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一个时而开朗时而羞涩的女孩!在沧海中,我是一粒沙。
我,隐藏在茫茫人海中。我既没有柔美的身段,也没有亮丽的双眸,但我有进取的心,有似水的梦怀,有崇高的理想,我坚信腹有诗书气自华。
扎着个高马尾,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闪烁着光芒,圆圆的小脸蛋,甜甜地微笑着,露出玉米粒似的白牙齿,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这就是我------一个初一年级的学生。
其实我有时也不腼腆,如果心情好了,下课后会和同学们一起尽情地玩耍;如果心情不好,就没人敢惹我。我最大的特点就是过分的谦虚。小时候,妈妈问我考试考得怎么样,我张口就来:“烤焦了,糟透了。”考小提琴4级时,我也说,估计过不了。就连我上中学能不能进重点班,我也说不确定……虽然谦虚是件好事,可像我这样也未免太谦虚了吧。
我的爱好广泛,我喜欢读书,听音乐,读英语………,但是我最爱的还是看书。我渴望读遍天下所有的书籍,让丰富的知识充实头脑,给心灵镶上一道智慧的金边。我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小书虫。
我特别爱看书。早上,我对书并不感兴趣,可是一过中午,我就身不由己地看个不停,一下课,就拿起书,在坐位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了,走过的
同学都要说上一句:“真是个小书虫。”从此,我又有了一个“小书虫”的外号了。我总会深深的陷入到书中的情节。无法自拔,我读书有时会读着读着就哈哈大笑,有时读着读着就失声痛哭。看书时我的感情是最丰富的。我有一个密密麻麻,琳琅满目的书架,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书:作文书。故事书等。每次有空我就丛书架里拿出一本来看,这一看,就把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让我把其它的事情抛出九霄云外。
记得一次,我正在看书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晓玲,我现在出去一下,把火炉上的粥看好。”说完,只听见“嘣”的一声门关上了。呀!这本书的诱惑力很强,怎能不读它呢?于是,就接着往下看了,这一看,早已把看粥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也不知什么时候,妈妈回来了,这才发现粥煮成饭,没办法,只好接受了妈妈这次教训。一次的歌舞晚会,我意外的被选举参加舞蹈,代表班里在全校师生面前展示自己,得到这个消息我是多么的激动,因为以前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于是这次的排练,我参加了。出于教练的特殊照顾,我的进步很快,可是和其他几个专业演员仍旧不能比。面对她们的嘲笑和讥讽,我没有低头,而是更加努力用心地排练,以检验自己的动作是否纯熟,是否达到老师的要求,是否精练,是否达到了我想要的效果…。
多少个夜晚,我用尽一切力气去跳跃,去飞腾,流下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汗水,付出了她们没有的艰辛,当然,这也少不了姐姐对我的鼓励。终于,我成功了!成为了这支舞蹈中最优秀的演员,我想,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我了,除了教练和我的努力,我想我的背后,还有姐姐一直支持着我…
晚会开幕的前一个晚上,接过服装,跟姐姐一起打开,心里一惊,这样的衣服我能穿吗?我可以穿吗?无袖甚至一根带子穿过肩膀的露脐T恤,不过膝盖的蕾丝超短群,,超过中学生标准的四厘米鞋根的舞鞋,这些我能穿吗?打开我的衣柜全都是又肥又大的衣裤,这些,真的合适我吗?我真的能穿吗?
