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青娘_2000字
“江南烟雨,汉宫秋月,浊酒一杯词一阙。寒蟾应笑,乱红飞叶,幽幽梦残烛明灭。清泪凝霜,拂晓寒光,一捧相思残红妆”。猛地一口酒下肚,凝霜不禁皱了皱眉,这是第几次了,一个人,一壶酒,坐在屋脊上看着月亮升起又落下?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苦涩的笑。她还是离开了那个地方。
“听说是你一直赖在这里不走,妄图勾引长明哥哥的对不对?”柳幻雨蛾眉一挑,满脸戏谑地看着凝霜。
“随你!”冰冷的语气像凝霜早已冰冷了的心,“我倒是很好奇你到底是听谁说的,这种善于捕风捉影的人舌头留下也是祸害,割下来给你那只蠢猫解馋倒也是物尽其用。”
“你!”柳幻雨气结,绞着手帕瞪着凝霜,没人跟她说过凝霜勾引陆长明,一切只是她的猜测而已。可她就是见不得陆长明对凝霜好,她出生没多久就与陆长明指腹为婚,陆长明对她好是天经地义,陆长风死后,她凝霜死皮赖脸待在陆府也就罢了,凭什么要分得她的一杯羹?陆长明对她好一分柳幻雨就越多讨厌她一分。
“毒妇!”柳幻雨扬起手来,凝霜轻轻一挥,将她的手从侧面打落,柳幻雨轻呼出声,狠狠地瞪着凝霜。
“你打不过我的,没事还不如去盯着你家长明哥哥,说不定勾引他的不是我,是其他倾国倾城的美人儿也未可知啊?”说罢便转身离去,留下柳幻雨一个人在原地起得直跺脚。
凝霜自幼拜入凌云阁青玄长老门下,凌云阁女弟子寥寥无几,凝霜又像从年画里跳出来的抱鲤鱼的娃娃一般粉雕玉砌惹人怜爱,自是受到了一众师兄师姐们的百般照拂,大师兄陆长风更是对他呵护有加,每次下山回来都会给她带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有次因为贪玩,她误入禁地,陆长风不顾同门阻拦冲进去救下了差点丧命的她,自己却被看守禁地的猛兽袭击,毁了容貌,从此之后只能戴着面具穿梭与众人之间,从前暗自倾心于他的师姐们心中叹惋造化弄人,毁了一张极好看的脸,都对他断了念想,平时除了基本的招呼外以前的各种殷勤自是没了。早已和他有了婚约慕北燕也借故退了婚。本就缄默的陆长风更加沉默了,凝霜心里自责不已,好多次想道歉都被一句温柔的“没事的”噎回。
凝霜心想,“既然没有人陪师兄,那我就永远都陪着他好了!”师兄武艺高强,她也不能逊色啊,要不以后有人欺负师兄时他是一点忙都帮不上的。于是乎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武功自是精进了不少,在同门中也是出类拔萃的。
十六岁那年,陆长风家中传信来,陆老爷病危,让陆长风速速归家。凝霜知道,这一次,师兄多半是回不来了,于是央求师傅允他一同前往。青玄不许,她就在门口长跪不起,任凭旁人怎么劝也劝不动。
“霜儿——”
“别劝我了,要么让我走,要么让我死,凝霜的命是师兄救的,不管师兄去哪儿,我都要陪着师兄。”凝霜盯着紧闭的雕花门,一脸决绝。
陆长风心头一热:“好,无论霜儿做什么,师兄都陪你一起。”说罢也跪了下去。知道第三天,青玄才松了口。
“长风,她从小在这里生活,涉世未深,心性纯良又爱打抱不平,你要好好束着她些,江湖不比门里,莫生事端才好。”这是青玄最后对他们说的话。
下山后没几天,陆老爷便去世了,家业自然由长子陆长风继承,陆长明协助。凝霜住在陆府整日里除了练剑就是逗弄长廊中的画眉,亦或是坐在池边喂那几尾锦鲤,日子过得倒也清闲。
两年后的某一天,陆长风突然说有急事要远行一趟,临走时嘱咐她好生待在府里不要到处乱跑,他个把月就回来了,又对陆长明很是叮嘱了一番,皆是多担待她云云。连府中的事都交由陆长明打理了。上马前陆长风顿了顿身形转头看着凝霜,良久才说道:“霜儿,可否把你的香囊解与师兄?”凝霜慌慌诶解下来递了过去,陆长风反手将香囊与凝霜的手一同握住,说道:“等我回来……娶你。”看着凝霜满脸通红不知所措的样子,他勾了勾嘴角也没等凝霜回答便策马绝尘而去。
十里红妆凝霜没有等到,等来的是一具冷冰冰的血染的尸体,点点血渍污了银白面具,反射写寒光,直逼心弦。陆长风的手中还紧紧握着凝霜的香囊。凝霜将香囊同银白面具一起收入怀中。慕北家族对凌云阁的《留青剑谱》虎视眈眈已久,月前攻至凌云峰下,蓄谋已久的屠杀几乎灭了凌云阁满门,为了永绝后患,慕北江修书陆长风与凝霜,想来个请君入瓮,他却不曾料到,凝霜根本就没看到这封信。
凝霜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只是呆呆诶望着门口。后来,她终于走出了房门,只是再也没有了以前的笑脸。陆家家大业大,在江南也是数一数二的,凝霜待在陆府,慕北家族自是对她无可奈何,况且慕北将杀了陆长风,与陆家已是撕破了脸,自然是不好轻易在这里露面的,凝霜也算是无事。
“让我照顾你吧。”陆长明说。
“不!”凝霜冷着脸,语气果断而决绝,但陆长明也不恼,对她一如既往地好。有时候,凝霜似乎在他身上看到了陆长风的影子,他问过她好多次,她都有些动摇了,但她还是会在抬头看到那张没有面具的脸时一口回绝。
柳幻雨的到来使凝霜萌生了离开这里的念头,这女人要是生了嫉妒之心,恐怕连鬼神都得让她三分,从小受同门百般照拂下的凝霜又怎会知晓其中道理?今天投个毒明天下个药,做得滴水不漏,而在旁人面前又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相来,若不是她还不至于恶毒到害人性命,凝霜恐怕早就死得连渣都不剩了。
最后一次,柳幻雨扬起茶壶,直对着凝霜的面门,凝霜不想反抗了,索性就闭上了眼睛。“砰”地一声,想象中的剧痛没有传来,凝霜睁开眼睛,愣愣地看着柳幻雨额头上不断往外涌血的伤口。
“值得吗?为了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敌人。”她问,语气有些发颤。她怕,不是怕柳幻雨此时可怖的脸,不是怕陆长明的误解与苛责,而是怕她再待下去,这里还会有人因她而丧命即使是和她毫不相干的人,没错,是时候了。
“你输了。”柳幻雨看着从正门进来的陆长明,有气无力诶说道,随后又“恢复”了那副我见犹怜的模样,泪眼汪汪地冲凝霜说道:“凝霜姐姐……你……你好狠的心啊!”随后向后倒去,不省人事了。进门的陆长明看到这一幕,满脸的惊讶,什么都没说。
“江湖上坏事连连,有些着实是令人费解的,今日咱们就说说近来发生的一件事。话说那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慕北山庄一夜之间燃起熊熊烈火,庄主与小姐曝尸凌云峰下,着实是大快人心呐,不过……有如此手段之人竟会是谁?”说书先生折扇一开,故作深思状。台下的小徒弟低声提醒道:“师傅,师傅,是留青娘。”
先生瞪了他一眼继续说道:“说是天兵天将也不无可能啊!”而后继续沉思。
台下的小徒弟怒了,蹭地一下站起来说道:“难道您老糊涂了不成?昨儿个还告诉我是留青娘,今天就成了天兵天将了?”
