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
人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一面,多姿多彩的人生就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一面,才会越发的灿烂精彩。当然我也有自己的一面,这也让我的生活更加有趣,但没有别人可以模仿我的这一面,因为我就是我。
喜爱美食的美食迷
“哇,真香啊!妈,咱晚饭吃什么啊?”“小吃货,你刚吃完晚饭还想吃!”“啊,刚吃完晚饭”。我心想着。妈妈边走边说:“你的鼻子怎么这么灵啊!楼下刚开一家餐馆,这都被你察觉出来了,等过几天放假我带你去尝尝……”我耸耸说道:“还是这个习惯,闻着香味就过去瞧瞧,见着美食就要尝尝。”妈妈也跟着笑。这就是我——一个喜爱美食的美食迷。
热爱和平的武器迷
每当在书上、电视里或报纸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武器时,我都会忍不住的上网查一下它的性能、用途,并了解一下它的“父母”或者它的“亲戚”。枪成了我最喜爱的东西,看见它使我非常兴奋,甚至有时废寝忘食,记得有一次我正入迷的看着枪械书,然后抬头一看已经十一点了。到了二年级我们学了中国近代史,每当学到惨案时,都会发问为什么没有和平却有战争。虽听来我有一点矛盾,但这就是我——一个热爱和平的武器迷。
喜欢发明的物理迷
不知猴年马月我痴迷上了物理,正因为痴迷于物理所以才喜欢做实验验证每一个结论,有一次做“纸盒烧水”实验,当我正在抓耳挠腮的想用什么纸时,真是天助我也,一个鞋盒子甘愿做我的试验品—乖乖静静的躺在那里。正当一切都准备就绪时我发现火焰烧不够持久,才当即决定把纸盒放在一个自制的“酒精灯”(一个白酒瓶加上一点酒精棉)合一个铁架台上,点燃酒精灯,一切都正常进行,水马上就开了,正当我洋洋得意又一个试验成功时,突然“呼……呼……”来了一阵大风,把烟都寻到了自己的脸上(可能是酒精灯质量的问题)差一点把自己熏晕。虽然说我非常喜欢物理,不过想学好物理,要先养成动脑的习惯,有一次老师对总是上课跑去开门的同学说:“你总这么做多浪费时间呀,办法都是想出来的,你就不会动脑筋把门卡住吗?”虽说老师的这一番话,只是一个提醒,但让我开始学会动脑,善于发现生活中不方便的地方,只要发现我就尽力去改变它。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发明的物理迷。
这就是我,一个集体中的小同学,我永远不愿去改变我,不愿让他成为“另一个人”。我,依就是独一无二的我。
初二:贝room
珍藏往昔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题记
在结束时总会想到开始。结束了,脑海中的记忆如冬日飘雪,纷飞而至。在记忆的隧洞,我们是相伴多年的发小,是最熟悉,最默契的彼此,一次眼神的交汇会碰撞出无数的涟漪。
一直想要忘记,却始终舍不得,舍不下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舍不了我们当年的诺言。还曾记得往昔,我们一起等待迎春花的绽放,偶尔的姗姗来迟,也不会使我们焦躁,只会使我们默契的等待。
还曾记得往日,我们踏遍山野,只为寻得那朵四瓣丁香花,为对方带去最美好、最真挚的祝福。当时的我们无比单纯,可以为了彼此而不计得失。不知是当时的我们太单纯,还是现在的人太复杂,当时的我们认准一个人就是一辈子,而现在的我们即使在一起了还会怀疑是不是真情。
在纷沓的记忆中,我仿佛看到了那天的拂晓,我们在海边依偎着彼此,在朝日始出时,我们在大海的见证下许下了一生一世不分离的诺言。而如今,随着岁月逝去,年龄增长,那些承诺也早已堙没在时间的长河中。
当年的日出落是我曾见过的最美的景观,不知是怎的,自那之后的日出再也难以与当年的相媲美,这也许是因为当年和我一起看日出的那群人已经在岁月的长河中渐行渐远,失去彼此吧!