几乎是咬着眼泪告诉姐姐:对不起,我想我可能做不到…姐姐什么都没说,只是轻轻抚着我的头发,微笑着看着我,柔柔的说:妹妹,姐姐求你了,就算是为了姐姐的梦想,姐姐求你了…
主持人报幕的时候,姐姐拉着我的手,往里面抹了一抹色彩:蓝色。她说那是希望的颜色,是胜利的颜色,也是她最喜欢的,大海的颜色。
刚刚站在台上,底下就发出一片唏嘘声,都是冲我的,我都懂,可是为了我和姐姐的梦想,我得忍。
音乐开始,台下渐渐安静,随着每一个节奏,尽我自己所能的去完成每一个动作,也按照老师的要求保持甜美的微笑,还时不时偷偷的看看手中的蓝色,心中无比的安慰,终于在最后,赢得了同学们持久的,震耳欲聋的掌声!曲子结束,汗水和泪水同时落下,我抱着姐姐说谢谢…。
那次的演出,我们得了第三名,原因是衣服太过于花哨,不适合现代的中学生。其实我知道我们是第一名,我也知道我们是最棒的,因为我从以前的世界中走了出来,因为我迈向成功的步子在前进,那一刻我发现,其实我也是很棒的,从站在领奖台上起,从看到台下椅子上的妈妈为我落泪为我拍手时,我就知道我是最棒的。
这就是我一个小书虫,一个努力的小姑娘。
我最难忘的一件事
作者:刘承志 江西赣州市章贡区大公路二校二(3)班 指导老师:欧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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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5日,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了北京,这是我最难忘的一次旅行。
我们先将行李打包,然后乘公交车到火车站等车,等了几十分钟,火车终于到了站台。我们通过天桥来到火车那里,上到我们所坐的十三号车厢,火车经过一天一夜的长途跋涉,在第二天的下午5时15分到达北京。吃过晚饭,我们就马不停蹄的参观了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这两首我国的最高学府。第二天早上,我们乘车去了颐和园,我一路上蹦蹦跳跳,不料走过湖面冰上时,我突然肚子痛,爸爸说这是药起的作用,因为胃里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消化了,所以肚子痛。接着,我们就去看鸟巢和水立方。鸟巢就像鸟的巢一样,它高大威武,雄伟极了!水立方看上去只是一个个方块,其实不然,它是由许多凹凸不平的小方块组成的。我们还去了长城,长城非常像一条巨龙,它全长六千三百千米,它有的地方崎岖陡峭、有的地方却很平坦,使我想起了“不到长城非好汉”这句话。天安门广场在北京的中央,红墙、黄瓦,又庄严,又美丽。我还登上了天安门城楼,我十分自豪!
我6岁就到了首都北京,看到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天安门、长城、鸟巢等这些风景名胜,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也更加坚定了我要考取清华大学的理想。这次北京旅行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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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月光,很美的光.我很喜欢月亮.因为它象征着温文尔雅,每当金黄的月亮泛起点点银光,我便有无数遐想.至于是什么遐想嘛!我也不好说,反正说不清楚的.看!月亮旁边的星光.若隐若现,也很美.也让我像无数女生一样喜欢明星.我喜欢周星弛的搞笑电影,更喜欢超级可爱的炎亚伦.虽然,我喜欢明星,但我从不盲目追星,乃至克意模仿.我就是我,永远不会被偶像迷失而丧失自我.哎!回想起升初一前,我是对未来充满了美好向往.当来到这个充满新奇的学校.我一下子接触到了许多新鲜事物,见实到广阔的知识领域.不觉体会到自己的渺小.而且来到初中,我有一些不堪重负,不过我仍很努力,坚持过好每一天.哦!说了这么久,我还没介绍我的长像呢!我有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哦!对了,我还有一口健康的牙齿.健的牙对于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哦!不然你要怎么吃东西啊!不吃东西就会饿肚子,饿久了就会生病,生病了身体就会垮掉......哎!不多说了,浪费时间.哦!我还喜欢听音乐,看书,写写画画.另外,我还希望自己朋友多一点,烦恼少一点,运气好一点,此外,别无所求.以上内容就是我的自我介绍了.我,就是我.简简单单而又实实在在的大活人.就这样了,愿不愿意交我这个朋友,自己看着办吧!4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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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我可爱,我聪明,我活泼,我乖巧。