“你闭嘴!”说书先生折扇一合,指着这个小徒弟说道,脸憋得跟关公似的。台下的看客哄堂大笑。
谁也不知道,《留青剑谱》就在一张蝉翼薄纱上,藏在陆长风当年紧握着的香囊中。
初三:汤雯淇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短篇小说:懒账鬼_400字
春去秋来老将至,潮看水东流,暮看懒账鬼。
正值春季,父亲正和租房的人商讨事情,说小,小到斤斤计算,说大,大到要搬动。原来,以为租房的人是忠厚老实的小伙子和姑娘,他们还有个小乳孩。前些日子,住在这里到安稳,而且小伙子还开心地对房主说:“你们这儿真好,我家小孩以前睡在哪儿都哭,到这儿,晚上就不哭了。”这句是他唯一实在的话了。听起来挺关心孩子的。
不过,世事都难料,我家因为有急事,所以请住的小两口另寻地方住,出于道理,家人都商量不去收他们的房租了,确实,搬来搬去也不容易。父亲是个正直肯吃亏的人,从不斤斤计较,还会相应给予他们赔偿。
小两口似乎已露出本性,那张嘴真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暗地里还得意有小便宜拿吧,而表面显得自己遭打了不幸,然说了一大堆要赔偿的话:“对呀,我们这几天在找房子,小孩子也得看着吧,所以找租房也难……不是,电费,水费……我一定会找的,只是没钱,….偿钱几千?”
还没完结,如果觉得不错,请点赞,我会续写。
初三: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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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青娘“江南烟雨,汉宫秋月,浊酒一杯词一阙。寒蟾应笑,乱红飞叶,幽幽梦残烛明灭。清泪凝霜,拂晓寒光,一捧相思残红妆”。猛地一口酒下肚,凝霜不禁皱了皱眉,这是第几次了,一个人,一壶酒,坐在屋脊上看着月亮升起又落下?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苦涩的笑。她还是离开了那个地方。“听说是你一直赖在这里不走,妄图勾引长明哥哥的对不对?”柳幻雨蛾眉一挑,满脸戏谑地看着凝霜。“随你!”冰冷的语气像凝霜早已冰冷了的心,“我倒是很好奇你到底是听谁说的,这种善于捕风捉影的人舌头留下也是祸害,割下来给你那只蠢猫解馋倒也是物尽其用。”“你!”柳幻雨气结,绞着手帕瞪着凝霜,没人跟她说过凝霜勾引陆长明,一切只是她的猜测而已。可她就是见不得陆长明对凝霜好,她出生没多久就与陆长明指腹为婚,陆长明对她好是天经地义,陆长风死后,她凝霜死皮赖脸待在陆府也就罢了,凭什么要分得她的一杯羹?陆长明对她好一分柳幻雨就越多讨厌她一分。“毒妇!”柳幻雨扬起手来,凝霜轻轻一挥,将她的手从侧面打落,柳幻雨轻呼出声,狠狠地瞪着凝霜。“你打不过我的,没事还不如去盯着你家长明哥哥,说不定勾引他的不是我,是其他倾国倾城的美人儿也未可知啊?”说罢便转身离去,留下柳幻雨一个人在原地起得直跺脚。凝霜自幼拜入凌云阁青玄长老门下,凌云阁女弟子寥寥无几,凝霜又像从年画里跳出来的抱鲤鱼的娃娃一般粉雕玉砌惹人怜爱,自是受到了一众师兄师姐们的百般照拂,大师兄陆长风更是对他呵护有加,每次下山回来都会给她带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有次因为贪玩,她误入禁地,陆长风不顾同门阻拦冲进去救下了差点丧命的她,自己却被看守禁地的猛兽袭击,毁了容貌,从此之后只能戴着面具穿梭与众人之间,从前暗自倾心于他的师姐们心中叹惋造化弄人,毁了一张极好看的脸,都对他断了念想,平时除了基本的招呼外以前的各种殷勤自是没了。早已和他有了婚约慕北燕也借故退了婚。本就缄默的陆长风更加沉默了,凝霜心里自责不已,好多次想道歉都被一句温柔的“没事的”噎回。凝霜心想,“既然没有人陪师兄,那我就永远都陪着他好了!”师兄武艺高强,她也不能逊色啊,要不以后有人欺负师兄时他是一点忙都帮不上的。于是乎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武功自是精进了不少,在同门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十六岁那年,陆长风家中传信来,陆老爷病危,让陆长风速速归家。凝霜知道,这一次,师兄多半是回不来了,于是央求师傅允他一同前往。青玄不许,她就在门口长跪不起,任凭旁人怎么劝也劝不动。“霜儿——”“别劝我了,要么让我走,要么让我死,凝霜的命是师兄救的,不管师兄去哪儿,我都要陪着师兄。”凝霜盯着紧闭的雕花门,一脸决绝。陆长风心头一热:“好,无论霜儿做什么,师兄都陪你一起。”说罢也跪了下去。知道第三天,青玄才松了口。“长风,她从小在这里生活,涉世未深,心性纯良又爱打抱不平,你要好好束着她些,江湖不比门里,莫生事端才好。”这是青玄最后对他们说的话。下山后没几天,陆老爷便去世了,家业自然由长子陆长风继承,陆长明协助。凝霜住在陆府整日里除了练剑就是逗弄长廊中的画眉,亦或是坐在池边喂那几尾锦鲤,日子过得倒也清闲。两年后的某一天,陆长风突然说有急事要远行一趟,临走时嘱咐她好生待在府里不要到处乱跑,他个把月就回来了,又对陆长明很是叮嘱了一番,皆是多担待她云云。连府中的事都交由陆长明打理了。上马前陆长风顿了顿身形转头看着凝霜,良久才说道:“霜儿,可否把你的香囊解与师兄?”凝霜慌慌诶解下来递了过去,陆长风反手将香囊与凝霜的手一同握住,说道:“等我回来……娶你。”看着凝霜满脸通红不知所措的样子,他勾了勾嘴角也没等凝霜回答便策马绝尘而去。十里红妆凝霜没有等到,等来的是一具冷冰冰的血染的尸体,点点血渍污了银白面具,反射写寒光,直逼心弦。陆长风的手中还紧紧握着凝霜的香囊。凝霜将香囊同银白面具一起收入怀中。慕北家族对凌云阁的《留青剑谱》虎视眈眈已久,月前攻至凌云峰下,蓄谋已久的屠杀几乎灭了凌云阁满门,为了永绝后患,慕北江修书陆长风与凝霜,想来个请君入瓮,他却不曾料到,凝霜根本就没看到这封信。凝霜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只是呆呆诶望着门口。后来,她终于走出了房门,只是再也没有了以前的笑脸。陆家家大业大,在江南也是数一数二的,凝霜待在陆府,慕北家族自是对她无可奈何,况且慕北将杀了陆长风,与陆家已是撕破了脸,自然是不好轻易在这里露面的,凝霜也算是无事。“让我照顾你吧。”陆长明说。“不!”凝霜冷着脸,语气果断而决绝,但陆长明也不恼,对她一如既往地好。有时候,凝霜似乎在他身上看到了陆长风的影子,他问过她好多次,她都有些动摇了,但她还是会在抬头看到那张没有面具的脸时一口回绝。柳幻雨的到来使凝霜萌生了离开这里的念头,这女人要是生了嫉妒之心,恐怕连鬼神都得让她三分,从小受同门百般照拂下的凝霜又怎会知晓其中道理?今天投个毒明天下个药,做得滴水不漏,而在旁人面前又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相来,若不是她还不至于恶毒到害人性命,凝霜恐怕早就死得连渣都不剩了。