三毛曾说:“那些因缘分而来的东西,终有缘尽而别的时候。”我们的交往大概就是这样,我们因缘而识,现如今也要因缘而别了。既然如此,我不会强求,就让我们在彼此的回忆中生根发芽吧。虽然我们无法继续相伴而行,但我们曾拥有过彼此最美好的时光,这就已经足够,这就是所谓的不求相伴一生,只求曾经拥有吧!
林徽因曾说过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对啊,在我们的一生之中会遇到很多人,而这些人大多不能永远在我们的生命中猖狂,所以对于他们来说,将彼此珍藏于心底最深的角落是最好的结果。
我知道我不是,也无法成为那个最好的人,但我一定会尽力做最好的自己。同时也寄上遥远的祝愿:望你们能成为最好的那个人。而现在,我在这里,在我们友情开始的地方,回忆我们的往事,不论将来会发生什么,你们在我心中永远是记忆中初见时的那般单纯,明亮,活泼,热情。既然是从这里开始,那就也让它在这里结束吧。让往昔如烟般飘散,在风中消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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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本人叫谭启迪,今年9岁,属羊。我的自画像是:个子不高,头发短短的,眉毛疏黑的,眼睛小小的,一笑起来就眯成一条缝,鼻子小小的,但嗅觉很灵敏,嘴巴红红的,皮肤还有点白里透红呢。我的爱好很多,有游泳、玩遥控玩具、看电视、玩电脑游戏、阅读课外书、骑自行车、轮滑等等。我看书十分投入。记得有一次,在家里看课外书,妈妈叫吃晚饭,但我却被精彩情节吸引住了,舍不得放下,就抱着书边看边吃饭,一不小心将饭喂到鼻子上,搞得妈妈和弟弟哈哈大笑。在冬天,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坚持在游冬泳。学校的泳池是室外露天的,北风呼呼地吹着,池水冰冷刺骨,但我不怕!“扑通”一声扎进水里,一圈、两圈……,一直坚持游完教练的计划为止。老师、同学说我勇敢、有毅力,我因此成为升旗手呢!最近,爱上了轮滑,为了学好它,我上课认真听老师讲解,下课抓紧时间完成作业,挤出晚上时间去学习。轮滑教练表扬我进步很快。另外,上星期数学测验我也得了100分。噢噢,只要学习效率提高了,就能够学到更多的技能!这就是我,一个勇敢、喜欢学习新东西的我,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4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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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动动自己的手,摸摸自己的头,我是谁?我喜欢音乐,喜欢在歌声中放飞自己的梦想。喜欢与歌为友,与舞为伴。我总是坐在树下,听着舒缓的乐曲,享受阳光的沐浴。风儿时不时推动树枝发出沙沙的响声,小鸟啾啾,都构成了人世间最美的乐章。我也时常会与闺蜜去歌房唱歌,这时音响是我们的老师,话筒是我们的指导,我们会漫步在音符的海洋中,无法自拔。我喜欢读书,尤其是小说和童话。在书中,我可以自由地想象,不受约束,创作自己的故事。白雪公主与王子、睡美人、冰雪女王、拇指姑娘都能成为自己故事的主角。他们也许还会在同一情景中见面:白雪公主与王子结婚后,因为不会做蓝莓糕而让王子爱上了勤劳的灰姑娘。白雪公主因爱生惜,遇到女巫,女巫教给自己法术,从而变成冰雪女王,统治冰雪一族……这些奇思妙想总会占据我的头脑,变成文字,成为“现实”。我愿意和朋友们在一起,即使严寒酷暑、树叶凋零、百花枯萎……只要我们还在一起,我们的快乐便是调和剂,于花草如雨露,于寒冬如暖阳,带来新生,充满幸福。我爱天空的颜色,大地的颜色,高山的颜色,泉水的颜色,万物的颜色,还有自己的颜色。,一个爱音乐、爱读书的我,一个喜爱童话的我,一个热爱生活的我,一个小小的我。点评: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事件过程描述详细具体,内容有条不紊、井然有序,体现了作者清晰的思路与谋篇布局的能力。这篇作文取材新颖,构思奇妙,语言生动活泼。字里行间透露出清新的生活气息和儿童情趣。