须忍耐!为了反败为胜。“如若苍天未死,天子怎会无能!如若苍天已死,天道还有何用?”火焰重新沸腾,燃烧了那山、那水、那树,舞动的火舌妖魅而贪婪地吞噬着勃勃生机。“……”于吉所在之处,则到处都是燃烧着的一切,大地、天空、以及风。“你的力量,只是来源于自己的执念,而你,我想也只会死于这种执念之上。”“这种执念,没有错!伯符就是我的天!”火蛇翻滚着庞大的身躯,于吉并没有反抗,只是站在那边慢慢地说,从容不迫,彷佛燃烧着的并非自己。“你错了,这片江东才是你的天!”这是那个人,留在这片凡尘的最后一句话。来自地狱的红莲,还真是贪婪呢……我用手捂住自己不断流血的眼睛。“上马,极速穿越这条火海。”“军师,你的伤势……”“没有关系,我给贪婪的异界献出了二十年的生命,二十个时辰之内,有火的地方,我就能够看到一切。”轻轻伸出右手食指,漫野的火焰慢慢地围绕过来。今天的这一切,是吉兆仰或是凶兆?今天燃烧着的,是阻挡我救下伯符的障碍?还是……孙吴继续扩张的路途?伯符!你的生与死,就是这一切的答案!二:似水流年我们的行程还是晚了一步。在距离吴郡还有半个时辰的路途时,斥候在密林里找到了伯符的尸体。真不知道被箭矢贯穿了脑袋还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伯符这个傻瓜。为什么你临死的时候还是在笑呢?为了你的粗心大意?还是为了你弟弟的终于长大?或者是,你终于可以放下一切,到那个世界的父亲的怀抱中?总之,那天枫树刚刚萌芽,而你的鲜血就将嫩绿的枫叶染成了血红。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度过没有伯符的第一个月,懵懵懂懂地第一个以君臣之礼拜服孙权,陪着他去江东各城阅兵,陪着他私访各城士族、平民,也陪着他返回了建业。我当爹了,是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很像小乔。小乔瘦了,虽然已经补了一个月,但是面色仍然有些病态的苍白。虽然她嘴上说不必以她为念,她看着我笑的时候仍然像以前一样温暖,但是她琴音告诉我,她似乎有些生我的气。毕竟我在孩子出生的时候迟到了,孩子第一个看到的不是自己的爹。作为道歉,我从军中抽空回家就陪小乔弹琴,或者一起带着孩子们出游踏春,有时候大乔也会让伯符的孩子们一起出去,孩子们在田野里笑得很开心,然后小乔卧在我怀里也是一样。几年后,大乔走了,安安静静地离开这个世界,她睡得很安详,带着对挚爱的人的思念,她终于决定前往彼岸的世界去寻找伯符,伯符也会开心吧。在曹操统一了北方准备南下的时候,太史慈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那一年,锦帆贼之主甘宁带着水贼回到了孙吴,带着杀害孙策和孙权的黄祖之人头。据说凌统在暗里和甘宁打了一架,结果却没人能知道。从那以后凌统就更加卖力地磨练自己,而甘宁成了孙吴水军别动队的首领。因为甘宁回来了,他有时候也常常把我拉到演武场练武,放下了几年的剑又重新拿上,感觉还真不错,虽然累了些。后来曹操攻破新野,荆州望风归顺,刘备屯兵江夏,诸葛亮正忙着从江夏赶过来筹划孙刘联盟抗曹的事。江东的文武百官正忙着争吵究竟是战是降。总之,赤壁之战前,江东发生的就是这些事。建安十三年(208),久未征战的江东再次弥漫了硝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年伯符和大乔合葬的坟上,枫叶特别火红,有了点血的味道。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