最后一次,柳幻雨扬起茶壶,直对着凝霜的面门,凝霜不想反抗了,索性就闭上了眼睛。“砰”地一声,想象中的剧痛没有传来,凝霜睁开眼睛,愣愣地看着柳幻雨额头上不断往外涌血的伤口。“值得吗?为了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敌人。”她问,语气有些发颤。她怕,不是怕柳幻雨此时可怖的脸,不是怕陆长明的误解与苛责,而是怕她再待下去,这里还会有人因她而丧命即使是和她毫不相干的人,没错,是时候了。“你输了。”柳幻雨看着从正门进来的陆长明,有气无力诶说道,随后又“恢复”了那副我见犹怜的模样,泪眼汪汪地冲凝霜说道:“凝霜姐姐……你……你好狠的心啊!”随后向后倒去,不省人事了。进门的陆长明看到这一幕,满脸的惊讶,什么都没说。“江湖上坏事连连,有些着实是令人费解的,今日咱们就说说近来发生的一件事。话说那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慕北山庄一夜之间燃起熊熊烈火,庄主与小姐曝尸凌云峰下,着实是大快人心呐,不过……有如此手段之人竟会是谁?”说书先生折扇一开,故作深思状。台下的小徒弟低声提醒道:“师傅,师傅,是留青娘。”先生瞪了他一眼继续说道:“说是天兵天将也不无可能啊!”而后继续沉思。台下的小徒弟怒了,蹭地一下站起来说道:“难道您老糊涂了不成?昨儿个还告诉我是留青娘,今天就成了天兵天将了?”“你闭嘴!”说书先生折扇一合,指着这个小徒弟说道,脸憋得跟关公似的。台下的看客哄堂大笑。谁也不知道,《留青剑谱》就在一张蝉翼薄纱上,藏在陆长风当年紧握着的香囊中。初三:汤雯淇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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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留痕_2000字一个空白的笔记本,因有了记载知识的笔记而有意义;一本厚厚的文稿本,因有了书写青春的小说而有价值;一册洁白的绘画本,因有了手绘漫画的图片而有活力。它们所带给我的不单是笔记、小说、图片,更是一段段逐梦的旅程。周末,我在家清理东西,一个笔记本从书架上掉了下来,我打开一看,上面记满了在如今我看来再简单不过的奥数题的解题方法与思路,我不禁一愣,回想起一段往事:那是小学时,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数学家,为此,我天天找各种有关数学的书去翻阅,把一道道难题记在本子上,先自己做一遍,然后再翻书去看答案是否一致,如做错,就把书上过程抄下来,如此反复,乐此不疲。想到这儿,我不禁苦笑,这笔记有什么?我为什么会把那段轻松岁月用来记这些无用的笔记,而且我现在数学也不好,这些笔记对于我而言毫无用处。就当我准备放下笔记继续清理时,我的目光却又停留在了一本厚厚的文稿本上,我仔细一看发现它是我在初一时写的一部小说。初一下学期刚开始时,班上有几位同学正写小说,我抱着试试的心态写了写,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写上瘾了,我开始在网上查阅其他与小说的人的写作方法,开始利用课余时间构思,开始利用晚上写完作业后的时间写小说,日以继夜,废寝忘食。我不禁严肃起来,打开小说翻了翻,不多,大约一两万字,但是我不敢想象,这竟是我在那段学习紧张的岁月中,把所剩无己的自由时间抽出来写小说。我心中不由得对过去的自己产生敬佩之情,没想到过去的我居然为梦想与爱好有如此执着追求的心。就当我心生感慨时,突然发现我桌子上的那本画册,心不由得一动。画册是我最近才开始制作的,我把见过的动漫人物全都画在这上面,我还因此把零用钱全用在买有关教绘画的书上,买了一本又一本学习漫画的书,在家中反复绘画,反复练习。我不由得发现,在我感慨过去自己为了爱好与梦想多么努力时,自己其实也在不断追求,不断努力,这些在笔记本、文稿本、手绘本上的痕迹就是我努力追梦的最好证明,它们记载着我在不同岁月里所付出的努力,那些痕迹就是我不断逐梦的记忆。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在不断成长的途中,我们的目标、梦想在不断改变,但不变的是我们那颗为了梦想不断追求的心,这些一段又一段逐梦的岁月拼起来就是我的青春岁月,这些笔记本、文稿本、手绘本上的痕迹是我成长的一部分,等我老了,只需再打开这些本子,就可以看见我青春的热情。初三:何晨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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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雀吟(二)_2000字待秦苍入了那美人醉,才知晓这一切不过是个掩饰罢了。姑娘们礼教夙娴,训练有素,并不似寻常青楼的女子那般喧嚣淫靡。见了青雀归来,姑娘们便都浅笑问安,而青雀也早已摘下面纱,展露出她倾城容颜,颔首还礼。她们似乎不意外青雀带了个男子归来,问安后便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去了。似是看出了秦苍的疑惑,青雀解释一般轻言:“这些姑娘都是乞儿,瞧着可怜见,便将她们收留下来,略加调教,倒也守礼。”秦苍却是讶异,不知其为何还要与他这一个小小侍卫解释这些。待他探寻目光轻触青雀,却发现她竟似从未开口,仍是面带浅笑,婉婉前行。他无所谓地耸肩——反正也没什么坏处。跟随着青雀往内阁走去,秦苍越走越慎重起来。自入进内阁的通道,外室那旖旎景象已而消弭,色彩也由轻浮的粉色渐渐加深,转为暗红色,就像——血的颜色。青雀仍是毫不回头地扭动腰肢向前走,可秦苍却感到她似乎与之前有些许不同。这种转变令秦苍措手不及,就像是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青楼妓女一步步走成武道高手。恩,虽然青雀本身便是青楼头牌。秦苍不自觉紧张起来。他手心沁出细密的汗水,大掌附上腰间剑柄,似乎在提防着随时可能出现的恶魔。不知在这幽暗的通道里行走了多久,秦苍只觉眼前突然开阔。他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终于感受到了武陵渔人当年受到的惊吓……不对,自己比他受到的惊吓严重多了!至少那山里的小洞不是血一样的暗红色啊!安抚好扑通扑通的小心脏,秦苍才抬起头打量起这片空旷。一打量之下,他更加惊诧了——此地貌似是女儿家的闺房啊!屋内简洁大方,却不嫌简陋。身旁香薰灯袅袅升起青烟,淡淡的香味令人安宁,却又似乎有这一丝火热。青雀好整以暇的坐在床沿,饶有兴致地看着秦苍一张黑脸“唰”的通红。她早已屏退婢女,如今房内便只剩下他们二人。秦苍尴尬地咳几声,一对墨眸不由偷瞄青雀。任他聪明至极,却也猜不透青雀此举何意。