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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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
五年级
写人
我的身边一直有一位对我真心诚意的朋友,但无知的我却一次又一次的去伤害她,失去她,但是就因为她那颗真挚的心彻底让我醒悟过来,也许她的姿貌非常普通一般,也许她是一个安静的小女孩,也许她犹如墙角的一束小小的野花并不那么引人注目,但她却用她的言行把我从黑暗的迷途中拯救回来,她就是我一生中最珍爱的伙伴、朋友——潘梦婷。
那个傻傻的女孩,她的心灵是十分纯真的、善良的,当我一次次去指责她时,她总是用最天真迷人的微笑来回敬我;当我一次次去欺负她时,她却从不知反驳我、排斥我,总是把苦往肚子里吞。你们说,像这样的好朋友,我怎能不开心?梦婷,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骄傲最幸福的一件事,因为你的到来,让我的世界变得更丰富多彩,让我的生活生机勃勃。
温岭市松门小学南门镇一小五年级:江弘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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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你好!
250字
三年级
写景
亲爱的月亮:
你好!
我天天坐在夜空姐姐身边,看着你的身影,觉得你有时和蔼可亲,有时平易亲切,有时温柔大方,表现出令人喜爱的模样。
当乌云把你那美丽的半张脸遮住时,你不仅不生气,而且还高兴的对我说:“别打扰他,你看他玩得多高兴啊!”中秋节时,你应该是主角,可你让我在你旁边,不停的闪烁,把大家的目光都吸引过来看我
。要不是应为你,大家怎会注意我呢?晚上,你浑身闪着银光,好像一个美丽的少女。
我常常能听到和你很近的小星星对你的赞美声,赞美你漂亮,大方,善良,我离你很远,所以不能和你一起玩,好羡慕它们啊!我真希望能和你做朋友。
我请星空姐姐把这份信递给你,并送上一个金光闪闪的心形的保护符。
祝你:
永远美丽!
星星
5日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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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写人
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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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浙江省绍兴县管墅分校五(2)班王金强老花镜,纸做的,小拐杖,纸做的。花镜拐杖哪里来?是我巧手做来的。老花镜送奶奶,小拐杖送爷爷。花镜拐杖是假的,我的孝心是真的。指导教师:顾亦宝[推荐给朋友][显示打印]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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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忆往事三年,君吾二人并肩持笔,共书于皆室。朝暮相处,无恻隐之心,方予渐念汝,而去矣。不辞而别,甚伤我心,而不绝我欲。然,每日思君,昼强食,夜难寐,每每思之,倍感惆怅。故是时,为君表我意,虽君在他方。若他朝有缘复相逢,定当一激而拥之。若君有幸随另彼,见汝何幸。何欲,弃之,献真心,愿君幸福一生1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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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有一种朋友,希望做到拥有,就算青丝白头也能在心底保留;有一种朋友,希望能够相知,就算人在天涯也能在心底珍藏;有一种朋友,希望彼此珍惜,就算时光流逝,也会在心里深深想念;有一种朋友,希望可以永久,就算事过境迁,也会在心里默默关怀。有一种朋友,在你无助的时候,总是伸出温暖的手,与你紧紧相握;有一种朋友,在你疲惫的时候,总是借你坚强的肩,给你深深依靠;有一种朋友,在你忧伤的时候,总是陪你默默无语,让你倾心诉说;有一种朋友,在你心痛的时候,总是为你擦干眼泪,跟你一醉方休。有一种朋友,付出了不需要回报,给予了不需要得到;有一种朋友,在你开心的时候可以忘记,在你孤独的时候总是想起;有一种朋友,平凡却又伟大,平淡却又真诚;有一种朋友,总能产生共鸣,总是拥有默契。不相见不代表忘记,不通音询也不代表不再想念。