快乐班主她长着大大的眼睛,头发卷卷的,个子高高的。她说话呀是非常有趣的。她就是给我们带来许多笑声的快乐班主——罗老师。罗老师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我们都非常亲切地称呼她为“快乐班主”!记得有一次,无易羊(外号)在抄其他人的作业,他以为没有人知道。可是全班人都看着他。罗老师似乎感绝到了不对劲,她把目光从作业本上收回来抬头望了望四周,突然用目光向无易羊扫去,说:“孙猴子,你的火眼金睛早过时了。这一次,我要用我的五指山非压你一亿年不可。”同学们听了,肚子都笑痛了。看无易羊狼狈的样子,眼睛里还有泪,我们笑得更欢了。老师见无易羊哭了,就说:“好啦,以后不要这样了。我们继续早读。”还有一次,猪哥(外号)在语文课上睡觉。听同学说他每天玩电脑到晚上十一二点,休息时间根本不够,哪还能认真听讲啊。罗老师讲课讲得很起劲,我们也都听得很认真。突然传来“打雷”的声音,众人回头一看,原来是猪哥睡着在打鼾。罗老师只好停下来,看了猪哥几眼,让他同桌把他叫醒之后,对全班说:“刚刚猪八戒在我们教室来了一趟,我都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课把他‘吸引’了?你们看见了吗?如果看见了,就请告诉孙猴子,说猪八戒在我们班正扰乱课堂秩序呢,让他到这里来找八戒。”我们边听边大笑起来,猪哥也羞红了脸。老师又转头对另一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同学说:“XXX,你下午放学后到我办公室来,我想请你当老师给我讲讲这一课。讲得好,你就是我的老师了,讲得不好,也请你的家长星期X到办公室来,老师找她有事商量。”猪哥看看同学,一下子就慌了,接下来,非常积极地上了这一堂课。这就是我们的快乐班主,你如果想听关于她更多的有趣故事,那就请来我们的快乐班级吧。我们永远欢迎你的到来。600字 五年级 写人
-
一班之主初次与她相识,应该是开学报名时,在黑板上看到她的名字——张俊平,没有见到她时,凭想象,以为“他”会是一个汉子,谁知,开学等来的不是汉子,而是——和蔼如她,待我们如亲生孩子一样,总记得小学老师常对我们说:“现在一定要好好学,打好基础,等上了初中,班主任就没有这么有功夫去管你们了!”那时信以为真,可真正上了初中才发现,她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那么不负责任,反而对我们关爱备至,还会给我们买棒棒糖,库尔勒香梨,还会在期末考试前,拖着病体从医院赶回来,为我们加油,鼓气,还会给我们买面包吃,想起这些点滴,真的很感动。严厉如她,生起气来如一头狂傲的狮子,令人望而生畏,令人恐惧心颤,令人不明觉厉,即使是那么一丢丢的小错误,也会被换成大道理讲给你听,直到最后心里暗地佩服她的口才,也还不明白到底怎么错了,所以我一般都会小心翼翼。认真如她,“五、四、三、二、一,时间到!”唉,她说过,早上跑操必须在6:35分时到齐,不然就扣分,没想到,她竟然真的会掐着表算时间,以至于我们养成很多好习惯,还有记录本上那工整的字迹,连错字也一并纠出来,每天都要改70本记录本,想想都累,认真如她,数年如一日的坚持下来,且心细如发!可爱如她,她看起来不过四十多岁,身材很是丰满,有时心细如发的她竟也会犯小糊涂,记得上次在她办公室,无意中听到她与她母亲的对话,原来口才是遗传的啊!平日教育起人来喋喋不休的她,那时竟插不上一句话,惊讶的我在心中甚至还有一点小窃喜,她的语气真的就如一个孩子,可爱极了!她,就是我的班主任,犹如神人也,来无影去无踪;当你在吃零食时,她会突然出现,毫不留情的对你伸出五根指头;当你正在与别人攀谈八卦时,她也来了,于是,班级记录本上,你的名字跃然纸上;当你正在发呆或睡觉时,她,又来了,一记如来神掌将你惊醒,让你失散的灵魂与肉体重逢……可就是这样,我们尊敬她,崇拜她,喜欢她,害怕她,讨厌她……种种感情交织在一起,以至于我们离不开她!初二:李怡馨700字 初二 写人