此时却闻佳人音溢:“秦侍卫,君可知奴家带君来此,有何意?”他方念此事,便被如此一问,也便顺水推舟问起:“秦苍不知,姑娘但可明说。”青雀柳眉稍挑,低低似叹而道:“不知……君可知晓谭家?”秦苍听闻“谭家”二字,心中更加疑惑,却又有一丝:“姑娘说的可是十二年前被朝廷以谋逆之罪全家处斩的谭丞相一家?”青雀颔首,目光凝聚在秦苍脸上:“为人不知的是,当初谭家抄斩,谭家最小的女儿谭倾鹊被高人所救。奴家便是当初唯一幸存的那个小女孩。”原来是这样。青雀目光中不符合其强横武功的哀怨与仇恨令秦苍心神颤动。明明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却背负着血海深仇……他再次望向她的眼光中,带有一丝钦佩,一丝怜惜,却没有丝毫同情。青雀冷冷笑了,秀眉间却未曾舒展。她定定地直视秦苍,突然露出了一个勾魂动魄的笑。随即,她转身背对着他,双手伸到背后,拉开了腰间的系带……衣衫半退间,青雀凤眸挑,眼神如丝,魅惑地看着呼吸急促起来的秦苍。她柔柔嗓音圆润甜美,那故意流露的妩媚如同加了蜂蜜的毒药,对蝴蝶都有致命的诱惑:“秦苍……青雀虽为青楼女子,却幸而仍为完璧之身。今愿以此身,换取……淳亲王支持,查出幕后真相,为吾全族洗刷罪名……报仇雪恨!”秦苍早在混着合欢散的香薰下神志不清,只记得自己说了声“好”。至此,一室旖旎,暂且不提。肆.而秦苍确实是淳王。而第二日,便传出淳王携一女子而归,为了她要拒婚皇帝亲下旨配婚的宁丞相独女宁佩佩,立那女子为王妃。皇帝震怒,却因淳王的执意不下,甚至以死相逼而无奈放弃,只得允了,只是一定要迎娶宁佩佩,作为偏房。淳王虽不乐意,却抵不过皇权至上,最终应下。婚期定在半月之后,虽仓促了些,但以淳王府的办事效率却也足够。青雀半倚贵妃椅,修长的双腿交叠,神色慵懒,一身青衫半解,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蔻红指尖把玩着一支小巧精致的金簪。秦苍长身直立,墨眸凌厉如剑,目光直射青雀对外的居所——雀吟居的对面。透窗而视,一男一女床畔交缠,难舍难分,娇吟声声,气喘吁吁,极尽淫靡。片刻,二人消停,那女子似是启唇问了男子什么,男子震怒,伸手欲掐死那女子,却似乎被什么扎了一下,松手软倒。女子唇边冷笑,起身披衣,似乎是知道秦苍在看她,竟冲此间微微颔首,丝毫没有被看光身体的娇羞。秦苍神色冷冽,眯眸望向依旧把玩那簪子的青雀,冷声道:“此人乃是岑丞相幼子,你竟让人杀了他!”青雀略抬凤眸,红唇微勾,媚眼丝丝,似笑非笑。她眼神并不凌厉,却慑人至极:“此人骄奢淫逸,惹了大祸。奴家不过是受人钱财收人性命的杀手罢了,君……不,王爷又何必如此生气?”秦苍叹气,敛去凌厉气势,上前拥她入怀,不顾青雀眼底一带而过的杀意,缓声道:“我只是不希望你的双手沾染鲜血罢了。”青雀轻笑着不着痕迹的闪身,躲开他的怀抱,手中簪子悄然三指捏紧,做出防卫姿态,柔声而言:“王爷请自重,奴家与您仅仅是互相利用罢了。”或许是的吧?她利用他找出杀害自己全家的幕后黑手,他利用她对抗宁佩佩的后房独大。秦苍苦笑,却不再进一步动作,只是摸摸自己英挺鼻子,暗道:利用吗?那么便利用你来填补本王意中寂寞罢。青雀阁。原来近日令人闻风丧胆的青雀阁竟是出自自己对面这个撩人的女子之手,当真是人不可貌相。在青楼头牌这一身份掩饰之下,恐怕这京城内无一能将美人醉头牌青雀与青雀阁联系在一起。秦苍叹道:“半月之后,十里红妆,我等你嫁我。”言罢,眷恋一眼,墨袍衣角翩翩而去。青雀怔怔盯着那衣角,撇撇红唇,重又倚回那贵妃椅——反正不过做戏而已。初三:陌离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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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雀吟(三)_2000字伍.五月廿八,京城满城喧嚣喜意。无尽红色铺遍天地,唢呐锣鼓声声不息。青雀着了艳红的装束,蒙着喜帕,从自己的外置小筑款款步出。她插着满头珠翠,凤冠霞帔沉甸甸的压在脑袋上,虽然美不胜收,却也苦不堪言。她悄悄从喜帕缝隙间看着地,不由暗叹淳王的别出心裁——当真是遍地撒着艳红的花瓣,轻轻巧巧地铺成了一地红妆。转瞬,灭门十二载,如今我这“戴罪之身”竟也要风风光光嫁人了吗?忽觉讥讽,暗自冷笑连连,忽觉这夏季也显得沁凉了。在喜婆的搀扶下,青雀款身上轿辇,在一片锣鼓声天中缓缓临近淳亲王府——她名义上的夫家。辇至,青雀方欲探头,却突觉轿辇轻轻一震。她内心忽生警惕,正想跳轿查看,却听见喜婆焦急的声响:“王爷,轿门踢得这么轻,这。。。。。。”听了这话,青雀才舒了一口气,双颊却绯红起来。想自己堂堂一杀手阁阁主,竟将这俗世见嫁人的规矩忘了。秦苍含笑的声音淡淡响起:“我的夫人嫁过来便是要享福,这下马威重了岂不是失了本心?”随即便有一只大掌伸出,似是要接她下轿。她柔荑搭上那大掌,轻轻一跃便下了轿,心却因为他那一句话而颤动。跳了火盆,过了堂,青雀便随着秦苍的脚步入了内厅。因着先帝去世已久,青雀也没了家人,所以拜堂拜高堂便成了拜皇帝皇后。在下首从盖头下觑着那贵气逼人的二位人中龙凤,青雀眼中泪花轻泛,袍袖下的双手狠狠握紧,指甲深深扎进肉里——若不是这昏君被小人蒙蔽杀害我的父母,怕是拜堂时双亲就能慈目含笑,接受我和夫君的跪拜了吧?脸色微红,原来不知何时竟真的将身侧的男子当做夫君了吗?——真是不知羞。想着,她瞥了一眼在自己身后几步处的红绣鞋。那是宁佩佩着了桃红色裙裳,默默地跟在他们身后。吐出一口闷气,青雀心下有些歉意。本身,宁佩佩才是应该风光嫁入淳王府的王妃,却被她横插一杠。如今,该当王妃的人被当成一个笑话,而最不该嫁入皇家的人竟凤冠高戴。皇帝皇后二人依惯例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场面话,青雀和宁佩佩便被送进各自的房间,而淳王秦苍则被拉去灌酒。青雀进了房间,就直接把盖头扯了下来。旁边的嬷嬷想要制止,却来不及,只得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端起合卺酒灌了下去,然后拿了一块糕点塞到嘴里。她这会儿可是苦不堪言,一大早就不让吃不让喝,还在头上弄了那么多首饰,体力消耗得极大,便是她练过武,脖子也是酸痛难忍。正嚼的起劲儿,青雀余光却扫到了那个僵直这身子,一只手还半伸出去,满脸挂着黑线的嬷嬷。瞧着她,青雀一愣,糕点也忘了嚼,就这么跟那可怜的嬷嬷大眼瞪小眼。等秦苍带着一身酒气和喜气踏入正妃房,准备给自己的王妃掀盖头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诡异的场景。秦苍只觉得刚刚被皇兄灌下去的酒都起了反应,捂着额头呻吟:“这这这是什么事儿啊。。。。。。”他稳了稳情绪,轻咳一声准备拿起合卺酒,先和青雀喝了交杯酒,打破这尴尬地氛围再说,却发现酒杯是空的。秦苍一愣,询问的目光转向那嬷嬷。那张长满了皱纹的老脸止不住地颤抖,僵硬地转过脖子,艰难地开口:“回。。。。。。回王爷的话,合卺酒被王妃。。。。。。吞了。。。。。。”