虽然忙碌会让我们失去联系,但心里一直会为你牵挂。我亲爱的朋友,当你累了,倦了,只要一转身,只要一抬头,我的思念就在你心间,我的祝福就在你身边。不管有多远,不管多少年,化这祝福为蓝星点点,闪在晨曦,闪在日暮,闪在你生命的每一天。450字 五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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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g$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g$”知己对于我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布娃娃夏洛特与爱丽丝,发小李佳桐,任何人、任何物都可以当作自己的知己。伤心了,可以向知己倾诉,为自己的烦恼做道除法。快乐了,也可以向知己分享,为自己的快乐做道乘法。虽然曾经与我形影不离,但如今已搬家,离我远去的她,却还依旧在我脑海中荡起阵阵涟漪;虽然曾经是我最喜爱的玩具,但如今早已老旧过时,不再受我狂热的喜爱的它们,却依旧在我的心里刻下最美的烙印。我对儿时的一件事一直印象深刻:幼儿园时,一位老师想了解我的情况,求问于她。因为在幼儿园,我就她一个知心朋友。老师问了一串问题,她答了一串问题。对答如流,不假思索。而我,却无法答出多少关于她的问题,我为此深深地愧疚了许久,深觉对不起她对我的情谊。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或许是缘份,或许是巧合。但我们相识却是因为妈妈们的闲聊。后来,我们会走了,会说话了,便自己跑出门去寻找彼此。我们至今还维持着纯洁的友谊,是因为我们对彼此太了解了吧。“知己”字典中的意思是:“彼此相互了解而情谊深切”我想,这应该就是“知己”的意义吧,似乎是名词,似乎也是形容词,我有点捉摸不透,但如果“知己”需要代言人,李佳桐一定没错!是不是我还太小,理不清“知己”的真谛;是不是我太幸运,早早得到了一位真心的知己;是不是我太无知,拥有却不知所措;是不是我太有魔力,相隔遥远却依然保持联络。我的知己,我的知己,愿我们永远能珍惜彼此,爱护彼此,记得彼此……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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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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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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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己好久没有写作了,还真的有点怀念这种感觉。其实写作也蛮好的,可以把自己心里所想、和想说的对一尘不染的白纸倾诉,它会认真的倾听你的倾诉、不会有一丝的不耐烦、也不会有一点的私心;其实才是我最好的朋友,难道不是吗?其实有时真的想大发一场脾气,把心里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有时真的想大哭一场,把心里的委屈全部释放出来;有时有种莫明的烦燥;有时真的希望有位知己,把心里的想法与追求都讲给她听并共同探讨。现在我真的能理解古代文人的一名话,那就是:人生求一知己足已。因为知己就像白纸一样,她不会不耐烦、也不会有私心,他们之前有共同的话题与语言,有共同的爱好与追求……其实我也好想有一位知己,因为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因为他是一个完全了解你的人,当然你也是了解他的;他们在彼此的面前可以畅所欲言、可以肆无忌惮、可以共同探讨彼此的爱好、可以实现彼此的追求;有时闭上眼睛想想,这真的是一幅美丽的画卷。其实我最羡慕的还是杨贵妃与唐明皇,他们真的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知己与夫妻;我是一个喜欢历史的女孩,所以在同龄里根本找不到与我有共同语言的人。我喜欢历史,我喜欢春秋战国、喜欢三皇五帝、喜欢三国、喜欢水浒、喜欢红楼……但我更喜欢唐玄宗与杨贵妃。有人会认为玄宗与杨贵妃之间根本就是错误的,因为杨贵妃使玄宗名声扫地,因为有她使得君王不在早朝;但在这里我不得不为她辩白,杨贵妃与玄宗之间是有感情的。从他们同坐一席共尝“合欢实”、从一骑红尘妃子笑、从与贵妃一见钟情后的形影相随、从寿王妃到女道士再到贵妃、从她穿的衣报的刺锈、从两次被遣回娘家、从她们在长生殿里的誓言、从霓裳羽衣曲到霓裳羽衣舞、从马嵬坡之难后玄宗的游月宫;无论是其中那张画面无非都是对他们爱情的描写。那么夺儿媳的臭名又能说明什么呢?