-
家庭“主男”都说我们的生活色彩斑斓,都说如今的日子丰富多彩。不错!看看窗外,多灿烂的春日阳光,多动听的小鸟欢唱。又是一个崭新的早晨,家庭“主男”的一天又将开始了。以前不是常说“家庭主妇”吗?怎会出现一个家庭“主男”来了,新名词。告诉你吧,其实呀,我是“生活所迫”的,但也是我所“心甘情愿”的。天真烂漫,年仅12岁的我,有着爸爸、妈妈以及奶奶的疼爱。但,由于工作的需要,我爸爸、妈妈到上海去工作了,在家里就只有我和奶奶两人“相依为命”。虽没“孤苦伶仃”那么惨,但确实让我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生活的真实感受。同时,让我早早地成为了一名生活中的“大男子汉”。奶奶年纪大了,时不时地还会犯“腰酸背疼”。平日处处都得留个神,不能太过劳累。我呢,年纪也不小了,也该多锻炼,力尽所能地分担家里的一些家务活了。因为我是家里唯一的“男子汉”。也就自然而然地挑起了家庭“主男”的“重担”。但,我是否是个称职的“主男”呢?清早,鸟儿在我窗外欢歌时。我已漱洗完毕,在电饭煲里煮起粥来了。奶奶不知何时早已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闻闻飘过来的乡味就知道,此时,她在做她“拿手”的煎荷包蛋。不多时,喝着我煮的不是太“厚”就是太“薄”的“烂”粥,吃着奶奶那百吃不厌的荷包蛋,听着她每天那“换汤不换药”的唠叨:“弟弟,到了学校念书要认真点啊!要听老师的话,作业……”伴着柔和的晨曦,我开始了我快乐的学校生活。傍晚,晚霞映红了半边天时。看,我已在帮奶奶淘米,拨蚕豆了,准备着做晚饭了。这样的活对于我来说可是绝对的“没问题,我办事,您放心”的。原因很简单:熟能生巧吗!我常帮奶奶捶捶背,她常夸我的手艺好;我会在周末洗洗自己的衣物,她总说我洗得特干净;我给在上海的爸妈“汇报”我不错的考试成绩,让他们安心工作时,她会笑得合不拢嘴……没什么好奇怪的,我可是我家的“主男”。聆听着熟悉的鸟声,沐浴着温暖的春光,享受着家庭的温暖。家庭“主男”的我快乐着,感受着,学习着,成长着……700字 四年级 写人
-
颂主荣阿助路,阿助路,请手拥一簇鲜花献给生活的天主。你洗净了我与生俱来的污秽,你洗刷了我罪恶。啊!万能的主啊!阿助路亚基督,你是道路真理与生命。他在上天下地,眷顾卑微的人。他从尘埃里提拔穷人子;他从粪土中高举贫陋人,使他们坐在贵人中,在他子民的显民中;他使不妊的妇女居在家中,成为子女们快乐的母亲。阿助路亚!阿助路。让我亲吻神明心灵的芳香,手摘一株雌蕊,放进我胸膛。以让我记住您的功德;无量。感谢天主,你是我生命的源泉,泥土在你手中继续塑造,你嘘气使我灵魂苏醒,我的目光充满了欢欣。身旁满是鸟语花香。感谢天主,你是我脚前的明灯,你是道路真理生命,崎岖路上引领我前,如同河水倾注于汪洋。海中游荡着香甜杜康。感谢天主,依你肖像造生我,你愿我成全如同天父,我愿举起圣爱的杯爵,迈向尽善尽美的世界。天堂堆砌绚丽芬芳。天主的万物,请赞美上主!天主的天使,请赞美上主!海洋山岳,请赞美上主!日月星辰,请赞美上主!我愿用白兰地真诚地祈祷,我愿用甜美杜康将您的盛名酿造。仁爱实诚是我盔甲,圣道是我剑。信德是我坚固盾牌,能抵御魔鬼箭。我虔诚地接受圣油浇灌我的生命,以让我抵御万敌。那圣火如旭日升腾于地平线上,主!您的圣德得以传扬。450字 高一 写人
-