6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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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大家好,我叫史家瑞,我是六(8)班的一名同学。今年11岁了,是一个男孩,我长得其貌不扬,但小时候妈妈却说我的皮肤非常白,非常嫩,滑溜溜的,她都想咬一口了;可是现在再来看我的皮肤,都是鸡皮疙瘩,差距也太大了吧!我的体重也不轻,偏胖吧;妈妈还说我的小眼睛像一条缝,不过我倒认为小眼睛也有好处,聚光吗!我的优点是做事认真,尽量做到最好,有时候问问题爱刨根问底,对很多事情都有很大的好奇心。因为我爱刨根问底,所以妈妈爸爸有时候都被我问烦了。而我的缺点也是有的,我比较胆小,不敢站在太高的地方;有时很爱计较,有点小气,所以有时候同学们不喜欢我这一点。尤其是小时候,我还不敢看恐怖片,也不敢去黑黑的地方。记得三年级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欢乐谷玩UFO,这个游戏项目是让一个大圆盘在一条轨道上转来转去,好像要把人甩出去一样。我在上面大吼大叫,因为我非常怕,再加上头晕,把在我旁边的妈妈都叫得忐忑不安,心都慌了,弄的心脏有点不舒服,下来后我和妈妈脸色苍白,妈妈对我说:“下次不跟你玩了,老在上面大叫,弄得我心慌慌的!”不过后来五年级春游时,赵老师带我们又去玩了一次,这次我稍微好一点了。我的特点是胃口好,能吃许多东西,所以我有点胖。我既爱学习,又爱玩,妈妈说我学习自觉,所以我的成绩还行,不差,玩也不是经常能玩,偶尔玩一下。我每周上一次钢琴课,所以我也比较喜欢音乐。我今年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马上要上初中了,我一定要好好努力,保持优点,改正缺点,做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大家听了我的自我介绍后,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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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世界很大,人很多,而我却是举世无双的;在这个世界上,你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我了,因为我就是我,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的。我,天生就像男孩子般好动,妈妈经常说:“你这孩子是投错了胎吧!怎么像一个假小子?”我却想:这有什么?我不是挺好的吗?也许是属马的缘故吧,就连老师也说我是一匹脱了缰绳的野马一样。当然,我的毛病也不少,别看我那么好动,就以为我的胆子很大。其实,我的胆子很小,我怕黑,又怕那些蛇虫鼠蚁,一看到它们,我就会毛骨悚然,全身起鸡皮疙瘩呢!还有我的“光辉事迹”:我还喜欢和男孩子一起捉弄女同胞,记得有一次,我和男同学一起捉了几只小青蛙放进女同学的书包里。结果,把人吓哭了。老师让我罚站了两个小时,还要我抄写学生守则。写不好作文,也是我的坏毛病之一,“写作文,一写就心烦。”以前,一提起写作文,我就头痛了,这是我的死穴。妈妈买来了一堆写作文的书籍,要我每天抄一篇,还要写一篇日记。为了克服这个坏毛病,我把“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个名言贴在床头,每天鞭策自己。在妈妈的监督下,我战胜了坏毛病,我的作文水平终于有所提高了!现在的我可喜欢看书了,因为“书是生活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书,陪我度过了许多个春秋,它和我好像是一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也像我的良师益友似的教育我。有了书的陪伴,我在成长的路上,再也不孤独了。