我喜欢把自己打扮的闪闪发光,我有一双水灵灵,亮晶晶的大眼睛,眼睛上挂着两条细又长的眉毛。还有一只不高不矮的小鼻子日夜不停的呼吸着,小鼻子的下面有一张小嘴巴很爱讲话,从早到晚念经似的,不过也很讨人喜欢。我的爱好是;唱歌,跳舞,参加派队,我还是个会打鼓的小鼓号队员呢?每当星期一的时候穿着威风鼎鼎的出旗装,在升旗台上敲鼓,多威风啊!我苗条的身材,中等的个子。我在家里大家都给我取了不同的小名,因为我在她们面前表现的性格都不一样,我在妈妈面前文静懂事,听话乖巧,常帮妈妈干家务活。妈妈喜欢叫我乖宝宝。在爸爸面前我喜欢调皮,搞恶作剧,爸爸叫我;小淘气,坏小孩。在长辈面前,我就要换装成小男孩长辈叫我假小字子。不过善变的我也喜欢看书,最喜欢看的是;课外书,因为它里面的内容丰富,还有一些是老师上课也上不到的。我喜欢交朋友现在我的朋友真是数不胜数,不建议你也可以和我做朋友。记住我姓曹,名清清,叫曹清清我相关作文:灾难无情童年讀《我的戰友邱少云》有感认真很重要狐狸与乌鸦后传致灾区小朋友的一封信查看更多gt;gt;4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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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个性,而我当然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也有我自己的性格~~我是一个有暴力倾向、外向、开朗、爱笑的“假小子”,说暴力倾向,其实也就是说比较野蛮,只要男生动我,他们就死定了!我会一个劲的猛K!直到他们投降为止,只针对男生们的个别人~~~~~~我外向、开朗,就是表现在爱笑这方面,不管遇见什么事情,只要看见别人笑,我就会觉得这一定很好笑,别人都能笑出来,我为什么就不可以?我就会开朗的放声大笑!就算别人死翘翘了,只要有人敢笑,我绝对第二个笑!(这叫有毛病,千万别学我哟)说偶假小子,就是超级爱篮球,球技虽然不怎么样,但是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9b9ee7ad9431333431336131我真的好喜欢看别人打篮球,动作好酷好帅好拽啊~~够潇洒!够英俊~~当NBA的科比扣篮的时候好帅啊~~~奥尼尔更拽,把篮框都震破了!~~嘿嘿,还有一点,我比较重哥们义气!其他的,我不敢肯定,这点我绝对够格儿!因为我觉得朋友是世界上重要的东西,朋友会在你伤心的时候帮你分担忧愁~~朋友在你快乐的时候,还会分享你的快乐,当然我是最愿意和她们分享我的快乐拉!当我开心时,我恨不得让全世界都来一起分享我的快乐~~有位朋友给我写过这样一首诗(可能是抄的):当你幸福时,忘记我;当你困难时,记起我;黑暗时,我照亮你~~光明时我便离开你!你们看,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多么重要!虽然我没有想这么多,我就想着,有朋友,有吃的一起吃~~有玩的一起玩,有打的一起打!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打架一起打,只要谁敢欺负我的朋友,我绝对不会容忍,我会第一时间的去帮忙,绝对不让我的朋友们受一点点的伤害~~好了,优点就这么多~~~再多就没有了,要说我的缺点是一大堆:贪吃、贪玩、贪睡……要说上3天3夜也说不完,所以就不说了!节约时间嘛!不是说浪费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嘛?我就不浪费拉~~~嘿嘿~~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就是我!不管是我的缺点也好,优点也好!我就是我自己!世界独一无二的~~~绝对没有克隆的。、8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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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是谁?爸爸说,我是小苗儿,陪着他茁壮成长,终有一天会长成大树。妈妈说,我是雨滴,将那新生的气息,给予每一片土地。老师说,我是橡皮,每天的默默奉献好让每一位新生儿童,给予更多更好的学习。军人说,我是泥土,我们每天都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我们是这片祖国的土地。100字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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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哥哥我是小妹,我是月亮妈妈希望有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做爸爸的再版,于是,家里就有了哥哥;爸爸想要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儿,做妈妈的复制品,于是,家里就有了我。