家庭主男随着叮叮咚咚的锅碗瓢盆进行曲,随着一股呛人的烟味。只见一个套着围裙,穿着深蓝色短裤脸上还保留几粒饭渣的人走了过来,出现在我的面前。瞧,眼前这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的‘老帅哥’就是我们家的家庭主男一一我最最亲爱的老爸。说起老爸,最值得一提的是他做的美味佳肴。爸爸的家庭不算富裕,再加上子女很多。从小就担负起来做饭的重任,时间一长,老爸的厨艺可谓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布。看,自从妈妈上了班之后,爸爸掌握了厨房的大局。每天在做饭上都忙得不可开交、不亦乐乎。这样的美食天才,不做厨师真是埋没了他的天赋和汗水呀。不仅在做饭上还是在生活中爸爸也比一般的家庭主妇强很多。爸爸虽然是个男子汉万事总当前可有时也柔情似水。爸爸是个心细体贴的人。每当我有难题总会急得抓耳挠腮面红耳赤,这时老爸就会及时出现,端着一杯清凉解渴的果汁递到我面前,笑眯眯地对我说;‘孩子,别急。慢慢来,这样你就会得到答案。’不知怎么的,老爸竟有这样的魅力让我的心平静下来,再配上这杯果汁心情更加舒畅了。题不知不觉中也出晓了答案。妈妈回到家总会累的筋疲力尽,变得沉闷不堪。贴心的老爸就会打开电脑播放旋律优美的钢琴演奏曲,再给妈妈捏脚等妈妈快睡着了才默默无闻的离开。我们家的家庭主男虽然很多时间都用在了我们身上,可也会为工作而奋斗到底。记得前一夜,我因睡不着而下楼看看。没想到啊没想到,爸爸这么晚了还在努力的工作。这种奋斗的精神跟拼命三郎都能相提并论了。也许机器也疲倦啦,真怕他吃不消。这就是我的家庭主男,我的爸爸。尽管他有时很严厉,可我依然爱他。爸爸啊,我多希望我快快长大。这样就能让我快些保护你并且告诉你我永远爱你。介休北坛小学六年级:张佳琪650字 六年级 写人
-
谁主春秋梦非也!道也!懂也!梦也!梦里寻梦!乃非常之道!懂者自懂!将把梦境自知度外!乃梦幻晓于天下而论!然而言语天下有几许能懂?自问自,沉默不语寡言欲欢!江山乃大,于遇某人足下,王者之为大也!万人之上,一呼,天下急于是乱乎!将相王侯莫然听後!春秋战国风雨交加!战乱分分!想得天下又乃何难?天大地大,乃我江山最大!春秋轮回,也轮回不到命中桃花!希望三国再现,看张飞恋貂蝉!有情人终成眷属!望再读红楼梦中惊醒,生死轮回,醒来依然为梁山好汉!宋江一语!将呼风唤雨!诗?我为你写诗,将感到无比光荣!痛者自痛,欢者自欢,爱者自爱!藕断丝连,千里寻桃花香!问天下又有几能寻呼?回头再看春秋战国,王者风范,愿战死沙场!留下于後人而论,谁在乎谁主春秋?管不管万事千秋,爱恨随去?做我好汉,读我红楼,梦我貂蝉!人生之道,乃眼里出西施!问一生有爱几回西施?烽烟滚滚,貂蝉与我擦肩而过!月老托梦于我!说:天下大乱,命中注定我与猪八戒之妹猪九妹能在一起!上天下诏,不得不从!看我七十二变,猪妹变嫦娥!胜过西施貂蝉!望天长地久!生死轮回且不变!江山于我足下,美人于我怀中!非也!道也!懂也!梦也!谁主春秋400字 高三 叙事
-
寻宗问主清明节假期,我去老家上坟,期间,我问起了我的祖先。一位亲戚说:“我们的祖先是在北宋方腊起义时从丽水松阳迁来的。”“那中间有什么故事呢?”我问。“这可有的讲了,”我爷爷说:“在当时,有一个名叫叶惠的人,为了找他的兄弟,找到了现在永嘉渠口村。他看到这儿风景很美,从此就在这定居下来。”那有没有更早的历史呢?为此,我找到了《叶氏宗谱》。宗谱上写着,我们叶家最早起源于春秋战国的楚国,当时楚国国君的一位兄弟对社会做了很大贡献,于是赐他姓叶。据说,叶公好龙的叶公也是他的后代。叶氏家族分布很广,在广东、福建、浙江都有后代。其中的一个分支到了松阳,这才有了前面的故事。当传到第三十八代(也就是我爷爷)时,叶家开始做起了生意,爷爷在全国做一些兔毛、棉花之类的小生意。后来生意做不下去了,去县城找工作,无意间找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想到自己以前会些功夫,就去应聘体育老师,没想到真的考上了。于是,全家就搬到县城去生活。当爷爷回忆起这些旧事来倍感兴奋,他对我说:“你长大了以后可不要忘了祖宗啊!”寻宗问主400字 小学
-