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生活就像一个变幻莫测的万花筒,这是我成长的一部分,它藏着我的喜怒哀乐,洋溢着我的欢声笑语……6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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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初一上册语文第一单元作文600字:如果我说我是一个很大胆,有时兴高采烈,有时闷闷不乐,有时很幼稚,有是又很成熟的女孩,你信吗?是的,我就是这样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女生。有一次,老师带我们去“郊游”。说是去“郊游”,其实就是去拔我们学校旁的马路旁边的野草。同学们去的时候还挺高兴的,但是到了那里之后,却连草都不敢碰了。因为那绿油油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草下面,居然有青蛙、老鼠、虫子、蛐蛐儿……这一下可把我给乐坏了,因为我平常最喜欢和这些小动物打交道了。“啊!有蛇!”我一听立马就跑了过去。“蛇在哪儿呢?”同学们都指着我的脚下。我一把就抓起了同学们口中的“蛇”,仔细一看,其实就是一根比较像蛇的绳子。失望的我把那条“蛇”给扔掉了。那一天上午,在同学们的尖叫声中,我又交到了几位“可爱”的朋友。“哈哈哈!”同学们又被老师给逗笑了,这是经常的事。老师经常逗得同学们开怀大笑。唯独我,看起来一脸悲伤,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该难过的时候我又不会难过。比如,买东西买贵了,比别人买的贵好几元钱,我就不会囧着脸,我只会想着下次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比别人便宜几元钱,准备和这家店的老板来一场激烈的“斗争”吧!知道我看电视追喜欢看什么吗?我最喜欢看动画片了!《蔷薇少女》、《守护甜心》、《变身偶像公主》都是我的最爱。你一定吓了一跳吧,一个初中生居然爱看五、六岁小朋友喜欢的动画片。其实,有时我也会注意一下新闻。最近我就比较关注关于钓鱼岛的新闻。说起这来我也挺气愤的,日本居然想用20.5亿元钱买中国的钓鱼岛,那样的话,中国人每人捐出0.13元就可以买下整个日本。日本真疯狂!这就是我,一个精灵古怪的女孩。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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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个子中等,乌黑的眉毛,一张不大的嘴巴,明亮的眼睛。这就是我,一个刚步入初一的少年。我的爱好有很多,比如:画画、摄影、购物、阅读。我很爱笑,更会幽默风趣的和朋友分享我的快乐。画画篇我热爱美术,我喜欢铅笔画,喜欢素描画,喜欢彩铅画,但我更喜欢写生。抱个画板,在纸上轻轻挥笔。倾听着小鸟的歌声,闻着淡淡的花香,看着竞相开放的荷花……整个世间万物仿佛都为你而安静了下来。在池塘边,我会想到杨万里的《小池》泉眼无声嬉戏流,树阴照水爱晴柔。这就是我,一个爱画画的我。摄影篇墙上挂着的,是一幅日落的情景。那,是我在三亚拍下来的。海滩上全是金黄一片。海浪一波一波的起伏,沙粒在阳光的照射下,给人一闪一闪的感觉。如同星光一般灿烂。而海则是一条太阳与沙滩的交界线。我拍过巍峨挺拔的山,我拍过翠色欲流的叶,我拍过五彩缤纷的花,我拍过……这就是我,一个爱摄影的我。购物篇在生活中,我也是个购物狂。一看到精品,店就忍不住进去瞧一瞧。有时买回来还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用的。我也喜欢买甜品,口感细腻的双皮奶、淡淡清香的烧仙草、意犹未尽的千层蛋糕、美味至极的巧克力这些我可是离不开的。这就是我,一个爱购物的我。阅读篇看,在草地上翻阅书籍的女孩便是我。我特别喜欢手捧一本喜欢的书坐在草地上。微风拂面,小草仿佛也跟着故事情节在左右摆动。一次,爸爸带我去商场,可那知,路上发现一家书店。我们父女俩人在里头泡了整整一上午。爸爸爱阅读我也一样。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是一种乐趣,不是吗?