小时候,哥哥带我去跑步,我跟不上,就哼哼哈哈地在后面耍赖,哥哥便得意非凡的停下来等我:“知道我为什么是哥哥吗?就是因为我跑得快,先跑到这个世界上来了,所以——就做了哥哥。”刚刚得到自己文章发表的消息,便兴冲冲地跑回家,哥已备好一个大蛋糕等我。“哥,你怎么知道那是我的文章?”(我署的是笔名)哥切着蛋糕,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谁让我是你哥呢?”每次有什么好吃的,哥总要塞到我嘴里:“你先吃,我是哥哥。”习惯了做哥哥的小妹,习惯了哥哥的呵护爱怜,却从未想过有一天会长大。长大的我成绩优秀而出色,也许是明晓自己又丑又笨,一无他长,只好埋头发愤,别无先择。长大的哥哥球玩的出色,棋下得出色,也英俊得出色:一米八的个头,宽宽的户膀,此外,父亲年轻时的棱角与浓眉,母亲的炯炯明眸与高鼻梁,无一例外地被他霸道地一一独占,但哥哥的成绩一点也不出色。“恨铁不成钢”的父亲每每客观存在我作比来训他:“做哥哥的竟然还不如妹妹!”虽然我有时竟也会嫉妒哥哥,但我真心地希望哥哥完美,便也常常好言相劝,甚至“恶语想激”。哥哥最终还是只好到一重点高中读自费;次年,我考入另一所省重点高中;兄妹见面的机会少而又少。假期在一起的时候,一向对哥哥言听计从的我开始学会为一点小事耍赖狡辩,拒不悔改,哥哥每每在我伶牙俐齿前败下阵来。有一天,难得字静的饭桌上我和哥哥大战糖醋排骨,哥把我最爱吃的脆排骨全拣到我碗里,看着狂吞大嚼的我,他突然悠悠地说:“小时候,有一次妈妈不在家,你饿哭了,我喂你吃鸡蛋,你也是这副样子的。”我想着自己小时候馋馋的吃相,禁不住皱着鼻子大笑起来:“哥,你还记得我小时候的样子吗?”“当然记得……”哥也笑了,又低下头去,悠悠地说:“小时候,你真听我的话。”我愣住了,小时候!小时候?长大的小妹真得不需要哥哥了吗?不需要那个仅大我十八个月却俨然一个小小保护神的哥哥了吗?不需要那个总是牵着我的小手,在家门口等妈妈爸爸下班的哥哥了吗?不需要那个自己忘掉了帽子却仍一丝不苟地记得给我系好围巾、带上小手套的哥哥吗?不需要那个给我捉了一只又一只蝴蝶,汗水涔涔却依然不厌其烦地问我“够不够”的哥哥了吗?不!不!哥哥,我永远是你的小妹!哪怕白发苍苍,你也永远是我最好的哥哥!以后在学校里,无论学习多忙,我都每周写一封信给哥哥,附资料,夹照片,像小时候那样,孩子气地一一尽述我全部的眼泪,全部的欢笑,其中不乏豪言壮语,甚至不知天地厚的狂妄之言。哥的回信一如既往。“哥相信你!你一向是出色而优秀的!”高中毕业时,哥拒绝了保送体院的推荐名额,参军去了长春。我临近高考,接到哥哥的来信:“你一向是哥最出色的小妹!傻小孩儿,你问哥你会不会落榜,哥告诉你:你会的——如果所有的大学都不招生的话。你浊喜欢军队生活吗,高考结束后,哥接你到军营来玩。”我没有让哥哥失望,可哥哥却失信了——他没有回来带我去参观军营,中介寄回来一大叠照片,照片上,哥穿着空军的制服;浅蓝的衬衫,宽大的蓝裤,英俊之外又平添了几分威武。他正忙着报考军校,哥没忘了向小妹祝贺。 寒假,哥哥在除夕前夜才从军校预备班赶回来。采访的叔叔赞叹爸爸有个出色的好儿子,哥哥回头冲我挤挤眼:“其实,我一向就是很出色的,是吧!以前都是让你给比下去的,小坏蛋!”两周的假期一晃而逝,哥坚持过一天再走。当过军医的父亲还属守着军队的纪律,催哥哥马上赶回部队:“早一天是走!晚一天也是走!你不是军人吗?你是说去锻炼自己吗?怎么还这么散漫?”哥低头不沉默关响,目光转向我,说道:“可明天是元宵节。”“月圆时节伤离别。”我认为我现解哥哥的心情。爸爸和哥哥在客厅里“谈判”,我缓缓地退出到哥哥的房间,帮他整理一下东西——我深悉父亲的脾气,他向来是说一不二的。哥哥的枕下是一本绿缎面的笔记,随手翻到最新的一页,一根银链坠着一枚银月亮滑落到床上——“明天是元宵节,是晓月的生日,爸爸妈妈说是月亮送给他们一个女儿;而我是在太阳射回北回归线时的那一天出生的,爸爸妈妈说是太阳赐给他们一个儿子,那么就注定,太阳一生都要把光洒向月亮。爸爸妈妈放心,我会永远爱护小妹的,毕竟我只有一个妹妹,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的身体是流淌着一模一样的血。明天,我要在月亮升起,小妹十七年肖出生的时刻,送给她一枚银月亮,并问她要不要太阳光的光,尽管,她自己已是一个优秀且出色的孩子而且一心想做太阳……”我把银月亮紧紧巾在脸上,热泪滚滚而下——“哥,我愿做月亮!”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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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普通的我,只是一个十足的普通人,我和别人一样,期待美好。可是一次一次的际遇,完全就是上天故意的玩笑,好象是在愚弄我。我真的很期待自己能够普通一点能够和别人一样,有自己的丰富的感情生活,可是,却时时被自己打败。凡是认识我的人都会觉得我骨子里的那一种孤傲,很多的人也和我讲过,说我完全可以把一些东西看低一点,把那些自己自豪的东西丢开然后过一个一般人的生活!我在想:我又有什么东西是自己的自豪呢?