虽然命运的结果他们无能为力,但他们的相遇决不是一个错误。相反我非常看中他们两个,我最瞧不起的还是寿王李瑁。同是男子汉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他所做的无非就是忍耐,跟本没有争取的一丝表现,我想杨玉环跟了他也是不会幸福的吧?但她与玄宗就完全不一样了,玄宗为她做的种种、改变她的身份,让她做女道士也是使杨玉环心理的道德上的疑虑得到缓解;才真正地接受他的爱,也是无非就是对她的尊重。如果不是对她有感情,那他大可不用这样做;直接霸占,谁也不会拿他怎么样,因为他是君;这样的例子历史上比比皆是。玄宗之所以对杨贵妃如此醉心,主要是两人在感情上、志趣上的情投意合,而她也无非是被一位执着的男人所感动。杨玉环也是一人聪明的人,玄宗有一次与李白下棋;只见李白大大咧咧地说:“现在认输,可以体面地给您一个平局,过一会儿,可就悔之晚矣!此时,杨玉环凑了上来,一看皇帝要输,故意把怀中抱着的哈巴狗儿撒开,放狗搅乱棋局:“哎呀,这小东西,怎么说跑就跑啊!李白大为不满:“娘娘怎么放狗搅局呀,鹿死谁手马上就要昭告天下了……”一抬头,却被杨贵妃的美艳惊倒,一时诗兴大发,遂拈来一首赞美之。李白如此的狂妄,玄宗出于爱才之心,没有加罪于李白,这使得杨玉环更加敬慕唐玄宗。而杨玉环这一举动无非加深了玄宗对她的爱意。据史书记载,玄宗生性风流,在位时虽然嫔妃众多,但大多数只是博取他一时之欢的玩物,能够博得他的真情的女人很少。他只对极少数女人保持着专一的感情。但作为一代帝王能做到这一点,感情还是比较专一的。纵观玄宗的一生,除了与之患难多年的王皇后外,使他长久忠情的女性仅有武惠妃和杨贵妃。自王皇后爱衰之后,武惠妃一人专宠近二十年。然而史书并未记载武惠妃有多么美丽,她死时已40多岁,用现在时髦的一句话来说“女人四十豆腐渣”。但玄宗仍伤感不已,长久的郁郁寡欢,后宫三千佳丽竟无一人能让他摆脱心中的寂寞惆怅。在武惠妃死后的第三年,他认识了杨玉环。也许是杨玉环与武惠妃有某些相似之处,让他一见钟情。在此后的十几年,与杨贵妃形影相随,直至杨贵妃死后,还始终占据着玄宗生活的全部。可见,玄宗并非只求美色,而是一个非常重情的人。有人说玄宗之所以爱杨贵妃,那是因为贵妃的貌美,说玄宗看重是色、是欲。事实上,在杨贵妃与玄宗一同生活的十五年间,玄宗也确偶有拈花惹草,但对杨贵妃一直是比较专一的,可以说将其全部的感情、爱心都寄托在她身上。杨贵妃虽姿色出众,但后宫中的绝色佳人并非没有,何况玄宗已年过花甲,情欲的追求已非昔日可比,他之所以对杨贵妃如此醉心,主要是两人在感情上、志趣上的情投意合。据说玄宗非常喜欢《霓裳羽衣曲》,贵妃对此曲似乎心有灵犀,表演的非常出色。每当贵妃起舞《霓裳羽衣曲>,玄宗就兴致勃勃地击鼓伴奏,两人配合的非常默契。两人还亲自教梨园弟子演奏此曲。可以说是音乐这根红线将两人有着共同兴趣和爱好的人牢牢的拴在一起,才使两人有了坚实的爱情基础。玄宗与贵妃虽是帝王与妃子的关系,但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可以发现,他们象一对和睦相爱的夫妇,更象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有一年宫中的橘树结了许多柑橘,玄宗发现其中有一个“合欢实”(即两个柑橘长在一起)。他欣喜万分,与贵妃一起玩赏,并说此橘似通人意,知你我心心相印,固如一体。然后同坐一席共尝“合欢实”。他们完全沉浸在两人相爱的喜悦中,他们欣赏和分享“合欢实”的情景如一幅画映在你我的脑中,难道还要问,他们是什么关系吗?《开元天宝遗事》也记载着玄宗与贵妃温柔缠绵、相亲相爱的故事。一次玄宗酒醉,两天后方醒,醒后他拥着贵妃同赏牡丹,并摘折一枝与贵妃交臂相闻,玄宗说:“不惟萱草忘忧,此花香艳,尤能醒酒。”据史书记载,杨贵妃曾两次被遣回娘家。第一次是天宝5年,即杨贵妃被册封的第二年,贵妃因嫉妒触怒了玄宗,被遣回娘家。贵妃被赶出宫后,玄宗忽然感到人去楼空,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孤独感和空虚感。玄宗茶饭不思,还动不动就对左右侍从乱发脾气。随即就令人将御膳送去,当夜将贵妃接回宫中,从此对贵妃更加恩爱。第二次是天宝9年,贵妃因违背玄宗旨意,被遣送娘家。后来贵妃认为自己骄悍不逊,有些过分,便剪下一绺头发,让人带给玄宗并说:“有罪当死,身上的一切都是皇上恩赐,只有头发可以献上报答皇恩。”玄宗大为感动。通过这两次,两人之间那种难分难舍的感情又更深一层。按照皇家惯例,后妃触怒圣上,只能在宫中处治,重则斩杀,轻则囚禁或被打入冷宫,从不见有送回娘家的。玄宗却开了这个特例,如同寻常夫妻吵架一样,留下了回旋和好的余地。由此可见,玄宗并非视贵妃为玩物,他们能象普通夫妇一样互相迁就。两人之间的感情超越了帝王与妃子的关系,可以说,玄宗是将贵妃当作伴侣、妻子看待的。《怅恨歌传》载:天宝十载秋,七夕之夜,玄宗与贵妃凭肩而立,因仰天感牛郎织女重逢的悲欢场面,密誓要世世结为夫妻,言毕,抱手呜咽。这就是白居易《怅恨歌》所写的“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莲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在七夕之夜,对天起誓,足见爱的至深,情的至诚。