这就是我,一个爱阅读的我。这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65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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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每个人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题记转眼已走过十三个春秋,时间和环境造就了我独特的个性。我爱阳光爱自然。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喜欢有阳光的地方。看着阳光从繁密的树叶间渗透出来,将斑驳的光影投在地上;看着阳光在我的手心变幻着身形的那一瞬间,好安静,什么都不用想,只有内心的宁静与喜悦;那一刻,我懂得了淡然,阳光无论遇到什么,都予以灿烂、温暖。也不知从何时起,我喜欢看那成片成片嫩绿的小草,我仿佛看见它破土而出时扭动着的身躯,总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在心中滋生——那是生的喜悦,就如宗璞看见紫藤萝一般,那是一个生命的诞生,一个生命向我们发出的召唤,声音不大,却足以撼动人心。我懂得生命是地球上最宝贵的财富,而如阳光般的爱,就是它最需要的养料。我爱书爱阅读。有人说过,读书是灵魂,是心与心的沟通,不需要言语。每当我轻轻捧起书,遨游于浩瀚的海洋时,总能感受到这一点。我与鲁滨孙一同经历孤岛的凄风苦雨;我看韩新月如一朵正值花季的玉兰却又随风飘零;我陪安利柯一起感受身边的爱与感动;我看郭敬明书写那些让一切重新来过的离别……他们都不完美,但却更真实,仿佛他们就在我身旁,陪我一起书写我的青春,我的传奇。我爱书,爱阅读,爱这些不完美却有血有肉的人物,那么那么爱,每次想起,心中总会漾起一串涟漪。有书的陪伴,我不孤单。我爱亲友爱老师。父母给我生命,给我最无私的爱;老师传授我知识,教我做人的道理;朋友点缀我的生活,一同学习一同嬉闹。俗语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我怀着感恩的心,在日常生活中用稚嫩的双手为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学习上,以优秀的成绩换来父母的笑容,告诉他们不用操心;节日来临,一句问候的话语,换来老师频频的点头;朋友生日,一条简短的祝福信息换来他们满心的欢喜……原来他们都那么容易满足,多么微不足道的爱却能填满一个人的心。我爱他们,现在爱,以后会更爱。就像一首歌曲唱的那样,“相信爱是永恒不变的期待,相信爱是生命的主宰……”我相信爱,相信有了爱,一切会变得美好。我会用爱去对待一切,必定不改初衷,更不会迷失方向。这就是我。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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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我有点马虎,妈妈说我是个“糊涂虫”,我千方百计想改掉这个称号,但是一直都改不掉这个毛病。这不,这个周五我又做了件糊涂事。周五这天,我好朋友孙博然放学后要来我家写作业。有朋友来我当然很高兴了,一放学我们就冲出校园,讨论写完作业该玩点什么。一路走着讨论着,突然他注意到我脖子上挂着的那个钥匙,“你这是什么?你家的钥匙吗?”他指着钥匙问。“哈哈,这你就不知道了,这是我自行车的钥匙,每天我都骑车上下学,所以我每天都比你来的早。突然,我一拍脑袋大喊了一声:“哎呀,遭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孙博然紧张的看着我。“自行车忘在车棚里忘取了!”我喊着,把书包往他怀里一塞,急忙冲了回去。等我把车子取出来就看见孙博然捧着两个大书包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我不好意思的摸了摸着冲他笑着说:“看我这糊涂的,不过我车技可好了,给你表演一下呀?”“就你,还车技好?”