一个人守护不了自己的爱情也没有得到自己期待的呵护,那还有什么是值得自己骄傲和自豪的?对于自己失败的感情,关于自己的胆怯和懦弱,我自己都怕,怕这样的虫子会迟早把我吞噬并且吞食,我不想这样的。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游落在凡间的精灵,但是我却一再的改变不了自己的一个认识:爱情真的就象是我们观望的一场焰火,在绽放的瞬间,心里被激动填满,焰火熄灭了,我们也就回家了。不是我的固执。起码我还是渴望的。内心还有一丝的温热和温度,空了一个地方在等待填补。爱是人类永恒的梦想,是人生不老的主题。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这么一个人,他不是欣赏你是人中最优秀最完美的,然而他却是最爱你、最疼你、最欣赏你、最理解你、最包容你的;也是你最崇拜、最爱慕、最依恋、最深爱、最在意的。不是吗?为什么要排斥感情呢?虽然有过伤有过痛也累过哭过,但是我们也曾经看见过那些完美的感情的存在。或许只是上天在安排的时候忘记了给我编号,忽略了我的存在。我是个脆弱的生命,似乎只是为了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命才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我眼里心里的热情渐渐都快被自己熄灭了,都快要远离我而去。可那个心爱的人,你在哪里?我从的我指尖瞥见了窗口的一线蓝天,这狭小的空隙里却有着无限的美丽。我很怅然,就像是一只被困在黑箱子里的鹰,内心充满了无限的冲动,却无法起身去呼吸那新鲜自由的空气。是什么阻止了我?我可以走的,什么都不顾,哪怕是冻死在这冬的第一场雪里。沉睡于无梦的死寂中。仿佛一切就此停止,停止于暗黑的空间里。没有感想,没有知觉,没有痛苦,没有所谓的生命之灵性。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不会完美?带着憔悴的疲惫,以心的热度和无眠,折磨自己的困乏。半睡半醒中,你的影子如天使的翅翼,温情的呢喃,撩佛着我的神经和知觉。难以心静,难以入睡。朦朦胧胧中,是那样近,又是那样远。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拂来夜影的空寥;难以自抑的爱之语,闻听回声的清冷。眼角莫名的湿润,穿过窗棂的缝隙,随那浮动的帘布,流淌于思念的爱河。我想,我可能流泪了。真的没有完美和唯美存在吗?有时候我在想自己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现状,但是没有人给我答案,也没有人知道答案,我仿佛置身于冬日的大漠,周围一片空旷,一片死寂。只是雪花在慢慢而又悠闲的飘落,所以我就把这些草率归结为原因。的确,谁都不是谁的谁,谁又是谁的谁?我找不到答案,好象自己又迷路了。或者那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山,上面冰雪封冻了数千年。我想那里应该没有人去过吧,那永远像一个无法靠近的女神,向世间展示着它独有的美丽与庄严。此时那里一定飘满了雪,那该是一副多美的画卷啊。我想一如你的心灵,冰冷而摄人心魄。很想好好的爱一次,玩笑却总是不停的出现。我再次看见了太阳,还有那丝阳光,带着温暖的黄色。那温馨的颜色越发叫我明白了冬的严寒而向往春的温暖,当然还有环抱的温暖。我知道,我是千真万切的想要一个温暖的环抱,尽管我一直都不想这样形容。可那温润的太阳离我依然是那么遥远,到了傍晚它也一样的要远去,一天注定的轮回就是这样,我主宰不了。爱是什么?是飘过冬季的温暖和忧伤?还陪伴着雪花慢慢飘洒、弥散?你是月亮吗?我是太阳吗?你会围着我运行吗?太阳远离了赤道,天气才会这般的阴冷。我远离了亲人、爱人,心地才会这般的荒凉。可黑色的幕布垂落,悄悄的没有声息。带走了人间的聒噪,带来了生命的唏嘘。没有星月的天空,了望岁月的痕迹。充满生动的幻影,如天使的哀伤,在冷风的絮语中,零落为酸涩的泪珠。惜别的日子总是让人心痛让人难过。我们都是这样,在不经意的时候我们就遇见了一个人,以为他会是自己生命中的奇迹。可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却又匆匆作别。我到底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多少天呢,我又是怎样来到这里呢,这些似乎都没从追究,我想哪怕就是能得到一个精确的结果也不能说明什么,因为那一切对我意味着毫无意义。我该走进那丛林的深处,去享受那自然的风,去倾听内心的声音。我发现自己的这一切越来越被我说得失去了真实。是不是我真的迷路了?我不知道。男孩对女孩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才是今生的相遇。女孩对男孩说:我是鱼你是水,我流泪了,你看不见。因为我在你心里。这些爱情童话都是真的吗?生命就是这样?就是冬日里的太阳,带着淡淡的温暖,还有忧伤?雪花,永恒的冬的印记。于是,我依旧一路走,一路坚强,一路淌着血腥……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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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他30出头,在500强公司做技术经理。