说明他们生死与共超乎寻常的爱情的确是存在的。安史之乱,造成了历史的遗憾,却也造就了一段爱情佳话。对贵妃的死,玄宗耿耿难忘。甚至问仙访道,以求与贵妃相见。可以说,玄宗在风蚀残年的最后时光,都是对贵妃的深深思念、中度过的。对于国难,就贵妃本人而言是无罪的,但对降临到自己头上的灾难,她只能为情献身,更是为国扑难。对于贵妃的死,玄宗是负有很大的责任的,但事到临头,也是被迫的。他只能无奈地说”贵妃是无罪”。回到长安,玄宗让画了贵妃的像挂在殿中,朝夕与之相伴。对于宫中的一草、一木、一房、一院都令其触景伤情,睹物思人。玄宗也就是在这样孤独伤感的思念中,日渐衰老,几年就追随贵妃而去。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虽然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爱情终以悲剧结尾,但他们毕竟曾经拥有过,只不过这份爱,降落在帝王世家,使它多了几裹朦雾。他们的爱情悲剧,千百年来文人墨客感叹不已。在危难关头,不舍贵妃,即舍江山,熟轻熟重,玄宗自然知晓。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玄宗对贵妃的爱。用今天观念来看,在国家危难的关键时刻,当功与私发生冲突时,玄宗这种舍小家保大家的无私精神,更显出其伟大。唐玄宗是一位有作为的皇帝,他接手的唐朝无疑是个烂摊子,但他都一一化解了;他开僻了开元盛世,他使唐朝走向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鼎盛的时期;他使得那时的中国万国来朝;他是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皇帝,他与兄弟的感情非常好,在他的身上从未上演过试兄杀弟的悲剧。晚年的他因为对他所统治的局面有所满足,同时也遇到人生中真正的知己,他重用安禄山;最后导致爆发了安史之乱。有人把安史之乱的责任全部归于一人或是玄宗、或是杨玉环、或是李林甫、或是安禄山。但我却认为这个责任不能归于任何一个人,因为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承担这个责任,这对他们都不公平。如果玄宗能像唐太宗一样独具慧眼,那么也不会免除张九龄任用李林甫,更不会重用安禄山与杨国忠了;如果杨玉环能你见樊姬一劝谏楚庄王一样劝谏玄宗,那么之前玄宗的如果将不在是如果了;如果安禄山有一点忠义之心,如果李林甫能像魏征一样讲谏玄宗;那么历史上将不再会有安史之乱的出现。太多的如果,但如果有一条实现了,那么历史将对这位有所作为的君王做出如何的评价呢?大概更多的人也不会说杨玉环是红颜祸水了吧!我真的对把责任全部推到女人头上的人十分不解,都说女人是红颜祸水、祸国殃民;就像说西施亡吴一样,那么试问当时吴国的人在做什么,难道都死绝了吗?就眼看着西施来亡他们的国吗?那么我在试问又是谁亡了越国呢?是谁亡了秦二世了呢?难道也是杨贵妃吗?历史上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但为什偏要把一个连君王与臣子的七尺男儿汉都不敢承担的问题留给一个小女子承担呢?可见后人对他们的评价是多么的荒廖,是多么的不可理喩,难道不是吗?可我就是喜欢他们,看好他们;因为他们的爱情至少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他们之间的爱情基本上是纯洁的,很象今天的男女一样,使得唐玄宗只爱她一人,正所谓“三千宠爱集一身”,甚至到了“后宫佳丽皆失色,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地步。可见唐玄宗对她的倾心程度。虽然命运的结果他们无能为力,但他们的相遇决不是一个错误。有些事情不一定要那么完美的,因为缺憾也是一种美,有时它胜过一切完美……真是这份缺憾造成了历史的遗憾,却也造就了一段爱情佳话。我也一直在等待,等待我的玄宗,等待属于我的长生殿……初三:wacymzjl0839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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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朋友会使你理解高山流水会知音的神奇。真心朋友不仅是心灵上的相知,更多的还有人世间最珍贵的真诚。真心朋友不需要你对他许诺什么,只是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全力以赴;真心朋友不需要你赞扬他什么,只要你成功时在心底为你祝福;真心朋友不需要你给予你什么,那颗真诚的心就是全部的,最重要的给予。真心朋友的目光中没有鄙弃,有的只是无限的鼓励和希冀;真心朋友的目光中没有虚伪,有的只是事实在在的赤诚;真心朋友的目光中没有怀疑,有的只是铁打不动的信任。