他不相信的摇摇头。“我给你表演看看!”说着我双手握住车把,飞身一跃就骑在车上,两脚用力一蹬,车子就冲了出去,我得意的松开一只手冲孙博然摆了个胜利的手势,这时车子左右摇晃了一下,我赶紧收回手,握住车把。但还是晚了,只听“啪”的一声,我摔倒了。我很奇怪:我这么好的车技怎么能摔倒呢?爬起来一看,原来是车梯子忘收起来了。只听好朋友在一旁哈哈大笑:“你这车技太好了!这表演精彩!”“这次不算,再来!”我喊着……在生活中糊涂也就算了,在学习中同学们也叫我马虎大王。在一次数学小测验中,老师出了五道计算题。之前因为马虎错了不少题,这次可一定要小心。我抓起一支笔,撕下一张演算纸,扫了一眼题目,“唰唰唰”地开写,怕算错,嘴里一直念道着乘法口决,哎呀,写错了,也不擦了,用笔一划接看写。不一会就写完了,第一个交了卷。只见老师拿着笔“唰唰”的批着对钩,我终于放心了,可算没马虎。但最后一题还是错了,原来“0”看成“6”了。还有一次语文听写把“葡萄”写成“萄葡”了,现在同学还经常拿这事开玩笑呢。这就是我,一个长得很瘦,永远梳着小平头,架着一副小眼镜,表面上很斯文,实际是个淘气而糊涂的马虎大王。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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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我长得很文气。身材高高瘦瘦的,有一张小而精致的瓜子脸。月牙般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它们有时双眼皮,有时又单眼皮。鼻子又高又挺,还长着一张樱桃小嘴。我呀是一个大大咧咧、毛手毛脚的人,大家都叫我“小毛鼠”。就拿昨天来说吧,下午放学一到家,我的肚子唱起了空城计,开始噜咕咕噜直叫。嗯,爸爸妈妈还没下班,看来我得自力更生了。做什么呢?最快最简便莫过于煎蛋了。我快步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左手从冰箱里抓起一个鸡蛋,胳膊肘一拐,“彭”冰箱门合上了。右手从消毒柜里拿出一只碗。我捏的是碗沿,有点滑,碗从老高处“咚”的一声,掉在灶台上,骨碌碌直打转。“哦,MYGOD!”我吁了一口气,暗自庆幸碗没摔破。我把碗放正,学大厨的样子把左手的鸡蛋在碗边缘轻轻连磕了两下,嗯?没反应?“啊,怎么还不破?蛋壳够结实的哦!”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又使劲“啪”的一下猛一磕。嗨!这次鸡蛋壳是破了,可惜用力过猛,鸡蛋已经是遍体鳞伤,碗的外面沾的都是蛋清。“啧啧……”我咧咧嘴,吸了口气,把黏糊糊的手在水龙头下冲了冲。准备工作只能说是马马虎虎。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放好锅,先把天然气开关用力一拧,点火。再拿起油瓶,淋些油在锅里。很快,锅里一个劲地冒烟,我慌忙把鸡蛋液“噗通”倒进锅里。“嗞啦”一声,蛋液里有点生水,遇到热油在锅里欢快地起舞来,真是油滴四溅。我敏捷地用锅盖一挡,后退几步。但油也不甘示弱,变得更放肆了,我只能狼狈地左躲右闪。突然啪的一声,锅铲掉下来砸在了我的脚上。“噢,NO!好痛!悲催呀!”我苦着脸急忙跑到洗手间打开水龙头,用自来水冲自己的脚,可是脚面已经变得红红的。冲着冲着,忽然我闻到一股烤焦的气味。我才想起锅还在灶上,“不好,我的鸡蛋……”我箭一般冲进厨房,此时,锅里的鸡蛋已经面目全非,变成了一块焦炭。我赶紧关上煤气,靠着门颓然长叹。这就是我,毛手毛脚的“小毛鼠”。粗枝大叶让我吃尽苦头,我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和它说BYEBYE!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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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我的脸小小的,体型偏廋,同学们喜欢叫我“豆芽菜”,他们认为我廋得会被风吹倒。你们认为呢?我真的是一个“豆芽菜”吗!