于是,现在轮到秦苍嘴歪眼斜了。陆.在老嬷嬷复杂的眼神中,秦苍面瘫着好言把她劝出门去再拿酒来。转头瞧着满脸尴尬不安的青雀,秦苍心中升起些许好笑。却不料她竟如此不通典籍。他轻柔地坐在青雀身旁,狭长的墨眸中闪着戏谑的光。他红袍宽袖舒展,搂青雀入怀,口中呢喃:“青雀啊青雀,你瞧瞧,这合卺酒都由你一人喝了,为夫可否认为,我的王妃恐怕为夫不愿意要她,急急忙忙先给自己定了终身呢?”青雀脸一红,没好气地转过头,倒也没挣开他,只是鼓着腮帮子继续嚼她的点心。恩,这点心真好吃啊。。。。。。秦苍把头埋在青雀颈窝,低低笑起来,稍带浑厚的声音极富磁性,惹得青雀的脸更红了。顷之,秦苍正色道:“雀儿,方才我去喝酒,有意打探了一下当初与谭家灭门有关的人物。谭丞相素来贤悫,公正不阿,因着这性子,他在朝中得罪了不少的人,却也因为他的品行深得百姓爱戴与先皇,也就是我的父皇倚重,在朝中也是极有号召力与地位的。因此,若是一朝一夕间的嫁祸,显然是不可能的,必是及其严密的计划与组织方可完成。可见,若真是冤案,那此案主谋必是一个心思缜密的非常可怕的人。”说到这儿,秦苍唇角扯起一抹嗜血的笑,“我还真是期待与他相遇斗智的那一天。可惜我那时只有六岁,未曾接触过此事,否则我必然会从中获取蛛丝马迹。”青雀深以为然的点头,毕竟那时她也只有四岁。她安静的等着秦苍说下去,她知道他并没有说完。秦苍缓了口气,徐徐道:“今日借此事,我倒是排查出一些可疑的人物。最可疑的便是宁丞相宁炙。他当初便为户部尚书之职,又颇受先皇信赖与喜爱,最后顶了谭丞相的位子做了丞相,可以说是受益最大的人。”他顿了顿,复道,“宁炙此人如今权倾朝野,虽比不得当初谭丞相在职时的人心所向,却也是两朝元老,要彻查他也十分困难。不过……”说着,他朝着偏房努努嘴,那里,宁佩佩正坐着等候秦苍去掀盖头。秦苍声音不自觉压低了些许:“或许从她身上可以得到机会。”秦苍这么一说,青雀才想起宁佩佩,忙从秦苍怀里跳出来,把他往屋外推搡:“你不说我倒是还想不起了,你快些去与宁佩佩喝了合卺酒掀了盖头吧。”秦苍一脸的受伤,他本来觉得青雀没有推开他,就想着今晚死皮赖脸赖在这儿不走了,谁知竟因自己的一句话而失了这个机会。他哀嚎着扒住门扉不肯走:“雀儿雀儿!若是我去了她那里,明日一早别人看到可如何是好!”那岂不是让别人以为她是个失势的王妃,让她遭受他们的欺辱?青雀一脸的凶神恶煞:“快去,我还等着报仇呢!”说着就作势要踹。秦苍瘪着嘴,委委屈屈地蹭出去。走到门口,他笑嘻嘻地扭头刚要说话,“嘭”的一下门紧紧地关住了。若不是他反应快,恐怕明天就要塌着鼻子上朝了。他苦笑着摸摸鼻子,朝里面喊:“我去掀完盖头马上回来,明天若是别人瞧着我从侧妃屋子里出来,对你名声不好。”说罢,半响不见有人回话,他只好灰溜溜的去了偏院。为了帮自己心爱的女子复仇,也只好委屈自己一下了。屋内的青雀听着秦苍脚步渐行渐远,唇角漾起一丝笑意,竟有两个小小的梨涡浮现。美人一笑倾城,周幽王为褒姒一笑失了城,大约也不过如此。初三:陌离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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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_550字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蓬头垢面,见人就傻酽,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着那女子吐口水,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几脚,叫她“滚远些“.可她就是不走,依然站着。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子干活被机器绞断了左手,又因家穷,一直没娶媳妇.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份姿色,就动了心思,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着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结果,父亲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着我,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的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靠近.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办?毕竟,娘是个疯子.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5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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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啊,娘!娘走了,永远地走了!2005年的9月9日凌晨3点15分。在经过长时间的急促呼吸之后,在丑寅时之交,娘的呼吸突然一下变得轻微,轻微得听不见一点儿声音。在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就渐渐地停止了呼吸,停止了心跳。既没有人们常说的那种痛苦地挣扎,也没有那最后的一声喉鸣,甚至没有出一点点儿冷汗,也没有一点点儿拉、尿,浑身上下前后的体肤都很温乎。娘走得既自然、安详,又干净、利索。在经过如同天塌地陷所给予的剧痛而自然引发的哀号之后,为了不惊扰四邻,我们都强忍悲痛,抽泣着为娘擦洗全身。儿和锋儿、姐夫主要擦拭上身,姐和玺则主要擦洗下身。先用蘸着酒精的药棉擦洗一遍,再用反复投洗的温热毛巾擦洗,将娘的浑身上下、前后、左右,四肢、腋下、手指和脚趾等等,都擦洗得干干净净。见娘的体肤一直温乎,我们于是又忙而不乱地给娘穿上寿衣(包括内衣、棉袄、棉裤和裙子),寿鞋,佩带好饰物,让娘安卧在金黄色的寿褥上……到4点多一点儿,就把娘打置停当。看着娘微微带笑的慈祥遗容,想到儿多少年来最担心和惧怕的事情终于发生,想到娘从此再也不能和儿交流,哪怕只是一点点儿眼神儿的对视,儿顿即心如油煎,感到从未有过的难于名状的痛苦和失落,泪水禁不住像喷泉般地涌泻……娘啊,娘!难道您真的就这样走了!这时,住在其它地方的家人先后赶到,又一起张罗着设置简单的灵堂。我们将早就备好的放大了的娘跟爹的合影摆放在娘的头起,两侧各竖放一束刚买来的新鲜菊花,又把茶几儿放在娘的床侧,上面放上香炉,点燃香烛……天亮后,我们一家骨肉轮流冲娘上香、祭拜,为娘守灵,并通知在京的至亲来跟娘告别。当天晚上,儿跟姐遵照娘生前老早就谆谆嘱咐的,将娘送回老家。