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事老爸可乐儿》有感
看过朱森林的《百事老爸可乐儿》,真是笑破了肚皮。书中有趣的漫画、画龙点睛的文字相信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爱看。小小一本漫画书,充满了“乐子”。
故事的主人公是可乐儿宝宝,他是一个爱嬉戏打闹的小男孩,宝宝爸爸(百事老爸)也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人物,他爱管教宝宝,可总是被宝宝回击。
当然,宝宝爸爸是非常爱宝宝的,可宝宝却不知好歹。宝宝正在写作业,宝宝爸爸端来一杯水,说:“渴了吧?我给你倒杯水……”又端来一碗饭,说:“饿了吧?我给你端碗饭……”“热了吧?我给你扇扇风……”“累了吧?我给你捶捶背……”可宝宝却说:“好了,今天为什么对我这么殷勤?”“是不是犯了错误打算求我摆平?”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宝宝爸爸对宝宝深深的爱,只是爱的方式不对。他给宝宝倒水、端饭、扇风、捶背,处处为宝宝着想,可宝宝却误会爸爸的爱,认为爸爸一定是犯了错误,想让宝宝帮他摆平。
其实,生活中我们不也经常碰到吗?我们作为父母常常自作主张地为儿女着想,而这些却不一定是儿女想要的,他(她)经常会有别样的想法。这就是所谓的“代沟”吧。而这种差异一经碰撞就会相当“可乐”了。
《百事老爸可乐儿》这本书中的父子,带给我们的笑声无处不在。书中有生活的美好与不足,也有生活的哲理。大笑之余值得我们思考。书的爸爸是一个不完美的爸爸,正是因为不完美,这种父子情才更“真实”。
现实生活中,亲子之间,就是应该建立起一种平等的关系,一种快乐的关系。让儿女在笑声中长大,对于父母来说,不也是不亦乐乎么?爸爸不仅要做儿子的“领导”,更多地要做儿子的“朋友”。母子,父女,母女关系莫不如是。
五年级:温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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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汤姆索亚,一个在大人们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孩子:调皮,恶作剧,逃学……而这些这甚至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一些事情!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调皮捣蛋以至于“无恶不作”的顽童,身上却闪烁着许多优点。
一次,他与“野孩子”哈克为了一点微乎其微的小事跑到墓地中去。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幕恐怖的杀人事件。但凶手乔却嫁祸给哈波,于是,愤怒的居民们将被冤枉的哈波抓了起来。审判哈波的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杀人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最后,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乔也在场,他就不怕乔吗?说不怕都是假的,但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我被汤姆的举动深深震撼了。要知道,在汤姆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印第安?乔要杀一个小男孩虽然谈不上轻而易举,但绝对不会太困难。因为那个村子也就一个老保安的武装力量,再加上在那里只有做礼拜时才穿鞋。敢试问我们敢吗,回答几乎是相同的:“不敢”,因为我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网吧门口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抓到偷车贼者,奖励现金100元”,原来那家网吧经常有车被偷。但是,抓贼这个天经地义的事非要用物质来奖励?因为现在的人们连看见小偷偷东西都不敢说,要“明哲保身”,怕贼来报复,于是,一到关键时刻,就跑得无影无踪,充分体现了这些人自私、保守、贪婪的陋习。再说,如果每个人都嫉恶如仇、积极参与举报,恶人只能孤军奋战,双拳难敌四手,最终一定会缴械投降,谁还敢当小偷,强盗,杀人犯?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要再那么贪婪、自私了!相信人人都如此,就能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汤姆·索亚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希望。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一片人生的晴空,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梦。
山东青岛胶州市七公司子弟小学五年级:朴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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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老舍》有感冰心曾这样赞叹过老舍:“我感到他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他的传神生动的语言,充分地表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本地风光;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我想着这句话,看了《老舍》这本书。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区小杨家胡同的一个普通旗人家庭。但幼年丧父,生活清苦,让他从小就知道了自力更生,对母亲也是特别的孝顺。让我最佩服的,还是他的坚贞不屈,坚不可摧的顽强意志。当他面对着凶残、毫无人性的敌人、黑暗的腐败社会的时候,他从没低头,不被压抑住,坚决与他们抗争。