他戴无边眼镜,穿一身土黄色的夹克,下面是一条常年不洗的牛仔裤加休闲皮鞋,典型技术高手范。三年前,他帮助公司解决两个很大技术难题。当年的年会,大中华区的总裁拍着他的肩膀说,有前途!大家频频举杯,大家和他自己都觉得,小子机会来了!但是两年过去了,身边的人蹭蹭往上升,很多水平不如他的人还已经成为高管,只有他还是纹丝不动。对于职场,他的想法象山楂树之恋一样单纯,他觉得职场就是一个靠本事吃饭的地方,只要提高能力,没有必要主动提要求,一切都会有的!但是又过去一年,他的技术越来越好,晋升之路却越来越长。他的问题很简单,为什么我什么都不要,一心只想把事情做好,却没有晋升?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什么都不要,一心就想把事情做好。”他违背了一条职业发展的黄金定律,我建议你认真把他抄下来,没事给自己重复重复再重复:“在忠诚的前提下,能力越高越好,在不确定忠诚的前提下,能力越低越好。”如果把职场人士做个分类,结合现在流行的三国杀,职场人士大致能够分为五类:“忠臣,太监,庸臣,勇将,主公。忠臣是企业里面最受欢迎的人,即忠心耿耿,又能力卓越。左手握大权,右手握期权,企业的核心部门的核心位置,一般都挤满忠臣,企业核心上升通道,也往往留给重臣。比如说周瑜,比如说诸葛亮。太监在企业里属于向上吃香,向下招人恨,但总能屹立不倒的人。我们从小听到关于马屁精的故事,难道还少吗?事实上太监也很委屈,他们的晋升与其说是因为马屁,还不如说是因为主公,他的确有很多需要太监的职位——比如说集团的总助、财务(涉及上市等不算)人力,这些位置,其实谁干都差不多,但却有太多内幕不足为外人道,这就是很好的太监职位;再比如当企业有了成型的制度和品牌,又准备开拓一个势在必得的市场,太监型的选手往往会毫无悬念的出列。其实管理者也知道太监能力不高,但是能力不高本身是一种竞争力。谁愿意有一个野心勃勃的财务或者人力资源经理?事实上,在中国这个还没有形成契约精神的职场,太监选手相当抢手。再来说庸臣,这种人数量庞大,成绩平平,碌碌无为,你现在从文章里面抬头一看,几乎满眼都是,跳过不表。而主公,就是公司的头目,这也不用细说。最有意思的是第五种人:勇将,他们战功累累,战斗值很高,没事还业余学习提升经验值,问题是他们的物质要求不多,正义感却随着能力与日俱增,更糟糕的是他们能力太高,不太受控。对于这种人,企业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如果要出个大招必须请这几位爷,恨的是一没伺候好,他们就到对手那里去了?这意味着你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勇将来,大招还没有来得及出,说不定还得接个大招?(前段时间的国美电器,貌似如此)在无法出招和接招中间,很多企业会选择让勇将远离核心业务——在核心的地方,庸人都比勇将好?这更让牛人们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奸人当道。勇将于是换个地方征战,一直到老到打不动了,就被职场一脚踢出来。这样的“实在人”比比皆是。比如说在曹操看来,扬修就是那个领导放PPT他总是知道下一张的人,简直可恨极了?在宋高宗看起来,岳飞就是总在希望老领导空降回来做CEO的人,实在比金匹术还要可恨。所以在今天的职场,勇将冲锋杀敌在业务部门,重臣守京城管集团总部,太监在内宫运作财务人力,庸人则到处混着。这样的布局看似不妥,其实是企业内部运作效益最大化的最优机制。与其说是权谋,不如说是制衡。看出来了吗?不管你现在是勇将还是庸才,最好都先提升一下你的忠诚度,很容易“被岳飞”掉。提升忠诚其实不难,有软实力也有硬实力。如果你平时可以八面玲珑,心领神会,六一不陪孩子去陪老板打一天高尔夫,那你属于软实力比较强的一类。但是如果你觉得溜须拍马非你所愿,也可以提升硬实力——比如说你可以调整你的能力发展方向,使之与上司合作更好;或者让自己有些必须依托公司才能办到的事情,让公司对你有所控制……如果这些你也懒得做,那就买个房再结个婚,然后让大家都知道你有十年时间禁不起折腾?——不是开玩笑,很多公司招聘重要岗位,非已婚人士不行,买了房子更佳。回到开头那个故事,我告诉那个哥们,你现在就是一勇将。如果你希望希望晋级重臣,你得有个什么事让公司能管着你,古时把自己的家眷送到京城,给天朝养着,就是这个意思。他出门仰天长啸恍然大悟,回家写了个Email,要求明年公司出笔钱让他出国进修业务。三个月后,预算批了下来,半年后,他升了。我想老板也长吁一口气,他终于是自己人了。五年级:杰杰up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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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或许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变得越来越叛逆了,在十七八岁这个应该肆意享受青春的年纪,却显得那么不成熟。