有一次,体育课上老师将我们分成四组进行篮球比赛,我被分到了力量薄弱的第二组,同学们私下里议论:这次输定了,还把这个“豆芽菜”分到了我们这一组,怎么不是郑力诚呢?林皓锦也可以呀!第一、二组比赛开始了,裁判将球往高处抛,大家争先恐后地去抢球,一组的郑力诚第一个抢到了球,我们这组的同学拼命地拦截和抢球,经过努力终于将球抢到手。不料,抢球手又被对方拦截,但就是不将球传给在最佳位置的我,却传给了别人,可惜球没有传成功,被对方劫走,第一局我们组失了三分。对于第一局的失力,我们自我检讨,改变策略,准备在第二局扳回一分。在裁判的口哨声中开始了第二局。在第二局中同学放下心中的想法,开始齐心合作,传好每一个球。我组的林正贺抢到球,传给了我,我灵活地躲避对方的强攻、拦截,用了三步投篮的动作投进了第一个球,在队友的欢呼声中,在对方无人拦截的情况下,接住球后重新跳跃起来,再次投篮成功,我为我们组取得了五分。最后四组比赛队结束,我们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通过这次比赛,大家终于知道我不是像外表一样看起来那么弱!同学们又给我起了一个雅称:百发百中之射手。小小脑袋的我,其实很有想法,喜欢做一些大人认为的“傻事”。一个花盆里有很多积水,因为常时间没有倒掉,所以里面长满了蚊蝇,有些会飞了,有些还在水中游来游去,过着快乐的时光,等长大了准备饮我们的血,我想把这些蚊蝇处理了,于是想出了一个办法,在洗手池里装满水,放入洗衣粉,然后在花盒上盖上盖子,将花盆整个放入水中,让它们过着缺痒的日子,痛苦一下。奶奶看见了批评我说:“你这叫杀生,还浪费了水资源,这么做是不好的,应该是直接将它放在外面,让它们自生自灭就可以了。”我回答:“这要是飞出去,不是要害别人,他们就要被吸血了。”我们争论了一翻,我终于说服了奶奶那张能咾叨的嘴。这就是我,喜欢体育爱做“傻事”我。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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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你们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吗?看看下文就知道了哟!我啊!是一个性格多变的小美女,有时很文静;有时很活泼;有时爱闹点小脾气;有时很要强;有时很娇气;有时还挺听话的。我最欣赏的就是我要强的性格。还记得上幼儿园时的一个周末,我放学回到家中,放下书包,伸了个懒腰说:“啊!终于盼到周末了,我也不能把时间全花在学习上,也要适当的休息休息,今天真是累死我了,不如到邻居小瑜姐姐家看看他在干什么,然后玩几分钟,再回来写作业,嗯,这样的安排不错!”于是,我就“蹭蹭蹭”跑到了朋友家,看见小瑜正在做纸星星贴画,我说,:“让我和你一起做吧!小瑜姐姐。”小瑜姐姐热情地答应道:“好啊!我们一起做吧!看谁做的好。”首先先由小瑜姐姐为我示范一遍,我明白后,就开始做了。花了几分钟的时间,我们双方都做好了,小瑜姐姐说:“那就由我的审美能力最强的妈妈来决定胜负吧!”我笑着说:”好啊!你输定了!”“现在还不知道胜负呢!但我敢肯定,我赢定了!”小瑜姐姐骄傲的说。“那就等待结果吧。”我嘟着嘴说。小瑜姐姐把她的妈妈叫过来评价,她的妈妈说,她认为小瑜姐姐做的比较精致,比较好看。说我做的既朴素,且细节做得还不够好。我嘟着嘴闷闷不乐,越想越伤心:为什么小瑜做的好,我却做不好,为什么,为什么!呜……”“嘻嘻!你看吧!我就说我赢定了,你还是面对事实,乖乖认输吧!呵呵!”小瑜得意洋洋地说。我的泪水不禁在我的眼眶里不停地打滚,我十分不甘心。接着,小瑜姐姐又说:“接下来,我们不制作星星贴画了,我们一起读生字本一页,看看谁识的字最多,好不好。”“好。”我回答道。小瑜姐姐请来了她的爸爸,她叫她的爸爸来考我们,我们一起抢答,可我在读的过程中,我有好几个字不认识,所以就没读,最后,抢答完之后,小瑜姐姐的爸爸说,小瑜姐姐是一百分,我是八十分。我又很不甘心:为什么我老是输给小瑜姐姐,到底是为什么呀!“呜呜呜呜……”我放声大哭,眼泪一滴一滴地脱眶而出,心里暗暗想着,下次我一定要用心努力地去做,一定要比她做得好!这就是我!要强的我,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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