在将娘抬离床铺前,儿亲了一下娘的额头,哽咽道:“娘,您不是老叮嘱儿要把您送回老家吗!儿这就把您老送回老家去!娘,您可跟着儿走好啊!”当我们经过二百多公里的路程回到老家时,尽管已经过了子夜,但守侯的乡亲们依然满街满院。在村治丧委员会的主持下,让当家、本院、至亲好友和守侯的乡亲们看了娘的遗容后,入殓。在盖棺前,儿情不自禁地将身子探进棺材,又一次亲吻娘的额头,喷涌的泪水倾落在娘的脸上。次日,即9月10日,按照家乡时兴的习俗举行吊唁仪式,并于午后辞灵、出殡。在众乡亲的鼎力相助和至亲好友的一致努力下,将娘的灵柩安葬在村南磁河畔的本村公墓,爹的坟茔棺椁的右侧,与爹并骨。儿跪伏在娘和爹的坟茔前,想到从此在这个世界上,再也看不到那无人可比、可替的慈爱的摸样了,再也享受不到那无人可比、可替的爱抚了,真是心如刀剜,痛不堪言。当儿在众人的强拉下不得不离开娘的躯体让乡亲们入殓时,当儿在众人的硬拽下不得不把嘴唇离开娘的额头而把上身抽出棺椁时,当儿在亲友的搀扶下不得不松开即将下葬的娘的灵柩时,当儿把最后一锨黄土填在娘的棺材上时,当儿跪伏在新填起的娘跟爹的坟茔前哭嚎时,一生从未有过的失落、凄楚、寒战和绝望的情流,一阵比一阵猛烈地袭击心头。儿的心头沉入冰冷的水底。儿的整个身子都掉进了冰窖里。唉,娘!您真的就这样走了?真的从此就长眠在这片家乡公墓的九泉之下了?天哪,多么冷酷的现实!为儿多少年来就惧怕的现实此刻真的降临到头上了!娘啊,娘!面前,除了模模糊糊的一座新的坟头外,儿什么也看不见;耳畔,除了抽抽泣泣的哭声外,儿什么也听不到!儿痛哭流涕,浑身颤抖。除了失落、伤悲之痛外,什么也不觉得!在女儿小煜和侄子愿军如同绑架般地搀扶下,儿痛苦地离开娘的坟茔……不知道怎么回的家!——什么“家”呀?儿和姐跟爹娘生活了几十年的“家”,早就变成了一片废墟,仅剩下一些残垣断壁!望着那既熟悉又生疏的残缺院落,那只剩些残垣的正屋房基,儿的心头越发凄楚而冰凉了!原本经爹娘辛勤劳动一生所置的家业,除了侄子永军院子里的几棵老树和残余的墙基外,几乎什么踪影也不见了!儿的身心越发沉入更加冰冻的水底,冷彻骨髓。原来的“家”,除了西北角的一片宅基让侄子愿军弟兄们盖上房外,正房及院落,在娘定居北京后的第6年就去掉了!也许由于当时是娘的主意,由于是自家人主动地舍弃,所以当时儿尽管愧疚和痛苦过,但很快就过去了!因为老“家”虽然没有了,可有娘在啊!有娘在,儿在老“家”的一切都失去,都不关紧要啊!可是今天,当儿看到眼前老“家”的破落景象时,当娘在老家生活、劳动的情景一幕幕不由自主地浮现在儿的眼前时,儿简直有点儿受不住了,眼泪止不住地流泻。啊,有娘在跟没娘在,儿心里的感触截然不同啊!娘在时,儿失去什么也不至于伤心至此啊!人在一生中总有得有失。但任何得到都比不过得到母爱珍贵、开心、满足和欣慰!而任何失去也比不过失去母爱巨大、悲伤、痛苦和沮丧啊!送殡的亲友走了,乡亲们散了,最后几个陪伴儿的亲人也走了,而儿依然独自盯着老“家”的废墟,唏嘘感伤,直到夜幕降临,直到繁星闪烁……秋风萧瑟,孤寂缠心。忧思哀伤,百感交集。心里的悲凉和苦楚,惟儿自己体味得出。悠悠岁月,依稀往事,一幕一幕,断断续续,涌现在儿的脑际。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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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留白的记忆_2000字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过去的时间,拿什么回忆;未知的旋律,该怎么继续。 时光,用他特有的姿态流逝,我却禁锢在自己的夹缝中眼看他远去,却又无可奈何。 我们用太多的时间去回忆过去,感伤过去,甚至还惋惜过去。孰不知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地被我们扼杀,但可否想过,是否真正的用心看待世界,用心去感怀曾经。 人说:“越长大越孤单”其实不然,我们只是未用真心去看待这个世界,使这个世界在我们眼前变得混沌,以至我们无法真正了解我们内心想要的。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不来。转眼间,慢慢老去,却又无可奈何,相似的未曾到来。盛年不再来,流去的不会再来,当人问起,何以话当年。 匆匆一眸,或许造就了一段佳话,又或许,酿成了千年遗憾,无数种可能,何人能数清?曾经,我把爱情看过一部忧伤的童话,惟其遥远而真实。曾经,我把爱情作为生命的全部,可以为他至死不渝,而现在,爱情成了我生活的小奢望,其多而难求。青葱岁月,谁年少不轻狂?不论付出得到孰多孰少,也不重要,难得的是曾为一人真心付出。至少,狠狠爱过。遍体鳞伤后,也不在乎是否值得,因为真心做一件事很难很难。 喜欢,在沉默中听一首歌,在流连里看一场戏。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一粥一饭有暖凉,一朝一夕有烦扰,以交以往嗔怨,一求一取有得失。我们总会在经历中懂得,在坎坷中展望,在独处中得到升华。静静的敞开内心,感受那失之已久的宁静之心。安然处之,如细细流水,渐行渐远。 曾有多少人,当在一起的时候都以为那就是天长地久了,有多少人,当在一起的时候,都以为这辈子只会跟着那个人了。但往往事与愿违,却无法改变。 有时候,你会深刻的去想一个人,不论何时何地,不论出于什么理由,不论你再怎么不确信。但就是控制不了,喔!又在无病呻吟了,其实对我来说,浪费那么多时间在想念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身上就是无病呻吟,然而,我也不喜欢这样,这对我而言,是一种奢侈,浪费时间和情感的表现。或许,我想说,我这人有些无趣,那我就是这样无趣。 如果可以,你会发现,我满满的近代史书上写着你的名字,写着对你的思念,写着我的落寞和伤心。我不允许别人去窥视它,生怕一不小心就泄漏了我的心事,就这样,就这样,越积越多。喜欢在寂寞的时候写一些文字,用他去表达我内心的想法,因为他是我最好的伙伴,他不会背叛我,不会勾心斗角,也只有他能明白我内心的想法,他也知道我内心的狂野,他不会笑话我,不论怎样。 有多少人说愿意陪你走到最后,又有多少人真正的陪你走到最后?身边的人再多,又有何用,无非就是些过客罢了,来了一些,去了一些,最后剩下的,才是真正愿意在你身边的人。所谓爱情,就是两个寂寞的人彼此在心灵上找到了一些依靠,然后误以为那就是爱情,相处久了,发现原来两人之间仅有那么点相似之处,便有了争吵,便离开了。 有什么是天长地久的,我也不知道,但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不会轻易去相信感情。我只相信最后还陪伴我的人,我也会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不开心时不爱说话,听着音乐,把音量调到最大,让他冲刺着我的耳膜,让我没时间去想些别的事情,欢快的旋律,会带领我逃离世间的凡尘,让我享受不一样的时光。 