有日闲得无聊,我打开抽屉,找到一个信封。信封鼓鼓的,塞满了小时候的相片。随手抽出一张相片,里面有一个小女孩穿着一条红裙子,手中拿着一把油纸伞;把这张相片放在一旁,又从中抽出一张,呈现在眼前的还是那一抹鲜艳;接着一张又是一张,每张相片里都是那个身着火红的小女孩。把这些相片塞回到信封,拿出另一个信封,浏览着一张一张的相片,那个小女孩再也没有穿着那鲜艳的红。能不再穿上满身的红色,我做很大的斗争。某年年末,母亲带着我去商场买新衣服。商场里挂满了颜色各异的童装,有蓝色、粉红色、黄色……我与母亲在这些衣服里挑选着。在我不远处,一条粉红色的喇叭裙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扯着母亲的衣角努力跑上前去,“妈妈,好漂亮。”我说,接着我不停地扯母亲的衣角。“再看看吧!”母亲拉着我的手离开了那条裙子。在离开那条裙子不久后,母亲发现一条大红色的裙子,我注意到了她当时发现裙子时那眼神中的喜悦。母亲让我穿上它,在观察是否合身后,包下了那条大红色的裙子。回到家打开衣柜大门,除了红色还是红色。看到这满柜子的红,让我有些晃眼,也让我深感厌恶。我打开抽屉,拿出里面的剪刀,气愤着在每件红色的衣服上剪了一道口子。母亲一把夺过我手中的剪刀,大声的斥责道:“你这是干什么!”“我讨厌红色!”说完这句歇斯底里的话,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锁上了房门。没错,我就是讨厌红色,讨厌到了骨子里,讨厌到完全不想看到它。躲在房间里,母亲叫我吃饭我不理,跟我说话我不应。母亲终于妥协了,答应今后不会强制性替我买红色的衣服。我笑,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去年,成绩直线下滑。在期中考之后,母亲劝着我去上晚自习。我不理睬母亲提出的建议,仍旧过着我通校生的快活日子。每当她知道我的数学成绩又是不及格时,总是会在饭桌上苦口婆心地劝,“去上晚自习吧!”在这时候我就会回应她“晚自习就是做做作业的,没意思。在家还不是一样。”期末考试后,我的成绩下滑到了两百名左右。这时她不再好声好气劝我了,“下学期开始,你必须给我去上晚自习!”我冲母亲大吼一声,“不去就是不去!”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当天晚上找我出去散步。在路上,父亲说:“去上晚自习吧!对你没坏处。”我答应了,不仅是为了学习,更为了以后的零花钱。年前,我四处找朋友一起出去玩。朋友说大年初二有时间,于是我们约定初二那天一起出去玩。一切计划都在秘密进行着,爸妈都不知道我心里在打着什么小算盘。年三十那晚,吃完饭父亲给了我四百的压岁钱。第二天大年初一,我以去超市买东西为由,偷着与比我年长几岁的姐姐一起去四海旅行社去签合同。回去后我问爸妈明天去哪里走亲戚,父亲说要去舅公家拜祭,母亲说要去舅舅家拜祭。而我告诉他们,明天有事出去,不与他们一起出去走亲访友了。第二天五点多我就从家里出发,在鲁迅故里与朋友会合。早上八点的时候,父亲打电话来了,电话那头,“你在哪里?”我不知道该怎么与父亲解释我已经跟着旅游团踏上了去宁波的路途,我挂了电话。接着父亲又打来电话,手指想滑向右边,却迟迟不动手,最后还是没有接起那个电话。电话声没了,此后的八个小时中再也没有响起过电话声。我有没有做错?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这是我第一次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或许有些对不起爸妈,但是真的不想放弃。下午四点多,在高速公路上快到绍兴境内的时候,电话声响了,是母亲的。我想着,还有半个小时就到家了,就不接了吧!电话挂了又响,挂了又响。手指滑向右边,是父亲的声音,“你在哪?”很久我没有做声,“高速公路上。”父亲在电话那头提高嗓门,“你有种,不跟我们说自己一个人就出去了!”电话突然挂断。半个小时后,我到家了。我主动地坐在离父亲不远处接受父亲的批评。“十八岁了,是长大了啊!翅膀硬了,都会擅作主张了。”我在一旁默不作声,像极了一个受了气的小媳妇。父亲把该说的都说了,我也在该说是的时候点头,父亲不再继续下去他那堆大道理了。说真的,我并不觉得做错了。或许我是错的,不该不与他们交代一声就出去。只是,我已经十八了,不再是一个需要爸妈用心呵护的孩子了我自己的事可以由自己安排好,他们不应该把我一直束缚在他们身边。我要长大,我要飞翔,即便外面的世界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即便我会被这个现实残忍的抛下,我都要飞翔。我想要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我想要拥抱这个我从未用自己的双眼认识过的世界。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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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叫赵兴坤,名字听好听的,好象不是那么的平凡。