真心朋友不需要你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语。一个眼神足以令心中的任何伤口愈合;一个击掌,足以把任何欢喜凝聚;一个微笑,足以把任何误解化解。所谓真心,就像古人所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般圣洁纯净;就像广阔的蓝天一样无边透明;就像茫茫大海般辽远宁静;就像雄鹰对蓝天的虔诚;就像鱼儿对清水的信仰坚定。曾经听说过这样的话:“茫茫人海,漫漫长路,你我相遇,成为相互。相互就是走累了一起扶助,走远了一起回顾;相互就是痛苦了一起倾诉,快乐了一起投入。”其实真心朋友就是这样。偶尔念起真心朋友,都是感觉那么温暖、那么亲切、那么柔情。真心朋友是把关怀放在心里,把关注藏在眼底;真心朋友是相伴走过一段又一段的人生,携手共度一个又一个黄昏;真心朋友是想起时平添喜悦,忆及时更多温柔。真心朋友如醇酒,味浓而易醉;如花香,淡雅且芬芳;如腊梅,纯洁又傲然挺立。真心朋友的美不在来日方长;最真是瞬间永恒、相知刹那;真心朋友的可贵不是因为曾一同走过的岁月,最难得的是没有太多承诺的负担,不会为责任所牵制,分别以后依然会时时想起,依然能记得,你,是我的朋友。有朋友的日子里总是阳光灿烂,花朵鲜艳;有朋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了一切。我们可以失去很多,但不能失去的是朋友。朋友也许并不能成为一段永恒,也许只是你生命中某段时间的一个过客。但因为这份缘起缘灭,更使生命变得美丽起来,朋友的情感更加生动和珍贵。即使没有将来又有何妨?至少,我会记得,你曾经与我一起走过的路。人生短短数十载,认识的朋友又有多少,但真正能懂你心,又能真心珍惜的又有几人?若是你很幸运,已经有这样真挚的好友,珍惜吧!别因为一些琐碎的误会而轻言舍弃,真心朋友是你一生之中最珍贵的财富,让这一路上不再孤寂。我的真心朋友――璐,你看到了吗?我在默默的祝福你!9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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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真心在初中里,我又结交了许多朋友。我伤心的时候,她们是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我遇到困难时,她们是我最坚强的后盾。刘月,她是一个爱美也爱干净的女生。我喜欢和她在一起,我也总是欺负她,那是因为我希望她明白“打是亲,骂是爱”。而且,她能用最舒服,温柔的语气安慰我。我赢成绩不好而伤心落泪时,她总是说:“没事儿的。这次考试不理想,下次加油,现在就要打起精神来呀。”虽然这是最普通的话,可在我听来却最能让我安心。刘莉,她是一个活泼,热情,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孩。她是我升初中以来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她的脑袋里总装满许多有趣的事,在放学的路上,她总在叙述着班上的奇闻轶事,把我们一天的不愉快全部带到了九霄云外。在班上,属她最high,把班上沉闷的气氛带上了高潮。刘欣,她的活泼劲不亚于刘莉,但也是一个“大型降雨器”。她座位的四周全是男生,而她这个“小不点”却毫不示弱,但每次被他们弄哭,我便要像一个大姐姐哄她,让她,保护她。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有你还有我。初二:金茹秋4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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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意思是四海之内都有知心朋友,远在天边就好像近在眼前。形容思想感情相通;再远也能感受到亲近。我身边有我的一位这样知己。七年级下册,“他”转到了我们班,正因为他转到了我们班,所以我拥有了这样的知己。“黑黑的头发,童亮的眼睛,朦胧的嘴巴”是他的外貌。“他”拥有着该“做什么事有着做什么事的态度,该玩就有该玩的乐趣”。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他是转校生,只是暂读一年”,现在想起来——从那时的不相识,到现在知己一样的关系,想起那时他追过的“女生”再想起那时因为末件事情而引发的矛盾,再想起那时一起聚到电脑跟前的游戏瘾。哎!“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你去吧!我会想念你的,“知己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像你在我身边”。