想过很多事情,也知道很多事情,却唯独不能控制自己。有时自作多情,然后发现后无奈的笑笑,告诉自己一个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去掩藏自己的悲哀,人的悲哀之处不就是这样么,明明知道,却还不死心,这还有谁能帮你呢,我想,应该没人了吧。时间确实会改变一个人。就如当初你很喜欢一个人,可是过了好久,就算他愿意和你在一起,你也不稀罕了,有些事,时间过了,便不会再来。就算重来,也不会有当初的感觉。所以,把握好现在的,因为将来来你未必稀罕或能够拥有。 我把满满的心事,用指尖的温度,用不够华丽的辞藻的去诠释他,或许没人能明白这种感觉,但只要有我,我自己明白就好,等哪一天我也不明白了。那么,我必定失去内心的东西,失去我唯一的仅剩的可以表达我的东西。我想,我对这世界也没有美的眼光了。 刹那间的觉得自己很幸福,没有理由,没有值得开心的事,就是一瞬间,于是,我对生活有了美好的期待,乐观的看待世界。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坚信世界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所有的事情都会有一个结果,不论结果好坏,我们只能面对。所以,都要面对的东西,为何不带着乐观的心态呢,郁郁寡欢别人就会同情你么?No,即使别人有一瞬间的同情,但那仅仅是同情,事后,别人还是会笑话你,何不骄傲的抬起头,让他们对你充满敬意呢。 灯火阑珊处,我的梦,碎了!明知多情苦,却还躲不过。你看到我深深的眷恋与不舍了么?当分手成为了必然,当再也看不到你的上线,明知结局已定,却依然上演着痴人说梦的幼稚,甘心重复着徒劳的等待。 习惯了关注一个人,想要改掉这个习惯何其困难,但为了更好的生活,你必须选择改掉。开始时有些难过,时间久了。什么都会过去,什么都不再重要。自私的人是好的,因为他会想方设法的让自己过的开心,不会让自己在悲伤的世界里逗留。逗留久了,自己也悲伤了。 湿漉漉的心情,就像外面的天气一样。总是不经意的想起,又不经意的深深埋在心里。最近过的有些潇洒吧,让我不知不觉就胡思乱想了。想多了,头也疼,偶尔忘记,也是那般开心,要怎样,才能控制?能不能,不要总让我看着你的背影,一个人发呆。记忆留白的地方,是那么容易被覆盖,曾说过的地老天荒,现如今又在哪?我在天的一边翘首,仰望着同样的天空,却不知道如今的你身在何方。是否,像我一样独自思念着你的存在。太遥远的距离,却比心近,我俯尔一笑,凄凄切切。灰色的天空,迷惘的心情,把自我丢失在异乡的指间,唯独,深留对你的殷殷眷恋。总有一段时间,心里闷得难受,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明知道不论什么事也不该心烦,可就是这样,哪有人能完全的控制自己呢。感性和理性之间是需要调和的。一种东西存在的久了,就会被替代。 有天他告诉我,说快实习了。我心里替他感到高兴,却有些小小的失落。他说,以后不如现在这般长联系了,我知道我知道,但我知道,真正的朋友是永远不会离开你的。即使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不长联系,但依旧深深念着对方。1200字以上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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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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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岁月留痕_2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风云变换明月常在大江东去岁月留痕……——题记两千多年前就有人吟哦出“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的强烈情感,从他彭咸之遗则中我们便稍稍瞥见岁月留痕的一线微光,他歆羡着脱俗的圣人,便会“依前圣以节中兮,喟凭心而历兹”——《离骚》(屈原)他不明白的时候,便问“遂古之初,谁传道之?——《天问》,屈原的问题,柳宗元替他答了,岁月替他答了,如果我碰见了他,我会说:“你的人生多变之春秋形成的繁华、落寞,使我看到了一颗永远值得珍藏的心,你用血泪浇铸成书,让那一抹陆离的星光从我的心弦划过,我永远地记住了”。世界之大,每时每刻岁月都要着一下笔,将曾经发生的事留下或大或小的痕迹。庄子说:“天地之无穷,人死之有时。操有时之具而托于无穷之间,忽然无异骐骥之驰过隙也。”《盗跖》虽然人生有些白驹过隙的匆忙,但我们的先辈们很聪明,那些岁月风霜会使得浪花淘尽英雄,那些传世文笔又会使得英雄涅磐重生,流芳百世,事实上,兵燹征戈留下的残垣废垒也会记录时间的痕迹,还有那么多人对着一些古董字画而把玩不休。翻开唐诗宋词,读到:“天上清光留此夕,人间和气隔春阴。”《上元应制》蔡襄(宋人)的佳句,我们便轻松地穿梭到了宋朝,体会了宋朝的世间百态,这是需要想象的,佳境比电视机还充满情趣,它留给我们的是旖旎华美的神韵。在那前一朝代,上苍眷顾了另一位狂放不羁的诗人,他云游四海,吟风弄月,得意时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失意时却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放下了一切,达到物我相忘时,“众鸟高飞尽,孤云独自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独做敬亭山》自然而然的从他的口中一泻而出,岁月记住了李白,李白因而飘逸而洒脱,豪迈而浪漫。我们都知道,优雅的唐诗退幕后,接着宋词又以一种或婉约或豪放的姿态出现。它们都想争做潮流的主笔,所以宋朝是诗词交融的时代,词更显得胜一筹,苏东坡诗曰:“漂流百战偶然存,独立千载谁与友。上追轩颉相唯诺……《石鼓歌》,石鼓是很悠久的,它虽然经历风雨侵蚀知道,优雅的唐诗退幕后,接着宋词又以一种或婉约或豪放的姿态出现。它们都想争做潮流的主笔,所以宋朝是诗词交融的时代,词更显得胜一筹,苏东坡诗曰:“漂流百战偶然存,独立千载谁与友。上追轩颉相唯诺……《石鼓歌》,石鼓是很悠久的,它虽然经历风雨侵蚀,支离破碎,然而一旦将存在的东西相连,它完整了,它的传奇见证了岁月的安宁、喧嚣,在时间的长河中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悲壮史书,兴衰的变化中,我们能说它没有留下痕迹吗?苏东坡的遭遇,不肯成为岁月的游丝。大自然的烟雨风景,倾听“微风万顷靴文细,断霞半空鱼尾赤。