他以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沉重的代价,为人民写了一本本充满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精神的扛鼎之作。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七七事变”的时候,书上介绍说,那时,祖国又陷入了空前大劫难。老舍一个文弱的书生,但他用笔做武器,著写了《剑北篇》,里面热情地赞颂了边疆军人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和抗战到底的决心。在这场战争中,老舍成了民族英雄,深受广大群众的爱戴。老舍是个广交益友的人,虽然他自己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大作家,但他不妄自尊大,和许多知名作家都是好朋友,如:郭沫若、茅盾、张恨水、丰子恺等。他们在一起,不耻下问,一起探讨文学方面的琐事,老舍幽默生动的语言,让大家都理所当然地喜欢与他交谈。我真想像老舍那样,语言虽然平凡,但却用得很精辟,恰到好处,他的人敬尊之也很值得我学习。我现在一定要努力,我相信,我将来一定能和老舍一样出色!5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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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估计有不少朋友崇拜影星、歌星,而我却崇拜我的老爸。他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人。他并不出众,却一直细心呵护着我;他并不温柔,却在我学习遇到困难时耐心地教我解题;他并不幽默,却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透露出对我的丝丝爱意……。每当我遇到各种难题做不出来的时候,老爸是我最好的老师。他能将一个难题分解成许多小问题。小问题解决了,难题也就引刃而解了。经过爸爸的点拨,我经常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不过,你不要以为就这样结束了。为了帮助我记住解题方法,老爸为我精心准备了各类难题记录本。将那些题目抄录了进去,并时不时的让我重新做一遍。他的口头禅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老爸对长辈十分孝顺,经常把最好的食物给爷爷奶奶送去,然后是我和妈妈,他自己那一份却永远都是最少的。在爸爸的影响下,我也渐渐懂得了应该尊老爱幼。在我分食物的时候,也会把最多最好的分给长辈和弟弟妹妹。老爸每年都会带我出去旅游。每次爬山他总是坚持让我靠自己的力量爬上去。在爬泰山和华山的时候,那台阶犹如一条蜿蜒的巨龙,直插云霄。老爸每次都是这样对我说的:“爬山是一种挑战,你必须迎难而上。当你一次次冲向顶峰,成功登上山顶的时候,看着周围祖国的大好河山,那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喜悦简直无法用语言表达。“爸爸让我明白了:勇敢地接受挑战,成功地超越自己,才是最快乐的事。平时,老爸经常陪我打篮球和羽毛球,我的技艺与日俱增,当我在学校的课余时间和男同学一起打篮球打羽毛球时,惹得旁边观战的女同学们一脸羡慕。老爸是我的良师益友,他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我。我爱我的老爸。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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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王子与贫儿》有感前些天,我看了一部叫《王子与贫儿》的书,它是美国着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童话式讽刺小说。在16世纪,英国伦敦的王宫里,小王子爱德华出世了。就在同一天,在一个叫垃圾大院的胡同里,贫儿小汤姆也出世了。王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却因为宫廷里太多的礼仪让他感觉毫无自由;而靠乞讨为生的汤姆却天天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还常常遭受酗酒父亲的毒打。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两人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互换了衣服。就这样,相貌酷似的两个孩子交换了角色: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变成了王子,后来还当上了国王。汤姆废除了残酷的刑法,赦免了监狱里无辜的“犯人”,还制定了很多合理的法令,爱德华王子被当作乞丐赶出了宫,在外面流浪的一个月时间里,受尽磨难的他看见了他的臣民们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最后,在一次国王的游行会上,他们又遇见了。良心发现的汤姆将本来就属于爱德华的王位让给了他,而小汤姆也被封为了“基督慈善学校”的校长。由这本小说使我联想到了湖南卫视播出的《变形计》。这个节目主要讲了城市和农村的两个孩子互换角色,体验一下在异地他乡的感受。城市的孩子到了农村,体会到了和城市不一样的快乐,明白了农民们生活的艰辛,是农村爸爸深沉的父爱和农村妈妈温暖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这个叛逆的孩子,让他从一个曾经割腕自杀,桀骜不驯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听话懂事,学会感恩的孩子。而农村的孩子到了城市,体会到了城市的繁荣,激励了他要更加努力,考上大学,改变自己十年九旱的家乡,让家乡的父老乡亲们过上有山有水,有高楼有大厦,有绿树红花的生活。这难道不是中国版的《王子与贫儿》吗?读完这本书,我受益扉浅。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开卷终会有益。同学们,让我们多读好书吧!6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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