3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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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摔破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在对谁弹?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伯牙子期,高山流水。所谓的知己,大致也不过如此。朋友再多,也不如一个知己珍贵。这种相视一笑的不言而通,这种“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默契,正是我再深不过的安慰。前几日和朋友聊天,谈起这个话题。她们笑着说自己所谓的“知己”。其实,那怎么配称得上为知己?“摔破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在对谁弹?”这种感情,又岂会如此简单?我相信在这这世界上,一定有一个我的知己。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的年龄,亦不知道他在哪里。但我愿意用我的一生去等待,直到有一天我们相遇。到时候,我们能相视而笑,共同说一句“啊,原来你也在这里。”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来,我必等你。希望我们能在这个世界上相遇,我的知己。初一:落叶忆雪3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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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一生寻一知己,足矣。穷其一生,只为寻一知己。知己知我,我知知己。寂寞是一场盛大的宴会,开出绝妙的花朵,好似梦里花。有人懂的寂寞,更是寂寞。思大漠在梦里,大漠的身影,总是在边缘徘徊。低低的吟唱,使我的内心深处涌出大朵大朵的忧伤,大漠,我就来了,我会来的,你不要寂寞,我会伴你,一直。大漠,似乎是一个北方粗犷的女子,憨厚,淳朴。大漠,为什么我从没来过,却对你有一种特别的情感。梦里思大漠。梦江南江南烟柳漫雾,揉碎了多少儿女的豪情壮志,充斥了多少侠义柔肠。江南,一位如烟抚柳的女子。江南的柔美,骨子里有着叛逆,桀骜,漂泊。忆江南,风景独好。江南,有种豪情,不为世人知,只有懂她的人才知道。历史上的柔情,不是她的真身。我穷其一生,只为,只为寻一知己。一生寻一知己,足矣。知己难寻。3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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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朋友今天,来到教室,找回了以往的温馨,但面对即将来临的初一。我好难过,步入中学校门,就代表来到另一个生活的环境。我们的朋友,我们的敌人,与我们一起玩耍的伙伴们,都不能在一起了,心中一丝丝的眷恋便涌上我心。以往笑声连连的六(4)班,现在将要拆散。就如楼房一般,早晚有一天会灭临着拆散。但我们的友谊会像鹅卵石垒成的城墙,无论多大的惊涛骇浪也冲不垮的。当我沉寂在着温暖的六(4)班中,时间过得好快好快,放学了!朋友们再见了,我最亲爱的六(4)班要和我分开了。我眼泪在眼眶中打转:“朋友们,珍重!让我们一起来迎接以后更加美好的生活!朋友!再见!!!”心中虽有许多的依依不舍,但也要舍得,因为今天的分别是为了我们明天更好地发展,所以朋友一起同进退,共患难。为了以后更好地发展!3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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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朋友今天,来到教室,找回了以往的温馨,但面对即将来临的初一。我好难过,步入中学校门,就代表来到另一个生活的环境。我们的朋友,我们的敌人,与我们一起玩耍的伙伴们,都不能在一起了,心中一丝丝的眷恋便涌上我心。以往笑声连连的六(4)班,现在将要拆散。就如楼房一般,早晚有一天会灭临着拆散。但我们的友谊会像鹅卵石垒成的城墙,无论多大的惊涛骇浪也冲不垮的。当我沉寂在着温暖的六(4)班中,时间过得好快好快,放学了!朋友们再见了,我最亲爱的六(4)班要和我分开了。我眼泪在眼眶中打转:“朋友们,珍重!让我们一起来迎接以后更加美好的生活!朋友!再见!!!”心中虽有许多的依依不舍,但也要舍得,因为今天的分别是为了我们明天更好地发展,所以朋友一起同进退,共患难。为了以后更好地发展!3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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