《早间主播》观后感刚刚看了美国电影,《早间主播》,被其中的情节所打动。影片的情节其实很俗套,一个女孩辛苦打拼,由一个普通的节目编导转变为一个资深编导,将一个破烂不堪即将被取消的节目拯救成全美最受欢迎的节目,使一个已经过气的名主播转变风格,迎来事业新高峰,最后,她收获了事业,她收获了爱情,一如既往的美满的结局,一如既往的能够打动我。似乎世间新陈代谢的规律就是如此,波澜起伏,死而复生的故事总能牵动人的心弦,即便是老套,却能深深的打动人。为什么如此?我的生活里需要这样的内容,我需要被打动,我已然年轻,需要不断的奋斗,在我奋斗的过程中,需要像影片中高升的收视率那样的内容去证明自己,我需要去帮助别人,在帮助别人,唤醒别人的过程中,证明自己,获得认可。我需要身边有一个智慧的人,在生活中的不经意间给个小提醒,给生活一点调味,当然,还有那个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作为一点爱情的小调料,可以作为呼叫秒刺激一下下。还有什么?看到大家因为我的存在而开心,看到大家能够同心协力的在一起,其乐融融有些夸大其词,但是,相处融洽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吧!一张一弛,张弛有度……4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记忆_从荒园出发,总要经过一段路程,路人告诉我,那叫记忆......我以为每个人要开始新的生活的时候,都会是开心的,满心喜悦的,可是对我来说,突然要改变一种环境,突然要离开身边熟悉的一切,心里是那么难受,有点措手不及,面对陌生的一切,我甚至想过要逃离,回到那个温暖的港湾,那我就什么也不用担心,不用顾虑。可我不能那样,也许每个人都会有惰性,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就不想改变,或者没有改变的机会或者勇气,我就是其中有点惰性的人,可我依然还有梦想,所以我告诉自己,要去挑战!每当进入那段记忆,总会有心疼,想起那天我抛下教了那么久的学生,头也不回地离去,想起朋友关切的话语和不舍的眼神,我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哭了好久——我不是健忘的人,我不是不负责任的人,可是面临人生的选择的时候,我始终觉得任何事情总是不能两全其美的。我只有把那段曾经的记忆珍藏在我的内心深处。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400字 初一
-
记忆童年的记忆是我一生的最爱。珍藏于心间,如奔涌的清泉,如陈年的酒,如清香的茶,又如那缤纷的四季。春,嫩绿的春。在广阔的草地上,大地披上了绿色的新装:小草露出了小小的脑袋,似乎在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我和小伙伴们在这草地上飞奔着,欢叫着,我们拿着风筝放飞到了天空,同时也放飞了我们的理想,风筝带着我们的希望飞向远处……夏,火红的夏。太阳焦烤着大地,我和小伙伴们早就飞奔到了小河边。我们在小河里捉小鱼,开心得不得了,我们还在河里嬉水,早把烦恼抛到了脑后。秋,金色的秋。那时候树上的果子都成熟了,我们这群顽皮的孩子来到人家的果园里,偷起了树上的的苹果,谁让那又大又圆的苹果那么迷人呢?如果被人家捉住了,那可就惨了。冬,白色的冬。沉睡的大地一片白茫茫,雪花成了我们的玩伴。孩子们在雪地里堆那又大又可爱的雪人,打着激烈的雪仗。欢声笑语一片。童年,永远是那样的美好,回忆着昨天的欢乐时光,我们又将面对明日的考验……400字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