我一出生就注定要寂寞的生活,不能和其他的孩子一样,父母也不是太管我,完全可以享受童年的快乐,但是,我却没有机会,不知道为什么,同龄的孩子都不喜欢理我,不喜欢,我一懂事就知道了,正确的说是我能感觉的到,同龄的孩子们喜欢3、5个人一起玩,有意思嘛,我去找他们,每次原本大家正在嘻嘻哈哈的玩耍,一见到我,脸上的笑容就立刻消失了,不会不搭理我,只是笑不起来,要不就是找个离谱的不能再离谱的理由就匆匆离开了,以前小,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一见到我就规规矩矩得,现在也不明白,后来大家不喜欢我,我也慢慢疏远了他们,在没上幼儿园前我一直是呆在家的,几乎不出去,面对着满屋子的玩具我没有一点兴趣。我只知道我比其他的孩子成熟的早很多,因为没有机会和同龄的孩子一起天真的玩.我天生的口齿伶俐,所以从小父母就希望我学习政治,将来做个政治家。我的成熟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很快的被培养了起来,做什么事,想什么事,听到什么总是想的很远,这也可能是大家不能接受我的一个重大原因,我和同龄的孩子很不一样,想的太多了,现在我想的也比别人多,更确切的说,我比别人顾虑的多。小时候大字识不了几个,心里想什么就画出来,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很会画画,大人们以为这是天赋,可能天赋有,但只是我对生活看法的一种表现方法,我识字的时候,更正确的说我会写作文的时候,我对画画就不行了,因为我找到了,找到了去诉说自己心情的更好道具。从那以后,我便开始写作,在最初我并没有明白为什么喜欢写作,也不知道为什么很擅长画画,渐渐的我开始认识到了自己,认识到了写作,参加了许多比赛。有一段时间我甚至认为我就是当作家的料,曾经把作家当作自己的目标,但渐渐得我开始明白了自己写作的目的,后来在2005年的5月22日发现了,这家网站很好,跟里面的网友就像一个大家庭的组合,彼此互相的关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发现了BBSALINA的小说《水晶之恋》当时她才刚刚写到第11集,但马上把我吸引了,我从第一集看起,很好,是我不能相比的。虽然是这样,但我还是想试一试,试试自己能不能突破自己,当时只是这样想,没想到结果真的成功了!我誊写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粉色天空》一共18集,很短,不过心里感到十分的高兴,毕竟那是我的第一篇小说,我还大胆的写了《粉色天空》的第二部,在常人眼里,一个从来没有写过小说的人,好不容易写完了一篇小说,竟然还想写第二部,简直是自不量力,虽然是这样,虽然我的第二部还没有写完,只写完了两集,但是只要是我说过,不管怎么样,都要做到。作为一名作家,首先具备的不是写作的能力,也不是写作的天赋,而是对读者的诚心,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的话,哪怕你是多么的有才华,多么的有天赋也无法成为一名作家!这是我的一位有所成就的学姐对我说的。是啊!这的确是闭不可少的,所以只要我说过就一定能做到,只是为了一个承诺。我写过一部名叫《14岁恋情》的小说,只写了一集,但大家相信我!我一定能把它完成,它之后会改名为《偶遇》希望大家关注。我的成就,就是在小荷开始的,的确是给了我很大的快乐,有许多读者一定都看过我的《嘻嘻哈哈校园生活》吧,谁一看都知道是搞笑小说,但是那对我而言却是安慰自己的作品,大家疏远我,我没几个朋友,总是希望有朋友,哪怕就一个呢?就是在这样悲观的心情中,我开始写《嘻嘻哈哈校园生活》写这篇小说,不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我是个天才,不是为了让别人欣赏,我也不指望别人能欣赏,只是为了每当我为寂寞想哭时,看看自己的虚构,给自己一点心灵的安慰,《嘻嘻哈哈校园生活》可以说是我对生活的向往,想笑,想体验什么叫快乐,只是给自己找点东西解闷,我知道与《粉色天空》相比《嘻嘻哈哈校园生活》似乎不如《粉色天空》但我还是更喜欢这部作品,只因为它是我的希望。一位同学曾经主动邀请我到他家做客,中午留我在他家吃饭,在吃饭的时候他问我,怎么才能写好作文,我当时并没有确切地回答他,只是简单的说了几句,现在我可以回答他了:我其实一点也不知道怎么写好文章。我写文章只是为了给这个孤独的自己一点快乐,你可以读一读我的文章,几乎没有一篇是真实的,我所写的真实文章会搀杂自己的感情,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凭空捏造的,那都是我的梦想,如果你是一个很快乐的人,你在我这是绝对学不到什么的,如果你真的非常希望成为一名作家,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刻苦努力。想想,如果我是一个快乐的人,兴许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文章了,如果要我拿写文章的能力和快乐友谊交换,我情愿放弃自己的能力,宁愿靠自己的努力使自己成功,而不是践踏着孤独前进!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