是时江月初生魄,二更月落天深黑《游金山寺》,一花一叶在他的笔下亦成诗,想着那江南深巷的小院,窗扉紧掩,珠帘低垂,幽怨的重门,谁在唱:“绛蜡烧残玉飞,离歌唱彻万行啼。它年一舸鸱夷去,应记侬家旧住西。”《次韵代留别》,朋友间情真意挚时,相赠诗文,提笔写道:“荷花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赠刘景文》,贬到潮州,离江南远时,“嫣然一笑、梧桐细雨、衰柳长堤和夕阳古道留给柳永、李清照和马致远吧!反正我要做豪放派的写实者了。“莫把幺弦拨,怨极弦难说。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夜过也,东窗未白孤灯灭《千秋岁》(张先)天是不老的,只是人憔悴了。我们任那岁月在脸上刻下一点点的皱纹,沧桑又悲凉,“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木兰花》(宋祁),晚照根本留不住,留不住时间,留不住季节,留不住要离去你的人,现实不是“浮生终成梦”,有我们的记忆蜕成“酸甜苦乐”的感受,一切,是真实的啊!“记得小频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临江仙》(晏几道)也与记忆的感受不谋而合。辗转的天涯。“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踏莎行》(秦少游),一春鱼雁无消息,通江的老地方,只剩下颓丧的房,呜咽的河,夜色的苍茫,那夜我悄悄地来,确实不带走一片云彩啊!我的车辙经过她的窗前,我想不到自己成了一个过客,岁月告诉我说:“来的来过,去的去了。”想起“今朝对花更匆匆,相逢似有恨,依依愁悴。吟望久,青苔上,旋看飞坠”《花犯》(周邦彦)来衬托我的心情最适合。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痕迹就入骨髓了,又有“人怜花似旧,花不知人瘦,独自倚阑干,夜深花正寒”《菩萨蛮》(朱淑真),我以为它不减李清照的“莫道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伤痕了,更何况还有《相思词》里半圈而离别呢。成都市温江二中高三:王良勇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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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娘刘文泰撞门而入的时候,高占山正给大家讲鬼故事。此时,火堆忽明忽暗,油灯随风摇曳,所有的人都缩着脑袋,紧张地盯住高占山的嘴巴。他说:“那人刚进屋,青面獠牙的鬼就‘哐嘡──’一声撞开了门。”就在此刻,突听“哐嘡──”一声巨响,犹似地动山摇,牲口屋那扇木门真的被撞开了……“啊……”顿时,屋内一片惊叫。“妈呀,是队长啊,你可吓死我们了!”只见高占山一边紧捂自己的胸口,一边从地下往凳子上爬。他们还来不及掩饰自己的失态,就被另一种尴尬所包围,那就是这帮闲人在拿队里的劈柴烤火,这恰恰是队长不允许的。大家以为队长会训斥他们,可是,等了片刻,他们又觉得哪里不对劲儿。是队长,只见队长一言不发地立在原地,他的头发根根竖在头顶,蜡黄的脸上布满惊恐之色,从气喘吁吁的程度来看,他显然是一路跑来的。“队长,你咋啦?”“鬼,我,我遇见……鬼了!”“啥?”队长的一句话,让整个牲口屋顷刻寂静下来,大家屏声静气地相互对望,似乎鬼就在他们中间。偌大的屋子里只剩下牲口嚼草料的声音,大家第一次发现牲口的咀嚼声如此刺耳,他们把目光转向牲口铺,仿佛鬼就躲在那里。“哒、哒、哒……”一阵类似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到了牲口屋前,又突然静止下来,像在窥探他们。“关门。”队长一声惊叫,门忽地被谁关上了。“鬼,我刚才遇见鬼了。”于是,队长声音颤抖着跟大家讲起他遇到的鬼。他说,他在乡里开会晚了,于是顶着满月走起夜路,当他走到村前的麦地,听到有哭声,具体哭什么听不清楚,反正就是呜呜咽咽的。他原以为是谁家的媳妇跟男人吵架了,跑出来发泄发泄委屈。但不对,这哭声是从严家媳妇的新坟方向传来的。你们也知道,我这人不信邪,凡事儿喜欢探个究竟,于是我就靠近那座坟,可是奇怪不,我心里想着往前走,步子总也迈不动,用力迈了两步,却觉得脚下被什么绊住,人老要摔跤。远远,我看见新坟上除了月光什么也没有,可是那哭声却是明白无误地从那坟里传出来的。我这心直打鼓呀,我知道这严家媳妇命苦,你看,嫁到严家才半年就死了丈夫,而她自己刚生完一对双胞胎,也因大出血死了,自己的孩子都没能看上一眼!我心里越是这么想,头顶越觉得冷风飕飕,眼见脚下越来越迈不动了,我就想往回走,可是心里又不甘,就壮着胆子咳嗽了一声,我哩娘吔!你们猜咋,那坟后突然立起一个人来,穿着一身的红……这一下,我知道她是谁了,入殓那天我家的去了,她给严家媳妇穿的就是套红棉衣。吓得我是一路跑呀,这不,看到牲口屋里有灯光我就冲进来了。“呀,你还别说,这段时间,我还真是听到村前有谁的哭声。”“是啊,我们家的晚上也听到过,我还说是风吹的呢。”大家议论纷纷,最后都深深叹息,他们将目光转向隔壁,隔壁就是严家的院子,他们都在叹息一个老太太领着两个苦命的孩子在这样饥苦的年代里如何才能活下去。“走,你走,你走不走,你不走我可打啦……”沉默的人们被隔壁的追打声惊醒,声音先是在屋里,后来传到院子里。这是严家婆婆的声音,仿佛她在追赶谁。他们跑出屋子来到矮墙下,看到严家婆婆手持扫把,正围着院子里的“太平车”转圈,一会儿左转,一会儿右转,像追赶一个人。不一会儿,小脚老太太就累得气喘喘嘘嘘起来,忽然,她脚下一个踉跄人就趴在了地上,“我那苦命的媳妇呀,不是娘心狠哪,我也知道你放不下孩子,可是我怕你吓着他们呀……”旋即,她捶胸顿足地哭起来了。老太太的哭声,震撼着每一个人,他们心怀着恐惧,在院子四周紧张地张望。这时,有人点亮了火把,火光照亮了每一双泪眼。后来,队长发话了,他说他允许严老太太每天给她的孙子接两次羊奶,年底队里分口粮时也会多给。其他人也都附和着说些安慰的话。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如今的严老太已是花甲之年。而那个鬼故事一直被村人口耳相传。有的小青年对此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却遭到了刘文泰他们的训斥,那么多年过去了,刘文泰对那晚的遭遇深信不疑。严老太是八十九岁那年去世的,去世的前夜,她授意两个孙子把那个常年尘封的木箱打开。箱柜打开了,只见空荡荡的箱底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套红色棉衣。正当两个孙子疑惑着回看奶奶时,老人已经安详地走了。只是,深陷的眼窝里,含着眼泪。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